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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有效预防全乡春运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发生,防止一般事故杜绝重特大交通安全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确保xx乡春运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特制定《xx乡春运安全工作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
一、基本原则
(一)预防为主,常抓不懈。各村、各有关部门要认真排查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加大整改力度,采取预防措施,防范事故发生。
(二)统一领导,协调联动。各村、各有关部门要在乡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协调联动,密切配合,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三)反应迅速,措施果断。紧急情况发生后,各村、各有关部门应及时做出反应,果断采取措施,迅速实施抢险,全力控制事态。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乡行政辖区内道路交通可能发生的紧急情况的应急救援工作。
(一)特殊天气。雾、雪天气,车辆不能正常运行或车辆不能通行。
(二)严重堵车。由一般通事故、人为因素、道路因素造成的交通堵塞,且连续堵塞时间超过2小时。
(三)交通事故。发生一次死亡2人及以上或一次重伤5人及以上的重特大交通事故。
三、情况报告
(一)发生紧急情况时,现场司机或群众可拨打报警电话110向xx县交警队报告。发生人员伤亡的,可拨打急救电话120。
(二)在发现或得知发生紧急情况后,紧急情况发生地村委会必须立即向乡政府报告。
(三)乡政府党政办接到报告后,立即向乡长和分管领导报告,并按照乡长或分管领导的指示,在规定时间内将有关情况向县政府报告,相关部门对口上报。
四、组织领导
(一)乡政府成立道路交通安全应急救援指挥部,指挥长由乡长何金昭同志担任,副指挥长由分管安全副乡长何晓红同志担任,指挥部成员由各村、安办、卫生院、交管办等部门组成。指挥部主要职责是指导、督促、检查全乡交通道路安全情况;督导职能部门加大对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力度,有效预防事故的发生;研究确定重特大交通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的方针和政策;决定启动或终止应急预案;统一领导、指挥紧急情况下的应急救援工作,解决应急处理中的重大问题;及时向上级报告事故应急处理情况;适时公告,指定报道负责人。
(二)指挥部内设现场处置组、突击抢险组、医疗救护组、通信联系组、事故调查组和后勤保障组。
(1)现场处置组:
组 长:何xx
副组长:欧xx
成 员:派出所民警
职责:根据现场情况制定应急方案,报领导小组审定,并按领导小组的决定,并采取措施,平息事态。
(2)突击抢险组:
组 长:何xx
副组长:安xx
职责:按照领导小组的决定,迅速赶到现场,维护秩序,排除险情,控制事态。
(3)医疗救护组:
组 长:杜xx
副组长:蒲xx
成 员:贾xx
职责:拟定紧急救援方案,确定专人、专车和专用器材,
随时接受领导小组的调遣,随时准备对受伤人员实施救援。
(4)通信联系组:
组 长:何xx
副组长:何xx
成 员: 何xx
职责:掌握现场情况,及时中转领导小组与各小组工作情况信息,保证信息联络畅通,并通过广播、电视及时作好宣传。
(5)事故调查组:
组 长:冯xx
副组长:何xx
成 员:朱xx
职责:及时赶赴现场展开事故调查、取证,并作好笔录登记。
(6)后勤保障组:
组 长:张xx
副组长:马xx
成 员:马xx
职责:负责应急处理过程中所需车辆,物品的调度和所需费用的筹集、发放。
五、预案启动
启动预案由乡政府乡长或乡长指定的领导决定。预案启动后,按照预案要求,迅速组成乡应急救援指挥部,由指挥部综合协调组通知有关成员单位和各工作组立即赶赴现场。
六、应急措施
(一)乡指挥部到达现场后,现场处置组、突击抢险组、医疗救护组、通信联系组、事故调查组和后勤保障组按照指挥部指令立即就位并按照预案开展工作,应急救援工作有序展开。
(二)警务室、综治办加强现场安全保卫、治安管理和交通疏导,预防和制止各种破坏活动,维护社会治安。
(三)乡卫生院立即组织急救,及时提供急救药品、器械,全力抢救伤员,其他相关部门配合抢救工作。
(四)各部门和单位必须从全局出发,服从指挥部的统一指挥,各司其职,分工协作,共同做好事故的抢救和处理工作。
七、其他事项
各地民政部门要充分认识救助应急预案是自然灾害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层级的救助应急预案是否健全、是否具有操作性,直接关系到应急救助工作的效率,直接关系到受灾群众基本生活的保障水平。为此,要高度重视救助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落实责任,细化工作任务、目标和进度。在2009年3月底之前,完成所有市、县预案的制定工作,完成省、市、县三级现有预案的修订工作。同时,重点推进城乡基层预案建设,2009年之内完成基层乡镇(街道)和行政村(社区居委会)的预案制定工作,从而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救助应急预案体系,切实提高各级民政部门自然灾害应急救助能力。
二、认真梳理内容,切实提高救助应急预案的操作性
各地民政部门要组织人员,分析评估现有预案,找准存在的问题,认真修订,切实提高预案质量。在修订过程中,要重点注意以下七个方面:一是把握定位,将救助应急预案列为本级政府的专项预案,争取以本级政府名义印发,预案覆盖的自然灾害种类要全面;二是确保要素齐全,完整的预案应当包括预案制定依据和目的、适用范围、组织指挥机构、应急准备、灾情信息管理、预警响应、应急响应、灾后救助、民房恢复重建和预案管理等内容;三是科学设定启动指标,设定的指标要具体、量化、完整,要设定特殊情况下启动预案的条件;四是合理划分响应等级,省级救助应急预案最好设四个响应等级,市、县两级最好不少于三个响应等级;五是注意相互衔接,在响应等级、启动条件以及响应措施等方面,要与同级其他预案和上下级救助应急预案相衔接;六是细化响应流程和措施,明确各项应急救助工作内容,详细规定各响应级别工作流程;七是规范文本体例,按照国内外通行惯例,规范预案文本的章、节、款、项体例结构和标题。
三、强化管理机制,着力提高救助应急预案管理水平
各地民政部门要进一步加强救助应急预案管理,建立全过程管理机制。预案制定和修订前要对本地自然灾害情况进行分析,制定和修订过程中要做好征求意见、专家咨询和按程序审批等工作,后要做好实施、修订、宣传、培训、演练等工作。上级要加强对下级预案制定和修订工作的指导,省、市、县、乡四个层级的救助应急预案要报上一级民政部门备案,行政村(社区居委会)的救助应急预案要报县级民政部门备案。要建立预案评估制度,通过开展桌面推演和现场演练检验预案质量,特别是要在每次灾害应急救助结束后,及时总结分析预案执行效果,根据评估结果及时修订完善预案内容,不断提高预案的实用性。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县应急预案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应急预案体系,增强预案在处置突发事件中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不断提高处置突发事件的应急能力,现就应急预案修编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应急预案修编工作的重要意义
应急预案是应对突发事件的行动方案和依据。科学规范的应急预案有助于识别潜在的突发公共事件,明确应急救援的范围和体系,使突发事件的应急预防、预警、财物保障等工作有章可循;有利于对突发事件及时做出响应和处置;有利于避免或防止突发事件扩大或升级,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有利于提高全社会的居安思危,积极防范社会风险的意识。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的目的是建立覆盖各区域、各行业、各单位的应急预案体系,是应急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一个科学规范的应急预案对于控制、减轻或消除突发事件引起的社会危害,最大程度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将起到重要作用。应急预案的发展过程是一个逐步完善、不断规范的过程。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突发事件发生的多样性、复杂性和不可预知性对应急预案体系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应急预案编制工作的质量将直接影响到突发事件的成功处置与否,因此,要充分认识到预案修编工作的重要意义。
二、现有应急预案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县应急预案编制工作从年开始全面启动,截止目前已经初步形成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应急预案体系,在处置突发事件中发挥了一定的作用。但是,应急预案在处置突发事件的实践中以及应急演练过程中,也暴露出一些问题,主要有:一是预案缺少对危险源分析调查和应急能力评估,对可能出现的危险情况分析不足;二是预案之间的衔接,尤其是部门预案与专项预案衔接不够,没有形成协调配合与联动机制;三是预案照搬照抄,缺少结合自身实际的具体应对措施,预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不强;四是对响应程序、基本措施和资源配置等规定不够明确;五是程序不规范,要素不完整,资源不清晰,缺乏必要支持附件;六是普遍缺少对突发事件处置过程进行评估的内容。
三、应急预案修编范围
(一)突发公共事件县级专项应急预案。县级专项应急预案主要是县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为应对某一类型或几种类型突发公共事件而制定的应急预案。
(二)突发公共事件部门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是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根据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县级专项应急预案和部门职责为应对突发公共事件制定的预案。
