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溺水应急处置措施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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溺水应急处置措施

第1篇:溺水应急处置措施范文

一、组织机构1、应急领导小组组 长:柳秀国校长

副组长:叶文辉副校长

成 员:安保老师、校中层领导及各班主任

职责:全面负责组织、协调防溺水工作。负责制定防溺水安全应急预案;

督促检查防溺水安全教育和各项措施的落实。当溺水事故发生时,负责下达预案的启动和终止指令。全力维护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维护校园的安全和稳定。

2、 应急工作小组(1)宣传教育组

组 长:

刘 敬 祥

成 员:

杨 子 华 顾 翠 张 凤 徐 晨

职责:负责学生防溺水安全教育;

按照学校领导小组的指令,负责与有关单位联系与沟通,加强防溺水工作的综合管理。

(2)现场救护组

职责:依现场情况制定和落实施救措施,对伤病员进行紧急抢救,联系当地医院救治,或拨打120请求救助。

(3)事故调查组

职责:协助公安部门对学生溺水事故原因进行调查,和事故责任的认定。

(4)善后处置

职责:负责师生及学生家长的思想工作,做好溺水师生的安抚慰问工作;

协同有关部门调查,尽快恢复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联系保险公司,对溺水学生进行理赔,妥善处理各种善后事宜。

二、安全预防措施1、加大宣传教育力度(1)充分利用广播、电视、专题片等媒体开展防溺水安全专题教育活动,和防溺水等安全知识宣传,增强学生的防溺水安全意识。

(2)通过办防溺水专栏,出防溺水板报,张贴防溺水图片等形式,宣传防溺水知识,提高学生的自我保护能力。

(3)向家长发放“关爱生命,预防溺水——致全校家长的一封信”等宣传材料,让学生家长明确学校防溺水工作要求,了解学校作息时间,提高家长的安全防范意识,履行好监护人的职责,配合学校共同做好防溺水工作。

2、加大督促检查力度(1)加大督促检查。学生在校期间决不允许随便出入校园。如有事有病必须持班主任签字的请假条,确保学生在校园期间的安全。

(2)学校应积极联系学校周边水域管理部门,排除水域周边安全隐患,在学校周边水域设立警示牌,提醒学生养成良好的防溺水安全意识。

(3)学校周边水域事故多发地点,学校安排专人不定期的进行巡查。发现存在隐患的水域,巡查人员应报告校应急领导小组,协调有关部门予以处理。

(4)如发现有在存在隐患或危险的水域周边戏水的孩子,应上前予以劝阻和制止。在学生当中形成互相提醒、互相监督,及时反馈的信息通道,如发现有玩水的同学要及时制止,立即向学校报告。

(5)让家长与学校密切配合,加强学生放学后、双休日、节假日的安全管理。如去有水的地方玩耍,必须要有家长的陪同,确保孩子的人身安全。

三、应急处置措施1、学生一旦发生溺水事故,最早发现或知晓的教师应立即向学校应急领导小组报告。学校电话:0552-873XXX  柳秀国校长电话:139656XXXX

2、学校应急领导小组视情况下达预案启动指令。指挥组织各工作小组,采取积极果断措施进行施救,并及时与学生家长联系,以最快的速度,送到医院进行救治,力争将损失降到最低。

3、一旦出现溺水伤亡事件,学校将及时、如实将有关情况上报万福镇镇中心小学应急领导小组。

4、做好溺水学生和家长的思想工作,出现伤亡情况,积极联系保险公司予以理赔,各种善后事宜。

5、协同有关部门,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对责任进行认定,如属责任事故,将追究有关部门和个人的责任。

四、注意事项1、认真总结经验教训,防止溺水事故再次发生。

2、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让人人将安全工作记在心上,讲在口头上,抓在手头上,落在行动上。

为加强学校安全管理,预防溺水事故的发生,结合我校的实际,特制定预防溺水预案。

一、安全领导小组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xxx

职责:全面负责指挥协调应急演练工作,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命令,启动预案。

二、预防方法、安全教育(一)游泳最容易遇到的意外有抽筋、陷入漩涡、被水草缠住等。万一发生了这些情况,应当采取下列自救方法:1.遇到意外要沉着镇静,不要惊慌,应当一面呼唤他人相助,一面设法自救。

2.游泳发生抽筋时,如果离岸很近,应立即出水,到岸上进行按摩;

如果离岸较远,可以采取仰游姿势,仰浮在水面上尽量对抽筋的肢体进行牵引、按摩,以求缓解;

如果自行救治不见效,就应尽量利用未抽筋的肢体划水靠岸。

3.游泳遇到水草,应以仰泳的姿势从原路游回。万一被水草缠住,不要乱蹦乱蹬,应仰浮在水面上.一手划水,一手解开水草,然后仰泳从原路游回。

4.游泳时陷入漩涡,可以吸气后潜入水下,并用力向外游,待游出漩涡中心再浮出水面。

5.游泳时如果出现体力不支、过度疲劳的情况,应停止游动,仰浮在水面上恢复体力,待体力恢复后及时返回岸上。

6、 在亲近溪流之前一定要预先得到家人的同意,同时要结伴以便互相照顾。

7、 设有「禁止游泳或水深危险等警告标语之水域处,千万不可下水戏水。

8、切勿到不明地形的水域、溪流、河汌、湖泊等游泳、戏水,以免发生危险。

9、身心情况欠佳时,如疲倦、饱食、饥饿、生病、情绪不好不宜戏水。

10、 从事任何水上活动时,均应穿上救生衣,以策安全。

11、 不穿着牛仔裤或长裤下水。

12、 如果看见有人溺水,要大声呼救。未熟练救生技术者,不准救生。

(二)水中自救与救生一般在水中所发生之意外事件,通常由于两个原因:

1、惊恐慌张:人于身历险境时,会因紧张而导致肌肉收缩、身体僵硬,而致活动力降低。

2、、体力耗竭:不断之挣扎,将体力耗尽,减少生存之机会。

自救方法:

发生溺水事件时,必须镇定冷静,了解自己所处环境,并利用本身浮力或身边物来自救求生。水中自救之基本原则为『保持体力;

以最少体力,而在水中维持最长时间为达此要求,必须缓和呼吸频率,放松肌肉,并减缓动作。

水中求生之基本原则为『利用身上或身旁任何可增加浮力的物体,使身体浮在水上,以待救援。

(三)、在游泳池游泳安全常识1.池边不可奔跑或追逐,以免滑倒受伤。

2.池边不可任意推人下水,以免撞到他人或撞到池边受伤。

3.池边严禁跳水,常因水浅,造成颈椎受伤而终生瘫痪。

4.戏水时,不可将他人压入水中不放,以免因呛水而窒息。

5.水中活动时,已感有寒意时,或将有抽筋现象时,应登岸休息。

为确保我校师生生命财产安全,保障教育事业健康发展,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防汛、防溺水工作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和要求实行防溺水责任校园领导负责制,快速、及时、有效地处置学校防溺水工作中出现的各类突发性灾害事故。采取有效措施,立足学校,坚持自保、自救,防大灾、保安全,确保不出安全事故。

二、组织机构1、成立校防溺水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2、成立校防溺水工作抢险突击队

组长:李老师

成员:戴老师 郭老师 潘老师

三、学校防汛、防溺水领导小组分工及成员职责组长:在县教育局办公室、镇政府的领导下,贯彻执行县指挥部指示精神,全面指挥校园防溺水工作。

副组长:根据校园出现的险情,为组长提出排险、抢险方案。及时分析汇总,为组长决策提供科学依据。根据组长的指令,指挥抢险队伍进行抢险。联系医疗部门,调动医务人员、医疗设备,组成医疗队参加抢救工作。负责学校稳定。

成员:在学校防溺水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负责检查、监督防溺水措施的落实情况,

四、防溺水预案1、具体教育时间及内容:

学校要利用周五总结会,各班主任要充分利用班会、队会课及安全教育课,及时对学生进行防溺水事故安全教育。教育学生不下河抓鱼,不下河洗澡,暴风雨天气不在路上行走,河水暴涨时不强渡强涉。

2、 事故处置办法:

(1)发动学生检举揭发下河洗澡的学生,将其上报学校,由学校和家长配合进行批评教育。

(2)一旦学生发生溺水现象,救援人员应采取以下措施当场急救,情况严重应立即送往医院抢救:(方法一)将伤员抬出水面后,应立即清除其口、鼻腔内的水、泥及污物,用纱布(手帕)裹着手指将伤员舌头拉出口外,解开衣扣、领口,以保持呼吸道通畅,然后抱起伤员的腰腹部,使其背朝上、头下垂进行倒水。或者抱起伤员双腿,将其腹部放在急救者肩上,快步奔跑使积水倒出。或急救者取半跪位,将伤员的腹部放在急救者腿上,使其头部下垂,并用手平压背部进行倒水。(方法二)呼吸停止者应立即进行人工呼吸,一般以口对口吹气为最佳。急救者位于伤员一侧,托起伤员下颌,捏住伤员鼻孔,深吸一口气后,往伤员嘴里缓缓吹气,待其胸廓稍有抬起时,放松其鼻孔,并用一手压其胸部以助呼气。反复并有节律地(每分钟吹16~20次)进行,直至恢复呼吸为止。

