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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13个招商引资载体单位。
(二)6个招商分局。北京招商分局、
(三)88个招商引资引荐单位。分两类进行考核:
第一类:市发展改革委、市经信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国资委)、市住建委、市交通运输局、市规划局、市农委、市商务局、市文化委、市国土资源局、市旅游局、市招商局、市台办、市金融办、市工商联、市贸促会、市城投集团,共18个部门和单位。
第二类:市委办公室、市人大机关、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机关、市纪委(监察局)、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统战部、市委政法委、市编办、市直机关工委、市委老干部局、市文明办、市接待办、市委党校、市委党史室、市档案局、日报社、市教育局、市民委(宗教局)、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环保局、市水利局、市卫生局、市人口计生委、市审计局、市外事办、市粮食局、市体育局、市统计局、市市容局、市人防办、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物价局、市行政服务中心、市供销社、市地志办、市地震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招管局、市重点局、市征管局、市广播电视台、市市立医疗集团、市大桥办、市工商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质监局、市气象局、市烟草公司、市邮政局、国家统计局调查队、市无线电管理处、市人民银行、银监分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科协、市文联、市侨联、市社科联、市残联、供电公司、石油公司、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共70个部门和单位。
(四)8个优化投资环境、提升服务水平单位。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市局、市司法局、市公安局、市安全生产监管局、海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二、考核内容
(一)载体单位考核内容及占比权重。
1.载体单位当年实际到位内外资金数(权重为60%)。
2.当年引进的重大项目数(签订合同),在合同完整年度引进的重大项目开工(开业)率(权重为25%)。
3.当年引进的主导产业项目数(签订合同),在合同完整年度引进主导产业项目开工(开业)率(权重为10%)。
4.相关资料的报送及活动开展情况(权重为5%)。
(二)招商分局考核内容及占比权重。
1.成功引荐6个项目签订合同(至少有1个10亿元以上的大项目),且当年实际到位资金累计不少于2亿元(权重为80%)。
2.收集并提供有价值的招商引资项目线索,全年要求达36条以上。提供的项目线索有明确的投资意向、具体的项目内容、投资者对项目的具体要求等,并提供详细的投资者名称、地址、法人代表姓名、联系电话等资料。所有线索需及时报市招商局登记备案(权重为10%)。
3.完成市委、市政府指定的专题招商活动,负责整个活动的筹备和安排(权重为10%)。
(三)招商引资引荐单位。
成功引荐符合确认标准的项目个数。其中,第一类单位考核要求为2个项目,第二类单位考核要求为1个项目。
引荐项目的认定标准为(引荐单位需提供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1.旅游类、商业地产类项目,要求项目合同投资额达1.5亿元以上,且项目已开工(其中旅游类、商业地产类项目合同投资额不包括住宅房地产投资额)。
2.工业类项目,要求项目合同投资额达1亿元以上,且项目已开工。
3.战略性新型产业项目、世界500强企业或其全资子公司投资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项目、高新技术企业投资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新技术项目、文化产业项目、现代农业类项目,要求项目合同投资额达5000万元以上,且项目已开工。
4.小额贷款公司、担保公司等金融服务业项目及现代物流项目,要求注册资本达5000万元以上,且项目已营业。
5.软件和服务外包、游戏动漫项目,要求注册资本达1000万元以上,且自建的项目已开工,非自建的项目已营业。
6.商贸服务类项目,要求注册资本达3000万元以上,且项目已开工或营业。
