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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经济人才培养建议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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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经济人才培养建议

第1篇:数字经济人才培养建议范文

去年12月,邓中翰成为中国最年轻的院士之一,这是中国对科技人才的尊重:而中星微获准承建“国家重点实验室”则是“以企业为创新主体”得到进一步落实的体现。

《新经济导刊》:现在关于鼓励自主创新的法律很多,如《科学技术促进法》、《知识产权保护法》等。当然,我们知道法律太多不一定是好事,应该避免法律的重复建设,您现在提出制定的《自主创新法》,与前者有什么区别?有哪些亮点?

邓中翰:今年两会,无论是在审议政府工作报告中,还是在参加天津代表团审议中,胡总书记都强调了自主创新的重要性。我提出了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自主创新法》的议案,这是连同30多位代表共同提出的。《科学技术促进法》是基本大法,《知识产权保护法》是从知识产权的角度考虑,我想《自主创新法》可能是针对自主创新,对于国家公民应尽的一种责任和义务以及社会的资源的调配和法律权利加以规定的法律规范。

《自主创新法》应该是在科学技术这个基本法之下,围绕着自主创新而专门制定的。比如说有关知识产权的法律法规,是否可以针对如何保护自主创新的成果有相应的支持性条款?包括像政府采购,那么对于自主知识产权、自主创新的成果,在国家的优先采购方面能不能有一些明确的法律上的保障?原来各地政府提出的激励性的政策,能不能赋予法律的效力,从而有法可依?另外也避免别人用各种贸易保护的方式,来指责我们,为什么?我们是依法走的。我觉得围绕自主创新应该有一个法律,对于政府采购、对于知识产权保护,还有很多激励性的政策,都要有法可依,所以我想从知识产权角度来说,它是自主创新的一个关键,也是一个保护。

我觉得比较难的,最主要是如何创造出属于我们自己的自主知识产权,所以今年两会我就提出了一个建议,在新时期下,在未来的30年中,需要实施新的“两弹一星”工程。比如,包括基础研究与应用研究的界限,也应该在立法层面明确地区别出来,在各个层面上要进行推敲。2005年,我获得年度经济人物大奖的时候,在台上做获奖感言,我讲到我觉得这个大奖是一个象征,象征着我们要建立以企业创新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以自主知识产权为核心的创新型经济。

《新经济导刊》:您提出的新的“两弹一星”工程主要指什么?有什么内涵?这一工程对推动经济发展能够起到怎样的作用?

邓中翰:“两弹”是指科技体制创新和教育体制创新,而“一星”是指人才。我们现行的教育体制需要进行创新,怎么样使得我们的学生,能够不仅仅是为了应付高考进行填鸭式的被动学习,而应把人才的创新的能力和兴趣能够激发出来,然后成为一个创新型的人才。另外就是科技体制的创新,大家都知道我们国家很多评估体制,都是按照发了多少论文,获得多少科研经费,或者是获得了多少科技奖项来衡量。我想未来主要是提倡以企业创新为主体,通过市场和经济来衡量科技创新成果的重要性。所以我想如何创新我们的评估体系,并且树立以企业创新为主体,是未来的重要的发展方向。

我在2008年的时候曾经提出来“车马炮”理论,“车”就是以企业创新为主体,“马”就是不拘一格地选拔人才,“炮”就是国家重大科研专项,可以实现跨越式发展。比如说这个杯子,一个车间生产出来都一样的,可是人经过小学大学培养出来每个人都不一样,所以人才的培养有它内在的机理,应不拘一格,针对每个人的不同特征,因材施教。所以“一星”就是人才,运载火箭就是教育系统,要把人才培养得很高、很灵。人才从培养的阶段,进入到使用阶段,就进入到了科技的体制下,他能够发挥出巨大的力量,而不是光写写文章,需要发挥出像原子弹一样的创新能力出来,我想这就是新时期下需要实施的新“两弹一星”工程,这与国家这么多年来呼吁的科教兴国和人才强国也是一致的。

通过新“两弹一星”,对科技体制和教育体制进行创新,培养出领军型人才。科技体制创新应真正以市场为导向,开发符合市场需求的技术,做出对经济发展有帮助的产业化的成果。这样的体制创新越快越好。《自主创新法》应该是针对自主创新在教育方面、科技方面的相应的法规。现在其实我们有很多的改善,比如像以企业创新为主体,过去我们国家重点实验是不能给企业办的,但是去年中星微电子就被科技部授牌建立国家重点实验室,这就体现了以企业创新为主的科技体制的创新。

《新经济导刊》:您在《自主创新法》具体内容的建议中,提到的“科技人才权益”具体讲的是哪些方面?

