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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行动指导意见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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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行动指导意见

第1篇:互联网行动指导意见范文

“健康指南”规范发展

余额宝、拍拍贷、蚂蚁金服、陆金所……时下,习惯于理财的人们对这些互联网金融的“大佬”级公司早已不陌生;P2P网络借贷、股权众筹融资、互联网信托……这些不断创新的投融资模式也逐渐为市场所熟悉。

根据网贷之家的数据显示,上半年我国P2P网贷成交量达3006.19亿元,其中65%是单笔借贷资金在100万元以下的小额贷款,这些借款人多是小微企业、个体商户等。然而,仅上半年就出现了多起网贷平台经营者“卷款跑路”事件,其他形态的互联网金融服务也存在着用户信息泄露、风险控制机制不健全、信用体系隐患多等问题。行业“无门槛、无规则、无监管”的情况严重阻碍了互联网金融的健康发展。

业内人士称,虽然国外针对众筹等互联网金融新业态出台过具体的监管政策,但是就整个互联网金融领域来说,此次中国出台的这份“指导意见”是世界上第一个系统性的、完整的、涵盖互联网金融各方面业务的“基本法”,意味着其进入规范发展阶段。

分业监管鼓励创新

“鼓励创新、防范风险、趋利避害、健康发展”。对于受到技术与市场并行驱动的新生事物,此次《意见》明确要求,未来对互联网金融的监管既要简政放权实行“宽监管”,也要“明确风险底线,保护合法经营,坚决打击违法和违规行为”。

此次《意见》明确了“一行三会”各自监管的责任,这种分业监管方式本身就有利于行业健康发展和积极创新。一是市场主体知道了哪些业务归谁来管,出了问题找谁;二是明确了政策边界,让进入互联网金融业务的主体也能减少政策的模糊,降低风险。

不少业内人士指出,实行分业监管有利于创新。除了明确监管主体外,此次的政策亮点还在于对互联网金融的下一步发展方向给出了很大的想象空间。不仅鼓励从业机构积极开展产品、服务、技术和管理的多个角度商业模式创新与产业链的整合,甚至互联网金融平台上市也得到政策支持。

转型时期警惕风险

专家指出,此次《意见》的无疑利好有金融机构牌照的互联网公司。任何一种金融业态都需要权利、责任、义务相统一。作为互联网金融来讲,比方说之前很多P2P平台,不能只享受以平台名义获得资本后带来的收益,而不愿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从这次“意见”中看,对于互联网金融权、责、义的监管越来越接近于传统的金融监管要求。

《意见》对互联网金融建立客户资金第三方存管制度的明确,这意味着,众多互联网理财产品必须将资金交由银行业金融机构存管。资金存管方必须是银行金融机构的规定非常严格,增加了平台运行成本,提高行业进入门槛,同时也有利于保障投资者资金安全。未来银行存管模式的推行也将成为行业规范的重要标志。

第2篇:互联网行动指导意见范文

6月24日,国务院第96次常务会研究了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和保险投资基金服务实体经济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26日,国新办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发展改革委副主任林念修、工业和信息化部副部长怀进鹏、保监会主席助理梁涛介绍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和中国保险投资基金等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

“互联网+”战略除了发挥BAT大型互联网巨头的作用外,如何激发中小企业和创业者的热情?

针对这个问题,林念修认为,推动“互联网+”行动的实施,一方面要发挥好大企业的作用,全世界前十家互联网企业中我国占4家,要发挥好这4家企业引领作用,但同时绝不能忽视中小企业的作用。中小企业和创业者始终是推动我国互联网发展的一支重要力量,更是我国互联网保持创业创新活力的重要来源,中小企业、创业者和大企业一样,都是实施“互联网+”行动的主力军。充分发挥好中小企业和创业者的作用,也是“互联网+”行动的一项重要内容,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第一,《指导意见》专门部署了“互联网+”创业创新行动。该项行动包括三点:一是鼓励大型互联网企业和基础电信企业向小微企业和创新团队开放资源,为小企业提供“找的着、用得起、有保障”的服务,打造创业创新的支撑环境。因为中小企业创新资源相对缺乏,让大企业、基础电信企业向他们开放平台和资源,这个非常重要。二是支持创新工厂、创客空间等新型众创空间发展,推动传统创业孵化机构转型,鼓励国家创新平台向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在线开放,提供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的创业载体。三是支持中小微企业利用互联网创新组织方式和发展模式,由中心化、封闭式向扁平化、开放式转变。

第二、在政策支持上努力营造宽松活跃的创新创业环境。为创业创新提供良好的环境非常重要。《指导意见》明确提出,在放宽市场准入、简化审批流程、优化融资环境、加强人才培养,提供财政支持和税收优惠等方面,要加大对中小微企业和创业者的支持。比如,文件提出要制定实施各行业互联网准入负面清单,允许各类主体依法平等进入,最大限度的减少事前准入限制,同时,加强事中事后规范管理;支持开展股权众筹等互联网金融创新试点,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降低创新型、成长型互联网企业的上市准入门槛,支持处于特定成长阶段、发展前景好但还没有盈利的互联网企业在创业板上市等等。这些政策都有利于构建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的开放包容的环境。

