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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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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第1篇:医疗机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范文

本刊讯近日,大田县政协主席、副主席组织部分政协委员和安监、国土、煤炭等部门领导深入产煤乡镇进行矿山安全调研。经过实地考察,委员们在对各乡镇安全整治工作给予充分肯定的同时,也提出了具体要求,委员们强调各乡镇领导要重视安全,加强措施。政府、煤矿等要进一步增强安全意识,增强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建立一套切实可行、严格过硬的激励约束机制和风险抵押机制,通过层层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层层抓落实、抓整改形成齐抓共管的安全管理局面。同时加大安全投入,确保生产安全。严格安措费等专项资金的提取和使用,督促为主加大安全投入,严格按照国家安全规程和行业标准的要求构建坚实可靠的安全设施。对合法矿井严格按照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的要求认真抓紧、抓好改造和整改,积极做好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申办工作。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矿井加强治理整顿,对四证不全等非法矿井坚决给予取缔,对有条件可以改造或新建井的应据有关要求进行设计、建设,依法办证、合法经营。

涵江区多管齐下强化校园安全

一、加大自查力度,严格落实整改责任制。要求各校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定期不定期组织相关人员深入检查,针对存在的实际问题,督促校责任人限期整改,确保师生生命及财产安全。二、多管齐下,切实抓好学校食堂管理,认真贯彻落实《食品卫生法》,时刻把师生的饮食卫生摆在工作的重要位置,特别加强山区片初中校的食堂卫生管理;彻底根除卫生的教育,充分发挥食堂专管员的作用,做好食品留样及台帐记录,切实抓好薄弱环节;三、扩大宣传教育,多渠道多方位深入开展。督促各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充分利用各种渠道,如:广播、黑板报、宣传栏、班(队)会课、知识竞赛、报告会、国旗下的讲话、告家长书等,真正全范围内开展宣传教育,让安全意识入课堂、入头脑,真正增强师生安全自救自护的能力。

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认证工作启动

本报记者李雅实习生张晶晶

本报讯福建省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和职业健康机构资质认证工作日前起启动。参审机构须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并有职业病健康监护管理职能;须能够开展无机粉尘、有机粉尘、铅及其化合物、汞及其化合物、砷及其他合物、笨、汽油、有机磷、噪声、高温、紫外线(电光性眼炎)作业人员的健康体检项目。如本单位不能开展的检查项目,可以委托当地具备相应条件和资质的综合性医疗机构或上级职业病预防控制机构承担,受委托的单位应通过所承担项目的资质认证,并且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从事相应职业健康检查的工作场所、工作条件。

顺昌县制定加强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实施细则

顺昌县安全生产工作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号)的要求,继2004年8月制定了“关于制定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的决定”之后,于2005年4月制定了“顺昌县加强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实施细则”。

该实施细则明确了以下几点意见:一是安全生产实行目标管理。目标管理分为管理目标和工作目标,管理目标体现的内容有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组织机构建设、开展安全检查和事故隐患治理、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建立应急救援及事故统计报告制度、落实安全措施和保障工作等;工作目标主要体现为事故控制数。二是安全生产实行“一票否决”。凡列入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考评单位和参加评先评优单位都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三是安全生产实行告诫制度。凡发生一次死亡事故的单位和主要责任人员、主要领导缺席二次安全生产会议及未按时反馈整改意见二次的均被视为告诫一次,被告诫二次的单位和主要领导取消年度评优、评先资格。四是明确了对在改善安全生产条件、防止生产安全事故、举报重大事故隐患、参加抢险救护等方面取

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该实施细则突出了安全生产人性化管理和可操作性的特点。

2005.5.9

莆田市安监系统开展集中联合执法

为切实消除工矿企业、危险化学品等行业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莆田市安监局整合本系统力量,开展为期一月的集中联合执法活动。本次联合执法以《安全生产法》为依据,重点对辖区内“三合一”厂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等行业;以及今年来省、市、县(区)历次排查的重大安全隐患未整改到位的生产经营单位。联合执法以县(区)为单位,采取市县(区)联合和交叉执法方式进行集中执法,同时邀请有关新闻单位参加,对拒不整改的依法实施处罚,并在新闻媒体上予以公开曝光。

铅坑矿“七不生产”保安全

天湖山能源实业公司铅矿认真吸取含春矿“1.8”重大事故的教训,以讲政治、保稳定、促发展的高度,以“一通三防”为重点,制定了“七不生产”保安全措施。

第2篇:医疗机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范文

一、近期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一)、提高认识,强化措施,加强领导

安全生产工作是关系到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及生命安全的大事。近一段时间以来,我局在认真贯彻执行上级一系列有关安全指示精神,同时加大了对各医疗单位的教育,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的问题是关系到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改革发展大局的观念,强化“责任重于泰山”、“安全第一”的思想,增强各单位领导的认识。为了落实安全生产工作,卫生局成立了领导小组,负责全县卫生系统的安全生产,年初与各医疗卫生单位签定了责任书,多次组织各单位负责人召开专题会议,学习有关法律法规,明确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要求和对事故责任人实行责任追究的有关规定,增强了各级领导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把安全工作摆到重要位置,坚持时刻警惕,常抓不懈,严防各类事故的发生。

(二)、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强化各项管理措施

卫生事业是事关人民生命安全、身体健康,工作性质比较特殊,各类人员较为集中,流动性大,且较复杂。因此,我局结合本行业特点,认清安全防范工作的艰巨性,并利用电视、黑板报、宣传栏及宣传材料等多种形式,加强了对广大干部职工医疗质量和安全生产意识的教育,做到了人人重安全,人人保安全。为切实加强单位内部管理,修订完善了安全规章制度,强化了安全工作督查制度,促进了安全措施落实,实行了对重点部位、重点科室24小时值班责任制,做到不留盲点,不出漏洞。版权所有

(三)、突出重点部位,认真检查整改,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为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根据上级的有关要求,我局今年组织有关人员对全县各医疗卫生单位于年初进行了安全生产大检查。首先召开各单位负责人布置安全产检查工作提出要求进行自查自纠。其次制定检点。一是各单位消防工作特别是门诊楼、病房楼为及紧急疏散通道。二是医疗仪器设备管理如高压氧舱、压力容器、压力管道、配电室、电梯及水、电、气等。三是重要部位、重要环节如易燃易爆化学药品、有物有害物品、毒麻药品、放射源、消毒隔离等。四是防盗、防破坏等安全措施。通过检查,基本上摸清了各单位安全的底子,进一步增强了单位领导对安全工作的重视,增强了责任心和防患意识,完善了各项安全制度,保障了各项工作的开展。为了落实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的整改措施,局召开了各医疗单位负责人对检查情况进行了通报,并组织人员进了回访复查整改情况的落实,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总之,近一段时间以来,由于我局在领导及各单位领导的重视,各项制度的完善,通过广大干部职工作的努力,卫生系统安全生产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离上级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工作中还存在一定薄弱环节,今后我们一定严格按照上级关于增强安全生产指示精神,加强宣传教育、监督检查的力度,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版权所有

二、下一步工作措施

下一步要以落实《安全生产法》、《传染病防治法》、《食品卫生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为重点,加大安全生产监管力度,继续实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抓好各项防范措施,做好“五一”黄金周期间和第二季度安全生产工作,为广大医务工作者创造安全的工作环境,为广大人民群众创造安全的就医环境。

1、要进一步完善各项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并经常开展演练。

2、要对各医疗卫生单位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检查,消除各项安全隐患。

3、突出重点部位的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如水、电、暖、气、高压氧仓、药房、药库、检验室、应急通道、消防、车辆管理等,实行定期检查,严密监控,尤其要加强“五一”黄金周期间的车辆管理。

4、加强医疗安全监管,搞好医疗质量控制,严格操作规程,坚决遏制医疗责任事故的发生。

5、搞好疫情监测,做好疫情分析与预报,严格疫情报告制度,保持信息畅通。

6、做好食品卫生安全和职业卫生安全监督管理,加大监管力度,严防食品卫生事故和职业卫生中毒事故的发生。

第3篇:医疗机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范文

1.1医院的医务人员的医疗技术水平和服务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

在问卷调查中有67%的病人认为医疗质量和医疗技术水平的高低是患者选择就医的首选因素,有的医务人员职业道德修养不够,业务素质不高,难以取得患者的高度信任,一些医疗纠纷的发生与诊疗技术不高存在误诊漏诊有关。在问卷调查中有60%的病人反映医务人员沟通意识比较淡薄,对病人缺乏耐心细致的解释工作,服务不够,语言生硬,态度冷漠,难以沟通交流;“合理治疗,合理用药,合理检查”制度落实不到位,“看病难,看病贵”合理的现象依然存在,改善不多;由于医疗质量监测分析和安全预警机制不够健全,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力度不够,加上有的医务人员技术操作规范执行不力,引发甚至产生造成不必要的医疗安全事故。

1.2医院在内部管理方面,制度还不够完善

医疗服务项目药品耗材等收费标准和手术检查安排等公开透明度不高。群众的投诉机制、利益协调、权益保障等渠道还不够顺畅。医院内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有待于进一步落实。

2对策和建议

2.1加强组织领导,营造创建氛围

应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创造良好医疗环境,促进医院平安稳定科学发展的思想认识高度,把平安医院建设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做到医院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医务科及其相关职能科室层层抓。医院成立创建平安医院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平安医院建设工作,并将平安医院创建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内容,医院要定期召开会议,认真分析研究创建工作开展情况,协调解决有关问题。重视调动广大医务人员积极参与创建工作的积极性。为努力打造平安医院的氛围,结合实际制定活动方案;召开全院职工动员大会,部署创建活动工作;通过横幅、板报、电子屏等形式进行广泛的宣传,营造浓厚的氛围;全职员工进行法律法规、医疗安全、医患沟通、医德医风及病历书写规范等方面培训;定期进行“三基”培训和护理操作技能竞赛活动,让平安医院的创建活动有力地推动医院各项工作开展。

2.2提高医疗质量,提升服务水平

医疗质量是医院工作的核心,医疗安全是医院永恒主题。重视加强医疗服务质量和医疗安全的提升工作,按照平安医院建设的要求教育引导进一步重视对全体职工的医疗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医德医风规范教育,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病人服务的思想,坚持“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加强医患沟通,完善沟通内容,改进沟通方式,注重沟通效果。医患沟通的形式内容在逐步提高。切实加强医院基础管理,建立健全医疗安全管理组织,落实各项核心医疗工作制度和安全措施,重点落实院内感染控制措施,严格技术准入制度,规范医疗执业行为,坚持合理用药,合理检查,合理治疗。保证医疗仪器设备合法、合理、安全使用。认真执行医药价格政策,建立完善医疗费用查询制度,重视减轻人民群众的医疗费用。

2.3重视患者的投诉,妥善调处置医患纠纷

针对我院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方面存在的问题,医务部将医疗安全(不良)事件上报工作列为维护医疗安全的重要措施,真抓实干、扎实的推进。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把医患纠纷处置纳入法制化、规范化轨道,维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加强了与司法局医调委、公安、保险、法院等部门的联系,加强联络沟通,主动上门听取相关部门对做好医患纠纷调解工作的建议,积极参加有关部门研讨会,努力争取相关部门对医务工作的支持和帮助,形成工作整体合力。我们坚决贯彻执行“内部沟通、应急处置、第三方调解、医疗责任保险、医疗救助的“五位一体”工作机制,科学有效的处理我院医患矛盾纠纷。

2.4构建内部安全防范体系,落实安全保卫措施

全面执行安全保卫工作规范,定期组织开展安全工作重点岗位人员的学习培训。落实各项内部安全保卫措施。落实义务消防员等,维护医院安全平稳运行加强医院内部消防设施建设。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开展经常性安全检查,加强消防安全工作,及时消除内部安全隐患。制定和完善防灾害事故和防等应急处置预案,定期组织演练,加强医院内部重要部位和重点科室、部门的安全管理,安装监控设备,进行监控管理加强对各类毒麻药品、危险化学品的监管,严防发生流失事件。积极争取公安等执法部门的支持,整顿医疗秩序。

3效果

第4篇:医疗机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范文

一、坚持预防为主,全面开展综合性疾病防治工作。

认真贯彻落实《传染病防治法》,注重做好日常传染病的监测、报告和人间禽流感的预防及非典防治工作,有效防止了重大传染病的暴发和流行。

(一)辖区各医院均设有预防保健机构或专职人员,强化疫情登记和报告制度,1-12月份全区共报告各类法定传染病21种763例,总发病率为236.43/十万,无传染病死亡病例报告,法定传染病漏报率低于2%。其中,重点疾病为:肝炎212例;菌痢251例;猩红热24例;肺结核81例;流行性腮腺炎26例;尖锐湿疣17例;淋病31例。

(二)1—12月份全区共使用生物制品19种,累计下发使用各种疫苗120198人份,“五苗”接种率达到95%。 (三)与区教体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在我区大中专院校及中小学校建立防治重大传染病预防接种制度的通知》(殷卫[2005]5号文件),并按要求于今年4、5月份组织辖区各接种门诊对7岁、17-19岁人群开展了2215人次的麻疹、风疹、腮腺炎疫苗的查漏补种工作。

(四)今年4月份,对区北蒙办事处大碾屯小学发生的12例水痘病例情况进行了流行病学调查,在对4例现患病学生进行了个案调查后,对该校的传染病防治工作提出了指导性意见和建议,目前患病学生都已恢复健康。

(五)在年初,成立了人间禽流感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疫情应急处理技术指导小组、疫情应急处理小组及预备队,印发了《突发人间禽流感应急处理预案》、《人间禽流感防治知识》等宣传资料10000多份;举办了辖区各医疗机构卫生技术人员共200余名参加的“殷都区人间禽流感防治知识培训班”。加强了辖区7个集贸市场的禽类产品生产、加工、经营场所和辖区160家经营鲜活禽类食品及餐饮单位监督检查。掌握了辖区98家专业畜禽养殖户及高暴露人群情况,辖区各医疗机构均制定了相应的人间禽流感防治预案,组建了人间禽流感防治机构,实行疫情值班制度,完善报告制度;以“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为原则,实行了24小时疫情值班制和流感样病例和不明原因死亡病例的专项报告制度等,及时准确应对了人间禽流感疫情。

(六)印发了《殷都区卫生局关于加强SARS疫情监测报告的通知》,强调了疫情的监测与报告管理,并对辖区各单位的SARS疫情监测报告工作实行了通报制度,根据4月份全国非典疫情情况,及时启动了疫情应急预案。

