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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全面放开的是两孩生育政策,并未开放三胎。
自2016年起,我国实行了全面开放二胎政策,一个家庭可以养育两个孩子,但是对于第一胎是双胞胎的家庭 ,便不能享受w二胎政策。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决定全面实施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政策。这是中央科学把握人口发展规律,站在中华民族长远发展的战略高度、促进人口均衡发展的重大举措。
实施全面二胎政策好处有:有利于优化人口结构,增加劳动力供给,减缓人口老龄化压力;有利于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有利于更好地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促进家庭幸福与社会和谐。
(来源:文章屋网 )
而且因为“二胎制”依旧是一种生育数量管制的政策。这个政策尽管相比于独生子女政策有了很大的进步,但依旧难以避免两种“扭曲”效应。这两种扭曲效应一个朝向减少“女孩”的方向,另一个则朝向增加伪造“双胞胎”的方向。具体而言,由于中国社会的男孩偏好传统难以在短时间内得到迅速调整,所以即便现在全面放开二胎生育,在头一胎为女孩的情况下,第二胎如果还是女孩,很大的可能会被流产掉。
尽管在中国不允许医生透露胎儿的性别,以防止这种有意识的流产,但依旧不能阻止大量“消失的女孩”。而二胎制的情况下,尽管可能头胎女孩得以保留的情况会多一点,但这种二胎管制的思路难以避免会导致第二胎的女孩被流产。因为父母可能更偏好“儿女双全”,而不是两个都是女孩。
从另一个方向的扭曲来看,生育数量管制则会持续“制造更多双胞胎”。伪造双胞胎在放开二胎之后或许会有一定程度的缓解,因为现在父母可以生育两个孩子了。但对于希望生育两个以上孩子的父母,依旧有强烈的动机缓报第二胎的生育时间,将其与第三胎合并起来申报,伪造成“双胞胎”。
计划生育政策作为一项关系国计民生的基本国策,牵一发动全身,其影响可能在短期内看不出来,而到了长期效应显现的时候,又恐怕没有补救的办法。例如之前的独生子女政策不仅使中国的老少抚养比失调恶化,也使性别比例失衡恶化。现在回头来补,或已晚矣。
近年来,中国的人口老龄化、低生育水平等问题,从学术领域走向社会,引发世人关注;有关我国生育政策调整的讨论也发自多方,呼声很高。值得注意的是,在这些讨论和争论中鲜见来自基层第一线计生干部的声音。然而,无论怎样判断人口形势、怎样决断生育政策、怎样要求计划生育工作,最终都要依靠处于第一线的基层计划生育干部去贯彻执行、操作实施。正是为了更深入地了解他们对这些问题的真实想法和工作实际,我们开展了基层计划生育工作的调查研究。①
面向基层计划生育干部的专题性调查研究
这次在基层计生干部中的调研于2009年7月在江苏省、浙江省、上海市和广东省的县、乡基层展开。调查结果反映了中国计划生育工作的基层现状。调查中显示出的众多问题,不仅是三省一市工作中遇到的个性问题,更多的是我国计划生育管理在社会经济新形势下的共性问题。
该调查包括问卷调查和实地访谈两部分。问卷调查的对象为县(市、区)、乡镇(街道)两级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领导与干部,以及政府中的部分县(市、区)人口计生工作的分管领导,共回收调查问卷2028份。其中来自县(市区)的调查问卷1001份,占49.4%,来自乡镇(街道)的问卷1027份,占50.6%。参与问卷调查的基层干部年龄在30~50岁之间的占79%,其中86%的人为大专以上文化水平,76.5%的人在人口计生部门累计工作超过5年。实地访谈中,共召开座谈会53次,参加座谈会人员493人。其中县(市、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工作人员254人、乡镇(街道)计划生育专职干部173人、各县(市、区)政府职能部门人员57人、计生老干部9人;男性275人,女性218人;平均年龄为43.23岁。在实地调查中,课题组还利用座谈会发放了一份小问卷,集中了座谈会提纲中的10个主要问题,在每次座谈会结束前当堂发放,现场回收。从这份小问卷的统计结果可以大体得到调查对象对座谈会一些重要议题的基本认识与看法的归类数据。