第3篇:互联网行动指导意见范文

上周,沪深300指数下跌10.38%,计算机行业下跌21.98%,行业跑输大盘11.6个百分点,其中硬件板块下跌25.13%,软件板块下跌19.76%,IT服务板块下跌23.88%。个股方面,万达信息、汉鼎股份、科大讯飞等涨幅居前,而京天利、汇金股份、御银股份等则跌幅居前。

国际市场动态

下一代谷歌眼镜或于年底面市,面向企业市场。

国内市场动态

神马与小米华为魅族等合作:成部分机型内置搜索;阿里将6亿美元入股印度在线支付公司Paytm。

A股上市公司重要动态信息

任子行:拟增资深圳中新赛克,完善信息安全战略布局;卫宁软件:与乐视网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汉鼎股份:拟设立融资租赁公司,建设金融P2G平台;金证股份:拟投资设立股权众筹登记转让平台公司;久其软件: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建设应用开发领域云平台;东华软件:拟参与天津津微软件技术有限公司股权转让项目;证通电子:拟增资参股江苏睿博数据技术有限公司;银江股份:拟签2.1亿元合同,推进智慧城市建设;三泰控股:联手快递公司,完善社区服务平台;三泰控股:与扬州汇银合作,共同打造智慧社区服务平台;深科技:收购长城科美,发展智能电表业务;梅安森:参股飞尚科技,借物联网探索结构安全监控领域。

第4篇:互联网行动指导意见范文

苗圩部长在年度工作报告中对这一工作重点进行了详细阐述说明。他强调了2016年工业行业推动两化深度融合发展要完成的七项重点工作:

一是要实施智能制造工程。支持高档数控机床与工业机器人、增材制造、智能传感与控制、智能检测与装配、智能物流与仓储五大关键装备创新应用。搭建智能制造综合标准化技术体系,启动40个标准试验验证项目。推进智能制造产业联盟建设。

二是要继续实施智能制造试点示范行动,确定60个以上新模式试点示范项目。启动一批智能化改造项目。在有色、稀土、纺织、家电、食品等行业分类推广智能矿山、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开展智慧化工园区试点。

三是要深化“互联网+”制造业创新发展。指导编制互联网与制造业融合发展路线图。开展“互联网+”制造业试点示范。加快信息物理系统应用测试验证平台建设,开展行业应用示范。

四是要深入推广两化融合管理体系。研制标准体系总体框架和路线图,制定两化融合管理体系指导意见,新增300家通过体系评定的企业。

五是要增强关键技术研发和支撑能力。落实国家集成电路产业发展推进纲要,研究制定传感器发展行动计划。加快5G关键技术产学研用联合攻关,重点布局车联网、智能交通等新兴领域。

六是要积极落实国家大数据战略。建设一批大数据综合试验区和产业集聚区。

七是要提升工业信息安全保障能力。研究制定工业信息安全政策、标准,开展工控系统安全检查和风险评估。在石化、装备制造等行业开展工业控制系统网络安全试点。

如此具体清晰,让我们意识到,辉煌“十三五”的开启利器就是信息化与工业化深度融合;我们甚至可以意识到,基于互联网深入应用背景下的两化深度融合,以及不断扩展的融合创新,或许将贯彻“十三五”始终。

正是基于这样的判断,2016年我国各行各业的信息化建设,也许可以进一步关注以下这些热点:

――“互联网+”将遍地开花,焕发各行业活力。以电子商务为引领,产业互联网将蓬勃兴起,互联网+智能制造、互联网+智慧农业、互联网+公益服务等将给第一、第二、第三产业各经济部门带来优化升级的契机。

――创新创业真正形成热潮,以信息技术推广应用,推动各工业行业转型升级,新的模式、新的业态,将促使各地“双创基地”呈现活力,也将促使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真正落地开花。

――云计算和大数据的应用将成就斐然。《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促进云计算创新发展培育信息产业新业态的意见》等政策的出台和落实,将更快地培育形成新产业和新消费热点,降低成本、改善公共服务、将促使我们的工作和生活更加智能化。

第5篇:互联网行动指导意见范文

在互联网的背景下,为什么女性创业者能够占据大“半边天”呢?笔者认为,应该从互联网和女性特质两个方面分析这个问题。

第一个方面,与传统创业相比,“互联网+”为女性创业提供了很多优势。首先,“互联网+”消减了性别差异。传统的创业领域,需要创业者走南闯北开启生意局面,而“互联网+”改变了这种格局:女性只需坐在电脑前轻点鼠标,就可以“日行千万里,走遍千万家”。其次,“互联网+”凸显了女性的性别优势。“互联网+”更加注重创业者与客户的个体体验和情感交流,女性则比较喜欢轻体力、重脑力、少运动的活动,比男性具有更明显的优势。最后,“互联网+”降低了创业门槛。创业者需具备远大的理想、果决的能力、拼搏的精神和原始的资本等特质,但这些特质都比较偏男性化。而“互联网+”的出现,降低了创业者的诸多门槛。比如,天猫的数据显示,天猫店铺平均门槛为21万元,远低于实体企业的平均注册资本。江西省首届“互联网+革命老区农村电商”发展峰会在赣州举行之后,阿里巴巴集团和江西省妇联联合在赣南老区推行“农村淘宝商店”,启动资金只需10万元。

