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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灾害应急措施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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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灾害应急措施

第1篇:城市灾害应急措施范文

关键词:城市;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处置;一些问题

1前言

城市地质灾害是城市化快速进程中的一种自然和人为作用下的新型地质灾害。城市是人口和财富的聚集地,一旦受灾,损失更加惨重,具有灾害的放大效应。在城市灾害中,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占相当大的比例,严重影响着人们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因此应对城市突发性地质灾害的应急预案及相关措施正日益受到人们的广泛重视。

2城市地质灾害及其危害

2.1城市地质灾害

地质灾害是指由于地质动力作用导致岩土移、地面变形以及地质自然环境恶化,危害人类生命财产安全的地质现象,如崩塌、滑坡、泥石流、地裂缝、地面沉降、砂土液化,土地冻融、水土流失、土地沙漠化及沼泽化等。以城市为承载体的地质灾害即为城市地质灾害。

2.2城市地质灾害对工业和矿业的危害

工业区是人口最为密集,社会财富最为集中的地区,因此,一旦发生地质灾害,往往也是危害程度最高的地区。在地质灾害中,滑坡、泥石流等高强度灾害对工矿企业的危害最大,可以使整个企业或其中一部分顷刻毁灭,造成巨大损失。

2.2.1城市地质灾害对生命线工程的影响

水、电、煤气的供应和交通是现代化城市和工矿企业的生命线工程,关系到城市建设和生产的正常运行和发展,也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城市和工矿现代化程度越高,对生命线的依赖就越重,而城市地质灾害对生命线工程的潜在威胁也就越大。

2.2.2城市地质灾害对社会运行机制的影响

城市地质灾害不仅可以给灾区造成重大的经济损失,而且可以使社会动荡不安,破坏社会正常运行机制,从而产生更为深远的影响。当今社会,城市建筑、交通和能源设施、工厂和科研单位都是十分复杂和庞大的系统工程,这些人造物一旦遭到地质灾害损坏,就会处于失控状态,将给社会经济运行带来巨大破坏甚至毁灭性的打击。

由此可以看到,城市地质灾害防御和应急处置工作在社会经济建设中是非常重要且必要的。

3城市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处置的指导思想和基本程序

3.1应急处置的指导思想

以人为本,避免或最大程度地减轻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保障社会稳定,实现减灾效益最大化。

3.2应急处置工作的体系和程序

3.2.1应急处置工作体系

应急处置体系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其基本构成应当包括政府的应急救援处置和高危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处置两大系统。政府的应急救援处置管理是公益性的系统,而高危生产经营单位应急处置是自救系统,二者缺一不可[1]。

3.2.2应急处置管理工作基本程序

应急处置管理工作的基本程序包括:先(早)期处置、信息报告、应急响应(处置)、应急结束、善后处理、调查评估、恢复重建等重要步骤。应急处置管理工作基本程序详见下图1

4城市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处置的工作目标与工作原则

4.1应急处置的工作目标

地质灾害应急处理工作一般需要较大的经济投入,它既是复杂的技术工程,又是复杂的经济工作。因此应急处理的实施应本着最优化的目标慎重对待。所谓最优化目标,就是灾害的探测、处置、监测均应体现科学性、可操作性、最小风险与最大效益的有机结合。

4.1.1科学性

探测、处置、监测的方式、手段的选择要有充分的依据,符合地质灾害的减灾特点或受灾体的保护需要。处置结果的最后质量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

4.1.2可操作性

即相关方案在当前的技术条件下能正常顺利地实施,在人力、物力和财力等方面要有充分的保障,现场环境无严重障碍。

4.1.3最小风险

由于灾害损失和发展趋势的不确定性,地质灾害的处置可能孕育着一定的风险。因此,在处置方案的设计和实施过程中,要力求将风险降到最低限度。

4.1.4最大效益

最大限度地合理调配人力、物力和财力的投入,使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取得最大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

4.2应急处置的工作原则

为确保应急处置工作的及时、有效,应急处置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早准备―――快反应―――急处置―――慎总结”。

4.2.1早准备

对突发性地质灾害,防是关键。所以应将控制作为前提,早作准备,即早知道本地区城市地质灾害的类型、易发地点及可能的风险点[2-4],以便在技术、物资等方面早作准备。

4.2.2快反应,急处置

“快反应,急处置”是实现控制灾害、减少损失的重要保证。应重点体现“六快速,六正确,一得当”的要求:

(1)快速调查。快速查明地质灾害体地质构造和环境条件,准确分析和把握地质灾害体(灾害区域)的规模、分布、破坏类型及其危害状况,以及影响地质灾害体(灾害区域)稳定性的环境条件,自然结构成分特点和作用因素及瞬间触发动力。

(2)快速探测(监测)。快速了解地质灾害(灾害区域)的分布动态和发展趋势,准确判断地质灾害体(灾害区域)和周边建(构)筑物和管线的稳定状态、灾害险情大小,新隐患的位置和危害范围及可能发生的时间[5-7],为灾害原因分析,处置方案论证和紧急避险措施的确定提供依据。

(3)快速定性。以地质灾害体(灾害区域)内外客观表现的具体事实为依据,以工程地质基本原理为基础,根据对调查、探测和监测资料的全面分析,准确判定地质灾害的成因机制。为确定处置减灾方案和界定致灾责任提供依据。

(4)在快速准确地实施调查、探测、监测、处置等相关应急处置方案时,得当的次生灾害预控措施是确保应急处置效果、防止次生灾害发生、实现应急救援处置目标的重要保证。

5城市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关键技术路线、总体思路和基本要求

5.1应急处置关键技术路线

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应遵循以下关键技术路线。详见下图2:

图2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关键技术路线

5.2应急处置的总体思路和基本要求

应急处置是应急救援的核心,应急处置技术实施的总体思路是“先重灾后轻灾、先深部后浅部”,其基本要求是:

5.2.1成功实施灾害应急处置的关键在于计划性,即按科学的计划进行应急救援处置的指挥和处置实施工作。调度指挥与处置程序应遵循“快反应,急处置”的工作原则以及“六快速、六准确、一得当”的处置要求,有条不紊地投入处置工作,同灾害蔓延快的特点针锋相对,实现以快制快的处置救援目标。

5.2.2实施快速有效的应急处置的首要任务是控制灾害的发展,消除灾害影响的蔓延扩大,在可能蔓延的主要方向部署精干力量,采取有效措施快速堵截源头,防止灾害势头蔓延。

5.2.3地质灾害的突发性决定了灾害蔓延的速度非常快。为迅速控制灾害,在战术上必须采取上下分头设防,分头进入、联合截击的方法,即在灾害的上下、前后、左右不同部位,分别选择敏感关键节点,部署优势力量,形成上下设防的阵势,在总体方案指导下,从不同角度入手,分进合击,迅速控制灾害。

5.2.4针对地质灾害发生的区域成条线状及蔓延速度较快的特点,灾害处置时采取分割包围的战术,集中力量分块解决灾害突发区域或灾害重点区域及存在严重隐患区域的灾情,实现速战速决。

5.2.5对灾害区域周边环境开展先期探测,处置过程中进行实时监测,实施处置效果的检测和监测,是对地质灾害有效处置和对次生灾害有效预控的重要实现手段。信息先导决定了最终结果,而确保处置的最佳效果,装备是基础,技术是保障。

6城市突发性地质灾害处置关键技术

城市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处置技术是一项综合性强的系统工程,设计技术点多面广,为此,从确保应急处置效果的快速有效角度出发,应重点把握其中的关键,从而使处置工作实现事半功倍的效果。城市突发性地质灾害处置关键技术主要包括:处置前的探测技术、施工处置技术、处置过程实时监测技术、次生灾害的预防与控制技术及处置后检测、监测评估技术。

6.1处置前的探测技术

处置前的探测旨在摸清现状、找准诱因、确定重点部位,以确保处置方法得当,处置过程有的放矢,提高处置效果。为确保探测技术的有效应用,明确探测的对象及需探明的技术问题,地球物理探测方法的合理选用是两大重点问题。

6.2施工处置技术

施工处置技术是应急处置技术的核心技术,合理的处置程序和适当的技术方法是应急处置成败的关键,为此,需在对处置前进行的探测结果充分分析论证的基础上,制订科学严密的处置程序,确定快捷适宜的处置技术方法,从而实现快速高效的处置目标。

6.3处置过程的实时监测技术

地质灾害处置过程的实时监测主要任务是监测地质灾害发生后及处置过程中时空域演变信息(包括位移、沉降、地下水位、三维变形),以最大程度获取连续的空间变形数据,便于及时预测预报,分析次生灾害和诱发因素以及调整和完善处置方案。

6.4次生灾害预防与控制技术

现代城市灾害具有明显的叠加性和链状特征,常常以群发的形式出现。所以,地质灾害应急处置机制除了要尽力降低灾害事件本身的直接损失外,还要尽可能降低“次生灾害”产生所引起的“二次效应”或“次生效应”的范围和强度,尽力降低“次生效应”的毁伤。

6.5处置后检测、监测评估技术

通过处置后检测、监测评估技术,对处置效果进行评估,同时,为处置区域的后续利用和管理提供决策依据,其重点是确定检测、监测评估的内容和采用的方法。

7结束语

第2篇:城市灾害应急措施范文

关键词:社区防灾体系;社区空间防灾;应急反应;防灾意识

中图分类号:TU976+.5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一,前言

20世纪90年代以来,全球气候变暖,自然灾害频发,如地震灾害、洪涝灾害、台风灾害等。这些自然灾害破坏性之大、辐射范围之广、关联性之强给城市人居环境造成了巨大的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严重威胁到了城市的人居环境安全和可持续发展。社区作为城市居民聚居的最小区域单元,其安全性成为社区安全措施和防灾措施的有力着落点,也是城市防灾体系构建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防灾社区的概念

国际城乡管理学会的DonGeiss最早提出防灾社区的概念,美国联邦应急管理局(FEMA)认为防灾社区是长期以社区为主体进行减灾工作,促使社区在天灾到来之前采取预防灾害的措施,做好防灾救灾准备,提高社区自救互救能力,减低社区的易至灾性,避免和减轻灾害的损失。[[[]尚春明,翟宝辉.城市综合防灾理论与实践[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6.]]2001年国际减灾日的行动口号是发展以社区为核心的减灾策略(Community Oriented Strategy for Disaster Reductior)。由此可见防灾社区旨在强调灾前以社区居民为主体,通过减灾、预防措施来减少社区的易至灾因子,同时还要做充分的准备应对灾害的到来,从而降低灾害发生的机会和减少灾害带来的损失和人员伤亡。

三,国外防灾社区的经验

美国

美国在9.11恐怖袭击之后十分重视防灾社区(Disaster Prevention Community)建设,以提高社区居民的防灾意识,增强社区的防救灾能力,提高社区的防灾安全性。防灾社区需要满足以下几个条件[[[]金磊.中国安全社区建设模式与综合减灾规划研究[J].南都学坛(人文社会科学学报).2006(5).]]:最大限度的降低灾害造成的损失;灾害发生后公共部门可以协助社区救援;社区能够独立进行应急救灾管理;社区能够依据灾前的复建计划进行重建;社区经济的快速恢复。在北岭地震后,部分城市在灾前就制定了灾后复建规划,并从立法层面对灾后基础设施的恢复,住房等的重建做了相应的部署以应对灾害的发生。从联邦、州到地方的防震减灾规划和操作手册成为灾后重建工作开展的依据。在州层面,加州《城市规划授权法》(Planning Enabling Act)为地方政府依此法制定其他相关法规和成立执行机构提供了依据,也在地方层面的地震带安全防灾和地方震后重建中扮演了十分重要的指导角色。在地方层面,加州各县市等不同层级的城市规划法中,也都纳入了对防灾减灾因素的考虑。[[[]万小媛,张纯,满燕云. 防灾规划体系在社区重建中的作用:美国北岭的案例[J].国际城市规划.2011(4).]]由于灾前已有充分的防灾准备计划,灾后社区重建在既定的重建计划下由政府部门根据法规中的权责进行相互间的协调重建。在严格的法定程序和成熟的运作模式的推动下,在重建两年后社区经济基本恢复到灾前的水平。同时美国还积极推行“社区紧急应变队”,主要目的是教导民众紧急应变的基本技能,即使在灾害发生后而政府紧急救援队伍未能及时赶到,社区居民也可以通过团队相互救助以保证生命及财产安全。同时积极推动建立以防灾型社区为中心的公众安全文化教育体系,使社区具备灾前预防及准备功能、灾时应变及抵御功能、灾后复原及整体改进功能等三大功能。[[[]卢宏.国外民众的防灾教育[J].中国减灾,2008(10)]]

日本

1991年,日本成立了灾害应急处置指挥协调机构东京都防灾中心,作为全市灾害应急指挥中心,针对可能发生的各种灾害采取应急指挥行动。在社区里面成立 “自主防灾组织”,本着自己的区域自己来守护的精神,与居民通力合作,开展防火、初期灭火、救助伤员、引导避难、灾时烹饪等多项教育及训练活动。[[[]刘向群. 日本人的防灾意识[J].经济杂志,2009(4).]]1995年,阪神淡路大地震后,日本神户市在灾后社区重建计划中,提出要建设富有安全感、生命力及魅力的社区。在防灾方面,十分重视社区的防灾设施建设。提出了建设防灾生活地带,包括邻舍地带、日常生活地带、行政区划地带。其中邻舍地带主要是针对社区的防灾建设。邻舍地带是由市民主导建立独立的生活地带,强调本地居民主导的独立生活模式,目标是在社区里的小学、中学、公园及其他公共机构联合组织地区性的防灾点。以社区内的中小学为主要避难场所,以社区已有的行政、医疗、治安、消防等部门为据点,同时以社区内的街道、景观绿化等的防灾建设为支撑,尊重社区的色彩,建立以社区为中心,安全既舒适的社区居住环境。在具体的防灾措施方面主要有以下几点:引进防灾指南及讲座以提高市民防灾警觉性,组织社区以便防灾运作,订立防灾图标,提升社区防灾能力。加强有防灾功能的设施以便做灾时的基地,包括防灾电台、私人发电机、福利设施的供能。善于利用水源如雨水、井水、河水。发展安全既舒适的居住环境,包括社区道路系统规划、社区公园绿地规划。建设社区防灾活动、社区防灾资料库,并派专家援助。

第3篇:城市灾害应急措施范文

 

目    录

 

1  总  则 ………………………………………………………(5)

1.1  编制目的 …………………………………………………(5)

1.2  编制依据 …………………………………………………(5)

1.3  适用范围 …………………………………………………(5)

1.4  工作原则 …………………………………………………(6)

1.5  预案体系 …………………………………………………(6)

