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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在元旦、春运、春节、“两会”期间认真开展运营电站和农网、农网改造、加油站安全隐患的大排查,进一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强化隐患的监督整改,有效预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为全县过上一个欢乐祥和的“两节”和迎接“两会”的召开营造一个良好的环境。
二、检查的重点
(一)运营电站和农网:一是凡属供电公司产权范围内的运营电站及农网,由县供电公司组织开展自查,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要落实专人负责,限时整改;属其它企业及私人电站、电网的,企业法人和私营业主要按要求开展隐患排查工作,同时,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企业所在乡镇安监站要对企业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对存在的隐患,必须监督及时整改。供电公司及未电改乡镇,要高度重视电网安全管理工作,既要严防电网触电伤人,也要严防电网短路引发各类火灾事故的发生。
(二)农网改造:县供电公司要切实做好农网改造的安全管理工作,对正在施工的农网改造项目,要结合行业实际认真开展一次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一步强化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责任意识,坚决杜绝违章操作、冒险蛮干等行为的发生。
(三)各加油站:县内运营的19座加油站,各企业业主要结合各自油站的特点,认真开展一次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尤其是要高度重视冬季寒冷,生火取暖,易引发火灾的特点,切实加强防范,严防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组织保障
为确保此次隐患排查整改落到实处,县经贸局决定成立2010年元旦、春运、春季、两会期间安全生产“百日”大检查领导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长:×××(经贸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经贸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员:×××(县供电公司经理)
×××(中石化××县分公司经理)
×××(经贸局办公室主任)
×××(经贸局中小企业办主任)
×××(经贸局安全生产办公室主任)
×××(县企改办办公室主任)
领导组下设办公在经贸局安全生产办,由李向东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按照彝安办发﹝2009﹞6号文件要求做好各个阶段的工作。同时,领导组将根据工作情况,对运营电站、电网、各加油站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进行实地检查指导。
四、工作时间及步骤
此次隐患排查整改从2010年1月1日起,至2010年3月31日止,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隐患排查阶段(2010年1月1日至1月30日)。
各相关企业及有关职能部门按照此方案的要求,结合行业实际,全面认真开展企业自身隐患排查工作。对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要逐项逐条登记,并研究落实整改措施、经费、责任人、时限。
(二)监督整改阶段(2010年2月1日至3月20日)。
一是各企业根据第一阶段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及落实的整改经费、责任人、时限要求等,扎实开展隐患治理工作。二是领导组将深入企业对第一阶段开展的隐患排查进行检查指导,帮助企业查找不足,完善整改措施。同时,对排查出来的隐患整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企业加大整改力度,加快整改进度。
一、加强行政执法监管,确保“两个安全”
上半年,我局继续以食品安全和特种设备安全作为工作重点,共完成共完成现场执法检查62个工作日,出动126人次;检查批发零售商业门店40家次、生产企业67家次;检查产(商)品共75批次、21个品种,总货值10万余元。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零起。共出动70多人次,监督检查休疗养院(所)、宾馆饭店、医疗单位、工业企业、商场、集中供热单位、旅游景点、洗浴、气瓶充装经销单位50余家,共现场检查特种设备1104台(个),其中锅炉71台、压力容器35台、起重机械112台、电梯40台、厂内机动车辆30、游乐设施16台、气瓶800余个,同时对不同程度存在安全管理和安全隐患问题的10家企业下达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帮助企业限期整改,确保了安全。
(一)规范食品市场,确保食品安全
1、强化获证企业证后监管。一是制定了食品质量安全整治方案和食品安全应急处置预案;二是结合本区实际制定了区域性食品治理整顿工作方案,将肉灌制品生产企业列入日常监管重点;三是与食品生产企业签定了食品安全责任书、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明确了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法人代表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以及食品安全相关责任;四是加强对生产加工企业的日常监管,强化了每月巡查制度,完善了食品生产企业巡查档案;五是将食品添加剂日常管理使用作为检点,深入企业原辅材料库、加工车间对添加剂进行一一核对,弄清真实使用食品添加剂品种、数量,并帮助企业建立了添加剂日用台帐,保证了食品添加剂使用的安全性、正确性。
2、积极开展食品定检工作,对食品质量进行有效监控。截止5月30日我区共完成11家生产企业定检产品抽样,1家企业停产,共抽检产品21个批次,定检合格率95%。对不合格企业进行了后处理,确保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切实从源头抓好产品质量。
3、加强了小作坊的(不包括“前店后厂”)监管力度,要求其建立进货记录、生产记录、检验记录和销售记录,严格按标准和技术要求组织生产,并与小作坊签定了食品安全承诺书,引导小作坊合法经营。
4、积极开展食品无证查处工作。对商店、超市销售的28类准入食品进行了检查,重点检查食品的获证和贴标情况,并对销售的无证食品进行了处理。
5、积极推进食品市场准入工作,对我区四家食品准入申证企业(肉灌制品1家、蛋制品1家、速冻饺子1家、干水产品1家)提供相关咨询帮助,并帮助企业建立健全有关制度,完善生产条件,以便尽快取得准入资格