第二个方面,女性具备很强的创业优势。首先,女性是沟通的能手,更善于倾听别人的意见,更擅长理解别人的需求。“互联网+”需要女性这些天生的优势,为女性提供无边无垠的交流平台。其次,女性是协调的能手。无论是传统创业还是“互联网+”创业,都需要维系一个运作组织,而女性会更系统化地统筹安排工作。最后,女性是情感展现的能手。在人的潜意识里,男性是强者,富有攻击性;女性是弱者,友善可信。因此,女性通过“互联网+”拓展事业、销售产品时,能发挥独特的性别魅力而获得他人的信赖与支持。

不过,在“互联网+”创业过程中,女性对于自身缺点的审视是必不可少的,应该注意两点:一是女性感性大于理性,导致女性在创业过程中夹杂较多的个人兴趣因素和主观冲动,易盲目开展项目;二是女性通常谋求小利,不愿与人合作,部分女性思维守旧,有了好的项目,担心被人分割利益,从而不愿与他人合作,以致制约事业的更大发展。

2015年7月,国务院的《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指出:到2025年,网络化、智能化、服务化、协同化的“互联网+”产业生态体系基本完善,将会成为我国经济社会创新发展的驱动力量。因此,“互联网+”时代给女性创业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发展空间。

第6篇:互联网行动指导意见范文

关键词:互联网+;职业教育教师;教师发展

基金项目:本文系中华职业教育社2016年度重点研究计划课题(项目编号:ZJY16084)研究成果。

G434;G715.1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对传统行业产生了巨大影响。2015年,国务院印发《国务院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这意味着依托于网络新媒体从而实现行业跨界融合时代的到来。对于教育行业,意见明确提出了“互联网+教育”的行动指导意见,重点在于探索新型教育服务供给方式,推动教育服务模式的变革。在这种背景下,职业院校中的教师,发展中必然面对着新的挑战和新的机遇。因此,职业教育教师如何迎接“互联网+”时代的挑战,抓住“互联网+”带来的机遇,是值得进行探究的问题。

一、“互联网+”的内涵和本质

“互联网+”是指基于互联网技术实现的经济社会行业形态演进革新。也就说“互联网+”是利用互联网的创新成果,与各个传统行业实现交互与融合,这种融合并不是简单的组合,而是一种互补式、深层次的、多维的聚合。通过推动技术进步、效率提升和组织变革,提升实体经济创新力和生产力,从而形成更广泛的以互联网为基础设施和创新要素的经济社会发展新形态。

“互联网+”时代需要人们形成互联网思维。正是互联网思维的形成,才使得传统行业实现跨界融合成为了可能,出现了变革的动力。互联网思维为当前社会构建起新型的生态圈,在互联网充当平台、枢纽与通道的基础上,为各行各业、各种思维方式织造出一张“牵一发而动全身”的零成本、零距离关系网。

二、“互联网+”对职业教育教师发展的挑战

(一)“互联网+”背景下职业院校的培养目标变化

职业院校的培养目标是“以服务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为宗旨,培养数以亿计的高素质劳动者和数以千万计的高技能专门人才”。职业教育要为我国走新型工业化道路,调整经济结构和转变增长方式服务。在“互联网+”时代,随着互联网思维的深化,社会环境早已经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对于新时代的职业院校来说,除了要培养学生的扎实的专业知识,熟练的职业技能,更重要的是互联网思维、创新精神和开拓进取的能力。

(二)“互联网+”背景下职业院校的学生变化

现在的学生处于一个信息爆炸的时代,长期使用手机、电脑、平板等数码产品,现在的学生不仅具有更加丰富的知识积累、更广阔的视野,而且在思维方式、W习方式、行为习惯等产生了巨大的改变。学生作为个性化的人,希望根据自己的兴趣和需要进行学习,而不单单仅限于课本的内容。因此,教师需要对学生进行系统科学的了解和分析,充分满足学生的需求。

(三)“互联网+”背景下职业教育教师的课程资源、教学模式变化

互联网技术的发展,使得诸如视频、音频、VR等的教学资源应接不暇。新的课程资源不仅多样化,而且具有很强的互动和交互性。在进行教学评价的时候,互联网技术可以改变以往以纸质试卷为主的单一的考试评价模式来进行学习和教学效果的评价,使得更多元的评价方式得以实现。通过互联网技术开发新的教学评价模式和工具,将量化评价和质性评价、形成性评价和终结性评价等更科学的结合起来。

