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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安全工作的会议纪要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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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安全工作的会议纪要

第1篇:关于安全工作的会议纪要范文

6月份“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情况工作总结

按照公司《关于开展2019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工作安排及要求,成套部围绕“防风险、除隐患、遏事故”活动主题,全面开展了活动,现将活动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组织各部室、各生产班组、现场服务人员召开班前会,认真传达了《安全办公会会议纪要》会议精神、《关于开展夏季“三防”安全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并在车间制作了专题板报。

二、6月份,成套电气工程部持续开展安全检查、隐患排查活动,要求各科室、各现场生产人员严格按照岗位操作规程进行生产,强调叉车、手持电动工具、铜排加工、钣金加工等设备操作规程学习和使用,排查压力容器、电焊机、叉车等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杜绝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等现象的发生。加大了安全检查的力度和次数。

安全生产工作是成套电气工程部首要任务,将不留余力的开展下去。根据6月安全办公会议会议精神,成套电气工程部将有序安排三季度安全生产任务,在7月及三季度安全工作重点安排如下:一是要抓好交通安全管理;二是要抓好用电管理;三是要抓好现场安全管理。加强现场安全管理工作,杜绝各类违章现象的发生;四是加强安全监管工作。五是坚持安全检查,隐患排查、“三违”行为的整治。

第2篇:关于安全工作的会议纪要范文

一、考核对象

各县、区政府,市食品药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各成员单位。为便于考核工作的实施,将被考核单位分为3类:

一类:各县、区人民政府。

二类:对食品安全工作有具体监管职能的单位。

市商务局、市农业委员会、市卫生局、市工商局、市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市教育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三类:市食品药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其他成员单位。

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委、市民委、市监察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林业局、市粮食局、市供销社、市容局、市环保局、市盐务局。

二、考核内容

实行分类考核。

(一)对各县、区政府的考核

1.加强对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各县、区政府负总责,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按照“行业综合监管、部门分工负责、各方联合行动”的原则,建立食品安全执法联动和上下协调机制。根据市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的统一部署和本地食品安全存在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组织联合执法行动。

2.建立完善举报奖励制度。各有关职能部门要建立举报受理制度,及时查处假冒伪劣食品,净化食品市场。

3.加大对食品安全工作的资金投入,保障食品监管工作的顺利开展。

4.建立健全评价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切实履行各职能部门职责。

5.建立和完善应急处理机制,增强应对突发食品安全事故的反应能力。

6.建立信息报送制度,并设有专职联络员确保食品安全信息收集准确,传递迅速,评估科学,预警及时。每季度第一个工作周内将工作开展情况及目标完成情况报送到市食品药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察科,下同)。

7.构建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强化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自律行为。

8.食品安全工作的各项具体指标完成情况。

(二)对食品安全工作有具体监管职能单位的考核

1.成立领导机构,研究部署食品安全工作,切实履行本职能部门职责。

2.制定促进食品安全工作的具体措施,协调配合相关部门工作,充分发挥整体综合执法监管效应。

3.完成食品安全年度工作目标任务。

4.建立信息报送制度,并设有专职联络员,确保食品安全信息收集准确、传递迅速、评估科学、预警及时。每季度第一个工作周内将工作开展情况及目标完成情况报送到市食品药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

(三)市食品药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其他成员单位的考核

加强对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本部门工作重要内容;与其他部门间加强协调沟通,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的情况;认真落实市食品药品安全协调委员会有关制度、规定,及时完成各项任务的情况。

三、考核实施

(一)全市食品安全工作考核实行百分制,考核结果分为四个档次:先进单位、达标单位、不达标单位、黄牌警告单位。

1.经考核得分在90分(含90分)以上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先进单位;

2.经考核得分在70分(含70分)以上、90分以下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达标单位;

3.考核得分在60分以上、70分以下的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不达标单位;

4.考核得分在60分以下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黄牌警告单位。

(二)考核结果由市食品药品安全协调委员会报经市政府同意后通报,并记入市政府对各单位年度目标考核总分。

第3篇:关于安全工作的会议纪要范文

一、考核基本情况

本次考核工作采取自下至上的方式进行评分,通过从街道(含区直有关部门)、各考核小组、区安委办和区防火办逐级对各街道办事处(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消防安全责任人进行考核评议,区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汇总研究形成考核意见上报区政府审定。一是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各街道办事处和区直有关部门全部达到良好以上的评定等次,其中石炮台等9个街道办事处被评为“优秀”等次(以第一责任人为主,下同),金厦等8个街道办事处被评为“良好”等次;区安监局等7个区直部门被评为“优秀”等次,区文广新局等8个单位被评为“良好”等次。二是消防安全工作情况:东方街道等8个街道办事处被评为“优秀”等次,金砂街道等9个街道办事处被评为“良好”等次。

二、工作成效

2012年度,被考核的各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部门能够自觉履行职能,认真落实安全生产、消防安全责任制,把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在隐患整治和事故预防上,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使各自辖区范围的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成效,主要体现在:

