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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目的、范围及内容
(一)检查目的
结合会计信息质量检查:一是了解和掌握各部门、各单位财务人员配备、财务人员任职资格和单位账务处理、会计核算情况;二是规范会计核算,提高单位负责人和财会人员财经法纪意识;三是检查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市委九项规定和阆中市委十一项规定贯彻落实情况。
(二)检查对象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行政事业单位、市属国有企业。
(三)时间范围
2013年1月至2014年5月
(四)检查内容
1.单位会计机构设置及财会人员从业资格证书取得情况。
2.原始凭证的合规性情况,即原始发票中所设栏目填制是否具体、完整,包括单位名称、开票时间、商品和服务品名、数量、单价、金额、开票人等。
3.原始凭证的合法性情况,包括发票真伪,有无出票单位印章等。
4.原始凭证附件完整性情况,包括购买商品明细清单,接待费列支“两单一票”情况,会议费(培训费)列支附件即通知、签到册等。
5.“三公”经费明细项目科目使用情况,查看有无串用科目隐匿“三公”经费情况等。
6.“三公”经费开支的合规性情况,包括有无列支休闲会所、歌舞厅、洗脚城发票,有无购买名烟和名酒发票,有无列支礼品、土特产品购置发票,有无乱发津贴补贴和实物情况等。
7.账务处理及时性情况,查看单位是否存在跨季、跨年度核算情况等。
8.现金使用情况和“收支两条线”规定执行情况,查看是否存在大额现金支付行为,是否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
9.公务卡消费使用情况,查看有无不按规定使用公务卡消费、应使用未使用等情况。
二、时间及工作安排
(—)时间安排
6月中旬至7月底。检查结束后,将检查结果报送纪委备案。
(二)工作方式
全市所有相关单位根据检查内容认真开展自查,并写出面自查报告,于6月15日前报财政局监督办,监督办根据自查报告随机抽查。检查人员对抽查单位财经纪律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在做好检查工作底稿的同时,向被查单位领导和财会人员讲清政策依据、违规情况、改进措施和办法等。同时,及时受理群众举报,对发现的问题给予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单位及其领导的责任。
(三)检查工作组成员
财政局牵头会同市纪委(监察局)、审计局、人社局组成检查工作组。财政局4人、市纪委(监察局)1人、审计局2人、人社局1人组成,分两个组开展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站在讲政治和检验八项规定执行力的高度来对待此项工作,务必抽调业务能力强的人员配合检查,将此项工作抓紧抓好,抓出成效,确保检查工作顺利开展。对抗拒,阻扰或采取阳奉阴违拖延检查工作的单位,应即邀请纪检监察机构介入。
(二)此项检查应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为切入点,检查工作实现全面覆盖,即凡有财政拨款的单位都应纳入此项检查范围,检查工作必须认真细致,直白反映各单位存在的问题,确保检查工作不走过场。
一、指导思想
考核工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坚持以质取胜方针,大力提升我市质量总体水平,提高人民质量意识,切实发挥质量工作在转变发展方式、建设经济强市、实现生态文明、构建和谐社会中的重要保障作用。
二、考核范围
各县区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及有关部门
三、考核内容
1.组织领导与政策措施;
3.落实质量和打假工作行政领导责任执行情况;
4.开展质量兴县区活动的资金保障情况;
5.重点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及整改情况;
6.质量工作目标落实情况;
7.宏观质量管理情况;
8.工程质量、产品质量、食品、药品质量情况;
9.实施县区政府质量奖励情况。
具体考核内容见附件《市年度质量兴市工作目标责任考核细则》相关条款。
四、考核方法
考核由市质量兴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按照日常考核与实地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日常考核占10%,实地考核占90%。日常考核根据各单位报送的信息、报表,完成临时性工作的情况进行考核;年度考核采取各单位自查,提供自查报告、相关证明文件、相关数据和结合有关部门意见的办法进行。市质量兴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各成员单位,分成若干个工作组,到各单位进行实地考核。根据考核结果由市质量兴市领导小组研究确定考核等次,并将考核结果上报市政府。
五、评分标准及等次认定
考核总分设定300分,其中,组织领导与政策措施80分,产品质量70分,工程质量50分,食品质量50分,药品质量50分。考核根据汇总得分设四个等次:优秀、先进、达标、不达标。270分以上为优秀,210~269分(含210分)为良好,180~210分(含180分)为达标,180分以下为不达标。(具体指标和分值的设定见附件《年市质量兴市考核细则》)
为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为第二届亚洲青年运动会的胜利召开提供坚强有力的安全质量保障,根据区委、区政府统一部署,从 4月底至亚青会开幕前,全街统一组织开展为期百天的安全生产和工程质量集中检查整治行动。方案如下:
一 、 总体要求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和“ 百年大计,质量第一 ”的方针,按照行业主管、条块结合、属地管理的原则,以深入开展全街安全质量大排查、大查、大整治活动,确保亚青期间安全稳定为宗旨,坚持全面检查与重点整顿相结合、自查自纠与互查督查相结合、行政执法检查与专业技术检查相结合,严格落实安全和质量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村(社区)属地管理责任,深入查找重点企业、重点工程、重点场所、重点部位、重点行业领域安全质量方面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集中排查整治一批危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大隐患,为亚青会营造良好的安全质量环境。
二 、 整治范围
突出以下六个重点方面和领域:
(一)工业企业。包括:冶金铸造、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机械制造、电力金具、钢结构、民爆物品和器材等生产型企业。
(二)重点行业领域。包括:建筑施工( 房屋建设与拆除、集镇改造、交通水利工程等)、道路交通、特种设备、燃气、农业机械、旅游景点、地下管线、学校等行业领域。