7.向本系统上级部门计划外争取的无偿资金,当年实际到账资金额达到3000万元以上的,考核时按1个项目计算。
三、考核机构
成立市招商引资考核工作组,由市委组织部牵头,市招商局具体承办,市委督查室、市政务督查和目标办、市效能办、市财政局参加,负责全市招商引资考核工作。
四、确认原则
(一)项目开工是指生产经营用房地基出地面;采用租赁房屋方式的,要求已进入装修或设备安装阶段。
(二)项目注册地与实施地不一致的,原则上以实施地为准计算到位资金数、主导产业、重大项目任务。属其他载体单位引荐的,实际到位资金数各按50%计算。
(三)引荐项目凭“两单”确认。即在引荐项目时,由引荐单位填报“引荐项目初始登记备案单”,载体单位加盖公章后报市招商局备案。引荐成功后,由载体单位填报“引荐项目确认单”,加盖公章后报市招商局备案。
(四)招商引资引荐单位、招商分局的引荐项目不能重复确认。
(五)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额以项目合同和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为准;项目注册资本以在本市注册登记的营业执照为准。
(六)外币按资金到位时国家汇率折算为人民币计算。
(七)载体主导产业。铁基新材料作为全市主导产业,各载体单位其他主导产业原则上按全市招商引资单位主导产业要求执行(另行发文制定)。
(八)重大项目认定标准和项目开工率的确认,另行制定细则。
五、考核程序
(一)材料报送。
各考核对象每月招商引资情况于当月25日前报送,每年招商引资情况于当年12月25日前报送。
上述各类资料均应附相关凭证和证明材料,按时报送市招商局。
(二)项目审查。
1.材料审查。市招商局负责审核相关材料,并提出初审意见,报考核工作组进行核定。
2.现场查勘。考核工作组到项目现场,查勘项目开工(营业)建设情况,抽查率不低于20%;对重大项目现场查勘率为100%。
(三)综合评审。
对招商引资载体单位、驻外联络处和引荐单位的综合评审采取百分制,按不同的权重进行量化打分。具体办法另行制定细则。
(四)研究决定。
考核工作组根据综合评审情况,提出表彰、奖励建议,提请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
六、奖项设置、奖励原则及奖金来源
(一)载体单位奖项设置。
将共13个招商引资载体单位划分为县、区、开发园区、新区4类进行考核,每一类载体单位根据考核综合得分,评选出第一名为一等奖,其他完成招商引资工作任务的为二等奖。
(二)招商分局奖项设置。
根据招商分局综合得分,评选出一等奖若干名,其他完成招商引资工作任务的为二等奖。
(三)招商引资引荐单位奖项设置。
根据引荐单位综合得分,评选出若干个“招商引资贡献奖”和“招商引资完成任务奖”。
(四)设重大项目引荐奖。
1.对各载体单位成功推荐重大项目落户其他载体单位并注册开工的;
2.各部门和各单位成功引荐重大项目落户载体单位并注册开工的;
3.个人(含市外人员)成功引荐重大项目落户载体单位并注册开工的。
经认定后,每年评选出“重大项目引荐奖”。
(五)设招商引资优秀策划奖。
奖励对象为成功落户我市的重大项目优秀策划个人、集体和咨询小组。
各载体单位、招商分局和引荐单位,须完成当年招商引资目标任务方可参加评先评优。上述奖项根据当年实际情况可以空缺。
奖励额度、奖金分配及奖金来源另行制定细则。
(六)设招商引资优秀个人奖若干名。
七、其他
(一)市招商引资考核工作组各成员单位应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透明操作、各负其责的原则开展考核工作。对考核工作中的违纪行为,按有关规定追究主要责任人及其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二)对在考核中弄虚作假的被考核单位,经调查核实后,取消该单位及有关责任人年度评先评优资格,并在全市予以通报批评。
第二条奖励范围和对象
从境外(包括港澳台)引进的合资、合作和外商独资企业项目及引进市外资金投资新建工业、农副产品加工业等生产性企业和旅游业(酒店除外)项目以及市政府认定的项目,并在本市工商税务部门登记和缴税的,对项目引荐者给予奖励。
项目引荐者是指引荐外来投资商到我市投资,促成项目落户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第三条奖励办法及标准
项目引荐者按项目购地资金、项目实际到位资金申请招商奖励:
(一)引进项目购买土地,按项目用地一年内缴交的购地款的1%给予奖励;
(二)如果引进工业、农副产品加工业等生产型项目和旅游业(酒店除外)或市政府认定等用地少投资额较大的项目,也可按项目投产时实际到位金额给予一次性奖励,每投入100万美元,奖励1万元人民币(如已取得购地奖励,须在该奖项中扣减)。
(三)如果引进符合国家颁布的高新技术产品目录的高新技术项目、世界500强境外企业项目和中国100强企业项目,两年内投资额超1000万美元的,在原来奖励的基础上再增加奖励10万元人民币。
