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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况
我县各粮食加工企业共有19家(10月份新成立一家),均属个体私营加工户,主要分布在全县各乡镇,加工能力一般在日产XX吨至XX吨之间,所加工的大米主要销售本地市场,少部分销往成都、重庆、广东等城市。
二、完善工作措施,确保工作落实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我局于5月6日以*粮[20*]100号文《关于制定大米加工经营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对该项工作进行了全面的安排部署,县局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并加强了与相关单位的协作共事,县局组织召开了试点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动员大会,提出要求,落实了工作的具体任务。
2.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为具体落实工作措施,县
局制定了《大米加工经营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提出了信用体系建设的原则,即:利用现有大米加工经营企业的基本优势,充分依靠各职能部门的协调配合和社会舆论的监督,加强管理,规范运作,全面提高大米加工经营消费的安全信用水平。明确了工作目标任务,即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有效规范食品生产加工销售行为,规范流通环节的经营销售行为,建立健全食品生产加工销售的销售记录,推进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应急体系建设,加大宣传教育力度等,使该项工作任务得到了逐项分解,层层落实,保证了责任到位。
3.建立考核制度。为了使信用体系建设能够*到预期的目的,县局把食品安全工作纳入了专项目标考核,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加大了对食品安全工作的督查督办力度,年底按百分制实行考核评定,凡出现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企业,实行“一票否决”,取消评比资格。
4.树立典范,联动整体。在信用体系建设过程中我局把基础条件较好,有辐射带动能力的十家加工企业作为重点,开展了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工作,同时又将其余企业纳入了信用体系建设行列,取得了较好成效。
5.加大投入,确保成效。为了保证工作的有效开展,局领导对工作中应开支的费用十分支持,特别是宣传工作,教育培训工作,专项整治工作等,先后投入资金*5000余元。
三、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和监管机制
1.县局以制度建设为重点,建立健全了信用体系建设的协调机制,修订完善了食品安全管理的有关制度,制订了食品安全领导小组职责,专项整治、监管工作职责,宣传教育制度,督查检查制度,举报投诉处理制度,信息报告制度,责任追究制度,质量检验登记制度,经营主体准入制度,信用分类监管制度等职责制度。
2.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管责任机制。县局将各加工企业全部纳入了监管对象,局机关各股室为监管主体,并将职责任务分解到各股室,进一步强化落实了主管单位在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的责任,并要求企业安排一人作为信息员,与县局随时保持联系,报告工作情况及相关信息,形成了以企业为基础的全方位广泛覆盖的监管网络。
3.积极配合工商、卫生、质量技术监督等部门,搞好大米加工经营的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对信用体系建设中的市场管理,质量监督等方面的工作,我局都与相关单位密切协作,确保工作有效进行。
4.强化宣传教育。制定了食品安全应急预案并上墙,在宣传教育工作中全面落实预案内容,同时配合县食安委组织的食品安全进农村宣传活动,开展了食品安全知识下乡宣传,在迎奥运法制宣传中同时宣传食品安全的有关知识,此外,还利用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布举报投诉电话,提高了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意识和维权意识,增强了群众的消费信心,提高了公众对食品安全的满意度。
四、注重监管环节,强化整治
食品安全工作的监管环节,是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环节,我局以各企业为依托,加大机关各职能股室的监督管理职责,积极配合相关的职能部门,实现对企业的日常监管。
一是加强平时的日常管理。县局食品安全管理办公室为搞好日常监管,首先是对各企业建立了监管档案,设置了监管登记簿,举报投诉登记簿,食品安全事故登记簿,投诉及事故处理登记簿等簿册。其次是建立了日常监管制度并严格按照制度逗硬兑现。再次是实行量化考核评比以确定信用等级,同时实行动态管理,按照信用奖惩制度对大米加工企业实行分类监管,初步建立起了量化分级管理制度体系。10月份,按照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县局对19家企业进行了考核,并评定了等级,其中A级企业10家,B级企业8家。
二是抓好粮食的常规检测,按照县食安委统一下*的检测计划,由河市大库和麻柳粮站两个化验室进行对粮食的常规检测,并定期向县食安委报告检测情况。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和省政府《关于切实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按照《国家食品药品安全“十一五”规划》的要求,以食品放心工程为基础,“三网”建设为重点,专项整治为手段,增强综合监管能力为保障,着眼于提升我县食品安全整体水平,为构建“平安*”、和谐社会,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食品安全保障。
二、创建目标
经过一年的努力,使我县食品安全工作各项指标达到省食品安全示范县验收标准,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状况较为满意。
三、创建标准、责任分解和工作措施
(一)管理体系与工作机制
1、食品安全工作有组织领导,有计划部署,有检查考核,有经费保障。
牵头单位:食安委。
责任单位:食安委办公室、财政局、主要责任部门、各乡镇(街道)。
工作措施:县食安委及其办公室加强组织领导,细化计划部署,严格检查考核;县财政局根据工作开展情况提供有力的经费保障;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主要责任部门成立食品安全组织协调机构,制定年度食品安全工作计划、平时按计划积极开展巡查,并有记录,年终根据责任制开展考核,奖优罚劣,能确保必要的工作经费支出。
2、建立健全责任体系。构建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体系,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公室。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教育局、农业局、质监局、工商局、卫生局、经贸局、食品药品监管局。
工作措施:食品安全工作纳入政府对部门和乡镇(街道)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内容。县政府与各乡镇(街道)及主要责任部门签订食品安全目标责任书,各乡镇(街道)与各行政村(社区)签订食品安全目标责任书,相关监管部门、各基层食品安全消费维权监督站与食品相关生产经营者签订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教育局与各县属学校、学区、镇(乡)校签订责任书,各学区、镇(乡)校与下属学校签订责任书;各乡镇(街道)、主要责任部门均建立健全内部责任制及责任追究制。
3、“千镇连锁超市、万村放心店”工程在实现全覆盖的同时开展扩面、提质、增效工作。乡镇连锁超市向较大行政村和学校延伸,“放心店”向厂矿、社区和较大自然村扩展;农村“放心店”多种形式的食品统一配送面达到95%以上;着力探索解决“无店村”的安全食品保障问题。
千万工程提质扩面及“无店村”安全食品保障责任单位:经贸局、工商局。
工作措施:完善“千万工程”政策,加大扩面、提质的扶持力度;与连锁龙头企业签订扩面提质责任书,加强连锁门店的食品安全检查;探索“流动配送车”的运行机制,基本解决“无店村”的安全食品保障问题。积极推进“放心店”连锁化改造进程。已改造为连锁龙头企业门店(包括直营店、加盟店)的“放心店”,由龙头企业采取巡访制度实现配送;其他农村“放心店”通过与放心批发企业签订配送协议实行配送。
4、加强社会监督和群防群治。健全食品安全群众监督网络,充分发挥基层食品安全消费维权监督站的职能。
牵头单位:食安委办公室。
参与单位:各乡镇(街道)、农业局、质监局、工商局、卫生局、经贸局、教育局。
工作措施:进一步整合农村公共安全监督员队伍,加强对基层监督员的指导、培训和管理;加强各基层工商所、卫生监督分所与基层食品安全消费维权监督站的沟通联系,齐抓共管做好辖区内食品安全工作;由县食安委办公室负责牵头健全落实食品安全统一举报和奖励办法。
(二)种植养殖环节
1、开展农资信用体系建设,加强农业投入品规范管理工作。鲜活农畜产品抽检合格率达到95%以上。
责任单位:农业局(其中放心农资连锁体系建设责任单位为供销社)。
参与单位:工商局、质监局、供销社,各乡镇(街道)。
工作措施:加大农业投入品执法检查力度,杜绝损农事件或因使用违禁药物引起食用农产品中毒事件。
(1)全面开展农资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一是制定《*县农资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意见》,明确农资信用体系建设的指导思想、建设目标、工作原则、建设内容及保障措施等。二是全面开展农资诚信经营承诺。年内完成与全县260家农资经营企业、20家兽药经营企业的业主签订“农资诚信经营承诺书”;继续做好规模猪场、生猪贩销户和饲料生产加工经营企业的《不使用瘦肉精承诺书》签订工作,确保应签率达到100%。三是积极引导农资龙头企业开展连锁经营。争取完成以“统一采购、统一配送、统一价格、统一标识、统一核算、统一服务”的“六统一”为标准的农资连锁经营网点180家,使农资连锁经营网点覆盖全县60%以上的乡镇(街道)和30%以上的行政村,统一配送率达70%以上。四是加强农资监管网络建设。聘请15个乡镇(街道)的农技人员作为乡镇(街道)农资协管员,在重点乡镇(街道)的主要行政村聘请村级农资质量监督员20名,逐步完善县、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农资监督监管网络。五是建立健全农资信用信息网络。在*农技110网、*农民信箱和*农业执法网等专业网站,录入农资经营企业相关信息,建立覆盖全县的农资信用信息平台,使农资监管信息上下互通,横向相连,实现农资信用体系网络化、信息化。六是建立健全农资经营责任制度、服务承诺制度、产品保管等诚信经营管理制度,帮助企业实现由责令规范向自我规范转变,逐步实现农资连锁经营的“六统一”要求,在此基础上组织开展农资信用等级评价和诚信度评比工作。七是积极争创全省百家诚信农资示范企业1-2家。
(2)积极组建农业产业化协会,加强行业自律。组建完善*县生猪养殖协会等行业协会,通过建立健全内部约束机制,加强行业内部管理和行业自律,进一步推进诚信体系建设工作。
(3)深入开展农业投入品专项整治工作,制定农业投入品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有计划地组织开展种子、肥料、农药、兽药、饲料的专项整治。进一步加大种子、农药等农业投入品市场的质量抽检力度,提高检测密度,确保假劣农资不上市、伪劣农资不下田,保障农产品生产源头安全。
2、广泛推行农业标准化生产,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化推进活动。辖区内主要农产品和特色优势农产品制定生产标准;完成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目标任务,并抽检合格;无公害农产品基地面积达到本辖区放心工程规划要求。
责任单位:农业局。
工作措施: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化推进工程方案,一是年内完成制定主要农产品和特色优势农产品的生产标准并组织实施。二是积极引导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创造条件,组织申报省级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以及国家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农产品认证,年内完成省级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2个以上,国家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或有机农产品认证2个以上,并通过上级抽检合格。通过建设,使全县主要农产品基本达到无公害要求,农畜产品质量抽检合格率均达95%以上。
3、深入开展“千场无公害万户信得过”工程,制定活动方案,对水产养殖生产者开展源头管理培训,组织渔药和饲料监控及初级水产品的残留监控,完善整改措施,落实追溯制度。鲜活水产品抽检合格率达到95%以上。无公害水产品基地面积达到本辖区放心工程规划要求。
责任单位:水利局。
工作措施:一是加大水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和无公害水产品养殖规范的推广力度,加强对水产养殖从业人员进行养殖枝术、投入品管理和质量安全等知识培训力度,提高涉渔人员的质量安全意识,切实抓好初级水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二是每年完成1~2个无公害水产品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到2009年10月前,全县达到无公害水产品产地认定2个和无公害水产品认证3个。三是每年向*水产品质量检测中心抽样送检初级水产品检测样本3~5个。按照省政府和省海洋与渔业局的要求积极开展“千场无公害万户信得过”工程,加强水产养殖投入品管理,建立水产养殖单位、企业的生产档案,规范“三项记录”,在2009年10月前争取有6个以上的水产养殖个人和单位被省海洋与渔业局授予“*初级水产品质量信得过”证书。
4、全面开展农产品产地环境、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监测。依法划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指导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建立生产档案,严格查处农产品质量安全违法行为。
责任单位:农业局。
