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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行业总结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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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行业总结

第1篇:保险行业总结范文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审慎经营和审慎监管的理念,全面落实国务院和省市关于加强保险行业管理的各项政策措施,坚持整顿规范与促进发展相结合,大力培育充满生机活力、可持续审慎经营的市场主体,建立健全权责分明、监管有效的管理机制,依法维护保险行业市场秩序,切实防范和化解业务风险,促进保险行业稳定健康发展。

二、目标任务

通过整顿规范工作,清理不合规保险机构,规范保险机构经营行为,增强保险机构的经营管理能力和风险防控能力,切实维护保险市场秩序和投保人的合法利益,建立健全规范的保险业务体系,促进全市保险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三、整顿规范的重点内容

1.按有关规定和程序清退不符合规定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公司管理规定》第四十一条:“保险公司分支机构不得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经营保险业务”之规定。由市政府向甘肃省保监局汇报,由甘肃省保监局协调,将外省籍保险公司从我市清理退出。

2.对证照不全的保险公司补办有关证照。由市工商局、市地税局负责对本省籍证照不全的保险公司进行清理补办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并把各种应交的税收协调交到敦煌。

3.清理各保险公司账户。由人民银行牵头、各商业银行配合,对各保险公司所开设的账户进行全面清理登记,并统计保费收入情况。

4.整顿规范各保险公司的营业场所。《保险公司管理规定》明确要求保险公司必须具有规范和稳定的营业场所,安全、消防设施符合要求。目前,相当一部分保险公司无固定办公场所、安全设施不符合要求,市安监局、消防大队要逐家检查其消防设施,使之达到规定要求。

5.成立敦煌市保险行业协会。按照《保险法》的要求,保险公司应当加入保险行业协会。市政府将按照有关规定协调各个保险公司,成立敦煌市保险行业协会,从而加强我市保险业的自我约束、自我管理。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学习宣传《保险法》、《保险公司管理规定》等文件精神,统一思想认识,安排部署整顿工作具体事宜。

(二)自查自纠阶段。各保险公司按照本次整顿规范工作的要求,开展自查自纠,看证照是否齐全,看办公场所是否符合规定要求,看业务经营中是否存在风险,看是否把应交的税收交到了敦煌,看是否为敦煌经济发展尽到了应尽的义务。对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并积极进行整改。日前各保险公司将自查自纠情况报告、审计报告报市保险行业整顿规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检查与整改阶段。在自查自纠基础上,由整顿规范领导小组对照整顿规范工作要求,对保险机构逐户进行全面检查。对存在问题的保险公司,要及时下达整改通知书,责令其限期整改,并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四)总结阶段。市金融办对整顿规范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并于30日前将总结报告上报市政府。同时,根据整顿规范情况,市金融办将全市符合规定要求的保险公司名单报市政府,由市政府面向全社会公布,并在有关媒体上广泛宣传。同时,各乡镇、各部门要按照市上的统一要求,教育引导广大市民、有关单位、团体在投保时,审慎选择投保的保险公司,确保投保人的合法利益,切实防范和化解保险风险。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市金融办主任任组长,人民银行市支行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市财政局、市地税局、市公安局、市工商局、酒泉银监分局敦煌办事处、车管所、市质监局、市交通局等部门和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单位的全市保险行业整顿规范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金融办,具体负责全市保险行业整顿规范工作的政策指导、统筹协调和监督检查。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提高办事效率,及时解决相关问题,齐心协力推进整顿规范工作,确保取得实效。

2.提高思想认识。各有关部门要从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我市保险行业健康发展的高度,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分工负责,密切配合,切实把我市保险行业整顿规范工作抓实抓好。

第2篇:保险行业总结范文

“守信用、担风险、重服务、合规范”的保险行业核心价值理念,保险企业已经在落实执行“守信用、担风险、重服务、合规范”的保险行业核心价值理,并取得了一定的实际成效。保险企业按照中国保监会的工作精神和工作要求,在上级保险企业的正确领导下,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守信用、担风险、重服务、合规范”,注重转型升级,力求卓越发展,认真努力做好各项保险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工作任务,取得良好成绩,促进了保险企业各项业务的发展。保险企业深刻认识到:落实和执行“守信用、担风险、重服务、合规范”的保险行业核心价值理念,除保险企业加强管理、做好各项工作外,根本关键在于建设好保险业务团队,要加强对每个员工的教育,把“守信用、担风险、重服务、合规范”的保险行业核心价值理念灌输到每个员工的心中,落实到每个员工的实际工作中。因为员工是保险业务的承办者,只有每个员工真正树立了“守信用、担风险、重服务、合规范”的保险行业核心价值理念,才能做好各项保险业务,提高客户对保险企业工作的满意度,使客户信任保险企业,信任保险企业的业务产品,积极与保险企业开展业务往来,促进保险企业健康持续快速发展。在加强员工教育、建立坚强业务团队中,保险企业着重抓好四项工作:一是加强对员工的思想教育,使每一个员工树立保险行业核心价值理念,做到忠诚于保险企业,始终把保险企业放在心里,与保险企业共生存同发展,把个人利益与保险企业利益、个人前途与保险企业前途紧紧捆在一起,树立“企兴我荣,企衰我耻”的理念。二是激励员工为保险企业创造业绩,甘愿吃苦耐劳、拼命奋斗,充分利用一切资源,寻找业务,创新业务,为保险企业创造更大的利润。三是要求每一个员工执行保险企业规章制度,树立合规守法意识,防范产生各类风险,与保险企业同心同德,尽心尽职做好工作,争当优秀员工。四是要求每一个员工树立服务意识,优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想客户之所想,急客户之所急,帮助客户解决业务办理、特别是理赔方面碰到困难和问题,切实提升服务意识和服务效率,努力获得客户的满意。

二、落实执行保险行业核心价值理念中存在的问题

1、守信用意识不够强。

诚实守信是保险经营的基本原则,是保险企业生存之本和发展的生命线,也是最基本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少数保险企业营销员和聘请的保险代办员、业务员从个人利益出发,为了多招揽业务,没有切实做到诚实守信,有欺诈误导行为,极个别人员甚至作出夸大赔付金额、降低赔付条件的虚假承诺,导致社会上很多人形成了保险行业“投保容易,理赔难”的片面认识,在一定程度上损害了保险企业的形象。

2、担风险能力不够大。

保险业是经营风险的特殊行业,要通过科学专业的制度安排,为经济社会分担风险损失,提供风险保障,参与社会管理,支持经济发展,充分发挥保险的“社会稳定器”和“经济助推器”功能作用。由于市场经济形势的迅猛发展和人民对保险业过高的期望值,加上保险业务结构调整没有完全到位,使保险企业担风险能力不够大,不能有效为经济社会分担风险损失,提供风险保障。其主要表现为某些领域业务结构不合理,部分业务波动较大,个险、银代产品相对于团险业务发展速度过缓,人身险趸缴保费比例偏高,车贷险存量风险较大等,这些都降低了保险企业的担风险能力。

