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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生育目前面临的问题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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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生育目前面临的问题

第1篇:计划生育目前面临的问题范文

【关键词】人口政策 全面放开二胎 系统思维

【中图分类号】C924.2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4810(2015)31-0020-03

一 线性思维下的生育政策严重影响社会发展

1.线性思维与系统思维之辨

线性思维,是指一种直线的、单向的、单维的、缺乏变化的思维方式。其特点是在纷繁复杂的大千世界中,置时间空间、环境条件的变化于不顾,只用一因一果式的思维去做决断①。与其相对应,系统思维强调相互联系、复杂因果、开放、动态变化和创新的思维方式。其特点是关注联系和变化着的因素,对时间、空间和环境的复杂性进行理性的判断,从而做出决策。而社会发展作为一个复杂的过程,本质上具有复杂系统的开放与动态发展特征②。同时,人口过程是持续动态发展的过程,以线性思维去制定人口政策,无论对个人还是社会发展都是不科学和危险的。

因此,在面对生育政策这样复杂却又关乎民生的现实问题上,有必要遵循科学的方法和准则,将系统思维纳入到放开二胎这一重要的现实问题中,以动态、多维和开放的视角去分析和解决当前面临的人口问题,具有独特的方法论和现实意义。

2.线性思维下的计划生育政策弊端颇多

第一,线性思维下的计划生育政策体现在“头痛医头”的思维定式上。这种政策受“马尔萨斯陷阱”的影响,认为人口增长会影响社会资源的供给、加大生存压力和就业压力等,而限制人口增长是政策之必需。这种简单的一因一果式的线性思维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一直指导着中国计划生育政策的制定和实施。而在计划生育政策上实行的“一票否决”制,变相地将计划生育政策的实施效果列为政府工作最重要的指标之一,这种强制性的“少生”政策由于一味追求出生率而显得用力过猛,由此给生育家庭带来的不幸不再赘述。

第二,又一种线性思维:认为只有计划生育能够降低生育率。这一种思维定式主要存在于计生界,这种思维定式忽略了社会经济和社会观念的变化对生育率的深层影响,而是简单认为只有计划生育才能导致生育率下降;计生管理工作力度的削弱会使社会生育率上升而不可能下降。正是由于上述误区,20多年来中国生育率的统计研究陷入了一个怪圈,即将低生育率的调查结果加以质疑和否定,而简单归因于出生漏报;然后大幅调高生育率估计并据此强调人口增长形势严峻,继续严格实

行生育控制,此后的调查便再现极低生育率,如此循环往复,延续多年③。

第三,线性思维下的计划生育政策后果严重。有学者认为,中国现在不是处在低生育的边缘,而是已经进入低生育漩涡的中心。未来劳动年龄人口减少已从2012 年拉开序幕,每年减少存量达200万~300万之多,成为经济持续增长的硬约束。出生人口性别比长期失调没有从根本上得到改善,目前仍然高达 115,长此以往必然影响人口生态安全,威胁社会的稳定和谐。问题的严重性还在于中国已经形成了低生育文化,“生得起养不起”已经成为年轻家庭的共同难题。2000年以来,中国已经掉入了低生育政策和低生育文化双重约束下的“超低生育率陷阱”,总和生育率低于1.3,这是一个不妙讯号。长此以往,中国将面临劳动力短缺、人口失衡问题等诸多挑战④。

从养老的角度来讲,国际上的学者几乎普遍认为,日本经济的衰退、欧洲经济增长的低迷,是和其生育率过低、老龄化程度高密切相关的。欧洲、韩国和日本等国家在企图从“低生育陷阱”中解脱出来,目前中国要避免掉入“低生育率陷阱”,未来生育政策的选择将变得十分关键⑤。此外,从家庭幸福的角度看,累计已经有1.8亿政策性独生子女家庭面临的风险很大,抵御风险的能力很弱。我国失独、伤独的家庭越来越多,规模目前已经数以百万计,可预见的将来将超过千万,而独生子女家庭空巢老人将达到数以千万之众,他们将面临孤独终老、老无所依、老难所养、老难善终等诸多挑战⑥。

二 系统思维下二胎生育政策的走向

人口问题的动态性反映在,因为未来人口问题产生的根源在当下,人口是一个连续的过程,也是一个渐变的过程。当人口发生突变的时候,那就是“量变引发了质变”,这就是值得重视的“人口转折”。因此,制定人口政策,尤其是生育政策,必须要根据几十年后可能发生的变化进行科学的预估,从而结合当下制定最适合中国的生育政策。

1.学界对当下该采取怎样的二胎政策存在很大争议

第一种观点是不能全面放开二胎。其理由是,全面放开二胎将累计多出生9700万人,每年出生人口峰值将达到4995万,生育率将达到4.5⑦。2014年7月10日,国家卫计委计划生育指导司司长杨文庄在新闻会上也采纳翟振武的数据,认为如果全面放开二孩,多生9000万人对经济社会的发展会造成很大影响。

第二种观点提倡分阶段放开二胎。原因是自2014年单独放开二胎开始实施到现在才一年时间,不少家庭还在准备阶段,估计2015年申请二胎人数会比2014年的数额增加。此种观点主张按照年龄段逐步放开二胎生育,用五年左右的时间过渡到全面放开二胎生育⑧。

第三种观点呼吁应立即全面放开二胎。其理由是“单独二胎”实施后“遇冷”,“单独二胎”已无法缓解中国面临的人口危机,政府应加快全面开放二胎政策的推进。⑨

第四种观点主张取消生育限制,实行自由生育。持该意见的人士认为,不仅政策限制生育的理由不复存在,而且需要大力鼓励生育来应对新人口危机。有学者认为,中国人口的少子化趋势由来已久,从2003~2013年,中国的年出生人口徘徊在1500万到1700万之间,比1983~1993年的年平均水平萎缩了30%⑩。更令人担忧的是,未来十年,中国22岁~30岁的女性数量将萎缩至目前的60%以下。即使生育率显著提升,也难以避免出生人口的急剧萎缩?。

2.二胎政策是对线性思维下人口危机的补救,应认清形势,迅速放开二胎

以上几种观点皆有一定的合理性,但从系统思维的角度看,争论中第一种观点夸大了对放开二胎政策之后生育率回升的预期,并认为人口总和生育率1.7已达到预期,置人口世代更替率2.3于不顾;第二种观点没有意识到形势的严峻性,各省份二胎申请者大大低于相关部门预期申请数,我们所要做的是审时度势,及时放开二胎提高生育率,而不是在“遇冷”情况下原地踏步,因此当前低生育率的形势已无“分阶段、分年龄”的必要;而第四种观点所提倡的生育自由也是不负责任的,因为人们从长期以来的计划生育政策中突然“解放”出来,不仅对于单个家庭来说人口质量和整个社会的人口安全得不到保障,其引起的全民心理动荡将无法预测。

社会科学的研究,最基本原则的就是不能脱离社会事实。在二胎政策上,必须基于中国低生育率水平以及老龄化问题严峻的社会事实,主张立即全面放开二胎政策,这是系统地结合人口、养老、经济发展等问题下的必要措施。

第一,从人口发展的状况来看,放开二胎政策是政策调整之必需。有数据显示,如果2015年全面放开二胎,即全国城乡统一放开“单独二胎”,则每年多出生的人口将比现在增加100万人左右,超过200万人的可能性很小。中国总人口高峰将在2026~2029年出现,高峰总人口估计值的均值为14.01亿人。而如果维持现行生育政策不变且生育水平保持基本稳定,则中国总人口高峰将在2023~2025年出现,高峰时期总人口估计值的均值为13.92亿人。也就是说放开二胎政策可能不会显著提高生育率,而且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对中国计划生育政策、金融政策、公共政策的调整等带来巨大好处。

第二,从养老角度来看,全面放开二胎能够缓解当前和未来老龄化的压力。人口老龄化已经成为中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一项严峻挑战,而放开二胎政策有利于增加人口基数,改变现有人口格局,并且能够增加20年后劳动就业人口,从而缓解未来20年中国老龄化的局面。

第三,从经济发展角度看,经济的增长是和生育率过低、老龄化程度高密切相关的,目前中国要避免掉入“低生育率陷阱”,就需要通过及时有效的社会政策调整,使得社会生育率保持在一个稳定和适宜的水平。

三 系统思维下生育政策制定需要考虑多维因素

1.人口政策的转变需要更大的勇气

现在的问题是由于历史的惯性,相当一部分人的人口意识依然表现得过于陈旧和偏颇。目前的人口规划与其说缺乏的是智慧,不如说是勇气。如果规划者忽视国内学界已经比较成熟的建言,将会因人口规划的错误和滞后,给未来的社会发展带来隐患。

2.计划生育政策应与医疗、养老等社会保障制度相结合

社会政策不是孤立的,而是牵一发而动全身的,生育政策与养老政策、劳动就业政策紧密相关,如果只是一味追求人口在数量上的合理性,而不关注与之相配套的医疗服务、养老服务、就业服务的话,那现有低生育率的格局则很难得到改变。

有学者从家庭的角度出发,提出鼓励生育背后需要配套的保障服务做支撑。为降低家庭内部的生育成本,保护年轻家庭的生育积极性,国家和政府要在怀孕生育、带薪休假、优生指导、孩子入托、上学、医疗等诸多方面全面采取生育友好、孩子友好、家庭友好的社会公共政策,鼓励结婚和生育,优化生育关怀、福利等公共服务保障体系,给家庭生育减负,给生育第二个孩子的家庭政治上地位、经济上实惠,全面营造生育二孩的社会氛围和政策环境?。

3.改变生育理念,从“人”的角度做决策

第一,放开二胎政策并不代表取消计划生育。在中国,长期存在“计划生育”被等同于“少生少育”的理解误区。假如生育确实应该并且可以被“计划”,那么这样的“计划”也应该是双向的:当一个国家或社会的生育率过高时,这时的“计划”应该是“节制生育”;而当一个国家或社会的生育率过低时,那么这时的“计划”就应该是“鼓励生育”了?。

第二,在关注人口数量的同时,应当关注生育质量,即“优生”政策应到位。生育政策的内容不仅包括人口数量,还应当涵盖人口质量的内容。中国目前的“优生”政策主要有以下内容:有明显血缘关系禁止结婚,遗传咨询,提倡适龄生育和产前诊断。由于中国整体医学水平和民众的医疗常识与西方国家还有很大差距,各地经济发展水平不平衡,优生工作在宣传、普及和应用方面还将面临很多困难。

第三,人口政策是对人的政策,不能仅以经济理性去思考,而更应该将人文关怀更多考虑在内。针对线性思维下计划生育政策对无数个家庭造成的创伤、对不断增长的失独家庭和空巢家庭带来的困难,以及人口严重老龄化的难题,顶层设计者应该听一听民众的反响和意见,或做出应有的弥补,或提供相应的服务,或改变现有政策,未来的政策调整也应如此。统计与精算是政策决定之必需,而是否注重人文关怀却直接影响政策的实施效果。

注 释

①唐钧.从计生和延迟退休看社会政策切忌线性思维[N].中国经济时报,2014.02.27

②陈勇.从复杂系统思维透视科学发展观[J].重庆科技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4):17~18

③陈剑.应迅速放开二胎[J].中国经济报告,2014(11):52~55

④⑥穆光宗.“经济新常态”下的中国人口政策选择[J].人口与社会,2015(2):3~9.