(三)乡镇和企事业单位应急预案。
四、应急预案修编完成时限
县级专项应急预案和企事业单位应急预案于年7月底前完成;乡镇总体应急预案和突发公共事件部门应急预案于年9月底前完成。
五、几点要求
(一)要切实加强领导。各乡镇、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应急预案修编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要把应急预案修编工作列入应急管理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工作到位。
(二)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已有的预案要按照新的《县编制和修订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框架指南》修改完善。没有制定预案的单位要着手编制。逐步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建设。使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和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
(三)明确任务、各司其职。县级各部门及相关单位按照附件1确定的目录,由牵头部门组织编制和修订,待专项预案编制和修订完成后,县级各部门和相关单位按照专项预案明确的任务要求和部门职责制定部门应急预案;各乡镇既要组织和指导本行政区域内企事业完成应急预案修编工作,还要认真完成乡镇总体应急预案修编工作。
(四)规范预案修编程序,提高预案修编质量。预案修编在遵循修编程序的同时,结合实际,注重科学性、针对性、预见性和可操作性。要深入研究、分析和掌握危险源具体情况和危害程度。要对预案进行科学评审,使修编后的应急预案质量明显提高。
一、总则
1、编制目的
2、编制依据
3、适用范围
4、工作原则
二、组织体系
1、应急指挥机构组成
2、主要职责
三、预警预防
1、信息监测、预测与报告
2、预警预防行动
3、预警支持系统
4、预警级别的确定
四、应急响应
1、应急预案启动
2、应急响应措施
3、信息共享和处理
4、应急通信方式
5、重大气象灾害评估
6、信息
7、应急结束
五、后期处理
1、重大气象灾害成因分析
2、灾害保险证明
六、应急保障
1、通信与装备保障
2、技术储备与保障
3、宣传、培训和演习
七、附则
1、奖励与责任追究
2、预案管理与更新
3、解释
4、实施日期
ax
一、总则
1、编制目的
保证气象灾害应急工作高效、有序进行,全面提高应对重大气象灾害的综合管理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保障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最大限度地减轻或避免气象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
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中国气象局《重大气象灾害预警应急预案》、《江苏省重大气象灾害预警应急预案》和《扬州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制定本预案。
3、适用范围
⑴重大气象灾害,是指由于台风、暴雨、暴雪、寒潮、大风、高温、干旱、雷电、冰雹、霜冻、大雾、道路结冰、龙卷风等天气气候事件影响,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和重大社会影响,涉及公共安全的气象灾害。
⑵本预案适用于高邮市行政区域重大气象灾害监测、预测预报、警报等应急工作。
4、工作原则
⑴气象灾害应急工作应当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体现公共气象、安全气象、资源气象的原则。
⑵气象灾害应急工作应当坚持政府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
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互相配合、共同做好气象灾害应急工作。
⑶应急工作应当坚持防灾与抗灾并举、以预防为主的原则。
⑷应急工作应当实行资源整合、信息共享,做到分工合理、执行顺畅、运转高效,形成应急处置合力。
二、组织体系
1、应急指挥机构组成
市气象局成立重大气象灾害预警应急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各职能科室负责人为成员。
市水务、民政、财政、新闻、通信、供电、卫生、农林、交通、公安、环保、国土、发展改革、经贸、教育、保险、驻邮部队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按照市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和各自职责,配合做好重大气象灾害预警应急工作。
2、主要职责
气象部门:负责灾害性天气、气候的监测、预报预测及警报,并及时有效地提供气象服务信息;为市人民政府启动和终止重大气象灾害预警应急预案、组织气象防灾减灾提供决策依据和建议;负责气象灾害信息的收集、分析、评估、审核和上报工作;组织实施增雨、消雾、防雹等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具体协调处理在实施重大气象灾害预警应急预案中的有关问题;承担其他应急预案中规定的相应职责;完成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水务部门:负责协调处理防汛抗洪工作的有关工作,落实各项防御洪水措施,及时提供并共享水文信息。
民政部门:负责重大气象灾害发生后灾民的救助与转移工作,组织灾害调查,并做好救灾募捐款物的接收与发放工作。
财政部门:按规定做好重大气象灾害气象服务资金保障工作。
新闻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播发灾害性天气气候的监测、预报预测、警报等信息,做好有关广播电视宣传动员和新闻报道。
通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利用短信等方式播发灾害性天气气候的监测、预报预测、警报等信息;尽快恢复被破坏的通信设施,保证各种气象信息传递和报送的通信线路畅通。
供电部门:负责协调电力应急工作,保证重大气象灾害信息传递、报送和重大气象灾害发生现场气象服务工作的电力供应保障,保障人民群众生活用电及企业生产经营用电。
卫生部门:负责重大气象灾害发生后灾区伤员的救治和灾区防疫工作。
农林部门:负责协调农业生产应急工作,及时提供并共享农林业信息,最大限度地减少农业生产方面的灾害性损失。
交通部门:负责重大气象灾害发生后抢险道路的畅通,保障交通安全,做好车站、码头等处交通秩序维护和人员安全。
公安部门:负责对重大气象灾害发生后对交通道路等重要地点进行管制,迅速恢复和保证社会治安秩序。
环保部门:及时提供并共享环境资源等信息,做好灾区水源检测、保护等工作。
国土部门:及时提供并共享地质灾害等信息,积极做好有关地质灾害的应对。
发展改革、经贸等部门:调配预案实施后的相关物资,保障市场供应,保证重大气象灾害发生地气象服务人员的正常工作。
教育部门:负责重大气象灾害发生前后在校师生的疏散工作,并迅速恢复灾后正常的教学秩序。
保险部门:负责灾后企业、群众的财产保险理赔工作,保障灾后重建需要。
驻邮部队:协助有关部门进行抢险救灾、失踪人员搜救、被困人员解救等工作。
三、预警预防
1、信息监测、预测与报告
⑴气象灾害信息来源
市气象局应当做好灾害性天气气候监测、预测预报、警报工作,及时提供警报、实况和气象灾害信息。
其他有关部门、组织和个人应当向市气象局提供气象灾害实况情况。
⑵气象灾害信息内容
灾害性天气预报和灾害性天气可能造成的影响;
灾害性天气实况,包括灾害性天气预报服务情况、灾害性天气过程实况,以及灾害性天气可能造成的影响;
气象灾害灾情,包括因气象服务而减少损失的情况等。
凡符合《重大突发性气象灾害信息报送标准和处理办法》规定报送标准的,应当按规定的格式、标准和程序,按照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制定的有关规定报送上述内容。
⑶气象灾害信息审核
市气象局得到气象灾害信息后,经审核符合省气象局规定上报标准的,由市气象局主要负责人或其授权的负责人签发后,在2小时内上报江苏省气象局,并经省气象局确认后,直接上报国家气象局值班室和所属决策服务中心。
⑷气象灾害信息报送
气象灾害信息的报送可以采用业务网络、办公自动化系统、传真等方式传递,并通过电话确认。
市气象局应当24小时值班,得到信息后及时审核、处理。
2、预警预防行动
市气象局根据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警报信息,对可能发生重大气象灾害的情况,立即进行相关工作部署,并上报本级人民政府。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别做好启动重大气象灾害预警应急预案的配合准备,确保预案的顺利实施。
3、预警支持系统
⑴市气象局:加强气象灾害预警支持系统建设,保证重大气象灾害应急工作顺利进行。
建立和完善以灾害性天气监测、气象预报分析处理、气象信息传输、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和重大气象灾害信息综合加工处理为主体的重大气象灾害预警系统,提高重大气象灾害预警能力。
建立重大气象灾害信息综合收集评估系统,为市人民政府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建立和完善气象防灾减灾综合信息平台,实现重大气象灾害信息资源共享。
⑵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按照市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建立和完善本部门互联共享重大气象灾害紧急处置信息系统。
4、预警级别的确定
按照灾害性天气气候强度标准和重大气象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确定为四级预警:
⑴Ⅰ级预警(红色)。在高邮市行政区域内,气象局预报预测出现灾害性天气气候过程,其强度达到省以上气象主管机构制定的极大(特别严重)灾害性天气气候标准的,或者地质灾害气象等级达5级、森林火险气象等级达5级。
⑵Ⅱ级预警(橙色)。在高邮市行政区域内,气象局预报预测出现灾害性天气气候过程,其强度达到省以上气象主管机构制定的特大(严重)灾害性天气气候标准的,或者地质灾害气象等级达4级、森林火险气象等级达4级。
