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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次情况通报会,时间虽短,但内容很丰富。会上通报了第二期信息交换平台的运行情况,对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管理及相关基础工作进行了培训。大家通过学习、交流、通报工作情况,达到了总结经验、明确目标和部署作任务的目的。
去年十月份以来,经过全省上下共同努力,我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打开了新局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首先开展了全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现状调研活动。这是我委专门的工作机构成立以后,首先抓的一件大事。过去很长一段时间,我省很多地方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处于无序状态,工作到底处于一个什么样的水平我们并不掌握。为此,省里从调查研究入手,于去年11月18日,下发了《关于开展全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工作调研活动的通知》。加强调查研究的重要目的,是探寻和把握事物发展的客观规律。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是科学性、规律性很强的工作,要做好工作,必须尊重人口自身发展的规律,提高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随即,省流动人口管理处会同省流动人口管理站的同志开始调研。他们深入到吉林、延边、松原等地的社区、乡村,通过实地调查、现场座谈等方式,历时2个月,掌握了大量、详实的第一手情况和数据。各地在接到调研通知后,能够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认真填写调研表、撰写调研报告。目前,全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现状的调查报告已经形成,正在委党组传阅。整个报告问题反映准确,符合基层实际;分析深入,切中问题实质;对今后工作提出了科学并切实可行的建议和意见,充分体现了全省同志,实事求是、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报告为今后做好全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提供依据,奠定了重要的基础。
其次是规范和加强了基层基础工作。流动人口的规模和流动频繁决定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方式。根据基层工作实际和流动人口需求,省人口计生委改变了过去把所有流动人口“胡子眉毛一把抓”的管理方式,按照分类指导、突出工作重点的原则实施分类管理和服务。一是规范了《婚育证明》管理。明确已婚育龄妇女是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重点对象,加强经常性、制度化的管理和服务,其他人员作为一般性管理,及时提供计划生育咨询、宣传教育、技术服务等。这样,不但大大减轻了基层的工作量和工作负担,而且提高了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根据国家人口计生委《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若干规定》的相关要求,对于没有《婚育证明》的流入人员,流动人口现居住地,可为其办理在本地有效的临时《婚育证明》;对婚育信息完整准确的且符合一定条件的,可办理有效期为3年或5年的《婚育证明》,以便建档立册,纳入现居住地的日常管理和服务。这样做,一方面加强了管理,减少了漏洞;另一方面充分体现了以人为本的精神,流动人口可以有充分的时间回户籍地办理《婚育证明》。二是以突出重点,提高工作效率,切实减轻基层负担为主要目的,统一规范了流动人口表、单、卡、册的管理。增加了服务内容,强调了依法维护流出人口合法权益。流出人口因居住、就业等变化频繁,使我们的管理和服务工作难以到位,违法生育较为突出。在目前,以现居住地为主的管理和服务体制,还未很好建立的情况下,户籍地有必要也有责任加强管理,为现居住地实施管理创造一定的条件。要加强对《流出已婚育龄妇女计划生育信息登记卡》的管理,并增设“落实奖励优惠政策、金额”等服务项目。要求户籍地村级统一建立基础档案,记载每个流出育龄妇女的生育节育、外出时间、地点、办证和从业等基本情况,力求做到人头清、婚育清、措施清、去向清的动态管理。
第三,信息平台建设工作有新起色。全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交换平台的建立,作为实现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机制创新的一个突破口,加快了户籍地与现居住地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反馈的速度,提高了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有助于从根本上解决跨省、跨地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交流难的问题。去年培训班以来,我省信息平台交换工作有很大起色。2004年12月21日至2005年3月20日,我省共提交信息9216条,反馈率为30.35%。今后,我们要继续大力推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交换平台的建设,实行定期通报制度,切实加强指导、培训和督查工作。
对下一步我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讲几点意见:
“天下大事必作于细,古今事业皆成于实”。今年,我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总体思路和主要任务已经明确,关键是狠抓落实。