(三)心跳停止者应先进行胸外心脏按摩。让伤员仰卧,背部垫一块硬板,头低稍后仰,急救者位于伤员一侧,面对伤员,右手掌平放在其胸骨下段,左手放在右手背上,借急救者身体重量缓缓用力,不能用力太猛,以防骨折,将胸骨压下4厘米左右,然后松手腕(手不离开胸骨)使胸骨复原,反复有节律地(每分钟60~80次)进行,直到心跳恢复为止

五、几点要求1、认真开展汛前房屋设施的安全检查,防患于未然。

对全校的房屋、围墙、电器线路、排水管道等进行一次全面彻底的安全检查,排除各种安全隐患,对有危险隐患的房屋设施立即停用,并及时抢修。

第2篇:溺水应急处置措施范文

1.组织师生按时返校情况。教职员工是否及时到岗,学生是否按时返校。

2.落实学生资助政策情况。是否积极落实国家资助政策,是否出现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3.教材和教辅材料符合国家规定要求情况。是否及时在开课前将课本发放到学生手中,是否违背自愿原则强制学生订购教辅材料。

4.实验室及实习、实训保障情况。高校实验室、实习场所及其设施设备配置是否符合教学需要,运行维护是否符合国家规范。职业院校校内实训基地和校外实习基地条件是否满足教学计划需要,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双师型’’教师是否满足教育教学需要。

5.后勤保障情况。学校网络、多媒体设备、教学终端等各种教学设施设备及生活设施设备是否经过检修维护,饮食、住宿、水电暖等各项后勤保障工作是否到位。

6.经费保障机制落实情况。是否统一城乡义务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并落实资金,是否对学生规模不足100人的村小学和教学点按100人核定公用经费,是否存在经费截留问题。是否落实高职生均拨款制度,是否建立中职生均拨款制度。

7.开学主题教育活动情况。是否认真落实《中小学生守则(2015年修订)》,做到上墙、入屏,并开展爱学习、爱劳动、爱祖国“三爱’’和节粮、节水、节电“三节”教育活动以及安全防范主题教育活动。高校是否做好新生心理健康状况普查和心理危机排查工作,对心理危机事件做到早发现、早干预。

二、校舍安全管理

8.校舍隐患排查情况。是否建立中小学校舍安全年检制度,定期对校舍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并将排查信息录入全国中小学校校舍信息管理系统,消除所有D级危房。是否建立高校危旧房屋排查整治台账,尤其对高校老校区危旧房屋建立整治规划,及时维修、改造和加固,对D级危房是否及时封存并落实拆除措施。

三、食品与饮水安全管理

9.食品与饮水安全管理情况。是否加强食品安全和卫生防疫工作,不断完善学校食堂就餐环境。学校食堂食品采购环节、运输环节、储存环节、加工环节等是否存在卫生和安全隐患。自备水源、二次供水及直饮水设施、食堂蓄水池等是否清洁、消毒,是否进行水质检测。

四、校车安全管理

10.管理制度建设情况。是否制定《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和省级校车服务方案,校车管理机构及协调工作机制是否健全。

11.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和校车安全管埋情况。是否存在使用拼装车、报废车、未取得校车使用许可车辆接送学生,以及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人员驾驶校车、超速、超员、不按许可路线行驶等违法行为。是否按照要求设置校车站点,校车运营是否按照要求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学校门口道路是否设置警示牌、减震带。是否针对不同季节交通安全特点,完善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开展事故逃生演练和应急处置演练。

五、校园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

12.学校“三防”建设落实情况。学校是否配齐必要的安全防护、应急处置装备,校园重点部位是否安装视频监控,寄宿制校园是否设专职宿舍管理员,校园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完善。

13.重点领域治理情况。是否严防溺水事故,坚决避免群体性溺水事故。是否防止校园拥挤踩踏事故,维持好高峰时段学生上下楼秩序。是否强化校园消防安全防控,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定期检查消防设施和器材配置及完好有效情况,组织开展消防演练和应急疏散演练,消除安全事故隐患,杜绝中小学校宿舍明火取暖现象。

14.高校校园安全稳定情况。是否落实反恐工作责任制要求,强化应急处突工作准备,加强网络安全和舆情引导,确保高校安全稳定。是否加强危险化学品及特种设备的管理,及时处理学校实验用废弃危化品,并落实处置备案制庋,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15.防范非法入侵校园导致学生伤亡情况。各地各校是否制定健全舆情信息分析安全预警快速反应和排查化解联动处置机制和工作责任制,是否加强安全保卫工作队伍建设,是否定期开展安全应急演练工作,是否经常性对师生开展法制教育和公共安全教育。

16.校园欺凌和暴力治理情况。是否集中对学生开展以校园欺凌治理为主题的专题教育,是否建立学校安全风险预防、管控与处置制度和工作机制,是否制定完善安全预警快速反应和联动处置机制,形成防治学生欺凌和暴力的工作合如。

第3篇:溺水应急处置措施范文

1.组织师生按时返校情况。

教职员工是否及时到岗(校办)

学生是否按时返校(学生处)

2.落实学生资助政策情况。

是否积极落实国家资助政策;是否出现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学生处)。

3.教材和教辅材料符合国家规定要求情况。

是否及时在开课前将课本发放到学生手中;是否违背自愿原则强制学生订购教辅材料(教务处)

4. 实验室及实习、实训保障情况。

实验室、实习场所及其设施设备配置是否符合教学需要,运行维护是否符合国家规范(教务处、设备处)

校内实训基地和校外实习基地条件是否满足教学计划需要,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双师型’’教师是否满足教育教学需要(教务处)

5.后勤保障情况。

学校网络、多媒体设备、教学终端等各种教学设施设备是否检修到位(网络中心、设备处);

学校生活设施设备是否经过检修;饮食、住宿、用水、用电等各项后勤保障工作是否到位(总务处)

6. 经费保障机制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高职生均拨款制度;是否建立中职生均拨款制度(计财处);

7.开学主题教育活动情况。

是否做好新生心理健康状况普查和心理危机排查工作,对心理危机事件做到早发现、早干预(学生处)

二、校舍安全管理

8.校舍隐患排查情况。是否建立高校危旧房屋排查整治台账,尤其对高校老校区危旧房屋建立整治规划,及时维修、改造和加固,对D级危房是否及时封存并落实拆除措施(总务处)

三、食品与饮水安全管理

9.食品与饮水安全管理情况。是否加强食品安全和卫生防疫工作,不断完善学校食堂就餐环境。学校食堂食品采购环节、运输环节、储存环节、加工环节等是否存在卫生和安全隐患。自备水源、二次供水及直饮水设施、食堂蓄水池等是否清洁、消毒,是否进行水质检测(总务处)

四、校园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

10.学校“三防”建设落实情况。

学校是否配齐必要的安全防护、应急处置装备,校园重点部位是否安装视频监控,校园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完善(保卫处);

是否设专职宿舍管理员(服务中心)

11.重点领域治理情况。

是否严防溺水事故,坚决避免群体性溺水事故。是否防止校园拥挤踩踏事故,维持好高峰时段学生上下楼秩序。是否强化校园消防安全防控,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定期检查消防设施和器材配置及完好有效情况,组织开展消防演练和应急疏散演练,消除安全事故隐患(保卫处)

12.高校校园安全稳定情况。

是否落实反恐工作责任制要求,强化应急处突工作准备(保卫处);

是否加强网络安全和舆情引导,确保高校安全稳定(宣传部、网络中心)

是否加强危险化学品及特种设备的管理,及时处理学校实验用废弃危化品,并落实处置备案制庋,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保卫处、设备处)

13.防范非法入侵校园导致学生伤亡情况。

是否制定健全舆情信息分析安全预警快速反应和排查化解联动处置机制和工作责任制,是否加强安全保卫工作队伍建设,是否定期开展安全应急演练工作,是否经常性对师生开展法制教育和公共安全教育(保卫处)

14.校园欺凌和暴力治理情况。

是否集中对学生开展以校园欺凌治理为主题的专题教育,是否建立学校安全风险预防、管控与处置制度和工作机制,是否制定完善安全预警快速反应和联动处置机制,形成防治学生欺凌和暴力的工作合如(保卫处、学生处)

第4篇:溺水应急处置措施范文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着力在“强基础、抓规范、提水平、增实效”上下功夫,完善学校安全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运行机制,以深化安全常态管理为重点,以提高“三防”水平为基础,以建设“平安校园”为目标,进一步落实学校安全管理责任,完善安全工作机制和制度,深入开展安全教育活动,积极构建学生安全防护体系,全力维护教育系统安全稳定,为我市教育事业科学和谐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二、工作目标