⑶Ⅲ级预警(黄色)。在高邮市行政区域内,气象局预报预测出现灾害性天气气候过程,其强度达到省以上气象主管机构制定的重大(较重)灾害性天气气候标准的,或者地质灾害气象等级达3级、森林火险气象等级达3级。
⑷Ⅳ级预警(蓝色)。在高邮市行政区域内,气象局预报预测出现灾害性天气气候过程,其强度达到省以上气象主管机构制定的较大(一般)灾害性天气气候标准的,或者地质灾害气象等级达2级、森林火险气象等级达2级。
四、应急响应
1、应急预案启动
⑴四级启动。在高邮市行政区域内,根据发生或可能发生Ⅳ级气象灾害预警,市气象局应当启动重大气象灾害预警应急预案。市气象局启动内部相关应急程序,并上报高邮市人民政府和扬州市气象局。
⑵三级启动。在高邮市行政区域内,根据发生或可能发生Ⅲ级气象灾害预警,由扬州市气象局启动重大气象灾害预警应急预案。市气象局根据扬州市气象局的指令,启动内部相关应急程序,并上报高邮市人民政府。
⑶二级启动。在高邮市行政区域内,根据发生或可能发生Ⅱ级气象灾害预警,由省气象局启动重大气象灾害预警应急预案。市气象局根据省气象局和扬州市气象局的指令,启动内部相关应急程序,并上报高邮市人民政府。
⑷一级启动。在高邮市行政区域内,根据发生或可能发生Ⅰ级气象灾害预警,由国家气象局启动重大气象灾害预警应急预案。市气象局根据国家气象局、省气象局和扬州市气象局的指令,启动内部相关应急程序,并上报高邮市人民政府。
2、应急响应措施
⑴各级气象主管机构启动重大气象灾害预警应急预案后,市气象局应当按照规定的应急程序做好应急响应。
⑵市气象局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通过广播、电视、手机短信、电话、网络等方式向社会重大灾害性天气气候预报预测、警报信息。
⑶其他各部门应当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立即做好相应的应急启动工作。
3、信息共享和处理
⑴重大气象灾害的监测、预报、服务、灾情等信息实行分级上报,由市气象局归口处理,实现共享。
⑵重大气象灾害信息的报送和处理,应当快速、准确、翔实,重要信息应当立即上报,因客观原因一时难以准确掌握的信息,应当及时报告基本情况,同时抓紧了解情况,随后补报详情。
⑶重大气象灾害涉及境外人员伤亡、失踪、被困时,应当按有关规定向有关机构报告。
4、应急通信方式
市气象局应当保证24小时通信畅通,并将值守电话和辅助通信方式向上级气象主管机构及市人民政府报告。
5、重大气象灾害评估
⑴市气象局负责组织本市行政区域内所发生重大气象灾害的评估。
⑵重大气象灾害评估结果及时上报本级人民政府和上级气象主管机构。
⑶重大气象灾害评估结果可作为重大气象灾害救助、赔偿的依据。
6、信息
重大气象灾害预警应急预案启动后,市气象局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社会公布重大气象灾害监测、预警等信息。
7、应急结束
除国务院、省、扬州市气象主管机构按职责决定终止的重大气象灾害预警应急预案外,本市重大气象灾害预警应急预案的终止,由市气象局根据灾害性天气发生、发展趋势信息和灾情发展情况,决定是否终止相应的重大气象灾害预警应急预案。应急预案决定终止,应当向本级人民政府和上级气象主管机构报告。
五、后期处置
1、重大气象灾害成因分析
市气象局应当组织专家对重大气象灾害成因进行分析,并报市人民政府。
市气象局应当及时进行灾害性天气预报、预测技术总结和服务情况、效果分析。
2、灾害保险证明
市气象局应当做好为保险机构办理受灾人员和财产的保险理赔事项提供准确的灾情信息证明。
六、应急保障
1、通信与装备保障
⑴以现有的气象通信网为主体,建立跨部门、跨地区,有线和无线、地面和卫星等多种方式相结合、稳定可靠的气象信息通讯系统。
⑵建立反应迅速、灵活机动的重大气象灾害应急通信系统,确保应急期间通信畅通。
⑶市气象局应当根据需要,在抢险救灾现场建立移动气象台或现场气象服务保障系统,为防灾减灾工作提供气象保障。
⑷有关单位应该加强对重要通信设施、传输线路和技术装备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养护,配置备份系统,建立健全紧急保障措施。
2、技术储备与保障
建立相关的重大气象灾害预警应急技术支持系统,组织开展重大气象灾害预警、预测和应急处置技术研究,做好重大气象灾害应急技术储备。
3、宣传、培训和演习
⑴市气象局应当充分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报纸等各种媒体,加大对防御重大气象灾害的宣传。
⑵市气象局应当对本级应急工作人员进行应急管理等方面的培训,组织本部门人员开展重大气象灾害应急预演。
七、附则
1、奖励与责任追究
⑴奖励:对在气象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在气象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中表现突出而英勇献身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追认为烈士;对因参与重大气象灾害应急工作致病、致残、死亡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补助和抚恤。
⑵责任追究:市气象局以及有关工作人员由于,导致漏报、错报气象预报、灾害性天气警报,致使国家利益和人民生命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第四十条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发生重大气象灾害后,有关部门谎报灾情或者知情不报,或者拒不履行本预案规定的应急处置职责,或者拒不配合、阻碍、干涉灾情收集和救助工作,致使国家利益和人民生命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责令其改正,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对其主要负责人、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2、预案管理与更新
本预案制定后,需根据高邮社会经济发展的状况,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和完善的进程等情况,及时对本预案进行评审与修订,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市水务、民政、财政、广电、通信、供电、卫生、农林、交通、公安、环保、国土资源、发展改革、经贸、教育、保险、驻邮部队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在本预案公布后,根据本预案的要求并结合部门职责,制定本部门和单位重大气象灾害预警应急预案,并报市人民政府备案。
3、解释
灾害性天气气候标准分为较大、重大、特大、极大四级,具体标准由省级及以上气象主管机构制定。
本预案由高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解释。
为进一步完善全县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切实加强基层应急管理工作,根据市基层应急管理工作现场会精神和《**县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县府发[20*]*号)文件要求,现就做好基层应急预案编制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明确基层应急预案编制工作目标
加强基层应急预案编制工作,建立健全基层应急预案体系,是进一步规范和强化基层应急管理的基础性工作,是提高政府保障公共安全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能力、切实维护社会稳定的迫切需要,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根据省政府提出的明确工作目标:到20*年底,所有街道、乡镇、社区、村和各类企事业单位全面完成应急预案编制工作,各镇(乡、街道)、县直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省政府要求,加快推进基层应急预案编制完善工作,确保到20*年底所有基层单位完成应急预案编制工作。
二、把握重点,完成基层应急预案编制工作任务
20*年以来,县本级和各镇(乡、街道)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相继编制完成,但社区、村、企事业单位和学校等基层应急预案编制工作还未全面开展,离*级的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各镇(乡、街道)、县直各有关单位一定要坚持居安思危、防患未然的原则,切实把握编制工作重点,完成基层应急预案编制工作任务。
1、县直各有关单位要查漏补缺,根据县本级总体应急预案要求,按照各自职能分工,全面完成专项应急预案和部门应急预案编制工作。
2、各镇(乡、街道)要进一步修订完善总体应急预案,并按总体应急预案的要求,针对各类突发事件可能出现的情况,以及事件发生后谁去处理、怎么处理等重点环节,切实抓好防汛抗旱、山洪地质灾害、森林防火、传染病疫情、动物疫情、食品安全、等涉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件的应急预案编制工作。
3、重点企事业单位要高度重视,积极主动完成各项应急预案的编制工作。各事业单位要对本单位处于不安全状态的各类危险源、危险区域和因素等进行全面排查和分析评估,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尤其是医疗卫生机构、供水、供电、供气、敬老院、光荣院等单位,要做到一处隐患、一套预案。企业要针对本企业的风险隐患特点,以编制事故灾难应急预案为重点,根据实际需要编制其他方面的应急预案,要充分考虑企业在运输、储存、生产、销售等环节可能发生的事故,在预案中明确具体应对措施,针对每个岗位建立操作程序,明确责任人员等内容。企业主管部门(县经贸委)负责督促各企业开展应急预案编制工作,并做好审议和修订工作,重点做好非公有制企业、中小企业、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状况较差企业、产生或经营危险废弃物的企业和改制企业的预案编制工作。
4、各级各类学校(含中小学校、幼儿园、保育院、托儿所以及各村完小)要对师生高度负责,全面推进应急预案编制工作。要突出以人为本的理念,贯彻“预防为主、积极处置”的方针,认真落实学校安全事故防范措施,遏制事故的发生,保障师生和学校安全,维护学校稳定。重点做好安全事故、学校火灾事故、传染性疾病、师生食物中毒事故、集体活动事故、学校实验室事故等预案编制工作。教育主管部门(县教育局)负责牵头组织学校的应急预案编制、审议和修订工作。
三、明确要求,保证基层应急预案编制工作质量