(二)加大特种设备监督检查力度,确保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安全
一是及早动手做好暑期前的准备工作。我局在*年4月对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下达了特种设备安全检查通知。在通知中布置了检查内容、检查依据,检查形式分自查和监督检查两种检查方式。
二是积极与相关部门协调联合执法。为克服人员少,任务重的困难,“两节”期间我局主动与区安全生产管理局取得联系要求共同对特种设备安全生产进行检查。对特种设备存在隐患及时下达安全监察指令书,由于我们共同努力圆满完成“两节”安全工作。
三是监督与服务并举,受到企业好评。在监督检查时,我们对特种设备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除下达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外,还积极帮助企业进行整改,帮助企业建立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事故应急预案制度。同时,积极与市特种设备检验所联系帮助企业分析问题存在的原因,查找资料并对特种设备进行检验、补办手续,保证企业生产活动在一个安全的环境下运行,使企业的安全管理更上一个新台阶。
四是加大舆论宣传,创造安全生产氛围。在“六一”节和“安全月”期间,我局在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的同时还向企业宣传讲解《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气瓶安全监察规定》,并向少年儿童发放了500余份“游乐设施安全知识材料”使企业领导和少年儿童提高了对安全生产的认识。
五是加大对景区游乐设施的重点检查,严防事故发生。针对北戴河集发观光园游乐设施多、游人多的特点。我们在“五一”节期间对集发观光园和野生动物园进行特种设备安全检查和操作人员持证上岗检查。在检查中,我们积极与园区领导及主管安全人员联系,取得了他们的支持配合。督促使用单位做好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各项岗位责任制,做到特种设备在每天的使用前必须进行检查,发现存在问题的绝不使用,认真落实应急预案,确保设施的安全运行。
(三)整顿农资市场,维护农民利益
利用春耕生产到来之前,对全区7家“农资”经销点进行了专项打假检查,共检查化肥5个品种、100吨,货值26万余元;玉米种5个品种、2000公斤,货值1.3万余元;聚乙烯吹塑微薄膜3种型号、1000公斤,货值0.83万余元;发放宣传资料350余份,接待农民咨询30余人次。
二、标准、计量、质量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标准化工作
1、加强了企业产品执行标准管理。为了更好的把企业产品执行标准管理工作落实到位,切实贯彻上级提出的“从源头抓质量,把好厂门”的重要举措,进一步完善动态管理机制,上半年我局重新对以往区属企业颁发的《工业产品执行标准证书》进行了清理,重新摸清底数,做到了心这有数,此次重新摸底共清理出已停产、注销企业30余家,将重新更新好的台帐,录入电脑,并已上报市局标准科。
2、组织机构代码工作。一是严格按照《省代码管理办法》的规定要求及时做好代码的初办、变更、换证、年检等各项业务工作;二是根据省代码电子档案扫描会议工作精神,局专门成立了代码电子档案扫描工作领导小组,新增加设备1台套,有效的保证了扫描任务的完成。上半年共办理各项组织机构代码业务727家,其中初次申办89家、年检365家、换证75家、证面变更49家、迁出3家、迁入134家、废置11家、数据修改1家、电子档案扫描1773份。
3、抓好强制性标准工作的宣传贯彻。一是为了积极配合国家正在实施的“食品生产许可证”(QS)申报发证工作,今年上半年我局共帮助全区18家食品生产企业对所生产的产品,进行了食品标签的审核把关工作,共审核标签26种产品30种标签标识,从而进一步规范了企业的标准化生产,为消费者创造一个明白规范的消费环境。二是继续利用已建立的“产品执行标准查询平台”服务项目,向百姓和企业进行宣传咨询,截止6月份我局共为全区4家单位、12家企业查询了160项国家、地方、行业标准,受到了百姓和企业的一致好评。
(二)计量工作
1、对区*超市等5家超市、石塘路市场等5家集贸市场的经营管理者进行了有关计量方面的法律法规宣传,会上向参加会议的超市、集贸市场的经营管理者宣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集贸市场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和《零售商品称重计量监督管理办法》4项国家法律法规。
2、对本区域内的集贸市场、商场、超市进行了检查,共检查2个集贸市场和10家超市经销的米、面、食用油、水果、肉食、海(水)产品等20余种商品200多个批次,总货值10万多元。从检查情况看大多数单位能够按照计量法律、法规、规章要求去做,在用计量器具按时检定,对定量包装产品进行进货检验,但也有少数单位存在定量包装商品缺秤少量和无标注净含量等问题,针对上述问题我局执法人员责令其改正,并给予行政处罚。
3、为保证暑期期间中央首长和广大游客人民群众加油利益,我局对我区11家加油站进行加油机准确度的专项检查,重点检查每个加油站每台加油机是否经过检定,并更新了加油机电子档案。此次检点对每个加油站每台加油机是否经过检定,是否存在私自更改电脑芯片数据擅自拆封封签等严重违法行为,通过此次检查行动规范了加油站经营环境,确保了暑期期间加油站的正常合法运营。
(三)质量认证工作
1、质量管理工作:为了切实发挥“双兴领导小组”的组织协调和指导作用,大力推进名牌战略的实施,促进地方特色产业健康发展,为区域经济保驾护航。我局今年对北戴河区“双兴领导小组”进行了重新调整,重新规划了我区到2015年的“双兴”工作计划,并出台了“关于实施名牌战略争创名牌产品和驰名商标的实施方案”,从而进一步促进我区品牌战略建设的实施,此项工作现已上报区政府等待审批。
一、工作目标
严厉打击盗抢国家油气资源、破坏油气设施及扰乱油气企业生产经营秩序等违法犯罪活动,坚决清除占压输油气管道的违法建筑,强化油气治安管理和油气企业内部防范管理工作,从根本上铲除涉油涉气违法犯罪的直接诱因和油气安全隐患,建立气田和输油气管道安全保护长效工作机制。
二、整治重点
(一)整治的重点地区
兰成**输油管道大足段(邮亭)及气井21个(涉及三驱、季家、龙岗、宝兴、弥陀等乡镇,统称河包气田),大足天然气公司输气管网沿线(涉及龙岗、棠香、龙水、中敖、三驱、邮亭、玉龙、石马、金山、万古、复隆、弥陀等乡镇)。
(二)整治的重点问题
1、非法占压输油气管道、危及管道安全运行问题;
2、私拉乱接、非法占用油气企业水、电、气资源问题;
3、严重扰乱气井正常生产、工作秩序问题;
4、非法收购、贩运、倒卖成品油问题。
三、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和调查摸底阶段(9月份)
各街镇乡人民政府(办事处)要结合实际,制订有针对性的工作方案,成立专项行动协调办公室。要召开专门会议进行动员部署,明确分工、落实责任。要组织力量明察暗访,摸清气井区域及输油气管道沿线地区的废旧金属收购站点、非法占压输油气管道建筑、加油站和气站周边违章建筑及油气工程施工案件、纠纷的底数,并逐一登记造册,突出重点,明确主攻方向。
