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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00六年度工总结
**党委、政府:
民政计生办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在镇人大的监督下,市业务主管部门的指导下,认真贯彻民政计生法律法规,根据本部门的目标任务计划开展工作,现就一年来的民政计生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民政工作
一、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
2006年,城市居民低保工作进一步全面贯彻落实《绵阳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细则》,重点做了以下工作:
落实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坚持应保尽保和动态管理原则,财务清楚。我镇享受城市低保110户185人162660元,对全镇的低保户建立了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数据库并每月上传数据,实现了信息化管理。
二、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
2006年已有82人享受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目前已经完成对全镇年人均收入1000元以下的人员进行了摸底调查,力争在2007年对全镇困难户做到应保尽保。
三、救灾救济工作
市局已批准我镇五保对象72人享受五保待遇,其中58人散居,共解决救济款2万余元,因灾倒房新建争取12000元;做好对贫困户入户调查核实工作。及时报灾,争取上级资金支持。
四、基层政权建设工作
1、完善社区的各项规章制度,加强政务公开、财务公开,指导社区工作走上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轨道。
2、认真贯彻《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完善了各级村民议事制度。强化村委会及其成员的民主意识、法纪意识和服务意识。
五、优抚工作
1、落实发放优抚对象的定抚、定救资金。我镇享受优待金49人,发放优抚金74054元。
2、落实好现役军人家属优待金政策。
3、利用节日,开展了拥军优属活动。
六、社会行政事务管理工作
1、殡葬工作。全年死亡96人,火化率100%。及时处理特困户家庭死亡的火化费减免。
2、婚姻登记工作。加强《婚姻登记条例》宣传,认真贯彻《婚姻法》,婚姻登记合格率100%。今年,结婚92对,离婚23对。
3、老龄工作。一是加大了《老年法》和有关老龄工作方针政策的宣传力度;二是办理了老年优待证。
4、残疾人工作。2006年对全镇残疾人进行了调查统计,为进一步做好残疾人工作做好了基础工作,协助办证、换证及康复就业等工作。
劳动保障工作
1、对城镇集体企业下岗失业人员基本情况进行了摸底调查,我镇共有城镇集体企业下岗失业人员69人。
2、建立了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花名册,我镇实现再就业184人,其中在启明星硅业公司实现再就业的98人,氯碱华工有限公司再就业的73人,从事个体及公益性岗位的13人。
3、完成失地农民基本情况调查,我镇实地农民农转非共82人,并按市劳动保障局相关文件精神给已农转非的劳动年龄、有劳动能力的61名失地农民办理《失业证》和《再就业优惠证》。
4、对全镇的下岗失业40、50人员进行了养老保险补贴申请。
5、完成日常性的统计工作。
计生工作
一、各项目标完成情况
2006年,全镇出生人口106人,其中一孩92人,符合政策生育92人,二孩14人,其中:政策生育12人,政策外生育2人,政策生育率达98.1%,死亡96人,人口自然增长率为0.65‰;女性初婚66人,无19岁以下年龄办证;本期施行各种计划生育手术合计250例,其中避孕手术157例,放置宫内节育器146例,皮下埋植11例;取出宫内节育器82例;补救11例;期初人口15465人,期末人口15501人;已婚育龄妇女3427人,其中:无孩妇女213人,一孩妇女2942人,二孩妇女270人,多孩妇女2人;期末已落实各种避孕方法人数合计2953人,其中男性绝育153人,女性绝育34人,安环2297人,皮下埋植32人,用避孕药110人,用311人,不愿用避孕措施16人,综合节育率达92%。一孩安环率达78%,二孩以上结扎率69%,出生人流比在10.4%,比下达的25.0%将近低14.6%;三查一治年3次,合计应参加人数5153人,已参加人数3922人,普查率达99%;转移支付30100元,目前全部已报帐,接待生活费6530元,三查经费及过去历欠11000元,宣传和办公打字6552元,会议下村6018元。
二、完善计生目标管理责任
年初,政府把计生目标分解到各村并签定了责任书,纳入经济综合目标一起考核,驻村干部继续执行原来制订的责任制,并把业务、中心与机关干部驻村的奖惩挂钩,计生站的管理按业务目标和制订的各种制度实行规范管理,全年无医疗手术事故。
三、加大宣传教育力度
充分利用各种会议、各种宣传工具,对计生法律法规的宣传,举办了新婚期、孕产期、青春期等五期教育培训,开展街头咨询服务4次,发放自制宣传品,优生、优育、避孕节育、优质服务、婚育新风进万家、关爱女还、独生子女奖励、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活动资料8次、70000份以上。巩固生育文化阵地建设31处,其中:场镇社区生育文化园2处,生育文化大家10处,协会中心户10户,计生村级阵地建设9处;服务室9处,村务、政务公开10处,瓷砖画10幅,固定永久宣传标语15幅。每周星期一和星期五在电视上宣传计生政策、法律和法规。
四、狠抓计生村民自治和优质服务工作全面展开
“乡镇服务,市指导,村主为,社常抓,户落实”的计划生育工作运行机制,完善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补签村民自治协议117户,建立以政策推动为核心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建立以综合治理为核心的计划生育保障机制。我镇已有62户计划生育父母享受满60周岁享受养老奖励扶助金,其中二女户21户,每年600元,直到寿终为止,每年国家要支付37200元,为龙凤1773户农村或城市低保户独生子女申报了独生子女奖金年60元,兑现了102480元。建立以优质服务为核心的计划生育服务机制,计生五大手术免费,安环、人流、男女结扎,要向群众减免1.0735万元的费用,九上门服务从制度化正在走向规范化。争取市局专项补助10000元,减少计生站债务10000元(购房和创国优)。
五、改进和加强村级计生干部队伍建设
全面推行村计生委主任竞聘上岗,使我镇9个行政村、1个社区的计生干部年轻化、知识化,加强了村计生干部队伍建设,加强业务学习,提高业务能力。
六、计生三结合工作和其他工作
我镇在**村建立了三结合帮扶基地1处,新增帮扶户15户,联系户15户,帮带户20户,为新增户送去了肥料100斤,确定了帮扶项目。特别是**市**局在**村帮扶的计生三结合户成效显著,他们不但为帮扶户送去了钱每户300元,肥料200元,购买了鸡鸭55只/户,同时还为云龙村整修了沟渠700米,土渠整修为石渠投资3万余元,还给群众送去了技术科技。给帮扶户在技术上指导培训,资金和物质上给予了倾斜政策、货款优先,使计划生育户先富裕起来,达到少生快富的目的,促进了计划生育和稳定了低生育水平。
坚持三为主,每月召开计生例会,收集计生问题,解决计生问题,做到常抓不懈,做好驻村工作、中心工作、党委政府、计生局、民政局等交办的其他工作,计生工作取得了以上的成绩,并全面完成市上下达的目标任务,荣获市政府计生目标一等奖和业务目标一等奖,但还存在以下不足之处:
1、流动人口管理难,齐抓共管更难,地区之间的配合协调管理更难,需加强探索和完善总结。
2、村民自治“二包一挂”要逗硬,经费不足,往往难兑现,影响村民自治,可能导致计生工作质量水平的下滑。
3、以人为本,优质服务很好,依法行政,执法力度不到位,违法生育处理难,社会抚养费征收更难。
4、村级计生委主任年轻化了,但工作能力、主动性、积极性不够,需加强培养、提高素质。
