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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全面二胎”对家庭的影响
1.家庭结构发生了改变。二胎的出生,对于一个家庭来讲,有着非常大的影响。它改变了从前只有一个孩子的家庭模式,所有家庭成员的责任和分工,也都相应地出现了变化。在二胎出生之后,家庭的开销和财务分配也会出现变化,从前集中于一个孩子的资源被分配给了两个孩子,孩子占用总体的消费比例也随之提升了,家庭其他方面的开支也就随之减少,也就造成了其他家庭成员生活水平的下降。在这样的情况下,如何平衡每个家庭成员的工作量和开销就成了非常重要的问题。2.父亲要承担更多的抚养责任。二胎的出生首先意味着家庭开支的增加,需要父亲付出更多的辛劳,更加努力地工作来满足家庭开销的增长。二胎也意味着父亲不能像从前一样,将精力集中在一个孩子身上,而要分配给两个孩子。因此,父亲要适当调整自己的家庭角色,主动承担起照顾孩子、教育孩子以及家庭经济上的压力,分担更多的家务工作,努力协调家庭成员之间的关系。在二胎出生之后,第一个孩子要慢慢接受家庭结构改变的事实,并且要适应做哥哥或姐姐的角色,第二个孩子也要学习如何与哥哥或姐姐相处。两个孩子在相处过程中,心理上也会产生相应的变化,出现不可避免的矛盾,这个时候就需要父亲来进行教育和疏导,教会孩子与人相处之道。3.母亲要承担更多的家务劳动。在孩子的照顾方面,付出最多的一定是母亲。在二胎出生后,母亲的工作量也会成倍增加。不但要应对因为生育而产生的身体上的不适,也要应对二胎所带来的大量的家务劳动,所以,需要母亲能够加强对自己身体的保养,也要攒足精神应对繁重的家务劳动。在家庭教育中,母亲也承担着非常重要的责任。两个年龄相仿的孩子在相处当中难免会出现打闹现象,这就需要母亲从中协调和教育。每一次调节打闹的机会,都是对孩子进行教育的机会,此时的母亲不要一味地忙于阻止打闹,而要首先摆正立场处理好两个孩子之间的关系,并且利用这个机会,教育孩子有正确的是非观念。4.家中老人要分担孩子的抚养。二胎的出生,势必造成家庭工作量的增加,而对于父亲和母亲来说,要独自照顾两个孩子也是非常困难的事情。所以,在家庭中就需要家中老人来帮助分担家务劳动。比如,会让爷爷奶奶或者姥爷姥姥照顾大一点的孩子,而由父亲和母亲一起照顾小一点的孩子。在照顾孩子的工作中,也要求老人能对孩子进行正确的教育和抚养,这就需要父亲和母亲能够及时与家中老人进行沟通,共同探讨养育和教育的问题。在双方出现矛盾的时候,父亲和母亲首先要摆正心态,理解老年人爱护孙辈的心理,在这个基础上再对教育中出现的问题进行沟通。老人也要学会与时俱进,改变从前不正确的照顾方法,转而采用先进的、科学的教育理念,使对孙辈的教育跟上时代的步伐。
二、改变教育观念,促进孩子成长
1.教育观念对孩子的影响。在孩子一生要接受的教育中,有家庭教育、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三个方面。在这三种教育中,对孩子起决定性的教育就是家庭教育。家庭教育会对孩子的性格和行为产生根深蒂固的影响,也会影响到孩子未来的一生,所以,正确的教育观念对孩子来说就非常重要。在二胎家庭中,因为第二个孩子的出现,家庭的关注焦点也会从大孩子转变到小孩子身上,这就会造成大孩子心理上的改变。此时,家长就要及时对大孩子进行教育和疏导,帮助孩子接受自己有弟弟或妹妹的事实。2.家长要正视孩子之间的竞争。小孩子之间难免会出现竞争,比如争食物、争宠等。家长要正视这一现象,因为竞争是生物的本能,也是孩子应对未来社会竞争的必然的心理要素,家长要做的并不是平息争端,而是要利用这样的机会教育孩子,帮助孩子学会分辨什么是良性竞争,什么是恶性竞争,并激励孩子在良性竞争中提高自己的能力,享受良性竞争带来的成就感。同时,良性竞争也能够帮助孩子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念,养成良好的性格。所以,家长们要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念,帮助孩子在良性竞争中成长。3.注重孩子个性发展,主张因材施教。俗话说,龙生九子各有不同,家中有两个孩子,也会有性格上的差异。家长要注意的是,这种差异是天生的,并没有好坏之分,而是各有优点。所以,家长要注重孩子个性的发展,做到因材施教,针对孩子不同的性格采取不同的教育手段。例如,内向的孩子可以培养画画、书法等爱好;而活泼好动的孩子就可以培养体育、舞蹈等爱好。只有在因材施教基础上的教育,才能充分发挥孩子的特长,帮助孩子健康成长。
法国对家庭的公共关注和干预尽管要比对其他一些公共事务晚一些,但从20世纪30年代开始至今,已逐步建立起一套比较完善的以儿童照看为重点并主要涉及儿童照看、老龄人口和残疾人照顾三大领域的家庭政策体系。这一政策体系的核心理念是干预和支持父母以利于儿童和家庭发展,帮助父母平衡家庭和工作。近年来,家庭支持已发展成拥有庞大工作队伍并实施广泛干预和支持行动的社会工作事业。这样的政策体系背后显示出法国政府对家庭的重视。法国政府对家庭中公私领域的定位以及对国家与家庭关系的解释一直比较明确,主张尽管当涉及夫妇间婚姻关系确立、结婚后是否生育孩子等个人选择时是私人的事情,家庭在表面看来属于私领域范畴,但家庭同时也是一个公共领域的概念,因为家庭状况的演变将对社会带来多重影响。这也正是国家为什么要关注和干预家庭事务的原因所在。
(一)家庭政策和国家家庭问题讨论会
法国家庭政策的制定者和执行者在每年一度由政府组织的国家家庭问题讨论会上聚首。这些政府和社会组织相关部门人员在家庭政策制定中扮演着重要角色。该讨论会召开的义务被法律所规定。1981年末,当时的法国总统密特朗宣布建立定期召开国家家庭问题讨论会制度。次年,第一届国家家庭问题讨论会召开,此后每年定期召开。但直到1994年7月,涉及家庭政策的各部门在家庭会议中的基本责任和权力才被明确地以法律形式加以规定。自此,家庭会议的义务受法律约束,成为政府有关部门的部长和所有经济、社会工作的合作者们共同探讨家庭问题、起草家庭公共政策的场合,也成为政府显示它的家庭政策大方向、展现家庭政策进步、使社会工作合作者把握家庭政策发展趋势的机会。除了第一总理和相关部长外,家庭问题讨论会汇聚了家庭社团协会全国联合会(UNAF)内所有家庭社团组织和家庭运动组织、社会保障机构、社会合作者、议员及具有相应资质的人员,这就促使众多相关社会合作部门之间取得协调,对家庭问题形成统一的公共政策。
(二)倾听、援助和陪伴父母
十余年来,法国政府开始关注家庭教育并出台了一些相应政策措施。“倾听、援助、陪伴父母网络”简称REAAP)的建立就是一个例子。这一网络的建设要追溯到1998年6月召开的国家家庭会议,这次会议宣布成立家庭工作相关的跨部门委员会,具体指与家庭问题和家庭政策有关的政府组织部门(包括法律、经济和住房相关部门)在合意的基础上通过法律规定的形式,成立跨部门家庭问题委员会和跨部门代表团,共同参与家庭政策的制定和执行。其中,跨部委代表团的主要工作领域涉及家庭教育和父母能力建设,如规定建立父母诉求网络,以便使父母拥有倾诉、倾听和对话渠道;通过与国家教育部的直接联系,改善家庭与学校之间的关系;支持企业建立组织机构,帮助企业雇员更好地调和解决家庭生活和工作之间的冲突与矛盾,补偿家庭育儿负担;健全家庭政策体系,使其惠及青春期少年及他们的家庭;对父母进行互联网知识培训,使他们掌握网络安全知识,以保证儿童上网安全。政府建立这一网络的理论基础是政府的家庭政策应该回应儿童和家庭的需求,陪伴父母完成他们的家庭教育任务是政府家庭政策需要优先考虑的问题。而儿童发展的关键期对于多数父母来说是进行家庭教育早期干预的良好时机(如婴幼儿期、入学初期、前青春期、青春期),因此家庭教育支持也应优先进入政府政策的视野。政府的这一认识与法国家庭结构的变化也有一定关系,如法国1999年约有15%的儿童生活在单亲家庭,而1990年、1982年分别只有11%和9%。因此,如何帮助和支持年轻父母扮演好父母角色,也已成为国家的担忧和家庭政策的一种新挑战。基于成立关于家庭的跨部委代表团这一决议,很多行动机构借此介入了家庭教育工作,包括国家服务部门、CNAF和社团网络,并由此促进了1999年3月通过跨部门行政通报的关于“倾听、援助、陪伴父母网络”的建立。这一网络的建立,给予政府和社团对父母家庭教育进行干预、援助的空间。其后,各省都成立了REAAP指导委员会,从省级平台开展支持家庭教育活动。REAAP在成立之初还出台了一个基础,其条款包括优先鼓励父母的家庭教育责任和能力;关注家庭结构以及家庭教育形式的多样性;鼓励父母常去的文化娱乐场所或机构负责人展示新创意,以保障这些场所或机构接受来自不同社会阶层、不同职业的父母等。迄今为止,“倾听、援助、陪伴父母网络”在建立与家庭联系、促进父母承担教育责任、提高能力等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这里也特别值得一提的是,法国对危机儿童及其家庭的政府干预、援助政策体系也较为健全,其中2004年成立的政府机构“危机儿童观察中心”在这方面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此外,2009年2月,法国政府的社会事务与健康部还开辟了一个名为“支持亲职、早期干预”的网站,其最初的目的是为从事与健康和社会工作相关职业及经常与儿童及其家庭接触的其他相关工作者提供信息,帮助他们更好地开展针对儿童和家庭的预防和支持措施。但同时,网站信息也可以被儿童家庭所利用。因此,其目标人群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家庭,另一部分是从事社会和健康、参与及承担与家庭和家庭教育支持相关责任的工作者及家庭政策研究者。时至今日,这一网站已建设成为政府、社会和家庭都可以共享的拥有大量丰富实践和研究资料的平台。2008年12月,法国政府还以工作、社会关系、家庭和社会团结部的名义联合建立“企业父母观察所”,这样的政策措施与法国政府对家庭作用和政府职责的一贯认识及长期以来执行的家庭政策是一脉相承的。企业设立父母观察所实际上是鼓励企业采取一些利于有孩子的职工的措施,例如,举办企业托儿所、确保亲职假、在可能情况下允许职工在家工作、就业招聘过程中不歧视有孩子的应聘者等,目的是帮助父母更好地平衡工作与家庭、促进工作中的男女平等、并更好地进行家庭教育。政府规定观察所要对企业雇主在缓和职工职业与家庭生活冲突措施进行评估并分享企业间的良好经验。目前很多企业已签署设立“父母观察所”协定。
二、美国:将家庭教育融入学校教育体系
从国家层面而言,美国既没有对家庭教育立法,也没有出台以家庭教育为中心的政策,而基本上围绕学校教育、家庭与学校合作以促进学生学业进步的角度出发,通过国家教育部出台了一些将家庭教育融入学校教育体系的法律政策及支持家庭教育的项目。
(一)不让一个孩子掉队与赋权父母