(一)领导重视,责任落实。被考核的各街道办事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以及区直有关部门负责人充分认识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把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工作摆上重要位置来抓。一是职责分工明确,责任落实,及时召开安全生产工作、消防安全会议进行贯彻落实,并形成了会议纪要记录存档。二是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责任制,层层分解工作目标任务,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责任到人,不留死角”的安全工作网络局面;三是加强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监督考核制度的管理,制订了监督考核制度和激励约束机制,有效的落实安全生产、消防安全责任制。

(二)加强督查,排除隐患。各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部门将安全生产、消防安全检查与日常工作结合起来,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分管负责人具体抓,定期、不定期地带队检查辖区的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工作,特别是在重大节假日前后和重要会议召开期间等特殊时期,带队开展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大检查。做好现场检查记录,责令整改、跟踪复查等文书规范、统一。

(三)集中力量,做好整治。去年,根据省、市的工作要求,全区开展了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活动、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市中心城区重点场所安全生产隐患专项治理工作、百日督查“回头看”专项行动以及在建重点建设项目安全生产专项督查等治理工作。各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部门按照上级精神及时贯彻落实,积极配合,做到有传达、有检查、有整改、有反馈、有总结。同益街道等单位还根据辖区实际情况制订行动方案,通过专项治理工作总结经验,逐步建立完善安全生产、消防安全长效管理机制。

(四)加大投入,完善应急救援保障体系。各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部门在原有制定应急预案基础上,积极做好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应急救援保障工作,安排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不断改进、完善应急救援机制,组织演练,建立健全了统一、高效、科学、规范的事故应急指挥、保障和预防控制体系。东方街道、东墩街道设立了社区消防办公室、器材室,购置灭火器、消防水龙、消防绳等;石炮台街道在长厦经联社、石炮台居委建立了两支消防队,配置消防服、消防专用压力泵等。

(五)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强化安全意识。各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部门,认真做好安全生产宣传工作,多层面、多角度、全方位地传播安全文化知识,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加强对各级领导、企业负责人的安全教育,督促企业强化职工尤其是农民工的安全意识、知识的教育培训,督导企业进行安全文化工程建设。去年安全生产月期间,各街道办事处分别印发了安全生产月宣传资料,大张旗鼓地开展宣传教育活动。6月6日“安全生产月”咨询日,石炮台街道和同益街道还分别设立咨询台,接受社区居民群众、企业职工等的安全问题咨询。

(六)树立典型,积极创建示范社区、示范街。为使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工作能够全面系统地得到开展,各街道办事处按照“统筹安排、分步实施、先易后难、稳步推广”原则,积极做好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示范社区、示范街的创建工作,选取辖区内具有一定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工作基础的一个社区、一条商业街或步行街,作为示范创建单位,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创建活动,并将创建的示范社区、示范街作为示范典型,广泛开展创建达标活动,逐步推广,带动全区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的全面开展。金砂街道办事处安排4.5万元专项资金协助金华示范社区开展创建工作建立“一企一档”工作,制订了金华社区居委安全生产、社区消防责任图,并将社区划分为4个责任区,明确巡查人员、重点监控对象、消防器材位置,在新厦路“示范街”建立2块公约广告牌,在沿街各门店张挂安全警示牌等。

三、存在问题

(一)安全生产、消防安全专项资金保障不足。从考核中发现,大多数街道的安全生产、消防安全资金投入力度不够,缺乏安监站的安全巡查设备配置。

(二)安全生产文书填写不规范。个别街道的检查人员出具对现场安全生产检查文书没有按照要求规范填写,对发现问题表述不准确具体。

(三)挂牌公示制度落实不到位。个别街道对重点隐患的挂牌公示制度落实不到位。

(四)“一企一档”工作有待进一步完善。已建档的企业未能全面反映出生产经营企业的生产情况,企业工作台帐只能反映企业的基本概况等静态状况,未能体现街道对企业的动态管理。

第4篇:关于安全工作的会议纪要范文

一、总体目标

贯彻落实国家、农业部、省农业厅、市农业局相关文件精神,通过不断的实践,引导各项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长效机制的建立完善,促进各个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相关单位职责的规范落实,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各项监管工作的顺利开展,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工作任务及分工

(一)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

风险监测包括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普查和专项监测等内容。根据农业部、省农业厅和市委市政府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工作实际,在市农产品质量监管相关部门的监督指导下,定期和不定期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各项风险监测工作。种植业产品年度抽、送检数量不低于150个,瘦肉精、畜禽产品和动物饲料等按照有关要求执行。全区涉农镇(街)要建立镇(街)农产品检测室,每个镇(街)年度检测样品数量不低于500个(快速检测),并做好记录工作以便年底检查,抽检农产品范围要包含辖区内各个行政村。

