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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目的及意义
实施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是为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卫生服务需求,理顺乡镇卫生院与村卫生室的关系,明确两者在农村卫生服务中的责、权、利,最大限度地发挥乡村卫生组织的服务功能,提高卫生资源的利用率,逐步建立起宏观调控有力、微观运行有序的新机制。在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条件下,同时也是探索建立村卫生室运行补偿机制和转变村卫生室服务模式,逐步实现村卫生室阵地化和乡村医生职业化,推动农村卫生事业健康发展的重要途径。
二、基本原则
科学规划,合理配置。以调整优化现有基层卫生资源,方便群众就医为核心,科学规划设置村卫生室,进一步健全三级农村卫生服务网络。
因地制宜,循序渐进。在全面推行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的基础上,根据实际条件,积极创造条件,逐步提高管理层次,实现乡镇卫生院对村卫生室人、财、物统一管理。
绩效管理,提高质量。建立健全村卫生室绩效管理制度,以服务质量为核心,提高乡村两级医疗机构整体服务水平。
三、工作目标
年底前,全县所有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村卫生室全部建立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体制。
四、组织领导
县政府成立以分管副县长为组长,县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乡村一体化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县卫生局,明确专人具体负责全县乡村一体化工作的组织协调、技术指导、督导检查、考核验收等工作。各乡镇成立相应组织机构,落实乡村一体化相关工作。
五、基本模式
切实把握乡村一体化管理从初级向高级不断发展的规律,在统一诊疗项目,统一公共卫生任务,统一服务标准,统一收费标准,做到门诊有登记、发药有处方、收费有收据、转诊有记录、疫情有报告、公共卫生服务有台账的基础上,积极创造条件,逐步建立以下三种管理模式。
(一)财务一体化。在政府对村卫生室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补助经费到位的前提下,应采取强有力的行政措施,推行乡村财务一体化管理。将村卫生室财务收支纳入乡镇卫生院统一管理,乡镇卫生院对村卫生室统一会计科目、统一账号、设立账簿,实行分室核算。结合上级文件精神,制定村卫生室人员的分配方案,乡村医生报酬由乡镇卫生院统一发放,并逐步解决基本社会保险。
(二)资产一体化。明晰村卫生室产权,实施乡镇卫生院对村卫生室的资产一体化管理(包括医疗器械和设备管理)。各种途径修建的村卫生室,均委托乡镇卫生院对资产进行统一管理。
(三)人员一体化。实行村卫生室人员聘用制,即由乡镇卫生院组织聘用和调配村卫生室人员。
六、工作内容
实施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要按照“统一规划、统一准入、统一服务、统一监管”的要求做好如下工作:
(一)统一规划,加强机构设置。根据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综合考虑辖区服务人口、农村居民需求以及地理条件,本着方便群众和优化卫生资源配置的原则,合理设置村卫生室。原则上一个行政村应设立一个卫生室,对村型较大、人口较多、自然村较为分散的行政村,可酌情增设;对人口较少的行政村可合并设立;村卫生室的房屋和基本设备要按照《市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指导意见》(渝卫规财〔〕163号)规定标准,合理规划与配备,提高村卫生室服务能力,确保能发挥应有的功能。
(二)统一服务,加强业务管理。建立健全村卫生室的规章制度,按照执业规范要求,严格规范诊疗行为,做到规范服务,记录完整。加强服务质量管理,严格执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流程,逐步规范医疗行为,控制滥用抗生素等不规范行为,预防医疗差错和事故,确保医疗安全。积极推行村卫生室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转变村卫生室服务模式,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的卫生工作方针,按照要求为农村居民提供规范的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协助乡镇卫生院落实重大公共卫生项目。
(三)统一准入,加强人员管理。村卫生室卫生技术人员执业应遵守《执业医师法》或《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的规定。新进入村卫生室的人员应具备执业助理及以上资格,村卫生室工作人员数原则上按不低于服务人口的1‰的标准配置,有条件的村应配备女性和中医人员。按照《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县乡村医生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府发〔〕91号)及《县卫生局关于加强和规范村卫生室管理的指导意见》(卫生发〔〕22号)等文件对乡村医生实行聘用制管理,建立人才能进能出的管理机制。乡镇卫生院建立乡村医生人事档案,对其聘用、考核、奖惩等情况建档管理。聘用人员报县卫生局审核备案后,统一办理注册或变更注册手续。聘期届满经考核合格者可继续聘任,不合格者予以解聘。村卫生室新进从业人员必须经岗前培训后,方可上岗。
(四)统一监管,加强账务管理。乡镇卫生院对村卫生室统一会计科目、统一账号,设立总账与分账,村卫生室同时设立账簿。村卫生室收费要严格执行国家物价政策,实行相对统一的收费项目和标准,诊疗收入必须统一进行登记,并按乡镇卫生院的规定定期上报收入情况报表。乡镇卫生院对各个村卫生室的财产、物资要进行登记造册,建立健全固定资产、药品调拨、业务收支账册。各村卫生室实行独立核算,所有财务收支必须纳入乡镇卫生院统一管理。政府配备给村卫生室的设备等物品,由所在地乡镇卫生院统一验收,实行固定资产登记,并及时分发到村卫生室使用。村卫生室必须明确专人加强物品管理,确保资产不流失。
(五)统一采购,加强药品管理。村卫生室的药品,使用国家基本药物乡村医生用药目录,执行全市统一网上招标采购,乡镇卫生院根据各村卫生室用药计划负责药品的调拨或由配送中心统一配送,并建立药品进出(配送)台账,保证医疗用药需要。对于不认真执行规定药品销售私自加价的,一经发现,由县卫生局报物价管理部门按相关法规进行处罚;乡村医生不得私自进购药品,一经发现,由县卫生局报药监、工商等部门按相关法规严肃查处。
(六)统一补助发放,强化队伍管理。乡村医生收入由公共卫生补助、购买服务形式下取得的公共卫生服务收入及诊疗活动的收入(含医疗服务收入及基本药物补助)三部分组成。公共卫生补助及公共卫生服务收入,根据安排的公共卫生服务内容及完成质量,采取购买服务的形式发放;诊疗活动收入作为乡村医生的工资。
(七)单独核算,确保独立。村卫生室的业务开展实行财务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经营管理。村卫生室的人员在开展诊疗及其他活动时,产生的风险和责任由当事人承担。
七、完善管理基础
(一)多渠道筹集村卫生室补助资金