江浙沪粤三省一市都是我国改革开放后先行发展、经济较发达的区域,其计划生育工作也都处于全国的领先与先进地位。从实地访谈和问卷调查中我们可以看到,当前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正面临着一个市场经济背景下的转型社会,新情况、新问题带来工作中的新局面、新挑战,虽然其中有部分是区域性的个性问题,但绝大部分还是全国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在新形势下面临的共性问题,值得关注。
现行计划生育管理落后于改革开放后的社会经济发展
城乡分体的传统管理模式,已无法应对日新月异的社会变化。面对新经济形态下居民与农民复杂的身份变化,城乡二元的生育政策越来越陷入困窘,计划生育工作中越发步履艰难、陷入被动。
经济发展带来社会的全面变化。其中,最主要的变化就是人们的“户籍地、居住地、从事职业”相分离。浙江等地的调查反映,人口的迁移流动与城市化进程,有时使目前的城镇居民与农村居民的身份“已经很难区分与认定”,许多人的农与非农的身份实际上是模糊的。许多农村人口已经不在农村居住,农村的劳动力已不再全部是农业职业者,他们中有的或者经商或者办企业,或者做小生意或者给人打工,从事着各行各业、各种各样的非农职业,与此同时,也有不少人虽然因为各种原因,户口已经迁入城市,但是又回到了农村,居住在农村,干着农活。有很多原因使得现在的计划生育工作者在落实各项政策时,很难确定谁在农村,谁是非农人口,出现了“户在人不在、人在户不在、人不在户也不在”等多种现象(浙江),甚至“一般的镇里都已经没有农村户口”(上海)。社会经济的发展带来人口经济活动的变化,进而形成与传统经济背景下完全不同的人口现象。因此,在计划生育工作的实施中,长期以来的“城乡二元的生育政策已经失去操作和实施的基础”(广东)。
人口进入低生育水平,人口问题出现新关注点。调查发现,三省一市的人口都已经进入低生育水平,甚至进入了人口负增长。江苏某地干部反映,当地“每年出生5000人左右,死亡都在7000人以上,近七八年都是这个情况”。上海市的户籍人口从1993年开始就进入了人口负增长,即便是在上海市农业人口最多的松江县,当地的干部反映,“实行计划生育40年,1995年开始负增长,目前保持零增长。”在城市,双方独生子女家庭的生育率很低,许多符合条件的双独夫妇没有生育第二胎。在农村,尤其是一些经济比较发达的农村,不少可以生育第二个孩子的家庭放弃二胎生育指标。基层干部反映,近几年违法生育的主要现象有:一是早婚生育现象增多,做一孩的计生工作群众不认可。二是二胎违反政策生育,目前有一部分40岁左右的夫妇生育二孩意愿比较强烈,他们的生育年龄很快就会过去,急于实现生二孩的生育意愿。三是富人超生。四是现在婚姻复杂,再婚家庭因各种原因想再生育。五是部分流动人口超生。但是,无论哪种情况,三胎及以上的违法生育已是极少数,城市几乎没有,农村也是极少数。在广东的农村,还可以看到不少比较强劲的生男孩的意愿,但基层计生干部反映,广东省的部分群众只是想要男孩,生育多胎的意愿已经极其淡薄。
关键词:心理护理;计划生育手术
在临床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由于受术者对手术缺乏应有的了解,难免会产生不同程度的紧张、焦虑、恐惧情绪[1]。这些情绪将影响其是否接受手术,术中的配合程度,以及术后的康复。近几年来,为了使受术者能很好地配合手术,尽快康复,我们把心理护理应用到临床护理工作中,现将临床应用情况报告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一般资料 选取2012年1月~3013年12月在我院行计划生育手术的受术者860例,均为女性。其中上环378例,取环122例,人流254例,结扎106例。年龄22~51岁,文化程度大专以上62例,高中126例,初中262例,小学410例。身心健康,无手术禁忌症,且为自愿要求手术的受术者,随机分为两组,对比两组的一般资料,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具有可比性。