(七)为进一步加强对艾滋病防治工作的领导,切实搞好我区的艾滋病防治工作,在区政府成立殷都区艾滋病防治工作委员会的基础上,我局又成立了“艾滋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及“艾滋病防治专家组”,具体负责全区艾滋病防治工作和技术指导、对外交流、咨询服务等。并于今年8月份,开展了全区有偿供血人员普查,基本摸清了辖区的HIV感染者底数。本次普查,共入户调查77491户,调查人口233392人,累计登记既往有偿供血人员217人,累计采血150人,查出HIV感染者1人,并对其和既往确认的1名HIV感染者进行了个案调查;截至目前,全区共有艾滋病病人及感染者4名。

二、加强卫生监督队伍建设,加大卫生监督检查力度。

(一)卫生监督队伍的建设,直接关系到卫生监督的质量和效果,1—11月份,共组织90名卫生监督人员参加上级业务部门举办的各类培训班,进一步提高了卫生监督人员业务水平,为我区卫生监督工作依法行政、严格执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二)为保障人民群众的食品卫生安全和身体健康,开展了春节、五一和十一期间的食品卫生安全大检查,进行了奶制品、饮料、散装食品、月饼及化妆品市场等12项专项治理,检查单位(场所)2850户次,发现各类隐患195处,当即整改148处,限期整改47处,责令停业整顿4家,监控重大隐患1处,制作现场笔录1284份,下达监督意见书1307份、处罚告知书11份,罚款8500元;查处过期、标识不清等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及原料2300公斤,奶制品150公斤,饮料875件;查处不符合卫生要求的化妆品12盒、无产品检验报告单的卫生用品20包。有力地打击了非法生产、经营的违法行为,在一定程度上净化了食品市场和公共场所卫生环境。

(三)积极开展食品安全周宣传活动。共出动人员25人次,车辆5次,设置咨询台2个,宣传版面4个,发放宣传材料2700份,举办食品安全教育课6班次216人,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四)采取了卫生监督科室分片包干的方法,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卫生监督覆盖率已达100%,同时,利用对从业人员限期体检,集中培训等办法,严把从业人员体检、培训关,今年1—12月份共体检5737人,培训各类从业人员3823人;对52名职业禁忌人员进行了调离,调离率达100%。

(五)认真做好《卫生许可证》审批工作。依据《食品卫生法》和《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把好《卫生许可证申请书》的审查、发放关,做到合格一户、签发一户,1—12月份,共签发《卫生许可证申请书》1251份。

三、加强医疗机构管理,规范医疗市场秩序。

全面贯彻落实《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护士管理办法》和《河南省医疗机构管理办法》,坚持医疗机构按规划设置、按法律管理、按标准评审,有效促进了医疗机构和医护人员的规范化、法制化管理。

(一)加大了打击非法行医力度,全年共查处非法行医21家,没收过期医用药品、医疗器械价值7000多元,罚款20400元。有效净化了我区医疗卫生市场,进一步规范了我区医疗卫生秩序。

(二)根据《河南省乡村医生执业注册管理暂行办法》、《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圆满完成乡医注册工作,共计有219人通过信息确认免试注册,60人通过考试进行了注册。

(三)完成无正规学历再教育培训工作,全区共有219名无正规学历的卫生人员参加了无学历再教育学习(其中市中医药学校69名,市卫校130名,其它中专院校20名),为下一步乡镇卫生院在职卫生技术人员和农村卫生所(室)在岗乡村医生逐步向执业助理医师以上资格转化,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四)根据省市统一安排,圆满完成了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工作,共有75人报名参加,其中,中医24人,西医51人,执业医师16人,执业助理医师59人。

(五)按照市卫生局新确定的年审工作内容,以“查问题、定措施、促改进”的指导思想,根据“六统一,八不准”的要求,采取现场检查、现场办公的工作方法,完成了全区215家医疗机构的年审、校验工作。在年审检查中,从医疗文书的书写保管,规章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对外租赁科室情况、一次性卫生用品的使用与销毁、传染病的报告与管理、非典防治预案落实情况等进行了重点检查,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明确的整改要求,促进了医疗机构的规范化、法制化管理。

四、加强医疗卫生保健,服务辖区广大群众。

(一)西郊乡卫生院、新兴医院、区直门诊所按照“以人为本,患者至上”医疗卫生服务宗旨,提出“三个一切”、“五心”、“五有”的服务措施,即:一切为了患者、一切服务患者、一切方便患者;接诊热心、检查细心、解释耐心、治疗精心、让病人放心;入院有人接、住院有人管、检查有人赔,出院有车送、回家有随访,热情为患者服务。西郊乡卫生院门诊接诊约3.8万人次,住院收治1900余人次,开展手术近1000台,业务收入280余万元;新兴医院全年门诊接诊约2.5万人次,住院410人次,业务收入112余万元,较去年同期增加约5.7万元;区直门诊业务收入10.3余万元。

(二)区妇幼保健所1—12月份,共计完成0-7岁儿童系统体检1896人,新建卡203人,入托体检2666人,病弱儿童建档5人,系统体检率达85%;妇女孕产期保健515人,新建卡69人,婚前体检22人,其它类别体检134人,围产期体检率85%;规范《出生医学证明》发放程序,共发放398份;门诊接待人数2150人次,妇女病普查1500人。

(三)为推动我区社区卫生事业的进一步开展,结合我区卫生规划要求和社区居民需求,自今年6月份开展创建省级社区卫生服务示范区工作,对原有的6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提出了整改要求,并迎接了省卫生厅组织的专题调研和督导。截至目前,我区共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3个,分别是:梅园庄街道办事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纱厂路街道办事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铁西路街道办事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2个,分别设在钢六区和钢二区。

五、提高审批效率,提供优质服务,方便群众办事。

为提高审批效率,方便人民群众办事,区卫生局成立了审办股,审办股充分落实授权内容,坚持热情优质服务,树立了执政为民的良好形象,从成立至今,共接待群众办事、咨询2300余人次,全年工作无投诉。区行政便民服务中心9月份开展百分考核以来,卫生局窗口9月、10月连续2个月夺得“优质服务窗口”、“优质服务标兵”称号,收到群众赠送“热情服务,执政为民”的锦旗一面。全年共发放《卫生许可证》1150个,其中:食品类952个,公共场所类198个,办理从业人员《健康证》5470个,“两证”正确发放率100%。

严格落实下岗职工再就业优惠政策,从2003年以来,共免费办理《卫生许可证》180个,免费金额1800元;免费办理从业人员《健康证》145个,免费金额7250元;免收个体医疗机构管理费11025元;合计19825元。

六、全力以赴,努力开展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

紧紧围绕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目标,按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的要求,制定了《殷都区卫生局创卫工作台帐》、《殷都区卫生局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制度》、《殷都区卫生局创卫工作网络图》、《殷都区卫生局“创卫”工作目标任务分解表》、《殷都区卫生局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目标任务分解及百分检查评分标准》等,深入开展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活动,确保了省初验工作成功。

(一)健康教育。在省初验之前,争取区政府成立了区健康教育所,在区卫生局、防疫站、教体局、西郊乡、各街道办事处和辖区各厂矿、企事业单位都建立了健康教育组织,固定了专(兼)职健康教育人员,基本上形成了覆盖全区的以医疗卫生保健机构中的健康教育组织为骨干,以厂矿、企事业单位、学校、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等单位的专(兼)职健康教育人员为依托的健康教育网络。

在全区共建立健康教育宣传栏68个,发放社区居民健康知识应知应会宣传单13万张,健康知识应知应会手册近7万册,开展包括观看录像、参加讲座、有奖知识答卷、组织展览等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工作,发放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基本健康知识应知应会宣传单3万份,行业创卫明白卡5000余份。

按照《安阳市医疗卫生单位健康教育工作规范》,要求辖区各医疗卫生单位在病房、门诊严格按标准开展健康教育,严格落实健康教育处方制,在门诊、病房、候诊室等处均设置了健康教育宣传栏,向病人及其家属讲解医疗保健知识,免费赠阅疾病预防宣传资料,确保了住院病人相关疾病知识知晓率达85%以上。我区各医疗机构目前共设立各类健康教育宣传栏45个。

按照《安阳市教育局、安阳市卫生局关于加强学校健康教育工作的通知》,全区各学校均设置了健康教育课程,对开设健康教育课的师资安排、教案编写、课程进度做了明确规定。各学校坚持做到了教员、课本、教案、课时、效果评价五落实。各学校的健康教育课的开课率均达到了100%。

(二)传染病防治、食品卫生、公共场所卫生。加强日常工作的同时,按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9类60条中涉及公共卫生系统的4类30条任务,进行认真分解,安排到相关科室,落实到每一位工作人员,做到责任明确到位。先后制定印发了《殷都区食品卫生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和《殷都区公共卫生系统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方案》。并于9月召开了“殷都区公共卫生系统创建全国卫生城市动员会”,全体卫生监督人员及辖区380余家从业单位负责人参加了会议,对我区卫生系统的创卫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三)加强“五小”门店整治,夯实创卫基础。先后组织召开4次“五小”专项治理工作会议,转发了《安阳市“五小”门店专项治理标准》1200份,制作印发《安阳市殷都区创卫办“五小”整治联合执法意见书》、《安阳市殷都区创卫办“五小”整治控制决定书》和《安阳市殷都区创卫办“五小”整治督查通知书》2000多份。

(四)认真搜集整理汇总归档了健康教育、公共场所卫生、食品卫生和传染病防治及局机关“创卫”工作文本资料,共装订成册五套33本。

七、其它重要工作

(一)截至目前,预算内收入完成102.5633万元(其中局本身完成20.719万元,妇幼保健所完成1.5万元,防疫站80.3443万元);预算外收入完成13.3324万元(其中局本身完成5050元,防疫站完成6.8274万元,妇幼保健所完成6万元)。

(二)为顾全钢花路建设大局,西郊乡卫生院率先拆除了该院防保科、车库等部分建筑。区政府已经向市政府请示在市第五人民医院搬迁后的原址上,以西郊乡卫生院的设备、人员等现有资源为基础,组建安阳市第七人民医院或殷都区人民医院,前期准备工作正在积极筹制。

(三)筹建北蒙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立项、规划等相关手续已经全部办妥,平面图、效果图已经出台,资金也筹措完毕。并已向土地部门申报了办理土地相关手续。

(四)为了保证《行政许可法》在卫生系统能够顺利实施,制定有关行政许可的配套制度和实施流程图,参加了区组织的《行政许可法》宣传日活动,严格按照《行政许可法》的有关规定进行行政审批。

(五)区防疫站检验室于今年第一季度取得了省卫生厅颁发的《卫生检验机构资格认证书》。

(六)于“5.8”世界红十字日,参加在市政广场举办的中国红十字会建会100周年纪念活动,同时开展捐献造血干细胞的动员活动,发放宣传品400余册。

(七)根据区财政局、区监察局、区政府纠风办印发的《殷都区整顿统一着装工作实施方案》及其通知要求,我局及时进行了整顿工作部署,积极开展自查自纠,对4名超出着装范围人员予以整顿清理。

(八)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多次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区卫生局与辖区各医疗机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公共场所业主、局属各二级单位每个工作岗位等都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书,共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1222份。

(九)按照区武装部和区防汛办要求,分别成立了区民兵医疗救护队(55人)、卫生防疫队(30人)和防汛抢险医疗救护队(55人)。

八、存在的问题。

(一)区健康教育所虽然建立起来了,但是办公场所、人员和经费没有落实到位,如果不尽快落实,将影响我区健康教育工作的正常开展。

(二)卫生监督体制不顺畅,由于我区的卫生监督队伍在区卫生防疫站,而目前防疫站在工作中由于受经费供给方式的影响,在日常监督工作中,重收费,轻管理,这就是造成我区“五小”门店管理水平低下的主要原因。如果不尽快理顺卫生监督体制,建立一支专门的卫生监督队伍,全区卫生监督管理工作效率仍将低下,从业单位卫生状况很难有效彻底改观。

(三)西郊乡卫生院的经费问题,目前还没有得到落实。

(四)农村初级卫生保健专项资金没有建立。

九、2006年工作目标。

(一)以艾滋病、禽流感、非典为重点,防止重大传染病的暴发和流行,完善疫情报告网络建设,医疗机构法定传染病漏报率低于2%。

(二)切实加强免疫预防集中接种工作,“五苗”接种率维持在95%以上,安全注射率达100%,居住期限3个月以上流动人口儿童建卡建证率达95%。

(三)严防食物中毒和食品污染事件发生,保持卫生监督检查覆盖率100%,切实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有计划、有检查,卫生监督、检测,技术指导规范,资料齐全。从业单位有有效的《卫生许可证》,卫生管理制度健全,从业人员全部持有《健康证》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五病”调离率全部达到100%。

(四)加大全区健康教育工作力度,居民基本健康知识知晓率≥70%,居民健康行为形成率≥60%。

(五)继续规范医疗市场秩序,严厉打击非法行医,监督检查覆盖率达到100%。

(六)预算内收入完成77万元(其中局本身完成15万元,妇幼保健所完成2万元,防疫站完成60万元);预算外收入完成12万元(其中防疫站完成5万元,妇幼保健所完成7万元)。

(七)积极完成区委、区政府、市卫生局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十、2006年工作措施。

(一)争取区健康教育所的办公场所、人员、经费尽快到位,及时、有效地开展我区的健康教育工作;

(二)按照国家卫生监督体制改革的要求,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和办事规则,待省市卫生行政部门的具体方案下达后,尽快完成区卫生防疫站的撤并整合,成立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区卫生监督所,理顺体制,促使区卫生监督所成为一支专门、高效的卫生监督检查机构,改变卫生监督方法、方式,提升我区卫生状况。

(三)严格按照国家卫生城市的行业标准,进一步细化工作任务和责任、明确目标,把我局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各项工作真正、全面落实到实处。

(四)认真做好西郊卫生院的搬迁重建的各项工作。

(五)按照《殷都区(2001—2010年)农村初级卫生保健实施方案》,争取区政府建立农村初保专项基金,与有关部门配合,认真组织实施,推动各项初保目标的落实。

(六)继续加大对医疗机构监督管理力度,严厉打击无证行医。个体医疗机构管理模式实行微机化管理,上网公布,增加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

(七)以非典型肺炎、人间禽流感、霍乱、O157:H7出血性肠炎、乙型肝炎、性病艾滋病为重点疾病,以高危人群、在校学生、流动人口为重点人群,加强疾病监测、预防和控制力度,完善疫情应急预案,强化应急演练,健全报告网络,防止疫情反复。

(八)加大预防艾滋病宣传力度,普及艾滋病防治知识。

(九)加强预防用生物制品管理,加大生物制品监督管理力度,年内开展2—3次生物制品执法检查,确保生物制品供应渠道正规、制品安全。

(十)加大宣传力度,配合上级部门搞好碘缺乏病、降氟水质分析、鼠疫等地方病的防治工作。

(十一)以贯彻落实《传染病防治法》和《消毒技术规范》为重点,进一步规范医疗保健机构的消毒效果的监督监测,加强消毒产品的监督监测,配合区爱卫办做好全区病媒生物的杀灭和监测工作。