保障乡村医生的合理收入是推进乡村卫生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的重要基础,多渠道筹集村卫生室补助资金,一是按照《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渝府发〔〕98号)要求。足额落实乡村医生从事公共卫生服务每人每月400元的补助资金;二是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村卫生室,按市政府规定足额落实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后,药品收入减少部分的补助资金;三是根据乡村医生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任务和数量,在国家基本公共卫生补助经费中按一定比例落实对乡村医生的补助;四是将乡村医生从事基本医疗服务的诊疗收入纳入村医收入范围;五是有条件的村集体等组织对乡村医生给予支持。
(二)加强村卫生室建设
要因地制宜推进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2015底年全县村卫生室达到国家标准。村卫生室建设用地由村委统一无偿提供,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一是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应有70%以上的比例,无偿提供满足村卫生室需要的业务用房,除水电等支出外,不得收取租金等费用。二是按照方便群众就近就医的原则,适度布点,争取各种项目资金建设单独的村卫生室。
(三)加强人员培训,提高服务能力
建立健全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人员继续教育和培训制度。定期组织乡镇卫生院及村卫生室人员到上级医疗卫生机构进修学习,积极参加岗位培训,不断更新知识,提高专业技术水平。乡镇卫生院制定村卫生室从业人员培训计划,通过业务讲座、临床带教和例会等多种形式加强对村卫生室的业务指导,切实提高村卫生室从业人员的业务技术水平。县卫生局要从农村卫生和乡村医生实际出发,合理制定人才培养规划,做好乡村医生在岗培训的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和评估工作。支持乡村医生参加医学学历教育,鼓励符合条件的乡村医生参加执业(助理)医师考试。制定农村适宜卫生技术推广规划,依托现代信息网络,大力开展乡村医生实用技能培训,促进适宜技术、适宜设备和基本药物在农村规范合理应用。
(四)为乡村医生建立多种形式的养老保障
一是凡符合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乡村医生,纳入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障范围,使乡村医生有基本的养老保障。二是结合市户籍制度改革政策,符合条件的村医可自愿转为城镇人口,并按照相关政策规定条件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障待遇。
八、绩效考核
(一)乡镇卫生院对村卫生室实行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公共卫生服务指标的完成情况;村卫生室的医疗服务质量;群众的满意度等。考核评分办法见《县卫生局关于印发《县农村卫生服务质量评价方案》(试行)的通知》(卫生发〔〕33号)。
(二)考核得分参与村级购买服务的有效工作量的计算,建立数量和质量相结合的考核方式,强化绩效管理。
一、 对我县农村卫生工作的基本估价
近年来,我县农村卫生事业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坚持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质,坚持预防为主,以农村为重点”的工作方针,以建立覆盖全县人民医疗卫生基本制度为目标,以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为着力点,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政府责任,坚持城乡统筹,不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全面推进我县农村卫生事业协调发展。
(一)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得到加强,服务条件有了较大改善。近年来,县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紧紧抓住国家实施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有利时机,积极争取国家专项资金,不断加强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建设,着力改善医疗卫生条件,不断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就医需求。一是服务网络基本实现了全覆盖。我县有县级医院2家,乡镇卫生院27家,民营医院3家,村(社区)卫生室531个(已建成规范化卫生室255所),个体诊所12家,药品零售企业270多家,县乡公立医院有病床718张。县乡两级医疗机构有在编人员896人(其中乡镇卫生院405人),有卫生技术人员768人(其中乡镇387人)。医务人员中大学本科137人,专科419人,中专220人;获高级职称的21人,中级职称180人,初级职称428人。基本形成了以县城为中心,乡镇卫生院为主体,村级卫生室为基础,民营诊所为补充的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极大地方便和满足了广大群众的就医需求,基本解决了农村群众看病难的问题。二是基础设施条件明显改善。初步统计,近年来各级争取中央、省、地专项资金8000多万元,用于改善业务用房、新增设备、建设标准化村卫生室、农村改厕、配置急救车等。县乡村医疗卫生条件得到了不断改善。
一、存在的问题
1、法制建设存在漏洞。目前,国家出台的相关法规仅涵盖药品生产和经营环节,对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实行准入制度,并对企业遵守质量管理规范作出了明确规定。但与之相比,药品使用环节却存在监管法规缺失的问题。例如,目前还没有法律规定医疗机构药房建设的标准,导致一些医疗单位重医疗队伍和设施建设,轻药房软硬件建设,药房管理存在药品存储条件简陋、从药人员素质低、药品质量无保证等问题。由于法律没有作出强制性规定,监管部门对一些问题只能听之任之,极易形成药品安全隐患。
2、处罚执行难以到位。目前,国家虽基本建立了药械管理法律法规体系,但某些条款实际运用时缺乏可操作性。例如,《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处罚条款规定的处罚金额均在5000元以上,但对于不少村卫生室来说,一年的收入也就两万元左右,这样的处罚标准过重,不符合实际,难以执行到位。执法人员在处罚时,往往还要运用行政处罚法来减轻处罚,而实际减轻的理由并不充分,这在一定程度上有碍法律严肃性的体现,也削弱了法律的威慑力。
3、执法力量仍显不足。基层药品监管部门均不同程度存在一线执法力量薄弱问题。例如,我市目前共有各类监管单位802家,其中药品生产企业5家、零售药店246、镇级以上医院51家、农村卫生室和个体诊所500家,而我局药品一线稽查执法人员仅有9名同志,监管人员与监管对象数量悬殊较大,执法力量不足,导致一些违法行为不能被及时发现和打击,成为制约药品监管工作深入开展的重要原因。此外,由于执法人员接受专业培训较少,导致知识老化、工作方法陈旧,以致在办案过程中不能一眼看出症结所在,获取关键证据,难以快速抓住违法线索,及时打击违法行为。
4、经营行为不够规范。具体表现为:一是药品进货渠道不够规范。不法医药代表“走票”活动越来越猖獗,给假劣药品销售提供了平台,如我局2006年查获的一起某镇医院使用假洛赛克案,假药数量达700多瓶,货值高达13余万元。此外,不少农村卫生室、个体诊所只注重经济利益,购药以价格高低为标准,从个体药贩和无证单位购药现象仍然存在。二是药品经营企业自律意识不强。虽然药监部门加大了gsp认证后的跟踪检查力度,但由于受经济成本等因素的影响,零售药店驻店药师挂名现象仍较多存在。另外,因受利益驱动,零售药店不凭处方销售处方药等问题仍十分突出,虽经多次整治,但成效不够明显。三是药品管理软硬件投入不足。一些村卫生室和个体诊所,没有建立药品管理制度,不做真实完整的药品购进验收记录,未按规定索取和保管票据,使药品购进和使用无据可查;药房、药库的药品摆放随意,药库没有按要求设置“四区”,也没有良好的通风、防潮、防湿的设施等等。