⑤乔晓春.从“单独二孩”政策执行效果看未来生育政策的选择[J].中国人口科学,2015(2):26~33

⑦翟振武、张现苓、靳永爱.立即全面放开二胎政策的人口学后果分析[J].人口研究,2014(2):3~17

⑧太平洋亲子网.2015全面放开二胎最新消息[EB/OL].http://.cn/qzbd/1282092. html

⑨东方早报.中国2年内全面放开二胎?[N].东方早报,2014.10.18

⑩梁建章、黄文政、李建新.人口危机挑战中国 放开生育刻不容缓[J].决策与信息,2015(2):10~61

第2篇:计划生育目前面临的问题范文

【摘要】“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是天下第一难事,也是天下第一要事。”可见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事关国民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全局,是推进和谐社会建设进程的重要组成部分。而随着经济体制的改革人口计划生育宣传工作出现了一系列新状况和新问题,给计生工作管理和服务带来了严峻的挑战。因此依法按需进行计划生育宣传管理,拓展宣传工作思路是推动计生工作持续健康发展的可行之路。

【关键词】计划生育、 管理 、宣传

一人口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存在的问题

当前的人口计生宣传教育工作,从工作理念,到工作方法,多在改革开放初期就已形成。近些年来人们的人生观与价值观,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人口计生宣传教育工作呈现出一些不能适应新形势的地方,主要表现在为如下三个方面。

计生管理理念落后。作为政府工作内容的一部,计生宣传教育工作必须与政府职能的转变相适应,与新农村建设相适应,突出服务职能。面临着人口计生工作在新时期面临的新形势,只有转变工作理念,才能实现宣传教育工作跟上发展脚步。现行计生教育工作理念形成语上世纪,存在较强的自我宣传意识,不能很好的了解育龄群众的实际需求,不能很好地认识当前人口计生工作面临的新形势,造成人民群众不理解,不配合的局面,使人口计生宣传教育工作实际效果不明显,无法真正为我国人口计生工作提供强力支持。

宣传手法不能满足需求。与上世纪相比,我国经济社会特征与生存方式都发生了很大的改变。以往那种以村落、大型企业为主体的人口聚集方式正被社区方式所取代。经济社会的发展,人力资源的大范围流动,也使人口计生宣传教育工作陷入了工作方法无法满足要求的窘境。作报告、作宣讲、上大课越来越被年轻一代育龄人口所排斥。网络、3G等新技术的广泛方应用已经提升了民众的口味,而在此领域却没有计生宣教的的一席之地。与人民群众需求存在差距的工作方法已无法满足其要求,严重影响了人口计生宣传教育工作实效的发挥。人口计生宣传教育工作方法的落后,使人口计生宣传教育工作在年轻一代中越来越处于边缘化地位,必须加以改变,才能真正使人口计生宣传教育发挥实效。

社会保障机制薄弱。人口计生工作的重要性毋庸置疑,即担负着控制过快增长的人口数量的重任,又承担着通过计生服务工作不断提高人口素质的重任。但计生工作任务重、见效慢、投入大,在政府部门中也处于不被重视的地位。而且由于计生工作直接面向着成千上万的家庭和全国广大的育龄人口,工作对象不确定更使计生工作的难度加大。政府各部门权责分工、绩效考核与奖惩缺乏明确的制度,导致人口计生宣传教育实际工作中互相推诿,无法有效地整合宣传教育资源,影响了人口计生工作的开展。

二建立按需求依法宣传的教育理念

依法宣传教育是依法行政的内容之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以下简称《人口与计生法》)第一章第二条第三款明确规定:“国家依靠宣传教育、科学技术进步、综合服务,建立健全奖励和社会保障制度,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以法的形式将宣传教育确定下来,使之有了法定的重要地位,这在我国是史无前例的。其意义是极其深远的。宣传教育不再是停留在计划生育工作经验的层面上,而是上升到法律的高度,是依法必须进行的。

在有法可依的基础上,深入基层体察广大适龄人口的需求,建立按需宣传的工作方式。以往,我们的宣传教育工作者习惯于向群众一味地灌输思想,“以我为主”,是“我要宣传教育”,因而,无论群众是否需要,都跟着“我的感觉走”,将宣传教育的一些内容硬塞给群众。这种脱离群众实际的宣传教育,与“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是不相容的,自然,受到群众的冷遇,达不到宣传教育的目的。

如今应该树立加大宣传意识, 增强服务视角。立足把人们的思想统一到现行的生育政策和法律法规上来, 把人们的主要精力凝聚到全面构建和谐社会上来;

同时树立以人为本意识, 增强凝聚力。牢固树立尊重人、关心人、理解人、发展人的宣传教育理念, 把解决群众最关心、最有联系和最密切的问题, 作为宣传教育的出发点, 使群众乐意听、有启发、有积极性参与, 把宣传教育转变为团结群众、教育群众、凝聚群众的方式方法。树立超前思维意识, 增强时效力。真正把宣传教育工作想在前面, 做在前面, 发挥好宣传舆论导向和鼓动作用, 促进工作, 推动发展。树立尊重群众意识, 增强说服教育力,让群众一听就懂, 对心灵有触动,力求解决实际问题, 不让群众产生失落失意, 浪费感情和时间, 起到消极作用。最后树立实事求是意识,用美观新颖的宣传手段, 增强吸引力个感染力。文字、视频宣传资料必须做到设计精美、内容丰富, 有适用性, 方便保存, 让群众一看就会、一用就灵, 被群众欢迎。大众传媒、展板宣教必须做到内容真实、无虚假,有启发教育意义。多讲适宜实用的新手知识, 少讲空洞枯燥的大道理, 使宣传教育不游离于形式。只有做到虚实兼备,才能使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不仅服务于计划生育工作,而且有利于提高全民思想觉悟和素质, 有利于促进社会进步与发展, 为社会和谐、计生和谐做出积极贡献。

三拓展宣传工作思路推动计生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目前, 我国社会经济发展已进人一个新时期,计生宣教工作队伍必须紧紧围绕时展的节奏, 创新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思路, 才能有效地推动计生工作持续健康发展。坚持以人为本的工作宣传思路,密切联系群众,把民众作为计生的主体, 把解决民众最关心利益最密切的问题作为宣教工作的出发点。 拓宽信息渠道, 准确掌握群众的思想动态, 增加宣传教育的前瞻性和针对性。协调统筹各方需求, 把民众与计生宣传教育工作放到社会发展的大局中全盘考虑下一步规划。贴近经济建设中心, 贴近群众需求, 充分调动社会资源搞好计划生育宣传工作。由过去计生部门唱独角戏, 向党委宣传部门牵头部门协调配合齐抓共管转变,营造出一个百花齐放的工作氛围。

四总结

计划生育传教育工作,不仅仅是计生工作的重要基础,更是落实发展观,提高新时期计生工作质量的重要保障。在我国社会发展的新时期,必须认清形势,分析育龄群众的实际需要,不断提高计生宣传的创新能力,依法推动我国人口计生工作的发展。

参考文献

[1]论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理念创新

第3篇:计划生育目前面临的问题范文

关键词:计生工作;信息化管理;现状;对策

中图分类号:C923 文献标识码:B文章编号:1009-9166(2011)017(C)-0268-01

一、信息化管理对计生工作的重要意义

信息化管理是信息化在管理领域的体现,对计生工作试行信息化管理体现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基本要求。积极推动计生工作管理的信息化能够及时、准确地掌握当前人口因素与经济社会发展的水平、资源和环境的承载能力等方面的协调性,是党和国家制定人口政策,实施计划生育工作计划,提高计划生育工作的实效性有重要作用。加强对人口计生工作的信息化管理可以充分发挥信息化管理的优势,整合人口信息资源,把握人口资源现状,为从宏观层面研究我国人口的素质、结构、分布、迁移规律、老龄化特征、就业状况、健康状况以及收入状况等重大问题搭建了高效而开放的平台,有利于加强对人口问题的研究,为党和国家的决策提供支持与参考。人是社会活动的主要参与者,人口是国家重要的资源,人口信息又是经济、政治、社会生活中最重要的信息,目前我国绝大多数县和县以上的人口计生部门都配备了计算机,初步建立了业务系统,为计生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非常有力的条件,计生工作的信息化日益成为了我国政府信息化的重要部分。

二、我国计生工作信息化管理建设的现状

我国计生工作的信息化建设在20世纪80年代后期开始起步,截止到目前,全国已经有95.6%的乡镇、街道人口计生部门都配备了计算机,并且在不同程度上建立了网络互联。75%的县级及其以上的人口计生部门开始应用信息系统对计生工作进行管理,初步形成了综合管理、服务提供、科学决策的应用体系。在基层,计生工作的信息搜集、传递与处理渠道也已经逐步完善,计生工作的信息化管理建设取得了很大的发展。然而,和国外以及国内其他信息化管理水平较高的部门而言,我国计生工作的信息化管理建设还有待进一步加强,这主要表现在:

(一)信息化管理建设没有统一的规划

计生工作也是一个系统,因此信息化管理的建设也遵循系统的规律,逐级逐层的展开,而不能只是在一条线上开展或者是仅仅局限于某一个方面。目前我国人口与计划生育系统的信息区域包括育龄妇女信息系统、奖励扶助信息系统、流动人换平台等方面,但是由于缺乏统一的规划,每一个子系统之间基本上都是各自为政,在信息化管理建设中并没有得到有效地整合,这进一步加重了维护和管理的负担,也扩大了实现信息化的成本。

(二)信息资源的开发不足

由于在信息化管理建设中难以统一,计生工作中网络数据库的建设存在着大量重复建设的现象,各子系统都有各自的网络,但各系统之间就像一座座孤岛,这是对公共资源的极大浪费。而且,我国目前在计生工作中所使用的软件均已单机产品为主,主要投放在基层人口与计划生育部门以及上层人口与计划生育部门,这不仅使得软件的维护与更新变得非常困难,而且势必会导致基层与上层之间缺乏数据连接,信息化的功能难以有效发挥。同时,计生工作的相关部门在信息的收集与整理方面花费了大量精力,在信息资源利用的创新方面却投入很少,这直接导致计生工作的信息化管理难以有效开展。

(三)信息化管理与服务明显滞后

目前,主管计生工作的相关部门的信息化管理与服务存在着滞后的现象。相当多的工作人员虽然掌握了信息化的相关工具,却不会或者不能运用信息化设备为公众服务,这也是当前需要积极推进计生工作的信息化管理的重要原因。造成这一现象产生的原因主要在于:第一,广大计生工作者的信息化管理意识不强,使得信息化的成果并未见到成效。第二,目前的人口与计划生育系统本就不完善,这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到了信息化管理与服务的提高。

三、加大计生信息化建设力度

尊重客观规律的发展观才是科学的发展观,做好人口和计生工作也要立足当前,策划长远。人口变量是现代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一个很基本的,且具有全局意义的变量,人口发展战略乃目前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最基础性、最根本性的战略,人口发展战略研究是制订人口发展规划和社会发展规划最重要的依据。要抓紧制定“十一五”等中长期人口发展规划,并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在人口发展战略中,从某种程度来讲,要破除“见物不见人”的发展战略,始终要把人口放在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全局观念中去思考,放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过程中去把握,从另一方面来说,要实现由“就数量谈人口”到“就发展谈人口”的观念转变,着重探讨人口在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涉及的种种复杂的关系,建立科学发展观的指标体系和决策支持系统。加强人口规模、趋势、素质、结构等人口和计划生育重大战略问题的研究,提出解决湖南省当前面临突出问题的重要措施,才能推进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作者单位:湖南广播电视报印刷厂

参考文献:

第4篇:计划生育目前面临的问题范文

(1)坚持以人为本,以提高群众自我保健意识和自我保健能力为重点,丰富科普宣传内容,把宣传与咨询服务结合起来,提高科普宣传的针对性和有效性。(2)积极推行避孕节育措施的知情选择,扩大计划生育服务领域,把技术服务从单纯的落实节育措施拓展到避孕节育全程服务、优生优育服务、生殖保健服务。(3)建立科学的管理和服务规范,把群众满意程度作为标准。(4)改进完善考核评估体系和考核评估办法,建立宣传教育科学管理和综合服务相统一的经常性工作机制。我们的服务范围很广:从青春期到退出生育年龄的全过程。也就是说 要做好优质服务,我们有很大的市场,如何去做,怎样做好?从青春期青少年教育开始,青年人选择对象不仅要求对方学历长相,还应当首先选择无近亲结婚,无遗传病家族史的人做配偶;婚后必须认识怎样才能生个健康的宝宝?首先做五项病原检测,如果正常,在准备怀孕之前3个月就开始口服福施福或叶酸;随着年龄的增长女性逐步进入更年期,如何帮助育龄妇女顺利渡过更年期,我们有好多这方面的光盘、书籍,可以经常组织育龄妇女学习。(5)提高人口素质,事关千家万户的幸福,事关国家和民族的未来。要科学制定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规划及行动计划,加强出生缺陷干预能力建设,全面实施出生缺陷干预工程,加强婚育咨询和指导,积极开展婚前和孕前保健、孕产期保健、产前筛查和诊断、 产后访视、新生儿疾病筛查和康复工作。

2 计划生育优质服务的现状

根据实现计划生育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两个转变”的要求,近年来国家人口计生委提出,要积极开展以技术服务为重点的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各级计划生育部门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建立健全了县、乡、村三级计划生育服务网络,为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开展孕情管理、优生优育、生殖健康检查、计划生育手术、避孕药具发放及跟踪随访等发挥了重要作用,使群众对计划生育工作的满意率逐年提高。但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党和国家对计划生育的服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育龄群众对生殖健康、计划生育优质服务的要求也提高了,对服务的内容和质量的要求也大大增加。计划生育系统技术服务起步晚,无论是服务阵地还是技术力量、服务设备等都不能满足群众的需求。笔者从事计划生育工作多年,经常下基层为育龄妇女进行生殖健康检查、优生优育知识咨询、发放避孕药具及各种宣传资料等,而真正愿意来接受服务的妇女并不多,约占应接受人数的60%~70%。群众对我们所服务的内容了解不深;到站检率很低;对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工作不太感兴趣。这些情况表明,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工作现状并不乐观。