(三)人员密集场所。包括:宾馆、饭店、商场、市场、超市、网吧、影剧院、文化娱乐场所等。
(四)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包括:农民复建房、社会公共事业建筑、重大基础设施工程(含市政工程、道路桥梁 、 水利工程)、旅游开发和环境综合整治工程等重点工程。
(五)食品药品安全。包括:食品药品生产企业、旅游景点、农家乐、农村和镇村结合部、学校及学校周边、**、**、陶吴三个集镇区域餐饮集中区、无证照经营及制假售假多发易发区域。
(六) 重大公共安全隐患。包括:****小商品市场、相关村(社区)木材、建材旧货交易市场、生产、经营、住宿等三合一多合一场所,存在的隐患;整治行动中排查出来的重点隐患。媒体等相关部门暗访和群众举报经核实存在的各类隐患。
三 、 主要内容
1.各村(社区)、有关部门和企事业单位整治行动的目标任务、组织机构、工作措施、保障机制等具体实施方案是否得到有效落实。
2.各级目标管理和责任考核机制是否完善,各村(社区)、部门和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有效落实,年度安全生产和工程质量等重点工作是否扎实推进实施。
3.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是否落实;高危行业企业工艺系统、技术装备、监控设施、作业环境、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是否符合规定要求;各项安全管理工作制度是否落实; 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风险抵押金、责任保险等经济政策是否落实。
4.建设工程质量保证体系、管理责任制、建设各方资质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建设工程主体的材料、构件、技术标准、施工方案是否符合施工质量规范要求;重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 三同时 ”、安全管理制度、现场安全保障措是否落实。
5.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设备、大型游乐设施、厂(场)内机动车辆等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和危险品的存储容器以及运输工具是否按规定进行检测检验。
6.重点企业、重点场所、重点部位、重点建设工程、重点行业领域夏季高温及汛期针对性安全防范措施是否落实;各级各类应急预案是否建立完善,应急队伍、装备、培训、演练是否按规定落实。
7.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是否落实,排查出来的隐患是否按照整改责任、措施、预案、资金、时限“ 五落实 ”要求进行治理。
8.各村(社区)、行业主管部门街道4月8日布置的“ 打非治违 ”和4月20日布置的五一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是否有部署、有落实,按计划组织实施;生产经营中的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三违”行为是否有效控制等。
四、组织保障
街道办事处成立由街道办事处主任周贵平为组长,街道领导汤小南、张晓华、余小海、柏受忠、**虎、戴孝林、管荣贵、王胜华、业红涛、端木家宝为副组长,街道党政办、纪检办、督查办、安监站、建设所、企服中心、文卫办、市容办、农服中心、水利站、农机站、旅游办、文体中心、规划办、广电站、工商所、**派出所、**派出所、陶吴派出所、**交巡警中队、运输管理所、**供销社、21个村(社区)、经济开发公司等四大平台等单位为成员单位的**街道迎“亚青”百日安全质量集中整治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监站,街道办事处分管领导任办公室主任,安监站、建设所、企服中心、部门负责人共同担任副主任,负责日常整治行动的统筹协调、组织指导和监督检查等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七个专项推进工作组,具体分工如下:
第一组(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整治组):街道政协工委主任汤小南任组长,由建设所牵头,规划办、城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水利站、各村(社区)相关建筑企业等单位配合落实。
第二组(重大公共安全隐患和人员密集场所安全整组): 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张晓华任组长,由**、**、陶吴三家派出所牵头,**交巡警中队、供销社、旅游办、文体中心、广电站、文卫办等部门配合落实。
第三组(工业企业安全整治组):街道办事处副主任业红涛任组长,由街道企服中心牵头,安监站、质监、**、**、陶吴三家派出所(消防)、工商所等部门配合落实。
第四组(重点行业领域整治组):街道办事处副主任业红涛、戴孝林、**虎、副调研员俞平任组长,由安监站牵头,建设所、文卫办、农服中心、水利站、农机站、旅游办、交巡警中队、企服中心、四大平台等部门配合落实。
第五组(食品药品安全整治组):街道办事处副主任王胜华任组长,由食安办牵头,文卫办、 药监、市容办、农服中心、企服中心、三产办、工商所等部门配合落实。
第六组(综合督导组):街道党工委委员、纪委副书记余小海任组长,由纪检办牵头,督查办、党政办、安监站、建设所、企服中心等部门配合。
第七组(宣传保障组):街道办事处副主任戴孝林任组长,由宣传办牵头,广电站、安监站、建设所、企服中心等单位配合。
各专项工作组主要职责:
1.负责整治行动中各个条口工作方案的制订部署、统筹推进、协调联络、信息反馈、重点督导、宣传等工作。
2. 各组成员单位按照区推进方案和条口工作方案,结合安全生产和质量监督管理职责要求,负责制订具体实施方案, 整体部署推进,分别组织实施。
3. 建立联络员制度,实行重要信息和重大问题报告会商制度,工作进度、信息报告和信息简报实行周报,不定期进行集中讲评和督查。
五 、 实施步骤
整治行动共分六个阶段组织实施:
(一)动员部署阶段(4月底前)。出台街道整治行动总体工作方案,召开整治行动动员大会,明确整治目标和要求,深入宣传发动,营造有力声势。各村(社区)、各条口牵头部门按照属地与条线相结合的要求,针对职责要求和整体部署, 结合推进工作方案,制订各自具体实施方案,细化分解各级责任,建立健全组织机构,落实工作推进机制,层层组织动员部署,确保整治行动落实到基层和一线。
(二)自查自纠阶段(5月1日 - 5月31日)。按照企业主体责任的要求,各村(社区)、有关部门统一组织开展为期一个月的重点行业领域企业安全质量拉网式大排查、大检查专项行动,督促指导各级各类生产经营单位以查责任、 查隐患、查源头、查制度、查措施、反“ 三违 ”为主题,广泛开展“五查一反”自查自纠活动,认真查找与法律法规、 工作职责、技术标准、制度规范、岗位规程等方面不相适应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进一步查漏补缺,确保心中有数,整治得力 .