学校内保机构和内部安全管理制度更加完善,“三防”建设达到省定标准,全面提高学校安防能力;学校及周边安全隐患得到全面整治;治安管理和安全防范措施得到有效落实;校园安全防范工作的组织网络、工作机制和保障机制更加健全,师生安全防范意识进一步加强,确保不发生安全责任事故。

三、主要工作

1. 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明确岗位职责和任务。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及各学校要进一步贯彻落实省综治办、省公安厅、省教育厅等12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的意见》(X公通[2014]77号),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好“一岗双责”制,明确与细化学校安全管理各方责任、义务。

2. 积极开展“平安校园”创建工作。通过建立健全“平安校园”长效建设机制,不断提高校园安全管理水平和防范能力,安全管理网络进一步规范,育人环境进一步优化,安全教育水平进一步提升。

3. 加大校园安保工作力度。要争取财政加大对学校安全工作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加强学校“三防”建设和报警系统建设。新建、扩建、改建学校(幼儿园)时,要将安全设施纳入建设规划,做到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投入使用。对新申办中小学(幼儿园)的,要将“三防”配备作为必备条件严格审批。加强校园保安人员的业务培训和考核,推进校园保安队伍专业化建设。

4. 加强学校食品卫生监管和督查。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要建立健全学校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机制,做好学校食堂的清洁卫生和餐饮具消毒工作,清除过期、变质的食品原料和调料,严防发生集体食物中毒事故。要切实做好学校食堂大宗物品统一配送,特别要全面建立规范的食品原料配送索证、验收及配送和使用台帐登记、食品留样记录、紫外线消毒记录、餐饮具消毒等各项制度,做到专人负责,程序规范、责任落实。

5. 严格落实危险化学药品管理制度。对危险化学药品实行双人双锁、领用登记制度。积极协调市环保局、市公安局,对市属学校多年遗留的过期不用的危险化学药品统一进行集中处理。

6. 加强消防保障,做好消防安全工作。深入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积极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活动,全面推进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做到消防结合,防患未然。以校园基础实施、设备和人员密集场所、地下设施为重点,强化食堂、锅炉、电梯、配电室、车辆、机房等特殊部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加强消防设施、器材保障体系建设,加大消防控制室建设力度,严格校园消防安全工作规程,保障人员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畅通。

7. 深化安全教育,提高师生防护能力。一是做好中小学生命安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课程的开设工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加强课程开设工作的领导和指导,将狠抓课程的落实列入年度工作计划,对学校开设课程的情况进行督查考评。各中小学要将生命安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课纳入教学计划中,要求课程上课表、进课堂,确保课程课时顺利实施。各学校要注重师生心理健康,加强心理疏导,开展以“珍爱生命,关注心理健康”为主题的生命安全教育。开展培养学生尊重和热爱生命的态度,实现生命价值的教育活动。切实加强学校心理健康重点人群排摸干预工作,建立健全心理健康重点人群档案,加强危机干预的针对性与主动性。二是充分发挥学校宣传教育主阵地作用。以春(秋)新学期开学、寒(暑)假、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 “5·12”防灾减灾宣传周、 “6·26”禁毒日、“11·9” 消防宣传日和“12·2”交通安全教育日等活动为契机,以校园安全文化建设为纽带,通过班团队会、升旗仪式、墙报、板报、校园网络和校园广播等形式,多途径的开展学生安全教育宣传活动,使安全文化“进校园”活动落到实处。三是加强安全教育和应急预案演练,提高学校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防范处置能力。广泛开展师生食品安全、消防安全、交通安全、传染病防控知识等宣传教育活动,定期开展校园应急处置演练,特别要加强夜间紧急疏散演练,切实提高师生的自我保护意识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对突发事件要快速反应,第一时间处置和报告。

8.大力开展以“珍爱生命,预防溺水”为主题的防范学生溺水专项活动。要认真贯彻《省政府办公厅印发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意见的通知》(X政办函[2013]78号),把防溺水安全教育落实到每一个学生和学生监护人身上。学校要将教育部关于学生防溺水《致全国中小学生家长的一封信》发给家长。配合当地政府开展联防联控工作,落实各项防溺措施,进一步遏制双休日和暑期溺水事故。

9.进一步加强校车安全管理工作。加强校车司乘人员培训管理,配合公安交管部门加大对校车运行监督管理。

10.深化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完善综治委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定期会商协调机制和工作例会制度;积极开展“护校安园”专项行动,努力构建、完善联防联控网络;进一步净化学校周边文化市场环境,维护交通秩序、食品(药品)安全环境。

11.深入开展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务必做到“三个零”:即“零推卸”、“零隐患”、“零容忍”。制定隐患排查整治方案,完善全市学校重大安全隐患数据库,建立安全隐患台帐,督促落实整改责任和资金,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幼儿园)要做好安全隐患排查“两化”工作,做好“湖北省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网”进行隐患排查上报与整改工作。

12.开展校园安全管理工作业务培训。以“XX市中小学幼儿园治安保卫达标创建”为重点,抓好学校保安人员业务培训和技能培训工作。同时,加强对学校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培训要注重实效,把培训与专题研讨结合起来,通过组织开展专题研讨会、校园安全管理论坛等,把全市从事校园安全管理人员的智慧凝聚起来,逐步形成一支专业知识优,工作能力强的校园安全管理队伍。

13.加强安全信息报送工作。各县市区教育局每月25号前上报《全市中小学幼儿园“三防”建设情况统计表》,市直各学校、幼儿园每月25号前上报校园“三防”建设情况报告。

附件:1. XX市2017年学校安全工作行事历

2. 中小学幼儿园“三防”建设情况统计表

XX市2017年学校安全工作行事历

时间

主要工作内容

二月

1.开学前学校安全隐患排查;

2.开学安全教育;

3.开展新学期安全检查;

三月

1.春季传染病防控工作;

2.安全教育周活动(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统一部署);

3.防雷知识进校园活动;

四月

1. 开展校园及周边综合治理工作;

2. 开展全市第二批“平安学校”复查;

3.饮食卫生安全教育;

4.春游安全教育和督导检查;

5.督查各县市、区学生交通安全开展情况;

6.启动2017年防溺水专题教育活动。

五月

1.防灾减灾宣传周活动;

2.开展应急避险演练活动(5.12);

3.开展防溺水安全教育月活动;

4.加强校车安全管理与检查;

5.开展第三批“平安校园”复查工作。

六月

1.开展安全生产教育月活动;

2.开展食品安全教育周活动;

3.开展防溺水专题教育活动,开展防台、防雷、防暴雨山洪、泥石流等自然灾害的宣传教育;

4.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情况统计上报;

5.中考、高考的安全防范工作。

七月

1.继续开展防溺水专题教育活动;

2.社会实践活动安全教育;

3.校舍安全、技防设施检查;

4.组织全市校园安保人员业务培训;

5.县(市、区)组织学校校园安全管理干部业务培训。

八月

1.教职工校本安全教育培训;

2.安全隐患整改,校舍修缮;

3.继续开展防溺水安全教育。

九月

1.秋季开学安全工作检查;

2.开展新学年安全教育活动;

3.国庆节前安全教育和安全大检查;

4.校车安全管理工作督导检查;

5.继续开展防溺水专题教育活动。

十月

1.防溺水安全教育总结;

2.秋游安全教育;

3.法制教育、生命安全教育;

4.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情况统计上报;

5.校园及周边综合治理工作。

十一月

1.消防安全教育(11.9);

2.开展消防安全教育活动;

3.师生应急疏散和火灾逃生自救演练。

十二月

1.冬季安全教育(防火、防冻、防一氧化碳中毒、防盗、防骗等);

2.年度安全工作总结,迎接各类考核,材料整理归档;

第5篇:溺水应急处置措施范文

关键词:流动儿童;溺水;预防;处置

一、流动儿童溺亡事故的特点

根据接报情况统计,2012年1月至2014年8月,张家港市共发生16周岁(含本数)以下儿童溺水死亡事故29起,死亡32人,其中流动儿童占绝大多数,共发生21起,死亡24人,死亡人数占比75%。流动儿童溺水死亡事故主要呈现出以下四个方面特点:

1.从年龄结构来看,大多偏小。在溺水死亡的流动儿童中,5周岁以下的有11人,占比45.8%;6至9周岁的有6人,占比25%;10至18周岁的有7人,占比29.2%。其中,年龄最小的仅有2周岁,其次7人为3至4周岁的低龄儿童。

2.从事发状态来看,不慎落水溺亡占绝大多数。溺亡的24名流动儿童中,有16人系在河边、井边或池塘边玩耍时不慎落水溺亡,占比66.7%;有5人系在河里、池塘嬉戏或不谙水性、或体力不支导致溺亡;有3人系为营救他人,因缺乏必要的常识和技能而溺亡。

3.从事发区域来看,农村发案比市区要多。21起流动儿童溺亡事故中,有14起发生农村地区,占比66.7%,在市区发生的仅有7起,且有6起发生在东莱、晨阳、乘航、城西等城乡结合部。这与农村地区、城乡结合部的河流、池塘、水井较多有直接关系。

