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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促进学校建设项目工程质量不断提高,精准诊断目前校建工作中工程实体质量存在的问题,县校建办联合县住建局质监站在6月30日至7月2日对全县学校在建主体工程和维修项目进行了为期三天的检查。第二小组检查项目xx个,其中房建项目23个,附属工程或维修项目4个。实行现场检查,现场打分,现场签字的方式。现就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作如下汇总:
一、工程实体质量问题
1、主体结构存在的质量问题。
(1)混凝土部分。主要问题为:胀模,表现在柱、梁、板成型不好,尤其是构造柱成型差。同时存在混凝土麻面,养护不到位造成混凝土破损,柱梁板露筋,楼板盖面砂浆强度不够等问题。
(2)墙体砌筑部分。主要问题为:墙体裂缝、顶砖斜砌灰缝不饱满、砌筑砂浆强度低以及砌筑粗糙。墙体砌筑砂浆不饱满、同逢,导致墙体透光。表现为:顶砖大多为侧摆,灰缝不饱满,且未做二次砌筑;砌筑砂浆多用石粉代替沙石;有多个项目墙体砌筑观感较差。同时存在灰缝过大问题。
(3)门窗洞过梁部分。主要问题为:门洞预制过梁断裂,过梁搭接长度不够,消防栓上过梁未做。存在问题:个别项目门洞过梁下沉。
(4)阳台栏板部分。存在问题:拉结筋未伸进栏板50cm以上,阳台栏板露筋、麻面,未做混凝土压顶,以及阳台栏板未达安全高度。
(5)渗水和积水部分。存在楼面屋面女儿墙局部渗水渗水以及阳台积水问题。
2、装饰装修存在的质量问题。
主要问题为:内粉刷阴阳角不平整,粉刷层开裂,窗台砂浆咬樘。同时存在问题:讲台未磨边,踢脚线面砖脱落,楼梯挡水条未做,散水坡厚度不够导致破裂,楼梯扶手高度偏低,落水管管径低于设计要求,安全通道指示灯破损,窗户提高尺寸改小,屋面盖面局部裂缝,外墙漆粗糙不平整等。
3、维修及附属工程存在的质量问题:操场地面积水,地面裂缝。
二、监理履职与资料情况。主要问题为:质量问题未及时处理,无质量安全整改通知书、监理会议记录。有2个项目监理未及时处理质量问题,4个项目无整改通知书和监理会议记录。
三、项目现场安全问题。工程现场脚手架全部为钢管架,基本都有刚性围挡。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文件为依据,强化建设工程项目标后监督管理,通过查处和纠正严重扰乱建筑市场秩序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着力解决当前我市建筑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推进建筑市场监管的长效机制建设,努力营造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确保工程质量安全,促进我市建筑业健康有序快速发展。
二、工作重点
(一)依法查处规避招标和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弄虚作假、围标、串标等问题;
(二)依法查处不遵守投标承诺、不履行合同约定、转包、违法分包和挂靠,以及无证或越级承接工程业务等问题;
(三)依法查处不办理施工许可证或开工报告擅自开工、不办理施工(专业承包、劳务分包)合同备案签证、不办理竣工验收及备案,以及依法必须实行监理的工程不委托监理等违反法定建设程序的问题;
(四)依法查处施工总承包单位项目建造师及项目管理班子、监理单位项目总监及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在现场履职或与合同约定不一致现象;
(五)依法查处不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以及偷工减料、降低工程质量等问题;
(六)依法查处签订“阴阳合同、小合同大决算”,着力解决在办理工程决算中推诿扯皮、不按规定期限审查工程竣工结算价款等问题;
(七)依法查处建设单位拖欠工程款,施工单位对劳务用工不按实名制管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并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行为;
(八)大力整顿和规范装饰装修工程活动和装饰装修材料市场秩序,加强管理,确保装饰装修工程质量;
(九)其它违法、违规行为。
三、组织领导
建设工程项目标后监督管理是一项复杂、系统的工程,各相关部门应高度重视,将此项工作列为日常管理的重点,常抓不懈。为确保该项工作顺利推进,成立市建设工程项目标后监督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四、工作职责
(一)建设单位是工程建设标后管理的第一责任主体,对工程的建设全面负责,承担法定责任和义务。应严格执行国家基本建设程序规定,及时完善工程建设各项手续;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监督检查,核查相关资料是否与招投标文件一致,检查施工(监理)单位项目建造师(总监理工程师)及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监理人员)是否与投标承诺的人员相符,督促施工管理、监理人员认真履行职责,建立管理台帐,如实记录人员到岗履责情况;及时发现制止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并将相关情况及时报告有关职能部门;严格履行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工程进度款,在规定期限内办理工程决算,对农民工工资支付负监管责任。