三、“互联网+”背景下职业教育教师发展的思考

(一)职业教育教师应成为创造者

互联网思维下的学习观体现了一种新的建构主义的学习观,体现了一种“探索――自主建构”以及“合作――交流”的学习观。教育事业的发展则需要创新型的教师,职业院校中只有教师具有创造性,从而将如何学习的元问题、如何探究教授给学生,使得学生也变成具有创新思维和高素质的学生;只有教师具有创造性,从而了解教育领域最新发展成果,才能鼓励学生用于前行、勇于开拓、锐意进取,启发学生,培养学生的创造能力。因此,教师的创造意识、创造观念、创造思维、创造能力,甚至是个人的人格魅力都会成为培养创新型人才的关键,也是教师专业发展的重要途径之一。

(二)职业教育教师应成为研究者

职业教育教师成为研究者是教师专业发展的重要途径。通过各种教育实践的互动,产生的教育教学研究惯习行为,是对自己教学过程的思考和再生成的过程。在“互联网+”背景下,对于教材来说,教师要学会使用教科书,成为课程资源的开发者、课程的研究者。现代的教育资源正在源源不断的被开发出来,不断模糊着课程的边界,为教师与学生提供了数不胜数的课程资源。当今社会是一个知识社会和信息化社会,教学资源无处不在、无时不有,而教师成为研究者更有利于教育的实效性。

(三)职业教育教师应成为反思者

在“互联网+”背景下,教师作为反思者,就是要教师以自己的教育活动为对象进行思考,对教育的行为、决断以及相应的教育结果审查和考究的一个完整的经过。首先,教师要学会自我反思,即通过自己的观察到的各种情景和材料,对处于某个场域内的教育问题进行思考,教师可以通过互联网技术,使以前很难完成的情境成为可能。其次,教师要学会与其他教师合作就同一个问题进行反思。教学反思并不是一个人的事情,也与其他教师、学校行政人员、班级管理者以及其他教师密切相关。当教师进行反思的时候,必须得到这些人员或是部门的支持和合作。教师成长的过程就是教师反思的过程,教师反思的过程就是教学研究的过程,也是教师专业发展的路径。

第7篇:互联网行动指导意见范文

1月27日,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推动《中国制造2025》与“互联网+”融合发展。于此中国经济新旧动能转换、转型迈向中高端的关键时期,互联网及由其技术发展所带来的一系列衍生变革,被寄予厚望。

“互联网+”写进2015年政府工作报告,被视为中国经济转型的一个标志性事件。2015年7月,国务院印发《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10月召开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指出:实施网络强国战略,实施“互联网+”行动计划,发展分享经济,实施国家大数据战略。

于政商学三界,“互联网+”均成为人们热议的焦点话题之一。其中,互联网万能论似乎被部分人奉为圭臬,认为只要把电脑、鼠标、网线加上,任何行业都可能创造出奇迹。与之相对,“+互联网”概念作为一种回应,其指向也颇值得关注。大多数持此论者,更多倾向于将互联网作为一种工具看待。

“互联网+”还是“+互联网”?一时间莫衷一是。

一般而论,对“互联网+”的阐释,一部分人侧重于从以互联网产业为代表的信息技术产业革命出发,为互联网技术的应用和产业覆盖“跑马圈地”。而对“+互联网”的理解,一部分人是为传统行业和产业在互联网时代实现转型升级从而“活下去”、“活得好”乃至“越活越好”寻找出路。

两者都重视互联网,而观察其差别可以发现,“互联网+”有颠覆式、化学反应式思维方式的特点,比如对某些传统社会生活和经济业态产生颠覆性改变,如网络专车、网络送餐等。而“+互联网”具有改进式、外在性思维方式的特征,比如重视以互联网为新渠道和新工具,来提升和放大传统行业所累积的产品、服务、实体技术、品牌、文化等优势,从而改善自身效率和客户体验。

事实上,“互联网+”和“+互联网”存在辩证统一的关系。作为中国站在新一代互联网科技革命的“风口”乘风起飞的路径选择,两者存在表述上的不同,又有着相互支撑的逻辑。

从本质上说,无论“互联网+”还是“+互联网”,关键就在于“+”号。“+”,无论放在互联网之前还是之后,都绝不仅仅是把互联网作为一种技术手段和包装、甚或工具和平台,而是要用互联网对传统思维、结构、体制、业态进行深度再造。这才是“互联网+”与“+互联网”的本质意涵与根本目的。

经过30多年迅猛发展,中国已成为世界第一制造大国,但制造业总体大而不强,自主创新能力不足,部分产能严重过剩,总体仍处于国际产业链和价值链的中低端。当前,发达国家加紧实施再工业化,发展中国家也在加速工业化进程,我们面临双重挤压,加快产业转型升级从而带动经济新旧动能转换迫在眉睫。要实现传统产业行业由大到强的历史跨越,就必须贯彻新的理念和新的方案。

