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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新媒体艺术;文化创意产业;体验经济;美学经济
中图分类号:G206.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27-8122(2012)04-0071-03
一、引 言
2009年底,詹姆斯•卡梅隆再次以《阿凡达》骄人的票房,突破自己曾以《泰坦尼克号》创下且保持了12年之久全球票房第一的纪录。在第82届奥斯卡金像奖的角逐中,《阿凡达》获得三项大奖,“最佳艺术指导”、“最佳摄影”和“最佳视觉效果”。该片提供2D、3D和IMAX-3D三种制式,在中国国内,不仅出现了连夜排队抢票的景象,在一些没有IMAX-3D制式影院的城市,甚至出现了组团去附近城市只为看到效果最佳的《阿凡达》的“壮举”。这样的疯狂和痴迷,从现实的角度,展现了新媒体艺术的绝佳魅力。
新媒体有三个基本特征:一是改变了传统媒体的传播形态、状态,二是增强了信息传送的互动性和即时性,三是实现了高科技、多技术、多媒介的融合。
而新媒体艺术以信息科学和数字技术为载体,以现代艺术为内容,以大众传播科学理论为纲领,将信息通过媒介的传播技术将科学与艺术的高度融合,应用到文化、艺术、商业、教育和管理领域,并且,以此对文化艺术本身和文化产业产生重大影响。
二、文化创意产业中的新媒体艺术元素
(一)文化创意产业的概念界定
文化创意产业这一概念的生成主要来自以英国为首的各个国家和地区的政策文件,因此带上了浓重的地方色彩,各自的概念界定往往与其国家本身的文化产业发展状况和认知有着密切联系。因此,具有全球普遍认同意义的概念目前还未产生。我国近年来的官方文件,包括《文化产业振兴规划》、《文化部关于加快文化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关于金融支持文化产业振兴和发展繁荣的指导意见》中,仍未采纳“文化创意产业”这一说法,而是保留了过去的称谓“文化产业”。
澳大利亚昆士兰科技大学教授、澳大利亚创意与创新重点研究中心研究室主任和项目主管、美国斯坦福大学教授、知名文化创意产业学者约翰•哈特利认为,文化创意产业着力描述一方面在于创意艺术,这主要表现在个人才能上,另一方面在于文化产业即质量因数,这两方面的结合。它是近些年来在新知识经济范围内的信息通讯技术,就是我们所说的新媒体技术的语境下,它们在理论和实践中提供城市消费者交互式运用的概念[1]。
而我国文化创意产业研究领域领军人物中国人民大学教授金元浦认为,文化创意产业是在当今全球化条件下,以新媒体传播方式为主导,以艺术文化消费时代人们的精神需求为基础,以高新技术传播为支撑,以文化经济全面结合为自身特征的,国家、行业、技术领域交叉或创建的新型产业集群[2]。以上二位国内外著名学者对文化创意产业区别文化产业的认识中,都强调了新媒体技术和网络等新传播方式这类要素的创意地位。
而各国关于文化创意产业的分类也不尽相同。英国将其分为13类,包括广告、建筑、艺术品交易、工艺品、时装设计、电子出版、时尚、互动休闲软件、影视、音乐、表演、电视广播。 美国依旧版权分为4类:核心版权产业、交叉版权产业、部分版权产业、边缘支撑产业。联合国则分为传媒、卡通、电影、娱乐、网络游戏、旅游、文化、网络信息、音乐、戏剧艺术、艺术博物馆等。
(二)新媒体艺术的概念
新媒体艺术的先驱罗伊阿斯科特认为,连结性与互动性为新媒体艺术最明显的特征。它的表现形式包括:影像及互动装置、虚拟装置、网络技术、多媒体技术、动画动漫、影视广告、网络游戏、数码艺术设计、数字插画、CG静帧、数字特效、DV、数码摄影等。新媒体艺术的表现形式非常多,但共通点就是被大众所接受的途径以及作品的直接互动,通过人的触摸、空间移动、声、光、电等的效果,参与到作品的创作中。新媒体艺术创作需要经过:联系、融入、互动、转化、展现这五个阶段。首先必须有人与装置之间的联系,并全身融入其中,而非仅仅在远距离观看,通过与系统和人产生互动,这将导致艺术作品与人的意识之间的转化,最后展现出全新的影像、关系、思维与效果。
将当代新媒体艺术与传统艺术相比较,其发展有着独特的时代背景。它已不再仅仅依赖个体艺术家的才华和灵感,而是依赖整个艺术创作体系、艺术传播过程及方式、艺术媒介手法与参与方式等的全面创新。图像时代、消费时代以及“数字化生存”是新媒体艺术发展的现实语境。
首先,图像成为人获取信息的重要途径和资源,对许多人来讲,甚至是最主要的方法之一。科技时代的图像主要集中于用声、光、电为载体的多媒体种,而不再集中于平面中的图像、文字等这类静态印刷物中。“当代艺术及文化正在变成一种视觉、听觉的感官艺术文化,而不再是平面的印刷文化,这已经是不容小觑的事实。”[3]
其次,当今世界消费主义的盛行,使得商品的价值已不只是其使用价值,人们消费商品,也可能是为了满足内心需要的符号消费、仪式消费等,消费也成为艺术活动的基本方式。艺术经纪人出现后,处于艺术家和群众之间,他们了解并熟悉艺术家,懂得艺术欣赏,自身又赋有很强的营销能力,清楚明白市场需求,最重要的是他们富有经验,可以通过消费的方式把艺术推向大众。
再次,MIT著名教授尼葛洛庞帝笔下的“数字化生存”时代已经日渐成熟,科技的发展引起传媒形式的变化,艺术的多媒体化以数量越来越多、类型越来越新颖的大众文化产品进入人们的日常生活为标志。通过媒介,文化艺术传播的速度更快,范围更广,效率更高。而且,媒介融入了艺术的创作的整个过程,真正可以成为艺术中的一部分。艺术传播与媒介技术之间的关系以及它们带来的语境的分离和重构,也让人们从根本上重新认识了艺术创作对生活的传统观念的反应。
(三)新媒体艺术与文化创意产业的融合现象
当今,数字媒体就像是文化艺术创意产业的发动机,它以IT 技术和CG技术为核心,极大地推动文化经济的发展,主要表现在影视、动漫动画游戏研发、广告、多媒体信息技术的开发与信息产业、建筑、工业、服装等一系列的艺术设计、系统仿真、图像分析、虚拟装置等领域,并涉及到科技、艺术、文化、教育、营销、经营管理等诸多领域[4]。
首先,分解文化创意产业,可以看到新媒体艺术与文化创意产业的融合。文化创意产业可以分解为三组概念,即文化、创意和产业。第一,文化(包括艺术)传播借新技术革命下的新形态媒介,提高了传播效率,又增加了受众的审美感受,并通过“点击”、“复制”等形式,扩大了传播的接受范围和接受频次,增加了受众的“被卷入感”,从而,产生了新媒体艺术的最重要传播特点――交互性。第二,新媒体的使用使创作者的“创意”能够更大限度地发挥,因而,提高了作品“创意”的表现力。第三,新媒体的传播特点,带来了受众的数量激增,创造了更多的文化消费需求,使文化具备成为一个产业,并保持盈利性的必要条件。
其次,考察文化创意产业的分类,仍然可以看到新媒体艺术与文化创意产业的融合。电影电视广告是新媒体艺术介入较快较多,也是进入大众视野最多的领域;动漫和软件开发业运用新媒体艺术的虚拟现实和交互性更多,并且发展主要依赖新媒体技术的个性;随着人们生活中电子产品的增多、闲暇时间的减少以及阅读习惯和获取信息习惯的改变,数字出版的兴起和发展正在日益增加与新媒体艺术的融合;而旅游会展业,在近年来更加注重新媒体艺术要素的融入,北京2008年奥运会和上海2010年世博会中,新媒体、声光电的运用给观众带来了大量的美感体验。
三、新媒体艺术之于文化创意产业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一)复兴文化产业,保护文化遗产,提高文化商品的附加值
首先,与传统的文化产业相比,诞生于知识经济时代的文化创意产业更加强调创意的重要性,创意是其核心,并表现出多样性而非同质化、分众消费等诸多特点。新媒体艺术开放、自由、复制成本低的特点,能够充分考虑到受众个体喜好以及内心需要的相异,在提高其自主选择权的同时,有利规避了文化产业过去成本高、风险大这一缺点,并通过技术含量和知识产权的技术保护,保障了文化商品的使用价值。
其次,文化遗产作为地区人群民族认同感和归属感的重要中国的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共27处,非物质文化遗产更是数量丰富。我国目前是世界上拥有世界非物质遗产数量最多的国家,共4项,另外,我国的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还有1175项。物质文化遗产易被破坏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不易保留的特点决定了这两者都需要借助科学技术,而在继续承担文化艺术传播功能的过程中,同时使自身被保护和保留。新媒体艺术的虚拟现实功能以及数字化保存方式可以在保护物质文化遗产和保存非物质文化遗产方面贡献巨大力量,从而促进了文化的流传。
