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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教育政策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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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教育政策

第1篇:特殊教育政策范文

语言是由语音、词汇、语法三要素组成的符号系统,语音、词汇、语法对于语言系统的形成可谓缺一不可。在语言构建中,词汇是语言的中心或主体,是语言学习的基础;语音是依附于词汇、以词音的物质形式表现而存在的;语法是词的语法形态变化规则和词的语法序列组合规律的总和。词汇直接关系着词的形态变化规则和词的序列组合规则,所以一个人词汇量的大小间接衡量着语言水平的高低。语言三要素的紧密关联决定了对手词汇的学习不能单独进行,需要掌握和锻炼相应的语音和语法才能完成词汇的学习。因此,学校对自闭症儿童的语言教学要以强化词汇教学为基本方向,而词汇教学要以语音、语法为基础。

特殊教育学校的语言教学过程中,词汇学习是自闭症儿童学习语言的最重要方面,而语言学习就是不断积累和运用词汇的过程,自闭症儿童不仅要学习词汇的“形、音、义”,还要灵活地运用词汇,即实现语音与语法的结合。特殊教育学校在词汇教学中常通过对语法的应用和语音的不断矫正来完成自闭症儿童的词汇教学,进而恢复和发展其语言学习能力。

二、构建自闭症儿童科学的词汇教学模式

(一)词汇教学的课程设置

自闭症儿童词汇教学课程的设置要以教读课、复读课为主,以自读课、作业课为辅。自闭症儿童在学习词汇时主要依靠模仿,对读音和词形学习得较快,而自闭症儿童的抽象思维能力和逻辑思维能力都存在着缺陷,致使对词义的学习较为困难。因此,对词汇的系统学习需要教师的引导和刺激。词汇学习中,在教读课和复读课上要着重强调词汇形、音、义的系统教学和强化训练。自读课和作业课是自闭症儿童自己理解和学习的课堂,而以教师引导为主的教读课和复读课则更适合自闭症学生的学习特点,因此,特殊教育学校以教读课和复读课为主,以自读课和作业课为辅,以便能更好地实现自闭症儿童堆词汇的有效学习。

(二)词汇的教学方式

在自闭症儿童词汇的教学中可采用情景教学模式和以小班为单位分层互动式教学。情景教学需要根据自闭症儿童日常的经验和兴趣习惯来创设有意义的知识背景用以满足教学中的所有需求。真实的情景活动能吸引自闭症儿童的注意力,增强他们的记忆力以及增加成功概括的可能性。而以小班为单位的分层互动式教学,将自闭症儿童按照学习情况分为了不同层次,对于不同层次的学生安排不同的学习任务和课堂作业,这既有利于教师对课堂节奏和进程进行把握,又能充分照顾到不同自闭症儿童的个体差异,从而可有效提高自闭症儿童学习词汇的效率。

(三)词汇的教学手段

在自闭症儿童的词汇教学中,要多利用多媒体技术,来增加图片、音乐、视频在课堂中的运用,从而丰富自闭症儿童词汇输入的途径。在词汇教学中,教师在设计多媒体教学时要处理好多媒体课件与传统教学工具以及语言表达之间的关系,同时,还要丰富多媒体的教学手段,运用图片、声音以及动画等方式来吸引学生的注意力,加深学生对词汇的记忆。自闭症儿童对可视音乐理解得较快,因为它可以促进自闭症儿童的社会互动,减少刻板行为,保证自闭症儿童可以从多渠道理解语义。因此,在自闭症儿童的词汇教学中,要丰富多媒体的教学手段,用以提高自闭症儿童的词汇理解能力。

三、结束语

第2篇:特殊教育政策范文

关键词: 诗歌教学 盛唐气象 宋诗理 教学策略

一、中小学教材中唐宋诗歌选编情况

中国古代文化源远流长,中华民族更是诗的国度,《诗经》开辟“诗言情,诗言志”诗歌精神,到孔子诗论中的“诗可以兴,诗可以观,诗可以群,诗可以怨”的文化精神,以及诗歌给我们呈现的画面美、意境美、艺术美,诗歌从诗经、楚辞、汉赋到唐诗、宋词、元曲构成了一个绚丽多彩的艺术世界。

唐诗是诗歌史上的巅峰时代,从汉魏诗歌风骨形成,齐梁声律成熟和发展,以及唐代大一统鼎盛的时代风貌,造就了盛唐诗歌的独特气象,称之为“盛唐气象”。

宋学的发展、古文的复兴,宋词占领了士大夫的情感空间,宋代诗歌发展为以说理为主,呈现诗歌的理性时代。

中学语文教材所选的诗歌是中国古典诗歌中的经典,集中体现了中国古典诗词的文体特色,体现了古代优秀诗人的写作特色。这些经典诗词代表当时诗词创作的最高成就,也代表了诗人创作的最高成就。小学阶段课内选编古典诗歌55首,初中阶段课内共30首,课外60首,共145首古典诗歌,唐代诗歌71首,宋代诗歌20首,其他诗歌54首,唐宋诗占据古典诗歌教学的最重要部分。中小学选编唐宋诗歌情况如下:

古典诗歌传递民族精神、古代文化和审美意境,是中小学生审美教育、文化教育和情感教育不可或缺的源泉。本文旨在研究唐宋诗歌的内在特点和规律,基于人教版中小学教材选诗进行论述并运用到具体的教学中,把握重点,突破难点,使古典诗歌教学有章可循。

二、盛唐气象诗歌的艺术特征

诗歌史上的“盛唐气象”由南宋文学批评家严羽在《沧浪诗话》中提出,盛唐时代是一个繁盛的时代,朝气蓬勃、旋律青春、思考深沉和精神积极的盛唐之音,“盛唐气象”在唐代时代精神下的蓬勃气象,盛唐诗歌体现出饱满的感情、丰富的想象,浑厚的艺术形象。盛唐诗歌的艺术特征如下:

1.托喻寄兴,唐诗承续《诗经》“比兴”的诗歌传统,在诗歌中寄托某种精神品质或政治追求,追求理想的浪漫主义气质。(1)通过历史人物兴寄,李白诗歌《行路难》“闲来垂钓碧溪上,忽复乘舟梦日边。”表达他希望实现自己的政治理想。孟浩然的《望洞庭湖赠张丞相》

八月湖水平,涵虚混太清。气蒸云梦泽,波撼岳阳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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欲济无舟楫,端居耻圣明。坐观垂钓者,徒有羡鱼情。

孟浩然通过写洞庭湖壮阔的气势,诗人借垂钓者和船寄托舟楫济时的愿望,委婉地表达了自己希望进取却无人引荐的心情。(2)通过自然事物寄托。王昌龄《芙蓉楼送辛渐》借冰心玉壶表明心志。白居易《草》“离离原上草,一岁一枯荣。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体现了不屈的精神和顽强的生命力。

2.意境的构建,盛唐诗歌善于通过意象构建一定的诗歌意境,由此表达某种情境,“意”是内在抽象的心声情感,“象”是外在具体的物象,意象中融入诗人的主观情感,达到物我合一的境界,由此形成画面,传递作者的情感。

李白诗歌中“月”的意象,“床前明月光,疑是地上霜。”“月下飞天镜,云生结海楼。”“月亮”是思乡之情的意象,“我寄愁心与明月,随风直到夜郎西。”“峨眉山月半轮秋,影入平羌江水流。”此中“月”表达的是思念的意象,“俱怀逸兴壮思飞,欲上青天揽明月。”“举杯邀明月,对影成三人。月既不解饮,影徒随我身。”表达的是理想的化身。诗人通过月亮的具体物象,表达自己的内心深刻的情感,化无形为有形,把无可触摸的感情转化为可感可知的艺术形象。

3.盛唐诗歌追求“直寻”“妙悟”。正如《沧浪诗话》中所说:

“文章本天成,妙手偶得之”。

“盛唐诸公透彻之悟,羚羊挂角,无迹可寻,故其妙处,透彻玲珑,不可凑泊。”

通过想象的思维方式,达到浑厚的境界,所以说:“唐人尚意兴,而理在其中”。杜甫的《望岳》“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小。”描绘了泰山雄奇壮丽的景色,抒发了要勇攀高峰的雄心壮志,自然而然,无迹可求。杜甫诗歌《春夜喜雨》“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随时写景句,却蕴含了细腻的哲思。孟浩然的《春晓》“夜来风雨声,花落知多少。”自然地流露出惆怅之情。