各镇(乡、街道)、县直各有关单位应急管理机构要加强对基层应急预案编制工作的指导,编制过程中要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充分尊重群众意见,编制符合实际、职责明晰、简明扼要的应急预案,切实提高编制质量,确保应急预案实用、管用。
1、明确基层应急预案的主要内容。基层应急预案的主要内容应包括:各项应急工作的组织体系、机构设置、人员分工以及预警机制、信息、应急保障等内容,其关键是要明确事前、事发、事中、事后各个环节由谁来做、怎样做、何时做,以及用什么资源来做,为处置突发事件提供准确有效的程序和依据,确保用得*、行得通。
2、明确编制基层应急预案的职责分工。各镇(乡、街道)、县直各有关单位要成立以单位主要领导为组长的预案编制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编制计划,明确专人负责与任务分工,开展预案编制工作,编制好的基层应急预案经领导小组研究通过后予以实施。
3、明确编制基层应急预案的原则。一是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尽可能避免出现高、大、空的现象。高,就是高高在*,严重脱离实际情况;大,就是大话连篇,可操作性不强;空,就是内容空洞,缺乏具体措施。二是坚持防范与应急处置相结合,且突出防范的原则,尽可能将突发事件抑制在萌芽状态。预案不仅要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提出具体办法和措施,而且要对防范工作提出具体意见。三是坚持简单实用的原则,尽可能做到具体适用,简明易行。关键是要将职责、办法、措施、流程等制定清楚、具体,一看就明白发生突发事件后谁来做、做什么、怎么做。
四、加强领导,确保基层应急预案编制工作顺利
加强基层应急预案编制和应急管理工作,事关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各镇(乡、街道)、县直各有关单位一定要按照县政府的统一部署,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加大投入,狠抓落实,确保这项工作顺利推进。
1、加强领导。各镇(乡、街道)、县直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把基层应急预案编制工作纳入重要工作日程,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建立“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机制,成立专门的工作班子,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保证预案编制工作顺利推进。
2、精心组织。各镇(乡、街道)、县直各有关单位要以严肃认真的工作精神,实事求是的严谨作风,负责抓好各基层应急预案的编制工作,确保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基层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和完善。
3、广泛宣传。各镇(乡、街道)、县直各有关单位要充分利用宣传栏、广播、编制宣传册、知识讲座等多种渠道和手段,深入宣传各类应急预案,全面普及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等知识和技能,扩大应急管理科普宣教工作覆盖面。
(一)编制目的
为建立统一、高效、科学、规范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预防和控制体系,有效防范和及时处置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全面提高政府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最大限度地预防和降低突发公共事件造成的危害,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群众利益和社会稳定,保障经济社会和谐健康发展。
(二)编制依据
本预案以国家和省、市政府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政策为依据,按照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要求,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编制。
(三)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预防为主;依法规范,转变职能;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属地管理,条块结合;快速反应,靠前处置;科学应对,协同处置;平战结合,军民结合。
(四)预案启动
本预案随突发公共事件的事态变化而自行启动应急状态或转入常规状态。有关机构、人员分别按照各自职责、业务范围和预案相应的规范要求,负责突发公共事件的防范和处置。
(五)预案界定
本预案所指的突发公共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生态环境破坏和对我镇经济、社会稳定构成危害或威胁,有社会影响的涉及公共安全的紧急事件。
(六)事件分类
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过程、性质和机理,将突发公共事件主要分为自然灾害、事故灾害、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4大类15种。上述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往往是相互交叉和关联的,某类突发公共事件可能和其他类别的事件同时发生,或引发次生、衍生事件,应当具体分析,统筹应对。
(七)事件分级
本预案所称各类突发公共事件,根据事件性质、危害大小、严重程度、影响范围等因素,将突发公共事件从轻到重分为一般、较大、重大、特别重大四个级别。
1.一般突发公共事件(4级):是指突然发生,事态比较简单,仅对较小范围内的公共安全、政治稳定和经济社会秩序造成一定危害或威胁,已经或可能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需要镇政府调度相关部门的资源和力量进行处置的突发公共事件。
2.较大突发公共事件(3级):是指突然发生,事态复杂,对一定区域内的公共安全、政治稳定和经济秩序造成一定危害或威胁,已经或可能造成较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或生态环境破坏,需要县政府协助,镇政府调度多个部门甚至全镇的资源和力量处置的突发公共事件。
3.重大突发公共事件(2级):是指突然发生,事态较为复杂,对一定区域内的公共安全、政治稳定和经济社会秩序造成严重危害或威胁,已经或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或严重生态环境破坏,在上级应急领导机构的领导下,统一组织,镇政府调度各个方面的资源和力量联合处置的突发公共事件。
4.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1级):是指突然发生,事态非常复杂,对本镇甚至全县公共安全、政治稳定和经济社会秩序造成严重危害或威胁,已经或可能造成特别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或重大生态环境破坏,在上级应急领导机构的领导下,开展应急工作,镇政府统一组织,调度全镇各方面资源和力量配合上级应急机构紧急处置的突发公共事件。
(八)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镇辖区内突发公共事件的应对工作,重点指一般(4级)及其以下的突发公共事件,与上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应急预案衔接。
(九)应急预案体系
金刚镇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包括: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总体应急预案是全镇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是镇政府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规范性文件。由镇政府负责制定,经镇政府常务会议通过后实施。
突发公共事件专项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是镇直有关部门为应对某一类型或某几种类型突发公共事件而制定的涉及数个部门的预案。由牵头部门与支持部门共同制定,经镇政府批准后由牵头部门组织实施,并报镇政府备案。
二、指挥机制
(一)机构与职责。
1.领导机构。
成立金刚镇政府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以下简称镇应急委),作为我镇常设的协调议事机构,统一领导全镇突发公共事件的防范和应急处置工作。镇应急委主任由镇长担任,副主任由副镇长和武装部部长担任,委员由镇政府办公室主任、副主任、各村委会主任及驻纸坊武警、部队、镇机关部门负责人担任。镇应急委可根据上级要求或突发公共事件的实际情况,临时召集增补相关镇级部门的有关负责同志为成员。
镇应急委的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应急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研究制定全镇防范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重大决策和指导意见;统一领导、协调、监督全镇突发公共事件的防范和处置工作;对发生本预案中未预料到且涉及多个部门进行防范和处置的突发公共事件确定指挥机构、现场指挥和相应的职责任务;承担上级应急领导机构安排的其他工作。
2.日常工作机构。
镇应急委下设办公室在镇政府办公室(以下简称镇应急办)。镇应急办负责办理镇应急委的日常事务。主任由镇政府办公室主任兼任,副主任由镇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兼任,具体工作由镇政府办公室承担。
镇应急办的主要职责是:执行、督促、落实镇应急委的决定;组织、指导、编制、修订镇政府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指导、协调、督促全镇突发公共事件的防范和应急处置工作;承担上级应急机构安排的其他工作;发挥枢纽作用。
3.专项应急指挥机构。