2  组织体系 ……………………………………………………(7)

2.1  应急指挥机构 ……………………………………………(7)

2.2  办事机构 …………………………………………………(8)

2.3  专家组…………………………………………… ………(9)

3  预警预报……………………………………………………(10)

3.1  预警信息…………………………………………………(10)

3.2  预警准备…………………………………………………(11)

4  应急处置……………………………………………………(11)

4.1  信息报告…………………………………………………(11)

4.2  响应启动…………………………………………………(11)

4.3  分级响应…………………………………………………(12)

4.4  分部门响应………………………………………………(16)

4.5  分灾种响应………………………………………………(18)

4.6  现场处置…………………………………………………(18)

4.7  社会动员…………………………………………………(18)

4.8  信息与新闻报道……………………………………(19)

4.9  应急变更与终止…………………………………………(19)

5  恢复与重建…………………………………………………(19)

5.1  制订规划和组织实施……………………………………(20)

5.2  调查评估…………………………………………………(20)

5.3  征用补偿…………………………………………………(20)

5.4  灾害保险…………………………………………………(20)

6  应急保障……………………………………………………(21)

6.1  队伍保障…………………………………………………(21)

6.2  治安和交通保……………………………………………(21)

6.3  物资保障…………………………………………………(21)

6.4  资金保障…………………………………………………(22)

6.5  宣教、培训与演练………………………………………(22)

7  监督管理……………………………………………………(22)

7.1  奖励与责任………………………………………………(22)

7.2  预案管理…………………………………………………(22)

7.3  预案实施时间……………………………………………(22)

附件1 防范应对气象灾害各主要部门联动和社会响应措施

(附表1-15) ………………………………………………(23)

附件2 区气象灾害应急响应流程图……………………………(42)

1  总  则

1.1  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气象灾害应急响应机制,着力提高全区气象灾害防范、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减轻或避免气象灾害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为促进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可靠保障。

1.2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江苏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气象灾害应急预案》《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江苏省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常州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常州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常州市天宁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规范性文件。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影响本行政区域台风、暴雨(雪)、寒潮、大风、低温、高温、干旱、雷电、冰雹、霜冻、冰冻(道路结冰)、雾、霾、龙卷风等气象灾害的防范和应对工作。

因气象因素引发水旱灾害、地质灾害、森林火灾、冰雪灾害和重污染天气等其他灾害处置,适用其他有关应急预案规定。

凡涉及跨本区行政区域,或超出本区处置能力,或需要由国家、省、市负责处置的特别重大、重大、较大气象灾害应急处置工作,依据《国家气象灾害应急预案》或《江苏省气象灾害应急预案》或《常州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处置。

1.4  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减少危害。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和应急处置工作的出发点,全面加强应对气象灾害应急体系建设,最大程度减少灾害损失。

预防为主、科学高效。采取多种措施,扩大气象灾害预警信息覆盖面、提高防御标准。充分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做好各项应急准备,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加强宣传和培训教育工作,提高社会公众自救互救能力。

依法规范、协调有序。各级各部门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和职责,做好气象灾害防范应对工作。加强基层开发区、镇、街道与部门之间信息沟通,建立协调配合机制,实现资源共享,促进气象灾害应对工作更加规范有序、运转协调。

分级管理、属地为主。根据灾害造成或可能造成的危害和影响,对气象灾害实施分级管理。气象灾害发生地所在开发区、镇、街道统一组织开展本区域应急处置工作。

1.5  预案体系

全区气象灾害应急预案体系由区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和开发区、镇、街道气象灾害应急预案或工作手册,以及区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应急预案组成。

易受气象灾害影响的单位,应当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气象灾害应急预案或应急工作手册。

2  组织体系

全区气象灾害应急组织指挥体系由应急指挥机构、办事机构、专家组组成。

2.1  应急指挥机构

2.1.1  区应急指挥机构

当发生或即将发生气象灾害,并造成或可能造成较大危害时,根据气象预警预报信息,区人民政府成立区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区指挥部),负责组织、协调、指挥全区气象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总指挥由分管副区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区政府办分管副主任和区应急管理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区人武部、区委宣传部、区委网信办、区发展和改革局、区教育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城市管理局、区农业农村局(水利局)、区商务局、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安天宁分局、天宁交警大队、天宁消防救援大队、自然资源和规划天宁分局、天宁生态环境局、天宁交通执法大队等单位为成员单位,其分管负责同志为成员,成员单位可以根据实际需要适时予以调整。主要职责如下:

组织协调指挥气象灾害预报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在灾害性天气可能形成或已经出现气象灾害时,综合研判各类信息,决定气象灾害应急响应的启动和终止,负责指挥、协调、督促开发区、镇、街道、区各成员单位做好防灾、减灾和救灾工作。

当因气象因素引发的水旱灾害、地质灾害、森林火灾、冰雪灾害、重污染天气等灾害,已有其他有关应急预案应对的,按照相关应急预案规定,启动相应的区级应急指挥机制。

——台风、暴雨引发江河洪水、山洪灾害、渍涝灾害、台风暴潮和干旱灾害等,由区防汛防旱指挥部负责指挥应对工作。

——暴雪、冰冻(道路结冰)、低温、寒潮影响正常道路交通,由区扫雪除冰指挥部负责指挥应对工作。

——气象因素引发的突发地质灾害由区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负责指挥应对工作。

——森林火灾的应急处置,由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负责协调组织。

——重污染天气的应急处置,由区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负责。

——气象灾害受灾群众生活救助,由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指挥部组织实施。

2.1.2  开发区、镇、街道应急指挥机构

开发区、镇、各街道参照区指挥部的组成和职责,建立相应的应急指挥机构,针对上述各种灾害,及时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组织做好应对工作。区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对开发区、镇、街道的相关工作进行指导。

2.2  办事机构

区指挥部下设区气象灾害防御办公室,设在区应急管理局,区应急管理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分别担任办公室主任和副主任。主要职责如下:

(1)执行国家、省、市、区关于气象应急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

(2)负责区指挥部的各项日常事务和临时交办的工作。

(3)负责区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的编制、修改、论证、报批及实施工作,并指导开发区、镇、街道编制气象灾害应急预案或工作手册。

(4)检查指导开发区、镇、街道、区各成员单位落实各项应急准备措施。

(5)组织协调气象应急宣传与沟通工作,根据区指挥部授权起草关于气象灾害应急方面的新闻和信息,起草区指挥部的各种命令、通告、公告等文稿。

(6)组织区各成员单位联络员、工作人员培训,参加、筹划、组织和评估有关气象灾害事件应急演习。

区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应与区气象灾害防御办公室建立应急联动工作机制,指定本单位的气象灾害应急工作职能科室,明确有关同志担任联络员。联络员既是本单位气象灾害应急工作的协调、联络人员,又是区气象灾害防御办公室的兼职工作人员。

2.3  专家组

区气象灾害防御办公室应成立全区气象灾害应急专家组,并完善相关咨询工作机制,为气象灾害应对工作提供分析评估、决策咨询和处置建议等。可根据工作需要,安排专家组成员直接参加突发气象灾害的具体应急处置工作。

3  预警

3.1  预警传播

气象灾害预警信息,是指由各级气象主管机构所属的气象台站,根据国家、省气象行业有关规定负责制作,并按有关规定程序报批后分级的气象灾害预警信号。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内容主要包括:气象灾害的类别、预警信号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和机关等。

建立和完善多种手段互补的气象灾害预警信息传播机制。接收到市气象台的预警信号后,快速传播,提醒各级各部门、相关行业和社会公众做好气象灾害先期防御、灾害发生的应急处置准备。

开发区、镇、街道、区各成员单位应结合实际,整合现有预警信息传播资源,建立畅通、有效的预警信息传播渠道,扩大预警信息覆盖面。

开发区、镇、街道及其区域内的社区(村)、学校、医院、工矿企业、建筑工地等要指定专人负责气象灾害预警信息接收、传播工作,建立健全“乡镇-村-村民小组-户-人、街道-社区-居民小区-户-人、气象灾害重点防御单位-人”的气象灾害预警信息传播机制、反馈机制和监督机制。

3.2  预警准备

气象灾害预警分为一级(特别重大)、二级(重大)、三级(较大)、四级(一般)4个级别,分别用红、橙、黄、蓝四种颜色标示,一级(红色)为最高级别,具体预警分级标准参照《常州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有关规定。

区气象灾害防御办公室收到市气象灾害防御办公室的气象灾害预警时,应及时向各级各部门转发。有关责任人员立即上岗到位,组织力量深入分析、评估可能造成的影响和危害,尤其是对本地区、本单位风险隐患的影响情况,有针对性地采取预防措施,落实抢险队伍、物资和避难场所等,做好启动应急响应的各项准备工作。

4  应急处置

4.1  信息报告

气象灾害应急处置相关单位应按职责及时收集和提供气象灾害发生、发展、损失以及防御等情况,迅速、及时报告属地政府或相关应急指挥机构。开发区、镇、街道、区各成员单位要按照有关规定逐级向上报告。

4.2  响应启动

按照气象灾害及其引发的次生、衍生灾害的程度和范围,气象灾害应急响应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四个等级。

当市气象灾害防御办公室一级或二级气象灾害预警,或者气象灾害已经在我区造成特别重大或重大损失时,区指挥部立即组织各成员单位和专家分析研判,综合评估气象灾害影响及其发展趋势,报请区长签发启动一级或二级应急响应。

当市气象灾害防御办公室三级气象灾害预警,或者气象灾害已经在我区造成较大损失时,区指挥部立即组织各成员单位和专家分析研判,综合评估气象灾害影响及其发展趋势,由总指挥签发启动三级应急响应。

当市气象灾害防御办公室四级气象灾害预警,或者气象灾害已经在我区造成一定损失时,区指挥部授权区气象灾害防御办公室立即组织指挥部成员和专家分析研判,综合评估气象灾害影响及其发展趋势,由副总指挥签发启动四级应急响应。

当同时发生两种以上气象灾害且分别达到不同预警级别标准时,按照最高预警级别灾种启动应急响应。当同时发生两种以上气象灾害且均未达到预警标准,但可能或已经造成损失和影响时,根据不同程度的损失和影响在综合评估基础上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

当接到市启动气象灾害应急响应指令时,区指挥部在市气象灾害防御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常州市气象灾害预案》和本预案的规定,启动相应应急响应。

4.3  分级响应

4.3.1  一级、二级应急响应

区指挥部领导、相关成员单位领导及区气象灾害防御办公室负责同志24小时坚守岗位。区指挥部各成员单位主要领导按照区指挥部统一部署和职能分工,指挥和协调本部门本系统相关防御工作;开发区、镇、街道按本级相关应急预案应急响应程序做好指挥和协调工作;开发区、镇、街道和区各成员单位每天按时向区气象灾害防御办公室报告应急响应工作情况及灾情。同时,区指挥部及成员单位做好以下工作:

(1)区指挥部总指挥主持召开紧急会议,全面部署防范和应对气象灾害工作。区各成员单位分析气象灾害发展趋势,提出各自防御对策;区指挥部形成应对气象灾害应对处置的决策建议,报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必要时,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直接主持召开紧急会议,组织指挥协调全区气象灾害应对工作。

(2)督促指导有关区域、有关单位落实防御措施,做好抢险救灾工作,维护社会稳定。区指挥部负责人分别带领相关部门,赴灾情严重地区指挥防灾救灾工作。

(3)区指挥部组织协调有关专家参与应急救援,各级抢险队伍进入应急作战状态,各应急物资保障单位全力提供应急保障。

(4)驻区部队根据区政府或区指挥部要求以及有关兵力行动批准权限,担负抢险救灾任务。

(5)组织协调公共场所大型显示屏管理单位等及时播发和随时插播气象信息、有关防御指引以及区指挥部的相关措施,协调通信运营企业协助做好相关信息的工作。

(6)根据法定职责和程序做好灾情统计和新闻工作。

(7)区指挥部向市政府或市应急指挥机构报告气象灾害灾情,必要时请求支援。

(8)研究并处理其他重要事项。

4.3.2  三级应急响应

区指挥部相关成员单位和开发区、镇、街道实行24小时应急值班、领导24小时带班制度。区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分管领导按照区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和职责分工,指挥和协调本部门本系统相关防御工作;开发区、镇、街道按本级相关应急预案应急响应程序做好指挥和协调工作;开发区、镇、街道和区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每天按时向区气象灾害防御办公室报告应急响应工作情况及灾情。同时,区指挥部及成员单位做好以下工作:

(1)区指挥部总指挥主持召开紧急会议,全面部署防范和应对气象灾害工作。区指挥部成员单位分析气象灾害发展趋势,提出各自防御对策。区指挥部形成应对气象灾害决策建议,报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

(2)督促指导有关区域、有关单位落实防御措施,做好抢险救灾工作。区指挥部派出工作组赶赴重灾区协助开展抢险救灾工作,协调筹集、调运防灾救灾资金和物资,维护灾区社会稳定。

(3)组织协调有关专家参与应急救援,各级抢险队伍进入应急作战状态,各应急物资保障单位全力提供应急保障。

(4)驻区部队根据区政府或区指挥部要求以及有关兵力行动批准权限,担负抢险救灾任务。

(5)组织协调公共场所大型显示屏管理单位等及时播发和随时插播气象信息、有关防御指引以及区指挥部的相关措施,协调通信运营企业协助做好相关信息的工作。

(6)做好灾情统计。

(7)区指挥部向市政府或市应急指挥机构报告气象灾害灾情,必要时请求支援。

(8)研究并处理其他重要事项。

4.3.3  四级应急响应

区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和开发区、镇、街道按照区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和职责分工,做好相应的应急响应工作,并及时向区气象灾害防御办公室书面报告应急响应工作情况及灾情。同时,区气象灾害防御办公室及成员单位做好以下工作:

(1)区气象灾害防御办公室及时向区指挥部报告灾情和应对工作开展情况,重要情况向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同志报告。

(2)要求有关区域、有关部门做好防御工作。区指挥部视灾情派出若干工作组,到受灾较重地区指导抢险救灾工作。

(3)区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立即做好相关准备并积极开展工作。

(4)区级相关抢险队伍进入应急值班状态,防灾抢险物资储运单位做好随时调动准备;开发区、镇、街道抢险队伍进入应急作战状态。

(5)请示上级协调驻常部队(含预备役)做好担负抢险救灾的准备。

(6)组织协调公共场所大型显示屏管理单位、电信运营企业等及时刊播有关信息,加强气象灾害知识宣传。

(7)做好灾情统计。

(8)研究并处理其他重要事项。

4.4  分部门响应

气象灾害造成煤电油气运、重要工业品出现重大突发问题,由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分别依据相关预案开展应急响应;