上述奖金为引进项目的全部奖金,引荐者为多人时,奖金由引荐者自行协商分配。
第四条奖励程序
(一)引荐者的确认。引荐者从项目洽谈开始时应到市外经贸局备案,并不断通报项目洽谈进展情况;项目引进成功后,由项目投资方和项目落户方书面认可,报市外经贸局审核确认。
(二)奖励申报。凡符合奖励标准和条件的项目,由项目引荐者向市外经贸局申报。1、申报购地奖励应提供以下资料:①招商引资奖励申请表;②企业工商执照;③投资方和落户方对引荐者的认可证明;④引荐者身份证明;⑤购地付款有效凭证;⑥需要的其他证明材料。2、申报按实际到位资金奖励,应提供如下资料:①招商引资奖励申请表;②企业工商执照;③项目验资报告;④投资方和落户方对引荐者的认可证明;⑤引荐者身份证明;⑥需要的其他证明材料。
(三)申报期限。申请购地奖励的,可在付清项目购地款后12个月内申报;申请按到位金额奖励的,在引荐项目建成投产后12个月内申报。超过期限,视为自动放弃。
(四)审查核实。引荐者申报奖励,由市外经贸局会同市财政局、市发改局、市经贸局和市投资服务管理中心审查核实后,报市政府审批;审批手续在2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
引荐者必须如实申报,若审查核实中发现弄虚作假行为,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对骗取奖金的,依法追回奖金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奖金的发放。经审核符合奖励标准的,在报市政府批准后1个月内一次性付清奖励金。如已领取购地奖励金的,在再申报按项目到位金额奖励时,须扣减购地所得奖励金。
(六)按谁受益谁奖励的原则,以投资项目的地方税收收益进行划分,属市直收入的项目,其奖励金由市财政解决,属县(市、区)收入的项目,其奖励金由县(市、区)财政解决;属于市和县(市、区)或县(市、区)之间税收分成的项目,其奖励金按照共享比例分担。
引荐者奖励收入为合法收入,受法律保护,应按现行个人所得税法缴交个人所得税。
第五条对投资规模大、产业链条长、对地方经济带动作用大的投资项目,经市政府批准,可采取一企一策的措施,给予引荐者特别奖励。
认真学习领会市委五届九次全会和县委十三届八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__县2015年招商引资工作意见》(定发(2015)5号)文件精神,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积极应对招商引资工作新挑战,坚持招商引资重中之重不动摇,以招大引强为突破口,结合全县经济发展战略规划和产业布局,主动开展招商引资工作,创新招商引资方式,不断拓展招商引资渠道,力争实现商引资工作和服务招商引资项目“双提高”,为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贡献力量。
2015年县委、县政府下达我办招商引资目标任务是1亿元入园(县经济开发区、县盐化工业园区)项目1个,完成标准是必须签约、开工投产、资金到位。同时还必须积极主动做好我办已引进项目的后续帮办服务工作。
(一)明确招商引资重点。结合__县的区位交通、文化底蕴、能源资源和产业发展等优势,充分宣传__特色,积极打造__品牌,切实围绕新型化工、装备制造、农林副产品深加工、服装轻纺、新能源新材料等五大支柱产业开展招商,积极主动向外界推介__,吸引各界人士来__投资兴业。
(二)强化招商平台作用。巧借各地行业协会、__商会等平台大力开展招商引资工作。充分与县内、外的行业协会、商会等进行联络沟通,掌握产业发展趋势、企业投资需求,与我县产业园区规划和招商项目重点进行高效、快捷衔接。搭建广泛掌握投资者信息并与之互动的平台,利用他们掌握的客商资源及投资需求,与我县企业积极有效对接。
(三)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为加强对招商工作的组织领导,决定成立县金融办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
副 组 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地点设在办公室。领导小组负责对本办招商工作的领导,全体人员“一岗双责”,在好本职工作同时做好招商工作。
为此,将本办招任务分解到部、室、到人。即:全体工作人员每人必须提供2条以上有价值招商引资信息,主任、副主任及各部室须分别完成引资任务2000万元。(招商信息提供者务必提供:投资企业具体名称、投资法人或其他关键人的姓名、职务及电话号码。对于原企业生产产品名称,拟投资项目名称、生产产品名称、生产规模、周期、基本要素等要尽量提供。)
一、土地政策
乡镇和村组可以利用现有的废弃厂房、闲置场地,以出让、承包、租赁等形式,解决项目建设用地问题,吸引各方投资。
二、鼓励政策