工作措施:一是全面开展农产品产地环境安全调查,初步划定有工业污染和三废污染的区域为农产品禁、限种(养殖)区域。二是进一步加大现有无公害农产品产地,以及国家无公害农产品和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基地环境的安全监测,加强产地环境安全评价和监管,确保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产地环境安全。三是加大资金投入,努力改善条件,逐步开展农产品产地环境的全面监测。通过产地环境安全监测,依法做好全县农产品禁、限种(养殖)区的划定,探索适宜稻米、蔬菜等主要农产品产地区域的划定。四是制订统一、规范的农产品生产档案(样本),指导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建立规范的农产品生产经营档案,同时,切实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实现农产品生产经营可追溯管理。
5、积极推进“农产品标识计划”,明确示范核心区与示范龙头企业,建立以产地准出管理为主要内容的农产品产地标识准出制度。
责任单位:农业局。
工作措施:一是制定符合我县实际的《*县农产品产地准出管理制度》,正确引导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以及从事农产品收购的单位或个人建立本企业农产品标识、准出等制度。二是在2个以上农业龙头企业开展农产品产地准出示范,以此带动全县的农产品产地准出管理工作。
6、积极推进乡镇(街道)农产品标准化示范基地建设。达到每个乡镇(街道)都有一个农产品标准化示范基地。
责任单位:农业局。
参与单位:各乡镇(街道)。
(三)生产加工环节
开展打击违法违规生产加工食品专项行动。加大对无证生产加工行为的查处力度,基本消除无生产许可证生产加工食品行为。严厉打击黑窝点和在食品生产加工中使用非食品原料、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行为。加强巡查普测和专项抽查,年抽查、普测批次数不少于监管企业数的1.5倍。食品生产企业生产许可证、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健康证持有率达100%。开展小企业、小作坊综合治理。对28大类无生产许可证食品企业无证查处率100%,城乡结合部以外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建档及目录监管率100%,城乡结合部以内已进入无证查处期的28大类食品企业关停取缔率100%,积极探索城乡结合部以外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临时准产制度。食品抽检合格率85%%以上。加强食品添加剂监管,全面实施食品添加剂使用申报制度,使用申报率达100%。食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生产企业的取证率达50%。没有发生因区域性食品质量问题被省级有关部门“红色警告”和“黄色警示”通报。
责任单位:质监局。
工作措施:一是坚决查处无生产许可证生产加工白酒、乳制品、饮料、饮用水、肉制品、味精、食用油、食品塑料容器等高风险食品的违法行为;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使用非食品原料和回收食品生产加工食品以及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行为;坚决取缔无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等违法生产加工企业。加强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基本条件改造,帮扶具有一定生产条件的小作坊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加强对小作坊的监管,禁止使用定量包装,限定区域销售,全面推行产品治理安全承诺书制度,对小作坊基本实现规范管理并有计划地逐年减少数量。二是加强对获证企业的专项检查和抽查工作,加大对获证企业生产不合格产品和不能确保必备生产条件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督促获证企业持续保持和改进生产条件。三是对食品生产比较集中及质量安全问题比较突出的区域,开展区域整治,进一步完善区域监管责任制。四是严格食品市场准入,组织开展强制检验和专项抽查,强化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使用添加剂备案制度。加大监督抽查的力度和覆盖面,使抽查基本涵盖所有食品种类和应抽查产品;对肉制品、乳制品、豆制品等高风险食品,加大抽查的频次,通过抽查及时发现问题。对容易出问题的重点行业、重点地区、重点企业加强跟踪抽查,集中精力解决重点隐患,对重点关注产品进行跟踪监督抽查,及时公布抽查结果。大力加强产品质量预警、预测、预防工作,及时发现和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
到今年年底,所有应取证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都必须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并在产品上加贴QS标志;小作坊全部签订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基本消除使用各种非食品原料和回收食品生产加工食品违法行为;基本遏止滥用防腐剂、色素等食品添加剂违法行为;乡镇(街道)政府所在地和城乡结合部基本消除婴幼儿配方乳粉等16类食品无营业执照、无卫生许可证、无生产许可证生产加工行为。
(四)流通环节
1、全面开展“农村食品市场整顿年”活动。坚决取缔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食品违法行为,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经销病死禽畜肉制品及过期霉变、有毒有害和不合格食品的违法活动,查处打击印制和使用食品的假包装、假标识、假商标等违法行为;积极推行食品流通企业市场准入制度,建立并严格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索证索票制度、购销台帐制度、销售食品质量安全承诺制度、市场主办者责任制、不合格食品退市召回等六项制度,县城所在地市场、超市100%建立索票索证制,彻底解决县城、乡镇(街道)所在地小杂食店无照经营问题;有计划开展流通领域食品质量监测和市场快速定性检测,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和200个商位以上的农贸市场建立检测室,开展市场流动快速定性检测工作,规范市场快速定性检测的记录、结果汇总(包括设施、设备)及信息公布。没有发生因区域性食品质量问题被省级有关部门“红色警告”和“黄色警示”通报。
责任单位:工商局。
工作措施:一是积极开展“农村食品市场整顿年”活动。开展农村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资格专项清理,把好农村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准入关;加强流通领域食品质量监测,确保农村食品质量安全,制订年度定性检测计划,发挥检测车流动性好、覆盖面大的优势,深入农村市场,集中开展季节性、节日食品市场专项检测行动;要切实加强监测不合格食品的后续处理工作,加大对食品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加强市场食品准入工作的监督和管理,会同农业、卫生等部门做好农贸市场畜禽、肉类、卤制品、豆制品等重点食品的准入工作,督促市场举办者和经营户建立健全进货台帐、供货凭证、特约经销关系备案等准入制度。二是集中开展各类食品专项检查整治活动。要以粮油、肉禽蛋、水产品、副食品等四大类食品为重点,突出对农村集镇、城乡结合部和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副食品批发市场的检查,督促食品经营者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等六项制度,规范食品市场经营秩序。三是切实维护农村消费者合法权益。深入农村大力宣传食品质量安全法律知识,增强农民自我保护意识;完善农村消费维权监督网,充分发挥农村监督员的作用,及时调解农村食品消费纠纷,努力做到纠纷调处不出村、不出镇;对农民举报和投诉的案件,要优先立案,依法从快处理,切实维护农民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2、加强农产品批发市场管理。建立健全农产品批发市场的质量安全监管的组织管理和运行机制,设立或委托质量安全检测机构承担日常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查检验工作。
责任单位:工商局、农业局。
工作措施:一是加强农产品批发市场质量安全责任管理,督促*农贸市场切实履行市场举办者食品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建立健全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责任制,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进一步加强农产品批发市场质量安全责任管理。二是突出监管重点,依法查处问题产品,切实加强*农贸市场等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三是健全检测机构,加强日常质量抽检。要求*农贸市场等农产品批发市场要明确分管领导和日常质量检验员,规范开展上市农产品日常质量抽检工作。四是加强对动植物及其产品的检疫签证管理,确保上市或外销农产品检疫合格,做到件件有证、证物相符。
(五)消费环节
严格食品卫生许可管理。加强餐饮单位开办前审查工作,旅游景点、农家乐、大排档等集中经营场所的餐饮企业(单位)卫生许可持证率达100%,彻底解决县城所在地餐饮经营单位无证照经营的问题。做好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杜绝无健康证人员上岗。全面推行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大、中型餐饮单位和学校食堂开展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达100%,积极推行小型餐饮单位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在大型餐饮业、快餐供应企业和学校食堂开展“五常法”管理等试点,餐饮卫生抽检合格率达95%以上。食堂(包括学校食堂)和县城所在地餐饮经营单位100%建立食品索证制度,重点食品和主要原料的可溯源率达100%。全面实施农村集体聚餐管理制度,开展农村厨师登记、卫生知识培训工作,300人以上的农村集体聚餐现场指导率为100%,农村集体聚餐(8桌以上)备案率达80%以上。充分发挥卫生监督派出机构职能,与基层食品安全消费维权监督站做好沟通衔接,共同做好辖区内食品卫生工作。
责任单位:卫生局。
参与单位:教育局、各乡镇(街道)。
工作措施:组织开展卫生系统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制定具体实施方案。一是开展卫生许可整治,严格卫生许可审查,强化日常监督管理,加大对农村、城乡结合部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餐饮单位和学校食堂的食品卫生许可整治力度。凡达不到许可条件的,督促其限期整改,整改后按《*食品卫生许可条件》进行评分,评分在60分以下的,予以取缔;对无证经营的单位,要会同工商、公安、城管等部门,坚决予以取缔。加强食品生产经营人员的卫生法律法规知识的培训,强化从业人员健康管理,杜绝无健康证人员上岗。二是继续大力实施“放心小餐饮”工程和“放心学校食堂”工程。建立食品原料采购索证和验收制度,规范餐饮业原料索证管理,开展餐饮业和学校食堂原料进货索证的专项检查,结合现场检查情况,对食用油、酱油、熟肉制品、蔬菜等食品原料卫生指标进行抽检,严厉查处采购、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不合格调味品等违法行为,防范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学校食堂和大中型餐饮业必须建立食品原料进货台帐,重点食品和主要原料(乳及乳制品、酒类、饮料、酱油等调味品、肉及肉制品、粮、油等)全面实现可溯源管理。加强餐饮单位的餐饮具消毒效果监督监测,积极推广餐饮具统一消毒服务,提升餐饮业的餐饮具消毒卫生水平,确保餐饮卫生抽检合格率达标。三是全面推行餐饮业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在大中型餐饮业和学校食堂全面实行量化分级管理的基础上,积极推行小型餐饮单位的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按照《*小型餐饮业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评分表》,对小型餐饮业实行拉网式检查,评定其等级,在食品卫生A级单位、大中型餐饮业和学校食堂开展“五常法”管理试点工作。四是实施农村集体聚餐管理制度和农家乐食品卫生提升工程。制定《*县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监管指导意见》,进一步完善农村集体聚餐申报管理制度,加强农村流动厨师的卫生管理,开展农村厨师的登记和卫生知识、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工作。根据申报情况对聚餐场地、加工场所卫生条件、菜肴、厨师健康证的有效性和参加卫生知识培训情况等进行监督检查。督促聚餐承办者和厨师严把食品采购、加工关,并同时做好清洁、消毒等工作,对300人以上的农村集体聚餐要确保现场监督指导全面到位;制定《*县农家乐卫生监督指导意见》和卫生许可条件,严格督查,强化指导,扶持和引导规模较大的农家乐合法规范经营,促进农家乐健康发展。五是加强卫生监督分所标准化和规范化建设。充分发挥卫生监督分所的监管职能,将监督工作重心下移,大胆探索城乡一体化卫生监督的监管模式,注重与工商所、乡镇(街道)食品安全消费维权监督站等沟通衔接,整合资源,形成合力,共同做好辖区内食品卫生监管工作。
(六)生猪定点屠宰及肉食品消费安全
严格实行生猪定点屠宰,加强定点屠宰场畜禽检验检疫和上市肉品检验工作,严厉打击私屠滥宰行为,全面遏制注水肉和病害肉上市。全县生猪定点屠宰率达到100%。上市猪肉“瘦肉精”等β类兴奋剂检测平均检出率控制在0.5%以内。积极推进牛、羊定点屠宰和禽类集中屠宰工作。
责任单位:经贸局。
参与单位:农业局、工商局、卫生局。
工作措施:一是加大执法力度,有效遏制私屠滥宰行为;二是严格执行进场生猪检疫和肉品检验制度;三是认真做好生猪宰前“瘦肉精”检测(按日屠宰量的2-3%比例抽检);四是严格执行肉食品上市准入制度,坚决查处制售注水肉、病害肉等“问题”肉食品的违法行为;五是县城所有超市、市场、集体食堂、餐饮单位使用和销售的猪肉100%来自生猪定点企业;六是加强宣传,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宣传《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实施<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办法》等法律法规,提高市民的法制意识和肉品质量安全意识,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促进生猪定点屠宰工作上新台阶。