镇应急委分别设立各专项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部,确定应急工作牵头部门和单位以及参加部门和单位,具体负责指挥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各专项应急指挥部由镇长任总指挥,分管牵头部门的副镇长任副总指挥,牵头部门主要负责人任副总指挥,各有关部门为成员。各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分别设在相应牵头部门和单位,指挥场所设在牵头部门和单位,如果条件不具备,则由专项应急指挥部决定,在适当地方开设,充分利用现有指挥系统硬件设施,指挥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设立金刚镇自然灾害救助应急指挥部,指挥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工作。由镇民政办牵头制定和组织实施应急预案,综治办、农技站、畜牧站、水管站、派出所、财政所、安全办、国土资源所、卫生院等部门参加。
——设立金刚镇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指挥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面沉降等地质灾害应急工作。由镇国土资源所牵头制定和组织实施应急预案,派出所、民政办、财政所、环保站、水管站、卫生院、经发办等部门参加。
——设立金刚镇破坏性地震应急指挥部,指挥地震灾害应急工作。由镇政府办牵头制定和组织实施应急预案,金刚中学、派出所、民政办、财政所、环保站、水利站、卫生院、供销社、科协、安全办等有关部门参与。
——设立金刚镇森林火灾应急指挥部指挥森林火灾应急工作。由镇林业站牵头制定和组织实施应急预案,派出所、民政办、财政所、水管站、农科站、卫生院、兽医站、农机站等有关部门参加。
——设立金刚镇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与现有的防洪度汛指挥部合署),指挥旱灾、暴雨洪水灾害和中小型水库、重点防洪区域、重要河流超标准洪水、特大局部暴雨洪水和大范围人饮缺水应急工作。由水管站牵头制定和组织实施应急预案,武装部、派出所、农技站、卫生院、民政办、林业、国土资源所、村建环保所、有线电视站等部门参加。
——设立金刚镇火灾事故应急指挥部,指挥火灾事故应急工作。由派出所牵头制定和组织实施应急预案,金刚镇义务消防队、民政办、村建环保所、水管站、农科站、畜牧站、卫生院、经发办、安全办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参加。
——设立金刚镇建筑工程突发事故应急指挥部,指挥建筑、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等安全事故应急工作。由城建规划办牵头制定和组织实施应急预案,派出所、财政所、卫生院、安全办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参加。
——设立金刚镇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指挥部,指挥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工作。由安全监督管理站牵头制定和组织实施应急预案,派出所、财政所、国土资源所、卫生院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参加。
——设立金刚镇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指挥部(与现有《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合署),指挥采石场、工业及商贸企业安全生产事故、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事故应急工作。由安全办牵头制定和组织实施应急预案,派出所、司法所、经发办、国土资源所、工商所、环保站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参加。
——设立金刚镇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应急指挥部,指挥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应急工作。由环保站牵头制定和组织实施应急预案,派出所、财政所、水管站、农技站、畜牧站、林业站、卫生院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参加。
——设立金刚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指挥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职业中毒,以及相关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等事件的应急工作。由卫生院牵头制定和组织实施应急预案,金刚中学、食安办、派出所、财政所、环保站、工商所、农科站、兽医站、水管站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参加。
——设立纸坊镇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指挥部,指挥食品(食物)在生产、加工、包装、仓储、运输、经营、消费等环节中发生的重大安全事件的应急工作。由食安办牵头制定和组织实施应急预案,金刚中学、卫生院、派出所、民政办、农技站、畜牧站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参加。
——设立金刚镇防治高致病性动物疫病应急指挥部,指挥动物疫情应急工作。由畜牧站牵头制定和组织实施应急预案,武装部、农科站、林业站、经发办、派出所、财政所、环保站、卫生院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参加。
——设立金刚镇重大应急指挥部,指挥重大(含民族宗教群体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由派出所牵头制定和组织实施应急预案,办、统战、武装部、卫生院、财政所、各有关村委会等部门参加。
——设立金刚镇突发重大刑事、治安案件应急指挥部,指挥镇境内重大刑事、治安案件(含突发恐怖袭击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由派出所牵头制定和组织实施应急预案,司法所、卫生院、财政所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参加。
5.应急队伍。
在应急处置中承担抢险救灾具体工作的队伍主要有:
(1)紧急救援队,由派出所、镇人武部、环保、民政、卫生、通讯等部门抽调人员和专用救援设备、必需物资根据实际情况组成工作分队。各分队及专用救援设备和储备物资列为常备力量,队员在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临时通知组队,按照生命救助第一的原则,发挥第一时间迅速投入的作用,迅速、高效开展救援生命工作。
(2)专业救灾队伍,分别由抗震减灾、水利、林业、派出所、医疗急救、环保、安全生产等部门组建,负责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专业应急工作。
(3)志愿者队伍,由镇机关各单位全体人员、各村委会抢险应急队成员,企事业单位、农村村民小组等社会力量中具有一定救援知识和技能的志愿者组成,主要参与应急工作的后勤保障、疏散安置、宣传动员等辅助工作。
(4)后备队伍,由民兵组成。后备队伍的调用由镇人民政府与各单位协调,报上级应急领导机构批准后,按照上级应急机构的指示配合开展应急工作。
(二)预警、信息与宣传。
1.监测与预测。
各村民委员会、镇属各有关单位(部门),特别是负责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监测预测的部门要加强监测预报体系建设;在各类专项应急预案中完善、细化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级别标准;有计划地开展隐患调查;利用技术、人工等多种监测手段,掌握可能导致突发公共事件的各种因素;及时组织相关单位、专家对监测结果、涉及范围、危害程度等进行分析预测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2.信息报送
(l)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报送以政务值班系统为主渠道。各村民委员会、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监测预测部门、其他与突发公共事件有密切关系的单位是受理报告和向上级报告的责任主体。
(2)当地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公众应当迅速向各级政府或有关部门报告公共事件发生征兆、可能导致其发生的各种隐患和现场情况;并有权对相关部门、个人的工作过失和不当处置行为进行举报。
(3)监(预)测和信息报送要点:
——基本情况和可能涉及的因素。如事件类型、时间、地点、气候条件、周边建筑、交通和人口密度情况,可能引发的次生、衍生事件等。
——危害程度和可能达到的级别。如可能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影响,对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造成的危害等。
——已采取的措施、下步应对措施和相关请求等。
(4)信息报送程序和时限要求:
——发生或将发生一般级别以下或未确定级别的突发公共事件:各村民委员会、各部门在接报后立即报镇应急办,镇应急办在接报后1-2小时内报市应急办;向突发公共事件涉及的相关上级部门汇报。
——发生或将发生一般级别以上(含一般级别)的突发公共事件:各村民委员会、各部门在接报后立即上报镇应急办,镇应急办在接报后30分钟内报市应急办。对已确定级别较高的突发公共事件,可采取先报基本情况后报详细情况的方式,以缩短报送时限,争取处置时间。
(5)突发公共事件涉及港澳台侨、外籍人员,或者影响到境外,需要向有关国家、地区、国际机构通报的,按相关规定办理。
3.预警信息。
镇应急领导机构根据上级应急委的预警级别采取应急措施;同时做好自护宣传工作和群众稳定工作。
4.宣传报道。
按照突发公共事件宣传的有关规定,在上级应急机构的指导下,向媒体和社会公众通报突发公共事件的基本情况、应急措施、存在困难和下部工作部署。报道坚持以正面引导为主,注重社会效应,突出以尽快、妥善解决突发事件为核心开展宣传.