造成粮食市场异常波动,由发展和改革部门依据《天宁区粮食应急预案》牵头开展应急响应;

造成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出现突发问题,由商务部门依据相关应急预案开展应急响应;

造成群体性人员伤亡或可能导致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由卫生健康部门依据《天宁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牵头开展应急响应;

造成严重损失需进行紧急生活救助、造成突发地质灾害、引发森林火灾,由应急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分别依据《天宁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天宁区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天宁区处置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等预案牵头开展应急响应;

引发生产安全、道路交通事故、火灾和特种设备事故,由应急管理、公安、交警、消防救援、交通运输、市场监管等部门分别依据《天宁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天宁区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天宁区火灾事故应急预案》《天宁区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等相关预案开展应急响应;

造成突发环境事件,引发重污染天气,由生态环境部门依据《天宁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和《天宁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牵头开展应急响应;

引发水旱灾害,由水利部门依据《天宁区防汛防旱应急预案》牵头开展应急响应;

引发城市内涝,由水利、住房和城乡建设等部门依据相关预案开展应急响应;

影响或涉及农业生产,由农业农村部门牵头依据相关预案开展应急响应;

造成道路积雪结冰,由城市管理部门依据《天宁区扫雪除冰应急预案》牵头开展应急响应。

区委宣传部负责随时播报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及应急防范处置措施。发展改革、教育、工业和信息化、公安、财政、自然资源和规划、生态环境、住房和城乡建设、城市管理、交通运输、农业农村、水利、商务、文化体育和旅游、卫生健康、应急管理、市场监督管理等有关单位按照相关预案做好气象灾害应急防御和保障工作。总工会、共青团、妇联、红十字会、慈善分会等单位做好相关领域协调、配合工作。消防、民兵预备役、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基层应急队伍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在区指挥部统一指挥下,做好抢险救援工作。驻区部队按照《天宁区突发事件军地应急联动工作机制》的规定参加抢险救灾工作。

4.5  分灾种响应

启动应急响应后,区各成员单位、开发区、镇、街道应加强值班,密切监视灾情,针对不同气象灾害种类及其影响程度,采取相应的应急响应措施和行动。根据本区可能受影响的灾害性天气类型,可分为台风、大风、暴雨、暴雪、寒潮、低温、霜冻、冰冻(道路结冰)、高温、干旱、雷电、冰雹、龙卷风、雾、霾等气象灾害,具体气象灾害部门联动和社会响应见附件1(附表1-15)。

4.6  现场处置

气象灾害现场应急处置,由灾害发生地所在开发区、镇、街道或相关应急指挥机构统一组织;区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参与应急处置工作,包括组织营救、伤员救治、疏散撤离和妥善安置受到灾害威胁人员,及时上报灾情和人员伤亡情况,协调各级各类救援队伍应急行动,查明并及时组织力量消除次生、衍生灾害,接收分配援助物资等。

4.7  社会动员

区政府或区指挥部可根据气象灾害的性质、危害程度和范围,广泛动员调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气象灾害处置,紧急情况下可依法征用和调动车辆、物资、人员等。

气象灾害发生地所在开发区、镇、街道或相关应急指挥机构组织各方面救援力量迅速抢救人员,组织基层开展自救互救。

鼓励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包括国际组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捐赠和援助。审计、监察部门对捐赠资金与物资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和监督。

4.8  信息与新闻报道

气象灾害信息应及时、准确、客观、全面。形式主要包括:权威、提供新闻稿、组织报道、接受记者采访、举行新闻会等。内容主要包括:气象灾害种类及其次生、衍生灾害的监测和预警,因灾伤亡人员、经济损失、救援情况等。应急处置和灾情信息由相关主管部门或区指挥部审核和。

发生气象灾害时,宣传部门应当加强对新闻媒体报道的协调和指导。开发区、镇、街道或相关应急指挥机构根据气象灾害影响程度,提供客观公正的新闻报道内容;区指挥部会同区委宣传部按照规定,做好相关气象灾害的宣传报道;必要时,由区政府或区指挥部召开新闻会,通报有关情况。

4.9  应急变更与终止

区气象灾害防御办公室根据市气象灾害防御办公室的变更或解除气象灾害预警,结合区域各类气象灾害现场处置等情况,及时变更或终止气象灾害应急响应。

启动应急响应的机构或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变更应急响应级别或终止应急响应。

5  恢复与重建

5.1  制订规划和组织实施

受灾地所在开发区、镇、街道组织制订恢复重建规划,区各成员单位积极配合,使受灾地区早日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发生较大以上灾害超出开发区、镇、街道恢复重建能力的,区政府组织制订恢复重建规划,出台相关扶持优惠政策,给予相应资金支持,帮助受灾地区开展生产自救、重建家园。积极鼓励和引导社会各方力量参与灾后恢复重建工作。

5.2  调查评估

区政府或区指挥部组织有关部门对气象灾害造成的损失及气象灾害的起因、性质、影响等进行调查、评估与总结,分析应对处置工作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灾情核定由区应急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气象灾害应急工作全面结束后,相关调查评估结果与应急工作情况报送市人民政府。

5.3  征用补偿

区政府建立应对突发事件应急征用补偿制度。气象灾害应急工作结束后,应当及时归还因救灾需要临时征用的设备、设施、场地、运输工具和其他物资。造成损坏或无法归还的,应按有关规定采取适当方式给予补偿或做其他处理。

5.4  灾害保险

鼓励公民、企事业单位积极参加与气象灾害事故相关的政策性保险和商业保险。灾害发生后,保险机构要根据灾情,及时主动办理受灾人员和财产的保险理赔事务。

6  应急保障

6.1  队伍保障

区有关部门应加强自然灾害救援、消防救援、危化品救援、医疗卫生救援、森林消防等专业抢险救灾队伍建设,配备必要的物资装备,经常性开展协同演练,提高共同应对气象灾害的能力。

开发区、镇、街道应组织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建立基层抢险救灾队伍,加强日常管理和培训。

发挥共青团和红十字会作用,依托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及社区(村)建立应急救援志愿者队伍,形成广泛参与应急救援的社会动员机制。

6.2  治安和交通保障

交警、交通执法等部门完善抢险救灾、灾区群众安全转移所需车辆等的调配方案,确保抢险救灾人员、物资运输畅通。

公安、交警等部门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做好灾区治安管理、救助和服务群众等工作。

6.3  物资保障

发展改革、应急管理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储备重大气象灾害应急救援救灾物资装备。公安、住房和城乡建设、农业农村、水利等各相关行业单位按照本单位制定的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储备抢险专用物资,以备抢险急需。

6.4  资金保障

区政府建立健全与气象灾害救助需求相适应的资金保障机制,将气象灾害救助资金和气象灾害救助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对达到《天宁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规定的应急响应等级的灾害,区财政应根据相关规定给予相应支持。

6.5  宣教、培训和演练

开发区、镇、街道、区各成员单位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做好气象灾害预警信息的宣传教育工作,普及防灾减灾知识,增强社会各界主动获取预警信息的意识,提高社会公众避险自救互救的能力。

开发区、镇、街道、区各成员单位以及易受灾单位要制定应急演练计划,定期组织气象灾害应急演练。

7  监督管理

7.1  奖励与责任

对在气象灾害应急处置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在气象灾害救助工作中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的,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7.2  预案管理

区气象灾害防御办公室负责本预案的编制、解释和日常管理。预案实施后,预案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修改或者废止,或者其他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的,及时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进行评估,按照规定程序修订本预案,报区政府批准后实施。    

7.3  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1

防范应对气象灾害各主要部门联动和

社会响应措施(附表1-15)

附表1  台风灾害部门联动和社会响应

 

应急

响应

等级

四级、三级

二级

一级

台风蓝色、黄色预警

台风橙色预警

台风红色预警

应急管理部门

及时转发台风蓝色、黄色预警及相关防御指引。

及时转发台风橙色预警及相关防御指引。

及时转发台风红色预警及相关防御指引。

做好受灾群众紧急转移安置准备。密切关注高火险天气形势,做好森林火险预报预警,指导开展火灾扑救工作。通知重点单位做好防台风暴雨安全工作。

负责受灾群众紧急转移安置并提供基本生活救助。督促高危行业、企业落实防台风和台风暴雨工作。

负责受灾群众的紧急转移安置并提供基本生活救助。参与、协调台风和台风暴雨引发的灾害事故抢险、救灾工作。

公安、交警

部门

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场所、重点人群、重要物资设备的保护。

组织警力,随时准备投入抢险救灾工作。限制重要道路车流车速,及时处置因台风暴雨引发的交通事故。

负责灾害事件发生地的治安救助工作。必要时封闭相关道路,实行交通管制。

发展改革部门

根据指令负责应急采购相关救灾物资

教育

部门

通知学校做好防台准备、暂停室外教学活动。

督促学校做好防台应急准备、停止室外教学活动,保护已到校学生安全。必要时,通知学校停课。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

督促开发区、镇、街道巡查、加固居民危房,巡查、加固城市公共服务设施。按照管辖职责通知高空等户外作业单位做好防风准备,必要时停止作业,安排人员到安全场所避风。视情况利用人防工程为受灾群众提供安置场所。

城市管理部门

督促有关单位加固户外店招店牌等设施,存在安全隐患的必要时可依法拆除。做好倒伏行道树及公园(绿地)倒伏植物扶正、加固工作,协助指导住宅小区内倒伏植物的处理。督促管辖范围内公园做好有关游乐和服务设施的防风安全管理,必要时停止运营,引导人员安全疏散。

农业农村部门

提醒果农、菜农和水产养殖业主、林场等做好防台风准备。

指导果农、菜农和水产养殖户、林场等采取一定的防台风措施。

农业、水产业、畜牧业、林业等应采取防台风措施,组织种植业主抢收成熟瓜果和防护低洼地带的作物。

水利

部门

通知江河湖库、涵闸站等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做好防御台风暴雨准备工作。负责江、河、湖等水情的监测和预报。

做好各类水利工程的巡查和安全运行,落实险工险段和在建水利工程的抢险队伍、物资和设备,及时开展抢险救灾。负责江、河、湖等水情的监测和预报。

督促各地做好重点险堤、险库的巡查防守,及时开展抢险救灾工作。提供水情、工情、灾情信息。

卫生健康部门

加强疫情监测和预警,及时开展医疗救治、卫生防疫和健康教育工作。

文化体育和旅游部门

宣传台风可能对游客的不利影响及对策。

配合政府和部门组织协调旅游企业做好游客和旅游从业人员疏散工作。

协助做好受灾旅游景点的救灾工作。

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

通知地质灾害危险点的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和该区域内的群众。

组织人员重点巡查地质灾害危险点,采取防范措施。

对已发生的地质灾害开展应急调查,协助政府采取应急措施。

宣传、网信

部门

运用多种形式,及时传播的台风预警信息,提示社会公众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台风灾害防护。关注网上舆情,稳妥做好应对工作

驻区

部队

 

进入紧急抢险救灾状态,对灾害现场实施救援。

开发区、镇、街道

通知居住在低洼地带、各类危旧住房、厂房、工棚、临时建筑人员注意防台风,并组织排查安全隐患。

撤离区域危旧住房、厂房、河边窝棚等危险地方的临时居住人员。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危坡、危墙、危房的监测。

对居住在确有安全隐患的各类危旧住房、厂房、工棚、临时建筑的人员,进行撤离并安置。

村、

社区

及时收听有关台风信息,并通知本区住户。

关注台风最新动态,检查本区各项防台措施的落实情况。

组织力量对区内出现的灾情进行救援。

学校

做好防御台风准备、暂停户外活动。

停课后,保护好在校学生和幼儿园儿童的安全。

社会

公众

注意收听、收看媒体的台风信息,及时了解台风动态;不到台风途经地区游玩。

调整出行计划,尽量减少外出,关闭门窗;不在广告牌、架空电线电缆、树木下躲避,以免受伤。

尽量不到户外活动,户外人员应寻找安全地带躲避,并注意防止雷电袭击。危险建筑物内的人员应撤离。

建筑

工地

及时收听有关台风信息,做好防台工作。

停止户外作业。

备注:灾害发生后,各相关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灾情调查、收集、上报、分析和评估工作。

 

附表2  大风灾害部门联动和社会响应

 

应急

响应

等级

三级

二级

大风黄色预警

大风橙色预警

应急管理部门

及时转发大风预警信息及相关防御指引次。做好受灾群众紧急转移安置准备工作,为受灾群众提供基本生活救助。督促重点单位加强大风天气的安全生产监管。参与、协调灾害性天气引发的灾害事故抢险、救灾工作。

教育

部门

根据防御指引、提示,通知学校做好停课准备,调整上下学及休息时间,避免在突发大风时段上学放学。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

督促施工单位根据大风等级,严格按照施工安全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规程做好防大风工作。

城市管理部门

督促有关单位加固户外店招店牌等设施,存在安全隐患的必要时可依法拆除。做好倒伏行道树及公园(绿地)倒伏植物扶正、加固工作,协助指导住宅小区内倒伏植物的处理。督促管辖范围内公园做好有关游乐和服务设施的防风安全管理,必要时停止运营,引导人员安全疏散。

农业农村部门

提醒果农、菜农和水产养殖业主等做好防风、防火准备工作。组织种植业主抢收成熟瓜果和防护低洼地带的作物。

指导果农、菜农和水产养殖户、林场等采取一定的防风、防火措施。

卫生健康部门

加强疫情监测和预警,及时开展医疗救治、卫生防疫和健康教育工作。

文化体育和旅游部门

提醒相关旅游企业做好防风工作。

配合政府和部门组织协调做好人员疏散工作。

宣传、网信

部门

运用多种形式,及时传播的大风预警信息,提示社会公众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大风灾害防护。关注网上舆情,稳妥做好应对工作。

开发区、镇、街道

组织实施本区域各项防御、救援工作。

村、

社区

及时收听有关大风预警信息并通知住户做好防风工作,提示居民注意安全。

社会

公众

注意收听、收看媒体传播的各类大风预警信息,及时了解天气变化。

尽量不出门,不在广告牌、架空电线电缆、树木下躲避。

备注:灾害发生后,各相关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灾情调查、收集、上报、分析和评估工作。

 

附表3 暴雨灾害部门联动和社会响应

 

应急

响应

等级

四级、三级

二级

一级

暴雨蓝色、黄色预警

暴雨橙色预警

暴雨红色预警

应急管理部门

及时转发暴雨蓝色、黄色预警及相关防御指引。

及时转暴雨橙色预警及相关防御指引。

及时转发暴雨红色预警及相关防御指引。

做好受灾群众紧急转移安置的准备工作。落实企业安全生产监管,指导督促高危行业、企业落实防暴雨措施,做好暴雨天气安全生产工作。

负责受灾群众的紧急转移安置并提供基本生活救助。指导督促高危行业、企业落实防暴雨措施,做好暴雨天气安全生产工作。

灾害性天气引发的灾害事故抢险、救灾工作。

水利

部门

通知江河湖库、涵闸站等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做好防御暴雨准备。会同住房和城乡建设等部门做好城市内涝排水工作。