1.2方法 观察组除进行必要的妇产科方面的护理,再有针对性地配合心理护理。术前心理护理:首先应了解受术者的心理状态,如对手术的知晓度、承受力,担心术后能否恢复,医院环境是否适应,对医护人员的印象,以及家庭情况、经济状况等。然后针对受术者入院时产生的种种思想顾虑而引起的抑郁、焦虑 、恐惧情绪,及时予以心理辅导。带其参观、熟悉手术环境,到计划生育宣传栏前讲解与其计生手术有关的医学、生殖健康保健知识,了解手术的目的、意义、注意事项等 。让受术者逐渐消除陌生情绪和思想顾虑,身心处于最佳状态[2],对医护人员感到信任。
1.2.1术中心理护理 受术者进入手术室后,先安抚情绪,待其心情稳定后再进行手术。在对受术者进行检查和消毒的同时,介绍术中可能出现的不适和应对措施,鼓励其放松配合。
1.2.2术后心理护理 告知术后注意事项,进行饮食营养和个人生活保健的指导,及时对术后出现的任何不适予以科学的解释,消除受术者的疑虑和顾虑。
对照组在术前、术中、术后只进行妇产科常规护理。
1.3心理状态分析
1.3.1 紧张恐惧型 由于女性在意志过程中自制性较弱,对痛苦耐受性差,她们怕妊娠又不敢上环,一旦受孕,又怕做人工流产,有的已有2个孩子,用其他方法避孕又经常失败,却不敢做绝育术。
1.3.2 害怯型 患者在性意识方面有较强的羞怯心理,往往感到不好意思,有的甚至要别人代讲,未婚者怕医护人员歧视冷落,希望得到同情,有的报假名。
1.3.3 思想不通型 有的妇女,尤其是农村妇女,对计划生育政策认识较差,没有生育指标也要生第二胎,有的没男孩还甚至想生第三胎、第四胎,有的自己不准备再生了,却不愿意做绝育术,担心术后出现并发症。
1.4 观察指标 观察受术对象对医护人员的依从性,在整个手术过程中的配合情况。若患者整个手术过程情绪稳定,术中全身肌肉放松为配合良好;若受术者情绪抑郁或恐惧,甚至大喊大叫则为配合欠佳。
2结果
2.1两组受术者手术配合情况比较 观察组配合良好的受术对象明显多于对照组,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
注:与对照组比较具有统计学意义(P
3讨论
作为医护人员对前来就诊的患者应热情主动,语言亲切。对紧张恐惧型,有意识地介绍医护人员的情况,以增加其安全感和信赖感。对于羞怯型的尽量不过多的暴露,谈话时尽量避开个人隐私,使她们消除顾虑,敢于面对现实,大大方方地与医护人员合作完成手术。
一般来说,一个健康的人在进入患者角色后,往往由于疾病的折磨、医院诊疗环境陌生、新的人际关系的出现等,会产生一系列特有的心理活动。心理护理的任务就是针对患者的心理活动规律和反应特点,采用一系列良好的心理护理措施,去影响患者的感受和认识,改变患者的心理状态和行为,使其早日恢复健康[3]。在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有针对性地将心理护理贯穿于术前、术中、术后的各个环节,可对受术者存在的心理问题及时干预,随时得到解决或缓解。通过心理护理,让受术者了解计划生育手术的过程、目的和意义,消除抑郁、焦虑和恐惧情绪,从而乐于接受手术。特别是一些文化程度较低的受术者,受到有针对性的和计划生育密切相关的咨询和教育,心理承受能力和健康认识水平大幅提高。本文临床观察数据也证实了观察组的手术配合情况优于对照组,既提高了计划生育工作效率,又提升了受术者的满意度,因此值得临床推广应用。
参考文献:
[1]戴晓阳主编.护理心理学[M].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04.4:21-36.
由于临近建设中的郑东新区,刘集镇不可避免地被卷入了城镇化的浪潮中。未来,镇里的大部分土地将成为城市的一部分。
然而,今日的刘集镇还保留着中国农村的典型形态。在当地,农业生产在人们的经济生活中仍然占有相当的比重。
崔庄村是刘集镇下辖行政村之一,村民大多姓闫。虽然仍有计划生育政策的控制,但每户“一儿一女”两个孩子已是常态。
村民的通常做法是,先把二胎生下来,再交罚款(社会抚养费),即可落户。在当地,社会抚养费的金额无固定标准,一般第二胎为1万元左右,三胎更高。
对于村民而言,生育两个孩子,实为现实选择。而执着于生育男孩,更有经济考量。在农村社会中,无论从事农业还是进城打工,男性的经济能力仍远高于女性;另一方面,农村低水平的医疗和养老保障,使“养儿防老”仍是大多数村民的选择。
从刘集案例可以看出,虽然通过行政手段对农民生育直接干预的力度已在弱化,但是却没有致使生育意愿产生大幅反弹。一位郑州当地的人口学者认为,随着河南人口控制政策的放松和基层实际约束力的下降,河南农村的实际生育率与生育意愿已十分接近。
在刘集镇,当地农民大多种植大蒜和玉米。由于务农收入微薄,各村的男人都选择进城务工,每年只有2个-3个月留在村中照看田地。