二、原因分析
1、思想认识存在误区。不少医疗单位存在“重医疗轻药剂”的陈旧观念,把药剂科看成一个辅助科室,不重视药械管理,舍不得在药械管理和人员培训方面投入,加之法律对药品使用环节未实行准入制度和缺少一套可操作性质量管理规范,对药品质量管理存在问题无具体处罚条文,造成了使用环节药品质量管理滑坡,出现进货渠道乱、药房管理不规范、药剂人员素质低等问题。
2、管理体制存在缺陷。《药品管理法》颁布前,医疗机构行医与药品监管同时由卫生部门主管,《药品管理法》颁布后,药品使用监督权虽由药监部门,但医疗机构凭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即可使用药品,不管是否具有经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及与其使用药品相适应的药房(库)
、设备、仓储设施、卫生环境,
这就使得药监部门的工作非常被动,缺乏了“事前把关”的职能,且“事后修补”又缺乏法律支持。
3、监管力量不对等。一方面,基层药品监管部门大多数监管人员从事药品监管工作时间不长,对这方面的知识和经验积累不够,而药品监管对人员的素质要求相对来说又比较高,应该既要懂药、懂法,还必须具有较好的敏锐性和洞察力,然而实际基层监管人员整体素质还没有达到这一要求,因此给深化监管工作带来了困难。另一方面
,农村地域广阔,村卫生室、个体诊所遍布在农村每一个角落,部分地方地理位置偏僻、交通不便,基层药监部门监管人员人少事多,要跑遍辖区内药品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困难很大。因此,有些地方最多每年检查一次,甚至得不到检查,成为药品监管的盲点。
三、对策措施
1、健全相关法律法规。一是制订操作性比较强的政策法规。药品监管的目的虽在于教育规范,但教育与处罚并重的原则必须坚持,实际工作中,现行法律对某些行为没有规定相应的处罚措施,因此不能对管理相对人造成威摄力。对此,应尽快制订出一些配套的法律法规,为监管工作开展提供有力保证。二是出台医疗机构用药许可证制度。生产是药品流通的源头、经营是药品流通的中间环节,使用则是终端。源头和中间环节对质量保障至关重要,但终端环节也不可忽视。如果生产、经营环节出了问题,还可通过终端环节加强监督,避免药品质量影响使用者健康。但如果是终端环节出了问题,则无法防范药品质量问题发生。因此,应该尽快出台《药品使用许可证》制度和药品使用质量管理规范,任何一家医疗机构,要想设立药房
,使用药品,就必须持有由药监部门发放的药品使用许可证,否则无权使用药品。只有这样才能做到“事前把关”,使药品稽查人员在药品检查过程中,有规可依,群众用药安全才能真正得到保证。
2、加强执法队伍建设。针对基层执法人员素质不能紧跟药品监管工作发展的实际,首先应加强培训,省级监管部门可以开办一些短期学习班,内容包括法律法规、药学、医疗器械专业知识等,积极开展监管技能训练,提高监管人员监管水平和办案能力;其次应建立考核制度,定期对监管人员进行考核,坚持平时与年终相结合、内部考核与外部调查相结合,严格兑现奖惩,从而建立一支精干高效、行动快捷、纪律严明的监管队伍。
3、完善药品供应网络。一是加强法律法规宣传。从农村医疗机构从业人员的思想入手,加大对《药品管理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提高广大涉药单位对药品、医疗器械特殊性、重要性的认识。使他们知道假劣药品的危害性,发现假劣药品后该如何举报,药品的正确采购、贮存、保管、使用以及违反《药品管理法》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等,能自觉的抵制非法药商的推销。二是继续加强对乡镇卫生院调拨药品的整顿。与卫生系统进行协调沟通,制定强制管理办法,要求村卫生室、个体诊所的药品必须由乡镇卫生院统一采购、统一供应、统一调拨,或由有资质的经营单位进行配送,只有这样才能有效的遏制农村药品市场的混乱局面。三是鼓励药品经营企业在农村设立网点。鼓励通过gsp
医院消毒是控制医院感染的一项重要措施,也是控制医院感染性疾病在医院暴发流行的重要措施。为了解咸安区各级医疗机构贯彻落实《传染病防治法》和《消毒管理办法》情况及医疗机构消毒灭菌质量,2010年咸安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全区各级医疗机构的消毒灭菌质量进行了监测,先将监测结果分析如下:
1 材料与方法
1.1 监测对象与内容:
监测对象:辖区内所有医疗单位,其中包括5个区直医疗保健机构,14个乡镇卫生院,151个村卫生室,62个个体诊所。
检测内容:物体表面,医护人员手,使用中的消毒液,无菌器皿,Ⅱ类区域空气。
1.2 采样方法和检测项目:
采样按《消毒技术规范》卫生部2002版各项监测规定的采样方法进行。物体表面和医护人员手用沾湿无菌生理盐水的无菌棉签涂抹采集,检测细菌总数、金黄色葡萄球菌、乙型溶血性链球菌。使用中消毒液和无菌器械保存液,用无菌吸管吸取1.0ml被检样液,加入含有9.0ml相应中和剂的试管中。检测细菌总数、金黄色葡萄球菌、乙型溶血性链球菌。Ⅱ类区域空气在消毒处理后医疗活动进行前采样。用9cm直径普通营养琼脂平板,置于空气采样点高1m处暴露5min采样,37℃48h观察结果。
1.3 检测方法与评价标准:
按照《消毒技术规范》卫生部2002版和《医院消毒卫生标准》GB19582-1995进行检测和评价。空气细菌总数≤200cfu/m3(Ⅱ类环境)或≤500 cfu/m3(Ⅲ类环境);物体表面、医护人员手,细菌总数≤5cfu/m3(Ⅱ类环境)或≤10cfu/m3(Ⅲ类环境);使用中消毒液≤100cfu/ml,并不得检出致病菌。符合以上标准的为合格。
2 结果
2.1 咸安区232家医疗机构共抽检样品939份,合格849份,被检样品中均未检出金黄色葡萄球菌、乙型溶血性链球菌。总合格率90.42%。其中区直医疗单位合格率为92.26%,乡镇卫生院合格率为89.26%,
村卫生室合格率为88.79%,个体诊所合格率为88.71%(见表1)。
2.2 医护人员手合格率较低。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是细菌总数超标,监测合格率从高到低依次为:无菌器械98.45%,使用中消毒液96.20%,Ⅱ类区域空气85.71%,工作台83.33%,医护人员手75.84%。
3 讨论
3.1 该次监测涉及本辖区内所有医疗机构,基本上反映了本区医疗机构消毒质量的情况。总的看来,区直医疗单位的消毒质量好于乡镇卫生院及其它医疗点,分析原因主要是个体诊所的工作人员卫生意识不强。提示要重点加强对个体诊所的消毒质量管理和监测。今后应严格医疗卫生机构的审批,不够条件的,不允许开业。非法行医一律取缔。
3.2 监测结果表明,咸安区2010年各级医疗机构消毒合格率为90.42%,但医护人员手合格率仅为75.84%,明显低于其他项目,为医疗安全与控制感染发生留下了隐患。主要原因是部分乡镇医护人员缺乏无菌意识,无菌操作程序淡化,医生在查房及换药,护士在治疗过程中,操作前后无洗手习惯,不能做到一治疗一洗手,不能坚持洗手消毒,且医院的洗手设备不到位,臂碰式、脚踩式水龙头少,洗手后习惯用毛巾擦干,造成手上细菌超标,造成部分医护人员不能科学有效地使用消毒产品,达不到消毒效果,因此合格率较低。
3.3 通过对本次监测结果的分析,发现了以上存在的问题。今后要加强工作管理,认真贯彻执行消毒技术规范、医院感染管理规范、强化医院感染意识。同时加大监督力度和技术指导,定期举办相关学习班,提高医护人员的素质,强化其消毒知识和法规观念,同时要求各医疗单位添加必须的消毒设备,使该区该区医疗机构消毒质量不断提高,确实保证人民的健康。
高质量医疗消费的要求,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不相适应。药品安全关系着经济的健康发展和国家的长治久安,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农村医疗机构的药品使用情况存在着一些亟需解决的问题,老百姓的用药存在着安全隐患。