(十二)加强食品卫生监督,配合国家食品打假,开展各项食品卫生专项监督检查活动,制定切实可行的《街头饮食摊点卫生设施标准》并积极推广,保证街头食品卫生安全;强化管理,严管重罚,加大大案、要案的查办力度,积极参加全省“百案评奖”活动;同时,加强卫生监督员培训,全面提高监督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建立一支政治素质高、业务技术强的卫生监督队伍。

第5篇:医疗机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范文

时间犹如间隙中的沙一瞬间便消失无踪,很快就到年底了,很快就要开展下一年的工作了,肯定感想颇多吧,该总结这一年的得与失,为下一年的工作奠定基础了。小编为大家准备了安全质量整治年终工作总结,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安全质量整治年终工作总结一

20xx年我院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和新医改政策,以“主动作为创一流”活动为契机,以创建“二级甲等”中医医院为目标,紧紧围绕“以病人为中心,以质量为核心”的宗旨,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提高医疗质量。同时不断加强医疗安全管理,排查医疗安全隐患,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努力实现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服务。

一、医疗质量及安全管理。

(一)严格落实医疗核心制度,强化医疗业务管理。

医院建立了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院长是第一责任人。建立了院科两级医疗质量管理组织的质量保障体系,科主任负责本科医疗质量管理工作,医务科组织实施全面医疗质量管理,指导、监督、检查、考核和评价医疗质量管理工作,定期进行医疗质量和安全教育,提出医疗质量管理与持续改进方案,并建立质量管理目标、指标、计划、措施、效果评价及信息反馈等。

医院建立完善了医疗质量管理责任追究制度,加强基础质量、环节质量、终末质量管理,用《诊疗常规》、《临床路径》规范诊疗行为。严格执行每周一次的业务大查房、每月一次的行政大查房和节假日院长、职能科室、科主任巡查制度,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全年实现医疗业务量:门急诊xx人次,同比增长xx%,住院xx人次,同比增长xx%,床位使用率xx%,各类手术xx台次,同比增长xx%。住院治愈好转率xx%,抢救各类危重病人xx人次,抢救成功率xx%。全年完成部分县级领导干部和部分单位企业职工的体检工作,共计xx人次。全县慢性病体检xx人次,残疾人体检xx人次。

(二)优化医疗服务流程,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我院坚持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以“三好一满意”为目标,完善了医疗服务的各项措施,做到安排合理、服务热情、流程顺畅,加强医患沟通,促进医患关系和谐,提高了病人满意度;积极改善就医环境,保持医院整洁有序。扎实开展“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程”活动,切实加强护理管理,规范执业行为,夯实基础护理服务,充分调动广大护理工作者的积极性,努力为患者提供安全、优质、满意的护理服务。

(三)开展了病历书写质量评比活动。

按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和《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进一步规范了病历管理。建立考核机制,每月对门诊处方、住院病历进行一次抽查评议活动,加强病历书写考核。住院病历甲级病历率xx%,无丙级病历。

(四)强化了医院感染管理。

按照《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和二级中医医院评审标准(20xx年版)相关要求,制定了各种应急预案,对口腔科、手术室、急诊科、内镜室和检验科等感染管理重点部门的加强管理和监控。制定了《医院感染管理手册》、《科室医院感染质量自查本》,成立了院感质控委员会,加强院感防控染管理工作,在生物监测、消毒、医疗废物回收、销毁等方面严格落实有关制度,医疗废物处理率为xx%,医院感染率为xx%,全年开展现患率xx次,实查率为xx%,开展生物监测xx份,合格率xx%,每季度进行院感相关知识培训xx次,参学率xx%,全年xx次院感理论知识考试,合格率xx%,全年无大型院内感染发生。

(五)加强急诊、急救工作。

成立了以中医药人员为主的急救队伍,强化医务人员急救基本技能训练,医护人员能够熟练、正确使用各种抢救设备,掌握各种急救技术。加强我院科室间协调能力,以适应复杂情况下应急抢救工作需要。

(六)加强临床输血管理工作。

加强输血管理工作,严格执行了《临床输血技术规范》及《医疗用血管理办法》等制度,严格执行输血技术操作规程,掌握输血适应症,科学合理用血,制定实施了控制输血感染方案。全年输血xx人次,输血量xx毫升,成份输血100%,无违规用血和输血差错事故发生。

(七)加强了临床检验质量控制工作。

根据《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科室临床实验室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全面加强了实验室生物安全、质量控制和管理工作;提供了24小时急诊检验服务,满足了临床需要;对开展的临床检验项目进行了室内质量控制和室间质量评价。

(八)、传染病管理工作。

按相关要求、规定及时上报各类传染病,全年共上报各类传染病xx例,死亡病例xx例,无漏报、迟报和谎报病例。疫情信息网络运行正常。

(九)加强医师定期考核。

按卫生部规定,每两年对医师定期考核一次,对医师建立不良行医行为、污点记录档案,要求医师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医德医风。继续教育学分达标。20xx年对xx名执业医师、助理医师进行考核,全部合格。

(十)临床路径管理。

针对医院实际,医务科制定了医院的中医临床路径管理规定,并牵头制定了xx个试点专业,xx个试点病种的临床路径实施方案,全年进入路径xx例,入组率xx%,变异xx例,退出路径数xx例,临床路径例数占全部出院病例数比例xx%.平均住院日xx天。

(十一)中医药指导工作。

在县医学会的协助下,举办了xx次全县乡镇卫生院及乡村医生中医药适宜技术培训会,培训乡村医生共计xx人,教学xx学时,不仅使乡村医生能够熟练掌握并应用中医药适宜技术,而且农民群众对于中医药适宜技术也能够有深刻的认识和了解,充分享受到“少花钱,治好病”的实惠。

二、护理质量及安全管理。

护理工作以病人为中心,提高护理质量,深化优质护理服务,确保护理安全为目标。认真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通过质量控制阻断和改变某些不良状态,使护理质量始终处于符合质量标准要求的状态。坚持每月护士长例会;每季度护理质量管理会议;护理不良事件分析讨论专题会;护理、医疗、后勤多部门协调会等,严格按工作计划完成重点工作,总结上月工作中存在的优缺点,并提出相应的整改措施。认真落实护理核心制度,坚持每季度查房和疑难病例讨论工作。

继续在住院部开展“优质护理服务示范病区”活动,住院病人满意度为xx%。全年完成业务指标:抢救危重病人xx人次,抢救成功率xx%,住院病人数xx人次,门诊观察病人xx人次,静脉输液xx人次,输血xx人次,静脉推注xx人次,肌肉注射及各类皮试xx人次,导尿xx人次,口腔护理xx人次,洗胃xx人次,氧气吸入xx人次,超声雾化xx人次,手术台次xx台次,中医护理(拔火罐、艾灸条、中药外敷、中药熏蒸、功能锻炼、骨折愈合仪、耳穴埋豆、tdp等)xx人次。护理文书书写合格率xx%,急救物品完好率xx%,常规器械消毒灭菌合格率xx%,褥疮发生次数为xx,病人满意率为xx%。

三、后勤及安全管理。

以坚持“强化素质、完善管理、物尽其用、服务临床”的原则,保障后勤供应。加强了医疗设备、器械、水、电、车辆、和院内消防设施、通道管理,为医院各项工作的开展提供保障。

四、医疗质量安全事件管理。

开展全员医疗质量安全教育,提高了医疗安全意识。认真执行《医疗质量安全事件报告暂行规定》,《医疗质量安全告诫谈话制度暂行办法》,我院制定了重大医疗安全事件、医疗事故防范预案和处理程序。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管理机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及标准,明确人员配置要求,措施落实到位;对于重点部位、重点科室采取特殊管理和措施。医院定期上报医疗质量安全事件,全年共上报xx件。全年无医疗事故发生。全年无医疗纠纷。

安全质量整治年终工作总结二

一年来,安全质量技术部在所领导的正确领导下,始终坚定不移地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质量精细化管理”的两个方针,把确保施工安全和质量放在首位,按照部门负责人与施工队签订的20xx年度安全、质量生产责任书及各项责任目标,不断加强安全、质量生产基础管理工作,保证了我所各个施工项目的顺利进行。我部门与兄弟部门通力合作,共同顺利的完成了全年工作,主要工作总结如下:

一、安全文明施工

围绕着所全面安全工作要点,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及安全生产责任制,积极开展对职工的安全生产教育,提高安全意识,规范施工生产安全行为,增强职工的安全生产防范能力,加强了安全生产的监管力度,切实做到人人懂安全,人人管安全。召开安全会议在安排施工生产的同时,落实安全生产工作。

1、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严格按照“隐患就是事故,事故就要处理”的理念和“铁面、铁规、铁腕、铁心”的工作要求。在全所范围内查找安全隐患,共排查各类隐患15处。均已整改完毕。

2、对机务段的消防器材进行了更新,保证每个灭火器都可正常使用。

3、坚持每月一次联合兄弟单位对机务段停放车辆进行安全检查、维护。

4、在会上多次强调在施工生产安全中要有忧患意识,督促安全管理人员,加强责任心,时刻牢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永远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加强一线施工生产人员安全教育的力度,严格做到按规范施工,做到人人懂安全,人人都是“安全员”。

5、签订了10份施工安全责任书,把施工安全责任落实到人,以保证施工安全零事故。

6、加强对施工现场的扬尘防治工作的监管,年初签订了10份扬尘防治责任书。

二、强化工程质量管理,保障工程质量

1、在开工之前签订了10份质量责任书。

2、在各项工程的施工质量管理工作中,坚持开工报验制度并且全过程跟踪管理,做到了从基础开槽、基础结构到面层分部分项工程质量按施工规范严格控制,每做完一步结构检验合格后方进行下一步施工,在巡视检查中发现不符合施工规范及影响质量的及时下达了工程质量通知书2份,责令按质量技术规范施工,使工程分部分项每个工序达到了质量技术规范及施工工艺要求。

3、我们在质量管理中加强细部管理,重点对检查井及收水井的升降,要求全部采用水泥混凝土按技术规范加固,铺筑沥青混凝土前对检查井进行高程测量,完工后对其进行实测实量。对质量问题严重的通报施工部门进行维修。

4、针对今年夜间施工较多的情况,我部及时作出人员调整,保证重要工序施工时,有我部质量管理人员在场旁站监管,保证质量监管不留漏洞。

5、加强对工程原材料的质量控制,年初对我所主要材料供应商进行了考察。原材料到场后对进行抽样检测,对于不合格的原材料零容忍,坚决不予使用。

6、截止到目前对30个已竣工工程进行了质量验收。对部分不符合施工质量规范的工程部位进行通报,要求施工部门整改。

三、20xx年工作设想

1、加强我所质量监督制度的建立实施,督促施工部门加强质量管理意识,加强质量自检。

2、质量监控方面,重点监控侧缘石的施工质量问题。

3、加大安全检查频率,切实保障我所安全工作零开始零结束。

4、加强部门内部培训,增强职工业务能力。

安全质量整治年终工作总结三

按照深化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的总体部署和上级业务部门关于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要求,我市以当前风险高、隐患大的农产品和农业投入品为重点,积极开展农产品安全监管和检测工作。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全面部署,明确任务。

1、制定全年工作计划。年初,制定了《20xx年农业局开展质量兴市工作方案》,明确了监管目标、监管原则、监管重点,确定了以农业投入品和规范企业生产行为为重点的专项整治活动,成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统一部署有关重大行动。并组织召开农口部门、各镇主管领导专题会议,明确工作任务、责任分工和工作要求,细化巡查、检测等具体工作安排,进一步完善了检测程序,确保各项工作和任务落到实处。

2、制定应急预案。结合今年实际,健全了《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完善了我局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机制,保障农产品生产源头质量安全,增强应对我市突发重大农产品安全事故的应对处理能力。

3、安排各节假日值班表。在元旦、春节、国庆等各节假日,安排监管站人员进行值班,密切注意全市农产品生产地的生产情况,对各种植地的水果、蔬菜采摘上市前的进行检测,保障全市农产品上市前的安全。畅通信息,及时向上级和有关门报告存在的异常情况。

二、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监管队伍。

目前,农业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在编人员3人,全市4个镇也分别设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服务中心,各镇工作人员为2—3名。市级监管站、检测站主要是承担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下达的监督检测任务,对全市农产品质量进行定期检测,并研究和推广新的检测技术和方法。镇级检测服务中心主要承担辖镇内农产品生产基地、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等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日常性检测工作的要求。

三、开展农产品检测,控制农产品质量。

今年,我市扩展建设“菜篮子”工程蔬菜生产基地,分别在12个镇各建设5000亩现代农业示范基地。主要种植辣椒、西瓜、萝卜等蔬菜水果。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以这些蔬菜基地农残检测为重点,全年进行监管检测。同时协助有关部门完成农贸市场、超市的果蔬进行农残检测。

按时完成例行监测工作任务。今年来,截止到12月,市级共抽检蔬菜、水果样品1862个,例行检测样品合格率为99.2%。各镇也完成2320个检测数据,合格率为98.6%。市镇两级都能按月完成检测和数据上报工作。

四、加强种植基地日常监管,规范生产、经营行为。

1、对种植基地开展专项整治活动。每周定期、不定期对监管对象进行巡查,规范基地生产、经营行为,进一步强化企业、园市守法和树立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

第6篇:医疗机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范文

现将《****省落实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规定》和《****省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省落实各级人民政府及其

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省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实行属地管理和分级负责,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部门依法监管”的原则。

第二章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是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责任主体,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各自的法定职责范围内,对有关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并承担相应责任;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主要领导是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副职领导对分管工作中涉及安全生产的事项负分管领导责任。

第五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依法履行下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

(一)领导责任。依法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支持、督促各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适时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及时协调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二)监督管理体系建设责任。建立健全省、州(市)、县(市、区)及高危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和执法监察队伍,配备满足工作需要的工作人员;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以预防事故为中心,层层签订责任状,分解下达安全生产控制指标,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考核奖惩体系,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范围。

(三)规划责任。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与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同时安排、同时部署、同时考核、同时总结。

(四)监督检查责任。组织有关部门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及时处理安全生产隐患;负责组织治理公共设施及安全生产责任单位不明确的生产安全隐患;依法关闭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

(五)经费保障责任。保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正常经费支出;建立与当地经济发展规模相适应的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用于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表彰奖励,基础设施和支撑体系建设,以及应当由政府负责的公共安全隐患整治,支持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技术改造等。