(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

根据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管理办法》要求,县级以上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重点针对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检测结果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中发现的突出问题、突出对象,按照抽样机构和检测机构分离的原则,及时开展农产品和农资的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工作。配合省、市关于禁用药、非法添加剂、重大违法违规事件等情况的监督抽查工作,区农业执法大队具体负责果蔬类产品和农药等农资的监督抽样,区动防所具体负责畜禽类产品的监督抽样;在市局的监督指导下,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结合本区实际情况,做好部门内职责分工,做好辖区内发生的各类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的监督抽查工作。特别是各种新闻媒体报道和群众投诉举报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要快速应对、妥善处理、依法处置,坚决防止事态的扩大和蔓延,避免引起群众恐慌。

各级部门要严格遵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使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和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省政府法制办公室、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涉嫌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案件移送衔接工作机制的会议纪要》的文件要求,加强与食安办、公安、食药、工商和质监等部门的衔接配合,对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要坚决依法查处;对涉嫌犯罪的,要第一时间移送公安机关,坚决杜绝有案不移、以罚代刑。

(三)农产品质量监管检测体系建设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强化属地管理责任,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纳入县、乡(镇、街)级人民政府绩效考核范围,明确考核评价、督查督办等措施。并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检测、执法等工作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切实加大投入力度,加强工作力量,尽快配齐必要的检验检测、执法取证、样品采集、质量追溯等设施设备,加快各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检验检测体系的建设工作。要加大与区政府、编办的协调,争取全面明确落实农业部门区级监管职能。在镇(街)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检测检测体系建设方面,我区各涉农镇(街)已全部完成了镇(街)农产品质量监管机构的挂牌工作,并于2013年新建了2个镇(街)农产品检测室。今年,我区将进一步健全规范各涉农镇(街)农产品质量监管机构的“八有”(有牌子、有岗位、有人员、有制度、有档案、有设备、有专项行动、有基本经费)建设和镇(街)农产品检测室的完善建设工作。同时,要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2013〕106号)要求,将镇(街)农产品质量安全纳入镇(街)人民政府绩效考核范围,明确考核评价、督查督办等措施,强化镇(街)农产品质量监管属地管理责任。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相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管理办法》等文件有关规定,要将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与监督抽查相结合,根据工作实际,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细化工作措施,强化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切实把任务措施落实到位,切实降低农产品安全风险。请各镇(街)制定好本辖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管理方案,以便年底绩效考评。

(二)加强协调配合

要加强部门间的配合协调,形成合力,齐抓共管,确保农产品质量监测管理工作取得实效,提升本辖区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和监测管理能力。

第5篇:关于安全工作的会议纪要范文

一、目的意义

通过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检查评估,进一步加强药品安全监管,把药品安全工作作为重要的民生工程,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落实“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药品安全责任体系,促进医药产业又好又快发展,确保公众用药安全

二、基本原则

遵循“立足实际、实事求是、标准量化、客观公正”的原则。

三、检查评估对象及实施机构

(一)检查评估对象: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各相关部门,药品及医疗器械流通、使用各环节的企事业单位。

(二)区药品安全协调领导小组负责实施全区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检查评估,指导各部门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自查自评,组织有关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对我区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检查。

四、检查评估的内容及标准

(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及相关部门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重点检查组织领导、整治重点、安全保障、宣传信息与责任体系建设等方面检查评估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成效。检查评估标准详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检查评估表》(附件1,其中评估内容中的第3项产业结构调整、第6项药品生产监管和第9项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工作因不属于我区药品监管事权范围,检查评估时不需进行评估)。

(二)药品(包括医疗器械)质量状况评估。以药品(尤其是基本药物)抽验、监督抽验和质量分析报告为依据,重点评估辖区内基本药物、特殊药品及血液制品、生物制品、注射剂等高风险产品的质量状况。

(三)药品安全群众满意度。主要包括对国药准字公信力的评价、对打击假药的看法、对政府工作的满意度、对药品广告的意见、对安全用药知识的掌握。

(四)企事业单位自查自评情况。主要包括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标准的执行情况,药库药房规范管理执行情况,经营使用药品(基本药物)和高风险产品企业风险控制情况,电子监管码实施情况,质量受权人制度落实情况,企业自主创新能力,药品医疗器械研发资料的真实性,诚信建设,规范医院制剂使用和临床用药管理等。(附件2)

五、检查评估方式方法

(一)检查评估方式:采取逐级自查自评与检查评估相结合的方式。

(二)检查评估方法:采取听取汇报、查看资料、现场检查、召开座谈会、问卷调查等方法,全面了解被检查评估对象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情况。

1.听取汇报。听取区药品安全协调领导小组和各相关监管部门的工作汇报。

2.查看资料。查阅专项整治工作文件、会议纪要、工作报表以及有关工作制度规定、违法犯罪案件查处卷宗、新闻宣传等资料。

3、现场检查。随机选择药品经营、使用单位进行实地检查。

4、召开座谈会。召开涉药单位、行业协会和群众代表参加的座谈会。

5、问卷调查。对经营和使用单位的员工、药监执法人员等进行随机访问和调查。

(三)评分办法:采取具体工作量化评分的方法,分项加权汇总,共分以下四个部分:

1.综合评估。主要评估相关监管部门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完成情况(附表规定的内容,不需评估的内容作为合理缺项,不扣分)。分值100分。