(三)抽查互查阶段(5月15日-6月20日)。在组织生产经营单位自查同时,各专项工作组、重点行业领域安全和质量主管部门,针对易发、高危的重点领域和环节采取明查暗访、联合执法、突击检查、专项巡查、跨行业互查、专家会诊等有效形式, 组织行政执法和专业技术人员 对重点企业、重点工程、重要场所、重点部位自查自纠行动进行集中抽查,严厉打击安全和质量非法违法行为,及时发现纠正、协调解决自查自纠阶段存在的问题,确保整治行动不走过场, 取得实效。
(四)督查督导阶段(6月1日 -6月30日)。针对整治行动中排查出来的重大隐患,重点行业领域查纠汇总出来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结合第 20 个“安全生产月”活动, 街道、村(社区)党政领导分别牵头组织开展综合和专项督查督办;综合督导组会同各工作组牵头部门,对各级整治工作进度、重大隐患整改责任单位、事故多发和非法违法行为频发的地区及行业领域进行综合或专项督导,力争在督查督导阶段完成大部分整治工作。
(五)集中整治阶段(6月20日-7月15日)。各专项工作组汇总大排查、大检查、抽查、互查、督查中各级上报的重大问题和重点隐患,按照责任、措施、预案、资金、时限“五落实”要求,确定整治方案和措施,明确整治责任制、分工和时限,确保亚青会前,排查出的重点问题和隐患全部得到治理。
(六)总结评估阶段(7月16日 -7月31日)。街道领导小组、街道各工作组分别组织对各村(社区)、重点行业领域的集中整治工作进行评估和总结。
六 、 有关要求
(一) 强化领导,精心组织。此次整治行动是贯彻落实今年市委、市政府“三大攻坚战”战略部署,顺利成功举办亚青会的一项重大举措。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都要牢固树立“ 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责任意识与忧患意识, 严格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各级责任。切实针对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和工程质量方面存在的主要矛盾、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精心组织筹划, 层层细化分解方案,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面覆盖,不留死角。
(二) 突出重点,强化措施。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在抓好全面部署、统筹安排的同时,必须突出重点,尤其是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冶金、铸造机械制造等高危企业,涉及重点行业领域、重大隐患单位的排查、检查、 现场执法,必须做到100% ;对于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隐患,能立即整改的立即整改;短期无法整改到位的,要严格“五落实”要求,限期督促整改;安全质量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存在重大隐患的单位以及各级挂牌的重大隐患,亚青会之前不能完成整改的,要坚决予以关停,并安排专人盯守,实行 24 小时严密监控,防止隐患酿成事故。
(三)从严监管,狠抓源头。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要结合“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切实加强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加强执法联动,依法从严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要针对当前我街重点建设工程多这一实际,严格执行安全预评价、安全设施“三同时”等政策法规要求,坚决防止“带病施工”、超进度、赶工程等违法违规建设行为; 要结合“三高两低”企业整治,下决心清理关闭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小化工、小矿山、小冶金、小铸造企业,切实从源头上预防与控制各类事故发生。
(四)加强督导,严格问责。各村(社区)、有关部门和部门要按照“严密责任、严格执法、严厉追究”要求,加大督导督查工作力度,采取有力措施,严格责任追究,严厉事故查处。对在整治行动中责任不到位、措施不落实、工作不得力、排查不彻底的单位和行业部门,要严肃追究相关行政领导责任;对整治查纠不力的生产经营单位,要严格依法处罚和问责。对酿成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依纪严格追究责任。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分级管理的原则,以制度创新为动力,提升效能为重点,效能监察为手段,积极推进效能政府建设四项制度,进一步提高全局工作人员综合素质,提升行政能力,转变工作作风,打造为民、务实、高效政府,促进我县水利事业平稳较发展。
二、主要内容
(一)创建学习型机关,提高局机关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
(二)依法规范行政行为,提高局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三)实施重点工作目标倒逼管理,推动执行力的提高。
(四)推行一线工作方法,强化服务意识,提升服务水平。
(五)推进电子政务建设,提高政务效率和公共服务水平。
三、实施步骤
推进行政能力提升制度,分为制定实施方案、组织实施、完善提高3个步骤:
第一步:制定实施方案。领导小组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制定本单位的行政能力提升制度实施方案及配套措施,报同级人事、法制和信息产业部门备案。领导小组及时开展好学习培训、宣传发动等工作,扩大知晓度和参与面。
第二步:组织实施。领导小组按照制定的行政能力提升制度实施方案,逐项开展各项工作的落实。
第三步:完善提高。领导小组对行政能力提升情况进行全面分析,客观考评,形成书面材料,于月日前报同级人事、法制及信息产业部门。
四、具体措施
领导小组要从以下五个方面推进行政能力提升制度建设,努力提高行政效能。
(一)建设学习型机关
建设学习型机关是落实科学发展观,适应发展趋势的基本要求。要以职业道德建设为主线,以转变职能、改进作风、搞好服务、提高效率,建设政治坚定、务实高效、清正廉洁、人民满意的机关为目标,开展以“忠于祖国、服务人民、恪尽职守、清正廉洁”为主题的学习培训和“多读书、读好书、善读书”的读书活动,通过培训学习,使全体工作人员在思想上有新境界,理念上有新突破,素质上有新提高。
1、建立培训报备制度。要本着缺什么补什么,需要什么培训什么的原则,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具体培训计划,科学选择培训专题,并于月日前将年度培训专题报办公室备案。
2、建立集中培训制度。要强化集中培训,提高培训效果。单位集中培训专题不得少于3个,每个专题不得少于3个学时,全年集中培训不得少于10个学时。