4.盛唐诗歌还讲究字句的锤炼,字字铿锵有力,尽显骨力和神韵。王湾《次北固山下》“潮平两岸阔,风正一帆悬。”“平”“阔”“正”“悬”字字有力铿锵,“平”“阔”写出了春江水涨,水面开阔的壮阔景象,“正”“悬”写出了风平浪静,大江直流的壮观气势。“海日生残夜,江春入旧年。”“生”“入”赋予大自然景象人格化的情感,写出了一轮红日挣破黑暗冉冉升起的奇观,江上的春意打破寒冬的生命力。这种积极乐观的情感,进取的时代精神,在字句中尽显神韵,充分体现诗人的情感,更代表积极的时代精神,这就是盛唐诗歌的力量和魅力。

三、宋诗的理性形成及其艺术特征

宋诗与盛极一时的唐诗相比艺术特征泾渭分明,决定宋诗迥异于唐诗的重要因素,便是理学时代赋予它的一种理性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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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宋诗的理性形成原因:(1)盛唐诗歌在“诗缘情”各体兼备并达到极致,浪漫积极的精神完美地呈现在诗歌中,有认识历史人生的怀古咏史诗,对离别达观的赠别诗,有追求人生价值执著的边塞诗,对重视个体存在意义的咏物言志,甚至表达坎坷失意的咏怀诗,山水田园诗。在艺术表现方面也是大放异彩,从“寄兴”手法到“意境”的构建,从“直寻”“妙悟”的创作方式到字句的神韵,和谐的音律使唐诗造诣达到不可逾越的高度,正如王国维在《人间词话》中提到:“盖文体通行已久,染指遂多,自成习套,虽豪杰之士,亦难于出新意,故循而作他体以自脱,一切问题所以始盛中衰者,皆由此也。”(2)唐诗之后,宋词的涌现占据了文人最为内心的情感世界,浓郁的爱情、真挚的友情、思乡之情等各种情怀都淋漓尽致地体现在宋词之中。宋代诗歌如何承续唐诗又能另辟蹊径,探求新的题材并有所突破是摆在宋代诗人面前需要解决的问题。(3)由于宋代积贫积弱、内忧外患,因此宋代文人都有一种“忧患兴邦”的精神内质,他们更加关注国家、社会的发展,在思想上追求儒学复兴和理学构建,更加强调内在的自律精神和崇高的思想内质,这种“理学”精神直接影响到美学、文学的范畴。宋学家周敦颐还提到“文以载道”①的文艺理论,朱熹更是直接提出:“道者,文之根本;文者,道之枝叶。”②的文学主张,“道”、“文”关系乃本末关系,所以宋代诗人倾向于把内心世界,对事物的认识用直白说理的方式表达出来,这就是严羽在《沧浪诗话》中提到的宋人“以文字为诗,以议论为诗,以才学为诗”。由上所述,宋代诗歌探寻了以说理为主的艺术形式。 10e4

2.宋代说理诗的艺术特征:(1)情、景、理融为一体。“诗中的哲理都来自诗人对生活的体验,对社会的认识,对事物的观察,甚至是血和泪的结晶,因而诗歌中的哲理不能是一本正经的训示,抽象空洞的说教,而是包含着激情,飞腾着想象,洋溢着趣味,活跃着鲜明具体的形象,具有很强的感染力和说服力”③,如苏轼《赠刘景文》“荷尽已无擎雨盖,菊残犹有傲霜枝。”通过写荷与菊的景物,说明孤高的精神品质。如《饮湖上初晴后雨》:

水光潋滟晴方好,山色空蒙雨亦奇。欲把西湖比西子,淡妆浓抹总相宜。

把西湖明丽的景致和变幻的情韵,以及诗人强调的纯净、自然内在美融为一体。如《题西林壁》:

横看成岭侧成峰,远近高低各不同。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

把庐山的侧峰横岭、参差交错、气象万千的景象景致与诗人宽阔的心胸,以及全面认识事物的领悟融为一体,达到情、景、理的完美融合。

(2)叙事说理,通过对某种事件的叙述,在这个事件中体现了一定的生活、社会的哲理。如杨万里的《过松源晨炊漆公店》:

莫言下岭便无难,赚得行人空喜欢。正入万山圈子里,一山放过一山拦。

行人下岭这样一件事情,把人生道理说得明白浅显。如陆游的《冬夜读书示子聿》:

古人学问无遗力,少壮工夫老始成。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

通过古人做学问的事件,说明从书本上得到的知识永远是肤浅的,要真正理解书中的道理必须亲自实践的深刻道理。

(3)借物说理,通过某些事物的特征,说明深刻的哲理。朱熹《观书有感》:“问渠那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借活水不断地从源头流来,说明读书也要有源头活水,这样才能终有所获。陆游《游山西村》中“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借山路的曲折说明人生道路艰难曲折但总会有转机的人生道理。

由此可知,诗歌发展到宋代,由于诗歌发展的内在规律,以及宋代的时代精神和文人的理学精神,使宋代诗歌呈现以“说理”为主的时代特征。基于上述原因,宋代诗歌以理性的光辉呈现在世人面前,与“唐诗”一样,成为诗歌史上的两朵奇葩。

四、唐宋诗的教学策略

在语文教学中引导学生对古典诗词作品进行鉴赏和评价,可以激发学生阅读古典诗词的兴趣,培养学生鉴赏古典诗词的基本能力。学生通过把握诗词的艺术形式,从中体验审美情感,进而启迪人文智慧,完善思想道德。

唐宋诗歌占据中小学诗歌教学的最重要部分,其蕴含深刻、语言凝练,是语文教学中的难点。通过对唐宋诗歌形成及其艺术特征的分析,在教学过程中,要根据具体的诗歌作品类别和表现手法的不同而选用适当的教学方法。以下几种方法可供参考:

1.规律探究法。唐宋诗歌在题材、创作方法、艺术表现手法等各方面都存在较大的差异,所以要根据各自不同的特点,选取不同的教学方式。唐代诗歌,讲究情致意境,所以在具体教学中也要创设情境,引导学生知人论世,体会诗人的情感。宋代诗歌以说理为主,主要以把握其中的说理方式和哲学道理为要领。

2.比较分析法。可以通过对比阅读的方式,让学生自己领悟唐宋诗歌呈现的不同特征,比如,同是吟咏庐山,唐人李白《望庐山瀑布》:“日照香炉生紫烟,遥看瀑布挂前川。飞流直下三千尺,疑是银河落九天。”宋代诗人苏轼《题西林壁》:“横看成岭侧成峰,远近高低各不同。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李白写出了庐山的神韵和气势,以及自己壮志湍飞的情怀,而苏轼却冷静思考,从全面的角度观察事物,才能把握事物的本质特点。

综上所述,在中小学诗歌教学中,唐宋诗歌是古典诗歌教学的重点和难点,只有突破、把握唐代诗歌和宋代诗歌分别具有不同的诗歌风格和艺术特征,在具体的教学中运用唐宋诗的不同规律进行比较阅读,才能更好地指导教学,把握诗歌的意蕴。

注释:

①周敦颐.《通书》第二十八《文辞》[M]郭绍虞主编.中国历代文论选:第2册,上海古籍出版社,1979.

②黎靖德.朱子语类:卷一三九[M].北京:中华书局.

③杨守国.苏轼诗歌的哲性智慧摭论[J]陕西教育学院学报,2009,25(2):54.

参考文献:

[1]林庚.唐诗综论[M].清华大学出版社,2006.

[2]葛晓音.唐诗宋词十五讲[M].北京大学出版社,2010.

[3]钱钟书.宋诗选注[M].人民文学出版社,2005.

[4][清]彭定求編.全唐诗[M].中华书局,1960.

[5]袁行霈.中国文学史[M].高等教育出版社,2005.

[6]郭绍虞.沧浪诗话校笺[M].人民文学出版社,1961.

[7]王国维.人间词话[M].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

[8]梁桂芳.杜甫与盛唐气象[J].南京师大学报,2005(2).