美国政府意识到教育对于确保美国在全球经济竞争中的领导地位和提升国家综合竞争力的关键作用。因此,布什政府出台的《不让一个孩子掉队法》以下简称NCLB)被作为美国非常重要的基础教育改革法案。尽管NCLB法侧重于学校教育,而家庭教育的角色和作用基本被定位为辅助学校教育并通过家校结合更好地促成孩子学业成功的辅力量,但该法案实际也是将家庭教育纳入学校教育体系的一次重要政策尝试。NCLB的主要目标是缩小学生之间的成绩差距,为所有孩子提供高质量教育。为此,教育部要求各州建立综合体系,并支持一些学区对基础薄弱校进行调整改造。法案内容包括建立中小学教育绩效责任制,把提高学生成绩当作重要工作来抓,将学生在阅读和数学考核中的表现与学校教育效果评估相结合;给予地方和学校更大自;给孩子父母更多教育选择权,家长有权了解子女就读学校教学质量的信息,并且有更多机会为孩子择校;保证每一个孩子都能阅读;提高教师质量;检查各州学生的学习成绩;提高移民儿童的英语水平等。迄今为止,大量研究分析评估了NCLB对学生及家庭所产生的影响。除了上述法案,美国联邦教育部开发了一个供父母使用的家庭教育工具包,即“赋权父母的学校资料”,并于2007年放入其官网。这是政府将家庭教育融入学校教育体系的又一项举措。工具包主要是向父母强调家庭教育的重要性,对《不让一个孩子掉队法》进行解释,向他们免费提供实施家庭教育和学习指导建议,包括儿童成长各阶段所需的学习内容、范围、策略方法,以及实施家庭教育、帮助孩子成功完成学业的措施建议和其他信息收集渠道。上述措施出台的原因大致可归纳为以下方面:
1.家庭教育缺位和家校联系减弱。一方面,美国社会的高离婚率导致单亲家庭增多(约一半孩子与单亲父母生活)、亲子关系淡化、家庭教育功能削弱和缺失;另一方面,学校教育中学生成绩也普遍难以提高。因此,鼓励和引导家长积极参与孩子的教育,将家庭教育整合到学校教育体系就显得十分必要。
2.家长教育的需求。家长作为教育者,如果在实施家庭教育和参与学校教育过程中缺乏教育知识和能力,就不可能有效地实施家庭教育,因此需要对家长进行教育技能的传授。《不让一个孩子掉队法》也赋予了教育行政部门及相关教育研究机构给予家长指导和帮助的责任和机会,因此政府也需要强化这一责任。
3.研究结果的支持。不少研究证明,家庭的参与有助于提高孩子学习成绩,与家庭没有更好地参与的学生相比,家庭积极参与教育的学生具有更积极的学习态度和行为习惯、能更认真地对待学习、更愿意上学、更好地完成作业、成绩更好、今后升学的机会和接受高等教育的几率也更高。因此,对学校而言,鼓励和说服家庭特别是低收入家庭、学生学业有危险或学业失败以及家庭更好地参与教育也成为学校和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一些研究建议学校和政策制定者通过以下措施提倡和推动家校联盟,如给父母和学校教师创造相互交流的机会;给父母和教师提供信息和培训;学校创造更加人性化的环境和体制以利于家庭更便利地参与学校教育;利用学校、家庭以外的地方商业、健康、社区服务机构、大学等资源,提供父母教育场所、人员及研究信息和技术支持等。
4.家庭学校的发展。美国的家庭学校20世纪60年代复兴并在80年代蓬勃发展。家庭学校教育是指学龄儿童不通过公立或私立学校,而以家庭为教育场所接受教育。在家庭学校,父母或监护人承担教育自己孩子的责任并开发和实施自己的课程标准。全美50个州都已通过允许父母自己教育孩子的法案,从而确立了家庭学校的合法地位,使家庭学校的存在和发展有了保障和依据。而这也迫使政府对正规学校教育进行改革,重视家庭教育的作用和家校联合。因此政府在考虑基础教育时,不只是将目光局限于学校教育,而是也对准家庭学校这一阵地。以上种种因素都促使得政府在实施学校教育改革的同时引导家庭教育进入学校教育体系之中。实际上,该法案也催生和带动了美国教育政策研究机构的发展。为保证法案的实施,联邦教育部下属的教育科学研究院设立了相关研究和发展中心,如择校研究中心、农村教育支持研究中心、早期儿童教育研究中心等。
(二)信息援助
美国教育部开设了父母援助和地方家庭信息中心并主要致力于:
1.为非营利组织及地方教育机构提供技术援助和资金支持,帮助这些组织机构成功有效地贯彻父母参与政策及项目活动,促进学生学业成功;
2.帮助父母、教师、校长、管理员和其他员工更好地满足孩子的教育需求;
3.加强父母与孩子就读校之间的合作;
4.通过部门援助增进孩子进步;
5.协调这些部门开展父母参与活动;
6.提供有利于改善学生成绩的联邦、国家和地方的服务和项目。此中心向非营利组织和地方教育机构的申请合格者提供资金,用于建设父母信息和资料中心,以帮助父母有效参与政策、项目及活动。项目要求父母信息和资料中心必须开展对早期儿童父母的教育活动,为提高学生学业成绩对父母进行技术帮助的活动,并特别强调针对低收入、移民家庭父母的技术指导。迄今已有很多州获得资助建立起这样的中心。美国教育部也在网站上进行政策、项目的宣传介绍,设立了“父母”栏目,向父母提供教育资讯,包括:入学前准备、寻找学校和放学后照看、帮助孩子阅读、学业成功、孩子的特殊需求、孩子的大学等板块。全美还有很多家庭教育项目、协会、网络。国家级的机构包括国家父母教育网络、国家儿童教育协会,国家家庭关系委员会,美国家庭资源联合等。其中NPEN是近年来较为活跃的促进父母教育机构,其工作目标主要涉及网络(建立父母教育从业者和机构之间的相互联系以提高支持父母和家庭效果)、知识发展(巩固和发展关于家庭教育和父母教育研究和实践知识及其可获得性)、职业成长(促进父母教育从事者的能力建设和职业发展)、领导职能(对相关职业者、政策制定者、媒体、公众进行统筹领导)。
三、日本:将家庭教育纳入《教育基本法》
(一)家庭教育纳入法律的演进过程
日本政府将家庭教育定义为父母或者相当于父母的监护人对孩子实施的教育,并承认家庭教育对养成和形成儿童的基本生活习惯和生活能力、情操、对他人的关心以及对善恶是非的判断力、自立心和自制心、遵守社会规则等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因此,政府认为理应对担负着这些重任的家庭教育进行政策援助。从这一理念出发,十余年来政府致力于对家庭教育实施庞大支持行动计划,并最终将家庭教育纳入《教育基本法》。其政策推进过程和主要内容如下:1998年6月,中央教育审议会在《关于从幼儿时期开始进行心灵教育应有的方向》报告中指出,政府不能对目前家庭教育状况视而不见,并建议从国家角度思考家庭教育应有方向和家庭教育支持内容。2000年12月,在《教育改革国民会议报告》中指出,教育的原点是家庭,国家与地方公共团体应积极设置面向所有父母的育儿讲座、向父母提供咨询机会以增强行政对家庭教育的支持职能。2001年7月,修订《社会教育法》并在其中明确提出教育委员会的职责,包括开设向儿童家长提供与家庭教育相关的知识讲座等。此外,育儿指导团体的领导可通过教育委员会委员、公民馆运营审议会委员委托担任,以借此通过社会教育行政管理来强化家庭教育支持体制。2002年7月,在《关于完善今后的家庭教育支持体系的恳谈会报告》中,提出应该在育儿是为了培育“社会的宝物”的认识前提下,提倡全社会向所有育儿的父母伸出援助之手。2003年3月,在《中央教育审议会报告》中指出,教育行政的作用当务之急是充实对家庭教育的支持。2003年7月,颁布《少子化社会对策基本法》及《下一代养育支持对策推进法》,从少子化对策的角度出发规定了国家、地方公共团体、企业等的义务,要求形成一体化的家庭教育支持系统,如《少子化社会对策基本法》第14条规定:“国家及地方公共团体有义务制定和实施政策,通过丰富和改善教育内容、教育方法及入学选拔方法等,创造宽松的学校环境,减轻父母的育儿心理负担;同时有义务制定和实施政策,为儿童提供各种文化、运动与社会体验机会,为父母提供与家庭教育相关的学习机会和信息等来完善与家庭教育有关的咨询体制,建设有利于培养儿童丰富情操的社会环境。”《下一代养育支持对策推进法》则要求从2005年开始在10年之内集中而有计划地推进下一代养育政策的制定和实施。法律要求地方公共团体制定促进社区发挥育儿支持功能的行动计划,要求企业制定包括重新审视劳动方式等在内的行动计划。2006年12月,修订《教育基本法》,将家庭教育问题纳入其中第10条,从而在法律上规定了国家对家庭教育不可推卸的责任。
(二)《教育基本法》对家庭教育的规定
新修订的《教育基本法》纳入了原来法律体系中从未体现的家庭教育内容,明确了国家对家庭教育的责任,其目的在于在全社会包括学校、家庭、监护者、社区集结教育能力,形成教育合力,并通过借助这样的力量,给儿童以最大的发展机会。日本政府意识到迄今为止政府通过诸如“家庭教育手册”发放等措施为父母提供了信息和学习机会,但在这样的咨询体制加强的同时,对家庭教育的支持并不能单靠行政管理,还要靠各种社会团体及个人。为此,《教育基本法》第13条规定“学校、家庭、社区的居民等要相互联合”以形成良性互动机制。《教育基本法》对“家庭教育”条款(第10条)的描述如下:1.父母及其他儿童监护人作为教育孩子的第一责任者,应该努力培养儿童的基本生活习惯和自立心,促进儿童身心的协调发展;2.国家及地方公共团体应该在尊重家庭教育自主性的前提下,努力为儿童监护人提供学习机会和信息,制定和实施支持家庭教育的政策。此外,在“学校、家庭以及社区居民的相互合作”条款(第13条)中提出:“学校、家庭及社区居民要在遵守各自职责的同时,加强相互间的协力与合作。”从上可以看出,《教育基本法》对家庭教育的规定条款中,将儿童监护者作为儿童教育第一责任者明确其责任的同时,也对行政管理部门提出要求,即在尊重家庭教育自主性的基础上支持家庭教育。
(三)未来家庭教育支持方向
日本政府家庭教育支持的方向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1.针对所有父母的家庭教育支持。按照政府的要求,家庭教育支持事业不能像从前一样以公民馆为中心,召集那些关注家庭教育、自己想希望找到学习机会的父母参与讲座,而是要面对人们意识形态和家庭结构多元化的当今父母进行广泛支持。其中,包括那些没有代际帮助、对育儿不关心、单亲、外国人、残疾或有残疾儿童的父母等需要周围环境支持的各种不利处境中的父母。从中可以看出,政府希望实现将家庭教育支持从“对学习有欲望的父母的支持”到“针对所有父母的支持”。
2.全社会对家庭教育的支持。政府意识到当今家庭教育能力的低下并不仅仅是父母自身的问题,也受到城市化、核家庭化、少子化、人际社会交往减少等因素的影响,父母及其孩子所处的社会环境正在发生变化,地域社会对父母和儿童进行支持的传统在逐渐消失而工作优先的意识却在增强,父母在育儿中无论精神还是时间都无法有充裕保证。因此,政府需要将家庭教育支持作为育儿支持政策的重要环节来抓,必须以行政为中心对每个父母的学习进行支持,同时也要对包括地区和企业在内的全社会进行家庭友好环境建设宣传和政策激励。例如,鉴于在社区中不同年龄儿童共同玩耍场所减少的情况,鼓励利用社区成人资源和学校场所进行运动和文化活动,推进儿童与社区居民共同活动场所的建设;鉴于代际间育儿观念的差异与冲突,建议以公民馆为中心成立老年人教育学习班等。
