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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人员执业、地址变更问题
【法律规定】执业医师法第十四条:医师经注册后,可以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按照注册的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执业,从事相应的医疗、预防、保健业务。未经医师注册取得执业证书,不得从事医师执业活动。执业医师法第十七条:医师变更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等注册事项的,应当到准予注册的卫生行政部门依照本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办理变更注册手续。执业医师法第三十条:执业助理医师应当在执业医师的指导下,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按照其执业类别执业。《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医疗机构不得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
从目前我市检查的情况看,有近10%的诊所不是开业申请人在执业,而聘任的人员多数没有办理医师变更注册。有的诊所有医师没护士、有的有护士没医师,个别诊所甚至是护士现场执业,近期,市监督所对一家诊所进行了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就是因为没有坐诊医生,由护士进行现场执业,导致患者延误病情死亡。这样的事例不少,由于人员执业导致的医疗纠纷在我市屡屡出现。关于诊所聘用人员行医问题,卫生部有专门的司法解释:第没有取得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护士执业证书的人员和已取得证书未进行变更注册的人员都视为非卫生技术人员。一部分执业人员未及时到卫生行政部门进行变更注册。关于诊所擅自变更执业地点问题,卫生行政部门颁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时候,已经对诊所进行了核准登记,核定了诊疗科目和执业地点,不是随便可以变更的,变更要首先进行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变更。今年,我们在检查过程中发现有5家诊所擅自变更了执业地点,均进行了行政处罚。
二、超范围执业和夸大宣传问题
【法律规定】《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医疗机构必须按照核准登记的诊疗科目开展诊疗活动。《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诊疗活动超出登记范围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予以警告、责令其改正,并可以根据情节处以3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第六条医疗广告内容仅限于以下项目(一)医疗机构第一名称;(二)医疗机构地址;(三)所有制形式;(四)医疗机构类别;(五)诊疗科目;(六)床位数;(七)接诊时间;(八)联系电话。
根据检查情况,多数诊所能基本按照核准科目开展诊疗活动,但是有个别诊所存在超范围执业情况,有的内科诊所公然宣传治疗妇科、外科、皮肤科、儿科等疾病,目前,我市审批的诊所中除内科、中医、口腔诊所外,只审批了1家美容诊所和1家皮肤科诊所。检查发现有个别诊所甚至违法开展妇科手术、放环、取环、流产输卵管结扎术、早期终止妊娠术等项目。关于夸大宣传的问题,个体诊所在媒体医疗广告的现象比较少,但是个别诊所通过散发小广告,门头广告牌宣传的现象很普遍,多数有内容违规,新《医疗广告管理办法》修订的主要内容有三个方面:一是明确了医疗广告前的审查制度,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对广告内容进行成品审查,取得《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后方可。二是限制了医疗广告内容,限于医疗机构第一名称、医疗机构地址、所有制形式、医疗机构类别、诊疗科目、床位数、接诊时间、联系电话等8项内容;同时,规定医疗广告不得出现以下八项内容,即涉及医疗技术、诊疗方法、疾病名称、药物的;保证治愈或者隐含保证治愈的;宣传治愈率、有效率等诊疗效果的;、迷信、荒诞的;贬低他人的;利用患者、卫生技术人员、医学教育科研机构及人员以及其他社会社团、组织的名义、形象作证明的;法律法规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并规定禁止利用新闻形式、医疗资讯服务类专题节(栏)目或变相医疗广告。
三、消毒、隔离技术规范问题
【法律规定】《消毒管理办法》第四条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建立消毒管理组织,制定消毒管理制度,执行国家有关规范、标准和规定,定期开展消毒与灭菌效果检测工作。医疗机构使用消毒剂必须索取生产经营1、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复印件;2、产品卫生许可批件复印件;3、产品检验报告或合格证明材料复印件。