3 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存在的问题

3.1 老百姓不了解,不满意,不信任 具体哪些是免费项目不了解(四术免费),对免费服务的质量持怀疑态度。他们认为,既然是免费的服务就不会有好的质量。也有人认为计划生育查体的目的不外乎是要发现计划外妊娠的妇女,而不是诊治疾病,即便是健康检查,也只是走个过场而已,不可能发现什么病,更不可能治疗什么病;对免费发放的宣传资料也持相似的态度,认为可能是些无关痛痒的资料,不会有什么实用价值。另外,担心避孕药具可能带来的副作用,有没有致癌作用、会不会发胖、对夫妻性生活质量有没有影响等。都持有怀疑态度。的确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场所少,网点不够,服务网络不健全;人手不足,技术力量薄弱;过去我们的技术服务主要是放环、查环查孕、结扎和药具管理,也就是说现有的计划生育技术力量设备及服务不能满足广大群众的要求。

3.2 发放渠道不畅通,不便利,宣传服务不到位 主要是指避孕药具,当然这些基层搞的比较好。但是有的部门避孕药具的发放渠道仍不畅通,有些单位没有做到送药具上门,单位职工在非上班时间又没办法领到避孕药具。不知道去哪里领取避孕药具,特别是下岗职工说自己经常去保健品商店去购买避孕药具,我们县药管站每年到市里提取足量的避孕药具,如果我们服务人员不提供服务,宣传不到位,育龄妇女不知道去哪里领取(免费的药具),这些药具有效期三年,如果不及时发放就会过期失效,造成浪费。这一项就靠我们去宣传服务。集中查体时,在农村育龄妇女因交通不便,或因农忙走不开,或把接受服务当作可有可无的事情,那么到站检查率必然很低。

3.3 担心技术人员的技术水平不高、不愿意接受我们为她们提供的上门服务 过去我们乡镇技术人员非医学专业毕业的人员较多,学历偏低。根据现状我们不断组织技术人员到上级医院进修学习,还充分利用业余时间进行自学、函授等方式培训了大批技术人员,使她们的理论知识水平得到提高,近几年各乡镇服务站充实了医学院毕业的大学生数人,有效地提高了服务质量。计划生育工作本身对群众的吸引力不大。(1)日常计划生育工作中,管理性工作的比重大于服务性工作,在群众的心目中计划生育工作者与育龄群众的关系仍是管理者与被管理者的关系,群众的生育意愿与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差距仍然较大,对计划生育宣传、服务活动兴趣不大;(2)每年2次的查体对她们,特别是企事业单位的育龄妇女意义不大,因为她们接受的卫生保健水平较高、项目较全。

3.4 担心现有服务设备的精良程度不高,服务不完善 过去乡镇的服务设备比较简陋,使用时间较长,更新换代不及时;我们县站由于客观条件的限制,能带到基层服务的设备不可能是大型的和功能优良的,检验结果的可靠性和灵敏度不高,影响了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在群众中的威望和吸引力。服务场所不固定,影响了服务质量。对非婚育龄人员服务范围没有重视。大多数人主观认为,非婚人群不是我们服务范围,没有主动提供避孕药具的义务,甚至被歧视;同时计划生育政策也规定了对未婚女青年的服务禁区。既然杜绝不了非婚青年这种性行为,你就给他提供市场服务。在公共场所安装自动取套机,这样可以达到避孕和预防性病、艾滋病的效果,也是我们提供优质服务的一项内容。

4 思考与对策

4.1 加大宣传力度,强化职业意识 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是“三为主”方针中最重要的一个方面,宣传教育工作的成败,直接影响着人们婚育观念转变快慢,直接关系着计划生育工作的易与难。因此,宣传教育工作对计划生育优质服务非常重要,我们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文艺、互联网等媒体进行宣传,借助有较强影响力的宣传工具经常开办一些贴近群众、贴近社会、贴近生活的计划生育政策专栏、生殖健康专栏,走村入户等。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让群众对计划生育优质服务有个较全面的了解,变“要她服务为她要服务”。坚持以宣传教育为主,是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一条基本方针。在我们这样一个人口众多、经济尚不发达、旧传统观念影响较深的地方推行计划生育,如果没有广泛深入的宣传教育,没有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没有群众的广泛参与和积极支持,要有效地控制人口增长,提高人口素质是根本不可能的。因此,把宣传教育放在计划生育工作的首位,符合事物发展的客观规律。国家倡导,群众自愿,是群众依据党的计划生育方针政策,通过避孕节育合理的、有计划的安排自己的生育。通过持之以恒的宣传教育加以启发和引导,用科学、文明、进步的生育文化和婚育观念,取代传统落后的生育文化和生育观念。我国是一个拥有13亿人口、2.7亿多家庭的国家里推行计划生育,必须有群众的理解和支持作保障。随着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入,我国稳定低生育水平工作在全方位开放的环境中进行,宣传教育工作必须走在时代的前面。只有宣传教育走在前面,才能为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营造良好、和谐的社会氛围。

第5篇:计划生育目前面临的问题范文

人类社会的发展与延续,人口生育就成为必然。而作为组成社会的人口,生育行为又必须遵循社会秩序与规范,维系社会秩序的良好发展,这就是科学的生育决策所负有的使命。在我国人口生育已全面进入低生育趋势的情况下,如何把握低生育的运行与发展同人口再生产的内在关系,充分预见持续低生育的社会后果,适时实施细分化生育决策,这在理论与实践上都是值得关注的重大问题。

一、 我国人口持续的低生育水平

我国人口在政策因素条件下的低生育现象,是对历史前期的高生育现象的制约与调节。由于高生育水平所带来的人口增长后果,在一个历史时期内难以得到遏制的情况下,坚持实施低生育政策是完全正确的和完全必要的。据资料显示,我国在大力开展计划生育的1975年以前,总和生育率(Total Fertility Rite, TFR)一般都在4―5的水平,最高的1963年,TFR高达619(见表1)。在我国强有力的计划生育国策推进下,到2000年人口普查时,我国人口的总和生育率已下降至TFR=1.22的低生育水平,进入低生育水平的省市自治区的覆盖面已高达97%(见表2),由此表明我国人口的生育水平已全面进入低生育时期。

所谓低生育,一般是指低于生育更替水平以下的生育水平而言。[2]①因为,处于生育更替水平以下的人口,反映在人口真正(内在)自然增长率(Intrinsic Rate of Natural increase)上,其表现为负增长的人口;反映在代际关系上为新一代人口较上一代呈缩减型人口。生育更替水平的计量描述方法有二:②一是用总和生育率(TFR),一般认为,在当前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和人口死亡水平条件下,TFR=21,即认为可实现人口生育更替水平。其具体含义为,平均一对夫妇一生中生育21个孩子,当这些孩子成长到再成为新一代父母时,在扣除他们在成长过程中的死亡因素后,其子女一代与父母一代的人数规模恰好相等,故称可实现生育更替水平。另一可用净再生产率(Net Reproduction Rate, NRR)进行描述。由于NRR是已经考虑了死亡因素的指标,所以,一般认为,当NRR=1时,即可认为所研究的人口可实现生育更替水平。其内在含义为,某一妇女群所生育的女儿人数,在她们存活到能够真正接替其母亲的生育职能时,其人数规模同母亲一代完全相等,由此而可实现人口生育更替水平。所以,生育更替水平就成为研究与界定一个国家或地区人口生育水平高低属性的基本标准。

从2000年人口普查资料获悉,我国人口的总和生育率已下降到122的水平,其值已远低于生育更替水平TFR=21的基本标准,由此表明我国人口已全面进入低生育时期。人口的低生育现象,是相对于人口高生育水平而言,据此我们可以按总和生育率高低的不同,把我国的计划生育发展历程,划分为前后两个性质不同的时期,即前计生时期和后计生时期。在我国人口总和生育率水平下降至生育更替水平以下的时期,对此时期即可称为后计生时期。后计生时期的此前时期,则称为前计生时期。所以我们称低生育现象是后计生时期的标志性特征,或者人口的低生育现象,标志着我国的计划生育事业已进入一个崭新的时期。这一划分,还不仅仅是在时期称谓上的差异,而更重要的意义,是在我们计生决策的指导思想、方法与措施上,更加体现不同时期的方针与特点,从而使我们的计生事业更加科学、有序地发展。很显然,当我们的计生工作已进入后计生时期时,如果在计生的指导思想与实践中,仍然沿袭前计生时期的做法,显然是不合时宜的。关于这方面的问题本文在后面还将专门进行讨论。

(二)我国进入低生育时期的时间认定

上面已述,低生育是指低于生育更替水平以下的生育,即表现在总和生育率上为TFR<21以下,反映在净再生产率上为NRR<1以下的生育水平。出于资料采集上的方便,本文在计量分析上,采用TFR数据来进行阐述与说明。这里需要首先回答的是,在我国人口总和生育率低于21时究竟出现在哪一个年份?因为,这个年份既是观察我国低生育水平延续的时间,又是确切界定后计生时期起始时间的基本依据。[3]

在人口生育统计上,最权威的统计资料是人口普查资料,而又由于人口普查资料的时间间隔较长,所获取的资料只反映了普查年份的人口状况,所以,对TFR< 21 出现的具体年份,尚不能直接得到反映,为此,我们采取依据人口普查资料,通过数理分析手段来获取说明。

从1981―2005年间人口普查资料(包括抽样调查资料)的TFR数据的变化趋势看,表现为一个典型的下滑指数趋势曲线(见图1),由此这就为我们研究这一时期间不同年份的生育水平提供了理论前提。亦即我们可以把我国这一时期总和生育率的变化趋势描述为下述指数模型:

TFR0+i=TFR0ert (1)

式中,TFR0+i为从基年到最终观察年份的总和生育率;TFR0为研究所依据的基础年份的总和生育率;r为从基年到最终观察年份期间总和生育率的变化速度;t为从基年到最终观察年份所经历的时间,即年份。

上面已述,我们的研究目的,在于找出我国低生育水平出现的具体时间(年份),亦即总和生育率低于生育更替水平(TFR<21)出现的具体时间(年份),由此以确切观察迄今为止我国低生育水平运行的时间长度。

具体做法是对(1)式两端取对数:

ln TFR0+i= ln TFR0+ rt (2)

为实现这一研究目的,首先需要找出低于生育更替水平的那个TFR值,由此其所出现的相应年份,也就可以确定了。为此,我们需要将TFR0中的脚标0改写为z,即低生育水平可能出现在0+i期间任意一个年份,于是再将(2)式改写为:

ln TFR0+i=lnTFRz+ rt (3)

为实现上述研究目的,我们将(3)式直接表达为:

lnTFRz= ln TFR0+i- rt (4)

为了实现TFR即低生育水平具体值的计算,必须先计算式中总和生育率变化速度r。r的计算,可据(1)式并整理为:

r=ln TFR0+i-ln TFR0t(5)

t为从0―i所经历的时间(年份)。

又从表1资料可见,我国低生育水平出现的时间,只可能在1989―2000年这一时期内发生,所以,我们只需计算这一时期TFR的变化速度就可以满足我们的研究目的。现将(5)式具体描述为:

r=ln TFR2000-ln TFR1989t=ln122-ln 22911=-0057245

计算结果表明,在1989―2000年期间,我国人口总和生育率每年以平均572%的速度下降。据此我们即可依据(4)式计算出这一期间每一个年份的总和生育率值。当然,我们最关心的是TFR<21出现的年份。

由(4)式:

lnTFRz= lnTFR0+i- rt

于是,lnTFR1990= lnTFR2000-r×10 = ln122-(-005724)×10=07713

对其取反对数得:TFR1990=216

同理,可计算, TFR1991=204

因为,204<210,所以,据此我们可以认为,我国低生育水平出现的年份为1991年。此后则继续走低,直到2000年时总和生育率仅为122,较之生育更替水平TFR=210来说,低了088个总和生育率值。值得人们关注的是,在2000年以后,由于一些省市区对生育政策进行了一些微调,因此反映在2005年人口抽样调查时,总和生育率较2000年时有所上升。依据这一变化趋势,我们运用(1)式,即可以计算出2011年我国人口的总和生育率,即:

TFR2011=TFR2005ert

先计算2000―2005年间TFR的变化速度r:

r=ln TFR2005-ln TFR2000t=ln 133-ln 1225=001727

所以,TFR2011=133e00173×6=148

由此可知,我国人口总和生育率即便是按照2005年的发展趋势继续上升的话,到2011年的人口总和生育率也只为148,亦即继续表现为低生育水平。由此我们可以得到,我国从1991年进入低生育时计算,到2011年时,我国人口进入低生育水平的时间已经运行了20年!