为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千方百计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整体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县委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工作的若干规定》,结合本镇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工作作如下规定:
1、凡已婚育龄妇女一律按规定时间参加每年两次的生殖健康检查。各村、各办事处要认真落实工作责任,采取有效措施,每年两次的生殖健康检查率要达到99.5%以上。
2、凡已生育对象一律在规定时间内落实上环等长效节育措施;违法多生一胎对象,限期落实结扎措施;当年长效节育措施落实率要达到85%以上。
3、凡违法怀孕的对象,一律落实引、流产补救措施。
4、凡已婚育龄夫妇一律要与镇政府签订计划生育合同。合同签订率要达到100%。
5、对不按时参加生殖健康检查,不及时落实长效节育措施(上环、结扎)和补救措施的对象,将按计生法律、法规、计生合同的规定,及时依法追究其违法责任,其本人及其家属不得推荐为本届村级组织换届候选人,并督促其履行计划生育义务。
6、严禁非婚生育。按照《婚姻法》规定,男为22周岁,女为20周岁,依法办理婚姻登记手续后,经审批,方可生育,否则属违法生育,按照《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征收社会抚养费。
7、各村党员、干部除自身自觉做好计划生育工作外(如“两查”、“四项手术”等),还要做好本人及配偶的直系亲属、兄弟姐妹计划生育工作,使其按规定时间内完成任务,如发现没有完成计生任务的,从严追究党员、干部责任。
8、对违法生育对象,必须凭村、镇计生办出具证明落户,村级在出具证明之前,必须与镇计生办联系,根据情况出具证明。严禁擅自出具证明。
9、各村要根据本村实际,依法制定、完善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公约,规范村民生育行为,明确规定遵守和违犯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政策行为的奖励和制约措施。
10、对于违法生育对象户:必须从严就高征收社会抚养费和落实长效节育措施(结扎),夫妇双方不得推荐为村级组织换届候选人,在其征收社会抚养费和落实长效节育(结扎)措施完毕前,停止享受村、组集体经济等一切待遇和各种分红,该户款项全部由村集体统一掌握,待社会抚养费征收和采取长效节育措施(结扎)完毕后,村级可根据《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公约》和计生合同规定给予享受。各村不得擅自发放,否则,将视情节轻重,严重追究村、组主要干部及责任人的责任。
11、对出现违法生育的村,计划生育率达不到考核指标的,扣拨该村奖金2万元;出现2例以上(含2例)违法生育的村,停发该村除救灾、救济、优抚、低保、五保、残疾人补助外的各类补助(含村干部报酬补助)一年,并取消各类先进集体评比资格及外出考察资格。经一年整改,计划生育工作达到考核标准的可给予补发,仍达不到标准的,不予补发。
12、计划生育工作考核不达标的村,第一年给予村计生工作责任人诫勉谈话,连续二年计划生育工作考核不达标的村给予黄牌警告,并对计生工作责任人给予免职等处分。
13、村级党员、干部有违法生育的,除按有关政策规定征收社会抚养费、落实结扎措施外,是党员的处分,不是党员的不安排工作,责成其辞职。党员、干部及其配偶的直系亲属、兄弟姐妹违法怀孕的,停职做其思想工作直至引、流产。停职期间不安排其他工作。
14、对在村计划生育工作中管理不到位,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力,没有积极配合镇、村抓计划生育工作的,或因工作原因造成计划生育工作失控的村主要干部及计生服务员,坚决予以调整,情节严重的给予党政纪处分。
15、村级计生服务员应积极做好本村的计划生育工作。当年已生育对象长效节育措施(上环、结扎)落实率要达80%以上,低于80%的,扣除年度计划生育工作补贴;在生殖健康检查及计划生育工作过程中情况反映不及时、弄虚作假,采取欺骗、隐瞒手段,造成工作延误或导致违法生育的,按照有关规定从严从重处理。
16、加强外来、外出流动人口管理,对外来流动人口实行居住地管理和村民化服务,对外出流动人口要摸清底数,重点管理对象要建立个案,保持联系,发现问题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各村、计生办对现居住地寄回的检查证明、引流产和节育证明,要进行认真核对,发现有疑问的,要及时与现居住地相关单位和人员联系;发现假证明的限期复查;对伪造、编造、买卖和使用假计划生育证明的人和事,要依法予以查处。
一、工作目标
总体目标:到2012年,全县育龄群众生殖健康和优生科学知识基本得到普及,新婚和待孕夫妇自我防范出生缺陷发生风险的意识和能力全面提高,出生缺陷预防网络体系和工作机制基本形成,出生人口素质进一步提高。主要指标:
(一)已婚育龄夫妇生殖健康和优生知识普及率达到90%以上;
(二)新婚和待孕夫妇优生咨询指导率达到90%以上;
(三)婚前医学检查率达到70%以上;
(四)孕前优生检测率达到85%以上;
(五)病残儿夫妇再生育二孩的优生指导和服务率达到90%以上。
二、项目及流程
(一)婚前免费医学检查
享受对象:在我县登记的适龄结婚人员。
检查项目及免费标准:按照文件规定的婚前医学检查项目,我县检查费用为每对261元(男:116元,女:145元)。
工作流程:由县婚育服务中心负责发放《县优生促进工程免费婚前医学检查服务券》(见附件1),凡参加免费婚前医学检查的人员凭有效身份证件、《县优生促进工程免费婚前医学检查服务券》,到县妇幼保健所享受免费检查。
(二)孕前免费优生检测
享受对象:在我县领取《生殖健康服务证》和《再生育证》的待孕妇女。
检查项目及免费标准:按照浙人口计生文件规定的检测项目,免费孕前优生检测费用为每例100元。
工作流程:由乡镇(街道)计生办或婚育服务中心负责发放《县优生促进工程优生服务券》(见附件8),符合条件参加免费优生检测的人员凭有效身份证件、《县优生促进工程优生服务券》(见附件8),到县婚育服务中心或县计生指导站接受免费优生检测。
(三)困难家庭孕妇免费产前检查
享受对象: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城乡低保户、低保边缘户、重点优抚对象、其他困难家庭的孕妇。
检查项目及免费标准:从怀孕初次建卡到分娩,按孕前保健要求所开展的产前检查项目(包括产前检查、相关辅助检查及产前筛查等)。免费标准按照每人不高于1200元核定(包括产前筛查费用150元)。
工作流程:县妇幼保健所或各妇保定点乡镇、街道卫生院在孕妇保健建卡时凭民政部门颁发的有效证件发放《县困难家庭孕妇免费产前检查券》(见附件2),凡符合上述条件的孕妇凭三证(困难家庭孕妇免费产前检查券、本人身份证、生殖健康服务证)到县妇幼保健所进行产前检查。费用不足1200元的全额减免,超过1200元的超出部分由孕妇自理。如发现异常情况需转上级医院,所产生的检查费用凭发票到县妇幼保健所报销,总费用最高仍然按1200元核定。
(四)免费产前诊断
享受对象: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城乡低保户、低保边缘户、重点优抚对象、其他困难家庭的孕妇,经县妇幼保所确定需要进行产前诊断及第一孩为病残儿的再生育孕妇。
检查项目及免费标准:根据检查需要选择相应项目(三选二或三选一)——羊水穿刺、脐带穿刺、产前诊断B超。按实际产生费用给予免费,每人不超过1200元。
工作流程:凭本人身份证、民政部门发放的困难家庭有效证件,到县妇幼保健所接受孕期保健,县妇幼保健所确定需进行产前诊断的,发给《县优生促进工程免费产前诊断服务券》(见附件3);第一孩为病残儿的再生育孕妇凭县人口计生部门出具的第一孩病残再生育证明、生殖健康服务证,到县妇幼保健所领取《县优生促进工程免费产前诊断服务券》(见附件3)。相关孕妇凭《服务券》到市妇幼保健院接受产前诊断,费用先由符合条件的孕妇自行垫付,凭发票再到县妇幼保健所报销。
(五)困难家庭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
困难家庭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仍依照《县优生促进工程卫生服务项目实施办法》(试行)规定执行。