(三)分级负责。
各村民委员会负责本辖区内突发公共事件的防范和处置工作,各部门根据预案和各自的职责任务承担责任和义务。对不同(预警)级别的突发公共事件按以下规定分级负责处置指挥:
1.未达到级别和一般突发公共事件(4级),由镇应急领导机构负责。主要应急措施如下:
(1)由镇应急领导机构统一领导应急工作,设立现场指挥
部指挥应急,及时报送信息。
(2)镇应急领导机构可根据现场情况,向上级有关部门请求支持。
(3)由上级相关的专项应急指挥机构或应急委有关成员率相关部门赴现场进行专业指导和协助应急。
2.一般较大、重大、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镇应急委做好先期处置工作,由上级应急领导机构启动相关预案进行处置。
3.对上级应急领导机构要求我镇参与,或镇应急委请求参与的涉及市内其它地区的突发公共事件的防范和处置,队伍由市应急办或相关专项应急指挥机构指挥。
三、现场处置
(一)先期处置。
发生或即将发生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得到核实后,事发地村民委员会有关负责同志应立即赶赴现场,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组织应急人员进行先期处置;按照本预案有关规定,确定或预测事件类型、危害程度和可能达到的级别;立即报送信息。
(二)事中处置。
1.成立现场指挥部。
在处置一般(4级)及其以下级别的突发公共事件时,镇应急委或专项应急指挥机构在现场设立现场指挥部。现场指挥部由分管突发事件工作的副镇长任指挥长,事发单位、镇机关有关部门及应急队伍负责人组成。市应急委或专项应急启动后,与市应急委或专项应急指挥机构配合组成现场指挥部,由市应急委或专项应急机构统一指挥。
现场指挥部职责是:以抢救受灾人员生命、控制事态扩大为第一目标,按照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实际情况负责受灾人员抢救和抢险救灾工作;迅速了解、收集现场情况并上报镇应急委。现场指挥部成员按照工作职责,分口负责,实行责任人制度。
2.组成现场工作小组。
现场指挥部应根据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实际等情况,下设若干现场工作小组。现场工作小组从有关部门、应急队伍中配置专门力量,按照职能分工和专项应急预案的要求展开工作。
现场工作小组组成及主要任务如下:
(1)综合协调组,由镇政府办公室牵头,主要职责:对现
场情况进行统计、汇总、传递和上报,协助现场指挥部指挥长现场协调。
(2)抢险救援组,由派出所,武装部、民兵等单位及突发公共事件涉及的主要职能部门组成,主要职责:营救、搜救、疏散人员;封闭、消除危害源;排除次生、衍生和耦合事件隐患等。
(3)医疗救护和卫生防疫组,由卫生院牵头,环保、农科、畜牧、林业等部门组成,主要职责:救治、护理、转送伤员;监测、控制、疫病;收容、清消污染物等。
(4)人员疏散和安置组,由当地村民委员会牵头,民政、派出所等部门组成,主要职责:(强制)疏散、安置、安抚现场群众;保障被疏散和安置群众的基本生活条件等。
(5)治安警戒组,由派出所牵头,武装部、民兵等单位组成,主要职责:对现场及周边的重点目标进行警戒,维护秩序。
(6)应急通信组:由镇电信分局牵头,主要职责:保障处置工作的通讯畅通。
(7)交通保障组,由派出所牵头,交通、运政、农机、规划建设等部门组成,主要职责:交通管制、路桥维修,开设“绿色通道”保障运输畅通。
(8)应急物资和经费保障组,由民政办牵头,财政、卫生、粮食、交通等部门组成,主要职责:组织、调集、运输、征用应急物资、设备、食品、药品、房屋、场地等。
(9)生活保障组,由当地村民委员会牵头,主要职责:为应急人员提供食、宿等生活保障。
(10)社会动员组:由当地村民委员会牵头,宣传办、共青团、妇联等单位组成,主要职责:动员、组织群众参与辅工作,稳定民心。
(11)善后工作组:由当地村民委员会牵头,民政、卫生、派出所、保险等单位和社会公益组织组成,主要职责:清理、监测现场;调拨、发放应急款物;处置遇难者遗体;理赔、管理救助捐赠等。
3.应急措施。
(1)镇专项应急指挥机构或现场指挥部经请示镇应急委同意,立即启动金刚镇紧急救援队全部或部分力量,以生命救助为首要目标,实施救援行动和紧急疏散,避免事件扩大。
(2金刚镇紧急救援队实行准军事化指挥进入待命状态后,全体队员、设备停止其它工作启用紧急救援标志,以最快速度分别抵达指定地点集合,并根据命令派遣部分或全部力量在规定时限抵达现场,并服从现场指挥部的统一组织指挥。
(3)镇应急委、应急办成员迅速就位,进入指挥中心(镇政府办公室);有关专项应急指挥机构和现场指挥部成员迅速赶到现场设立现场指挥部;报送信息;镇应急办开始组织后续力量,准备增援。
(4)专项应急指挥机构或现场指挥部启动专业救灾队伍应急;必要时,请求市应急委组建专家咨询机构。现场指挥部按照派遣的救援队伍和力量有效地组织现场指挥。
(5)各救援队伍抵达现场后,按照现场指挥部的命令要求和专项应急预案,配置不同的力量,组成现场工作小组,开展施救工作。
(6)组织群众开展自救互救;向社会发出危险或避险警告。
(7)实施动态监测,进一步调查核实;继续信息报送。
(8)镇应急委指挥、协调有关成员单位或临时召集相关镇级部门组织必需物资,保障救援队伍和受灾人员的供给以及受灾地区的交通、电力、通信畅通;根据事件发展趋势,组织后续力量增援。
(9)镇应急委调集辖区内的应急资源供给;必要时请求上级应急机构指导、协调或后备队伍支援。
(10)现场指挥部按照专项应急预案,实施下阶段工作;视现场情况,命令镇紧急救援队转为常规救灾队伍或休整、收队。
(11)突发公共事件处置工作已基本完成,次生、衍生和耦合事件隐患被基本消除后,在预警信息的机构解除预警信息后,应急处置工作即告结束。
(三)后期处置。
1.善后工作。
应急工作结束后,镇应急委组织实施善后工作:
(1)对现场进行清理、监测,继续查排隐患。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事件中致病、致残、死亡的人员和家属,给予相应的补助和抚恤。
(3)依法对征用的应急物资(场所)的所有人给予适当补偿。
(4)救济受灾受害群众,恢复正常生活、生产秩序。
(5)向受灾受害群众提供心理及司法援助。
2.社会救助、保险。
各级社会公益组织广泛动员和开展救助捐赠活动。保险公司根据投保合同及损失情况,及时进行理赔。
3.调查、总结。
依法对突发公共事件进行调查,及时确定事件性质、原因和责任,提出整改措施。属于责任事件的,对责任单位和个人提出处理意见;构成犯罪的,依法上报追究责任。镇应急委和有关村民委员会、部门根据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全面调查、评估和处置结果,总结经验教训、积累经验;形成书面材料上报备案。
(四)组织保障。
各专项应急指挥机构和有关职能部门根据应急工作职责和任务,做好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保障工作并制定相关预案,提高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应对能力。
1.指挥系统保障。
加强应急指挥机构(指挥中心)的基础设施建设,完善现有指挥中心(镇人民政府办公室)的指挥系统建设。建立和完善各类突发公共事件指挥中心和技术支撑体系。
2.通信保障。
建立和完善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送网络;建立畅通、稳定、保密、便捷的应急通讯保障体系,确保应急期间党政领导机关、现场指挥部及其他重要场所的通讯保障;建立应急人员常用、备用通讯联络动态数据库。
3.应急队伍保障
做好金刚镇紧急救援队、各专业救灾队伍、后备队伍等应急队伍的保障工作,壮大志愿者队伍,积极探索利用市场机制组织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应急管理与服务的长效机制。
镇紧急救援队备战要求如下:各责任单位及其责任人要以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高度重视、支持紧急救援工作,充分认识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紧急救援工作的重要性和艰巨性,认真落实各项执备勤制度,随时确保紧急救援队处于良好的备战状态。
(1)设备。所有列入镇紧急救援力量的车辆、设备,储备的救援必需物资保持在岗在位。机械设备要保证油料、电池、零配件等补给充足,定期检查运转情况,保证准备充分、状态良好。
(2)人员。应急队伍在组织队员时,要考虑紧急救援工作的特殊性,除必需的专业技术人员外应避免高龄和女性队员,同时保证一定数量的后备队员(车辆驾驶员、专业机械操作员的后备队员不应少于2人/组)。应急队员(含后备队员)必需配备通讯工具,并保持畅通。列入镇紧急救援力量的设备、人员要确保稳定,避免出现因设备、人员频繁调整导致工作、职责脱节的情况出现。各单位确实需要对设备、人员进行调整的必须及时报告获批准后报镇应急办备案。
(3)标志。金刚镇紧急救援队车辆、人员(含后备队员)统一配发标志牌。标志牌在备战状态由各车辆、队员自行妥善保管,紧急救援状态下使用,以确保行动畅通、指挥有序。
(五)应急装备、物资保障。
做好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装备、物资、粮食的维护、备勤、征用、储备工作;为涉险、救援人员提供符合要求的安全防护装备;做好必要的生产能力、生产基地储备,建立应急生产启动运行机制探索由实物储备向生产潜力储备和信息储备发展的机制;完善储存、调拨和紧急配送系统;建立应急装备、物资动态数据库,避免对应急装备、物资的重复投资。
(六)医疗卫生保障。
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发挥疾病控制监测网络优势;完善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急救保障措施;做好医疗设施、装备、药品、防疫物资的储备和调度工作;合理布设和建立急救站点,确保有效实施现场救治,逐步实现应急卫生资源的有机整合;建立医护急救资源动态数据库。
(七)经费保障。
镇财政对一般(四级)及其以利及别的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及善后工作给予必要的经费补助,并积极争取上级支持。
逐步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应急管理投入机制,年度财政预算安排防范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有关经费;加强对应急工作经费的监督、管理,确保资金使用效益;支持和鼓励保险企业开展突发公共事件的保险业务,积极鼓励单位和个人参加灾害事故保险;逐步加大社会救助的比重,广泛动员和开展救助捐赠活动,探索设立全镇突发公共事件救助基金的机制。
(七)紧急避难场所保障。
把避难场所建设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以及城镇总体规划、村镇建设规划,逐步建设完善;利用人防设备设施为突发公共事件的防范和处置提供服务和保障;建立临时避难场所动态数据库。
(八)交通运输保障。
加强应急交通保障,提供快速、高效、顺畅的公路设施、设备工具、运行秩序等交通保障条件。
(九)生命线保障。
保障应急状态下交通、供水、供电等公用设施的安全和正常运行。
(十)宣传保障。
利用各种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在全社会广泛宣传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法律、法规、规定,宣传预防、避险、自救、互救的常识,加强对在校学生教育,不断增强社会公众防范、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意识和能力。
(十一)培训保障。
加强全镇在职人员的学习和培训,不断提高防范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综合能力和协调能力;不断提高直接参与防范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领导干部、工作人员的指挥能力和信息处理效率,确保机构高效运转。
四、附则
(一)预案管理。
1.预案的定义和编制主体。