(一)乡镇或村组引进的工业性项目,顶目建成投产后,5年内企业实现的各种税金地方留成部分,全额返还招商乡镇或村组。项目落户在县产业园区或其它乡镇、村组的,项目建成后,县政府对有关乡镇或村组给予一次性重奖。
(二)乡镇或村组引进的农业产业化项目,项目建成后,5年内项目上缴财政收益部分全额返还乡镇或村组,从第6-10年每年按财政收益部分的20%返还项目所在村组。
(三)乡镇或村组引进的社会(不含国家投资)公益性项目,由政府按固定资产的0.5%—2%一次性奖励有关人员。
三、环境保护
(一)凡落户乡镇或村组的引资项目,有关手续由所在乡镇政府负责办理,县政府给予挂牌保护。
(二)县级有关职能部门配合乡镇政府负责落实企业所需的水、电、路、讯等公共设施,并确保公用设施良好无损,运营正常,相关费用执行最低标准。
(三)对引进的项目,由乡镇政府成立包抓领导小组,并明确一名领导全程跟踪服务,协调解决项目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四、待遇政策
(一)落户乡镇或村组投资兴业的客商和家眷,享有与县内居民同等的待遇。
(二)对有突出贡献的客商,符合条件的,授予“优秀投资客商”称号也可给予一定的政治待遇。
(三)对投资公益事业的客商,根据投资规模和社会效益,适当表彰功德,或进行冠名等。
五、奖励和其它
(一)引进产业性项目的乡镇或村组,项目建成投产运营后,实行一次性奖励.固定资产投资在100-500万元(含500万元),按固定资产投资的5‰—10‰。奖励引进乡镇或村组;固定资产投资在500-1000万元(含1000万元),按固定资产投资的5‰奖励引进乡镇或村组;固定资产投资在1000---5000万元(含5000万元),按固定资产投资的3‰—5‰奖励乡镇或村组;固定资产投资在5000万元以上的,采取一事一议的办法进行奖励。
(二)乡镇或村组要将奖金,作为招商引资专项费用、并奖励有功人员。凡招商引资成绩突出的干部,作为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据。
(三)乡镇和村组所得的奖励免征个人所得税。
(四)申请项目受奖的乡镇或村组,需按照《县引进项目和争取资金考核奖励办法》向招商局提供认定材料3份,由招商局组成考核组进行现场检查确认,并提出奖励意见,报县委、县政府审定。
第二条:凡在*县投资兴办的各种类型企业,积极为我县引进县外资金的国内外单位或个人,均享受此优惠政策和奖励办法。
第三条:凡在*县投资兴办企业者,县内手续由县招商局三日内办齐。凡是招商引资项目,各职能部门一律免费办理各种手续;需上级审批的,实行全程跟踪服务,负责到底。
第四条:凡在*县黄龙园区兴办工业企业,固定资产投资50万元以上的,实行零地价进入,零规费征收,由县政府无偿提供项目用地。固定资产投资达到500万元的工业项目,提供30亩土地;固定资产投资达到1000万元的工业项目,提供50亩土地。在项目运营期间,投资商如果有意购买土地,按国家有关政策执行。所有投资项目,合同签订后,应在半年内开工,一年半内建成投产,不得无限期拖延。否则,将土地收回。
第五条:凡在*县兴办固定资产投资50万元以上的工业企业,自建成投产之日起,企业照章纳税,县政府按地方财政所得部分的50%连续十年予以奖励;对收购现有国有破产企业并兴办工业企业的,对新增技改投入扩大生产规模,研制开发新产品新增部分,县政府按地方财政所得部分的50%连续五年予以奖励.
第六条:对来*县投资数额较大的国内外投资者,一事一议,一项一策,特事特办。
第七条:对遵纪守法、贡献较大的外来投资企业,授予先进企业称号,推荐其法人代表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授予劳动模范等荣誉称号。
第八条:凡是来*县投资兴办企业的外地客商,享受*县城镇居民的同等待遇,并优先安排子女入托、就读重点学校、入伍、就业等事宜。
第九条:对在*县投资100万美或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兴办工业企业,对*县地方财政收入年贡献额达50万元以上者,可解决一人财政供给指标。
第十条:连续五年交纳税金50万元以上的企业,其法人代表由政府负责交纳三金(医疗保险金、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障金)。
第十一条:凡个人介绍县外投资者来*县兴办工业企业的(免税企业除外),待项目建成后,县政府按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3%一次性奖励引荐人;单位引资从该项目地方财政所得部分中提取30%奖励单位,其他项目按投入资金的1%予以奖励。
第十二条:对县直各部门、各企业事业单位引进资金50万美元或5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工业项目,直接有功人员除享受第十一条优惠政策外,将记三等功一次,同时奖励一级浮动工资,并作为提拨重用依据之一。