(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建设工程项目标后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对工程建设各方主体履行责任及执行制度情况组织监督检查;对建筑工程实施过程中的质量、安全行为和施工合同履约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对施工现场实行不定期动态巡查,如实记录巡查情况;负责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和不良行为记录公示;对工程项目进行定期检查,并通报检查结果。
(三)市招标采购监督管理机构应严格招标文件审查,明确在招标文件示范文本中企业投标文件应提供项目管理(监理)人员身份证复印件、近期照片,投标企业投标时所作承诺必须实际履行到位;配合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市监察机关开展标后监督检查;加大对招投标市场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对有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依据相关规定分别给予暂停登记、限制投标、清出市场等处罚。
(四)市监察机关负责对各职能部门和相关单位标后监督管理及其工作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参与工程建设中违法违规行为的调查,并依法实施处理。
五、保障措施
(一)加大巡查力度,实施动态管理。各相关部门要加大建筑工程巡查力度,及时全面核查报建手续资料是否真实齐全、项目建造师(项目总监)及主要管理人员是否与其投标承诺相符、是否按约在岗履责等,建立建筑工程巡查记录登记制度并按月汇总,工程合同双方应如实填写《工程项目标后履约情况记录表》并及时报送市建管处监督执法办备案。
(二)严格合同管理,加强履约监管。建设、施工单位必须规范签订合同,细化工程款支付节点(按已完工程量,不低于60℅,不高于90℅),规定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后,工程款必须付至已完工程总量的85℅,明确增(减)的工程量变更作为追加(减少)合同价款与工程进度款同步核算,按合同比例支付。严格审批把关,对合同文本中无上述条款内容的,不予颁发施工许可证。
(三)限时办理结算,防止拖欠发生。对已竣工尚未结算的工程要严格执行财政部和建设部印发的《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369号令),在规定期限内完成竣工结算审查,并及时拨付工程款。凡对工程结算推诿扯皮、久拖不决,无建设单位与施工企业双方签字确认的工程竣工决算资料,一律不予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按照“谁承包、谁负责”原则,总承包企业对所承包工程的农民工工资支付负总责,不得以工程款未到位为由拖欠农民工工资。
(四)强化部门联动,形成监管合力。市住建委、市监察局、市招管局、市建管处等部门要强化配合与协作,按照各自职责负责建设工程项目标后跟踪监督管理工作,狠抓严管,形成统一管理、层层把关、环环相扣的建筑市场整体联动监管机制。
(五)畅通监督渠道,完善监督机制。建设工程标后活动应当遵循依法、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建设工程各方主体标后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均有权向相关职能部门检举、控告和投诉,市建管处将在数字化管理平台开辟专栏或在新闻媒体上定期公开曝光建筑市场违法违规信息。
(六)建立例会制度,加强跟踪管理。领导小组根据需要不定期召开相关成员单位会议,听取标后监督管理工作情况汇报、分析存在问题、研究对策措施,督促各有关单位建立健全工程建设项目标后监督管理制度。
六、责任追究
(一)项目建设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行政主管部门视情分别给予责令限期整改、通报批评、记一般不良行为记录、记严重不良行为记录等处罚,并追究项目单位和直接责任人责任;情节严重的,监察机关依法依规予以查处;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中标公示后,无正当理由不定标或拒绝发放中标通知书,或者改变招标文件实质内容签订合同的;
2.违法签订“阴阳合同”、“敞口合同”,造成投资失控、造价突破、决算不能及时核准或“小合同,大决算”的;
3.违反规定指定承包单位或分包单位的,或将工程发包给无资质或者不具有相应资质等级承包人的;
4.因监管不力,造成质量、安全事故、严重拖延工期的;
5.发现施工(监理)单位违法违规行为未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制止或未向有关部门报告的;
6.未执行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工程款,造成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未在规定期限内审结工程竣工决算的;
7.拒绝接受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资料不真实、不完整的;