一、进一步落实省里下发的一系列文件。最近,省里对于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下发的文件比较多,但不是文件多了,工作就做好了,关键是落实。一是落实省里于今年2月22日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的意见》。《意见》指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是新时期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目前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难点和薄弱环节。要进一步统一认识,牢固树立全局观念,强化领导责任制,密切协作配合,创新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思路和方法;要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将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制度与相关部门的改革举措结合起来,把工作着力点放在加强引导和提供服务上,寓管理于服务中,创新综合治理机制。各地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坚持“优势互补、资源共享、综合治理、优质服务”的新理念,如为流动人口搭建发展经济平台,把发展劳务输出经济和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有机结合起来,不断拓宽计划生育服务领域,提高办证率。二是落实《关于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交换平台推广应用工作的通知》精神,必须配备符合标准的设备,并要有专人管理网站。各级人口计生委都要建立相应的监控督促制度,每周至少登录一次交换平台,随时了解上级人口计生委的工作部署和要求,按规定及时处理和交换个案信息,同时各相关处、科、室也应分工负责,做好信息交换的监控和督促工作。市、州每周至少登录平台两次,及时掌握各地个案信息的交换情况,对长时间未发出查询信息和未按时反馈查询信息的县(市、区)进行督促。目前,各地推广使用平台工作发展不平衡。各级人口计生部门,要把加强信息交换平台建设作为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一项基础性工作,与改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方式有机结合起来,特别是流动人口较多的地方,要加快推广应用的步伐,以提高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动态管理水平。各地要充分利用政府及相关部门信息网络,依托社区和行业信息管理载体,建立和完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信息系统,做到资源、信息共享。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交换平台是特定历史时期的产物,并由战时转入平时,由突击性转入经常性。对我们有的同志来说,信息交换平台是一种新鲜事物,一些基层在推广使用过程中,在思想上产生了波动,对平台的可靠性、信息的真实性、应用的持久性产生怀疑,对是否能全面推广缺乏信心。因而对在使用平台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产生畏难情绪,对经常性的反复操作产生厌倦情绪,对平台作为一项日常性工作采取应付态度。仍有少数县(区)工作不落实,与信息交换平台应用有关的管理工作跟不上,如:人口基础信息数据库尚未建立或不完整;对流动人口有关情况的询问、核查不认真;上网录入的信息不准确等。这其中除了领导重视不够外,主要原因是不少地方信息化工作基础较差,设备、网络资源缺乏,缺少具有相关知识的工作人员。反馈信息中"查无此人"的比例居高不下,严重影响交换信息质量,有的地区“查无此人”率竟高达90.62%。目前,一些地方平台运行的机构尚不健全,平台缺乏良好的运行环境,基础保障急需强化。对此,我省将平台的使用情况纳入了年终计划生育整体目标考核,在今年的考核方案中,明确了信息平台的考核内容和办法。三是明确《吉林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管理规定》的要求,开展培训工作。培训工作要紧紧围绕《规定》中的新观点、新意见、新规定开展。要将村、社区工作人员作为重点培训对象,提高他们的素质,提高他们为管理对象提供服务的能力和水平。省里同志也要积极参与指导各地的培训工作。各地要在5月底前完成培训业务。
今年在流动人口计生管理上,一是增加管理力量,每村充分发挥组级信息员的力量,每月定期或不定期向计生专干汇报流动人口流动情况;二是摸清详细地址,流动人口管理难就难在不知其流动动向,电话号码变更频繁,今年在流动人口地址上花大力气,千方百计,基本上摸清所有流出人员详细地址,这样就有利于进一步及时掌握流出人员的情况;三是流出人员的节育,政策外生育大部分是流动人口,流动人口节育不到位,就是政策外生育隐患,所以针对此类现象,加强对流动人口长效节育措施的落实,并对每例采取长效措施的计生专干进行燃油补贴每例30元的奖励补助。
近年来,我镇广大育龄群众在生育观念上有了很大转变,但早婚早育现象依然存在,针对部分群众法制观念淡薄这一问题,我们坚持和发扬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是前提、经常性工作是方法,避孕节育是措施的工作方针,镇村两级有计划、有组织、多渠道地宣传人口理论基础知识、人口计生政策等法律法规,结合新一轮“三万”活动,利用村村通客车的便利,把计生宣传到全镇17个村(居)每个站点,并新建两个人口文化园,创建花林阳光计生微信公众平台,加大宣传力度,预计投资10万元。
一是奖励扶助和特别扶助对象,今年共107人,对于资格确认工作,我们采取自下而上和自上而下原则,落实责任终身追究制,做到“谁调查、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对符合条件对象所有资金全部发放到位;二是针对我镇30名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患者进行年底慰问,并送上每人800元的慰问金;三是独生子女光荣证和保健费发放工作,层层申报,严格把关,及时办证,全部发放到位,特别扶助对象共12人,共计5400元;四是农村独生女高考加分,我镇共有12人,都按时间上报。