近些年,郑州、开封等地大规模城市建设,带动了对劳动力的需求。刘集镇的很多人并没有像河南南部的农村人口一样,远赴外省打工,更多选择了周边地区,主要从事建筑行业等重体力劳动。
根据河南省人社厅公布的数据,至2012年,河南拥有农村剩余劳动力3200万人,有2570万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其中省内转移1451万人,省外输出1119万人。农民进城打工的原因,主要是农业收入充其量只能满足温饱,其收入“主要靠打工”。
在郑州,村民每辛苦劳作一天,大约能获得100元左右的报酬。而女性村民通常在“家门口打工”,“每天工资20元-30元”。
时常变动的工作使村民难以获得稳定的收入,同时也无“五险一金”等保障,对他们来说,一旦因年老而失去经济来源,依然需要家庭,尤其是下一代的支援。
根据“六普”数据,在河南乡村60岁以上的人口中,只有不足2.5%的人依靠养老金(离退休金)生活,有近一半的人仍需通过劳动获取收入生活。以崔庄村为例,村里的老人如果只依靠每月从新农保领取的约70元基本养老金,根本无法维持基本生活。
此外,新农合虽然已完成基本覆盖,报销比例也在提高,但对于农民疾病的保障仍然有限。“一有病,日子就过不下去了。”一位崔庄村村民说。在这位村民看来,“医疗和养老(保障)解决不了,计划生育就做不到。”
据《财经》记者了解,缺乏医疗和养老的社会保障,是农村家庭倾向于多生孩子的主要原因。此外,农村中男性在经济上居于优势地位,女儿外嫁,户籍随夫,宅基地由儿子继承等因素也使得“靠儿子养老送终”成了更现实的选择。
值得一提的是,在特定情况下,农村的现行土地制度也会刺激村民多生育。比如,有拆迁预期的村庄,会因为拆迁补偿是按人头计算而多生育孩子。在崔庄村,村民在缴纳社会抚养费后,新生儿也会获得相应的责任田,约为人均1亩左右。
尽管尚未打破的城乡二元结构,使得农村“养儿防老”的想法仍然存在。但是,大多数农民并不认为生得越多越好。
农村劳动力虽然大量流向城市,却无法享受与城市居民同等的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也难以分享经济发展带来的土地增值收益,农民工面临的经济和社会条件客观上压低了其生育率。
在经济成本和“养儿防老”的平衡之间,农民普遍选择“只生两个”。
由于既是人口大省也是农业大省,河南省曾经实行严厉的计生政策。在GDP总量方面,河南至少从1996年开始,就在全国处于第五或第六的位置。2010年,河南省GDP仅次于广东、江苏、山东、浙江,位列全国第五位。
但由于人口数量庞大,在人均GDP、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人均纯收入上,河南的排名就大大下降,一般在15位-16位,属于中等水平甚至偏下水平。
人均经济数据的相对靠后,造成河南省长期不愿意放宽计划生育政策。据当地人回忆,在上世纪90年代,河南曾推行“铁筛子”行动,为确保当年的人口指标,实行“有证无证,一律打净”的政策。崔庄村村民闫起(化名)1992年结婚,其妻次年怀孕,虽持有“准生证”,但依然被强制引产。
这种情况持续到2001年底《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和次年《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的颁行,两部法律法规使运用行政强制手段控制人口的力度有所减弱。征收社会抚养费成为控制生育的主要手段。当刚性的行政控制转换为经济控制之后,农村被压制已久的生育意愿得以释放。
进入新世纪以后,当地的生育环境日益宽松,怀孕和生产阶段“一般没人管”,乡镇计生办坐等村民来缴纳社会抚养费,而村民为了给新生儿上户口,通常都会主动去计生办办手续。
但是,逐渐放松的生育管制,并没有导致村民“越生越多”,人们的生育意愿渐趋平稳。
实际上,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市流动、教育程度提高带来的成本、消费结构升级带来的养育成本、生育观念改变等因素又压低了生育意愿,这在年轻人群中尤为明显。“多了(超过两个)养不起,吃奶粉一个月就要1000块钱。”一位80后的刘集镇村民说。
从崔庄村的情况来看,大部分村民的生育意愿最终稳定在“一男一女”的水平上。多位村民表示,即便不再进行生育控制,“一儿一女”也是最理想的状况。