2.药品(含医疗器械,下同)质量状况评估。以抽验结果和药品质量分析报告为依据,自我评价质量状况。分值100分。

3.药品安全群众满意度。通过发放问卷调查,自我评价群众满意度。分值100分。

4.企事业单位自查自评情况。依照《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自查整改情况表》,采取具体工作量化评分的方法,由区药品安全协调领导小组参照各企业自查自评报告、按照评分标准内容检查评分,并随机抽查核实。各项评分汇总后,得出总评分,满分100分。《自查自评情况表》中,企业不涉及的项目可做为合理缺项,在表中的“自查得分”中注明,其合理缺项分值要计入总分中。

以上4项评分加权汇总后,得出总评分,满分100分,并根据各部门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突出成绩和明显不足,在总评分的基础上可适当加减分,分值为±5分。最后得分95分以上为优秀,94-85分为良好,84-80分为合格。

六、工作安排

(一)年8月5日前,结合辖区内实际情况,制订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检查评估实施方案。

(二)年8月7日前,药品经营企业、医疗机构等单位完成自查自评工作。

(三)年8月8日前,组织开展辖区内的检查评估工作,并形成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自查自评报告和工作总结,提交区政府。

第6篇:关于安全工作的会议纪要范文

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我区燃气安全工作的紧迫性和责任感

11月23日,山西省晋中市寿阳县城博大西街喜羊羊火锅店发生液化石油气罐爆炸燃烧事故,共造成14人死亡,17人重伤,30人轻伤,影响恶劣,教训惨痛。年终岁尾历来是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多发期、易发期,又正值冬季采暖期,是全年使用燃气最高峰,极易发生燃气爆炸、泄露等生产安全事故。当前我区农村、城乡结合部燃气的非法灌装、倒瓶现象十分严重,使用液化气罐的火锅店,在我区大量存在。由于火锅店等小微餐饮企业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燃气安全防范措施不到位,缺少必备的排风和报警装置,业主安全意识淡薄,对员工缺少必要的业务知识培训不足,致使安全保障水平极低。因此,山西“11.23”液化石油气罐爆炸燃烧事故对我区有重要的警示作用。各级各有关部门必须引起高度警觉和重视,必须站在贯彻落实党的十精神,确保全区安全稳定的高度,以对人民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态度,充分认识燃气安全的重要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危机感,深刻吸取事故教训,迅速研究部署,组织检查整改,坚决消除事故隐患,杜绝此类事故在我区发生。

明确职责,协调联动,切实加强燃气安全监管

燃气管理涉及方方面面,各相关职能部门要积极配合,齐抓共管。公用事业、质监、公安(交警、消防)、贸易、安监等部门要依据各自职责,强化对燃气生产、经营、储存、充装、使用、运输等各个环节的安全监管。

(一)区市政公用事业局要严格燃气企业证照核查,取缔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要督促燃气供应企业完善各项安全制度,加强员工安全教育培训,定期对燃气管网及其附属设施进行安全检查,切实掌握产品流向,定期对用户安全使用燃气进行指导,积极宣传燃气安全使用常识。严格禁止向无《城市燃气企业资质证书》的充装零售小商贩提供气源。

(二)区公安(交警、消防)分局要强化燃气瓶、罐运输安全管理,加大对工业用户、商业(宾馆、餐饮)用户的现场安全检查,督促指导用户完善燃气安全措施,一律安装燃气泄露报警装置。

(三)区质量技术监督局要对加大对燃气瓶、罐的安全检查和管理,及时查处和清理无证、违规充装、已经报废或超期使用的液化气瓶。

(四)区贸易办要加强对涉及燃气商户的督促指导,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燃气安全监管。

(五)各镇政府要加大对居民用气安全宣传教育,利用各种方式宣传普及用气安全、应急救援等安全常识。对新增的燃气工业用户、商业(宾馆、餐饮)用户,各监管责任单位要根据燃气安全新形势和新问题,研究制定新的前置审批条件,确保燃气行业安全稳定。

突出重点,依法整治,立即组织开展燃气安全专项检查

各镇政府及区有关部门要立即组织对餐饮经营单位、瓶装液化气充装、供应及运输企业以及公众聚集场所开展专项整治,全面排查、切实消除各类事故隐患。要组成专项执法检查组,结合正在开展的“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深入开展燃气领域“打非治违”工作。以使用液化气餐饮业的加气安全、设备安全、储存安全、使用安全、运输安全和消防安全为重点,集中开展拉网式排查,切实做到全覆盖、深排查、严整改。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立即责令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到位和拒不整改的,要依法关停取缔。

区市政公用事业、质监、公安(交警、消防)、贸易、安监等部门都要成立专项执法检查行动组,依据各自职责,对燃气生产、经营、储存、充装、使用、运输等各个环节进行专项执法检查。要做到检查细致,措施严密,整治到位,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生产“三违”现象要做到发现一个,处理一个,确保专项检查行动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