第十三条:有偿有息引进资金,利率不高于银行贷款基准利率,使用期一、二、三年以上,分别按引资总额1‰、2‰、3‰提奖;有偿无息引资金使用在一年以上按3‰提奖;引进无偿资金的,按实际到位资金铁10%提奖,资金由受益单位支付。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十一届三次全会精神,进一步提升招商引资工作的组织水平,增强全民招商意识,提高招商引资的实效,全力推进我镇经济跨越发展。经研究决定,从8月5日至11月15日在全镇范围内开展招商引资百日赛活动。具体意见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市委第十一届三次全会精神,坚持工业经济第一方略,强化招商引资第一要着,加快推进项目建设,狠抓技改投入,促进转型升级,掀起招商引资百日赛热潮,促进全镇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二、目标任务
1、工业招商组确保招引一个投资3000万元以上的项目。
2、镇机关干部、村和单位主要负责人每人提供1000万元以上有价值招商信息2条。
3、活动期间,搜集有价值的项目信息源20个以上,跟踪招引5个2000万元以上的投资项目。
三、活动内容
1、强化工业第一方略,加快推进力度。
2、强化招商第一要着,加快项目签约。
3、强化企业技改投入,加快项目建设。
4、强化考核奖惩兑现,加快经济发展。
四、考核奖励办法
1、活动期间镇机关干部从工资中拿出资金列入专项资金用于考核。其中,副镇级领导干部1000元,专职招商人员2000元,机关中层干部500元。镇财政同等数额配套。完成任务全额计发,不能完成任务按比例计发。
2、村和单位部门负责人提供项目投资信息,经核实无误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固定资产实际投资在1000万元以上的项目奖300元,同比例计奖总数不超过1000元;经洽谈成功签约落户开工的,固定资产实际投入1000万元以上的项目奖1500元,超过部分同比例计奖。固定资产实际投入超亿元的,奖励5万元。
3、项目落户投产后每年形成的税收,镇财政所得部分中每年返还部分到村。具体标准为:50万元以内的返还镇财政所得部分的10%,50-100万元的返还镇财政所得部分的20%,100万元以上的返还镇分成所得部分的30%。
4、对未能提供招商信息的村、单位主要负责人,实行诫勉谈话,对第二年招商引资工作仍未有实效的村、单位主要负责人,实行离岗招商。
五、活动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开展招商引资百日赛活动,是确保完成全年招商引资任务的现实要求,也是为明年工业经济工作取得突破的必然选择。各村、各单位、全体机关干部必须充分认识开展百日赛活动的重要意义,树立招商也是创业,招商也能致富的理念,集中时间、集中精力,全力以赴招商引资,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一、考核对象
各村(居)、企业、个人。
二、奖励项目及考核依据
1、奖励项目:分别设招商引资奖、招商引税奖、税收贡献奖。
2、考核依据:对照镇下达的工作目标,以企业的账册、报表、台帐及相关部门的反馈资料和有关证照、报告、发票、付款凭证等的复印件(考核资料需提供原件核查)为准。
三、考核内容
1、关于招商引资的考核
各村(居)、科室(站所)每年提供有效项目信息不得少于2条;当年引进,符合产业和布局规划,招引土地、设备、厂房等实际投入1000万元以上重大工业项目2个和服务业项目1个。
2、关于招商引税的考核
完成镇交引税任务。党政负责人:党委书记、镇长、党群书记和分管负责人每人100万元,其余党政负责人每人60万元;每村(居)60万元;财政所60万元;垂直管理站所:每单位30万元;镇机关科室(站所):科长级(含主持工作)每人10万元,副科长级每人8万元,办事员每人5万元。
3、关于税收贡献的考核
税收贡献奖是指企业当年缴纳的国地税总额在100万元以上,且不低于全镇平均增幅,方能获得该奖项。纳税规模越大奖励标准越高。
4、关于新办私营企业和新增纳税户的考核
新办私营企业是指本年度新办且注册资本在100万元以上的个人独资企业、有限公司。本镇辖区内原有企业变更工商登记或增挂户名的不作为新办企业考核。本镇辖区外原有企业变更工商登记注册到我镇并有新的国税开票及税收的作为新办企业考核。
新增纳税户是指上年办理了工商登记但因筹建等原因而在本年度形成开票纳税的企业以及本年度新办执照并形成开票纳税的企业(含个体户)。
5、关于推进集镇区商业开发的说明
为繁荣集镇经济,改善集镇形象,健全集镇功能,各有关单位要注重招引集镇商业开发项目,并协助开发商促进商品房的销售,形成开发与销售的良性循环。
四、计分办法
1、基本标准分40分。招引重大项目(实际投入1000万元以上)并开工建设15分;引税12分;新办私营企业5分,其中新增注册资本2分;集镇商品房销售4分;新增纳税户(含个体户)3分;二三产台账、报表1分。按完成实绩比例计入目标管理考核得分,但最高得分不超过该项基本标准分的1.5倍(加分除外)。