3、重服务观念不够实。

保险是无形产品,服务是基本手段,保险企业要着力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通过真诚文明、专业精细、优质高效的保险服务,传达保险关爱,体现保险价值。但目前保险企业重服务观念不够实,在服务效率方面,存在着“三快三慢”的现象,即动员投保快、新单收费快、首年服务快;承保出单慢、理赔结案慢、续期收费慢。在服务方式方面,局限于传统式、功能性、基础性的服务,提供的只是与保单有关的服务,只有出险或缴费时才能享受,客户其他服务不能得到满足。在服务环境方面,重服务设施添置、服务体系的建设和完善、重服务项目的开发和引进,而轻后期管理和日常服务工作。这些都影响了保险企业的社会形象和声誉,长此以往必然降低保险企业的市场竞争力。

4、合规范操作不到位。

当前部分保险企业违规问题比较突出,有的不严格执行报批报备的条款费率,在市场竞争中随意降费、扩大保险责任、变更条款,扰乱了市场秩序,增大了行业经营风险。有的经营管理混乱,存在较多违规问题,突出表现为会计账户和业务台账不健全、保费收支方式不规范。有的对分支、“加盟”、“挂靠”机构管控松散,致使违规经营问题突出,一定程度上扰乱了当地的保险市场秩序。

三、强化落实执行保险行业核心价值理念的几点建议

1、认真努力学习,掌握保险行业核心价值理念的精神实质和深刻涵义。

保险企业要通过学习会、培训会等方式,组织全体员工认真学习保险行业核心价值理念,使保险行业核心价值理念入员工的心、入员工的脑,做到学习保险行业核心价值理念,执行保险行业核心价值理念,维护保险行业核心价值理念,以保险行业核心价值理念促进各项经营业务发展,为保险企业健康持续快速发展提供坚实的思想保障。要通过认真努力学习,使每个员工掌握保险行业核心价值理念的精神实质和深刻涵义,一是懂得守信用是保险经营的基本原则,诚信是保险业的生存之本,是保险企业发展的生命线,是必须遵守的最基本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保险企业和每个员工必须讲究诚信,信守承诺、讲求信誉,向客户提供诚信服务,才能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才能赢得社会的信赖支持,才能不断发展壮大。二是懂得担风险是保险的本质属性,要通过科学专业的制度安排,为经济社会分担风险损失,提供风险保障,参与社会管理,支持经济发展,充分发挥保险的“社会稳定器”和“经济助推器”功能作用。要坚持改革创新,加快转变发展方式,不断提升风险管理能力和核心竞争力,增强行业发展活力,夯实科学发展基础,更好地履行保险责任。三是懂得重服务是保险价值的实现途径,保险企业要积极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多层次的保险需求,加大产品和服务的创新力度,着力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通过真诚文明、专业精细、优质高效的保险服务,传达保险关爱,体现保险价值。四是懂得合规范是保险市场健康运行的前提条件,保险企业和每个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规则规范、职业道德准则,大力倡导知法守法、合规经营的道德风尚,时时处处规范行事,培育良好的市场秩序,防范发生各类经营风险,促进保险企业经营业务发展,实现健康持续快速发展。

2、健全制度机制,夯实贯彻保险行业核心价值理念的根基。

贯彻落实保险行业核心价值理念,有赖于健全完善的制度机制,要以制度机制确保保险行业核心价值理念的贯彻落实,要以制度机制确保保险行业核心价值理念体现在每一项工作和每一件事上。保险企业要化功夫下力气健全完善制度机制,要全面梳理和完善现有的规章制度、服务标准、从业规范和绩效考核体系等,凡是不符合保险行业核心价值理念的要重新修订,体现保险行业核心价值理念不够强的要加强力度。要善于探索和创新制度机制,把符合形势发展需要,深受广大客户拥护欢迎的好做法、好经验添加进制度机制,以更加充分体现保险行业核心价值理念。对健全完善的制度机制要落实到位,强化执行,使其真正成为保险企业和广大员工共同遵守的行为规范和工作准则,提升保险企业社会形象和社会声誉,进一步增强广大客户对保险企业的信任感,既促进保险企业经营业务发展,取得良好经营效益,又切实分担风险损失,提供风险保障,支持经济发展,充分发挥保险的“社会稳定器”和“经济助推器”作用。要加强对贯彻落实保险行业核心价值理念的制度机制情况的检查监督,对贯彻落实保险行业核心价值理念的好的做法与先进经验,要及时总结,全面推广,促进保险行业核心价值理念进一步深入人心,取得更加良好的成效。对贯彻落实保险行业核心价值理念的不足问题,要分析原因,找出解决办法,落实工作措施,切实加以整改,使贯彻落实保险行业核心价值理念畅通无阻,真正成为保险企业和广大员工的行为规范和工作准则。对违反保险行业核心价值理念的人和事,要严肃处理,责令整改,该批评的要批评,该通报的要通报,以警示保险企业和每一个员工,营造贯彻落实保险行业核心价值理念的良好氛围,使保险企业和每一个员工自觉执行保险行业核心价值理念,争当执行保险行业核心价值理念的模范和表率。

3、加强教育引导,提升保险企业员工思想品质和职业道德。

事在人为,能不能够全面贯彻落实保险行业核心价值理念,通过良好执行保险行业核心价值理念,促进保险企业健康持续快速发展,关键取决于保险企业员工的思想品质和职业道德。保险企业要加强教育引导,提升保险企业员工思想品质和职业道德,使每个保险企业员工做到崇德修身、明礼诚信。崇德要崇尚文化,重视教育,以学习为本,以知识为荣;要尊崇品德,提高个人思想情操与道德修养。文化是一个民族的灵魂和国家的根系,是一个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重要体现和社会文明程度的显著标志,是激励人们刻苦勤奋工作、创造价值的动力源泉。品德是人们处理伦常关系中表现出来的崇高境界、高尚品质和调节人们之间关系的行为准则和行为规范。保险企业员工崇德要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进一步塑造和展现新时期保险企业员工的文明形象,获得广大客户的认可和赞扬。保险企业员工修身要加强加强思想情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和个人品德建设,不受世俗行为和腐朽风气的侵蚀,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完善的人格品行,始终坚持敬业之德、求真之德、实干之德、创新之德的工作作风,立足本职岗位,认真努力工作,完成工作任务,取得良好工作成绩。明礼诚信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是每个公民应当遵循的行为准则,也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明礼是要每个公民知书识礼,讲文明、懂礼貌、知礼节;诚信是要每个公民做到忠诚老实、诚恳待人,以信用取信于人,对他人给予信任。明礼诚信,建设文明新风,树立良好的社会道德风尚,是时代的呼唤,是时代的要求,也是全社会的共同行动。保险企业员工要站在时代的前列,顺应时代的潮流,深刻认识明礼诚信的重要意义,增强明礼诚信建设的紧迫感、责任感和主动性,带头学习明礼诚信、实践明礼诚信,塑造遵纪守法、文明礼貌的良好形象,争做明礼诚信建设的先锋与模范。通过崇德修身、明礼诚信,从思想品质和职业道德上为贯彻落实保险行业核心价值理念提供坚实保障。