(一)一是政策外生育有反弹负责,主要是离婚、再婚户,没有好的管理方法;二是流动人口长期不归,没有好的管理措施;三是社会抚养费征收没有较强力度,起不到震慑作用;四是非法同居的太多,没有好的管理手段。
(二)流动人口计生管理难。流出人口办证建档率虽达100%,但外出孕检对象不能及时参检到位,流出人口电话变换过于频繁,无法及时联系。
(三)村级平台应用不熟。村与村之间平台操作存在差距,有一大部分村居不能按要求熟练操作平台,及时整理上报数据及信息,主要是重视程度不同、管理水平不一致、实干程度不同。
(四)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患者的抵触情绪较强,意见很大。
1、针对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患者对计生工作表现出来的抵触情绪,加大与他们的沟通,对这类对象多些关怀,让他们在可享受的政策方面尽量享受。
2、流动人口电话频换的问题,要求村两委班子及组级信息员及时掌握信息,随时更新。
结合当前工作需要,的会员“今天天气”为你整理了这篇关于2020年前三季度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进展情况总结范文,希望能给你的学习、工作带来参考借鉴作用。
【正文】
关于2020年前三季度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进展情况总结
一、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推进情况
进一步降低市场准备门槛。一是推进企业注册许可便利化,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截至9月,我区企业开办所需用时保持在1.5个工作日内。二是提升企业开办规范化水平。全面推行企业开办全程网上办,压减企业开办环节,不断提高企业开办的规范化、制度化、信息化水平。三是全面推行“多证合一”、“证照分离”、“照后减证”改革。对106项涉企行政审批事项分别按直接取消审批、取消审批改为备案、简化审批实行告知承诺、完善措施优化准入服务四种方式实施。四是在疫情防控期间倡导全程网上办,办照“不见面”。对于涉及抗击疫情的登记注册开辟绿色通道,并结合实际采取容缺后补等受理方式实行特事特办,利用网上办事平台和邮寄服务做到企业登记全程“不见面”。截至三季度末,新登记市场主体共5370户,其中企业1901户,农民专业合作社78户,个体工商户3751户。
深化“互联网+政 务服务”和“一网一门一次”改革。一是以群众办事线上“一网通办”、 线下“只进一扇门”,现场办理“最多跑一次”为目标,在政务 服务网上公布了 420 个“最多跑一次”事项和 100 个“最多跑一 次”高频事项,开通网上办理渠道,方便群众办事、咨询,行政 许可等六类共 583 个事项网上可办达 90%。1-9月,累计受理办 理审批服务事项143997件,接待群众134245人次,事项按期办结率100%、群众满意率99.16%;加快政务服务智慧平台“i 安康”推广,积极引导办事群众安装、注册“i 安康”手机 APP,不断提升网上办事平台使用率;“互联网+监管”与市级 系统对接联通,实现信息共享,精准监管。二是持续抓好12345便民服务热线平台。全面落实“群众有所呼、政府必有应”要求, 畅通“听民声、汇民意、解民忧”渠道。按照市上要求,启动建立“吹哨报到”新模式,目前正在汉滨区有序推进试点工作;积极推进“打电话办事”可办事功能,按照市上要求,区上已配 合市上在区级各单位和试点社区进行了多次专题调研。2020年1-9月,全区共办理工单 12392 件,按期办结率 100%,回访满意97%。三是积极推进“好差评”工作。已建立“好差评”工作机制,目前已在各窗口运行推进,并将评价结果纳入各窗口单位考 核体系。四是进一步压减企业开办时间。实现新开办企业营业执 照申领当日办结。五是在政务中心设立复工复产专门窗口,为企 业提供高效便捷的绿色通道。2020年1-9月,全区共办理工单12392件,按期办结率100%,回访满意97%。
二、推进十大行动、五大专项行动工作情况
信用体系建设方面:信用体系建设方面:一是制订了《汉滨区2020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关于加强信息共享落实联合惩戒措施的通知》等问题。截至目前,我区在全省信用信息平台上传各类信息11万条,信息上传量居全市第一;目前我区正加紧完成市级信用信息平台“双公示”信息报送工作。二是加强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大力推进信用监管,推行承诺制,让市场主体和公民讲诚信,自主承诺。我区制订了《汉滨区2020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关于加强信息共享落实联合惩戒措施的通知》等文件。截至目前,我区在全省信用信息平台上传各类信息11万条,并积极向安康市信用信息平台上传双公示信息,信息上传量居全市第一。
在规范中介服务方面:一是公布了《汉滨区区级中介服务事项清单》;二是积极打造中介服务平台。启用“汉滨招标采购”信用评价APP软件,运用实名制管理和通过对从业人员的招投标相关法律知识、业务知识测评,实现对参与招投标活动从业人员进行招投标及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宣传;提升招标人员、造价员、评审专家的业务素质;提高公司和区招投标采购中心的服务水平;规范招标人和投标人在参与招投标活动的行为。三是全面加强中介服务监管。建立全区中介服务机构名录。我区印发了《关于做好规范中介服务机构专项行动有关工作的通知》《关于建立区级中介机构名录库的公告》等文件,对行业内中介服务机构名单进行了汇总,各行业部门加强相关机构的监管力度,并对违法失信等信息予以公示。
便民服务方面:一是推行“不见面”审批。充分利用“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将更多行政审批、公共服务等事项纳入网上办理,持续提供“网上办、邮寄办、预约办、帮代办”等“不见面”审批服务,切实为企业群众服好务,积极引导群众通过“陕西政务服务网”、“i安康”等平台网上办理业务;创新实施申请人网上申请、工作人员后台审核审批服务新模式;对于有特殊业务确需急办、必须到现场办理的,实行分时段实名预约办理,错峰办理。二是深入开展各类变相审批清理整治专项行动。按照省市统一安排,以汉政办函〔2020〕100号印发了《关于开展各类变相审批清理整治工作的通知》,组织相关部门对610项其他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进行自查,未发现变相审批和行政 许可事项。