二、 持续低生育的严重后果――去惯性后生育僵化反应

由政策因素形成的人口低生育现象,与此始终相伴随的另一人口现象――人口惯性现象。我国自1975年大力开展计划生育以来,一方面,人口高增长势头得到迅速遏制,人口生育水平逐步下降,直到当前,如2005年总和生育率已经下降到远远低于人口生育更替水平的133的水平。另一方面,反映在人口自然增长率上,却又表现为一直保持继续增长的趋势,③这种增长趋势反映在人口总量上,即表现为缓慢增长趋势。这种在生育控制决策下,人口总量表现为继续增长的趋势,即为人口惯性所使然,亦即只要在生育决策上有控制因素存在,人口惯性因素将始终相伴随而存在。为此,对于持续低生育,人口惯性与去惯性后的人口生育特征问题,将是下面要进行开发讨论的许多新的、深层次的人口现象与问题。

(一)低生育、人口惯性与去惯性

低生育在我国是人口控制决策的结果与表现。美国人口学家安斯雷・寇尔(Ansley J Coale)在1980年代初曾形象指出,中国计划生育政策就像是在激流滚滚的江面上筑起了一道堤坝,[4]这道计划生育堤坝使我国一直居高不下的生育水平得到了迅速遏制,计划生育取得了举世瞩目的可喜成就。直至1991年,我国人口总和生育率实现了低于生育更替水平(TFR=21)以下的低生育水平,从此我国人口进入了低生育的发展时期。这是一方面。另一方面,与计划生育堤坝同时共生的另一人口现象――人口惯性也就应运而生了。所谓人口惯性,是指在生育控制条件下反映在人口总量上继续呈增长趋势的人口现象。人口惯性有如下基本特征:(1)人口惯性的产生是与生育控制决策的实施为前提的,并与生育控制决策实施过程的始终相伴随,直至生育控制措施的取消才会相应自动消失。(2)在人口惯性发生作用过程中,反映在人口总量上即表现为呈继续增长的趋势。这是因为我国现行的生育决策为一对夫妇一般生育一个孩子。同时又由于我国育龄妇女人数规模大,自1981年以来,每年的出生人数一般都保持在1500―2000万人左右,而每年的死亡人数为600―700万人上下,因此,这就为我国虽然在生育控制条件下,人口总量继续保持增长具备了基本条件。(3)反映在人口生育水平上为一直保持走低的趋势(如表1资料所示),这是我国实行生育控制决策取得巨大成效的表现。由此表明,人口惯性只对人口总量产生影响,而与生育水平没有直接联系。因为,生育水平的高低只与育龄妇女在总人口中的比例大小,即人数规模具有密切联系。同时我们已经知道,人口惯性与生育控制决策乃为两个相伴而行的人口事件,且人口惯性依附于生育控制决策的起始与终结。而生育控制决策实施的目的与任务,就在于使过高的生育水平逐渐地降下来,因此,人口惯性对生育水平的影响也就不具有直接意义。

由于具体生育决策具有可变性,对于我国来说,我国现行所实施的是生育控制的决策,当我们为适应经济、社会与人口发展的客观特点而改变现行生育控制决策时,前面已经提及的与生育控制决策相伴随的人口惯性,也就会随之而相应消失。人口惯性随生育控制决策的取消而消失的现象,本文称之为去人口惯性现象。因为,对于一个实施生育控制决策的国家,在改变生育控制生育决策后,依附于生育控制条件而产生的人口惯性也就会相应消失,这个时期的生育特征,也就表现为去惯性特征。由于去惯性的前提是对原来的生育控制决策的取消,因此去惯性后的生育特征,相对于原来的低生育特征而进入一个生育复苏期的生育特征。但当去惯性后我国人口生育是否为人们所想象或者所顾虑的那样,马上会进入一个生育膨胀期或新一轮生育热潮?这是接下来要讨论的亦为人们所关注的问题。

(二)去惯性后人口生育的僵化反应

去人口惯性的基本前提是放开现行生育控制决策,因为,人口惯性的产生是与生育控制决策的实施而出现的、且为与其始终相伴随的人口现象。而放开现行生育控制决策,又是以持续的且为较长时期的低生育趋势为其背景的。因此,在这样一个人口背景下来讨论放开现行生育决策问题,这立刻给人的第一反应乃至本能的反应是,我国又将出现新一轮生育热潮。对此,我们的回答是完全否定的。因为,我国人口现实表明将不会出现新一轮生育热潮,而是将产生去人口惯性后的生育的僵化反应。所谓生育僵化反应,是指在持续低生育形势下,人口生育行为在短期内不为生育政策放开因素所驱动的生育停滞现象。出现生育僵化反应的基本原因是,我国人口在生育控制决策因素条件下,经历了较长时期的低生育,因此,人们对生育数量的观念已经逐步淡化,并且随着经济发展与生活质量的提高,人们在权衡生育数量与生活质量提高的选择上更加理性。所以,新一轮生育热的顾虑是不成立的。

1去惯性与人口生育僵化反应的时间特征。去人口惯性后,亦即在放开现行生育控制决策后,我国人口生育趋势走向的僵化反应具有明显的时间特征。对时间特征的讨论,首先应明确所涉及时间的起界点。我国的计划生育工作从1975年算起,已经经历了35个年头,亦即我们是在这一时间背景条件下来讨论去惯性后人口生育趋势的特征问题。去惯性后人口生育趋势的基本特征是:去惯性的时间愈迟,人口生育僵化反应会愈严重;反之,去人口惯性愈及时,人口生育僵化反应就会愈轻。从我国计划生育工作的实践看,在我国的一些大城市,在前些年就已出现一些育龄人口不愿接受计划内的生育指标,这一事实已经反映出在一些人群中已经出现了生育僵化反应的苗头。试想,如果我们现行的低生育决策再继续推行20年,到那时再来考虑放开我们现行的生育决策,那么我们就会从现在一些地区出现的人口生育僵化信号,预知那时的人口生育僵化现象可能出现的严重程度。因此,我们在人口生育决策上,能及时做出科学、合理和有序调整,以最大程度地避免人口生育僵化趋势对我国人口健康、安全发展带来的影响。

2去惯性与人口生育僵化反应的地域特征。由于我国地域辽阔,经济与社会发展具有较大差异,反映在人口生育水平上也就具有相应差异,例如,就我国当前已经进入低生育水平而言,有的地区已经进入了极低的低生育水平,而有的地区则刚刚迈进低生育的门槛,所以,就低生育水平而言,在全国不同地区也有高低不同的明显差异。因此,我们在讨论去人口惯性问题,亦即放开现行生育决策时,就应当充分考虑人口所处的地域特征,这样才能使我国计生工作的开展真正做到健康、有序地发展,不至于因未顾及地域特点而带来的被动后果,以致出现为顾及一些地区的生育僵化反应,而导致另一些地区可能出现的生育反弹,干扰了整个计生工作健康、有序发展的大局。

3去惯性与人口生育僵化反应的人口素质特征。人口素质特征可以从多重角度进行描述,如受教育程度、思想品德、身体健康状况等,而与本文研究最为密切的是人口的受教育状况。一般来讲,人口受教育程度的高低,反映在生育态度上是有明显差异的。从我国历次的人口普查资料已经表明,人口生育水平与人口受教育程度的关系是:受教育程度愈高,生育水平愈低;反之,受教育程度愈低,生育水平则愈高。其两者之间的相关关系,表现为高度负相关关系。人口受教育程度的高低差异,反映在生育僵化反应程度上也有着明显的差异,亦即受教育程度愈高的人群,其生育僵化反应的程度即愈高;反之,受教育程度愈低的人群,其生育僵化反应程度则相对较低。由此可见,受教育程度高低同生育僵化反应则表现为呈正相关关系。这是因为,受教育程度愈高的人群,反映在对生育数量选择上,一般都选择少生育,甚至有部分高学历妇女选择不生育。所以,当在去人口惯性后,反映在生育僵化反应程度上,受教育程度愈高的人群,其生育僵化反应程度则会愈高。具体来说,即便是放开现行生育控制决策,对于这部分人群来说,其结果也只能是一种淡化反映,而不会因放开现行生育政策而对生育局势有所冲击。由此可见,人口受教育程度的高低,对生育僵化反应有着明显差异,这也为我们在考虑人口生育决策细分化问题时,提供了可供遵循的依据。

三、 生育发展趋势决策的细分化思考

我国是一个疆域辽阔、人口众多、经济发展存在地区差异较大的国家。从1975年开始我国的计划生育工作,已经经历了35个年头,取得了举世瞩目的巨大成就,并已形成了持续的低生育特征。我国人口生育这一特点,也就提示我们,我国人口发展将如何继续往前走,这就需要对我国的基本国策的具体内涵,再度进行思考与决策。这也是本文提出生育决策细分化研究的初衷和动因。

(一)人口多元化特征呼唤生育决策细分化

人口多元化特征,在客观上要求生育决策由单一性向多元性转化,特别是在后计生时期,这种转化的思想基础、经验积累和管理能力都已具备和成熟,由此为生育决策细分化的实施奠定了充分可行的基础。细分化原本是市场营销学中的一个概念,其基本含义是指以消费人群为对象,并根据消费人群的不同消费差异,将其划分为不同类型的消费群体,即消费市场,由此来设计商品种类及门类的配置的营销策略与方法,最终实现经营效益的最大化。本文把细分化概念引入生育决策研究,即以对具有不同特征的人群,实施有差异的细分化生育决策,由此实现全面统筹人口发展目标的最优化。

由于人口具有多元化特征,因此,根据不同研究目的和使用不同标识,可以有不同的分类。依据生育决策细分化的要求,可以作以下一些基本分类。(1)按人口居住的地域标识分类,可以分为城市人口和农村人口两类。(2)按人口所处的地域方位分类。(3)按人口所属民族分类。根据人口普查的人口民族分类,我国共有56个民族,由此可分为56个不同民族的人口群体。(4)按人口的居住形态分类,一般可以分为常住人口和流动人口两类。

由于人口具有按不同标识可以有不同分类的特征,因此在以人口为对象的生育决策上,充分考虑人口的多元特征,实行生育决策细分化,对于统筹人口的全面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生育发展趋势细分化决策的基本设想

1生育决策细分化的实施可分三种基本类型。 生育决策细分化的实施目的,是在于根据人口群体的不同特征,实施相应的生育决策,由此而求得最优的实施效果。所以, 生育决策细分化实施的基本内涵应该是:有放、有控和继续保持三种基本类型。

所谓放,是指根据人口发展对总和生育率水平的目标要求(具体发展目标本文在后面有关部分将要作具体讨论),而在具体实施地区的现实人口生育水平,低于目标水平者,即应考虑实行相应放开的生育决策,以便实现全国的均衡发展。

所谓控,即继续实施必要的生育控制决策。具体是指根据人口发展对总和生育率水平的目标要求,若具体实施地区当前仍为较高生育水平时,即应继续实施必要的生育控制决策。

所谓继续保持,是指在那些具体实施生育决策细分化地区的人口生育水平,与人口发展目标要求的总和生育率水平基本相当的地区,即应考虑继续保持按当前的生育水平发展,亦即实行既不放、也不控的方针发展,这也是保持全国总生育水平均衡发展的一种重要的生育决策与方式。

经过以上这样“对号入座”的生育决策细分化的实施,对于确保人口生育的总体发展水平按照预期目标发展,理顺人口生育与人口综合发展的内在关系,增强人口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协调性,都具有积极的意义。

2生育决策细分化的实施可分三步走。前面已述,人口在再生产过程中的最佳生育更替水平应该是:TFR=21,或为NRR=1(本文主要使用TFR=21进行论述)。本文的研究目的就在于通过生育决策细分化的实施,使人口发展中的生育水平,始终保持在生育更替水平的最佳状态。鉴于我国在较长时期的持续低生育之后,已进入超低生育水平的情况下,要使当前的生育水平逐步恢复到生育更替水平的要求,还需要有一个时间过程,包括人们的心理适应过程。要实现这一过程的目标要求,为此,就需要分三步走:第一步,可将总和生育率恢复到15;第二步,将总和生育率恢复到18;第三步,将总和生育率恢复到生育更替水平21。

第一步,生育决策细分化实施目标,TFR=15。这一步为较为艰难的起步阶段,其所面临的客观背景是,我国经历了较长时间的低生育时期,在一定范围内人们尚存在着较严重的生育僵化反应。所以,要从目前的总和生育率水平逐步恢复到15,就是我们所面临的比较艰难的一步,特别是在那些当前的总和生育率仅在1以下,甚至离低于1尚为较远的那些地区更是如此。

第二步,生育决策细分化实施目标,TFR=18。在经过第一步的艰难跋涉之后,已为第二步的决策实施奠定了基础。进入这一阶段的特点是,生育关系已基本理顺,生育僵化反应已逐步淡化,人们的生育观念更加趋于理性。为此,依照上述TFR=18的决策发展目标,再依据不同地区人口生育差异进行细分化的基础上,对于高于发展目标者,即控;对于低于发展目标者,即放;对于相当于发展目标水平的地区,即实行继续保持的原则,由此为下一步的决策实施奠定基础。

第三步,生育决策细分化实施目标,TFR=21。这一步是生育决策细分化实施过程中把关的一步。经过前两轮生育决策细分化的实施,人们在生育愿望和生育态度上已经到了起暖回春的阶段,因此,在生育决策的掌控上很容易出现不上就下、同生育失控的风险相伴随的现象,这是在生育决策把握上难度较大的一步,而这一步又是为保证实现人口生育更替水平,推进人口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一步。

