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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办事处汇报材料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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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办事处汇报材料

第1篇:街道办事处汇报材料范文

一、组织领导

对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2010年度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在县迎接省市政府督导评估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进行。为切实做好本次综合督导评估工作,特成立评估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

1、评估领导小组

副县长贾汇红任组长,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人防办主任程波、县教育局局长何冰、县教育局副局长、督导室主任张久民任副组长。

2、评估工作小组

由县人事局、县财政局、县建设局、县教育局抽调专门人员组成,具体负责评估中的有关事宜。

二、工作日程

12月3日召开各乡镇(街道)教办主任会议,部署评估工作。12月10日召开县评估小组全体成员会议,培训评估人员。评估工作于12月14日开始进行,每乡镇(街道)半天(周末休息)。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督导评估基本程序

(一)乡镇(街道)自评。本年度评估方案分综合评估和年度发展评估两项指标,综合评估分值1000分,年度发展评估分值600分,方案设一级指标(A级)4项,二级指标(B级)20项,另设奖励加分100分。乡镇(街道)按照要求分别开展自查自评,认真核实自评得分,按要求写出自评报告,认真填写自评打分表。要坚持实事求是,保证各项相关基础数据无漏项、缺项,准确无误。经乡镇长签字后,于12月10日前报县政府教育督导室办公室。

(二)县综合督导评估。县评估组在对乡镇(街道)自评材料进行认真审查的基础上,对乡镇(街道)进行督导评估。

(三)督导评估结果运用。督导评估结果分别以书面形式反馈给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并通过一定形式予以公布;同时,将督导评估结果纳入县经济社会发展考核,并作为县政府表彰奖励的依据。

四、督导评估基本办法

督导评估组赴乡镇(街道)后,简要听取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工作汇报,然后由分管乡镇长(街道办事处主任)抽签,确定本次检查的2处完全小学(本次不再抽查教学点),当场宣布名单;中学、中心小学必查。分综合组、战略地位组、教育投入与办学条件组、学校管理组、学前成人教育组开展活动。综合组和乡镇(街道)领导进行座谈,到学校现场视察。战略地位组负责检查B1、B2、B4、B10、B19,教育投入与办学条件组负责检查B3、B5、B6、B7、B8、B9,学校管理组负责检查B5、B10、B11、B12、B13、B14、B15、B18、B20,各组当场查阅档案资料,了解有关情况(请各乡镇、各街道将有关材料集中到汇报地点),然后到所抽查学校进行验证。学前成人教育组负责检查B16、B17、B18,分别到幼儿园和成教中心进行检查。各组检查完后到汇报地点集合。

五、督导评估要求

(一)乡镇(街道)要切实搞好自评。实事求是、扎扎实实搞好自评,是保证督导评估取得实效的重要基础。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切实加强领导,针对存在问题,认真进行整改,坚决杜绝数据指标虚列、虚报,自评计分不实等现象,为迎接省、市、县督导评估奠定基础。

(二)对乡镇(街道)评估应遵循的原则。一是坚持统一评估标准与要求的原则。评估组全体成员要认真学习领会县督导评估方案内容,严格执行评估的各项标准。二是坚持公开透明的原则。努力做到评估程序、方法和减分因素公开、透明。按照评估标准,评估人员在打分表上要认真填写主要成绩和扣分原因,当场打分,实行评估人员签字、被评估单位人员签字、组长签字;要严格督导评估程序,增强督导评估透明度,督导评估的全过程要自觉接受监督。三是坚持公平、公正的评估原则。每位评估工作人员都要做到统一标准尺度,公正、公平评估,不准掺杂任何感情因素和个人印象观点。评估的各项数据要做到求真、求实,在此基础上,核定各自评估的分数,切实做到得分有理,扣分有据,经得住复查和验证;四是坚持一丝不苟、实事求是的原则。凡发现弄虚作假者,或在评估过程中拒绝提供真实档案材料,或者妨碍评估工作正常进行的,相关的B级指标自评可信度判为0分,视情节轻重,对相关人员予以通报批评。

第2篇:街道办事处汇报材料范文

20__年是街道积极推进“城市管理、社区建设、社区服务”三大体系建设的第一年,也是街道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提高年。一年来,街道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围绕落实《__街道办事处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实施方案》,按照 “目标明确,重点突出,分步实施,整体推进”的要求,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任务,落实部门责任,使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取得了实质性进展。