3、建立培训登记制度。利用人才培训网管理软件及时将培训主题、目的、时间、地点、形式、人员等情况进行网上登记;要建立工作人员培训档案,对未完成培训计划的工作人员要及时进行补课。
4、建立培训抽查制度。各股室要于月日前将年度培训总结及培训课件报领导小组,将对各股室培训情况进行抽查和考评。
5、建立健全干部学习培训积分制度。按照州委办《关于印发州干部学习培训积分办法(试行)的通知》要求,完善干部学习培训积分制度,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每年汇总积分,重视学习培训积分结果的利用,把学习培训积分作为干部职务晋升、考核的依据。
(二)提升依法行政能力
提升依法行政能力是政府效能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改变机关作风,强化法制意识,优化发展环境的基础工程。要通过规范行政行为,提升依法行政能力。
1、规范行政审批行为
(1)公开行政审批项目、程序和条件。审批项目、程序和条件应当于5月上旬公布。
(2)推进行政审批集中办理。月上旬,呈报行政审批项目,要及时呈报便民服务中心集中办理;不具备进驻便民服务中心条件的行政审批项目,集中统一办理,实现一个窗口对外服务。
(3)整治违法违规行政审批行为。领导小组要在月日前,组织一次专项整治活动,对在办理行政审批过程中“吃、拿、卡、要”,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或者其他利益等违反行政审批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行为的领导小组及工作人员进行严肃查处。
2、规范行政处罚行为
(1)梳理行政执法依据,编制目录。月底前,各股室行政执法要在梳理行政执法依据的基础上,进一步梳理、确定本单位行政处罚事项,将现行有效的行政处罚依据(包括颁布机关、违法行为、处罚种类和标准、幅度等)编制成目录。
(2)量化行政处罚裁量权。月底前,各股室要按照《省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规定》及本实施意见的要求,制定本部门行政处罚具体裁量标准和具体实施方案。并于5月底前,提交局长办公会审定通过后方能执行,同时向社会公布,接受监督,并为公众查询提供便利。
3、规范行政复议行为
(1)畅通行政复议受理渠道。规范行政执法文书,落实行政复议权利告知制度。
(2)完善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方式。案件审理按规定实行规范化操作;根据案件复杂程度和争议、影响大小,分别采用书面审查、实地调查、听证等审理方式办案;正确用好和解、调解手段,把好事实关、法律关、裁决关、善后关。
(3)认真抓好行政复议案件统计和行政复议决定备案工作。推进统计报表电子化,严格上报时限,加大对重大行政复议决定的备案审查力度,强化个案监督,解决共性问题,落实错案确认和责任追究制度。
(4)加强行政复议队伍建设,提高行政复议能力。行政复议的组织机构、人员配备、经费和设施保障应当与工作任务相适应。保证2名以上行政复议人员参加审理行政复议案件。
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工作的开展情况应当每月形成书面材料报办公室,由办公室汇总后,报本级人事部门以及上级政府法制部门。
(三)实行重点工作目标倒逼管理
要树立现代管理理念,通过对重点工作实施目标倒逼管理,充分发挥工作人员的主观能动性,促进工作目标任务的落实,推动执行力的提高。
1、确定目标倒逼管理重点工作。要从本单位年度重点工作中确定2项工作,实施目标倒逼管理,形成目标倒逼管理重点工作选报表(选报表要包括重点工作名称、负责人、责任主体、项目开始时间、总体完成时间、阶段目标及阶段目标完成时间等内容,见附件三),于月日前报办公室。确定的目标倒逼管理重点工作经报同级政府实施四项制度联席会议审定后,于月底通过媒体向社会公示。
2、实施目标倒逼管理。要按照目标倒逼管理重点工作选报表,通过流程再造、时间分解控制,以目标倒逼进度,以时间倒逼程序,以任务倒逼责任人,对经审定的重点工作实行全过程倒逼管理,切实保障年度重点工作的顺利完成。
3、进行目标成果督查。各股室在选报的重点工作推进过程中,每半年要进行不少于1次的自查工作,年终形成年度自查报告于月日前报送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月前报送同级人事、政府督查、行政监察部门。同时局领导小组将在12月中旬选取50的股室进行抽查,并形成督查报告。
(四)推行一线工作法
一线工作法是探索新时期群众工作的新机制,是集中民智、反映民意、凝聚民心,加强作风建设,提高执政能力的有力手段。要认真落实一线工作法,真正做到“决策在一线制定、工作在一线落实、问题在一线解决、创新在一线体现”。
1、建立一线工作联系制度。要围绕水利工作决策和部署,推出一批为民办实事项目,通过领衔主办、挂牌督办、现场办公等形式,深入一线解决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和国计民生的重点、难点问题,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2、建立一线工作联动制度。对群众关注的急、难、愁问题,建立以职能股室牵头,相关股室参与,涵盖问题收集、梳理、分发、处置、督办等环节在内的,衔接紧密的联动工作机制,构建流程通畅、高效快捷的一线公共服务体系。做到一个股室能为一线当场解决的问题当场解决,需要其他股室合作解决的,互相联动,共同解决,确保群众提出的问题事事有回应、件件有答复。
3、建立社情民意沟通制度。要充分依托各种媒体,构建与一线群众快捷方便的联系沟通平台,了解一线群众诉求,就涉及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的重大决策、项目及敏感事项等问计于民,将群众的谏言献策作为改进工作的重要依据,增强解决民生问题的针对性、科学性;就与民生相关的重大实事项目、重点工作、群众诉求问题处理结果等及时进行通报,接受社会监督。
4、建立责任倒查追究制度。要对重点工作、重大实事项目的落实情况、在一线为群众办实事的情况、一线群众诉求事项的处理情况等,严格按照明确的事项、标准、时限、要求,实施责任倒查,强化责任追究,杜绝各种扯皮、推诿现象。
(五)推进电子政务建设
推进电子政务建设是提高政府行政能力,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要通过加强电子政务建设,提高工作效率和公共服务水平。
1、完善电子政务平台建设,提高政务工作效率。
2、依托县政府门户网站和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工作,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完善信息公开目录体系和信息依申请公开等制度建设,规范行政机关听证、通报、公示事项以及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的网上,加强系统网站建设和股室网站群的资源整合,完善网上咨询、网上、网上申报、公众建议与反馈等公共服务。
3、建立健全网站、电话便民服务的公共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政务信息查询专线服务功能、提升服务质量;推进便民服务信息化建设、提高办事效率;整合电话、网站和便民的服务功能,为公众提供更便捷的服务。