作为县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其重要职责是承担着全县人民群众的用药安全,五河县全县总人口71.7万,其中农业人口63.2万,因此占全县总人口的88.1%的农业人口的用药安全无疑成为药品监管中的重点、难点。今年以来,我局组织专门力量,截至目前,已深入全县126家农村医疗机构(村卫生室、村卫生站)进行检查,现就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以及加强农村医疗机构药品监管,保证农民用药安全谈一些粗浅认识。
存在问题
1、乡村医疗人员业务水平不高,农民用药安全堪忧。农村医疗机构是最基层的用药单位,但乡村医生业务水平偏低严重影响了农村用药安全。乡村医生中大部分是三重角色于一身,往往一名工作人员自己既做医生又当护士,同时还是药品管理人员,“以护代药“、“以医代药”的现象较为普遍,这些人员没有经过系统正规培训,对药品的药理知识掌握不够,对药物的禁忌及不良反应知之甚少,安全用药知识贫乏。农村医疗机构的从业人员法律意识不强,认识不足,对药监部门举办的培训班不认真学习,没有把所学的法律知识切实运用到工作中去,造成不违现象的发生。
2、药品存放条件恶劣。部分农村医疗机构房屋陈旧,有的墙面表层已经脱落、里面潮湿、门窗破烂,有的药房光线暗,药品随意摆放,甚至将日常生活用品与药品一起混放;有的药品包装盒上满是灰尘,药品与地面或墙壁接触,卫生条件极差,根本不具备药品必要储存条件,药械混储现象较普遍,无通风、防潮、温控、货架等基本设施;有的农村医疗机构没有设独立药柜,无药品专用存储库房;有库房的也未实行色标和分类管理,需低温存放的药品,多数无低温存储设施。
3、药品购进渠道不规范。目前,农村医疗机构由私人经营,其医疗机构收益主要来自药品,导致一些人片面追求高利润,采购药品一般很少去考虑供货单位的资质和质量保证能力,只图价格低廉,随意向这些医药代表和个体药贩购进药品,往往不向对方索取相关证照,不签订药品购进合同,不按规定索取合法发票,不按药品标识认真详细验货,致使一些假劣药品流入农村市场,对农民用药构成严重威胁。近年来,查处在村级医疗机构的药品案件中,由于这部分假劣药品无进货凭证,造成药品监管部门无法追根溯源地查处。
4、药品管理制度不健全。少数村卫生室(站)没有建立药品进货验收台帐,采购药品未按规定索证,对近效期药品没有实行效期管理,没有建立完善的药品进货检查验收、药品储存、养护管理、特殊药品管理、不合格药品及退货药品管理等制度。
几点思考
1、加大法律法规宣传的力度,努力增强农民用药安全意识。在日常监督和各类专项检查等活动中,执法人员应尽可能多地向相对人及周围群众宣传药品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知识,指导广大农村群众正确、合理地购买、使用药品,提高他们对药品这一特殊商品的相关知识及安全、合理使用等问题的认识。利用城乡集市等群众聚集的机会,讲解相关的政策法规与合理用药的小常识,或发放宣传单、利用电视字幕、宣传条幅,或深入到中小学校向学生授课等多种有效的形式进行宣传;努力通过“五五”普法活动加强药品法规宣传活动,把对农民宣传药品法律法规作为开展法律法规五五”普法的重要内容认真落实,通过药品法规常识的宣传,达到农民自觉维护药品安全的良好氛围。
2.加大培训力度,增强从业人员法律意识,提高用药水平。针对农村药械人员业务素质低,管理水平差这一问题,应积极争取卫生部门配合,加大培训的力度,建立农村药学从业人员教育培训制度,全面提高专业素质、法律意识和药学服务水平,通过有针对性培训,宣传有关法律法规知识和政策,讲明药房规范管理的目的和意义,强调药品质量管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现阶段在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同时,应重点加强《安徽省药品和医疗器械使用监督管理办法》的培训和宣传。
3、加快推动农村医疗机构“规范药房”创建工作。“规范药房”创建是一项长期系统工程,需要相关部门统一认识、积极参与、相互配合,周密部署实施。目前,应充分结合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制定进一步推进村级医疗机构药房规范化管理的具体措施,加大医疗机构“规范药房”创建工作力度,逐步规范其药品的采购、验收、入库、保管、养护、使用等诸环节的内容,促其不断提高药品管理水平和层次,加快推动农村医疗机构药房早日走上规范化轨道,保证农民用药安全有效。要求村卫生室必须独立配备药房与治疗室严格分离,药房必须达到防潮、防霉、防尘、防鼠、防蝇及避光通风的要求,保持环境整洁;配备与用药规模相适应的、便于药品陈列、储存的标准药柜,做到内服药与外用药、性质相互影响、易串味药品与一般药品、药品与医疗器械分开存放;、拆零药品单独存放,使药品陈列有序、分类明显、美观整洁;使用生物制品和其他有冷藏要求药品的村卫生室,应配备冷藏柜,做到专柜储藏;药房必须配备并悬挂温湿度计,并做好记录,当温湿度超过药品储藏规定范围时,必须采取相应措施;建立药品购进验收台帐,各农村医疗机构要按规定做好验收记录。
4、加大监管力度,提高监管水平。作为监管部门,更应主动把农村医疗机构的监管工作融入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总体布局中去,进一步创新监管方式,加大监管力度,提高监管水平,切实保障农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多做贡献。对农村医疗机构的监管应采取日常监管和专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以严查购进药品渠道和使用假劣药品为切入点,对农村医疗机构进行全覆盖检查不留死角,同时加大检查次数,严厉打击农村医疗机构从没有药品经营资格的企业购进药品和使用假劣药品的违法行为;要以农村药品市场整治为重点,加大对非法药贩、无证经营、制假售假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加大对违反《安徽省药品和医疗器械使用监督管理办法》的查处力度。充分利用药品检测车的快速检测功能,对可疑药品进行快速筛查,避免监督抽验盲目性,提高监督管理工作效率,为拓展农村药品市场监管特别是质量监管提供技术保障。
1、以病人为中心,提高服务质量,创人民满意卫生院是我院发展目标,为改善服务态度,落实承诺服务,切实纠正行业不正之风。我院广泛征求患者及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设立举报箱,公开举报电话,制作宣传标语,落实“五个一”工程,发放医师名片,打回访电话,发征求意见卡和社会问卷调查,为使意见和建议落到实处,严格按查处制度处理,使我院行风有了很大改善,整体形象明显提升。
2、开展卫生大扫除,积极参入六城联创和创省级卫生乡镇活动。结合我院实际迅速宣起讲文明、讲卫生、美化、亮化、绿化卫生院,落实“门前五包”责任制,要求科室人员上班前先打扫室内外卫生,划分责任区,每周二、五进行卫生大扫除,并进行检查评比,做到室内外卫生干净整洁,物品器材摆放整齐,每日产生的医疗垃圾及时焚烧进行无害化处理。为配合创建省级卫生乡镇活动,我们对病房楼墙面进行刮白更换破旧房门,制作防蝇门帘及窗网,对卫生院花坛内的花、草、树进行修剪,浇水施肥,为患者提供一个温馨、舒适就医环境。
二、进一步加强医疗质量管理,不断提高技术水平
通过前几年大批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学习,和医疗设备添置更新、使我院技术力量得到加强,在此基础上我们狠抓医疗质量管理,严格医疗文件书写,门诊日志要求项目齐全,处方书写规范,用药合理安全,病历书写及时规范,护理记录详实,实行科审批制,院长深入临床查房,积极参加危急症病人抢救,医疗质量考核小组严格按考核方案每半月进行一次督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全年没有发生医务差错与纠纷。
2、鼓励员工进修学习,参加业务培训。今年派出两人到上级进行培训,一名员工脱产学习,十余人参加晋级及资格考试,五人考取晋升职称,使我院专业技术人员水平又上新台阶。