3.发挥地方公共团体主动性的家庭教育支持。政府呼吁市、街、村以及都、道、府、县与国家分工合作对家庭教育进行支持。市、街、村是居民身边最近的行政机关,并能及时应对家庭的具体需求,因此对家庭教育的指导作用也最大。为此,市、街、村被要求做以下具体工作:在起草家庭教育支持事业计划时邀请父母和孩子参与;家庭教育学习机会与信息提供(如利用孩子就学体检、幼儿健康体检机会等)、家庭教育指导者培训、家庭教育咨询体制建设等。政府将都、道、府、县视为市、街、村家庭教育支持基地,主要部署从事家庭教育指导员培训、家庭教育24小时电话咨询,都、道、府、县家庭教育支持计划制定,实施对市、街、村家庭教育支持实施有参考意义的典型活动或对有特色事例的信息收集和提供。在国家层面,则从提高全国家庭教育力量的目标出发,通过对地方公共团体提供补助金,对提供与家庭教育相关的学习机会、指导员培训、咨询体制设立等进行支持。此外,制作、发放全国性的《家庭教育手册》(分婴幼儿、小学低年级学生到中年级学生,小学高年级学生到中学生),实施对地方公共团体家庭教育支持有参考价值的全国典型活动或对有特色事例的信息收集和提供、与国立教育政策研究所及国立女性教育会馆联合进行与家庭教育有关的全国性调查研究,开展全国性家庭教育支持活动等。政府也要求各行政部门之间加强联系和合作,如厚生劳动省主要从提高儿童福利和母子保健水平的角度介入,文部科学省主要从提高教育力的目标出发,对家庭育儿进行行政支持。政府也呼吁社会教育行政部门与育儿网络、父母组织等育儿支持团体相关者在家庭教育问题上进行协作。此外,一些地方政府也与企业开展协作来支持家庭教育。
四、小结
关键词:流动儿童;家庭教育;社会支持体系;福利多元主义
中图分类号:G78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7408(2012)011-0024-04
一、问题的提出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由我国传统二元结构导致的、横亘在城乡之间的壁垒慢慢松动并逐步瓦解,城市和农村之间的界限逐渐模糊,出现了一个介于二者之间的新的阶层,而“流动人口”就是这一新阶层的主力军。考察近些年中国城市取得的巨大发展,总会在成就与辉煌背后发现流动人口的身影。流动人口进城后,多从事基础设施建设及服务行业的一些脏重累的工作,为城市的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巨大的贡献与牺牲。目前我国正处于社会快速转型期,随着工业化、城市化进程的日益加快,市场对劳动力资源要求的不断提高,流动人口以家庭形式进入大中城市也越来越多。可以说,城市化是我国建设小康社会的一项重要战略,中国加快实现城镇化已经是不可扭转的趋势。而据有关调查,城市化每提高一个百分点,意味着要有1000多万人口从农村流向城市,城市化水平若提高到60%,则需要将约3亿人口转移到城市。可以断言,未来50年,我国的人口流动形势将更为严峻,流动人口的规模将持续扩大。2012年2月23日国务院办公厅了《关于积极稳妥推进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通知》,力图淡化户籍功能,促进市民在城乡之间、地区之间自由合理流动。在此背景下,“流动儿童”数量的增多及其所引发的教育、医疗等各种社会问题日渐凸显,使之逐渐成为学界研究的热点。
如果说非常规化社会流动的基本机制是体制改革,那么,常规化社会流动的基本机制则将是教育。[1]虽然流动儿童的教育问题备受关注,政府也采取了一些措施,但是一直没有令人满意的解决办法。根据教育规律,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是不可分割的整体,三者必须有机结合,互为补充,互相促进,才能推动受教育者健康发展。就目前来看,在国家的大力支持、地方政府的认真贯彻下,流动儿童的义务教育及学校教育问题得到了一定程度的解决,但是与之相关的家庭教育、社会教育却发展迟缓,成为三位一体教育整体中的两块短板。儿童的一些基本生活技能、习惯和情感、价值观等都是在家庭中习得并加以强化的,所以,家庭是儿童社会化开始的地方,同时也是一个重要的场所,家庭教育是儿童社会化的重要手段之一。流动儿童因为其家庭实际情况及父母身份的特殊性,在接受教育方面具有与其他儿童不太一样的背景,存在一些困难,如父母收入低、家庭经济条件差、父母工作时间长,以致无暇顾及对子女的教育等等,诸如此类问题导致流动儿童的家庭教育很大程度上处于缺失或者至少是不完善的状况。
如前所述,教育在改变人的命运、提高受教育者择业竞争力方面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所以,要想使第二代流动人口不再重复其父辈之路,完全融入所在城市,平等参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公平分享改革发展成果,就必须高度重视流动儿童的教育问题,尤其是家庭教育。在这一背景下,如何构建流动儿童家庭教育社会支持体系,实现多元参与,提高流动儿童教育福利就成为一个现实而紧迫的问题。
二、构建流动儿童家庭教育社会支持体系的现实必要性分析
家庭教育作为与学校教育、社会教育并存的一种教育形式,对于受教育者的全面健康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另外,家庭作为个人社会化最初场所,也是最重要的场所,家庭成员的言行举止、生活习惯以及价值取向都将潜移默化地影响着彼此,从这个意义上说,家庭教育在三大教育形式中处于基础而又关键的地位。流动儿童因其父母工作不稳定、居住环境不固定以及家庭条件不优越,而使其家庭教育受到很大影响,仅靠父母及亲戚支持已难以为继,必须吸纳社会多元主体参与支持,构建社会支持体系。
1.流动儿童家庭教育问题的多元性。流动儿童的家庭教育问题是在城市化不断推进的社会背景下,我国劳动力大规模地从农村向城市转移过程中出现的一个社会问题和教育问题,它关涉第二代农民工的未来发展问题,所以显得尤为重要。公平教育权的完全享有,对于每一位中国公民而言,都是无可厚非的。进入城市的流动儿童,首先要做的就是要充分保障他们公平的受教育权。目前,正在日益松动的户籍制度使得外来人员子女在迁入地公立学校入学的门槛有所降低,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流动儿童学校教育的公平享有问题,而且随着公共服务均等化改革的逐步深入,这一问题也将最终解决。但是,流动儿童的教育问题不仅仅体现在因户籍问题带来的入学难等学校教育方面,更突出反映在家庭教育上。流动儿童的家庭教育受到多重因素的影响,是一个多元化的问题,需要综合考虑。
一是社会分层化导致流动儿童家庭教育获得机会的不平等。所谓社会分层是一种根据获得有价值物的方式来决定人们在社会位置中的群体等级或类属的一种持久模式。换句话说,社会分层就是依据一定的标准,把社会成员划分为不同层次的过程。社会分层影响和决定了社会成员对社会资源的占有,制约着社会公平。陆学艺在《当代中国社会阶层研究报告》中将中国社会人口分为十个阶层,其中农民中的流动人口属于第九阶层,几近于社会的最底层,这就决定了处于社会最底层的农民工无法享有同等的社会权利和资源。[2]这种社会分层结构导致农民工社会地位低下,经济收入微薄,家庭支持能力弱化,从而影响流动儿童的教育状况,尤其是家庭教育,往往会因家庭经济条件差,而使流动儿童无法公平地得到家庭教育机会,享有优质的家庭教育资源。二是家居住所流动性大以及学校教育连续性差,导致流动儿童家庭教育获得质量的不均衡。如前所述,家庭教育、学校教育与社会教育是相互协调、相互配合、相互促进的三种教育形式,彼此之间有着很强的联系,某一方面的滞后与偏差都必将对另外两个方面产生重要影响。由于父母工作不稳定,导致流动儿童家居住所的流动性很大,这也使得流动儿童不得不经常更换就读学校,以致学校教育的不连续性与不稳定性随之增强。这种流动性与不连续性将对流动儿童的学校教育产生极大的不利影响,一方面容易导致流动儿童入学延迟。北京、深圳等9个城市流动儿童发展与需要调查的结果表明,流动儿童超龄入学的比例为4.8%。[3]另一方面容易导致学生学习成绩滑坡,由于目前我国教育地域差异性的存在,各地教育水平、所用教材均不一致,所以频繁流动使学生的成绩下降。无论是入学延迟,还是成绩下降,都必将加大家庭教育的难度,对家庭教育带来不利影响。三是家长期望水平高与支持能力低的矛盾客观存在,导致流动儿童家庭教育实际效果的不理想。流动儿童父母因为自身文化程度不高、技术水平低导致现有工作地位低、收入不理想,切身感受到知识的重要性,期待子女能够通过教育改变命运,故而普遍对流动儿童的教育水平存有较高期待。但不容否认,流动人口自身条件的诸多限制使得这一期待的实现存在较大困难。一方面,流动人口工作收入较低且不稳定,这就使其难以保证对子女家庭教育持续而稳定的经济支持,无法保障流动儿童家庭教育的均衡全面发展;另一方面,流动人口大多文化水平不高,工作时间较长,使其即使想辅导子女学习,也会因自身知识水平限制和时间限制而作罢。所以,流动儿童家庭中普遍存在的较高期待与较低支持能力之间的矛盾,无疑将加大其家庭教育的难度,影响教育效果的实现。
2.社会支持体系的优越性分析。所谓社会支持体系,是指若干关涉社会支持的、相互联系的,为促进受助者发展的一系列社会系统的有机组合,是一个复杂的多维体系,强调参与主体的多元化、社会系统的组合化以及支持维度的多样化。流动儿童家庭教育领域存在的传统做法,偏重强调家庭在其中的突出作用,而忽视其他社会主体的重要作用,排除其他社会组织参与家庭教育支持的可能性与可行性。但是,流动家庭因自身支持能力偏弱,无力独自承担流动儿童家庭教育支持的重任,最终导致流动儿童家庭教育水平低下。而福利多元主义视域下的社会支持体系强调多元参与,突出主体的多样化,在支持流动儿童家庭教育发展方面具有显著的优越性。
首先,福利多元主义视域下的社会支持体系能够保证资金的持续投入,可以为流动儿童家庭教育提供坚实的物质基础。传统的家庭教育投入主体单一,流动儿童教育的所有开支均依赖父母的收入,偶有亲戚朋友的非常态化资助。社会支持体系强调吸纳政府、社区、社会企业共同参与:政府可通过税收减免、津贴补贴等形式进行资金支持;社区可通过发挥邻里互助的强大作用实现支持;社会企业则可通过低费或免费提供相关教育服务,如家长培训等实现支持。其次,福利多元主义视域下的社会支持体系能够保证流动儿童家庭教育的时间投入。流动儿童父母所从事的工作大多存在工作时间长、劳动强度大等特性,使其在工作之余很少有时间关注流动儿童的家庭教育,难以保证用于家庭教育的时间投入。而在社会支持体系下,社区则可通过设立社区咨询中心或社区托管中心对家庭教育实现支持,以弥补传统家庭在时间投入方面之不足。最后,福利多元主义视域下的社会支持体系能够丰富家庭教育形式,扩充家庭教育内容。当前的流动儿童家庭教育多偏重于学习方面,父母将有限的时间、精力以及财力更多地花费在子女学业成绩的提高上,而忽视儿童的全面均衡发展,以致家庭教育形式单一化、内容简单化。在多元社会支持下,这一局面将得到很大程度的改观。政府将通过政策引导、财政支持等形式,支持流动儿童参与形式多样的文体活动及科普活动;社区将通过加强社区文体、服务设施建设,促进流动儿童全面发展;社会企业更是可以发挥其服务提供方面的特长,以多样的特色服务丰富流动儿童家庭教育的形式和内容。