(三)生育发展趋势细分化决策的宏观思考

生育发展水平的宏观定位是生育决策细分化实施的前提和依据。亦即我们所讨论的生育决策细分化,是指在以某一总和生育率水平为宏观定位条件下的生育决策细分化,而且作为宏观定位的总和生育率,又为在生育决策细分化实施过程中进行宏观调控提供了可能与条件。

1生育水平的宏观定位与生育决策细分化的实施。生育决策细分化就其性质而言,它系属于技术层面的方法或手段,其具体实施必须是以对生育水平的宏观定位为前提,亦即我们所说的生育决策细分化,一定是指在某一宏观生育水平下的生育决策细分化,离开生育水平宏观定位这个前提,生育决策细分化就是一个不明确的概念。生育水平的宏观定位,通常是用总和生育率(TFR)来表述的。因为,总和生育率是一个具有反映一个国家一定时期人口发展水平的国情指标。同时还表明,总和生育率指标在国家社会生活中的应用与否,它又是反映一个国家人口学的研究水平与政府在人口管理领域执政理念的重要标志。

2行政建制要素与生育决策细分化。行政建制要素是生育决策实施的保证与条件。由于生育决策的细分化过程,需要依据不同地区的社会经济差异,人口生育水平的不同特点,人口居住的不同形态,以及人口的不同民族区分等要素,就需要对所实施的生育决策进行细分。很显然,上述这些细分后的生育决策的付诸实践,行政建制要素就成为绝对重要的保证条件。根据我国行政建制的特点,生育决策细分化的实施,可按全国和省市自治区两级进行。亦即从全国来说,可根据不同省市自治区的差异,分别实施有差异的细分化生育决策;对于省市自治区而言,可根据本省、本市和本自治区人口生育差异与特点,实施相应的细分化生育决策,由此保持人口生育持续、健康地发展。

3后计生时期:保持人口生育持续、健康发展。前面已述,低生育决策,其本身只是也只能是某一历史时期背景下的特定概念,因此,它在决策理念与实践中也就不具有一般意义。在我国人口生育水平已经下降至TFR=12或TFR=13的情况下,如果再继续提为坚持低生育的生育决策,这在人口再生产理论要求上和在对维系人口生育更替水平需要保持TFR=21的客观要求来说,都是不合适的。因为TFR=12或13,就已经较远地背离了TFR=21的人口生育更替水平的基本要求。所以,将现行人口生育决策的称谓提为保持人口生育持续、健康发展,这无论在人口发展实践和在人口再生产过程中的理论要求来说,都是符合我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基本国情的。所以,我们强调,我国的人口生育决策,应当是保持人口生育持续、健康发展,应当把保持人口生育持续、健康发展理念,作为我国在改革开放后30年的经济、社会与人口发展实践中的基本目标与指导方略。

注释:

① 具体的界定与表述,可参见邬沧萍、穆光宗:《低生育研究》,《中国社会科学》,1995年第1期。

② 参见李永胜主编:《人口统计学》,成都,西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2年1月出版,第217页。

③ 如1981、1989、2000和2005年的人口自然增长率分别为14.55‰、15.11‰、5.46‰和5.89‰。主要参考文献:

[1]马赢通人口统计分析学[M].北京:红旗出版社,1989.

第6篇:计划生育目前面临的问题范文

一、农村家庭养老制度面临的困境

目前在农村,由于代际关系“轻老重幼”格局的形成,一方面家庭物质资源的代际间分配严重扭曲,老年人处于被忽视被排斥的地位;另一方面,老人在家庭和社区中的话语权也在迅速失落,他们不但缺乏与子孙交流和沟通的机会,而且连表达个人意见和不满的权利也经常被剥夺。老人生活质量和社会经济地位的弱化与农村整体生活水平逐步提高之间的结构性矛盾,反映了农村以年龄和代际为界的社会分化业已形成,并在不断扩大。

第一,家庭养老的制度基础已经改变。一般认为,家庭养老是在长辈对知识和家庭经济具有控制权威的社会中形成的制度性传统,父辈对财产等资源的控制地位是其赖以获得子孙赡养的主要制度基础。我国农村经过近半个世纪的经济社会结构变迁,特别是改革开放后,随着人口流动与交往范围的扩大,资源配置方式的改变,长辈对家庭经济和其他资源的控制性地位已不复存在,他们可用于与子女交换赡养的物质基础亦非常有限。在农村,儿孙对老人的赡养意愿和赡养水平,通常与老人的财产和收入状况密切相联。由于父权基础的普遍衰落,除亲情约束之外,养老不再具有强有力的制度约束力和保障,较大程度上主要依赖子女的个人意愿和内在道德的支撑。

第二,家庭养老的支持性文化正在衰落。有研究认为,我国独特的文化传统,即“孝”文化可以成为当今家庭养老制度的主要依托性资源。但调查表明,“孝”文化的支撑作用并不乐观。在农村,对赡养内涵最具共识的看法是“给老人吃饱”,这种基本义务也成为普遍的标准赡养行为。例如,兄弟几人每年合供每位老人500斤谷子或300元钱后,对老人其余衣食寝饮、情感悲欢不闻不问,以“供”代“孝”,有“养”无“孝”。虽然农村目前还能普遍接受家庭养老制度,但是在养老的制度基础逐渐瓦解后,作为其文化基础的“孝道”观念也已逐渐式微。

第三,人口流动背景下的老人照料资源短缺和血缘关系弱化。调查显示,贫困农村家庭的养老仍然主要依赖子女数量。农村劳动力在地理上的流动和迁移,使得因计划生育和家庭小型化而出现的老人供养及其照料资源短缺的问题进一步加重。流动带来的影响主要是改变了家庭养老所赖以存在的重要条件———紧密的血缘联系。地理间隔使得农村老人从儿孙方面获得生活照料和精神慰籍变得不现实。农村人口向城市流动的另一个重要后果是,农村人口“城市化”、“公民化”过程的开启将会导致血缘关系的重要性逐步降低,人们对家庭养老模式的认同程度也会随之下降,从而进一步削弱家庭养老的基础。

第四,养老行为的规范资源消失或功能减弱。作为一个完整的制度体系,家庭养老制度还包含一套规范人们养老行为的制度维护机制,如法律、社区行政组织、宗族制度和公共舆论等,对不赡养行为予以规范和惩戒。但农村的现实情况是,除法律外,其他传统的制度维护机制作用都在显著消退,家法族规和公共舆论曾经是农村最重要的规范资源,但是这项制度资源的功能也在弱化中。村干部对眼皮底下发生的一些赡养纠纷通常持消极态度,“民不举官不究”,“管不了,没法管”。一旦发生不赡养或其他虐待事件,老人能够从制度渠道获得的救济非常有限。

第五,新的制度资源开始进入,但是远远不够。一些新的支持性制度资源正在进入农村并且受到老人们的欢迎,如农村合作医疗、计划生育奖励制度等。但是这些制度资源目前还存在着资源量小、覆盖面窄等问题,总体而言,还只是杯水车薪。

二、解决农村家庭养老困境的政策思路

农村养老制度目前面临两难选择,所谓资源困境实际折射的是农村经济、社会和文化变迁的背景下,传统的家庭养老方式因其制度化基础改变而难以为继。对此,首先要改变对农村养老方式的自然主义态度,加强国家对农村养老行为的积极干预、扶植和管理;其次,要创造新的资源形式,立足农村资源的开发,鼓励探索和实验新型养老方式。

第一,政府主导在农村兴起尊重、关怀老人的风气,以政府的威望代替老人在社区和家庭中日益没落的权威。除必要的大力倡导和宣传工作之外,还应考虑采取一些制度措施,如成立老年人协会等,并规定其在村庄相关事务决策中的一定地位,以提高老年人在社区中的话语权来带动老年人其他权利地位和权利意识的提升。

第二,强化村级组织在社会风气、道德建设方面的规范、监管职能。在养老制度以道德自律方式难以充分维持的情况下,应补充以行政>文秘站:

第三,倡导移风易俗,鼓励女儿赡养,挖掘农村新的养老资源。在多数老人看来,儿子供养是出于义务,女儿赡养则是出于亲情,女儿的重要性在精神和物质两方面都能得到体现。但传统的风俗习惯制约着老年人在儿子和女儿间自由选择赡养者。对女儿而言,因有义务而无权利也存在诸多不平等问题。所以在农村,倡导新观念,宣传和推进儿子女儿平等的继承和赡养地位,不仅有利于普法而且有着更为现实的意义。

第四,在有条件的地方,建立社区集中供养试点,探索社区和邻里相助的福利功能。如在外出务工人员较多的村庄,由村委会负责,子女部分出资,尝试将老人的赡养或部分赡养职能集中在一起,建立老人的疾病、照料、闲暇等统一管理和相互照顾制度等。

第7篇:计划生育目前面临的问题范文

摘要30年来,我国全面实行计划生育政策并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人口问题仍是当前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我国的人口问题具有人口总数仍然偏多,人口素质偏低,人口结构不合理,人口分布不平衡等特点。人口问题对教育造成的影响主要反映在人口膨胀对教育的压力、人口波动对教育的冲击、人口结构变化对教育的影响、人口流动对教育的挑战与人口分布不均对教育的制约等方面。教育对人口问题的约制作用,表现在教育是提高人口素质的必由之路,包括推广优生学提高先天素质,发展教育加强后天培养等;是控制人口膨胀的重要途径,包括通过教育改变人们的生育观念和生育选择,实施人口教育培养他们对家庭计划生育的理智态度与责任感,以及通过教育促使人口分布渐趋合理等。

关键词人口问题;教育影响;教育约制

中国是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实施30多年来,累计少生4亿多人,节约了9万多亿元抚养费用,有力地支持了经济与教育的发展。

但由于人口发展的惯性,人口问题仍旧是我国当前的一个严重社会问题。研究我国人口问题的状况及其对教育的影响,探讨教育约制人口问题的思路与对策,对于促进人口、教育、经济,乃至整个社会和谐发展都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

一、我国人口问题的基本特点。

我国目前正处于经济繁荣、社会稳定、教育快速发展的最佳时期,其中一个关键的原因就在于人口正在实现着两个转变:一是人口再生产类型由“高出生、低死亡和高增长”向“低出生、低死亡和低增长”的转变;二是由人口大国向人力资源大国的转变。根据统计资料,中国当前的出生率、增长率以及综合生育率均接近发达国家水平,明显低于亚洲水平、发展中国家水平及世界平均水平。这说明,经过30多年的计划生育工作,控制人口的目标已经基本实现。由于人口发展的惯性作用,以及与低生育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系统尚未完全建立起来等原因,人口问题仍旧是我国当前面临的一个严重社会问题。同世界其他国家相比,我国当前的人口问题具有下列特点:

1.人口基数大,年出生量仍然偏多。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坚持实行计划生育政策,人口自然增长率由1978年的12.0‰下降到2007年的5.2‰,年均下降0.2个千分点。年末总人口由1978年的96259万人增加到2007年的132129万人,年均增长1.1%,比改革开放前(1949-1977年)的年均2.0%的增长速度下降了0.9个百分点。①但由于育龄妇女规模较大,现在仍以年净增800万左右的速度继续膨胀。②另有人口学家预测,2020年大陆总人口将达到14.70亿,2050年前后将是16亿左右。令人担忧的是,近年来我国人口出现了较大的反弹优势,部分地区超生比例超过30‰,这是不容忽视的人口增长现象。

2.生育高峰间隔出现,使人口呈现波动式增长。1950年至1958年,共出生1.86亿人,平均每年出生2060万人,形成了大陆连续9年的第一个高峰期。1962年至1975年,共出生3.6亿人,平均每年出生2583万人,形成了连续14年的第二次高峰期。1987年以后,第二次人口高峰期出生的人口陆续进入婚龄、育龄期,由此形成第三次高峰期。据预测,2008年前后将迎来第四次人口出生高峰。这是因为大陆实行计划生育政策以来,独生子女人数累计将近1亿人,其中大部分目前已进入生育旺盛期。同时由于生育政策的调整,即在农村双方都是独生子女的人也可生两胎,这些人也多进入生育年龄。“双峰叠加”的生育小高峰将持续十几年,平均年新生儿数量将达到1700万—1800万,高峰大概在2010年左右。由此将给今后稳定低生育水平带来巨大压力。