再次,新媒体艺术本身就是一种高附加值的文化商品,它将过去一味依赖创作者才华和名气或者物品历史的文化商品的价值,转嫁到技术带来的高附加值中,以可感互动的体验增加艺术文化产品的附加值,提高文化创意产业的创意含金量,可以更加有力推动文化经济的发展。新媒体是文化艺术传播的重要载体,是文化创意产业的重要技术手段,是提高创意产业竞争优势的重要砝码。因此,融合新媒体技术与文化艺术要素的新媒体艺术成为文化创意产业的重要内容。
(二)实现文化创意产业推广体验经济与美学经济的载体
首先,新媒体艺术是文化创意产业实现一种叫“体验经济”的重要载体。“体验经济”即继农业经济、工业经济、服务经济之后的一种新的经济形态。所谓体验,就是企业以服务为平台、以商品为道具,以消费者为中心,从而创造出值得消费者回忆的行为。众所周知,商品是客观存在即有形的,服务是无形的,而创造出的体验是会给人留下记忆的。与以往不同的是,商品、服务对消费者来说都是外在的,但体验是主观存在,即内在的,存在于个人心中,是个人在身体、感情、意识上参与所获得的。没有两个人的体验感受是完全一样的,因为体验是来自每个人的感受与商品之间的互动所得的感情[5]。在这里,大致总结了5种体验,娱乐体验、教育体验、情绪体验、审美体验和情感体验等。新媒体艺术交互、虚拟的特点增加了受众的被卷入感,例如在四维影院中我们亲身体验到虚拟现实技术借助声音、音乐、光线、电子影像、机械互动装置、遥控器等多种媒体相结合,打造出幻真的虚拟世界。新媒体艺术带来的体验是借助数字技术,通过虚拟现实,使消费者得到沉浸感、交互性和构想性。
其次,新媒体艺术的低门槛对于美学经济的普及具有重要意义。美学经济指“立足于美学价值,通过向潜在消费群体提供审美服务产品(或将审美要素大量渗透到商品中),以提升商品的文化附加价值,使消费者获得审美愉悦为目的而获得利润的经济形态”[6]。美学经济的题中之义是强调艺术生活化,通过将美附着在能够更多接触到人们生活中的实用物品或商业服务,来推广美的体验,实现审美教育和审美享受的普及,从而达到文化艺术的“平民主义”,即平民美学。新媒体艺术使艺术生活化,艺术生活化是文化成为产业的基础。文化创意产业以商业形态给我们创造了一个更公平、更包容的文化语境的构建契机,就是在这样一种转向中将高雅,高端文化推向边缘、消解它的光环的同时,也将它们的泛化促使形成更加公平的艺术文化共享空间,以便大众容易接受、理解这些艺术文化层面的享受,这无疑可以使社会文化更快更好地整体进步。
四、结 语
新媒体艺术为文化创意产业的兴起和发展提供了多种优势,具有重要意义。 文化传播与文化创意产业是中国可以尽快步入世界前列的产业类型[7]。我国在推动文化传播与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中,对新媒体艺术予以了多方面的支持和重视。2005年国务院出台《推进试点单位有线电视数字化整体转换的若干意见(试行)》,有力地推动了电视数字新媒体的发展。根据国家广电总局的规定,我国每个电视台每天必须播出超过10 分钟的动画片(省台要求30 分钟以上) ,其中60 %必须是国产片。国家火炬计划批复的全国唯一的以文化创意产业为主的专业集聚区,成立于2005年12月31日,这是北京市首批认定的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之一;该基地还在2006年的首届中国北京国际文化创意产业博览会上光荣地被评为“最具投资价值的创意基地”。 我国文化创意产业在未来的发展中,还需要加强对新媒体艺术的研究投入以及一条适合自己的发展道路,并寻找实现新媒体艺术商业价值和艺术价值的更多可能模式。
参考文献:
[1] 金元浦.当代世界创意产业的概念及其特征[J].电影艺术,2006(3).
[2] (美)丹尼尔•贝尔.资本主义的文化矛盾[M].北京:三联书店,1992.
[3] 肖永亮.数字媒体在创意产业发展中的地位[J].现代传播,2005(5).
[4] 田忠利,付琳,龚小凡.关于数字新媒体艺术发展的思考[J].北京印刷学院学报,2007(10).
[5] 金元浦.文化产业与体验经济[J].21世纪商业评论,2006(1).
[6] 金元浦.文化创意产业的高端融合[J].中关村,2010(11).
[7] 金元浦.新技术革命与文化产业[N].膝望新闻周刊,2004-05-24.
网络经济中的若干概念和规律,与传统经济学存在着巨大的差异,下面仅粗线条地列出其中的部分重要差异。为了醒目起见,用实心园表示传统经济学中的概念和原理,以空心园表示网络经济学中的概念和原理。一、概念的对比:
无对应概念 注意力经济
无对应概念 学习曲线
企业 虚拟企业
空间 虚拟空间
社会 虚拟社会
营销 网络营销
制造 灵活制造
规模经济 供给方规模经济、需求方规模经济
劳动分工 知识分工
劳动价值 知识价值
劳动生产率 知识生产率
经济管理 知识管理
无对应概念 网络效应
竞争 网络竞争
贫富差距 数字鸿沟
大规模生产 定制、个人化、特定化。
二、原理的对比:
物质资源起决定性作用
信息资源起决定性作用
产品和服务分离,生产者和消费者分离,企业与企业分离。
产品和服务的边界模糊,生产者和消费者的边界模糊,企业与企业的边界模糊。
供给不足
需求不足
以供给为中心
以需求为中心
稳定均衡
不稳定均衡
边际效用递减
边际效用递增
边际收益递减
边际收益递增
边际成本递增
边际成本递减
规模收益经历递增、不变、递减三个阶段。
规模收益递增
供给方规模经济起主要作用
需求方规模经济起主要作用
负反馈起主要作用
正反馈起主要作用
垄断受到限制
垄断是竞争的结果
垄断会降低社会福利
垄断会提高社会福利
产品竞争是主要的竞争形式
网络竞争是主要的竞争形式
有形资产是企业的主要资产
一、电子商务的概念及其特征
(一)电子商务的概念。电子商务时代的经济,有人称为网络经济、信息经济,也有人称为数字经济、虚拟经济,还有人称为非摩擦经济、零距离经济,等等。我们认为,到目前为止,我们还没有找到一个合适的名词来表述电子商务的经济形态,权且称之为“新经济形态”。广义的电子商务概念是指利用IT技术对整个商务和贸易活动实现电子化。狭义的电子商务特指运用互联网开展生产、营销、销售、流通等商务活动,它代表电子商务的主流。
我们可以从不同的角度观察电子商务。从贸易形态角度看,它提供了在网上买卖产品和服务的可能;从经营方式角度看,它是信息、产品、服务或支付等流通要素通过网络的传送;从科技含量角度看,它是一种商务自动化技术;从服务效果看,它是提高商务活动质量和速度,降低服务成本的工具。所以,电子商务实际上是以网络通讯为依托,以电子信息技术为手段,提供的服务贸易、商品交易和商务性数据交换,它的核心是极大地扩张商务活动的空间及合作对象,最大限度的缩短业务流程和工作时间,从而降低企业和社会的交易费用,以少的成本,做得更好,增加业务的价值和社会福利。综合起来看,电子商务代表了高技术时代现代化商业的发展方向。
(二)电子商务的特点
1、开放性和全球性特点。电子商务是结合经济,电子商务运用互联网络联系由生产到消费的各个环节,缩短它们之间的差距。电子商务的结合经济性,又被称为直接经济、零距离经济,它在人类社会的发展历史上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电子商务是网络经济,由网络创造的新的经济形态,有其自身的规律和特征,具有广泛沟通、全球开放、动态更新、整体关联等特征。
2、信息化特点。信息经济确立信息成为经济资源的地位,信息拥有与信息技术成为获取经济效益的重要途径。
3、数字化特点。电子商务,其技术实质就是在Internet上传输的各种数字。数字经济的特征在于全部社会经济活动的主体(个人、企业、政府、其他团体等),其行为、成果均以数字来表示,数字成为整个社会经济活动的全息代码。数字经济的优势在于能够准确度量实物经济、货币经济的运行状况,从而保持经济稳定。
4、虚拟性和动态性特点。通过Inter-net为代表的计算机互联网进行的贸易,买卖双方可以在网上提供信息并搜寻对方,通过信息的推拉互动,签订电子合同,完成交易并进行电子支付。整个交易都在网络这个虚拟的环境中,无需当面进行。电子商务时代的交易是当即交易,即实时交易,服务的特征为不受时间和空间的限制,具有动态特征。
二、电子商务对现代商品流通的影响
(一)电子商务对社会经济的影响。电子商务是与网络经济相伴生的,是网络经济的运作过程和主要手段,是一种新的市场运作方式。而网络经济是信息经济、知识经济这些社会概念的具体形式和物质载体,是信息经济、知识经济在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主要体现。电子商务还促进产业结构、产品结构、市场结构、企业结构的变革。从产业结构变革来看电子商务促进第四次产业的发展,以及对一、二、三次产业的改造有重要作用;从产品结构来看,电子商务的发展使多媒体表现的产品、大宗与标准化产品层出不穷;从市场结构来看,中小企业的发展使企业结构逐渐朝扁平组织、事业部制企业的形式发展。
(二)电子商务促进流通方式的变革。电子商务还促使购物方式、支付方式、消费方式、沟通方式的变革。网络经销商是通过电子商务手段为消费者提供商品或劳务的组织。在网络营销活动中,行业界限变得模糊,拥有商品和劳务或进行交易的活动组织可以是制造商、批发商、零售商,他们共同的特点是都有直接与消费者在网上接触的愿望和行动。因此,只要是在线提供商品或服务的组织都把它们称为网络经销商。其基本职能有:
(1)实现网上交易。这也是电子商务活动最基本的职能。实现这一职能的基础是各种电子交易的手段和技术。
(2)拓展新市场。当现实的批发和零售市场缺乏增长潜力或缺乏足够大的规模时,电子商务将企业带入虚拟的市场。这也是新经济最显著的特点。
(3)最大限度地提高消费需求满足程度。网络经销商的电子商务活动可以实现极高境界的定制式营销,为每个消费者“量身定制”,实现消费者个性化的心理需求,也为企业开辟了网上的细分市场。
网上商店的出现,是现代流通的新形式。网上商店又称电子商店,它是网络与商业的融合。网上商店的成功关键在于尽可能地扩大商品展示范围,扩大商品选择范围,最大限度地为顾客提供方便。网上商店的构造原理与网络经销商类似,只是网上商店的交易上游和下游的对象更明确。客户得到的商品有可能来自两种途径,即由网上商店的自有仓库或联盟伙伴送达,或者由厂商直接送达。
(三)电子商务与交易费用。按照科斯的论述,交易费用是经济行为主体在市场交易活动中为实现交易所支出的费用,为了降低市场交易费用而出现了企业,企业将市场交易行为内部化,从而节约了交易费用。现实中,由于实现交易的困难加大,导致交易费用上升,经济行为主体越来越依赖于企业,于是企业对市场的替代加大,企业的规模亦越来越大,企业运行的费用也越来越高。电子商务的出现对交易费用下降的影响发生在三个层面上:一是企业层面,参与交易的企业利用网络收集信息和利用电子商务实现交易,从而使交易费用下降;二是渠道层面,由于实现供应链管理和渠道成员之间的有效合作,整个渠道上信息流、商流、物流、资金流的速度加快、效率大为提高,这种渠道整体效率的提高使成员均受益;三是流通产业层面,网络化和电子商务搭建的交易平台使所有企业的商品流通效率增加,电子商务基础上的社会物流为企业节约了大量费用,实现更高的效率。
电子商务的出现使市场的功能加强,市场组织生产的效率提高,由此产生的一个革命性影响是企业与市场的关系发生了变化,出现了与以前截然相反的趋势:不是企业代替市场,而是市场代替企业。之所以会出现这种趋势,首先是因为经济主体在市场上获取信息的搜寻成本下降。市场上有两个价格,一个是平均价格,一个是最低价格。在大多数情况下,人们在购买中付出的是平均价格,而不是最低价格,因为获得最低价格的搜寻成本很高,也就是:最低价+搜寻成本>平均价格。电子商务的出现使搜寻成本极大地降低,信息的获取变得轻而易举,最低价+搜寻成本<平均价格,从而导致市场价格向最低价靠拢。市场代替企业的第二个原因是电子商务降低了市场的组织成本和管理成本。在过去利用市场组织生产的规模是有限的,电子商务出现有可能使整个市场置于电子商务平台之上,市场组织成本和管理成本极大地降低了,利用市场组织生产在一定程度上比企业组织生产更为经济。市场代替企业的第三个原因是电子商务的出现使流通产业社会化程度得以提高,市场经营主体可以将许多原先都由自己承担的业务外包给社会,如市场调研、营销策划、存储、运输、配送等等,更多地直接利用市场机制为企业降低成本。市场代替企业的第四个原因是电子商务导致“虚拟企业”的诞生。虚拟企业是市场配置资源与企业组织要素的一种结合,虚拟企业虽名为“企业”,实为市场组织行为,虚拟企业使一些独立的经营主体通过网络形成一个具有时间性的经营联合体,它们之间具有明确的分工和默契的配合,其效率和一个真实的企业一样。虚拟企业按照市场原则组建,其成员在市场竞争中优胜劣汰,其组织可以在调整中不断地得以优化。这样的市场组织显然比传统的企业更具灵活性和活力。
以上所阐述的市场对企业的替代趋势,原因在于电子商务使市场组织生产的费用降低了,从而出现由市场组织生产相对有利的状况,市场机制的作用范围扩大了;与此相反,企业组织生产的费用由于没有发生变化而显得相对昂贵,企业的扩展空间受到一定程度的限制。
(四)电子商务与商业。随着电子商务的不断发展,传统的商业模式发生了重大变化,从商流、物流到信息流,从商业企业的组织形式到运作方式,无不打上电子商务的烙印。电子商务赋予了传统商业新的内涵。
1、零售业的电子商务化。未来零售业实现电子商务化的主要任务是:将网络公司与传统的企业结合起来,实现虚拟与现实的有机结合,形成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的局面。电子商务要取得成功,必须具备以下几个条件:足以形成赢利的有效细分市场、丰富合理的商品种类、高附加值的服务以及高效的物流配送体系。因此,在未来流通业的发展过程中,传统商业企业与电子商务企业之间相互支持、相互协作,实现网上网下相结合的全方位销售模式,是一种较为理想的合作模式。要实现这一模式,需要分两步走,第一步是传统商业企业自身的整合,即传统的商业企业中,小商店实施连锁,大商场实行智能化,连锁商业实现网络化;第二步是传统商业企业构成的“网”(网点)与电子商务企业的“网”(网络)结盟。
关键词:信息时代 插画艺术 社会生活 文化基础
随着社会信息步伐的不断加快,今天的社会已经进入了一个崭新的图像传播时代,插画作为视觉传达的重要手段已经广泛应用于设计的各个领域,各种插画风格的装饰手段成为人们生活方式的重要选项,其中计算机是一种视觉信息数字化处理的新型媒体,是传统画布、画纸的一种延伸,其艺术表现形式是多元的,可以是静态的、动态的、甚至是相交式的。利用计算机这种数字技术进行插画创作有更多的表现选择性和更大的执行效率。数字插画已经成为当今一种新的设计时尚,以一种新的流行文化形态在大众面前呈现。
一、 插画的概念及延伸
插画并不是今天才有的新事物,它是一种古老的艺术形式。插画的产生是为了在人与人之间传播信息,同时又起到一种装饰信息媒体的作用。插画的历史由来已久,考古学家在古老的岩洞、石壁和墓穴中发现的很多绘画图案,在原始社会的石器时代人们就用各种图案装饰着生活用品,例如拉斯科洞窟、敦煌莫高窟壁画、长沙马王堆汉墓帛画、半坡氏的人脸鱼纹盆上的图案等,这些图画虽然在当时并没有给它定义为“插画”这一概念,但它们既具有信息传递的功利性,又具有不可否认的装饰性,因此它们已经完全具备了插画的内涵。
首先,插画是现代传媒中应用范围最广的一种视觉艺术形式。作为一种艺术形式,是为了达到某种目的的一种视觉化造型表现,大多配合文字与图片,通过非语言的直观形象完成心与心的交流传达的目的,作为文字的辅助要素对文字具体的内容作说明。发展到现在,插画已从过去狭义的概念变为广义的概念,凡艺术性的图画和含有说明文字的插图都可称为插画。插画可以说是无所不在,从生活用品、广告传媒、出版影视、游戏网络、移动通讯等领域以及其他各种传媒形式中都能找到它的踪影。小到一张卡片,大到巨幅的广告,从小说插图到独立的绘本、从我们儿时爱看的连环画到现在盛行的漫画读本、从餐巾纸上的图案到公园草坪花圃组成的拼画、从礼盒包装到建筑壁画、从互联网的网页插图到手机画面、从字里行间的图画到空间陈列的环境装置,无不体现着插画的应用。
其次,现代插画已成为2l世纪的一门多载体实用艺术,在市场经济的强力推动下形成了一个多学科交叉的庞大体系,其影响力渗透到当今经济、文化、生活等各个层面。插画、设计和摄影三者之间是设计领域的铁三角关系,它们虽分属三个相对独立的艺术门类,服务于不同的目的,形成不一样的学科范畴,但却有着极深的渊源关系。在广义的视觉艺术概念下,有着相似的语言母体;在现代文化语境下,借鉴、融合古今中外的文化资源、图像资源,更是各门类艺术生存、发展的重要方式。插画、设计和摄影相互借鉴语言元素、相互启发,极大地拓展了其自身的艺术表现力和感染力。因此,插画艺术的独特魅力和商业价值是现代大设计领域中不容忽视的重要课题。
二、信息化时代的插画艺术的特征与优势
信息化时代的数字技术飞速发展为插画艺术提供了强大的技术支持,创造性思维和艺术观念得到新的发展,表现语言和展示空间得到了极大的丰富和扩展。但是现代插画和传统插画还是有共通的一面,其共同点就是必须遵照视觉艺术的审美原则。艺术手段与艺术内容的统一,并符合人们视觉习惯的审美要求。
数字化手段的插画制作,大大提高了绘制效率,不仅使上色变得更快捷,同时使修改变得更方便。一幅画可以在很短时间内处理成多种色调,多种肌理效果,随着软件技术的不断更新,电脑可以模拟出越来越多的传统手绘技法,从最初只能画粗细均匀的线条,到现在PHOTOSHOP、等软件可以模拟出的油画画笔、水彩画笔、水粉画笔、水墨画笔等几十种笔刷效果,配合数位板和压感笔使用,可以根据下笔的力度画出带有粗细变化的线条。难怪插画艺术家尼克•辛吉斯也说:“在我的潜意识里,用鼠标画画,早已和用一支笔或一根油画棒没什么两样了。这一媒介使作起来更快、更好,而且现在也更便宜。
英国的文化创意产业在国际上具有标杆作用。它是世界上最早提出创意理念的国家,也是第一个利用公共政策推动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国家。