3.流动儿童家庭教育社会支持体系之必要性分析。如前所述,要充分发挥家庭教育在流动儿童成长中的关键作用,实现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社会教育的良性互动,共同促进受教育者,即流动儿童的全面健康发展,就必须构建优于传统单一参与主体的支持模式,鼓励多元参与。首先,流动儿童家庭教育社会支持体系的构建将成为改善目前家庭教育相对滞后现状的重要推手。当前,我国流动儿童家庭教育由于受流动儿童、儿童父母自身条件以及社会经济发展环境等诸多因素的影响,相对于学校教育与社会教育,其发展已明显滞后,无法适应流动儿童发展的需要,影响流动儿童健康成长及全面发展,进而也不利于打破阶层固化,在一定程度上强化了贫困及低下社会身份在流动人口中的代际传承。要改变这种状况,就必须加强家庭教育,以多元参与提高家庭教育质量。社会支持体系强调包括政府、学校、社区、社会企业的多元参与,通过多元主体在资金、政策、时间、人员、服务提供等方面的加大投入,将在很大程度上改变以家庭作为单一支持主体的现有模式,强化支持能力,提升支持水平,丰富支持形式,进而提高社会支持的整体水平。其次,流动儿童家庭教育社会支持体系的构建将成为推进教育资源公平分配,实现教育公平的重要途径。教育公平的观念源远流长,努力实现教育公平是人类社会亘古不变的追求。古希腊的大哲学家柏拉图最早提出教育公平思想,两千年前我国的先贤孔子也以“有教无类”来昭示教育公平的伟大意义。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人们的生活水平及质量均有了很大提高,但与此同时,一些社会不平等、不公正现象也如影随形,教育资源的不公平分配与不平等获得就是一个典型例子。一些弱势群体,如流动儿童家庭,因为制度政策、历史文化、社会传统、经济实力等方面的原因,在教育资源获取方面受到制度排斥、经济排斥和文化排斥,造成教育领域的不公平。通过构建社会支持体系,可以充分发挥政府、社区、社会企业的制度调节作用、经济扶助作用及社会扶持作用,增强流动儿童获取教育资源的能力,实现教育资源在不同人群之间的公平分配。最后,流动儿童家庭教育社会支持体系的构建将成为提高流动儿童福利的现实保障。社会福利是文明社会发展过程中的必要内容和必然结果,是个体、群体及社会孜孜追求的理想并为之实践的目标,社会福利水平的高低是衡量一个社会发展程度的重要标志。[4]流动儿童作为社会一员,对社会福利拥有无可辩驳的完全享有的权利,在某种意义上,一个社会中,弱势群体相关福利的实现程度更能代表社会的文明程度与社会发展水平,而在社会地位、经济地位等方面均处于弱势的流动儿童显然具有这种指标性意义。教育能够提升受教育者的知识水平、文化素养和技术能力,从而可以在很大程度上增强受教育者获取更高社会地位、实现常规社会流动的能力。通过多元支持,提高家庭教育水平,增强流动儿童未来的就业能力及择业竞争力,将极大地促进其社会福利的实现。
三、流动儿童家庭教育社会支持体系的总体设计:以福利多元主义为指导
流动儿童家庭教育社会支持体系是由一系列社会支持系统有机组合在一起的复杂的多维体系,一般由支持主体、支持客体以及支持媒介或支持介体几个要素组成。本文认为,流动儿童家庭教育社会支持体系的总体设计可以从支持主体、支持内容以及支持方式这三个维度进行考察。
1.内部系统与外部系统:支持主体维度的考察。对流动儿童家庭教育的社会支持,依照参与支持的程度及与支持客体的直接关系,可将其主体分为内部系统与外部系统两大部分。社会支持的内部系统主要是流动儿童家庭内部成员之间,以及流动人群之间的相互支持,是以流动儿童家庭,从更广意义上来说,是以流动人群这一同质性很高的群体为指标进行的界定。针对流动儿童家庭教育问题,若要分析其支持主体,首先想到的当然是流动儿童所在家庭,家庭成员尤其是流动儿童父母成为家庭教育支持当之无愧的首要主体。除此之外,还包括来自于流动儿童亲戚的支持。除了具有血缘关系的家庭或家族成员以外,本文将流动人口之间的互相支持也归入内部支持系统,这主要是在研究过程中发现,流动人口家庭之间具有很高的同质性,在一定地域范围内的流动家庭之间经常发生交互支持行为,就面临的某一共同问题,相互交流经验教训,相互提供物质帮助与精神支持。有鉴于此,本文所指流动儿童家庭教育内部支持系统的参与主体,主要包括流动儿童所在家庭的成员以及一定地域内的流动人口家庭。
社会支持外部系统是相对于家庭内部,或者更广意义上是相对于流动人口群体而言的。具体而言,主要包括政府、社区、学校、社会企业。参与流动儿童家庭教育支持的政府,既包括提供具有普遍性政策的中央政府,也包括提供更具针对性、实效性政策方案的地方政府。流动儿童家庭所在的社区距离支持客体即流动儿童最近,在支持效果的发挥上具有得天独厚的地缘优势,将可通过文体中心、娱乐中心等活动设施以及社区图书室等文化设施的供给,实现对流动儿童家庭教育的支持。作为与家庭教育关系密切的学校教育,在支持方面具有的作用更是无需赘言,将起到促进或阻碍的直接作用。而社会企业则能够通过与家庭教育相关服务的提供,实现支持。
2.政策支持、物质支持与精神支持:支持内容维度的考察。除以支持主体作为设计社会支持体系的考察维度外,各大参与主体的支持内容也将成为一个重要的研究方面。就社会支持体系理想化设计而言,针对流动儿童的家庭教育问题,其所涉及的支持内容将不再限于单一的物质支持,而是要力争实现支持内容的类型化、多样化、丰富化。首先,政策支持是保障。政府提供的公共政策,将对社会资源的权威性分配提供指导,直接决定了各大社会阶层或各社会人群在社会资源分配中的地位及所能获得的份额,所以,政府的政策支持将对参与流动儿童家庭教育的各大主体发挥重要的导向作用。公共政策具有显著的政治性、权威性,这些特征也决定其供给主体只能是政府,政府通过对相关问题做出政策性建议实现支持。政策支持的内容非常广泛,涉及流动儿童家庭教育的资源分配、各主体的参与程度及方式以及一些具体的支持措施。所以,政府的政策支持因其强烈的导向性,成为社会支持体系的制度保障。其次,物质支持是基础。流动儿童家庭教育出现问题的根本原因,归根结底还是父母收入过低,家庭经济状况较差导致支持水平低下。流动儿童父母因为文化程度不高、技术能力欠缺,多从事一些收入微薄的工作,这也直接决定了流动儿童家庭无法拿出足够的资金对其进行家庭教育,更遑论参加有益于个人素质全面发展的素质班、培训班。这种情况下,对流动儿童家庭进行物质支持就成为一项基础性工作,唯有提高流动儿童家庭的收入水平,增加流动儿童家庭的可支配收入,才能真正使其具有对流动儿童实施高质量家庭教育的能力。政府通过税收减免、津补贴发放、提高最低工资标准等措施,社区通过邻里互助、免费咨询,社会企业通过低费、免费服务供给,都能实现流动儿童家庭教育的物质支持。最后,精神支持是必要补充。儿童的健康成长与全面发展是一项内容多样、目标多元的复合性工程,不仅包括儿童的身体发育、学业进步,更包括儿童的心理健康,而且在流动儿童这一特殊群体中,心理健康教育又更具重要性。流动儿童随父母背井离乡,来到陌生的城市,往往会因父母职业、经济社会地位以及户籍制度等原因,而受到社会排斥,对其心理发育产生不良影响。基于这一现状,各参与主体必须高度重视流动儿童的心理健康教育,增加在家庭教育中的心理教育内容比重,对其进行精神支持。尤其是流动儿童父母,在关注子女学业的同时,更要多花时间关注子女精神状态,将更多的精力用在与子女的交流上,引导其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疏解其遇到的心理问题,促成其心理健康发育。
3.直接支持与间接支持:支持方式维度的考察。无论是内部支持系统,抑或外部支持系统,各大参与主体对流动儿童家庭教育的政策支持、物质支持与精神支持,都将通过不同的支持方式方能实现,所以,支持方式当然地成为另一考察维度。总体而言,支持方式可以分为直接支持与间接支持两种。所谓直接支持,就是指通过对流动儿童家庭进行直接的帮助、扶持,显著提高其家庭教育质量的一种支持途径,内部支持系统大多属于这种方式。流动儿童的家庭成员与流动儿童朝夕相处,对流动儿童拥有的优势及存在的问题非常清楚,故能对其进行更有针对性的支持。而且,这种支持将不经过任何中介,直接地作用于支持客体,即流动儿童,所以,无论是从支持效果与支持途径来看,都具有相当明显的直接性特征。就支持内容而言,物质支持无疑更具直接性。通过增加流动儿童家庭收入,提高经济支持水平,能够显著增强家庭对流动儿童的支持能力,从而提高家庭教育质量。与直接支持不同,间接支持则要通过一定的媒介,才能对支持客体产生作用,外部支持系统大多属于此类。无论是政府、社区,还是社会企业,其支持作用大多还要通过流动儿童家庭,尤其是其父母,才能最终对流动儿童产生作用。当然,不可否认的是,上述主体也存在一定的直接针对流动儿童实施的支持,但无论是从支持数量、各自所占比重以及实际效果来看,间接支持都是外部支持系统的主要作用方式。若就支持内容而论,政策支持必须通过政策的良好运作、相关机制的配套运行、地方政府的切实执行、优惠措施的完全落实,才能充分发挥其支持作用。如果以上任何一个环节出现问题,运行不畅,设计再科学、合理、完美的政策也将违背政策制定初衷、偏离政策目标,难以发挥实际效果。从这个意义上来说,相较于直接的物质支持,政策支持更像一种实施依赖媒介、实际效果有待观察的间接的支持方式。
社会支持体系的构建是一个系统工程,必须多维度、多视角、多层次地加以考察与推进,若将其构建比作修房子,则内部系统与外部系统犹如基石,支撑整个体系的构建,没有内外部系统的协调配合作为基础,根本无从谈及社会支持体系的构建;政策支持、物质支持、精神支持如同建房的石材,它们的现实存在与不同组合使得社会支持体系这座大厦显得更为丰满而结实;直接支持与间接支持则好比粘合剂,将作为“基石”而存在的内外部系统以及作为“石材”而存在的政策支持、物质支持、精神支持紧紧粘合在一起,使各要素紧密结合而成为系统。总之,在福利多元主义的视域下,流动儿童家庭、政府、社区、社会企业等内外部系统要素应协调配合,以直接或间接支持的方式为流动儿童家庭教育提供政策、物质、精神等方面的支持,共同构建社会支持体系,以促进流动儿童的全面发展,提升其福利水平,最终实现社会流动的规范化与常态化。
参考文献:
[1]孙立平.博弈:断裂社会的利益冲突与和谐[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6:30.
[3]宋春.社会支持体系:农民工子女教育外部环境的建构[J].太原大学教育学院学报,2010,(4).