一、加强组织领导工作

街道党工委、办事处高度重视对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始终把依法行政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年初,街道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根据《__街道办事处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实施方案》,及时制定了《20__年依法行政工作计划》,召开大会进行部署,并将依法行政工作列入了干部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一年来,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充分发挥领导和监督作用,坚持定期召开领导小组会议,研究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坚持半年召开一次依法行政责任部门情况汇报会,听取工作进展情况,指导部署下步工作;坚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报告制度,按要求对街道依法行政工作进行总结,并上报县领导小组办公室;按时完成了县年度工作任务分解专项工作和相关信息报送。正真做到了依法行政的工作任务、责任部门和责任人“三落实”。

二、落实依法决策工作

20__年,街道办事处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在依法决策工作上,认真执行《__街道办事处主任办公会议事规则》,建立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办事处决定相结合的行政决策机制,进一步完善了办事处内部决策程序。结合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健全了决策公开制度、公众查阅制度、行政决策跟踪评估制度、决策责任追究制度,落实了重大决策集体讨论制度,按照“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落实了《密云县政府决策责任追究规定》,实现了行政决策权按法律规定的职责行使,决策权和决策责任相统一。

三、完善制度建设工作

围绕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进一步完善了街道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清理、备案、公布等制度,街道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及备案符合《密云县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及备案监督办法》规定。建立了街道规范性文件实施效果评估制度,并严格执行。

四、做好行政复议、应诉工作

街道积极配合复议机关工作,全年没有复议案件。

五、强化行政执法工作

一是强化行政执法责任制。街道行政执法目前只涉及计划生育办征收社会抚育费工作,其他部门没有行政执法权。20__年,街道进一步完善了计划生育行政执法责任制,推行和完善了行政执法的评议考核制、责任追究制,在县人口计生委授权范围内,认真履行职责,对9例违法生育当事人依法征收了社会抚育费,征收率100%。

二是健全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街道计生办严格按行政处罚程序办事,行为合法、适当、规范,没有出现不文明执法和违法行为。

六、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街道成立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及具体工作机构,制定了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意见,建立并落实了街道办事处信息公开制度、公众查阅制度,建立健全了政务公开责任制度、公开审查制度、一次性告知制度、公示制度。为推进政务公开,使工作落实到位,街道还制定了《政务公开考核办法》,建立并落实了政务公开责任追究、监督员评议、投诉举报和工作检查制度。20__年,通过街道政务公开网站、《街道工作动态》、宣传册等多种形式,及时按信息公开的标准和程序,将规定的政务公开六类内容向社会进行了公开。

七、抓好执法队伍建设工作

坚持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建立了执法科室和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学习和培训制度,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定期开展了法律知识培训和法制宣传活动。办事处利用周五机关工作人员学习日,加强了法律、法规和依法行政相关文件的学习。按照法制宣传规划和年度计划,在大剧院广场、沙河早市、法制公园等处组织举办了8场较大规模的宣传活动,发放各类宣传材料36000余份,共有10万余人次接收了教育,提高了全社会的法制意识,促进了街道维稳工作开展。

八、加强监督考核工作

20__年,街道进

第3篇:街道办事处汇报材料范文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检查、大宣传、大培训、大练兵“五大”活动,让消防安全进街道、进社区、进单位,确保省的顺利召开,确保人民群众度过一个平安祥和的佳节。

二、工作保障

为了确保“五大”活动能够认真地开展,街道成立了以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组长,分管安全工作的领导副主任为常务副组长,临江派出所分管副所长为副组长,街道相关部门及8个社区主任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以加强领导。确保“五大”活动的开展能够落实到位。各社区也要成立领导小组,并制定工作方案,以确保“五大”活动能够认真扎实地开展,收到成效。

三、工作措施

(一)大排查、大整治范围

凡是辖区内所有企业,事业单位、学校、幼儿园、公共娱乐场所、人员密集场所、店面、宾馆、酒楼、旅社、建筑施工工地、市场、居民新村楼院、木屋毗连区、出租屋等都在消防安全大排查整治的范围内。