(七)食品安全信息信用体系建设
实现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通过*县食品安全信息网站信息共享。建立食品安全信息统一制度。编制年度食品安全状况报告。
牵头单位:食安委办公室。
参与单位:食安委办公室各成员单位,各乡镇(街道),相关行业协会、企业等。
工作措施:进一步健全《*县食品安全监管信息管理暂行办法》并监督实施;及时更新*食品安全信息网内容,开展企业基础信息共享平台开发调研。
发挥行业协会的自律作用,强化企业诚信意识,扎实推进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
牵头单位:质监局
工作措施:发挥行业协会在信用体系建设中的主导作用,在*发糕行业开展信用体系建设扩面工作,制定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方案,加强信用体系建设企业“两档一制”建设。
(八)应急体系建设
完善《*县食品安全突发事故应急预案》和《操作手册》,各乡镇(街道)完善本辖区《应急预案》的基础上,制定本辖区的操作手册。建立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和应急处理保障机制,组织应急演练和培训。及时有效地应对食品安全事件。食品安全事故的报告率和处理率达100%。不发生Ⅲ以上食品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延伸到重点乡镇(街道)、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
牵头单位:食安委办。
参与单位:食安委办公室各成员单位,各乡镇(街道),有关企业。
工作措施:从实用出发,适时对《*县食品安全突发事故应急预案》和《操作手册》进行修订完善;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及培训;督促乡镇(街道)建立健全应急体系;要求食安委办公室成员单位及各基层食品安全消费维权监督站督促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建立健全应急体系。
(九)检验检测体系建设
整合和加强食品检验检测资源,逐步做到统一检测计划、统一信息。
责任单位:食安委办公室。
参与单位:质监局、农业局、卫生局、工商局、食品药品监管局。
工作措施:整合食品安全监测资源,建立*县食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由县食安委办公室统一制定检测计划,实现统一检测检验,统一配置食品检测设备,统一检测标准,统一汇总检测结果,统一信息报告和。
(十)宣传教育工作
成立食品安全宣传教育组织协调机制,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五进”活动。重视校园食品安全教育,列入中小学校公共安全和健康课程教学内容。开展食品安全知识“进千家社区、入万户家庭”宣传活动,食品安全知识进社区覆盖面达100%、利用当地政府门户网站、报纸、电台、电视台、农村广播、板报等宣传阵地,建立宣传栏目或宣传版块,使创建工作做到家喻户晓。公众对食品安全满意率达到70%以上。
牵头单位:食安委办。
参与单位:食安委各成员单位、食品安全宣传教育组、各乡镇(街道)。
工作措施:制定宣传教育计划,印发宣传资料,协助举办各类食品安全讲座,组织开展或几个单位联合开展各类宣传教育活动,及时报道食品安全信息,适时开展问卷调查。
四、工作步骤
创建工作包括动员部署、组织实施、自查迎检等三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20*年5月—6月)。召开创建示范县动员大会进行部署,统一思想认识,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制定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并上报省、衢州市食安委办备案。
(二)组织实施阶段(20*年7月—2009年8月)。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根据各自职能对照该方案和省《评价标准》,全面疏理各项工作,分解落实创建任务,并建立健全台帐登记和档案管理制度。食安委办对进展情况定期开展督促检查。
(三)自查迎检阶段(2009年9月—2009年10月)。各级各有关部门及时完成示范县创建工作资料整理、归档,认真总结创建工作特点和主要成效,按照要求开展自评,并于2009年9月下旬将总结材料和自评情况上报食安委办公室。食安委办要会同有关部门认真做好各项迎检准备工作,确保顺利通过上级组织的检查验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对“示范县”建设工作的领导,确保“示范县”建设的顺利推进和取得实效,成立以县主要领导为组长,农业、质监、工商、卫生、经贸、教育、食品药品监管、供销、水利、财政、宣传部、广电总台、新闻宣传中心等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连小敏
副组长:王良春、吕玉茹、薛伟、李建民、洪一舟
成员:严凛冰、陆雄、李竹生、吴军、夏浩波、吕美姿、范卫祥、李林、郭筱丽、陈卫平、陈金新、贾仲银、应敏、楼林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食品药品监管局内,由郭筱丽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省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试点工作是全面提升我县食品安全工作水平的有效举措,是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各单位要在县委、县政府正确领导下,按照食品安全委员会的统一部署认真组织实施,做到思想上高度重视,行动上扎实推进,及时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将“示范县”建设工作列入本单位重点工作之一,层层落实责任,保证工作的顺利开展。各有关部门要尽快结合部门实际,制定本单位开展“示范县”建设的工作方案,并于20*年5月15日前报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二)加强指导协调。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试点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食品安全的综合监督、种植养殖、生产加工、流通、餐饮消费等各个环节。在试点工作期间,食安委办公室要加强统筹协调工作,同时要加强创建示范乡镇的工作,要注意研究解决试点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上下沟通协调,确保顺利推进。
(一)食品药品监管组织领导全面加强。
市政府于2005年建立市食品安全委员会,负责全市食品安全工作,下设办公室,办公室放在新成立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各县区政府也相应建立了工作机构。去年,按照国务院、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建立了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办公室放在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并下设农产品、食品和消费品、流通领域商品、餐饮业、药品、肉品、进出口产品和新闻信息、公安等九个工作组;各县区政府和市级有关部门也都成立了专项整治领导小组。
制定了《关于加强市区乡镇公共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建设的实施意见》,在市区各乡镇建立了公共安全监管“一中心六站”,其中包括“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站”,在行政村聘请“多元合一”信息监督员,整合资源,理顺体制,明确职责,就加强乡镇食品药品等公共安全监管工作进行了积极的创新探索。
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列入各级政府年度考核;将农村食品安全“三网”建设和社会医疗机构药品规范化管理列入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将加强农村公共安全监管、食品小作坊违规生产和社会医疗机构用药规范化管理列入市领导“走进矛盾,破解难题”专项活动,有力地推动和加强了全市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
(二)食品“三网”和药品“两网一规范”不断深化。
食品安全“三网”基本覆盖。各级各有关部门层层签订食品安全目标责任书,建立了覆盖全市、落实到行政村(居委会)和企业的食品安全“监管责任网”;“现代流通网”建设质量不断提升,“千镇连锁超市、万村放心店”工程实现全覆盖,“放心店”平均食品品种配送率达到80.58%;“群众监督网”不断拓展深化,共建立消保分会20个、消费维权监督站49个、监督点1055个。特别是在乡镇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站建立后,吴兴、南浔两区依托监管站对各村的信息员进行了整合,形成了区、镇、村三级监督网络。
药品“两网一规范”深入推进。在巩固农村药品“监管网”与“供应网”覆盖率均达到100%的基础上,农村基层医疗机构(卫生服务站)药品配送率达到100%,农村连锁超市、放心店设立乙类非处方药柜,提高药品供应集中度和效率。把农村医疗机构药品规范管理全面纳入新型农村卫生合作体系,农村卫生服务中心和卫生服务站全部达到药品规范化管理要求。同时,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医疗机构药品规范化管理的意见》,较好地解决了社会医疗机构药品的长效管理问题。
(三)食品药品放心工程深入实施。
深入实施《**市食品放心工程2005—2007实施规划》,前年开始开展市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去年开展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加强对重点产品、重点环节、重点单位、重点区域、重点问题的监管整治,取得预期成效。《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确定的3个重点、8项整治任务、12个100%量化指标和24个工作目标全面完成,通过了省政府的检查验收。据市城调队调查,去年85%的城镇居民对食品安全工作表示满意。
农产品质量安全。去年,全市无公害农产品、有机食品和绿色食品生产基地面积达到185万亩,占全市可食用农产品生产面积50%以上;市对基地抽样检测,蔬菜合格率为99.8%,省两次例行检测,蔬菜、生猪合格率均达到100%。
生产加工食品质量安全。去年,全市359家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全部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8家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生产加工企业中4家取得生产许可证;193家食品加工小作坊落实了目录监管、申报登记、限区域销售等制度,并全部签订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133家县城以上城市、乡镇政府所在地和城乡结合部生产加工白酒、大米等16类食品全部持证生产;对不符合要求的食品企业实施分类监管,基本解决了食品生产加工的“三无”问题;食品行业14种产品监督抽查合格率为87%。
流通领域食品质量安全。去年,全市流通领域食品质量监测合格率为90.9%,批发市场和200个固定摊位以上农贸市场农药残留平均抽检合格率达到98.5%;试行重点食品定点分类监测和危险性评价新机制,加强食品安全预警防范;所有大型商场超市和主要食品、副食品批发市场的食品进货实行了索票索证制度;有8403家农村食品小商店实施了商品准入备案制度。
餐饮业食品质量安全。去年,全市食品量化分级管理单位达到5130户,集中式供水单位量化分级管理实施率达到100%,并创新建立“1+1”长效监管模式;建立乡村厨师档案,对百人以上就餐申报的家庭宴席进行上门指导;建筑工地食品安全纳入建筑安全文明施工优胜标化工地评审,实行食品安全一票否决制;完成对城区现有流动食品小摊贩的登记造册,各县区中心城区都实施了放心早餐工程。
猪肉质量安全。去年,全市县城以上城市生猪定点屠宰率为100%,乡镇为97%;县城以上城市所有市场、超市、集体食堂、餐饮单位销售和使用的猪肉全部来自定点屠宰企业,肉类定点屠宰加工厂生猪尿样检测合格率为99.7%;实行屠宰生猪和肉品台账管理和可追溯制度,严把生猪进场关、屠宰关、检验关和出场关;**中心城区14个农贸市场全面实施家禽集中屠宰,各县区首位镇50%的农贸市场实施家禽集中屠宰。
药品质量安全。去年,全市药品品种现场核查、药品文号清查、药品生产企业检查、高风险药品生产企业飞行检查、注射剂类药品生产企业驻厂监督、大容量注射类生产企业工艺及处方核查、二类医疗器械注册核查清理、重点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突击检查等八项均达到100%;91.5%的基层医疗机构达到药品规范化管理要求;建成了特殊药品监控信息网络,基本解决了挂靠经营、超方式和超范围经营药品问题,禁止并取缔了以公众人物、专家名义证明疗效的药品广告。
进出口产品质量安全。去年,全市出口食品原料基地全部进行了清查,出口食品、出口玩具、出口全地形车等生产企业全部进行了整治清查,出口食品运输包装全部加贴检验检疫标志,未发现非法进口的肉类、水果、废物。
涉及人身健康和安全产品质量安全。去年,全市348家涉及人身健康和安全产品质量的10类重点产品生产企业全部建立质量档案和分布图,并建立了原料进厂检验、验收、产品检验和产品销售记录;制定实施人造板、食品、电线电缆、强制性认证产品等四个行业的长效监管办法;完成国家质检总局挂牌督办的南浔区电线电缆专项整治和省质监局挂牌督办的吴兴区织里童装专项整治,织里童装和南浔电线电缆产业的质量提升效果明显。
(四)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创建有效推进。
围绕省级社会主义新农村实验示范区建设的总体规划,积极创建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县区、示范乡镇、示范村。去年,全市有36个乡镇(含2个开发区)被列为食品安全示范乡镇,占全市乡镇总数(含4个开发区)的58%,其中德清、吴兴和南浔在全部乡镇中推进。德清县作为省食品安全示范县试点,实施“示范乡镇创建指导工作日”制度,由县食安办组织有关部门对各乡镇的示范创建工作进行指导;长兴县把“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建设列为县委、县政府十大“民心工程”;安吉县以启动省级社会主义新农村实验示范区卫生项目—“农家乐”规范化管理试点为突破口,全面推进示范乡镇创建工作。
(五)食品药品安全信用信息和应急体系初步建立。
制定实施《**市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方案》,选取了饮用水、粮油、肉类、水产品4个行业和36家单位进行试点。德清县完成试点企业评价和试点工作总结,并探索制定水产品、卤制品、肉制品、豆制品“四品”长效整治方案;安吉县对3个行业的8家企业进行信用评估,加强粮油、水产品等行业信用体系建设,有力地推动地方特色产品的升级换代和企业整合。同时,在药品企业推行诚信体系建设,按品种质量风险等级分别与23家药品生产企业签订了质量承诺书,对药械生产、经营企业进行信用等级评定。