通过检查发现问题有几个方面,一是医护人员消毒隔离观念差,消毒剂、消毒器械使用不正确、违反操作规程的现象普遍存在,甚至有使用过期消毒剂的现象。二是紫外线消毒不规范,个体诊所不做消毒记录,有的做记录但是没有紫外线消毒累计时间,大家知道,紫外线消毒是消毒的重要环节,每天必须严格执行,才能保证物体表面及空气质量,保证注射室的无菌状态。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是,有的诊所注射室存放生活物品,甚至将注射台当餐桌吃饭。这种情况不在少数,这是极不安全的行为。
四、医疗文书书写、保存
【法律规定】《处方管理办法》第五十条:处方由调剂处方药品的医疗机构妥善保存。普通处方、急诊处方、儿科处方保存期限为1年,医疗用毒性药品、第二类处方保存期限为2年,品和第一类处方保存期限为3年。
处方的主要问题:1.医师不签名或者签名不全;2.不具处方权的开处方;3.处方不按要求存放和保存(随处乱扔);4.药品剂量不规范;5.处方格式不规范(有的未按要求使用新处方急诊处方、儿科处方、普通处方的印刷用纸应分别为淡红色、淡黄色、淡绿色和白色,并在处方右上角以文字注明)。
处方是诊疗行为最重要的医疗文书,作为患者用药凭证的医疗文书,具有法律、技术、经济责任。大家一定要重视处方的书写规范并按规定保存。没有处方权的一定不要在处方上签名。我们目前已经统一了处方,有个别诊所还未使用。
五、传染病管理方面
【法律规定】《传染病防治法》第二十一条:医疗机构必须严格执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管理制度、操作规范,防止传染病的医源性感染和医院感染。医疗机构应当确定专门的部门或者人员,承担传染病疫情报告、本单位的传染病预防、控制以及责任区域内的传染病预防工作;承担医疗活动中与医院感染有关的危险因素监测、安全防护、消毒、隔离和医疗废物处置工作。第三十条规定: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和采供血机构及其执行职务的人员发现本法规定的传染病疫情或者发现其他传染病暴发、流行以及突发原因不明的传染病时,应当遵循疫情报告属地管理原则,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或者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内容、程序、方式和时限报告。
传染病管理工作是医疗机构的一项重要内容,从目前情况看,多数的诊所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有一多半的诊所没有建立传染病登记制度,总以为传染病与自己无关,传染病防治法明确规定,医疗机构对传染病有救治义务,第一次接诊的医务人员必须按照《传染病预检分诊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医疗机构不具备传染病救治能力时,应当及时将病人转诊到具备救治能力的医疗机构诊疗,并将病历资料复印件转至相应的医疗机构。这一点大家一定要注意:不要拒绝接收传染病人,要按照要求及时办理转诊手续。这次,我们为大家统一配备了传染病登记簿,当你发现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一定要认真登记,并按时限及时报告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六、医疗废弃物处置问题
【法律规定】《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七条医疗卫生机构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医疗废物管理责任制,其法定代表人为第一责任人,切实履行职责,防止因医疗废物导致传染病传播和环境污染事故。第十二条医疗卫生机构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应当对医疗废物进行登记,登记内容应当包括医疗废物的来源、种类、重量或者数量、交接时间、处置方法、最终去向以及经办人签名等项目。登记资料至少保存3年。第十四条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转让、买卖医疗废物。第十六条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及时收集本单位产生的医疗废物,并按照类别分置于防渗漏、防锐器穿透的专用包装物或者密闭的容器内。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应当有明显的警示标识和警示说明。
通过检查,我市个体诊所在医疗废物处置方面存在的问题最多,1.医疗废物随处乱放2.未分类3.无警示标识4.未用黄色塑料袋包装甚至有个别单位将医疗废物进行买卖。今年,我们对诊所统一进行要求:由于我市已经建立了医疗废物处置中心,医疗废物必须按要求集中处置,这次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提供了资料,大家尽快与处置中心联系,根据各自的情况与处置中心签订协议。我们在明年四、五月份将联合环保部门进行检查,对不能按规定处理医疗废物的单位,将进行行政处罚。
七、内部管理方面
1.门牌不一致现象突出:多数诊所悬挂的门牌与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许可名称不一致。有的叫“康复门诊”有点叫“某某社区门诊”、“某某小区门诊”有的门牌上宣传治疗疾病内容,这都是不规范的。
2.内部账册记录混乱,门诊记录、消毒记录乱写乱画,好的用笔记本,有的用学生演草纸五花八门,不严肃。