3、经过全院干部职工地共同努力,我院业务有了明显提高,门诊量较去年有所提高,恢复到2006年门诊水平,达到21873人次,住院819人,内科手术287例,住院分娩326例,较去年增加20例,治愈率80%,好转率达15%,死亡率为0.11%以下,急危重病人抢救成功率达90%,手术前后符合率达92%,无菌手术感染率为零,总收入达到228万元。内科入院率较去年增加21%,手术台数较去年增加10%,住院分娩较去年增加8%,业务总收入169多万元较去年增加35%。
三、切实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
1、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这一惠民政策实施两年来,深受广大农民欢迎,但在2009年农合筹资工作中由于自筹部分份额增加一倍,也面临许多难点,为打消农民参合顾虑,做好解释筹资工作,我们印制3千多份《2009年告广大参合农民政策说明书》发放到乡、村干部和农民手中,出动宣传车5台到各村广泛宣传新农合政策,组织定点乡村医生积极配合村干部做好筹资工作,联系外出务工人员参合,我院抽调人员下村督导,主动当好政府参谋,使今年参合率达94.8%。筹资结束后立即进行参合信息的录入与整合,及时建立了2009年参合信息档案。
2、积极做好参合农民就医补偿工作。对来我院就医出院参合农民,当日兑现补偿,对定点乡医上报的门诊小额补助我院及时先行垫付。今年共补偿各类6704人次,补偿金额达76.7多元,确实减轻了农民负担,今年补偿住院489人次补偿金额39万元,定额补偿114人,金额5万多元,门诊小额补偿6101人次,金额326万余元。
3、为广大参合农民提供一个监督平台,在门诊大厅走廊醒目位置悬挂农合就诊程序、补偿范围、补偿标准及补偿所需提供材料,每日对当日发生农合补偿信息进行人村公式,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四、制定措施,积极完成项目工作,着力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1、2009年我院被定为防保站建设和“七有两化一温暖”工程验收年,我们指定一名院领导亲自抓,精心组织,加大投入,更换了手术室陈旧空调,添置婴儿辐射抢救台,对病房楼外观进行整修,顺利通过了上级这两项考核检查验收。
2、村卫生室建设项目工作要求高、时间短、难度大。为此我们高度重视,及时制定选址方案,加快工程进度,我乡5个项目村在第一次验收通过3个,还有2将在12月中旬建成。
3、在应对今手足口病工作中,我们认真组织,广泛宣传卫生科普知识,成立发热、专科门诊、设隔离病房两间,发动乡村医生,层层筛查,及时转诊,同时做好疫情调查上报、监测工作。在应对问题奶粉事件中,我院抽调七名人员参加筛查工作,两名同志同时运转,早上班、晚下班,中午不休息,对我乡近千名食用三鹿奶粉婴儿进行了筛查。
五、按照目标,扎实做好防保工作
1、坚持例会制度,每月召开一次乡村医生例会,并以会代培的方式加强卫生法规、规章制度、计免知识的学习和培训。全年共召开乡村医会议19次,积极组织村医参加卫生局举办的继续教育卫生法规、专业知识培训和学习教育,完成全乡44所村卫生室考核办证工作,按照上级要求,每月一次入村督导检查,严格管理,从而使我乡的村医管理工作和防保网建设进一步加强。
2、计免工作常抓不懈,认真做好儿童卡、××*、册管理工作,对每日新生儿童查行及时上卡,按程序接种,及时做好新生儿乙肝疫首针接种。截止12月上报新生儿童360人,建卡办证360人,接种“五苗”5672人,并对流动儿童的接种对象进行了转出办证,流入补种工作,今年未发生接种失误和事故。
3、抓好传染病管理和监测,做好新生儿童破伤风、麻疹、a下p等传染病的主动监测和被动监测任务,开展死因调查,严格规范院内门诊日志管理,及时填报疫情报告卡,做好网络直报。全年共上报传染病事件16例,无迟报、漏报现象。
4、配合各职能部门做好相关工作。配合卫生监督所对全乡食品市场的检查和监测,从业人员体检办证工作,共体验65人、办证40家,并做好各村卫生诊所的消毒监测工作。3月初开展乙脑疫苗接种,共种1685人;8月开展肠道驱虫6000人;9月接种甲肝疫苗825人;11月开展流脑a+c疫苗接种共种510人。由于组织得力,严格实行一人一针一管安全接种,未发生任何差错事故。狠抓结核病筛查工作,采取下乡查、村医报等措施,及时发现护送转诊,督导化疗方式,超额完成了结核病转诊任务。
5、妇幼工作在县妇保院指导下,借“降消”项目实施有力推动,加强孕产妇××*保健,切实做好产前健康检查,积极开展妇女病普查治工作,提高住院分娩率,今年共建孕产妇保健卡369人份,住院分娩326人次,住院分娩率达90%,书写规范化产科历书326人次,对全乡范围内进行一次妇女病普查,对520名妇女病进行了防治。积极完成各种妇幼保健报表,做到及时准确“降消”项目补偿工作及时兑现,无克扣虚报现象,较好地完成了全年妇幼保健任务。
一、总体要求
以“*”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届四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执法为民的观念,全面推进“药品放心工程”,在全市农村逐步建立起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紧密配合、协调统一的药品监管网络,构建起全方位、广覆盖、合法运行、规范操作、满足农村用药需求的药品供应网络,确保农民用药安全、有效、经济和方便,为提高广大农民的健康水平作出积极的贡献。
二、主要目标
通过1-2年的努力,实现“六大目标”,即:合法药品供应网络覆盖所有镇和行政村;农村镇(街道)卫生院为卫生室代购药品行为规范;对门诊部以下医疗机构所有从事药剂工作的人员进行相关知识培训;镇聘请药品监督协管员1-2名;每年对农村行为相对人的监督检查不少于1次;建立健全所有行为相对人诚信档案。
三、主要措施
(一)农村药品监管网络建设
1.健全网络。各地要结合实际,建立健全以县(市)药品监督管理局为监管中心、镇药品协管员为纽带、村药品信息员为基础的县(市)、镇、村三级药品质量监督管理网络,并通过实施法规、技术培训,提高药监队伍的整体素质,不断提升药品监管工作的质量和水平。要充分发挥药监协管员、信息员的桥梁和纽带作用,使药品监管和服务的触角延伸到每个行政村,形成专业人员、广大群众、社会舆论共同监督的网络体系,切实保障广大农民用上放心药品和医疗器械。2.规范市场。各地药监部门要在同级政府的领导下,把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管、专业队伍与网络体系建设结合起来,切实履行行政监督和技术监督职责。药监、卫生要会同工商、物价、*等部门,综合运用行政、法律、经济的手段,进一步加大对农村药品市场整顿的力度。要突出重点,严肃查处制售假(劣)药品、过期失效药品、兽药人用和无证经营药品、医疗器械违法行为,尤其要严厉打击游医药贩兜售药品行为,取缔各种非法药品交易活动;要主攻难点,深入开展“正源行动在农村”专项整治,按照*药监局《消费者购药权益保护办法》、《*市药品监督管理相对人不良行为登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加强对行为相对人的日常监管,加大对农村药品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的药品、医疗器械购销渠道、储存条件及其质量的检查力度;要加强抽检,对农村地区流通的药品和医疗器械有针对性进行抽验,防止假冒伪劣药品、器械流入农村,尤其要加大对农村医疗机构使用一次性医疗器械的监督执法力度,确保一次性注射器、输液器使用后立即毁型,杜绝重复使用;要鼓励举报,在全市范围内公开监督举报电话,及时受理广大农民在药品、医疗器械等方面的举报,对举报有功人员给予必要的奖励。
3.强化宣传。各地药品监管、卫生部门要以实施“药品放心工程”为契机,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安全用药进乡村”活动,深入基层乡村,向农民群众宣传国家有关药品管理的法律法规,宣传安全用药的基本常识,提高农民群众依法维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各地药监部门要及时提请同级政府将药品管理的法律法规纳入全民普法教育计划,运用多种形式,向广大农民宣讲药品监管知识。
(二)农村药品供应网络建设