(二)集中整治阶段(10月至11月下旬)
各有关街镇乡、部门要围绕工作目标,全面开展专项行动。在此期间,县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将适时组织联合检查组,对各地区整治工作进行督促、检查、指导。
(三)总结验收阶段(12月初)
县政府将组织有关部门对各有关街镇乡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并做好工作总结。
四、工作措施
(一)实行政府负责的整治工作责任制
兰成**输油管道和气井输气管道经过的街镇乡人民政府(办事处),为此次专项行动的重点责任单位。各重点责任单位要将专项行动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落实责任,确定1名分管领导为专项行动负责人,并制订实施方案,周密部署,狠抓落实,要加强对重点地区的检查、督导,采取有针对性措施,逐一清理存在的隐患,整治发现的问题,保障我县输油管道和主要供气井的安全,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因工作不力导致油气(井)和输油气管道生产治安秩序问题突出而没有得到有效解决的,要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整改;对搞地方保护主义,怂恿支持涉油涉气违法犯罪活动的,要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二)集中清理,重点治乱,根除涉油涉气违法犯罪活动
要大力整顿本地区的加油站点和油品零售网点,严厉查处收购、销售非法小炼油厂、土炼油炉炼制油品的行为,严查运油车辆,截断不法分子非法贩运原油和成品油渠道,对非法贩运原油和成品油的车辆,一经发现即予查扣,非法贩运原油、销售成品油所得坚决予以没收,并依法严加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占压输油气管道的违章建筑坚决予以拆除。
(三)广泛宣传,大造声势
专项行动中,各街镇乡要加强宣传工作,公布举报电话,充分发动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支持、参与专项行动,积极提供油气违法犯罪线索。要深入宣传《刑法》、《安全生产法》、《石油天然气管理保护条例》、《重庆市天然气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增强广大群众的法制观念。
(四)建立长效工作机制
一是建立健全有关规章制度。有关街镇乡和部门要针对专项行动中发现的带有普遍性、倾向性的问题,及时制定、修订、完善相关规章制度。二是建立石油天然气基础设施保护机制。石油、天然气部门要加大安全管理力度,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做好定期检验工作,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各有关街镇乡人民政府要完善输油气管道安全保护责任制,建立专群结合的输油气管道巡护队伍。三是建立石油、天然气安全保卫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各有关街镇乡要建立由行政领导负责,有关单位参加的联席会议制度,定期通报有关情况,听取意见、建议,及时解决影响油气生产治安秩序的突出问题。四是建立联动机制。要针对涉油涉气违法犯罪的突出问题,由县公安部门牵头,协调开展专项行动,跨区域跨部门联动,整体作战。五是要开展创建安全文明油气区活动,共同营造安全稳定的油气区环境。
五、组织领导和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此次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县政府决定由县公安局牵头,县计经委、县贸易局、县监察局、县安监局、县国土房管局、县建委、县环保局、县市政局、天然气公司为成员单位,建立我县整治油气(井)及输油气管道生产治安秩序专项行动联席会议制度,成立大足县整治油气(井)及输油气管道生产治安秩序专项行动工作办公室,负责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协调及督导检查工作。办公室设在县公安局治安大队,由县公安局副局长雷兵任主任,治安大队大队长王勇任副主任,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人为办公室成员。
(二)明确分工,密切配合,实施综合整治
有关街镇乡和部门在这次专项整治工作中,既要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又要协同作战,密切配合,实施综合治理,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1、公安机关要毫不动摇地坚持严打方针,积极参与、精心组织、周密部署,重点打击打孔盗油盗气,破坏油气生产设施、电力设施等严重涉油气刑事案件。同时,要积极配合安监、国土房管、建设、市政等部门,坚持拆除占压输油气管道的违法违章建筑。公安消防部门要加强对储油储气乡镇的消防检查,及时发现并督促有关部门整改隐患。治安部门、内保部门、辖区派出所要加强油气企业周边公安基础工作和企业内部的安全保卫工作,指导企业大力开展巡逻守护工作,督促企业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
2、县计经、国土房管、建委、环保局、市政等部门要密切协作配合,依法查处无证、侵权等违法行为,整顿和规范油气区用电用地建筑秩序,加强对油气井、输油气管道企业的质量监督和违章建筑查处。
3、县安监部门要组织技术人员对我县石油管道、天然气管网占压事故隐患进行深入分析研究,认真梳理,逐一落实责任。要积极会同国土房管、建委、消防部门,依法查处占压输油气管道、在输油气管道附近挖砂取土、建筑等危及石油天然气安全的违法行为,坚决拆除非法占压管道的建筑物和构筑物,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安全无事故。组织开展对我县石油、天然气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督查活动,监督企业制订输油气管理重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完善管道运行安全监测控制设施和设置警示标志,督促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此项工作由县计经委、县国土房管局、县建委、县环保局、县市政局等部门配合。
4、县贸易局要整顿加油站点、油品零售网点,进一步规范油品运输、经销、储存等经营秩序,严厉查处打击收购、销售非法小炼油厂、土炼油炉炼制的油品。
5、石油天然气企业要加强内部安全保卫工作,要组织开展内部安全保卫工作大检查,堵漏洞,治乱点,除隐患。加强职工教育,加强保卫机构建设,建立健全安全保卫工作制度,完善和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
(三)严格情况报告制度
