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期刊网 精选范文 市级文明村创建汇报材料范文

市级文明村创建汇报材料精选(九篇)

前言:一篇好文章的诞生,需要你不断地搜集资料、整理思路,本站小编为你收集了丰富的市级文明村创建汇报材料主题范文,仅供参考,欢迎阅读并收藏。

市级文明村创建汇报材料

第1篇:市级文明村创建汇报材料范文

一、全市环保工作的总体要求

以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及国家、省、市环保会议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突出抓好松花江水污染防治,大力推进环保模范城区和生态示范县(市)创建工作,切实解决危害群众利益的突出环境问题,强化环境监督管理,加强队伍自身建设,加快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步伐,努力开创“十一五”环保工作新局面。

二、主要目标和重点工作

主要目标是:削减水主要污染物不低于2000吨,市区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96%,城市水环境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到96%;削减大气主要污染物不低于5000吨,市区空气质量达到和好于二级标准天数不低于303天;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控制在56分贝;工业固废处置利用率不低于95%,无危险废物排放;创建生态示范区、环境优美乡镇和生态文明村40个;创建市级文明系统;公众对环境的满意率不低于70%。

围绕这总体工作要求和目标,重点抓好四方面工作:

(一)强化松花江水污染防控工作

1、强化饮用水源保护。在饮用水源保护区设立明显的界限标志,完成对达连河、蚂蚁河、亮珠河,延寿新城、宾县二龙山、阿城西泉眼水库等全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划定工作,完成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地划定工作。全面开展水源地保护区综合整治,加强对四方台、朱顺屯、磨盘山饮用水源地和西泉眼备用水源地的监督检查,每月不少于1次,坚决取缔一级保护区内养殖业污染源、农用耕地、旅游设施和污水直排口,严格控制保护区内土地、植被等开发活动。做好饮用水源水质监测工作,及时水质月监测和年分析信息。继续开展松花江水质跟踪监测、评估、科研和防控工作,与上游城市建立水环境信息沟通机制,确保饮用水安全。

2、强化重点流域和湖库区保护。制定并组织实施我市“十一五”松花江污染综合治理方案。在松花江干流及呼兰河、阿什河、五岳河、运粮河及何家沟等14条一级支流两侧5公里范围内,全面开展以生态环境建设与恢复、控制农业面源污染、村镇环境综合整治为重点的流域环境综合整治。重点推进污水处理厂建设,何家沟的平房、群力和信义沟、文昌三期工程、呼兰区老城区、松北区松浦和松乐、宾县宾西开发区、五常市五常镇、双城市双城镇、阿城市阿城镇、尚志市尚志镇等12个污水处理厂要全部开工建设,其中,文昌三期年内要通水运行。继续开展湖库的环境综合整治,对二龙山、太平湖、西泉眼等库区内日接待能力在50张床以上单位实施污水治理,限期达标排放。

3、加强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污染治理。在石油炼制、炼焦、制革、电镀、化工、医药、食品和畜禽养殖等行业80家企业中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实施50个清洁生产项目。对哈尔滨气化厂、哈药集团制药总厂等不达标或不能稳定达标的排污单位实施限期治理。对市区200家中型以上饮食服务业废水污染源分期分批进行治理,限期安装油水分离装置。按照新颁布实施的《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规定,对全市传染病、结核病医院等20家综合性医疗机构限期安装污水处理设施,实现达标排放。

(二)大力推进环保模范城区和生态示范县(市)创建工作

1、强化目标管理。把环保模范城区、生态示范县(市)建设目标和“十一五” 环保任务,纳入区、县(市)长和有关部门环保目标责任状考核内容,明确责任和完成期限,并督促落实。进一步发挥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作用,向领导汇报创建工作进展情况和需要解决的问题,争取领导和横向部门对环保工作的重视和支持。采取定期召开联席会和联络员会的方式,整合各相关部门的力量,完成各项创建指标。切实加强目标落实情况的日常协调、汇总、督办和检查,每月汇总综合,每季自检自查,年终全面检查考评,市局将对重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定期通报。

2、加强大气污染治理。继续在市区全面实行原煤散烧管制,加大锅炉、窑炉和除尘器改造力度,强力推进电、气、轻质油等清洁能源和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等新能源推广工作,清洁能源和洁净煤技术产品使用率达到95%以上。县(市)要以城关镇为重点,强化对超标炉、窑、灶的限期治理改造。协调推进道里三期、南岗西南部和各县(市)城关镇等集中供热项目的建设及并网工作,停用、拆除小锅炉150台,集中供热率达到61%。督促哈热电厂和化工热电厂完成粉煤灰储存场建设,哈药、东轻、松啤、哈航等20个大型企业完成封闭式储煤场建设。会同有关部门,对道路、管线、拆迁工地采取围挡、湿式作业,残土拉运车辆采用密闭运输,裸露地进行软硬覆盖等防尘措施落实情况进行集中检查,加大日常监管力度,“三堆”覆盖率达到100%。加强机动车尾气治理,开展冒黑烟车专项检查,全面推行在用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制度,市区机动车尾气达标率达到90%以上。强化饮食服务业油烟治理,在全市50家较大规模的饮食服务企业限期安装先进高效油烟净化装置,取得经验后全面推广。

3、加强危险废物监督管理。全面落实危险废物动态申报、经营许可证和转移联单制度,建立危险废物、废弃危险化学品和医疗废物产生、收集、储存、利用、处置的全过程环境监管体系。在全市大专院校、各相关企事业单位推进实验室废液、感光材料废物无害化集中处置工作,无害化处置和综合利用率达到100%。推进县(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和国环医疗垃圾处理场试运行。

4、加强生态环境建设和保护。全面开展重点生态功能保护区的恢复治理工作,基本完成以松花江哈尔滨市区段为重点的生态廊道、林地、草原湿地生态建设与恢复工程;完成方正蚂蚁河口、木兰沿江草原湿地恢复和水土流失治理工程;完成民主坝外、拉林河双城韩甸—万隆段防沙治沙工程计划的50%和30%;完成以阿什河、牛河等江河源头生态功能保护区为重点的14个生态恢复与保护工程计划的30%。抓好自然保护区的执法检查和晋档升级工作,大力推广“国有民营、国有民建”和“集中建设,分片管护”的管理经验。强化生物多样性保护,建立1个生物物种资源保护区。开展全市土壤污染现状调查,建立生态环境监测体系。全面完成生态市建设阶段性工作任务。

5、加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启动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编制乡镇生态规划,全面开展以畜禽养殖粪便、污水、垃圾等农村面源污染治理和小能源建设为重点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重点抓好在城乡结合部及流域5公里范围内村镇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禁止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和城镇垃圾转移到农村,各区、县(市)要分别建设1个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示范项目。加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排污申报工作,对污染严重的实行限期治理,依托制肥企业集中解决养殖小区和农村散户养殖污染问题,建设2个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示范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