全市食品药品信息体系建设取得初步进展,出台了信息管理制度,市、县区相继开通了食品安全信息网,实现食品安全信息网上、网上查询;特殊药品监控信息网正常运行,对全市所有特殊药品批发企业药品经营实现实时监控。
全市制定了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处理应急预案、简本、操作手册,开展了Ⅲ级食品安全事故演练;10家药品生产企业完成了本企业应急预案的编制,食品药品安全应急处理能力不断增强。去年7月份,药品“甲氨蝶呤”不良事件发生后,我市迅速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在最短时间内查明该企业生产的原料药无质量问题。全市药品日常监管状况良好,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上报数列全省第一。各县区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基层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明确乡镇等基层组织和单位是隐患排查监控工作的责任主体,开展应急救援知识培训和演练,形成乡镇、村、组三级应急救援网络体系,确保在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发生时能迅速反应、正确决策、妥善处理。
(六)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广泛深入。
以培育负责的管理者、诚信的经营者和成熟的消费者为目标,大力普及食品药品安全常识和法规知识。出台了信息宣传教育制度,提出了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三贴近”原则和“五进”工作要求,明确了宣传的主体、宣传的内容,并强化目标责任制考核。整合各部门的宣传教育资源,突出主题,创新载体,强化重要时段和专项整治成果的宣传。
去年,各级各有关部门围绕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大力宣传《特别规定》等产品质量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宣传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意义,宣传优质食品、优良品牌和优秀企业,加大对伪劣产品和违法行为的曝光力度,形成正确的舆论导向,提高公众的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意识,动员全社会广泛参与,努力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和社会氛围。据统计,各级报刊和电视新闻媒体相关新闻报道和专题428篇(次),发放宣传资料9600余份;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累计编发专项整治工作简报14期、1750余份;市政府举行了新闻会,并在《**政报》上刊发专辑。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以“关注食品药品安全,共创健康美好生活”为主题,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知识“五进”活动,启动食品药品安全知识“进万家社区、入万户家庭”宣传活动,组织“食品安全宣传系列行”大学生志愿者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市工商局以“倡导新消费,共谋新发展,构建新和谐”为主题,开展“新消费运动”进企业活动;市卫生局以“关注餐饮卫生、预防食物中毒”为主题,开展了广泛的宣传活动;市质监局、农业、教育、贸粮、建设等部门充分利用广告、电视、报纸、网络、短信、文艺活动、图板展等形式进行食品安全宣传报道。据统计,去年全市共发放各类食品安全宣传资料80000余册(份),光盘400余张,在各类报刊开设食品药品安全专刊30期。
(七)食品药品安全督查考评落实到位。
积极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和责任机制落实情况的综合评价,并以综合评价为载体,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年终综合评价与平时督导检查相结合、综合考核与部门自查相结合的方式,不断完善督察、督导、督办和跟踪问效机制,实现了“以评促管”的预期目标,保证了各项工作的扎实推进。同时,组织成立食品药品安全暗查暗访组,建立暗察暗访工作机制,落实人员、装备、经费保障,常年开展工作,直接了解市场食品药品安全状况,跟踪检查各地重点工作实施和重大事件查处整治情况,督促相关工作落到实处。
二、不断提升全市食品药品安全保障水平
(一)巩固深化食品“三网”和药品“两网一规范”建设,不断改善农村食品药品安全状况。
食品安全“三网”建设。一是完善各级政府和监管部门责任制,建立基层组织食品安全责任制。通过行业自律和信用体系建设,强化企业第一责任人意识,努力构建政府、部门、企业三位一体的责任体系。特别是要加大乡镇食品药品监管机构建设力度,将乡镇监管机构建设列入县区考核内容,在吴兴、南浔两区有效运作、取得经验的基础上,全市推广。二是加大农村“放心店”增量提质扩面力度。扩大流通龙头企业的农村连锁便利店的覆盖面,不断提高“放心店”的统一配送面和商品配送比例,大的行政村放心店实现超市化。同时加快学校、景区、社区“放心店”的扩面步伐,学校“放心店”覆盖面达到100%;提高农村非“放心店”的规范化程度,使25%的农村商店达到“放心店”标准。三是在乡镇公共安全监管中心的统一安排下,充分发挥乡镇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站的组织和服务作用,抓好村(居)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员的教育培训和整合工作,探索建立统一的举报平台和奖惩办法。
药品“两网一规范”建设。结合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体系建设和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推进,进一步加强农村药品供应网络、监督网络和农村基层医疗机构药品规范化管理。加大农村药品协管员、信息员的业务培训和工作考核力度,增强乡镇食品药品监管站的工作能力。建设药品连锁配送网络,特别是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用药,要实行统一配送。继续鼓励在农村食品“放心店”中新增乙类非处方药柜。把农村医疗机构的药品规范化管理全面纳入农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站建设中,统一规划,强化监督管理。切实加强各类医疗机构药品管理,特别要进一步加强个体诊所、城镇社区服务站和厂矿、学校医务室等基层医疗机构药品、医疗器械的规范化管理,到年底全市基层医疗机构药品规范化管理达到95%以上。
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创建工作。一是争创食品安全示范县,再新增2个以上县区新进入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行列。二是在全市所有乡镇全面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示范乡镇创建工作,32个乡镇达到创建标准。三是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示范村(社区)和示范街道的创建工作。四是在全市全面推进农村药品“两网一规范”示范县建设,到年底各个县区都要努力达到示范县标准。
(二)深入实施食品药品放心工程,不断提高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成效。
深入实施食品药品放心工程,细化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目标,坚持抓重点环节和重点品种并重,规范与整治相结合,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食品药品安全热点、难点问题。一是广泛推行农业标准化生产,推进“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培育农业龙头企业,形成“一镇一品”、“一乡一特”,大力推进农资连锁经营,加大对农业投入品的监管。二是加强食品生产企业动态监管,及时发现问题,严厉打击生产经营假冒伪劣食品行为,建立健全食品生产企业业主的食品安全责任制,强化企业法人作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三是开展流通领域食品质量监管及消费警示工作,全面实施重点商品准入制度,推行食品定点分类监测和危险性评价机制。四是加强对学校、企业、建筑工地食堂和“农家乐”等休闲观光用餐场所的监管,落实家庭宴席申报制度,严厉查处无卫生许可证从事餐饮服务的违法行为。五是以农村、校园周边和城乡结合部“十小”整治为重点,集中时间和精力,深入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加大明查暗访频次和力度,做到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落实整改、及时消除隐患。六是按照药品安全监管“四不放过”要求,开展“药品生产工艺和处方核查、医疗器械注册清查、兴奋剂市场整顿、药品流通票据管理、药品冒充非药品”等专项整治,继续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查处大案要案,有效遏制制假售劣违法行为。七是强化药品和保健食品违法广告整治,坚决取缔以公众人物、专家名人证明疗效等违法药品广告,对严重违法广告的药品坚决采取行政措施予以下架。
(三)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安全保障体系,不断完善食品药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
制定实施**市食品药品安全规划(2008-2010),不断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安全保障体系,完善长效监管机制,逐步实现食品药品安全的长效监管。一是健全综合评价体系,完善市对县区、县区对乡镇的食品安全综合评价工作。二是全面推进食品药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健全企业信用档案和职能部门监管档案,建立食品药品召回和企业红黑榜制度,完善食品药品安全诚信体系和鼓励诚信、严惩失信的信用机制。三是建立食品安全例行监测体系,把食品安全纳入全市公共安全信息的总体规划之中,构建部门间食品安全信息沟通平台,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并定期向社会食品安全综合监管信息;同时加强对食品企业的监测,逐步实现对重点食品企业点对点的实时监控。四是加强食品药品安全检测体系建设,整合资源,集中投入,实现检验检测资源的有效整合与综合利用。五是健全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机制,完善应急预案,提高乡镇基层应急能力,严格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报告程序,防止瞒报、滥报。六是完善药品市场准入机制,严格准入标准、严格审批程序、严肃责任追究,从制度上切实把好第一道关口;同时,研究对严重违法企业主“资格罚”措施,对提供虚假资料骗取注册文号或许可证的,要依法严肃处理,加大违法者的违法成本。七是完善食品药品监管分工负责、分口把关和市、县区、乡镇上下联动、部门联动、区域联动的工作机制,实现全面有效的监管。八是完善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机制,努力形成政府、企业、行业组织、科研教育机构、消费者共同参与的多方位的宣传教育网络体系,广泛深入开展面向社会、贴近公众的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实现宣传教育常态化、阵地化和工作化,增强群众的食品药品安全意识和消费信心,促进食品药品产业的健康发展。
三、努力确保全市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取得实效
一要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实行分工负责制。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今年工作目标责任书确定的的工作目标任务,细化责任分解,强化督查考核,严格责任追究。要认真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责任制,明确直接责任人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建立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体系。要制定细化实施方案,定时间、定任务、定人员、定措施,按计划、有步骤、扎扎实实地把各项整治监管工作逐级部署落实到位。要加强督查考核,确保有效推进、取得实效。要建立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对工作不力、消极应付、失职渎职人要严肃追究行政责任和监管失职责任,造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突出抓好农村食品安全整治,保障农村地区食品安全
(一)进一步加强农村地区食品生产加工、流通和消费等各个环节的监管。开展“农村食品市场专项整治年”活动。全面清理农村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资格;开展农村食品市场专项检查,突出抓好分散在广大农村的各类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个体商贩、小作坊、小商店、小食店、小餐馆和学校食堂整治工作,有效遏制农村市场假冒伪劣食品。强化农村集贸市场和餐饮单位食品卫生监督检查,严厉查处无卫生许可证生产、经营食品和从事餐饮服务的违法行为,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创造良好的食品安全环境。
(二)进一步健全乡镇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制,填补监管空白。充分发挥乡镇食品安全协调办公室作用,建立农村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队伍,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采取分片包干的食品安全责任制,要不留任何死角和盲区,保证农村食品市场安全。
二、深入推进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加大农产品源头污染治理力度