第3篇:保险行业总结范文

关键词:营改增 保险 纳税影响

一、引言

在现代保险市场上,保险已成为世界各国保险企业开发保险业务的主要形式和途径之一。保险的业务范包括推销保险产品、收取保费、协助保险公司进行损失的勘查和理赔等,具体业务流程如图1所示。“营改增”全面推开后,个人保险行业纳入“营改增”范围,为配合政策调整,国家税务总局出台了《关于个人保险人税收征管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5号,以下简称“45号公告”),对个人保险行业的“营改增”调整作出了明确规定,“营改增”对个人保险行业是利是弊?本文对此进行探析。

二、个人保险行业的“营改增”政策

为配合“营改增”的政策调整,国家税务总局出台了“45号公告”,就个人保险人(不含个体工商户)如何纳税的问题予以明确,其主要内容可以概括为“代征”“代扣”和“代开”。(1)代征。鉴于个人保险人数量多,税源零散,直接对其征税成本较高,“45号公告”规定税务机关可以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委托代征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24号)的有关规定,个人保险人为保险企业提供保险服务应当缴纳的增值税和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可以委托支付服务费的保险企业代征。(2)代扣。个人保险人为保险企业提供保险服务应当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由保险企业按照现行规定依法代扣代缴,特殊之处在于允许扣除展业成本。(3)代开。接受税务机关委托代征税款的保险企业可代个人保险人统一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汇总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

个人保险人和证券经纪人的其他个人所得税问题,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保险营销员取得佣金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6]454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证券经纪人佣金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45号)执行。

三、“营改增”对个人保险行业的影响案例分析

(一)计算方法。以1个月内取得的佣金、奖励和劳务费等相关收入为一次收入,即在个人保险企业计发佣金的当月内,个人保险人不论分几次取得佣金、奖励和劳务费等相关收入,都合并为一次收入征税。个人保险人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分为三步:第一步,以每月取得的佣金收入减去实际缴纳的地方税费附加。第二步,以余额减去展业成本,得出劳务报酬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展业成本时应注意计算基数,从2016年8月起,个人保险人应以不含增值税的佣金收入减去实缴地方税费后的差额,乘以40%后的积为展业成本。而此前的规定,是以取得的未减去营业税及附加的初始佣金收入为基数乘以40%后的积为展业成本。第三步,以前述应税所得减去法定扣除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二)案例分析。

1.以高收入者为例。

(1)“营改增”之后的计算――按照小规模纳税人计算。保险企业的个人保险人甲某,2016年8月取得佣金收入41 200元,其应纳增值税及附加和个人所得税计算如下:

换算为不含税佣金收入:41 200÷(1+3%)=40 000(元)

企业代征增值税:40 000×3%=1 200(元)

企业代征城市维护建设税:1 200×7%=84(元)

企业的展业成本:(40 000-84)×40%=15 966.4(元)

企业代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的缴纳义务人免征。

企业代扣个人所得税:[40 000-84-15 966.4]×(1-20%)×20%=(39 916-15 966.40)×80%×20%=3 831.936(元)

甲某总计应缴纳5 115.936元的税款。

(2)“营改增”之前的计算――按照服务业中的业计算。保险企业的个人保险人甲某,2014年8月取得佣金收入41 200元,其应纳营业税及附加和个人所得税计算如下:

企业代征营业税:41 200×5%=2 060(元)

企业的展业成本:42 100×40%=16 480(元)

企业代征城市维护建设税:2 060×7%=144.2(元)

企业代征教育费附加:2 060×3%=61.8(元)

企业代扣个人所得税:(41 200-2 060-16 480-144.2-61.8)×(1-20%)×20%=22 515.8×(1-20%)×20%=3 592.64(元)

甲某总计应缴纳5 858.64元的税款。

2.以低收入者为例。

(1)“营改增”之后的计算――按照小规模纳税人计算。保险企业的个人保险人乙某,2016年8月取得佣金收入5 460元,其应纳增值税及附加和个人所得税计算如下:

换算为不含税佣金收入:5 460÷(1+3%)=4 200(元)

企业代征增值税:4 200×3%=126(元)

企业代征城市维护建设税:126×7%=8.82(元)

第4篇:保险行业总结范文

关键词:可保风险 保险同构 保险承保 保险理赔

加入WTO,意味着中国保险业要与国际保险市场全面接轨。而目前中国保险业的现状却不尽人意,还存在诸多问题。本文立足于中国保险行业的现状,探讨存在的主要问题,并对问题的原因进行分析,试图为中国保险业的稳健发展提出一些意见和建议。

一、中国保险业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

自1980年中国恢复国内保险业务以来,保险行业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发展,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据保监会最新公布的统计数据显示,2008年全年保险业实现原保险保费收入9784.1亿元,同比增长 39.1%,是2002年以来增长最快的一年。其中,财产险业务原保险保费收入2336.7亿元,同比增长17%;寿险业务原保险保费收入6658.4亿元,同比增长49.2%;截止2008年末,中国保险市场主体由2007年的120家增加到130家,保险专业中介机构2445家,兼业机构136634家;保险业总资产3.3万亿元,较年初增长15.2%。保险行业在优化资产配置,化解投资运作风险,保障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一)中国保险业的现状。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对中国50个城市和地区保险市场进行调研,调查内容包括:保险市场容量与潜力分析,保险产品购买动机,保险产品销售渠道,客户满意度,市场竞争状况等。结果显示中国保险业的现状有以下三个特点:

1. 与世界同行相比,中国的保险市场起步较晚,开发程度较低。但发展迅速,保险市场尤其是城市保险市场的潜在需求巨大。

2. 中国保险产业规模较小,有效供给不足。与风险种类繁多这一现实相比,所提供的险种单一,保险公司的业务主要集中在有限险种的经营上,保险产品同构现象十分严重。

3. 中国加入WTO后,将有更多的国外保险公司以合资或独资等多种形式进入中国保险市场,国内的保险企业将面临外来竞争和自身发展的双重压力。

(二)中国保险业存在的问题

1. 管理模式落后,经营机制陈旧。中国的保险业基本上还是计划经济时期的传统经营方式,重规模不重效益,贪大求全,专业性不强,缺乏客户至上的服务意识,没有高效的资金运营渠道和手段。

2. 产品结构单一,缺乏产品开发体系。险种开发无论从速度、数量还是从质量上都不能满足市场需求。

3. 专业人才欠缺,而又不注重培训储备,势必会给未来的竞争带来被动。

4. 保险法规有待完善,虽然《保险法》己于1997年颁布,但原则性的东西多,细则性的东西少,在操作上尚有许多盲点,不能满足保险业稳定发展的需要。

二、中国保险业现状的原因分析

(一)保险意识滞后。国民经济的发展带来了消费者现有财富的增长和风险总量的提高,使消费者对保险的需求不断增加。在从传统的计划经济转向市场经济的过程中,承担风险的主体逐渐从政府转移到企业和个人。实践证明,保险是应对风险的一种有效手段,但由于中国自1959年停办国内保险业务以后,在长达20年的时间里没有商业保险的实践,因此,中国人的风险意识滞后,保险观念单薄,这是保险行业所面临的一个重要问题。