4.从善后处置来看,易引发不稳定事端。21起流动儿童溺亡事故中,有7起在事故善后处置时引发了不稳定事端,占比33.3%。值得注意的是,在引发涉稳事端的溺亡事故中,仅有2起发生在自家附近河边,其余5起均发生在厂企、单位附近河道、池塘边。

二、流动儿童溺亡事故多发的原因

1.监护义务履行不到位。据分析,流动儿童溺亡事故中,近70%是因监护人履行监护义务不到位而导致。一方面,流动儿童的父母在我市大都是厂企工人、小商小贩,家庭中重养轻教、重养轻管现象较为普遍,父母对子女教育监护管理并不重视,侥幸心理严重,自认为不会发生安全事故。另一方面,流动人员家庭中一般都有2至3名流动儿童,因忙于生计,父母双亲常在外务工,而将子女的监护义务交由其他亲友、家中年长子女代为履行,而监护人往往受精力、能力以及责任心方面的限制,不能很好履行监护义务。基于以上两方面原因,流动儿童基本上处于无监护的“散养”状态,尤其是年龄较小的流动儿童,极易发生安全事故。

2.自我保护意识不到位。主要表现在家庭、学校两方面对流动儿童安全教育不够,导致其自身保护意识淡薄。家庭教育上,流动儿童的监护人文化水平普遍不高,有的甚至是文盲或半文盲,疏于与子女的沟通交流,重视对子女的生活照顾,轻视对子女人身保护的安全教育,导致流动儿童不清楚潜存危险的场所和区域,也不知道一旦遇到危急情况如何开展自救互救。学校教育上,由于教学任务繁重,学生安全教育仅仅停留在一两堂课程上,缺乏长期系统的学习以及必要的实际演练。此外,流动儿童在学校学生中占比较少,学校对这类特殊群体的教育重视不够,以至于仅有的安全教育也无法真正起到有效作用。

3.基础防护设施不到位。戏水是儿童的天性,尤其对家庭条件并不富裕的流动儿童,他们大多数喜欢在河边、池塘边嬉戏玩耍。人防上,在一些景点、公园的河道边、池塘旁,有的没有安排相应人员开展水面巡查工作,有的巡查人员没有认真履职,没有开展提醒教育劝导工作,导致流动儿童在景点公园游玩时溺水身亡。物防上,一些乡镇在流动儿童集中居住区的河道、池塘周围,没有设置必要的警示标识、防护栅栏等物防设施,尤其是流动儿童常去的水塘河道等重点区域,不按要求落实安全防范措施,造成了同一地点、同类地点多次发生流动儿童溺亡事故。

三、预防和处置流动儿童溺亡事故的对策建议

政府应充分认识到溺亡事故在流动儿童安全事故中的突出性和严峻性,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理念,多管齐下、多措并举,切实做好流动儿童溺亡事故防范处置工作。

1.深入有效宣传,增强监护责任。持续加强对监护人的宣传教育,是有效减少流动儿童,尤其是幼童溺亡事故发生的重要措施。针对监护人防范意识淡薄的实际,要将宣传工作与流动人员登记办证、“走访送”活动等公安业务有机结合,常态化、长期性开展防范宣传工作,使之逐渐成为流动人员管理工作的一项常规内容,特别是在工作中发现可能引发溺水事故的流动儿童家庭,要重点宣传教育,不断加强监护人的防范意识和责任意识。针对监护人多在外务工的实际,要加大社会面上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同时要深入建筑工地、批发零售等外来人员集中务工的场所行业,采用现场咨询、发放图册、设置专栏等方式面对面、手把手地对流动儿童父母进行宣传,不断增强宣传力度。针对监护人文化程度不高的实际,要以图片、视频等群众感兴趣、易接受的形式,突出流动儿童教育、安全隐患自查、溺水事故急救为主要内容,注重宣传的实际效果,真正让监护人记得牢、防得住。

2.紧抓学校教育。要制度化开展防溺水警示教育专题讲座活动,突出如何识别险情、遇险逃生、自救互救为主要内容,进一步提高学生预防溺水事故的警惕性和自觉性,增强学生防范意识和应对能力。另一方面,要联合教育部门将防溺水安全教育融入日常教学当中,在继续加强课堂教育的同时,进一步丰富授课形式,积极开展课外实践活动,切实提高学生自防意识。此外,要充分利用学校这一防范主阵地,督促提醒学校在溺水事故高发季节、时段,通过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送达《致家长的一封信》以及发送手机短信等形式,提高每一名流动儿童学生家长的防范意识。

3.积极迅速施救,主动配合化解。一方面,对发生流动儿童溺水事故的,要坚持依法规范、迅速高效的原则开展施救,坚决防止因工作方式方法不当扩大危害、引发不满。应急准备上,要在出警车辆上事先配备救生圈、救生衣、喊话器、安全绳、强光手电等救援设备,确保一旦接报事故警情,能够快速有效处置。接报警情后,要在掌握落水时间、地点、人数等基本情况的基础上,立即赶往现场,同时通知消防、医疗等部门到场处置,绝不能迟缓拖沓、贻误救援。现场处置时,无论溺水儿童落水的时间长或短,到场警力必须积极采取措施施救,有救护能力的,要在采取保护措施后迅速入水营救;无救护能力的,要组织发动现场有救护能力的群众参与营救。另一方面,对可能引发不安定事端的流动儿童溺亡事故,尤其是发生在单位厂企、公园景点内的,要提前开展稳控疏导工作,在查清事故责任的基础上,认真听取有关当事人的合理诉求,综合运用政策、法律等手段,依法合理予以解决,力争化解问题在早在小,防止事态扩大升级。要善于从见义勇为、生活救助等方面,积极为事故家庭争取相应的救济补偿,帮助解决生活实际困难,最大限度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参考文献:

第6篇:溺水应急处置措施范文

1.组织师生按时返校情况。教职员工是否及时到岗,学生是否按时返校。

2.落实学生资助政策情况。是否积极落实国家资助政策,是否出现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3.实验室及实习、实训保障情况。高校实验室、实习场所及其设施设备配置是否符合教学需要,运行维护是否符合国家规范。职业院校落实《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情况以及校内实训基地和校外实习基地条件是否满足教学计划需要,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双师型”教师是否满足教育教学需要。

4.后勤保障情况。学校网络、多媒体设备、教学终端等各种教学设施设备及生活设施设备是否经过检修维护,饮食、住宿、水电暖等各项后勤保障工作是否到位。寄宿制学校是否实现一人一床。

5.经费保障机制落实情况。是否统一城乡义务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并落实资金,是否对学生规模不足100人的村小学和教学点按100人核定公用经费。是否落实高职生均拨款制度,是否采取措施保障今年生均财政拨款标准不低于12000元。

6.开学主题教育活动情况。是否认真落实《中小学生守则(2017年修订)》,做到上墙、入屏,并开展爱学习、爱劳动、爱祖国“三爱”和节粮、节水、节电“三节”教育活动以及安全防范主题教育活动。高校是否做好新生心理健康状况普查和心理危机排查工作。

二、校舍安全管理

7.校舍隐患排查情况。是否建立中小学校舍安全年检制度,定期对校舍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并将排查信息录入全国中小学校校舍信息管理系统,消除所有D级危房。是否建立高校危旧房屋排查整治台账,对D级危房是否及时封存并落实拆除措施。

三、食品饮水安全与卫生防疫管理

8.食品与饮水安全管理情况。是否加强食品安全和卫生防疫工作,不断完善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食堂就餐环境。学校食堂食品采购环节、运输环节、储存环节、加工环节等是否存在卫生和安全隐患。自备水源、二次供水及直饮水设施、食堂蓄水池等是否清洁、消毒,是否进行水质检测。

四、校车安全管理

9.管理制度建设情况。是否制定《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和省级校车服务方案,校车管理机构及协调工作机制是否健全。

10.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和校车安全管理情况。是否存在使用拼装车、报废车、未取得校车使用许可车辆接送学生,以及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人员驾驶校车、超速、超员、不按许可路线行驶等违法行为。是否按照要求设置校车站点,校车运营是否按照要求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学校门口道路是否设置警示牌、减震带。是否针对不同季节交通安全特点,完善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开展事故逃生演练和应急处置演练。

五、校园安全管理

11.学校“三防”建设落实情况。学校安全管理机构设置、保卫人员情况是否报县(区)教育、公安部门备案,是否建立完善门卫管理制度。学校是否设置围墙或其他实体屏障,实行封闭式管理。学校是否配齐必要的安全防护、应急处置装备,校园重点部位及学校大门外一定区域内是否安装视频图像采集装置,寄宿制校园是否设专职宿舍管理员,校园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完善。

12.重点领域治理情况。是否按照要求切实加强学生预防溺水事故的宣传教育。是否采取措施有效防止校园拥挤踩踏事故,维持好高峰时段学生上下楼秩序。是否强化校园消防安全防控,进行电器火灾综合治理,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定期检查消防设施和器材配置及完好有效情况,组织开展消防演练和应急疏散演练。