第3篇:特殊教育政策范文

一、解决问题策略形成的年龄特征

梅耶通过详细考察学习与记忆中的复述策略、分类组织策略和表象加工策略的研究后,提出了儿童认知策略发展的早期、过渡期和后期三个阶段:①大致在学前期,儿童处于策略学习的早期阶段。此时儿童尚未掌握策略,能够自发地获得某些简单的策略,但并不能适当地应用这些策略。②小学时期,策略发展处于过渡时期。此时儿童已经自发地掌握了许多策略,但尚不能有效地运用这些策略来提高学习效率。③初中和高中时期,策略发展处于后期阶段。某些青少年已经可以于某些领域在没有成人的指导下,自觉运用适当的策略改进学习并按需要调整策略。

由梅耶的理论可以对小学生解决问题策略发展中呈现出的一些特征作些分析:①学生已经自发地掌握了许多解决问题的策略。如三、四年级的学生在没有专门学习整理、列表、综合等策略前,有时也能够粗略地用这些策略解决一些问题了。②学生掌握的解决问题的策略由低年级到高年级日益丰富和复杂,但通常独自不能够有效地运用这些策略来提高学习效率。③小学生在成人的清晰指导下能够利用已有的策略改进学习方法。教学实践的经验告诉我们,在没有学习倒推的策略解决问题前,学生解决此类问题的正确率为30%左右;经过教学和练习后,学生再次解决此类问题的正确率一般可以达到80%以上。④受小学生注意范围小、不善于分配自己的注意的特点和其他年龄特点的影响,他们比较适合学习比较单一的学习策略。

二、解决问题策略学习的一般过程及教学原则

考察“解决问题的策略”单元的教学过程,可以将解决问题策略的学习过程划分为三个阶段:

1.策略的孕育阶段

是指在学生的头脑中已经有某种策略的萌芽,且大部分学生对这种策略尚能够不自觉地运用,此时,在教学这种策略单元前的练习中,可以先出现两三道用有关策略解决的问题,让学生尝试找到解决问题的最佳办法,为后面学习有关策略打下良好基础。

2.策略的感悟阶段

此阶段是解题策略的正式学习阶段,总体上要把握好四点:充分利用好教材资源是策略学习的基本点;善于引导帮助学生感悟策略是教学的支撑点;完善和丰富学生的学习方式是策略学习的着力点;能够在不同的情境中恰当运用策略是策略学习的目标点。这一阶段的教学大致可以划分为以下几个步骤:

(1)引入。设计恰当新颖的引入,可以有效诱发学生在解决问题策略学习时的心理需求。一是情境引入,即创设有效的情境引入策略学习。二是故事引入,通过与策略学习有关的生动有趣的故事引入学习。三是先行组织者引入,即采用与策略学习有关的先导性材料让学生阅读或设计提示性的问题引导学生回答,为学习新策略作类比性引入学习。

(2)体验。就是让学生在亲身经历的解题过程中获得对解题策略的意识和感受。教师应注意结合具体的例题,通过观察、操作、交流等活动,帮助学生初步体验所要学习策略的主要含义和操作步骤。

(3)归纳。在学生对解题策略已经有足够的认识后,教师就可以引导学生对用策略解决问题的过程进行必要的归纳,主要归纳以下几点:本课学习的策略是什么名称?用这种策略解决问题采用哪几个步骤?……一般对策略的名称可以在引入和归纳阶段出现,对于某种策略的准确含义则不需要学生准确叙述,重点归纳对策略如何运用和策略的作用。

(4)练习。对归纳出的策略结合“试一试”或“练一练”的习题进行模仿练习或适度的变化练习,帮助学生熟练地掌握策略在解决问题过程中的操作步骤,并让学生注意策略适用的条件。

3.策略的应用阶段

此阶段是在学生初步掌握策略的操作步骤(方法)的基础上,进一步熟练运用策略所体现的方法进行变式练习,使学生能够在新颖变化的问题情境中顺利地运用策略,达到策略学习的最终阶段。策略的有效形成需要学生对自己行为的不断反思,策略学习的反思活动将促进学生元认知能力的提升。

第4篇:特殊教育政策范文

国家推动特殊教育发展的一系列政策和项目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从教育公平的角度讲,残疾人群与普通人群在教育上还存在一定的差距,无论是在教育权利、教育机会,还是在教育资源等方面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

1.1特殊教育资源布局不合理特教学校分布城乡差异比较大。目前,我国乡村人口约占总人口的50%,但乡村地区特教学校数量仅占5.50%,50%以上的特教学校集中在大城市地区,特教资源基本聚集在大城市地区。农村残疾学生去特教学校上学,则大多需要住宿。尽管大多数残疾儿童也享受国家实施的“两免一补”政策,但远远不足以支付残疾学生上学所需支付的费用,不少家庭因贫困无力支付学生的教科书费(例如盲文、大字版教材成本都很高)、辅助用具费(盲版、盲笔、盲杖、盲文打字机等)生活费、住宿费、交通费等,造成一部分残疾儿童因贫失学。中西部特教学校建设仍难以满足残疾学生需求。2007年,国家实施的“中西部地区特殊教育学校建设”项目基本保障了30万以上人口的县有1所独立设置或综合类的特殊教育学校,但目前仍有589个人口在30万以下的县没有特殊教育学校,属于特殊教育资源“空白县”,这些地区的残疾学生义务教育面临很大的困难。随班就读普通学校特殊教育资源不足。目前至少有一半在校残疾学生是在普通学校就读,但由于我国特殊教育财政经费投入基本上投向特教学校,普通学校就读的残疾学生严重缺乏经费。普通学校接收残疾学生,其教师需要培训,教育教学环境需要适当改造,需要建设提供教学干预和康复的资源教室等,这些都需要资金支持。此外,随班就读普通学校特殊教育教师资源极为缺乏,很多普通学校无法配备具备特教知识和技能的特教教师,且缺乏相关专业支持。

1.2特教教师数量少,负担重,待遇低国家至今没有制定特教学校教职工编制标准,许多特教学校教师教学负担重,且严重缺编。调研数据显示,2010年,75.6%的特殊教育学校提出教职工数量无法满足日常教育教学需要,导致有些学校不能开足国家颁布的特殊教育学校义务教育课程设置方案中的课程。当前,特教学校招收的学生残疾程度越来越重,对教师的要求也越来越高,但相应的待遇却未提高。1956年,《全国普通教育、师范教育事业工资改革的指示》提出特殊教育学校教师享受“基础工资+职务工资”15%的特教津贴。直到上世纪80年代,特教津贴工资可以占到教师工资总额的12%左右,对稳定特教师队伍起到很大作用。但该项政策50余年未做调整。2006年教师工资结构改革后,教师的基础工资加职务工资之和所占工资总额的比例下降,15%的特教津贴占工资总额的比例也降至4-6%左右,特教教师平均每月仅能增加200-400元左右,远不能体现出特教教师付出的辛劳。此外,大量在普通学校从事随班就读工作的教师未得到相应津贴或补助。

1.2经费投入总量不足,投入结构有待完善特殊教育学校财政性教育经费投入不断增长,但特殊教育学校财政性教育经费占教育财政投入仅为0.46%,比例仍然偏低。我国台湾地区比例则达到4-5%,发达国家比例更高。2006年美国联邦政府拨给各州的特教教育资助从1977年的不足2.5亿美元增至2000年的50亿美元,及至2006年的120亿美元,这些经费还不包括各州投入的特殊教育经费*2011年,我国特殊教育学校财政投入提高到76.7亿元,但特殊教育经费主要投入给了特殊教育学校,而接纳了52%在校残疾学生的随班就读普通学校却没有获得相应特教经费支持,国家特教财政投入结构不合理。