2001年10月的一个夜晚,王秀英得到举报,说有一育龄妇女违法怀了第三胎。她立即带领计生办的同志步行一个多小时前去做工作,哪知赶到,孕妇家大门紧闭。一打听,才知是到邻镇她娘家去了。这时,天下起了小雨,王秀英一行又冒雨步行两个小时赶到孕妇的娘家。可不管工作人员如何做工作,孕妇就是不走,说脚痛无法走路。王秀英说:“不能走没关系,我们可以背。”就这样,几个人轮流将孕妇背到了指导站。
2003年8月,王秀英发现服务站一位引产妇女穿得很破烂,又只吃些稀饭和素菜,调查得知她的经济状况非常困难。王秀英马上安排服务站人员一天三顿按时给她端来饭菜,还要求必须有肉有蛋,又动员职工为她捐衣捐物.她自己还拿出500元钱给这位妇女的女儿做学费。这位妇女感动地说:“我一直以为你们搞计划生育工作的是铁石心肠,没想到你们对我这么好。”
自从王秀英当了计生办主任以后,由于特殊的工作岗位和特殊的身份,一年四季找她的人络绎不绝,说情的人也数不胜数。有一次,王秀英的一个亲戚提着礼品来找她办个假二胎手续,以达到超生不罚款的目的。王秀英气得当场就冒了火:“你把我看成啥人了,这事我决不能办,你死了这条心吧!”在这方面,她得罪了不少人。她说:“国家的政策法规,不是我说了算,符合政策条件的,我们一定办好,否则,坚决不能办,即使得罪的人再多,我也无怨无悔。”
“无情”的安监员
陈 俊
提起达竹柏林矿业公司安监员张华安,你也许听到的是一片赞扬:张华安是个一心为公、铁面无私、刚正不阿的人;你也许听到的是一些骂声:张华安是个思想顽固、不讲交情、不仁不义的人。面对赞扬和掌声,张华安虚怀若谷,一笑而过;面对不解和埋怨,张华安泰然处之,一身正气。
“安全是煤矿企业的‘天字号’大事,安全是煤矿职工的最大福利。”在公司采煤队干了十几年的张华安,对这句话的含义有着更为深刻的理解。为了做好安监工作,改变一些职工的侥幸心理,从下井的那一刻起,职业敏锐性就让他“眼观六路,耳听八方”。每天,从大巷到迎头,从迎头到采面,再从采面到迎头,从迎头到大巷,张华安和他的同事们几乎都在重复着同样的工作程序。也正是这一次次的行走,一次次的观察,一次次的询问,让不少“三违”人员和安全隐患“栽”在了张华安的手里。一个班下来,他要行走近10多公里的路程。
2008年9月8日,在“5・12”地震中痛失双亲的10岁男孩李安云被成都一对夫妇收养,成为四川第一个被收养的地震孤儿。
但是,收养的过程并不顺利。阻力首先来自李安云的外公外婆,乖巧的小外孙要离开自己,老两口很难接受。可二老都是80多岁高龄,抚养小安云已不现实。其次,小安云的两个舅舅也不同意,不过他们的家庭条件也不太好,地震后更加窘迫。经再三做工作,小安云的外公外婆和舅舅们最终还是答应了送养孩子。对于孙子被送养,小安云的爷爷说:“只要娃娃有前途,我们老人家也愿意,不管怎样,他都是我的孙子。”
“5・1 2”地震夺去了上万人的生命,也使许多孩子沦为孤儿。这时很多爱心人士向这些孩子伸出了希望之手,通过收养,给他们一个好的生活环境,让他们健康快乐地成长。
收养权指公民享有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将他人的子女作为自己的子女领养从而使无父母子女关系的当事人产生拟制的父母子女关系的权利。收养孤儿是一件好事,这不仅满足了收养人的情感需要,使他们的家庭生活更加充实,还能使被收养的孩子获得他们失去的父爱和母爱,使他们在正常的家庭中健康成长。不过,不是所有人的收养权都能得到回应,行使收养权也要满足一定的条件。
例如,1995年1月30日,葛德明全家正兴高采烈地准备年夜饭,在他们家后面开饭馆的老板张汉清抱着一个孩子走进他们家中。“不知道是谁家的孩子,一大早就被放在饭馆门外,我可怜她就把她抱过来了,但现在太忙,麻烦你们帮我照看一下,我以后再想想办法。”
葛德明和老伴黑桂珍答应了张汉清的要求,张汉清还给了他们300元钱用来买奶粉。几天以后,孩子对他们产生了依恋之情,一旦离开他们就哭个不停。他们对孩子也很是喜爱,加上担心张汉清忙于饭馆事务无暇照顾孩子,于是便收养了这个孩子。
老两口为孩子取名笑笑。后来他们给笑笑上户口,社区居委会、街道民政科等机构的手续都完备了,可计生部门的手续总是办不下来,所以笑笑一直没上成户口。
计生部门的手续办不下来是因为葛德明夫妇的收养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因为他们本身有两个孩子,再收养一个孩子只能按照第三胎来办理,按规定对生第三胎的要收2万到10万元的社会抚养费。
老两口对此颇为不满地说:“自己好心收养一个孩子,到头来却要交纳计划生育罚款。”