13.高校校园安全稳定情况。是否落实反恐怖工作责任制要求,强化反恐防范知识宣传教育,全面清缴恐怖音视频,完善反恐防范工作预案,强化应急处突工作准备,加强网络安全和舆情引导,确保高校安全稳定。是否加强高校实验室安全管理,构建由学校、二级单位、实验室组成的三级联动的安全管理责任体系,建立实验室全生产周期安全运行机制,建立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开展实验室重大危险源专项定期检查,开展实验室安全应急能力建设,建立实验室安全年度报告制度等,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14.防范非法入侵校园导致学生伤亡情况。各地各校是否制定健全舆情信息分析安全预警快速反应和排查化解联动处置机制和工作责任制,是否加强安全保卫工作队伍建设,是否定期开展安全应急演练工作,是否经常性对师生开展法治教育、公共安全教育和反警示教育。

15.校园欺凌和暴力治理情况。是否集中对学生开展以校园欺凌治理为主题的专题教育,是否建立学校安全风险预防、管控与处置制度和工作机制,是否制定完善安全预警快速反应和联动处置机制,形成防治学生欺凌和暴力的工作合力。

16.校园周边综合防控工作开展情况。警校联动机制是否建立,校园周边公安机关高峰勤务、“护学岗”和群防群治机制是否健全,校园周边警务室民警是否经常到校沟通联系、指导工作,教育行政部门是否经常协调有关部门对校园及周边治安乱点和重点隐患进行专项排查整改,非法出版物、网吧、娱乐场所、危险玩具销售整治,加强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综合治理工作。

第7篇:溺水应急处置措施范文

一、加强组织领导,贯彻落实安全职责

为贯彻“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要求,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汛期安全生产工作,乡党委、政府召开夏季安全暨迎接建国70周年安全生产工作会议,部署开展夏季安全生产和应急工作。

二、夏季安全生产工作

(一)邀请专家查隐患。会同安全生产专业人士对全乡6家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开展“诊断式”检查。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安全专家深入生产车间对企业进行系统全面的隐患排查工作,重点围绕安全管理、工艺安全、设备安全、电气管理、消防与应急管理等方面对企业进行了全面系统的检查。对检查发现的56项问题,当场向企业负责人反馈,下达相关文书明确整改要求和期限。

(二)危化品安全排查。7月10日,乡对永兴加油站开展了安全专项检查,重点对人员上岗持证情况,是否存在无证无照、证照不全或过期未检审行为、卸油操作、应急演练记录、防雷防静电措施落实情况、消防器材配备、防暑降温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要求加油站根据自身特点,做好员工安全意识教育和隐患排查,提高罐区等防晒措施和防暑降温常识,真正做到防患未然,保证安全无事故。

(三)农贸市场道路交通安全治理。为切实加强规范我乡农村道路交通和集贸市场安全管理工作秩序,进一步加大道路交通和集贸市场安全整治力度,保障辖区内道路交通文明、安全、畅通,集贸市场规范、和谐、有序,7月23日,乡对全乡6个集贸市场16处安全隐患开展安全隐患整治;绘制道路交通安全和文明安全市场安全文化标语8处,禁止占道经营安全警示标志15处。

三、汛期安全排查和应急救援工作

(一)开展防溺水工作专项检查。按照《关于做好未成年防溺水有关工作的通知》(岳安字〔2019〕20号)并要求。乡安监、水利、教育等相关部门根据各自工作职责,围绕学生安全教育做好隐患排查、督促检查工作,为人民群众尤其是青少年安全管理提供良好的社会环境。一是组织各村进行了全面清查辖区内的水域、机井、河渠、深沟、矿坑,尤其是对青少年学生可能出入的地点和场所,做到无死角、无盲点、全覆盖,截止目前排查各类水库池塘79处,河渠18公里,深、机井、矿坑82处,按照“边排查、边整改”的要求,消除安全隐患11处。二是督促责任单位采取防护措施,在塘、河、井等地段设置安全警示牌,排除安全隐患,防止发生意外安全事故。三是加强对留守儿童的服务和关爱,保障留守儿童的生命健康和安全。

(二)做好农村水井安全工作。乡安监、水利等相关部门根据各自工作职责,做好水库、取水井隐患排查,组织各村进行了全面清查辖区内的水域、机井、大口井,做到无死角、无盲点、全覆盖,截止目前排查各类取水井240处,按照“边排查、边整改”的要求,消除安全隐患16处。督促责任单位采取防护措施,在取水井等地段设置安全警示牌,排除安全隐患,防止发生意外安全事故。

(三)组织开展应急演练。为提高应对汛情的组织协调能力,做到处置迅速、有序,使危险区群众熟悉预警信号,了解撤离路线,最大限度减少汛情对群众生命财产的影响,6月3日乡组织在张家村水库开展防汛应急演练,防汛应急小分队成员、灾害区受影响的部分群众70余人参加演练。通过实战演练,使山洪灾害防御责任人熟悉防汛应急预案内容,清楚各自职责,确保预案启动时能够及时、有序、有效转移群众,提高群众防灾减灾和自救能力,避免人员伤亡和降低财产损失。同时,各企业按照应急演练计划,组织开展了消防、触电、机械和综合应急演练。

(四)开展村级自然灾害信息员培训。6月24日,乡组织村级自然灾害信息员培训会,就做好灾情信息统计上报提出要求:一是高度重视灾害信息报送工作的重要意义;二是做好突发自然灾害期间应急值班,第一时间对灾情统计上报;三是及时准确统计上报灾情信息;四是强化责任,杜绝迟报、谎报、瞒报,确保灾情信息报送工作有效开展。同时可借助村民会议宣传防灾减灾知识,提高灾害信息员以及村民发生灾情时的应急处理能力,确保灾害发生后我乡系统有力、有序、有效开展救灾和灾情上报工作。

第8篇:溺水应急处置措施范文

一、指导思想:

为认真做好暑假补课期间(7月13日——8月7日)学校安全保卫工作,进一步提高广大师生的安全意识,增强安全防护能力,有效防止学校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全体师生人身和学校财产安全,让广大师生员工过个安全、健康的假期,根据上级有关部门和文件的要求,特制定我校期未及暑假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方案。

二、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安全紧急情况处置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三、安全措施:

1、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在暑假对师生进行一次专门的安全教育,认真组织师生学习《中小学生自我防范安全常识》、《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安全知识,并充分利用课堂教学、班会、集体活动、广播、墙报等形式开展形式多样、贴近生活、贴近师生的以“防火、防爆、防盗、防汛、防投毒、防破坏、防溺水、防交通事故、防地质灾害事故以及安全用电、饮食卫生”等为主要内容的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增强安全意识,提高广大师生的自我防范能力、自护自救能力,防范于未然。

2、加强游泳安全教育。夏季天气炎热,要进一步对学生进行游泳(游玩)安全教育,严禁学生擅自下水游泳,防止溺水死亡事故发生。提高学生的涉水安全自防自救能力。

3、加强交通安全教育。暑假期间,师生外出要注意安全,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要反复教育学生不要乘座无牌、无证、超载车辆,不要无证驾驶摩托车,未满十二周岁不准骑自行车,防止交通伤亡事故的发生。

4、加强卫生安全教育。针对夏季气温高,容易中暑、食物中毒等特点,要加强对学校食堂卫生安全责任制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确保师生员工饮食卫生安全。要教育广大师生在假日期间,应注意食品和饮食卫生,不要暴饮暴食,防止食物中毒。

5、加强拒绝教育。要采取多种形式丰富师生假期的文化生活,引导广大师生在假期积极参加科学文明、健康向上的社区活动,遵纪守法、崇尚科学、抵制,拒绝黄、赌、毒和各种封建迷信。

6、加强心理健康教育。根据青少年的心理、生理特点,加强对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增强学生自我调控,承受挫折、适应环境的能力。教育未成年学生不得违反国家规定,不要进入“三厅两室”、网吧、酒吧等未成年学生不宜进入的场所活动。

7、加强安全检查工作。7月15日之前,组织人员对学校校舍、师生宿舍、食堂卫生、食堂、教育教学设备(特别是实验室、计算机室和危险化学药品)、体育活动设施、用电和消防设施设备等场所进行一次认真细致的、全方位安全检查。对学校安全的薄弱环节和存在的问题,要坚决及时整改,一时不能排除的要停止使用,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及有关单位,要明确监督责任,严防死守,防止群死群伤等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8、抓好学校财产管理。学校应做好学校财产清点及保管工作,尤其要对计算机室、实验室、财务室等重点要害部位做好防盗、巡查和监控措施,不留隐患,确保学校财产的安全。

9、加强假期值班管理。要落实好暑假护校值班工作,放假期间,要加强值班管理,所有值班人员一定要坚守岗位,尽职尽责,学校门卫、宿舍管理员不得让外人随便进出和留宿。坚持学校行政领导带班轮值巡查,并做好值班记录。要严格事故报告制度,进一步完善防范和处置群体性突发事件工作预案,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要立即启动预案,及时组织力量进行抢救和处置,将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并按程序及时如实上报当地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不得瞒报、迟报、漏报。要确保信息畅通,决策准确,指挥灵敏。要严肃值班纪律,凡因责任心不强、领导不得力、工作不落实、措施不到位而导致发生重大问题的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值班人员的责任。

