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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安全"应包括以下几方面含义:①公共安全的目的和性质主要是为公众提供服务。②强调执行公共安全管理活动的主体主要是政府公共部门或公共服务机构、而不是私人机构。③强调公共部门所负的社会责任和义务。④强调公众的参与性。公共安全的整个活动过程和广大公众的利益有密切联系,这种参与主要表现在公众对政府安全决策的影响。⑤强调了安全活动的公开性。公开性一方面说明政府部门官员的安全工作要高透明度,让公众知晓,另一方面说明要让新闻媒介和公众了解主要的安全管理工作,并随时接受检查、调查和监督。⑥运用管理的、政治的、法律的、军事的理论和手段对整个社会及其各个部分进行安全管理和提供安全服务。
在现代社会,公共安全已经不仅是传统意义上的安全和公共安全秩序,公共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条件,是政府加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重要内容,是人民安居乐业和建设和谐社会的基本保证。"公共安全"内涵涉及政治安全,如政治制度、国家统一、民族分裂、宗教问题等。
2 社区公共安全的内涵
社区作为城市社会生活的基本单元,其公共安全、公共秩序问题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在当前全球化背景下,社区面临更多的不确定性因素。因此,应大力加强社区公共安全建设,采取有效措施,促进社区生活、工作环境和质量的提高,努力建设安全社区。本质上,安全社区即社区的公共安全。"这应该是一个更高层面、更大范畴的概念,它不仅包括传统意义上的治安,即社区刑事案件的预防、社区劳教劳改释放人员的矫正、社区不良青少年和吸毒人员的教育、社区外来人口管理、社区消防安全事务,还应当包括新形势下的一些安全问题,主要是市容环卫和环境保护方面的安全、公共安全、信息网络安全、发生紧急事件和危机时的社会各方面的安全,包括重大突发性自然灾害、重大突发性工业事故、重大突发性社会骚乱、重大突发性政治危机乃至战争威胁及战争状态。这就要求我们更加有效地配置现有资源,以便更好地应对不断增多的公共安全事务。
3 社区公共安全管理的重要性
社区公共安全管理是中国20世纪90年代初期提出的。提出这个概念的目的,旨在以社区发展为切入点,全方位加强社区建设,增强城镇基层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社区公共安全管理"是对社区工作的总体概括,是指在党和政府的领导下,依靠社区力量,利用社区资源,强化社区功能,解决社区问题,促进社区政治、经济、文化、环境协调和健康发展,将社区建设成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生活便利、卫生整洁、环境优美、治安良好、人际关系和谐的现代化的新型社区。它也是社区资源和仕区力量的整合过程。
社区公共安全管理的一个有效途径,就是依靠杜区力量促进社区公共安全管理,依靠社区力量促进城市管理。"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人民管",搞好城市管理,除去要有健全的法律、法规,要有管理水平较高的专业管理队伍,要有必要的完善的硬件设施外,还必须依靠社区力量,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参与城市的建设和管理。
4 社区公共安全体系的建立和健全
4.1建立完善的社区公共安全制度体系
4.1.1制定社区安全防范公约。社区安全防范公约是杜区内各种力量围绕社区安全问题进行共同讨论、共同拟订、共同遵守的关于参与社区公共安全管理各项工作的章程。公约明确社区内各种力量在社区安全工作中的义务,包括出入、出资参与社区安全工作,定期及时缴纳治安费,加强自家安全防范工作,勇敢地与危害社区安全的行为作斗争等。
4.1.2 实行安全岗位责任制。安全岗位责任制是规定社区不同岗位上的人员对本岗位上的安全工作应承担的责任和应享受的权利的一种制度。它要求每一个人员,在自己的职责范围内,对安全防范切实负起责任,并且把它与个人的政治荣誉、经济利益挂起钩来,在安全防卫方面也做到责任权利的统一。安全岗位责任制是一个社区安全与否的关键,是社区安全防范工作制度的核心。各社区应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制定出各个岗位的制度,并认真执行,使之真正成为促进社区安全的重要措施和手段。
4.2建立健全社区公共安全的管理机制
4.2.1组织领导机制。根据世界卫生组织的安全社区标准,各社区应成立相应的组织,分别承担相应的职责。例如,火灾防救组、疾病防救组、刑事案件防范组、现场搜救组、现场救护组、事故防范组、后勤保障组、减灾救灾组等。
4.2.2危机处理机制。建立危机处理预案,根据情况及时灵活处理。
4.2.3 信息支持机制。建立信息动态管理系统,随时掌握社区信息,及时把各类安全隐患消灭处理。
4.2.4绩效管理机制。对社区安全管理人员,要调动他们的工作主动性与积极性,并根据他们的德、能、勤、绩综合表现评定他们的工作水平与能力,对优秀的要予以奖励,对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要使其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与法律责任。
4.2.5监督监管机制。对涉及社区公共安全的危险源加强责任监管,从制度上约束和减少危险发生,建立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的社区安全防范机制和防控网络。
4.3建设社区公共安全的文化体系
4.3.1社区公共安全文化的形态方面。安全文化包括安全观念文化、安全行为文化、安全管理文化和安全物态文化。安全观念文化是安全文化的精神层,安全行为文化和安全管理文化是安全文化的制度层,安全物态文化是安全文化的物质层。
4.3.2 社区公共安全文化的对象方面,即具体的个人,是对某一特定的对象加以衡量。对于不同的对象,所要求的安全文化内涵、层次、水平是不同的,其具体的知识体系需要通过安全教育的培训建立。
4.3.3 社区公共安全文化的领域方面,即地区、行业、
治安学范畴作为治安学中运用最普遍、最基本的概念,反映了治安学的内在本质,是区别于其他具体学科的理论灵魂。治安学范畴及其体系是治安学的骨架,也是治安学理论研究中的一项重要内容。长期以来,理论界对该部分内容缺乏系统规范的研究。本文从治安学范畴的特征入手,划分了治安学范畴的基本类型,并初步提出治安学的范畴体系,以期为治安学的理论研究提供有益的借鉴和参考。
一、治安学范畴的特征
概念(concep)t是“反映对象本质属性的思维形式”[1]。范畴(category)是“反映事物本质属性和普遍联系的基本概念,是人类理性思维的逻辑形式”[2]。概念和范畴同为人类认识成果的结晶,区别在于“范畴是内容更为抽象、概括性也更大的概念”[3]。正因为如此,很多学者将范畴形象地称为“概念中的概念”。列宁把客观世界比作复杂的自然现象之网,而在实践的基础上产生的范畴,则是“认识世界的过程中的一些小阶段,是帮助我们认识和掌握自然现象之网的网上纽结”[4]。范畴如同一个个结子,把我们认识的成果凝结起来。范畴是任何一门学科的重大理论形态,学科就是由一系列特有的范畴而形成的一张认识之网。范畴是人们对该学科领域问题研究进入理性阶段的产物,是该学科之所以存在并区别于其他学科的重要标志之一。
(一)治安学范畴的共同特征
所谓治安学范畴,是指人们思维对治安现象普遍的或本质的概括反映。治安学范畴作为范畴中的一种,具有以下三个共同特征:
1.治安学范畴是主观性与客观性的对立统一。治安学范畴作为人类思维的结晶和思维形式,是思维主体对治安现象的一种思维成果。也就是说,治安学范畴在形式上是主观的。同时,治安学范畴所概括的内容即治安现象是客观的,不受主体所制约。治安作为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基本条件之一,如若没有长期的丰富的治安实践,就不可能形成治安学范畴。同样,没有古今中外人们的思维活动,也不可能形成治安学范畴。
2.治安学范畴是抽象性与具体性的对立统一。治安学范畴的抽象性是指对各种具体治安现象的理论反映和一般抽象,是在各种具体事物基础上抽象出来的能够反映治安现象的本质与规律的思维成果。治安学范畴的具体性是指范畴的内容是具体的,有其特定的内涵和外延。没有从感性的具体到理性的抽象,就不可能形成范畴;同时,理性的抽象如若不能反映存在的具体事物,也不能形成范畴。
3.治安学范畴是稳定性与变易性的对立统一。治安学范畴的稳定性是指治安学范畴与所反映的对象之间具有对应关系,在范畴发展的某一历史阶段,它所包含的内容是相对稳定的。治安学范畴的变易性是指作为人类治安实践活动的产物,治安学范畴必将随着人类治安实践活动的进展而发生变化。从人类的整个实践过程来看,范畴所反映的仅仅是事物发展进程的一个阶段,运动性是包括治安学范畴在内的所有范畴的一个重要特点。治安学范畴如同其他科学范畴一样,既与现实相适应,又不与现实绝对符合。
(二)治安学范畴的内在特征
治安学范畴作为反映治安学内在本质、区别于其他具体学科的理论灵魂,又具有以下两个内在特征:
1.治安学范畴是关于治安现象的普遍或本质的概括反映。这种概括反映,既可以是对治安现象总体的反映,如治安秩序;又可以是对治安现象的某个方面的反映,如治安勤务。其他任何与治安现象无关的概括反映均不属治安学范畴,这是治安学与其他学科特别是与安全学、警察学等相近学科区别的关键所在。例如,安全学的范畴是对安全现象的反映,包括国家安全、政治安全、经济安全、文化安全、生态安全等等;警察学的范畴是对警察行为这一现象的反映。尽管治安学中的有些范畴是从其他学科引用、借鉴而来,但一旦应用在治安学中,即赋予该范畴特有的内涵。与其他学科相比,该范畴有不同的研究和应用侧重点。例如,“安全”在治安学范畴中主要侧重于个人及组织的人身、财产安全以及其他民利的维护和保障,与“安全学”中的“安全”有明显的不同。
2.治安学范畴之间具有内在的统一性。治安学范畴之间相互协调、相互联系,具有内在的逻辑关系。治安现象的内容十分丰富,是治安秩序的表象和具体体现。治安学的范畴与范畴之间的逻辑关系就是借助治安现象(秩序)而联系在一起的。也就是说,所有治安学范畴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都可以归结到治安现象(秩序)上。例如,“治安案件”这个范畴是破坏治安秩序的一种法律形式;“巡逻”这个范畴是维护治安秩序的一种手段。
二、治安学范畴与治安专业术语的关系
术语是指“某门学科中的专门用语”[5]。治安专业术语是指治安学中的专门用语。治安学范畴与治安专业术语既有联系又有区别。
(一)两者的联系
1.术语和范畴都是人类思维抽象的结晶,代表了人类在思维形式层面对某种治安现象本质和规律的认识。
2.术语是范畴的“物质载体”或语言用料,是范畴形成的重要因素,参与范畴形成的全过程。例如,术语“管片”就是范畴“辖区”的雏形。
3.两者之间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随着实践的发展,某些术语也有可能转化成为通用的范畴。例如,随着术语“可防性案件”越来越广泛的应用,逐步被实务界和理论界所认同,有可能成为通用的治安学范畴。
(二)两者的区别
1.两者适用的范围不同。术语简言之就是“行话”,治安专业术语与治安学范畴最大的区别就在于“术语”只属于本“行”,超出该领域往往不为人所知。例如,作为专业术语中的“三防”(人防、物防、技防),社会上往往不太明确其确切的涵义。而范畴则不同,从某种意义上说,范畴承担了学科之间相互交流和借鉴的重要使命,其自然被其他学科所认知和理解。
2.两者逻辑思维的程度不同。治安学范畴是经过严格的逻辑思维方式推演的结果,而治安专业术语不完全是逻辑思辨的结果,甚至只是一种约定俗成的称谓,如“三防”、“管片”、“片警”等。
#p#分页标题#e# 3.两者所反映对象的概括程度不同。治安专业术语在相当程度上是对治安现象某一方面、某一局部的简单概括,而治安学范畴则不同,其重点是对治安现象基本环节、基本过程甚至是整体的高度抽象。因此,从两者所反映对象的概括程度来说,“术语”到“范畴”是一个从小到大、从窄到广、由低到高的过程[6]。
三、治安学范畴的层次
从治安学范畴包容的知识量和结构量的不同,即各个范畴反映治安现象的深度、广度以及科学抽象化程度的差别,可以将其划分为普通范畴、基本范畴、核心范畴三个不同层次。①
(一)普通范畴普通范畴属于初级概念,是对治安现象的某一过程、某一步骤、某一环节、某个侧面比较简单的抽象。从治安的主体看,普通范畴有政府、公安派出所、社会治安防范组织、治安志愿者等;从“人、地、物、事”等治安要素看,普通范畴有重点人口、治安耳目、公共复杂场所、要害部门、户口、特种行业、危险物品、大型群体活动、治安案件、治安事件等;从治安的手段和措施看,普通范畴有巡逻、盘查、守望、堵截、安全检查、专项整治等。
(二)基本范畴基本范畴是以治安现象的全部或总体为背景,对治安现象的基本环节、基本过程的抽象。基本范畴与普通范畴既相互联系又有所区别。基本范畴是以普通范畴为基础,对某学科的本质所作出的高层次的思维概括。两者的区别可用一个例子说明:巡逻、安全检查、守望、堵截等都属于普通范畴,是对治安管理手段和措施的分类概括、初级抽象;“治安勤务”是一个基本范畴,是对这些手段和措施的共同概括、高级抽象。在众多的治安学范畴中,基本范畴有治安价值、治安本质、治安意识、治安问题、治安需求、治安供给、治安主体、治安客体、治安治理、治安勤务、治安预警、治安评价、治安文化、治安效益等。
(三)核心范畴核心范畴又称为基石范畴,在治安学研究中具有认识“总纽结”的作用,是对治安现象总体的一般规律、普遍联系、普遍本质的高度抽象。“任何一种理论要想自成体系或形成学派,都必须有自己的理论基石。而理论基石的表现形态就是基石范畴。基石范畴是一定立场、观点和方法的集中体现,因为它是一种理论体系(学派)区别于其他理论体系(学派)的标记。”[7]在普通范畴、基本范畴和核心范畴三者之间的关系中,核心范畴规定着普通范畴和基本范畴的实质内涵和相互关系,如无核心范畴,那么普通范畴和基本范畴就将变成一个个孤立的概念,成为空洞无物的抽象,范畴体系也就无从构成。核心范畴也离不开普通范畴和基本范畴,否则就成了无本之木、无源之水[8]。本文认为,治安秩序②是治安学的核心范畴。主要理由如下:首先,治安秩序具有“辐射力,能统帅、凝聚、吸引”[9]其他基本范畴,是治安学范畴体系中各范畴的联结点,治安秩序具有强大的范畴结构功能;其次,治安秩序能集中体现治安行为的价值理念,它既是认识研究治安学科的起点,也是认识研究的终点。“在治安学所有范畴中,也只有治安秩序能把治安行为中人与物、人与人的关系完美的结合起来,真正体现出治安行为的价值所在,因此它必然成为人们思考治安问题的出发点”[10];再次,治安秩序能贯穿于治安现象、原因、对策的全过程,从而保证治安学研究的全面性。而其他范畴要么是一种治安现象,要么是治安主体,要么是治安目的、方法,仅仅体现治安学研究的某一方面;最后,治安秩序能以思维形式进入学术领域,不同时代和社会赋予该范畴不同的内容,显示该概念强大的包容力。
四、治安学的范畴体系
治安学范畴体系是一系列个别范畴的有机集合。个别范畴是对治安现象的局部反映,范畴体系则是对治安现象的总体反映,是认识治安现象成果的总结和总计。从治安学范畴所反映治安现象的各个要素来看,治安学范畴体系可以划分为本体论范畴、主体论范畴、客体论范畴、运行论范畴和价值论范畴五类。①
(一)本体论范畴本体论范畴是对治安本质的认识和概括,反映治安的构成要素、结构形式、存在形式等。诸如:治安、社会治安、治安现象、治安秩序、治安本质、治安要素、治安环境、治安意识、治安文化等。本体论范畴最基本的是“治安”这个范畴,即什么是“治安”。关于“治安”的含义和本质,目前学术界没有形成统一的认识,既有“古代治安”与“现代治安”之分,也有“大治安”、“中治安”、“小治安”之别。对“治安”的含义,学者有不同的解释。有些学者跳出了“治安”在现实中多样性用法的局限,深入到“治安”的本质研究中,②形成了很多有价值的理论成果,为治安学在更深更广层次上的发展提供了值得借鉴的思路。