收养是一个比较复杂的问题。这不仅关系到收养人的利益,同时关乎被收养人的将来,是一件不可不慎重的事情。
国家规定,作为收养人一定要具备以下条件:
1 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即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的且精神正常的成年人;
2 年满三十五周岁,但收养孤儿或者残疾儿童可不受此限制。继父母收养继子女也不受此限制。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但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不受此限制:
3 无子女,但收养孤儿或者残疾儿童可不受此限制。继父母收养继子女也不受此限制。华侨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也可不受此限制。或者虽有一名子女,但该名子女患有精神病等严重疾病,将来无法尽赡养义务的,也可收养一名健康的小孩;
4 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如有正当的职业或可靠的经济来源,能够照顾被收养人的生活并可负担其相应的经济开支等。但收养成年人除外;
5 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
6 有正当的收养目的,不违背社会公德和国家法律及国家计划生育的规定;
7 收养人有配偶的,须征得配偶的同意,而且必须由夫妻共同收养;
8 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但收养孤儿或残疾儿童可不受此限制。
另外,如果“收养人”与“被收养人”共同生活多年,户口迁在一起,并在户口簿上载明收养关系,而且这种“收养关系”得到周围群众和亲友的公认的,并符合上述有效收养条件的,可视为“事实收养”,予以公证。
如果是收养孙子女的,必须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1 收养人必须年满五十五周岁;
2 无子女、孙子女和外孙子女;
3 收养人与被收养人年龄相差四十周岁。
除上述三个条件外,还必须具有其他一般的收养条件,即具备有抚育能力、身体健康等等。
一、控制人口增长的重要性
中国人口增长问题有它的历史性和现实性。就历史而言传统的“养儿防老、人丁兴旺”等旧观念已经有几千年了,在老百姓心中根深蒂固,导致了中国人口从解放前的三、四亿人,增长到现在的13亿,就人类自身产污量计算,废水排放量增加约500亿吨,国家提出的污染减排指标化学需氧量增加了20__万吨左右,不言而喻人类对排污的“贡献”起了决定性的作用。当然70年代、80年代、90年代通过计划生育人口猛增趋势才基本得到控制。但同发达国家相比,从历史的角度看,近一百年以来他们的人口增长是很慢的,人口是最少的。他们的生存环境之所以好,除重视生态环保外,人口少也是最根本的原因之一。如澳洲、加拿大等国家,人口数量只有重庆的2/3,但土地面积确是重庆的100倍左右。就现实而言,我调查了大足三个乡镇,也走访了老家十几户农村家庭,发现控制人口增长的工作出现反弹现象。农村很多家庭,自己都40岁左右了,儿子都快结婚,还生了二胎或三胎,一问都说:“只要缴点罚款就可以了”。从镇里了解的情况看,计生办主要忙于收罚款。一个镇一年要收三、四百万的罚款。同时很多商人、老板、明星、名人都在超生。窥一斑而知全貌。人无远虑必有近忧,老子曰:“为之于未有,治之于未乱”。如果再不把人口反弹现象治理在萌芽状态,长此以往,人类生存的空间,会越来越小,环境的压力会越来越大。
二、控制人口增长的几点体会:
(一)既然人口增长的问题是几十年、上百年逐渐形成的,因此它又是历史的。历史性决定了它是有惯性的,这个惯性是一个物理上的要求,你要去改变它,除你要有足够大的力量外,还需要一定的时间,还须要逐步改进现有的以“罚款抵超生”的做法。从政策上、制度设计上多管齐下形成一个良好的工作氛围。
(二)加大农村教育投入,提高农村人口的文化素质,丰富农村的文化生活,也很重要。素质提高了,传统的观念才能逐渐改变。
(三)从政策制度设计上,鼓励独生、优生