10、防范雷雨等自然灾害。结合当前的防汛抗灾工作,进一步落实省市防汛抗灾的部署,落实公安部、教育部关于做好学校周边安全工作的八条措施和六条措施,加强校园安全管理工作,切实做好暑假高二、高三补课期间学校安全保卫工作,确保广大师生过一个安全、健康、有意义的暑假。

四、安全紧急情况类别划分:

学校安全紧急情况是指由人为或自然因素引起的具有突发性,造成或可能造成人员伤亡、较大经济损失、破坏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社会稳定的严重危害和影响的事故、事件和灾害,学校安全紧急情况,主要分为事故、事件和灾害三大类。

(一)事故:主要有教学事故、交通事故、火灾事故、校舍倒塌事故及其它造成人员伤亡事故。

(二)事件:主要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重大恶性群众事件、影响重大的社会治安案件以及其他危害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破坏学校和社会稳定的突发性事件。

(三)灾害:主要有暴雨、洪水、台风、雷击、地质性灾害、破坏性地震、火灾等。

五、各类事故应急预案:

(一)食物中毒应急预案 责任人:周起才

1、发现师生有类似食物中毒症状时,应迅速送学校医疗室进行初诊,同时拨打“120”电话或送医院进行处理。

2、迅速向教育局及卫生防疫部门报告。

3、做好所有食物食品取样工作,以备卫生部门检验。如是食用校外食物所致,也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取样。

4、迅速排查食用致毒食物的师生名单,并检查他们的身体状况。

5、及时通知家长并做好家长和家属的工作。

6、积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做好诊治、调查事故、处理等工作。

(二)交通事故应急预案 责任人:袁新乔

1、发生交通事故后,应迅速将伤者送到医院进行抢救。

2、迅速报告教育局和交通部门。

3、组织保护好现场,看住肇事车辆及肇事人以备交警部门进行事故处理。

4、及时通知受伤者家属。

5、积极配合交警做好事故处理。

(三)其他突如其来的伤害事故应急预案 责任人:杨利斌

1、如社会人员到校对学生造成伤害时,信息报告员要及时向班主任或学校报告,其他同学要采取积极措施进行制止或疏散。

2、班主任和学校接到报告后,立即组织人员进行制止,并拨打“110”报警。

3、对伤者应及时送医院就诊。

4、及时上报教育局。

5、迅速配合公安部门调查事故发生的原因,并做好有关材料的收集。

6、通知受伤者的家长或家属。

7、妥善处理事故。

(四)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责任人:吴有弟

1、发生火灾事故时,在向119消防指挥中心报警的同时,立即报告教育局和镇政府。

2、迅速切断有关电源。

3、抢险救灾小组迅速疏散师生,撤离到安全区域。

4、积极配合消防人员救火。

5、在进行灭火的同时,应采取有效的隔离措施,防止大火蔓延。

六、报告程序:

学校建立健全安全紧急情况报告制度,严格落实值班人员,确保安全紧急情况信息报送渠道畅通、运转有序。

学校发生安全紧急情况,应立即报告市教育局,重大以上紧急情况发生后,学校立即报告市教育局。

上报时做到及时、准确、全面、不漏报、不虚报。报告内容为: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事故的简要情况,死亡人数、受伤人数、估计直接经济损失等。

七、善后处理:

第9篇:溺水应急处置措施范文

1总则

1.1编制目的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快速、及时、妥善地处理本县中小学幼儿园校园发生的突发事件,做好应急处置和抢险救援的组织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危害,保护师生的人身、财产安全和学校的财产安全,建设“平安校园”,维护社会稳定。

1.2编制依据

根据《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浙江省中小学校学生人身安全事故预防与处理办法》以及《舟山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岱山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县范围内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以下统称学校)校园内突发性各类安全事件的预防和应急处置。

1.4工作原则

(1)“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

(2)“以人为本,安全优先”的原则;

(3)“立足基层,有效控制”的原则;

(4)“加强教育,预防为主”的原则。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在县政府统一领导下,按照《岱山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组织领导体系的要求,成立县中小学幼儿园校园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

2.1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

2.1.1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组成

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是全县中小学幼儿园校园突发性安全事件应急处置的指挥机构,负责对全县校园突发性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统一领导和指挥。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组长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担任,副组长由县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和县教育局局长担任,成员由各乡镇、县委宣传部、县安全监管局、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建设局、县卫生局、县教育局、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县交通局、县消防大队、县气象局、县环保局、县文广新闻出版局、县工商局、县质量技监局、电信岱山分公司、移动岱山分公司、联通岱山分公司等单位和部门负责人组成。

2.1.2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统一领导、指挥、协调校园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

(2)向县政府和市教育行政部门 报告有关校园突发事件以及应急处置情况。

(3)组织会商,分析、判断校园突发事件可能造成的影响和后果,提出对策和措施。

(4)对各乡镇、各部门、各学校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中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5)对校园突发事件进行调查,做好事后评估和信息工作。

(6)调动必要的人力和物力,做好应急救助工作。

(7)决定其他有关重大事项。

2.1.3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要职责

(1)各乡镇:成立应急指挥领导小组,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担任组长。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协助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对本行政区域内校园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组织、指挥和协调,参与应急救援工作的调查、分析和处理。承担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日常事务和交办的其他事项。

(2)县委宣传部:协调校园突发事件的新闻报道,拟定对外宣传口径,组织、协调校园突发事件的新闻,具体按照《岱山县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应急预案》实施。

(3)县安全监管局:参与校园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的组织、指挥和协调,参与事件的调查和处理。

(4)县公安局:负责校园突发事件处置的安全保卫工作,维护现场秩序;负责事故现场区域内的道路交通管制和交通疏导工作;负责保障抢险救援人员、车辆的通行,参与校园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的组织、指挥和协调,依法查处扰乱校园秩序、侵害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的案件。

(5)县财政局:负责校园突发事件应急救援资金保障及管理。

(6)县建设局:负责对受灾学校校舍的鉴定及修复重建报告的审批等工作。

(7)县卫生局:参与校园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的组织、指挥和协调,负责获救伤病员和感染病人的医疗救治工作及紧急医疗援助,实施疾病控制和卫生监督等应急措施,预防和控制校园内传染病的发生和蔓延,指导学校开展公共卫生工作。

(8)县教育局:承担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参与应急救援的组织、指挥和协调;负责搜集和传递校园突发事件信息,组织指挥事发学校实施紧急抢险行动,协助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调动专业人员和社会力量参与应急救援;负责校园突发事件的联络与报告工作;负责校园突发事件的调查和处理,组织指挥学校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及日常安全督查工作。

(9)县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依法开展对校园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查处,做好应急救援工作的组织协调和配合;负责校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药品和医疗器械质量监管。

(10)县交通局:参与校园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的组织、指挥和协调,为应急救援工作提供交通保障等。

(11)县消防大队:参与校园突发事件的救援工作,并提供救援装备和技术支持。

(12)县气象局:负责向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供近期及每天的气象预报信息。

(13)县环保局:负责因环境污染造成校园重大安全事故的违法行为调查及环境监测工作;负责污染的处置工作,对环境违法行为的处理提出意见和建议。

(14)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负责受灾学校广播、电视系统设施的恢复。

(15)县工商局:依法开展对食品流通环节造成的食品安全事件违法行为的调查处理。

(16)县质监局:依法开展对食品生产、加工环节造成重大食品安全事件的调查处理和相关技术鉴定。参与校园特种设备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工作并提供技术支持,依法开展校园内特种设备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和技术鉴定。

(17)电信岱山分公司、移动岱山分公司、联通岱山分公司:负责校园突发事件救助活动中通信保障工作和提供通信技术支持。

2.2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

2.2.1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组成

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负责日常工作。

办公室主任:由县教育局分管学校安全工作的副书记担任。

办公室成员:县教育局办公室主任、教育科科长、计财科科长、组织人事科科长、督导室主任、纪检监察科科长。事件响应时,抽调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有关人员充实办公室力量。

2.2.2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1)参与应急救援的组织、指挥和协调;

(2)负责搜集和传递校园突发事件信息,及时汇总、评估、报告校园突发事件的救助工作情况;

(3)组织指挥事发学校实施紧急抢险行动;

(4)协助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调动相关单位专业人员和社会力量参与应急救助;

(5)参与学校突发事件的调查、分析和处理;

(6)组织指挥学校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及日常安全督查工作,组织预案演练;

(7)承担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日常事务和交办的其他事项。

2.3应急处置工作小组

2.3.1专家组

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根据突发事件的类别与级别,组织相应的专家组。专家组由公安、卫生、消防、工商、食品药品、质量技监、气象、环保、安全监管等行业专家、专业技术人员组成。负责提供校园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技术咨询和建议;参与相关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的研究工作;分析事件原因及造成的危害。