认真做好各类水利工程的巡查和安全运行工作,落实险工险段和在建水利工程的抢险队伍、物资和设备,及时开展抢险救灾。会同住房和城乡建设等部门做好城市内涝排水工作。

按照防汛防旱指挥部的决策和部署,及时开展抢险救灾工作。

公安、

交警

部门

对水毁、积水路段制定绕行路线,实行交通引导或管制。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场所、重点人群、重要物资设备的保护。

组织警力,随时准备投入抢险救灾工作。限制重要道路车流车速,及时处置因暴雨引起的交通事故。

负责灾害事件发生地的治安救助工作。必要时封闭相关道路,实行道路警戒和交通管制。

发展改革部门

根据指令负责应急采购相关救灾物资

教育

部门

提示学校做好防暴雨准备、暂停室外教学活动。

督促学校做好防暴雨防洪准备、停止室外教学活动,保护已到校学生安全。必要时,通知学校停课。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

组织巡查、加固城市公共服务设施,会同有关部门及时动员或通知施工单位必要时暂停户外作业。督促开发区、镇、街道组织巡查、加固居民危房。与水利部门做好城市内涝的排水工作。

农业农村部门

针对农业生产做好监测预警,落实防御措施,组织抗灾救灾和灾后恢复生产。

卫生健

康部门

加强疫情监测和预警,及时开展医疗救治、卫生防疫和健康教育工作。

文化体育和旅游部门

 

督促、协助旅游景点疏散游客。

协助做好受灾旅游景点的救灾工作。

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

通知地质灾害危险点的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和该区域内的群众。

组织人员重点巡查地质灾害危险点并采取防范措施。

对已发生的地质灾害开展应急调查,协助政府采取应急措施。

宣传、网信部门

运用多种形式,及时暴雨预警信息,提示社会公众采取有效措施,做好暴雨灾害防护工作。关注网上舆情,稳妥做好应对工作。

驻区

部队

 

进入紧急抢险救灾状态,对灾害现场实施救援。

开发区、镇、街道

通知居住在低洼地带和各类危旧住房、厂房、工棚、临时建筑的人员防范可能出现的水浸、房屋漏雨等情况,并组织排除隐患。

撤离区域危旧住房、厂房、河边窝棚等危险地方的临时居住人员。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危坡、危墙、危房的监测。

对居住在确有安全隐患的各类危旧住房、厂房、工棚、临时建筑的人员,进行撤离并安置。

村、社区

及时收听有关暴雨信息,并通知区域住户。

关注暴雨最新动态,检查区域各项防雨措施落实情况。

组织力量对区域内出现的灾情进行救援。

社会

公众

注意收听、收看媒体传播的暴雨信息,及时了解暴雨动态。不到暴雨发生地区游玩。

调整出行计划,尽量减少外出,尽快回家。关闭门窗,以免雨水进入室内。

户外人员寻找安全地带避雨,防止雷电袭击。危险建筑物内的人员应撤离。

建筑

工地

及时收听有关暴雨信息,做好防雨工作。

停止户外作业。

备注:灾害发生后,各相关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灾情调查、收集、上报、分析和评估工作。

 

附表4  暴雪灾害部门联动和社会响应

 

应急

响应

等级

四级、三级

二级

一级

暴雪蓝色、黄色预警

暴雪橙色预警

暴雪红色预警

应急

管理

部门

及时转发暴雪蓝色、黄色预警及相关防御指引。

及时转发暴雪橙色预警及相关防御指引。

及时转发暴雪红色预警及相关防御指引。

负责灾害性天气引发的灾害事故抢险、救灾工作。负责受灾群众紧急转移安置并提供基本生活救助。通知重点单位做好防雪灾安全工作。

负责灾害性天气引发的灾害事故抢险、救灾工作。负责受灾群众紧急转移安置并提供基本生活救助。督促高危行业、企业落实防雪灾措施。

开放紧急避难场所,并为进场人员提供必要的防护措施。组织转移、安置、慰问灾民。参与、协调灾害事故的抢险、救灾工作。

公安、

交警

部门

及时路况信息,限制重要道路车流车速,及时处置因暴雪引起的交通事故。配合城市管理等部门及时开展清雪。

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场所、重点人群、重要物资设备的保护。

组织警力,随时准备投入抢险救灾工作。

负责灾害事件发生地的治安救助工作。必要时封闭相关道路,实行道路警戒和交通管制。

发展改

革部门

根据指令负责应急采购相关救灾物资。

教育

部门

提示学校做好防雪灾准备、暂停室外教学活动,必要时通知学校、幼儿园停课。

督促学校做好防雪灾准备、停止室外教学活动,保护已到校学生安全。

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

通知地质灾害危险点的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和该区域内的群众。

组织人员重点巡查地质灾害危险点并采取防范措施。

对已发生的地质灾害开展应急调查,协助政府采取应急措施。

城市管理部门

会同公安、住房和城乡建设等部门,采取路面防冻措施,根据积雪情况及时组织力量或采取措施做好道路清扫和积雪融化工作,重点加强国道、省道、城市道路以及桥梁、涵洞、弯道、坡道、站台等路段的扫雪除冰工作。加强巡视,组织力量开展行道树、公园(绿地)植物除雪除冰行动,做好倒伏行道树及公园(绿地)倒伏植物扶正、加固工作。协助指导住宅小区内倒伏植物的处理。

卫生健

康部门

加强疫情监测和预警,及时开展医疗救治、卫生防疫和健康教育工作。

农业农村部门

组织种植业主、养殖户做好防雪灾、防冻害及采取其他有效防御措施。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

督促开发区、镇、街道加强危房检查,加强建筑工地临时工棚的巡查,会同有关部门及时动员或组织撤离可能因雪压倒塌的房屋、建筑物内的人员。视情况利用人防工程为受灾群众提供安置场所。组织供水、供气行业落实防冻措施,做好责任范围内的扫雪除冰工作。

文化体育和旅游部门

 

督促、协助旅游景点疏散游客。

协助做好受灾旅游景点的救灾工作。

宣传、网信

部门

运用多种形式,及时传播暴雪天气预报信息。关注网上舆情,稳妥做好应对工作。

驻区

部队

 

进入紧急抢险救灾状态,对灾害现场实施救援。

开发区、镇、街道

启动相应应急预案,组织辖区内雪灾防御、积雪清理及灾害救援工作。

村、

社区

及时收听有关暴雪信息,通知住户清理积雪并组织检查。

关注暴雪最新动态,检查本区积雪清理情况。

组织力量对区内出现的灾情进行救援。

社会

公众

注意收听、收看媒体传播的暴雪信息,及时了解暴雪动态。

调整出行计划,尽量减少外出。主动做好门前积雪清理工作。

备注:灾害发生后,各相关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灾情调查、收集、上报、分析和评估工作。

 

 

 

 

 

 

 

 

附表5  寒潮灾害部门联动和社会响应

 

应急

响应

等级

四级

三级

二级

寒潮蓝色预警

寒潮黄色预警

寒潮橙色预警

应急管理部门

及时转发寒潮预警信息及相关防御指引。

采取防寒措施,避寒场所开放。

实施应急防寒保障,尤其是贫困户以及流浪人员等。

采取紧急防寒防冻应对措施。

城市管理部门

对园林树木、花卉等采取防寒措施。

加强园林树木、花卉等防寒工作。

对园林树木、花卉采取紧急防寒防冻措施。

农业农村部门

指导果农、菜农和水产养殖户采取防寒防风措施。对树木、花卉等采取防寒措施

做好牲畜、家禽防寒保暖工作,农业、水产业、畜牧业等应采取防霜冻、防冰冻、加暖、加盖和防大风措施。对树木、花卉采取紧急防寒防冻措施。

卫生健康部门

加强疫情监测和预警,及时开展医疗救治、卫生防疫和健康教育工作。

宣传、网信

部门

运用多种形式,及时传播寒潮预警信息,提示社会公众做好寒潮灾害防护工作。关注网上舆情,稳妥做好应对工作。

开发区、镇、街道

组织实施本地区各项防寒、救援工作。

村、

社区

及时收听有关寒潮信息并通知区域住户做好防寒工作,提示居民注意取暖设施用电、用气安全。

社会

公众

注意收听、收看媒体传播的各类寒潮信息,及时了解天气变化,注意添衣保暖。

备注:灾害发生后,各相关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灾情调查、收集、上报、分析和评估工作。

 

 

 

 

 

 

附表6  低温灾害部门联动和社会响应

 

应急

响应

等级

四级

三级

低温蓝色预警

低温黄色预警

应急管理部门

及时转发低温预警信息及相关防御指引,并根据事态发展适时变更预警信息。负责受灾群众紧急转移安置并提供基本生活救助。落实企业安全生产监管,指导督促高危行业、企业落实防低温措施,做好低温天气安全生产工作。

农业农村部门

组织对农作物、畜牧业、水产养殖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卫生健康部门

加强疫情监测和预警,及时开展医疗救治、卫生防疫和健康教育工作。

开发区、镇、街道

组织实施本地区地温灾害防范、应对工作。

 

社会

公众

注意做好个人防冻保暖,适时添加衣物。

备注:灾害发生后,各相关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灾情调查、收集、上报、分析和评估工作。

 

 

附表7  霜冻灾害部门联动和社会响应

 

应急

响应

等级

四级

霜冻蓝色预警

应急管理部门

及时转发霜冻预警信息及相关防御指引。

农业农村部门

做好防霜冻应急工作。组织农村基层广泛发动群众防灾抗灾,对农作物、林业育种应采取田间灌溉等防霜冻、冰冻措施,尽量减少损失;对蔬菜、花卉、瓜果应采取覆盖、喷洒防冻液等措施减轻冻害。

卫生健康部门

加强疫情监测和预警,及时开展医疗救治、卫生防疫和健康教育工作。

宣传、网信

部门

运用多种形式,及时传播霜冻预警信息,刊播霜冻防护知识。关注网上舆情,稳妥做好应对工作。

开发区、镇、街道

通知各社区(村)做好霜冻预防工作,注意防寒保暖,对贫困户、五保户采取特殊保护措施。

社会

公众

注意防寒保暖。

备注:灾害发生后,各相关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灾情调查、收集、上报、分析和评估工作。

 

 

附表8  冰冻(道路结冰)灾害部门联动和社会响应

 

应急

响应

等级

三级

二级

冰冻(道路结冰)黄色预警

冰冻(道路结冰)橙色预警

应急管理部门

及时转发冰冻(道路结冰)等预警信息及相关防御指引。负责受灾群众的紧急转移安置,提供基本生活救助。

交警 部门

及时路况信息,加强交通秩序维护,注意指挥、疏导行驶车辆。必要时关闭易发生交通事故的结冰路段。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

组织供水、供气行业落实防冰冻措施,做好责任范围内的除冰工作。

农业农村部门

组织对农作物、畜牧业、水产养殖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卫生健康部门

加强疫情监测和预警,及时开展医疗救治、卫生防疫和健康教育工作。

城市管理部门

根据冰冻情况,及时组织力量或采取措施做好道路除冰工作。

宣传、网信

部门

运用多种形式,及时传播道路结冰预警信息,加强社会引导。关注网上舆情,稳妥做好应对工作。

开发区、镇、街道

组织开展区域范围内的道路除冰工作。

村、

社区

及时收听有关冰冻信息并通知区域住户做好防范。

社会 公众

及时了解掌握天气预报信息,做好出行前的各项防护工作,防止因道路结冰打滑造成外伤。

备注:灾害发生后,各相关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灾情调查、收集、上报、分析和评估工作。

 

 

 

 

附表9  高温灾害部门联动和社会响应

 

应急

响应

等级

四级

三级

二级

高温蓝色预警

高温黄色预警

高温橙色预警

应急管理部门

及时转发高温蓝色预警及相关防御指引。

及时转发高温黄色预警及相关防御指引。

及时转高温橙色预警及相关防御指引。

落实企业安全生产监管,指导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等高危行业、企业做好高温天气安全生产工作。加强会商和综合研判,统筹协调森林火灾扑救力量。组织协调高温天气引发的灾害事故的抢险、救灾工作。

交警

部门

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监管,防止车辆因高温造成自燃、爆胎等引发的交通事故。

教育

部门

督促学校做好学生防暑降温工作。

提示学校停止举行户外活动。

通知学校停课,要求对在校学生应派专人负责看护并做好防暑降温工作。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

督促建筑、施工等露天作业场所采取有效防暑措施,防止发生人员中暑。

督促各建筑施工单位、户外作业单位合理安排户外作业。

建议建设作业单位停止户外和高空作业。

农业农村部门

对种植、养殖物采取防高温保护措施。

指导紧急预防高温对种植、养殖业的影响。

加强对种植、养殖业防暑防晒应对措施的指导。

水利、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

采取措施保障生产和生活用水。

采取紧急措施保障生活和重点生产用水。

确保居民生活用水。

卫生健康部门

加强疫情监测和预警,及时开展医疗救治、卫生防疫和健康教育工作。

文化体育和旅游部门

督促旅游景点、饭店和旅行社采取防暑降温措施。

采取措施,建议某些户外旅游项目暂停开放。

关闭户外旅游场所。

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

做好高温对林业带来不利影响的防范。做好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相关工作。

人社

部门

加强对用人单位遵守高温天气期间工作时间规定情况的执法检查。

 

督促用人单位在高温时段合理安排职工的工作和休息时间,依法严格控制加班加点。

督促相关用人单位停止露天作业。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加大对市场零售使用防暑降温药品、防暑防晒化妆品、保健食品的质量监管力度。严格监督执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防范因食品变质引发中毒事件。

宣传、网信

部门

运用多种形式,及时传播高温预警信息,提示社会公众做好高温灾害防护工作。关注网上舆情,稳妥做好应对工作。

开发区、镇、街道

配合做好救助困难户、老弱人员。在辖区内广泛宣传防高温中暑常识。

村、

社区

及时收听有关高温信息并通知区域住户做好防暑工作。

社会

公众

注意收听、收看媒体传播的高温天气预警信息;中午前后避免户外活动。

调整作息时间,注意饮食调节,尽量避免户外活动。

停止户外活动。

备注:灾害发生后,各相关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灾情调查、收集、上报、分析和评估工作。

 

附表10  干旱灾害部门联动和社会响应

 