1、改革计划生育罚款的用途,建立可持续发展的机制。超生所收罚款,不应冲抵财政支出,而应建立独生子女档案,让罚款惠及到独生子女家庭,用于发展生产,用于他们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方面,破除养儿防老的思想,消除他们老了后的各种后顾之忧。决不能超生在这一代,罚款消费在这一届,好处留在这一届,矛盾、问题留给下一届。如美国的住房每月都要上税,实际上就是从制度上建立可持续发展的机制,规避了一次性收取土地出让金后,给后面政府带来的压力。
2、公共财政的阳光也应向独生子女倾斜。要从制度上建立起让独生子女在读书、就业、医保、养老保险等各个方面享受到比超生子女更多的优惠政策。
从2000年到2010年,中国总人口增长了5.84%,其中少数民族人口增长6.92%。但在总人口继续增长的趋势下,满族、朝鲜族、侗族等13个少数民族的人口数量却呈现出下降之势。其中的原因,复杂多样。
“异常”的下降
2010年,中国进行了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下称“六普”),这是迄今为止最大规模的一次人口普查。2011年4月,“六普”主要数据以公报形式。公告显示,中国的人口构成中,汉族人口为12.26亿人,占91.51%;其他55个少数民族人口1.38亿人,占8.49%。同十年前的“五普”相比,汉族人口增加0.67亿人,增长5.74%;少数民族人口增加0.07亿人,增长6.92%。
当时的公报并没有披露各少数民族具体人口数量,直到2012年,国务院人口普查办公室、国家统计局人口和就业统计司编辑的《中国2010年人口普查资料》,这些数据才得以披露。
数据显示,相比“五普”时,中国有满族、侗族、布依族、朝鲜族、畲族、仡佬族、达斡尔族、毛南族、俄罗斯族、乌孜别克族、独龙族、高山族及塔塔尔族等13个少数民族的人口数量在下降。
其中,绝对数量下降最多的是满族,十年间人口减少了29.43万,下降比例2.76%;下降幅度最大的是塔塔尔族,下降26.53%,人口数量减少了0.13万。在全国总人口及少数民族总人口皆处于上升通道之时,为什么这13个少数民族人口却逆向下降呢?
而且,需要注意的是,少数民族普遍执行了远较汉族宽松的生育政策。
中国虽在全国范围内实行计划生育政策,但具体的生育政策,由各个省份自行制定。在大多数省份,允许夫妻一方为少数民族或夫妻双方为少数民族的情况下,无论城乡居民,均可生育第二个孩子;部分地方还允许生育第三胎。
不过,对于千万人口以上的少数民族,一些省份则只允许他们生育一胎。在“六普”之前,中国只有壮族和满族,为人口超过1000万的少数民族;“六普”之后,回族和维吾尔族也进入千万人口的民族行列。
“较少民族”人数更少
要厘清13个少数民族人口下降的原因,需先回顾中国56个民族的由来。
1953年,全国第一次人口普查时,汇总登记的民族名称有400多个。国家随后在全国范围内进行“民族识别”工作。至1954年,蒙古、回、藏、满、维吾尔等38个民族首先获得认定。此后的十年间,土家、畲、达斡尔、赫哲等15个少数民族获得认定。1964年的全国第二次人口普查,将人口普查中自报的74个族体分别归并到上述53个民族中。最后,珞瑜地区的珞巴族和云南基诺山的基诺族分别于1965年和1979年被认定。由此,包括汉族在内,中国56个民族格局就此形成。
因此,若系统比较56个民族人口的变化情况,只有以1982年以来的四次全国人口普查做参照。
在这30年里,56个民族中唯有主要分布在新疆的塔塔尔族和乌孜别克族,在1990年至2000年间出现过人口下降的情况。其中乌孜别克族减少2393人,减少比例为16.21%;塔塔尔族减少174人,减少3.44%。
对于上一次的人口减少,少数民族人口学研究者、甘肃省政府参事马正亮曾解释称,这与两个民族“属于中俄(前苏联)跨界民族、其主体在国外有关”,“在1962年生活困难时期,这两个民族都有相当一部分人从中国越境走出”。
过去十年中,这两个民族人口数量继续下降,仍然与跨境流动有关。中央民族大学理学院副院长徐世英介绍说,近年来,乌孜别克族、塔塔尔族出现大量跨国境的经商者及移居国外者,这也造成了他们人口数量的下降。
在中国,人口在10万人以下的民族,又被称为“较少民族”。除乌孜别克族和塔塔尔族外,还有俄罗斯族、独龙族、高山族等三个“较少民族”,此番也出现了人口数量的下降;同时人口数量下降的达斡尔族和毛南族,人口基数也仅仅是10万出头。
因此,包括徐世英、首都经贸大学人口研究所原所长黄荣清等数位受访的学者皆认为,这几个民族人口的下降,也存在因基数较小而可能出现的偶然性。
低生育率后果