8.其它违法、违规行为。
(二)施工、监理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视情分别给予通报批评、记一般不良行为记录、记严重不良行为记录、依法予以经济处罚、降低直至取消资质等级(外地企业清出我市建筑市场)等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1.有围标、串标行为,低于成本价,恶意低价中标或以其它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
2.超越资质等级范围或以其它单位名义承揽工程业务,或将所承揽业务转包、违法分包的;
3.转让、出借资质证书、挂靠或以其它方式允许他人以本企业名义承揽工程及转手买卖工程业务的;
4.未按投标承诺在施工现场派驻项目管理(监理)班子或项目管理(监理)班子未及时到岗履责的,施工现场实际项目管理(监理)人员与中标文件确定人员不相符的;
5.施工、监理单位相互串通、欺骗、隐瞒施工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谋取非法利益,出具虚假监理文件或报告的;
6.违规使用被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被清出我市建筑市场的单位或承包人(班组长)的;
7.未设立农民工工资支付专用账户、劳务用工未实行实名制管理或有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的;
8.其它违法、违规行为。
(三)项目建造师、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视情分别给予通报批评、记一般不良行为记录、记严重不良行为记录直至吊销资格证书等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1.施工现场管理(监理)不到位,造成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或严重拖延工期的;
2.本人资格证书注册所在单位非中标单位而从事该项目施工管理工作的;
3.未按投标文件承诺,不在岗履行职责的;
4.与有关单位管理人员串通,签认虚假工程量或工程造价的;
5.项目建造师同时承担超过一项工程项目或总监理工程师承担超过三项工程监理任务的;
6.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它行为。
一、安全生产事故基本情况
2005年1-12月全市发生各类安全生产事故59起,死亡人数25人,占死亡控制指标39人的%,受伤人数71人,经济损失17.35万元。其中:工矿企业3起,死亡人数3人;道路交通事故41起,死亡人数12人,受伤人数71人,经济损失6.38万元;消防火灾5起,经济损失7万元;水上交通及农机无安全事故发生。
二、主要工作及措施
(一)认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
一是坚持每季度召开1次全市防范安全生产事故工作会议,听取各部门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分析季度安全生产形势,解决安全生产问题,部署季度安全生产工作。其中市长主持召开3次。二是严格按计划召开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安排全市全年安全生产工作计划,部署重大活动节假日安全生产工作,总结全市阶段性安全生产工作。2005年1-12月召开全市性安全生产工作会议4次。每次召开全市性安全生产会议,市委、市人大、市政协均高度重视,分管或者联系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均参加并给予指导。三是根据工作需要,及时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研究解决重大安全生产问题或者安全生产专项问题。此外,认真组织参加全国、全区、全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并认真贯彻落实会议精神。通过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有力推动了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
(二)加强安监机构建设。
一是及时调整充实了市安委会成员单位,由原来的29个成员单位增加到40个单位。二是充实了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人员,按编制配备了局领导班子,成立局党组并配备纪检组长,市级安全监察力量得到加强。三是加强装备建设,从市财政中拨出15万元专款购买安全监察专用车辆。四是积极培训安监人员,并从市财政中拨给40000元作为安监人员业务培训专项经费。五是积极协调市人大机关,将其原旧的办公楼借给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使用,解决了办公条件问题。