(六)应急救援体系建设责任。完善预报、预警、预防和应急救援机制,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健全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应急救援队伍、区域性应急救援和物资储备基地,配备应急救援装备和器材;组织应急救援演练和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

(七)事故调查处理责任。依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规定的职责、程序和原则,组织或委托有关部门调查处理生产安全事故,并向社会公布事故处理情况。

(八)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责任。

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落实下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

(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协调、指导和监督下一级人民政府和同级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依法监督管理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及其他工商贸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作业场所(煤矿作业场所除外)职业卫生的监督检查,组织查处职业危害事故和有关违法行为;依法监督检查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的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情况;依法对安全评价和培训机构实施监督管理;依法监督生产经营单位缴存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交纳高危行业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提取安全生产费用,保证安全生产投入,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依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的规定,受同级人民政府的委托组织生产安全事故调查。

(二)公安部门负责道路交通、消防安全监督管理。负责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的公共安全管理;负责群众性大型活动的安全管理;负责丢失、被盗放射源的立案侦查和追缴;负责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运输、爆破作业的安全监督管理;负责打击非法生产、储存、运输民用爆炸物品和烟花爆竹行为;依法查处涉及安全生产的治安案件和刑事案件。

(三)交通部门负责水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和水上交通事故调查;在道路运输管理的法定职责范围内,依法严把道路运输经营者市场准入关、营运车辆技术状况关、营运驾驶人从业资格关,督促汽车客运站经营者履行营运客车出站安全检查职责,依法查处道路运输经营者和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的违法违规运输经营行为;负责危险化学品公路、水路运输单位资质、从业人员资格和运输工具资格的监督管理;依法对公路、水运建设工程的施工安全实施监督管理;参与道路交通事故的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

(四)煤炭行业管理和煤矿安全监察部门负责煤炭行业和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工作。负责监督检查煤矿企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和煤炭生产、经营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负责依法按照行政许可权限审核办理煤炭生产经营企业的行政许可事项,依法责令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煤矿立即停止作业、限期整改或者报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实施关闭;依法对煤矿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组织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及批复结案工作;负责对州(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检查指导;负责煤炭行业生产安全事故的调度、统计和分析,及时向政府和相关部门通报有关情况。

(五)建设部门负责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工程施工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依法负责城乡规划和建设项目中的生产安全、供水安全、排水安全、抗震防灾安全等公共安全;负责城市燃气、供水、园林绿化、城市公共交通、污水和垃圾处理、物业管理、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监理等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参与相关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

(六)国土资源部门负责对省地质调查局、省测绘局等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督;负责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依法查处无证开采、以探代采、越界开采等违法开采矿产资源的行为;监督矿山关闭后的地质环境治理工作;负责滑坡、崩塌、泥石流等自然地质灾害的防治。

(七)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架空索道、厂内机动车辆、大型游乐设施的安全监察监督工作;负责对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的产品质量实施监督。

(八)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督促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抓好安全管理,并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对企业负责人的绩效考核。

(九)发展改革部门负责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重大安全生产基础设施和技术支撑体系建设纳入省重点建设项目;在项目核准、备案时,要求项目单位加强安全设施建设,督促项目单位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将安全设施建设内容纳入项目竣工验收程序,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十)工业经济部门负责督促工业企业、工业园区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抓好安全管理。协调解决工业经济运行中的重大安全生产问题;支持企业技术改造,限制、淘汰企业落后生产工艺和设备,在企业技术改造项目核准、备案时,要求项目单位加强安全设施建设,督促项目单位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十一)教育部门负责教育系统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本级管理的各高等院校、直属事业单位、各类国民教育系列学校以及学校组织学生开展校外社会实践活动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十二)科学技术部门负责将安全生产科技进步纳入科学技术发展规划。负责普及安全生产科学知识,积极支持科研机构和有关单位开展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鼓励和支持企业、科研机构和有关单位开展安全生产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新技术、新成果的研究开发和应用。

(十三)行政监察机关负责对本地区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情况进行监察。参与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对安全生产中的违纪违法人员以及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的领导干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规定程序进行纪律追究和行政问责。必要时,依法提出监察建议。

(十四)司法行政部门负责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普及工作,负责监督管理监狱、劳教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

(十五)财政部门负责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将安全生产专项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

(十六)劳动保障部门负责生产经营单位社会保险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生产安全事故或职业伤害职工(含农民工)的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工作;依法查处生产经营单位侵害劳动者权益的违法违规行为。

(十七)水利部门负责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防汛抗旱、农村电网改造和水利工程建设等施工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水利系统管理的城镇供水、城市防洪、地方水电站及其域网发配电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十八)农业部门依法对拖拉机等农用机械及其驾驶(操作)人实施安全监督管理;负责渔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依法对渔业船舶水上作业安全实施监督检查;负责农村国债沼气的安全管理。

(十九)林业部门负责森林防火,以及涉林自然保护区、国有林场、森林公园和涉林景区、景点、设施的安全管理工作。

(二十)商务部门负责对外承包工程单位、对外投资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业务指导,依法对外经贸行业及外商投资企业实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二十一)卫生部门负责医疗机构和卫生学校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或参与食品、药品、疫情传染、职业卫生、放射源污染、生产安全等安全事故的医疗救护;组织或参与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应急救援。

(二十二)环保部门负责放射性废物、废弃化学品、医疗废弃物的统一监督管理。依法对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工作实施监督管理,负责放射源生产、进出口、销售、使用、运输、贮存和废弃处置安全的统一监管;负责危险化学品废弃物的处置和环境污染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二十三)广播电视部门负责组织落实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安全生产委员会确定的安全生产宣传任务,并将安全生产宣传纳入公益性宣传内容;组织广播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共同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安全生产重大宣传活动。

(二十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取缔和打击非法生产经营企业或生产经营点,依法把好法律、法规规定必须办理安全前置审批的涉及公共安全的企业,或申请经营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经营单位的准入关。依法吊销经政府相关部门认定为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生产经营单位的营业执照。

(二十五)旅游部门负责旅游景区景点、度假区、旅游宾馆、旅行社、旅游车船、旅游项目设施的安全管理和节假日旅游安全工作。

(二十六)国防科工部门负责兵器、船舶、航天、核工业等军工企事业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依法监督管理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

(二十七)气象部门负责气象设施、人工影响天气、防雷避雷、气象建设工程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及时向社会和向有关部门报送火险气象等级、地质灾害气象预报、专业气象预报等天气情况。

(二十八)政府其他有关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落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

第七条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依法执行和督促落实上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作出的安全生产决定,协助上级人民政府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排查安全隐患,制止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处置生产安全事故;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明确工作职责。

第八条各级工会组织依法加强对安全生产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措施,提出保障安全生产的建议,参与生产安全事故调查,监督对事故伤亡人员的赔偿,维护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

第九条各级共青团组织负责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的创建和评选活动,组织团员青年开展安全生产教育活动,引导青年职工强化安全生产意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参与安全生产管理。

第三章落实责任措施

第十条各级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组织、指导和综合协调同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落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联合执法和专项整治;组织开展安全生产责任状签订和考核,并向同级人民政府提出奖惩建议。

第十一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安全生产工作整改督办制度。对安全生产督查、检查中发现的重大安全生产隐患,由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向同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下达《整改指令书》。整改结束后,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和验收,及时报告整改情况。

第十二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督促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法履行监管责任,为依法查处生产经营单位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违法行为创造良好的执法环境。

第十三条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落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的情况应纳入领导干部年度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上级人民政府对下级人民政府、各级人民政府对其有关部门应当每年对落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情况进行考核和奖惩。

第十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会议制度。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每半年至少召开1次政府常务会议,政府分管领导及各有关部门应当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专题会议,研究安全生产工作,分析本地、本部门安全生产形势,解决存在的问题,组织、协调治理重大安全生产隐患。

第十五条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未落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未完成年度安全生产控制考核指标的,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县(市、区)年度内发生1次较大以上、州(市)年度内发生1次重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且造成不良影响的,有关县(市、区)和州(市)人民政府不得评为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并按照《****省人民政府关于省人民政府部门及州市行政负责人问责办法》(云政发〔2008〕16号)及相关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实施问责。

第四章附则

第十六条本规定自之日起施行。

****省落实生产经营单位

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及职业病危害,提高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生产经营单位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应当依法履行安全生产责任主体义务,承担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预防生产安全事故和职业病危害,并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和职业病危害的后果承担责任。

第四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健全制度,完善措施,严格管理,确保生产安全。

第五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从业人员应当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安全劳动纪律,执行安全生产标准、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自觉接受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依法监管。

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

第六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依法履行下列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一)安全管理责任。依法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活动;定期组织开展安全检查;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依法对重大危险源实施监控;排查和治理安全生产隐患;统一协调管理承包、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

(二)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责任。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和应急管理机构,配备符合安全生产工作要求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三)制定规章制度和建立档案责任。建立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编制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并为从业人员建立违规操作、安全事故、职业病和不良嗜好等个人档案。

(四)安全投入责任。按照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确保资金投入满足安全生产条件需要,达到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按照规定存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从业人员(含农民工)按时足额缴纳保险费;保证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资金投入;保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符合“三同时”的规定;依法为从业人员提供劳动防护用品。

(五)教育培训责任。依法组织从业人员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确保从业人员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后上岗作业。

(六)事故报告和应急救援责任。按照规定及时报告生产安全事故和相关信息,做好事故抢险救援和善后工作。

(七)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责任。

第七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健全层级清楚、职责明确、权责对等、奖惩分明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安全生产责任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一)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

(二)生产经营单位其他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

(三)各部门(各管理科室、车间、分公司等)和部门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

(四)班组和班组长的安全生产责任。

(五)具体岗位和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

第八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直接责任人,对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其他负责人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承担相应的责任;从事生产经营各项工作的从业人员对安全生产负岗位责任。

第九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应当定期主持召开安全生产例会,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汇报,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督促落实安全生产措施,确保生产工艺技术及安全设施、安全管理、人员素质适应和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除切实履行《****省安全生产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职责外,还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执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

(二)依法建立适应安全生产工作需要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三)按照规定足额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缴存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的有效投入。

(四)实行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管理,定期公布本单位安全生产情况,认真听取和积极采纳安全管理部门、工会、职工关于安全生产的合理化建议和要求。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十条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实施监督管理,履行下列职责:

(一)协助本单位决策机构和负责人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安全技术规程、标准,监督管理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安全生产工作。

(二)协助本单位决策机构和负责人组织制定本单位年度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并进行具体考核工作。

(三)受本单位决策机构负责人的委托,具体负责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计划,将本单位安全生产过程管理责任具体落实到每个部门、每个岗位。

(四)参与制定安全生产投入计划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具体组织实施,监督内部相关部门和责任人具体落实。

(五)制定并组织实施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协调和指导工程外协、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并建立交叉作业、混合作业情况下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措施。

(六)依法组织现场安全生产检查和隐患排查,定期组织对设施、设备进行安全检测检验,对检查出的问题,要求相关责任主体及时解决,消除事故隐患,紧急情况下有权指令先行停止生产,并立即报告负责人妥善处理。

(七)参与审查新建、改建、扩建、大修工程设计,参加项目安全评价审查、工程验收和试运行工作,并负责审核承包、承租单位相关资质、条件和证照等资料。

(八)组织内部有关部门和专业人员研究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监督落实职业危害防治措施。

(九)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

(十)督促本单位按照规定及时发放劳动防护用品,监督和指导从业人员正确佩带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十一)如发生生产安全事故,迅速向负责人、主管部门和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报告并及时组织救援。负责或配合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按照要求制定和落实事故预防措施,做好本单位伤亡事故的统计、分析和报告工作。

(十二)其他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第十一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生产班组设立安全员。安全员履行下列职责:

(一)对班组人员和新员工进行日常安全生产教育。

(二)督促班组人员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制度,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

(三)发现工作现场的不安全情况,应及时制止并报告。

(四)参加事故的分析和研究,落实事故防范措施。

第十二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支持和监督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并提供其开展工作必要的条件。

第十三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监督从业人员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做出成绩的从业人员给予奖励,对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人员给予严肃处理。

第十四条生产经营单位工会组织依法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实施民主监督、民主管理,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为工会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创造必要的条件,认真研究解决工会提出的有关意见和建议。

第三章安全生产管理

第十五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依据法律、法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制定涵盖生产经营全过程和全体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除建立健全《****省安全生产条例》第十六条规定的制度外,还应当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建立以下制度,并适时修订:

(一)安全生产投入及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制度。

(二)岗位标准化管理制度。

(三)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四)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管理制度。

(五)安全设施、设备检修、维护制度。

(六)项目安全论证、评价和管理制度。

(七)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八)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九)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十)防辐射安全管理制度。

(十一)其他应当建立的制度。

第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从事生产、经营、运输、贮存、建设、中介等活动,应当依法申请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在取得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后,不得降低法定的安全生产条件。

第十七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经常开展安全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应当立即整改,一时难以整改的,应当制定整改计划,限期整改。每次安全检查的内容、结果、整改情况应当记入台帐,并由检查人员、复查人员签字。安全检查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健全、完善和落实情况。

(二)生产场所及设备、设施、消防器材是否处于正常的安全运行状态。

(三)有毒、有害等危险作业场所安全生产状况。

(四)从业人员在工作中是否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是否具备相应的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五)发放配备的劳动防护用品、用具是否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从业人员是否正确佩带、使用。

(六)现场生产管理、指挥人员有无违章指挥、强令从业人员冒险作业行为,对从业人员的违章违纪行为是否及时发现和制止。

(七)危险源的检测监控情况。

(八)各类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情况。

(九)其他应当检查的安全生产事项。

第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加强重大危险源管理,采用先进技术对其实施不间断监控,制定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定期检大危险源安全状况并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

第十九条矿山建设项目、用于生产或者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使用危险化学品作为生产原料和设备设施构成重大危险源的项目以及危险性较大的其他建设项目(包括项目中有潜在危险性的分项作业),应当依法进行安全条件论证和安全评价,安全设施设计应当报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组织审查。建设项目竣工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前,应当报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和使用。

第二十条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安全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使用。

(一)建设项目设计单位在编制项目设计文件时,应同时编制安全设施的设计文件(安全专篇)。

(二)生产经营单位在编制建设项目投资计划和财务计划时,应将安全设施所需投资一并纳入计划,同时编报。

(三)需要报经主管部门批准的建设项目,在报批时应当同时报送安全设施设计文件(安全专篇)。

(四)建设项目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安全设施的施工图纸和设计要求施工。

(五)在生产设备调试阶段,应同时对安全设施进行调试和考核,对其效果作出评价。

(六)建设项目预验收时,应同时对安全设施进行验收。

(七)安全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第二十一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生产经营活动流程的各环节、各岗位推行岗位标准化操作,教育从业人员严格遵守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对安全标准化工作持续达标的生产经营单位,在安全生产许可证延续、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存储、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意外伤害保险交纳等方面享受政策优惠,并在安全生产评优、奖励、政策扶持等方面给予优先。