一、当前家庭教育疲软现状的概述
通过调查分析,当前我国家庭教育疲软状态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一)心切性
主要是受中国传统的望子成龙家教的影响,使得家长们对子女不切实际的过高期望。于是在家庭教育中不遵循教育规律,急功近利,揠苗助长,过早地超前教育,过盛地超荷教育。或教育的片面性,重视知识忽视能力,重视特长发展,忽视全面发展,重视谋事培养,忽视做人引导。一旦教育结果与家长的期望值存在差距时,便施以简单粗暴型教育方法,恨铁不成钢。这种心切型的教育状况,主要使家长们对孩子的教育失去了应有的理性,因而教育很难成功。
(二)随意性
这种状态的家长们,首先是过于突出遗传因素,认为孩子的成长决定于先天素质,因而有“龙生龙,凤生凤,老鼠生来打地洞”的说法。其次,有些家长们由于深受封建宿命思想余毒的影响,认为“儿孙自有儿孙福”,孩子长大后发展趋向早就由上天授命。再是,这种家长们片面遵循自然发展规律,认为孩子本应顺其自然,随波逐流。在这种随意性家教观念下,即使他们的孩子在自然成长中催生成问题学生,甚至长大后成为歪才、怪才,他们也觉得心安理得,因为他们为孩子认了命。
(三)放任性
这种家教状态的主要表现是对孩子过分溺爱,对孩子百依百顺,娇生惯养。这种教育方式主要存在于独生子女家庭和主要由爷爷奶奶带养孩子的家庭。这些家庭的家长们对孩子只有生活上的照料,只有宠爱,匮乏教育约束。这种环境下长大的孩子,普遍存在狭隘、自私、惟我独尊、好占上风的心理。
(四)推诿性
这种家庭的家长们错误地认为,他们对孩子只有抚养、监督的责任,而“教育”应是幼儿园和学校的事。于是,他们只顾对孩子生活上的照料,而忽视对孩子的教育。尤其当孩子进入幼儿园和学校后,他们有如释重负的轻松。他们根本不能主动配合老师教育孩子,如果孩子一旦言行出了偏差,或者学业成绩跟不上,他们便认为是幼儿园和学校没有尽职尽责。这种家庭教育常常与学校教育脱节甚至背道而行。这样的教育很容易产生问题学生。
(五)无能性
这种状态中的家长们一般科学文化水平不高,教育素质不强,于是对孩子教育无能为力。他们缺乏科学育儿的知识和能力,更没有辅导孩子学习的本领。他们虽有管教孩子的心,却不能尽管教孩子的力。他们常常只有简单粗暴的方法管教孩子,甚至采取的方式方法还有悖于孩子发展规律,对孩子进行误导,使家庭教育功能产生畸形。(六)、无奈性。这种家教状态表现的不是因为无能而无奈,而是因为家长们忙于生计、立志创业而忽视了对孩子的教育。他们因为家庭和孩子要忘命地工作挣钱,抓住机遇创立自己的事业。这样,由于时间和精力有限,无心和无力照顾孩子,使得这样家庭环境中生长的孩子缺乏家庭教育而留下缺陷。
二、应对家庭教育疲软现状的主要对策思考
(一)进一步加大舆论导向力度,切实提高对家庭教育重要性的认识
有关部门应该充分利用报刊杂志、广播电视、电脑网络等媒体做舆论工具,广泛宣传鼓励,倡导家庭教育的重要意义,提高人们对家庭教育重要性的认识。要让广大家长真正懂得,家庭教育既是摇篮教育,也是终身教育,是我们对孩子的一切教育的基础。每一个人的社会化,不仅需要家庭的哺育,更需要家庭的教养。良好的家庭教育是优化孩子心灵的催化剂,不良的家庭教育容易催生问题学生。只要家长们的认识水平提高了,他们就会焕发教育孩子的热情,努力学习和探求家庭教育知识,合理处理对孩子的教育和其他工作的关系,把自己培养成为合格的孩子的第一任教师和终身教师。
(二)改善家庭教育疲软现状需要国家的政策扶持和法律保障
对待家庭教育,国家可以参照义务教育、职业教育和最近提出加强学前教育力度等办法,制定相关政策,健全教育法规,使我国家庭教育能健康有序发展。比如,在制定“十二五”教育发展规划中,适当加大家庭教育因素,多方面进行政策扶助,制定一些切实可行的措施,促进家庭教育发展。譬如,为了督促广大家长成为合格的“家庭教师”,国家可以建立一个“家庭教育资格证”考试制度,对不同社会层次和不同年龄层次(可分为“80前”和“80后”两个层次)的家长,分别要求考取初级、中级或高级证书。对获取合格证者给予适当奖励,对不能达标者,可从他们结婚生育、务工上岗、社会分配等方面给予限制。对有些严重失职者进行适当处罚,对违法犯罪者进行坚决整治。
(三)设立专门的组织机构,对家庭教育进行归口管理
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社会教育应是三位一体,家庭教育也应像学校教育一样,有专门的组织机构进行管理。就目前情况看,笔者认为,家庭教育可归口教育部门管理,比如各县可在县教育局设立家庭教育股,县关工委、工会、妇联等部门紧密配合,建立一个家庭教育网,将全县家庭教育功能落实到实处。
(四)规范家长学校管理,建立强有力的专家型家庭教育团队,全面提高广大家长的专业素质
目前,不少地方在中小学校建立了家长学校,各校的学生家长可以通过这种形式作为配合学校教育子女、学习交流家庭教育经验的平台。但是,很多家长学校管理欠规范,没有很好地发挥职能。有时家长学校对家长进行家庭教育培训,也缺乏专业性和系统性。今后,学校可以确定专职人员对家长进行培训辅导。专职人员应该通过自学或者参加高一级培训,具备家庭教育辅导能力。今后,大学也可以设置家庭教育专业,培养高素质专业人才。目前,如果学校教师中腾不出这样的人手,可以聘请退休教师和退休干部作为专职人员,负责家长学校的管理和培训工作。如果有了规范的管理,有专职专业教师,有系统又切合各地实际的辅导教材,家长们在这样的条件下接受培训,肯定会得到提高。
(五)建立完善家庭教育督导评估机制,保证家庭教育得到健康发展
国家应把家庭教育纳入各级政府教育督导评估范畴,制定科学的督导评估方案。各级党委、政府要把对家庭教育工作考核纳入工作考核范围。各地要建立奖惩制度,对重视家庭教育,业绩突出的领导和工作人员给予奖励,对家庭教育出色的教育工作者和家长,可评为“家教能手”、“标兵”等给予推介。对不重视家庭教育,完不成考核指标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适当惩罚。
关键词:家庭教育;农村;留守儿童
留守儿童,是指父母外出到城市打工,与父母一方或双方分离留在农村生活的孩子。改革开放至今三十多年,外出务工有效地促进农村广大群众脱贫致富。但与此同时也使得留守农村的儿童处于无人管、缺乏管的状态,引发的社会问题不容小觑。社会问题即民生问题,故家农村家庭教育刻不容缓。
一、农村留守儿童家庭教育监护类型
家庭教育是培养孩子形成正确人生观、价值观非常重要的环节,特别对农村留守儿童而言注重家庭教育已迫在眉睫。留守儿童家庭教育的类型分为:隔代监护、上代亲戚监护、同辈监护或自我监护,不同的监护形式所带来的问题亦不相同。
首先,隔代监护大多数由年事已高的祖辈完成。家庭教育问题往往在隔代监护表现特别明显,祖辈对留守儿童吃饱穿暖等生活方面的关心较为关注,但过分迁就、溺爱的现象也比较常见,与之相对应沟通交流极其有限,更为重要的是精力有限易力不从心,长此以往必然无法有效培养孩子各方面的能力。
其次,上代亲戚监护一般由父母单方或父母双方亲戚负责。上代亲戚监护的家长日常忙于农活,文化水平不高,教育方式粗暴,思想观念落后,除了关心孩子的健康、安全以外,无法及时给予留守儿童心理、学习等全方位的引导。加之亲朋好友监管别人孩子难免有顾虑之心,久而久之自然跟不上现代家庭教育的步伐。这将阻碍留守儿童的健康成长,不利于留守儿童群体权益的保障。
再次,同辈监护或自我监护容易滋生留守儿童无拘无束、来去自由的性格。松散的没有约束的环境会使留守儿童迷失自我,无形中成为“流浪人”。留守儿童未成年辨别是非的能力有所欠缺,自理、自律、自立能力差,没有家长作为引路人可能会在人生的道路走弯路。一旦犯错无法得到及时纠正,其后果可想而知。
通过对三种监护类型带来不同问题的分析,发现留守儿童不管是随祖父母生活、随亲戚生活还是独自生活都存在一系列的弊端。只有把家庭教育方面的不足梳理清楚,才能对症下药的找到行之有效的解决对策。
二、农村留守儿童家庭教育存在的不足
农村留守儿童的产生有社会原因也有家庭原因,社会原因在于城市对劳务工作需求量较大,劳务经济在某种程度上有效保障农村贫困家庭经济收入来源。留守儿童的父母用自己双手改善生活条件,但子女如果带在身边将面临转学等诸如此类影响孩子学习的因素产生。家庭原因在于外出打工所带来的经济收入能改善家庭生活,背井离乡只为给子女提供更好的经济支持。在外务工忙于生计,无暇照顾孩子,不得已将子女留守家中。无论是社会原因还是家庭原因,只要农村留守儿童存在就有必要研究农村家庭教育的不足。结合实际分析存在不足有利于帮助监护人更好地教育留守儿童,保障民生、改善民生也是社会经济不断发展的要求。农村留守儿童家庭教育存在较为典型的不足,具体如下:
第一,对孩子的监管效果不佳,特别是隔代监护。隔代监护、上代亲戚监护、同辈监护或自我监护所呈现的问题有一定的交叉性,其中隔代监护在留守儿童家庭中所占比重最大。现代社会很多先进的思想、理念、技术与方法老一辈都无从获悉,年老体弱,加之迁就、溺爱,这些都是无法有效指导留守儿童全面发展的关键所在。留守儿童长时间与父母分离很多事情得靠自己去经历与尝试,在这个过程中面临溺水、触电、打斗等意外伤亡事件。除了满足孩子物质和生活需求,在精神、道德、安全等方面祖辈都无法给予及时、科学、有效的引导。
第二,监护力度不够,学习成绩不好。隔代监护人的祖辈文化程度相对较低,没有能力进行指导。其他监护人常忙于农活,更是无暇监督留守儿童的学习。留守儿童年龄小自我控制能力较弱,在学习上一旦缺乏必要的督查和引导就会放任自流。重养轻教的习惯由来已久,监护人不仅没有时间指导孩子学习。在农活、家务等方面反而要求留守儿童加以分担,这样必将占用孩子宝贵的学习时间。
第三,教育思想和教育方法不当,易滋生不良行为。教育思想存在不合理,当农村留守儿童生病时监护人会愚昧的采用迷信的方式来解决。农村留守儿童监护人把照看农村留守儿童视作子女留的任务,进行家庭教育总会担心管得过严孩子反感并可能得罪其父母。不敢打骂就连正常的管教也少之又少,真正合理的家庭教育未能得到体现。一旦缺失家庭教育农村留守儿童的成长就无法得到保障,这些为相关监护人推卸教育责任埋下伏笔。监护人教育方法较为单一,较为追求学习成绩,忽视了意志品德、心理健康、劳动与安全、交际能力的培养。
第四,缺乏沟通,造成亲情缺失。祖辈思想观念陈旧与孙辈代沟较大,沟通较少导致孩子性格内向者居多。由此会形成放不开、胆怯、焦虑、孤僻等性格,还容易形成逃学、厌学、辍学的不良风气。而父母与留守儿童相隔甚远,更没有条件进行必要的沟通。得不到父母的教诲是成长的一种痛,说谎、不诚实、好吃懒做、不服管教、极度以自我为中心等不良行为习惯都是留守儿童缺乏应有的关怀、鼓励、开导所致。一些打不开的节、过不去的坎将越积越多,一旦爆发后果不堪设想。
三、解决农村留守儿童家庭教育的对策
解决农村留守儿童教育有章可循,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注重家庭教育。要发挥家庭教育的重要作用,需要在政府政策支持、学校积极配合、社会更新观念等多方面共同努力,齐抓共管。
首先,从政府政策支持着手,注重监管效果的提高。在政府政策支持下不断发展特色产业,对乡镇企业进行大力扶持,积极提供无息贷款,为农民工自主创业提供条件,吸引外出农民工返乡就业。既可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当地经济发展,也能让青壮年劳动力留守农村从而完善家庭教育。家庭教育的完善对于急需父母对其进行引导的留守儿童而言犹如雪中送炭,政府政策对外出务工的青壮年劳动力自主创业的支持力度越大其就业环境就越宽松。外出务工的青壮年劳动力则越愿意也能够留在孩子的身边,留守儿童与父母相聚的可能性就越大。这样能有效提高监管效果,帮助留守儿童的父母尽量的留在身边对孩子进行必要的家庭教育。这些举措为留守儿童家庭教育的顺利实施奠定基础,所以从政府政策着手非常重要。
其次,学校积极配合,加强监管力度以便提高留守儿童学习成绩。为克服留守儿童监护人文化水平不高,教育方式粗暴,思想观念落后的常见问题,学校成立心理咨询室,聘请专业的心理老师构建专门的心理咨询团队。并且建立相关的留守儿童档案制度,做好控学保辍工作。要实现这些目标可以对留守儿童家长进行必要的谈话,改变监护人的教育方式,更新教育观念,注重与孩子的沟通。让监护人有能力对留守儿童进行必要的指导,并且针对留守儿童逃学、厌学、辍学的不良风气加以对症下药的引导,帮助其树立乐观、积极、向上的心态。学习成绩的提高与心理健康成正相关,留守儿童逆反、抵触的心理一旦消除学习成绩提高的可能性越大。学校从监护人以及留守儿童两方面着手,在引导监护人对留守儿童进行科学有效教育的同时,也督促留守儿童进行合理的自我管理。两手都要抓且两手都要硬,唯有如此才能在加强监管力度的同时保证留守儿童学习成绩的提高。
再次,更新教育观念,优化教育思想和教育方法。在家长现有传统教育的基础上,对教育思想进行优化可避免不良行为的滋生。留守儿童的教育除了学习成绩的提高还有培养良好品德习惯的必要,留守儿童应该德、智、体全面发展。怎么样才能培养出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优秀学生,教育观念、教育思想以及教育方法都很重要。所以针对现阶段家庭教育中出现的常见问题对监护人进行有针对性的培训,帮助确立符合现代家庭教育要求的正确教育思想。教育方法以孩子为主且尽量多元化,在增长留守儿童学识的基础上尽量想方设法丰富其兴趣爱好。监护人明白才能灌输给留守儿童,这些都和家长教育能力的提高息息相关。定期走访留守儿童家庭,收集留守儿童家庭中存在的家庭教育问题。建立留守儿童家庭问题数据库,以便于及时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并解决问题。通过增设留守儿童救助站,保持留守儿童热线的适时畅通。让留守儿童家庭教育的问题尽快解决,让更多的问题得以化解是促进留守儿童家庭教育工作的关键所在。
最后,注重家庭教育,给予留守儿童更多的亲情关爱。孩子学习成绩提高了,德、智、体全面发展,这些都有赖于监护人科学合理的教育观念、教育思想以及教育方法,所以监护人除配合地方政府外,还应通过各种方式提高自己的知识面。加大对留守儿童的监管力度,尽量和留守儿童交流、谈心,走进孩子的内心世界。尊重孩子的兴趣爱好,鼓励他们善于表达自己的思想。提倡让孩子自己做选择和决定,培养孩子独立、自立的能力。给予留守儿童更多的亲情关怀,不仅仅只是吃饱喝足,更重要的是在精神方面给予更多的帮助。同时,在家监护人还应该为其购买现代儿童读物,引导阅读并培养其自学的能力。丰富家庭教育内容,培养留守儿童形成广泛的爱好,争取让留守儿童进一步实现德、智、体全面发展。
综上所述,农村留守儿童家庭教育中所产生的问题可以通过政府、学校、家庭、社会多方面的共同配合和努力去加以解决。构建和谐社会,关注民生的关键在于对农村留守儿童的关爱、帮助。真正让家庭教育发挥有效的作用,让农村留守儿童享受到应有的权益。孩子是祖国的行为和未来,其成长状况决定着祖国的前途、民族的未来和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成败。促进留守儿童健康成长,为祖国未来的发展培养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势在必行。(作者单位:铜仁学院)
参考文献:
[1] 范方.《留守儿童家庭教育策略》[M].中南大学出版社出版,2008.