(二)各社区要成立排查大整治工作检查组。按照“一岗双责”的原则,由包社区的副科级领导担任组长,副组长由社区主任,包段民警及包段干部组成,成员由社区干部参加,采取拉网式的检查方式,对社区范围内的应排查整治的单位进行排查。对被排查的单位要逐一登记在册。发现有不安全的火险隐患,能当场整改的,要当场责令整改到位,要限期整治的,要发整改通知书,明确整改到位。检查登记表内检查组组长、副组长、成员签字,对重点单位检查时,现场要拍照片备查。

(三)各社区在开展安全大检查、大整治的同时,要认真地开展消防安全法律法规的大宣传工作,要通过举办培训会、挂横幅、张贴标语、出专刊、发宣传材料等形式,大力宣传消防法等国家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消防常识、消防器材使用方法、应急逃生的常识等,以提高单位法人、员工、居民群众安全法律意识、自我防范、自我互救的能力。

(四)各社区要举办1场消防演练,结合本社区的实际,开展一场应急逃生自救互救的现场演练,以提高员工、群众应急逃生的能力。

第4篇:街道办事处汇报材料范文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

“城市低保规范化建设年”活动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全面贯彻落实低保政策法规为总要求,以“作风建设年”为抓手,从工作态度、服务水平上体现“亲民躬政、播撒爱心”的服务理念,以实现“动态管理、应保尽保”为目标,以健全完善制度、规范操作程序、推进公开公示、确保资金到位、规范档案管理、改善条件设施等方面为着力点,推动工作由“粗放型”向“精细化”转变,全面提高低保管理水平,使城市低保制度更加完善,程序更加规范,发放更加及时,监督更加到位,群众更加满意。

二、主要任务

(一)健全完善制度。认真研究近年来城市低保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有针对性地健全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和机制。一是落实分类施保制度。要认真开展分类施保工作,搞好调查摸底,建立专门档案,对低保对象中残疾人、孤老、单亲、三胞胎等特殊困难人员按照规定发放分类施保金,提高救助水平。二是制定城市困难居民家庭收入核算指导标准,对各行各业的从业收入制定参照标准,作为确定低保资格的主要参考依据;同时积极探索建立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房管、住房公积金、车管所、金融等跨部门的居民家庭收入比对核查机制,提高低保资格认定的准确性、科学性。三是建立完善民主评议、公开公示、动态管理等低保工作相关制度,进一步明确评议内容、评议方式和参评人员,规范对低保政策、操作程序、保障对象等方面的公开公示,细化动态管理的组织实施、核查方法、办理人员增减手续等方面内容。四是落实低保审批“即时批”制度。实行低保申请人家庭资料影像化,使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监督更加直观,低保审批工作更加公开、公正、透明和规范。五是建立督查和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健全检查监督制度,采取有效形式,对城市低保工作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出台《城市低保工作责任追究制度》,明确责任,“谁签字、谁负责”,加大对违规违纪的查处力度。

(二)规范操作程序。各街道办事处要按照城市低保政策规定,狠抓关键环节,规范操作程序,严格把好每一道关口,做到精细化操作和管理,确保该履行的程序一步不少。一要严格落实居委会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和公开公示规定。居委会接到困难居民申请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对申请人开展家庭收入核查,并认真做好调查记录(包括调查时间、调查情况、调查人签字等);入户调查结束后,要以低保标准和申请人家庭收入为依据进行民主评议,评议实行票决制,并做好评议记录(包括评议时间、参加人员、评议意见和结果等),防止把评议变成选举,坚决杜绝暗箱操作、行为。民主评议后,张榜公示申请人姓名、家庭人口、家庭收入及民主评议意见等。申请人家庭收入和民主评议情况公示无异议后,由居委会主任签署意见,连同所有申请人其他材料报街道审核,居委会不得拒绝受理或拒不上报群众的低保申请。二要全面加强复核和评议工作。街道接到上报材料后,要认真履行职责,在规定时限内对申请人逐个进行家庭收入核实,并认真做好调查记录(包括调查时间、调查情况、调查人签字等);调查核实后,街道由分管负责人召开由有关部门人员参加的评议会,对申请人是否符合低保条件进行集体评议,并做好会议记录(包括评议时间、参加人员、评议意见和结果等)。新办理的低保家庭经街道办事处主要领导和社会工作科科长在申请审批表上签字盖章后,连同入户调查、公示等影像资料、申请人家庭的基本情况(成员、收入、健康、拟享受金额等状况),报区民政局审批。申请A、B、C类复核的低保家庭要由分管主任在享受低保家庭续保复核表的街道审核意见栏签字盖章后,连同入户调查、公示等影像资料、申请人家庭的基本情况(成员、收入、健康、拟享受金额等状况)报区民政局审批。三要强化区级审查监督职责。区民政局根据低保审批“即时批”审批制度,对拟审批、复核对象召开由低保管理工作监督员参加的低保管理“即时批”工作会议,现场审批、复核。“即时批”会议审批、复核通过的低保家庭由局长、分管局长、社优科科长和经办人在申请审批表上签字。对区民政局审批确定的保障对象由街道委托居委会对保障对象、家庭人口、保障金额进行张榜公示。同时,及时发放城市低保证件和银行存折,做到一户一证一折(卡)。