(三)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围绕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和农产品综合竞争力,根据《安徽省安全优质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管理试行办法》,重点抓好一批优质特色农产品生产标准化示范基地建设。在现有的无公害农产品基地基础上,进一步扩大规模,普及无公害蔬菜适用技术,确保**年全县规模化菜地全面实行无公害标准化生产。继续抓好无公害农产品和绿色食品认证工作,努力把我县农产品品牌推向全国市场。
(四)深入开展对农产品生产环境、投入品、生产过程的治理。围绕重点季节、重点地区、重点市场、重点品种和大要案查处,抓好种子、种苗、肥料、农药(鼠药)、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等农资产品专项整治;推广使用高效低残农兽药;积极推进农资经营企业诚信体系建设,保证农资市场营销质量。
(五)切实加强基础工作。加大对广大农民科学种养殖、科学使用农兽药等知识的培训力度,提高农民科学生产水平,增强防范污染的意识和能力,积极控制有毒有害生物的侵袭。引导农产品生产基地建立质量管理规范体系,建立可追溯性标识和记录,提高基层人员安全监控意识。农产品基地要配备检测设施,农委及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实验室建设,提高检测水平,做好农产品检验检疫技术保障工作。
三、严格市场准入,严厉打击食品生产加工领域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行为
(六)严格食品质量安全监管。进一步推进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工作,确保小麦粉、肉制品等15类食品生产企业90%以上取得生产许可证,做到严格证后监管和无证查处;认真组织开展强制检验和专项监督抽查,督促食品生产企业严格按照标准组织生产和出厂检验;进一步完善区域监管责任制,实现对食品安全问题的早发现、早控制、早处理。开展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和厂点普查,建立健全食品生产企业质量档案。
(七)深入开展食品执法打假工作。坚决取缔无证生产的小作坊。紧紧围绕发证食品,突出农村和城乡结合部、集贸市场等重点区域,严厉打击滥用食品添加剂、使用非食品原料生产加工食品等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制售假冒伪劣、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犯罪案件;加大食品质量监督检查,规范食品标签标志;加强对食品标准特别是企业标准的管理工作,推进企业自觉实施食品标准。
四、加强食品流通环节专项整治,进一步规范经营秩序
(八)严格食品经营主体市场准入。全面开展清理规范食品经营主体资格工作,坚决依法取缔无照经营。
(九)严格规范食品经营行为。在加强食品市场日常监管的同时,深入开展专项整治,依法查处食品违法案件。以农村和城乡结合部为重点,开展重点区域执法检查,重点解决销售假冒伪劣食品问题;以商场、超市、集贸市场和批发市场为重点,开展经营者自律制度专项执法检查,重点解决进货验证验票、不合格食品退市等自律制度的建立和落实问题,确保大中型食品批发市场、超市进货索证索票率达90%以上;以节日市场为重点,开展食品专项执法检查,重点解决销售有毒有害和不合格食品问题。
(十)加强食品市场安全监管网络体系建设。深入推进工商行政管理“12315”网络进村镇、进社区、进商家、进市场,在90%以上的大中型商场、超市、批发零售市场建立投诉站点。完善上下贯通的食品安全预警防范和快速反应体系。建立并落实食品安全社会监督员和经销企业食品质量管理员制度。
(十一)进一步加强生猪定点屠宰和肉品流通市场的监管。继续加强监督检查工作力度,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和销售注水肉、病害肉等不法行为,确保全县生猪定点屠宰率达到85%以上,定点屠宰检验率100%。
五、强化日常监管,加强食品消费环节专项整治
(十二)开展学校食堂和周边饮食群专项整治。贯彻实施《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全面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大中型餐饮单位和学校食堂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率达90%以上。卫生、工商、教育部门要集中力量开展学校食堂及学校周边饮食摊点的专项整治,坚决取缔不符合食品卫生管理规范的学校食堂及周边饮食摊点,保障学生用餐安全。
(十三)开展卫生许可专项整治。严格规范食品生产经营和餐饮单位卫生行政许可,实行亮证经营。严格卫生许可证的发放审核和监督,加大食品卫生监督抽检力度,加大卫生执法工作公示公告力度,强化群众举报案件的查处工作,对不符合要求的依法予以查处。
六、完善食品安全综合监管机制
(十四)全面加强食品安全综合整治工作。在重大节日前和重大事件、重要工作过程中,由县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牵头,组织各相关部门联合开展食品安全综合整治工作。**年下半年要开展冷饮、学校食堂、国庆中秋等食品市场综合专项检查,积极推进联合执法和综合执法,充分发挥各有关部门的协调整治作用。加强乡镇和各有关部门的信息沟通,构建食品安全信息平台,定期向社会食品安全信息。
(十五)健全食品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全面落实《怀远县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完善事故应急救援处理机制和事故整改督查制度。
(十六)加强对食品安全隐患的监控。选择重点地区、行业和品种,探索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规律,提高预防控制能力。加强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尤其是大案要案的督查督办,对构成犯罪的食品安全案件做到快侦快破快移诉,坚决打击食品安全犯罪行为。
七、保障措施及工作要求
(十七)全面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按照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和责权一致、实事求是、客观公正、落实到位的原则,落实各级政府和各相关部门的责任;按照《怀远县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制与责任追究制》,严格责任追究;将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的具体任务和工作目标逐级分解落实,并实行政府目标考核。
(十八)加大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本辖区、本领域食品行业实际,进一步推进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突出抓好信用体系建设的试点工作,并总结试点工作经验,逐步推广。探索综合监督与信用体系建设相结合、产供销共建食品保障体系的新路子,促进我县食品产业健康发展。
(十九)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综合评价体系。继续开展对各乡镇和各有关部门实施食品放心工程综合评价与考核工作,完善考评办法,建立绩效考评机制,督促各乡镇和各有关部门切实落实好监管职责。
湖南省将从五个方面加大对非公企业的扶持力度:帮助解决融资困难问题。建立政府协调引导、银行重点支持、担保积极合作、企业主动参与的融资服务新模式,切实解决个体工商户和中小企业融资困难;帮助解决用地困难问题。本着一视同仁、平等对待的原则,非公有制企业申请使用国有集体土地,与公有制企业同等对待;切实加大财政支持力度,根据财政收入增长情况,加大中小企业的发展专项资金的增幅,各部门掌握的各项专项资金,要逐步提高扶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比例;放宽市场准入。凡是法律法规没有限制的行业和领域,凡是能够实现多元化投资的行业和领域,原则上都鼓励非公有资本进入;加大对中介服务机构的支持力度,坚持社会化、专业化、市场化原则,不断完善非公有制经济的社会化服务体系。
浙江
浙江省经贸委副主任、中小企业局、乡镇企业局局长吴家曦在全省中小企业工作会议中指出,具体要抓好以下几方面重点工作:(一)以“条例落实年”活动为抓手,努力打造浙江省中小企业发展新优势,加快形成各项法定措施的落实机制,加快形成工作拓展和创新的协调机制,加快形成政策法规的保障机制。(二)以实施中小企业成长计划为主线,努力促进中小企业健康成长,加强对千家成长型中小企业的扶持,加强对万家微小企业的培育,加强中小企业成长计划的延伸。(三)以提升农民创业水平为目标,努力推动中小企业乡镇企业参与新农村建设,积极培育和扶持家庭工业发展,积极启动“促进百村农民创业工程”和“百镇产业发展培育工程”,积极推进“干企结对万企帮扶”工作,积极实施农产品加工推进行动。(四)以缓解中小企业融资瓶颈为突破点,努力改善中小企业的发展环境,继续推进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工作,继续创新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制,继续拓展中小企业直接融资途径,继续改善中小企业融资生态环境。(五)以完善中小企业创业服务和创新支撑体系为基点,努力改善对中小企业的公共服务,推进创业辅导和创业基地建设,推进中小企业创业人才培养,推进中小企业创新支撑体系建设,推进中小企业信息化建设和信息服务,推进中小企业国际化进程,拓展国内外市场。(六)以加强对中小企业的社会管理为载体,努力促进中小企业制度创新和管理提升,推动中小企业经济组织形式转型,推动学习型中小企业制度建设,推动中小企业践行社会责任,推动中小企业发展理论和政策研究。
山东
从山东省中小企业办获悉,山东省将建立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实施情况信息反馈制度。
反馈信息包括项目资金到位和使用情况,承担建设项目企业的企业情况和项目达到的阶段性技术、经济指标情况,项目建设实施进度情况,项目实施中的经验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措施等。承担建设项目的企业还要根据申报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内容,对项目建设情况和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总结。包括项目建设内容完成情况,项目实现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情况,项目对企业下一步发展的促进作用等。省中小企业办公室、省财政厅将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对项目管理监督工作差的市,省中小企业办和财政厅将减少乃至取消其下一年度专项资金项目的申报数和资助额,
佛山
佛山将出台推进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的措施,进一步缓解中小企业贷款难的问题。
佛山市推进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的征求意见稿重点提到,要加大对中小企业担保机构的扶持力度,促进它们在佛山的发展壮大。其中包括:落实信用担保机构税收优惠政策;适当放宽担保费率的浮动范围;各区在财政预算内,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扶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推进担保机构与金融机构的互利合作;鼓励和支持各类民间投资者参与组建中小企业担保机构。
宁夏
从宁夏科技厅了解到,由于创新型企业很难获得商业银行的贷款支持,宁夏一些科技型中小企业面临发展困局。
据了解,由于宁夏自身财力有限,全区社会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占GDP的比重长期低于全国水平,一些县级科技投入甚至长期为零。
专家表示,由于开发周期长,投资大、风险高,政府公共财政难以承受,需要大量的金融资金支持。但创新型企业具有的不确定性和信息不对称两个特点,与银行的集中资金管理模式和审慎经营原则不符合,使得创新型科技很难获得商业银行的贷款支持。
江苏
深圳证券交易所,江苏证监局合作成立的“江苏中小企业上市培育服务中心”在南京正式挂牌。
新成立的培育中心的主要工作职责,是制定江苏中小企业改制上市工作计划与实施策略,加强和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沟通联系,建立经常化、制度化的信息交流机制,挖掘、培育江苏省中小企业上市资源情况,为各地及中小企业发行上市工作提供指导、服务。
内蒙古
内蒙古将进一步加大非公有制经济政策落实力度,提高对非公有制经济的社会化服务水平,使非公有制经济与工业化、城镇化发展相促进、相协调,要改革行政审批制度,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对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宏观指导和综合协调能力。内蒙古将围绕自治区的支柱产业和优势产业,引导个体私营经济上规模、上档次,提高科技含量。鼓励非公有资本入股积极参与国有企业股份制改组改造,进入交通,电信、金融、市政公用事业领域等。支持非公有制企业引进国内外高级技术、管理人才,提高非公有制企业队伍素质和经营管理水平。
关键词:农村金融;公共服务;金融服务
Abstract:This paper is mainly about how to speed up the construction of rural financial service system and its profound significance in China’s rural market. It plays a vital role not only in enhancing the financial service level focusing on promoting agriculture,rural areas and farmers,but also in the realization of rural public service,as well as satisfying the needs of the rural population. At present,problems such as low coverage of the rural financial network,insufficient competition are very obvious. In order to improve the rural financial and public service level,two factors need to be highlighted,namely,government guidance and market allocation. In addition,we need to insist on developing the network layout and service innovation, to meet the service needs of local farmers.