(二)主体论范畴主体论范畴反映的是谁在从事治安活动、谁是治安(秩序)的受益者,它是对治安的实践主体和价值主体及其相互关系的认识和概括。诸如:政府、治安管理组织、保安服务公司、治保会、治安志愿者等。长期以来,“政府”作为治安主体的观念深入人心,这也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政府(公安机关)包打天下“治安”局面的形成。随着现代社会的发展,特别是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和“第三部门”的兴起,治安主体多元化的现象越来越引起学者的关注。有学者指出,“忽视治安主体多元化的社会现象必然影响治安学学科的发展,也必然影响政府制定更加合理的治安对策”。[11]近年来,一些地方公安机关积极创新社会管理模式,广泛吸纳民间力量,组建全社会性的治安体系或网络。根据不同性质,可以将治安主体划分为政府主体、市场主体和社会主体三类。其中,后两者又被称为“非政府主体”。政府主体是指执行公权力的政府及其组成部门,目前在我国不仅有公安机关,还有工商、城管、环保、质量管理等部门。市场主体是指通过市场手段提供治安产品的企业,如保安服务公司、物业管理部门等。社会主体是指介于政府和市场之间的第三方力量。随着公民社会的兴起,社会的力量越来越强大。与政府主体相比,其主要特征是不借助公权力,而是依靠契约自治和自觉。与市场主体相比,其主要特征是非赢利。如治保会、治安志愿者以及民间反扒组织等,成为治安主体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治安主体的多元化是我国实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社会管理创新的应有之义,理应得到理论界和实战部门的积极回应。#p#分页标题#e#
(三)客体论范畴客体论范畴是对治安行为的调整对象以及权利(职权)和义务(职责)指向、影响、作用的对象的认识和反映。治安客体主要指人、地、物、事、时空、信息等方面。诸如:重点人口、户口、居民身份证、重点地区、要害部位、公共场所、大型活动、危险物品、特种行业、道路等。在新的社会和治安形势下,治安客体也悄然发生了变化,应引起治安学界和实战部门的高度重视。随着社会的发展,治安客体的数量在增多、范围在扩展、内涵在丰富。例如,随着我国经济成分、就业方式、组织形式发生的重大变化,大量的“单位人”变成了“社会人”,需要纳入管理的“人”的类型和数量都在不断变化;随着经济社会发展中新兴行业、新兴场所和新兴组织的不断涌现,传统的行业、场所管理和阵地控制工作受到挑战;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和信息化时代的到来,虚拟社会的管理、虚拟财产的保护、网络人权(特别是隐私)的保护等需求也在不断地涌现。这些新鲜事物不断地丰富着治安客体的内容,为治安学的发展和治安实践工作提供了更加广阔的空间,凸显了治安学作为一门年轻学科的旺盛生命力和光明的发展前景。
(四)运行论范畴运行论范畴是对治安活动的运行和操作的各个环节的认识和概括,反映治安管理法律及政策的制定、执行和操作的主要环节和基本机制。诸如:治安立法、治安教育、治安行政管理、治安管理、治安治理、治安合作、治安评估、治安预警等。在运行论各范畴中,治安行政管理、治安管理、治安治理是相互联系又相互区别的三个重要范畴。治安行政管理是早期治安学界经常提及的概念,反映了传统“管理”理念在当时我国警察理论和实践中占据着统治地位,是一种警察机构的专业垄断、包揽社会治安事务的模式。随着形势的发展,治安管理逐渐取代了治安行政管理,既有警察部门的官僚统治模式,也有社会政治动员模式,还有社区自治模式等。随着公共管理学、公共选择理论等在治安学中的广泛应用以及国外警务实践的引进,一些有识之士提出将中性的“治理”代替行政色彩比较浓厚的“管理”,在治安运行中更加强调参与、合作,建立“治安多中心治理”模式。从治安行政管理到治安管理再到治安治理,体现了治安学范畴的与时俱进性。
(五)价值论范畴价值论范畴是“治安”对主体的意义以及满足主体需要的认识、评价和概括。治安作为上层建筑的一部分,具有明显的价值取向,深刻地反映了一定阶级的政治主张、立场态度和利益观念。诸如:稳定、秩序、正义、自由、安全(感)、治安效益等。治安价值是治安学最基础、最核心的问题之一。从古至今,治安实践的不断发展,源于人类对治安价值的不懈追求。从某种程度上说,治安价值源于具体的治安警务实践,是人们不断探索和创新治安实践的内在动力。治安价值存在正负两个方面。正价值主要体现在它是社会存在的基础,是社会发展的基本条件,没有治安,社会就有可能解体。负价值在于它在一定社会制度下可能成为社会发展的阻碍力量,制约人的个性的自由发展[12]。目前对治安价值的系统研究还比较缺乏,需要进一步强化。本体论范畴、主体论范畴、客体论范畴、运行论范畴和价值论范畴相互之间具有内在的逻辑性,紧密相连、互为依存,形成互相关联的范畴树,从而构成了治安学的范畴体系。其中,本体论范畴是治安学范畴体系的根基,相当于范畴树的种子,其他范畴都从该类范畴生根发芽;价值论范畴是治安学范畴体系的顶部,相当于范畴树的树冠,是其他范畴的目标指向和价值追求;主体论范畴、客体论范畴、运行论范畴是治安学范畴体系的主干,相当于范畴树的树干,其中运行论范畴将主体论范畴和客体论范畴有效连接起来,是治安主体作用于治安客体的手段、措施和方式方法,三者之间形成一个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的循环系统。
五、结语
目前,治安学尚未建立能够表明自己独立存在和理论优势的范畴体系。一方面,治安学作为一门学科还非常年轻,在国际上缺少可比性,在国内较为重视应用研究(业务教学),对包括治安学范畴在内的基础理论研究不足;另一方面,治安学范畴涉及一系列重大而尖锐的理论问题,存在不少分歧和争论。因此,在科学认识论和方法论的指导下,深入研究治安学范畴及其体系,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第一,有助于治安学学科地位的定位。从理论上说,任何一门学科都是由概念或范畴建构起来的理论大厦。没有本学科所特有的范畴,就无本学科独立存在的基础。不能科学认识和理解治安学范畴,将会影响治安学科的发展和完善。研究治安学范畴及其体系,有助于理解治安学不同于其他学科的特殊性,提高治安学科的理论水平和学科地位。
为营造全区粮食系统发展良好环境,根据市粮食局《关于进一步深化“平安”建设工作的通知》和区委、区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平安”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结合我区粮食实际,现就进一步深化粮食系统“平安”建设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关于全面推进“平安中国”建设的重要精神,围绕区委、区政府总体部署,牢固树立固本强基、共建共享的理念,以职工干部需求为导向,以夯实基础为重点,以机制创新为动力,以科技信息为支撑,以法治建设为保障,通过抓好“五项工作”、实现“四项目标”,确保全区粮食系统政治平安、经济平安和文化平安,实现粮食和谐稳定、健康发展。
二、工作目标
牢固树立“大平安”理念,力争到2017年,全区粮食系统实现以下四大平安建设目标:
(一)粮食系统社会治安防控良好。社会治安防控能力全面提高,系统干部职工遵纪守法,力争不发生治安案件,确保不发生刑事案件。
(二)经济安全风险控制机制建立健全。系统干部职工不参与制假贩假、非法传销、非法集资、金融诈骗等侵害群众利益、影响社会稳定的涉众型经济犯罪,局属企业各类市场经济活动规范有序运行。