邓中翰:我想围绕自主创新,鼓励这些创新人才,例如:把他们的知识产权作为股份,以无形资产来入股。但这还在试点。可以明确写在《自主创新法》里面,这样马上就能评估知识产权到底能不能采纳,到底重要不重要。科技人才得到了保护和激励,如果产生纠纷了就有法可依,所以我觉得这个很有必要。

当然,《自主创新法》还有很多内容。比如我们同样创办高新企业,有的人是来投资的,有的人是来工作的,还有原始参与入股的。那么对于入股的这一块,自主创新是不是在税收上可以给予优惠考虑,投资有投资的税收,但是现在大家都是一样的。那么对无形资产入股来说,你先收他税,他拿不出钱来,所以我觉得这种资产,法律应在这方面明确。比如像国家实验室里面自主创新的这些成果,到底以什么样一个比例,跟国家来分?参与到企业的这种投资建设中去,有的是用钱投资,有的是用工作,未来投资,有的拿原来的知识产权来投资,在税收上、在权益上都应该要有一定的规范。这些规范科学技术基本法里面并没有这些东西,知识产权法里面也没有这些东西,知识产权只是针对怎么申请专利、怎么保护专利而言的,但现在把知识产权转变成一个自主创新的成果来入股,那就没有规定了,所以我觉得这个《自主创新法》的建立是很有必要的。

《新经济导刊》:日前,中星微电子获准承建“数字多媒体芯片技术实验室”,成为首个由中关村海外归国留学生企业承建的国家重点实验室。这是否体现国家更加重视企业是自主创新的主体?

邓中翰:这批授牌实验室,它承担了国家科研的一部分,在国家的一些重大专项研发技术投入方面,它都会把你列为科技投资和参与的对象。这代表着国家确立以企业创新为主体这样的一个思路,开始落实了。

当然,不是说所有的企业都应该去申请国家重点实验室,这既要根据国家的需求,也要根据市场的需求来看。中国的国家重点实验室数量比较多,但是中国是一个发展中国家,它企业不发达,还是靠过去的计划经济下的这些力量和资源,所以它在转型、转轨中,国家的成分多一点,国家的重点实验室也就多一点。但是未来,我觉得对中小企业的推动,可能它不一定非得从重点实验室的角度,而应该是从包括税收或者其他的一些相关政策方面来去推动。

这就是刚才我讲的经济的波动性。它如果跟不上现

在经济发展的趋势,就会被淘汰,这种淘汰是一种自然的。那么这种自然的东西,我们在让它们转型的同时,鼓励和给它们维持性的鼓励应该是不一样,维持性的鼓励只会导致问题越拖越久,越来越大。

转结构,调整结构往前进才是根本,也就是要创新,成立新的公司,像硅谷不断地有新的公司产生。关于经济波动性的客观属性,从这方面来看科学发展观,它跟的计划经济,和过去西方的市场经济,包括跟一些经济学家的观点都不一样,他们主要是从决定论角度论述,我是想从波动论角度来看经济发展。

中星微谋局物联网

《新经济导刊》两会上,您还提出了另一个建议是:抓住物联网这一重大的信息产业的机遇,立足于自主创新来实现跨越式发展。对物联网的发展,您有何具体建议?