第二十二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对安全设施、设备进行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测,保证安全设施、设备正常运转。维护、保养、检测应当做好记录,记录内容应包括安全设施、设备的名称,维护、保养、检测的时间、人员,存在问题等,并由相关人员签字。

第二十三条生产经营单位的生产区、生活区、储存区之间应当保持规定的安全距离。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危险物品的车间、商店和仓库周边的安全防护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生产经营场所和员工宿舍应当设有标志明显、保持畅通、符合紧急疏散要求的安全出口。

第二十四条生产经营单位进行高空作业、爆破、吊装、基坑、边坡开挖、边坡砌筑、钻探等危险作业,应当制定专项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并安排专人进行现场安全管理,监督危险作业人员严格按照有关操作规程操作,发现事故隐患及时采取措施消除。

第二十五条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应急救援组织,配备相应的应急救援器材和设备,并定期进行演练。无应急救援组织的单位,应当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并与就近的应急救援组织签订应急救援协议。

第二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安全生产激励和约束机制,逐级、逐岗位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并组织实施考核奖惩。各类高危行业的生产经营单位可实行内部风险抵押金制度,推行安全生产结构工资制。

第二十七条生产经营单位在改制、破产、收购、兼并、整合、重组等产权变动期间,产权的转让方和受让方应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在产权变动合同中约定有关安全生产管理事项。未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未约定安全生产管理事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由事故发生单位的实际控制人承担相应后果。

第四章安全生产投入

第二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依法确保本单位达到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安全生产投入应当纳入本单位的经费预算。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及省有关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每年的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情况应当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第二十九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依法缴存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用于事故发生后抢险救援、调查处理等所需费用的补充。

第三十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及时淘汰安全保障能力不足的生产工艺、安全防护设施和设备,采用信息技术等先进手段和管理技术,加强对生产经营活动全过程的监测监控,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一)核定载人9座以上的营运客车、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应当安装GPS车载监控终端,并纳入GPS营运监控系统管理。

(二)煤矿企业应当加强安全生产现场管理,安装使用安全监控系统,并通过网络平台实现远程联控。

(三)非煤矿山井下开采应当建立完善的机械通风系统,地面开采应当采用中深孔爆破。

(四)有重大危险源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和采用先进的监控管理系统和安全防护技术。

(五)其他危险性较大的生产经营活动的安全生产管理,应当积极推广应用先进的安全控制技术和手段,加强过程监管,确保安全。

第三十一条生产经营单位在依法为全体职工(含农民工)办理工伤保险,按时足额缴纳保险费的基础上,根据安全生产责任的需要,积极参加雇主责任保险、公众责任保险等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建立安全生产与商业责任保险相结合的事故预防机制,并为从事高空、高压、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运输、野外、矿山开采等高危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第三十二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按照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为从业人员无偿提供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督促、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正确佩戴和使用,不得以货币或者其他物品替代劳动防护用品。

第五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第三十三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依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按照规定建立新员工上岗前安全教育、脱岗转岗员工上岗前专项安全教育、从业人员再教育再培训等教育培训制度。在每年初制定本年度对从业人员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计划,并按照计划组织实施。教育培训实施情况应当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第三十四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应当按照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不同岗位情况有针对性地制定相应的培训内容,主要内容应当包括:

(一)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

(二)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三)岗位安全操作技能及岗位存在的危险、危害因素的识别与防范。

(四)安全设施、设备、工具、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维护和保管知识。

(五)生产安全事故的防范意识和应急措施、自救互救知识。

(六)生产安全事故案例。

(七)其他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

第三十五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具备与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并经有关主管部门考核合格。

第三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新上岗的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8学时。高危生产经营单位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72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特种作业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包括调换工作岗位、离岗6个月以上重新回到原工作岗位或者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时的有关从业人员。

第三十七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内容和结果应当记入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档案,培训情况应当记入从业人员安全生产记录卡,并由从业人员和考核人员签名。

第六章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及应急救援

第三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严格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和《****省安全生产条例》规定,依法做好生产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和应急救援工作。应当结合实际,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演练,使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熟悉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

第三十九条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在事故发生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

第四十条事故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二)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

(三)事故的简要经过。

(四)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五)已经采取的措施。

(六)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第四十一条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启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第四十二条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确保受事故伤害的职工得到及时救治,并于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劳动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向事故伤亡人员支付赔偿金。

第七章附则

第四十三条违反本规定的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法律、法规和规章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四十四条本规定中下列用语的含义:

生产经营单位:是指一切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

主要负责人: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是指公司董事长和经理(总经理、首席执行官或其他实际履行经理职责的企业负责人);非公司制的企业主要负责人是指企业的厂长、经理、矿长等;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是指其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与实际控制人不一致的,包括实际控制人。国家对特殊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是指生产经营单位作为安全生产工作主体所应承担的安全生产责任。

第7篇:医疗机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范文

第一条为了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预防爆炸事故发生,保障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的安全,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烟花爆竹的生产、经营、运输和燃放,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烟花爆竹,是指烟花爆竹制品和用于生产烟花爆竹的民用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等物品。

第三条国家对烟花爆竹的生产、经营、运输和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实行许可证制度。

未经许可,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生产、经营、运输烟花爆竹,不得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

第四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烟花爆竹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公安部门负责烟花爆竹的公共安全管理;质量监督检验部门负责烟花爆竹的质量监督和进出口检验。

第五条公安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质量监督检验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组织查处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邮寄烟花爆竹以及非法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

第六条烟花爆竹生产、经营、运输企业和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主办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烟花爆竹安全工作负责。

烟花爆竹生产、经营、运输企业和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主办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制定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并对从业人员定期进行安全教育、法制教育和岗位技术培训。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应当加强对本系统企业烟花爆竹经营活动的管理。

第七条国家鼓励烟花爆竹生产企业采用提高安全程度和提升行业整体水平的新工艺、新配方和新技术。

第二章生产安全

第八条生产烟花爆竹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符合当地产业结构规划;

(二)基本建设项目经过批准;

(三)选址符合城乡规划,并与周边建筑、设施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

(四)厂房和仓库的设计、结构和材料以及防火、防爆、防雷、防静电等安全设备、设施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

(五)生产设备、工艺符合安全标准;

(六)产品品种、规格、质量符合国家标准;

(七)有健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八)有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九)依法进行了安全评价;

(十)有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急救援组织和人员,并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

(十一)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九条生产烟花爆竹的企业,应当在投入生产前向所在地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出安全审查申请,并提交能够证明符合本条例第八条规定条件的有关材料。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材料之日起20日内提出安全审查初步意见,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45日内进行安全审查,对符合条件的,核发《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许可证》;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当说明理由。

第十条生产烟花爆竹的企业为扩大生产能力进行基本建设或者技术改造的,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申请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

生产烟花爆竹的企业,持《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许可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后,方可从事烟花爆竹生产活动。

第十一条生产烟花爆竹的企业,应当按照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定的产品种类进行生产,生产工序和生产作业应当执行有关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第十二条生产烟花爆竹的企业,应当对生产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知识教育,对从事药物混合、造粒、筛选、装药、筑药、压药、切引、搬运等危险工序的作业人员进行专业技术培训。从事危险工序的作业人员经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方可上岗作业。

第十三条生产烟花爆竹使用的原料,应当符合国家标准的规定。生产烟花爆竹使用的原料,国家标准有用量限制的,不得超过规定的用量。不得使用国家标准规定禁止使用或者禁忌配伍的物质生产烟花爆竹。

第十四条生产烟花爆竹的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标准的规定,在烟花爆竹产品上标注燃放说明,并在烟花爆竹包装物上印制易燃易爆危险物品警示标志。

第十五条生产烟花爆竹的企业,应当对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的保管采取必要的安全技术措施,建立购买、领用、销售登记制度,防止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丢失。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丢失的,企业应当立即向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公安部门报告。

第三章经营安全

第十六条烟花爆竹的经营分为批发和零售。

从事烟花爆竹批发的企业和零售经营者的经营布点,应当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批。

禁止在城市市区布设烟花爆竹批发场所;城市市区的烟花爆竹零售网点,应当按照严格控制的原则合理布设。

第十七条从事烟花爆竹批发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企业法人条件;

(二)经营场所与周边建筑、设施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

(三)有符合国家标准的经营场所和储存仓库;

(四)有保管员、仓库守护员;

(五)依法进行了安全评价;

(六)有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急救援组织和人员,并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八条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者,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主要负责人经过安全知识教育;

(二)实行专店或者专柜销售,设专人负责安全管理;

(三)经营场所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张贴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九条申请从事烟花爆竹批发的企业,应当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其委托的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供能够证明符合本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条件的有关材料。受理申请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日内对提交的有关材料和经营场所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核发《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当说明理由。

申请从事烟花爆竹零售的经营者,应当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供能够证明符合本条例第十八条规定条件的有关材料。受理申请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对提交的有关材料和经营场所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核发《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当说明理由。

《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应当载明经营负责人、经营场所地址、经营期限、烟花爆竹种类和限制存放量。

烟花爆竹的批发企业、零售经营者,持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后,方可从事烟花爆竹经营活动。

第二十条从事烟花爆竹批发的企业,应当向生产烟花爆竹的企业采购烟花爆竹,向从事烟花爆竹零售的经营者供应烟花爆竹。从事烟花爆竹零售的经营者,应当向从事烟花爆竹批发的企业采购烟花爆竹。

从事烟花爆竹批发的企业、零售经营者不得采购和销售非法生产、经营的烟花爆竹。

从事烟花爆竹批发的企业,不得向从事烟花爆竹零售的经营者供应按照国家标准规定应由专业燃放人员燃放的烟花爆竹。从事烟花爆竹零售的经营者,不得销售按照国家标准规定应由专业燃放人员燃放的烟花爆竹。

第二十一条生产、经营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的企业,不得向未取得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许可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销售黑火药、烟火药和引火线。

第四章运输安全

第二十二条经由道路运输烟花爆竹的,应当经公安部门许可。

经由铁路、水路、航空运输烟花爆竹的,依照铁路、水路、航空运输安全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经由道路运输烟花爆竹的,托运人应当向运达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有关材料:

(一)承运人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的资质证明;

(二)驾驶员、押运员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的资格证明;

(三)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的道路运输证明;

(四)托运人从事烟花爆竹生产、经营的资质证明;

(五)烟花爆竹的购销合同及运输烟花爆竹的种类、规格、数量;

(六)烟花爆竹的产品质量和包装合格证明;

(七)运输车辆牌号、运输时间、起始地点、行驶路线、经停地点。

第二十四条受理申请的公安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对提交的有关材料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核发《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当说明理由。

《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应当载明托运人、承运人、一次性运输有效期限、起始地点、行驶路线、经停地点、烟花爆竹的种类、规格和数量。

第二十五条经由道路运输烟花爆竹的,除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外,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随车携带《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

(二)不得违反运输许可事项;

(三)运输车辆悬挂或者安装符合国家标准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警示标志;

(四)烟花爆竹的装载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

(五)装载烟花爆竹的车厢不得载人;

(六)运输车辆限速行驶,途中经停必须有专人看守;

(七)出现危险情况立即采取必要的措施,并报告当地公安部门。

第二十六条烟花爆竹运达目的地后,收货人应当在3日内将《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交回发证机关核销。

第二十七条禁止携带烟花爆竹搭乘公共交通工具。

禁止邮寄烟花爆竹,禁止在托运的行李、包裹、邮件中夹带烟花爆竹。

第五章燃放安全

第二十八条燃放烟花爆竹,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确定限制或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和种类。

第二十九条各级人民政府和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开展社会宣传活动,教育公民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安全燃放烟花爆竹。

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应当做好安全燃放烟花爆竹的宣传、教育工作。

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应当对未成年人进行安全燃放烟花爆竹的教育。

第三十条禁止在下列地点燃放烟花爆竹:

(一)文物保护单位;

(二)车站、码头、飞机场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

(三)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

(四)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

(五)医疗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敬老院;

(六)山林、草原等重点防火区;

(七)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其他地点。

第三十一条燃放烟花爆竹,应当按照燃放说明燃放,不得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

第三十二条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应当按照举办的时间、地点、环境、活动性质、规模以及燃放烟花爆竹的种类、规格和数量,确定危险等级,实行分级管理。分级管理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第三十三条申请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主办单位应当按照分级管理的规定,向有关人民政府公安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有关材料:

(一)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的时间、地点、环境、活动性质、规模;

(二)燃放烟花爆竹的种类、规格、数量;

(三)燃放作业方案;

(四)燃放作业单位、作业人员符合行业标准规定条件的证明。

受理申请的公安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对提交的有关材料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核发《焰火燃放许可证》;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当说明理由。

第三十四条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燃放作业单位和作业人员,应当按照焰火燃放安全规程和经许可的燃放作业方案进行燃放作业。

第三十五条公安部门应当加强对危险等级较高的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的监督检查。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三十六条对未经许可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制品,或者向未取得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销售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非法生产、经营活动,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生产、经营的物品及违法所得。

对未经许可经由道路运输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非法运输活动,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运输的物品及违法所得。

非法生产、经营、运输烟花爆竹,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七条生产烟花爆竹的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

(一)未按照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定的产品种类进行生产的;

(二)生产工序或者生产作业不符合有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

(三)雇佣未经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的人员从事危险工序作业的;

(四)生产烟花爆竹使用的原料不符合国家标准规定的,或者使用的原料超过国家标准规定的用量限制的;

(五)使用按照国家标准规定禁止使用或者禁忌配伍的物质生产烟花爆竹的;

(六)未按照国家标准的规定在烟花爆竹产品上标注燃放说明,或者未在烟花爆竹的包装物上印制易燃易爆危险物品警示标志的。

第三十八条从事烟花爆竹批发的企业向从事烟花爆竹零售的经营者供应非法生产、经营的烟花爆竹,或者供应按照国家标准规定应由专业燃放人员燃放的烟花爆竹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经营的物品及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

从事烟花爆竹零售的经营者销售非法生产、经营的烟花爆竹,或者销售按照国家标准规定应由专业燃放人员燃放的烟花爆竹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经营的物品及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

第三十九条生产、经营、使用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的企业,丢失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未及时向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公安部门报告的,由公安部门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丢失的物品予以追缴。

第四十条经由道路运输烟花爆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部门责令改正,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

(一)违反运输许可事项的;

(二)未随车携带《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的;

(三)运输车辆没有悬挂或者安装符合国家标准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警示标志的;

(四)烟花爆竹的装载不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的;

(五)装载烟花爆竹的车厢载人的;

(六)超过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规定时速行驶的;

(七)运输车辆途中经停没有专人看守的;

(八)运达目的地后,未按规定时间将《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交回发证机关核销的。

第四十一条对携带烟花爆竹搭乘公共交通工具,或者邮寄烟花爆竹以及在托运的行李、包裹、邮件中夹带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没收非法携带、邮寄、夹带的烟花爆竹,可以并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二条对未经许可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或者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燃放作业单位和作业人员违反焰火燃放安全规程、燃放作业方案进行燃放作业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对责任单位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第8篇:医疗机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范文

企业在招聘员工的时候往往需要用到劳动合同,因此对于合同的款项应该要做好相应的标注。那么2021年正规的劳动合同是怎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2021企业劳动合同范本通用版五篇,欢迎大家查阅!