(三)系统调解工作水平全面提升。学习借鉴“枫桥经验”,粮食系统社会矛盾排查化解能力明显提高,确保矛盾纠纷调解率达100%,调解成功率达90%以上。确保粮食系统不发生在全区影响较大的群体性非法聚集事件。
(四)法治粮食建设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公信力明显提高,干部职工法治意识明显提升,全系统不文明、不诚信现象逐步减少,干部职工违法违纪案件有效遏制,不发生因失信行为引发的重大社会问题。
三、重点工作
(一)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工作。严格执行企业每半月、分局每月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协调会议和信息分析研判制度,认真做好本单位的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把矛盾纠纷发现在萌芽,解决在基层。依法处理事项,认真做好接访工作,积极引导干部职工理性合法表达利益诉求,教育干部职工杜绝非法行为,维护秩序。
(二)治安阵地控制能力工作。围绕区综治委的部署要求,强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建立覆盖全系统各个角落的情报信息网络,切实发挥信息的重大作用。在企业各个新建的粮点库区、办公楼房安装监控探头,推进粮点库区的技防、人防建设,实现企业治安良好,系统稳定。
(三)深化系列平安创建工作。坚持深化内涵与创新载体相结合,充分发挥粮食行业主管部门牵头作用,把平安建设的触角延伸到企业和干部职工家庭,努力实现基层平安创建全覆盖。适时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认真抓好隐患排查工作,定期不定期开展重点整治,真正做到对安全隐患“零容忍”,确保不发生危害干部职工安全的重大责任事故。
(四)推进法治粮食建设工作。深入推进“六五”普法,拓宽宣传渠道,创新宣传方式,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法律六进基层”活动,弘扬法治精神,建设法治粮食,引导全系统学法懂法守法,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氛围。加强法制宣传、培养粮食系统法律人才,不断推进法治文化创新,为平安建设提供法学理论支撑。
(五)平安和谐文化建设工作。建设体现新时期精神的平安文化,道德讲坛、诚信体系,培育和谐安宁的平安价值观,营造平和友爱、守望互助、惩恶扬善的社会氛围,为创建平安提供强大的精神支撑。将平安文化宣传工作贯穿于粮食业务工作的全过程,形成“以宣传促工作、以工作促宣传”的良性互动,不断提升平安文化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切实提高广大干部职工对平安创建工作的知晓率、支持率、参与率。
四、基本要求
(一)加强领导。根据上级要求,局属企业要加强组织领导,要充分认识深化“平安”建设工作的重要意义,树立强烈的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把深化“平安”建设工作作为粮食系统深入推动社会管理创新、文明单位创建的重要举措,认真履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制,切实把各项部署要求落到实处。
(一)为企业发展创造良好治安环境
做好企业内部治安保卫工作,保护国有资产使之不受不法侵害,使企业生产经营在稳定的环境中进行,为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的治安环境。特别是我们煤矿行业有机械设备多,雷管、炸药、易燃、易爆等物品多的特点,一旦受到破坏,会给国家造成重大资产损失,同时还会引发重大生产安全事故,严重的会引发社会不稳定。
(二)为企业安全生产经营保驾护航
做好企业内部治安保卫环境,在某种程度上能够防范犯罪,为企业减少或挽回经济损失。通过加强治安防范工作,与公安机关相互配合,打击盗窃等犯罪活动,使犯罪分子不敢对企业资产及物资有非分之想。
(三)为企业职工队伍营造和谐氛围
企业内部治安保卫工作的好坏将直接影响着职工的切身利益。只有搞好企业内部治安保卫工作,才能使企业职工的生命财产安全得到保障,有了良好的治安环境才能使职工有安全感,没有后顾之忧,使职工全身心地投入到日常生产建设中去。
二、企业内部治安保卫工作的突出问题
(一)由单一性的治安因素向复合性的社会因素转变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人员、物资、资金、信息在社会经济生活中大范围、全时空流动的同时,逐步向单位内部高度聚集,彻底打破了计划经济条件下相对封闭、相对单纯、相对稳定的内部治安保卫工作环境,影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的主导因素由单一性的治安因素,向政治、经济、法律、政策和治安形势等复合性的社会因素转变,企业内部治安保卫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日益严峻。
(二)忽视抓好内部治安保卫工作的重要性
许多企业领导层把大部分时间和精力都放在企业经济发展上,很少有时间或精力关注企业内部治安保卫。长期以来,单位的领导对企业内部治安保卫工作的重视不够,认为治安保卫工作非本企业本职,是公安部门的事,治安保卫工作在单位里的地位无足轻重,在治安保卫方面的投入过分吝啬。由于部分企业领导对企业保卫工作缺乏改革创新的意识和能力,根本没有重视如何研究新情况、新问题的特性以及相对措施,仍然沿袭过去那种看门守院式、守门神式等方法办公,这些都导致了一些企业内部治安防范工作基础薄弱,人防、物防、技防未能达到规定的标准,使企业治安保卫工作丧失了内部安全防范中应有的威慑力,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犯罪分子的气焰。
(三)不安定因素趋于增多,突发性事件难以招架
随着经济模式的转换、经济结构调整的加速,停产、亏损企业增多,政企矛盾、劳资纠纷、刑事案件相互纠缠,使得企业内部的不安定因素呈现错综复杂的局面。加之我国社会保障体系尚未完善,使得一些职工协议解除劳动合同后生活困难,部分职工心理失衡,成为各种不安定事端诱发的隐患。引发的不安定因素和不时突发出现,甚至有的群体上访时冲击、围堵内部单位大门及单位领导办公室进行打砸公物等违法行为,给企业治安保卫工作带来了巨大挑战。
在突发性事件中有许多是企业治安保卫部门应该有能力预防和控制的,但它需要企业内部治安保卫体系具有强有力的能力,如果平时不注重或加强这方面的演练和队伍建设以及能力培养和装备配置,真正遇到突发性事件就难以招架。
三、企业内部治安保卫工作的相应对策
(一)创新保卫工作体系,建设企业内部高效运转的作战平台
企业内部治安保卫工作要主动适应社会及企业内部的治安形势不断发展、变化的客观规律的内在要求,不断分析研究治安保卫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准确预测,始终掌握工作的主动权。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通过治安防控体系的建立和完善,进一步适应动态管理的要求,改革基层单位之间各自为战、工作运行机制不协调、衔接配合不力等问题,不断加强点线面结合、专群结合、人防、物防、技防结合的治安防控网络,依靠公安机关的打击力量,实行打防控一体化。通过以基层单位党支部为核心的组织体系建设,将内部治安保卫的范围和工作任务分解给各基层单位,层层签订切实可行的《内部治安保卫工作责任书》,把搞好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责任落实到各基层单位负责人的肩上,建立起工作网络,动员各方面力量积极参与,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同时要建立和完善保卫工作的保障机制和惩后奖先的激励机制,逐级抓好落实,使企业治安保卫工作渗透到企业各项管理之中,主动参与企业管理,发挥应有的职能,为企业创造一个良好的治安环境。