“双包一解”推进情况:今年区委、区政府印发《2020年区级领导和部门包抓重点项目重点企业的通知》(汉办字〔2020〕50号),我区29个区级领导包抓重点项目、重点招商项目和重点企业,努力为企业解决实际困难。一是明确了包抓领导责任。根据企业和项目需求,深入实地为企业解决实际困难。二是帮助企业解决生产要素保障,对因电力、原材料等关键要素制约正常生产和项目建设的,积极协调推进解决。三是帮助企业解决发展资金困难,对周转资金短缺的企业,积极协调金融部门、融资担保机构、投资公司,帮助企业解决融资难问题。四是协助企业实现招商引资目标。帮助企业寻找战略合作伙伴,引进战略投资者,引进投资规模大、产业体系好、带动能力强的工业项目方面取得突破,帮扶企业做大做强。截至目前,我区29个区级领导包抓重点项目32个,包抓招商项目36个,包抓重点企业31户。梳理重点企业问题41个,已解决销号问题31个,剩余10个问题正在协调解决。
三、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工作情况
一是制订了《汉滨区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重点任务分工方案》,将任务细化分解到各单位,建立的信息报送机制,夯实工作责任。二是企业开办推行标准化、智能化、自动化的全程电子化登记,申领营业执照、刻制印章、申领发票全流程在线申报,确保实现企业开办3个工作日内办结。推广应用电子营业执照和企业注销网上服务专区,推行企业注销“一网”服务。三是方便登记财产,推行不动产登记信息和地籍管理信息互联互通。提供不动产登记、交易和缴税“一窗受理、并行办理”服务。四是提供不动产登记信息网上查询和现场自助查询服务。公众、机构注册并实名认证后,通过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系统进行查询。 推行纳税“最多跑一次”, 实行纳税人线上“一表申请”“一键报税”, 持续优化金融服务。五是提升政务服务水平,统筹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全面取消不必要的证明事项,方便群众、企业办事。通过受理群众、企业投诉、检查等手段,评估证明事项清理工作成效,坚决杜绝已取消的证明事项继续存在或变相存在。
四、复制推广和借鉴优化营商环境改革推进情况
学习借鉴和复制推广先进经验,对标先进地区,学习先进地区好的做法。我区印发了《汉滨区2020年复制推广和借鉴优化营商环境改革举措实施方案》,明确了部门责任和任务,推进政策落实落地。9月份我区组织相关部门先后到岚皋、 汉阴、紫阳等县进行考察学习,借鉴先进经验。
一、加强领导,强化措施,切实把计划生育工作落到实处。站在贯彻落实基本国策的高度,我局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把全局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抓好、抓实、抓到位。坚持把计划生育工作情况与基层领导的综合考核、评选先进等切身利益挂钩,真正形成了制度规范、责任明确、综合治理、齐抓共管、抓实抓牢、常抓常新的工作格局。
二、加强学习,提高认识,把全局思想统一到落实国策上来。为了使全局全面掌握、系统了解基本国策,从思想上和行动上真正提高对基本国策的认识,我们十分重视抓好对全局干部的学习教育。一是通过组织全局干部职工认真学习《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有关计划生育的政策法规,进一步提高了对计生工作的认识,使广大干部职工充分认识到流动人口计生管理工作的重要性,自觉投入到计生工作中来,形成了单位抓个人、个人抓家属的良好格局;二是把“关爱女孩行动”工作落到实处,一方面大力宣传“男女平等”“生男生女都一样”“女儿也是传后人”等新的婚育观念;另一方面对生女孩家庭一视同仁,认真落实法律法规规定的计划生育奖励政策,每年全部兑现全局职工的独生子女费;三是制定自治县交通运输局关于农村独生子女和二女家庭优先优惠政策,优先慰问农村中的困难“两户”家庭,鼓励汽运企业优先录用农村“两户”子女就业;四是局领导带头包点王下乡6户遵守计划生育政策的农户作为脱贫帮扶对象,计划资助价值上万元的玉米、饲料、塑料槽、摇蜜机等物资。
三、认真宣传,抓好育龄妇女普查。由于交通工作人员比居住和工作地点较为分散,工作、思想不同步。针对这些薄弱环节,我局积极开展计划生育工作宣传。一是抓好“六坚持”,即坚持宣传教育为主、坚持避孕为主、坚持经常工作为主、坚持帮助群众发展经济为主、坚持勤劳致富为主、坚持建设文明幸福家庭相结合为主。二是抓好计划生育工作宣传,及时掌握育龄妇女思想动向和变化,积极发挥好单位党、政、工的力量,抓好育龄妇女的服务工作。分管计生的干部做到上门服务,讲政策、说道理,并保证计划生育各种经费的落实,保障普查工作的正常开展。由于宣传到位,今年生育的3名妇女(含干部家属),都积极配合计生普查工作,主动提供了准生证、出生证等材料。三是认真开展计划生育管理宣传教育工作,定期召开计划生育会议,贯彻学习2014年计划生育目标责任书,并将有关文件下发各单位。组织计生干部学习计划生育有关政策。此外,今年5月“母亲节”,我们印发100余份计划生育宣传资料在交通系统内进行宣传,受到系统干部职工和广大群众普遍欢迎。四是抓好育龄妇女政策宣传工作,动员育龄妇女自觉作健康检查。五是狠抓防艾工作宣传。今年以来,我局组织开展计生宣传3次,先后印发宣传资料300份。通过开展计划生育教育宣传,增强了我局干部职工落实计划生育政策的自觉性。
四、抓台账建设,实行规范化管理。我局坚持按照县计生委的要求,在摸清底子的基础上,狠抓基础台账建设。一是建立规范计划生育工作台账,收集全局干部户籍资料,把全局干部职工均纳入计划生育管理范围;二是实行计划生育工作“零报告”制度,定期按时报送凡涉及计划生育工作的所有报表、材料和文件,做到有情况报情况、无问题报平安;三是建立计划生育专题会议制度,并做好会议记录,做到年初有计划、工作有总结,年底有考评;四是实行“百分百”管理。全局干部职工符合政策生育率达到100%。五是服从所在办事处、社区(居委会)的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并积极配合社区人口计生工作。