(三)分解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为进一步明确各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和目标,我市分解下达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层层签订安全生产工作责任书,建立了市、镇(乡)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管理体系,进一步落实了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基本做到安全生产责任横向到边,纵向到底,逐步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安全生产责任机制。严格执行《某某市安全生产责任暂行规定》、《某某市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等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规范性文件,明确各镇(乡)、各单位的安全生产职责,规范安全生产重特大事故的应急救援和处理工作,进一步提高了全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应急处理水平。
(四)妥善处理安全生产事故,严肃事故责任追究。
切实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加强对安全生产事故的处理和责任的追究。如今年发生的3起工矿商贸企业死亡事故,在接到事故报案后,市长对事故的善后及处理均提出明确指示,分管副市长每次都组织有关部门赶赴现场调查取证,妥善处理事故善后工作。并及时组织监察、公安、工会、劳动等部门成立事故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依法追究事故责任人的责任。由于事故得到及时、公正的处理,事故责任人及死者家属均较为满意。
(五)认真开展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
去年以来,我市即严格按照《自治区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整治监督管理办法》对辖区内重大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将农机安全隐患、非法开采矿山、重晶石矿地下开采、个体小规模加油站等4项重大事故隐患作为市级重点督促整改对象,整改时间进度和整改责任人。同时,扎实抓好今年我市1项列为市级重点监督整改的重大安全隐患的整改工作,目前这项市级隐患已采取有力防范措施得到有效控制。要求各镇(乡)、各村委结合各自实际,确定本级重大事故隐患,建立健全安全监管和事故应急处理制度。今年乡级政府重点督办的重大隐患30项,已有24项完成整改任务,还有6项可按计划期限完成整改任务。
(六)严格执行市场准入标准。
以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和自治区《安全生产许可证颁证工作暂行办法》为契机,严格高危行业市场准入门坎,加强对企业从业资质的审理,凡不符合安全生产标准的企业申领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一律不受理。
(七)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力整改事故隐患。
根据“深查隐患抓整改”的工作基调,2005年1-12月组织全市性安全生产大检查6次,认真排查事故隐患。针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认真落实隐患整改责任制,将整改责任落实到单位、个人,并结合隐患情况,采取限期整改,停业整顿等有力措施,促使排查出的隐患得到有效整改。在加强日常监管的同时,加强重大节假日的安全监管工作,切实抓好元旦、春节、五一、中秋、国庆等重大节假日安全。节假日前后、期间,组织各个负有安全监管职责部门,开展道路水上交通、人员聚集场所消防、矿山、旅游、危险化学品、民爆物品、食品安全等重点领域为检点的安全生产大检查,重大节假日安全生产得到保障。
(八)认真开展专项检查和整治工作。
1、非煤矿山方面:组织矿山、采石场对证照持证情况、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及领导在岗值班制度落实情况、洗选矿场尾矿坝、库的安全情况以及民爆物品保管、使用安全情况等进行了自检自查,由国土部门牵头,会同公安、安监、监察、环保等部门,对全市的重晶石矿点、采石场以及无证非法开采矿点和石场进行了检查、治理。一是认真开展矿山和采石场的安全大检查和整治工作,检查矿点161个次,责令当场整改6个,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34份。重点对地下窿道、采石场的安全生产条件、安全措施、开采坡度、操作规程、爆炸物品管理等情况进行检查,并积极引导业主在春节、五一节、国庆节等重大节假日期间停产放假让民工回家过节,确保矿山、采石场平安过节。参照《XX市坚决整顿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非法煤矿及打击煤矿违法生产联合执法工作方案》整顿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地下开采矿井,对没有两个以上能行人直达地面的安全出口的以及采矿证、工商执照等证照过期或正在办理检换的地下开采矿井责令停产整顿,收回尚未用完的民爆物,依法关闭了一处采空区严重塌陷的地下开采矿井。