3.人口将进入老龄化时期,社会负担日益加重。人口老龄化指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2001年我国老龄人口为7%,但老龄化的速度已经成为世界上最快的国家之一。预计到2017年,大陆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将超过10%,达到10.4%;2025年达到13.59%;2030年达到16.59%;2035年会20.13%。人口加速老龄化会降低生产性人口比例,加大消费性人口比重,增大劳动力成本,降低储蓄率,并进而影响到经济增长和教育发展。③4.流动人口规模庞大,加剧了社会的就业矛盾。根据国家统计局统计公布的数字,全国流动人口数量从1993年的7000万增加到2003年的1.4亿,10年内翻了一番,超过了全国人口总数的10%;约占农村劳动力的30%。流动人口中年轻人口占绝对大多数,其中15至35岁人口占全部流动人口的70%以上。④流动人口庞大的后备军是9亿农村人口,而农村的教育还比较落后,在农村劳动人口中,l5岁及以上人口平均教育年龄不足7年,与城市平均水平相差近3年;受过大专以上教育的不足百分之一,比城市低13个百分点。⑤5.性别比持续偏高,影响着未来社会的稳定与发展。20世纪80年代以前,我国出生性别比基本上属于正常范围,其出生性别比通常波动在102-107之间。但自80年代以来,出生性别比明显升高,1982年第三次人口普查的出生婴儿性别比为108.5,比例偏高现象初显端倪,1990年第四次人口普查时上升到111.3,而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则已达到116.9,个别地方甚至达到135.6,远远高于国际社会可以容忍的107的最高警戒线。⑥6.人口素质偏低,难以适应日趋激烈的综合国力竞争。人口素质是指人们在社会活动中表现出来的在思想道德、文化技术、个性心理与身体健康等方面的综合发展的水平。尽管大陆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政策措施,使人口素质得到不断提高,但人口总体素质仍然较差。据2005年1%人口抽样调查资料显示,我国人均受教育年限只有7.8年,尚未达到初中毕业年限;15岁以上人口中的盲率达到11.04%,其中,文盲率最高的达到44.84%,贵州、云南、青海、甘肃4个省的文盲率都在20%以上。⑦在从业人员中,文盲占8%,仅接受过小学教育占33%,而接受过高中和中等职业教育者只占12.7%,接受高等教育的仅占4.7%。联合国开发计划署2001年人文发展报告显示,1987—1997年,我国每十万人口中科学家和工程师人数只有454人,而日本为4909人,美国为3676人,俄罗斯为3587人。⑧另据2000年人口普查统计,我国约有6000多万残疾人,占全国总人口的4.9%,受累家庭达到18.1%,每年至少出生缺陷儿80万人。⑨此外,表现在民主参与率、遵纪守法率、社会犯罪率等方面的人口思想道德素质也比较低。

7.职业结构不合理,第一、二产业从业人员比重过大。2001年我国三级产业就业结构比重为50.0∶22.3∶27.7,无论是与发达国家还是与发展中国家相比,我国第一、二产业从业人员的比重明显偏高,而第三产业从业人员比重又相对偏低。发达国家或新兴工业化国家,第三产业从业人员比重一般在60%至75%,巴西、埃及、印度等发展中国家也分别达到54.3%、44.1%与39.8%,明显高于中国。这种不合理的职业结构,反映了我国物质部门从业人口的劳动力素质低下,以及科教、卫生、服务等非物质生产部门的落后状况。

8.人口分布不平衡,导致区域经济教育发展极不均衡。从我国人口布局看,东部人口密,西部人口稀。据2000年统计,西部面积占全国总面积的71.54%,而人口仅占总人口的28.13%;东部面积占全国面积的28.46%,而人口却占总人口的71.87%。⑩人口分布的不平衡,使东部地区人均耕地面积日趋紧张,生产效率、经济效益难以提高,而西部地区许多耕地潜力及自然资源未能开发,浪费严重。

二、人口问题对教育造成的压力。

从本质上说,人口问题就是经济社会与教育的发展问题。我国人口的上述特点,直接影响着我国教育事业的发展,从不同方面造成对教育的压力。

1.人口膨胀对教育的压力。这一压力首先反映在影响教育投资比例的扩大。国家确定教育投资的比例,除了考虑发展科技对人才的需求状况、经济发展状况与政治形势三个因素外,还必须考虑人口年龄结构状况。人口增长过快,抚养指数升高,国家和家庭付出的抚养费增大,在这种情况下,必然影响到国家的资金积累。国家积累资金少,扩大教育投资比例就困难。即使国家能克服困难,不减少或适当扩大教育投资比例,但由于人口增长过快,学龄人口比例增大,教育经费平均到每个学生身上也会相对减少。近年来,我国教育经费总量增长非常迅速,但是学生人均经费指数却较低。1998年,经济合作组织(OECD)国家的小学生人均经费指数平均为18,初中平均为23,2001年我国小学生人均经费指数为12.31,初中为16.99,农村小学仅为10.19,农村初中仅为12.83。lv其次是引起校舍、设备全面不敷。由于教育经费增长跟不上人口增长的速度,致使教育基本建设投资严重不足。据统计,目前我国小学、初中和大学的教学仪器设备的达标率分别只有20%、37%和30%。lw2001年全国普通中小学共有危房面积5267万平方米,中小学校舍危房率分别达4.9%和6.7%。其中,农村初中、小学校舍危房率分别为6%和8.1%。由于校舍危房和校舍面积不足,初中超大班额问题十分突出,2001年全国初中66人以上的超大班共有24.5万个,占初中班额总数的21.3%,超大班在读学生约为1619万人,约占初中在校生总数的1/4。lx其三是造成教师队伍量少质低。2000年我国少儿人口(0-14岁)为2.89亿人,2004年高中阶段教育人口为7587万人,2008年高等教育人口为1.25亿人,庞大的就学人口压力和师资建设的相对滞后,成为我国教育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制约因素。中小学由于师资力量的不足,大量聘用代课教师。2001年,全国中小学共聘用代课教师70.5万人,占岗位教师总数的6.6%,其中农村中小学代课教师58万人,占农村中小学岗位教师的9.6%。

按照“十五”计划,高中阶段教育要达到60%的毛入学率,即使按照生师比18∶1测算,2005年教师队伍的缺口达到116万人,如考虑到退休的教师,则补充的教师数量可能达到120万人。另外,高中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为70.7%,职业高中专任教师的学历合格率仅为49.2%。高校教师队伍数量不足的矛盾更加突出,1999年至2001年期间,与我国普通高校学生规模增长近1倍的发展速度相比,教师总量仅增长31%。一些基础课及高新技术相关专业任课教师严重缺乏,按照普通高校生师比以15∶1计算,高校教师队伍的缺口达11万人。ly此外,学龄人口急剧膨胀,导致教育总体供给能力不足,制约了国民素质的快速提高。根据联合国开发计划署1999年统计,我国三级教育综合毛入学率为73%,与高收入国家的平均水平相差20%,与OECD国家平均水平相差13%。三级教育综合毛入学率偏低,影响了我国国民受教育年限的提高。lz2.人口波动给教育造成的困难。人口的变化过程如一列行进的火车,有很大的惯性。我国已经出现的三次人口高峰期给教育造成了一系列连锁反应的困难,首先是幼儿入托、入园难,接着是上小学、中学难,继之出现考大学的激烈竞争与就业难等问题。在学龄人口的高峰期内,中小学生在短期内迅猛增长,教师不足,只得降格以求,以应付紧张局面;校舍不够,只得办大班,或改为二部制、三部制教学。这样,不仅教学质量难以保证,而且每天有一半或三分之二的学生,不是被关在家里,就是游荡在马路上,既不利于学生健康成长,也使家长担心。入学高峰期过去后,学校又会出现人员超编。若要裁员,困难很多,若不裁员,人头费又会挤占教育经费,使办学条件依然难以改善。以北京市为例,2000年城区的小学生人数只有1990年的51%,东城区的小学学生和教师之比更达到6∶1,估计约有50%的小学教师资源过剩。l{问题的严重还在于这种高峰期一旦形成,不是造成一次性的困难,而是呈现波浪起伏的运动状态,使困难重复出现。如1962年开始持续了14年的第二次生育高峰期出生的人口,曾造成1976年开始的中小学生入学高峰。这批人将相继结婚生育,1987年我国进入新的中小学生入学高峰,这次高峰持续了16年,其间小学生入学的峰顶在1993年,中学生入学的峰顶在1999年,中小学合计的入学峰顶在1995年。高峰期最大年招生量与1985年相比,小学(1991年)为2.72倍,中学(1997年)为1.53倍。即将出现且可能持续十几年第四次人口出生高峰,平均年新生儿数量将达到1700万—1800万,必将给十年后的教育稳定发展带来新的巨大压力。

3.人口结构变化对教育的影响。人口结构是指人口在年龄、性别、文化、技术、职业、阶级、地域、民族等方而的构成状况。人口结构的每个方面的结构变化都要直接或间接地影响教育。人口结构变化对教育的影响主要表现在:

年龄结构的变化影响着各级各类教育的发展规模。基础教育是其他各级各类教育的奠基工程,而基础教育发展的规模和速度,主要取决于基础教育适龄人口年龄结构的变化;伴随着高等教育大众化与民主化的进程,高等教育的发展规模也必须考虑高等教育适龄人口年龄结构的变化。

文化技术结构的状况影响着不同时期的教育任务。当前我国人口文化技术素质普遍偏低的状况已成为现代化建设的严重障碍。为了尽快改变这种状况,迫切要求教育在巩固“普九”工程的同时,加速普及高中阶段教育,进一步提高农村地区中等职业教育普及率,大力促进城市高等职业教育发展;稳步发展高等教育,着力构建国家创新体系,重视培养高层次创新人才;构筑完善的全面终身学习体系,不断提高国民的整体素质。

职业结构的变化趋势指示着教育结构的调整方向。职业结构变化有着自身的规律,这就是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劳动力必然出现由第一、第二产业向第三产业转移的趋势。职业结构的这种转化趋势要求教育对自身的类型结构、专业结构与课程结构等作出相应的调整。否则,职业结构的转移就会困难重重。

4.人口流动对教育的挑战。随着我国现代化、城市化进程的日益加快,劳动力资源在全国范围内配置,社会流动加速,农业人口向城市迁移流动成为历史的必然。然而流动人口的科技文化素质普遍偏低,使他们选择职业、参与社会生活等方面都面临诸多障碍,由此对农村教育的发展提出了严峻的挑战。

流动人口迅速增加的态势,以及仍然存在的城乡二元结构体制,决定了流动人口子女的教育问题将会越来越突出。由于居住地不稳定,人户分离,社会地位的不确定等原因,许多流动人口家庭不能像非流动人口家庭那样抚养与教育自己的孩子,导致其子女的教育和健康成长出现了这样或那样的困难与问题。流动人口子女问题,首先是入学难,近半数适龄儿童不能及时入学,超龄上学现象比较严重;其次是流动儿童失学率较高;其三是不在学儿童,即“童工”问题比较突出;其四是由于环境转换与城乡文化反差导致的流动儿童心理问题加剧。

这些问题如果不能很好地化解、引导和调适,将会产生更多的“问题少年”。

5.人口分布不均对教育的制约。我国东部人口过密与西北部人口过稀的状况,制约着各地区教育事业的发展和教学质量的提高。人口过密的地方,容易造成教育中的拥挤现象,如学额过满、教学资源紧张、大班上课、多部制教学等。据2005年对湖北省部分乡镇中小学的抽样调查显示,许多班级的学生都达到七八十人,最多的超过100人。l|由此引起教学秩序混乱、学生质量下降。人口过密的社区,还容易形成亚文化群体,青少年往往为争夺生活空间而经常发生摩擦,甚至出现越轨乃至犯罪行为。人口过稀,造成教育人口分散。在一些人烟稀少的老、少、边、穷地区,学生上学非常困难。小学生上学往返一次一二十里地,这也是造成这些地方义务教育难普及的一个重要原因。同时,由于教育人口分散,必然造成学额不足、小班上课,或不得不采用复式教学、巡回教学等方式。这样,既妨碍了学生的身心发展,也制约着教育质量的提高。

三、教育对人口问题的约制作用。

约制即约束规制,使之不越出应有的范围,引导其按既定方向发展。教育约制就是通过教育的引导和规范,从微观层面上提高社会成员的文化与道德修养水平,使他们能够自觉地约制自己的行为;从宏观层面上促进教育整体的和谐发展,使之能够主动地适应社会变革的要求。教育对人口问题的约制作用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

首先,教育是提高人口素质的必由之路。提高人口素质主要有两条途径:一是推广优生学,提高先天素质。要把优生学纳入教育内容,逐步提高人们对优生优育的认识,懂得优生优育的重要意义,自觉地做到优生优育;通过教育宣传把生殖健康与计划生育的三大工程,即避孕节育优质服务工程、出生缺陷干预工程和生殖道感染干预工程积极推广到农村地区;发挥多学科的优势,共同研究影响我国人口健康素质和卫生服务提供的种种因素,包括人口学因素、流行病学因素、社会和行为因素、生态环境因素及其相互间的作用,在此基础上制定各种有利于促进教育发展、人力资源开发、环境、公共卫生与法律法规建设等方面的政策。二是大力发展教育,加强后天培养。提高各级各类正规教育质量是提高未来人口素质的关键。应从切实抓好普及初等义务教育入手,保证入学率、巩固率、合格率达到规定的要求,为提高人口素质打下良好基础。