2特殊教育发展的政策建议

为了加快推进特殊教育发展,提升特殊教育整体发展水平,进一步保障残疾人受教育权利,2014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4—2016年)》(简称《提升计划》)。针对当前特殊教育发展存在的问题,《提升计划》提出了三大重要任务,一是提高普及水平,特别是对未入学残疾儿童少年,逐一安排其接受义务教育;二是加强条件保障,重点是保障特教学校正常运转和提高办学水平;三是提升教育教学质量,重点是建立完善的特教学校课程和教材体系。随着《提升计划》的实施,残疾人受教育机会将会进一步扩大,县(区)级特教学校运转困难的问题上也可以得到解决或缓解,课程和教材体系的建设和完善必将会进一步提高残疾学生的教育质量。此外,《提升计划》中设立的一系列项目如“医教结合”实验项目、对薄弱特教学校配备教育教学和康复设施、普通学校设立特殊教育资源教室等也能提高特殊学校招生能力,有效提高特殊教育的整体教育质量。因此,《提升计划》对整体推进特殊教育的发展必将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但这些政策的实施还需要国家各个相关部门广泛沟通和协调后才能真正落实,因此还需要出台针对性政策或专项项目才能保障《提升计划》中的相关政策落到实处。

2.1设立国家级全纳教育实验改革基地《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4-2016年)》提出,要“全面推进全纳教育,使每一个残疾孩子都能接受合适的教育”,但缺乏政府层面推进全纳教育的具体举措和规划。全纳教育是特殊教育未来的发展方向,世界上许多国际组织和发达国家都大力推进全纳教育的发展,我国政府也签署了《残疾人权利公约》,承诺消除普通教育体系中对残疾儿童的教育歧视。但从我国特殊教育发展现状看,普通教育体系对残疾人的入学歧视仍然存在,近5年在普通学校就读的残疾学生人数比例也逐年下降。如果国家在不采取确实的行动,在普通学校就读的残疾学生人数还有可能继续下降,会严重影响基本普及残疾儿童义务教育目标的实现。为了扩大残疾学生随班就读的规模,提高质量,确保全纳教育在中国得以健康发展,国家应该适时设立国家全纳教育实验区。因此,建议选择2-3个县或区设立全纳教育实验改革区,推行无排斥、无歧视的全纳教育理念,加快构建普特融通的教育体系,以便为全面推进全纳教育奠定基础,也可以减少国际社会对中国残疾人政策的一些指责,为世界全纳教育的发展做出中国的贡献。

2.2推进残疾学生免费教育制度残疾和贫困往往交织在一起,一个残疾孩子可以拖垮一个家庭。很多残疾学生来自于贫困家庭,这些家庭通常因为无法支付学生食宿费或交通费或教材费等不得不让残疾孩子辍学在家。因此,为更好地保障残疾人获得教育,有必要加大特殊教育投入,分阶段实现残疾人免费教育的目标。首先,尽快实现义务教育阶段的残疾学生(随班就读残疾儿童和特殊教育学校残疾儿童同等对待)教育全免费,即免学杂费、教科书费、文具费、食宿费、交通费等,适当补助残疾学生的辅助设备、用具等费用,以便减少残疾学生家长或监护人为残疾学生接受义务教育所承担的经济负担。其次,残疾人高中教育已经被纳入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范畴,应逐步实施高中阶段残疾人教育全免费。第三,逐步实现残疾儿童学前阶段免保教费和食宿费。第四,逐步实现残疾人中等职业教育免费加补助政策,即免学杂费、补助食宿费和就业保障费。第五,实施残疾人高等教育免学费政策,并使残疾人大学生人人享有助学金。

2.3在特殊教育资源“空白”县设立特殊教育资源中心2007年,国家实施“中西部地区特殊教育学校建设”项目,基本保障了30万以上人口的县有1所独立设置或综合类的特殊教育学校。但目前全国仍有589个人口在30万以下的县没有特殊教育学校,其中绝大多数位于中西部地区,是残疾儿童义务教育最薄弱的地区,依靠本身的力量很难完成《提升计划》中规定的三类残疾儿童义务教育普及率达到90%,属于特殊教育资源“空白”县。为了推动该地区残疾儿童义务教育的发展,需要在这些地区改造普通学校为县级特殊教育资源中心,不仅可以接受中重度残疾儿童入学,还可以为当地在普通学校就读的残疾学生和随班就读教师提供咨询、指导、培训以及直接教学服务。

2.4提高特殊教育教师职业吸引力1956年《全国普通教育、师范教育事业工资改革的指示》指出,“盲聋哑中、小学的员工,除按中、小学工资标准分别评定外,对教员、校长、教导主任还应按评定之等级工资,另外加发15%,以表示鼓励”。国家又于1989年重申,盲、聋哑学校的教师、校长、教导主任发给本人基础工资加职务工资之和的15%的特教津贴费。直至上世纪80年代,该项政策确实提高了特教教师的吸引力,15%附加工资可以占到教师工资总额的12%左右,对稳定特教师队伍起到很大作用。该项政策50多年未做调整。为了稳定特教教师队伍,吸引优秀人才从事特教教师职业,建议提高特教教师津贴费由15%提高到50%以上。此外,建议为残疾人中职学校和残疾人高等特教学院特教教师提供专项补助;为普通学校承担特教岗位的教师提供专项补助;为送教上门教师和承担“医教结合”实验的相关医务人员提供工作、交通补贴。

第5篇:特殊教育政策范文

一、特教教师薪酬存在的问题

(一)工作投入与薪酬收入不成正比

特殊教育教师与其他职业相比,不仅承受着与其他职业无异的压力,还承受着由于其职业特殊性所带来的压力。工作的长期投入和高强度的职业压力,使得特教教师对自身的职业收入有着高于同水平普通职业的期待,而当前特教教师在工作投入与薪酬收入上却存在着较大的不合理性。我们经过实地调查走访发现,作为全国37个教育改革试验区之一的嘉兴市,其特殊教育教师的年基本工资在整个教育行业中仅位于中等甚至偏下水平,且低工资收入现象对于编制外的特教教师尤为明显。这说明与普通教育学校相比,特殊教育教师的薪酬不仅没有达到普通教师水平,其工作投入与薪酬的不平衡性,还造成特教教师与学生比例的失衡。而且我们发现,在特教教师的日常工作中,对于障碍性比较大的学生,其管理在一定程度上还增加了教师的工作压力。很显然,特教教师所承担的责任与其经济回报明显不符,这无疑会使特教教师产生抵触情绪及丧失工作热情。特殊教育低薪酬俨然成为特教教师职业倦怠和投入热情低迷的原因。

(二)政府资金支持力度不够

社会各行各业的机制的运行和发展,都离不开政府的大力支持。面对特殊教育的发展,政府不仅应给予政策支持,还应对特教教师保持时刻关注,除了增加特教教师的工资之外,也应在其他方面给予相对丰厚的待遇。教师具有进行教育教学、学术研究、进修培训和参与学校管理的权利。但现阶段,特教教师与普通教师拥有的权力存在不平衡性,尤其对其提供资金支持,让特教教师进修培训的权利还没有得到落实。如果要进行进修培训,就需要从自己当前的薪酬中拿出一部分,自费进行培训,这显然是不合理的。而经过我们对嘉兴地区的调查研究发现,特殊教育学校还就医学方面的培训存在较大的缺失。因此,我国各级政府应当采取相关应对措施,将特教教师应有的合法权益落到实处。

(三)平均工资水平增速虽快但实际相对较低

作为从事教育行业(包括特殊教育)的教师,其平均工资并不高,与其他行业的平均工资相比,也仅仅处于持平的状态。我国教师的平均工资(年)从1990年到2010年期间增长18.95倍,但我国的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从216.4提高到了536.1,在CPI和教师工资进行相对调整后,教师的平均工资实际仅提高了6.4倍,说明教师的购买力水平并没有显著加强。进一步综合考虑薪酬的其他要素如住房、退休政策和奖金福利等,教师的薪酬水平与公务员的差距也在进一步扩大。特殊教育行业的薪酬水平间接反应出不同地区对特殊教育的相对重视程度,也显示出了这一行业的社会地位。《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1993)明确指出,教育行业的工资水平应居社会行业中等偏上水平,但这一要求至今也未能得到满足,且这一行业在近几年的调整中其地位也并未出现很大的变动,依然处于整体水平的中等偏下位置。由此看出,教育行业与其他行业的薪酬水平相比,并未持续上涨,而是呈现出了调整起伏的势态。