各有关街镇乡在专项行动期间,每半个月报送一次工作进展情况,重大情况及工作中遇到的难点问题要随时报告。联系电话:县公安局治安大队43781048、43781051,节假日电话43781010;联系人:王勇、胡鲁进、王立业。整顿工作结束后,请各成员单位和有关街镇乡在12月前将工作总结报县整治专项行动办公室,由办公室汇总,迎接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的联合检查。
几年来,该收费站成员积极发挥自身特点和优势开展工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推进高速公路建设和城市文明进程作出了自己的贡献,也探索出了一条工作服务社会促进社会和谐的特色之路。这是一支有活力,有团队协作精神的队伍,他们在领导的带领下共同努力,齐心协力,经历了一次又一次的难关,充分体现了该站大家庭团结一致的崇高精神,同时为营运公司的2-11月的考核中平均分最高,并争得了诸多先进荣誉。收费站在经营管理等方面采取措施保证经营持续增长。
一、以提升服务品质为核心,保质保量完成年度工作
(一)编写操作规程,提升服务质量
根据收费站各个部门的实际运作状况,编写了《收费站服务操作规范》、《收费站清理保洁操作规范》、《服务操作规范总则》。统一了各部门的服务标准,为各部门培训、检查、监督、考核确立了标准和依据,规范了员工服务操作。同时根据服务要求,编写了服务接待流程,从接待、语言要求、卫生标准、物品准备、环境布置、能源节约等方面作了明确详细的规定,促进了收费站的服务质量。在规范了操作流程的基础上,我们按照年初计划工作完成任务,没有发生工作质量投诉,没有安全事故的发生,克服重重困难。我们围绕国家创建明文城市、卫生城市而进行,能过我们的努力,为在创建工作做出了较大的贡献,并多次在评比中评为先进单位,诚信单位。
(二)加强现场监督工作,强化走动管理
坚持每日对服务区的固定巡查(2-3次)、还要随时抽查,以便对各岗位人员工作的规范、服务区质量、工作效果,保证服务区车行畅通、见到车辆立即指挥按大小车分区停放、手势规范、使用普通话、对突发时间随时保持警惕、出现问题积极处理马上上报)等随时指导、检查。按照《高速公路服务区工作规范》进行管理,对各岗位人员严格执行《服务区员工岗位职责》《服务区员工守则和行为规范》按照《服务区绩效考核办法》严格考核。每月定时召开工作会议,总结上月工作情况,提出下月工作要求。通过人员培训、现场监督和走动管理是收费站管理的重要形式,各位收费站管理人员坚持在当班期间进行管理时间分配,并直接参与现场服务,对现场出现的问题给予及时的纠正和提示,对典型问题进行记录,并向各部门负责人反映,分析问题根源,制定培训计划,堵塞管理漏洞。良好的服务品质是收费站提高竞争力、提升整体形象的核心,为了保证服务质量,提高服务管理水平,提高顾客满意度,对典型案例进行剖析,寻找问题根源,研讨管理办法。在研讨会上,各区域、部门相互学习和借鉴,与会人员积极参与,各抒己见,敢于面对问题,敢于承担责任,避免了同样的服务质量问题在管理过程中再次出现。这种形式的研讨,为收费站管理人员提供了一个沟通交流管理经验的平台,对保证和提升服务质量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三)努力提高生产效率和工作质量,重视安全工作
为了提高生产效率和工作质量,我们抽调专业技术骨干力量,积极参加公司节能降耗、安全增效领导小组的工作。安全工作是公司重中之重的工作任务,员工的安全。重视消防知识、消防设备使用、供水系统操作、配电系统操作、交通手势、应急预案、清洁用品及工具使用等培训。努力打造“平安、健康、绿色、畅通、人文”的服务区。对驾乘人员提供优质服务,为提升高速公路服务区社会形象,体现“服务人民、奉献社会”的宗旨,我们将围绕“优质服务、人性化服务”这一主线,在服务理念上求新,在服务标准上求高,在服务速度上求快,想顾客所想,急顾客所急,于细微处见真情,努力打造特色服务区品牌。收费站高度重视安全管理工作,加强员工体检工作,层层把关,杜绝事故的发生,本年度我收费站没有发生过任何安全事故,较好的完成安全工作任务。
强化领导分管责任人及主管人的责任,要求各区域要加强管理,强化措施,落实工作,防微杜渐,争创“文明、平安、和谐”的目标。做好周边环境、消防、道路交通安全建设,认真搞好隐患排查,专项整治,不留死角;舍得投入专项经费,添置安全器材;加大群防群治力度,把安全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中,确保收费站平安。
二、主持制定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单位间组织协调
(一)制定突发事件预警机制和单位间的协调机制,遵循法律法规,根据情况的需要制定突发性大事件的预防和预案
指定突发事件处理工作小组和媒体公关小组,具备临时应付全局的能力和指挥能力,第一时间妥善处理好突发事件。首先管理水准有待提升。一表现在管理人员文化修养、专业知识、外语水平和管理能力等综合素质高低不一、参差不齐;二表现在尚未制订一整套规范的系统的切实可行的“管理模式”;三表现在“人治”管理、随意管理等个体行为在一些管理者身上时有发生。
(二)协调各部门关系,建立内部合理而有效的运行机制
为使日常运作逐步纳入到工作有计划、有指导、有跟踪、有总结的管理系统中去,有效地将计划性工作和应急性工作密切结合起来,建立明确的工作目标,要求各部门、各相关单位间建立计划性的工作制度,通过每月总结、计划,对各项工作有计划、有落实,按计划步骤予以实施。
(三)建立每月工作汇报制度,通过对工作的完成情况,对各部门负责人予以考评,各项制度未健全完善,制度的完善及各项工作程序的确立需在长期大量的实践中方能逐步完成
一、指导思想及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按照“统一领导、属地管理、部门监管、广泛动员、群众参与和依法、文明安全燃放”的原则,强化部门和属地管理责任,动员社会各方力量积极参与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通过全县各级各部门和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实现“禁放场所、禁放时段禁得住;重大危险源和零售网点、燃放点安全;不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重特大火灾和爆炸事故;不死人,不发生影响社会稳定的事件”的工作目标,确保全县人民度上一个欢乐祥和的新春佳节。
二、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
(一)县政府组织机构和职责