(六)产前筛查部分减免
享受对象:户籍在本县,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孕妇,或在新工作一年以上并持有《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外来孕妇。
检查项目及减免费用:产前筛查由二联筛查(110元)升格为三联筛查(150元),检查费用由政府每人补贴50元。
工作流程:县妇幼保健所或各妇保定点乡镇、街道卫生院在孕产妇保健建卡时凭孕产妇身份证、《生殖健康服务证》或《再生育证》发放《县优生促进工程产前筛查减免服务券》(见附件4),凭《县优生促进工程产前筛查减免服务券》(见附件4),在定点筛查单位(县妇保所、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新康医院、城东医院,上述五家单位任选一家)享受50元的减免服务;其中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城乡低保户、低保边缘户、重点优抚对象及其他困难家庭中的孕妇凭民政部门颁发的有效证件(需登记号码)产前筛查费用全免。
(七)病残儿免费鉴定
享受对象:户籍在我县,符合申请病残儿医学鉴定条件的家庭均可享受免费病残儿医学鉴定。
检查项目及免费标准:独生子女病残儿医学鉴定。免费标准为每例200元。
工作流程:由患儿父母计划生育管理地计生办向病残儿医学鉴定申请人发放2张《县优生促进工程优生服务券》,凭此券在规定时间参加由市人口计生委组织的免费鉴定。
(八)免费补充优生营养素
享受对象: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城乡低保户、低保边缘户、重点优抚对象、其他困难家庭的孕产妇及第一孩经医学鉴定为病残儿并批准生育二孩的孕产妇。
检查项目及免费标准:孕妇优生营养素的免费补充。免费标准为每例200元。
工作流程:符合享受条件的对象,凭民政部门或乡镇、街道提供的困难家庭证明、市独生子女病残儿医学鉴定小组出具的《独生子女病残儿医学鉴定结论通知书》,向户籍所在地计生办领取《县优生促进工程优生服务券》(见附件8)2张,凭《县优生促进工程优生服务券》(见附件8)向县计生指导站领取价值200元的优生营养素。
(九)新生儿疾病免费筛查
享受对象:父母一方户籍在新的新生儿,或在新工作一年以上并取得《省临时居住证》(原《暂住证》)或《省居住证》的外来人员的新生儿。
检查项目及免费标准:先天性甲状腺功能低下症和苯丙酮尿症两种疾病的免费筛查,费用为55元。
工作流程:县妇幼保健所或各妇保定点乡镇、街道卫生院在孕产妇保健建卡时发放《县优生促进工程新生儿免费疾病筛查服务券》(见附件5),新生儿凭券在分娩医院享受免费筛查项目检测。
(十)免费听力筛查
享受对象:父母一方户籍在新的新生儿,或在新工作一年以上并取得《临时居住证》(原《暂住证》)或《省居住证》的外来人员的新生儿。
检查项目及免费标准:免费听力筛查包括听力筛查阳性需进行听力诊断的新生儿,听力筛查费用为90元,听力诊断费用为160元。
工作流程:县妇幼保健所或各妇保定点乡镇、街道卫生院在孕产妇保健建卡时发放《县优生促进工程新生儿免费听力筛查服务券》,新生儿凭券到听力筛查医院(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新康医院、城东医院)享受免费检查。听力筛查阳性者由听力筛查单位发放《县优生促进工程新生儿免费听力诊断服务券》,并凭服务券到听力诊断医院(市妇幼保健院)享受检查,费用先自行垫付,凭发票再到县妇幼保健所报销。
(十一)继续开展出生缺陷监测工作
项目范围:我县作为省级出生缺陷监测区。
监测项目:按照《省妇幼卫生监测方案》进行监测,监测质控经费由县财政按6万元/年的标准拨付。
(十二)病残儿康复训练补助
享受对象:有康复训练需求的聋哑、智障、脑瘫等残疾儿童。
补助项目及补助标准:0-6周岁聋哑、脑瘫、智障在定点康复机构进行康复训练,最高补助聋哑儿童10000元/年、智障儿童12000元/年、脑瘫15000元/年,低于标准按实报销。6周岁以上在定点康复机构训练的,聋哑、智障、脑瘫儿童康复训练减免额度按物价部门批准的基本收费标准,特困对象按标准报销80%,特困家庭一户多残、一人多残对象报销100%。其他对象报销50%。
县定点康复机构为县残疾人康复指导中心。
工作流程:凡具有户籍的聋哑、脑瘫、智障等残疾儿童凭户籍证明、残疾人证,经乡镇、街道残联初审,报县残联批准,到指定康复机构康复,经费由康复机构直接减免。到其他机构训练的,需持定点康复机构转诊意见书、康复经费发票,到县残联申请补助,由县残联根据规定予以补助。
三、信息收集及管理
建立“优生促进工程”项目实施月报制度。承担优生促进工程的技术服务机构应严格按照业务规范开展各项检查,同时妥善保管好检查资料,做好检查对象的登记、信息汇总上报工作,并在每月10日前将“优生促进工程”项目实施汇总表报县优生促进工程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经费申报及拨付
承担优生促进工程项目的技术服务机构每季度(季后10日内)把汇总表(含电子表,Excel表)上报县级业务主管部门,经业务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后报财政部门,财政部门审核后将专项补助资金拨付给相关技术服务机构。
五、监督管理
一、组织领导工作(自评得12分)
县统计局成立了双拥工作领导组,并根据人员变动及时调整,明确了分管领导和具体办事人员,设立了双拥办公室,添置了双拥工作设施,落实了工作经费,确立了双拥联络员。制定双拥工作计划,目标考核中,将双拥工作单列,在总结、述职中有双拥内容,并经常开会研究双拥工作,积极开展双拥活动,活动有记录。建立健全了双拥工作制度,并上墙公开。建立健全了完整的档案资料和双拥台账,并立卷归档。建立了与驻军单位、光荣院和重点优换对象的紧密联系。
二、双拥宣传教育工作(自评得18分)
县统计局制定了双拥宣传教育计划,有兼职双拥通讯员1名;制定了双拥教育制度;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有年度具体计划和安排;把全民国防教育和双拥宣传教育纳入单位重要议事日程,列入党组理论中心组和单位干部职工学习内容;积极开展双拥宣传报道工作,做到及时上报下发双拥信息。积极组织参加国防和双拥知识竞赛,认真做好活动资料;开展国防和双拥教育课两次;组织开展不同形式的双拥创建和宣传教育活动。按时完成了2015年《中国双拥》征订工作。
三、拥军工作(自评得16分)
结合本单位情况,我局始终支持国防和军队建设,责任到人,规划目标明确,任务措施落实到位。积极开展对部队、重点优抚对象的走访慰问活动。国庆前后,到光荣院慰问老干部,对单位退伍军人家属进行慰问走访。支持重点军事工程建设,保护好军事设施。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了开展科技、教育、文化、法律拥军的活动计划,活动成效显著。
四、双拥政策落实(自评得26分)
县统计局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了双拥政策法规和相关落实意见;积极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双拥法律、规章、政策、制度,主动履行单位职责;认真落实各项双拥优抚安置政策,积极完成县双拥办交付的工作任务,同时根据本单位职能,制定了对驻军和重点优抚对象的各项优惠政策。我单位无涉军维稳和优抚对象问题,没有群体性上访事件。
五、双拥活动(自评得18分)
县统计局结合单位实际,开展双拥活动制度化、经常化,主题鲜明,内容丰富,形式多样,有双拥图片展、知识竞赛、演讲活动等等。在元旦、春节、“八一”、国庆期间积极开展走访慰问优抚对象,解难题送温暖活动;在国庆期间到光荣院开展慰问活动;开展八一拥军座谈会;积极落实县双拥工委部署的双拥活动;“双拥在基层”活动效果显著,有方案、领导组织、台账和阶段总结。
一、总体目标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和以人为本的理念,不断深化户籍管理制度改革,调整户口迁移政策,取消户口迁移中计划指标的限制,促进人口合理有序流动,加快城乡经济协调发展。通过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建立城乡统一的、以具有合法固定住所为户口迁移基本条件的户口管理政策,更好地发挥户籍管理工作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保护公民合法权益和维护社会稳定方面的作用。