五、工作要求
行政能力提升是一项系统工程,也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保证行政能力提升工作的有序推进。那一世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相应领导机构和工作班子,由主要领导担任行政能力提升工作第一责任人,明确分管领导,指定专人主抓,落实工作责任,科学合理制定计划,细化方案,做到扎实深入推进,务求取得实效。
(二)加强监督指导
领导小组要对股室推进行政能力提升制度工作实施动态监督;要加强对行政能力提升制度推进工作的检查指导,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保证推进工作的顺利进行。
一、工作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专项整治,进一步强化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全面落实建筑施工企业和从业人员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及时消除施工现场安全隐患,确保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按照规定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及组织专家论证,并严格按照方案组织施工,有效防范和遏制模板支撑、深基坑、建筑起重机械、脚手架等坍塌事故的发生,促进我县建筑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二、整治范围
全县在建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三、整治重点及内容
(一)整治重点
1.深基坑开挖(支护);
2.土方(隧道)开挖;
3.脚手架;
4.模板支撑体系;
5.起重机械安装、吊装及拆卸;
6.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坍塌事故调查及查处情况等。
(二)整治内容
1.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情况。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核、专家论证的程序是否符合规定,方案内容是否齐全有效,相关单位和人员是否按照要求进行签字盖章。
2.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实施情况。施工单位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实施前是否按照规定进行技术交底;施工过程中是否严格按照方案组织施工,并指定专人对专项方案实施情况进行监督监测;是否按照规定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后进入下道工序施工。
3.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建设、施工、监理及建筑起重机械租赁、安装、使用、检验检测等单位是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建筑起重机械产权备案、安装告知、检验检测、安装验收、使用登记、维护保养等制度执行情况;施工单位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过程中是否落实企业及项目负责人带班制度。
4.从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筑起重机械司机、安装拆卸工、司索工、架子工等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5.建设、监理单位履责情况。工程项目建设单位是否按规定在安全报监时提供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监理单位是否将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列入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是否按规定审核专项方案;是否对专项方案实施情况进行全过程旁站监理;是否参加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验收等。
四、工作安排
(一)自查自纠阶段(2015年6月至8月)
各工程建设、施工、监理等企业要根据专项整治工作要求,严格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予以整改落实。
(二)检查督导阶段(2015年9月至11月中旬)
县规划建设局将在各企业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对全县在建工程进行检查。市局将在企业自查、县规划建设局检查的基础上,对我县在建工程进行督查。
(三)总结分析阶段(2015年11月下旬至12月)
县规划建设局将对开展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分析总结。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领导,认真部署。为加强对建筑施工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县规划建设局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局主要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局分管领导担任,局相关责任股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质监站。各企业要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成立专项整治工作小组,针对所承建的工程项目安全生产实际情况,明确专项整治工作的重点、步骤和措施,并认真组织实施。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集中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医疗器械、保健品、化妆品违法犯罪活动,有效解决餐饮服务领域和药品、医疗器械、保健品、化妆品流通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使餐饮服务和药品、医疗器械、保健品、化妆品流通秩序持续好转,质量安全保障水平显著提高,确保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有效。
二、工作重点
(一)、餐饮服务