(二)保险品种单一。伴随着全新的、供人们精神享受和物质享受商品的出现,新的风险也应运而生。例如,飞机在带给人们快捷便利的同时,也带来了飞机失事所导致的巨灾风险等。此外,随着新体制、新规则的制定,新环境的出现,也将产生许多新的风险因素。如责任风险、信用风险等。面对风险种类的迅速增加,我国保险业所提供的险种却十分有限。例如在寿险行业中,各大公司都在拼命争夺、抢占少儿险市场;在财产险上,各公司的竞争也主要集中在财产、车辆、货物运输等少数几个大险种上。

(三)专业人才缺乏。保险业的特殊经营方式产生了对展业、精算、承保、投资、理赔等特殊人才的需求。各种专业人才的培养是一个渐进、累积的过程。而我国停办国内保险业务达20年之久所带来的一个直接严重后果是保险人才培养的断层。保险公司的培训水平很有限,相应的院校师资力量薄弱、素质不高、教材陈旧、教学手段落后等问题,都使得保险业的人才不能很好的满足快速发展的需要。据调查,由于一些保险营销员缺乏职业道德,缺少相关知识,致使在推销保险产品时出现误导陈述、保费回扣、恶意招揽等违规、甚至违法现象,极大地损毁了中国保险业的声誉。

(四)监管力度薄弱。保险是经营风险的行业,它遍及各行各业和千家万户,保险经营是以大数法则为其数理基础的,保险定价需要非常专业的知识和技术,而这些技术是多数投保人不了解的。这种信息的不对称性,需要政府对保险业加以监督管理,以保障投保人获得合理的保障条件和费用支付条件。

在保险业务迅速发展的情况下,保险监管制度却明显滞后。由于监管不力导致中国保险市场秩序混乱,如乱设保险分支机构和保险中介机构、保险公司或中介机构资金管理松弛、公司之间的不正当竞争和恶性竞争严重等,这些都是中国保险行业亟待解决的问题。

三、总结

伴随着新兴产业的腾飞、高新科技的发展、世界全球一体化进程的加快,中国保险行业的经营环境发生了显著变化。在中国保险业发展面临良好机遇和广阔前景的同时,也承受着深化保险体制改革和不断创新的压力,保险公司将被推置于富有挑战和激烈竞争的保险市场之中。文章通过对中国保险行业的现状和存在问题的分析及探讨,指出了我国保险行业需要解决的问题,明确了未来前进的目标。中国保险业要想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保持良好的竞争势头和快速的发展步伐,健全和完善相关的法律、制度改革以及整顿和规范保险市场的经营是势在必行的。中国的保险市场潜力巨大,人民的保险意识逐渐增强,保险行业日益规范,保险保障更加健全,中国保险业将分阶段、有步骤对外开放保险市场,这是时代的呼唤,是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相信通过不断地研究和努力,我国的保险业一定有一个更加辉煌的明天。

参考文献

第5篇:保险行业总结范文

关键词:保险门店;营销;加盟

随着保险市场竞争的激烈化,基于产品营销对于保险行业的重要性,如何在传统营销渠道基础上,创新模式,有所突破,重新布局销售渠道是各家保险公司近年来持续关注的重点。2014年,国务院“新国十条”出台,提出要建设有市场竞争力、富有创造力和充满活力的现代保险服务业,使现代保险服务业成为完善金融体系的支柱力量,同时提出保险公司创新渠道和服务模式、中介市场优化结构等具体要求。中国保监会主席项俊波在2015年保险监管工作会议上更是明确提出要探索社区专属个人门店改革试点,保监会于2015年年初下发了《中国保监会关于开展保险公司专属门店试点的通知》,一系列政策红利为门店发展拓宽了空间。

一、保险门店营销的优势

保险门店的建立意味着保险营销从“行商”变“坐贾”,扎根社区,开店销售。当下在“互联网+”潮流的席卷之下,众多行业都是争先往“线上”跑,去谋求低成本,注重客户体验,提升客户满意度,而保险门店这种在线下开设实体店的方式,虽然存在推广成本大,覆盖面积有限等缺点,但是保险门店的优势将会是保险公司未来在市场竞争中制胜的关键。美国财产保险市场排名第一的州农场保险公司(State Farm)在全美有近18000家专属门店,公司约80%左右的业务都是通过这些门店销售的。排名第二的好事达保险公司(All State)大约有10300家专属门店。此外,更为重要的是,美国保险市场的保险门店渠道的客户续保率高达90%,而电网销仅有26%,所以美国市场的成功经验表明保险门店这一模式将会在中国大有所为,下面就保险门店的优势进行分析。

(一)充分体现了以客户为中心的销售理念,增加客户的信赖感

对于客户来说,保险门店将成为客户与保险公司直接联系的“绿色通道”,最大的优势就是方便,客户在家门口就可以投保、理赔,节约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对于保险公司来说,也便于公司更好地掌握客户风险信息,进行有效的风险管控。

(二)有利于人才培养

保险门店能够改变销售人员与保险公司的关系,使员工更有企业归属感,从而解决现存的人流动性高的问题。保险门店将原本游离于保险公司编制外的人纳入公司,发放岗位固定工资和各项福利待遇。保险门店的员工,工作场所固定,基本生活保障也稳定,对公司有较强的归属感,流动性大大降低,也能够深入学习工作技能,真正把保险当成一项事业来做。

(三)保险售后服务的重要性决定社区门店营销的广阔前景

保险市场作为充分竞争的市场,保险费率有严格的行业自律标准,再加上保险产品的高度同质化,“服务制胜”就成了各家保险公司赢得消费者青睐,抢占保险市场的不二法则。而保险门店扎根于社区,是一项具体的更深入的保险服务举措,是居民家门口的保险贴心关怀服务,通过门店可以差异化服务形式,为社区客户提供贴心的服务,另外,门店还能为客户提供更多增值服务。

二、我国保险门店发展实践

早在2006、2007年,太保财险、人保健康、华安保险等保险公司都曾尝试过保险门店销售,其中最具代表性的就是2007年华安保险提出的建设“万家连锁式营销服务部”的营销战略。2015年3月份,华泰财险辽宁分公司位于海城的EA门店取得工商营业执照,正式获准经营,这是华泰财险在全国试点地区拿到的第一张专属门店营业执照。华泰财险自2008年引入EA模式,在初期主要采用的是兼业专做模式,后来又转换为销售公司营业部模式,再到目前试点个体工商户或个人独资企业形式,才真正实现了消费者利益、门店利益和公司利益三方面的统一。截止2015年4月底,华泰财险已在20多个省区设有1700多家EA门店。2014年,华泰财险EA渠道年度保费收入增长率99.70%,EA车险保费收入占车险整体保费收入达43.19%,比上年提升20.96个百分点。