第7篇:关于安全工作的会议纪要范文

关键词:工程;管理模式;全过程管理

中图分类号:E271文献标识码: A

胜浦滨江路工程位于苏州工业园区胜浦镇,西起唯胜路,沿吴淞江北岸向东至胜浦路西侧,并设置回车场。道路总长1940米,车行道宽14米,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跨越沽浦河建一座3孔25米简支桥梁。工程总投资约6000万元。由苏州工业园区地产经营管理公司投资,胜浦镇实施,是区镇一体化建设的重点工程之一。工程管理模式采用具有类似工程管理经验的并有相应工程监理资质的单位对工程进行全过程管理(监理)。滨江路于2009年9月30日开工,2010年9月8日通车。结合工程实施情况,在以下几方面取得一定的成效。

一、质量控制方面

项目管理(监理)部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实施规划,设计阶段,审核设计图纸,不仅考虑工程总体质量,而且考虑设计中某些节点的做法是否存在质量隐患。在工程施工准确备阶段,审核施工单位上报的施工方案是否可行、工人完成某些节点有没有安全隐患、保护措施是否满足。工程施工阶段对进场的原材料严格审查,凡是材料品牌和标书不一致的、检测不合格的予以退场;通过平行检验、旁站、巡视检查等手段,严格工序监理。项目管理与施工阶段监理为同一单位,有利于工程质量控制工作有效执行,避免了项目管理公司只注重总体质量的控制与单纯施工阶段监理单位只注重施工方法间的矛盾。滨江路在整个工程施工中,未出现大的质量事故,出现的一般的施工通病,经项目管理(监理)部督促得到及时整改,各工序、分项及分部工程均得到有效的控制,总体施工质量好,达到了合同规定的要求。

二、进度控制方面

1、采用由监理单位全过程管理与项目管理加监理并行模式相比,由监理单位全过程管理只需要进行一次招标,减少了招标环节,加快了工程实施进程。胜浦滨江路工程于2009年4月中旬落实管理(监理)单位,管理(监理)单位立即按照委托管理(监理)合同要求组建管理(监理)部,安排人员进行障碍物统计,落实勘察、测量、方案及施工图设计工作,将前期报建与工程施工招标并行进行,工程于2009年9月顺利开工。与同类工程采用项目管理与监理并行模式相比工程实施周期至少提前45个日历天。

2、项目管理(监理)部依据于委托管理(监理)合同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制定工程总进度计划(包括设计、施工招标、工程报批报建、竣工验收、移交)。在对各个里程碑节点给予要求的同时,综合考虑施工工艺、人、物、天气等因素的干扰。避免了项目公司只顾提前完成为目标与监理公司以安全、保质量、保工期为目标间不统一。胜浦滨江路工程施工阶段工期的设置充分考虑了工程施工条件、水泥搅拌桩、灰土、水稳、桥梁混凝土的施工要求及试验检测时间的要求,同时也明确了通车时间节点。在沥青路面施工过程中落实了标线标牌的完成时间,工程于2010年9月8日顺利通车,为吴淞江大桥北连接道路维修封闭施工提供了保障。

三、工程费用控制方面

采用由监理单位全过程管理,设计阶段,监理人员参与审图,有利于减少因节点无法施工而导致的工程变更,避免增加工程投资。工程进度款按施工合同有关条款支付,工程造价控制在合同价内。工程变更严格执行合同内的变更程序,先认可再变更然后施工,否则不予计量。胜浦滨江路工程发生的变更主要是在施工过程中为配合道路周边建设而增减工作量所实施的工程变更,工程变更总额控制在原合同价的5%以内。

四、安全文明管理方面

在施工招标阶段,监理人员参与施工招标文件编制,就要求本工程争创“苏州市文明工地”称号。项目管理(监理)部始终把安全工作摆在工程建设的首位,制定各项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规定了安全管理工作的具体措施及实施方法,职责清晰明确。坚持做到认识、机构、制度、措施、活动五到位,形成了建设现场“人人讲安全、时时讲安全、处处讲安全”的良好局面。

现场监理人员坚持每天巡视监督检查,发现违规违章现象或安全隐患及时进行处理和解决;加强对现场施工器械的安全管理,加大安全文明施工现场的整洁力度,做到安全组织体系化、安全管理制度化、安全设施标准化、安全教育经常化。始终保持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良好局面。胜浦滨江路工程建设期间,整个工程实现了无重大安全事故发生,获苏州市2010年度安全文明工地称号。

五、合同管理方面

合同管理工作是一项系统性、政策性和法规性很强的综合管理工作。采用由监理单位会过程管理模式,由项目管理(监理)部依据建设单位的合同管理制度,制定了合同管理办法,明确合同管理的组织、职责和工作内容、工作流程,对合同价款支付的申报审批格式、支付条件、合同变更等各项工作做出了详尽的规定。项目管理(监理)部参与招标文件的编制、招投标会议、合同文本的准备、签订的全过程管理工作,及时收集与合同管理相关的各类资料。在工程施工过程中,项目管理(监理)部及时组织召开合同管理工作会议研究和处理合同履行中出现的问题、制订工作计划并形成会议纪要。与采用管理加监理并行模式相比,有效提高了合同管理工作效率。