丰都县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副县长简小雨任组长,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姚文生任副组长,公安局、安监局、工商局、供销社、教委、监察局、民政局、财政局、国土房管局、建委、市政局、交委、商委、卫生局、环保局、质监局、林业局、县政府法制办、文广局、消防大队等部门和单位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县燃放办),由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姚文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公安局副局长周维任常务副主任,安监局副局长李国勇、供销社副主任张茂杰任副主任,公安局、安监局、工商局、供销社、交委等单位抽调专人集中办公。春节期间,县烟花爆竹“打非办”和县燃放办合署办公。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负责全县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部署协调全县各级各部门开展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办公室主要职责:制订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督促各级各部门切实发行监管职责;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开展全县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宣传工作;督促有关部门查处非法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烟花爆竹行为;组织、协调有关部门按照烟花爆竹专项办法统一采购、储存、配送和销售烟花爆竹;开展“打非”工作;落实县政府和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职责
根据《条例》规定,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认真制订工作方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配合,齐抓共管,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部门:负责许可烟花爆竹运输和确定品种、数量、运输路线及有效期限;查处非法运输、携带和燃放不符合本县公布的烟花爆竹品种和规格的行为;查处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和场所违规燃放的行为;侦查非法生产、买卖、储存、运输、邮寄烟花爆竹的刑事案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查处、取缔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
安监部门:负责烟花爆竹生产、经营环节的安全监管,审查烟花爆竹销售、储存场所的安全条件,许可烟花爆竹销售;监督检查烟花爆竹销售单位和临时销售网点遵守销售许可证规定的情况,查处烟花爆竹销售企业采购、销售不符合本县公布的烟花爆竹品种和规格的行为;查处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和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
工商部门:负责市场流通领域烟花爆竹监督检查,依法办理工商营业执照,查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
供销部门:负责做好全县烟花爆竹专项管理、销售布点和产品配送工作;督促经营公司严把烟花爆竹产品进货质量关,落实储存库房安全防范措施;配合安监、公安、工商、质监等部门,做好市场管理和整顿工作
质监部门:负责生产企业烟花爆竹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做好对烟花爆竹产品质量的抽查,依法查处不合格烟花爆竹产品。
交通部门:负责烟花爆竹道路运输企业和运输车辆、驾驶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员的资质管理,查处违反有关资质规定从事烟花爆竹运输行为。
市政部门:负责组织市政设施维护、燃气及下水道、化粪池等有关单位落实责任,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消除安全隐患;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在其重要设施设立统一标识并派人看护;负责组织清扫公共区域内的烟花爆竹残屑。
商业部门:负责组织指导大型商场、大型市场、加油(气)站、化学危险物品储存等有关单位,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落实重点目标安全守护措施。
宣传部门:负责制订全县燃放烟花爆竹安全教育宣传工作方案;组织新闻媒体做好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宣传教育工作。
教育部门:负责组织开展中小学生的安全知识宣传教育;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对大中小学校、幼儿园等禁放区域的看护。
建设部门:负责组织对全县建筑工地外来务工人员开展宣传教育;落实建筑施工场所的安全防范。
卫生部门:负责制订全县伤亡救治应急预案,统计因燃放烟花爆竹导致的人员伤亡情况;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对医疗机构等禁放区域的看护。
消防部门:负责制订全县消防灭火救援应急预案,做好应急救援准备工作;统计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的火警情况并调查原因;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对重点消防部位等禁放区域的看护。
环保部门:负责对大气环境进行监测。
林业、园林绿化、文物、民政、电力、国土房管、运输公司等部门和单位,分别负责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对山林、苗圃、文物保护单位、敬老院、输变电设施、车站、物业小区等禁放区域的看护。
三、工作措施
(一)坚持“四定”(定销售点、定时间、定品种、定区域)和“六统一”(统一采购、统一配送、统一布点、统一价格、统一标识、统一规范)管理,做好销售环节安全监管工作。
1、销售网点设置。按照“保障安全、规范经营、总量控制、合理规划、方便群众“的原则,2009年三合镇城区烟花爆竹临时销售点总量控制在260个以内,由供销部门提出选点方案,2009年1月9日前报安监部门审批。
2、销售许可证发放。根据安监总局《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要求,安监局、工商局要采取“一站式“审批服务模式,于2009年1月9日前完成销售网点销售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的核发工作。对三合镇城区临时销售点经营户,除按统一规定收取安全风险抵押金、安全保险费外,免收其他办证费。
3、允许销售、燃放的品种。按照“安全性能好、环保污染小、观赏性佳”的原则,2009年春节期间我县三合镇城区限制燃区允许销售、燃放的烟花爆竹品种共10大类192个品种。具体品种、规格市燃放办将于2009年1月10日在重庆烟花爆竹网(网址:*)上公布。
4、允许储存的数量。对具备安全储存条件的临时销售网点,面积在20-40平方米的,最大允许存放烟花爆竹量为100件,低于20平方米的,最大允许存放烟花爆竹量为60件。
5、配送、销售的时间。销售公司配送时间:2009年1月6日至2月9日。销售时间:2009年1月20日至2月9日(农历正月十五)。临时销售网点在许可期限满后,未销售完的烟花爆竹产品,由经营户交由专营公司按照合同规定处理,不得再储存烟花爆竹产品。