2、加分项目:与2016年村(居)目标管理考核加分内容一致。
五、奖励办法
1、招商引资奖:对符合本办法第三项第1条条件的,如系企业或个人引进的,按当年土地、厂房、设备等实际投入的2‰一次性奖励给招商引资人(飞地项目同);如系村(居)引进的,在镇工业集聚区建成的工业项目或在集镇落户建成的服务业项目,自投产之日起5年内,按企业实缴税收中镇分成的50%奖励给村(居);在本村落户建成的,按企业实缴税收中镇分成的70%奖励给村(居)。
2、招商引税奖:年终按实际引税款的镇财政分成部分的50%返还给村(居)。未完成镇交引税的,村所得返还款中80%作村集体收入,20%奖励引税有功人员;完成镇交引税任务的,村所得返还款中70%作村集体收入,30%奖励引税有功人员。奖金中30%奖励村(居)支部书记,其余由村提出分配方案报镇主要负责人批准后由镇财政打卡发放;垂直站所、机关科室(站所)人员完成镇交引税任务的,由镇奖励各自招引税款镇财政分成的20%给予有功人员。
3、税收贡献奖:当年国地税净入库数达100万元以上且不低于全镇平均增幅的企业,可获得税收贡献奖。100~300万元的按增量部分的2%奖给企业法人代表;300万元(含300万元)以上的,按增量部分的3%奖给企业法人代表。
(在工业集聚区购买土地、未按协议投入产出纳税的减半奖励)
以上奖励如属同一个项目或同一企业,不重复计奖,就高不就低。
近年来,桃江县把扩大对外开放、加快招商引资作为增强全县综合实力、实现跨越式发展的战略举措,抢抓机遇,拓宽思路,加大招商引资力度,促进了全县经济快速发展。2000年以来,全县完成招商引资项目45个,其中外商投资项目12个,到位外资1952.59万美元;完成外贸出口1150.53万美元,全县已有5家企业获得了自营出口经营权;内联引资项目33个,到位内资26560万元。
一、拓宽工作思路,全面招商引资
针对新的形势,县委、县政府提出了“以资源换技术,以市场换项目,以产权换资金,以存量换增量”的多元招商战略,全面抓好招商引资。一是树立新的外商观念。牢固树立“走出桃江都是外”“凡是外来资金都是外资,凡是外地来桃经商或投资置业的都是外商”的招商理念,充分认识外商的社会价值和经济价值,内外资一齐引,进一步提高招商引资水平。去年引进的益阳环保设备制造有限公司机动车尾气净化器项目,系北京理工大学、湖南大学联合研制的我国机动车尾气环保治理的朝阳项目,科技含量高,市场开发潜力大,效益好。该项目已于2002年12月31日正式签订合同,目前产品订单来势看好,可望成为全县的龙头企业。二是确立了工业、农业、三产业一起上的多层次、宽领域的招商思路。在新成立的县贸易发展局加挂招商局的牌子,配备了专职招商队伍。全县24个乡镇和所有县直部门都成立了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了不占编的招商引资办公室,形成了横向到部门、纵向到乡镇的全方位招商引资工作格局。去年9月,抓住省“九运会”和桃花江旅游民俗文化节举办的契机,县委、县政府组织召开了“台商恳谈会”,邀请26名台商来桃江进行项目洽谈,共招商项目16个,其中食品饮料、酒类、农产品深加工、竹木制品深加工等6个项目与台商达成了初步意向。三是扩大招商渠道,广泛对外招商。通过积极与参加过恳谈会的台商联系,对有意来我县投资的外商介绍我县的投资政策和投资环境,坚定了外商来桃江投资兴业的信心。去年年底,我们了解到台湾统一集团武汉统一企业有限公司准备2003年在湖南市场投资5亿美元的信息后,立即专程赴武汉上门招商,使台湾武汉统一企业负责人欣然表示来桃江投资。
二、加强园区建设,构筑发展平台
园区建设是招商引资的重要载体,也是经济发展的一个平台。县委、县政府在创办县科技工业园和农业生态园的基础上,去年又在县城东区创建了“桃花江民营创业园”,吸引外地技术、信息、资金、人才等生产要素向园区聚集。2002年11月,正式组建了民营创业园管委会,明确由县政府常务副县长主管,县委常委、县委统战部长兼任民营创业园党工委书记,分管工业、招商、城建的三名副县长协助,并抽调精干力量组成专门班子开展建园工作。园区规划近期5平方公里,远期10平方公里,按照“统一领导,统一政策,统一规划,统一审批,统一征税”的原则进行招商、建设、管理等工作。在吸引外商入园方面,主要采取了三个办法:一是用地优惠。采取土地出让为主的方式,出让价格根据入园时间先后来定,第一批入园企业土地征用每亩8000元,以后逐批递增,土地回收及用地手续的报批以部门(单位)包干负责的方法代办。二是税收奖励。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对利税大户予以奖励,最大限度地激发投资者的热情。三是规费让步。园内实行“无费管理”,任何部门单位不得收取任何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前已有6家外资企业落户民营创业园,总投资达2亿元人民币。版权所有
(一)已开工建设项目进展情况
2、中电投玛依塔斯4.95万千瓦风力发电一期项目总投资5.3亿元,现已开工建设,目前实现到位资金20万元,计划10月底资金全部到位,工程完工并网发电。