针对因水毁工程、民房重建而造成片石、石渣、砖等建材供求关系紧张局面,加强对采石场的日常监管,避免不按安全生产设计开采方案,从底部掏采扩大产量等行为的发生,对以上行为实行责令停产整顿并处以经济处罚,共下发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9份,处罚两个矿点,罚金3300元,有效地防止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二是严厉打击非法开采。加强市、乡两级矿山执法检查,对非法开采违法行为坚决实行发现一处严厉打击处缔一处的高压势头。深刻吸取XX镇“12.29”非法盗采煤井特大透水事故教训,组织有关部门研究制定了《某某市大蒙锰矿矿区开采秩序治理工作方案》,并按方案多次对以大蒙矿区为重点的非法采矿行为进行严打整治。同时要求各乡镇、各有关单位加强对非法开采的监控,发现一处坚决取缔一处,保持打击非法采矿高压势头,把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之中。经过整治,目前全市非法采矿得到有效控制。
2、道路交通方面:积极排查交通事故多发路段、危险路段和桥梁以及标志标线缺损情况,认真做好整改工作。“7.19”特大洪灾至使我市交通基础遭受严重毁坏,我市积极组织交通、公路、交警、农机等部门对危险路段、桥梁、涵洞以及事故多发路段进行地毯式排查,坚持宁多勿缺的原则,把排查出来的结果进行编号、建档,并作出整改方案,积极筹措资金不等不靠加强整改,对整改难度大资金缺口大一时难以整改的路段,及时增设交通安全警示标志标线,把事故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以国道321线、省道307线为重点监控目标,从严查处车辆超限超载等违法行为;利用现代科学技术,建立完善的道路监控系统;充分运用对讲机、测速仪、酒精检测仪在交通工作的作用,加大对客车超员、货车超载、非法营运、三轮摩托上三级以上路段违法载客行为的查处力度;以市城及乡镇所在地为重点整顿治理摩托超载、超速、驾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酒后驾驶摩托车,假牌假证、无牌无证摩托车等;继续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结合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加强对过境车辆的检查,严防违反危险化学品的运输规定的车辆进出市境,检查中未发现有无资质运输危险化学品或超载、因车况不良不具备继续安全行驶能力等行为。加强对运输企业及维修厂家的日常监管,严格要求运输企业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坚持客运车辆进站报班及车辆安全状况检验制度,严格执行机动车辆年检、报废制度,杜绝不符合安全技术要求的车辆上路。
3、水上交通方面:组织交通、海事处及航务管理所、航道路等部门对XXXX等四镇渡口码头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经检查:客渡船只均签定了管理责任状,并将责任落实到人,设置有安全检查部门,设有专职或兼职管理人员。由于遭受“7.19”洪灾破坏,部分渡口渡口守则栏及安全警示标志被冲毁,目前正在筹措资金重新设置。
4、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方面:危险化学品由安监部门会同公安、工商、农业、质监等部门,重点检查石油加油站、甲醛厂、造纸厂及15个镇集市贸易市场、农药经销点。出动检查人员385人次,检查加油站(点)、液化气站31家,农药经营点55家,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6家,使用单位3家,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16份。对XX公司、XX炮竹厂、市造纸厂等重点企业实施重点监控,坚持每月至少到现场检查1次以上,着重检查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经检查,XX烟竹厂自去年10月份停产以来未存在违规生产现象,原材料、半成品保管妥当,新厂异地改建已基本完成,正在按安全评估提出的整改要求进行整改当中。我市还继续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对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安全进行全面检查,积极开展HAN阻隔防爆技术推广应用工作,以提高危险化学品运输工具及储存的本质安全。严厉打击无证照经营危险化学品行为,彻底收缴毒鼠强等剧毒鼠药和高毒残留农药等违禁农药。大力推进农药经营单位的安全评价工作,规范农药销售市场。XX松香厂因未提出安全生产许可证书面申请,且工艺落后,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已责令停产整顿。
5、消防安全方面:加大对消防基础设施的投入,新增公众消防栓25具,组建消防专业队,现有消防队员5人。加强对宾馆、饭店、网吧等人员密集场所以及企业职工宿舍的消防安全检查,重点检查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和安全出口安全情况,经检查未发现重大火灾事故隐患存在,发现一般火灾隐患56处,责令当场整改1处,下发《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24份,大部分隐患整改完毕。