6、限制燃放的时间。2009年1月25日(农历十二月三十日至2月9日(农历正月十五日),每日上午7时至次日凌晨1时,可以在限制燃放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14周岁以下未成年人燃放烟花爆竹的,应当由监护人或者其他成年人陪同看护。
(二)坚决查处各类烟花爆竹违法犯罪行为
非法烟花爆竹是公共安全和市民燃放安全的最大隐患,严重扰乱了烟花爆竹正常的市场秩序。各有关部门要加大执法力度,依法从严查处各类烟花爆竹违法行为。
1、坚决查堵非法、伪劣、超标烟花爆竹流入渠道。从即日起,*、交通等部门要组织执法力量,在进入我县的区县边界要道及进入三合镇城区的主要交通路口,设立烟花爆竹安全检查站,采取定点检查与巡逻查控相结合的方式,加大进丰车辆及人员的盘查力度。对有《爆炸物品运输证》的,认真核查烟花爆竹运输车辆、人员资质,并重点检查运输的品种、数量、路线、时间等,是否与运输证相符。春节前,公安、安监、工商、市政等部门,要加强对商场、市场、村镇集贸市场以及车站、码头的巡逻查控力度,及时发现、查处非法销售、兜售和携带烟花爆竹行为,确保非法产品不流入市民手中。
2、开展集中整治,严厉查处销售、储存非法、伪劣、超标烟花爆竹的行为。春节前,有关部门要开展烟花爆竹集中整治,加强对集贸市场、出租房屋、闲置的厂房、库房、养殖场等重点场所的清理排查,对无证、无照销售、储存烟花爆竹的,安监、工商部门要坚决予以查处取缔,没收其非法烟花爆竹产品,行为人构成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公安机关要依法予以处罚。对销售单位和零售网点采购、销售非法、伪劣、超标烟花爆竹的,一经查实,安监、工商等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进行严厉处罚。公安机关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执法工作,依法查处、打击暴力抗法行为。对各部门查处收缴的非法烟花爆竹产品,不符合本市爆竹,交由公安机关统一组织销毁,不得再流入社会。
3、积极受理各类举报线索。燃放办要公布举报电话,要积极受理人民群众举报非法生产、销售、运输、储存烟花爆竹的行为,并现场督办有关部门及时进行核查和查处。经查证属实的,要按照有关规定对举报人予以奖励。
(三)加强燃放安全宣传,增强广大市局自律、安全意识
各有关部门要紧紧围绕“依法、文明、安全燃放”主题,开展多形式、多层面、全方位的宣传活动,不断提高市民的自律意识、公德意识和安全意识。
1、突出宣传重点内容。加强对《条例》有关规定的宣传,引导市民按照“四定”要求,不在禁放区域、禁放时段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加强对禁止及允许及允许销售燃放品种的宣传,引导市民到合法销售点购买安全产品,不购买、不燃放非法、违规产品;加强安全燃放知识宣传,让市民了解掌握正确的燃放操作知识,防止因不当燃放引发火灾和伤亡事故;加强非法生产经营行为的违法性、危险性和危害性的宣传,引导市民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2、突出宣传重点对象。要加强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地区的宣传教育。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发动居委会、村委会、农村治保积极分子深入社区、村庄、场院,开展入户宣传,通过发放《致广大农民的一封信》、宣传品及案例、图片、现身说法等形式,重点宣传酒后燃放和违规燃放的严重危害性,自觉杜绝酒后燃放、违规燃放行为。元旦前后,教委要组织全县中小学生开展“小手拉大手”安全燃放烟花爆竹的主题宣传活动,每所学校对中小学生开展一堂烟花爆竹安全燃放教育课,使宣传工作进学校。建委要组织全县建筑单位,对春节期间留丰民工开展“争做守法新农民”宣传教育活动,发放限放宣传品,使宣传工作进工地。
(四)丰富宣传教育形式。春节前,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充分发动各级基层组织,在社区、村社广泛开展“遵守燃放规定,共创和谐家园”宣传活动;要开展集中宣传咨询日活动,向广大市民宣传燃放烟花爆竹有关法律法规,散发宣传资料,接受市民咨询等。有关部门、有关单位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体,采取群众喜闻乐道的形式,加强燃放安全宣传。要创新宣传方式,采取向市民发送“燃放烟花爆竹安全教育宣传”的提示性手机短信,在宏声文化广场大型显示屏播放短片及网络宣传等向市民宣传教育安全燃放知识,增强安全意识。
(五)划定禁限放区域,开展安全检查
1、严格划定禁放和限放区域,设立禁放标识。2009年1月9日前,按照《条例》有关规定,完成禁放、限放区域的划定和向社会公布工作。2009年1月10日前,禁放区域场所的产权或使用单位要完成醒目的禁放标识设置、张贴工作,由安监部门负责落实。各单位不得擅自更改禁放范围的划定标准,也不得变更统一的禁放标志。
2、开展重大危险源排查,落实监控措施。2009年1月10日前,各有关部门完成加油站、加气站、危险化学品和民爆物品储存仓库、油气管道、电力设施、城市下水道、化粪池等重大危险源的排查工作,摸清其责任单位、所处位置、危险性质、安保措施、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制订严密的安保方案和处置预案,明确每个重大危险源、禁放区域的责任人、责任单位、责任区域和控制措施。2009年1月25日至2月9日,有关部门和单位,对重大危险源(场所)实行一个安全督导组包一个危险目标的工作责任制,实行“一对一”24小时守护,确保绝对安全。
3、加强销售点安全检查,确保安全。对许可的销售网点,安监、公安、工商部门要采取联合检查的方式,对销售网点的安全设施、灭火器材、禁放标识、专营标识、销售品种等进行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同时,安监部门要加强销售网点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落实安全管理责任,要组织专门力量,加强销售点安全监管,每个销售点必须有1-2人专门看护,尤其是除夕、初一、十五等重点时段,要做好周边燃放秩序维护工作,防止因燃放引燃销售点内的烟花爆竹。
(六)强化现场监管,落实应急救援措施
1、加强限制燃放区域燃放秩序维护。燃放区所在乡镇人民政府要建立社区燃放秩序自治组织,组织社区志愿者,维护燃放秩序。特别是除夕、初一、十五等重点时段,要组织党政机关干部、居(村)委会、内保单位的治保积极分子及其他社会力量,划定维护力量责任区域,开展街面、小区、大院巡逻监控,保证维护力量责任区无缝对接,真正做到每条街道、每个小区、每个大院、每栋楼群都有干部、群众看守。各地禁放区域和禁放场所由各单位组织力量进行严防死守,要明确看护责任单位、责任人、责任区域和防范措施。要制订应急预案,做好应急处置准备,确保禁放区域和禁放场所绝对安全。