初中后教育既是普及教育的延续,又是高等教育的基础,还是社会劳动后备力量的储备所。提高初中后阶段的教育质量是提高整个民族人口素质的重要环节。高等教育承担着培养各级各类高层次科学技术人才、管理人才的重任,提高高等教育的质量,不仅能有效地提高各类专门人才的素质和国际竞争力,而且能极大地推动我国科技文化的迅速发展。成人是人口的主体,大力发展成人教育是提高我国现有人口素质的有效途径。成人教育的对象和主要内容是:对文盲进行扫盲教育;对已经走上工作岗位,或需要转换工作岗位的人员,以及正在谋求就业的待业者进行他们所不具备的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需的文化知识、专业技术和实际能力的教育和培训;对已经离开正规学校的人员,根据他们所具有的文化基础和实际需要,继续进行基础教育或高等教育;对已经接受过高等教育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进行更新和扩展知识、提高能力的继续教育;开展法律常识、妇幼卫生、老年保健、家庭生活、美术书法、美容美发、烹调营养、花卉栽培等内容丰富多彩的社会文化生活教育。成人教育具有受教育对象的广泛性、办学模式的多样性、教育内容的针对性、教育方法的灵活性、教育效果的速成性等特点,很受成人欢迎。大力发展成人教育,既是造就数以亿计的高素质劳动者的有效方式,也是培养各种专业技术人才的便捷道路。

其次,教育是控制人口膨胀的重要途径。控制人口膨胀,应从多方面着手,一方面通过加强对计划生育的领导与宣传;综合运用法律、行政与经济等手段;加强科研工作,普及避孕节育知识;建立并逐步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免除独生子女父母的后顾之忧,使控制人口数量的政策能够贯彻落实。但是,这些都是治标的办法。另一方面,通过教育改变人们的生育观念和生育选择,才能达到治本的目的。因为人们的生育行为是受生育观念支配的,而生育观念的形成,既与经济发展水平有关,也与人们的受教育程度有关。据1982年统计,文盲、小学、初中、高中、大学程度的妇女已生育子女数分别为4.74、3.81、3.08、2.41与1.94。2001年对妇女多胎率的调查也显示出文化程度与生育率的反相关性,大学、高中、初中、小学文化和文盲的妇女多胎比例分别为0.4、3.4、7.0、18.9与36.5。调查还显示,文化程度与早育率也密切相关,当年我国20岁以下不同文化程度已婚妇女的早育率是:大专文化的占0.5%,高中文化的占1.8%,初中文化的占5.4%,小学文化的占7.1%,文盲占8.9%。l}

第8篇:计划生育目前面临的问题范文

[关键词] 失独家庭;救助模式比较;困境摆脱

[基金项目] 本文为华东政法大学国家级创新创业训练计划资助项目“失独家庭救助模式比较分析”的阶段性成果之一(项目成员:刘庆、王政钧、杨春丽;项目指导老师:刘永根;项目编号:201310276027)。

【中图分类号】 D63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4244(2014)07-047-3

一、文献综述

失去独生子女的家庭,指独生子女死亡,其父母不再生育、不能再生育和不愿意收养子女的家庭。卫生部《2010中国卫生统计年鉴》估算,我国每年新增7.6万个失独家庭,全国失独家庭超过百万个。据人口学专家易富贤根据人口普查数据推断;中国现有的2.18亿个独生子女,其中会有1009万人或将在25岁之前离世。这意味者不久之后的中国,将有1000万家庭成为失独家庭。近些年的调查发现,失独家庭除了忍受丧失爱子的孤苦外,如今更担心疾病、养老等一系列难题,但相关帮扶、保障体系滞后。如何为这一群体提供有效的帮助,如何接手他们原本寄希望于子女身上的未来,成为摆在全社会面前亟待解决的课题。

针对失独家庭的救助,众多学者将目光聚集在政府方面:赵仲杰建议国家建立独生子女人寿保险制度和意外风险公积金制度;洪娜认为还应当建立失独家庭特别扶助金的长效保值机制,按照每年城、乡居民消费品物价指数的上升幅度相应调整特别扶助金的发放标准;桂世勋认为,可以动员和帮助有条件的夫妇再生育或收养孩子,同时政府应该多渠道筹资建立人口与计划生育公益基金或开辟其他用于失独家庭补助的来源,除了中央拨款、慈善募捐外,还可以发行彩票募集资金以帮助失独家庭。

综上所述,目前国内针对失独家庭的救助研究仍侧重于理论层面,缺少对现有具体救助机构的实例分析,所以本文选取上海、江苏地区的失独家庭救助机构作为调研对象,一方面苏、沪地区独生子女政策落实情况较好,另一方面,苏、沪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较高,救助模式较完善,对其他地区救助模式的构建具有借鉴意义。

二、困境分析

失独家庭所要的困境大致上分为两个方面,即家庭生活困境与社会再适应困境。具体来说,这两种困境主要集中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失独家庭的养老和医疗问题。失独家庭失去了中国社会传统的“养儿防老”的养老途径,同时原本作为替代性方案的养老院也因无子女签字而被拒绝接受。特别是在一些农村地区,老人没有退休工资,医疗报销额度低,于是他们患病后缺少足够的经济能力来支付昂贵的医药费。加之,这些老人没有子女看护照顾,只能独自承受病痛的折磨。

(二)失独家庭的心理和精神创伤。有调查显示独生子女死亡后,近一半失独父母患有抑郁症,超过60%患有慢性病,70―80%存在不同程度的精神创伤或心理障碍。子女死亡给父母造成的精神打击会让他们无法面对未来的生活和周围的世界,内心的悔恨、自责与空虚更会让他们逃避社会,终日生活在回忆里。

(三)失独家庭返贫问题。失独家庭由于一系列原因面临返贫问题。一方面,作为家庭经济支柱的独生子女离世,失独家庭丧失了主要的经济来源;另一方面,心理创伤使其失去了再就业的能力,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和风险突出。

三、研究方法和研究思路

本文运用实地研究方法对上海、江苏四家不同的失独家庭救助机构的负责人以及被救助的失独家庭进行了调查,四家调查机构分别是:

1.南通市海安县白甸镇圆梦养老院(政府主导集中救助型)――地方财政划拨专项资金,高标准改建养老院,为失独老人提供免费养老。2.无锡市南长区政府(政府主导居家救助型)――地方财政划拨专项资金,为社区的失独家庭购买600元便民服务卡。3.上海星星港关爱服务中心(社会救助型)――以“慈善基金会支持哀伤辅导”为中心,帮助失独老人走出精神困境;4.镇江市丹徒区辛丰镇古大圣(宗教救助型)――国内第一家具有宗教性质的慈善机构安养院;

四、调研分析

五、审视现有失独家庭救助模式的缺失

计划生育是国家制定的强制性法律法规,但国家对失独家庭的救助保障缺乏统一明确的法律制度保护。地方政府虽持续推进对这个群体的关注,却停留在对具体经济政策做一些细枝末节的修改,始终难以彻底解决失独群体目前面临的多重生活问题。

笔者通过实地调研多家失独救助团体(机构)发现,无论上海或江苏,无论城市或农村,失独者普遍关注日后的养老问题,包括养老金来源和养老看护人员等问题。下面就详细介绍几种不同救助模式存在的问题。

(一)政府力量主导――圆梦养老院和无锡市南长区。政府力量主导的典型是南通海安市圆梦养老院和无锡市南长区,两种不同的政府主导模式,前者适用于农村,后者适用于城市。

圆梦养老院是一种政府主导的集中养老模式,它为失独家庭免费配备房间、空调、彩电、伙食等等,同时给予失独家庭共处互相倾诉的场所,这样的养老模式解决了农村失独家庭的养老忧患。但是由于圆梦养老院还在起步阶段,其财政支出仍不足,因此涉及到收费问题。现在的数据统计,每年的超生罚款达到200亿,如果将计划生育看做是国家与公民所签署的合同的话,那么200亿就是违约公民所缴纳的违约金,那国家能否将这笔违约金补偿给哪些因为履约而受害的失独家庭呢?这个问题还需要政府层面的探讨。

无锡南长区也是政府主导的居家养老模式,政府为失独家庭购买便民中心的服务,购买游览券、饮茶券等,但此种模式对该城市的民生建设要求极高,试想,倘若没有完备的便民服务中心,没有社区医生,没有完善的社区建设,那么这种政府主导型将会与失独家庭完全脱钩。

另外,以政府为主导力量的失独家庭救助模式,服务宏观单一化,缺乏具体个性化;政府行政行为主要集中在经济补助,而对于精神慰藉和社会再适应问题涉及较少。即使是经济补助,各地政府发放标准也有差异:上海失独家庭一次性补助金为5000―8000元,深圳失独农村家庭一次性补助20000元,石家庄给予失独家庭一次性救助金15000元,于是各地对失独家庭一次性补助的金额议论纷纷。

我国的二元结构差异也决定了政府对于农村失独家庭的救助和城市失独家庭的救助侧重在不同的方面。

相较于城市,农村失独家庭对第三代的抚养问题更要迫切。有第三代的失独家庭是指有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失独家庭,此类家庭结构主要出现在父母50周岁以上的失独家庭群体中,是一种特殊的失独家庭形式。因为这些家庭有了血脉的延续,链接家庭成员之间的链条并没有断裂只是出现了轮空。中国社会是一种非常注重血缘关系的差序格局,第三代的出现能够让失独父母有一个精神的寄托,从而不会过度的意志消沉。但同时又存在着第三代的抚养问题。经济是一方面,(外)孙子女的教育费用、生活开支需要足够的经济支持,而这些父母大都已经退休,劳动能力逐步下降,仅靠微薄的退休工资和政府补助金很难供养;另一方面在精神层面上,父母由于将所有的精神寄托在第三代身上,会无形之中使(外)孙子女感到巨大的压力,无法正常交往。此外,(外)孙子女由于年龄过小,他们遭受的精神打击比父母更难恢复,并且具有很强的潜伏性,失独父母在对第三代进行抚养时如不注意这些潜在的风险,很可能使第三代出现社会发展畸形。例如我们在采访海安县圆梦养老院里的失独老人时,他们认为政府不仅应该解决他们个人的生活问题,而且还需要帮助解决他们(外)孙子女的成长问题。

相反的,政府对于城市失独家庭的救助更侧重在老人的日常生活方面。例如,无锡市南长区购买了便民中心的服务。其服务范围广泛,包括有九项菜单式服务――体检、燃气、自来水、市民卡、有限电视、邮政、供电局、家电维修、投资理财咨询等。这种以政府出资统一购买服务的方式虽然具有一定的创新性和优越性,但如果深入研究还是会发现些许漏洞。比如,如何消解失独老人的疑惑心理,如何让失独者接受让陌生服务人员走进自己的家门等。

失独家庭问题是一个民生问题,又是一个检验政府公信力的标尺。原因有二,一是失独者是个特殊的弱势群体,他们的困难不仅仅是一般范畴的医疗、养老等,而且有精神方面的创伤和疾病。二是失独群体日益扩大,从过去相互独立至如今通过互联网QQ群贴吧沟通交流,其对失独问题的诉求意识越来越强,如果不能及时对失独这个庞大的群体进行救助,产生的危害不仅影响一个群体的民生问题,更关系到社会的和谐稳定,甚至会造成国家的信用危机。

(二)社会力量主导――上海星星港关爱服务中心。社会力量主导的典型是上海星星港,其最大的特色是同伴哀伤辅导,能够加速刚刚失去孩子的父母走出最悲痛的时期;其次,它运营的正规性――注册且有运营资金,使它能够吸收企业的捐助;再次,机构位于上海,上海市的独生子女政策贯彻得很落实,现有7000多户失独家庭,所以星星港的服务对象和潜在服务对象很广;同时,上海属于我国少数发达地区之一,公民的素质和服务意识强,类似的失独关爱服务中心易于自觉形成。

然而,社会力量主导的最大的弊端就是资金问题,星星港如今虽是独立的民办非机构,但是由于资金有限,其工作人员皆依赖福寿园委派,难免会有一定的依附性,且由于缺乏资金,机构在心理辅导等方面提供帮助的范围和效果会受到很大的限制;其次,失独家庭最初的悲痛是精神上的,但随着时间流逝,他们要面对的是现实的经济的养老和医疗问题,显然,星星港没有能力为他们提供经济层面的服务;再次,星星港中的部分失独家庭不参与机构的活动,但现今缺乏衡量哀伤的标准,无法判定机构中的失独家庭是否走出哀伤,由此机构则需随时为其提供服务,服务数量的扩增必然降低服务质量;最后,由于缺乏注销手续,机构规模日益膨胀,此种因响应计生政策而落入悲痛的人群规模一旦膨胀,将不利于管理甚至容易引发,如上海市月亮湾机构的失独家庭经常上访,不断要求政府补偿。