二、关于解决特教教师薪酬问题的建议

现阶段,国家特殊教育界的人才少之又少,且特殊教育的人才在补给不足的同时还存在着大量的流失,这无疑成为国家特殊教育乃至全国教育发展的阻碍。所以,促进特殊教育的发展刻不容缓。然而,在分析了特殊教育过去及现阶段的发展状况之后,我们发现要想更好的发展特殊教育,既需要吸引并留住特殊教育方面的专业人才来与特殊教育学生的需求相匹配,同时也需要注重对已在特殊教育行业从业的特教教师进行相应的培养,以适应特殊教育发展的节奏,进而促进特殊教育的又好又快发展,为国家培养专业的人才。为适应教育发展的新要求,国家及各省应陆续出台相关政策,支持特殊教育的发展。薪酬是发展特殊教育的巨大突破口,如果薪酬问题得不到合理的解决,我国的特殊教育事业也恐难发展,甚至会有所倒退。狭义的薪酬,在常人理解下只关乎工资,而实际上,从业人员各方面的物质与精神需求都是薪酬的一种延续。纵观我国特教教师薪酬的发展状况,我们提出以下几点针对性建议:

(一)工资收入应逐渐与工作投入齐平

现阶段的政策是,与普通教育教师相比,特教教师的工资多出了15%的绩效工资作为职业特殊性的补贴。就目前的状况来看,特教教师在其职业的特殊性之下并没有比普通教师更高的工资,无法与特教教师的工作投入相匹配,以致于很多特教教师离开此行业另觅他职,同时这样的工资水平变化也无法吸引更多的人才进入该行业。所以,面对这样的窘境,国家及各省应出台相应的政策,除了特殊津贴之外,还应根据各个特殊教育学校的特教教师工作投入量,给教师提供更高的工资。例如,对于年纪小、接受能力较弱、特殊性较强的特殊学生,其教师付出的心血较多,教学难度相对较大,其工资就应相对高一些;而对于已经接受了较长时间的教育,各方面的接受能力已有了一定改善的学生,其教育教学相对轻松,此类特教教师的工资就应比前者低一些,但都应比现阶段的工资待遇要好。只不过需要根据工作难度以及对教师造成的压力程度,进行不同层次的细分,使工资水平与工作投入量成正比。

(二)政府应成为支持特殊教育发展的巨大后台

特殊教师的工作任务颇为繁重,大量的时间精力都投入到了特殊教育工作中,而无法兼顾好自身在家庭活中扮演的角色。对于心理压力大的教师,应提供相应的心理咨询服务,让其能定期接受心理咨询或心理治疗服务,缓解心理压力,使其不会因工作上的压力而影响到自身的心理健康以及家庭的健康维系。特教教师在进行教育工作的同时,也希望自己的孩子能接受到良好的教育。所以政府应有针对性的给予支持,例如给予特教教师学区房等优惠购买政策。同时,还可以为其孩子提供重点学校的优先选择权,当特教教师对这些方面的期待得到满足时,不仅可以激发其工作热情,还可以引起特殊教育人才的不断涌现。教育在发展的同时,工作者也在逐渐更新换代,教育界每年都需要新鲜的血液。政府应考虑到一些将要选择特教行业的学生需求,可对其提供便利和支持,比如对选择该专业的学生减免大学学费,支持其更好地学习特殊教育专业知识,进一步成为更好的特殊教育人才,为特殊教育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三)特殊学校应紧跟特殊教育发展的步伐

目前,全国特殊教育学校的数量虽满足特殊学生需求,但质量却参差不齐,因此特殊教育自身的质量需要有更大的提高。对于贫困边远地区的特殊教育学校,因其地区的特殊性应投入更多的经费,吸引更多的人才投入到该地区的特教工作中去,同时要对留任的特教教师提供培训学习的机会,跟上发达地区的特殊教育发展进程。而对于特教教师开展的相关培训,不仅要针对边远落后地区,全国的特殊教育学校都应积极开展,对于教医方面的培训应该重点关注,在提高特殊教育教师质量的同时提高全国的特殊教育质量。特殊学校还应对从事特殊教育事业多年、贡献卓著或是为特殊教育事业提出有效建议并取得显著成效者,进行职位晋升及薪金奖励,鼓励其投身于教育事业的同时不断完善自我。

综上所述,特教教师的薪酬制度近年来虽不断地在改进,但薪酬问题还没有适应社会的发展,没有得到根本的解决。因此,国家应充分认识到薪酬问题对于发展特殊教育的阻碍性,以薪酬制度的完善为出发点,构建合理的薪酬制度,吸引并留住人才,为特教行业带来新鲜血液,进一步推动特殊教育的发展,为我国的教育事业开启新的篇章。

作者:张晓园 杨惠芳 姚秀铭 单位:嘉兴学院商学院

参考文献:

[1]薛二勇.提高我国教师待遇的政策分析[J].北京师范大学学报,2014(04):14-22.

[2]杨柳,孟万金.特殊教育教师的社会支持探析[J].中国特殊教育,2013(03):19-22.

第6篇:特殊教育政策范文

1.加快发展以职业教育为主的残疾人高中阶段教育,为残疾学生就业和继续深造创造条件。具备条件的地市要举办残疾人高中阶段教育。特殊教育学校要根据需要举办残疾人高中教育部(班);残疾人中等职业学校要积极拓宽专业设置,扩大招生规模;普通高中要招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学生;中等职业学校要积极开展残疾人职业教育。

2.继续提高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普及水平。城市和经济发达地区,适龄视力、听力、智力残疾儿童少年(以下简称三类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要基本达到当地普通儿童少年水平;已经“普九”的中西部农村地区,其三类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要逐年提高;未“普九”地区要将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作为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重要内容,三类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达到70%左右。积极创造条件,以多种形式对重度肢体残疾、重度智力残疾、孤独症、脑瘫和多重残疾儿童少年等实施义务教育,保障儿童福利机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

3.加快推进残疾人高等教育发展。进一步完善国家招收残疾考生政策,普通高校应依据有关法律和政策招收符合录取标准的残疾考生,不得因其残疾而拒绝招收。高等特殊教育学院(专业)要在保证质量的基础上,扩大招生规模,拓宽专业设置,提高办学层次。各地要为残疾人接受成人高等学历教育、自学考试、远程教育等提供更多方便,满足残疾人接受高等教育的需求。

4.因地制宜发展残疾儿童学前教育。有条件的城市和农村地区要基本满足残疾儿童接受学前教育的需求。地方各级教育、民政、卫生部门和残联要相互协作,采取多种形式,在有条件地区积极举办0-3岁残疾儿童早期干预、早期教育和康复训练机构。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学前特殊教育机构。

5.大力开展面向成年残疾人的职业教育培训。以就业为导向,开展多种形式的残疾人技能培训,提高残疾人的就业和创业能力。

6.采取多种措施,扫除残疾青壮年文盲。将扫除残疾青壮年文盲纳入当地扫盲工作整体规划,同步推进。残疾人教育机构、各有关部门和民间组织、残疾人所在单位要积极开展扫除残疾青壮年文盲工作,使残疾青壮年文盲率显著下降。

二、完善特殊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提高特殊教育保障水平

7.全面实施残疾学生免费义务教育。对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学生在“两免一补”基础上,针对残疾学生的特殊需要,进一步提高补助水平。各地应按照彩票公益金的使用宗旨,结合本地实际,支持残疾儿童少年特殊教育。

8.加强特殊教育学校建设。国家支持中西部地区特殊教育学校建设,在人口30万以上或残疾儿童少年相对较多,尚无特殊教育学校的县,独立建设一所特殊教育学校;不足30万人口的县,在地市范围内,统筹建设一所或几所特殊教育学校。各地要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坚持标准,确保质量。东部地区也要加大投入,按照本地区特殊教育规划和国家有关建设标准做好特殊教育学校建设工作。

各地要统筹安排在普通学校、儿童福利机构或者其他机构附设的特教班、高中阶段特殊教育学校(班)和高等特殊教育专业的建设。

9.做好中等教育和高等教育阶段残疾学生资助工作。普通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中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学生和中等职业学校一、二年级在校生中残疾学生要全部享受国家助学金。在特殊教育学校职业高中班(部)就读的残疾学生也应享受国家助学金。

10.加大投入,确保特殊教育学校(院)正常运转。各地要从特殊教育学校(院)人均成本高的实际出发,研究制定特殊教育学校(院)生均公用经费标准,保证学校(院)正常的教育教学需求。