2021劳动合同范本1编号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营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居民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疽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户口所在地_____省(市)_____区(县)______乡镇______村

根据《劳动法》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一条本合同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生效,_____年_____月____日终止.

其中试用期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劳动合同期限在6个月以内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5日;劳动合同期限在6个月以上1年以内的,试用期不得超过30日;劳动合同期限在1年以上2年以内的,试用期不得超过60日;劳动合同期限在2年以上的,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

第二条乙方担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岗位(工种)工作.

乙方患有岗位工种及行业禁忌的疾病,应及时向甲方报告,并即时脱离工作岗位.

甲乙双方对乙方岗位(工种)的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甲方应在乙方上岗前对乙方进行职业安全卫生,食品安全卫生,服务规范,职业道德,职业技能,甲方规章制度方面的培训.

第四条甲方每年必须按国家规定组织对乙方进行健康检查.

甲方按照国家劳动安全卫生的有关规定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第五条甲方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完善安全生产经营条件;健全内部服务和食品质量管理制度,严格实施岗位质量规范,质量责任以及相应的考核办法.

乙方严格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防止服务质量事故.

乙方违反服务规范,劳动纪律及甲方规章制度,出现服务质量事故,甲方可以根据规章制度的规定进行处理.

第六条甲方采用以下____形式向乙方支付工资:

(一)月工资____元,试用期间月工资____,甲方每月_____日前向乙方支付工资.

(二)日工资____元,试用期间日工资____,甲方向乙方支付工资的时间为每月______日

甲方由于经营任务不足使乙方待岗的,甲方向乙方支付的生活费为___________元

双方约定的工资不得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

第七条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甲方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甲方因工作需要执行特殊工时制度的,应事先报劳动行政部门批准.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或因为顾客服务的需要,乙方延长工作时间的,甲方应按国家规定向乙方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第八条甲方应按北京市规定为乙方办理工伤,大病医疗社会保险.

第九条乙方违反服务规范,质量管理规定及操作规程等规章制度,应按甲方相应规定承担责任.

第十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随时解除本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有偷拿财物,赌博,吸毒,打架斗殴行为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甲方规章制度,符合甲方解除劳动合同条件的;

(五)严重违反服务规范,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

(六)私自向顾客出售违反法律法规禁止的食品饮料的;

(七)违反法律法规规定,被处罚拘留或劳动教养的;

(八)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十一条乙方患岗位工种及行业禁忌的疾病,在医疗期满后未不符合国家和本市从事有关行业,工种岗位规定,甲方无法另行安排工作的,可以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并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

第十二条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乙方擅自离职,应当承担对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十三条乙方在履行劳动合同期间,因个人失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四条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条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甲方所在区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自接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国家,北京市规定相悖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八条本合同附件如下,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公章)乙方(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

(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年月日

使用说明

一,本合同书供餐饮企业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时参考使用.

二,企业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时,甲乙双方的情况应如实填写,凡需要双方约定的内容,经协商一致后填写在相应的空格内.双方约定的增加事项填写在第十四条内,但双方约定的内容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三,签订劳动合同,甲方应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人,或负责人及乙方应签字或盖章,其他人不得代为签字.

四,本合同应使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迹清楚,文字简练,准确,不得涂改.

2021劳动合同范本2甲方(用人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乙方(劳动者)姓名:性别:年龄:现住址: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订本劳动合同。

第一条合同期限本合同期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期限为年。其中试用期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个月。

第二条工作任务乙方愿意接受并完成下列工作任务:在_________________岗位。

第三条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甲方根据生产(工作)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劳动安全卫生的有关规定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

第四条劳动纪律甲方应根据国家规定制定各项规章、制度,具体内容:乙方在合同期内须严格遵守各项纪律,服从甲方管理,积极做好工作。

第五条工作时间与劳动报酬

1.乙方每月工作天,每天实行小时工作制。

如双方同意延长工作时间,按加点给予报酬,加点费为每小时元。

2.合同期限,职工工资待遇(甲方支付乙方工资、资金的数量,支付时间和方式等)按下列约定办理:(1);(2);(3);(4);

第六条社会保险福利待遇

1.乙方非因工负伤、患病住院治疗,以及死亡的待遇,参照国家有关规定,协商约定如下:月的医疗期。

医疗期满尚未治

(1)乙方非因工负伤、患病的,甲方应给予赔偿。

(2)医疗期内的医疗费由甲方负责%,乙方负担%,病举工资为元。

(3)医疗期满后因不能从事原工作被解除劳动合同的,甲方应发给乙方相当于本人实得工资3至6个月的医疗补助费。

2.乙方因工负伤、致残、死亡的待遇,参照国家有关规定,协商约定如下:

(1)医疗期为月(年),期满未治愈的延长月。

(2)乙方的医疗费全部由甲方负担。病举工资为全薪。

(3)因工负伤致残的,甲方应。

3.在合同期内,乙方符合条件的,享受探亲假天,婚假天,丧假天,女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待遇,按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及有关文件执行。

4.甲方因本合同第七条第2款第(2)项规定和第4款规定的情况解除劳动合同时,应按工作每满1年(满半年不满1年按1年计算)发给乙方实得工资1个月的生活补助费。

第七条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和续订

1.在下列情况下,甲乙双方可以变更本合同的相关内容:

(1)甲方因转产,调整生产任务或情况变化,经与乙方协商一致的;

(2)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事项,且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的;

(3)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已修改的;

(4)由于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安全履行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2.下列情况,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乙方在试用期内经发现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

3.下列情况,甲方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1)合同期未满,又不符合本条第2款规定的;

(2)乙方患有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经医务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

(3)乙方患病或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假、哺乳期间的。

4.下列情况,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甲方违反国家规定,无安全防护设施,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严重危害职工身体健康的;

(2)甲方无力或不按照劳动合同规定支付乙方劳动报酬的;

(3)甲方不履行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国家法规、政策,侵害职工权益的。

5.乙方被开除、劳动教养,以及受刑事处分的,劳动合同自行解除。

6.任何一方解除合同,必须提前通知对方。

由于本条第2款第(3)项解除劳动合同,以及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的,不需要提前通知对方。

7.合同期满后应即终止执行。

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在征得乙方同意的条件下,双方可以续订劳动合同。如不终止执行,又不履行续订合同手续,则本合同视为续订同一合同期限。

第八条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事项

1.甲方应为乙方提供住房问题。

2.甲方应为乙方解决伙食问题。

情况下,甲方可以解除

3.因生产、经营条件发生变化而富余职工时,以及劳动合同。

4.在乙方休假期间,以及情况下,甲方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5.除国家规定以外,在情况下,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6.在下列情况下,甲方可以在不变更合同的条件下,安排乙方从事本合同规定以外的工作:

(1)合同期内发生事故或自然灾害,需要抢修或救灾;

(2)合同期内因工作需要而进行的临时调动,期限为月;

(3)合同期内发生不超过个月的短期停工。

7.其他约定事项。

第九条违约责任任何一方违反合同规定,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根据后果和责任大小,支付违约金元;赔偿金元至元。

第十条劳动争议处理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当地劳动争议调解,调解不成,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有抵触的,按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执行。

第十二条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涂改、未经合法授权代签无效。

甲方:(盖章)乙方:(签章)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委托人)(签章):合同签订日期:年月日

2021劳动合同范本3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_年_月_日起生效。本合同有效期经甲、乙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_种形式:

1.合同有效期限为_年,至_年_月_日止。

2.无固定期限。

本合同除可因甲方生产经营发生变化或在定期考核中发现乙方未能认真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劳动义务而依法予以终止外,其他终止条件为:_。

3.合同期限至_工作(任务)完成时终止。

其完成的标志事件是_。新招收、调入、统一分配人员的劳动合同,自生效之日起_个月内为试用期。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各存一份。鉴证时还需交鉴证机构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二、工作任务

(一)乙方生产(管理)工种(岗位或部门):_。

(二)乙方完成甲方正常安排的生产(工作)任务。

三、工作时间

(一)甲方实行每日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不超过44小时的工作制度。并保证每周乙方至少不间断休息24小时。

(二)甲方可以报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三)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同意,可安排乙方加班加点,但每个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累计不得超过36小时。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延长工作时间不受第(三)项规定限制:

1.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

2.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共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

3.在法定节日和公日内工作不能间断,必须连续生产、运输或者营业的;

4.必须利用法定节日和公休假日的停产期间进行设备检修、保养的;

5.为完成国防紧急任务的;

6.为完成国家下达的其他紧急生产任务的。

四、休假乙方在合同期内享受国家规定的节日、公休假日以及年休假,探亲、婚丧、计划生育、女职工劳动保护等假期的待遇。

五、劳动报酬

(一)乙方分配形式、标准:

1.甲方按照政府有关企业职工工资,特别是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规定,制定本企业工资制度,确定乙方工资形式和工资标准。

2.乙方试用期工资_元/月;

试用期满乙方起点工资定为_元/月。甲方可按企业工资制度调整乙方工资。

(二)甲方每月如期发放货币工资。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

(三)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平时和休息日加班无法安排补休的,按不低于国家(含省、市)规定的标准发给加班工资。其中:

(1)安排延长工作时间的,甲方支付不低于工资150%的加班工资,如加班时间在22时至次日6时期间的,支付200%的加班工资;

(2)休息日加班,支付200%的加班工资;

(3)法定休假日加班支付300%加班工资。但乙方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其工作时间应以一定周期综合计算,属加班时间部分,应按加班工资计发。

(四)非因乙方原因所致的的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甲方应按本条第(一)项标准支付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甲方按不低于本市规定的失业救济标准发给乙方生活费。

(五)乙方在法定工作时间内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以及依法享受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计划生育假、女职工劳动保护假期间,甲方按不低于本合同确定的乙方的工资标准支付工资。

(六)如甲方克扣或无故拖欠乙方工资,拒不支付乙方加班工资,低于本市最低标准支付乙方工资的,均应予补发,并应按国家规定支付乙方经济补偿和赔偿金。

六、保险福利待遇

(一)在合同期内,甲、乙双方需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等社会劳动保险基金,同时甲方应定期向乙方通告缴纳社会劳动保险基金情况。

(二)甲方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给予女工五期(经期、孕期、产假期、及更年期)的劳保福利待遇和乙方符合计划生育子女的劳保医疗待遇。

(三)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医疗期间的保险福利待遇,甲方按本市有关社会工伤保险规定执行;医疗终结,经市医务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属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由甲方按规定给予办理提前退休;属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按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四)乙方在合同期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费等按不低于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五)乙方因工或非因工死亡的丧葬补助费、供养直系亲属抚恤费、救济费、一次性优抚金、生活补贴、供养直系亲属死亡补助费等,按国家及本市有关规定由社会劳动保险公司或甲方分别计发。

(六)非因乙方原因所致的停工、停产期间,乙方按国家规定享受的休假、劳动保险、医疗等待遇不变。

(七)乙方其他各种福利待遇、按甲方依法制定的制度执行。

七、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一)甲方执行国家有关劳动保护规定和标准,包括有关女职工、未成年工(16周岁至未满18周岁的职工)的劳动保护规定和《广东省劳动安全卫生条例》,切实保护乙方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二)甲方按国家先培训后上岗的规定对乙方进行安全生产知识、法规教育和操作规程培训以及其他的业务技术培训。乙方应参加上述培训并严格遵守其岗位有关的安全卫生法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三)甲方根据乙方从事的工作岗位和有关规定,发给乙方必的劳动保护用品,按劳动保护规定定期免费安排乙方及进行体检。

(四)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漠视乙方安全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八、劳动纪律及奖惩

乙方应遵守甲方依法制订的《职工守则》等各项管理制度,甲方有权对乙方履行制度的情况进行检查、督促、考核和奖惩。

九、续订、变更、解除、终止劳动合同

(一)本合同固定期限届满即自然失效,双方必须终止执行。如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合同。

(二)如甲方因生产经营情况变化,调整生产任务,或者乙方因个人原因要求变更本合同条款,经合同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相关内容,并由双方签字(盖章)。如甲方订立劳动合同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即告终止:乙方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乙方死亡;乙方被批准自费出国留学或出境定居的;甲方被依法撤销、解散、歇业、关闭,宣告破产;本劳动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事件)已经出现。

(四)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解除劳动合同;

乙方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乙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

乙方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乙方的行为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规定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胜任工作的;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届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工作的。

如属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达到残废标准一至四级的,应同时按规定办理退休或退职手续。

停工医疗期计算,按甲方制定的不低于《广州市劳动局转发劳动部》的标准执行。劳动合同期虽未满,但甲方因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以及破产或濒临破产处于法定整顿期间,确需按有关规定裁减人员的;其他符合国家、省、市规定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条件的。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在试用期内;经国家有关部门确认,甲方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没有相应保护措施,严重危害乙方安全健康的;甲方不能按劳动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甲方不按规定为乙方办理缴纳退休养老保险等社会劳动保险金的;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甲方故意不履行劳动合同,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侵害乙方其他合法权益的。如乙方依据上款第2项至第6项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均可追究甲方违约责任。

(七)乙方非依据本合同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应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但不免除乙方应依约承担的责任。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解除劳动合同: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医疗终结期内,或医疗终结后经市、县级医务劳动鉴定委员确认属大部份丧失劳动能力的;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或医疗期虽满但仍住院治疗的;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女职工在孕期、产假期、哺乳期内的;方经批准享受法定假期,在规定期限内的;符合国家、省、市有关规定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

(九)除试用期内或职工被违纪辞退、除名、开除及本合同另有其他特别规定等情况外,甲乙双方解除本合同,必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提前时间不足者,按相距的实际天数,以乙方当月工资收入的日平均数额计算补偿给对方。

(十)甲方应按规定为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的职工办理填发《职工劳动手册》、转移档案等有关手续,为乙方办理待业登记、领取失业救济金提供方便。