(二)加强规章制度建设,提升企业内部治安保卫的管理能力
企业内部安全保卫工作正常开展的关键在于规章制度的健全完善和工作责任的具体落实。要坚决贯彻“谁主管、谁负责”、“谁在岗、谁负责”和“谁受益、谁负责”的原则,根据国务院颁布的《企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和本单位自身特点,制订更加细致、覆盖企业全角落、有针对性的管理规章。同时要与企业和社会发展同步,不断修改和完善治安保卫管理细则,使之更有实际操作性,更有说服力和约束力。为实现内部安全保卫工作由被动处置转变为主动防范,要制定完善各类应急预案,特别是事关国防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安全的单位,要加快建立应急机制相协调的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处理机制,适时组织演练,以应对恐怖袭击、等引发的各种危机,切实维护单位和社会的稳定。
(三)加强技防设施建设,实现企业内部治安防范的科技化
传统意义上的群防群治已明显地暴露出它的局限性,企业内部治安防范如果没有科学技术作保障,仅靠人海战术、拼体力,其效能不可能有效提高。治安防范要走依靠科技进步、提高科技含量的内涵式发展道路,使科技手段成为推动治安防范的巨大动力。企业要加强单位技防设施建设,弥补传统管理方式存在的不足,努力实现人防、物防、技防的“三防”结合。因此,我们应该向科技要稳定,向科技要安全,加大技术防范力度和密度,最大限度、尽最大可能地使用高新科技手段,形成内部治安防范的网络化,提高治安防范能力。要结合单位承受能力、安全现状等因素,按照先易后难,分步骤、分阶段、多层次、多格局的方式安装切实可行、覆盖面广的电视监控系统、电子红外报警装置等技防设施,依靠科技强保、科技创安是实现企业内部治安根本好转的强有力的手段。
关键词:大学安全;制度建设;问题与对策
大学是培育高等专业人才的场所,也是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稳定学校就能稳定一方。同时,安全稳定是学校生存与发展的前提,要想有长足的发展就必须努力营造安全和谐的校园环境。大学安全工作,是指大学安全组织在公安安全部门的指导下,为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科研和生活秩序,保障师生员工的生命和财产安全而进行的一项专门工作。如何搞好大学的安全安全工作,构建平安校园,还校园一个祥和、安宁的环境,已经成为公安机关和大学安全组织一个亟待研究和解决的课题。
一、大学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大学安全工作担负着维护学校稳定的政治责任和保障校园正常的治安秩序的艰巨任务。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化、高新技术的不断发展和大学办学规模的不断扩大,也带来了一些影响大学政治稳定的不利现象,导致当前大学安全工作存在诸多问题。
(一)大学园区快速兴起与管理模式不成熟的矛盾
大学办学方式、管理体制、运作机制等方面较之传统有很大的变革,其管理模式是全新的,与传统、单一的大学办学方式相比存在许多区别。如后勤服务全面实现社会化,教学、生活管理相对分离,易造成对学生管理的脱节;园区内不同类型的大学集中建设,综合布局,各大学学生集中居住,形成学生同进不同出,同室不同班,同楼不同校的复杂格局,造成管理上的混乱。
(二)校园周边环境复杂
一些当地的犯罪分子把大学作为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场所,明目张胆地到校园寻衅闹事、调戏女生、敲诈勒索、偷盗抢劫财物;周边的餐饮、娱乐网点以学生为赢利对象布满校园周围,打架斗殴、敲诈事件时有发生,直接危害师生校职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严重影响校园的安定。
(三)校内治安形势产峻
一是办学规模层次不断扩充。一些大学为了扩大规模、提高经济效益,不断提高办学规模和层次,生源复杂,有并轨生、自费生、函授生、夜大生、进修生等。学校规模和层次的扩充,无疑加重了安全工作的负担。
二是校内“四工”人员大量增加。为了改善办学条件方便师生员工的工作、学习和生活近年来学校周围商业网点、文化娱乐设施增加,基建工地不断上马加上校办产业的发展。一些部门聘请打工人员以至校园出现了大批的临时工、合同工、建筑工、季节工。这些人员流动性大最难管理。有些人员利用在校园做工机会,在校内作案。这使校内的安全工作增加了很大的难度。
三是教育对象条件发生变化。近年来,各大学拓宽生源渠道,部分学生家庭生活富裕学生整体生活条件也逐年由贫困型向小康型转化。学生的行李已由过去简单的被子铺盖增添进了收录机、自行车等贵重物品少数学生还自带了高档的计算机、电视机和手机等消费品。这些物品相应地成为犯罪分子作案目标增加了安全工作的内涵和外延。
二、解决问题的对策
(一)建立规范、统一的制度
网络校园安全管理是一项长期、复杂、艰巨的工作,要想建立起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首先必须在提高对校园安全管理工作的认识的基础上,组织制定好校园安全管理制度体系。校园的一般性安全管理制度的内容应包括:安全管理的目的、范围、管理内容、检查制度、评价标准、责任迫究等。对于突发性事件应急预案内容应包括:突发性事件后果的预测、辨识、评价;应急各方的职责分配;应急处置行动的指挥与协调;应急处置中可用的人员、设备、设施、物资、经费保障和其他资源,包括社会和外部援助资源等;在发生突发性事件时保护生命、财产和环境安全的措施;现场恢复、应急培训和演习规定、法律法规要求、预案的管理等。
(二)加大投人,加大新建校区“人防、物防、技防”三位一体的防范体系
大学的领导对安全工作的重视,不能只停留在口上、会上,要落实在行动上。安全工作以预防为主,学校领导应有清醒的认识,要舍得投人,花钱保平安、保稳定。一是建立一支高素质的校卫队伍,招聘一批受过安全安全专门训练的综合素质高的保安人员,实行半军事化管理,对全校区实行24小时轮流值班,在进行安全管理的同时,为师生提供安全服务和援助。二是完善各重点部门的防范措施,如在学生宿舍、实验楼安装防盗门,加固门窗,设立安全警示牌;在道路上设置减速带等,加强物防措施,避免或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三是在重要部门、要害部门和交通要道口安装技防设施,如在校区设立安全监控中心,实验楼、办公楼、网管中心等重要部门和交通要道设置摄像镜头,在建筑物内设立消防监控中心、电子报警系统等,实行24小时全方位监控。
(三)加强校园治安防控机制建设,为校园德定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大学在实现发展的同时必须正确面对和处理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尤其要重视校园治安稳定工作。大学治安处理不好势必影响校园稳定工作甚至影响社会稳定。我们一方面要加强和充实安全基础工作,改善队伍和人员结构,进一步完善大学安全体制改革,加强与所在地执法部门的联系和沟通,强化校园内部和周边治安环境的整治工作净化校园治安秩序另一方面必须强化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切实将校园治安防控机制建设好,从人员和经费上给予优先保证保持与学校规模、效益的协调发展。在实施此项工程中。必须长远规划、稳步推进,充分发挥专职队伍和群防群治队伍的积极性,努力做到办事高效、管理科学、服务规范,积极为学校和师生创造良好的校园治安环境维护校园的稳定局面。