二、主要内容
(一)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管理制度。在全市取消城乡分割的农业户口、非农业户口性质及其他性质的户口类别,按照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的原则,实行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管理制度,统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户口”。
(二)坚持以经常居住地户口为基本形式,有合法固定住所或稳定职业(生活来源)为基本落户条件的原则。凡在经常居住地通过购买、赠予、继承、自建等途径获得房屋产权的公民,均可根据本人意愿办理本人及其直系亲属落户手续。
(三)进一步放宽科技人才的户口迁移条件。凡来我市工作的中级以上(包括中级)专门人才和具有中级以上(包括中级)职业资格的技能人才,准许本人及其直系亲属在实际居住地落户。市内科技人才自愿到小城镇或农村工作的,可以不迁户口。
(四)积极吸纳大学毕业生来我市工作。对自愿来我市就业的大专(全日制国民教育序列)以上(包括大专)毕业生,根据本人意愿,可将户口迁移到我市,也可以迁回原籍。如暂不能落实工作单位的,可根据本人意愿,在全市范围内先落户后找工作。其人事关系由市、区县人才交流中心代为管理,户口暂落人才交流中心集体户。待其工作单位落实后,可将户口迁往工作单位或居住地派出所。
(五)放宽对直系亲属投靠入户的限制。夫妻投靠不受婚龄、年龄限制,对已在配偶所在地投靠居住的公民,可根据本人意愿办理落户手续。
(六)新生婴儿(包括超生、非婚生)随父随母自愿申报户口,对非计划内生育的婴儿,凭《出生医学证明》办理户口登记后,同时,在《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基本情况统计表》中进行登记,并定期向同级计生部门通报情况。
(七)凡市内生源考取我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普通高等学校、普通中等专业学校的学生,入学时自愿办理户口迁移手续。不愿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的学生在校内期间由学生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暂住登记。学生毕业后,派出所凭毕业生学历证书、报到证和用人单位与毕业生签订的就业协议书等相关证件将户口迁至经常居住地。
(八)妥善解决无户口人员的落户问题。对持有过期户口迁移证件的公民,符合现行户口迁移政策的,应准予落户;不符合政策的,由迁出地户口登记机关予以恢复户口。遗失户口迁移证件的,证件签发地户口登记机关应按照原证件的内容予以补发,并注明补况。公民长期外出,农村妇女出嫁户口被注销的,原户口登记机关应予以恢复户口。其它无户口人员,按照在经常居住地登记常住户口的原则,民警调查核实后,经派出所长审核,报区县户口管理机关审批同意后,准予落户。
三、配套政策
城乡统一的户籍登记管理制度确立后,有关部门应对计划生育、退役士兵安置、最低生活保障、抚恤优待及土地承包等方面的政策进行相应衔接,使之与国家现行的有关政策相适应。
(一)计划生育政策。凡在村民委员会登记户口,依法经营土地,以农业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居民,适用农村居民的计划生育政策;其他居民一律适用城镇居民的计划生育政策。城镇居民到农村落户的,不享受农村的计划生育政策。
(二)退役士兵安置政策。凡入伍前户口在村民委员会的居民,退出现役后,按农村退伍义务兵安置的有关规定办理户口手续;其他义务兵和士官退出现役后,按《兵役法》、《退伍义务兵安置条例》、《士兵退出现役安置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办理户口手续。
(三)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凡在社区居委会登记户口,本人或直系亲属未承包经营农村土地的居民,其最低生活保障,按《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抚恤优待政策。凡户口登记在社区居委会且本人或直系亲属未承包经营农村土地的伤残军人、军烈属、老复员军人,仍执行当地城镇抚恤优待补助标准;其他优抚对象执行当地农村抚恤优待补助标准。
(五)土地承包政策。户口迁入城镇的农村居民,尊重本人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
(六)医疗保险政策。凡户口在村民委员会登记的居民,享受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城镇居民到农村落户居住的,不享受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工作,协调解决好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各区县政府要制定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具体实施意见,并报市公安局备案。各级公安机关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具体负责户籍管理日常工作,确保新的户籍管理制度顺利推行。
(二)搞好工作衔接。户籍管理制度改革,涉及到户口登记、人口统计年报等一系列问题。各级公安机关要结合本地实际,充分预计户口一元化管理可能遇到的问题和困难,有针对性地制定工作措施,按计划分步骤组织实施,防止出现因户口一元化管理造成户口登记、人口统计年报与部、省统计方式不一致的问题。
区人口发展领导小组:
按照区委办《关于印发重庆市永川区2013年统筹人口发展责任目标考核办法的通知》(永川委办发[2013]77号)和《重庆市永川区统筹人口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永川区2013年区级部门统筹人口发展责任目标考核办法的通知》(永人口领办[2013]4号)要求,结合我局职能职责,在婚姻收养、社会福利、基层政权和民主政治建设中强化落实,大力促进人口与计(文秘站:)划生育工作。
一、健全机构,落实责任,推进计生工作
我局切实把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成立了由局长谢祥文同志任组长,局党组书记廖全明和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局机关内设科室和局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局计生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计生专干。
局党组制定下发了《重庆市永川区民政局关于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工作的通知》,建立了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制度,将计划生育工作责任指标纳入区民政局总体工作规划,对局机关科室、局属单位计划生育工作实行目标管理。明确了各科室、局属单位在各自业务工作中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任务,按照《永川区2013年区级部门统筹人口发展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精神,把工作进行了细化、量化,将责任分解到科室和局属单位,切实把计生工作列入目标责任和工作计划,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加大了计生工作力度,在全局形成了“党组高度重视,科室分工负责,人员密切配合”的计生工作新格局。
二、依法办理婚姻收养登记,推进计生工作
1.在办理结婚登记工作中,区民政局积极配合搞好计划生育工作。区计生集爱医院在民政局婚姻登记大厅设立优生优育宣教室,派出得力医师免费为新婚夫妇提供孕前检查和优生政策咨询解答。为计划怀孕的的新人免费发放叶酸片。今年1-11月,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依法办理结婚登记8835对,登记合格率达100%。据统计,今年已为新人提供健康咨询达1.4万人次,免费婚检4000余人次,免费发放叶酸片7000余人次,4万余盒。