我有幸来到计生委工作。在这样一个优越舒适而又能充分发挥个人智慧能力的环境中,不觉已工作了将近一年的时间。从中我能深切感受到的是领导们无微不至的关怀、班子中认真务实的作风、同事们团结奋发的干劲,这对刚刚走上工作岗位的我们来说,是受益匪浅的,为我们迈向正确的人生道路打下了良好的基础。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情况做一简单陈述: 进入新世纪,特别是党的十六大以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面临重大的战略机遇期,也是我们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加快发展的重要机遇期。能否抓住战略机遇,加快发展,是新时期计生工作面临的新问题和新挑战。我们恰好在这一重要时期加入计生行列,所以从一开始进入计生委起,我就不断提高自己的思想素质和业务技能,严格按照“思想上合格、业务上精通”的标准要求自己,端正态度,踏实工作,认真践行在一来计生委主任给我们上的第一堂思想教育课中指出的“成才先成人,成人再成才”的思想。本着知行结合的原则,边工作边学习,在学习中提高,在提高中前进,使自己尽快进入工作角色,逐渐满足工作需要,适应现实需求。
首先,身处当今知识经济时代,必须时刻学习方能不落伍。计生干部职工的思想素质和业务素质决定着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关系到计划生育工作的形象。所以我把加强学习,提高政治思想素质和业务工作水平,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作为一项日常重要工作来抓,以严肃的态度,饱满的热情,严格的纪律,全身心地投入学习,为我的工作积累了知识。
第二,作为一名文职人员,我从隔行不熟悉业务到慢慢进入角色,起草了一些文件,也写了一些工作材料;协助办公室参加了几次全市性的大型会议的筹备工作,并撰写了一部分领导的讲话稿;就我市计生信息化建设情况、计划生育上访工作情况、法制建设、科技工作等向省计生委写了汇报材料。
第三,加快人口与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是提高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水平的科学保障,是实现计划生育工作可持续、跨越式发展的重要途径。我利用自己掌握的办公自动化基础知识,积极协助单位搞好信息化建设,先后参与了对六县区统计及计算机操作人员的培训工作,全市电子政务建设培训,流动人口信息交换平台培训等,并且负责每月两次延续非典以来的跨省流动人口网上适时上报工作,不断推进机关无纸化办公和统计、信息、公文电子化进程,为整个机关信息化建设做了一定工作。
一年多的时间虽然做了一些工作,但仍然存在不少问题,主要表现在: 我有幸来到计生委工作。在这样一个优越舒适而又能充分发挥个人智慧能力的环境中,不觉已工作了将近一年的时间。从中我能深切感受到的是领导们无微不至的关怀、班子中认真务实的作风、同事们团结奋发的干劲,这对刚刚走上工作岗位的我们来说,是受益匪浅的,为我们迈向正确的人生道路打下了良好的基础。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情况做一简单陈述: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1.完善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机构。我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总支书记为副组长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领导小组,明确了分管领导和具体经办人,落实了责任,使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落到了实处。
2.局下属单位均成立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做到了组织落实,人员落实。
3.局与各下属单位签订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目标责任书,落实了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法定代表人责任制,实行层层负责,分级管理,责任明确,使全县交通系统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得到整体推进。
4.注重宣传教育。组织全体职工中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全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以及《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法律法规,提高职工的认识,真正从思想上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把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纳入议事日程,与交通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奖惩。
二、注重与业务工作相结合,狠抓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
1.对流动人口办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时,依据与交通部门签订的《市行业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责任书》予以办理相关手续,未签订的不予办理。在《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年度验证时,当事人须持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已落实‘流管’措施的证明,无证明的不予验证。