6、建筑行业方面:由建设部门会同工商、劳动和社会保障、公安消防等部门对5个在建大型工程项目进行检查,重点检查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落实情况,监理单位的安全职责履行情况等,经检查大部分施工企业都建立起安全生产责任制,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均制定并上墙,物料提升机安全性能良好,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按地与接零保护系统均用TN—S系统,配电箱、开关箱基本符合安全要求,脚手架材质及临边围护基本符合要求,针对个别施工企业没有专职安全员,将在建工程兼作工人住宿用,监理单位履行安全职责不到位等行为下发了《建筑安全工程安全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36份,责令责任单位定人、定措施限期整改。
7、旅游市场方面:由旅游部门会同劳动和社会保障、文化、交通等部门,重点检查XXX等景点的宾馆、饭店等旅游配套设施,针对个别单位存在安全警示标志少、环境卫生差,排气、排风设施不完善等问题,均已责令经营责任人限期整改。
在开展上述专项整治的同时,针对安全生产领域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在特种设备、电力等行业,各有关部门也针对突出问题,抓住薄弱环节,认真开展专项检查和整治。
(九)认真组织“安全生产月”活动,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
认真制定活动方案印发给各镇(乡)、各有关单位,并于6月31日召开安委会成员单位会议,全面布署安全生产月各项工作。“安全生产月”期间,积极配合自治区安全生产基层服务队下基层开展安全生产指导、服务工作,组织举办安全生产咨询日活动,开展“五个一”活动,参加全国“安康杯”安全生产知识竞赛活动。认真组织和参加安全生产岗位资格培训、安全技能培训和行政执法培训,全面提高安全监管干部和广大职工队伍的安全素质和自我保护能力。举办特种作业人员培训班、岗前培训班、安全管理人员培训班等各类培训班15期,培训12000多人次。通过多种形式、切实有效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和培训工作,全民安全意识得到强化,营造出“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良好社会氛围。
(十)狠抓洪灾水毁工程灾后重建安全生产工作。
1、加强水利修复工程安全工作。组织技术组对工程施工进行安全监督,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
2、加强道路修复工程安全工作。“7.19”洪灾使我市的23条公路交通全部中断,洪水稍退后,我市迅速组织力量对受毁路桥进行安全检查。采取有力措施确保道路交通安全:一是及时在危桥、险路、不稳定的边坡及正在施工的工程设置警示标志,对被冲断路基、路面、边坡塌方的市乡公路路段,及时清理塌方,填压路基,填充路面,确保过往车辆行人的行路安全。二是及时深入调查,掌握受灾情况,制定公路水毁修复方案,明确修复工程的短期、中期、长期目标,力争使全市交通状况尽快恢复到灾前水平。抢修水毁市乡公路,使全市市乡道路实现了简易通行。从7月初始,我市交通部门派出5个工程技术小组,指导各镇(乡)修复相关的桥涵和被毁路基,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
3、组织有关部门到各矿山、石场、生产企业检查受灾情况以及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指导他们及时消除隐患,做好恢复生产工作。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部分矿山、采石场相关资料不齐全,安全隐患依然存在。目前我市矿山、采石场均为个体私营,规模小、投资少,不按开采方案开采现象时有发,致使隐患依然存在。
(二)部分非公有制企业尤其是招商引资企业说是先办厂,后补手续,但却迟迟不补有关安全生产相关手续,安全基础薄弱,业主安全意识不强,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视不够,安全责任不落实,防范措施不到位,事故隐患整改不积极。对非公有制企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有待加强。
(三)一些镇(乡)安监机构还没有真正建立,具有专业技术的安全监管人员缺乏,尤其缺乏采矿专业及危险化学品专业人员。
(四)燃气热水器安全监管出现缺位现象,有关部门只管收费,不监管。
(五)安全生产许可证申领工作进展缓慢,尤其是矿山企业,只提出申请,不搞安全设计和安全评价,按自治区要求明年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一律停产整顿,这将影响到我市的经济发展。
四、2006年安全生产工作重点
(一)突出抓好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
(二)加大安全执法力度。
(三)进一步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目标管理体制,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科学的安全生产目标管理体系和长效机制,以制度促管理,以管理促安全。
(四)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整治活动,狠抓事故隐患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