(1金刚镇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由镇应急办组织编制,与《浏阳市突发性事件应急预案》相衔接。
(2)专项应急预案,是各专项应急指挥机构、镇机关关部门按照突发公共事件的分类,为应对某一类型或某几种类型突发公共事件而制定的涉及数个部门职责的行动方案、保障方案和操作手册,是镇政府总体应急预案的组成部分,属镇政府总体应急预案和对应上级专项应急预案的下位预案。由镇相关职能部门或各专项应急指挥机构分别组织编制。
(3)部门应急预案,是镇政府有关部门根据镇政府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本部门在防范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中的相关职能而制定的行动方案、保障方案和操作手册,属镇政府总体应急预案和对应县级部门应急预案的下位预案。由相关职能部门分别组织编制。
(4)举办大型活动的主办单位应当制定应急预案并报镇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备案。
2.预案审议、批准和备案。
镇政府总体应急预案由镇政府办公会议审议和批准;专项应急预案由分管副镇长审议和批准;部门应急预案由各部门审定;各类预案审定完成后下发执行、上报备案。
3.预案修订。
如各类预案制定的法律依据、机构或应急工作发生变化时,各类预案编制主体应适时对预案进行修订,重新上报备案;专项目应急预案和主要的部门应急预案构成种类将不断补充、完善。
五、监督管理
1、预案演练
镇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协同镇政府有关部门制定应急演练计划,并定期组织跨部门、跨行业的应对突发事件演习。
1、预案演练从实际出发,份额不分准备、实施和总结三个阶段,内容包括应急联动、紧急集结、协同配合、现场救援、应急保障等。通过应急演练,培训应急队伍,落实岗位责任制,熟悉应急工作的指挥机制和决策、协调、处置的基本程序,检验各部门之间协调配合、现场迟处置能力和应急专业队伍的快速反应能力,评价应急准备状态。
2、镇应急管理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应对突发事件的宣传、教育和培训规划。宣传、教育等有关部门通过图书、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介,广泛宣传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等常识,增强公众的忧患意识、社会责任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加强对应急指挥人员、应急管理人员和各类应急救援人员的应急管理、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培训,提高其专业技能。
3、监督与检查
镇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定期组织对本预案和各专项预案的落实、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有关单位对应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建立完善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的考核体系,将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作为考核各部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
4、责任与奖惩
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实行行政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为贯彻落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城镇燃气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及《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编制完善县(区)城镇燃气事故应急预案和建立应急抢险队伍的通知》文件要求,有效预防、及时处置全县各类突发燃气事故,提高应对燃气事故应急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燃气事故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经济持续稳定发展和城市安全运行,编制本预案。
二、制定过程
县住建局组织对全县城镇燃气生产及经营现状进行了调研,结合我县实际情况草拟了《城镇燃气事故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并征求了各乡镇人民政府及县级相关部门(单位)意见,根据征求意见情况修改后形成了《城镇燃气事故应急预案》
三、主要内容
《城镇燃气事故应急预案》主要内容:
一是总则。包括编制目的、编制依据、事故分级、工作原则。
二是指挥部组成及职责。明确了指挥部的组成单位、人员及相关职责。
三是预警预防机制。明确监测预报、预警级别与运行机制。
四是应急处置。明确了信息报告与通报、先期处置、应急响应、响应等级调整、现场指挥与协调、信息共享和处理、信息、应急结束、后期处置相关要求。
1.1、编制目的
提高政府保障公共安全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保障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1.2、编制依据
依据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预案。
1.3、分类分级
本预案所称突发公共事件是指区内和单位内部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生态环境破坏和严重社会危害,危及公共安全的紧急事件。
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过程、性质和机理,中心应对的突发公共事件主要分为以下三类(社会安全事件服从政府统一指挥):
(1)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水旱灾害,气象灾害。
(2)事故灾难。主要包括渔业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渔业船舶安全、单位内部安全生产等。
(3)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动物食品质量安全事故和重大动物疫情。
各类突发公共事件按照其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一般分为四级: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和Ⅳ级(一般)。具体标准根据各类事件详细划分。
1.4、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减少危害。切实履行政府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把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公共事件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
(2)居安思危,预防为主。高度重视公共安全工作,常抓不懈,防患于未然。增强忧患意识,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做好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各项准备工作。
(3)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健全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实行行政领导责任制,充分发挥专业应急指挥机构的作用。
(4)依法规范,加强管理。依据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加强应急管理,维护公众的合法权益,使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
(5)快速反应,协同应对。加强以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处置队伍建设,建立联动协调制度,充分动员和发挥乡镇、社区、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志愿者队伍的作用,依靠公众力量,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功能齐全、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
(6)依靠科技,提高素质。加强公共安全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采用先进的监测、预测、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技术及设施,充分发挥专家队伍和专业人员的作用,提高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科技水平和指挥能力,避免发生次生、衍生事件;加强宣传和培训教育工作,提高公众自救、互救和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综合素质。
l.5、专项应急预案
在本预案下,中心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专项预案包括:
(1)突发自然灾害应急预案。是应对雷雨大风、冰雪等强对流天气,预防和减轻其对畜牧水产业造成危害而制定的应急预案。
(2)突发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是应对单位内部突发安全生产事故如车辆行驶安全、火灾、盗窃等而制定的应急预案。
(3)*区渔业环境污染应急预案。
(4)*区渔业船舶水上安全应急预案。
(5)*区防治重大动物疫病应急预案。
各类预案将根据实际情况变化不断补充、完善。
2、组织体系
突发自然灾害应急预案、区防治重大动物疫病应急预案和区重大动物产品质量安全应急预案的指挥机构由区人民政府主管领导任指挥长,成员由政府有关部门、武警部门及相关单位负责同志组成。指挥机构办公室设在区畜牧水产服务中心,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区畜牧水产服务中心成立相应的工作专班,负责具体应对工作。突发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渔业环境污染应急预案和渔业船舶水上安全应急预案的应急指挥部设在区畜牧水产服务中心,由主任段有德任总指挥,成员由中心办公室、综合科、水产科、渔政站及有关科室和二级单位负责人组成。
3、运行机制
3.1、预测与预警
区政府、各部门、中心及所属各单位要针对各种可能发生的突发公共事件,完善预测预警机制,建立预测预警系统,开展风险分析,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根据预测分析结果,对可能发生和可以预警的突发事件进行预警。预警级别依据突发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势态,一般划分为四级:Ⅰ级(特别严重)、Ⅱ级(严重)、Ⅲ级(较重)和Ⅳ级(一般),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
预警信息包括突发事件的类别、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和机关等。