2.在办理离婚登记中,为防止出现假离婚、真超生现象,婚姻登记员积极调解,弄清当事人离婚的真正原因,办理离婚登记。今年1-11月,依法办理离婚登记 4208对,登记合格率达100%。
3、。在办理收养登记工作中,坚持收养人必须凭计生办出具的收养人未生育和无子女证明方可办理收养登记,今年1-11月,共依法办理收养登记 9人,登记合格率达100%。
区婚姻登记处无论是结婚登记、离婚登记和收养登记的人口信息,都及时按要求提供给相应的镇、街办事处计生办和区计生委。同时,我局还积极配合区计生委、卫生局、区妇幼保健院、区计生集爱医院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的宣传活动。一是利用春节、“3.8”妇女节、“12.4”法制宣传日,集中开展宣传活动;二是在婚姻登记处发放婚育新风进万家宣传资料,积极向前来办理登记的新人宣传;三是我局先后开展了“婚姻收养登记宣传月”、“社会救助政策宣传月”、“殡葬改革宣传周”等52场次民政法规政策宣传活动,保障了婚姻收养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创建和谐家庭,和谐永川做出了积极贡献。
三、逐步完善养老保障体系,推进计生工作
1.制定出台优惠政策,鼓励民间资金投入养老业发展
我局对老年事业的发展现状进行了调研,结合我区实际向区委、区政府上报了老年事业的发展意见,今年制定出台了《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扶持发展社会办养老机构的意见》,从政策、资金、税费减免等方面对民办养老机构予以扶持和支持,引进民间资金1400万元,新(改)建民办养老机构2所,家庭托养会所和小型家庭式托老2个,新增床位726张。新建69个城乡
社区养老服务站,实现了社区养老服务覆盖50%的城镇社区和20%的农村社区目标。10个村老年活动室建设已全面启动,预计年底可投入使用。
2.加大救助力度,保障老年人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全区6000余名生活困难老年人纳入了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发放低保金1000余万元,对城乡低保对象中70及其以上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增发35元和20元的低保金,解决了困难老年人生活难问题;全区6000名老人得到门诊救助,1200名老人得到大病医疗救助,发放医疗救助金80余万元,4810名五保老人参加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有效缓解了看病难问题;全区2019名农村五保老人全部纳入了五保供养范围,标准每人每年为3240元,将2816名符合条件的城镇老人纳入城市“三无”人员供养,供养金每人每月415元,截止目前,共发放供养金20__余万元;全区50名百岁老人每人每月发放200元营养补助金,目前共发放12万元。
四、创新社会救助,推进计生工作
按照社会救助政策相关规定,我局创新社会救助,对计划生育户的生活、医疗、住房等困难优先扶持。对符合低保政策的计划生育家庭优先纳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范围。
1.在城乡低保方面。计生扶助和奖励金不计入最低保障家庭收入核算范围。我局通过“提高救助标准、严格审批程序,分类分档救助,加强动态管理,加快信息建设,强化资金监管,健全档案管理”等七项措施,加强了规范化管理,城乡低保应保尽保水平进一步提高。目前,全区共有6131户9507人享受了城市低保;有8460户14557人享受了农村低保。城乡低保保障标准分别为330元/月·人和185元/月·人。1-10月,全区支出城市低保资金3135万元;支出农村低保资金2663万元。
2.在专项社会救助方面。通过“取消救助门槛,打破病种限制,降低自付比例,扩大救助范围,实行分类救助,提高救助标准,改革救助方式,实现无缝衔接”等八项措施,实现了医疗救助制度的综合创新。将医疗救助范围由传统的低保、五保和优抚三类群体扩大到所有困难群体,大幅提高救助比例,重大疾病医疗年救助封顶线由8000元提高到10万元,并对农村五保和城镇三无人员实行零负担救助,资助4.8万余名城乡困难群众参加医疗保险。加强与医疗保险制度的无缝衔接,城乡困难群众住院救助实现了一个窗口同步结算,救助实效全面提升。对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独生子女死亡、残疾户、节育手术并发症户、贫困独生子女家庭成员生病住院,可享受一年6000元的医疗救助,仍需住院治疗的视情况给予一次性慈善医疗救助。截止目前,支出医疗救助金1451万元,惠及城乡困难群众50000人。开展“福彩”助学活动,今年有70名独生子女学生优先纳入福彩助学活动,每人获资助金4000元。
五、加强基层政权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推进计生工作
把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纳入社区建设和村(居)民自治总体规划,推进村(居)民自治计划生育工作。今年区民政局以人口管理为突破口,不断创新城乡社会管理,城市社区把辖区内的所有居住人口纳入管理范围,实行一体化服务,实现社区服务站全覆盖。一是全区统一要求各社区按照“五室四站二栏一校一市一场所”的要求(即:社区组织办公室、多功能活动室、阅览室、档案室、警务室、一站式服务大厅、党员服务站、卫生计生服务站、综治工作站、宣传栏、公开栏、市民学校、爱心超市、健身文体活动场所),把社区阵地建设成为集工作议事、教育培训、党建服务、便民服务、文体活动“五位一体”的重要阵地。二是我区卫生、文化、体育、劳动保障、科技等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开展文化、科技、医疗、卫生、警务、法律等进社区活动。目前,共建有便民药房、家政服务、便民商店、家电维修等各类社区服务网点208个,慈善超市51个,白日托老所13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34个,社区警务室62个,计生卫生室23个,图书室51个,残疾人康复室17个,信息化社区15个,“一站式”服务平台36个,形成了以综合服务设施为主体、专项服务设施为配套、服务站点为补充的社区服务设施网络。 三是在全区260个村(社区)以村(居)民小组或集中居住院落为区域,划分网格化服务管理单元,将机关干部、社区民警、村居干部、楼栋长、环卫人员人员的姓名、电话、职责等公示上墙,方便群众办事,实现了小事不出网格、大事不出村的目标。同时,为及时收集群众意见建议,区成立群众工作部、镇街设立群众工作办、各村建立群众工作室、各村民小组设立群众工作信息员,实现区级部门、镇街、村级群众工作室和群众工作信息员四级网络全覆盖,高效解决群众诉求。如胜利路街道探索出“8+x”网格化管理模式,大安街道积极开展好收入、好环境、好心情、好身体、好民风“五好”幸福家园建设。
六、扎实抓好本局计生工作
也是镇实现跨越式发展的重要之年。年初以来,年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的重要一年。全镇上下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坚持以“加快发展、富民强镇”为主题,以“扩大开放、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强化服务”为先导,抢抓机遇,开拓创新,积极务实地开展各项工作,全镇经济和社会事业取得了较快发展和良好的发展势头。
综合经济实力有所增强,1经济保持增长态势。16月份共完成国内生产总值1.2亿元,同比增长3.8%,完成固定资产投资220万元,农业生产稳步发展,实现农业总产值3350万元,牧业总产值840万元,渔业总产值450万元,出栏生猪5920头,家禽14.5万只,水产品1040吨。
严格操作,2精心组织。全面完成了村支“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选举成功率100%。