关键词:国有企业;治安保卫;创新
中图分类号:F275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9-9166(2011)011(C)-0229-01
一、做好国有企业治安保卫工作的作用
(一)为企业营造和谐氛围。企业治安保卫工作的好坏将直接影响着职工的切身利益。只有搞好企业治安保卫工作,才能使企业职工的生命财产安全得到保障,有了良好的治安环境才能使职工有安全感,没有后顾之忧,使职工全身心地投入到日常生产建设中去。(二)为企业生产经营提供保障。创造企业治安保卫环境,在某种程度上能够预防犯罪,为企业减少或挽回经济损失。通过加强治安防范工作,与公安机关相互配合,打击盗窃等犯罪活动,使犯罪分子不敢对企业资产及物资有非分之想。(三)为企业创造良好环境。做好企业治安保卫工作,保护国有资产使之不受不法侵害,使企业生产经营在稳定的环境中进行,为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的治安环境。特别是石油石化行业具有高温、高压、易燃、易爆等特点,一旦受到破坏,会给国家造成重大资产损失,同时还会引发重大生产安全事故,严重的会引发社会不稳定。
二、目前企业治安保卫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由单一治安因素向复合社会因素的转变。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人员、物资、资金、信息在社会经济生活中大范围、全时空流动的同时,逐步向单位内部高度聚集,彻底打破了计划经济条件下相对封闭、相对单纯、相对稳定的治安保卫工作环境,影响治安保卫工作的主导因素由单一性的治安因素,向、经济、、政策和治安形势等复合性的社会因素转变,企业治安保卫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日益严峻。(二)不稳定因素增多,突发事件频发。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经济模式的转换、经济结构调整的加速,停产、亏损企业增多,政企矛盾、劳资纠纷、刑事案件相互纠缠,使得企业内部的不安定因素呈现错综复杂的局面。加之我国社会保障体系尚未完善,使得一些职工协议解除劳动合同后生活困难,部分职工心理失衡,成为各种不安定事端诱发的隐患。引发的不安定因素和不时突发出现,甚至有的群体上访时冲击、围堵内部单位大门及单位领导办公室进行打砸公物等违法行为,给企业治安保卫工作带来了巨大挑战。
三、企业治安保卫工作的创新举措
关键词:公众参与 维护 环境安全 重要性 现实意义
一、公众参与的内涵及形式
“公众参与”(Public Participation)从社会学角度讲,是指社会群众、社会组织、单位或个人作为主体,在其权利义务范围内有目的的社会行动。我国开展公众参与的历史虽然不长,但近年来国家和地方各级相关管理部门对公众参与已越来越重视,相继制定了一系列的政策和措施,鼓励公众积极参与与环境安全有关的各种活动。公众的范围包括普通群众、非政府组织和民间团体。除政府的行政行为和企业的环境安全责任行为以外,其他所有环境安全行为均可认为是公众参与行为。公众参与环境安全的形式主要有2种:(1) 加强自身修养,规范自身行为,自觉地将环境安全思想贯彻到日常生活中去;(2) 影响和督促他人加强环境安全的行为和意识。
二、什么是环境安全
1.环境安全的概念和含义:国际上,自然技术科学和人文社会科学对环境安全有各种不同的理解和定义,见之于法律和政策文件的环境安全,主要有两种。一是 environmental safety;二是environmental security。这两者在英文中既有联系,也有很大的差别。下面着重介绍三种环境安全概念。
第一种安全(safety),主要是对人体健康(或卫生,health)和生产技术活动而言,主要指对人的健康没有危险、危害、损害、麻烦、干扰等有害影响,常见的有生产安全、劳动安全、卫生(健康)安全、安全生产、安全使用、安全技术、安全标准、安全产品、安全设施等,这类安全问题简称为生产技术性的安全问题。第二种安全(security),主要是对人为暴力活动、军事活动、间谍活动、外交活动等社会性、政治性活动以及社会治安与国际和平而言,主要指对国际和平、国家主权、国家治安和社会管理秩序没有危险、危害、损害、麻烦、干扰等有害影响,常见的有社会安全、国家安全、国际安全等,这类安全问题简称为社会政治性的安全问题。第三种安全,即兼顾上述两种安全的综合性安全或广义的安全。广义的环境安全是指人类和国家赖以生存发展的环境处于一种不受环境污染和破坏的安全状态,或者说国家和世界处于一种不受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和危害的良好状态。事实上,技术性的安全概念和政治性的安全概念存在着密切的联系,它们都是基于环境问题的安全,都以环境资源作为介质或都直接指向地球环境和大自然,因而很难将这两者截然分开。例如,根据美国的《环境安全规划》,环境安全(Security)包括污染预防、技术、安全(safety)和职业卫生、自然保育(conservation)、符合法律、净化、爆炸安全(safety)以及害虫管理等8个主要因素。因此,在研究社会政治性的国家环境安全问题时,往往离不开生产技术性的环境安全问题,生产技术性的环境安全是基础,社会政治性的环境安全是前者的进一步发展和综合,后者是前者严重化到一定程度时所产生的必然结果,后者包括前者。
2.环境安全的内容定义:环境安全最根本的内容是国家对关键资源的支配和控制的方式、手段和途径。是指主权国家在一定的历史阶段,着眼于国家环境权益目标,采取各种措施保障环境状况和环境利益不受外部和内部的威胁而保持稳定、均衡和持续发展的一种状态,能够对国家的稳定和发展,国民的生存繁衍和富裕起到维持和促进的作用,预防和应对可能出现的危机、冲突或战争,而不产生危害和负面影响。国家环境安全具体表现为环境的各要素保持完整和完备,国家环境主权独立,国家支柱产业竞争力增强,资源、能源供应得到有效保障,可持续发展的能力能够经受国内外动荡的冲击。国家环境安全具体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①控制的主题是谁;②什么是关键的资源;③控制的范围和程度。按照其包括的内容可分为国家生态安全、国家环境权益安全和国家环保产业安全。其中生态安全是国家环境安全的中心,环境权益安全是国家环境安全的基础环节,而环保产业安全是国家环境安全的经济内容。
三、我国的环境安全现状
基层基础建设年的目标:一是警力要下沉,二是保障要有力,三是班子要加强,四是素质要提高,五是管理要规范。为实现这些目标,我们坚信上级领导将会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及制定赋有时代特色充满活力的基层基础工作体制。我就在合肥火车站派出所实习的情况,谈一谈合肥所是如何进行基层基础建设的。
一从信息化应用入手打牢基础
(二)强化人本观念。人力因素是做好各项工作最活跃的因素。合肥所高度重视基层警务信息化工作,打造两支队伍。一是建立信息化民警队伍。合肥所对民警进行信息化素质的培养,使民警们熟练掌握计算机计算机操作和公安网络的应用技术,达到“三知四会”:知信息存储范围,知各类信息系统功能,知网络操作方法,会浏览,会查询,会录入,会下载,并努力扩大信息化应用群体,提高工作效率和整体战斗力,增强跨地区,跨部门的信息共享和综合利用。二是建立群众信息员队伍。合肥所利用基层公安机关同群众接触密切的优势,积极鼓励群众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积极向群众这一庞大的资源库获取各类信息,并不断培植壮大群众信息员队伍,引导辖区内党员,治保,团员等治安积极份子为公安机关提供信息情报。
二抓队伍,强素质,提高整体战斗力
合肥所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来严抓队伍建设与管理