2、强化消防灭火和伤员救治措施。2009年1月10日前,各乡镇人民政府要集中组织开展清理可燃物行动,消除火灾隐患。要督促限制燃放区域内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的自备消防力量,配备简单灭火器材,积极开展消防灭火演练,掌握灭火知识,在第一时间对火情进行有效扑救、控制。县公安消防大队要针对居民棚户区、危旧房密集区、消防车通道不便路段等容易引发火灾事故的场所,制订消防灭火预案,落实值班执勤力量。在重点时段,要启动二级战备方案,派出消防车在各主要道路上进行巡视。卫生局要组织各级医疗机构,做好应急救援准备,确保因燃放烟花爆竹致伤人员得到及时救治。
3、加大非法燃放行为的查处力度。全县*机关要严格依法严肃查处禁放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或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他人人身财产安全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严肃查处在文化娱乐场所非法燃放烟花以及“冷烟花”、“舞台效果剂”等行为。要加强焰火晚会燃放活动的监管,各地举办焰火燃放活动必须按照《条例》和《焰火晚会烟花爆竹燃放安全规程》(GA183-2005)的有关规定,提前向公安机关申报,取得许可后方可燃放。未经许可举办焰火燃放活动的,要依法严肃查处。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政府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紧紧围绕“确保安全”这个核心,从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和保安全、保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保证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在本地区、本部门得到全面认真的贯彻落实。
(一)认真做好企业春节期间停产整顿和节后复产复工验收工作。一是抓好节前停业整顿。按照省、市、县相关文件精神及工作要求,依法督促各非煤矿山企业强化安全责任,全面做好企业节前停业整顿、值班备勤和安全保卫等工作。为防止企业进行突击生产或违章作业,我局分组对企业进行不定期的巡查监管,做到令行禁止,确保春节期间生产安全。二是做好节后复产验收。春节刚过,我局严格按照上级文件精神,坚持“谁分管、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对62家非煤矿山(19家地采矿山、43家采石场)进行了复产(工)验收。严格落实企业复产验收责任制,做到“三个不复产”(证照不齐全不复产,安全条件不具备不复产,安全措施不落实不复产),确保企业节后生产开局好、起步稳。
(二)扎实开展“六打六治”和重点行业领域的专项整治行动。结合安全监管工作实际,制定了《____县安监局“六打六治”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把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不断在监管中实施服务,在检查中帮助企业排查安全隐患和问题,并及时抓好督促整改和复查工作,确保企业生产安全。自8月底以来,我局出动执法检查251人次,通过整改复查和企业自查,指导和帮助全县185家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排查发现各类安全隐患共322条。目前,已整改到位310条,整改率达96%。同时,对隐患整改不落实或不到位的11家非煤矿山企业依法给予了行政处罚,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三)全面扎实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改活动。我局始终把安全隐患排查整改作为化解安全风险、防范安全事故的一项经常性、长期性的工作来抓,不断夯实安全基础。一是严格监管监察,全面开展隐患大排查。及时制定了全县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举全局之力,深入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等行业领域,组织开展了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全覆盖的隐患大排查,1-10月份,共分组检查生产经营企业单位家173家,检查尾矿库12座,排查隐患1204条,依法下达整改指令155份。二是强化责任落实,切实抓好安全隐患大整改。对排查出的各类安全隐患实行分级管理、跟踪督办、整改销号。目前,已督促相关企业按照“五落实”的要求全面进行隐患整改并做好复查工作、复查率达100%。
(四)切实开展安全标准化创建达标和“六大系统”建设。我局始终把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作为推进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的切入点,积极督促企业开展以管理标准化、操作标准化、设备设施配置标准化为核心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指导企业制定符合自身特点的各岗位、各工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新的精细化管理方式,从而使企业达到有章可循、有据可依、照章办事的良好安全管理局面,不断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截至目前,全县46家露采矿山(采石场45家)、9个地采矿山(工区)、10座尾矿库、36家加油站、2家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2家危险化学品使用企业已通过申创验收并达到省“三级”标准。全县有14个非煤地采矿山(含工区)“六大系统”建设设计方案全部通过市安监部门的审复安装到位,全县非煤地采矿山安全科技支撑能力和保障能力得到明显提升。
(五)深入推进企业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切实强化企业安全教育培训。今年组织各乡镇长和街道办主任共26人到郴州市委党校参加为期3天的安全生产专题培训班和各乡镇(街道)分管领导、安监员共28人到市安监局组织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执法证培训班,进一步增强了乡镇(街道)的安全生产意识和执法能力。根据市安监局的统一安排,我们积极组织32名非煤矿山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参加了市安监部门组织的安全教育培训,进一步提升了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素质。同时,进一步加大