有效的社会救助不仅包括精神抚慰救助,还应包括经济贫困救助。失独家庭的救助应该属于社会救助的范畴。社会救助体系要坚持公益为本,自收自支,略有盈余原则,主要依托企业和社会团体,通过社会资金和社会团体力量的人才优势,通过社会化运作,实现社会救助为主要形式的失独家庭养老。

此种救助模式还有一个重大问题就是缺乏专业化的心理治疗师和社会工作者。由于其非盈利性,很少有专业化的对口人才愿意加入到这个组织中来。社工作为社会的“治疗师”,经过专业的学术训练,了解专业的方法并有着丰富的实践经验。他们更擅长根据每个家庭的不同情况提供具有差异性的专业服务。社工作为帮扶失独家庭的资源连接者,一方面社工直接面向失独群体,帮助他们拓展社会关系网络,形成失独者与亲戚、朋友、邻里的良好互动关系,运用自己的专业服务给予最直接的帮助;另一方面,社工连接着政府、社区、社会企业、志愿者等外部力量,汇总他们的资源,并加以分类,再转移给失独家庭。

因此,以社会为主导力量形成的失独家庭救助模式很难吸引专业化的社工和心理理疗师,进而也就很难帮助失独者走出困境了。

(三)宗教力量主导――镇江市辛丰镇古大圣寺。镇江大圣寺作为宗教机构,既可以提供相应的资金建设,又可以用为失独家庭寻求心灵的慰藉,可谓是一举两得。但大圣寺将信佛作为宗教救助的门槛,限制了该机构救助的失独家庭范围,举例说明,中央电视台、凤凰卫视等其他多家知名媒体曾对大圣寺进行了一系列的采访报道,当时在各大网站上的点击率也纷纷位居前列。但事实却是多年过去后,中国的大圣寺还是只有一个,类似大圣寺帮扶救助失独老人的寺庙还是没有。究其原因是这种救助模式的要求限制较多,接受帮助的失独老人范围较窄。

私人救助在上述救助模式中均有参与,但是力量微薄,如星星港中有理事捐助每年捐助一部分资金,圆梦养老院中有企业家捐助部分资金等等。如果要加大私人救助,那就需要广泛的媒体宣传和号召。

六、对完善现有失独家庭救助模式的几点建议

(一)促进养老模式转变,由家庭养老模式转向社区居家养老模式。社区,作为一个最基础的社会服务单元,最直接地承担着帮助弱势群体的义务,因此有必要从社区视角来探讨解决失独家庭困境的问题,同时借鉴国外社会福利方面的经验,结合本国失独家庭特点,切实提高福利水平和基本保障,使失独家庭安心享受晚年。

计划生育政策的推行,引起了家庭结构的变化,加之现在流动人口的增加,家庭养老模式在逐渐弱化,社区居家养老模式越来越受到追捧。所谓社区居家养老模式,是指老人住家得到社区提供的一些服务和支持,并须支付一定费用的养老模式。上世纪中期,国家是以单位来管理公民,而现在社会是以社区来自我管理,社区已成为人们的大家庭,社区模式基本上解决了失独老人的日常生活照料、情感慰藉和疾病护理等问题。

(二)建议国家设立专项扶助基金,由政府供养失独老人。政府对失独家庭的救助,首先要明确国家和政府在失独家庭问题责任的担当:对失独老人的救助,国家应义不容辞地承担起责任。政府供养失独老人,既是政府责任的体现,更是对他们为计生贡献的补偿,对于失独者而言,这也是莫大的心理安慰和人格尊重。

经济补助方面,国家层面应规定一个比较合情合理的补助标准,各地再依据当地实际发展状况进行额外的增补,使其获得合理的经济补偿。

在精神抚慰方面,政府在建立心理救助机制的同时,政府可出面为各种帮助失独家庭帮助的民间组织给予制度上的支持,鼓励民间力量的壮大。如政府资助建立关爱失独群体或失独家庭基金等组织,通过政府资助、计划生育救助公益金划拨、企事业单位捐助以及社会募捐等渠道,建立“失独群体或家庭关爱基金”,用于解决失独群体或家庭的困难。

另外,建立失独家庭法律援助机制,以帮助失独群体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独生子女伤残或死亡家庭实质上是弱势群体,政府应当建立无偿法律援助机制,帮助独生子女伤残或死亡家庭索赔,或者由政府出面协调,督促侵权人承担赔偿等责任”。

(三)建立、壮大社会化与专业化相结合的服务队伍,建立“劳务储备”。在中国,宗教力量和个人力量很难独自形成气候,因此宗教、个人和企业对于失独家庭的帮助与服务显现出间断性和短期性。从而也就决定了宗教救助和私人救助处于辅助地位。社会力量的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使其能发挥精神救助的功能,用更加宽容的态度去对待失独群体,尽自己的绵薄之力去帮助他们。例如,动员各类人群到社区为老年人服务,鼓励低龄和健康老年人为高龄老年人服务,提倡居家养老、老年人互助、社区补贴、基层组织购买养老服务等。给失独老人提供更多的生活资源和便利。

为了满足社会养老事业发展的人才需求,设立相应编制和就业岗位,提高养老机构工作人员待遇,并出台相关激励政策以吸引高层次管理、护理人才,扩大养老产业从业人员队伍,加强从业人员技能培训,逐步实现养老服务人员职业化、专业化。鼓励医疗、救护、营养等专业的大中专毕业生到养老机构就业,提高养老服务队伍的专业化水平。让失独老人可以感受到更加科学与合理的心理抚慰,并且使得这种专业化呈现出一种常态化。

七、结语

家庭、亲友或社会慈善不足以使失独家庭走出困境,政府应在经济救助方面发挥支撑作用,根据农村与城市失独家庭的不同,制定配套的经济养老,减轻失独家庭现实性的养老忧患;社会组织和宗教团体负责辅助的精神救助。概而言之,从制度上建立相应的社会保障,整合与拓展多方的协同参与,保证养老资源供给的持续性和稳定性,成为推进与发展社会性养老的重要取向,完善失独家庭救助模式向“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向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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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桂世勋,王秀银,李兰永,穆光宗.对成年独生子女意外伤亡家庭问题的深层思考[J].人口研究,2004,(1).

[5]朱艳敏.失独者养老态势与困境摆脱[J].重庆社会科学,2013,(8).

第9篇:计划生育目前面临的问题范文

“你知道吗?我们以后要到65岁才能退休呢!”

“凭什么让我晚这么多年退休,要是真到65岁才能退休,我还能拿几年退休工资啊……”

最近一段时间,类似的对话在网络上的各大民生论坛处处可见。“推迟退休年龄”,这个事关所有中国在职员工重大切身利益的敏感话题,一时引起了人们的广泛关注。

这一切都源于去年12月23日的《上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实施情况中期评估报告。该报告指出,在“十一五”后两年,上海将重点探索适度延长退休年龄。尽管“重点探索”并非“正式推行”,但它所释放的信号已经十分明确:推迟退休年龄已不再是前些年“狼来了”的呼吁,而是在今明两年内,上海就要开始动真格的了。

如果上海要率先试水延长退休年龄:又将怎么操作呢?

此前一个多月,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障研究所所长何平的一番讲话其实已经给出了答案。他说:“有可能女职工从2010年开始,男职工从2015年开始,采取‘小步渐进’的方式,每3年延迟1岁,逐步将法定退休年龄提高到65岁。”

据了解,我国目前实行的法定退休年龄为: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男性60岁退休,女性55岁;在企业工作的男性60岁退休,女性50岁。一旦新方案实施,我国男性的退休时间将延后5年,而女性的退休时间则将延长10-15年。

“未富先老”引发养老危机

要问政府为什么迫切想要推迟退休年龄,话还得从中国目前所面临的“未富先老”尴尬局面说起。

自上世纪80年代以来,随着我国计划生育政策的全面实施,全国人口出生率不断下降,由此而来的是新生婴儿和年轻人在人口中的比例逐年降低,而老年人口的数量在人口总数中的比例则不断升高,人口构成开始呈现出迅速老龄化的趋势。2007年,我国65岁以上老年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为8.1%,说明中国已进入老龄化社会。更严重的是,由于我国目前人口基数依然庞大,计划生育政策依然会在相当长一段时间内继续实施,出生率依然维持在一个较低的水平,但同时建国后的第一批“婴儿潮”(“50后”一代)则即将进入老年,因此我国的老龄化进程还在快速加剧中。据中国社会科学院预测,中国将在十几年内快速进入“深度老龄化社会”。到2025年,我国65岁以上老年人口将超过15%,其比重将超过14岁以下少儿人口的比重。

除了老年人口比重的不断增加,老年人的寿命也在不断增加。以全国老龄化程度最高的上海为例,2000年,上海80岁以上高龄老人占60岁以上老年人口总量的12.6%,但到2008年这一数字则达到了18%,2015年将上升到20%以上。而上海的人均预期寿命也已超过了81岁,已和欧美发达国家无异。可以预见的是,在不久的将来,退休生活可能将占到我们一生的1/3时间,是我们一生中最漫长的人生阶段。

“晚退”只为保社保?

老龄化加剧,必然导致需要供养的人增多,劳动者减少,直接结果就是政府征收的社保养老金不够用了。通过推迟退休年龄,使得缴纳养老金的人数增加,而需要支付养老金的人数减少,从而弥补社保养老金的“窟窿”。这便是政府想要推迟退休年龄的主要动机。

那么,中国的社保养老金到底有多大的“窟窿”呢?

由于我国目前采用国家统筹基金和个人积累基金混合管理的养老金给付办法,所以当统筹部分收不抵支时,就向个人账户透支,也就是拿今天在职员工缴纳的将来必须全额还给他们的那部分个人账户养老金,去补贴今天已退休人群的基本养老金,导致个人账户只能“空账”运行。

据人事部相关文件显示,2000年我国养老金“空账”还仅仅为360多亿元,到了2005年底,“空账”已经达到8000亿元。据测算,到2033年老龄化高峰期,当年支付缺口将达4400亿元,空账运行14万亿元。换句话说,如果一个1973年出生的人到2033年退休后要实际支取养老金时,他将意外地发现,自己的养老金个人账户里没钱可领!因为这些钱早在十几年前就已经给他父母做养老金了!

而要弥补养老金缺口,无非两个选择,一是增加在职人员缴纳社保费用的比例,二是推迟退休年龄。然而目前我国企业和个人所缴纳的各种社保费总额已达到工资总数的60%,无论对企业还是个人,负担都已过重,已无上调空间。但从建国以来我国的法定退休年龄一直没有调整过,因此在政府看来,推迟退休年龄虽是无奈之举,却也是必然之举。据测算,我国退休年龄每延迟一年,养老统筹基金可增加40亿元,减支160亿元,减缓基金缺口200亿元。

“晚退”是把双刃剑

中国人民大学教授、社保问题专家郑功成表示:“如果我们认可到2049年时可以且应当实现男女退休年龄同龄,并将退休年龄达到65岁这样一个目标,从现在开始制定相关政策即是一种理性的取向。因为愈晚愈被动,愈晚愈不公平,愈晚愈对子孙不利也不见得有利于当代人。”

不过郑功成同时表示,他不同意将是否延长退休年龄取决于养老保险基金是否充足。在他看来,随着居民医疗水平和生活质量的提高,其寿命也会持续延长,当然能够正常工作的时间也会增多,因此即使是养老保险基金充足,也应当适度延长退休年龄,这符合劳动者合理调整人生周期的要求和代际公平的要求。反过来说,如果居民寿命没有延长或者延长有限,即使是养老保险基金不足,国家也不应该以损害全体国民利益为代价来弥补养老金的不足。

然而延迟退休却也是一把双刃剑,最大的负面效应可能是导致本来就已十分严峻的就业形势雪上加霜。

就在前不久,人保部就业促进司司长于法鸣表示,当前的全球金融危机对就业的不利影响正在逐步扩大,2009年将有2400万劳动力需要安排就业,就业形势将十分严峻。如果退休年龄推迟,老年人不退出岗位,在紧张的就业形势下,年轻人的工作机会将更少。这将非常不利于社会安定。

发达国家纷纷“晚退”

当然,老龄化问题实际上是21世纪的全球性难题。在许多经济较发达的国家,“晚退”已是无可奈何的大势所趋。

英国公布的最新退休金制度白皮书宣布,自2024年起,退休年龄将逐步向上调高,到2044年民众必须一直工作到68岁才能退休。

新加坡政府则把退休制度改革的长期目标定位将退休年龄从62岁逐渐提高到67岁。

向来以高寿著称的日本从上世纪90年代初开始就进行了社会保险制度的改革,决定逐渐把退休年龄提高到男性65岁、女性60岁。 在“晚退”问题上,美国可以说走在了最前面。美国原来的法定退休年龄就已高达65岁,而从2003年开始采用“小步渐进”的方式将退休年龄逐步延迟到67岁。比如说一个1942年出生的美国人,需要等到65岁又10个月后才能领到满额的社保养老金;一个1956年出生的美国人,则要工作到66岁又4个月;而1960年以后出生的美国人,退休年龄将统一变为67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