预警信息的、调整和解除可通过广播、电视、报刊、通信、信息网络、警报器、宣传车或组织人员逐户通知等方式进行,对老、幼、病、残、孕等特殊人群以及学校等特殊场所和警报盲区应当采取有针对性的公告方式。
3.2、应急处置
3.2.1、信息报告
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各部门要按规定立即逐级向上报告,同时还要注意信息工作的准确性和保密性。应急处置过程中,要及时续报有关情况。
3.2.2、先期处置
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在报告突发公共事件信息的同时,区政府、区畜牧水产中心及各有关部门要根据职责和规定的权限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及时、有效地进行处置,控制事态。
发生区2级及其以上重大突发事件时或市人民政府启动应急预案涉及本区时,区人民政府应急指挥机构启动区级应急预案;发生一般突发事件时,事件发生地的街乡或有关单位应急指挥机构和中心各单位启动相应应急预案。
3.2.3、应急响应
对于先期处置未能有效控制事态的重大突发公共事件,要及时启动相关预案,由上级相关应急指挥机构统一指挥或指导本区、各部门开展处置工作。
现场应急指挥机构负责现场的应急处置工作。
3.2.4、应急结束
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结束,或者相关危险因素消除后,现场应急指挥机构予以撤销。
3.3、恢复与重建
3.3.1、善后处置
要积极稳妥、深入细致地做好善后处置工作。对突发事件中的伤亡人员、应急处置工作人员,以及紧急调集、征用有关单位及个人的物资,要按照规定给予抚恤、补助或补偿,并提供心理及司法援助。有关部门要做好疫病防治和环境污染消除工作。保险监管机构督促有关保险机构及时做好有关单位和个人损失的理赔工作。
3.3.2、调查与评估
要对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起因、性质、影响、责任、经验教训和恢复重建等问题进行调查评估。
3.3.3、恢复重建
根据受灾恢复重建计划组织实施恢复重建工作。
3.4、信息
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全面。事件发生的第一时间要向社会简要信息,随后初步核实情况、政府应对措施和公众防范措施等,并根据事件处置情况做好后续工作。
信息形式主要包括授权、散发新闻稿、组织报道、接受记者采访、举行新闻会等。
4、应急保障
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预案做好突发公共事件的应对工作,同时根据预案切实做好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人力、物力、财力、交通运输、医疗卫生及通信保障等工作,保证应急救援工作的需要和灾区群众的基本生活,以及恢复重建工作的顺利进行。
4.1、人力资源
畜牧水产(渔政)、公安(消防)、医疗卫生、地震救援、防洪抢险、环境监控,以及水、电、油、气等工程抢险救援队伍是应急救援的专业队伍和骨干力量。区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单位要加强应急救援队伍的业务培训和应急演练,建立联动协调机制,提高装备水平;动员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志愿者等各种社会力量参与应急救援工作。要加强以乡镇和社区为单位的公众应急能力建设,发挥其在应对突发公共事件中的重要作用。
4.2、财力保障
区政府要保证所需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准备和救援工作资金。对受突发公共事件影响较大的行业、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要及时研究提出相应的补偿或救助政策。要对突发公共事件财政应急保障资金的使用和效果进行监管和评估。
鼓励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捐赠和援助。
4.3、物资保障
要建立健全应急物资监测网络、预警体系和应急物资生产、储备、调拨及紧急配送体系,完善应急工作程序,确保应急所需物资和生活用品的及时供应,并加强对物资储备的监督管理,及时予以补充和更新。
区人民政府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应急预案的规定,做好物资储备工作。
4.4、基本生活保障
要做好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确保受灾群众有饭吃、有水喝、有衣穿、有住处、有病能得到及时医治。
4.5、交通运输保障
要保证紧急情况下应急交通工具的优先安排、优先调度、优先放行,确保运输安全畅通;要依法建立紧急情况社会交通运输工具的征用程序,确保抢险救灾物资和人员能够及时、安全送达。
根据应急处置需要,对现场及相关通道实行交通管制,开设应急救援“绿色通道”,保证应急救援工作的顺利开展。
4.6、治安维护
要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场所、重点人群、重要物资和设备的安全保护,依法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必要时,依法采取有效管制措施,控制事态,维护社会秩序。
4.7、通信保障
建立健全应急通信、应急广播电视保障工作体系,完善公用通信网,建立有线和无线相结合、基础电信网络与机动通信系统相配套的应急通信系统,确保通信畅通。
4.8、公共设施
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分别负责煤、电、油、气、水的供给,以及废水、废气、固体废弃物等有害物质的监测和处理。
4.9、科技支撑
要积极开展公共安全领域的科学研究;加大公共安全监测、预测、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技术研发的投入,不断改进技术装备,建立健全公共安全应急技术平台,提高我国公共安全科技水平;注意发挥企业在公共安全领域的研发作用。
5、监督管理
5.1、预案演练
区政府、各部门及本单位内部要结合实际,有计划、有重点地组织有关部门对相关预案进行演练。
5.2、培训和宣传
区畜牧水产中心及各有关方面要有计划地对应急救援和管理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专业技能。宣传、教育、文化、广电等有关部门要配合区政府及业务部门,通过图书、报刊、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广播、电视、网络等,广泛宣传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等常识,增强公众的忧患意识、社会责任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5.3、责任与奖惩
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
目 录
1、总则
1.1编制目的
1.2编制依据
1.3编制原则
1.4适用范围
2、基本情况
3、启动条件
4、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5、应急反应
6、转移安置及生活救助
7、灾后救助及恢复重建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了进一步提高自然灾害应急反应能力,建立健全救灾体系和运行机制,明确救灾职责,最大程度地减少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损失,维护灾区社会稳定,结合本村实际,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浙江省重特大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市重特大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试行)》、《××镇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
1.3编制原则
实行村支部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各部门分工综合协调、重点突出、因地制宜,具有实用性和可操作性的原则。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用于本村范围内的暴雨、洪水、台风(包括亚热带风暴)、干旱、风雹(包括龙卷风、飓风等)、地质灾害、低温冷冻、雪灾、地震等异常自然现象造成的自然灾害。
2、基本情况
××村位于××镇中部,由××、长山、周公坞三村合并而成。全村地域面积11.94平方公里,农户1208户,人口3493人。20__年,××村工业总产值12.7亿元,农业总产值3300万元,村集体可支配资金65.5万元,人均收入13872元。
3、启动条件
一次自然灾害造成以下一种或几种后果的:受灾人口超过本单位人口的3%左右;农作物受灾面积超过本单位当季播种面积的35%左右;转移安置人口占本单位总人口的1.5%以上;造成人员伤亡的。
4、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4.1建立村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领导小组,并确定组成人员及职责。
4.1.1 村领导小组组长由村书记担任,副组长由村主任担任,成员由村分管民政领导、民兵连长、治保主任、调解主任、妇女主任、团支部书记等负责人担任。
4.1.2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研究和分析全村灾害动态情况。
(2)研究决定是否启动应急预案。
(3)向灾区派出救灾工作小组,现场指挥。
(4)检查督促救灾、抗灾任务落实情况。
(5)制定危险地段群众转移路线及安置措施。
(6)及时解决救灾工作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
4.2领导小组办事机构及职责
领导小组设办公室,地点设在村委办公室,为日常办事机构,负责日常性救灾救济,!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分管民政领导担任主任。
5、应急措施
(1)启动本预案后领导小组及时向××镇人民政府、××镇防汛指挥部等报告情况;
(2)迅速向灾区派出救灾工作小组;
①联络协调组:由村支部牵头,抽调人员集中办公,负责全村救灾情况的收集、上下联络、组织协调、有关材料及各类文电的起草和发送工作,搞好后勤服务等工作。
②抢险救灾组:由民兵连长牵头,治保、调解、联防队参加,负责灾区水、电、路、通讯等基础设施的抢修恢复工作,对自身无力抢修的,应第一时间上报上级单位。
③安置及生活救济组:由分管民政同志牵头,团支部、妇联参加,负责组织制定转移安置受灾群众的生活救济方案,帮助灾区安排受灾群众的吃、穿、住等基本生活。
④查灾核灾组:由分管民政同志牵头,负责灾情的查核、统计报表的编制和上报工作。
6、转移安置及生活救助
6.1领导小组对灾区可能因灾需转移安置的人口进行预测,对人民群众居住和生活造成威胁时必须进行转移。
(1)撤离信号由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会议、电话等通知方式,使之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2)成立村支二委成员组成的转移安置小组,负责需转移村灾民的转移和安置工作。
(3)保证撤离群众及时安置,24小时内派出医疗救助分队,并紧急调拨衣被等救灾物资到位。
6.2安置方式:采取投亲靠友、借住、转移安置到村避灾中心,必要时搭建临时帐蓬等。
7、灾后救助及恢复重建
7.1灾情稳定后,尽快组织灾民返回家园。
7.2召开生产自救会议,组织灾区恢复生产自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