(三)推进公开公示。要加大公开公示力度,统一设计制作公开公示牌(栏),在居委会公开栏旁悬挂。公开公示牌(栏)要包含四项内容:一是对低保政策长期公开,让群众了解申请条件、保障标准和办理程序等;二是对在保对象进行长期公示,公示内容包括低保对象姓名、家庭人口、保障金额等;三是对新增低保对象在审核审批过程中按规定进行的正常公示;四是公开区、街道监督电话,接受群众咨询、投诉和举报,畅通群众诉求渠道,认真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并有详细记录,促进低保工作公开、透明,提高群众满意率。

(四)确保资金到位。城市低保资金,要专款专用,及时足额拨付,严禁套取、克扣、截留、贪污低保金。要严格落实按标施保、差额补助的原则,坚决纠正平均发放的问题。城市低保金要在每月15日发放,坚决纠正人为压低补助水平和延期发放现象。城市低保金全部实行社会化发放,任何人不得代存代领低保证、低保存折、代替他人在低保金发放表上盖章。

(五)规范档案管理。要认真做好低保档案管理工作,做到及时整理、存放整齐。要以街道为单位立档,做到一户一档,材料齐全,每户档案要有申请审批表、个人申请书、户口簿和身份证复印件、入户调查记录、家庭收入证明等相关材料。街道低保档案要有申请审批表、入户复核记录、评议会议记录、动态管理记录、低保对象花名册等。申请审批表要填写完整,不得漏项。居委会要建立入户调查记录、民主评议记录、低保对象花名册等档案材料。要统一设计印制街道入户复核记录表、评议会议记录薄和居委会入户调查记录表等。

(六)改善条件设施。要切实加强区、街道、居委会三级低保组织机构和工作队伍建设,街道要配有2名以上专职工作人员,居委会要配有1名专职(兼职)低保工作人员,有效解决基层低保工作“有人办事”的问题。要完善工作制度,明确岗位职责,制定从业规范,加强对低保工作人员的培训教育和监督考核。上半年,区民政局要组织一次业务培训,街道低保工作人员参训率要达到100%,保障工作人员依法行政,不断提高为民服务水平,树立良好职业形象。要安排落实必需的工作经费,民政局、街道办事处要配置专门的微机、打印机、传真机、数码相机、档案橱等必要的办公设备,加强信息化建设,有效改善办公条件,提高工作效率。

三、活动步骤及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6月初)。各街道办事处要按照《方案》统一要求,结合实际,抓好落实,及时召开会议,迅速动员部署。部署情况于6月13日前报社优科。

(二)活动实施阶段(6月—8月)。各街道办事处要按照规定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梳理存在的问题。根据对照检查的情况,有针对性地逐项逐条进行完善和规范,做到缺什么补什么,哪里不完善就完善哪里,彻底解决城市低保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同时,结合6月份低保季度审核,在对城市低保对象全员清理整顿的基础上,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对所有在保城市低保对象和拟保对象逐人逐户开展摸底排查活动,重点搞好入户调查(要有照片等影像资料)和家庭收入核算和民主评议,对不符合条件要坚决清退。

(三)检查督促阶段(9月—10月)。区民政局将根据活动内容和考核标准,及时进行指导督促,采取自查、抽查、互查等形式,督导街道、居委会认真开展规范化建设年活动。市民政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对活动组织开展情况、操作程序、资金发放、档案管理等方面进行专项督查。对好经验、好做法认真总结,及时推广;对存在的问题要采取有效措施,限期进行整改;对检查中发现的违纪违法行为,严肃处理,并给予通报。