[2] 陈昌苗.《留守儿童家庭教育的问题及对策——以苍南县龙港镇为例》[J].教学月刊,2009..
在“六一”国际儿童节即将到来之际,我们在这里,隆重表彰在家庭教育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邀请《知心姐姐》家庭教育报告团专家作专题报告,目的就是要在全社会进一步形成重视家庭教育的浓厚风气,培养出更多的优秀人才,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智力支持。首先,我代表区委、区政府,向全区广大少年儿童,致以节日的问候!向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表示热烈的祝贺!向一直关心、支持全区家庭教育工作的社会各界和全体工作者,表示衷心的感谢!
少年儿童是民族的希望,国家的未来,做好教育工作是党和政府以及每一个社会成员义不容辞的神圣职责。下面,就进一步做好全区家庭教育工作,我讲三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切实增强做好家庭教育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实现人的全面发展,家庭教育是基础、是关键。抓好家庭教育,对保证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推动精神文明建设,促进社会和谐,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抓好家庭教育工作,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儿童是祖国未来的建设者,是推动科学发展的后备力量。他们的成长和发展,直接关系到中华民族的整体素质,关系到社会主义事业的兴衰成败。家庭作为孩子成长的摇篮和第一环境,是社会的基本组成单位。社会的和谐,离不开千千万万家庭的和谐。中华民族自古就有重视家庭教育的优良传统,从小教育好孩子,使其健康成长、全面发展,不仅日益成为广大家长的迫切愿望,也是建设和谐家庭、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
(二)抓好家庭教育工作,是推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客观需要。家庭是精神文明建设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是文明创建工作的重要对象。家庭的文明程度直接影响到整个社会的文明程度。加强家庭教育工作,有利于针对家庭教育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对一个家庭进行科学的指导和合理的引导,使广大少年儿童明是非、辨善恶、知荣辱,强化道德认知,培养健康心理。同时,也有利于广大家长注重言传身教,避免不良影响,从而全面提高“两代人”的素质,促进社会文明程度的整体提高和进步。
(三)抓好家庭教育工作,是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现实需求。当前,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期,一些道德失范、失序、失衡的问题,给成长中的未成年人带来了消极影响。从价值取向来看,市场经济发展以及社会对人才需求导向,带来家庭教育理念和方式的变化;从教育环境来看,互联网等新兴媒体的发展,给家庭教育的内容及方式提出了许多新课题;从家庭结构来看,重组家庭、单亲家庭、流动家庭、空巢家庭等日益增多,父母与孩子之间,缺少沟通交流,形成思想隔阂,致使亲情缺失,家庭教育缺位等等,对未成年人的健康产生了不良影响,给社会带来了不稳定因素。抓好家庭教育,能够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环境,为培养一代新人提供坚实的基础。
总之,全区各级特别是妇联、教育等部门,要做好联系、引导、服务、凝聚家长和儿童的各项工作,全面提高家长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教育子女的能力,在全社会营造关心重视家庭教育的良好氛围。
二、明确任务,切实提高家庭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全区各级要进一步确立“育人为本、德育为首”的观念,把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社会教育紧密结合起来,全面推动家庭教育工作,共同创建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环境。
(一)要进一步更新家庭教育理念。家庭是孩子的第一所学校,家长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家长的教育思想、方法,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对孩子都有着潜移默化的影响。针对当前家庭教育中存在的误区,要着力在更新家长教育观念上下功夫。要始终把教育引导家长作为家庭教育的重要内容,组织讲师团成员深入基层,面向家长宣传家教理论、传授科学的家教方法,以最新的理论研究成果,同期指导广大家长的教育实践,帮助家长树立正确的家庭教育观念,包括正确的教子观念、求学观念、就业观念等。全区各级各类家长学校要加强对家长的培训力度,不断增强家长对儿童教育、卫生保健等家教知识的进一步了解,全面促进家长自身素质的提高。
(二)要进一步扩大家庭教育宣传。在宣传对象上,要注重向决策者和工作者宣传,向媒体和社会各界宣传,向广大家长宣传,推进全社会充分了解家庭教育在未成年人成长发展中的基础作用,形成重视发展家庭教育的共识。在宣传内容上,要注重宣传党对培养教育下一代的高度重视,国家关于家庭教育的有关法规政策,全国、省、市家庭教育工作“十一五”规划的目标任务,宣传儿童优先、儿童参与、为国教子、以德育人的正确理念,宣传科学的家庭教育知识和成功的教子范例。在宣传形式上,既要抓住重大节日、活动的有利契机,运用主流媒体及相关部门所属的各类宣传阵地开展聚焦宣传,又要注重加强经常性持续性的社会宣传,努力形成全社会关心重视支持家庭教育工作的良好氛围。
(三)要进一步打造家庭教育品牌。着重抓好思想道德教育、家长学校和讲师团等三大家庭教育品牌建设。要着力打造活动品牌。坚持把思想道德教育作为重点,着力培养孩子强烈的爱国意识、远大的志向抱负、高尚的道德品质、文明的行为习惯、健康的身心素质,教孩子学会做人、学会学习、学会做事。广大家长要努力加强学习,提升个人修养,以身作则,言传身教,给孩子树立学习的榜样,确保广大少年儿童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要着力打造阵地品牌。继续推进家长学校建设和发展,挖掘社会教育资源,拓宽办学渠道,大力发展多种类型的家长学校,根据广大家长和儿童多样化、个性化的需求,建立多元化的家长学校办学体制,切实加强对现有家长学校的业务指导和教学管理,在教材的规范化、系统化、吸引力、说服力上下工夫,使我区的家长学校名副其实,办出水平、办出影响。要着力打造队伍品牌。充分发挥讲师团的作用,定期邀请全国、省、市知名家庭教育团体,组织本地家庭教育专家巡回报告团,重点面向家庭教育工作者、指导者,深入社区,深入农村和外来人口集中区,开展家庭教育宣传活动,使之成为传播正确理念、普及科学知识、提高家庭教育质量的重要力量。
(四)要进一步破解家庭教育瓶颈。针对目前家庭教育发展、群体发展不平衡等问题,进一步加强研究,统筹规划,更加注重农村幼儿、困境儿童的家庭教育,积极创造条件,为这些儿童的家长提供良好的教育指导与服务。全区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发挥各自优势,组织实施好“春蕾计划”、“关爱女孩”等社会公益项目,不断推出新的实事项目,切实为下岗失业、单亲、特困家庭子女,以及女童、孤残儿童等特殊儿童群体办好事、办实事,着力解决一些实际问题,让家长和未成年人真正得到实惠。
三、齐抓共管,切实形成家庭教育工作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家庭教育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方方面面,不仅需要广大家长和未成年人的亲身参与,更需要全社会的广泛关注和大力支持。全区各级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协调配合,形成合力,切实把这项事关全局、长远的战略任务,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一要落实责任。各级要把家庭教育工作作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重要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做到思想认识、组织领导、目标责任、政策措施、任务落实“五个到位”。要加快家庭教育管理机制建设,尤其要加大对家长学校、家教研究会的扶持力度,不断加大投入,给予政策保障,为未成年人的生存、保护和发展创造有利的环境,推进全区家庭教育工作全面发展。
二要协调配合。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切实形成党委重视、政府支持、妇联牵头、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家庭教育工作格局。教体局对各学校要提要求、教方法,指导家长配合学校做好育人工作。妇联、团委等要发挥优势,经常组织开展学生喜闻乐见、参与性强的社会实践活动。有关执法部门要在净化社会环境、创造良好成长氛围方面下功夫,努力消除社会丑恶现象对少年儿童的危害。各学校要通过家长会、家长接待日、家访等形式,与家长建立经常性联系,帮助家长树立正确的人才观,掌握科学的家庭教育方法,促进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的有机结合。
[关键词]教育改革与发展;家庭教育投入;支持性
教育投入无疑是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前提和物质基础。比较教育研究者马克・贝磊等在对柬埔寨等发展中国家基础教育阶段私人教育投资状况进行国际比较研究后,认为欧美发达国家所有校内成本都是由政府提供的,校外成本如校服费、交通费等在学校总成本和个人家庭总收入中所占的比例很小,可以忽略不计;但在发展中国家,私人教育成本很高,家庭教育投入仍然是公共教育系统维持运转的必要支撑。目前中国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家庭投入也还是构成了教育投入的重要组成部分。那么,中国教育改革与发展进程中的家庭教育投入的意义与价值何在?当前家庭教育投入对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支持性如何?本文试图对这些问题作些分析。
一、教育改革与发展中的家庭教育投入
家庭教育投入最直接的方式是支付学费。当然,目前大多数国家义务教育阶段是禁止学校收费的,不过以“募捐”、“资助”等委婉借口的变相收费现象仍然大量存在。在家庭支付的校外费用方面,主要是购买校服、学校用餐、就读期间的零用钱等。另一项大的家庭教育支出则是参加各式各样的校外辅导所产生的教育补习费。满足个体需要和对未来美好生活的期盼是家庭教育投入的初始动力。
(一)提高教育质量离不开家庭教育投入的保障