1.鼓励建立农村药品配送中心。各地药监部门要遵循“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的原则,积极鼓励、引导具有合法资格和条件、通过GSP认证的药品经营企业直接向农村基层医疗机构和药品零售网点配送药品,或建立农村药品配送中心,促进药品经营企业优化经营方式。*医药工业供销公司、*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淮海分公司、江苏润东医药有限公司*九里分公司等三大药品直销中心,要进一步扩大直销范围,在方便农民购药、降低药品价格、保证药品质量等方面发挥更好的作用。要通过设立新的农村连锁零售网点、吸引农村药店加盟连锁、与其他农村商业服务网点合作的形式,使药品连锁进县入镇。各地药监部门要积极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农村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和招标采购的组织、服务及中标药品的质量监督工作。
2.积极鼓励在农村开设药品零售网点。要按照布局合理、方便群众的原则,鼓励各类投资主体在行政村开设零售药店和乙类非处方药销售网点,大力发展药品连锁经营。允许通过GSP认证的连锁药店的总部按照配送协议,对其门店所在的乡村药店和医疗机构配送药品。为推行计划生育和防止性传播疾病的需要,农村普通商业网点经当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增加经营范围后,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即可开展、避孕帽的经营业务。3.进一步规范农村镇卫生院药品代购行为。目前全市约有70%的村卫生室药品由所在镇卫生院统一代购,因此必须加强代购药品的管理工作。除持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并经当地药品监管部门同意的农村镇卫生院外,其他单位和个人均不得从事药品代购;已经从事代购的,当地药监部门要责令其限期纠正,逾期未纠正的,将对代购方及为其提供药品的生产批发企业按违规经营药品予以查处。各地药监部门要按照《*市乡镇卫生院药品代购工作暂行规定》规范农村镇卫生院药品代购行为,督促其不以赢利为目的、不向被委托以外的其他单位销售药品、不超出委托代购方的诊疗范围和用药目录代购药品。实行药品代购的镇卫生院必须设有符合药品贮存条件和代购规模的药品仓库,必须具有相应数量的药学专业人员,订立严格的药品质量管理制度和委托代购协议,保证代购药品的质量。
4.建立农村门诊部以下医疗机构从事药剂技术工作人员培训制度。药品监管、卫生部门要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农村门诊部以下医疗机构从事药剂工作人员的岗前培训工作,使其掌握必需的药品管理法律法规和药品质量管理的基本知识;要加强对医疗机构现有药剂工作人员的继续教育工作,通过有针对性地教育培训,不断提高其法制观念、质量意识和专业技术水平,为农民群众安全用药提供技术保障;要把好农村药店人员资质关,坐堂行医者除需具有执业医师证书外,还必须到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办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方可持证上岗。
一、总体要求
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牢牢把握"高位求进、加快发展"的工作基调,继续按照全市卫生工作"卫生为民生,健康护小康"的战略部署,以全面加快卫生改革与发展,促进各项卫生工作创一流为着力点,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卫生民生工程、统筹城乡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标准化建设、重大疾病防控、医疗服务质量监管、卫生队伍建设等工作为重点,以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为目标,促进我区卫生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努力实现"十二五"良好开局,以优异成绩迎接建党周年。
二、重点工作
(一)稳步推进医改工作
一是全面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4月1日前启动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工作,镇乡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并实行零差率销售。鼓励村卫生室和非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以核定编制为基础,积极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综合配套改革,认真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功能定位、编制、财政补助和绩效考核等政策。加强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合理用药的指导,规范用药行为,科学用药,切实降低药品费用负担,真正让老百姓得到基本药物政策的实惠。二是加强医院管理。结合制定"十二五"规划,加强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管理,优化医院布局结构。加快建立区级医疗机构与镇乡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分工协作机制,继续开展对口帮扶工作,逐步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技术水平。推进院务公开,推行优质护理服务、预约诊疗等便民惠民措施。扩大临床路径实施覆盖面。加强医疗成本核算与控制,有效控制门诊、住院均次医疗费用增长。完善医疗机构分类管理制度,鼓励、支持和引导社会资本发展医疗卫生事业,满足群众多层次需求。推进以电子病历为主的医院信息化建设,同时完成151个行政村卫生室信息平台建设。三是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全面落实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重大公共卫生项目,进一步提高城乡居民健康档案建档率,城市居民健康档案规范化电子建档率达到70%,农村居民健康档案规范化电子建档率达到55%,为65岁以上老年人每年进行健康危险因素调查和体格检查。高血压、糖尿病管理人数分别提高到1.3万人、0.4万人以上,发现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全部纳入管理范围。免费为40例贫困白内障患者实施复明手术。免费向城乡居民提供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健康教育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有效预防控制传染病、慢性病、地方病、职业病等重大疾病。
(二)加快卫生项目建设。完成区人民医院达标改建项目、区中医医院住院综合楼建设项目和 个村卫生室改扩建项目,继续实施其他村卫生室建设工作。推进区卫生执法大队能力建设,将区精神病医院康复中心建设项目和辉山镇卫生院改造项目纳入项目储备。继续补充更新医疗机构基本诊疗、急救、防疫、妇幼等设备。