在1990年-2000年,人口基数超过190万的朝鲜族,人口数量虽然没有下降,但也基本处于停滞状态:十年间,他们的总人口增长仅为481人,增长率为0.03%,其中女性还减少了4156人。“六普”数据显示,在2000年-2010年十年间,朝鲜族人口形势发生逆转,减少了9.52%。
对于这一情况,学界此前也有所关注。吉林延边大学民族学副教授朴美兰认为,朝鲜族人口减少的原因之一为大规模的人口流动。
1992年,中韩建交之后,大量的中国朝鲜族公民,前往邻近且同语言、同民族的韩国留学、打工。2010年12月22日,韩国法务部出入境与外国人政策本部数据称,包括短期、长期、非法居留者在该国的中国人已达到60.64万人。这其中相当一部分,即为中国的朝鲜族公民。
另外,在计生政策的实行以及朝鲜族特有的民族人口教育观念的双重作用之下,朝鲜族在相当长的时间里,都保持非常低的总和生育率(每位妇女一生所生育的孩子数量,高于2.1则人口趋势为增长,小于2.1则趋势为减少),也可能是朝鲜族人口减少的一个重要原因。
徐世英表示,如果直接从“六普”数据计算,朝鲜族的总和生育率仅仅是0.69,是中国56个民族中最低的。中国总人口的“总和生育率”为1.18,其中汉族为1.16。
人口数量减少最多的满族,也存在类似的原因:2010年,满族总和生育率为0.92,2000年为1.09,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不过,徐世英也提到,理论上,人口普查对于人数的统计要做到100%的覆盖,而对于总和生育率这一项,则属于10%的抽样调查。因此,这将影响总和生育率的准确度。
《中国2010年人口普查资料》在“编者注”中提到,“有些指标(如出生人口、死亡人口和按分年龄妇女生育率计算的总和生育率)现场登记难度较大,漏登率要相对高一些。”
为应对过低生育率及人口减少的局面,作为中国朝鲜族公民最集中的居住地——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实际上在“六普”之前,就已先期放宽了自己的生育政策。2009年10月,延边州颁布《人口与计划生育若干规定(试行)》。这一政策,允许延边州内的户籍公民,无论城乡,“夫妻一方为独生子女,只有一个子女的”,均可生育第二个孩子。
这是迄今为止,全国唯一一个可以施行“单独二胎”政策的地区。
普查漏登成因
对于13个少数民族人口减少的问题,美国北卡罗来纳大学人口中心研究员蔡泳根据“人口存活率”的情况,提出了另外一种解释。
蔡泳分析了满族、朝鲜族、布依族、侗族、畲族等民族人口的年龄情况后发现,他们中10岁-24岁年龄段的人口在过去十年间减少过快,远远偏离正常值。由此分析,之所以出现这种差错,要么是2000年“五普”时,多报了人口;要么是2010年“六普”时漏登了人口。到底是哪一种呢?
蔡泳自己认为,主要还是“六普”漏登了人口。而根据官方公布的数据,2000年“五普”漏登率为1.87%,“六普”漏登率为0.12%。但不少人口学者及统计学者认为,实际漏登率应该高得多。
徐世英即指出,“六普”在核对漏登率时,抽样的样本多集中在城镇居民小区中,而不是在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等流动人口聚集的地方,因此呈现出的“漏登率”可能比实际情况高出不少。
此外,在布依族、侗族、仡佬族等主要居住的贵州省,其“六普”常住人口,比“五普”时有不小的减少,这可能也会增加漏登的概率。
“六普”数据显示,贵州全省常住总人口为3474.65万人,同“五普”时相比,减少了50.12万人,减少1.42%;其中各少数民族减少了78.8万人,下降2.24%。
学者们还推测,进入21世纪以来,部分少数民族更改民族成分,“变为汉族”的情况,或许也是原因之一。在上世纪80年代,中国曾有大规模更改民族成分的情况出现,但那时主要是由汉族更改为少数民族。“有些为了享受民族自治县的特殊优惠政策,如河北丰宁,就曾有组织地更改居民的民族成分,大量的汉族居民被更改为满族,以达到成立自治县的要求。”
这一趋势带来的结果是部分少数民族人口飞速增长。比如,1982年“三普”至1990年“四普”的八年时间里,满族在原来430.5万人的基础上,增加超过1倍,达到982.12万人;畲族人口增长了近70%;仡佬族人口甚至增长了7倍,如此算下来,平均每年的人口数基本翻一番。
国家民委的统计数据也显示,自1982年以来,全国有1200万人恢复、更改了民族成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