3、绿乡玉米制品公司玉米深加工项目总投资6000万元,分三年建设,去年累计到位资金1450万元,今年计划投入资金1000万元,目前1-6月份实现到位资金900万元。
4、新疆广汇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天然气入户及汽车加气站建设项目总投资6000万元,去年累计到位资金2000万元,今年计划投资1000万元,目前1-6月份实现到位资金 600万元。
6、额敏益安矿业投资有限公司喇嘛昭煤矿塌陷区治理项目总投资4000万元,计划分三年完工,目前已实现到位资金200万元。
7、金驼乳业科技有限公司骆驼养殖及乳品加工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目前已实现到位资金350万元。
8、成都英集电子高科技有限公司无线数字机顶盒安装项目总投资1100万元,去年累计到位资金300万元,目前1-6月份到位资金185万元。
9、新疆中基城乡建设有限公司房地产开发项目计划总投资16000万元,项目分三期,共5年完成,开发房产总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去年累计到位资金300万元,目前1-6月份实现到位资金800万元。
12、塔城宏鼎房产“启丰综合楼”项目、宏源房产“宏源大厦”项目、九鼎房产“农行综合楼项目”、中药集团药材种植项目、食品公司产权转让项目、免烧砖生产线项目等已完工。
(二)计划开工建设项目
1、华安生物制品有限公司酪蛋白生产线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现已签订投资合同,目前正在办理土地报批手续。
2、恒丰塑业塑料编织袋及节水滴灌生产线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合同已签订。
3、中粮塔原红花有限公司厂址搬迁项目计划总投资5000万元,现正在办理相关手续。
4、屯河额敏水泥分公司扩建项目总投资8000万元,计划7月动工建设,年底完成土建等工程建设,2011年4月设备安装完毕投入使用,产能由目前的年产15万吨增加至年产60万吨。
(三)正在洽谈项目
1、中广核玛依塔斯风力发电项目计划投资5.3亿元建设4.95万千瓦风力发电场。
2、大唐新疆新能源有限公司秸秆发电项目计划总投资4亿元,建设2×1.5万千瓦发电项目。
3、蔬菜深加工项目计划总投资4000万元。
二、责任单位招商引资工作完成情况
今年是我县第二年推行全民招商,责任单位增加至56个,包括乡(镇)场、县直单位、企业,签订责任状总金额7亿元,进一步完善了招商引资奖励措施。
1、乡镇场招商引资工作开展情况
全县17个乡(镇)场累计完成招商引资到位资金3060万元,其中,有到位资金的5个,正在洽谈的1个。
(2)玉什喀拉苏乡共有项目2项,免烧砖生产项目、沙石开采项目,总投资500万元,现已完工。
(3)二支河牧场共有项目4项,滴灌带扩建项目、造粒生产线项目、农家乐园、苯板加工生产线,总投资850万元,已到位资金560万元。
(5)上户乡共有项目2项,日处理300吨玉米烘干生产线项目和滴灌带生产线项目,总投资800万元,已到位资金300万元。
(6)喇嘛召乡正在洽谈项目2项,矿泉水生产线项目、免烧砖生产线项目,矿泉水生产线项目统一集团、娃哈哈集团、康师傅集团已对该区域水质进行取样化验。
2、县直单位及企业招商引资工作开展情况
全县签订招商引资责任状的县直单位共有24家,企业15家,截至目前,除广电局续建项目和个别企业自身扩建或续建项目外均无新项目引进。
(2)中粮(新疆)塔原红花有限公司厂址搬迁项目总投资5000万元。
(3)屯河额敏水泥分公司扩建项目总投资8000万元。
(4)广电局成都英集电子高科技有限公司无线数字机顶盒安装项目总投资1100万元,今年已到位185万元。
3、责任单位招商引资工作存在的问题
(1)下达招商引资任务的县直单位,对招商引资工作重视程度不高,目前均无新项目引进。
(2)部分乡(镇)场单位缺乏招商引资的主动性和创新性,思维仅局限于本乡(镇)场范围内,不能够以全县的资源为基础开展招商工作。
(3)有到位资金项目的乡(镇)场,虽有引资,但项目单一,规模较小,绝大部分都是规模较小的滴灌带生产项目及玉米烘干项目。
(4)下达招商引资任务的企业对招商引资工作不够重视,没有发挥企业以商招商的优势。
三、主要工作措施
1、强化目标管理责任制
年初将招商引资责任单位增加至56个,扩大了全民招商范围,签订了《额敏县2012年度招商引资目标责任状》,调整了招商引资考核办法和奖励办法。每月对责任单位进行电话询问,了解最新进展情况,对有落地的项目进行现场核实并建立相关台帐。
2、加大项目包装储备,争取各类项目抓招商