(十一)甲方租赁、出售给乙方居住的房屋,双方应签订住房合同。甲乙双方因各种原因解除或终止本劳动合同时,有关住房问题按住房合同规定办理。

(十二)若本合同终止或解除,乙方应将合同履行期内甲方交给乙方无偿使用、保管的物品、工具、技术资料等,如数交还给甲方,如有遗失应予赔偿。

(十三)乙方符合国家规定的退休(含提前退休)条件,甲方应按规定为其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本市有关规定管理。

(十四)甲方在合同期内解除劳动合同按《广州市劳动局转发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规定发给乙方经济补偿金、医疗补助费。属试用期内或因乙方被作违纪辞退、除名、开除导致劳动合同解除的,甲方不发给补偿金

用人单位(甲方):

地址及邮政编码:

职工(乙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及邮政编码:

2021劳动合同范本4甲方(用人单位)名称:住所:乙方(劳动者)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家庭住址:居民身份证号码: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同意订立本劳动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双方约定的试用期至年月日至年月日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乙方同意从事(岗位或工种)工作,工作地点在,在合同期,根据实际情况甲方可以变更乙方工作地点和工作岗位(工种)或其他工作。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服从甲方安排的工作,并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甲方根据资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批准的不定时工作制以及本企业实际情况,安排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四、劳动报酬

甲方根据公司的经营绩效、依据国家的相关规定,参照当地的一些因素,制

定相应的劳动报酬,采用计时、计件、定额等不同方式计算劳动报酬,按月发放。但是,乙方按照正常生产以后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800元。

五、关于保险的约定:

1、凡退休人员,甲方不支付保险费;

2、甲方依法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

甲方鼓励乙方以个人名义参加养老、工伤、医疗、失业等基本保险,甲方按基本保费的80%补给乙方,交够20__年者公司不予补助。乙方临近退休时或有意愿退休时可提前两年_甲方公司,甲方按规定为乙方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和相关手续。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甲方应严格执行国家和四川省有关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建立健全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

对乙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甲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组织上岗前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在合同期内应定期对乙方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甲方有义务负责对乙方进行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漠视乙方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语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七、劳动纪律

1、乙方应自觉遵守公司的劳动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宏扬正气,保护公司利益,维护公司形象,服从安排、听从指挥,忠于企业,尊重同事,保守企业秘密,并积极主动参加公司组织的学习和活动。

2、迟到、早退、中途脱岗连续三次,按一次旷工处理;

一年内累计旷工三次(天)以上的,公司按照有关规定无条件予以开除或者解除劳动关系。

八、其他

1、乙方违反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如窝工、怠工、罢工、拉帮结派等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作出开除和解除劳动关系,并且可作出各项处罚的决定。

故意损坏公司财产的,乙方应承担经济赔偿责任,公司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无条件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甲方不给予任何经济补偿。

2、甲方付给乙方工资中已经包含了失业金等相关费用,如因企业亏损严重,无力继续经营,导致破产、关闭等,甲方不给乙方任何经济补偿。

如正常辞退,甲方补偿给乙方每个工作年不得超过800元,对于月收入未达800元的个别工种,则按实补偿。如乙方自动辞职的,甲方一律不给经济补偿。

3、对于不参加社会养老保险和工伤保险的人员,首先应向甲方写出申请并承诺,并说明由此造成的工伤、医疗卫生和意外伤害等情况概由乙方自行负责。

4、乙方在工作中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由乙方按实赔偿。

5、乙方在甲方签订劳动合同时,必须提供能否从事本岗位(工种)的健康证明(县级医疗机构证明),如不提供,则乙方在岗(职)或离(职)时,对于所有伤、病、残等一切责任,概由乙方自行承担。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解决。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6、凡提前退休、退职、病退等一切费用,或一次性应缴的费用,概由乙方自行承担。

7、凡公司的签约人员和公司委托的相关人员开发研究的成果全部归甲方所有,不得外泄,如有违反甲方将追究经济和法律责任。

8、补充条例:

愿意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努力工作,为公司的健康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甲方:(盖章)乙方:(签名)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签名)

年月日

年月日

2021劳动合同范本5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工作需要,聘用乙方为合同工驾驶员,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合同。

一、本合同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期限届满本合同自行终止,经双方同意,可以另签劳动合同。

二、其中试用期为______个月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试用期限内甲方有权随时解除劳动合同,若乙方造成甲方车辆等到任何损失,应照价赔偿。

三、乙方经甲方聘用后,须向甲方提供具有惠州本地户口的担保人作担保。

四、______自愿作为乙方的担保人,担保人必须无任何违法犯罪记录,并拥有合法所有权的车子或房子作抵押,保证人自愿对乙方行为所产生的任何后果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五、甲方每月向乙方支付基本工资人民币______元,浮动工资人民币______元,每月______日为发薪日,甲方应按时支付工资。乙方入职做满______月,甲方多发______个月底薪作为奖励。

六、甲方为乙方提供免费工作餐和集体宿舍。

七、乙方应遵守甲方公司所有规定,尽忠职守,维护公司利益。

八、甲方交给乙方送货专车______辆,车牌号为____________,乙方应定时保养车子,如换机油、检查轮子等,要经常保持车辆安全性能,保持车内外之整洁,若因乙方未尽以上职责,造成车辆损坏,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九、乙方聘用期间须服从公司安排出车,不得有任何理由拒绝及拖延之情形,如有违反,公司依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罚款或开除处理。

十、乙方关于安全驾驶等管理之规定,按照国家交通管理法律法规办理。乙方因证照不全或交通违章被处罚款的由乙方自行承担,车辆被查扣的,扣车期间乙方还必须按______元/天的补偿金补偿甲方损失。

十一、乙方有按甲方要求收回货款的义务,如收到假币、少收货款等均由乙方负责。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合同并依法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

(一)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二)不服从管理或在工作中严重有损甲方单位形象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十二、甲、乙方应严格按本合同履行,若有违反,则要赔偿因此而给对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十三、乙方解除本合同,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否则甲方不予办理相关手续。

十四、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人: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第9篇:医疗机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范文

党的十六大报告把政府职能定位为“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从县(市、区)基层来讲,区政府是抓落实的主体,要根据上级和区委的决策部署,按照年初“两会”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要求,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今年以来,面对国际金融危机带来的冲击,区委、区政府见事早、行动快、措施实,迅速落实一系列保增长措施,经济呈现企稳回升,社会保持和谐稳定。主要在三个方面下功夫:一是抓重点,二是攻难点,三是创特色。抓重点,主要体现在五个方面:一是克难攻坚,力促工业平稳增长;二是狠抓项目,切实增强投资带动力;三是多措并举,积极促进农民增收;四是提升三产,大力发展城市经济;五是改善民生,着力促进社会和谐。攻难点,当前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难点主要有五个方面:一是经济回升的基础还不稳固,消费不足,投资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二是企业生产经营仍然比较困难;三是要素制约矛盾十分突出,工业熟地紧缺,融资难的问题突出,用工结构性矛盾依然存在,财政收支的压力加大;四是农民增收任务艰巨;五是社会稳定压力增大,安全生产、维稳、甲型H1N1流感疫情防控等工作任务艰巨。创特色,就而言,要围绕“保增长、抓转型、重民生、促稳定”这一条主线,深入实施“四大战略”,加快推进“三化建设”。保增长,首先要保投资,保投资的前提是保要素,同时保增长还要保企业。抓转型,重点就是产业转型升级,包括农业、工业、服务业三大产业的转型升级。我们还着力在重民生、促稳定上下大力气,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体来讲,要做到“四个强化、四个推进”:

(一)强化工业经济,推进工业化。工业是的第一经济,是发展的核心问题。是个“三农”区,要解决“三农”问题,最终还要靠工业化。所以,今年上半年,区委、区政府专题对工业经济进行全方位研究,组织十个课题进行专题调研,出台和正研究出台十个方面的政策意见。在客观环境趋好和各项政策措施推动下,工业经济在二季度呈现企稳回升态势,产值增势逐月上升,效益逐月好转。月全区实现规模工业总产值亿元,同比增长,高出全市平均个百分点,限额以上工业投资完成亿元,同比增长,规模企业实现利税总额亿元,同比增长,其中利润总额万元,同比增长倍。下一步,我们将围绕“保增长、促转型”,做到“四个抓”:

1、抓产业培育和企业服务。产业培育方面,围绕“3+新”产业发展布局,突出重点,整合优势资源,支持高档特种和装备制造业发展,制订产业发展规划,完善产业发展工作机制,促进产业集聚集群,加大对主导产业和龙头企业扶持力度,在用地政策、财政优惠、技改贴息等方面给予倾斜,重点扶持规模大、效益好、税收贡献率高的领军型企业,着力提升主导特色产业。目前,已被命名为浙江省高档特种纸产业基地,年内将举办全国高档特种纸产业论坛。装备制造业以及钙、竹等特色产业也围绕提升产业层次做文章。企业服务方面,扎实推进“三服务”活动,加强帮办队伍建设,提高为服务企业的能力水平。继续清理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规范和减免中介服务类收费,坚决查处涉企“三乱”行为,健全减轻企业负担的长效机制。鼓励企业通过重组并购、合资合作等方式,推动低成本扩张,积极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启动创业板上市前期工作,引导企业做大做强。

2、抓招商引资和项目推进。招商引资方面,今年以来,通过完善考核办法,整合招商力量,并由区领导分片联系带队抓招商,营造浓厚的招商氛围,形成大招商、招大商和专业化招商的格局。今年月份全区新引进项目个,其中投资千万元以上项目个,占新引进总数的,投资万元以上的项目个,同比增加个。按照“突出大招商、突破招大商”的思路,重点要推进大产业招商,主攻大项目招商,抓好大企业招商,构建大平台招商格局。一个地方发展,除了中央、省、市的政府性投资项目,还需要一批产业性项目支撑,就要突出工业招商、深化农业招商、加强服务业招商。突出工业招商,围绕“3+新”产业发展,加大产业链招商力度,注重在产业链条、产业龙头企业和产业科研成果转化招商上下功夫,着力引进投资强度大、项目用地少、科技含量高、亩均税收多、能耗排放小的“五好合一”项目。深化农业招商,发挥“中国椪柑之乡”、“中国竹炭之乡”、“全国瘦肉型商品猪生产基地”、“中国商品粮基地”等特色农业的品牌优势,着力引进一批高起点、高标准的现代农业生产项目和农产品加工项目,发展一批带动型的农业龙头企业。加大城市和服务业招商,积极引进一批有利于涵养税源、集聚人气的商贸、超市、市场等项目,力争引进星级酒店、汽车4S店等项目,培育服务业新亮点。现在招商引资的氛围比较好,干劲比较足,关键要坚持下去,要打持久战,下决心一抓到底,抓出成效。项目推进方面,按照“在谈项目抓签约、签约项目抓开工、开工项目抓竣工、竣工项目抓投产”的要求,加快个区级重点项目和个市级重点工业项目以及今年新引进工业项目的建设进度,力促等建成投产,加快实业、机械等项目进度。健全项目工作机制,完善重大项目领导联系制,实行“一个项目、一名领导、一套班子、一抓到底”的项目推进机制,落实重大项目快速会商、并联审批、全程、限期落地等制度,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力促项目早落地、早竣工、早出效益。

3、抓平台建设和要素保障。平台建设方面,主要是抓好解决当前用地需求和长远空间拓展两件事。立足当前,充分用好开发区四期工业熟地;抓好亩绿地调整地块和市物流园区亩地块征地工作,力争亩工业物流用地规划调整到位;实施腾笼换鸟,加快闲置土地和厂房盘活工作,提高开发区土地效益;推进“园中村”改造。保障乡镇工业功能区用地,重点抓好工业功能区用地报批、征地等工作,加快上方、工业功能区配套建设。着眼长远,要积极谋划开发区东扩平方公里的工业空间,着手开展方案可行性研究和土地利用规划调整等前期工作。要素保障方面,主要是加快开发区征地工作,强化企业用地保障。抓好园区和企业融资工作,切实增强开发区、乡镇工业功能区和城区建设的资金投入;进一步深化企业融资服务,落实工业企业贷款周转金、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制度,强化银企对接活动,争取金融机构扩大融资抵押物范围、扩大担保贷款倍数,争取设立村镇银行,扩大融资渠道。深化创业素质工程,充分发挥区企业联合会和企业家协会作用,积极培育具有较强创业创新能力的企业家队伍;注重技术蓝领、紧缺人才和实用人才培训;加强企业用工服务,着力解决本地企业用工问题。

4、抓科技创新和节能减排。深化科技创新,积极搭建政校合作、校企合作平台,加强与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的科技合作,努力构建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政、产、学、研相结合的科技创新体系。深入实施品牌战略和标准化战略,完善品牌激励机制,争创自主品牌。推进节能减排,坚持“以亩产论英雄”,建立健全节约集约用地考核评价体系,完善分级分类供地机制,切实提高投资强度、经济密度和亩产税收。抓好重点节能项目建设,落实减排管理措施,确保完成节能减排任务。

(二)强化东部经济,推进城市化。区作为东区已被正式纳入城市总体规划。我们有平方公里的工业园区,有平方公里的综合物流园区,还有市的无水港,铁路货运站和码头马上要启动建设。作为东区和东部的重要经济增长极,我们要抓住机遇,坚持“市区一盘棋”理念,主动对接市区、东港园区、物流园区,加快推进城区建设,大力发展城市经济。

1、建设宜居滨江区。目前, 区各项基础设施配套日趋完善,上半年路公铁立交已建成通车,路改造工程基本完成,城区和开发区南北贯通的格局已形成, 省道建设加快推进,区的人气集聚功能明显提升。下一步,要加快出台促进人口集聚的政策;实施一批有利于人气集聚的项目,如民办中学项目、区人民医院异地扩建项目、信用联社金融大楼项目等;加快一批城区功能性项目的争取工作,如市区快速通道、汽车东站等;推进一批房地产项目建设,如地块项目、和谐家园项目等。进一步巩固创卫成果,优化城区居住环境。

2、建设商贸物流集聚区。依托综合物流中心,大力发展物流业,加快推进浙西粮油交易中心、省级粮库、三口畈大排渠、信安大道东延伸段等市综合物流中心项目建设,争取尽快启动建设浙西农产品交易中心。着力做、华东巨化、联创等一批现代物流企业,发展一批现代物流主体,积极培育集贸易、运输、仓储、信息、配送为一体的社会化、专业化物流企业,努力将建设成为物流业的集聚区。要大力推进专业市场建设,充分发挥港口、高速公路出口等区位优势,积极发展金属材料、汽配等一批专业市场。