六、信息管理方面

项目管理(监理)部制定资料收发流程、资料格式、资料编码原则等管理办法,并依靠苏州工业园区地产经营管理公司实施的项目管理系统,资源共享。采用由监理单位全过程管理,减少中间流转环节,通过项目管理(监理)部内部合理分工,现场管理人员及时向项目负责人汇报现场信息,项目负责人根据建设单位的要求,来指导承包单位施工,避免了采用项目管理与监理模式中项目管理部与监理部权限重复的矛盾,加速了信息传递,提高了工作效率。

七、现场协调管理方面

采用监理单位全过程管理模式,现场协调管理工作更加便利。从工程一开始,项目管理(监理)部制定严格的现场施工协调管理制度,每周五上午召开工地例会。通过会议形式解决现场协调问题,并形成会议纪要发放给相关单位。每次会议对上一次会议提出的问题逐项检查落实。针对现场存在的矛盾比较突出的阶段性问题,项目负责人及时组织召开专题会议集中解决。对沽浦河桥东侧绿化、沽浦河闸、沽浦河上方高压电线等影响施工问题,项目管理(监理)部及时与胜浦镇相关单位联系,通过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协调,作业时间计算到每一天,充分发挥群智群策,在各方的共同努力下,赢得了工期。

在胜浦滨江路工程实践中,探索了采用具有类似工程项目管理经验的监理单位进行全过程管理模式。在各参建单位的支持和帮助下,圆满完成了工程建设任务,既取得了较为理想的效果,也积累了一定的经验。为建设“三区、三城”、推进苏州工业园区区镇一体化建设管理模式提供借签。

参考文献

第8篇:关于安全工作的会议纪要范文

   工作电视电话会议领导讲话材料

   同志们:

   今天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就是回顾一年多来我市开展渡口渡船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的情况,总结我们所取得的成绩,找出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确保在明年8月20日前完成整治工作,以优异的成绩迎接自治区渡口渡船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检查验收。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我市渡口渡船专项整治活动的开展情况

   历时两年的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的渡口渡船专项整治工作到今天已经过去了一年另一个月(XX年9月27日至XX年年9月30日),一年多来,我市根据《交通部、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开展渡口渡船专项整治、规范渡口渡船安全管理的意见》(交海发[XX]324号)和交通部、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渡口渡船安全管理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交海发[XX]412号)、《XXXX渡口渡船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XXX政办发[XX]121号)及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的实际,认真组织开展了全市范围的渡口渡船专项整治活动,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1、组织保障、制度先行。为确保我市渡口渡船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取得成效,市人民政府于XX年1月13日以“内部明电”的形式下发了《XX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XX市渡口渡船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通知”中从指导思想、活动目标、整治原则、整治对象、专项整治内容、组织机构和职责分工、活动步骤、工作要求等八个方面进行了部署,各县(区)人民政府也相应地成立了渡口渡船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和制定下发了专项整治活动的实施方案,我市的渡口渡船专项整治活动全面开展。

   今年4月,自治区渡口渡船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到我市督查,在肯定我市渡口渡船专项整治工作的同时,也指出存在的问题。为此,市人民政府在4月份下发了《关于转发<XXX渡口渡船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阶段性工作会议纪要>的通知》以及《转发交通部、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渡口渡船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各县(区)按通知要求确实开展好渡口渡船专项整治工作。5月份,在我市交通工作会议上,对全市渡口渡船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了通报,并进一步部署了专项整治工作。7月份,市人民政府又下发了《X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渡口渡船安全管理联合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及《X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渡口渡船专项整治活动情况的通报》,要求各县(区)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重视“通报”提出的问题,并用一个月的时间开展联合整治活动,切实扭转整治工作滞后的局面。

   2、督促落实开展联合整治行动取得初步成效。市人民政府针对XXX库区、XXX水利枢纽库区及XXX水域无证无照船舶大量存在、整治工作难度大的特点,督促并组织各县(区)乡(镇)人民政府、海事、交通、安监、公安等部门开展联合整治行动。在XXX库区开展了为期近3个月的整治工作,共对库区178艘渔船的使用性质进行了界定;对266艘农自用船进行了船舶所有权登记;客圩渡船检验发证142艘,使库区450艘船舶纳入了管理,多年来无序、混乱的水上交通安全局面得到改善。在对XXX水利枢纽库区的专项整治工作中,市人民政府组织XXX区人民政府、安监、交通、海事、公安、渔政等部门90多人参加了行动,共清除抬网200多张,有力地打击了私设碍航障碍物的违法行为,使库区的通航秩序得到了改善。

   一年来,在市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经过各县(区)及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渡口渡船专项整治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审批渡口36处(73处渡口),渡口审批率为49%;

   改造渡口8处,投入资金79万元(尚未验收)

   渡船达标132艘(266艘渡船),渡船达标率为49%;

   改造渡船1艘,投入资金9万元;