2.在交通基础工程建设中,与所辖较大型交通建设企业签订《市行业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责任书》,督促其落实“流管“措施:使用流动人口用工须持经所在地人口计划生育部门查验过的《婚育证明》,无证或未经查验的不得招用;对已生育未绝育者,组织女性参加“三查”督促男验其妻由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出具的“三查”证明;凡有违法怀孕者,须及时报告所在地人口计划生育部门,并协助动员其终止妊娠。对未履行“流管”职责的施工单位限期整改。
3.认真做好元旦春节期间流动人口卫生计生关怀关爱专项行动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区域协作工作。交通系统各单位认真按照上级相关文件要求,开展关怀关爱专项行动,切实做好区域协作工作。
4.开展系统内干部职工出租房非婚同居、流动人口育龄妇女婚育证的清理工作,经查无一例违反计生工作的现象发生。
三、存在的问题
1.交通流动人口流动性大,工作宣传检查不能实现全覆盖,致使个别人心存侥幸,不及时至指定地点登记完善相关手续。
2.交通工程流动人口逐年增多,流动频繁管理难度增大,存在一定死角。
关键词:计划生育;乡镇;宣传;人口
随着"十二五"规划以来,我国改革开放工作越来越深入,人们的生活质量大幅度提升,尤其是乡镇基层,但是也给计生工作带来了新的要求,步入了另一个发展阶段,计划生育工作面临着新的机遇和挑战,也存在着许多问题,人口计划生育工作逐步升入,新形势、新任务给计划生育宣传带来了新的困难。充分利用新时期宣传途径和媒介,改进计划生育宣传工作意识,创新计划生育宣传工作方法和创新计划生育宣传工作内容,成为提高计划生育工作成效的关键[1]。
1 新时期计划生育宣传工作存在问题
1.1乡镇基层对计划生育宣传工作不足够重视 目前,许多乡镇基层在开展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时,部分工作人员对其重要意义和作用认识程度较低,通常认为计划生育宣教是一项无法快速取得成效和成绩的工作,不能够有效的促进计划生育工作的开展,无法认识到计划生育宣教能够有效的转变人们的婚育理念、降低生育水平,甚至少部分人认为宣传工作需要投入巨大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取得成绩不显著,部分人热衷于形式工作,轰轰烈烈的造势,但是仅仅是一阵风,不能够严格的执行宣传的内容,从而降低计划生育宣传工作[2]。
1.2乡镇基层计划生育宣传工作队伍整体素质不高 目前,人口计划生育宣传教育队伍素质参差不齐,尤其是村级计生服务员,队伍老化,无法准确理解计划生育工作的政策理论,计划生育知识掌握的不准,甚至会发生错误的理解等,因此对于部分群众提出的疑问不能给与满意的答复,无法有效诠释计划生育工作的重要意义[3]。
1.3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缺乏针对性 乡镇基层工作组织、部署计划生育宣传工作时,通常都是按部就班的模仿上级部门的安排,无法结合当地的实际工作情况,与实际工作脱节,不具备创新意识,仅仅流于形式和空喊口号,无法做到精心布置,没有针对性,导致宣传教育工作的成效低下[4]。
1.4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经费短缺 乡镇基层单位财政收支较少,因此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更是无法得到足够的经费保障,不能够充分的开展宣传教育工作,严重制约了计划生育宣传工作的水平,比如宣传教育工具落后,不能配置先进的笔记本、投影仪等宣传工具,宣传品仅限于单页,另外提供部分计生宣传品等[5]。
2 新时期计划生育宣传工作创新探索
2.1创新宣传教育工作内容 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内容传统上是关爱女孩、生男生女都一样、只生一个好等墙体文字内容,因此,现代乡镇基层宣传过程中,可以创新宣传教育工作内容,以普及计划生育知识为主题,以生育健康知识为载体,广泛的开展计划生育宣传工作。
2.2创新宣传教育工作意识 乡镇基层开展计划生育宣传工作时,必须转变宣传教育工作意识,明确计划生育宣教工作的重要性,并且要彻底弄清楚和明白群众渴求计划生育知识的心态。转变传统工作意识,以服务群众为中心,坚持一切结合实际情况,充分发挥宣传工作人员的主动性、创造性和积极性,落实宣传工作组织方案,提升宣传手段,深化宣传教育工作理念。
2.3创新宣传教育工作方法 随着时代的进步,无论是城市还是农村,人们的生活水平和质量大幅度提高,因此,人口与计划生育宣教工作也要不断的深化和拓展,创新宣传教育方法。计划生育宣教工作不能实施一刀切,要细分乡镇基层群众的类型,比如对于受教育时间较长,文化程度较高的群众,仅仅需要发放一些宣传册或者宣传单页等,无需进行全方位的解释阐述;对于受教育时间较短、文化程度较低的群众,要使用简单、通俗的宣传教育手段,比如曲艺表演、有奖竞答、回答有奖等方法,同时宣传一些帮助基层群众勤劳致富奔小康的致富项目,整理一些群众喜闻乐见的趣味的故事,宣传一些与生活息息相关的内容,便于群众理解和记忆。
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中,要以人为本,用真挚、友善、友好的服务态度与基层群众开展心贴心、面对面的活动,做到以情动人,提高宣传工作实效。同时,培养一批政工宣传教育干部,增加计划生育工作的经费,加大宣传教育方式、计划生育知识的培训频次和力度,为群众提供最优的服务。
3 结语
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是开展计划生育知识普及的一个重要手段,是控制人口增长的有力工具,是向群众宣贯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一个窗口,因此,积极的创新计划生育宣传方法、宣传内容,与时展相结合,转变工作理念和方法,坚持结合当地实际人口控制情况,以人为本,提供优质的计划生育知识,同时普及群众致富的项目内容,吸引群众,将会取得较好的成效。
参考文献:
[1]王涤,顾宝昌.基层计生干部的困惑与心声调查[J].人民论坛,2012,20:9-11.
[2]沈玉和.基层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问题研究[J].科技创新导报,2012,01:246.
[3]毛冠群.浅析如何做好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J].中国卫生产业,2012,20:29.