(三)加强医疗服务监管。继续加强医疗服务质量管理,以质量为核心,以安全、有效、方便、价廉为目标,为人民群众提供基本医疗服务和优质医疗服务。建立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考评计分制度,开展病历点评工作,一是巩固医疗机构分级管理的成果,针对医疗机构评、复审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督导检查;二是督促医疗机构完善行政查房和业务查房制度,并纳入年度考核管理;三是对医务人员执业行为实行计分管理,务求转变服务态度,提升服务质量。全力支持区人民医院二级甲等医院创建工作,指导金山、西坝中心卫生院开展二级乙等医院创建工作。分级开展"诊疗技能大比拼"系列活动,不断完善诊疗规程,执行制度规范,确保质量安全。建立无偿献血长效机制,健全采供血服务网络,加强采供血机构服务能力建设,保证血液质量安全和临床用血需要。推进"平安医院"创建活动,严厉打击"医闹"行为,健全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和医疗责任保障制度,进一步完善医疗纠纷处置协调机制,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四)继续发挥中医优势。认真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加强中医服务体系建设和能力建设。每个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均设置中医科,95%的社区卫生服务站、80%的村卫生室能提供中医药服务,基层中医服务量达到40%以上。加强中医药人才和技术骨干培养,强化名中医师带徒工作,组织中医人员学习中医四部经典著作。大力推进区中医医院中药房、中医针灸康复等项目建设;继续开展中医适宜技术的推广应用,充分发挥中医简、便、廉、验优势,切实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
(五)强化人才队伍建设。继续争取招聘执业医师服务乡镇卫生院项目,公招卫生专技人员,进一步缓解医疗机构护理人员紧缺和乡镇卫生院执业医师匮乏问题,为事业发展提供人才支撑。采取上挂进修、短期轮训、专题培训等方式培训医护人员,提升整体服务水平。依托华西医院等上级医院,全力做好农村卫生适宜技术和中医药适宜技术的推广应用。
一、农村卫生工作
提高农村卫生服务能力,与同步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相结合,防止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是近期卫生工作的重点。
针对大多数乡镇卫生院技术人员缺乏、设备老化、房屋陈旧、面积不足,很难适应农民日益增长的卫生服务需求的现状,拟采取以下五项措施,加强乡镇卫生院的建设。一是立足人才培养,通过招聘、返聘、培训、对口支援等多渠道解决医疗技术人员缺乏问题;二是增加财政投入,彻底改善卫生院房屋老化等问题,力争在三年内使全区乡镇卫生院均达到国家建设标准。加强硬件建设,更新老化设备提高服务能力;四是化解陈欠债务,减轻乡镇卫生院的运营负担;五是立足体制创新,实行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乡镇卫生院要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转型,按“六位一体”为农村居民提供便捷、廉价、质优的社区卫生服务,实现乡村卫生服务联网经营。进一步调整合作医疗政策,引导参合农民进行合理的医疗消费。做到“小病不出村、常见病不出乡、大病不出区”。09年,我局计划进行乡镇一体化试点,取得经验后全面铺开。
二、社区卫生工作
09年,我们要进一步完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功能建设,完善六位一体的功能,要把工作重点放在社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上,明确社区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内容,落实社区公共卫生服务任务,规范服务行为,重点人群的健康档案建档率要达到95%。卫生局要加强监督检查和绩效考核,考核结果与社区服务经费的发放挂钩。选择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进行“收支两条线”的试点工作,区内四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实现相对独立,人员和财务要与医院分开,为全面实行“收支两条线”做准备。明年在我区试实行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药品的统一配送工作,减少药品流通环节。要加强社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强化培训,转变思想。要加强宣传,提高社区卫生服务能力和居民对社区卫生服务的认知率、利用率、满意度。按时完成卫生部关于重点联系城市的常规监测工作。
三、公共卫生工作
1、为满足我区人民群众对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需求,加强我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区疾控中心、卫生监督所综合办公楼正在建设中,目前,办公楼主体工程已完工,计划在09年工程全部完工,各项配套工程要确保年底前投入运行。加强疾控中心能力建设,建设符合标准的中心实验室,检验检测仪器设备配置达到国家相应标准,使其具备开展疾病预防控制和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常规能力和水平,更好的保障全区的公共卫生安全。
2、要全面加强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重点控制重大传染病和暴发疫情。加强疫情报告管理,疫情网报及时率和准确率达100%,漏报率控制在2%以下。落实以灭鼠、预防接种和健康教育为主导的综合性防治措施,对出血热发病率超过100/10万的村屯高危人群免费接种出血热疫苗。强化医疗机构首诊负责制和疫情观念,提高霍乱等肠道传染病的首诊发现能力。成立独立的性病艾滋病防治科,对符合治疗条件的艾滋病病人100%给予免费抗病毒治疗,开展宣传教育工作,加强艾滋病防治知识培训,艾滋病防治专兼职人员、检测人员以及社区和乡村卫生服务人员艾滋病防治知识及相关技能培训率达100%;继续申请并深入实施中盖艾滋病防治项目,对目标高危人群进行有效干预。
3、以各种重大活动卫生安全保障工作为重点,全面加强卫生应急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进一步完善卫生应急预案体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率、报告及时率、结案报告率、网络直报率、事件评估率达到100%。加强卫生应急工作培训和演练,开展2次以上的卫生应急演练和专业培训,不断提高卫生应急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以学校和托幼机构等集体单位为重点,及时监测预警和调查处理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暴发疫情,确保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暴发疫情的有效控制和妥善处理。
4、巩固和推进标准化预防接种门诊的建设成果,进一步做好国家扩大免疫规划的实施和管理。落实免疫补助政策,加强队伍培训,确保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免疫接种率达98%以上。进一步加强和完善预防接种信息化管理工作。进一步完善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调查和处理机制,及时、妥善调查处理各类预防接种异常反应。
5、以“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和“相约健康社区行”活动为重点,切实加强健康教育工作。继续开展争创“无烟单位”和“健康教育达标单位”活动,健康教育达标单位在原有基础上增加10%。继续推进社区健康教育“百千万工程”和“健康促进社区”创建活动,年底前再建立1-2个“健康促进示范社区”。加强健康教育宣传品开发,健康教育宣传材料要覆盖城乡10%以上的人口,居民基本健康知识知晓率达到70%,健康行为形成率达到60%以上。围绕重大传染病防制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做好针对重大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宣传教育工作。