英国的音乐产业,占全球音乐产业的15%,音乐销售市场位列世界第三,出口的净收益比英国钢铁工业还要高;英国音乐人组成的工会,规模比英国煤矿工人工会还要大;来自英国的优质设计,随处可见。目前全球生产几乎每一辆车的原型中,都有英国皇家艺术学院学生或毕业生的创意;香港国际机场、香港汇丰银行总部、德国国会大厦,都出自英国建筑大师诺曼・福斯特(Norman Foster)手笔;伦敦是全球第三大最繁忙的电影摄制中心,在过去的几年里,英国电影已经多次获得奥斯卡奖,如《角斗士》《艾里斯》《高斯福大宅谋杀案》和《指环王》;英国视频游戏的销售额占全球的16%,占据了英国和欧盟三分之一的市场份额和美国10%的市场份额;英国的动画片在托尼奖中占有一席之地,歌剧也在百老汇上演,而且是美国音乐剧目的第二大来源国。
虽然英国是老牌资本主义国家,但是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却走在世界前列。这与政府的重视以及实施相关的产业政策有关。
文化创意产业推动英国转型
上个世纪90年代,英国因为政府的产业政策未能刺激经济发展,某些产业的发展濒临危机。1994年,澳大利亚公布了国内第一份文化政策报告。英国政府派团赴澳大利亚考查,回国后马上建立组织管理机制,政府成立了专门的研究指导小组,投入了大量的资金及资源发展文化创意产业。
1997年,布莱尔当选英国首相后的第一件事,就是成立“创意产业特别工作组”(CITF:Creative Industries Task Force)并亲自任主席,他提出要“通过英国引以为豪的高度革命性、创造性和创意性来证明英国的实力”,提出把文化创意产业作为英国振兴经济的聚焦点,把推广文化创意产业作为拯救英国经济困境的有效方法。1998年出台的《英国创意工业路径文件》中更明确地提出了“创意工业”(creative industries)的概念。
英国政府一方面加强民众对创意产业的认识,使创意产业的规模具体化;另一方面,又强调文化活动对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影响,大力支持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
与大多数国家发展文化产业的战略规划不同,布莱尔政府1997年提出发展创意文化产业,不仅从概念上与文化产业发展相区别,同时试图从国家政策的制定上推动文化产业发展。英国工党政府发现,发展文化创意产业有多方面好处,不但提升了民众福利的施政纲领,同时有利于工党作为一个创新型政党的形象被重新树立起来;更重要的是,可以促进国家经济增长、积累财富和扩大就业,此外,对于推动公民社会的形成和发展具有深远意义。
具有典型特征的创意产业发展历程
英国是最早提出“创意产业”定义的国家,1998年CITF1将创意产业定义为“源于个人创造力与技能及才华,通过知识产权的生成和取用具有创造财富并增加就业潜力的活动。”其创意产业发展历程具有典型的特征。
英国曾经是“世界工厂”,后来失去了制造业大国的地位。1997年5月,英国政府为调整产业结构和解决就业问题,首相布莱尔提议并推动成立了创意产业特别工作小组。这个特别工作组分析英国创意产业的现状并提出发展战略,提出把创意产业作为振兴英国经济的重要手段。
1998年英国政府积极采取措施推动创意产业的发展,这些措施主要包括:在组织管理、人才培养、资金支持等有关方面逐步加强机制建设;对文化产品的研发、制作、经销、出口等实施系统性扶持;逐步建立完整的创意产业财务支持系统,包括以奖励投资、成立风险基金、提供贷款及区域财务论坛等作为对创意产业的财务支持。
至2000年英国创意产业已获得了一定发展,据英国跨部门商业注册机构(Inter-Departmental Business Register,IDBR)统计显示,英国创意产业企业已达122,000家,约占企业总数的7.6%,其中四分之三集中于软件与计算机服务业、音乐、视觉和表演艺术方面。
创意产业的发展推动英国成为仅次于美国的世界第二大创意产品生产国。2001年英国文化、媒体与体育部发表《英国创意产业专题报告》(Creative Industry Mapping Document),该报告显示,2001年英国创意产业产值约为1125亿英镑,占英国当年GDP的5%,已超过任何制造业对GDP的贡献。
2002年,创意产业成为英国第二大产业(仅次于金融服务业),创意产业注册企业数约有12.2万家,雇佣总人数达190万,成为英国雇佣就业人口的第一大产业。此外,英国创意产业实现出口115亿英磅,约占英国外贸出口总额的4.2%。
2003年政府对创意产业采取了税收优惠等政策性扶持,创意产业进一步成功推动了英国出口,有效抵补了货物贸易逆差。
经过几年的发展,从1997年至2005年间,英国已培育了12万多家创意企业,与创意产业相关的从业人员数量占英国就业人口的一半。发展创意产业已成为英国推动经济增长与降低失业率的有效策略。
英国财政部2006年财政报告指出,当时英国的服务业产值占所有产业总产值的73%,解决了就业人口占总就业人数的80%,而20年前的比例分别仅为55%和68%。
此外,以伦敦为代表的几大城市逐渐发展成为全球“创意城市”的典型。创意产业有力地推动了城市和周边地区经济的发展。“创意产业”概念在英国被正式命名后,短短几年内迅速地被新加坡、澳大利亚、新西兰和中国香港、中国台湾等国家和地区加以调整后采用,在全球范围内产生了广泛影响。
创意产业的发展得益于政府的积极推动
对于文化创意产业,英国政府强调个人的创造力、个人的灵感、理念、技能是创造价值的核心。在范围的界定上,英国政府将文化创意产业就业人数多或参与人数多、产值大或成长潜力大、原创性高或创新性高三个原则作为标准,把13个产业纳入文化创意产业的范畴。英国政府的推进措施主要集中在支持文化创意产业的基础研究、从业人员技能培训、数字化推动、企业财政扶持等方面。
志在成为全球“创意文化中心”
2005年6月16日,英国政府提出要把英国建设成为全球“创意中心”,为此,英国政府有步骤地推进整个计划。2005年11月4日,文化传媒体育部(DCMS)了创意经济计划(The Creative Economy Programme),意在对创意产业的支持、发展及提高生产力方面建立一个更好的框架。该计划关注的焦点主要集中在七个领域,每一个领域都将有一名专家领衔,这是英国完成“全球创意中心”要走的第一步; 2006年2月7日,英国DCMS成立专家组,让七名专家负责创意产业的七个发展方向。并主要从四方面的工作入手。
进行大量基础科研工作
英国对文化创意产业进行了大量的基础科研工作,除了上面提到的那份报告《Creative Industries Mapping Documents》,还分别于1998年出版了《Exports: Our Hidden Potential》,研究文化创意产业的出口政策与做法;1999年了《The Regional Dimension》,研究文化创意产业的地区发展问题;2000年出版了《The Next 10 Years》,从教育培训、扶持个人创意及提倡创意生活等三方面研究如何培养公民创意生活意识及享受创意生活;2004年的《Creative Industries Economics Estimates》公布了文化创意产业产出、出口、就业等统计数据,介绍了该产业的发展现状。这些研究为英国政府制定文化创意产业政策提供了理论支持和数据资料,保证了政府文化创意产业政策的科学性、连贯性和一致性。
注重数字化对创意产业的影响
近年来数字化技术的快速发展,对创意产业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为此,英国政府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积极推动创意产业数字化发展:1998年对下议院特别委员会所提出的“多媒体革命”做出响应,开始积极计划应对数字化潮流;2000年,研究数字化对音乐消费的影响及知识产权保障的重要性;2002年,研究了数字科技对电影生产及销售的影响,并提出应对数字化发展趋势的电影产业政策。数字化技术不但大大缩短了创意产业的创作过程,降低了创作成本,提高了创意产品的创作质量,而且也促成了创意产品销售渠道和消费者消费习惯的深刻变化。此外,政府利用数字化技术丰富民众生活,开发多家博物馆并将所有数据档案数字化,并通过教育培训等方式,支持民众的创意发展,提供公民与创意接触的机会,使人们享受创意生活。
提供完整的文化产业政策
英国政府的创意工业政策,是目前国际上产业架构非常完整的文化产业政策。英国的文化创意企业不希望政府干预太多,只希望政府协助建立优质健康的环境,帮助产业的未来发展。所以,英国政府的推进举措主要集中在三个方面:首先,政府就组织管理、人才培养、资金支持、生产经营等有关方面加强机制建设,对创意文化产品,从研发、制作、销售到出口,实施全方位的系统性扶持。1998年,英国政府出台文件,通过出口推广、教育及技能培训、协助融资、税收减免及开放规则、保护知识产权和容许每个地区保留本地文化发展的自等政策,大力推动创意产业。其次,规划创意产业蓝图(Mapping Document),倡导创意产业的概念,培养公民创意生活与创意环境,发掘大众文化对经济层面的影响力。再次,建议各地政府与民间广泛合作,以伙伴关系推动创意产业面临的问题,对创意产业提供补救对策,如保护知识产权,促进文化产品输出,提供从业者教育和训练等。