Key Words:rural finance,public services,financial services
中图分类号:F830.34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674-2265(2012)10-0038-04
随着城乡一体化和新农村建设战略的实施,农村经济加快发展,公共服务体系不断健全,对农村金融的需求进一步增强。尽管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村金融获得长足发展,但与城市相比有较大差距,与农村的实际需求不相适应,农村金融网点覆盖面低,供给不足、竞争不充分、效率不高、配套设施不全、服务不完善等一系列问题亟待解决。本文结合山东省潍坊市实践,就如何加快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建设,并与公共服务互动融合发展进行探讨。
一、加快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意义
(一)提升金融服务“三农”水平,贯彻落实强农惠农政策
中央对“三农”问题越来越重视,把解决城乡二元结构问题作为重中之重,提出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的战略举措。具体到金融服务,城乡不均衡的问题尤其突出。我国未来金融发展的方向之一,就是要引导金融机构和金融服务更多地走向农村,通过推动金融资源要素向农村地区配置,完善多层次、广覆盖的普惠性农村金融服务体系,促进城乡金融服务均等化。2004年以来,每年中央1号文件都强调,金融机构要履行服务“三农”的义务。应该说,加快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建设,符合中央政策要求,符合金融发展规律,符合农民群众的愿望和需求。
(二)完善金融服务网络,促进农村公共服务实现
当前,随着公共财政建设和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深入推进,农村社会保障体系逐步完善,大量民生投入向农村倾斜,大量公共服务走向农村。2011年中央财政对“三农”的实际投入突破1万亿元。其中,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良种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等“四补贴”资金达1406亿元,比2004年增长了近9倍。就山东省潍坊市来讲,2011年涉农公共支出项目涵盖文教、农业、企业、社保四大项29小项,金额达37.6亿元,其中涉及直接支付到农户的新农合、新农保、最低生活保障、良种补贴等20项,金额达27.3亿元。但是,在政策落实过程中,由于金融支付服务体系的滞后,农民很难在第一时间查询、领取补贴,以便及时转化为农村生产、生活资源,惠农但不便民的现象不同程度存在。在这种情况下,如何保障民生政策有效落实、公共服务真正惠及农民,成为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重要课题,对财政与金融服务的融合提出了新的要求。为此,以农村金融支付体系建设为切入点,以提升公共服务水平为目的,加快农民自助服务终端等现代化金融机具的布设,优化农村金融财政公共服务网络,帮助农民实现“不出村、无风险、方便快捷”支取涉农补贴、开展金融交易,打通民生政策落实的“最后一公里”,才能真正做到惠民又便民。
(三)增强金融服务能力,方便农民群众的迫切需求
1990年代以来,随着国有银行股份制改造和市场定位的转型,四大商业银行大规模收缩了农村的网点,撤并地县级以下的分支机构,分流精简人员,农村金融服务能力日渐减弱。近年来,尽管出现网点布局“回流”农村现象,但与城市相比,仍然有较大差距。就潍坊市来讲,截至2011年底县域银行机构网点365个,平均每个乡镇对应3.97个银行机构网点,每个网点服务1.85万人;城区银行机构网点354个,每个网点服务0.53万人。大多数农村居民如需要查询、存取款、转账、刷卡消费等基础金融服务时,往往要到附近乡镇以上地方才能完成,费时费力,又增加了交通支出。随着农村地区经济的发展,农民对金融服务需求的不断增长与农村金融服务不完善的矛盾越来越凸显,加快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建设的呼声越来越高。通过在农村推广银行卡等非现金支付工具、向县域以下延伸现代化支付清算系统,完善金融基础设施,一是能够使农民享受现代化金融服务,大大提高资金结算效率,方便群众生产生活;二是有效降低农村地区大额现金安全隐患和假币风险,保障群众财产安全;三是有利于促进农民培养金融意识,转变消费观念,提升金融消费能力,刺激和培育农村消费市场。
(四)加快金融创新,拓展农村金融市场
随着城市金融服务供给体系的不断丰富和完善,城市金融服务市场日渐饱和、竞争日趋激烈,而农村地区经济快速发展、金融需求日渐旺盛,农村市场逐步成为金融机构业务拓展的新兴增长点。农村金融支付体系建设,为金融机构渗透农村市场提供了良好突破口和切入点。通过适当竞争,也能够促进各金融机构加快金融创新,推出更适合农村、更贴近农民的个性化金融产品,实现惠农与自身持续发展的双赢。
二、潍坊市加快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建设的实践
潍坊作为农业大市,是全国著名的农产品出口和加工基地,农村人口占全市总人口的半数以上,对完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强化金融支撑的要求尤为迫切。为此,潍坊市坚持把加快农村金融体系建设摆上突出位置,狠抓金融组织、服务环境和信用体系三个重点,着力打造“金融机具村村通、银行折卡户户用、足不出村存取款、乡间地头可转账”的新型农村金融服务模式。
(一)新型农村金融组织繁荣发展
通过鼓励银行业机构到县域和村镇开展业务、培育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等方式,完善农村金融组织体系,扩大金融服务覆盖面。一是在全省率先启动了农合机构股份制、银行化改革。寿光、青州、安丘农商行先后成功组建,2012年底前全面完成改革任务。二是支持村镇银行加快布局。制定出台了一次性开业补助和税费减免等扶持政策,鼓励银行机构发起设立村镇银行。全市已有5家村镇银行开业运营,居全省第一位,年底实现村镇银行在各县市区全覆盖。三是小贷公司迅速成长。出台了《关于促进小额贷款公司发展的意见》,使其发展到45家,居全省第一,实现了县域全覆盖。截至2011年底,累计贷款101.7亿元,其中为5381家农户发放贷款51.7亿元,占全部贷款的一半以上。
(二)农村支付服务环境建设率先推进
坚持将完善农村金融支付体系作为加快农村金融体系建设的突破口,在2009年就制定印发《潍坊市农村支付服务环境建设工作方案》,并列入全市金融重点工作和综合配套改革试点项目,持续进行了积极探索和有益实践。其中,寿光市坚持专业市场示范带动,形成了“农民足不出户可缴费,身不出村存取款”的“寿光模式”,山东省和全国农村金融支付服务环境建设现场会先后在寿光召开。诸城市借助加快农村社区建设的契机,建立完善了覆盖辖区的农村社区金融支付服务体系,受到了社区居民的欢迎。安丘市坚持将农村金融服务体系与财政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相结合,实现了涉农公共支出全部通过银行账户和银行卡发放,有效地扩大了金融服务覆盖面,方便了农民群众。截至2011年底,潍坊市农村地区银行卡发卡量达到795万张,人均持卡1.18张,比全省平均水平高10个百分点;设置农民金融自助服务终端1001台,占全省的24%。为推动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建设全面铺开,2012年又专门召开了全市农村金融财政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现场会,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农村金融支付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进一步加大政策扶持力度,确保2012年底前全面消除农村地区金融服务空白点,金融支付服务体系覆盖全市100%的行政村。
(三)农村信用担保体系不断完善
针对农村贷款存在的“担保难、抵押难”问题,坚持完善担保体系、扩大抵押范围和加快信用体系建设“三管齐下”,为农民和涉农企业提供系统性的信贷服务。一是完善融资担保体系。目前全市融资性担保公司已发展到57家,资产总额达到54亿元,其中注册资本过亿元的融资性担保公司23家,截至2011年底担保余额达到148亿元,累计为6151家农户提供了7.2亿元的担保服务。二是扩大农村有效抵押物范围。积极推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民住房、蔬菜大棚抵押贷款模式,并将抵押物范围扩大到林权、海域使用权、旅游景点、商铺经营权等8大类,全市累计发放此类贷款30亿元,活化了农村生产要素,提高了“三农”融资能力。三是加快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出台了《关于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意见》和《信用信息共享办法》,多渠道采集农户和涉农企业相关信息,初步建成了覆盖全市、城乡一体的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数据库。积极开展“信用户、村和镇”评定活动,大力推行农户信用评定和贷款需求“双覆盖”工程。除个别不具备信用条件的老年户、违法户外,全市170万农户全部进行了信用评定,基本实现了市域全覆盖,为农民贷款奠定良好基础。
三、进一步促进农村金融与公共服务融合发展的思路举措
促进农村金融与公共服务融合发展,是保障民生政策有效落实、提升农村公共服务水平的迫切需要,也是遵循金融发展规律、促进两者共同发展的客观要求。基于对实践的思考,要进一步提升农村金融和公共服务水平,必须注重发挥政府引导和市场配置两个方面的作用,坚持网络布局和服务创新同时推进,最大限度满足农民群众的服务需求。
(一)放活发展,推动农村金融机构体系建设
加大政策引导力度,鼓励国有大型银行、股份制银行分支机构向县域镇域延伸,形成有效竞争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进一步放宽农村金融准入门槛,鼓励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发展,增强农村金融活力。结合农村实际,发展符合农村现有产权制度、覆盖广大农户的农户贷款担保组织,着力解决农村贷款担保难问题。
(二)因地制宜,加快农村金融基础设施建设
完善农村金融基础设施,是加快推进农村金融财政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前提。一是科学规划建设。立足当地实际,根据辖区内镇村地理位置、规模人口、经济发展和金融服务需求等情况,因地制宜、实事求是,科学规划好金融支付网络布局,分层次配置相应的金融支付工具,保证农民能够方便、快捷地享受金融财政公共服务。要考虑城镇化进程加快的趋势,超前考虑网络布局的适用性和可持续性,多采用便于迁移、容易拆装的移动设备,避免投资浪费。二是保持适度竞争。鼓励涉农金融机构采取不同形式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提供多形式终端服务,让农民群众自主选择,以适度竞争促进服务水平提升。三是给予一定政策支持。针对在农村地区,特别是位置偏远、人口数量少和经济相对落后的村,布放金融基础设施成本较高、见效较慢等问题,对银行机构在农村的电子设备投入及运行维护费用给予适当财政补贴和税收优惠扶持,以提高银行机构参与农村支付环境建设的积极性。
(三)融合互动,打造金融财政公共服务新模式
各级政府在提供公共服务的过程中,注重利用好金融服务网络,降低行政成本,提高工作效率,方便农民群众。改进涉农补贴发放方式,尽快梳理、整合各类能够纳入农村金融支付服务体系的涉农补贴项目,力争全部通过银行发放,实现财政转移支付资金直接到达个人账户。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扩大到交通、教育、水电等公共事业缴费的应用,扩大市场基础,实现降低运营成本和方便服务群众的共赢。引导涉农金融机构在追求经济利益的同时,更多地承担社会责任,坚持为农服务的方向,以最低的收费、最优的服务、最好的网络,配合好各项民生政策和公共服务的落实。
(四)鼓励创新,全面提升农村金融服务水平
一是进一步完善终端支付功能。从尊重农民现金支付习惯出发,改进现有终端和支付工具,研发推广操作简便、兼具现金及非现金支付功能的终端,进一步满足农民群众需求。主动适应农村新生代农民、知识型农民日益增多的趋势,加强与网络通讯部门的合作,推动应用网上支付、手机支付等新型电子支付方式。二是加大对“三农”的信贷支持。进一步丰富银行卡产品的服务内容,促进银行卡和农户小额贷款相结合,最大限度地满足农民资金需求。根据农民贷款“小、散、频、急”的特点,积极推进抵押担保创新,进一步扩大农村抵押担保物范围,建立信贷审批绿色通道,有效解决农户贷款难问题。三是大力拓展金融服务。积极推进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有针对性地推出个性化金融产品,提供套餐式金融服务,满足不同层次、不同类型农民的金融服务需求。利用完善的服务网络,为农民提供生产、投资、理财和就业等方面的咨询与指导,促进农民增收。
(五)健全制度,切实防范农村金融风险
在推进农村金融财政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过程中,特别注意金融创新与风险防控的把握,最大限度保障农民群众的资金不受损失。一是健全内控防范措施。针对新型支付工具和农村金融服务体系的现状,建立一整套完善的监管制度,通过强化管理、技术防范和加强警示教育等手段,提高风险防控能力,确保农民资金安全。二是严厉打击违法行为。进一步完善农村地区支付领域联合预防机制和信息报告制度,严厉打击农村地区利用支付结算工具违规套现、民间借贷等非法金融活动,有效防范金融风险与财政风险相互传递,营造“用卡放心、支付安全”的良好农村金融环境。三是优化农村信用体系。将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与农村支付环境建设有机结合,大力开展“信用户、信用村、信用乡(镇)”评选活动,建立个人征信记录,制定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的制度措施,积极营造良好的农村金融生态环境。四是培养农民群众的现代金融意识。以农村金融网点柜面宣传为主阵地,充分利用电视、报刊、广播、网络等载体,广泛开展宣传活动,让广大农民群众熟悉支农惠农政策和金融服务知识,培育农民群众用卡习惯,有效提升农村地区对非现金支付方式的认可度,努力营造有利于加快农村金融与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良好氛围。
参考文献:
[1]朱强.基于农户需求变化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建构[J].调研世界,2010,(6).