应急

响应

等级

三级

二级

I级

干旱黄色预警

干旱橙色预警

干旱红色预警

应急管理部门

及时转发干旱预警信息及相关防御指引。采取应急措施,做好救灾人员和物资准备,并负责因旱缺水缺粮群众基本生活救助。

水利

部门

负责江、河、湖等水情的监测和预报。合理调度水源,组织实施抗旱减灾等工作。做好地下水水资源的勘查开发、利用工作。

卫生健康部门

加强疫情监测和预警,及时开展医疗救治、卫生防疫和健康教育工作。

农业农村部门

指导农户、水产、林业生产单位采取管理和技术措施,减轻干旱影响。

生态环境部门

加强监控,督查相关企业减少污染物排放,确保水环境特别是饮用水源的安全,防止污染事故的发生。

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

指导林业单位采取管理和技术措施,减轻干旱对林业的影响。

宣传、网信

部门

及时传播抗旱预警信息,加强抗旱工作新闻报道,做好新闻舆论引导。关注网上舆情,稳妥做好应对工作。

开发区、镇、街道

组织开展区域内的抗旱工作。

备注:灾害发生后,各相关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灾情调查、收集、上报、分析和评估工作。

 

 

附表11  雷电灾害部门联动和社会响应

 

应急

响应

雷电灾害应急响应

应急管理

部门

及时转发雷电预警信息及相关防御指引。负责灾害性天气引发的灾害事故抢险、救灾工作,紧急转移安置受灾群众并提供基本生活救助。落实企业安全生产监管,督促高危行业、企业落实防雷电工作。

消防救援

部门

应急处置因雷击造成的火灾。

教育部门

通知学校停止露天体育课和升旗活动。督促检查学校在雷电发生时让学生留在教室内,待雷电天气过后才可室外活动或离校。

交警部门

组织警力上街巡查,疏导道路交通,处置因雷击造成的交通事故。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

提醒、督促建筑施工单位注意防范强对流天气,必要时暂停户外作业。

城市管理

部门

提醒、督促环卫作业单位注意防范强对流天气,必要时暂停户外作业。组织力量做好倒伏行道树及公园(绿地)倒伏植物扶正、加固工作。协助指导住宅小区内倒伏植物的处理。

卫生健康

部门

组织做好伤员救护和统计工作。

农业农村

部门

针对农业生产做好监测预警,落实防御措施,组织抗灾救灾和灾后恢复生产。

文化体育

和旅游部门

督促旅游景点停止户外娱乐项目。

宣传、网信部门

运用多种形式,及时传播雷电预警信息,提示社会公众做好雷电灾害防护工作。关注网上舆情,稳妥做好应对工作。

开发区、镇、街道

组织开展区域内雷电灾害的防范、应对工作。

村、社区

在社区(村)内公告雷电预警信息。停止集体露天活动,提示居民收好阳台衣物并关闭门窗,减少使用电器。

社会公众

避免在空旷处行走,尽量躲避在室内等安全场所。避免在大树、高耸孤立物下躲避雷雨。尽量避免在雷电时拨打接听手机,减少使用电器。

备注:灾害发生后,各相关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灾情调查、收集、上报、分析和评估工作。

 

附表12  冰雹灾害部门联动和社会响应

 

应急

响应

冰雹灾害应急响应

应急管理

部门

及时转发冰雹预警信息及相关防御指引。负责灾害性天气引发的灾害事故抢险、救灾工作。负责受灾群众紧急转移安置并提供基本生活救助。

农业农村

部门

做好防冰雹应急工作和雹灾发生后的救灾工作。

卫生健康

部门

组织做好伤员救护和统计工作。

宣传、网信

部门

运用多种形式,及时传播冰雹预警信息,提示社会公众做好冰雹灾害防护工作。关注网上舆情,稳妥做好应对工作。

开发区、镇、街道

组织开展区域内冰雹灾害的防范、应对工作。

社会

公众

及时了解掌握天气信息,减少户外活动,做好个人防护工作。

备注:灾害发生后,各相关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灾情调查、收集、上报、分析和评估工作。

 

附表13  龙卷风灾害部门联动和社会响应

 

应急

响应

龙卷风灾害应急响应

应急管理部门

及时转发龙卷风监测防御信息及相关防御指引。负责灾害性天气引发的灾害事故抢险、救灾工作。负责受灾群众紧急转移安置并提供基本生活救助。

农业农村部门

做好龙卷风灾后应急救助工作,帮助农户恢复生产。

城市管理部门

做好人行道及公园(绿地)倒伏植物扶正、加固工作,协助指导住宅小区倒伏植物的处理。

卫生健康部门

组织做好伤员救护和统计工作。

宣传、网信

部门

运用多种形式,及时传播气象部门的龙卷风预警信息,提示社会公众做好龙卷风灾害防护工作。关注网上舆情,稳妥做好应对工作。

开发区、镇、街道

组织开展区域内龙卷风灾害的防范、应对工作。

社会

公众

及时了解掌握天气信息,龙卷风发生时避免户外活动,做好个人防护工作。

备注:灾害发生后,各相关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灾情调查、收集、上报、分析和评估工作。

 

附表14  雾灾害部门联动和社会响应

 

应急

响应

等级

四级

三级

二级

雾蓝色预警

雾黄色预警

雾橙色预警

应急管理部门

及时转发雾预警信息和相关防御指引。

交警

部门

组织警力做好交通引导,及时处置因雾造成的交通事故。

卫生健康部门

加强疫情监测和预警,及时开展医疗救治、卫生防疫和健康教育工作。

教育

部门

及时了解天气信息并转告学校,要求学校开展雾天安全注意事项教育。

提示学校减少或取消室外活动,妥善安排在校学生。

要求学校取消所有室外活动,必要时停课。

宣传、网信

部门

运用多种形式,及时传播雾预警信息,提示社会公众做好雾灾害防护工作。关注网上舆情,稳妥做好应对工作。

开发区、镇、街道

组织开展区域内雾灾害的防范、应对工作。

社会

公众

尽量不到户外行走,更不要早起锻炼。非出门行走不可的最好戴口罩,外出归来应立即清洗面部及裸露的肌肤,注意交通安全。

户外人员应使用口罩等防护品,尽早到室内躲避浓雾天气,注意交通安全。

备注:灾害发生后,各相关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灾情调查、收集、上报、分析和评估工作。

 

 

 

 

 

 

附表15  霾灾害部门联动和社会响应

 

应急

响应

等级

三级

二级、一级

霾黄色预警

霾橙色预警、霾红色预警

应急管理部门

及时转发霾黄色预警及相关防御指引。

及时转发霾橙色及以上预警及相关防御指引。

生态环境部门

加强环境监测。加强与相关部门的联合会商,及时转发大气污染预警。

加强环境监测。启动与相关部门的即时会商机制,及时转发大气污染预警。根据环境监测和预报,采取相应措施。

教育

部门

及时了解霾预警信息并转告学校,要求学校减少室外活动,做好防御霾危害的相关工作。

告知学校霾出现时应注意的安全事项,做好霾危害的宣传和防御工作,要求系统内学校取消所有室外活动,必要时停课。

交警

部门

组织警力做好交通引导,及时处置因霾造成的交通事故。

卫生健康部门

加强疫情监测和预警,及时开展医疗救治、卫生防疫和健康教育工作。

宣传、网信

部门

运用多种形式,及时传播霾预警信息,提示社会公众做好霾灾害防护工作。关注网上舆情,稳妥做好应对工作。

开发区、镇、街道

组织实施区域内霾灾害的防范、应对工作。

社会

公众

不要早起锻炼,必要时出门行走应戴口罩,外出归来应立即清洗。

备注:灾害发生后,各相关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灾情调查、收集、上报、分析和评估工作。

 

 

 

附件2

 

    天宁区气象灾害应急响应流程图  

 

 

 

 

 

 

 

 

 

 

 

 

 

 

 

 

 

 

 

 

 

 

 

 

 

 

 

 

 

 

 

 

 

 

 

 

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7月8日印发

第4篇:城市灾害应急措施范文

关键词:地震灾害;特点;措施

引 言:在城市建设高速发展的背后, 突发性灾害事件的发生概率也在悄然 上升, 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经济损失也在大幅度上升。为此, 在建设现代化城市的进程中, 应未雨绸缪, 尽力做好防灾减灾工作,将可能造成的灾害损失减少到最小。

1 地震灾害的主要特点

1.1 对生活环境的破坏严重

地震是从根本上进行破坏,不可避免地加剧环境资源和生态环境的恶化。城市地震对城市环境的破坏严重,灾后几乎失去生存环境。

1.2 经济损失巨大

城市地震灾害的另一特点是经济损失巨大,而且,城市越发达,现代化程度越高,灾害的经济损失也越大,这主要是因为现代化城市的财富集中度相对较高,现代化城市中的各种生命系统工程较多,相较于普通的乡村或山区,人们对现代化城市的投入巨大。若城市建筑等减灾工作不到位,更会加大城市地震的人口伤亡和经济损失。

1.3 人口伤亡巨大

地震具有较强的突发性,发生时间几乎只有几秒钟,而且,一旦发生地震,人们不仅逃生时间短,逃生地点也很少,城市地震尤其严重。更槽糕的是,城市往往是人口密集的地方,即使地震不很强烈,造成的伤亡也将相当严重。

1.4 地震后往往伴随其他灾害

城市地震不仅能直接造成的巨大危害,还将导致其他灾害随即发生,如房屋工程破坏导致的火灾、水灾,特定工厂破坏造成的爆炸、有毒物质泄漏,环境巨大变化引发的瘟疫等等,都严重威胁了人类生存。

2 防震减灾工作的相关措施分析

2.1加强地震科普知识的宣传教育

面对近年来严峻的地震灾害,需要国家地震有关部门、政府采取有效措施,科学预防和应对灾害,需要通过灾害科学知识的普及教育,唤醒民众的灾害、防灾意识,使民众懂得如何科学应对,减轻灾害乃至避过灾害。因此,我国的防灾科普教育,不仅在提高全民的科学技术素质方面具有重要意义,同时在预防减轻各种自然灾害方面更有现实的重大意义。

2.2 积极开展城市地震应急演练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民生为重,进一步做好严峻形势下的防震减灾工作,增强人民群众在地震中逃生自救的能力,最大限度地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这就要求我们将地震应急演练融入渗透到我们的生活中,宁可备而不震,不可震时无备。社会各级部门,如学校、医院等都应在政府的正确组织领导下,定期开展地震应急演练。各级政府应加强组织领导, 分工明确, 各负其责。成立地震科普教育领导组,全面协调地震、教育、卫生、消防、广电等部门。地震部门应编写科普教案,起草演练规范, 提出演练要领与步骤。医护人员应在演练现场对参演人员进行自救互救环节进行培训。消防人员讲解灭火逃生注意事项、灭火器材的应用等。广电部门进行全程跟踪报道, 通过实例向社会宣传。要求从实战出发, 假戏真做, 充分体现实战性和突然性。按照“地震警报―就近避震―紧急疏散―避难场所集结―被压人员的搜救―自救互救处置”等几个环节进行。此外,社区作为防震减灾工作的基础单元,建立一支反应迅速、训练有素、突击力强的志愿者队伍,可以在强烈地震发生之后,专业救援队伍未到来之前,在第一时间内开展有效地自救互救,从而把损失减小到最低限度,建设城市社区地震应急救援志愿者队伍是十分必要的,也是科学、合理的。

2.3 提高城市周边地震台站监测力度

地震监测预报是防震减灾工作的基础和首要环节。对地震信息和地震前兆信息进行连续或定期的科学监测,对破坏性地震发生的时间、地点、震级和地震影响的准确测定能够极大减少地震灾害带来的破坏和损失。因此,必须加强监测预报科研队伍建设,加强对地震预报工作的研究,完善预测预报机制,并在城市及其周边更加合理的布设强震动仪、应力仪等专业设备,提供有效数据,为我们的监测预报研究提供良好前提,为在不久的将来攻克地震预测这一世界难题积累高质量的数据基础。

2.4 加强地震应急避难场所规划

避难场所建设规划是防灾措施的重要内容,城市是人口、建筑物密集的区域,地震发生后,为了确保救灾工作高效进行,确保人员能快速撤离于安全地区,规划出避震路线通道和避难场所是城市防震减灾的主要对策之一。这些地方应当不受地质灾害或周围可能出现塌陷物影响的空旷地域, 而且应该具备一般临时居住的生活条件。首先合理控制城市建筑密度和人口密度,二是疏散路线要通畅。在设计和改造市政公用基础设施时,道路要宽阔,在必要地段建造桥梁,增加城市的对外通道,形成四通八达的交通网。在人员集中的公共建筑如影剧院、图书馆、办公大楼、商场、车站等应设置宽敞的安全出口和明显的人员疏散标志,引导人员快速定向流动,避免造成混乱、拥挤、堵塞等事故。在城市中面积开阔地、高大建筑、高架电线、地下管线较少的地区建设地震应急避难场所,这些场所可以是城市中的广场、公园、绿地、室外体育运动场所等避震安全地带,应力求均匀分布,并保证居民在地震等灾害发生后能够迅速到达的场所。要更多的考虑防灾要求所需要的基本建设,这是亟需加强的方面。

2.5 搞好建设工程的抗震设防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规定:“防震减灾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防御与救助相结合的方针”,作为震前的预防措施,如何去防御地震成了有效减轻地震灾害的根本。破坏性地震引起的建筑物、工程设施的倒塌、破坏,以及相伴生的次生灾害是导致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的主要原因,据统计,世界上130 次巨大的地震灾害中,90 %~95 %的伤亡是由于建筑物倒塌造成的。可见,如果房屋建筑没有进行抗震设防的话,也很难保证在破坏性地震面前就做到不伤亡、少损失。因此,提高房屋抗震能力,加强抗震设防标准,是有效减轻地震灾害的关键。

我国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有《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国务院条例,有中国地震局《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管理规定》,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管理规定》等行业规章。同时具备较完善的建筑抗震各项标准体系,如《建筑抗震设计规范》等国家标准。可见提高房屋建筑的抗震能力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关键在于落到实处。也只有环环相扣,落实到位,才能真正实现房屋建筑“小震不坏、中震可修、大震不倒”的抗震设防目标。只有各相关部门只有密切协作,加强监管力度,严格责任追究,才能更好地做好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工作,提高建筑物的抗震能力,在地震时才能做到最大程度的减小损失。

3 结语

总之,在我国加快经济建设的同时,应高度重视可能出现的地震安全隐患。同时做好城市防震减灾工作,才是我国城市化建设的正确途径。

参考文献:

[1]都吉燮.城市防震减灾及其对策[J].灾害学,2001,16(4).