行业巨头人保财险也是较早开始布局门店渠道的公司之一,2011年3月天津人保财险启动了车险店面直销项目,分两批一共十六家门店,年内实现店面直销收入保费5000万元,人保设立“人保社区保险销售公司”的申请也于2014年初获得保监会批复,设立社区保险销售公司是为了专门对门店进行管理,将社区门店渠道作为公司未来战略布局的重要方面。

三、我国保险门店发展的启示

虽然保险社区门店在我国有了将近十年的尝试,专业门店试点工作也已于今年开展,但是可以看出,发展过程还是很缓慢的,仅有一些大公司开始尝试这一新的营销模式,大部分公司还是持观望态度,这主要是因为居民接受社区门店这种新型营销方式需要一个过程,门店前期需要投入较高成本,此外保监会对门店专属产品的审批仍比较谨慎,加上社区门店模式对销售服务综合能力的要求较高,导致门店模式的发展一直不温不火。

总结我国近年来保险社区门店的发展实践,结合目前保险业深化改革的政策利好,专属门店试点和车险改革试点改革工作都已展开,保险门店未来发展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来破除发展障碍:

(一)增强产品定价能力,优化保险产品设计

根据门店所处地段的不同,可以将保险产品配置出不同的组合,与传统营销模式不同,门店应该致力于为社区家庭客户提供全方位的保险保障,这就需要门店营销人员以客户家庭为单位,深度挖掘客户保险需求,灵活配置组合保险产品,提供家庭客户的一揽子保险方案。

(二)树立以客户需求为导向的意识

现今的保险市场已不同于往日,为了能保持市场份额,甚至进一步扩展市场,必须树立以客户的需求为导向的意识,在开发、宣传、销售、售后的过程中,时刻站在客户的角度思考。只有这样才能先人一步发现商机,推动保险业蓬勃发展。这是对整个保险行业的要求,也是对保险门店的要求。

(三)加强人员培训,注重队伍建设和培养

正是由于保险门店的特点,经营人员需要掌握丰富的管理知识、保险知识、金融知识。保险公司应该对门店的店长和销售人员进行全面的入职培训,更要组织定期培训,不断增加员工的知识储备,帮助员工了解市场发展态势,明确门店市场定位,借此打造专业化的门店服务团队,不断从监管手段和销售理念等方面加强门店员工的服务意识,才能避免重走老路,才能促进门店的可持续发展。

四、结语

发展保险社区门店,将会对我国保险业带来整体变革;对保险公司而言,是实施差异化竞争策略领先同业的战略部署,是延伸业务触角盘活网点资源的具体举措,能让广大消费者充分体验保险公司“看得见、摸得着、进的去、办的快”的“公开式”、“银行式”、“一站式”的专业保险服务;对保险行业而言,是改善保险在普通民众心目中的形象,提升保险业社会地位的长远规划。(作者单位:中央财经大学保险学院)

参考文献:

[1] 蒋浩宇.保险门店建设模式的探索与实践[J].中国保险, 2014

第6篇:保险行业总结范文

一、深刻认识建设保险业先进文化的重要意义

首先,加强行业文化建设体现了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求,适应了当前保险业改革发展重大方针政策的客观需要。行业文化建设的核心内容,就是坚持以人为本,占领行业文化阵地,通过发挥先进文化的指导、引领、塑造和激励作用,不断提高人的综合素质,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念,确保保险业沿着正确的方向健康发展,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重要保证。

其次,加强行业文化建设是实现保险业做大做强的客观需要。十六大以来,保险业改革发展取得了新的巨大成就,但恶性竞争破坏保险资源、行业形象不佳、一些从业人员道德标准和价值观混乱等问题仍然比较突出。有特色的保险行业文化通过共同的价值理念,把全行业广大员工紧密地联系在一起,从而有利于增强合力发展保险业的责任心和使命感。

第三,加强行业文化建设是提升行业核心竞争力的重要途径。行业文化在整合行业内部资源,构建核心竞争力上具有独特作用。我国保险行业与国外保险行业在经营管理水平、防范金融风险能力等方面还存在较大的差距,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没有健全的行业文化。

第四,加强行业文化建设是构建和谐行业的必然要求。先进的行业文化有利于提高行业的向心力、凝聚力和战斗力;有利于建立和睦融洽的行业内部人际关系,营造和谐氛围;有利于形成保险业发展的友好型外部环境,营造全社会关心保险、支持保险的良好环境;有利于处理好保险发展与经济发展、社会发展的和谐关系,更好地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准确把握保险业文化建设面临的形势和主要目标

(一)面临的形势

十六大以来,我国保险业在快速发展的同时,对文化建设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提高,保险行业文化不断积累、沉淀、形成并逐渐发展成熟,对行业发展的促进作用进一步显现。突出表现在:保险行业坚持把服务广大人民群众、服务和谐社会建设作为行业发展的目标,把维护广大被保险人根本利益贯穿于各项工作之中;广大保险从业人员向社会展现了知难而进、自强不息的良好精神面貌,涌现出了一大批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先进模范典型;各保险机构在自身发展的同时勇担社会责任,积极参与公益事业,努力回报社会;行业的整体面貌、社会形象和地位都发生了较大的变化,形成了“服务大局,勇担责任,团结协作,为民分忧”的行业精神。

但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保险行业文化建设还处在初级阶段,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主要表现在:保险行业文化的系统性和层次性还不强;行业文化在地区间发展程度还不够平衡;对行业文化建设重要性的认识还存在偏差;对行业文化内涵的理解还不够深入;广大员工参与行业文化建设的广度和深度还不够;对文化建设的投入力度还不够。这些都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实践中不断探索研究,认真努力解决。

(二)主要目标

吴定富主席在2008年全国保险工作会议上用32字概括了保险行业文化的要义,提出了“塑造与现代保险业相适应的先进行业文化”的工作要求,回答了保险业“建设什么样的文化,为什么要建设先进行业文化”的重大问题,进一步明确了先进行业文化的建设目标,为全行业指明了努力的方向。定富主席提出的32字,是行业文化建设的总概括、总目标,“服务社会、造福人民”,体现了行业的前进方向,是发展的根本目的。“积极向上、艰苦奋斗”,体现了行业的精神面貌,是发展的重要保障。“诚信规范、合规经营”,体现了行业的基本要求,是发展的立足之基。“和谐发展、合作共赢”体现了行业的主要目标,是发展的最终成果。

三、注重把握行业文化建设的重点环节

(一)进一步突出保险文化建设的时代特征和行业特色。把文化建设纳入行业总体发展规划,整合文化资源,形成文化建设合力;不断丰富行业文化建设的内涵,把社会主义荣辱观融入进来,把加强职工职业道德建设的内容融入进来,把学习先进人物事迹、开展争先创优活动融入进来;进一步突出文化建设的行业特色,以诚信文化为价值核心,以爱心文化、责任文化和创新文化等为主要内容,以和谐文化为最终目标。