宣传力度,以开展“安全生产年”、“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在____电视台开办专题节目《安全在线》,在____新闻网、____手机报、____报等媒体开办“打非治违”专题栏目,全方位、多角度不间断宣传,切实提高全民安全意识。(六)积极稳妥处置安全生产领域矛盾问题,促进社会大局稳定。在全局全面推行“一线工作法”,做到隐患在一线排查,问题在一线解决,矛盾在一线化解,积极创造和谐矿区、打造平安企业。4月23日至5月13日,根据县委县政府工作安排,在县纪委监察局的牵头下,会同县公安局、县交通局、县教育局对清和中心学校“3·26”溺水事故、____县洋市镇“4·8”交通事故、 “4·19”交通事故进行了调查。5月20日至23日对太和镇汪曾取采石场“4·19” 高处坠落事故进行调查。同时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对该事故进行了依法调查处理。通过及时有效处置企业生产过程中出现的各类矛盾和问题,较好地保障了群众的根本利益和企业的合法权益,维护了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七)全力以赴治理无主尾矿库,切实办好民生工程。____县无主尾矿库隐患综合治理工程是经发改部门立项批复的中央资金投资建设项目,工程总投资9629万元。该项目共24座五等尾矿库,分布在____县12个乡镇、街道,治理工程的尾矿库数量和投资规模位于全省前列,全市之首,是一项安全工程、更是民生工程。我局作为该项目的申报单位更是举全局之力全力以赴,抓好了项目的摸底调查、资料收集、方案制定、初步设计、项目申报等各项工作,使该项目及时取得了发改部门的立项批复。该项目采用epc总承包方式和工程监理同时进行公开招标,现已进入全面施工阶段。到目前为止,已完成坝体加固42650立方米,修建排洪、排水明渠3.5千米,复土、植草约30万平米,修建应急抢险道路4.2公里。已有11座尾矿库的治理工程全面完工,有5座库正在施工过程中,其余8座正在施工准备中,项目总工程量完成65%以上,工程进度排全省前列。
(八)强化统筹协调,认真抓好其他工作。一是我局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好作风建设年”主题活动和公务用车等多项专项整治活动。二是积极响应县委县政府号召,投身省级文明城市和国家森林城市创建工作,继续做好文明卫生工作。三是认真履行职责,切实转变作风,全面完成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任务。四是开展基础建设活动,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狠抓重点时段的稳定监控工作和干部包保工作,所接到的交办案件均如期结案。五是做好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对局机关政务公开版面重新规划设计,对相关内容进行修订。六是狠抓党建工作和“四型”机关创建工作等。
一是安全基础薄弱,安全隐患突出。全县生产力水平总体偏低,企业投入不到位,工艺落后,装备水平低,技术条件差,人员素质低,安全管理严重滞后的状况仍没有得到根本改变,安全保障程度严重不足。同时,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还时有发生,安全隐患比较突出。二是安监队伍建设跟不上安全生产监管的要求。主要表现在:人员编制不足,专业技术人员缺乏,经费不足,未按相关规定足额提取安全生产工作经费。由于安全生产涉及到矿山、化工、建筑、机械等多领域的专业知识,而安全监管人员多数是从政府机关及事业单位调配过来,专业人员尤其是高层次专业人才非常少,再加上经费不足,影响了安全生产工作的正常开展,造成安全监管难以到位。三是安全生产责任制未真正落实。一些企业不落实主体责任,安全投入不到位,安全管理松懈;部分单位部门没有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做好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部分单位没有真正落实安全生产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制度,没有把安全责任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人头,工作浮在面上。
工作思路:2015年,我局将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国发23号和40号等会议文件精神,牢牢把握安全生产工作“稳中求进、进中求好”的总基调,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为主线,以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为目标,继续深化“三项行动”,全面加强“三项建设”,继续扎实推进“四大三基”三年行动计划,努力开创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新局面。
工作目标:坚持“以人为本”的安全生产工作理念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湖南省安全生产条例》为主线,以隐患排查整治为重点,强化安全生产综合监管,狠抓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积极开展各行业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确保全县2015年无较大以上事故发生, 生产安全事故数(伤亡人数)在市下达的控制指标以内,促进安全生产平稳运行。
工作重点和措施:
(一)坚持不懈抓好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和井工矿山“两大建设”。始终坚持“强化安全基础,推动安全发展”这一主题,要始终突出企业这个主体,通过严格的监管、有效的指导和有力的社会监督,推动企业主体责任真正落实到位。要始终突出企业标准化建设和井工矿山“两大建设”这一关键的基础工作,各股室结合各自管辖行业领域的特点,制定切实可行创建方案,推动各行业领域企业安全标准化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把非煤矿山、危化品、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作为重点,强力督促企业加大投入,改进措施,将安全标准化建设管理落到实处,确保在今年年底前全县所有规模以上工矿商贸企业全部通过达标验收。
(二)坚持不懈抓好矿山整顿整合。深入开展非煤矿山整顿关闭专项行动(重点是青兰矿区和黄沙坪矿区及露采矿山),彻底取缔关闭非法生产矿点,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合法矿山要坚决停产整顿到位,经停产整顿仍达不到要求的坚决依法关闭到位,进一步规范非煤矿山开采秩序,促进全县非煤矿山安全健康发展。
(三)坚持不懈抓好“打非治违”工作。按照国务院、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两大任务、三条原则、四个重点、五项目标”的要求,强化联合执法,加大打非治违工作力度,把企业职业危害申报、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城市工业灾害防治等纳入“打非治违”重要内容,扩大打非治违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