第8篇:互联网行动指导意见范文

1.《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细则落地

1月5日,国家发改委《关于贯彻落实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加强当前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通知》、《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三年重点工作任务(2014-2016)》以及《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任务分工》,具体安排了未来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具体任务。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建立健全社会征信体系,褒扬诚信,惩戒失信”,《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提纲挈领地为今后十五年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提出了战略要求。其中,明确提出要推动社会征信机构建立征信系统,逐步建立统一的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制定和实施公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建设方案,并着力强调维护个人信息安全和隐私。

2.央行印发《关于做好个人征信业务准备工作的通知》

1月5日,中国人民银行印发《关于做好个人征信业务准备工作的通知》,要求芝麻信用管理有限公司、腾讯征信有限公司、深圳前海征信中心股份有限公司、鹏元征信有限公司、中诚信征信有限公司、中智诚征信有限公司、拉卡拉信用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华道征信有限公司八家机构做好个人征信业务的准备工作,准备时间为六个月。

可以说,央行通知的下发,彻底引爆了人们对互联网征信业的关注。一方面,上述八家公司纷纷砸实业务模块,创新产品服务,为获得个人征信牌照未雨绸缪。另一方面,随着牌照价值的不断显现,大量互联网大数据或金融企业开始布局个人征信业务,有意申请第二批个人征信牌照。目前,包括百度、京东、万达、小米金融、快钱、宜信等超过30家的机构均有意申请征信牌照。

3.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及机制不断完善

6月1日,由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人民银行指导,国家信息中心主办的“信用中国”网站正式上线运行,此举是国家有关部门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该网站专门开设“信用信息共享”板块,整合和使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已有的公开信息。在政策的大力推动下,各地、各部门纷纷整合现有资源,搭建统一的、综合化的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充分发挥数据共享和协调的作用。根据《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的要求,全社会统一的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将逐步搭建,今后平台与平台之间的对接与合作也将成为主流。

4.互联网征信机构不断扩大数据源

除了政府政策推动和鼓励外,各互联网征信机构也在积极探究各种途径,不断丰富和完善自由数据库或寻求与各类信息源的对接与共享。6月,芝麻信用对外宣布已经和最高人民法院实现专线连接,实时更新失信被执行人(俗称“老赖”)数据。芝麻信用与法院执行数据的共享,一方面可以将法院数据引入现有的芝麻信用评价体系,以此丰富互联网信用评估报告。另一方面可以在支付宝、淘宝、天猫及阿里小贷等领域限制或约束“老赖”行为,起到惩戒失信的作用。6月和7月,芝麻信用与北京银行、腾讯征信与浦发银行分别就征信服务事宜达成合作协议,各方将在信用信息查询、产品研发、场景应用、反欺诈数据信息等领域开展合作。此种合作是双向的,一方面为互联网征信产品应用于传统金融业务作出了有益尝试,另一方面也为传统金融数据与互联网大数据的融合提供了共享机制。

5.国务院多文推动互联网及大数据发展

7月4日,国务院《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强调加快社会征信体系建设,推进各类信用信息平台无缝对接,加强信用记录、风险预警、违法失信行为等信息资源在线披露和共享。充分利用互联网积累的信用数据,对现有征信体系和评测体系进行补充和完善。明确提出支持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手段发展市场化个人征信业务,加快网络征信和信用评价体系建设。8月19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促进大数据发展的行动纲要》,强调要推动政府信息系统和公共数据互联共享,加快整合各类信息平台,避免重复建设和数据“打架”。对互联网征信而言,上述两份官方文件最重要的是对互联网征信,特别是市场化个人征信业务进行了肯定,并强调了政府公共信息的开放与共享问题。以互联网大数据为支撑的民营征信机构的出现,不仅能够丰富征信机构组织体系,更能将大量丰富的信息引入数据库,以此覆盖更多之前没有获得过信用服务的人群。同时,公共信息的公开和共享,则离不开政府强有力的推动。

6.征信机构获得资本市场青睐

7月17日,商安信(上海)企业管理咨询股份有限公司挂牌登陆新三板,成为国内首家在资本市场挂牌上市的征信公司,在市场和行业中产生了里程碑式的影响。相比美国800亿美元的信用市场,中国征信市场目前规模才20亿美元,这和中国目前的需求状况及发展趋势完全不匹配,今后的发展空间十分广阔。当下,互联网征信已经成为市场上最火的概念之一,不仅政府在极力推动,在资本市场上也备受追捧。事实上,除了新登录新三板的商安信外,主板市场也存在一些隐性征信概念股,包括主营财务软件的用友网络,主营企业纳税信息的航天信息,依托社保业务构建民生信息化平台的易联众,主营银行信息化的银之杰以及从事第三方检测与验证的华测检测等。随着人们对互联网征信认识的不断清晰,相信会有更多的上市公司将关注到征信领域,也有更多的互联网征信企业寻求在资本市场上获得突破。