镇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招商引资工作小分队,3招商引资工作。确定了驻点招商引资地区,并利用国际徽商大会,积极参与招商引资活动,寻求机遇,力争实现新的突破,已引进企业发展势头良好,宏运建材公司全面投产,铜鑫选煤厂也部分恢复生产。
按照“围绕一个目标,4计划生育工作稳步推进。实现双向考核,突出三个重点,强化四项措施,抓好十项工作”要求,狠抓落实,现计划生育“基层基础工作活动年”活动正在有序的开展。
瓦埠湖6公里防汛撤退路工程建设进展顺利,5高质量地完成了等村4.7公里“村村通”水泥路工程。目前已完成全部工程量的60%
6等两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示范村的道路及渠道硬化工程全面完工。
并投入使用,7整村推进项目电站及村电站技改项目工程已完工。镇内水毁工程及渠道清淤全面完工,水电费征收已完成90%以上,夏灌工作正全面有序地展开。
积极筹措资金,8研究制定了镇创建工作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大了精神文明和卫生创建力度。多方协调,桃元村建立了垃圾处理点,文明村镇创建活动积极开展。
发放城乡低保资金515810元、大病救助资金39500元、优抚资金141112元,9新型合作医疗工作的补资及参合率均达到85%以上。共发放涉农资金538万元,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得到确保。
做好稳定和人民调解等基础性工作正有序开展。10以创建模范平安乡镇为目标的加强社会治安和平安创建力度。
进一步加强廉政工作力度,加强组织建设和机关自身建设,改变机关工作作风,提高工作人员为民办事的效率和能力。目前,推进年活动第一阶段工作已全面结束,第二阶段工作正在进行,11结合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推进年活动。已清理出各项制度性文件27份,立、改、废”方案已初步拟定。
二、下半年工作计划
镇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是实现年初确定的各项指标,年下半年。即完成国内生产总值1.85亿元,实现工业总值8000万元,完成固定资产投资600万元,实现全年农业总值2800万元,农民的纯收入3980元,粮食总产量38000吨,以及社会各项事业全面进步,为实现此目标,将进一步贯彻落实十七大及区委八届四次全委会议有关精神,按照围绕中心,突出重点,强化措施,加快发展的思路,进一步扎实做好各项工作
发挥财政调控功能,1加强财政管理。采取有效增收节支措施,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压缩非生产性开支,深入推进公共财政支出改革,拓宽增收渠道,完成财政预算内总收入400万元,同比增长14.3%确保收支平衡的基础上,加大对农业、计生、综合治理、民政、安全生产、社会保障方面的投入。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下半年,2以科学发展观统揽全局。镇将按照“二十字”总体要求,以胡岗和前瓦两个村作为我镇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试点示范村。首先,发展培育特色经济和现代农业,进一步调整农业结构,建设现代化农业示范基地,推进“一村一品”实施科技入户工程,着力培育龙头企业,发展订单农业,引导农民发展各类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壮大农村经纪人队伍,提高农业产业化水平。其次,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改善生产条件,合理布局村镇路网;推广人畜安全饮用水,建立农业综合服务平台,兴办农业生产资料、日用消费品连锁店,建立村镇安全放心店,满足农民生产生活需要。积极开展“三清”活动,营造村容整洁良好氛围。
增强镇域经济实力。要适应新形势,3加大招商引资力度。采用全方位引进,多元化利用的政策,重视资本引进的同时,重点抓好引进企业的规范工作。抓住发达地区和合淮同城化以及大城市产业升级转换的机遇,通过品牌挂靠、资产重组、联合投资、承接产业扩散等方式,进行资本和生产领域的融合。外出人员集中地建立劳务输出基地,关心和支持外出务工、经商人员,使之安心工作,努力学习,鼓励他回乡创业,政策上给予倾斜,资金上给予扶持,鼓励他引介外地资本投入我镇。
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今年下半年,4加快经济结构调整步伐。镇将继续在农业上做文章,工业上谋发展,生态上创品牌,积极推进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努力实现粮食增产,农民增收,农村稳定。以农业产业化和标准化为基础,打造牌大米和优质弱筋麦;以小城镇开发为基础,发展工业企业;以“两小湖”为基地,发展水产品精养和水产品深加工;以赵嘴岛为载体,发展生态旅游。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科技为动力,以提高效益,增加农民收入为核心,逐步建立起以优质粮、油、棉为基础,以精细蔬菜、瓜果、畜禽为支柱,水产品、经果林以及特色产品共同发展的具有江淮区域特色的农业产业体系。
实施城镇化战略。坚持把农田水利建设放在基础设施建设的首位,5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继续抓好“把水留住”工程,重点做好蓄水、引水、提水小型基本农田水利建设,抓好双庙整村推进项目建设,高质量完成10.2公里“村村通”水泥路工程,继续配合有关部门搞好瓦埠湖防汛撤退路工程建设。加强防汛抗旱工作协调指挥,周密组织,科学安排,抓住时机,抢浇抢灌,为全年农业丰收打好基础。开展朱集市场的专项治理工作,推介农贸市场开发项目。积极引导群众到集镇发展个私企业,进一步扶持明霞服装厂发展。
加强人口控制和环境保护。继续贯彻执行人口与计划生育政策,6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稳定低生育水平,促进优生优育。继续落实“三为主”实行“三结合”实现“两个转变”强抓“月积分”考核,进一步充实计划生育奖惩办法,实行领导干部联系村和计划生育村干部联组包户责任制。加大计划生育工作力度,狠抓“两检”和“四项手术”位率,以及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确保人口出生率控制在10%以内,政策符合率85%以上,进一步加强计划生育干部队伍建设。建立自然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加强土地管理,切实保护耕地。保护和合理利用水资源,优化水资源的配置,鼓励节约用水。严格执行项目“三同时”和环境影响评估制度,杜绝污染企业入镇,重点发展轻工业,全面开展总量控制。
努力构建和谐。认真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7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全面提高劳动者的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质。坚持不懈地进行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路线教育,弘扬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精神,提倡自力更生,艰苦创业精神,引导广大干群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和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全镇范围内开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教育,加强科普教育,倡导科学、文明、向上的生活方式。加快推进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进程,完善“村规民约”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建立健全社会治安防范网络,杜绝,关爱生命,确保无毒乡镇。继续抓好优抚救助工作,加大对敬老院的投入,加快殡葬改革步伐,提高遗体火化率。强化基层正规化建设,狠抓民兵工作“三落实”。