   持证渡船船员296人。

   二、专项整治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回顾一年来我市的专项整治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整治方案的要求和自治区整治工作进度相比,还存在相当大的差距,到11月30日止,渡口审批率仅为49%;渡口达标率为0;渡船达标率仅为49%。被自治区渡口渡船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列为“整治工作进展缓慢,渡口达标率低的市”进行重点督查。究其原因,主要是:

   1、部分县(区)对专项整治活动的重视程序不够,整治工作进度慢,渡口和渡运安全监管部门仍未指定(有船的10个县(区)均未指定监管部门),不能及时按规定上报相关统计报表,影响了全市专项整治工作的进度(10个县(区)均存在这个问题);个别县仍未按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开展工作(XX、XX两县至今未见上报专项整治活动方案)。

   2、渡口的审批和渡船更新改造工作效果不明显,资金投入不足,如XX、XX、XX、XX四县的渡口审批率为0,XX县渡船的达标率为0,XX县渡船的达标率仅为7.98%。

   3、各相关部门之间协调沟通不够,未能形成合力。

   4、今年正值三级政府换届期间,一些工作衔接不够,在一定程度上对渡口渡船专项整治工作造成了不利影响。 共2页,当前第1页1

   5、各县(区)对水上交通工作不重视,乡镇船舶检验组织工作不到位。

   三、对近期工作的要求

   进一步推进渡口、渡船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对于扭转我市该项工作滞后的局面,推进我市渡口建设和渡船更新工作进程,落实水上交通安全管理责任,解决水上交通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重点问题、难点问题和深层次问题,确保让人民群众“过上平安渡、乘上放心船”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希望县、乡人民政府和相关监管部门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站在构建和谐社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打造平安水上交通安全环境的高度,扎实推进各项工作。

   1、各县(区)人民政府、各成员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提高认识,增强紧迫感,清醒地认识到我市目前整治工作中面临的严峻形势。政府换届后要做好工作的衔接,各县(区)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县长要担任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组长,全力推进渡口、渡船的达标工作。

   2、各县(区)人民政府要限时完成渡口的审批工作。分两步进行,一是对各自行政区域内的渡口进行一次复核,弄清渡口的性质(义渡、半义渡),对那些已审批现已没有渡船的渡口该撤销的下文撤销,对还没审批的渡口抓紧时间审批。该项工作要求在XX年年的1月底前完成,以文件的形式报市渡口渡船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二是做好渡口改造计划。对需要改造的渡口进行评估(渡口的现状、按照渡

口验收标准进行改造所需经费),做好计划、分步实施。该项工作要求在XX年年2月底前完成,并将计划报市渡口渡船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3、各县(区)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和协调配合,在渡船达标问题上着重抓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一是船舶性质界定工作,对那些申请参加渡运,经船检部门检验不合格、低质量的船舶清理出来,不列入渡船范畴;二是对经检验合格,但证照不齐全的船舶,要督促船主限时到有关部门办理手续,并登记在册;三是结合实际制定乡镇客圩渡船标准化船型推广工作方案。这三项工作要求在XX年年2月底完成;四是组织联合整治工作组对私自设渡口、非法渡运及非法造船厂点进行严厉打击、坚决取缔,该项工作要求在XX年年1月底前开展一次行动。

   4、各县(区)人民政府要建立健全渡口安全管理责任制和安全管理制度,指定渡口和渡运安全监管部门,落实机构、人员、职责、经费,将把落实情况于XX年年3月底以前报市渡口渡船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5、各县(区)一定要重视水上交通安全工作,加强乡镇船舶检验组织工作,确保乡镇船舶检验覆盖率达100%,不留盲区死角。

   6、市渡口渡船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将组成督查组按照4项工作完成的时间到各县(区)进行督查,对完不成工作任务的给予通报批评。

   同志们,在全市范围内进一步开展渡口渡船专项整治活动,是我市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促进我市水上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的重要举措,我相信,在市政府的领导下,只要我们统一思想,树立起信心,认真地去落实每项工作,就一定能够圆满完成这项工作。

   谢谢!

第9篇:关于安全工作的会议纪要范文

一、指导思想

乡镇房屋建设质量直接关系到广大农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为了确保农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按照统筹城乡发展,推进城乡一体化的战略部署,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对全市农村建房质量统一实施安全管理,进一步提高乡镇私人房屋建设质量。

二、工作目标

三、工作计划

(一)、加强组织领导,增强责任意识。乡镇私人房屋建设质量。

要充分认识乡镇私人建房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一定要振奋精神,正视困难,主要领导要亲自把这项工作抓在手中,加大工作力度,采取得力措施,确保乡镇私人房屋建设质量和安全。

(二)、加快检查进度,限期完成任务。各乡镇要以国家、省、市有关文件精神为依据和动力,在辖内先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质量检查,认真分析私人房屋建设质量和安全存在问题的原因,切实制定补救措施,狠抓落实。