第5篇:城市灾害应急措施范文

访问量:372 区信息办 2008年1月23日

第81条 目标与防护要求

按照"平战结合、平灾结合、以防为主,准确预报,快速反应,措施有效"的原则,建立和健全现代化区域综合防灾减灾体系,提升区域综合减灾应急能力和救助能力,提高减灾管理水平,确保昌平新城安全,维护区域社会稳定。

(1)合理控制新城人口与建筑密度,城市建设应避开地震活断层、地质灾害高易发区和蓄滞洪区,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轻灾害毁伤后果。

(2)治理现有重大安全隐患的危险源,根据规划实施调整并尽快排除,同时要避免产生新的安全隐患。

(3)重要目标应相对分散布局,充分考虑和满足人防要求。

(4)市政公用设施要分散布置,地上与地下结合,环状连通,多路输送,增加抗灾应变能力,兼顾人防要求。

(5)加强本区流行性传染病的预防和控制,完善医疗急救网络,提高应对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

(6)结合城市公园、绿地、广场、运动场建设城市灾害避难场所,确保场所面积充足和疏散通道畅通,充分利用地下空间防灾避险。

(7)建立和完善区域综合防灾减灾的立体交通网络和紧急疏散交通网络,确保救灾道路畅通。

(8)加强对军事设施等要害部位的保护,确保军事设施等要害部位的安全保密和使用效能。防止恐怖袭击,提高公共突发事件应急处理能力。

第82条 综合防灾减灾体系

(1) 建立统一的综合减灾应急管理和指挥体系。

(2) 建立和完善综合减灾信息技术支撑系统。

(3) 建立完善综合减灾应急预案体系。

(4) 加强救灾和应急队伍建设。

(5) 加强减灾应急救援物资保障体系建设。

(6) 进一步加强减灾宣传、教育、培训工作。

(7) 贯彻落实市政府制定的减灾应急地方法规条令和新闻机制。

第83条 防洪及河道治理规划

(1) 根据国家防洪标准、北京市防洪规划及北京城市总体规划,考虑河流分布、自然地理情况及社会发展水平,规划确定昌平新城各组团防洪标准为50年一遇;小汤山镇、北七家镇及南口镇根据其人口规模及社会经济地位的重要性,确定防洪标准为50年一遇;其余各乡镇防洪标准为20年一遇。

(2) 根据城市防洪标准,新城范围内河道治理要按20年一遇洪水位基本不淹没城市主要雨水管道出口内顶的标准设计,并根据流域内防护区的重要性、洪水危害程度和防护人口数量确定其校核标准,为50年一遇。对于雨水需要直接排到较大河流(如南沙河、北沙河)的地势低洼地区,当主要雨水管道出口内顶平接河道20年一遇洪水位有较大困难时,若建设区雨水与河道洪水错峰几率较大,则建设区主要雨水管道出口内顶可与河道10年一遇洪水位平接。

(3) 穿过建设区河道应满足城市景观要求,非建设区河道要注意保持自然

生态景观。跨河构筑物应满足防洪要求,跨河桥梁应与规划洪水位之间保留适当净空,其中南沙河、北沙河、蔺沟河等跨河桥梁梁底高程须高于规划50年一遇洪水位1.0米以上。

(4) 为了满足昌平区防洪排水需求,需要在区内实行上蓄下排、蓄排结合的防洪排水方案,充分利用现状地形地势条件,蓄滞洪水、限制下泄洪峰流量,综合利用雨洪,改善生态环境,根据标准对河道进行治理。根据《温榆河绿色生态走廊规划》,需对温榆河上游支流河道进行限泄,其中北沙河流域需通过上游现状低洼地、沙石坑以及规划的西峰山水库等蓄滞洪水2600万立方米以上,蔺沟河流域需通过上游现状低洼地、沙石坑以及规划的牛蹄岭水库蓄滞1000万立方米以上。

(5) 昌平新城范围内,温榆河两岸绿化隔离带为200米;南沙河、北沙河、京密引水渠两岸绿化隔离带宽度均为100米;东沙河绿化隔离带宽度为70~100米;其余河道绿化隔离带宽度为30~50米。(见图9-1)

第84条 防震减灾

(1) 基本完成本区内主要隐伏断裂的判定及详细探测研究,新城布局要避开地震活断层,各项建设要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抗震设防标准,新城重要建筑、居住区应按要求进行抗震设防设计和地震安全性评价。对新城建筑物、基础设施进行抗震性能鉴定和震害预测,完成现有房屋建筑、人口经济、生命线工程、地震次生灾害源等资料更新调查。建立和完善城镇抗震设防工作管理体系,基本完成新城和重点镇预定的地震小区划工作。加强农居地震安全建设,建立农村抗震设防要求管理和服务体系,建设符合地震安全要求的农村居民点。

(2) 建立区级抗震应急指挥部,建设地震指挥子系统,完成区级地震信息服务中心机房的基础设施更新改造,并与市抗震应急指挥部的技术系统联接。根据全市地震遥测台网、前兆观测台网和强震动观测台站系统建设的需要,落实本区内各新建台站点的选址,保护观测环境,保障台站间的通信联络。

(3) 编制本区应急避难场所专项规划和防震减灾应急预案。避难场所规划指标为:临时(紧急)避难场所有效人均用地标准确定为1.5~2平方米,固定(长期)避难场所为2~3平方米;一般临时(紧急)避难场所由于地点靠近居住地,规模较小,设施不完善,避难人少,因此服务半径应控制在500米左右。固定(长期)避难场所,设施完善,规模大,避难人多,服务半径为2~4公里。新城每年要完成2~3处应急避难场所设置,建立本区应急避难场所电子信息数据库和防震减灾宣传基地。结合应急避难场所,配套建设区级地震应急物资储备库。充分利用地下空间进行抗震救灾,将部分地下空间作为抗震救援物资储备场所。

第85条 地质灾害防治

完善地质灾害监测预报群测群防体系,加强行政监督管理,对本区内重点地质灾害做到长期监测,及时预报,逐步治理,尽可能降低地质灾害发生率和损失。

(1) 以地质灾害易发区区划为基础,构建区-镇(乡)-村-人的逐级突发性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根据全市突发性地质灾害监测网站建设的需要,落实本区内新建监测站点的选址,对地面沉降、地裂缝灾害实施重点监测,制定本区突发性地质灾害防灾预案。

(2) 建成相对完善的本区地质灾害空间数据库,提高监测预报的自动化水平,实现主要地质灾害信息实时查询,并与市地质灾害防治主管部门联网。

(3) 完成本区内地质灾害多发城镇和隐患区(点)的调查,以及交通干线、

旅游风景区地质灾害隐患调查,开展重点地质灾害防治工程专项勘查、可研和立项。重点地区开发建设及重大基础设施建设,要加强工程建设地质灾害综合评估与管理。

(4) 采取综合治理措施,做好封山育林、水土保持工作,控制和减少泥石流、矿山地面沉陷、滑坡、崩塌、地面沉降等地质灾害。地质灾害危险区中的居民逐步实施搬迁。

第86条 消防规划

本着"防消合一"的原则,建设城市、森林消防体系,整合报警和通讯网络,均匀设置消防站点,加强消防水源建设,努力提高综合消防能力。

(1)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规定,进行消防安全布局。城市中生产、储存和装卸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和其它一些火灾危险性较大的场所应设置在安全合理的位置,与周围的建筑或场所保持规定的防火间距。

(2) 各项建设必须严格执行国家颁布的防火规范,确定防火等级,健全消防设施,保证消防通道。

(3) 加大消防水源管理力度。充分利用城市配水管网、河流湖泊、再生中水、山区水库塘坝等多种水源,结合城市各项建设、水系整治、避难场所设置消火栓、吸水井、取水码头、蓄水池等消防取水设施,确保城市和森林火灾扑救的需要。

(4) 扩大消防队站的综合救援服务职能,建立统一的消防安全应急指挥系统。城市消防队站建设按照接到报警后消防车5分钟内到达责任区边缘设置,各区(县)设立一个消防支队。完善森林火灾预防、扑救和防火三个系统建设。

(5) 建立综合性航空、水上等消防救助体系,改善消防备防环境(见图9-2)。

第87条 人防规划

在昌平建设平战结合的人防工程,充分利用人防工程的有效资源,发挥抗震避难,防御衍生灾害,应对突发事件等多重功能。

(1) 人民防空工程建设布局坚持人员掩蔽工程按与人口密度成正比配置和专用工程均匀配置、合理安排相结合的原则,达到地下吃、住、行、医、穿、用等设施配套,按照防空防灾一体化要求,提高城市总体防护能力、战时生存能力和战后恢复能力。达到国家人防规定的人均1平方米掩蔽面积的要求,保障城市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

(2) 完善城市道路系统,城市干道应多环相连、纵横贯通。各类建筑应按规定建设地下人防设施,并与地下空间开发相结合。结合小区开发、高层建筑及大型建筑的建设,修建防空地下室,战时作为人员掩蔽工程;新建居住区按建筑面积2-3%修人防工程,对已竣工未按规定修建地下室的建筑,应按其总建筑面积的2-3%进行补建。

(3) 加强指挥、通信警报建设,逐步建成无线电遥控警报网、有线和移动通信网。按照国家标准增设警报设施,使城区警报覆盖率达95%以上。

(4) 规划一定数量的地下通道,平时作地下商业街或过街道,战时用作疏散人口抢险抢修救护用。结合城市建设情况,修建人员掩护工程,对地铁车站、地下商业街经过适当处理,皆可作为人员掩蔽工程。

(5) 政府要使新建居住区按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建设人防工程,并尽可能弥补城市空间功能的不足,以利于平时的充分利用。要综合开发地下空间资源,利用地下空间的防灾特性进行主动防灾,形成系统化、现代化的地下防护空间体

系。

(6) 人防工程结合政府东迁、城区西扩和旧城区改造,有计划地分期分批建设。

(7) 重要经济目标的规划和建设应当征求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和同级军事机关的意见。对应建防空地下室的建设项目,未经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建设、消防等部门不能办理相关手续。

第88条 防止气象灾害

建立对暴雨、大风、高温、寒潮、大雾、雷雨大风、沙尘暴、冰雹、雪灾、道路结冰10种气象灾害的预防体系,保障新城的气象安全,减少气象及其衍生灾害的损失。

(1) 根据《北京市实施办法》,必须加强气象设施建设与气象探测环境保护、气象预报与灾害性天气警报、气象灾害防御、气候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等。

(2) 气象主管机构建立气象灾害监测网络,组织对重大灾害性天气的跨地区、跨部门的联合监测、预报工作,评估气象灾害。建设综合气象监测网络以及气象灾害数据库和综合信息网络,提高灾害性天气的预测、预报水平,为新城的各行各业防灾减灾提供全方位的气象跟踪服务。

(3) 各级媒体应安排固定的时间、频道或者版面,每天刊播当地气象台站的公众气象预报。必须天气灾害来临前的24小时内,气象部门将通过电视、广播、短信等方式向市民预警信号。

(4) 在机场、火车站、主干道、景区及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设置灾害性天气警报设施。 此外,露天的大型娱乐、游乐、体育设施等五类设施应当安装防雷装置。政府还应加强重点区域的气象设施建设。

(5) 排水系统的设计标准为100年一遇。做好雨水再生利用和排洪的平衡。

(6) 政府要加强气象业务和设施建设,配合上级部门积极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提高技术应用水平,努力降低气象灾害损失。

(7) 政府建立和完善应急指挥中心,加强应急指挥、反应、救援能力,完善雷暴、暴雨、大雪、沙尘暴、大风、高温等气象灾害的专项预案,以及衍生灾害的应急反应预案,建立必要的物资储备和调配机制。

第89条 生命线系统的安全与综合减灾

在昌平建立安全可靠高效的交通、水、电、气、热、通信等城市生命线系统,提高抵御灾害的管理水平。

(1) 加强各相关部门的协调,建立生命线系工程的信息管理系统和协调机制,定期开展维修和检查,特别是地下部分的维修和检查,增强城市承载能力。

(2) 建立城市水、电、气、热、通信等生命线资源的战略储备和应急供给机制,保障生命线资源的可持续性。

(3) 加强城市生命线系统设施的建设标准,制定应急预案,防御恐怖袭击、地震、洪水、生产事故、气象等灾害。

第90条 公共卫生安全

建立卫生安全长效机制,完善公共卫生信息体系和医疗急救网络,形成卫生安全设施布局合理、反应快捷、监督有力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提高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的应对能力。

(1) 必须制定针对传染病、流感、人间禽流感、鼠疫、霍乱、病毒性肝炎、

急性出血性结膜炎、食物中毒、急性职业中毒等九大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以确保首都公共卫生安全。

(2) 对传染病突发疫情四级预警,实施分级控制。发生不同等级的疫情时,启动相应级别的组织领导体系和工作预案。 特别重大传染病疫情事件(一级)、重大传染病疫情事件(二级)、较大传染病疫情事件(三级)和一般传染病疫情事件(四级)。发生疫情时,将按预警级别分别启用相应的定点医院,并根据疫情强度启用相应数量的病床。

(3) 开设特殊门诊和患者的病床。

第91条 综合救灾

第6篇:城市灾害应急措施范文

第一条为了防御和减轻气象灾害,保障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气象灾害的监测、预报、预防和减灾等活动。

第三条气象灾害防御工作,应当坚持预防为主、趋利避害、统筹协调、分级负责的原则。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领导,将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安排必要的气象基本建设和事业经费。

第五条各级气象主管机构(以下简称气象主管机构)负责管理和监督本行政区域内灾害性天气的监测、预报、预警,气象灾害应急服务,以及人工影响天气作业、雷电灾害防御等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气象灾害防御的有关工作。

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鼓励和支持气象灾害防御的科学技术研究和先进技术推广,将气象灾害防御的科学技术研究纳入科技发展规划。

气象主管机构应当加强气象灾害防御科技的研究与应用,提高灾害性天气预报、预警的准确性、及时性,提高防御气象灾害的服务水平。

第七条气象主管机构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气象灾害防御法律、法规和防灾减灾知识宣传,增强社会防御气象灾害的意识,提高公众自救互救能力。

第二章规划与实施

第八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气象主管机构和有关部门,编制本行政区域内气象灾害防御规划。

气象主管机构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气象灾害普查,建立气象灾害风险数据库。

第九条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和区域、流域的建设开发利用规划,以及农业、林业、能源、水利、交通、旅游等专业规划,应当符合气象灾害防御的要求。

第十条气象主管机构应当组织对城市规划编制、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重大区域性经济开发项目,以及大型太阳能、风能等气候资源开发利用项目,进行气候可行性论证,对气象灾害风险作出评估。