7.互联网金融监管框架终落地

7月18日,为鼓励金融创新,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明确监管责任,规范市场秩序,央行联合十部委联合印发《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意见特别提出推动信用基础设施建设,培育互联网金融配套服务体系,鼓励从业机构依法建立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推动符合条件的相关从业机构接入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允许有条件的从业机构依法申请征信业务许可。从2013年开始,互联网金融成为中国金融市场最活跃的组成部分,在一路高歌猛进的同时,依然处在无监管、无门槛和无标准的窘境之中,被业界戏称为“野蛮式增长”。指导意见的出台,虽然对其有了更为严格的要求和监管约束,但最重要的意义还在于为其“正名”。在鼓励和支持互联网金融发展的大环境下,互联网征信也将迎来更加健康、规范的发展前景。

8.多部门联合惩戒失信行为

1月4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国家税务总局等21个部门联合签署《关于对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的合作备忘录》,对税务机关公布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实施18项联合惩戒措施。11月10日,国家发改委联合国家工商总局等38个单位联合出台《失信企业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对工商领域失信当事人共同实施联合惩戒,惩戒范围包括安全生产、旅行社经营、国有企业监督管理、饲料及兽药经营、食品药品经营、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及娱乐场所经营等30多个重点领域。企业或个人失信的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违约成本”过低,除诉讼外,其失信行为很难受到惩罚。联合惩戒机制的出台,就是力求不给失信行为存活的土壤,让失信当事人寸步难行,以此起到警示和杜绝的作用。

9.互联网征信应用场景不断丰富

随着八家机构相应的信用产品逐渐问世,其互联网征信产品的应用场景也在不断寻求突破。作为国内首家推出个人信用评分――“芝麻分”的芝麻信用,其应用场景更是不断深化。目前,芝麻信用的应用场景已经覆盖住宿、出行、租房、婚恋、签证和金融等多个领域。较高的芝麻分可以帮助用户获得更高效、更优质的服务,在一些社交、婚恋场景下,较高的芝麻分也能快速地增强对方对你的信任感。这些场景化的应用,充分体现出倡导和鼓励诚信的积极意义。互联网征信的大发展并不仅是简单地出具征信评估报告,事实上,民营征信或市场化征信要实现可持续发展就必须具备“自我繁衍”的能力,其发展壮大取决于征信产品或服务的多样性、便利性和高效性。

第9篇:互联网行动指导意见范文

[关键词]“互联网+”;管理会计;发展变革

2015年,马化腾在人大提案中首次提出“互联网+”的概念,指出应当利用互联网平台和信息技术,并结合传统行业,实现新的发展生态。随着2015年《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的出台,“互联网+各类传统行业”引发新的讨论热潮。在此背景下,如何推进管理会计的新发展,促进企业精细化管理成为业内人士讨论的焦点。作为价值管理的重要工具,管理会计联通基础财务工作与企业价值创造,在当今社会企业实践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互联网+”时代的来临也标志着我国管理会计迎来一个快速发展和变革的黄金阶段。本文首先分析“互联网+”时代下,从技术层面到体系层面管理会计的发展,紧接着立足于整个企业内部管理,探讨管理会计对企业产业链管理到价值链管理变革起到的巨大贡献。在此基础上,本文最终总结实现“互联网+管理会计”还存在的问题和壁垒,并提出建设管理会计体系的几点建议。

一、“互联网+”助力管理会计技术突破

“互联网+”带来最基本的改变就是原有工具的创新,大数据和云计算作为“互联网+”时代下管理会计最为典型的技术突破,既是管理会计最明显也最浅层次的改变。管理会计作为需要充分利用数据信息给出财务管理方案并辅助企业做出重大决策的重要内部财务方法,不仅要求从业人员具备财务会计的基础素养,更要具备较强的企业信息收集、分析、处理能力。然而,由于以往数据收集和交互速度的限制,一方面企业获取的多为内部数据,对于行业数据、地域数据等的收集整理还依靠专业机构调查,数据获取成本较高;另一方面,管理会计为企业提出决策建议所参考的多为历史数据,从业人员还需要依靠自身丰富经验和较高的管理水平才能通过历史数据预测未来企业发展,并给出正确的决策建议。大数据时代的来临完全改变这种窘境。在数据爆炸式增长下,以往对于数据的简单处理已经不足以满足当前各领域的需求,随着“互联网+”的逐渐发展并渗透至各产业的方方面面,对数据进行专业化处理才能使其焕发新的价值。大数据的出现保障管理会计原始数据的丰富程度,从而最大限度地发挥管理会计的应有价值。例如,在企业采购过程中,大数据的应用使管理会计能够为公司采购决策提供更为科学便捷的数据支持。在整个采购过程中,如何选取采购价格优惠的供应商,如何降低运费都能够通过实时数据一目了然,更能够将整个供求价值链连接起来,通过市场数据的分析,为企业营销决策做出重要支撑。云计算等新型数据处理手段的逐渐普及应用也为管理会计数据处理效率的提升做出卓越贡献。一方面它能够提高传统数据处理能力;另一方面,通过构建云平台,能够实现即时信息管理系统的搭建和技术共享[1]。云计算通过保障原始数据挖掘处理过程的时效性提高管理会计的数据处理效率。在互联网时代下,企业甚至整个行业都处于瞬息万变的状态下,谁获得有效信息的速度更快,就更有机会把握市场,创造更大的商业价值。而云计算将管理会计处理信息形成有效财务决策报告的周期大大缩短,使企业能够对市场最初快速反应,因此也是对管理会计效率、决策建议有效性以及应用范围的有效提升和扩展。此外,云平台的构建,例如目前大力推广的企业财务共享中心平台,极大推动企业内、行业内的信息交互过程。在企业财务共享中心,可以由系统后台进行数据的分类、匹配,而系统内电子发票等的出现更是大大节约财会工作人员登记、核对、记账的时间,而财务人员在数据分析的过程中也可以在云平台上快速提取有用信息,既提高工作效率,也降低人工成本和时间成本。总体而言,大数据和云计算的推广应用大大提高管理会计的信息化、电子化程度,一方面带来工作流程的精简化以及企业管理成本的降低;另一方面,通过实时信息报告的整理挖掘,迅速提升管理会计出具建议的效率和有效性,推动企业资金流的精细化管理。