一、我国农村社会保障的现状
1.农村社会保障覆盖面狭小。具体表现在:(1)现行的农村社会保障主要有救灾、救助、养老保险、社会福利、优待抚恤等。在农村的社会保障中,特别是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从总体上讲,近乎一片空白。与城镇社会保障相比,城乡差异明显,表现为城乡“二元结构”和不平等的“国民待遇”。(2)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中,应该说赈灾救助和社会福利的保障对象最广,但由于种种原因,这两类保障对象越来越少,业务范围越来越窄。赈灾救助基本上只有灾害救助和五保户、孤儿、无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以及少量绝对贫困家庭救助。义务教育本是农村社会福利的大项,由于义务教育收费也丧失应有的福利性。我国实行的九年义务教育,应该是免费教育,故义务教育的费用不应由农民负担,而应由国家财政负担;国外的义务教育是完全免学杂费,并供给书本的。然而,我国农村实际上义务教育的费用在很大程度上是由农民负担的,中小学的学杂费就是农民的一个很重的负担。(3)农村社会优抚对象保障标准低,优待金主要由农民负担。基于以上原因,农村得到保障的人数所占比重相当低。
2.社会化程度低,保障程度低。目前的农村保障制度是乡、村两级统筹,造成的主要问题一是苦乐不均,二是保障程度普遍偏低。所谓苦乐不均,就是说人口多,经济较发达的乡、村,统筹金占农民收入相对较高,同时,农村社会保障制度遵循“家庭赡养为主,集体、国家和社会的补助、救助为辅”的原则;过多地依附于家庭,在实际生活中,经常发生因费用过大,使家庭不胜重负,面临困境的局面。农村社会保障没有建立动态保障金制度,保障程度偏低。有些地方,保障对象的保障金多年不变,经过几次通货膨胀后,原有保障基本生活的目的难以达到。
3.政出多门,监管松散。现有的农村社会保障项目虽然门类多,但具体制定政策,掌握政策和执行政策的部门多,社会救济和社会优抚主要由民政部门负责,合作医疗由卫生部门负责,社会福利既由民政部门,又由教育、卫生等部门负责,而具有投资性质的扶贫资金又由政府临时设立的扶贫办直接负责。有些是谁都争着管,从中受益,有些却是谁都不想管,相互扯皮。由于保障制度尚未立法,只是靠单纯的行政手段管理,制定政策和执行政策都不可避免存在随意性,加之检查监督弱化,管理漏洞多,国家投入的资金浪费和不到位现象相当严重。
二、建立农村社会保障法律制度的意义
1.稳定农民生产和农村社会安定的需要。农村是中国经济社会的大舞台,地广人多,政治基础比较脆弱,思想、信仰、习俗相当复杂,经济基础也相对薄弱,自然灾害多,生活水平低,抗病救灾能力低。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农村与城市、农村与农村之间的生活水平差距越来越大,又由于农村人口居住分散,管理也相对分散,农村、农民自身的保障能力十分有限,一旦发生大灾大难,很难尽快恢复正常的生产、生活,将直接影响到农村的社会安定。因此,既要保障农民的基本生活,又要保障农业的正常生产,以保障生产来改善生活,以保障生活来促进生产和社会安定,这是农村社会保障的主题。
2.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需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打破城乡壁垒,消除市场竞争带来的后果等均需要建立农村社会保障体系。自农村实行特别是实行市场经济体制以来,农村社会经济关系发生了深刻变化,原集体的许多保障功能弱化,农民家庭及个人承受的疾病、工伤、养老、生育、抚养、入学等风险程度大大提高。由于计划生育的实施和农民家庭观念的变化,农民家庭规模趋于小型化,加上人口老龄化速度的加快,农民的家庭负担越来越重,其承担风险的能力显得更加薄弱。农村和农民迫切希望在社会保障制度下得到必要的保护。
3.农村计划生育工作的必备配套措施。经过多年来计划生育的宣传与实施,农村中多子多福的思想虽已不能成气候,但是养儿防老的观念还大有市场。事实上,国家现行计划生育政策也还不得不考虑这一点,比如,包括广西在内的不少省份的计划生育条例中都规定,农村育龄妇女生第一胎是女婴的,相隔四年后可允许生育第二胎。这对整个国家人口膨胀带来相当大的威胁。如果社会保障工作能在这方面先行一步,措施配套,形成体系,我们就可以尽早取消这一政策,使农村和城市一样,完全实行一对夫妇只生一个孩子,这对缓解我国人口增长压力,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将是非常重要的。
三、建立农村社会保障法律制度的条件
1.明确政府对农村社会保障法律制度建立的主导作用。首先,农村社会保障法律制度的建立之所以必须由政府牵头,一方面,社会保障是一种公共产品,市场不能有效提供,也不能由民间力量主导,只能由社会资源的最大拥有者――政府牵头负责;另一方面,国家只有承担起农民社会保障的主要责任,才能在任何场合都理直气壮,无愧于广大农民。这有利于塑造国家形象。其次,在现代社会中政府职能以充分实现不可缺少社会保障内容,社会保障是现代政府社会职能的重要内容。政府具有政治职能、经济职能和社会职能。为促进社会文明发展,保障社会成员的基本生活福利承担责任,以社会服务和社会救助提高全体公民福利的社会保障便是现代政府社会职能的重要内容。在广大人民群众真正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国家,保证并促进社会的文明和福利更是政府的当然职责。同时,社会保障是政府干预社会经济生活的有效手段之一,也是政府经济职能的一项重要表现。市场经济是人类社会经济正常发展的不可避免的选择,但是,市场经济机制在经济发展带来效率和动力的同时,也排斥了老弱病残孕伤等不能正常从事劳动的人,使他们的基本生活难以维持,给社会稳定和经济运行带来全面影响。现代国家大都用政府的力量来制止或减少市场机制带来的负作用。现代国家干预社会经济生活的有效手段之一便是社会保障。政府将社会保障作为社会经济运行的“安全网”和“减震器”,一方面为市场竞争的被排斥者提供基本生活保障,另一方面,也为生产要素尤其是劳动力的合理流动与资产存量的重新组合提供后勤保障,促进社会经济资源的合理配置。
2.提高农民社会保障意识。目前,农民的社会保障意识淡薄,对社会养老保险等缺乏了解,参与不积极。特别是在农村经济不发达的地区,由于农民收入低,要农民缴纳养老保险金比较困难,主要还是想通过生儿育女来满足自己的养老生活所需。因此,突破思想障碍,统一思想认识,更新观念,增强广大农村干部与居民的社会保障意识是健全和完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前提条件。要通过宣传教育,使广大农村居民认识到发展社会保障事业既是社会主义优越性的体现,又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必然要求,认识到由低层次的家庭自我保障进而转变为社会保障,是社会发展的历史必然。认识到随着社会的发展,农村社会保障资金在今后将主要不是依靠国家财政拨款,而是按权利和义务对等,效益与公平兼顾的原则,由社区积累和个人投保为主来筹集社会保障资金,要克服“等、靠、要”的依赖思想,增强自我保障意识。
3.逐步推进,为农村社会保障法律制度的最终建立和完善创造条件。建立农村社会保障法律制度是一项十分复杂的系统工程,完成这项系统工程,需要整体规划,考虑多方面因素,实事求是,分步实施,以逐步建立和完善适合农村特点的社会保障法律体系。
(1)针对农村贫困状况,社会救济立法先行。近年来,我国建立的以城市居民为主要对象的社会保障体系是以社会保险为核心的,尤其是养老保险、失业保障和医疗保险的核心地位使得社会保障工作重保险轻救济,而农村居民普遍低收入,使得社会保险制度中个人负担那部分保险金事实上无法落实,所以在农村强调社会救济工作更具现实意义,制定农村社会救济法,规范传统的社会救济工作,使其常规化、法制化成为现实需要。