视觉图像的产生与兴起,有其历史的必然趋势,它符合数字社会的传播需求,它使图像更加迅速、简洁的方式在社会中广泛传播。传统的词语文化主要是语词和概念,与视觉文化表现的观念、态度、感情方面不同,它主要是以认识性、象征性、理解性的内容诉诸人们的认知、想象和思考。传统的词语文化发展到今天。已经形成了完整的体系,能够用它表达非常抽象的思想观念,这也是几千年来人类文明沉淀的结果但是缺点也显而易见:文字语言的体系非常复杂,种类繁多,需要长期的学习才能掌握与应用,它们在进行文化传播时存在着空间差异与时代差异等。
随着社会信息量的增大,生活节奏大大加快,科学技术迅猛发展。用传统的词语文化来传承科学知识与人类文明,仅靠文字、语言已经不能满足社会客观进步的需要,这必然要求另一种文化传播形式来弥补文字语言传播的不足。而视觉图像传播可以将那些本身并非视觉性的事物予以“视觉化”,图文并茂、声形并茂,最直接、最普遍、最简单、最有效地、最快捷地呈现各种直观的信息。在信息时代,对于信息的收集、储存、检索、查询、传播能够实现数字化、网络化、系统化,从而保证这些信息的及时性及增值功能。
研究表明。人类获取信息时,83%来自视觉,11%来自听觉,其它方式仅占6%。由此可见,人类在进入数字化时代后,我们对世界的把握在相当程度上依赖于视觉。借助现代传播媒体的发展,视觉图像传播的这些特点必然会在数字化媒体平台上带来新的突破,在数字技术环境中孕生出更多有潜力的新价值,也为视觉图像与数字技术的融合提供了充分的条件。
二、视觉图像与新经济时代的现代设计
现代设计是构建在现代工业化生产和科学技术发展之上的,其最终目的是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服务于全社会的大众消费者。现代设计强调设计结合实践,强调设计的实用。所以,现代设计以科学、理性的思维取代了自我表现的艺术观,迅速适应了现代经济的发展。今天,现代设计已经渗透到社会经济生产的广泛领域,深入到人们日常生活的每个角落。
随着新经济时代的到来,网络、数码、多媒体等新技术革命的迅猛发展和广泛应用。一些传统的艺术、学科领域呈现出日渐萎缩的状况,与此相关的理论和观念也愈显陈旧。与此现象相反。现代设计却在这些新兴的技术革命领域获得了极好的发展机会。
一方面是计算机软件设计,数码图形技术及多媒体、数码技术等在现代设计领域的介入和广泛应用;另一方面却是现代设计在互联网络、动画游戏、影视媒体、电子出版物等领域获得了新的发展空间。例如,计算机图形设计软件的开发,极大地提高了设计制图的劳动效率。不仅如此,它还极大地丰富了设计表达的视觉领域,随着计算机智能化的进程,它还必然介入到设计的创造性思维过程中。而恰恰是计算机图形设计软件的介入,使现代设计掌握了数字图像等新的视觉语言,并因此迅速进入到互联网、动画影视、多媒体数码等新兴领域。
在现代设计体系中,这些基本要素都具有明显的开放性特质。它要求“为大众设计”,体现时代精神。要求设计贴近生活,满足社会需戛强调设计与新科技、新技术的结合。使得现代设计在近几十年的发展中,始终处在开放、吸收和不断丰富的动态中。不断开拓着新的领域和空间,始终处在社会经济发展的前沿。
三、视觉图像传播与消费社会的视觉需求
人们在社会生活中对图像具有很大的依赖性,视觉是不可或缺的生存要素之一。一个不容置疑的事实是人类的视觉需求随着时代的发展而不断的发展,从原始时代的自然形态图像。到工业社会的人造形态图像,再到后现代社会的数字图像。显然,人们随着社会文化水平的提高,对图像的视觉要求越来越高,我们已经不满足于那些自然形态的图像,更加注重复杂性、冲击力和思维联想等方面的表现。而数字化时代的到来,正好满足了这种变化的需要。产生这一视觉需求应该有其主客观两方面的原因:从客观上来看,走向多元化的视觉文化有一个不断趋于完善和丰富的发展过程从主观上来看。作为文化生产和消费的主体。人的视觉需求和欲望也有一个不断提升的过程。
视觉图像是信息传播的网络化、系统化。传统的人类社会信息传播主要依赖于语言――口耳相传,或文字符号――即印刷载体来进行大范围的传播。即使出现了广播与电视以后,某种意义上说也只是传播形式的改变,其本质并未发生根本性的变化。而今天当我们使用数字技术后,情况发生了很大的改变。首先,是传播媒介的变化,计算机及其网络技术已经相当的普及,接触媒介与使用媒介已成为社会交往的重要方式。其次,是传播形式的变化,它不仅体现在现代信息传播更为实时,同时也体现在动态、交互和虚拟现实等方面。例如,以多媒体形象出现的网络融合了一切传播技术,将电视、电信、电脑、电子消费品、出版和信息服务尽数纳入了自己的世界。在这一虚拟世界里。现实、社会的消费主义价值观以数字化形式得到了保存。这不仅意味着占有现实,更意味着对一种生活方式,乃至社会地位的象征性占有。
麦克卢汉对于媒体阐释的精辟并不在于它的文化内涵。而在于他把媒介看作社会交往的技术媒介。按照他的观点说,要用那些现代化的手段,有效地转化和形成新的时空关系,重新建构公共生活和私人生活,重新建构社会关系和感觉方式。他的现代技术论不再是一种批判性的异化理论,技术已经被他看作是人类躯体和神经的有机扩展。
【关键词】 互联网+税务 税收治理 数字经济 大数据
滥觞于2015年的政府工作报告的“互联网+”行动计划,乘着《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 ”行动的指导意见》及《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的东风,逐渐成为国家发展战略,进而影响国家治理的各个领域。作为国家治理重要组成部分的税收治理,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互联网+税务”行动计划》的规范引导下,各级税务部门亦开始探索“互联网+税务”的税收治理新模式、新路径。根据该规范,税务系统会重点推进社会协作、办税服务、发票服务、信息服务及智能应用五大板块二十项行动,以推动互联网创新成果与税收工作深度融合,促进税收现代化。实际上,“互联网+税务”不简单的是将互联网创新成果应用税收工作中,更重的是在调试税收规则以适应新一轮工业改革,确保税收治理规范能够与经济社会改革俱进。传统税收治理规则在以数字经济与大数据为重要组成的现代经济体系中,面临着失灵的风险。如何在突破传统税制弊端重围下,主动适应数字经济与大数据的变化,成为了“互联网+税务”行动计划理应研究的课题。对此,笔者基于数字经济和大数据给税收治理带来的机遇,剖析现行税法制度适应“互联网+税务”存在的漏洞,并提出相应的修正措施,以期助力税收现代化的实现。
一、“互联网+税务”面临的主要挑战
移动互联网信息的日新月异加速推动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变革,数字经济与大数据的发展正悄然改变着传统经济运行的模式,也势必会对传统税收模式带来挑战,因而推行“互联网+税务”须充分考虑这种挑战。
一方面,数字经济颠覆了传统经济运行模式,对税收治理提出了挑战。数字经济具有以下方面特征:对无形资产前所未有的依赖,数据(尤其是个人数据)的大规模运用,利用免费商品获取外部价值的多边商业模式的普遍采用,以及对价值创造地的判断困难。这就形成一个重要的问题,数字经济中的企业如何增值并产生利润,以及数字经济如何与来源地、居住地概念相联系以及税收收入性质的确定。同时,新的经营方式会导致核心经营功能的重新布局,最终形成不同的税收权力的配置,产生低税收。具而述之,一是随着经济主体的多变性及复杂化,税务机关控制税源的难度及复杂性大大增加;二是随着互联网与传统产业的深度融合,一方面经济活动日益复杂化,另一方面经营形式逐渐多样化,税务机关控制税基的难度亦在增大;三是数字经济下,地理空间上的常设机构及固定营业场所变得模糊不清,从而增加了税源发生地认定的难度;四是在税源与价值创造相互分离的情况下,利润的归属难以简单地做出判断,尤其是国际贸易和国际经营活动利润归属问题。
另一方面,面对大数据所带来的海量涉税信息,税收机关难以有效整合、利用。大数据时代,信息是最重要的资源、生产要素及社会财富。然而,税务机关整合利用涉税信息能力的提升远远滞后于信息化的蓬勃发展。首先,税务系统内部各种信息缺乏有效整合。尽管旨在实现全国税收数据大集的金税三期系统的试点在有序推进,但就目前而言税务系统内部信息仍旧分散在综合征管系统、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及出口退税系统等各种系统中,整合性明显不足。其次,各级税务部门缺乏对高度智能化的企业信息系统的了解,难以有效分析,甚至无法分析存在该系统内的大量企业会计核算和生产经营数据,从而无法掌握企业真实的生产经营情况。再次,各级税务部门利用第三方涉税信息效率偏低,体现在财政、房管局、银行及工商等部门之间的信息孤岛,以致涉税信息无法共享;缺乏有序、科学的涉税信息的收集程序及规则,以致面对涉税信息反应不够灵敏。
二、“互联网+税务”的法律留白
应该说,现行税法及以此形成的税制基于大工业时代的经济运行模式而建立的,对于数字经济的新型运行模式存在诸多失灵的法律风险。