6、做好精防、地方病、慢性非传染病防治工作,切实推进贫困精神病患者免费服药项目工作,专兼职精防医生培训率达100%;加大对重点人群和重点疾病的干预力度,规范康复站管理。巩固消除碘缺乏病成果,开展碘盐和重点人群碘营养水平监测,儿童腺肿率控制在5%以下,并完成布病寄生虫病防治的各项任务。做好以死亡报告、死亡网络直报、肿瘤报告为基础的重点慢性病信息报告工作,报告死亡率要达到6‰以上。依托三级卫生预防保健网,做好以心脑血管病、高血压、糖尿病和肿瘤为重点的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控制慢性病发病率的上升趋势。
7、以加强孕产妇及儿童系统管理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妇幼保健工作。建立基层妇幼保健机构考核标准,加强对基层妇幼保健机构的监督检查。健全“重危孕产妇及儿童绿色通道”建设,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婴儿死亡率。协调相关部门建立“高危贫困孕产妇及儿童”救助基金。力争我区孕产妇死亡为零,婴儿及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降至10‰及12‰以下,降低出生缺陷发生率。加强出生医学证明管理,规范出生医学证明的发放。
8、巩固餐饮消费安全专项整治成果,保障广大人民群众食品卫生安全。加大《餐饮业食品索证管理规定》实施力度,全面实施原料进货溯源制度。全面贯彻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2007年版)》。加强与教育部门配合,强化对学校、托幼机构食堂的卫生监管。加强与工商、质监部门合作,规范农贸市场、食品加工行业管理。加强建设部门配合,强化对建筑工地食堂的卫生监管。
9、加强医政、公共场所卫生等各项监督管理,维护正常医疗及公共卫生秩序。完善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工作,加大职业卫生监督执法活动,加强对用人单位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损害职工健康的不法行为。加强医疗机构放射卫生防护监督管理工作。加强美容美发、化妆品经营、洗浴、游泳场馆等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探索公共场所量化分级管理。加强对市政供水、自建设施供水和二次供水的卫生监管,加强隐患排查,落实监测措施,保障饮水安全。以医疗废物处置、内窥镜消毒等为重点,加强对民营医疗机构、个体诊所、社区医疗机构等单位的监督检查。加强农村自备水源管理,保障饮水卫生安全。
四、医政工作
1、要加强医院科学管理,提高医院管理水平。总结医院管理年活动经验,巩固活动成果,继续坚持以“以病人为中心,以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为主题的医院管理年活动”为重点,进一步强化医院内涵建设。认真落实医院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强对医疗机构的分级管理,严格医疗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医疗技术等服务要素的准入及日常管理。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规范医疗机构年度校验;加大对医疗机构违法执业现象的打击力度,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区级以上医院普遍建立院务公开制度,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医疗服务信息和医疗服务价格费用信息,维护患者知情权和选择权。积极探索公立医院社会效益、经济效益、技术效益和人才效益相统一的考核评价体系,不断提高各级医疗机构的科学管理水平和医疗服务质量。
2、强化医疗质量管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成立苏家屯区医疗质量控制检查领导小组,加大医疗质量的督查力度,区属医疗机构每半年检查1次,驻区厂矿及民营医疗机构每年检查1次,重点是强化医疗质量管理和医疗安全各项核心制度的落实,查找诊疗过程中的薄弱环节,及时消除隐患。加强基础质量、环节质量和终末质量的管理,并及时对医疗质量督查情况进行通报,促进医院医疗服务质量的持续改进,提高医疗服务能力,为患者提供优质、安全的医疗服务。各级医疗机构要严格执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和《处方管理办法》,切实加强卫生技术人员的“三基三严”训练和护士的岗位技能训练,不断提高医务人员的业务素质,增强医院的整体技术水平。
区二级医院要继续做好医院临床化学室内质控工作,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加强对医疗服务的管理监督。采取有效措施,促进临床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严格物价管理,控制医药费用,切实减轻群众经济负担。完善相关政策,妥善化解医疗纠纷,优化医务人员执业环境。方便患者就医,为患者提供人性化服务,努力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3、深入开展城区医师支援农村工作。进一步完善城区医师支援农村工作的长效工作机制,继续组织城区医院医疗队对口帮扶乡镇卫生院。制定年度考核标准,进一步完善医师下乡的相关政策。组织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开展巡回医疗和卫生下乡、义诊等卫生支农活动,提高基层卫生技术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技术水平。
4、加强血液管理,确保用血安全。认真贯彻落实《血站管理办法》,重点加强医院输血科的监督管理、业务指导和定期考核。加强对中心血储血室的规范化管理,确保临床用血安全。
5、加强村卫生室建设。在规范化村卫生室建设的基础上,积极开展乡村一体化管理工作。
6、以贯彻《护士条例》为契机,加强护士队伍建设,规范护理执业行为,提高护理业务水平保障医疗安全和人民群众的健康。
围绕《护士条例》开展护士条例知识问答、护理记录书写、护理操作表演等活动。
7、加大中医工作力度,推动中医事业发展。
利用区政府中医专项经费投入,提高乡镇卫生院及村卫生室中医药防病治病能力,09年除扶持乡镇中医科建设外,拟为中医适宜技术开展好的村卫生室配备中医针灸针、火罐等小型中医设备。
8、加强医院医疗信息资料的统计工作,完善信息上报制度。各级医疗单位要做好医疗卫生信息资料的收集、统计和汇总工作,及时上报医疗卫生信月报。进一步贯彻落实医疗纠纷事故上报制度、药品不良反应上报制度等。
9、加大品和管理工作力度。
严格执行《品品种目录(2007年版)》、《品种目录(2007年版)》,加强品、管理,杜绝品及流失。
10、继续开展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卫生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技术人员培训工作。
11、及时完成学会各项考务工作及培训工作。
五、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
09年新农合工作,要巩固已取得的成果,继续加强领导,不断提高对新农合工作重要性的认识。2009年新农合政策在筹资比例方面有新的规定,农民个人筹资标准由10元提高到20元,因此各部门要加强配合,广泛宣传方案,确保筹资到位。同时要做到补偿及时,服务到位。要加强内部管理,强化责任落实,强化基金监管,强化医疗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