一般认为家庭教育投入的重要功能在于弥补国家公共教育投入的不足。作为对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支持性因素,这当然是不能忽视的。不过在基础教育阶段,更为重要的是,家庭教育投入的存在能够提升家庭对教育服务价值的重视。而这是教育质量提高的重要动力和支持之一。教育改革与发展需要全体国民的共同关注和支持。家庭教育投入是引起公众关注的感应点。原因在于,权利与义务结构上的对应关系和功能上的互补关系驱使人们更加关注自己所付出过的领域,期望自己的付出能够带来预期的结果;相反,人们也容易忽视自己从未涉足过的领域,对这些领域,人们很难提起兴趣去关注。这在教育发展领域当中是有史为鉴的。亚洲经济四小龙之一的新加坡经济发达,政府能够为本国儿童提供所需要的一切教育资源,但是新加坡政府也鼓励私人和社区进行教育投资。这并不全是因为经济因素,而是为了提升私人和社区在教育中的义务。1998年,新加坡政府实施了COMPASS计划,即社区家长共建学校方案,实践证明,与免费教育相比,对学校进行资助的家庭对学校的运作更感兴趣。Shaeffer指出,这种合作和参与不仅扩大了教育经费的来源,而且有助于学校教育与社区生活的相关性、适用性和促进改革创新的持续性。因此,家庭对教育进行投入,就会更加关注教育自身的改革与发展,更加积极地参与到整个改革进程中去,从而提高教育本身的社会关注度,为教育改革与发展提供充足的精神动力。此外,在成本一收益机制的作用下,家庭教育投人使得教育在家庭中不仅仅产生机会成本,而且存在实实在在的现实成本。与机会成本相比,实在的家庭教育投入更能激起人们对收益的期待,从而家庭对教育的关注度会大大增加,对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支持力增强。
家庭教育投入还是满足个体教育差异化需求的重要保障条件,对提高教育质量具有强力支持性。在教育资源相对短缺,国家公共教育投入不足的背景下,保证公民的受教育权,提供高质量的教育需要拓宽经费来源渠道。“理论上讲,家庭教育支出、政府教育预算支出和第三部门教育投入是教育经费构成的三个主要渠道。”家庭对教育的价值有着足够的期待,家长和个人均希望享受更加优质的教育资源,因而有充足的动力为子女接受教育提供力所能及的支持。高质量的教育机会供给还体现在对个体教育需求差异的满足上,这一点家庭教育投入具有天然的优势。家庭教育投入的资源指向体现了其子女不同的教育需求。受教育者作为个体而言,具有各种不同的兴趣爱好和能力特长,为了及时弥补不足或拓展优势,受教育者及其家庭往往需要投入额外的资源,这就是家庭教育投入的重要功能之一,即满足个体差异化需求。
(二)教育改革与发展离不开优化家庭教育投入结构
在政府职能转变的大背景下,教育改革与发展作为一项公共事业、教育投入应当以政府财政投入为主导的观念已经得到广泛认同,并已逐渐成为政府改革的实践。但家庭教育投入作为教育成本“合理分担者”的角色并没有因此而予以否定,相反家庭分担教育成本的基本原则趋向一致,只是具体分担份额并没有达成一致的观点,且认同具体分担份额取决于具体的环境。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与发展纲要》(2010-2020年)(以下简称《纲要》)提出,义务教育全面纳入财政保障范围,非义务教育实行以政府投入为主、受教育者合理分担、其他多种渠道筹措经费的投入机制。家庭教育投入在学前教育阶段、普通高中阶段和高等教育阶段将继续扮演着“合理分担者”的角色。在义务教育阶段,家庭教育投入则是“个体需求满足者”,虽然政府提供全面的财政保障,但毕竟各地经济发展水平不一,财政保障水平也有差异,家庭教育投入还应该在满足子女的多样性教育需求方面发挥作用,如选择民办学校则需要缴纳较多的学费等。由此看来,无论在哪个阶段的教育,都需要家庭教育投入的支持,对其进行优化和引导便成为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重要内容。
如果我们将目光投向庞大的教育补习市场,家庭教育投入则不限于上述《纲要》中规划的向学校缴纳的学费、校服费、交通费等类型了。教育补习不是一种新的现象。事实上,目前它已经成为整个教育系统中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马克・贝磊等人的研究发现,教育补习不仅在富裕国家存在,贫穷地区也可能存在;与农村地区相比,城市地区的教育补习更为普遍;教育补习的内容大多数是语言、数学和自然科学等学科类知识;其“繁荣兴旺”的原因在于现代社会生活的高竞争、父母对子女教育成就的高预期和家长们现在经济生活条件的高质量。我们暂且不论这种教育补习现象的教育影响及社会经济影响,但它的存在与整个经济体制市场化改革的大背景是不无关系的。因此可以说,这种类型的家庭教育投入问题既是教育改革与发展的产物,又是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动力与内容。
(三)教育改革与发展离不开家庭教育投人取向的参与和渗透
家庭教育投入取向取决于家庭对于教育资源的选择行为,反映家庭对教育资源的一种偏好。这种偏好不是“孤芳自赏”的封闭概念,而是客观世界的主观印象,体现一定时期教育改革与发展的特征。反过来,家庭教育投入的取向也不仅是教育改革与发展的约束条件,而且还参与教育改革与发展。例如,优质教育资源对于绝大多数家庭具有极大的吸引力,但是由于优质教育资源的稀缺性,其选择成本是相当高的。家庭教育投入过分倾向高质量的教育资源,会使得原本稀缺的优质资源过度紧张,甚至在一定程度上会影响优质资源本身的最佳配置,如教育改革与发展过程中不得不持续地稀释优质教育资源以满足需求,结果影响其效用发挥。
家庭教育投入的取向及变化在相当大的程度上影响着教育改革与发展是否顺利及成败。其非正式约束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家庭教育投入取向符合了教育改革与发展设计的方向,则这种改革与发展在文化上具有了合理性,就能够促进教育改革与发展自身正义性的巩固,增强人们对教育改革与发展方向的信仰和认同,自觉积极地支持教育改革与发展,从而降低了教育改革与发展过程中的交易成本,教育改革与发展政策实施的阻力大大减小。第二,家庭教育投入取向是教育改革和发展的一个重要潜在规则。之所以说是“潜在”,是因为其虽然不具有实体的形式,但却无时无刻不影响着教育改革与发展中人们行为选择的方方面面,在人们的脑中形成对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态度和价值观,指导并规范着人们对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态度,以及支持抑或不支持的行为选择。对教育改革与发展进程和成效的这种调控作用,意味着家庭教育投入取向是教育改革与发展正确决策的前提。第三,从教育改革与发展效果的长期来说,家庭教育投入取向则具有决定性意义,它决定着教育改革与发展方向与制度设计的演变。一次通过“震荡(剧变)”进行的教育改革能否收到预期效果,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其方向是否同家庭教育投入取向的自发演变方向相一致,是否有后者的相应变化相配合。第四,由教育制度非均衡引发的教育改革,其目标是要实现教育制度均衡。教育制度均衡意味着教育改革中的正式教育制度供给必须与作为非正式约束的家庭教育投入取向具有相容性,一旦背离这种情况就会出现教育改革与发展过程中的不合作甚至摩擦,“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现象就会十分普遍,教育改革与发展中的正式制度设计最终在实践中出现“制度畸形”。
二、当前家庭教育投入对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支持不足
教育改革与发展离不开家庭教育投入的重要支持,但是当前家庭教育投入对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支持现状却不容乐观,家庭教育投入存在的诸多偏向应该引起反思和关注。
(一)家庭教育投入的功利主义与教育改革与发展的目标背离
从当前情况看来,家庭教育投入除支付学费外,投入方向的主要领域为子女的应试课程补习,其动机在于让子女取得优异的学习成绩,以便进入优质的初中、高中和大学。广大家庭不惜花费重金,为子女报各类辅导班、特长班,让他们加班加点,努力学习。家庭教育投入如此地急功近利与教育改革发展的最终目的背道而驰,与教育自身的价值取向相去甚远,甚至可以说是反教育的。当前家庭教育投入的这种过分功利主义,过于强调应试课程学习,在资源选择和利用上给予大力的支持,却忽视了对子女身心全面发展的关注和支持,是对教育改革与发展支持的错位。
家庭教育投入的功利主义有着深刻的社会背景和制度背景,主要是受当前人才选拔方式和人才观的影响。当前的人才选拔方式主要以考试为主,考试主要以知识考查为主,这当然使得家庭教育投入倾向于知识学习。“有什么样的人才观,就会有什么样的教育理念和教育行为。”当然,即使当前家庭教育投入的目的是功利的,也不能完全抹杀其价值。家庭教育投入对子女知识学习的侧重是达到了登峰造极的程度,但这也同样能说明家长在对知识价值的肯定和认可,他们认同“知识改变命运”的观点,也期望子女能通过知识的学习提高自身价值,增强未来的竞争力。
(二)家庭教育投入结构失调导致对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支持缺位
家庭教育投入一般分为必需性投入和发展性支出投入。其中学杂费、住宿费、生活费等满足学生上学的基本费用为必需性投入;课外补习费等为发展性投入。狭义家庭教育投人的结构失调,主要表现为两种情况:第一,必需性投入占家庭教育总投入的主体,发展性投入不足,必需性投入中,学杂费所占的比例较大,这在经济欠发达地区表现明显;第二,发展性投入占家庭教育总投入的主体地位,发展性投入中,知识学习投入所占比例较大,对子女实践创新学习投入不足,这在城市和经济发达地区比较明显。这说明由于学杂费占家庭教育投入的重要比例,经济条件较差的家庭,不得不将财力集中到满足子女“上得起学”,发展性投入基本被压缩。当然,随着义务教育阶段全面免除学杂费,学杂费所占的比重在逐步降低,但值得注意的是,即使是在贫困地区免除学杂费以后,家庭对于子女的发展性投资并没有增加,这需要引起研究者的继续关注。在经济发达地区,财力充足的家庭同样面临着家庭教育投入结构失调的问题。在高额的发展性教育资金投入中,应试课程学习投入占极大比例,对子女综合素质培养方面的支持性投入不足。此外,从广义的家庭教育投入的角度来看,当前家庭教育投资中,还存在金钱、物质的投入比重大,时间、精力、文化投入少;重旁观式的赐予性的单向投入,轻参与式的共同性的双向投入等结构问题。
着力提高学生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是当前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重要指向。学生全面发展不仅仅是学校教育的任务,同样需要家庭的支持,需要家庭教育投入对子女的综合素质培养创造条件。家庭教育投入结构失调,导致对子女的综合素质培养方面的投入支持太少或缺失,造成对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支持缺位。贫困家庭由于子女发展性教育投入过低自不必说。富裕家庭子女的发展性投入主要在教育补习方面,正如有的研究者所指出的那样,教育补习的存在使得体育运动、闲暇活动和交往活动都被挤掉了,课程学习和考试分数的取得经常都是以牺牲其他方面的教育为代价的,而这些被牺牲掉的教育也早已证明是很重要的。
(三)家庭教育投入差异不利于促进公平
有研究发现,世界主要国家的私人教育支出与社会公平是反方向变动关系,较低的私人教育支出和学费支出会带来更大的社会公平。从家庭教育投入的区域和群体来看,家庭教育支出现状的不均等不仅存在于地区间、城县乡间及不同的教育阶段间,而且还存在于校际问、不同群体间以及教育支出的内部结构之中。家庭教育投入的差异关乎教育公平。由于不同家庭的财力有着较大的区别,富人比穷人的负担能力强,家庭教育投入会加大教育的不平等。因为研究者担心“家长总是尽力使自己的孩子接受具有排他性的优质教育”。以教育补习为例,富人要比穷人更容易获得教育补习,所获得的补习量更多,质量也相对较高。“此种家庭教育支出水平差异性的存在,必然导致地区、城乡和不同人群间教育投资水平的差距,导致教育资源和教育机会分配的不平等”。因此,家庭教育投入差异过大违背了促进教育公平的国家基本教育政策。
有差距不等于不公平,应该允许通过合理途径获取的优质教育资源被人们享用。比如通过增加受教育者个体家庭投入,而获得优质教育资源就应是合理的。导致教育不公平的原因在于教育发展长期以来的不均衡,即教育的最低水平离平均水平的距离太远。显然,这并不主要因为家庭教育投入的差异,而是在于政府公共职能的缺失,家庭教育投入对扩大教育差距只是起推波助澜的作用。
(四)家庭教育投入的集体无理性造成社会教育资源的浪费
现在的社会是竞争的社会,家长都望子成龙。在很多情况下,家庭教育投入就成为了某种社会心态的反映。比如诸多家庭认为,让子女进入优质学校、接受更高质量的教育,意味着子女就会有更好的学习成绩;接受更多的教育,意味着子女就会得到全面发展,将来也会有更大的收益。但是家庭往往忽视了自身的实际情况和子女的实际需求,盲目跟风攀比,造成家庭教育投入效益低下,社会教育资源浪费严重。“真正成为‘人上人’的学生凤毛麟角,可是现在绝大多数的学生家长都希望自己的孩子成为‘人上人’,表现在教育投资上就是不计成本,过度消费。”出于对教育资源价值的重视和对子女的热切期待,在个体理性推动下,优质教育资源成为香饽饽,普通的教育资源变得无人问津,或者是无奈之选。这些现象,在东部发达地区、城市家庭和优势群体家庭中体现的尤为明显。