(一)传统经济关联原则的式微
税收管辖权的行使,主要依据的是经济关联原则,特别强调经济活动与特定有形场所(常设机构或不动产所在地或企业实际管理地)。但面对以互联网和通信技术为支撑的数字经济,原有的经济活动与特定有形场所的联系不再那么具有严密的逻辑性,更多的是具备偶然性和随意性。因此,借助经济活动与特定有形场所的关联进行税收管辖权的划分是不合理的,有时甚至是不可能的。一则数字经济下,伴随确定税收管辖权的连接因素的消失或模糊,传统居民地管辖权和来源地税收管辖权的认定标准难以发挥功效;二则传统按照交易标的性质及活动形式区分界定所得的定性标准难以适用数字经济下所得的定性;三则在价值链管理模式下,关联企业的功能剥离及有序配置替代了操纵转移定价,使得该原则的运用陷入窘境。此外,企业与消费者的交互性亦使得利润的归属地难以确定。可见,传统以有形场所为要素判断经济关联的规则,难以适应数字经济下企业运营模式和价值形成机理的变化,亟待拓补。
(二)规则漏洞导致BEPS的泛滥
如众所知,混合错配、转让定价、资本弱化、受控外国公司(CFC)及跨境电子商务是税基侵蚀与利润转移(BEPS)的主要方式,而随着数字经济及大数据的深化而愈演愈烈。虽然,现行税法对上述行为方式予以了规制,但是几乎所有的法律规则皆是立足理论层面而进行的制约,难以适用实际操作。以资本弱化为例,《企业所得税法》从债权性投资、权益性投资及其之间的比例三个方面予以了一般规定,但对于债权与股权的比例计算时点等具体问题并没有明确,难以有效及准确地判断企业是否实施了资本弱化避税行为。又如CFC规则,何为合理经营需要及是否需要根据消极或积极性质划分所得都未得到明确回应。此外,我国跨境电子商务反避税立法阙如。相关法律法规的不完善,为BEPS的泛滥提供了温床。微软通过在爱尔兰、新加坡和波多黎各的“海外地区业务中心”转移大量盈利,规避我国税款8.47亿元就是佐证。因而,必须完善反避税规则,以遏制BEPS的横行。
(三)涉税信息共享法律机制欠缺
现行税收征管法虽然要求“建立、健全税务机关与政府其他管理机关的信息共享制度”,但未能破除既得利益体系,使得税务机关与政府及其他管理机关的涉税信息依旧呈“信息孤岛”之状,因而难以发挥各部门涉税信息的集群效应。同时,它也只是规定银行、住建、海关、工商等第三方主体应该支持、协助税务机关执法,但是并没有明确这些第三方主体有向税务部门报告涉税信息的义务。此外,还赋予了税务部门在税务检查环节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依法采集信息及查询的权利,但其适用范围受到严格限制。因此,关于涉税信息共享法律机制的规定实则是一纸空文,不具有任何可操作性。对此,《税收征管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增加了一章“信息披露”以强化涉税分享机制。殊不知,税务机关试图将纳税人所有涉税信息进行收集的规定,既给第三方设置了不合理的负担,亦不利于获得有效的信息,更对公民权利、经营自由及政府职能分工的侵害,明显违背了比例原则。
(四)数据权及其法律保障不完善
大数据时代,海量的涉税信息被收集、处理、交易及应用,个人信息安全、社会安全及国家安全受到前所未有的挑战。但是,我国现行税法规范,甚至是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皆没有对数据权这一新型权利的保障提供有效的方案。一方面,纳税人权利话语在税法规范体系中匮乏的现状,就决定了纳税人数据信息权保障机制的不健全。现行税收征收管理法明确了纳税人提供涉税信息的义务,但对于纳税人涉税信息数据权的保障只字未提,即使不久的《税收征管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也只是一味强调提供涉税信息的义务,并没有针对涉税信息数据权保护的条款设计。另一方面,由于大数据发展尚处初级阶段,国家战略上的数据及其权利保障尚未进入法律保障的视野,我国在大数据保护方面的政策法规还付之阙如,税收数据权的法律保障更是如此。
三、“税务+互联网”的法治保障
要全面落实“税务+互联网”行动目标,必须在深入细致的分析数字经济与大数据的特征的基础上,进一步建立健全相关税法规则。
(一)现代经济关联原则的改进
经济关联原则对于处理税收管辖权问题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理应在数字经济时代予以坚持,但应根据数字经济的特点予以修正,即“从以前倚重有形场所转向有形场所与虚拟空间相结合,结合企业价值链,对企业的价值贡献因素进行全面考量,在此基础上识别相关关联要素”。对此,OECD在BEPS行动计划中提出的“价值创造”理论值得借鉴。首先,为契合数字经济虚拟性特征,可采取“实质性存在”(包括数字化或其它形式的实质性存在)替代“常设机构”作为税收管辖权的连接因素。其次,通过识别价值创造的关键要素和环节,分配企业利润,继而划分税收管辖权。换而言之,“实质性存在”和“价值创造”是经济关联原则在数字经济时代的进一步发展,而消费者和消费市场是价值创造的实质关联要素。据此,现代经济关联原则得以修正。需要指出的是,数字经济的到来并不意味传统经济模式的消亡,因而传统经济生产模式依旧适用传统规则意义上的经济关联原则。
(二)完善反避税规则应对BEPS
为应对BEPS,必须完善反避税相关规则。就转让定价规制而言,一是建议通过细化转让定价调整方法及采取案例明确相关操作程序的方式加强其适用性;二是根据无形资产的特点详尽其转让定价调整方法,以便税务机关可视具体情况进行相关判定及操作;三是强化预约定价协议的法律效力、举证责任、救济机制及违约责任等方面的立法研究,以增强其制度的实用性。就资本弱化规制而言,参考美国和OECD的策略,在采取固定比率法下,视债务和股本的比例而明确企业审查的范围;同时,限制企业从股东处借入资金利息的税前扣除。就受控外国公司规制,须对“合理经营需要”等条款进行细化,增加“无避税动机豁免”、“微量所得豁免”等解释性税收条款,并依据积极与消极所得的不同性质采取不同课税措施。此外,还需认真对待混合错配安排规制,必要的时候予以引入。当然,对于电子商务、云服务、在线广告及虚拟货币等数字经济新商业模式立法应及时跟进,以回应社会需要。
(三)涉税信息共享制度的立法完善
高效的涉税信息共享制度是推进税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基础性制度,应以税收征管法修改为契机予以全面的完善。首先,立法应当明确涉税信息内涵与外延,奠定涉税信息共享制度的基础。其次,应通过立法打破部门壁垒,构建不同领域及环节纳税人涉税信息的共享机制。明确工商、住建、银行等政府其他管理部门向税务机关报告纳税人涉税信息的义务,联合政府管理部门力量,对不同领域涉税信息进行整合与应用,以此构建一个先进、严密的信息共享系统。再次,建立健全纳税人主动提供及第三方主体被动提供相结合的涉税信息提供制度。纳税人应通过定期纳税申报及应税务部门要求提供其掌握的、真实可靠的涉税信息;而第三主体则是对纳税人信息不充分、不客观、不真实的补充及矫正,在税务机关发出书面查询函之后,就其领域相关的纳税人涉税信息进行供给。此外,立法上还必须对税务机关获取涉税信息的目的予以明确,除为税收目的,不得向第三方披露。同时,接触纳税人涉税信息的组织或个人负有信息的保密义务。
(四)数据权确立及其保障机制健全
法律因回应社会需要而产生,须及时跟进社会发展。当数据承载着资源、财富及生产要素,必然应受到立法的确认,并加以保障。在个人方面,首先应明确个人数据权的法律地位,坚持个人数据权保护之消极同意、质量与安全、处理有限及保证主体参与的原则;其次,根据纳税人信息数据有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基本生产经营及涉税负面信息之别,实施不同的保护规则。对于非法窃取及侵害纳税人信息数据的,应课以法律责任。在国家方面,税收资源是国家的重要战略资源,事关个人安全、社会稳定及国家兴亡,数据的利用和占用必将成为国家间税收竞争和博弈重要法器,所以必须确立税收数据,即享有税收数据管理权和税收数据控制权。任何组织或个人均不能篡改、伪造、毁损、窃取及泄露涉税信息数据,否则将受到严厉的法律制裁。
【参考文献】
[1] 经济与合作与发展组织:《税基侵蚀与利润转移:解析与应对》,廖体忠、李俊生编译,中国税务出版社2015年版,第76页。
[关键词] 网络经济电子商务因特网
直至20世纪90年代才显露出其强大威力的因特网,随着通信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等日益广泛地应用到社会经济诸领域之中,网络经济和电子商务开始成为推动企业发展、区域经济增长乃至国家经济发展的又一个重要动力。当前网络经济的最大特点是行业间的融合和新业务模式的不断涌现,而基于互联网络的电子商务就是最有代表性的标志。蓬勃发展的网络经济和全球性电子商务革命将对传统经济,以及传统生活方式产生巨大冲击。在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进一步加快的今天,中国不可能游离在世界经济发展浪潮之外。因此,了解网络经济和电子商务,以及它们对传统商业的冲击,认真准备对策,迎接挑战已经成为国内商业企业不可回避的问题。