需要进行气候可行性论证项目的范围,由省发展改革部门会同省气象主管机构确定。

第十一条气象主管机构应当建立城市气象灾害监测预警系统,实现气象灾害的动态监测,及时城市气象灾害信息。

第十二条气象主管机构应当会同农业、水利等部门,建立农业气象灾害预警、评估体系和粮食安全气象预警系统。

第十三条气象主管机构应当会同交通、公安、国土资源、林业等部门,建立专业气象监测网和气象灾害预警系统,为道路交通安全、水上交通和水上作业安全、地质灾害防治、森林防火、森林病虫害防治等提供气象实时服务。

第十四条气象主管机构应当会同卫生、环境保护等部门,建立气象变化对疾病、疫情、环境质量影响的气象预警系统,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环境事件等应急处置提供气象实时服务。

第十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因气象因素引发的地质灾害、洪涝灾害、森林火灾、植物病虫害、环境污染、流行疾病、疫情等次生、衍生灾害的防御工作。

第三章建设与保护

第十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合理布局、有效利用的原则,组织建立本行政区域气象灾害监测网络。气象灾害监测网络的构成,包括气象主管机构所属气象台站以及农业、水利、林业、交通、环境保护、国土资源、民航等有关部门和单位所属的监测站点。

气象主管机构对监测网络的气象监测业务实行统一指导和监督。

第十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气象主管机构和有关部门加强气象预警基础设施建设,畅通预警信息与传播渠道。

新建机场、铁路、高速公路、大型水利工程、大型桥梁和配置大型港口机械的港口等,应当根据气象灾害防御的需要,将气象灾害监测、预警设施纳入建设项目,统一规划和建设;已投入使用的,应当根据气象灾害防御的需要,加装气象灾害监测、预警设施。

第十八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家标准划定气象探测环境保护范围,并纳入城市规划或者村庄和集镇规划。

发展改革、规划、建设、国土资源、无线电管理等有关部门在审批可能影响已建气象台站探测环境和设施的建设项目时,应当事先征得有审批权限的气象主管机构的同意。

第十九条依法保护气象灾害监测、预警设施,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损毁或者擅自移动。

气象灾害监测、预警设施因不可抗力因素遭受破坏时,当地人民政府应当采取紧急措施,组织修复。

第四章监测与预报

第二十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建立气象灾害监测信息共享机制,建设监测信息共享数据库。气象主管机构负责气象灾害监测信息共享数据库的管理工作。

气象主管机构应当及时向有关部门和单位提供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信息;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按照各自职责提供与气象灾害有关的大气、水文、环境、生态等监测信息,并相互及时通报预报、预警信息。

第二十一条气象主管机构应当组织对重大灾害性天气的跨地区、跨部门的联合监测、预报,及时提供重大灾害性天气预报、警报和旱涝趋势气候预测,并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同时通报有关部门。

第二十二条气象主管机构所属气象台站根据可能造成气象灾害的监测信息和天气变化趋势,按照国家气象主管机构的规定向社会灾害性天气预报、警报和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其他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向社会。

第二十三条各级广播、电视台站和省人民政府指定的报纸、网站收到气象主管机构所属的气象台站要求播发的灾害性天气预报、警报、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后,应当及时向公众传播;对重大灾害性天气的补充、订正预报,应当及时增播或者插播。

广播、电视、报纸、网站等媒体以及通信运行企业向社会传播灾害性天气预报、警报、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应当使用气象主管机构所属的气象台站提供的适时气象信息,并公布时间和气象台站的名称。

机场、港口、车站、高速公路、旅游景点、学校、医院、体育场馆等人员密集场所的管理单位,在接到灾害性天气预报、警报和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后,应当及时向公众传播,并采取相应防御措施。

第五章防灾与减灾

第二十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制定本行政区域重大气象灾害防御应急预案,建立重大气象灾害应急机制和预警应急系统。

重大气象灾害防御应急预案应当包括气象灾害的性质和等级、组织指挥体系及有关部门职责、预防和预警机制、应急预案启动和响应程序、应急保障和后期处置等内容。

第二十五条气象主管机构所属气象台站重大灾害性天气预报、警报和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后,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气象灾害的严重和紧急程度,决定启动并组织实施重大气象灾害防御应急预案。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应急预案的分工做好相应的工作。

启动和终止重大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布,并报告上一级人民政府。

第二十六条灾害性天气预报、警报和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后,对可能造成人员伤亡或者重大财产损失的区域,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需要及时划定气象灾害危险区,并予以公告。

第二十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气象灾害应急救援队伍建设,逐步设立乡村气象灾害义务信息员。鼓励志愿者参与气象灾害应急救援,帮助群众做好防灾避灾工作。

第二十八条发生重大气象灾害,当地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根据灾害危害程度,采取停工、停业、停课、交通管制等必要的气象灾害应急处置措施。情况紧急时,当地人民政府、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和企业、学校等,应当及时动员并组织受到灾害威胁的人员转移、疏散。

对当地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采取的气象灾害应急处置措施,任何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配合,不得妨碍气象灾害救助活动。

第二十九条重大气象灾害发生过程中,气象主管机构应当组织所属气象台站加强对灾害性天气的跟踪监测,及时向本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报告天气实况和变化趋势。

第三十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的领导和协调,完善人工影响天气的基础设施,健全人工影响天气作业体系。

第三十一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气象主管机构和有关部门,在大型水库、城市供水和工农业用水紧缺地区的水源区域,森林火灾频发区,干旱和冰雹灾害高发区域建立专项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点,并适时组织作业。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三十二条违反本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侵占、损毁或者擅自移动气象灾害监测、预警设施的,由气象主管机构按照权限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情节严重的,可以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三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款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气象主管机构按照权限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非法向社会灾害性天气预报、警报和气象灾害预警信号的;

(二)广播、电视、报纸、网站等媒体以及通信运行企业向社会传播灾害性天气预报、警报和气象灾害预警信号,不使用气象主管机构所属气象台站提供的适时气象信息的。

第三十四条违反本条例第十条第一款、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有关企业事业组织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由所在单位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在气象主管机构所属的气象台站重大灾害性天气预报、警报和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后,未按规定的程序启动并组织实施应急预案或者未按照应急预案的规定采取有关措施、履行相关职责的;

(二)未按照规定提供与气象灾害有关的监测信息和预报、预警信息,造成严重后果的;

(三)应当组织进行气候可行性论证的项目未组织论证,造成重大损失的;

(四)广播、电视台站和省人民政府指定的报纸、网站未及时播发灾害性天气预报、警报、气象灾害预警信号,或者未及时增播、插播重大灾害性天气补充、订正预报,造成严重后果的。

第三十五条气象主管机构及其所属气象台站的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因,导致漏报、错报重大灾害性天气预报、警报和气象灾害预警信号的;

(二)出具虚假气候可行性论证报告的;

第7篇:城市灾害应急措施范文

关键词:城市轨道交通;应急后备预案;优化建议

中图分类号: K915 文献标识码: A

一、城市交通客运组织管理突发事件的特点

1、发生的不确定性

虽然部分突发事件有发生征兆或预告,但是确切发生的时间、地点是无法预见的。突发事件发生后,很难根据以往的经验判断其发展轨迹。最初仅仅是道路上一起普通的交通事故,如果处理不及时,最后却有可能导致交通严重堵塞,进而可能出现城市的局部混乱。这就是其中的“连锁反应”和“放大效应”。

2、处置的高难度性

一般情况下,城市道路上相对车流量大,交通比较拥挤。在发生突发事件后,往往使得救援力量无法或不能及时到达现场。到现场后,又往往局限于地形环境因素,大型设备施展空间有限,不能充分发挥作用。由于路面人车混杂,还使得城市交通突发事件的处置过程存在极大的危险性。

3、后果的广泛社会性

城市道路在人们生产生活中的重要地位决定了城市交通突发事件对社会的重大影响。如果交通事故发生在上下班高峰期的城市主干道,其影响面会迅速扩大,产生“涟漪”效应。可能导致城市交通进入危机状态

二、城市交通客运组织管理突发事件类型及原因

本文通过对国内外近100年内所发生的170起轨道交通运营事故进行统计分析,归纳后确定城市轨道交通应急事件一般分为以下几种:

(1)自然灾害类:泛指天灾、地质灾害、恶劣气候等。主要表现形式及症状有:振动、断层、滑坡、塌陷、沉降、雷暴、台风、暴雪、大雾、洪水、冰冻、高温等。(2)恐怖事件及战争:主要是战争、恐怖袭击、恶意破坏等活动。主要表现形式及症状有:恶意破坏、毒气、爆炸、劫持、人身伤害等。(3)设备系统故障:指认为或设备系统可靠性等,主要表现形式有断电、荷载变化、侵限、误操作、干扰、失控、老化、稳定性降低、乱码等。(4)临时性情况:主要是指社会活动等其他因素带来的临时性情况,主要表现形式有:体育比赛、文艺演出、旅游旺季、节日等引起的大客流、乘客跳轨或误入轨行区、火灾等。

三、城市交通客运组织管理突发事件的主要应急后备措施

城市轨道交通的突发事件应急后备措施应当目的明确,优先保证基本运营服务和安全,在能够保证运营安全的基础上尽可能地以人为本,兼顾效率及服务质量。应当达到预防及时准确、处理稳定成熟、预案简单有效、联动迅速高效的效果。

1、自然灾害类主要应急后备处理措施

对于自然灾害,由于难以从源头消除,只能尽量准确地预警以及采取相关有效措施来规避相关影响。对于预警可以充分利用社会共享的预警系统,通过联动机制为轨道交通提供相关的预警服务,如地震监测预报、气象监测预报、不良地质监测预报、水位采样等。与此同时,除了社会共享的预警系统以外,轨道交通系统内部也应当有专项的预警系统,如对隧道及路基沉降进行监测预警,室外的相关系统设备进行状态监测,水泵水位监测等。这样通过内外预警结合可以最大程度上减小自然灾害对地铁运营的直接影响。此外,还要充分评估自然灾害可能引发的设备系统故障以及临时性大客流等情况。近期极端天气较多,城市大面积排水内涝也成为城市轨道需要重视的问题,城市轨道交通排涝应当堵截和疏通相结合。在冬天极寒条件下,应当重点排查接触网结冰和道岔融雪是否完善,高架车站应排查是否有雨雪飘入站内通道,预防乘客及工作人员滑倒摔伤。夏天,应重点防范台风、热浪等极端气候,空调温度调节应及时,高架车站的雨棚及室外附属物应当排查加固。并准备好相应物资。此外在后续工程中,应当充分反思优化设计,如车辆段选址的标高,高架站应采用适当封闭结构,雨棚室外附属物应采用成熟稳固的工艺,排水设计标准应当适当提高,出入口应适当高出地面,并且加盖等。

2、恐怖事件的主要应急后备处理措施

恐怖事件的发生也是轨道交通运营部门不可预见的,但是可以通过一定的措施,来减小此类事件发生的概率。目前一线城市均举办过国际性大型展览会或运动会,在轨道交通也均配备了安检安防系统,效果良好,并且现在建设部也已经发文建城[2010]94号“关于加强城市轨道交通安防设施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现阶段城市轨道交通配置安检安防设备。通过必要的安检程序,可以有效降低此类事件的发生几率。此外,配置城市轨道交通专门的消防和公安部门,并进驻相关车站,可以有效提高相关恐怖事件的处理能力。此类事件应急处理,必须充分重视疏散和通风排烟,尤其是电扶梯、屏蔽门、自动售检票闸机这些设备系统需要状态良好,建议此类设备在车站控制室内具有应急后备控制功能。此外运营人员要做好人员疏导和应急指挥工作。并配合公安、消防等其他部门抢险救灾工作。

3、设备系统故障的主要应急后备处理措施

由于设备系统故障主要为轨道交通内部的原因,很大程度上是可控的。从最开始工程设计上,应当充分考虑提高设备的安全性及可靠性。对于系统的应急后备模式,有两种观点:一种是强调后备模式的功能,要求后备模式功能尽可能接近正常运营;另一种观点是过分强调后备模式功能是对系统正常模式稳定运行补充的表现。从辩证的角度来看,城市轨道交通设备系统的建造和设计应当兼顾这两种观点。重要系统应当采用冗余、热备、环网、分布式、集群、异地灾备等结构,尽量提高系统可靠性。并且设计原则应当采取故障导向安全原则,防止误操作原则,逻辑锁闭原则。最大程度上提高系统的容错性和安全性。

现在一些城市的轨道交通出现了跨江长大区间,对于跨江隧道长大区间内的列车及其他设备故障抢险,需要进行相关专题研究。此外,由于轨道交通很多设备为委外维修,因此当设备系统出现故障时,应能保证设备厂家能够第一时间到现场响应排查故障。并且联合轨道交通运营部门调度、值班、维修、客服人员一起进行相关的作业预案处理。

由于城市轨道交通设备系统自动化程度较高,若设备系统长期稳定运行,运营人员也会对自动化设备有较大的依赖,因此应当定期进行设备系统瘫痪下的人工作业运营。最大程度上提高工作人员的应急处理技能及职业素养。

4、临时性情况的应急后备处理措施

对于临时性大客流,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设计、运营方应充分考虑评估可能发生的各种工况,做好相关设计预留和运营措施、预案的建立。如节假日和相关大型社会活动,可以通过相关预警情况,进行相关客流的评估,增加发车密度或者采取相关的限流措施等。并每年通过必要的实际演戏演练,来培养处理这类临时性情况的应急后备能力,逐步把这种“临时性”转变成为“常态性”。

四、城市轨道交通处理突发性事件应急后备措施的合理化建议

目前国内城市轨道交通运营水平距离国外先进运营水平尚存在一些差距,尤其是新兴城市,运营经验少。但从之前的事故分析来看,突发事件处理中掌握的信息越多,联动功能越丰富,那么处理和预防效果较好,因此轨道交通建设和运营中应大力推广集成系统和信息交互系统:如综合监控系统,综合维修管理系统,综合培训系统等。

另外,地铁公司应当和城市应急救灾、气象、预警、公安、消防、交管、电力等部门进行相关联动协同工作。并且平时进行相关的协同演练和培训工作。最大程度上,提高城市轨道交通运营部门以及其他部门的联合应急后备处理能力。

最后,建议每个城市的轨道交通建立起专门的应急指挥中心,可以进行网络化协调操作,创建专门的应急后备处理数据库,并定期进行相关数据分析和评估,进行相关的仿真与模拟演练,完善突发事件的应急评估处置方法和机制。

参考文献

[1] 腾靖,徐瑞华.城市轨道交通突发事件下公交应急联动策略.铁道学报,2010(5).