一、工作思路
以转变民营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以推进中小企业成长、能人创办企业、小企业创业基地和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四项工程”建设为抓手,着力破解民营经济发展难题,促进民营经济“提质、提速、提效”,为推动全县经济实现加快发展、转型发展奠定基础。
二、工作目标
2012年全县推进民营经济“四项工程”建设的总体目标是:新增规模企业5家;新增小型微型企业户数536户,力争全县小微型企业总户数突破10900户;力争组建1家注册资金3000万元以上的信用担保机构,全县各担保机构年内为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余额1亿元以上。同时,力争年内全县新增销售收入超亿元企业2家、税收超2000万元企业1家。
三、工作任务
中小企业成长工程:一要遴选好企业。继续选择16家有市场、有效益、有信誉,且成长性高的企业加以培育,确保年内5家企业进入规模行列。二要开展分析诊断。选择1-2家有实力、信誉好的管理咨询机构,搭建好管理咨询服务平台,深入成长性企业开展诊断,把重点放在企业困难和问题的诊断上。三要帮助解决问题。对诊断出来的问题,要分析原因,区别不同情况,开好“处方”,拿出措施,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促进企业健康可持续发展。四要加强协调与沟通。县民企局、县工信局、县统计局、县地税局、县国税局、县商务局、县工业园管委会等相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和协调,对照进入规模企业的条件和要求,帮助企业做好入规前的相关工作,努力提高成长性企业培育的数量和质量。五要建立成长台帐。要通过建立成长性企业资产总额、销售收入、实缴税金、就业人数等指标台账,确保成长工程工作有序开展。
能人创办企业工程:一要营造创业氛围。针对民营创业者面临的共性问题,采取针对性的政策和措施,努力建设一个有利于能人创业的舆论环境、文化环境、法制环境和公共服务平台,不断激发能人的创业激情,不断激活民间资金的创业投入。二要开展创业辅导。依托县就业培训中心和创业大学加强创业培训,做好年度培训方案,着力培育催生新的市场主体。三要设立创业资金。县财政设立创业专项资金,由财政预算安排,采取贷款贴息和无偿资助两种方式,扶持各类能人在本县范围内创办企业。四要建立激励机制。年终将加大对各乡镇和相关部门“全民创业”绩效的考评,重点要在创业成功率、就业带动率、创业稳定率和创业比重率上有新的提高。
小企业创业基地建设工程:一要进一步完善小企业创业基地工作方案,科学合理规划小企业创业基地建设,为创业者提供场所、资金、技术、培训等相关服务。二要充分发挥现有小企业创业基地的功能和作用,大力依托工业园区和标准厂房,规划建设一个具有特色和规模的小企业创业基地(小微型企业创业园),加快形成和完善政策扶持、创业培训、创业服务“三位一体”的工作机制,吸引更多的能人投身到设施齐全、政策配套、服务到位的小企业创业基地成功创业。三要以小企业创业基地为载体,鼓励和引导成长性企业积极融入产业链,围绕龙头企业进行产业配套,加快向“专、精、特、新”方向发展,使成长性企业成为地方经济的重要增长点。
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工程:一要积极推进设立政府出资的政策性担保机构,着力引导发展以法人资本、社会资本和民间资本投资设立的商业性担保机构。要以担保机构为载体,协调金融机构扩大抵押、质押的范围,缓解成长性企业贷款抵质押不足的矛盾。二要精心打造县就业培训中心和系统培训机构。依托再就业培训和创业大学,力争年内培训有创业愿望的创业者和企业中层管理人员200人。三要积极争取服务平台建设资金。精心策划和包装项目,积极向上争取服务平台建设资金,完善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推进民营经济四项工程建设,是我县“十二五”期间,乃至今后相当长一段时期内促进民营企业发展的重要举措,是新形势下完善工作手段、提高服务水平、促进民营企业发展的重要举措,是促进我县民营企业加快发展、转型发展的重要工作。各乡镇、相关部门和单位要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围绕工作重心,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找准切入点、抓好着力点、突破关键点,有计划、有步骤地推动各项工作的开展。县政府将设立创业扶持奖励资金,用于扶持发展小型微型企业。
(二)积极引导。民营经济四项工程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的部门多,全县上下要团结协作,相互配合,形成主管部门组织实施,有关部门协调联动,四项工程整体推进的工作机制。一是加强政策法规宣传。加强对国家、省、市有关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的宣传,并落到实处。要推进科技创新,树立“企业是创新主体,市场是创新动力”的观念,营造资金、人才、环境、政策四位一体的科技创新体系,用科技创新和技术升级引领全加快发展,转型发展。二是加强人才服务。依托县就业培训中心和创业大学加强人才培训,培养企业高管人才团队,推进企业经营管理者职业化和市场化。三是加强技术服务。加快建立公共技术服务平台,促进民营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单位、大企业间的合作,为民营企业提供技术研发、实验、检测等服务。积极引导企业树立品牌意识,指导企业实施品牌发展战略。
(三)优化环境。实行“非禁即入”政策,凡是法律法规和政策没有禁入的行业和领域,凡是能够实行多元化投资的行业和领域,凡是对外资开放的行业和领域,都要鼓励和引导民营资本加快进入。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规范执收执罚行为。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建立民营企业评议监督政府部门机制,为民营经济创业和发展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
一、基本经验
1.注重五化并举,加快了产业结构调整步伐
1.1坚持基地建设规模化发展
一是实施小杂粮种植由坡地向基本田的彻底转移,围绕1.8667万ha基本农田,稳定形成了1万ha优势小杂粮生产种植基地,建成谷类、豆类、薯类三个千亩杂粮种植带;二是实施草畜业由放养向舍饲养畜的彻底转移,种植优质牧草6.42万ha,优质饲草玉米6800 ha,使全县存栏牛5.15万头,羊子 18.2万只,生猪4.6万头,家禽19.8万只。三是实施蔬菜栽植由单一的路地菜向弓棚、温棚、大路三菜并举转移,建成温室大棚1762棚,弓棚643棚,种植路地菜1083ha;四是实施林业生产由单一的纯生态林向生态经济共进双赢转移。全县以四大转移推动四大产业基地逐渐上规模、上档次、高质量开发。
1.2坚持科技示范标准化实施
大力推行科技入户和一村一品工程,推广无公害生产技术,坚持一个品种、一套操作规程、一支科技推广队伍,落实科技入户示范村12个,在建示范户192户,通过示范村、示范户的辐射带动,走上了一村一品,一户一业的科技示范开发的路子。
1.3坚持生产种植机械化作业
坚持以产业兴农机,以农机促产业,共推广饲草加工挤丝、揉搓、粉碎机1260台,翻转、旋耕机105套,使各类农业机械目前拥有量达到了13371台(件),机械化作业程度达到80%以上,机械化作业面由单一的修田翻地作业向种养加等关键生产领域和环节渗透。
1.4坚持生产经营组织化运行
建起各种类型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85个,建成联结农户的龙头企业10个,形成生产种植合同6000余份,订单订购 1.5万t,合作组织带动产业发展的覆盖面逐渐扩大和深化。
1.5坚持跟进服务体系化操作
全县层层在制定方案、信息服务、开展培训,科技示范和加大执法等环节上狠抓服务,逐步在关键和重点环节上完善形成了制度化的规范性文件。特别是畜牧业开发在兽医管理、动物防疫、重点疫病的监测防治、畜产品安全检疫、技术培训、执法监督上强化体系建设,出台了相应的方案和政策性规定。
2.推行四互动发展,寻求了生态环境建设可持续发展的着力点
全县在生态环境开发治理初步形成建设、巩固、培育、保护四互动发展机制。
2.1建设
坚持实施从两线三点推进突破、向城市森林建设倾斜战略 ,倾注财力、物力、人力大搞“六山”绿化工程。成立了项目组,细化了“绿色通道、公路绿化、六山绿化”任务,由六大林场承包六个山头的绿化任务,各乡镇负责通道和公路绿化建设,分别签订了责任合同,明确了目标任务,严格了栽植、用苗、管护的质量要求,制定了按验收成活率实行奖励的制度,极大地调动了全民搞绿化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加快了城市生态林业建设步伐。今年共调运苗木1014万株,完成县域“六山”绿化317.2ha,绿色通道建设1000ha,公路绿化368km,完成三北防护林工程400ha。
2.2巩固
按照“坚持不懈,巩固成果”的总要求,出台办法措施,强化和提升退耕还林成果巩固。按照总书记在延安的讲话精神要求,在巩固已有成果的基础上,制定出台了《2006年退耕还林工程实施方案》和《关于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实施意见》,并按照“严格标准保质量、严格管护保成果、严格纪律保稳定”的“三严三保”措施与各乡镇签定了《年度退耕还林目标责任书》,稳步推进了退耕还林各项工作。
2.3培育
积极偿试培育林业后续支撑产业,引进、联合、做示范,探索生态经济双赢新途径。从辽宁、山区引进大果沙棘新品种、新技术,与西安灵丹制药公司实施强强联手、共同开发沙棘产品,已建起沙棘采穗圃示范园12.7ha、沙棘嫩枝扦插苗床4个,成为西北地区唯 一的无刺大果沙棘新品种繁育基地。逐步走上了以林养林、以林促收,生态建设产业化、产业开发生态化的生态环境建设新路子。
2.4保护
全县按照突出一个重点(清洁文明井场建设)、完成一个任务(排污费征收)、搞好一个绿化(井场及道路绿化)、保护三条河(杏河、周河、洛河)、消除三种污染(含油废水的回收、钻井岩浆的固化、落地油泥的处量)、打好三个硬仗(大气污染治理、噪声污染防治、环境综合整治)的工作思路,变“先开发治理”为“先治理后开发”的原则,以县政府印发了《通知》,广泛开展绿色示范创建活动。对“丰”字型井场绿化加密7600ha,建起了县级绿色示范乡镇3个、示范村35个。
3.完善四种模式,偿试了产业化经营中的利益联结机制
3.1推行了“订单保护”“二次返利”模式
在小杂粮开发中,年初由农业部门把关监督,小杂粮开发公司、糜子黄酒厂、红都酒厂与种植基地农户按现行市场价签订订单,销售价低于市场价时由政府出资直接给农户补贴,高于市场价所得属于农户,完成订单任务,多产多售者,多出部分由企业给予二次返利补贴或奖励,全年共签订订单800多份,抓3100个示范点1万ha。
3.2推行“支部联结”、“协会联结”
采取能人带动、支部带动和大户带动的模式把小农户联结起来。比如旦八镇养牛协会是以培贵秦川牛养殖场为基础已发展5头以上的加盟户128户,养牛6000头。金丁镇谢湾村在小杂粮开发中实行公司+支部+基地+农户模式,由村支部直接与公司签订合同,再与农民签协议,组织生产种植杂粮145.3ha102户,使小杂粮收入占农户当年收入的70%,人均仅此一项收入2380元。
3.3推行“股份合作”模式
重点是在大棚菜生产种植中,由公司出资本、技术,农民出土地和劳力,地按地价,劳力按现行价,农户不但获得了土地与劳动的双重收入,还无偿学到了棚栽技术,顺宁镇大棚菜建设中,采用这种方式使100多户农民仅此收入近7000元;
4.实施二个对结,提升了龙头企业在产业开发中的作用和地位
4.1致力于内生与外引对接,做大做强龙头企业,在出台的《关于加快发展非公有地制经济的实施方案》和《鼓励兴办农产品加工优惠政策的通知》等规范性文件的基础上,今年,县委、县政府正式出台了《关于加快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决定》,在创设社会、政治、政策、法制环境上用力,坚持思想上放胆、工作上放手、政策上放宽、机制上放活的原则,打破身份限制,鼓励干部职工带薪创办主导产业加工、营销龙头,对新办企业,允许注册资金分期投入,免三年所得税;对外来投资者,解决户口和子女就学问题,并在城市规划中优先安排生产经营用地和土地出让的部分资金补贴等,进一步优化投资环境,全方位扩大对外开放,积极培育、孵化、催生和引进新的龙头企业。并重奖有突出贡献的龙头企业,加大对经营组织相关人员的培训,不断引导龙头企业发展与创新机制、调整结构、高新技术产业、招商引资和自身素质的提高相结合。
4.2致力于企业与基地对接,推进规模农业发展。全县要求10多个大型农业企业与基地联接,并把企业与农户的联结程度、带动作用纳入企业考评考核范畴,加大督促和考核。促使鹏翔食品有限责任公司与农业部门签订生产种植合同1333.3ha,带动5000多户农民生产种植,小杂粮集团公司在完成改制后,与农户签订合同6000份,建起了生产基地3333.3ha,已完加工包装杂粮253t,销售203t;双河豆厂建起6666.7ha优质黄豆生产基地,带动了3000多户农民生产种植。
5.强化二条途径,破解了农业产业化发展的投融资难题
5.1持续加大了以工哺农力度
2012年1~6月份全县累计筹措和投入支农资金4806万元。在种植业生产上,从土地复垦整理项目中争取资金150万元,从县财政争取资金220万元,投入春播备耕和新修农田追肥工作,给每个乡镇确定了3~5个具有特色的典型示范点,并采取资金与干部相挂钩的办法,实行了资金直接到乡(镇),补贴直接到户,只要被确定的种植示范点,其地膜、化肥、种子由县上统一免费供给。特别是在地膜玉米种植上,农户每种一亩地膜玉米除享受省上每亩直补10元政策的基础上,各乡镇每亩给予农户补助都在50~80元左右,主要用于化肥、地膜的无偿投入。在大棚菜建设上,今年县上列支500万元,以进一步贯彻和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快棚栽业发展的意见》,凡农户每建一座大棚,县政府给予无偿补贴资金3000元,协调解决贷款3000元,凡农户建棚在30棚以上者,县政府不仅在资金和贷款上给予扶持,而且还一次性给予解决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建设。在沼气建设上,今年县上列支100万元,计划新建沼气1000口,凡农户每建一口沼气,县上给予补助1500元,极大地调动了广大农民群众新建沼气的积极性。在草畜业生产上,全县继续按照“大户带动、小户覆盖、规模经营、强力推进”的战略思路,实行以奖代补,并列支200万元用于防疫体系建设。在农业机械化发展上,县上出台了《关于做好基本农田物业机械推广工作的方案》和《志丹县补贴购置农业机械管理办法》,县财政拿出100万元,按照县上补贴70%,乡、村自筹30%的方法,加大农机具购置补贴力度,并于7月6日召开了补贴购置农业机械发放仪式,兑现了补贴承诺。在林业生产上,全县共安排1500万元资金用于重点工程建设。在龙头企业发展上,全县年安排500万元资金注入县资金担保中心,重点为全县龙头骨干企业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进行贷款担保,并一次性拿出91万元,重奖非公有制发展突出贡献企业。
5.2续推进农村资信评定
志丹县根据《试验方案》要求,结合澄城县改革的成功经验,设计了“三步三个层次”的改革试验,即:从农户信用等级评定入手进行农村诚信体系建设,营造贷款主体的基础环境;从信用社内部改革着手,激活信用社内部动力,降低信贷风险;从建立信用社、金融机构与政府、农户、社会各方面诚信互动机制出发,不断深化投融资制度改革,建立良好的信贷支农新秩序。一是严格进行农户资信基础调查。二是科学制定了评定方案,成立了资信评定委员会、出台了《志丹县农民信用等级评定暂行办法》;三是公平公正开展开信用等级评定。四是改变贷款办法。五是实行利率优惠政策。六是积极进行产业扶持。
二、存在的问题
通过几年来的试验示范,志丹县基本理顺了产业化高效生态开发的渠道,激发了参与主体的能动性和创造性,产业开发进程加快,农民依靠产业化增收的作用明显增强。但从总体来看,仍然存在六个方面的薄弱环节。突出表现为:①土地产权不稳,流转还不规范,规划利用体系还没有真正形成;②农民合作组织还没有真正建成,在行业中渗透不够深入,带动作用弱;③龙头企业与基地联结不紧密、引进成效不明显;④生态建设还很脆弱,与产业化互动发展的要求相比还任重道远;⑤产业基地建设的科技服务支撑体系还没有真正落实,基地规模化、高效化发展不稳定;⑥农村融资渠道还很广阔,真正的信用融资辐射面不宽、不深。