年初,我局将招商项目册发放发改委、国土局、经贸委、农业局、旅游局、畜牧局等相关部门,征求各相关部门意见和建议。认真梳理各相关部门意见和建议,分析县情和经济形势,立足县域经济发展比较优势,突出优势产业,对招商项目进行了修改。同时汇总全疆其他县市招商项目册,借鉴其符合我县资源条件的项目,对项目做了充实和更新,精心编制了《额敏投资指南》,内容涉及农产品加工、畜产品加工、旅游开发、矿产资源勘探开发等36个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市场前景广阔、经济效益好的项目。
3、加强项目对外宣传力度
(1)积极利用网络平台宣传额敏,推介项目。积极加强与政府网站的沟通和联系,及时将最新招商项目和招商动态在政府网站上进行公布,介绍投资环境,推介招商项目。
(2)积极利用电视进行宣传。不定期将招商引资奖励办法通过电视游标形式对外宣传,激发全民招商热情。
4、充分发挥平台作用,大力开展会展招商
充分利用西洽会等契机在内地农副产品加工企业集中的县市采取蹲点招商。按照县委、政府的安排部署,我县在参会之前,制
订了参会方案以及会后招商工作方案,确定了参会人员,对我县各项参会工作进行了周密部署,做到了组织到位、领导到位、工作安***排到位。到达西安后,合理安排人员分工,在积极参加地区组织的各项活动的同时,充分利用内地网络畅通有利条件,积极开展网络招商,安排专人集中时间在网上搜索联系企业,重点搜索了陕西、山西、山东、江苏、河北等省近400余家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与陕西英考鸵鸟股份有限公司、山西森泰牧业有限公司、山西山田园食品有限公司等企业进行了洽谈。充分利用山花节开展项目推介,邀请浙江商会等企业代表来我县实地考察。
5、积极开展以商招商
6、加大与商会等组织的联络工作。我局积极与地区在北京、上海设立的招商联络中心加强联系推介项目,充分利用招商联络中心这个平台开展招商工作,3月中旬向联络中心邮寄《额敏投资指南》50本,并将有关项目积极对接。积极在疆内开展招商工作,到工业经济较为发达的区域寻商,同时加大以情感商、亲朋招商力度,加强与自治区招商局、自治区工商联、驻疆商会的联系。3月中旬,参加了地区组织的项目推介会,与江苏、浙江、山西等商会进行了项目对接,发放《额敏投资指南》100余本。
7、搭建网络平台招商
去年7.5事件发生以来,我区外网不能使用,限制了我局利用网络对外联络渠道,自5月中旬外网全部开通以来,我局积极利用网络开展招商工作,并结合今年年初工作安排,对人员分工和联络范围做了新的调整。一是将全国重点省市进行划分,全局人员每人负责几个省的招商联络工作,避免了重复联络,提高了工作效率。二是将招商联络重点做了调整,***去年我局重点联络全国重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全国行业500强、中国500强等国家级重点企业,今年,我局的工作重点放在各省市以及各省市下的县级企业和疆内企业上,并建立相关企业信息库,为今后开展重点专题招商活动奠定良好的基础。
三、存在的问题
1、受金融危机的影响,部分企业投资欲望、扩张欲望减弱,特别是对于投资回收期较长的农产品加工项目更是缺乏投资兴趣,影响招商项目的落地和建设。
2、企业投资规模小,科技含量不高,附加值低,除金风科技风力发电项目外,其他项目基本为加工业中的低端项目或农业项目,带动效应不明显。
3、企业用地困难,由于财政能力等方面的原因,政府土地收储能力弱,导致企业征地时间长,征地成本高。
4、全县招商引资氛围还不够浓厚,绝大部分目标责任单位任务完成不理想。其主要原因是客观上认为自己的职能工作也是做的发展的事,招商引资条件差,是全县的事情能做点就做点。其次不熟悉项目工作,没有具体研究能推出什么,去对接洽谈什么。因此主动招商引资的积极性不高,没有形成人人参与的全员招商引资的局面。
5、部门配合及工作方式不够灵活,引资企业在办理土地使用证期间涉及部门多,办理程序复杂、繁琐,企业在办 理完所有手续要取得土地使用证往往要等待数月甚至半年之久,而在未取得土地使用证之前,相关执法部门不允许企业动工建设,严重延误企业投资时间,
四、下步打算
1、抓机遇,促发展。自2011年起,辽宁省每年对我县进行数千万元的资金援助,在人才、技术等方面也将给予帮助和支持,我们将充分利用辽宁对口支援机遇,改善投资环境,筑巢引凤。
2、全力以赴抓好重点项目的跟踪落实工作。对重点项目紧盯不放,保证项目落到实处,使签约项目尽快落地实施。对已落户的项目及时做好跟踪服务工作,及时解决项目进展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重点做好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玛依塔斯地区风力发电场二期项目、中电投、中广核玛依塔斯地区风力发电场项目等重点项目的跟踪落实工作。
3、继续依托资源优势,开展招商工作。2012年新编招商项目册已经编制完成,我们将继续依托资源优势针对农产品深加工、畜产品深加工、旅游开发、矿
产资源勘探开发等项目积极与内地大企业、大集团进行沟通和联系,全力以赴做好招商工作,为下半年招商工作打好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