(三)、强化督查,抓好抓实。市小城镇办将进一步加大督查力度,继续组织有关部门跟踪督查。

四、工作步骤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加强组织领导

我市乡镇房屋建设现以砖混结构的楼房为主,砖混结构的楼房对质量和安全要求较高,但因管理体制不适应我市乡镇房屋建设的形势发展,当前农村建房质量隐患较多。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部《关于加强村镇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的若干意见》及省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村镇建设质量和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以及市有关会议精神,乡镇私人建房工程的质量安全管理工作,关系到广大村镇居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近年来,在全市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我市乡镇私人建房工程质量安全总体水平有了较大提高,质量安全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但是,我市的乡镇私人建房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情况存在不平衡,部分乡镇的乡镇私人建房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仍处于空白状态,管理薄弱、设计和施工不具备资质,工程质量安全存在严重的质量隐患。因此,私人建房质量安全管理必须引起各级政府及主管部门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到开展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统一思想认识,列入议事日程,层层做好动员,强化组织领导,把乡镇私人建房质量安全管理工作推上一个新的阶段。

(二)、明确职责,有序建设,完善管理体制

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村镇建设工程管理服务机构,形成权责清晰、运转有效、管理有序地工作机制,加强对乡镇乡镇房屋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机构的监督管理及服务,确保所有村镇工程质量安全。

乡镇私人建房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实行领导责任制,乡镇长、街道办事处主任是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村镇建设的乡镇长、街道办事处主任要对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管理工作负直接责任。乡镇、街道建设主管部门应成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机构,要设置至少2名监督员,具体负责乡镇私人建房工程的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强制性监督管理,并按照管理权限,严格履行工程报建、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及竣工验收管理的责任,确保私人建房工程质量、安全等管理工作有效落实。各区、市政府应将村镇工程的质量安全管理情况纳入对乡镇、街道办事处年度目标考核体系之中,严格考核。

(三)、建前申报,健全制度,严格管理程序

乡镇私人建房工程的建设单位应根据工程建设的性质、规模及管理权限,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到所在乡镇、街道建设管理部门办理建设工程报建手续,并办理开工、定位验线手续后,方可开工建设。对不办理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的工程,一律不准开工建设。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要按有关规定组织竣工验收,在规定时限内到工程所在乡镇、街道建设主管部门办理竣工验收备案。

在各乡(场、区)集镇(村庄)规划区内的农民自住建房,两层以内的由各乡镇(场、区)统一规范办理审批手续,核发“一书两证”或“一书一证”,使用农民建房通用图集。两层以上或投资30万元以上或建筑规模在300平方米以上的所有新建、加层、改扩建房屋、开发房屋,由乡镇(场、区)集镇综合服务中心审核后上报市规划局统一办理规划准建及施工许可手续。严禁不经批准随意建房。单位建房一律由市规划局审批。规划区外的由各乡镇(场、区)按新农村建设要求规范审批并落实监督责任。

农民建造两层及两层以上或投资30万元以上或300平方米以上的住房以及加层、改扩建房屋,应当使用具备资质的设计单位设计的图纸,并到市建设局办理质量、安全监督注册手续,严格执行法定建设程序。严把农民住房承建人施工资质关。农民住房承建人必须持有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匠证方可承建农民、居民住房。住房建设竣工后,建房户要申请组织验收,经验收合格方可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进一步加大工程建设监管力度,根据原定计划,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乡镇房屋建筑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监管工作从2014年5月1日起进入监管。由市小城镇办牵头,所有监管人员分为二组,每组由质监、安监、执法三部分人员组成,开始建设监管大行动。全市分二片东南乡为一片,西北乡为一片。各乡镇城建所要明确一名质量安全联络员,结合建设局精细化管理工作伸延到乡镇。工作目标是符合报建要求(300平方米以上或30万)报建率达到80%,各乡镇质量安全联络员及时上报在建名单工作计划,质监、安监、执法每月要进二次巡查。巡查人员若发现未经批准擅自施工的项目以及在村镇规划区外擅自进行建设的,应立即责令停止施工并报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移交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四)、强化监督检查,严格执行强制性技术标准

乡镇私人建房工程的勘察、设计、开发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把执行国家强制性技术标准作为质量管理的重点,建立严格的内部保证体系,各阶段、各工序、各环节都要严格把关,确保各项强制性标准在乡镇私人建房建设的全过程得到认真执行。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进行复验,重要的建筑材料以及混凝土、砂浆强度试块必须执行见证取样制度。从事工程建设的施工单位必须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建立切实可行的安全管理自保体系,并为作业人员提供良好的作业条件和生活环境。施工现场应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员,加强对深基坑、大型模板、起重机械、脚手架、施工用电等重点内容和重点环节的监控,确保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到实处。

乡镇、街道建设主管部门应对辖区内村镇建设工程进行监督管理。要建立村镇建设工程监督档案,每周召开一次质量安全专题会议,分析、布置、检查本乡镇、街道办事处的质量安全工作,并形成会议纪要。要建立定期检查制度,每月检查不少于一次,有完整的质量安全检查记录,对本辖区存在的质量安全的突出问题,要及时上报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并召开会议研究解决,有决议、有检查、有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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