(四)检查验收阶段(11-12月)。市民政局将于11月份对我区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验收,根据考核标准,详细查看有关资料,逐项进行打分。12月份由省民政厅统一组织实施,年底前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验收,深入基层走访干部群众,详细查看有关资料,逐项进行打分,检查结果将以适当方式进行通报。对存在问题较多的地方,省民政厅将进行重点督导。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城市低保规范化建设年”活动是新形势下完善城市低保制度、提高低保规范化水平的必然要求,是体现为民宗旨、转变工作作风、树立政府和民政部门良好形象、推动低保工作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对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各街道办事处要从讲政治、惠民生、促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这次活动的重要性,及时向单位主要领导汇报,将其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作为今年民政工作重点,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特别是街道办事处作为城市低保工作的组织者和实施者,要充分履行责任,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城市低保规范化建设年活动扎实有效开展。

第5篇:街道办事处汇报材料范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办人民满意教育为宗旨,坚持发展与规范并重,加大集中整治力度,杜绝无证办园现象,促进全区幼儿园规范、健康、有序发展。

二、整治对象

区教育局于年初在《日报》上公布的22所无证幼儿园以及公布之后新增的5所未审批注册的民办幼儿园。

三、组织领导及部门职责

为切实加强集中整治无证幼儿园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教育局,由李满成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协调、处理集中整治行动具体事务。

各部门单位工作职责:区教育局负责提供整治对象相关资料;区法制办负责提供法律援助;公安分局负责创造良好的行政执法环境,查处、打击违法、抗法行为;区法院负责查封非法办学机构财产;区民政局负责依法取缔非法办学机构;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食品安全督察;区消防大队负责消防安全督察;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当地群众的稳定工作。

四、工作步骤

1.宣传发动阶段(11月8日—11日)。区教育局组织召开无证幼儿园负责人会议,学习《关于对无证幼儿园开展集中整治的意见》(教通〔〕157号)文件,宣传集中整治行动的目的、意义和要求,学习《省幼儿园办园标准》等文件。

2.自查自纠阶段(11月12日—22日)。各无证幼儿园按照《省幼儿园办园标准》认真开展自查自纠。

3.集中整治阶段(11月下旬—12月中旬)。中心城区和乡镇无证幼儿园分别由整治领导小组、当地政府组织人员,严格对照《省幼儿园办园标准》实行整治。对符合条件的,指导其规范管理,补办有关手续;对暂不具备条件的,通过整改可达标的,下发整改意见书,对整改达标或在承诺时间内整改到位的依法核发证照,对整改无法达标、拒不整改、存在安全隐患的无证办园机构,写出书面材料向整治领导小组汇报。

12月中旬,整治领导小组根据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汇总情况确定取缔无证办园机构名单。

4.依法处置阶段(12月下旬)。整治领导小组对无证办园机构,区别不同情况,依法提出处理意见,送达被处置办学机构,并向社会公示。

5.总结阶段(2012年元月上旬)。整治领导小组总结这次整治行动经验。

五、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有关部门单位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增强整治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任务,各司其职,团结协作,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第6篇:街道办事处汇报材料范文

为认真落实省、市政府安全生产决策部署,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做好2014年全区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工作,现根据《区政府关于印发区街道办事处、有关部门和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暂行规定的通知》的规定,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目标管理

(一)控制目标

坚决杜绝较大和重特大事故发生,最大限度地减少一般死亡事故,各类事故死亡人数不超过市政府安委会下达的控制指标。亿元GDP安全生产事故死亡率控制在0.068以内。

(二)责任要求

(1)区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工作实行区长负责制,区长为全区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副区长为分管工作直接责任人,按分工组织全区相关行业、系统安全生产目标的实施。

(2)各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人为本地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各街道办事处副职为分管工作直接责任人,按分工做好相关行业、系统安全生产工作。

(3)区级有关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本部门(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本部门(单位)安全生

产工作。其他领导按职责分工对第一责任人负责。

(三)组织体系

(1)区政府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区长负责安全生产目标管理的组织,区政府安委会具体负责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的制定、分解、实施、考评、奖惩等重大问题的组织协调。

(2)区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区安委办)负责全区安全生产目标管理的日常工作。

(3)各街道和区各有关部门(单位)也要建立健全制度,落实机构和指定专人负责安全生产目标管理的日常工作。

二、考核内容

(一)各街道办事处:

(1)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实行安全生产行政首长负责制,落实“一岗双责”。制定和完善本级安全生产工作制度,将安全生产责任分解落实到各社区和部门。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落实目标管理考核制度。落实安全生产属地监管原则,明确街道(集聚区)、社区的安全生产监管范围和对象。建立完善履职报告制度,街道办事处主要领导、各部门主要领导每季向区政府书面报告安全生产履职情况,并抄送区政府安委办。

(2)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街道列入财政预算的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增幅不低于财政收入增长幅度,安全生产专项资金按照《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建设的意见》文件精神执行。

(3)加强安全监管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强各级安全生产监管机构的组织建设,按照《“双基”意见》,各街道要单独设安全生产机构,人员配备不少于7人,其中扬名街道(集聚区)不少于9人,确保安全生产监管机构人员、经费、设备、工作标准及考核的“五落实”。

(4)规范安全生产秩序。围绕安全生产重点工作、难点问题、薄弱环节,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强化各行业管理部门安全生产职责,落实监管职责、监管标准、监管对象、监管计划。强化街道(集聚区)、社区日常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工作,对政府挂牌督办的重大事故隐患和上级督办、群众举报核实的事项按期整改完成。突出重点领域专项整治、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5)加强安全文化阵地建设和教育培训。开展安全生产示范社区和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创建活动,大力推进国家安全社区和国际安全社区建设,努力创建一批国家级和省级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做好社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安全生产专题培训、社区安全管理人员培训、企业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培训考试以及企业负责人和特种作业人员的法定培训考核工作,特种作业人员持证率达到100%。

(6)严格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及时上报各类事故,不瞒报、谎报或者拖延迟报。

(二)区有关部门(单位)

(1)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单位主要领导作为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和所属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其他负责人对分管业务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认真落实《区政府关于印发区街道办事处、有关部门和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暂行规定的通知》,将安全生产工作与本部门、本行业各项工作同时安排、同时检查、同时考核。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履职报告制度,按时向区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报告安全生产履职情况。

(2)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安全生产组织领导机构,配备与本部门安全生产监管任务相适应的专(兼)职安全生产(职业健康)管理人员。主要领导(或委托的分管领导)每季度至少组织召开一次会议,分析本部门本行业(系统)安全生产形势,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安排部署、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对安全生产标准化、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等重点工作有布置、有检查、有考核。

(3)强化行业安全生产监管和指导。将安全生产内容纳入本部门工作计划。组织、监督、指导所属行业或领域安全整治工作。根据本部门职责、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和主要任务,明确监管范围、监管对象和监管标准,制定安全生产执法计划,明确执法检查的重点、内容、方式,组织开展经常性的安全检查,主要领导每季度不少于1次带队深入基层进行安全检查,并及时上报各类安全生产信息。

(4)强化安全生产社会化宣传。通过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形式多样的安全教育活动。围绕“安全生产月”主题,组织开展好“安康杯”、“夏季百日安全生产”竞赛等宣传教育活动。积极开展安全生产知识“五进”、安全警示教育活动,举行防灾避险应急演练等强化公众安全宣传效果,提升全民安全素质。

(5)做好应急救援和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工作。科学编制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有计划开展应急预案演练。按时上报各类事故,及时参与或配合事故调查,完善和落实事故问责制度、约谈制度。及时通报本行业系统典型事故,落实防范措施和事故处理决定,及时报送处理决定落实情况。

三、考核和奖惩

(一)考核办法

(1)按不同类型分别制定和实施差异性的考核细则。根据重点工作与整体工作相结合、动态考核与绩效考核相结合、条线考核与综合考核相结合的原则,实行季度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的管理办法,平时季度考核分值占总分的40%,年终考核分值占总分的60%,对各街道、部门(单位)实行综合考评。对承担安全生产控制指标管理的区安监局、区建设局、交巡警大队和消防大队及区政府下达安全生产责任书的有关部门和单位,采取日常评查和年终考核相结合的办法。

(2)由区政府下达安全生产责任书的各街道和各部门(单位)每季度对本地、本部门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职责、目标任务、重点工作、时序进度和实际完成情况等内容,于本季度最后一个月的30日前同履职报告书面报送区政府安委办。