邓中翰:一方面,每一次金融危机都酝酿着一场新的技术革命,可是现在金融危机已经过了一年之后,我们必须回答什么是这次的技术革命?什么可以推动经济的复苏?我想信息化、网络化、智能化的物联网就是答案。除了促进经济的复苏,物联网也是提高国民经济发展效率、调整经济发展结构的有效手段,是自主创新的一个突破口,也是信息化带动工业化的重要的工具。目前的网络技术还是主要应用于媒体、新闻、游戏等领域,如何把它进一步地延伸到工业、农业等第一产业、第二产业中,才能真正地推动我们国民经济更好地发展?这是个大课题。

《新经济导刊》:中星微目前参与了哪些跟物联网相关的项目?

邓中翰:我们这两年与公安部合作,推进了国家安全视频监控的标准。这次总理政府工作报告里面提的加速物联网的建设,另外在最后一页,还对物联网做了诠释。中星微已经在这方面做了很多的布局,包括我们并购了阿尔卡特一朗讯一上海贝尔的全球监控事业部,所有这些都是围绕着物联网重要技术的一种布局。

中星微作为SVAC标准制订的组长单位,对标准意义、技术路线、功能特点、应用前景等有深刻认识,拥有大量相关专利和丰富的应用方案,作为芯片设计公司,可以在产品的核心环节――芯片上实现标准,带来更高性能、更具价格竞争力的产品。我们主要负责研发它的整套的技术,包括通信协议、视频的传感器、标识、定位、跟踪、监控和管理。这个研发,中星微已经投入了4年了。现在比较大的应用主要是在像平安城市的建设,这些东西我们已经在130多个国内外项目上采用了。

《新经济导刊》物联网这个概念最近比较火爆,您认为物联网距离真正的像互联网这种普及化,真正的商业化还有多大的差距,有什么建议吗?

邓中翰:物联网我刚才讲到要呼吁国家高度重视,另外物联网很重要的是突出它是互联网的一个延伸,它是利用这种信息,采集传输连接运算的这些方法,来实现智能化的标识定位跟踪监控和管理的一套网络。所以我觉得很重要的是需要思考如何把物联网应用到我们的第一产业、第二产业去,而不是仅仅停留在第三产业上,就是媒体、新闻、游戏这里面。物联网对国家提高管理水平,城市的管理水平、应急水平,防恐、防暴、平安城市等方面都是重要的。我觉得物联网要突出强调坚持自主创新,立足于自主创新,而不是买别人的技术,搭建自己的网络。

第2篇:数字经济人才培养建议范文

一、全力做好就业创业工作

1、夯实充分就业基础。对充分就业社区实行动态管理,继续创建充分就业城区。继续采取有效措施帮助企业规范用工制度、落实优惠政策、稳定就业岗位,及时为企业提供各项就业保障服务。加强街镇、社区人社工作平台建设,按“六有”标准建设村级就业保障工作站,开展就业保障各项工作。充分发挥新一轮积极就业政策作用,广泛开展系列就业援助活动,帮扶困难群体就业。加快《就业失业登记证》的发放进度。积极做好就业实名制登记和小额担保贷款工作。以“充分就业社区”创建为抓手,加强就业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动态管理帮扶。

2、推进创业带动就业。大力开展全民创业活动,筹建区级创业服务大厅,打造全市一流的创业服务平台,开展创业扶持咨询、培训、实训、小额贷款等“一站式”服务,建立和完善创业项目库,按照省、市要求认真抓好落实。统筹指导街镇、社区创业服务平台建设,加大对街镇创业示范点、创业街资金支持力度,结合城中村改造,积极推进摊群点界定进程,为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返乡农民工等从事小型创业的人员提供规范化创业经营场所。发挥“创业服务专家志愿团”专业服务职能,主动了解创业者的情况动态,为创业者提出有针对性的指导建议。筹建“区人力资源协会”,广泛宣传创业促就业的成功经验和先进典型事迹。充分利用创业园现有资源,扩建创业基地面积,充分落实扶持政策,加大孵化力度,扩大孵化成功企业规模。

3、积极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加大高校毕业生就业帮扶力度,积极落实省、市大学生就业创业的各项政策,努力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单位)的申报工作,扩大就业见习基地规模,按时足额发放就业见习补贴。扎实做好基层公益性岗位安置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加强大学生创业基地等人才载体建设,广泛开展“创业就业服务校园行”“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周”等活动,积极为大学生搭建就业创业服务平台。