这种从个体理性出发的家庭教育投入,实则是成本一收益机制博弈导致的集体无理性。家庭教育投入的本意是收益最大化,结果却往往陷入了投资收益低下、教育资源浪费的困境。家庭教育投入的集体无理性导致了教育过度需求和大量的过度教育,加大了地区和群体间的教育差距和教育资源的严重浪费。
三、政策建议
家庭教育投入来源于居民的可支配收入,应该让国民真切地感受到家庭教育投入因教育改革与发展而带来的效益的增加,或者是教育改革与发展带来的家庭经济压力的减少,从而引起全体国民对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关注。
家长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家庭教育的成败决定了孩子一生的健康成长和成才,直接影响到孩子将来的前途和命运。由此可见,良好的家庭教育是孩子健康成长的基石,良好的教育方法则是孩子走向成才之路的前提和保证。因此,加强对新时期家庭教育实用策略的研究,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影响家庭教育成效的因素
纵观中外家庭教育发展的历史,通过对中外有成就人士的成长足迹的研究,不难发现这样一个不争的事实,家庭教育成功与否,主要取决于家庭环境、家长的素质和地位等。不同的家庭所处的社会环境不同,家长的素质和地位参差不齐,导致家庭教育方法千差万别,家庭教育的渠道多种多样,家庭教育的效果各不相同,不同家庭的孩子未来的发展和前途也不同。
当前,我国社会经济发展日新月异,人才竞争日趋激烈,现代化建设亟需高素质的科研人员和管理人才,社会和谐发展更需要各行各业的专业技术人员。社会的快速发展,不仅向高科技人才提供挑战的机会,实现人生价值,更为有一技之长的普通劳动者,广开就业门路。每个孩子能否健康成长,顺利步入成才之路,成为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这与每个家庭的环境、地位息息相关,更重要的原因,取决于家长的素质,即家长必须具有先进的家庭教育观念和科学的教育方法,只有这样,家庭教育工作才能有的放矢,水到渠成,取得理想的教育效果。
二家庭教育实用策略的探讨
家庭教育是一门科学,是每个家庭面临的长期而艰巨的教育工程,也是令许多教子无方的家长头疼的事情。夸夸其谈的家庭教育是枝叶,走进孩子心田的家庭教育才是丰收的果实。要真正提高家庭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笔者结合自己多年的教育实践经验,认为必须做到:一提高,二坚持,八改变。
一提高就是广大学生家长要提高对加强家庭教育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牢固树立“为孩子一生发展当好引路人”的思想观念,认真学习和掌握先进的家庭教育理论和科学的育人方法,为孩子健康成长和不断进步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坚持就是一方面坚持用心教育引导孩子养成良好的学习、生活习惯,另一方面坚持与孩子交心,尽可能抽出更多的时间关心孩子的学习、生活和思想变化,用实际行动引导孩子的成长,使家庭教育不流于形式,真正走进孩子的心田。
八改变就是家庭教育要遵循少年儿童身心发展的教育规律,承认少年儿童存在的个性差异,贯彻因材施教的教育思想,走出家庭教育的误区,学会用先进的家庭教育理念指导家庭教育工作,改变过去落后的、不切合实际的、不科学的家庭教育方法。
第一,生搬硬套家庭教育先进经验。个别家长通过网上或报告会了解到的专家介绍的家庭教育先进经验,不考虑孩子的具体情况,盲目学习运用,结果是对牛弹琴,孩子不接受,效果不好。
第二,在学习生活中不尊重孩子。个别家长总是以家长身份与孩子交流,听不进孩子的意见,轻者训斥,重者方法粗暴,孩子和家长处于对立仇视的状态。家长要学会蹲下身子,用孩子的眼光看待和处理发生在孩子身上的问题,这样,使孩子时时刻刻感受到家长对他们的爱护,拉近家长和孩子之间的距离,便于沟通和理解,使孩子愿意接受家长的教育和帮助。
第三,用一把尺子来衡量孩子。孩子间存在一定的差异,人人有个性,个个有优点,家长千万不要用一个标准来评价孩子,更不能用其他孩子的优点抨击孩子的缺点,否则,将会严重挫伤孩子的自尊心和进取心,抹杀孩子可爱的个性,甚至导致孩子失去自信心和生活的快乐。
第四,重视学习轻思想品德教育。这种教育思想不利于孩子身心健康和谐发展,更不利于孩子健全人格的形成,助长了孩子的不良行为习惯和思想品质,极易导致孩子误入歧途,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第五,强制性教育拔苗助长。家长们望子成龙、望女成凤的心情人人理解,为了让孩子将来出人头地,有所作为,可谓是用心良苦,四处奔波劳累,却很少顾及孩子的兴趣和感受,让孩子转战南北参加多个辅导班,使孩子不堪重负,不能享受童年的快乐时光,严重影响了孩子的身心健康和违背少年儿童教育发展规律。
第六,期望值过高和放任自流的教育方法。在家庭教育中,家长在教育孩子方面存在比较突出的两个问题:一是对孩子的期望值太高,要求不切合实际,恨铁不成钢,把家长自己的意愿强加在孩子身上,采取高压政策和过激的方法,逼迫孩子无休止地学习,“囚”在苦读的牢笼之中;二是封建教育思想在作怪,总以为孩子天生自有天命,树大自然直,对孩子的教育不管不问,任其发展。这些都是因为家长没有先进的教育观念和科学的教育方法所造成的。
教育政策在国家教育改革与发展中扮演主要角色,体现了党和国家在特定时期对教育发展方向的期望与要求。同时,教育政策的落实也直接影响到每个家庭的教育支出,尤其城乡低收入家庭的教育消费在他们的消费中占相当大的比例。
2教育改革与变迁
2.1不同类型划分的教育改革
2.1.1教育管理政策的内容、改革。一是起全局作用的宏观政策。主要有思想政治教育,法制建设。这些宏观政策的变动主要体现了新时期的办学路线以及如何树立正确价值观。二是关于教育经费的政策。主要有国家拨款,政府助学贷款、学生学费等方面的方针政策。而1985年是一个分界线。1985年之前,我国教育财政体制基本是国家供给值,各种教育支付中,个人支付的数额和比例都较小。1985年之后,我国基础教育实行财政分权改革,基础教育的投资职责层层下堆。西部农村地区教育筹资难度逐渐加大。尤其在是非义务教育收费制度改革中上提了教育收费标准,进而导致家庭承担教育费用的比例不断攀升。三是教育管理在政策方面的改革。包括举办教育、学校后勤社会化等。这些政策的凸显出教育政策的自主决定权、办学者的法律资格和后勤问题。四是关于教育环境的政策。比如:校园文化建设、校园周围社会环境等。
2.1.2教育教学政策的主要内容及其主要变革。教育教学政策主要包括以下5种政策:一是教学具体政策,包括教学计划课程、教材、等方面的政策;二是关于教师的政策,包括教师的培训、聘任等;三是关于学生的政策,包括学生的学习、思想、品德等问题;四是有关质量的政策。[2]主要体现在优秀人员奖励、教学评估等方面;五是有关学术的政策,包括学术组织建设、学科建设等方面的政策。这些政策的变迁主要表现为对教育教学单位自主办学条件下的教学活动规范化管理,其变化对低收入家庭教育消费的影响不大。
2.2不同层次划分的教育政策变化分析
2.2.1、有关基础教育的教育政策变化。基础教育是提高全面文化素质的关键,关系到整个民族文化和素质的根本。[3]所以,国家投入大量人力物力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政府以及教育主管部门也不断制定、出台各种政策来支持基础教育的改革、发展。这种变化主要表现在基础教育投资责任上:基础教育投资责任层层下放,西部农村教育筹资负担更重,为了扭转了农村教育政策不力的局面,从2006年起,实行了免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的政策。
2.2.2、高等教育的教育政策变化。高等教育是培养高级别专门人才的教育,它是一种非义务教育,且其常具有明显的专业性。中国的高等教育由过去的精英教育逐步向大众化教育转化,高等教育收费由国家主要提供逐步向个人负担转化,大众化教育让高等教育迅速扩展,特别是1999年后的扩招,高等学校的数量急剧上升,为了适应时代需要,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教育政策来指引高等教育。这些高等教育政策的变化主要体现在教育经费、教育教学管理、教育管理等方面,并且这些政策的改变还在某种程度上促进了教育的产业化。
3教育政策变化对农村教育消费的影响
3.1农村教育消费变化状况
本文以中部地区的湖南省1996~2008年农村居民的教育文化人均现金支出为例来说明农村家庭教育消费的变化状况。1、农民家庭教育消费支出成为家庭消费的主要部分。从表1可以看出,教育支出占家庭消费支出的比重一直维持30%以上,最高达49%。对于广大低收入家庭特别是中西部农村家庭来说,教育消费支出在家庭总支出中位于首位,这显示了这些家庭把本应作为其他支出的费用用于了子女教育费用上。2、农民家庭教育消费结构非常单一,学费支出成为教育消费的绝大部分。农村教育消费比较单一,消费支出主要为学费支出,学费支出占教育支出的比例普遍上都在70%以上,特别在高校扩招时期以农村未实行义务教育时期,学费支出基本上占教育支出的75以上,最高达885%。这一点说明低收入家庭除了缴纳学费,用于生活其他费用相当少。3、国家义务教育免费政策使城乡低收入家庭受益。2006年开始在中西部地区普遍免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农村教育消费占收入和占消费支出的比例从2006年开始有所下降,到2007年均下降近2个百分点。
3.2教育政策变化对城乡低收入家庭教育消费的影响
所有教育政策中,对城乡低收入家庭消费影响最大的政策就是教育经费的政策,由于目前实行九年制义务教育,免除了学杂费、书本费,初中生每学年的收费仅400元至800元,对于农村来说负担也相当小。随着中考和高考升学率的提高,越来越多的农村学生进入高中或中职学习,非义务教育的高中(高职)及高等教育的教育消费支出大增。以湖南调查为例,高中生每学年的收费2200~4000元,另外由于农村高中较少,基本都集中到县城及以上,所以农村学生多数都是住校,因此生活费用的开支对于农村家庭来说不低。
还有,高等教育费用每年都涨,给低收入家庭造成不小的负担。从1996年至今,大学学费从每年几百元升至每年6000元-10000元。55%的农村家庭认为教育消费支出负担重,45%认为较重,只有8%认为轻。这说明教育体制的改革使我国高等教育经费由国家财政单一供给向多渠道筹集转变,多种方式的学校自筹经费在高校经费投入结构中的比例逐年上升,导致高校收费也逐年增高,给大部分农村家庭造成巨大经济压力。
3.3教育消费支出对农村家庭生活水平的影响
教育政策普遍提高了农村文化水平,科技文化有为农村增收创造了有利条件,农村生活水平逐渐提高,农村教育消费支出也相应增加。但在农村及城镇低收入家庭出现的教育消费型贫困与当前教育收费居高不下有紧密联系。从表1数据可知2007年湖南人均可用于储蓄的金额最大为1001元,而1位大专生1年的学费最低在4550以上,就是说,农民家庭中4人才能供1个大专生。[4]由于收入低、子女不好找工作,低收入家庭逐渐失去投资教育的信心。
4提升低收入教育消费的对策
4.1切实增加低收入家庭尤其是农村家庭的收入,增强其教育消费的能力。主要途径有:积极发展地方优势产业,落实惠农政策,帮助农村经济发展,培养农民致富能力,拓宽农民增收的路子。对于城镇低收入家庭,要积极引导其就业,同时做好低保办理工作。
4.2政府加大产业结构调整,积极引导大学生就业,提升低收入家庭对教育消费的信任度。政府应该牵头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创造更多适合高校毕业生的工作岗位。相关主管部门应为大学生就业提供服务创造条件。
4.3建立、健全低收入家庭大学生助学贷款体制。助学贷款是提升教育消费的有效途径之一。金融部门要在教育消费方面发挥作用,协助相关贯彻已经出台的各项助学贷款政策,及时掌握贫困学生助学贷款的相关信息,助学贷款种类和服务方式创新,探索将保险引入助学贷款业务方法。
4.4创建国家奖学金、助学金支持农村低收入家庭学生完成学业,降低低收入家庭教育消费压力。政府可以把更多的资金用于各种奖学金、助学金,同时,学校可以通过各种方式设立更多的奖助学金项目,这样不但能鼓励农村低收入家庭学生勤奋学习,还能减轻农村低收入家庭教育消费负担,提升低收入家庭消费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