重点整治内容:严厉打击餐饮经营者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利用食品添加剂和食品调味品掺杂掺假、掩盖食品腐败变质以及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规范餐饮经营者对食品添加剂的采购、贮存、使用和管理,有效遏制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全面落实主体责任,严查无证经营行为,检查餐饮服务单位是否落实食品及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制度;台账记录是否健全;严查经营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严查未经监督机构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或者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制品;严禁使用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及其制品;严查被包装材料、容器、运输工具等污染的食品;严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或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检查餐饮服务单位是否建立并执行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是否配备专职或者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是否按照要求对餐具、饮具进行清洗、消毒,并在专用保洁设施内备用;直接入口的食品与食品原料或半成品以及生熟食品是否分开存放;是否与合法企业签订废弃油脂及餐厨废弃物处置回收合同,并做到日产日清、记录齐全。
重点整治对象:学校(包括幼托机构)食堂、建筑工地食堂、职工食堂、“农家乐”、旅游景点餐饮店;上年度违法违规经营受行政处罚的单位和违规经营被媒体曝光的单位。
(二)、药品流通
1、零售企业
重点整治内容:进货来源把关不严,从非法渠道进货;通过物流或快递渠道从河南等地购进、销售标示治疗哮喘、风湿类病症假药的;未按要求销售处方药,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的销售去向不清;购销资质档案不全,超方式、超范围经营;购销票据与实物不符,购销票据和记录不真实。
重点检查对象: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地区的零售药店;近两年受过行政处罚的;近一个时期有群众举报的;管理基础薄弱的单体药店。
2、药疗机构
重点整治内容:以疫苗生物制品、血液制品、体外诊断试剂、终止妊娠药品为重点,全面检查其药品供应单位的资质,药品购进验收记录、票据、实物是否相符,药品贮存条件是否符合规定,是否未经批准配制销售药品(制剂),是否使用其它医疗机构制剂,是否按规定使用终止妊娠药品。
重点整治对象:近两年因药品违法违规受过行政处罚和群众举报投诉涉及药品问题较多的医疗机构。
(三)、医疗器械
1、经营环节
重点整治内容:企业负责人、质量管理人等人员是否熟悉医疗器械相关法规规章;各项规章制度是否健全并认真贯彻执行;购销渠道是否合法,购销记录是否健全,能否做到票、账、货相一致;培训档案、健康检查档案是否健全;有无超范围经营或降低经营、仓储条件;有无擅自变更经营、仓库场所、质量管理人等许可事项;
重点检查对象:经营第三类医疗器械的企业;上年度监督检查中存在问题的经营企业;经营省重点监控产品的企业。
2、使用环节
重点整治内容:是否建立了采购和质量验收及使用管理制度并有完整的采购和质量验收及使用记录;是否存在从无《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的企业购进医疗器械的行为;是否建立了高风险医疗器械,特别是建立植入、介入医疗器械可追溯制度并严格实施;是否建立了不良事件监测制度,并有完整监测记录;是否建立了医疗器械储存养护、使用维修控制制度并予以落实;
重点检查对象: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年因违法违规使用医疗器械被查处的医疗机构。
(四)、保健品化妆品流通
1、保健食品经营
重点整治内容:重点检查企业是否持有所经营产品的《保健食品批准证书》复印件;索证索票制度执行情况和各种记录台账是否符合要求,产品的进货渠道是否可追溯等;经营产品的标签标识、说明书内容是否与批准证书一致,是否符合《保健食品标识规定》;销售的保健食品产品是否在有效期内。
重点整治对象:保健食品经营企业。
2、保健用品经营
重点整治内容:重点检查保健用品销售索证,经营企业销售的保健用品是否有省级保健用品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批准证明文件;检查保健用品销售是否建立购销查验台帐,台帐记录是否完整,购进记录包括购进单位、产品名称、规格、数量、日期,联系方式等,销售记录包括产品名称、销售日期、规格、数量、存货余量等;检查销售的保健用品外包装、说明书是否合法,宣传材料是否夸大宣传,宣称治病疗效。
重点整治对象:保健用品经营企业。
3、化妆品经营
重点整治内容:重点检查国产化妆品是否由取得《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的企业生产;经营企业是否建立进货查验制度、索证索票制度以及进货台帐制度,从事批发业务的经营企业是否建立购销台账制度等;国产特殊用途化妆品、进口化妆品的批准文号或备案号是否真实、有效;产品标签标识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化妆品是否在使用有效期内;化妆品的储存条件是否与标签所标示的条件相一致。
重点整治对象:化妆品经营企业。
三、工作步骤与时间安排
集中整治行动从今年3月下旬开始,6月底完成。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召开专题会议对集中整治行动进行安排部署,并采用多种形式进行宣传,营造严打氛围,展示执法形象。
(二)自查自纠阶段:各分管科室安排辖区内餐饮服务单位和药品、医疗器械、保健品、化妆品经营企业对照上述要求认真进行自查自纠,形成自查自纠报告,并负责收集汇总,于3月31日前交办公室,上报市局。
(三)全面检查阶段:在各餐饮服务单位和药品、医疗器械、保健品、化妆品经营企业自查自纠的基础上,针对辖区内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全面开展集中整治工作。药品流通企业集中整治工作必须于5月5日前完成,并将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及时上报市局药品流通安全整治组。
(四)总结验收阶段:集中整治结束后,各科室(队)要对集中整治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填报各种报表,形成总结报告,要求内容翔实,有具体数据和案例,至少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集中整治总体情况,包括组织方式、检查范围、检查企业数、所占比例、检查方式等;自查和检查发现的违法违规企业名单,包括已查实并处罚的企业名单以及已立案但尚在继续查处的企业名单;对已查实并处罚的企业,要详细报告违法违规行为及处理情况,包括企业名称、违法违规事实、处理依据、处理结果;警告、责令限期整改、停产整顿及罚款、收回药品GMP或GSP证书以及吊销餐饮服务许可证、《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药品经营许可证》的情况统计;已采取的措施和对今后工作建议,包括建立强化餐饮服务和药品、医疗器械、保健品、化妆品生产流通监管长效机制、深化监管制度改革的意见等;对本次集中整治行动的评估。总结报告须经主管领导审阅签字后于6月30日前上报市局。集中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将采取明查暗访等方式对各科室(队)开展集中整治行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四、组织机构