【关键词】 护患纠纷 原因 防范措施
随着人们文化生活水平的提高,患者的自我保护意识越来越强,对医疗服务需求的期望值越来越高,如果对医疗活动中出现的一些问题不加以重视,就极易使矛盾激化,从而导致护患纠纷发生,这不仅给患者带来无尽的痛苦和烦恼,同时也使护士身心疲惫与焦虑,从而影响和干扰正常工作,因此我只有认真分析护理纠纷发生的原因,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才能够有效预防护患纠纷的发生。
1 护患纠纷发生的原因分析
1.1服务态度欠佳。据统计因服务态度不佳直接导致护患纠纷的事件占整个护患纠纷的77.5%,现阶段,有些护士的服务意识还没有完全适应医疗改革的新形势,工作缺乏主动性、积极性,服务态度欠佳,说话语言生硬等,缺乏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意识。护理人员思想跟不上时代的要求,忽视病人的权利,没有履行及时告知义务。
1.2病人对医院的期望值过高。病人及家属怀着焦急等待和期盼的心情来到医院,希望治好病,解除痛苦,希望护士服务到位、技术高超、操作顺利,例如:一针不能见血,患者马上就会情绪激动,如果护士解释再不到位,患者及家属就
会不依不饶,甚至拳脚相加。
1.3护患之间缺乏有效的沟通。医院是个公共卫生场所,每天就医的病人性格各异,医院在提供服务时很难满足所有病人及家属的要求,医院制定的一些规章制度如探视陪护制度、疗区管理制度等会给病人及家属带来一些不便,如果护士对病人及家属没有进行有效的沟通,就很容易引起患者及家属的反感,产生抵触情绪,引发纠纷。
1.4工作不认真或违反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有些护士责任心不强,工作态度不严谨,不认真执行医院的规章制度,甚至违反护理操作规程[1],以致在疾病治疗和护理过程中产生护理差错,给病人造成心理或躯体上的伤害,引起患者不满。
1.5医疗费用高是导火索。病人对医疗费用问题比较敏感,由于高新技术不断引进,新药特药的广泛应用,导致医疗费用的增长,而病人常因为费用高而将矛盾转嫁于护士身上,拿护士当出气筒。
2 护患纠纷防范措施
2.1加强护士对法律、法规知识培训。提高自我保护意识是防范护理纠纷的重要环节。认真学习现行的法律、法规包括《护士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医疗机构病历书写规范》等,依法实施护理服务。
2.2尊重患者隐私权。保护患者隐私权既是职业道德的要求又是法律要求和应尽义务,比如:在临床导尿、灌肠、会阴冲洗、妇科上药等特殊操作中,都应该拉上布帘或采取让陪护及其他能行走的患者暂时离开房间等措施,使患者有一个相对封闭的空间,以尽量减少或不暴露患者的隐私部位,使患者的人格尊严得到尊重,这样有利于建立和谐护患关系,减少护患纠纷发生。
2.3增强服务意识、转变护理理念。召开全院护士大会,使护士能够顺应医疗改革的发展,树立“以人为本、以病人为中心”的思想,变被动服务为主动服务;做到对病人尊重体贴,服务周到热情,做到急患者所急,想患者所想;病人入院时有迎接声、护理操作时有解释声、服务不足时有报歉声;时时处处体现出对患者的关爱、同情和理解,这样,即使在护理工作中出现了某种失误也能得到病人及家属的理解,就有可能避免护理纠纷的发生。
2.4加强技能培训,提高护理质量。只有娴熟的护理操作技能,才能保证高质量的护理和高水平的服务,我院近几年来一直强化护理“三基三严”的培训,并将其列入全年护理工作重点来抓,每年都举办护理技能大赛,包括护理技术操作,专科技能操作等,在考核过程中严格要求、严肃态度、严格管理,以达到技术娴熟,操作规范,从而提高护理质量。
2.5注重沟通的艺术性。在临床工作中护理人员回答问题时一定要注意语言的谨慎性,不能把话说得太满,实事求是、恰如其分地回答,避免使用“保证好”、“没事”、“放心吧”等语言,而一旦出现异常情况,就会引起他的不满,并以此作为投诉依据引起纠纷。
2.6严格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和护理技术操作常规。医院要制定严格的规章制度和技术诊疗常规来约束医务人员的行为,要求医务人员在工作中必须遵守,如果有章不寻,如:未严格执行的三查七对制度、交接班制度等,医院应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罚,防患于未然。
2.7 严格履行告知义务。在医疗过程中,患者及直系亲属有知情同意的权利,护理人员务必尽到告知义务[2]。因此,医院利用对病人开展的健康教育工作,来履行对患者的告知义务,让病人知晓疾病的预防、注意事项、用药安全、饮食安全等,告知病人手术前肠道准备、各项检查前的准备及注意事项等,每日住院费用做到及时发放到患者手中,对患者提出的疑问,耐心解答,让病人在知情的情况下接受医疗护理服务。
2.8积极对待投诉,妥善处理护理纠纷。对待已经产生的护理纠纷,管理者要以积极的态度去解决问题,既要分析客观原因,更要查找主观原因,耐心与患方沟通,尽量消除误解,妥善保管好护理记录、病案文书[3]等证据资料,要把病人的投诉看做是改进护理工作的谏言人,以便不断改进护理工作中的薄弱环节,防止护患纠纷的发生。
近年来,针对护患纠纷发生的各种原因,不断对广大护士进行职业安全教育,采取了相应的防范措施,大大减少了护患纠纷的发生,为构建和谐的护患关系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参考文献
[1] 张宝珠 刘鑫 .知情权与隐私权.医疗告知与维权指南(R).人民军医出版社.2004.3(1):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