一、中国网络经济现状
中国是网络经济的跟进者,受经济发展阶段性和国民经济信息化水平的制约,中国网络经济发展总体上还处于起步阶段。
90年代以来,中国一直致力于加速国家信息化基础结构建设的努力,并且取得了明显进展,数据库、信息传输系统、信息应用系统、信息技术及产业、信息人力资源、信息软环境等方面的条件已经得到较大改善,特别是由电子信息装备制造业及软件业、通讯及通信服务业两大部分组成的信息产业取得了长足的发展。预计未来十年内,中国信息产业仍将保持较快的增长速度。
随着网络经济的发展,传统产业与网络的关系日益密切,传统产业对网络业的依赖性增强。信息网络技术具有极高的渗透,使得信息服务业迅速地向传统产业扩张,从而使两者之间界限模糊,出现了新旧产业相互融合的趋势。对网络业而言,它不仅是计算机硬、软件、电信、互联网的简单组合,而且通过国际资本迅速渗透到零售、媒体传播、医药等传统产业,并赋予传统产业以新的技术含义。对于制造业、销售业等传统产业,网络一端连着消费者,另一端连着企业与经销商,使他们得以扩大销售范围、压缩成本、缩短流通时间。
可以看出,信息产业已广泛渗透到传统产业中,对传统产业来说,利用信息技术、网络技术,实现产业内部的升级改造,以迎接网络经济带来的机遇和挑战,是一种必然选择。中国传统企业的网络化必须以企业内部作业流程的电脑化和网络化为前提和基础,以网络设备和电子商务为两翼,推进企业网络的系统化。只有这样,才是对中国传统企业的真正意义上的改造和网络化。
二、网络经济的特点及对传统体制的冲击
计算机网络的普及和应用,以及建立在此基础上的各种不同商务活动的开展,缩短了人们之间的距离感,加快了全球经济一体化的进程,同时相对传统的经济模式,网络经济有其自己的特点,对于从事信息工作或准备迎接新经济模式挑战的企业和个人,了解其特点,以及可能对目前体制的冲击是必要的。
在网络经济中,最根本的变化就是数字信息化。各种信息保存在计算机存储单元中,只有当某一个用户希望在网上使用这条信息时,数字才变成物质,这种深刻的变化将会扩散到商业生活中的每一个领域。数字化的信息以光速在全世界传播时,它会克服物质信息的时空限制,进一步把世界联结成一个整体,信息将成为未来世界最重要的资源。
网络经济具有虚拟性特征,经济的网络化和数字化驱使传统的空间概念发生了变化,产生了一种新的空间----赛博空间,从而相对地扩大经济活动的范围。在网络经济时代,经济活动不仅在传统的物理空间进行,而且在赛博空间这一虚拟市场中进行。各种虚拟的经济活动、经济设施和经济实体,如虚拟市场、虚拟公司、虚拟银行等纷纷涌现。这也即电子商务活动的主要形式。
网络经济的另一特征将是经济的直接化,从工业经济的迂回经济向数字化的直接经济过渡。工业经济的市场模式有很多中间环节,企业生产产品需要厂房、办公室、机器、原材料等,企业销售产品要经过批发商、零售商等。而以网络为依托的电子交易运行模式主要有网络商品直销流转程式和网络商品中介的流转程式。其交易方式使企业绕过传统的经销商而直接与客户沟通,客户的需求或订单将直接转化为企业的生产指令,从而增强了企业与消费者之间的联系,改变了传统的市场结构和市场模式。
三、中国电子商务发展现状
网络经济的发展、电子商务的普及在中国的实现只是时间问题,是不可阻挡的潮流;经过几年的艰苦努力,有关电子商务的物理网络和其他基础设施已基本具备,中国已经具备了开展电子商务的技术基础,发展电子商务的时机已经到来。
在未来几年,中国的电子商务发展将继续得到快速发展。同前几年不同的是,近年来中国的电子商务发展吸收了传统行业企业的投入,电子商务不再是一些很小的网络公司和相关媒体的诠释概念的舞台,基础设施的完备、国家相关政策的引导、信用支付的成熟、社会和经济效益的吸引,使得经济实力雄厚、销售渠道广泛的传统企业在未来几年成为推动中国电子商务进入实质阶段的主力军。
有关专家认为,在网络经济和电子商务时代,生产以满足个人化的需要为原则,生产者单独面向每一个消费者,生产者将按照每一个消费者的特殊需要生产独特的产品。它彻底改变了工业化的生产方式。由于厂家可以直接根据消费者的需求生产,所以不必担心它的库存水平会超标,消费者不必担心买不到需要的产品,产销双方的效率得到共同提高。在网络上,价格高度透明,顾客通过网络可以了解每一种商品的价格,大大减少了生产者利用自己信息优势进行价格获利的可能。在网络武装的直接经济中,作为产需双方中介的传统商业的存在理由已经大打折扣。
虽然这种观点在目前中国现阶段实现的可能性有待商榷,但网络经济和电子商务对传统商业的冲击力度却不可轻视,作为传统的零售企业必须正视这种未来可见的冲击,利用冲击来临前的时间调整经营方针,采取各种方式减少可能的损失。从发达国家零售企业的应对手段来看,同网络公司合作、共同开发和占领电子商务市场是一条比较明智之路。
零售商同网络公司进行合作,一个重要原因是一些电子商务和网上购物向传统零售业提出了挑战,他们正从零售商手中抢走顾客及销售份额。而零售商自己很难进行网上应战,所以同大型网络公司的合作便成为传统零售企业的出路之一。零售商通过与网络公司的合作会扩大他们在网上的销售能力;网络公司借助零售商同消费者加强联系,扩大网络服务范围。对于零售企业和网络公司来讲,这是一种理想的是双赢结果。这种经营方式应引起国内大型零售企业的注意和借鉴。
四、我国发展网络经济和电子商务中亟待解决的问题
首先是体制问题。有关专家认为,网络经济对传统经济的冲击仅仅是一个方面,而网络经济的背后还隐藏着深刻的体制问题,技术、设备、基础设施的问题可以通过请进来、走出去或引进所解决,但体制问题却会在一定程度上延缓其在中国的发展。以信息技术为代表的网络经济时代,需要个人更多的自由,需要人更多的创造性,如果一个体制不能适应传统的工业经济,它就不能适应网络经济。传统工业落后的国家很难能够在网络经济上很快赶上。
其次,中国的市场法制建设尚在进行之中,企业的市场行为随机性大,因而加大了市场活动的风险,不利于电子商务活动的发展。在目前中国,有关决策部门考虑问题的核心不是政策的合理性,而是决策部门的利益,明显带有部门垄断意味。这种人为限制信息流动速度、设置体制障碍的做法,会使中国在新的一轮世界经济和科技的竞争中明显处于不利地位,这个问题如果得不到很好解决,网络经济和电子商务在中国的发展会面临许多意想不到的困难。
第三、网络基础设施建设问题。电子商务的发展需要有利的技术支持,我国的信息基础设施、网络安全保障等技术与设施仍需逐步得到完善。我国由于经济实力和技术方面的原因等,网络的基础设施建设还比较缓慢和滞后,已建成的网络其质量离电子商务的要求还有相当的距离。因此,如何加大基础设施建设的力度,提高投资效益,改变网络通信方面的落后面貌,应是促进电子商务应用普及的首要问题。
此外,电子商务涉及的网络管理、金融结算、法律法规的制定等众多方面,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需要跨部门、跨地区的强有力的行政机构进行组织和协调。现有的法律法规不适应电子商务发展的需要。所有这些,都使我们在发展电子商务的过程中充满了挑战。
中国经济发展作为世界经济发展的重要一部分,不管是否愿意,都必须参加全球化经济发展中新的竞争和迎接新的挑战,参与意味着机会,这个观点已经成为大多数人的共识。因此,我们要结合中国的国情,不断推进网络经济的发展和电子商务的普及,各个部门、企业要充分利用自己掌握的不同业态商业企业、众多的分销渠道、成熟的网络技术、结合各自特点,开创传统商业企业自我走向电子商务领域的新局面。
参考文献:
[1]吕廷杰:网络经济与电子商务[M].北京:北京邮电学院出版社,2000
[2]姚国章:中国企业电子商务发展战略[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1
(山东交通职业学院,潍坊 261100)
(Shandong Transport Vocational College,Weifang 261100,China)
摘要: 本文通过对数字图书馆的概念及特征探讨,结合与传统图书馆的比较,对目前数字图书馆建设发展中所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并提出相应对策。
Abstract: By discussing the concepts and features of the digital library, combined with it’s comparison with traditional library, this paper analyses the problems in the current construction and development of digital library, and proposes corresponding countermeasures.