(2)社会保险工作有条件、有步骤地进行。农村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给建立统一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增加了诸多客观的难度,如保险给付标准的设置,保险金的筹措,以及社会保障实施对社会经济的影响等等,都会因不同地区而有很大不同。所以农村社会保险制度的建立要循序渐进,针对急需开展的项目,国家可以制定一些法规、条例或出台相应的政策。当然,目前对农民来说,最重要的莫过于养老保险和合作医疗保险。首先在家庭保障的基础上,建立不同层次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体制。家庭养老还将在很长一段时间是我国农村社会养老的基础。所以必须在增加农民收入减轻农民负担充分发挥家庭保障主体作用的同时,积极稳妥地推进,以个人交纳为主的农村养老保险。其次,建立集资式合作医疗保险制度。为防止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现象,在农村可以采取多种形式的合作医疗,共同抵御疾病风险。为此,要正确选择合作医疗的形式和内容。应根据农村经济发展水平和群众意愿,选择各种合作医疗形式,逐步形成以村合作医疗为基础,乡镇合作医疗组织为重点,一定范围(如大病及康复医疗合作)的县市联合的多级合作医疗组织体系。
3.创新农村社会保障资筹措机制
要顺利实施这一工作思路,必须突出以下三个工作重点:
(一)坚持产业带动,在平稳协调发展中推动科学跨越。产业是乡域经济实现跨越的支柱所在,要把产业兴旺作为富民强乡之本,坚定不移地提升传统产业,壮大支柱产业,培育新兴产业。要继续突出粮食生产。严格控制耕地季节性抛荒,以严励奖惩的措施、不惜代价的手段杜绝一切耕地抛荒现象;要全面普及双季稻,对有条件的村特别是钟虹公路沿线村,双季稻播种率要确保达到70%以上;要积极推广优质水稻,鼓励土地流转经营,培育种粮大户,逐步引导机械耕作,推进现代农业的发展步伐。要继续突出油茶开发。抓住中央对东中部地区油茶产业扶持的政策机遇和全县油茶生产热潮的有利契机,迅速掀起我乡油茶生产的,村一级和林业站要进一步深入宣传政策,广泛发动群众,及早做出规划,重点在油茶主产区和公路沿线山带进行落实,特别是公平村要在得到上级领导高度重视的大好基础上再鼓干劲,再上台阶,力争以最快速度打造出全乡油茶生产样板点,各村要向公平村看齐,学习他们不畏艰难的创业精神,学习他们只许成功不许失败的工作决心,以最大的工作热情投入到油茶生产工作中去,凝心聚力共同打造出*的油茶品牌之乡。要继续突出招商引资。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招商,充分利用各自在外的亲戚、朋友、同学等特殊关系和我乡特殊的人文优势,抓住一切可以利用的机会,引进资金和项目,积极构造主职领导挂帅、分管领导负责、广大群众参与的招商引资体系;要立足*的资源优势有目的地进行招商,逐步打造矿产、水力、养殖、油茶为主体的资源招商格局;要积极优化招商引资环境,营造优质的招商引资氛围,既要让客商进得来,还要让客商留得住、有发展,如戴市火烧迹地山,目前正在与一个有投资意向的客商洽谈兴建新型农业生态科技园事项,相关村要积极做好群众工作,妥善化解好群众的利益矛盾,为客商进来投资扫除一切障碍;要动员全社会共同来关心、支持招商引资工作,通过招商引资培育壮大一批独具资源特色的主导产业,为群众增收拓宽渠道,为财政增长拓宽税源。
(二)统筹城乡基础,在抢抓政策机遇中夯实发展后劲。要紧紧抓住国家重点支持农村建设的大好时机,举全乡之力,上一批能改变城乡面貌的重大基础设施项目,上一批能够惠及全乡广大群众的民生项目。要着力加快乡村交通网络建设步伐。年内确保瑚团公路、恩三公路顺利峻工,柘三公路争取启动路基改造工程,村级公路要争取完成8个村以上,确保有条件的村基本上都通上水泥路。要着力加快农村电网改造步伐。对已完成户改工程的村,今年争取完成5个以上村的网改工程,未实施户改的村要加紧宣传发动,加紧与电力部门衔接,力争年内实施户改10个村以上。要着力加快集镇综合开发步伐。尽快协调处理戴市集镇历史遗留问题,确保已出让土地能尽快建上新房;逐步实现戴市集镇向中午钟虹公路两侧延伸和扩建,目前已完成规划修编工作,城建办和相关村要加紧协调,迅速筹划,争取在最短时间内启动中午城建开发项目。要着力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重点加快中午、秦坊两个新农村示范点的建设,尽快完成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建设,力争新上一个主导产业,加快沼气能源的开发,启动村庄建设规划,其他村也要逐步启动新农村建设规划,并积极探索村民建房用地集体打包实行招拍挂的新运作模式,既能让村民建房有地,又能让广大人民群众受益。
(三)致力改善民生,在加快共建共享中促进社会和谐。无论宏观经济形势怎样变,发展为人民、发展靠人民、发展成果人民共享的宗旨不能变,改善民生、惠及百姓、推动社会稳定和谐的投入不能减。要坚持民生高于一切,尽最大能力健全保障体系。不断健全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五大社会保险,进一步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农村五保供养制度、自然灾害救助制度、教育助学制度、安居爱民房援建等五大社会救助,逐步形成优抚、扶老、助残、救孤、济困等五大社会福利。要坚持民和先于一切,尽最大可能繁荣社会事业。继续把教育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进一步加大教育投入力度,健全师资队伍建设,全面提高教学水平;健全公共卫生服务和药品供应保障体系,继续普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从根本上解决农民就医难、看病难的问题;计划生育以社会抚养费征收为工作重点,逐步走依法行政的途径,对重点对象、难点对象坚决移交法院强制执行,继续以四大手术为主攻方向,重点突破二女户结扎和大月份引产,不断提高计划生育基础水平,全面稳定低生育水平,积极创建无违法生育村,实现计划生育工作保类进位;加大乱砍滥伐、非法采矿等破坏生态、污染环境行为的打击力度,强化森林防火意识,积极营造更青、更净、更蓝的生态环境。要坚持民安重于一切,尽最大责任维护社会稳定。要着力妥善化解好因全球金融危机导致务工回流人员剧增所带来的社会稳定问题,积极主动做好社会特殊群体的稳定工作,严厉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要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加强对矿山安全的排查和整治,加强森林防火、动物防疫、病虫害防治以及防讯抗旱工作,从最大程度上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加快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
四、解放思想,转变作风,以忠诚的团队推动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当前,宏观形势错综复杂,区域经济竞争激烈,加快经济发展、实现科学跨越的任务异常繁重。广大党员干部务必以全县“行政效能建设年”为契机,始终站在改革发展的最前沿,冲在破解难题的最前线,团结带领全乡人民共克时艰,推动发展。
(一)转变观念,全力打造开放开拓的忠诚团队。要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契机,深入开展干部思想教育活动,进一步强化干部的开放创新理念,鼓励干部敢闯、敢试、敢为人先的精神,激发干部争创一流的工作激情,继续保持勤俭创业、艰苦奋斗的作风,以更加开阔的视野、更加开明的心态、更加扎实的作风谋划未来,推动发展。要加强经验交流和外出参观学习,以更加开放的意识加强对接,用开阔的胸怀学习借鉴外地一切有利于加快发展的先进理念和成功经验,为我乡经济社会发展广借“八面来风”,为广大干部队伍引入“活水源泉”。
(二)健全制度,全力打造有规有序的忠诚团队。要进一步健全机关管理制度,明确机关干部住机关和下村组等相关要求,对干部实行每天出勤签到,每月公布出勤情况,从严控制干部队伍涣散、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的不良现状;进一步健全财经管理制度,严格财政预算管理,基本杜绝预算外资金支出,从严压缩非生产性开支,严格实行公务货币消费制度,从而把有限的资金尽量更多地用在经济社会建设中来;进一步健全村级财务制度,要求村帐乡管交、报帐及时准确,村级财务做到民主理财,严格实行“一支笔”审批和收支平衡,严禁一切挪用、贪污公款行为,否则将从严查处。要通过一系列制度的建立健全,不断规范干部队伍的行为,从而塑造干部队伍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