中央财政将继续设立特殊教育补助专款,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继续设立特殊教育专项补助费并不断提高。中央财政加大专项补助资金投入,鼓励和支持地方办好现有的面向全国招生的高等特殊教育学院。

各地要从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中安排一定比例的资金用于特殊教育学校(院)开展包括社会成年残疾人在内的各种职业教育与培训。

三、加强特殊教育的针对性,提高残疾学生的综合素质

11.根据残疾学生的身心特点和特殊需求,加强教育的针对性。注重学生的潜能开发和缺陷补偿,培养残疾学生乐观面对人生,全面融入社会的意识和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加强残疾学生的法制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和安全教育。

在课程改革中,要充分考虑残疾学生特点,注重提高其生活自理、与人交往、融入社会、劳动和就业等能力的培养。

12.全面推进随班就读工作,不断提高教育质量。重点推进县(区)级随班就读支持保障体系的建立和完善。所有实施义务教育的学校要积极创造条件,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不断扩大随班就读规模。

建立特殊教育学校定期委派教师到普通学校巡回指导随班就读工作的制度,确保随班就读的质量。

13.大力加强职业教育,促进残疾人就业。特殊教育学校要在开足开好劳动技术、综合实践活动等课程的同时,开设符合学生特点、适合当地需要的职业课程。根据市场和社会需求,加强残疾人中等职业学校骨干专业课程的建设。不断更新高等特殊教育院校教学内容,合理调整专业结构。加强学生的生产实习和社会实践,促进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共建共享。做好学生的就业指导工作。鼓励和扶持各类特殊教育学校(院)、职业学校及职业培训机构,开展各种形式的残疾人职业培训。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加大残疾人职业培训经费投入,在生产实习基地建设、职业技能鉴定、就业安置等方面制定优惠政策和具体扶持保护措施。

14.加快特殊教育信息化进程。建好国家特殊教育资源库和特教信息资源管理系统,促进优质特殊教育资源共享。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强特殊教育信息化软硬件建设。特教学校要根据残疾学生的特点积极开展信息技术教育,大力推进信息技术在教学过程中的应用,提高残疾学生信息素养和运用信息技术的能力。

15.深入开展特殊教育研究。建设一支理论素养高、专业能力强的特殊教育科研骨干队伍,提高特殊教育科研质量和水平。各省、市(地)教育行政部门所属的教学研究部门和科学研究部门应配备专职或兼职特教教研人员,组织并指导学校开展教育教学研究。继续开展盲文、手语研究,使之更加科学、实用。

四、加强特殊教育师资队伍建设,提高教师专业化水平

16.加强特殊教育教师培养培训工作。要适应残疾儿童少年教育普及水平提高的需要,加强特殊教育师范院校专业建设。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加大特教师资的培养力度。鼓励和支持各级师范院校与综合性院校举办特殊教育专业或开设特殊教育课程。各地在实施师范生免费教育时,要把特教师资培养纳入培养计划。加大特殊教育或相关专业研究生培养力度。注重特殊教育专业训练,提高培养质量。鼓励优秀高校毕业生到特殊教育学校、儿童福利机构等单位任教。

各地要将特殊教育教师培训纳入教师继续教育培训计划,对在职教师实行轮训,重点抓好骨干教师特别是中青年骨干教师培训。要加强对在普通学校、儿童福利机构或其他机构中从事特殊教育工作的教师和特殊教育学校巡回指导教师的培训。要高度重视残疾人职业教育专业课教师培训。依托高等特殊教育学院、其他有关院校和专业机构建设“特殊教育教师培训基地”。

17.配齐配足教师,确保特殊教育学校正常教学和管理工作。省级有关部门要根据特殊教育学校学生少、班额小、寄宿生多、教师需求量大的特点,合理确定特殊教育学校教职工编制并保障落实。

18.要切实采取措施落实特殊教育教师待遇。《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明确规定特殊教育教师享有特殊岗位补助津贴。各地要采取措施,确保国家规定的特殊教育教师工资待遇政策得到落实。要将承担随班就读教学与管理人员的工作列入绩效考核内容。要在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表彰中提高特教教师和校长的比例。

五、强化政府职能,全社会共同推进特殊教育事业发展

第7篇:特殊教育政策范文

(一)完善特殊教育体系,促进特殊儿童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阶段教育协调发展。特殊儿童接受学前3年教育的比例,到年达到65%,年达到80%;特殊儿童继续接受高中阶段教育或接受1—3年劳动预备制培训的比例,到年达到50%,年达到60%;障碍青年接受各种形式高等教育的比例,到年达到8%,年达到15%。到年,特殊儿童义务教育入学率、巩固率分别达到普通儿童少年同等水平。

(二)加快市特殊教育学校的现代化步伐和国际融合进程,鼓励学校创建自己的特色,重视利用信息技术等现代化教育手段,提高市特殊教育学校和普通学校特教班的教学质量。市特殊教育学校年创建国家级特殊教育现代化示范学校,力争到年成为国内知名特殊教育学校,并把学校建设成为特殊教育实习实验基地、资源中心、培训中心和教学研究中心。

二、完善特殊教育的管理体制,切实履行政府职责

(三)坚持实行地方负责、分级管理、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特殊教育管理体制。市政府根据国家有关特殊教育的法规、政策及发展规划,负责制定本市特殊教育发展规划及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进一步完善以教育部门为主,计划、民政、人事、财政、劳动、卫生、计生委、残联、妇联、共青团等部门共同参与的特殊教育组织管理体系,建立健全特殊教育联席会议制度,每年定期研究解决全市特殊教育事业的重大问题。

(四)教育部门是特殊教育的主管部门,主要负责特殊儿童少年的九年制义务教育、学前教育(包括学前聋儿语训教育)和高中段教育。

财政部门负责对特殊教育学校的专项拨款,将特殊教育事业费列入当地财政预算。确保对从事特殊教育的教职工特教津贴与特殊教育学校学生免费教育款项的足额配置,设立特教专项补助费和省特教专项补助费配套使用。特殊教育学校公用经费足额按时到位,提高学生助学金标准,并按“两个增长”的原则逐年增加。

人事编制部门要会同教育、财政部门严格按照上级制定的编制标准要求,负责配足特殊教育教师编制。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要与教育行政部门配合,做好劳动预备制培训的指导工作;还要配合残联按照市政府第26号令“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的精神做好障碍者的就业工作。有关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及私企应严格按一定比例安排障碍者就业,并保证障碍者平等参与工作的权利,同时建立和健全监督与激励机制。

卫生部门会同政府建立一套完整的0—6周岁特殊婴、幼儿视觉障碍、听觉障碍、智力障碍等筛查网络体系,每年向残疾人联合会提供一次全市特殊儿童的准确数据和联系方法,为开发特殊婴、幼儿早期教育提供可靠依据和信息。开展特殊儿童的筛查工作,并指导经医学确诊的特殊儿童康复工作。

计生部门要积极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生殖健康为大家”活动,广泛宣传科学的优生优育知识,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出生缺陷干预工程,减少先天性或继发的三类障碍人群的发生数量。

残疾人联合会负责收集、汇总每年0—6周岁特殊儿童数据,并配合教育部门指导特殊儿童早期干预工作,包括对家长的家庭教育工作指导和特殊儿童应选择何种教育形式的指导等。加强对障碍者的对口职业培训,提高障碍者群体的职业技能。残联要与教育、民政、劳动等部门配合,在各自职责范围内积极支持特殊教育学校开展劳动技能培训和职业教育,并帮助解决学生毕业后的就业问题。

三、积极创造有利条件,提高特殊教育质量

(五)创设早期诊断和早期教育的机制。成立早期发现、早期干预协调小组,提供与建立一套对0—6周岁特殊婴、幼儿完整的网络筛查体系,并建立相应的教育咨询、指导等援助机构。积极发展特殊儿童的学前康复教育。市特殊教育学校开设学前教育班,保证障碍儿童顺利完成高质量的九年义务教育。