为进一步巩固我乡“*”期间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成果,夯实工作基础,优化人口结构。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基础管理的通知》,结合我乡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重要思想和党的*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为依据,以人的全面发展为中心,强化管理,优化服务,进一步夯实我乡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基础,稳定低生育水平,优化人口结构。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开好头起好步,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营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二、实施办法
(一)婚育管理
1、未婚男、女青年。每年初对年满18周岁以上的男、女青年进行核实,建立档案、动态管理,严禁非法婚姻,杜绝非婚生育。
2、新婚人员。凡符合法定婚龄(男满22周岁,女满20周岁)的男、女青年要求结婚的,必须持双方身份证、户口簿到计生站接受婚前健康指导,签订计划生育管理合同、定点分娩协议以及不进行选择性别生育的承诺书。
3、往婚未育人员。凡结婚一年以上没有怀孕的人员,每年要进行一次生育史的调查,对选择性别终止妊娠的要依据法律、协议给予处罚,对患不孕症的夫妻要主动联系专科医院对症治疗。
4、照顾生育人员。凡符合照顾再生育一孩人员,在办理材料时,必须签订不进行选择性别生育的承诺书和签订定点分娩协议书,接受市指导站染色体检查。照顾生育二孩有选择性别终止妊娠的,计生站及时上报市人口计生委,暂缓其照顾再生一孩计划,对暂缓期间仍坚持生育的,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
(二)孕情管理
1、新婚、往婚未育、照顾生育人员实行每3个月一次孕情监测。流出在外的,没有怀孕的必须回归孕检;已孕待生的,可寄回当地县级以上计生部门的孕检单证明孕情。建立跟踪档案,符合法律规定生育的对象,在领取《结婚证》或批准再生育一孩的《生育证》后要主动到计生站办理生育服务证,接受孕期指导。
2、凡年龄在49周岁以下生育一孩及生育二女未扎的已婚育龄妇女每年必须接受四次孕情检查,具体时间为1月至3月,4月至6月,7月至9月,10月至12月。流出在外的,每3个月寄回一次当地县级以上计生部门孕检证明,每6个月回归孕检一次。对流入的已婚育龄妇女纳入现居住地管理。
(三)节育管理
1、凡一胎生育的已婚育龄妇女,在生育后42天至90天内必须主动到乡计生办出具出手续,到定点单位落实以上环为主的避孕措施。
2、凡二胎生育的已婚育龄妇女在生育后42天至90天内必须主动到定点医院落实以绝育为主的避孕措施。
(四)终止妊娠管理
发生不符合法律规定怀孕的必须定点到大垛医院或计划生育指导站进行手术。在终止妊娠前当事人必须持有《免费手术介绍信》,村有信息员或计生专干陪同。
(五)围产期保健,定点分娩管理
凡怀孕三个月内必须主动到计生站接受孕期指导,卫生院要为育龄群众提供免费的围产期保健服务,在定点医院分娩后,及时反馈信息,各村信息员对每一位分娩对象进行跟踪监管。
(六)信息管理
1、村信息员和计生专干每月对本村新婚、流、引产、出生、孕情访视等情况进行采集,每月的最后一天参加计生站信息例会,如实上报。
2、计生站每月要与公安、民政、卫生、劳动等相关部门进行信息、数据、人员的核对,确保信息互通、数据准确、人员不漏。建立微机专用模块管理,每季度汇总上报党委政府。
(七)依法管理
1、计生办每年对违法生育人员要进行一次清理,坚持调查取证,严格测算。对没有征收社会抚养费的要成立专门班子依法进行征收,对拒不执行的,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2、征收的社会抚养费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任何村和个人不得征收、截留和挪用社会抚养费。
三、工作任务
1、村信息员。全乡各村配备1-2名女性信息员,由计生办考核工作实绩,信息员的主要工作任务是:进行孕情跟踪服务、陪同终止妊娠手术,收集新婚、出生、人流、引产、落实节育措施等信息,每月将相关信息反馈给乡计生办,确保信息上报的准确率达100%。
2、村计生专干。各村配备1名热心计划生育工作,甘于奉献,思想素质高的计生专干抓计划生育工作,由计生办进行业务指导并考核工作实绩。其工作任务是:协助村领导抓好全村的计划生育工作,协助计生站做好育龄妇女的访视工作,确保孕情按期见底。统计好本村每月的相关信息,如实按期上报计生办,定期向村领导汇报本村计划生育工作情况。
3、村、管区负责人的职责。各村、管区负责人是计划生育工作主要负责人,工作职责是抓好全村、管区的计划生育工作,与村计生专干、信息员共同抓好本村每季度的孕情检查,及时了解和掌握全村计划生育工作动态,参与计划生育突发事件的协调和处理,确保全村计划生育工作运转正常。
四、明确责任
(一)村职责
年初乡与村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年终由计生办对各村进行考核。村党支部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是计划生育工作第一责任人,管区负责人是具体责任人。全体村干部要落实包干责任,实行“一对一”孕情跟踪管理,杜绝因孕情管理不到位而造成选择性生育和不符合法律规定生育。对因管理疏忽造成计划生育工作滑坡的村,支书、主任、管区负责人、乡蹲点干部除扣年度考核奖金外,不得参加乡“三个文明”综合评比和先进个人评定,对严重失职、渎职的责任人给予降职或免职处分。