(一)用好的制度规范民警的岗位职责,工作程序,执法办事和服务行为。以提高工作水平和工作效率。合肥所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内务管理考评细则,执法质量管理考评细则,基层基础工作考评细则,消防监督考评细则。从小事抓起,从细节抓起。将细节管理融于落实之中,使每位民警都清楚地知道自己的岗位职责,工作目标和行为规范,从而严格依照制度进行操作。
(二)通过激活民警的思想热情,构建过硬平台。队伍建设是公安工作的根本,也是保障。合肥所坚持以打造过为引擎,抓好基层基础建设:首先抓思想牵动,激发基层民警的职业荣誉感,旗帜鲜明地教育基层民警把忠诚作为不变的警魂,充分发扬“忠诚可靠,秉公执法,英勇善战,纪律严明,无私奉献的新时期人民警察精神,彻底打消民警不愿为,不会为不能为的思想顾虑,全面激发全所民警的工作的热情,提升了基层公安队伍的素质。其次是抓班子建设,建设过硬的基层的建设堡垒。合肥所按照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人民群众信得过的标准铸造了政治坚定,开拓创新,团结协作,廉政勤政的领导班子。再次是抓考核促落实,从见警率,发案率,满意率和情报信息有效率作为考核民警的主要内容;用细化的指标,明确的考核细则;全面,公正,客观地评价每个民警的综合工作情况,每月一考,将每次考核成绩的结果在信息网中队伍建设栏上公布,月终兑现目标管理奖。
(三)是抓全警练兵。合肥所以大练兵为契机,挖掘练兵新内涵,开辟练兵新途径,在基层基础建设中掀起苦练基本功的练兵。他们坚持组织培训集中练,调动思想主动练,骨干牵头引导练等多种形式营造苦练基本功的氛围,并重点曾强练功的练功的实用性和针对性,使所内民警做到了“三懂”(懂方针政策,懂法律法规,懂业务知识),切实做到了“四会”(会擒敌自卫,会执勤执法,会管理服务,会群众工作)。进一步提高了基层民警的政治业务,体能素质和实战本领。把合肥所建设成为了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工作的公安队伍。
(四)着力营造良好的基层执法环境氛围,构建崭新的执法理念平台。合肥所一是对民警执法思想不端,执法行为不规范,执法效果不好等方面进行调研,彻底根治了民警执法思想的弊病。坚定不移地地落实“执法公正,一心为民”的指导方针,深入开展“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治活动,进一步落实执法为民的思想。二是摈弃人治思想,树立法制观念。大力提倡崇尚法制,遵守法律意识,坚决纠正以权代法,以情代法等问题。树立用法律证据说话的思维,坚决依法办案,依法执法,自觉维护法律的公平与正义。不断完善案件逐级把关制,执法过错追究制,执法检查制。三是树立人权观念,自觉地将尊重和保障人权摆上执法活动首位,充分体现人性化执法,做到急依法打击犯罪,又不损害公民合法权益,全面实现了“四无”(无超期羁押,无超期留置,无打骂体罚,无非法拘禁)。通过上诉的各项措施,合肥所打造了一个崭新执法理念的平台。
三完善派出所基础设施,加强派出所规范化和标准化建设
派出所是服务群众的窗户单位,同时也是打击犯罪的综合实体。这就要求派出所既要有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又要有安全合法,保障人权的办案设施。合肥所建成了群众的服务区,打击破案的办案区,民警学习训练的活动区,为每一个警组提供了专门的休息的休息间。这使得合肥所成为服务群众的百姓之家,又成为从优待警的民警之家,真正激发基层活力,打牢了基层基础。
四以打造平安环境为主导,不断提高驾御治安局势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
平安是社会发展的基础,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必要前提。合肥所在提高公安机关驾御治安局势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上狠下功夫。一是坚持严厉打击刑事犯罪常抓不懈,始终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把严打专项斗争与基层建设有效的结合起来,以战车查堵为突破口,带动打击“两抢一盗”犯罪能力的提升。切实提高打击犯罪工作的针对性,主动性和实效性,真正担负起“维护一方稳定,确保一方平安”的重大政治责任。二是加大内部单位,重点场所行业的治安管理力度,织就严密的“管控网”。三是注重增强治安防控高科技含量。合肥所分别在车站广场,候车大厅,出站口,各候车室和站台安装共计27个监控器。拓展技术防范的空间,延伸了技防的触角,织就了严密的“技防网”。四是坚持处置公共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建设,建立健全并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机制。蚌埠铁路公共处经常组织巡警,消防,治安等一线实战部门开展处置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演练,合肥所也定期与相关单位进行联合演练,全面提高了民警抢险救灾,解救群众,疏导交通,保障供给,卫生防疫,现场警戒等工作技能和水平,确保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和保障社会稳定。
五强化服务意识,提高服务安全生产生活能力。
合肥所克服单纯的公安业务观念,营造出“两个环境”,确保公安工作始终保持正确方向。一是营造安全生产的治安环境。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观念,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严格落实责任机制,堵塞漏洞消除隐患。大力加强消防安全管理,狠抓车站,广场的秩序和安全,营造安全文明的社会环境。二是营造廉政高效的法制环境。合肥所主动适应社会发展要求,转变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为社会的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大力推进警务公开,不断提出便民利民措施,实行阳光作业,打造“透明公安”,努力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公安行政工作机制。
关键词:国民信心;中国;政府
中图分类号:D432.6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3)16-0044-02
一、“国民信心”的提出
在2011年的两会上,当谈到政治体制改革时,说过一段话,他说:“当前,我以为最大的危险在于腐败。而的土壤还在于改革制度和体制。我深知国之命在心,解决人民的怨气,实现人民的愿望就必须创造条件,让人民批评和监督政府”。①的“国之命在心”讲的正是国民信心。笔者认为国民信心指的是一种客观存在的心理状态,是国民对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日常生活细微而真切的主观感受,是对某种信仰的信服和自信。
二、国民信心的特点
(一)国民信心是一种客观具体的心理状态
目前对于国民信心强弱还缺乏客观公认的量化指标,因此很难对国民信心内容有一个宏观而准确地把握。但国民信心作为一种心理状态是真实的,是客观存在的,不是虚构的。值得注意的是,国民信心虽然是对社会宏观的知觉认知,但是这种宏观的认知总是定格于一定时空具体的事件而表现出来,不是形而上的。国民信心是个体主动认知社会最终形成的自我感觉的积淀,是对外界如公众舆论强加于其心理上而形成的认知,是国民对各种社会事件内化的结果。
(二)国民信心既相对稳定又比较脆弱,呈现矛盾性