2.3.2综合协调组

由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县教育局办公室和教育科组成,负责协调相关部门展开应急救援工作;密切关注事件发展的动向,及时收集、汇总、核对事件发展情况;在接报事件发生1小时内向县政府和市教育局报送信息,及时传达上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对突发事件的处置指示。

2.3.3宣传报道与信息收集组

由县委宣传部负责,组织县教育局及相关成员单位人员做好信息收集工作,组织新闻媒体对校园突发事件进行全过程的追踪报道。

2.3.4后勤保障组

由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县教育局办公室、计财科组成,负责各类物资储备工作,确保应急处置的物资供应。

2.4各学校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的组成与职责

各学校都应成立校园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 校长负责指挥本校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

主要职责:及时上报本学校的突发事件信息,在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开展紧急抢险行动,及时如实报告学校突发事件的情况,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对学校突发事件的调查和处理,负责对学校师生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及日常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安全教育课程,组织师生进行安全演练。

3事件分类分级

3.1事件分类

本预案将校园突发安全事件分为以下四类: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事故灾难、群体性或多个体安全事件。

3.2事件分级

按照校园发生的安全事件的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分为特别重大校园突发安全事件(ⅰ级)、重大校园突发安全事件(ⅱ级)、较大校园突发安全事件(ⅲ级)、一般校园突发安全事件(ⅳ级)。

3.2.1特别重大校园突发安全事件(ⅰ级)

(1)自然灾害事件:受台风、暴雨、高温等自然灾害影响,校园内造成群体性人员死亡3人及以上,或者人员受伤20人及以上,或者校舍大面积倒塌等特别重大财产损失事件。

(2)公共卫生事件:校园内发生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肺鼠疫、肺炭疽及其他新传染病病例,疫情有扩散趋势;校园内发生师生员工群体性食物中毒,一次食物中毒人数超过50例,或食物中毒死亡3例及以上;校园内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并有扩散趋势;校园内发生霍乱疫情,5天内发病10例及以上或死亡3例及以上;省级以上政府卫生部门认定的其他特别重大的突发性卫生事件。

(3)事故灾难:校园内发生火灾事故、爆炸事故、触电事故、校舍楼梯及建筑物的坍塌、危险化学品严重污染、学校校车发生交通事故等造成学校人员3人及以上群体性死亡,或者人员受伤20人及以上,或者造成学校特别重大财产损失。

(4)群体性或多个体安全事件:校园内发生群殴、械斗以及打砸公物事件,并造成人员死亡3人及以上,或者人员受伤20人及以上,或者造成学校特别重大财产损失;学校集体活动中或课间因教育管理不到位而引发的大量学生相互拥挤、踩踏等造成3人及以上死亡事件;学校组织学生实践、实习期间发生3人及以上死亡事件;校园内一次性发生3人及以上多个体学生自杀、劫持人质、坠楼、溺水、触电死亡事件;中、高考试卷泄密、造成严重后果;外来暴力入侵校园造成学校特别重大财产损失、或者人员死亡3人及以上、或者人员受伤20人及以上的安全事件。

3.2.2重大校园突发安全事件(ⅱ级)

(1)自然灾害事件:受台风、暴雨、高温等自然灾害影响,校园内造成人员死亡2人,或者人员受伤10-19人,或者造成学校重大财产损失事件。

(2)公共卫生事件:校园内发生肺鼠疫、非典、人禽流感疑似病例,或腺鼠疫确诊病例;校园内发生师生员工群体性食物中毒,一次食物中毒人数30-49例,或食物中毒死亡病例2例;校园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校园内发生霍乱疫情,5天内发病5-9例或死亡2例;预防接种或群体性预防服药出现人员死亡;省级以上政府卫生部门认定的其他危害严重的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3)事故灾难:校园内发生火灾事故、爆炸事故、触电事故、校舍楼梯及建筑物的坍塌、危险化学品严重污染、学校校车发生交通事故等造成学校人员2人死亡,或者人员受伤10-19人,或者造成学校重大财产损失。

(4)群体性或多个体安全事件:发生学校人员群体性非法集会、罢教、参与__功等组织渗透、煽动、闹事;校园内发生群殴、械斗以及破坏公物事件,并造成人员死亡2人或人员受伤10-19人;发生学校人员群体性越级上访、离校出走事件;学校集体活动中或课间因教育管理不到位而引发的大量学生相互拥挤、踩踏等造成2人死亡或者10-19人受伤事件;学校组织学生实践、实习期间发生2人死亡或者10-19人受伤事件;校园内发生个体学生自杀、劫持人质、坠楼、溺水、触电事件,并一次死亡2人;学校聘用的外籍教师在本县所聘学校内或教育行政部门以及学校组织师生到境外参加学习活动时发生人员生命安全事件,并造成人员死亡2人;外来暴力入侵校园造成学校重大财产损失,或者人员死亡2人,或者人员受伤10-19人的安全事件。

3.2.3较大校园突发安全事件(ⅲ级)

(1)自然灾害事件:受台风、暴雨、高温等自然灾害影响,校园内造成人员死亡1人,或者人员受伤3-9人,或者造成学校较大财产损失事件。

(2)公共卫生事件:校园内发生霍乱疫情,5天内发病2-4例及以上或出现死亡1例;发生集体性食物中毒,一次中毒人数10-29人或出现死亡1例;1周内发生有相同临床症状或体征的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10例及以上或死亡1例及以上;发生预防接种或群体预防服药出现群体心因性反应或不良反应;市级以上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较大(ⅲ)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3)事故灾难:校园内发生火灾事故、爆炸事故、触电事故、校舍楼梯及建筑物的坍塌、危险化学品严重污染、学校校车发生交通事故等造成学校人员1人死亡,或者人员受伤3-9人,或者造成学校较大财产损失。

(4)群体性或多个体安全事件:校园内发生师生员工群殴以及破坏公物,造成1人死亡或者3-9人受伤;学校集体活动中或课间因教育管理不到位而引发的大量学生相互拥挤、踩踏等造成1人死亡或者3-9人受伤;学校组织学生实践、实习期间发生1人死亡或者3-9人受伤;校园内发生个体学生自杀、劫持人质、坠楼、溺水、触电事件,并造成1人死亡或者3-9人受伤;校园内发生原因不明的多名学生出走事件;外来暴力入侵校园造成学校财产较大损失,或造成1人死亡,或者3-9人受伤。

3.2.4一般校园突发安全事件(ⅳ级)

(1)自然灾害事件:受台风、暴雨、高温等自然灾害影响,校园内造成1-2人受伤或财产损失事件。

(2)公共卫生事件:校园内发生霍乱病人1例及以上,或在饮用水、食物中检出霍乱流行菌株;1周内发生有相同临床症状或体征的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5例以上;县级以上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一般(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3)事故灾难:校园内发生火灾事故、爆炸事故、触电事故、校舍楼梯及建筑物的坍塌、危险化学品严重污染、学校校车发生交通事故等造成学校人员1-2人受伤或学校财产损失。

(4)群体性或多个体安全事件:学校内发生师生员工群殴以及打砸公物,并造成1-2人受伤事件;学校集体活动中或课间因教育管理不到位而引发的学生相互拥挤、踩踏等造成1-2人受伤事件;学校组织学生实践或实习期间发生1-2人受伤事件;学校内发生不明原因的个别学生出走事件;外来暴力入侵校园造成学校财产损失或出现1-2人受伤事件。

4预警与报告

4.1预警

及时收集可能引起校园突发事件的预警信息。根据预警信息及等级,采取相应措施,提前做好应急反应方案和应急准备工作。

4.1.1预防预报预警信息

(1)预防预报预警体系建设

建立全县校园突发事件预防预报预警信息平台,构建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与各级各类学校的预防预报预警网络,及时获取校园可能引起突发事件的实时信息。

(2)信息收集与分析

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校园突发事件的信息收集。各级各类学校负责为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提供即时的学校有关预防预报预警信息。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接收的信息进行分析评估,根据预警采取应急准备。

4.1.2预防预警行动

事先针对不同学校突发事件,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好预案,并根据学校 不同的预警等级,采取积极的预防和应急措施。

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及时向相关部门、相关学校预警信息,防止学校突发事件的发生,减少学校突发事件对人命、财产和环境造成的危害。

(1)学校预报预警

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收集的预报预警信息,经办公室负责人确认,通过相关部门向学校可能引起学校突发事件的信息。

(2)救助力量应急待命

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接收到可能引起学校突发事件预警后,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组长、成员及相关指定救助力量负责人进入应急指挥待命,指定救助力量单位的指挥员、救援人员进入待命,各种备车待命,应急通信设备进入守听状态。

4.2突发事件险情信息报告

(1)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接收到学校突发事件信息后,对信息进行分析与核实后,按照信息报告程序在1小时内向县政府和市教育局报告,并及时通报相关部门。

(2)各级各类学校接到突发事件可能发生、即将发生或已经发生的报告后,应当按应急信息上行快速报告渠道,在第一时间向县教育局报告。上报信息应当做到客观、真实、及时,不得迟报、漏报、谎报、瞒报,并在24小时内写出书面报告,报送主管部门。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发生事件的单位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