(六)构筑良好的社会教育扶持体系。将我市建设成无障碍城市,为盲人和聋人创建无障碍人文环境,以开启他们接受社会教育的绿色信息通道,逐步做到公用设施宣传媒体语音化,创设影视节目、通讯系统、公共场所、手语服务四无障碍环境。发展社区康复教育机构,对特殊儿童家长进行康复技能培训和指导。

(七)营造普特一体化的教育环境。特殊教育学校在教育行政部门指导下自主招生。全市各普通中小学、幼儿园必须依法招收适龄轻度障碍儿童和达到二级以上康复标准的聋童入学,并给予他们特殊的关爱,以保证我市障碍儿童在普通学校特殊教育班或随班就读这一特殊教育主体形式的实施。教育行政部门将各普通学校特殊教育工作的开展情况列入学校年度工作考评条例之中,为我市随班就读的学生构建“绿色通道”。

(八)促进特殊教育学校、普通学校特教班和随班就读学生素质均衡发展。加强特殊儿童的个别化教育,定期对教师的特殊教育工作质量和学生的发展情况进行个别化教育评估。对无法入校、生活无法自理的障碍学生,提倡送教上门,以保证每一个儿童都能享受平等教育的权利。

(九)积极开展特殊教育的教育科研工作。坚持以教育科研为先导,引导教师结合实践开展教学研究。加强特殊教育的国际、国内交流与合作。加强对随班就读的研究,逐步建立我市的特殊教育研究中心。

四、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全面增强特殊教育教师素质

(十)大力加强特殊教育教师的培养、培训工作。要将特殊教育内容纳入幼儿园、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课程范围,鼓励在职教师学习特殊教育。确保绝大多数任课教师都能接受比较正规的各类特殊教育培训,掌握基本的特殊教育教学方法。加强特殊教育学校师资的专业基本功训练。尝试建立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双证(教师资格证、特殊教育培训证)上岗制度,提倡部分教师有“三证”(双证及专业技能等级证),建立手语等级标准及其它特殊教育专业技能等级标准。积极加快我市特殊教育骨干教师队伍建设步伐,推进特殊教育“名师工程”。

(十一)要努力提高特殊教育学校教职工的待遇。特殊教育学校、普通学校特殊教育班、残疾儿童康复中心、儿童福利机构教职工的特教补贴在现行标准的基础上适当提高。从事特殊教育满10年并在特殊教育岗位退休的教职工,退休时特教津贴计入退休费基数。教育部门对于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及承担随班就读任务的教师在评优、评先等活动中应优先考虑;依法保障特殊教育教师在进修培训、职称评定、工资、社会保险等方面的合法权益。

五、切实加强领导,为特殊教育的改革与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十二)各级政府要加强对特殊教育工作的领导,把特殊教育纳入本地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认真研究制定特殊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有关政策措施,切实解决特殊教育改革与发展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建立和完善各种形式的特殊教育服务机构,逐步形成管理网络。

(十三)多渠道筹措资金,落实特殊教育经费。坚持特教特办,坚持以政府投入为主,多元筹资相结合的投入机制。确保特教专项经费按时足额拨付,确保每年每生的公用经费不低于2000元,并随教育经费增长逐年递增,确保市特殊教育学校教师的岗位奖。

残联要继续将“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中50%用于障碍者职业培训,要酌情给予特殊教育学校职业技能培训补助及在校学生特殊教育补助。重点支持特殊教育学校发展职业教育,资助特殊儿童接受劳动预备制培训。

对在特殊教育学校和普通中小学附设的特教班义务教育阶段的在校学生,实行免费教育,免收杂费、教学大纲规定的课本费和必须的簿本费,以及保育费、管理费、住宿费(免收住宿费专指义务教育阶段的聋哑学生)。特殊教育学校的学前教育阶段(3至6周岁)也纳入特殊教育学校的免费教育范畴。财政部门根据各校在册学生名单发放专项拨款,保障特殊儿童接受教育的权利。

第8篇:特殊教育政策范文

关键词:特殊教育;教师;原因;对策

一、特殊教育教师不足的原因分析

(一)特殊教育对教师有着更高的要求。特殊教育是难度最大的教育,特殊教育专业不同于其它的专业,特殊教育专业有自己的特殊性,首先要求从业人员要有一定的专业性知识,还要具有特殊教育教师的必备技能,但是现在的特殊教育教师一般学历不高,没有或很少接受专业培训,全国特殊教育教师文化水平都不很高。其次特殊教育教师必须具有教好的心理素质,因为特殊教育教师天天与身心有缺陷的学生在一起,所以对于特殊教育教师最重要的也是最关键的一点就是要有爱心,只有充满爱心才能真切地投入到特殊教育当中,使特殊人群感受到人们对他们的关爱、感受到社会对他们的关心,让特殊人群的心理得以健康发展。特殊教育教师要比普通教育教师要求更多,承受更大的心理压力。特殊教育教师面对的是特殊群体,学生取得的成绩不显著,教师成就感低。

(二)特殊教育教师待遇低。众所周知,特殊教育工作很艰辛,特殊教育教师的付出比普通教师要多,无论是从身体上还是心理上,特殊教师承受的压力都要比普通教师多,特殊教师每天和身体上或心理上有残疾的学生在一起,他们不仅仅要在学业上帮助残疾的学生,而且在生活上也得帮助这些学生,有时还得从心理上对学生进行疏导。特殊教育教师每个月享受基本工资15%的特教津贴,但是和他们的付出仍然是不成正比的,特殊教育教师只有基本工资和特教津贴,没有其它的补助,在社会上不像小学教师、初高中教师那样受家长的重视和尊重。

(三)政府对特殊教育财政拨款力度不大。国家财政对特殊教育在2009年之前不是特别重视。在2009年之后有所重视,特殊教育的经济来源主要就是国家财政,国家财政对特殊教育的投入是呈现逐年增长的趋势,但是投入还是不足的,尤其是偏远地区,国家更应该加大对偏远地区的特殊教育的财政投入。特殊教育经费中也有其它的来源,社会团体、公民个人办学经费、社会捐资经费、事业收入和其他收入所占比重非常小,最近几年还有减少趋势,所以国家更应该加大对特殊教育财政的投入,确保特殊教育在社会上更好地发挥它的作用。

(四)特殊教育专业教师缺口很大。教育部《2014年教育统计数据》,统计显示,2014年全国各级各类学校专任教师1515.3万人,比2013年增加38.5万人。其中幼儿园专任教师184.41万人、普通小学专任教师565.56万人、初中专任教师348.84万人、普通高中专任教师167.07万人、中等职业学校专任教师85.84万人、普通高等学校专任教师153.45万人、特殊教育学校专任教师4.81万人。[1]从这些数据不难看出,特殊教育学校专任教师人数是较少的。我国开设特殊教育专业的高校有47所。黑龙江省只有一所高校绥化学院开设特殊教育专业,全国山东省、四川省、广东省有四所高校开设特殊教育专业。2009年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快特殊教育事业发展意见》之后,我国特殊教育才有了快速发展,在2009年以前很少有高校开设特殊教育专业,在2009年之后全国有一些高校开设了特殊教育专业,特殊教育专业在我国高校中有所增加,但是我国残疾人比例呈上升趋势,特殊教育教师数量仍然是不足,缺口很大。“2010年公布的统计数字,我国有1706所特殊学校,在读学生64.9万人,残疾儿童66%是随班就读。大陆地区需要11万专职教师,但目前只有3.97万人”。[2]这些年虽然有一定发展,但总体而言,目前高等院校在特殊教育教师培养方面,无论是质量上还是规模上均很有限的,严重滞后于社会需求。随着国家和各省中长期教育发展规划的逐步落实,需要兴建一大批特殊学校的同时,特殊儿童随班就读的计划也会逐步落实,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会逐年呈现上升趋势,这需要大批具备专业知识和技能的特殊教师,输送到特殊教育机构和普通教育机构中,让这些特殊人群享受到高质量的特殊教育服务。以黑龙江省为例,就有一所师范类院校设置特殊教育专业,也没有专门的高等特殊教育院校。为了满足许多残疾学生到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强力需要,国家诸多相关法令明文要求在普通师范教育中开设特殊教育选修或必修课程,但目前也没有几所学校开设特殊教育专业,黑龙江省的几所师范学校:哈尔滨师范大学,牡丹江师范学院等也都没有开设特殊教育专业。从以上足以看出,国家对特殊教育专业不是特别重视的。