3、建设产业配套服务区。依托东港园区产业发展,加快建设与东港产业发展相配套的生产性和生活业,打造特色的配套性城市经济发展格局。

(三)强化“三农”工作,推进生态化。促进农业平稳发展、农民持续增收、农村繁荣稳定是“三农”工作的主要任务,也是“三化”建设的重要内容。当前,要突出重点,突破难点,着力抓好三个方面的工作:

1、推进国土“六项工作”。一是全力以赴抓征地。今年以来,共征地亩,正在实施征地亩,共需征地亩。下步要着重抓好以开发区、区、物流园区为重点的“3+X”区块征地,其中开发区需征地亩,区共需征地亩,物流园区共需征地亩,各乡镇共需征地亩。切实构建征地联动协调机制,做到征地任务、时间要求、责任单位、责任领导、协调领导“五明确”,征地程序、政策兑现、宣传引导、基本保障“四到位”,确保征地工作有力推进。二是积极争取抓报批。全区现已完成土地报批亩,下一步进一步加强与省、市衔接,切实抓好农转用报批工作,当前,重点抓好工业功能区、下山脱贫点等项目用地报批,确保项目有序推进。三是切实加大土地开发力度。今年全区共落实低丘缓坡(废弃园地)开发亩、建设用地(宅基地)复垦亩,目前已分别完成亩、亩。区政府制订下发了土地开发整理政策和资金项目管理的意见,要严格执行到位,加快开发进度,争取低丘缓坡开发在月底前完成,建设用地整理(复垦)在月底前完成。四是抓好农民建房管理。今年月份,全区共清查发现农民违法占地建房宗、面积万平方米,违法建房问题仍未得到有效遏制。要按照治旧控新、疏堵结合、标本兼治的要求,坚决查处和有效遏制违法建房问题。在治旧上,研究出台农村违法占地建房处理意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妥善处理,集中整治;在控新上,规范完善农村村民建房管理办法,充分发挥村级组织和村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作用,强化三级动态巡查,做到违法用地早发现、早报告、早制止、早处理。五是抓好二次土地调查。二次土地调查是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的基础性工作,要积极抓好抓实。六是抓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规划修编是今后发展保障和土地保护的前提,我们将充分抓住这次修编的契机,为发展腾出更多的土地空间。

2、推进水利“四项工作”。一是农民饮用水工程。饮用水程自年实施以来,到年底,已完成供水个村,受益万余人。今年项目多、任务重,计划实施个乡镇个村,超过前六年的总和,项目争取成效十分明显,个项目列入中央和省投资计划,占全市的近三分之一,目前已完成个村万人。下一步,我们按照“月底前全面开工、月底基本完工、月底扫尾”的目标要求,全力抓好年前遗留项目、中央投资项目、省投资项目,重点是抓好列入中央投资项目和省投资项目的饮用水工程建设,通过“八个一点”,即向上争取一点,区里补助一点,乡镇安排一点,部门帮扶一点,市场吸纳一点,村里投入一点,能人赞助一点,群众自筹一点),积极筹措资金。同时,加强项目管理,确保项目规范实施,圆满完成目标任务。二是防汛工作。的防汛工作压力是非常大的,重点是加强山塘水库的除险加固,落实防汛责任,加强水库、堤防巡查等工作,确保万元一失。三是库防工作。有各类水库区座,其中座小型水库和座山塘,已完成座水库除险加固,目前仍有座小型水库属二三类坝需要加固。针对水库除险加固任务重的实际,我们将按照轻重缓急,整体规划、分布实施,积极争取库防资金,抓紧实施好列入今年计划的座千库保安工程(目前座基本完成),确保进度和质量。同时,抓好以屋顶山塘为重点的山塘整治工作。四是堤防工作。防加固工程km已基本完成,下半年重点抓好樟潭防洪工程、干堤加固工程()km和镇前河段堤防加固工程,加快镇和乡堤防工程进度。

3、推进库区“二期工程”。突出以库区二期脱贫致富工程为重点,推进低收入农户奔小康工作,坚持库内库外并重,转移培训就业和生态高效农业并举,抓好“五千一乐”脱贫致富项目建设,促进库区毛竹、茶叶、食用菌等产业发展,加快林区道路建设,推进建设摇篮脱贫小区,建成公寓式安置房,争取启动后山脱贫小区,切实改善库区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增加库区农民收入。充分利用库区良好的生态环境,积极争创国家湿地公园,实现开发与保护的同步推进,着力打好库区生态牌,促进生态与经济的互动发展。湿地公园将坚持保护优先、统一管理、合理布局、适度开发建设,充分利用湿地资源多种功能和多种价值,开展湿地科教、生态旅游、综合利用,逐步发挥湿地公园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带动山区脱贫致富,增加居民收入,改善社区基础设施和村容村貌,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和库区新农村建设相得益彰,找到一条库区发展保护和开发双赢的道路。

(四)强化民生保障,推进社会和谐。改善民生是政府一切工作的落脚点,高度重视新形势下的民生问题,积极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行动计划,不断推进民生事业发展,强化民生保障体系建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1、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突出抓好被征地人员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出台被征地人员基本生活保障实施意见,确保新增被征地人员即征即保,逐步解决历年应保未保对象的参保问题。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适时推行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抓好城镇居民医疗保障、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等工作。

2、进一步健全就业服务网络。加强就业帮扶和就业促进工作,落实促进就业的政策措施,完善城乡就业公共服务和就业救助体系,健全就业困难群体的就业援助长效机制,加强被征地人员、返乡农民工、复退军人等群体的就业帮扶工作。

3、进一步加强社会事业发展。深化教育事业发展,实施中小学校舍维修工程;推进教育城市化,构建城区优质教育平台和城乡优质教育网络。加快卫生事业发展,结合实际,积极研究和实施医药卫生改革工作,主要围绕以下四个目标任务:一是平时少生病。建立健全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健全公共卫生服务网络,完善公共卫生服务功能,提高公共服务能力,向城乡居民免费提供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健康教育等服务,使群众平时少生病。二是得病有保障。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体系,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原则,完善城乡基本医疗保障体系,提高医保筹资水平和保障水平,提高看病报销比例,使群众得病后看病有医疗保障。三是看病更方便。建立健全医疗服务体系,主要是加强基层医疗机构建设,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完善以社区卫生服务为基础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使群众能够做到小病在社区、大病去医院,看病更方便。四是治病少花钱。建立健全药品供应保障体系,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从整体上降低药费负担,使群众治病少花钱,减少个人支付的比例。

4、进一步推进平安建设。深化“民情调处日”制度,积极开展“结案化解年”和不稳定因素“大排查、大调处”活动,做到矛盾纠纷早发现、早化解。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行动,加强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努力实现安全生产三项指标“零增长”。加强应急管理,强化应急一办四中心建设,提高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

二、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政协职能得到充分发挥

区政协历来十分关心、支持政府工作,与区政府一道,同心思发展、聚智谋发展、合力抓发展,有效地发挥了“人才库”和“智囊团”的作用。尤其是今年以来,区政协认真贯彻区委十一届五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牢牢把握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以“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为主线,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投身“两年三服务”活动,认真进行政治协商,有效推进民主监督,扎实开展参政议政,最大限度地发挥协调关系、凝心聚力、建言献策的作用,为促进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具体可以概括为“三个度”:

(一)服务发展,调查研究有深度。区政协始终把调查研究作为履职的基础工作和关键环节来抓。围绕中心,立足当前和着眼长远相结合,深入一线开展调查研究,并撰写出高质量的调研报告。今年以来,为推进经济转型升级,重点围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推进工业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主题开展调研,提出六大方面的调研课题,明确四项重点内容,形成了关于《工业经济转型升级中的主要问题与对策》的科学发展建议书,从完善发展规划、拓展发展空间、注重招商引资、健全政策体系、强化服务、理顺管理体制等方面分别提出了建议。工业转型升级的科学发展建议书,是区政协今年的调研成果,也是区委、区政府今年重中之重的工作,所提的建议既有广度又有深度,对推动转型升级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和可操作性,为区政府制定相关政策措施提供了非常有价值的依据。另外,为加快区服务业发展,促进城市经济的新提升,区政协最近又在谋划第二个课题,以“大力发展生产业、促进经济转型升级”为主题,针对生产业现状的统计分析、生产业发展的重点分析、生产业与制造业互动发展分析等七个子课题开展专题调研,并形成了调研报告(初稿)。这个选题非常好,服务业经济是东部经济的一个新的增长点,初稿有了,希望能够继续完善,政府在决策过程中将尽量吸收政协的调研成果。

(二)突出重点,民主监督有力度。政协民主监督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集中体现,是民主监督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对转变政府工作作风、加强政府自身建设、提高行政效能具有重要作用。今年以来,区政协把服务发展和民主监督相结合,选择政府密切关注、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充分运用提案、建议案、专题视察、对口协商、民主评议和反映社情民意等多种形式,切实有效地开展协商,扎实推进民主监督。为推动创卫工作,组织部分委员视察城区环境卫生,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认真分析,提出有针对性的整改意见。为促进农民增收、发展现代农业,组织部分委员实地视察了规划中的镇竹产品加工园区、厂和村省级竹子现代园区,了解有关竹产业提升工程进展情况,形成《区政协竹产业提升工程视察情况报告》,对竹产业规划、加工园区建设、示范扩面等提出了建议。为加快建筑房地产业发展,有关委员和建筑房地产企业代表就如何加快建筑房地产业发展进行了协商讨论,并提出了行之有效的发展思路和举措。为推进今年农民饮用水工程建设,月中旬开始对农民饮用水工作进行视察,今天把政府专题研究的农民饮用水工作的通报发给各位委员,当中涉及了当前农民饮用水工程的进展情况、主要问题以及下步工作要求,希望各位委员帮助我们监督一下,看看这项工作有没有抓到位、能不能抓到位、抓不到位是什么原因。

(三)注重民生,建言献策有高度。区政协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真情履职,掌握社情民意,提出对策建议,为民生改善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到目前为止,共提交提案142件,这些高质量的提案建议,是全体政协委员精心选题、深思熟虑、深入调研、共同努力的成果,涉及经济社会发展的方方面面,具有很强的前瞻性和针对性,充分体现了政协委员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责任感。通过提案的办理,政府工作重点更加突出,方向更加明确,目标和措施更加科学。

三、相互支持,相互联动,形成促进发展的强大合力

支持人民政协围绕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更好地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三项职能,是政府做好工作的重要途径。因此,要积极支持和配合政协充分履行职能,把政协履行职能的作用体现在政府重大决策之前和实施的全过程,使政府与政协的联系更加密切,配合更加默契,成效更加显著。

(一)充分认识政协作出的重要贡献。一直以来,区政协和广大政协委员充分发挥协调关系、汇聚力量、建言献策、服务大局的作用,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为推动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政府决策离不开政协的参政议政。区政协和广大政协委员认真履行职能,积极参政议政,每年都对《政府工作报告》进行认真协商讨论,提出许多宝贵的修改意见;对事关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和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调研,有针对性地提出提案和建议。所有这些,促进了政府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推动了政府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二是政府部署离不开政协的大力支持。区政协紧紧围绕全面实施“四大战略”、加快推进“三化建设”,认真履行职能,积极建言献策,做到了政协工作与中心工作在指导思想上一致,在工作目标上协调,在工作部署上呼应。特别是政府工作得到了政协的大力理解、支持、帮助和参与,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的每一点成绩,都深深凝聚着区政协和广大政协委员的心血和汗水。

三是政府工作离不开政协的共同参与。近年来,区政协按照区委、区政府确定的总体目标,紧扣加快发展、科学发展的工作取向,积极参与经济建设,在招商引资、城市建设、新农村建设、民生工程、社会稳定等重要工作中勇挑重担,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经济社会发展各个领域,都包含着政协组织和政协委员的积极作为,处处都闪现着广大政协委员的忙碌身影。同时,区政协还承担了装备制造业发展的领导和协调工作。

(二)全力支持政协更好地履行职责。重视和支持政协工作,是政府不断提高行政执行力和水平的客观需要。因此,政府要进一步加强与政协组织的沟通和联系,大力支持政协组织发挥“三大职能”,切实提高政府决策的民主化和科学化水平。主要把握好三点:

第一,要更加主动地搞好政治协商。一是要拓宽协商内容。凡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决策、民主政治建设的重大事项、涉及改革发展稳定的重要部署,以及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问题等,都要在决策之前按程序提请政协协商,认真吸收政协提出的合理化建议。二是要规范协商程序。围绕不同阶段政府工作的重点和难点问题,要会同政协研究确定协商内容和形式,及时通报有关工作情况,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实施。三是要提高协商实效。政府的有关会议和活动,要邀请政协领导或专委会负责人参加,认真听取并研究采纳他们的意见、建议、批评和要求。对政协书面提出的协商意见,不仅要认真听取,而且要书面回复。

第二,要更加自觉地接受民主监督。一是要认真做好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继续坚持“认真负责、积极主动、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落实办理工作督办、通报、回访等一系列制度,努力提高提案的办理质量,切实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交待,让委员满意,最终使群众得益。二是要继续支持民主评议工作。政府要认真地、虚心地地接受政协在民主评议中作出的评价、提出的意见,对好的做法要继续坚持,对不足之处要坚决克服,对存在的严重问题要及时整改。三是要高度重视社情民意的反映工作。政府及其部门对政协委员反映的社情民意,要及时妥善解决问题。认真制定和不断完善社情民意的反映、解决和反馈机制,增强解决问题的时效性和实效性,提高群众的满意率。

第三,更加积极地支持政协参政议政。一是要为政协及其委员拓宽知情明政的渠道。进一步完善配合、接待和协助政协进行调研、考察的工作程序,积极商请调研,主动介绍情况,及时提供资料,为政协履职创造条件。二是要建立和健全对政协意见的采纳和反馈机制。切实做到积极采纳、认真办理、及时反馈并高度重视和努力促进政协调研成果的转化,为政府科学民主决策奠定基础。三是要积极为政协开展工作创造好的条件。切实帮助解决政协委员视察调研、重要会议活动和机关自身建设等方面的实际困难。

(三)衷心希望政协发挥更大的作用。当前,区正处于“爬坡过坎”的关键时期,谋求追赶型跨越式发展,我们必须聚万众之心、纳各方之策、举全区之力。因此,衷心希望区政协继续坚定不移地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充分发挥好职能作用,为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主要有三点愿望:

一要充分发挥人才荟萃、智力密集的优势,积极支持发展、服务发展。切实加强对事关全区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的调研,积极向政府工作建言献策,为政府决策提供参考。当前尤其要把工业转型升级、新农村建设、维护社会稳定等作为参政议政的重点,把情况摸清楚,把问题找准确,把建议提到位。通过参政议政,切实把政协组织的“人才库”、“智囊团”优势发挥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