任何心理状态都是相对稳定的,但这种稳定性是有条件的。国民信心作为一种心理状态也是同样的,这种相对稳定性表现在:面对相类似的政治和社会事件,人们会表现出一贯的心理倾向性和稳定的态度;国民信心是以情感为基础的,而且是一种高级情感,不会轻易随着他人变化和单独事件发生转移。但是国民信心又是脆弱的,这里的脆弱性指的是国民信心作为一种心理状态并不是一成不变的,当个体遇到某些重大政治和社会事件时,足以颠覆或者摧毁其原来对现时政权和社会的认知,如前苏联和东欧剧变直接使其国民对社会主义失去了信心。国民信心还会随着时间的推移发生显著的变化,这种变化或许是对原来信心的坚定或许是逐步的否定。当然,脆弱性是相对于稳定性而言的,是一个事件的两面,是共存于一体的。
三、国民信心的内涵
学术界还未就国民信心的内涵达成共识,但是国民信心确实是有着丰富内涵的。笔者将如今中国国民信心内涵概括为五个部分,不同部分彼此之间是有着内在逻辑联系的。
(一)支持改革与坚信发展的信心
中国从过去到未来很长一段时间内最主要的任务还是通过改革促发展,过去的经验已经证明改革的路任重道远,绝不是一帆风顺的。国家对个体切身利益的调整必然意味着有一部分人要经历“改革的阵痛”,如何着眼于大局,服从从中央到地方这样一盘棋就考验着国民信心。支持改革坚定发展的信心包括: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是正确的;坚信党能够带领中华民族走向富强,让中华民族立于世界民族之林;坚信改革不能停滞,只有持续改革才能解决中国的问题,坚决反对特权阶层和利益集团阻滞改革;对改革遇到的困难甚至反复有充分的心理准备;坚信通过改革前途是光明的,能创造出中国的未来。
(二)社会公平正义的信心
讲的“公平正义比太阳还要有光辉”这句话道出了社会公平正义对于中国改革与发展非比寻常的意义。对社会公平正义充满信心既是一种心理状态更能随时转化为个人的实际行动。因此对社会公平正义的信心是国民信心的重要内容,其内涵包括:国民相信只要自己上进努力,就能用双手改变自己的命运;相信政府反腐倡廉的决心;相信人人平等,相信法律的公正性;相信政府能够处理好分配与效率的关系,能够让全体国民共享改革成果。
(三)对国家安全与社会安全的信心
社会安全是每一个国民的基本诉求也是社会发展的客观需要,没有社会安全,就不存在对社会发展的信心,更谈不上社会的发展。对社会安全的信心不是个人遐想的结果而是个人根据自己的认知对社会的安全形势做出的综合客观的判断结果,这种判断当然不乏主观成分,但更多的是个人对于社会安全的反馈,是基于客观事实的主观判断。对国家与社会安全的信心的内涵有:相信国家有能力保卫自己的领土不受侵犯,相信在他国遇到困难和危机时能得到来自祖国的帮助;相信社会虽然存在治安问题,但是总体上还是好的;相信社会还是好人多,坚信社会道德依旧存于每个国民身上。
(四)对做强国国民的信心
中国的崛起已经是一个不能否认的事实,国家的强大,需要强有力的国民来支撑;国家的强大,需要强有力的国民来展示。中国积贫积弱百年,国民往往会有一种自卑心理,特别是在遇到外国人时,总是自觉不自觉地感到矮人三分,这样的国民情况与中国如今强大的国力是不相适应的。没有做中国国民的信心和自豪感,中国的未来如何会有希望。做强国国民的信心就是要:为做一个中国人感到自豪,为生在中国崛起的今天感到骄傲;相信中华民族能立足于世界民族之林;为中国悠久的历史和灿烂的文化感到自豪;要有民族主义情结,敢于对损害国家尊严的事件表达自己的愤懑之情;以宽阔的胸怀拥抱世界,相信全国同胞和强大祖国会做自己的后盾。
四、对国民信心存在的认识误区
(一)认为国民信心问题无足轻重,没有探讨的必要性
长久以来,很多人对于国民信心的重要性的认识不足,认为国民信心在中国现代化进程中扮演的角色是可有可无的。或者草率地认为国民信心就如同网友在网络中犹如愤青一般不值一提地谩骂和发泄,是十分可笑的。他们错误地估计国民信心的力量,或者不承认国民信心对于中国发展有着重要的作用。
(二)将国民信心视为不稳定因素,十分警惕
现在有相当一部分人认为国民信心的提升会威胁社会的稳定,他们的逻辑是一旦整个社会达成了某种共识,尤其是对现政权的不满形成一股力量就会威胁社会安定。国民信心被他们误解成社会不稳定因素,简单地等同于不满情绪,这是对国民信心错误的认识,希望国家更加强大才是国民信心的主要内容。他们的畏惧只会挫伤国民的信心而带来消极后果,而这种畏惧是毫无道理的。
(三)国民信心是自发形成的,无需建设
不可否认,每个人对于国家和社会的认识不尽相同,就是对于同一个问题每个国民的态度都是存在差异的,这显然是极其正常的。国民信心是国民基于过去的经验和现在的处境以及对未来的预期形成的一种相对稳定的心理状态,属于自发形成,所以很多人强调不需要将国民信心问题提上议事日程。国民信心有自发形成的意思绝不是说国民信心问题不需要引导也不需要建设,相反放任不管,不对国民信心进行建设,那国民信心只能停留在“散兵游勇”的阶段,无法形成强有力的国民信心。
五、国民信心建设
(一)继续锐意改革,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当前国民的信心的最大来源就是中国不断地发展。政府强有力持续推进改革,改革犹如春风让中国人民看到了无尽的希望。即使部分国民不满足于现状,还是相信政府会通过今后的改革改变自己的处境。改革就是凝聚当前中国国民的黏合剂,将全体国民包括各个阶层汇集到“求改革促发展”的大旗下。在经济上,继续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道路,正确处理国有经济与民营经济的关系,大力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加快完善资本市场建设,继续推进金融市场改革。深化收入分配改革,缩小贫富差距,继续完善收入分配体制;在政治上,坚定不移地推进政治改革,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道路,继续致力于消除不同阶层、不同地域特别是城乡之间的政治权利差别,切实保障国民合法的政治权利,保障民众机会公平,致力于反腐败建设,努力消除“官民对立情绪”;在文化上,积极弘扬民族文化,尊重民间草根文化,尊重文化差异性,积极保障国民言论自由,尊重公民舆论;在社会建设上,加强社会治安,坚决打击犯罪,继续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尊重社会组织的发展,保障社会组织的基本权利。在外交上,积极维护国家尊严,对外不卑不亢,有大国风范。
(二)开展政府公关,树立政府正面形象,打造政府强有力的公信力
上文笔者提到国民信心是需要引导和建设的,政府在国民信心建设上起着无可替代的作用,因为国民信心强弱主要来源于政府的作为,要重视政府信用体系建设。这几年,各种关于政府作为的负面新闻层出不穷,政府公信力不断下降,这对树立政府正面形象是极其不利的。政府要学会与民众进行沟通,学会如何与民众对话,倾听民众的意见,要对自己说的话负责。尤其是在新闻媒体上要坦诚布公,好事坏事都要让民众知情,增强民众对政府解决问题的信心。
(三)国家应支持民间社会组织发展,积极进行双向沟通
社会中的每个人都有归属于某一群体的需要,民间社会组织的发展正是顺应这一形势。在改革发展的今天,利益逐步多元化,那么成立能够表达和维护自身利益的组织就成了一种客观需要。规范有序的社会组织的发展不仅不会影响社会安定,还会有助于通过社会组织合理解决各种利益问题,能更好地维护社会稳定,消除不安定因素。在支持社会组织发展上,最重要是要与其保持沟通,了解其发展现状和运作目的,彼此消减少误解,共勉共进。
参考文献:
[1]沃勒斯坦.现代世界体系[M].庞卓恒,等,译.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1998:4.
[2]桑托斯.帝国主义与依附[M].毛金里,等,译.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99:2.
[3]汤因比.历史研究[M].曹未风,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