(二)大力开展群众性的文化建设实践活动。开展理想信念、职业道德、形势政策等教育活动,引导员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增强大局意识、服务意识、责任意识和自律意识;运用各种活动载体,加强业务知识和专业技能培训,深入开展岗位练兵、技术比武、劳动竞赛、岗位建功等活动,不断提高职工业务素质;大力开展文明单位、诚信企业、先进集体创建活动,把行业文化建设具体化、特色化;加强行风建设,健全行风建设管理制度,强化社会公众和舆论监督,树立良好行业形象。

(三)加强行业文化基础设施和基本制度建设。结合实际建设文体中心、图书阅览室、荣誉室等硬件设施,组建艺术团、书画社、乐队等文化团体,组织开展健康向上、丰富多彩的文化体育活动;建设和完善报刊杂志、局域网、信息台、文化展板等宣传舆论阵地,努力打造行业宣传品牌;要广泛开展企业徽标设计、行业精神和行业理念表述语、行业歌曲征集活动;进一步完善文化建设规章制度,制定符合实际、操作性强,体现以人为本精神的规章制度,推进文化建设科学化和规范化。

(四)逐步形成完善的保险行业文化体系。在行业文化建设过程中,要针对公司企业文化建设大同小异,缺乏自身个性,缺少保险特色、缺乏本单位、本地区的创意的现状,按照系统建设、分类指导、整体推进的原则,既注重行业文化建设共同性,又要注重不同企业之间的文化差异性,既注重把握行业文化建设的宏观结构,又着力把基层单位企业文化建设的基础打牢,逐步形成完善的行业文化体系。

四、共同推动保险行业先进文化建设

(一)发挥监管机构的引导作用

一要引领行业始终坚持服务人民、服务和谐社会建设。紧紧围绕构建和谐社会的战略目标,立足于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稳步发展“三农”保险;立足于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大力发展商业养老和健康保险;立足于促进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创新,积极发展多种形式的责任保险,加大产品创新力度,完善服务网络,满足多层次的保险需求,充分发挥保险三大功能作用,不断拓宽保险服务领域,推进构建和谐社会。

二要引领行业始终坚持改革创新、锐意进取。按照培育“积极向上、艰苦奋斗”行业文化的要求,紧密结合保险业实际,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创造性地开展保险工作。加快推进公司体制机制改革,鼓励和支持公司在法规框架内推出有益于发展的各种形式的创新,把保险业改革发展不断推向前进。要深刻把握行业发展规律,不断创新发展理念,选择科学的发展模式,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实现又好又快发展。

三要引领行业始终坚持依法经营、规范发展。深化对区域市场和保险机构分类指导、分类监管,促进区域和城乡协调发展;严格保险机构市场准入管理,统筹规划保险市场布局,提高机构铺设的质量和效益;严把高管人员任职资格核准关,严防“问题高管”带病任职;继续完善和加强对市场主体的监控机制,建立监管提示制度,开展保险公司风险评估工作;完善专职监管员制度,加强专管员对所联系公司的调研联系和检查。

四要引领行业不断夯实基础、和谐发展。加强保险法制建设,建立行政信息公开制度和监管责任制度,维护监管政策的严肃性和有效性;加强经营管理人才队伍、保险专业人才队伍、营销人才队伍建设,为保险业快速发展提供强大的人力支持和智力保障;加强保险协会建设,支持行业协会更好地开展工作,发挥好行业自我管理和服务的作用;加强保险学会工作,推进保险理论研究、繁荣保险文化、推进保险创新。

五要引领行业不断完善文化建设机制。健全文化建设的领导和办事机构,确保履行好对文化建设的规划、指导、协调、督促、调研和管理职能;制定行业文化建设实施方案,逐级分解和落实目标责任,做到与经营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考核;进一步加强调查研究,及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探索新途径、新办法;建立健全文化建设的目标责任机制、考评激励机制,大力宣传表彰文化建设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发挥先进典型的表率和带动作用。

(二)发挥行业社团组织的组织协调作用

一要通过加强行业自律推进行业文化建设。制定从业人员道德和行为准则、组织签订自律公约,维护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培育良好的合规文化;推进行业信用体系建设,探索建立信用评价机制,大力培育行业诚信文化;加强行业自律,推动建设“诚信规范、合规经营”的行业文化。

二要通过加强会员服务推进行业文化建设。加强同政府部门和市场主体的沟通,争取有利于保险业发展的社会环境和政策环境,维护保险业、会员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认真受理保险咨询和投诉,化解各种矛盾,及时上报重大投诉案件;通过刊物、网站等形式,反映业内动态,建立信息共享机制;整合宣传资源,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正面引导作用,努力实现新闻宣传与保险文化建设相互促进,提高保险行业文化建设实效。

三要通过加强保险研究推进行业文化建设。组织开展行业文化建设的座谈研讨等活动,不断深化发展行业文化的内涵、外延;组织会员开展保险理论和政策研究,举办研讨会、报告会、展览会和专题论坛等活动,促进业内学术交流、学术信息沟通和学术创新;促进保险业与国内外其他行业进行学术交流与研讨,为保险业改革发展和防范风险建言献策。

(三)发挥保险机构的主体作用

一要把企业文化建设与行业文化建设紧密结合。一方面,要把企业经营管理建立在符合行业文化要求的基础上;另一方面,要总结提炼优秀的企业文化。保险机构要重视行业文化与自身经营管理的相互融合,建立健全行业文化的宣导教育机制,把行业文化建设转化为加强公司管理的重要手段。

第7篇:保险行业总结范文

概述篇·互联网保险行业或全面爆发

发展历程:互联网保险已处于爆发前夜

对于中国保险行业来说,互联网保险在过去近20年里经历了兴起、发展以及不断成熟的过程。当下这个时间点,我们认为互联网保险处于爆发前夜,互联网保险经过近2年的快速增长,即将迎来全面爆发。

发展现状:互联网保费破2000亿

根据保监会的数据显示,2015年保险业总资产已超过12万亿,全国保费收入达2.43万亿元,同比增长20%,行业发展速度创近7年来新高。“十二五”期间,我国保险市场规模全球排名由第六位跃居至第三位。在2014年高基数的情况下,2015年仍保持了一个较高增速,可见我国保险市场潜力巨大。预计,未来两年保费增速仍将保持在一个较高水平。

根据上表数据,2015年,互联网保险整体保费规模达到了2234亿元,同比增长160.1%,开通互联网业务的保险公司数量已超过100家。2015年全年互联网保费增长率为160.1%,渗透率也从2013年的1.7%到2014年的4.2%到2015年的9.2%。

报告分析,现阶段互联网保险高速增长主要基于以下原因:一是由于理财型保险产品在第三方电商平台等网络渠道上的销售热度继续,同时互联网车险保费收入增速处于一个明显的上升通道;二是由于保险公司对于互联网渠道重视度大增,加大了拓展力度,尤其是中小保险公司转战互联网,寻求新的市场空间。