关键词 : 数字图书馆;信息资源;建设;问题
Key words: digital library;information resources;construction;problem
中图分类号:G250.7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311(2015)02-0200-02
0 引言
随着互联网的普遍应用和计算机技术、网络技术与数字化技术的迅猛发展,信息载体逐渐数字化与网络化。数字信息资源为人们的学习和工作带来极大便利,其重要性日益突出。图书馆作为信息传播服务机构,也从传统模式转向现代模式,数字图书馆的建立是时展的结果,建立数字图书馆资源库,开展数字化信息服务已成为图书馆的发展趋势和重要业务。
1 数字图书馆的概念与特征
1.1 数字图书馆的概念 数字图书馆是在互联网迅速普及的大环境中提出并发展起来的,很多国家在信息建设全球化进程中,都将数字图书馆建设列入国家信息基础建设重大项目中。对数字图书馆的研究与建设是不断深入并逐步完善的,因此其内涵也是不断发展的。
数字图书馆是借助计算机网络,将大量分散的图书馆或信息资源单位组成联合体,并将各类信息按统一标准进行有效存储与管理,通过互联网媒介来呈现给用户,打破空间与时间限制并高度实现资源共享。
1.2 数字图书馆的特征分析 当前,对于数字图书馆特征有相对统一的认识,即:资源数字化、多样化,流通手段网络化及工作人员素质的综合化。
馆藏资源具有数字化、多样化特征。这是数字图书馆的首要特征,图书馆馆藏资源以数字技术为载体,书刊文献信息资源的产量随着社会进步而飞速增长,这就使图书馆必须具备海量存储功能。海量馆藏资源的存储介质由传统的纸张转变为多样化的媒体、数字信号等可处理媒体信息,通过计算机处理并以数据、文本、图形图像和视频等数字化的信息依靠互联网进行传递,这不仅突破了地域与时空限制,更为用户提供了快捷方便的服务。流通手段的网络化特征。良好的网络应用环境是数字化图书馆得以运行的基础,数字图书馆是借助互联网进行流通的,其能够跨越时空与地域向使用者提供服务,真正突破时间与空间约束,使读者能够快速获得所需信息资源。工作人员素质具有综合化特征。数字化图书馆要求其工作人员具备较宽广的知识面和较高的综合素质,不仅要精通掌握图书馆专业知识,还要具备丰富的计算机知识和互联网应用能力。
由此,我们可以这样描述数字图书馆的特征,它通过利用数字化的形式将各种不同载体、不同地理位置的信息资源进行规范性的加工和高质量保存管理,并以广域网为载体向广大用户提供流通服务,从而实现真正意义上零距离的资源共享信息系统。
2 数字图书馆与传统图书馆的比较分析
数字图书馆不仅继承了传统图书馆的服务工作,在其基础上还有所发展,二者在资源与服务模式上有所区别。
首先,数字图书馆与传统图书馆的资源不同主要体现在,前者是以数字信息为资源对象而后者的资源对象则是印刷件文献,即数字图书馆的资源具有“数字化”和“虚拟化”特征,而传统图书馆的馆藏与资源却是以印刷为载体,以固化形式展现。数字图书馆的资源多是对传统图书馆馆藏文献等进行数字化转化而来,并逐渐转变为以自建数字信息资源和网络信息资源为主的运行模式。按来源不同可将数字图书馆的信息资源划分为购买资源、自建资源及网上资源;按组织结构形式可分为数据库、网页、超文本链接资源及数字化的图书馆目录和服务等类型;按载体形态可划分为文本、图形、图像、多媒体等。其次,二者在服务模式上也存在一定的差异。由于传统图书馆通常受到许多限制因素,仅能将图书馆的资源向极少数用户以固定模式开放。而数字图书馆则能够结合用户不同的需求来调整并设置服务模式,为用户提供个性化的信息服务,不分时间、地点和空间来提供服务,以满足用户需求。然而,这些只是发展中的区别,二者本质是相同的,都以信息收集整理、组织加工并传递信息资源为核心。虽然在信息技术广泛普及和网络技术普遍应用背景下,二者的工作模式与范围显现出差异,但本质上数字图书馆不仅是对传统图书馆的继承,还在其基础上有丰富与发展,这说明传统图书馆在新环境中遭遇到新技术的挑战,因此只有通过逐步适应环境变化、走向数字图书馆才能生存并更好发展。
传统图书馆相对于数字图书馆来说,具备经济性、权威性、公益性和服务性等优势。其经济性表现在,传统图书馆对文献所进行的大量收集整理和组织加工使数字图书馆在起步阶段减少了巨大投资。
其权威性则是通过在信息资源的选择、质量控制、组织加工及传递等各个方面来体现,传统图书馆科学严谨的信息组织方法和专业干部队伍能够保证所提供文献的准确性,即具备较高的权威性。
以传统图书馆为基础所构建的数字图书馆继承着公益性与服务性,这就极大牵制了网络信息服务市场竞争中数字图书馆的盈利目的。数字图书馆是以网站、虚拟网络资源等形式来表现,对资源信息进行采集、组织加工、传递的过程,这正是把数字图书馆与传统图书馆进行了理论与技术的汇通融合,使其竞争力得到大幅度提升,进而走向更加广阔的发展空间。
3 数字图书馆建设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数字图书馆在其建设发展过程中取得巨大成绩,但在其建设和运行中也显露出一些问题,主要为管理体制问题、知识产权保护问题、人才问题和信息安全防范问题。
3.1 管理体制方面 数字图书馆在数字化资源建设初具规模后,逐渐展露出一些问题,如在建立数据库时缺乏标准与规范约束、不够系统化,另外,其对数字化进行加工的深度与广度也相对欠缺,数据库之间相互独立最终导致无法共享数字信息等缺陷。究其原因,这是由于我国数字化建设管理体制在全局上缺乏统一规划和相关标准,而导致各单位之间互相独立、盲目建设,使各数字图书馆的用户检索界面、检索语言和管理系统等互不认同,甚至各个数据库之间无法兼容,从而不得不重复建设,这就造成极大的资源浪费。因此,数字资源的共建与共享只有在统一标准规范下分专业、分主题、分学科、分阶段地进行,才能建设一个良好的综合性信息资源共享网络。
3.2 知识产权保护方面 数字图书馆的核心是数字化的资源,而数字化资源建设过程中最为突出的问题是知识产权中的著作权。新著作法明确规定,图书馆对任何作品的使用都必须事先征得该作品著作权人的许可或需支付一定的费用。即数字图书馆在建设运行中需要获得大量的作品权利许可,这在实际操作中往往是难以实施与操作的。那么怎样协调数字图书馆资源建设与知识产权的关系,既保护了版权人的利益,又能高质量地将学术性作品进行数字化处理,是目前法律界与图书出版界应共同探讨的问题。
3.3 缺乏高素质的复合型人才 就目前数字图书馆员队伍的整体状况来看,工作人员的专业知识技能普遍无法达到数字图书馆发展的要求。由于图书馆的建设与运营没有得到足够重视,难以引进具有较高专业高素质的人才。再者,馆员队伍缺乏较为系统性、计划性的培训与进修,从业者业务水平和知识结构难以实现质的提高,进而无法适应提供数字化信息资源服务的要求。图书馆管理人员在图书馆数字化过程中,既要精通图书管理专业知识,也要具备一定的计算机及网络知识和技能,是跨学科的复合型人才,这也增加了人才引进的难度。
3.4 信息安全防范方面 数字图书馆的关键技术包括信息处理、信息储存与信息传输这三个方面,这种新的信息资源形态与资源使用方式必然会存在一定的网络隐患,如极易受到网络黑客攻击和无偿盗用等,使一些重要数据遭到破坏或低成本复制与传播。因此,加强信息安全立法并制定技术标准,构建一个安全可靠,在自主研究开发基础上的国家信息安全体系尤为重要。在目前的数字图书馆建设发展形式下,只有及时了解并学习图书馆界的新发展动向与先进的技术知识,通过运用先进技术将信息转换为生产力,才能够更好地为社会经济的发展服务。
参考文献:
[1]陈黎敏.基于信息化视角的图书馆管理创新研究[J].佳木斯教育学院学报,2011-0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