二、“互联网+”促进管理会计体系创新

如果说以往“+互联网”时代关注的重点是工具便利和技术进步,那么随着电商、P2P、滴滴等创新型企业的异军突起,当前各行各业发展的形势可以说已不再局限于技术,而是整个社会互联网思维的渗透和体系的巨大变革,即“互联网+”。企业在互联网浪潮的冲击下,整个供求链条上的各部分不再像以往那样是割裂开的。传统企业由于信息的局限性,“供应商—中间商—消费者”之间有着信息的天然屏障,然而,随着互联网时代的到来,信息共享带来整个供销过程的透明化。消费者不再是处于弱势地位,他们对于高效、便捷、低价的要求完全可以通过“互联网+传统供应商”的形式得以充分选择。因此,企业整个管理体系也必须跟上时代的变革,形成更为高效的管理会计方法。而“互联网+”所引发的整个管理会计体系的升级换代或将更深入、更持久地影响今后中国管理会计的发展与变革。一方面,新的管理会计体系融合了互联网思维,组织架构也趋于简单、灵活。张秀珍和王建伟指出,“互联网+”的本质在于管理上的“去中心化”,可以说,互联网思维的“用户体验至上”理念在新的管理会计体系构建过程中得以充分体现[2]。传统的公司管理组织结构呈现金字塔形,而为了快速响应互联网时代下用户需求的急剧变动,当前企业管理组织结构已逐渐向倒金字塔转变,并通过机动性较强的小单位部队来满足客户的自主决策。因此,管理会计也必须充分渗透进整个产销链条,尤其关注用户数据的实时变动,构成整个信息化管理会计网络,才能满足当前“互联网+”的要求。另一方面,新的管理会计体系力求实现全方位布局,形成完善的、安全的财务信息网络。由于以往我国管理会计一直处于较低水平,因此,在“互联网+”的巨大机遇来临时,无论是政府工作人员还是学术界讨论,都倾向于通过政府指导、政策帮助,通过顶层布局来尽快推进我国管理会计信息化建设[3]。2014年,《财政部关于全面推进管理会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以及2015年国务院《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的相继出台表明:今后管理会计将不再局限于企业内部的孤军奋战,而是要在政策推动下逐步形成一个全国乃至全世界范围的管理会计信息网络。通过充分利用财务共享服务平台来实现企业之间、企业与企业之间、企业与行业之间甚至整个产业价值链之间的信息联动,促进管理会计工作的信息化进展,避免出现“信息孤岛”。当然,由于互联网信息安全性问题将极大影响整个新型管理会计体系的建立与应用效果,因此李卓(2015)指出,新型管理会计体系的构建过程中,还必须注重“五性”———完整性、保密性、可控性、可用性和不可否认性[4],在安全性得以保障的前提下,推进管理会计新体系的构建工作。