相关政策:促进鼓励,规范引导

针对互联网保险,相关监管政策细则逐步出台,总体来说以促进鼓励为主,向规范化方向引导。

当传统保险遇上互联网·行业篇

互联网人身险:中小公司异军突起

2013年到2015年,互联网人身险保费规模从54.46亿元增长到1465.60亿元,增长了近27倍,互联网人身险占比由0.05%提升到了9.2%,开展互联网业务的人身险保险公司也从44家增长到了61家。整体来看,人身险在互联网业务上的增长非常快。

值得注意的一点是,人身险行业中小保险公司异军突起。互联网人身险量比较大的主要还是一些中小寿险公司,对这些保险公司来讲,互联网渠道成为中小寿险公司突破传统渠道瓶颈制约、借助理财型产品实现保费规模跨越式发展的一大助力,开辟了中小寿险公司发展的新机遇。

但总体而言,互联网人身险仍处于初级阶段,理财型保险占绝对高比例,这脱离了保险本质。人身险保险公司对互联网的应用,也仅仅体现在把互联网当成渠道,在模式创新上仍有待加强。

互联网财产险:寡头效应明显

2013年到2015年,互联网财产险保费规模从236.69亿元增长到768.36亿元,增长了225%,互联网财产险占比由3.7%提升到了9.1%,开展互联网业务的财产险保险公司也从16家增长到了49家。相对人身险来讲,缺乏分红险这种能快速起量的险种,互联网财产险可谓是增长“缓慢”。

报告指出了互联网财产险行业的三个特征:

1、业务结构单一,以互联网车险为主,并且呈现签单量大、单均保费小且险种多样化的特点;2、从渠道结构来看,绝大部分互联网财产险是通过官网实现;3、寡头效应明显,2015年排名前两位的人保财险和平安产险分别占据互联网财产保险近40%和30%的市场份额。

总结而言,互联网模式下,财险产品偏同质化,并且大型财险公司寡头垄断地位正在强化,与人身保险行业不同,互联网并未给中小财险提供超越机会。如果小公司的产品没有鲜明的创新特色,经营模式没有与互联网融合的独到之处,将很难经营,而大公司的优势得以充分体现。

保险中介行业:积极布局互联网

保险中介公司纷纷布局互联网。越来越多的保险公司和经纪公司有自己的微信号,还有不少保险中介公司有自己的APP开展互联网业务。根据保监会网站显示,截止2015年底,保险、经纪公司互联网保险业务备案105家,在2015年,有40家中介公司更新了自己的互联网业务备案。不过在2500余家保险中介中,这部分积极布局互联网的目前还只有4.2%,大部分中介公司还是延续传统业务。

车险行业:商车费改迎转折

互联网车险保费处于一个高速发展的阶段,不管大型产险公司、互联网巨头还是创业机构,都觊觎这块未来5年可能变成万亿规模的市场。2016年4月,商车费改也将在全国全面推行,这也是车险行业的转折点,在逐渐放开费率定价权且鼓励产品创新的政策下,车险产品必然会发生差异化的转变,从而获得更强的市场竞争力。与此同时,汽车电商直销、电动车的蓬勃发展、共享经济下快车、专车、顺风车的出现,也必将对车险的产品设计、渠道改革、购买场景有着长远的影响。

创新险种:互联网保险多“奇葩”

归纳整理了目前有信息材料的36种互联网创新险种,并将其中有代表性的11种做了详细分析和描述(见报告)。

互联网保险创企现状一览·公司篇

传统转型:110家保险公司“触网”

互联网不断发展,传统公司也与互联网结合寻找出路。据中保协的数据显示,2011年-2015年,经营互联网保险业务主体从28家上升至110家。

报告指出,大型保险公司的互联网转型往往集中于自身的渠道建设,牌照争取,服务的线上线下结合等方面,也会和第三方渠道合作。中小保险公司则在险种创新,第三方渠道合作等方面寻找突破点,探索动作很多。在互联网人身险领域,中小险企相对更为激进。

目前传统保险公司的转型也存在着不少的挑战,如测算风险缺乏大数据;组织结构方面,传统保险公司结构复杂,决策流程长,效率低,不适应互联网保险的发展;还有部分公司原有线下渠道利益丰厚,转型动力不强等。

主流模式:互联网保险11种创新模式

一般来讲,互联网+传统行业,核心逻辑是利用互联网降低传统行业成本或者提升传统行业的效率。互联网保险创业方向也是如此,大家以提升保险产业链的信息化和效率、改善保险价值链里的某一环节为创业方向。

事实上,目前对于互联网保险主流模式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和统一的分类,报告按照原来传统保险公司里价值链和产业链的分析,对于互联网保险主流模式做出如下分类(具体模式、公司分析见报告):

根据报告数据,目前,互联网保险创业公司已经超过了100家。2015年,互联网保险公司出现井喷式增长,除了车险比价和人平台持续增长外,也出现了针对行业险、企业团险、健康险的公司,也有公司以保单管理、保单后服务、理赔赔付为方向。此外,2014年开始,互助保险平台也频频出现在大家的视野中。

融资概况:2015年融资总额超70亿

通过对IT桔子、36kr、猎云网等媒体报道统计,报告显示,2015年互联网保险公司共发生23起融资事件,融资总金额超过70亿人民币。其中百万级为10起、千万级为8起、亿级及以上5起,共有8家互联网保险公司获得第二轮及以上投资。获得投资的互联网保险公司主要集中在上海和北京,具体按地区分,北京有8家,上海11家,深圳3家,其他地方3家。

巨头布局:BAT“搅局”互联网保险

目前,互联网保险创业公司已经超过了100家,国内除了众安保险、安心、易安接连拿到互联网保险牌照,百度、京东、乐视等巨头也纷纷布局互联网保险,泰康人寿、银之杰、奥马电器、银江股份等各类机构都加入了互联网保险企业的建设之中。可以预见在2016年,除了传统险企的积极触网之外,完全市场化的互联网保险企业亦会井喷。

海外保险:创新模式借鉴

美、日、英、法等国家的保险行业发展时间比中国要长,模式相较于中国更为成熟。同时,这些国家的互联网普及率也更高,也产生了很多互联网保险的新模式。报告选取了英国、美国、日本三个国家,对其国内保险行业、互联网保险行业的发展历程及现状进行了梳理。

互联网保险行业预测·趋势篇

互联网保险如前言里所说,目前没有特别明确的所谓正确方向,但是有一些趋势还是可以从行业发展的角度做一个预测,以下预测仅代表曲速资本观点:

1.整体融资并购金额超过50亿美金,最少3家融资过亿美金的公司;

2.真正实用的创新型险种出现;

3.有一家互助保险公司用户超过500万;

4.互联网保险保费规模比去年翻一番;

5.会有典型的互联网公司高管和保险公司高管离职创办互联网保险公司;