成立食品药品安全集中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集中整治行动的各项工作。组长由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局党组书记、副局长担任,设立三个专项行动工作组:药械工作组由负责;食品工作组由负责;化保工作组由负责;成员为各科室(队)负责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同志担任,负责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协调。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科室(队)要高度重视这次集中整治行动,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实施。
(二)落实责任,形成合力。各科室(队)要明确责任,抓好落实,进一步提高监管效能。领导小组要加强对整治工作落实情况和案件查处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格执行纪律,及时发现和纠正工作不到位、不落实等问题,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建立健全案件信息报告制度。对涉嫌犯罪并移送公安机关的案件,或接受公安机关委托检验且检验结果不符合规定的案件线索,要及时报告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突出重点,积极推进。各科室(队)要突出重点,有条不紊地推进集中整治工作。加强案件办理,提高办案效率,对符合立案标准的,应及时立案查处,深查深究,一查到底。对集中整治中已经立案,但在年6月30日前未能办结的案件要加强督办。
(四)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利用各种形式积极宣传此次集中整治行动的意义和目的,向社会表明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打击违法违规活动的态度和决心,营造严打氛围,展示执法形象。各科室(队)要认真总结集中整治工作中的创新和亮点,及时将集中整治工作的信息上报办公室。
一、整治目标
2010年1月31日前全面完成电镀行业深化整治工作。
二、整治对象
全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电镀生产企业,包括其他企业的电镀生产车间、电镀生产线。
三、实施步骤
我市电镀行业深化整治分为全面排查、集中整治和检查验收3个阶段。
(一)全面排查阶段(2009年8月31日前)
2009年8月31日前为全面排查阶段。前期已由市环保局组织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对各自行政区域范围内的电镀生产企业(电镀生产车间、电镀生产线等)进行拉网式排查,重点检查了环评审批、证照办理、“三同时”制度落实及企业工艺设备、氰化物等剧毒化学品管理、污染物达标排放和危险固废管理等方面的情况。目前,市环保局已完成排查情况汇总并上报*生态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集中整治阶段(2009年9月1日~2010年1月31日)
各电镀生产企业根据整治方案,结合实际情况,全面启动、完成整治工作。
1、搬迁改造企业
结合20*年电镀行业专项整治要求,继续督促*市新艺电镀厂、*市顺发五金厂、*市三金车配涂饰厂、*市金龙装饰有限公司等电镀生产企业按照有关要求办理环保审批手续,并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配备相应的治理设施和贮存场所,并尽早完成搬迁改造。
妥善处理好企业搬迁后旧厂址的电镀废液、电镀污泥、废电镀槽、废包装容器等危险固废,对受污染的泥土进行处置,避免造成二次污染。
2、进一步整治企业
对20*年已经完成整治并已通过验收的企业,要按照国家《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和*市电镀企业整治要求,在2010年1月31日前完成整治工作。
(1)控制排放总量,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2)厂房必须符合安全、环保要求,排水实行清污分流,污水实现分类收集处理,地面有防渗漏措施;
(3)经清洁生产审核和IS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达到国家《清洁生产标准电镀行业》(HJ/T314-20*)标准;
(4)设置标准化废水排放口,安装在线监控装置,并与环保部门联网;
(5)实现废气集中收集处理,并达标排放;
(6)确保电镀污泥的安全处置。
3、关停整治不达标企业
对不能按期完成整治的企业,市政府将依法予以关停。
(三)督查验收阶段(2010年2月1日~2010年3月31日)
督促各电镀企业在完成整治的基础上,准备好整治验收材料,迎接市电镀行业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验收和*市电镀行业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的抽查。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
为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市政府成立了以分管副市长为组长,市府办副主任和市环保局局长为副组长,市委宣传部、发改、经贸、监察、公安、国土资源、建设、安监、工商、质量技术监督等部门为成员单位的电镀行业污染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班子,加强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
(二)加强管理
市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电镀行业深化整治工作,市环保局做好电镀行业深化整治工作监督管理、验收和环保执法工作;其它各职能部门根据各自工作职责,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合力。
一、整治目标
以大型美容美发连锁机构为重点,以化妆品合法性、化妆品标签标识、购货验收制度、产品宣传为监督检查要点,采取摸底排查、突击检查、监督抽样、公开曝光等方式,结合日常群众投诉举报线索,深入排查美容美发行业在经营化妆品活动中可能存在的不安全风险因素,严厉打击美容美发行业经营化妆品违法违规行为,坚决防范系统性、区域性安全风险,进一步提高我市化妆品安全保障水平。