二、特殊教育教师不足的对策

(一)加强特殊教育教师专业化。实现特殊教育教师的专业化,它直接关系到我国教育事业的整体进程。其殊教育的教师的专业程度更是决定特殊教育发展程度的关键。由于特殊教育教师的特殊性,很少有高材生会主动选择特殊教育这个专业学习,报考时一般为成绩不是特别理想的学生去选择报考特殊教育专业。特殊教育招生状况不是很好,其根本原因在于学生及多数家庭都不喜欢从事特殊教育行业。因此在全社会广泛倡导特殊教育全民支持的背景上,建议国家应该对特殊教育专业设立专项奖学金,助学金等,依此吸引更多的高材生报考特殊教育专业,加大特殊教育专业的人才培养力度,促进特殊教育良性健康发展。加大职前和职后培训的机会,让更多特殊教育教师能够每年至少参加一次的特殊教育培训,这样会有助于特殊教育教师的专业化发展。

(二)拓宽对特殊教育教师的培养渠道。我国特殊教育培养现状概括为:首先,绝大多数的高等学校招收的学生数量较少,且更偏重于培养管理和科研型人才,担当特殊教育人才培养重要任务的主要是各地区的专科类院校,这样就造成高学历高素质的特殊教育师资紧缺,这些高等院校的特殊教育的毕业生又都进入到有关特殊教育的管理部门,而不是从事一线特殊教育教师的岗位,这就导致学习特殊教育专业的学生一部分毕业后从事了有关和特殊专业有关的行政工作;其次,开设特殊教育专业的综合性高等院校较少,难以完全承担提高特殊教育质量的重任,无法满足当前政府的期望和社会需求,师范类院校可以设置特殊教育理论课或特殊教育实践课为选修课,先通过选修课让在校大学生学习特殊教育方面的知识,为培养复合型人才做准备,这些学生在毕业后可以从事特殊教育有关的工作,也可以从事本科所学的专业,这样就会有更多的大学生从事特殊教育事业,增加了特殊教育教师的来源。我们也可以通过职前和职后培训的途径对这些学生进行培训,使得他们更好地融入特殊教育领域。

(三)改善特殊教育教师的待遇。特殊教育是我国国民教育体系中最薄弱的一环。特殊教育教师面对着类别越来越复杂的残障学生、承受着越来越沉重的身心压力、付出着越来越繁重的劳动。特殊教育的教师把毕生精力奉献给了残疾孩子,理应得到社会的尊重和国家的奖励。因此,国家一定要提高特殊教育教师的工资、福利待遇等,否则很多学习特殊教育专业的人才放弃从事本行业,这样对国家资源也是一种浪费。所以,要制定有效措施,大力鼓励学习特殊教育的学生从事特殊教育行业,全面落实国家规定的殊教教育津贴等特殊教育教师工资待遇倾斜政策。对普通学校承担残疾学生教学和管理的教师在绩效考核中给予倾斜,尽可能为特殊教育教师提供工作和交通的补贴,并在职称评定、工资福利、住房、公费医疗等方面向特殊教育教师倾斜。

(四)政府应该加大对特殊教育的政策倾斜及经费投入。对特殊教育,教育部门首先要高度重视,要建立一主多元的办学模式,即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建立起以国家办学为主体和社会办学多样化投资的特殊教育办学模式。政府应该每年拿出一定的资金支持和鼓励特殊教育,同时要拓宽特殊教育经费的筹措渠道,引导社会捐助、慈善基金等更多地投向特殊教育领域。通过税收优惠、学费补助等措施积极鼓励社会力量捐资助学。同时,建立政府资金投入民办特教学校的渠道和机制,利用民办学校的体制优势提高政府资金的使用效率,吸引更多的民间资本投入到特殊教育领域中来。特殊教育对于残疾儿童康复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政府因该足够重视特殊教育,尽量帮助这些残疾的儿童,让他们在政府的帮助下,能健康快乐的成长。

作者:宋丽丽 单位:哈尔滨师范大学

参考文献:

第9篇:特殊教育政策范文

基于融合教育的背景,通过改革师范教育与加强在职教育,建立开放、多元的特殊教育教师的培养和培训体系,培养高质量的、能开展多学科合作的、复合型的特殊教育教师,促进特殊教育教师的专业化发展;提高普通学校教师教育特殊儿童的能力。

重大主题与改革要点

一是建立和完善特殊教育师资培训的管理体制,统筹规划特殊教育师资培训工作。根据特殊教育工作专业性强、师资需求变化快等特点,理顺特殊教育师资培训的管理体制,特别是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协调,统筹安排特殊教育的师资培训工作;加强特殊教育师资培训制度的建设,以使特殊教育师资培训系统化、制度化。

二是建立国家及地方特殊教育教师信息资源库。统筹管理特殊教育教师信息,及时了解特殊教育教师的培训情况与培训需求。

三是建立在职教育与职前教育相衔接、资格准入与专业继续教育相结合的特殊教育教师终身学习制度,并在职称评定、师资待遇等方面制定专项政策,鼓励更优秀的教师从事特殊教育工作。

政策举措与行动要点

到2012年――

建立特殊教育学本科双学历制度和特殊教育学教育硕士制度,培养大量既具有学科专业背景,又具有教育特殊儿童能力的专业人才,以满足特殊教育学校、普通学校对专业化特殊教育师资的需求。

在师范大学特殊教育学系建立特殊教育学本科双学历制度,鼓励已经获得医学、中文、数学等本科学历的学生到特殊教育学系学习两年的特殊教育课程,获得本科双学历。在师范大学特殊教育学系建立特殊教育学双主修制度,鼓励高校中已经具有医学、中文、数学等其他学科背景的学生攻读特殊教育学教育硕士学位。

完善特殊教育教师资格制度,建设适应特殊教育发展的高标准、多种类、多层级的特殊教育教师资格制度。调整需持有特殊教育资格证书的对象。持有国家统一印制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并在特殊教育学校、特殊教育康复指导中心、普通学校特殊教育班、学前特殊教育幼儿班,以及在普通学校从事随班就读工作的专职教师都需持有特殊教育资格证书。

提高资格准入标准。提高特殊教育教师的起点学历,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教师的起点学历至少应为大学本科;提高非特殊教育师范专业毕业者特殊教育理论知识水平,非特殊教育专业毕业申请特殊教育教师资格者,应该学习特殊教育课程20学分以上,其中10学分为特殊教育专业的共同课程,10学分为所教特殊教育对象的相关课程;提高特殊教育教师的技能要求;所有教师都需要参加考核。

完善资格种类。应该根据教师服务的特殊教育对象的类型、所处的教育阶段、任教的学科等方面完善特殊教育教师的资格种类。

建立多层级并定期更新的激励制度。特殊教育教师资格证书应该分级和定期更新,教师要想取得继续任教的资格或者高一级的资格,就必须接受继续教育,获得规定的学位或取得足够的学分。

建立临时特殊教育教师资格制度。对临时教师的资格标准做出明确的规定。取得临时特殊教育教师资格者才可以在特教学校的某个时期任教某门学科。

开展多层次的在职培训,提高特殊教育教师、普通学校教师教育特殊儿童的教育教学能力。

建设专业化水平高的特殊教育师资队伍。根据教育的实际需要,提高教师教育听力障碍、视力障碍、智力障碍、自闭症、脑瘫、多重障碍等多种类型特殊儿童的能力;根据课程建设与教学的需要,提高教师对特殊儿童进行语言训练、感知觉训练、行为矫正等的专业化水平;培养一批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能力及教育研究能力的特殊教育管理人员和骨干教师队伍。

提高普通教育教师的特殊教育观念和能力。所有幼儿园、小学、中学在职教师都应掌握基本的特殊教育知识。

到2020年――

在师范院校开设特殊教育必修课,全面提高师范生的特殊教育水平。把培养师范教育学生具有一定的特殊教育能力作为提高普通教育教师特殊教育能力的重要途径之一。在师范大学面向全体师范教育学生开设特殊教育学的必修课程。

在普通教育教师资格要求中增加特殊教育知识与能力的内容,提高普通教育教师认识和教育特殊儿童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