4、加强就业服务管理。加大就业岗位开发工作力度,强化企业用工服务。建立完善就业信息监测平台和网络,实现人力资源市场信息共享,为社会提供全方位就业信息服务。适时举办制造业、服务业等专题招聘会10场以上,促进人力资源有效配置,缓解企业招工难题。扩大失业动态监测范围,切实做好失业预警工作。

5、提升职业培训水平。健全面向全体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大力开展技能提升培训、创业培训和创业实训。加快整合我区职业培训资源,引导培训机构联合企业开展订单培训、定向培训和储备培训。创新培训机制,坚持职业技能培训进社区、企业、村庄、工地。

二、推进社会保险体系完善

6、继续扩大各项社会保险覆盖范围。认真贯彻落实《社会保险法》及相关配套法规,按照上级部署,逐步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险登记制度,引导城乡居民及早参保、长期参保和连续参保。以非公有经济组织从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为重点,加强执法稽核,加大清欠力度,不断扩大各项社会保险覆盖面,确保超额完成市下达各项社会保险扩面征缴任务,努力实现应参尽参、应收尽收。继续做好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接续工作,努力完成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7.9万人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18.5万人的目标任务。

7、统筹推进城乡养老保险制度建设。全面建立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为核心的基本养老保障制度体系。按照上级统一部署,继续组织实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积极做好宣传、培训、指导、督查和续保工作,确保参保登记率、参保缴费率均达到90%以上,符合条件的60岁以上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发放率达到100%。继续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积极协调落实保障资金,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

8、提升企退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水平。加强指导协调,继续加快企退人员移交社区工作进度,企业退休人员社区管理服务率达到100%。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紧紧围绕建设和谐社区、服务企退人员,在退管活动开展、困难退休人员帮扶服务上,打造特色,树立品牌,广泛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退管活动,举办第九届企退人员文艺汇演,进一步丰富企退人员晚年生活。按照上级文件精神,结合区实际,认真做好企业退休职工养老金调整工作,确保及时足额社会化发放。

9、深入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进一步夯实和完善人员基数调整、机构变动、保费征缴、养老金社会化发放、认证稽查、档案管理等基础性工作,认真总结推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以来的成功经验和做法,积极做好与国家试点推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相衔接,切实保障参保人员利益。

10、进一步加强城乡低保工作。通过贯彻落实《市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细则》,按照“分类施保”、“按标施保”的要求,落实低保提标政策,继续巩固动态管理下的城乡低保“应保尽保”成果。根据低保家庭就业收入状况,不断完善低保退出机制,同时将符合低保条件的城乡困难群体及时纳入低保范围。以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为目标,进一步健全工作制度,完善监督机制,规范运作程序,强化信息建设。

三、加强人事人才建设

11、稳步推进其他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制度。认真总结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和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工作经验,落实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制度,充分激发事业单位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12、强化各类事业单位人员的规范管理。针对编外聘用人员、社区工作者和各类协理员,与编制部门配合,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适时出台适合各类编外聘用人员的管理办法,使得此类人员真正做到数量可控、管理规范、保障有依。

13、强化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各项职能。在梳理归纳现有业务的基础上,出台《区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业务操作指南》,严格推行依法行政,规范各项业务的办理地点、办理流程、办理时限等,进一步方便全区各事业单位规范有序开展事业单位各项人事业务。编印《区人事人才政策汇编》,进一步宣传各项政策,确保政策快速准确落实。

14、强化人事人才工作网络。加强与区直各部门单位、各街镇(工业区、滨湖功能区)的工作联络沟通,建立完善工作网络,实现横向到区直部门、纵向到街镇组织委员的人事人才工作网络。重点加强与街镇组织委员工作联络,健全人社部门在基层的工作平台,确保政策经办得力,落实到位,形成条块结合的人事人才工作格局。

15、继续巩固“阳光招考”品牌。全面摸排区直部门和各街镇人员需求信息,经区编委会同意后,认真制订招考方案和招聘简章,按程序上报上级部门审批,严格组织公开招聘,做到程序规范、实施高效、监督有力、成效圆满。