二、整治内容
(一)重点对象
1、大型美容美发连锁机构;
2、市、区主要商业区美容美发机构;
3、集镇段主要美容美发机构。
(二)重点内容
1、化妆品合法性:所经营的国产化妆品是否由取得有效的《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的企业生产;国产特殊用途化妆品是否取得“国产特殊用途化妆品批准文号”;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是否取得“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凭证”(查看复印件);进口特殊用途化妆品是否取得“进口特殊用途化妆品卫生许可批件”(查看复印件);经营的进口化妆品是否在卫生许可批件或备案凭证有效期内入境;进口化妆品是否经过检验检疫部门检验。
2、化妆品标签标识:产品名称是否符合《化妆品命名规定》、《消费品使用说明化妆品通用标签》及其他化妆品标签标识管理相关规定;国产化妆品是否标明生产企业的名称和地址;进口化妆品标明原产国名或地区名、经销商、进口商、在华商的名称和地址;产品是否标注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或者标注生产批号和限期使用日期;国产化妆品是否标明生产企业的卫生许可证编号;特殊用途化妆品是否标示批准文号;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是否标示备案文号。
3、购货验收制度:检查化妆品经营企业是否执行化妆品进货查验制度;是否索取供货企业的相关合法性证件材料;是否建立供货企业档案;是否建立购货台账。
4、产品宣传:所经营的化妆品是否宣传疗效;所经营的化妆品是否使用医疗术语;所经营的化妆品是否标注有适应症;所经营的化妆品是否存在虚假或夸大宣传;检查店内宣传资料是否存在宣称预防、治疗疾病功能等违规行为。
5、是否有自制化妆品行为。
三、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6年3月1日-3月15日)
市局将在3月上旬对本市大型美容美发机构进行一次经营化妆品方面的法律法规培训,各市、区局要将这次专项整治的相关要求传达贯彻到本辖区内主要的美容美发机构,并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本辖区检点,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6年3月16日-4月30日)
在全市范围内统一开展美容美发行业专项整治行动,通过检查,及时发现和查处美容美发行业经营化妆品的违法违规行为。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产品,要按照化妆品监督抽样程序进行抽样。对存在问题的美容美发机构要监督其规范,限期整改,对其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三)总结提高阶段(2016年5月1日-5月15日)
各市、区局要认真总结本地区专项整治的做法和经验,针对存在的突出风险因素,查找监管工作的漏洞和薄弱环节,督促企业规范和加强日常管理,落实企业的主体责任。市局对专项整治中的好做法、好经验进行总结,努力形成长效监管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各市、区局要以本次专项整治为切入点,加大经营化妆品法律法规的宣传,重视对化妆品经营企业的日常监管工作,明确监管职责,强化企业责任意识,监督企业完善管理制度,加强产品质量管理。
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市医院集中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全院各部门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消除安全隐患,切实解决重点部门安全生产工作存在的问题,有效防范和谐的环境,特制定本方案。
一、
消防安全
医院是人群密集的公共场所,是消防重点单位,做好医院的消防安全工作,预防火灾的发生是安全生产工作极为重要的一项,医院认真执行消防法律、法规条例、规章制度,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确保单位消防。
1、
制度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2、
制度火灾事故的应急预案,并制度演练。
3、
事项防火安全责任制,确定本单位和所属部门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4、
针对本单位的特点,对职工进行消防宣传教育。
5、
组织消防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6、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查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
7、
建立健全医院消防档案,统一保管。
8、
有效。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无障碍。
二、
特种设备和危险品
1、
医院对本单位的治疗仪器设备:氧气瓶、消毒压力容器、配电室、电梯等水、电、气设备都制定了严格各项安全管理规律制度。
2、
特殊药品的管理方面:本院严格遵守毒、麻药品、生物制品的安全管理,按全省统一身份识别卡进行网上采购,走人送货各科室均安装保险柜,认真落实“五走”管理制度。
3、
所有的特种设备和危险品管理,我院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操作人员持证上岗,严格执行保管使用,登记,检查、维护等各项规定及时排查各类事故隐患。
三、
规范管理,落实措施,全面深入做好医疗安全生产工作
狠抓医疗质量管理,强化医疗安全措施。我院进一步加强了医疗安全警示教育及医疗质量管理由医务科护理部负责定期安排医疗护理质量及医疗安全大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及时通报限期整改,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及时处理。此外,我院坚决杜绝无证上岗,全院所有有处分权及单独上班的医务人员均符合上岗条件,对不符合或未达到上岗资格人员采取换岗或执业医师指导下工作,同时加强业务学习提升我院的医护人员救治能力,配合有力的管理措施,我院从未发生大的医疗争议和事故。
四、
强化监督,注重整改,努力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宁愿多点时间检查安全排除隐患,也不能违章作业,我院主动接受地方各级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检查,无论是内部查处隐患还是外部查处的隐患,一律认真进行整改,努力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