(二)党员干部工作职责
全乡的党员干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其子女亲属要带头执行好计划生育政策。党员干部本人发生不符合法律规定生育的,一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发生不符合法律规定生育的,一律开除公职。党员干部的子女发生不符合法律规定生育的,给予党员干部党纪、政纪处分,并停发所享受的工资、补助、保险等待遇。对不按期参加孕检的已婚育龄妇女,是党员干部的子女和亲属,由党员干部包干负责,非党员干部的子女和亲属由包保责任人负责。
(三)部门职责
1、民政办。加强婚姻管理,维护妇女婚姻自由和权益,依法办理婚姻登记手续,配合计生站把好新婚人员的孕情关、生育史关,坚持凭婚姻当事人身份证、户口簿和计生站出具的相关手续办理结婚证,坚决制止和打击违法婚姻。每月底及时向计生办反馈发证信息。
2、卫生院。进一步宣传贯彻落实《母婴保健法》及其实施办法中禁止非医学需要进行胎儿性别鉴定的有关规定,制定和完善B超管理制度,与妇产科医师和B超操作人员签订责任状,强化对B超、终止妊娠、定点分娩、围产期保健的管理和服务,及时准确地向计生部门反馈信息。
3、派出所。准确提供本乡范围内常住人口的出生年月,配合计生办做好流进人员的普查和登记,及时查验流进人员婚育证明。在办理户口迁移、申报新生儿户口、“农转非、非转农”户口及相关证件时,必须经计生办核实并出具相关手续后方可办理。及时查处阻挠破坏计划生育的案件,保障计划生育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不受侵犯。
以考评当年工作力度和成效为主,坚持实事求是、科学客观、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行分线考核,即对党政领导、计划生育部门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落实情况分别进行考评。
二、考评的内容及评分标准
完成全年计划生育各项工作目标值得满分1000分,具体分为:
1、对乡(镇)党镇领导的考评500分
(1)完成年度人口与计划生育五项责任目标即人口出生率、计划生育率,三结合帮扶落实率,社会抚养费“乡收县管”到位率,合格村(居)委会达标率300分
(2)主持召开四次党政领导班子会,听取计生工作汇报,研究、布置计生工作和定决策、抓落实10分
(3)协调制定符合本地实际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年度工作意见,计生工作中的重大实际困难基本得到解决20分
(4)计划生育经费投入到位20分
(5)重视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和优质服务20分
(6)各有一个抓难点、抓典型、树榜样事例,取得较好效果20分
(7)制定下发了年度计划生育责任制和村(居)级目标管理任务书,对村(居)委会计生工作考核两次(半年和年终),兑现了奖惩,坚持了“一票否决”30分
(8)依法行政,严格执行计划生育政策法规,对破坏计划生育,违反计划生育的典型事例做到及时处理30分
(9)重视计划生育机构、队伍建设40分
(10)协调督促相关单位职责落实到位10分
2、对乡(镇)计生部门考评500分
(1)计划生育工作落实“三为主”情况80分
(2)出生统计误差率100分
(3)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开展情况100分
(4)计划生育合格村(居)委会建设达标40分
(5)村民自治开展情况40分
(6)当年二女户结扎及养老保险落实率70分
(7)计划生育“三结合”落实率30分
(8)流动人口中18岁以上育龄人口办证率40分
三、计分方法及加减分
(一)经考评达不到要求的指标,扣除其相应的分值;指标项目外其它加分、扣分是在各项考核指标合计得分基础上加、减。计分方法:乡(镇)年度考评总得分=党政线得分+计生线得分+其他加分-其他扣分。
(二)加分
1、工作难度
乡(镇)总人口每增加2万,增加5分。即:
难度加分={总人口(万人)-2万人}/2万人×5分
2、工作经验
(1)在国家召开的会议上介绍经验(含获奖)的,每次加30分。
(2)在省委、省政府或国家计生委召开会议上介绍经验(含获奖)的,每次加20分。
(3)在省计生委召开会议上介绍经验(含获奖)的,每次加10分。
(4)获市计生委单项工作奖的,每项加5分。
在一次会议上各乡(镇)有多个单位介绍经验或一个单位同一经验在多次会议上介绍,只记一个(次)最高得分。
(5)按国家、省、市、县计生委的要求,积极开展专项试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并得到市认可的,加10分。
(6)在服务网络建设中,服务所超类投入的加5分。
(三)扣分
1、经县计生委直接查实的有组织弄虚作假的扣分。如属乡(镇),取消其评先资格;如属村(居)委会,每案扣其所在乡(镇)20分。
2、调查不配合、有干扰,如属乡(镇),每案扣其20分;如属村(居)委会,每案扣其所在乡(镇)10分。
3、调查样本点见面率低,酌情扣分。
4、经上级各项检查不达标的乡(镇),上级扣了本县多少分,对所检查乡(镇)扣除同等分数。对于问题突出的,被市列为限期整改或重点管理的乡(镇),每次扣20分。经本县通报批评的乡(镇),每次扣5分,被黄牌警告的乡(镇),每次扣10分。
四、考评方法
1、平时检查:县计生委全年组织若干次对基层不打招呼的抽样检查。年终综合每次检查结果对照考核评估评分办法的要求,逐项计分。对接受国家或省、市计生委检查的乡(镇),检查结果一并纳入全年的综合目标考评当中。
2、综合评估:由县计划生育领导小组组织对党政主要领导和相关部门落实计划生育工作责任制及整体工作情况进行调查、评估。
五、奖惩措施
本项考评得分排序位于全县第
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