三、对策建议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中央以及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围绕市委、市政府“项目带动、转变提升、和谐进步、跨越发展”工作思路,在继续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对外经贸体制改革、教育体制改革、同城化发展等各项改革的基础上,着力推进民营经济综合配套改革等市政府确定的十二项重点改革工作,进一步提升经济发展内生动力,为我市“两个加快、跨越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体制机制保障。
二、重点改革工作和牵头单位
1、全面推进民营经济综合配套改革。按照国家鼓励、支持和引导民营经济发展的总体要求,把握省政府将列为全省民营经济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的机会,抓紧研究起草《市民营经济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总体方案》,争取在今年6月份前获省政府批准,同时积极争取将列为全国民营经济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在促进民营经济转型升级、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全中小企业金融服务体系、推进财税体制改革、实施土地及人力资源配套扶持政策、统筹城乡发展、完善政府公共服务等方面先行先试,加快构建有利于民营经济发展的体制机制。(市发展改革委牵头)
2、推进金融改革与创新。积极申报在设立国家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综合改革试验区。加快推动地方银行改革,支持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引进战略投资者。进一步推动各类股份制银行、外资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落户,支持金融机构扩大网点覆盖面。继续深化农村中小金融机构改革,完成南安农村商业银行改制组建工作,加快永春县信用联社增资扩股步伐,推动惠安县信用联社、县信用联社改制为农村商业银行。支持有条件县(市、区)增设小额贷款公司,规范发展融资性担保公司,加快发展和引进财务公司、消费金融公司、金融租赁公司、信托公司等新型金融机构。加快引进法人银行发起设立村镇银行,鼓励民间资本参与设立村镇银行,推进符合条件的小额贷款公司改制为村镇银行。支持辖内法人金融机构发行专项用于小微企业贷款的金融债。完善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推动出口信用保险、科技保险等各种新型保险业务发展。(人民银行市中心支行、银监分局、省农联社办事处分别牵头)
3、加快资本市场体系建设。持续推进企业改制上市“121工程”,加强上市后备资源的挖掘和培育,完善重点上市后备企业动态管理机制,加快推动企业改制上市。鼓励上市公司通过购并重组、增发新股等方式扩张规模、提升实力。积极争取高新区纳入“新三板”扩大试点范围。加快推进未上市公司股份转让试点工作,引导更多企业进入未上市公司股份转让平台,优化股权结构、拓展直接融资渠道。鼓励企业发行公司债、企业债、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中小企业集合票据、区域集优票据和集合信托计划等进行直接融资。加快推动市城建国司、路桥公司等国有大中型企业发行企业债券。大力发展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加快培育产业投资基金、股权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引导民间资金通过股权、债权投资方式有序进入实体经济。(市上市办、市经贸委、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分别牵头)
4、创新土地管理方式和管理体制。加快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平台建设,规范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程序,支持农民以土地经营承包权作价出资或入股的方式设立土地专业合作社。用足用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加大旧村复垦力度,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调剂的管理。建立健全节约用地机制,研究制定全市“三旧改造”规划和实施意见。完善土地使用标准和指标控制体系,对鼓励、限制的产业实行差别地价政策,建立由投资强度、容积率、绿地率、建筑系数、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比例等五个方面指标组成的工业用地考核体系。改革土地供应方式,实行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入股)的多种有偿使用方式供地,提高土地市场化配置水平。(市农工办、市农业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乡规划局分别牵头)
5、加快水利改革发展。通过资本注入、财政补助以及资产重组等方式,整合市级水利系统企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组建市水利投资有限公司,做大做强水利投融资平台,建立健全水利基础设施投入稳定增长的运作机制。落实和完善各项优惠政策措施,积极探索水利多元投入机制,广泛吸引社会资金投资水利。社会资金投资兴建的水利项目,与国有、集体投资项目享有同等政策待遇,投资以社会效益为主的蓄、引、调水项目,政府实行供水水价和供水量兜底保护。深化水务管理体制改革,继续推进水资源综合管理改革试点工作,整合涉水行政职能,强化城乡水资源统一管理,逐步建立覆盖水源、供水、用水、排水、污水处理回用各管理环节的城乡水务一体化管理模式,提高水务管理能力和公共服务水平。
6、推进投融资体制改革。研究制定政府投资项目BT融资管理规定,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基础设施、市政公用事业、社会事业、保障性住房等领域,拓宽政府投资项目融资渠道。加快推进非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建立健全重大建设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完善专家咨询制度,推行市级政府重大投资项目公示制度,扩大群众参与度,提高项目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加快推进水务集团和商贸集团整合组建工作,通过国有产权划转、资源整合等方式,做大做强市国司等国有投融资载体,强化政府融资能力。研究出台政府投融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健全建设项目资金监管机制,完善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建立债务预警机制和监控体系。从项目审批、土地使用、税费减免、基本医疗保险定点、信贷扶持等方面,研究出台鼓励民间资本投资养老机构的优惠政策,适度提高对非营利性民办养老机构的一次性开办补助以及运营补贴标准,加快形成公平准入、多元参与的养老服务供给体系。(市发展改革委、市国资委、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分别牵头)
7、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继续深化乡镇机构改革,推进全国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省级小城镇机构改革试点工作,做好市县政府机构改革评估工作,巩固改革成果。进一步整合乡镇机关、基层所站的服务资源,强化三农便民服务功能。积极稳妥地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扎实开展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工作,科学划分事业单位类别,以推进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为重点,加快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深化中心城区财政体制改革,研究制定城市规划区内财政统筹改革方案。积极推进行政区划调整前期工作,提升中心城市的聚集和辐射能力。持续推进简政放权改革,进一步向县(市、区)下放市级行政审批事权,做好省级行政审批事权下放的承接工作,完善网上审批服务系统和电子综合监察平台。推行项目代办制度,为投资者全程免费行政许可、公共服务等事项。加快政府职能转变,进一步培育发展社会组织,建立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制度。(市编委办、市公务员局、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处、市监察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分别牵头)
8、加快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改革。持续拓展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领域,完善公共资产交易市场运行制度,重点在垄断性社会资源和基础设施、公用设施、公共服务等领域取得新突破。总结市级储备粮轮出进场公开竞价交易试点经验,研究出台相关实施意见,在全市范围内推进地方储备粮轮出进场公开竞价交易工作。加强城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完善户外广告位置使用权公开拍卖竞价制度。深化司法拍卖改革,依托国家诉讼资产综合信息平台,公开拍卖信息,探索推进司法诉讼资产进入电子交易平台公开竞价交易,进一步推动涉讼资产处置交易透明化,促进拍卖财产的保值增值。逐步整合工程交易、政府采购、地产交易和产权交易等有形市场,加快建立全市统一规范的公共资源市场化交易平台。(市发展改革委、市监察局牵头)
9、持续推进小城镇综合改革建设试点。继续抓好6个省级、15个市级小城镇综合改革建设试点,全面推进产业项目、基础设施项目和公共服务项目建设。深入实施扩权强镇改革,进一步调整和规范县、镇两级政府的事权关系,赋予试点镇行政审批、行政执法等部分县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加快建立和完善与试点镇发展相适应的财税分配体制,健全公共服务体系,提高试点镇对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统筹协调、自主决策和公共服务能力。加强试点镇与周边镇的规划统筹,根据城镇规模、经济发展水平、交通条件以及主体功能区规划,积极稳妥推进乡镇区划调整,适时开展部分乡镇撤并工作,培育各具特色的工业强镇、商贸重镇、旅游名镇,支持经济基础较好、集聚辐射能力较强、基础设施较完善、产业特色明显的试点镇向小城市发展。(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民政局、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处分别牵头)
10、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加快推进国有经营性文化单位转企改制,今年上半年完成文艺院团转制、划转、撤销等各项改革任务;实施报刊出版单位分类改革,年内基本完成非时政类报刊出版单位转企改制。深化广播电视体制改革,整合市广播电视台,按照广电网络“一省一网”整合的要求,推进市广电传输中心转企改制。推进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改革,探索公共服务体制核算制。完善国有文化资产管理体制,继续推进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的劳动人事、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通过政府采购、建立基金、项目补贴、定向资助、贷款贴息等方式,增加政府对公益性文化事业的投入。加强对公共文化基础设施的统筹规划和管理运营。深化文化产业投融资体制改革,鼓励文化企业以资产为纽带,以联合、兼并、重组等形式整合资源,壮大企业规模,积极引导社会资金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牵头)
11、继续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巩固扩大基本医保覆盖面,提高保障水平,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政府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240元,提高政策范围内住院报销水平和大病保障能力。加快推进按病种付费、总额预付等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机制,加强基层医疗卫生体系建设,将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实施范围逐步扩大到村卫生所。巩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成果,进一步完善补偿机制、人事分配和人才培养流动机制。拓展深化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内容,免费为城乡居民提供10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7项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加快推进全市二级及以上医院便民惠民服务体系建设。优化公立医院布局结构,完善公立医院与基层医疗机构分工协作机制。推进石狮市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鼓励和引导社会办医,加快形成多元化办医格局,大力发展满足各种不同层次需求的民营医疗机构。(市医改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分别牵头)
12、创新社会管理体制。全面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实施意见》,完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构建大调解工作体系,推进公共安全和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积极稳妥推进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加强新兴领域、流动人口和特殊人群的管理和服务,全面推行居住证制度。加快基层公安机关综合警务改革创新,建立派出所勤务精细化管理机制。完善信息网络管理,健全网络舆情引导机制。加快建立主动防控和应急处置相结合的公共安全体系,健全安全生产监管体制,完善重点领域安全事故应急管理机制。推进社会管理重心向基层转移,健全新型社区管理和服务体制。加强和完善非公有制组织、社会组织管理,推进行业协会改革。探索将政府各职能部门可交由社会组织承担的职能事项,转移或委托给社会组织承担;将事业单位可由社会组织承担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事项,转移或委托给社会组织承担。(市综治办、市公安局、市网络办、市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司法局、市安监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民政局分别牵头)
三、保障措施和工作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