16、提升人才服务功能,构建人才服务平台。探索在滨湖大社区建立首个区级人力资源市场的可能性,完善用工信息机制,整合各类人才服务职能,开拓人才服务业务,切实提高人才公共服务水平和服务效能。组建政企联系机制。继续延伸服务范围,主动加强与区委组织部人才办的工作联系,扩大对区域内高技能人才、非公经济人才、专业技术人才的服务,进一步完善人才专库建设,发挥人才资源保障作用。积极协助区人才办,进一步拓宽渠道,做好我区域内拔尖人才选拔工作。

17、抓好招才引智工作。认真开展2014年度重点企业人才需求调查,为引进各类人才提供导向,为人才培养提供依据。积极争取省市外专局对我区引智工作的支持,组织好2014年引智项目的实施及下一年度项目的申报,抓好重点项目的执行工作。大力推进“一村一品”和“千村引智”项目工程,加大对我区农业引智成果的示范推广。加强宣传力度,优化引智环境,提升引智公共服务水平。

四、构建和谐稳定劳动关系

18、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全面推进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组织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农民工工资支付等专项执法活动,健全工资支付保障制度。加大对用人单位拖欠工资、不签订劳动合同、违法超时加班、非法用工等突出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标准化、人员专业化、执法规范化建设,提高监察执法效能。继续推行重大疑难案件会审制、涉企检查备案制度、办案流程公开制和监察维权及时制,坚持“预防先行、调解为主”的工作模式和“快介入、快了解、快处置”的工作模式,推进劳动保障监察队伍建设大提升。

19、进一步强化仲裁院实体化建设和仲裁队伍建设。对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庭进行全面改造升级,新建1个数字化仲裁庭和1个仲裁调解室,二者均配置先进的监控系统和信息化设备,能有效地维护庭审纪律,加快仲裁案件审理进度。实行仲裁员准入和资格认证制度,继续开展仲裁员培训。

20、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建设。强化基层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劳动关系协调工作职能,进一步推进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工业园区以及开展创建和谐劳动关系乡镇、街道(社区)活动。开展企业实行特殊工时制度审批监督清理。在已建立工会的企业普遍建立集体协商制度,同时,在未建立工会的非公有制中小企业集中的区域建立区域性、行业性集体协商制度,使集体合同制度基本覆盖各类企业。

21、探索建立企业依法用工诚信体系。加强与相关部门联动合作,对欠薪的单位实行“黑名单”制度,开展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诚信评价活动。进一步加大劳动力市场和建筑领域市场秩序的监管力度,规范劳务分包、工资支付等行为,定期深入到建筑施工企业,对施工人数、劳动合同签订、工资发放等情况进行跟踪调查、及时处理,从源头上控制和有效化解工资拖欠风险。

22、继续加大农民工维权力度。加强在农民工队伍中的法律法规和和政策宣传,提升农民工维权意识,大力开展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春暖行动”,坚持日常监察和专项监察相结合,重点查处恶意欠薪、欠保等严重违法行为。

五、加强基层基础工作

23、加强调查研究。大力开展领导干部集中调研和重大专题调研,健全领导干部带头深入基层调研和专题业务调研工作机制,提高调查研究服务决策的科学性、时效性和针对性,促进调研成果转化为指导实践的理论依据和政策意见。

24、加强宣传和法制工作。围绕重大政策、重点工作和重大活动,积极开展宣传活动。加强舆情监控和引导工作,及时有效应对社会舆情热点。加强社会保险法、劳动合同法配套法规和规章建设工作。深入贯彻落实人社系统“六五”普法规划。及时处理行政复议案件继续推进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25、加强规划、统计和财务工作。继续实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健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统计工作考评办法,扎实推进薪酬调查、社区直报调查和满意度调查等专项调查工作。加强和改进基层统计基础建设。加强财务资产和政府采购管理。完善社会保险基金财务会计制度。

26、加强政务公开工作。大力推行行政决策公开、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公共服务机构办事公开。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认真受理公众依申请公开事项。发挥门户网站的政务公开主渠道作用。加强和改进政务信息工作。扎实做好档案管理、保密、信息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