三、“互联网+”推进管理会计全价值链管理

企业管理是由多项管理职能共同组成的不可分割的整体,因此,在考察互联网对管理会计发展产生的巨大影响时,也应放眼全局,从企业整个管理模式改变的角度评价其变革。在传统产业链管理向价值链管理转变的浪潮中,“互联网+管理会计”对于企业实现全价值链管理有着极为重要的推动作用。管理会计作为企业精细化管理的重要工具,起到连接企业基础财务工作、企业决策和商业价值的作用,其最终目的在于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互联网+管理会计”将推动整个企业形成全价值链的管理模式,通过充分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等各类先进互联网技术,把企业内部价值创造活动扩展至用户和供应商上,使企业的资金链管理渗入整个产业链中,从而在财务管理乃至整个企业管理过程中形成企业全价值链的全新管理模式[5]。具体而言,一方面,在“互联网+”的影响下,管理会计将通过产业扁平化和去中心化的改变,实现资金链精细管理。通过加深供应商之间、供应商与中介商之间以及中介商与用户之间的联系,甚至缩短整个产业链条,实现供应商直接到用户的产业服务体系,从而缩短企业的互联网金融价值链,将资金的流动情况、流动周期以及具体状态进行更为精细化的管理。另一方面,管理会计的职能转为维系企业价值链的正常运转。企业可以通过大数据考察供应商的信誉,形成稳定可靠的伙伴关系,当供应商出现资金问题时,甚至可以考虑为其提供资金融通服务,通过商业信誉贷款保证供应商正常运行以及企业整个资金链的正常流动。此外,通过用户数据的精准分析,也可推出信用购等增值服务,将企业的实际产品链同资金链分离开来,争取通过优质服务抢占市场份额。在此方面,电商有较为成功的经验借鉴,如京东白条、阿里信用住等服务,只要企业能够充分挖掘用户信息,就能够对其中的风险进行合理控制,并争取企业发展的利益最大化。总体而言,“互联网+管理会计”的全价值链管理模式有助于企业合理分配并控制资金流向,同时价值链上供应商、用户等环节的资金交互又可以充分发挥资金价值,实现收益最大化,形成整个价值链的良性互动。

四、“互联网+”下管理会计发展的问题及对策

由于“互联网+管理会计”仍然处于探索阶段,因此,学术界大多数学者重点关注“互联网+”给我国管理会计带来的巨大变化和当前管理会计体系的发展。中国会计学会第十四届会计信息化学术年会总结指出,由于管理会计和基本财务会计界限模糊以及管理会计信息系统的不健全,目前对于专业化的管理会计发展问题及对策讨论尚且比较欠缺[6],因此,当前亟须对管理会计的实践过程加以总结,为今后“互联网+管理会计”体系的应用提出建议与发展对策。首先,由于中国企业会计电算化程度不高,实践推广“互联网+管理会计”的可行性大打折扣。由于当前中国企业发展状况良莠不齐,还存在相当一部分企业财务管理业务疏漏,甚至存在合规问题,更遑论财务管理工作的高效化和信息化。人工录入、核对财务数据导致整个财务管理过程效率低下,且增加额外的人工成本,信息准确性也难以确保,因此基本财务数据的真实有效性也大打折扣,在此基础上做出的管理会计分析和决策建议往往实践效果欠佳。2014年《关于全面推进管理会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出台后,财政部会计司制度二处处长针对这一问题,明确指出要鼓励企业及会计中介服务机构应用先进的国外管理会计软件,实现信息化管理,另外,对于大型企业,要鼓励其建立财务信息共享平台。企业电算化程度的提高是一个较为漫长的过程,只有当经济发展程度和企业建设水平达到一定高度,才能实现全社会管理会计的信息化,并充分发挥管理会计应有的作用。其次,由于管理会计在我国产生发展时间较短,与基础的财务会计之间界限模糊,因此,专业的管理会计人才欠缺,现有管理会计人员专业素质不高且欠缺互联网创新思维。当前,财会人才的培养模式还停留在基础财会核算的层面上,管理会计培养没有跳出这种传统培养模式,对于如何整合财务信息,提供企业决策支撑方面欠缺理论体系,因此缺乏专业的管理会计人才;此外,我国会计电算化尚未完全普及,相当一部分从业人员对于电算技术的掌握程度还处于较低水平,至于互联网思维的理解运用则更加匮乏。今后“互联网+管理会计”的发展有赖于高校及会计专业机构人才培养模式的变革,财会专业分类的细化有助于为今后管理会计人员的专业结构和思维层次打下更加坚固的基础。同时,电算化技术的推广有助于新型具有互联网思维和基础电算技术的管理会计人才培养,而已有会计人员则有赖于公司提供更为完善的技术培训。当然,管理会计今后的发展之路还需要科学理论加以支撑才能少走弯路,尽管目前学术界对于“互联网+管理会计”的科学体系进行深入研究,形成一整套较为完善先进的理论基础,但由于我国国情的复杂性,互联网+企业的发展呈现先进与落后并存的局面,因此,现有理论的实践应用性还较差,没有真正反映企业的需求、社会经济发展的特点。只有加强理论研究与管理会计实践的融合,促进产研一体化,才能从理论层面更好地支持当前我国管理会计的发展与变革。“互联网+”时代的来临是中国企业管理模式变革、产业升级改造的重大机遇,在这样的背景下,管理会计将迎来发展的黄金时期。只有抓住这样的契机,迎接互联网时代的挑战,才能进一步推动企业管理会计体系建设,更好地服务于当代中国的经济发展与转型升级。

[参考文献]

[1]侯玉荣.“互联网+”时代的管理会计[J].时代金融,2015(8).

[2]张秀珍,王建伟.“互联网+”时代管理会计发展趋势和变化的探究[J].中国管理信息化,2015(20).

[3]王兴山.企业互联网时代的管理会计[J].财务与会计,2015(4).

[4]李卓.把握“互联网+”时代脉搏共启管理会计信息化建设新篇章———“管理会计之中国实践走进信息化行业”研讨会召开[J].财务与会计,2015(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