6.很多方向特别是车险方向的创业公司绝大部分会死掉,但会有更强的入局者。

报告联合机构简介:

第8篇:保险行业总结范文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开展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检查的工作部署,为加强我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监管,促进医疗保险制度稳健运行,维护和保证参保人员的基本待遇和权益,保障医疗保险基金健康运行,决定在我省开展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基金专项检查,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检查目的

通过检查,查找医疗保险基金使用和经办管理中存在的风险,查处违法违规问题,提升监督水平,促进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和经办机构规范管理,逐步形成自我约束的机制,更好地维护基金安全。

二、检查内容

(一)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使用办法制定和执行情况。主要包括:同级政府或主管部门是否制定医保基金管理使用办法,政策导向,制度执行情况等。

(二)2009年以来医疗保险管理机构对医保基金的管理情况。主要包括:医疗保险基金征缴、管理情况;医疗费用审核、结算和支付情况。各统筹地区贯彻落实省厅《关于加强全省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定点服务机构监管的通知》(赣人社字〔2009〕324号)的情况。

(三)2009年以来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的服务协议签订和管理情况,定点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医保基金的使用情况。主要包括:定点医疗机构、零售药店医疗服务协议履行情况;医保基金划拨及使用的合法性、合规性;是否存在欺诈、骗取医保基金等违法违规行为。

必要时,可延伸到以前年度和医保基金财政专户及享受医疗保险待遇的人员。

三、检查方式和步骤

主要采取自查和抽查方式进行。设区市、县(区)和医疗保险行业封闭管理单位组织对本级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使用情况全面自查;在自查基础上由省、市组织进行抽查。检查工作由各级基金监督机构负责组织实施,医疗保险行政部门、经办机构配合。具体步骤:

(一)制定方案。各设区市根据本方案,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具体检查实施方案,于6月10日前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二)开展培训。6月下旬,厅里组织对各设区市、县(区)和医疗保险行业封闭管理单位基金监督机构、医疗保险管理机构参加检查的人员进行培训。

(三)自查。7-8月份,各设区市、县(区)和医疗保险行业封闭管理单位开展自查。

(四)抽查。9-10月,省、市两级抽查。省检查组抽查2个设区市市本级及所辖的2个县(区)(其中,一个县区抽查一级、二级定点医疗机构各不少于2家)和2个行业医疗保险封闭管理单位。设区市抽查范围自定。各设区市自查、抽查情况于10月底前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五)工作总结。省基金监督机构总结汇总我省检查情况于11月底前上报部基金监督司。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医保基金专项检查,是管好用好基金、维护参保人员切身利益的重要措施。各地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配备医学、医政等专业人员,保障工作经费,同时根据实际,可协调纪检、审计、卫生、财政、药监、物价等部门及中介机构共同参与,确保检查工作顺利进行。

(二)明确工作重点。各地要根据当地基金支付模式,结合以前年度稽核、检查和整改情况,年度考核及群众举报线索等,分析近期就诊、住院和费用支出异常情况,找准检点,采取有效方法,切实发现存在的问题,确保检查质量。

第9篇:保险行业总结范文

    对于长期健康险来说,由于该险种的长期性特点以及保险期间内的风险因素不确定,进行费率调整是很正常的

    保险公司应该借此机会对有争议的保险条款作出合理的解释,帮助消费者了解和认识保险产品,从而加深对保险本质的认识

    在我国,保险业作为一个年轻的行业,在其成长的道路上,难免出现这样或那样的问题。保险公司作为行业的主体,为保险消费者提供保险服务,理应时刻关注消费者的声音,确保自己的营业水平和服务质量。

    近日,中国消费者协会针对保险领域中的不平等格式条款提出了点评意见,社会上相关的讨论也越来越多。本次消协点评的重点是与老百姓密切相关的人寿保险和车险项目,旨在唤起全社会的广泛关注,促进“霸王条款”问题的解决。

    中消协认为,在保险业蓬勃发展的同时,一些保险公司的服务水平相对滞后,制定的格式条款蛮不讲理,引起了消费者的强烈不满。有关专家将消费者反映的问题提炼、总结后,对4点涉及寿险和6点涉及车险的保险条款进行了点评。

    此次点评工作是消协为了维护消费者的利益而做的,这本身无可厚非。但是,是否所有的点评内容都是完全正确的,笔者认为,这其中存在着值得商榷之处。

    以调整费率问题为例,中消协表示保险公司的典型表述是:本公司保留提高或降低保险费率之权利。保险费率的调整针对所有被保险人或同一投保年龄的所有被保险人。本公司进行保险费率调整后,投保人须按调整后的保险费率交纳保险费。

    中消协相应的点评认为:对费率的调整实际上是对合同内容作出实质变更,任何一方无权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对于费率调整前已签订的保险合同,无论是否会增加原投保人的支出,保险公司都应与原投保人协商一致,无权强迫接受变更后的保险费率。该格式条款混淆了费率调整的不同原因,概括性地要求投保人必须接受保险公司的费率调整,不仅使保险公司独享费率调整权,且变相强制投保人投保,剥夺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是明显的不平等格式条款。

    一般而言,保险公司不会轻易变动费率,只有在特定的情况下,才有可能考虑变动费率。对于长期健康险来说,由于该险种的长期性特点以及保险期间内的风险因素不确定,进行费率调整是很正常的。比如说疾病率提高了,那么保险公司所承担的风险自然加大了,如果不考虑提高费率,所带来的损失要由保险公司自负,这对保险公司来说也是不公平的。这就好比倘若生产产品的原材料价格上涨了,那么生产该产品的成本提高,其价格自然会随之上涨。如果消费者仍旧要求按原来的价格购买该产品而不考虑其价格已经变动的话,那么由于价格上涨所导致的利润损失就要由卖方自行承担,这显然违背了买卖双方的公平对等原则。

    另外,保险合同是保险公司和投保人双方在自愿的基础上形成的一种法律关系,是明确双方保险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在签订保险合同之前,所有相关的约定都明确地写在了合同中,如果消费者签订了保险合同就表示其认同这些条款,同意条款的内容。如果保险公司在保险合同期内随意更改费率就是对投保人不公平,而如果在续签保险合同时,保险公司有权利去更改费率,投保人也有权选择接受或不接受这种更改。

    综上分析,笔者认为,消协此次点评过分地强调了消费者单方的利益而忽略了保险公司的商业效益,消费者原本存在的对保险条款的误解可能因此而加深,从而造成了消费者与保险行业的矛盾。另外,消协指出的现象是个别公司而非整个保险行业所存在的问题,作为全国性质的机构,消协的批评和否定对保险行业的发展极为不利,最终仍然会损坏消费者权益。

    因此,笔者以为,维权不能过分极端化,而是应该在消费者与保险公司二者之间找到平衡点,维护双方的利益。保险公司应该借此机会对有争议的保险条款作出合理的解释,帮助消费者了解和认识保险产品,从而加深对保险本质的认识。消费者也应该对保险行业和保险产品充分信任,确保市场运行的基础不出现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