第8篇:城市灾害应急措施范文

二、指导思想与奋斗目标

1.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坚持防震减灾同经济建设一起抓,实行预防为主、防御与救助相结合的方针。切实加强地震监测预报、震灾预防、紧急救援三大工作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地震灾害管理机制。依靠科技、依靠法制、依靠全社会力量,不断提高综合防震减灾能力,为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推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伟大事业提供可靠的保障。

2.奋斗目标

到年,我市基本具备综合抗御6级左右、相当于本地区地震基本烈度的地震的能力,防震减灾能力力争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

到年,我市城区基本达到抗御6级地震的能力;农村新建民居普遍采取抗震设防措施;在“十五”建设的基础上,继续加强地震监测预报、震灾预防、紧急救援三大工作体系建设,逐步完善地震灾害管理机制,使我市防震减灾三大工作体系建设达到中西部地区的先进水平。

该目标是指:在遭遇6级地震时(相当于当地基本烈度)我市建筑物被破坏的比例很低,农村的新建建筑物没有严重倒塌,易燃易爆有毒设施不会遭受严重破坏而引起大规模次生灾害,生命线工程不会被严重破坏而导致功能失效;政府有序高效地实施应急反应,受灾居民自救互救,救援队伍和社区志愿者迅速展开救援,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较少,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比较小。

三、“十一五”期间防震减灾工作的主要任务

(一)地震监测预报工作体系建设

进一步完善监测体系,不断提高地震监测能力。经过“十五”建设,虽然我市地震监测能力有了很大的提高,但与社会经济发展的需求还有一定的差距。根据《省防震减灾条例》的规定,还应加强和促进社会地震监测台站的建设。

加强地震预报技术研究,提高我市地震分析预报水平。开展地震预报的新思路、新方法、新技术研究,提高地震预测的科学性和准确性。努力开展地震科学研究,逐步解决制约地震科技发展的瓶颈问题,不断提高理论技术水平。加快地震科技成果转化,促进防震减灾综合能力的提高。

(二)震灾预防工作体系建设

1、高度重视城市建设的地震安全

做好城市地震安全基础工作。年前完成我市部分辖区地震小区划工作,为抗震设防提供基础资料。

强化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的监督管理,认真贯彻执行《陕西省防震减灾条例》对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建筑抗震设计规范》,坚决杜绝不按抗震设防要求设防的建设工程。要依法加强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建立完善配套制度,依法将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纳入城市规划和基本建设管理程序,明确把抗震设防要求作为项目可行性论证、工程设计、施工审批和竣工验收的必备内容,从源头上加大对抗震设防要求的监督管理力度,确保我市城镇新建、改建、扩建的一般建设工程全部按《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的标准进行设防,提高城市整体抗震设防能力。

2、逐步实施农村居民地震安全工程

各级政府要通过政策引导和扶持,在农民自愿的基础上,组织开展“市地震安全农居示范工程”。年前,市、县要结合移民、扶贫等搬迁项目,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规划,建设地震安全农居新村,要通过试点,以点带面,初步建立村镇房屋抗震设防政府扶持引导体系和农村农居抗震设防管理制度。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市地震主管部门,编制“市地震安全农居工程”实施方案,开发研究适合我市实际的农村民居抗震技术。

市、县(相关区)建设、地震部门要采取各种方式,向农民群众宣传住宅建设抗震设防基本知识,积极推广地震安全农居示范工程技术,把农居防震抗震知识普及到乡村和农户;县(相关区)建设部门要组织开展农村建筑工匠抗震设防技术培训,使其掌握农村民居基本抗震技术措施,提高农居建设施工质量。

3、切实加强群测群防工作

积极探索市场经济条件下地震群测群防工作的思路,研究制定我市加强群测群防工作的政策和措施,使地震群测群防工作逐步走向规范化、制度化。继续推进地震宏观测报网、地震灾情速报网、地震知识宣传网和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乡镇设置防震减灾助理员的三网一员建设,形成较为完善的群测群防网络体系。

4、大力开展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动员全社会参与防震减灾

市地震主管部门会同宣传、教育、科技、科协等部门和单位,制定我市防震减灾宣传教育计划,力争年前建立我市防震减灾科普教育基地。

区、县地震主管部门要会同宣传、教育、科技、科协等部门和单位,制定本地区的防震减灾宣传教育计划,完善宣传网络,加强基层宣传员培训,制作针对不同宣传对象的宣传作品;组织开展防震减灾知识进校园、进社区、进乡村活动。把防震减灾知识纳入中小学生课外读物和科普活动中,年前每个区、县至少要建立一所防震减灾宣传示范学校,有针对性地开展防震减灾宣传教育活动。

(三)紧急救援工作体系建设

1、应急避难场所建设

市规划管理部门要会同市地震、建设管理部门编制我市应急避难场所和紧急疏散通道规划方案,并纳入城市建设发展规划,要拓展城市广场、绿地、公园、学校、体育场馆等公共场所的避难功能,设置必要的应急疏散通道和避险救生设施。

区、县政府要做好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工作。加强居民和学校学生地震应急避难知识宣传,并结合实际,适时进行地震应急演练,以提高市民应急避难的意识和能力。

避难场所的建设由建设部门负责,地震部门给予技术指导。

2、地震紧急救援力量建设

通过推广雁塔区长延堡社区地震灾害救援志愿者队伍建设试点的经验,逐步形成以“公救”、“共救”、“互救”、“自救”相结合的多层次灾害救援、救助机制。

各区、县要做好社区地震灾害救援志愿者队伍建设工作,进行地震灾害应急救援知识培训,壮大地震灾害救援力量。

3、市地震应急指挥中心建设

地震应急指挥中心作为领导和专家共同迅速有效处置地震应急事件的工作平台,是市政府抗震救灾指挥的主要工作场所,其可以以最快的速度收集发震的各种参数和震害信息,了解与评估灾害损失,掌握灾情的发展状况,针对震害与灾情做出实时响应,并为市政府制定减灾措施、救灾命令、指挥抗震救灾提供各种资料和决策建议。

4、制定应急工作体系建设

进一步完善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地震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工作程序、管理职责和协调联动机制,落实各相关部门的职责。形成统一指挥、相互补充、协调一致的地震应急预案体系。根据地震形势,适时组织地震应急演练,检验反应能力,使地震应急预案更科学、实用,增强可操作性。

建立和完善地震应急检查制度。定期开展地震应急检查,落实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的地震紧急救援人力、物力及各项救援措施,做到有备无患。

5、地震灾害保险

积极推进地震保险工作,发挥保险业防灾减损的作用和参与社会管理的功能,逐步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地震救灾、震后恢复与重建机制。

四、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1.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经费投入保障体制

2.加强防震减灾法制建设

3.依靠科技进步和加大对外合作

4.防震减灾队伍建设

5.继续健全防震减灾组织工作体系,强化对防震减灾工作的领导和管理

五、“十一五”期间的重点项目

(一)建设项目

1.大型水库地震监测系统建设

2.城市地震小区划

3.防震减灾科普宣教基地建设

4.地震安全农居示范工程建设及推广

5.地震灾害紧急救援志愿者队伍建设

6.城市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建设

7.市地震应急指挥中心建设

(二)科研项目:

第9篇:城市灾害应急措施范文

论文摘要: 突发事件由于其特殊性,对社会经济具有巨大的负面影响。建立和完善道路运输应急物流体系,对消除和缓解突发事件的影响具有重要作用。本文阐述了应急物流产生的背景,内涵以及特征;分析了道路运输应急物流体系面临和存在的问题;重点从道路运输方面,提出了应对突发事件的措施和办法。

1应急物流产生背景

尽管当今科技对自然灾害的预报水平已经提升,对于某些自然灾害可根据历史资料发掘其周期性,预报其发生地域、强度和时间,如:洪水、台风等,但是更多局部区域性的,乃至国家内或全球范围的自然灾害、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如:地震、火山爆发、矿井安全事故等突发性灾害却时有发生,给人类带来重大损失,对人类生存和社会发展造成巨大威胁。中国1976年唐山大地震中死亡人数达33.9万人,近年来灾害造成年平均2万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达到国家财政收入约1/5。2003年SARS灾害蔓延到全国20多个省市自治区,全球30多个国家或地区遭受袭击。2008年1月我国发生罕见雪灾,致使交通受阻,供电中断。2008年5月12日,我国汶川发生8.0级地震造成69197人遇难,374176人受伤,18209人失踪,直接经济损失达8451亿人民币。在突发性重大自然灾害和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时,大量的应急物资成为必要,必须进行伤者救助、卫生防疫、灾后重建和恢复秩序等工作。

我国地理和气候条件复杂,自然灾害和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常有发生,具有突发性、紧急性和危险性,发生后如不能快速做出反应,很可能会引起恐慌和动荡,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所以必须尽快整合社会资源,建立应急管理机制,将灾害可能带来的损失减到最低程度。因此,应该提高道路运输应急系统应对突发性自然灾害以及社会突发事件的反应速度,对道路运输应急物流应急体系建设的研究具有重要的理论及现实意义。

2应急物流内涵及其特征

应急物流是指以提供重大自然灾害、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及公共安全事件等突发性事件所需应急物资为目的,以追求时间效益最大化和灾害损失最小化为目标,在各类突发事件中对物资、人员、资金的需求进行紧急保障的特种物流活动。应急物流由流体、载体、流向、流量、流程、流速等要素构成,具有空间、时间效用。应急物流由于其自身的特殊性,物流效率的实现是第一目标。系统高效是物流效率最大化的关键。国内很多学者对应急物流进行了研究。欧忠文、高东椰、刘新华、王宗喜等对应急物流的概念、性质特点、保障机制以及应对措施提出了相应的见解。从应急物流概念提出至今,学者们对应急物流进行了探索,对应急物流理论的探索和研究对于指导现实具有积极意义。

应急物流具有突发性、不确定性和弱经济性。由于应急物流的时效性要求非常高,必须在最短的时间内,以最安全的方式进行应急物流保障。运用平时的物流运行机制已经不能满足需要,必须要有一套应急的物流机制来组织和实现物流活动。由于突发事件的不确定性,难以准确地估计突发事件的持续时间、影响范围、强度大小等因素,由此产生的应急物流也具有不确定性。在应急物流活动中,许多意料之外的变数可能会导致额外的物流需求,甚至会使应急物流的主要任务和目标发生重大变化。在一些重大险情或事故中,应急成为最主要原则,经济效益将不再作为一个物流活动的中心目标加以考虑。

3道路运输运输物流体系面临和存在的问题

3.1 应急系统不健全目前我国各地国防动员委员会都建立有相应的交通战备办公室,但现行体制仍不合理。对道路交通、从业人员和运输工具等情况了解和掌握的信息不足,不能对所属辖区专业人员、器材物资、运输工具进行有效配置,组建道路运输保障力量的能力不足,导致了应急能力不强。特别是公路应急输送的组织和指挥没有明确指挥部门,严重制约应急物流的效率。

3.2 运载工具落后,运力不足国内大部分地区多以铁路和公路作为物资输送的主要形式,经济发展水平的不平衡致使物流运载的区域差别非常明显。一些公路区段,特别是临近大城市的一些公路区段能力不足。运输工具的落后严重影响了应急物流的运输保障效率。

3.3 交通网络不完善我国存在运输线路少,通达程度较低的问题。在公路网中等外公路仍占1/3。我国一些地区,特别是在某些边远地区,落后局面仍然存在,还有一些行政村不通公路,公路网密度远低于发达国家。一旦出现应急、突发事件,组织应急物流交通运输保障无疑将会需高昂的成本支出。在特大灾害发生时,如:在5.12地震造成道路受损,车辆无法通行,致使救援工作一度陷于困局。

3.4 应急物流交通运输法规不健全对于应急条件下交通线路的维护和抢修、临时场站建设等方面的领导体制、相关设备的征用、预案的制定、实施的程序、补偿和抚恤、经费保障、以及平时演练等方面进行规范,目前国内尚没有任何法规性文件,导致应急物流交通运输保障无法可依。

4构建道路运输应急物流系统的措施

4.1 加强应急信息网络建设道路运输应急系统建设要和城市的信息化建设结合起来。现在很多城市进行了信息化的整体规划,各个部门的信息系统都在建设,包括医疗系统,公安系统等。但是重要的是应急系统对于城市信息资源的集成。城市应急系统可由基础平台、技术平台和应用平台组成。应急指挥场所需要具备能承受潜在的、较大的突发事件以及自然灾害的能力。在技术方面,通信系统应作为主要技术支撑应急指挥;增加设备的移动性和通信性能,以及设备的图形和视频处理功能。同时,加强突发事件的预警预案建设,整合各种资源,能有效地部署资源。

4.2 提高快速反应能力建立以政府为核心的应急指挥体系,协调机构、增强办事效率,进行区域编组,有组织、有计划地进行必要演练。建立健全城市应急联动系统标准体系,保证在应急联动流程方面规范一致,进而保证国家应急联动平台标准体系的实施和推广。对地方科技力量进行普查和储备,利用高科技手段建立起专业保障队伍、交通保障经费、道路和车辆器材物资、运输机具等数据库,与各县交通战备办公室形成局域网。定期向单位和个人明确编组、集结地域、任务等,以便紧急情况时能及时归建和完成任务。同时,还要结合各城市实际情况选择建设模式。

4.3 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确保应急物流交通运输路网满足经济建设需要。要以改造纵横干线、提高通过能力,新建迂回、倒运道路为重点,辅以加强配套工程建设。在线路等级上,要按三级以上修建,主要依靠地方自身建设投资,国家适当补助或引进外资修建。要对某些航线航道,改善航道条件,提高水路运输和倒运能力。建好联接铁、公、水、空、管道各运输渠道的衔接工程,以及与公路运输密切相关而又不纯属公路运输线路的工程设施。提高衔接工程的建设标准,从而提高应急能力。

4.4 完善法律和法规体系构建应急物流交通运输动员法规体系,满足经济建设和应急的需要,优先抓好敏感地区的应急物流交通运输动员法规体系建设。科学合理的统筹规划各主要交通线路。要发挥公路运输的延伸集散作用,对应急条件下的公路线路的征用、维护、抢修做出明确规定。明确规范平时和应急条件下交通线路的领导体制、相关设备贯彻应急要求、预案的制定、应急征用的实施程序、补偿和抚恤、经费保障等。使广大应急物流交通运输保障人员的行为有章可循。

5结语

建立道路运输应急物流体系的目的不仅在于组织人力、物力、财力去综合应对突发事件,有效的提高应急救援的时效,减少灾害损失,从而达到救援救助的目的;更在于采取预防措施、强化管理体制,从而避免人为灾害链的形成;使政府、组织和公众积极预防灾害的发生,并且能够在危机出现后积极地反应。因此,道路运输应急物流体系的建立十分必要。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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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谢如鹤,宗岩.论我国应急物流体系的建立[J].广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第4卷第11期2005(11):55-58.

[3]谢如鹤,邱祝强.论应急物流体系的构建及其运作管理[J].物流技术,2005(5):78-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