(2)事件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3)事件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

(4)事件抢救处理的情况和采取的措施;

(5)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事故抢救和处理的有关事宜;

(6)事件的报告单位、签发人和报告时间。

5应急分级响应

依据校园安全事件的分级,救援行动实施分级响应。校园安全事件救援应急响应以属地管理为主,事发地政府按照有关规定全面负责本行政区域学校安全事件的救援,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和相关成员单位,根据校园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置的实际情况,实行统一指挥。

5.1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校园突发安全事件应急响应

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启动本预案。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及相关成员单位进入紧急应对状态,实行24小时值班,并立即向县政府和市教育局汇报,相关乡(镇)中小学幼儿园校园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必须启动。

(1)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组长到现场组织指挥,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参加,对校园突发安全事件救援的重大事项作出决定,控制事件的损失和扩大,把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及时全面了解事件情况,与上级政府部门取得联系,争取上级政府部门的指导和支援,并将上级政府部门的决策及时传达。

(2)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突发事件及应急处理的信息。接到突发事件信息后,1小时内向县政府、市教育局报告,以后每天及时向县政府、市教育局报告前24小时安全事件情况。

(3)迅速了解、掌握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涉及或影响范围,已采取的措施和事件发展趋势等;迅速制定事件处置方案并组织指挥实施。

(4)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做好抢险救灾、事件调查、后勤保障、信息上报、善后处理、恢复生活与教学秩序以及各项突发事件的防范措施和应急准备工作。

(5)事发地乡(镇)政府,接到学校安全事故报告后,应立即赶到现场,并安排人员及时引导疏散教职工、学生前往安全地带,维护好救援秩序,制止无关人员进入救援现场。

(6)如发生可预见的自然灾害,在灾害发生前,县教育局立即发出停课通知,所有学校全部停课,所有学生全部离校回家,对寄宿制学校学生在特殊情况下无法迅速离校回家的,学校负责将学生安置到安全地方,并安排专人负责。同时安排人员参加抗御自然灾害,保护国家财产的一级抢险处置工作。各学校除安排抗灾值班人员外,将其余教职工全部撤离学校。

(7)如发生公共卫生事件,各学校在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做好隔离消毒工作,必要时相关学校、相关班级安排停课。

5.2较大(ⅲ级)校园突发安全事件应急响应

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启动本预案。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县教育局)负责组织协调有关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进入应急响应程序,县教育局实行24小时值班,指导相关乡(镇)、学校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相关乡(镇)中小学幼儿园校园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必须启动。

(1)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与有关成员单位联系,沟通学校安全事件信息;组织会商,分析学校安全事件形势,落实对事发学校的救助支持措施;组织有关成员单位共同听取事发学校的情况汇报。

(2)及时向上级政府和部门报告突发事件及应急处理的信息。接到突发事件信息后,1小时内向县政府、市教育局报告,以后每天及时向县政府、市教育局报告前24小时安全事件情况。

(3)迅速了解、掌握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涉及或影响范围,已采取的措施和事故发展趋势等;迅速制定事故处置方案并组织指挥实施。

(4)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做好抢险救灾、事故调查、后勤保障、信息上报、善后处理、恢复生活与教学秩序以及各项突发事故的防范措施和应急准备工作。

(5)事发地的乡(镇)政府,接到学校安全事故报告后,应立即赶到现场,并安排人员及时引导疏散教职工、学生前往安全地带,维护好救援秩序,制止无关人员进入救援现场。

(6)如发生可预见的自然灾害,在灾害发生前,县教育局立即发出停课通知,所有学校全部停课,所有学生全部离校回家,对寄宿制学校学生在特殊情况下无法迅速离校回家的,学校负责将学生安置到安全地方,并安排专人负责。同时安排人员参加抗御自然灾害,保护国家财产的一级抢险处置工作。各学校除安排抗灾值班人员外,将其余教职工全部撤离学校。

(7)如发生公共卫生事件,各学校在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落实隔离、消毒等应急处置工作,必要时相关学校、相关班级安排停课。

5.3一般(ⅳ级)校园突发安全事件应急响应

启动相关乡(镇)中小学幼儿园校园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本预案视情启动。

乡(镇)应急指挥领导小组进入应急响应程序,县教育局指导事发学校开展救援工作。

学校发生突发事件后,事发地政府、教育部门主要负责人、学校校长及校领导班子成员应立即赶到现场,指挥现场应急处置工作;迅速了解、掌握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涉及或影响范围及已采取的措施和事故发展趋势等;在第一时间,即1小时内向县政府和教育局报告,以后每天一次向县政府和教育局报告前24小时安全事故情况;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并根据事故发生情况补充处置方案;请求上级部门尽快安排支援人员进行抢险救援工作;在应急救援力量未到之前,及时安排人员抢救伤病人员、引导疏散教职工和学生前往安全地带,维护好救援秩序,制止无关人员进入救援现场;配合上级部门做好抢险救灾、事故调查、后勤保障、信息上报、善后处理、恢复生活与教学秩序以及各项突发事件的防范措施和应急准备工作。

5.4紧急处置

现场处置主要依靠事件发生的学校及学校所属行政区域内的应急处置力量。学校突发事件发生后,事发学校和当地乡(镇)政府按照应急预案迅速采取措施。

事态出现急剧恶化的情况下,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在充分考虑专家和有关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应及时制定紧急处置方案,采取紧急处置措施。

5.5应急响应结束及后期处置

5.5.1应急响应结束

校园突发事件救援工作已完成,事发学校秩序基本恢复,由实施应急响应的指挥机构 宣布应急响应结束。

5.5.2善后处理

根据学校突发事件情况,相关成员单位按各自的职责,在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统一部署指挥下,进行具体后期处理。

5.5.3总结

有关部门做好学校突发事件应急行动的总结评估工作,并在10个工作日内,向上一级政府和主管部门提交总结评估报告。

6应急保障

6.1信息保障

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宣传报道与信息收集组负责承担学校安全事件信息的收集、处理、分析、和传递等工作。学校突发安全事件发生后,应及时向社会校园突发安全事件信息,并严格按照信息归口、统一对外的原则,对媒体的信息,必须经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后向社会。

6.2医疗保障

学校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害的,卫生部门应开展应急救援和医疗救治工作。

6.3人员保障

事发学校所在乡(镇)应急指挥领导小组负责组织相关部门人员、专家参加事件处置。

6.4技术保障

学校安全事件的技术鉴定工作必须由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承担。当突发事件发生时,相关资质检测机构受县、乡(镇)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的委托,立即开始工作,为事故的定性提供科学依据。

6.5治安维护

学校安全事件现场的治安秩序维护由县公安局负责。应急预案启动后,公安部门应立即启动治安应急保障行动方案和有关预案,组织、指导现场治安保障工作。根据应急需要,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调动力量参与学校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依法严厉打击学校突发事件发生过程中的违法犯罪活动。

7应急管理

7.1安全教育培训与演练

(1)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应有组织、有计划地指导学校广泛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活动,要求中小学幼儿园按规定开设安全教育课程,并保证课时,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定期进行督查。

(2)各学校每年要认真制订安全宣传教育计划,充分利用各种载体、运用各种形式向师生宣传教育。普及基本的安全预防知识和避险、自救、生存基本技能。要对学生进行用水用电的安全教育;进行防毒、防爆、防辐射、防污染、防火、防盗和人身防护等方面的安全防护教育;进行交通安全、消防安全、游泳安全以及卫生健康和心理健康教育,培养学生的安全意识,提高学生的自我防护能力。

(3)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当组织负责安全管理的主管人员、学校校长、幼儿园园长和学校负责安全保卫工作的人员,定期接受有关安全管理培训。

(4)学校应当制定教职工安全教育培训计划,通过多种途径和方法,使教职工熟悉安全规章制度、掌握安全救护常识,学会指导学生预防事故、自救、逃生、紧急避险的方法和手段。

(5)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师生开展多种形式的事故预防演练。学校应当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针对洪水、地震、火灾等灾害事故的紧急疏散演练,使师生掌握避险、逃生、自救的方法。

(6)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教育行政部门适时组织预案演练,检验并提高应急准备、指挥和响应能力。建立学校应急处置和抢救小分队。

7.2安全专管员

各级各类学校应配备专、兼职安全专管员,对学校安全工作进行管理,加强常规信息和突发事件易发地的信息监控。多途径广泛收集有关突发事件的信息,做好信息的分析、评估与判定工作,并建立有关制度,鼓励学生、教师、职工、家长或者其他人员、单位提供有关突发事件信息。

7.3奖励与责任

对在校园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中成绩显著或者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应当视情给予表彰、奖励。对在校园突发事件预防、通报、报告、调查、控制和处理过程中因而造成损失的,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8附则

8.1预案管理

本预案由县教育局会同县政府有关部门制订,报县政府批准后实施。根据形势发展,由县教育局牵头及时修订本预案。各乡(镇)应根据本预案,结合当地实际,制定本地区中小学幼儿园校园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8.2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县政府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