(3)区安监局、公安交巡警大队、消防大队、区建设局要结合本部门的目标任务、重点工作、时序进度和工作要求,每季度对各街道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实绩考核,考核结果于本季度最后一个月的30日前书面报送区政府安委办。区政府安委办每季进行通报。

(4)区安监局、公安交巡警大队、消防大队、区建设局每月将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职责及重点工作等实际进展情况,以月报表的形式于每月30日前书面报送区政府安委办。区政府安委办统一汇总后报送区领导。

(5)工作目标责任考核统计时间从上年12月1日零时起至当年11月30日二十四时止。2014年5月25日、11月25日前,各街道和区各部门(单位)将上半年、全年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完成情况的书面自查总结材料,报送区政府安委办。

(6)考核采取听取工作汇报,查阅资料和管理台帐、现场检查等方式,由考核组对照年度目标管理考核细则分别进行评查。抽查的街道、部门及生产经营单位由各考核组随机安排,并根据抽查情况进行评分。

(7)目标责任考核采用百分制。考核结果分优秀、合格、不合格和一票否决四个等次。考核标准按照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细则进行。

(三)考核奖惩

第7篇:街道办事处汇报材料范文

XX区创建规范化物价检查所情况汇报

xx区创建规范化物价检查所情况汇报xx区总面积194平方公里,下辖3个街道办事处和2个镇,全区总人口10万人。开发区成立以来,立足区域优势,加大投资的软硬环境建设,初步形成了以大高外和园区招商为主的经济发展模式。20xx年1—10月份实现国内生产总值54.95亿元,地方财政收入2.2亿元,实际利用外资1.62亿美元。xx区物价检查所成立于1992年,隶属于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现为财政全额拨款的科级事业单位,现有在编人员7人,所长1人,平均年龄39岁,全部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具体专业以财政和法律为主。近年来,我们所紧紧围绕管委的经济工作中心,以规范化物价检查所的创建为契机,按照“以小求精、改弱为强”的总体思路,加强领导,强化措施,不断加大硬软件建设,不断丰富价格监督检查工作内容,全面提高价格监督检查工作整体水平。xx区物价检查所先后多次荣获市级价格监督检查先进集体、案审和统计先进单位称号,20xx年又被国家计委评为全国规范化基层物价检查所。为进一步深化创建规范化物价检查所活动,自20xx年以来,根据全市的统一部署,按照“坚持标准、逐步推进、严格考核、加强管理”的总体工作要求,我们所立足“好中创优、优中争先”的创建思路,加大整改力度,强化补救措施,全面推动经区价格监督检查工作再上新水平、新层次。一、注重“比、学、赶、超”,打造区域特色,进一步强化基础性工作从全市价格监督检查工作发展的整体历程看,xx区价格监督检查工作正处于成长的阶段,各方面工作既有自身优势又有自身劣势。在深化创建活动的过程中,我们重新理清工作思路,大胆借鉴兄弟市区的先进经验,坚持“比先进、学先进、赶先进、超先进”的总体步骤,以打造区域特色为重心,查漏补缺,进一步强化基础性工作。一是全面推进制度化建设。重点建立健全了每周的学习制度,建立了自学激励机制,鼓励全体干部开展第二学历教育,20xx年以来有2人通过函授等方式取得了大专或大本学历。注重廉政制度建设,通过正面示范、反面教育和公示公开廉政制度等形式,进一步加强廉政监督制约意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以全市开展的案审工作会议为新起点,完善和修订了价格执法过错追究制度、案件审理工作规程、案卷审查归档责任制等。整体基础工作实现了以思想建设为先导、以制度建设为保障、以法制建设为中心、以廉政建设为重点,从制度建设到执法行为,从职业道德到队伍建设,从办案程序到案卷管理规范化的运作模式。二是进一步强化宣传效应。充分利用《价格法》和12358价格举报电话开通纪念日等关键时机,举行隆重的宣传活动。重点以“诚实规范标价,制止价格欺诈”、“规范明码标价行为,维护市场价格秩序”为切入点,采取分发宣传材料、现场咨询、现场解答和组织文艺活动等丰富多彩的形式,提高全社会的价格法律意识。同时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于每年三月份在全区开展以“清清楚楚标价,明明白白消费”为主题的检查月活动,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价格环境,健全市场价格信用体系,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使全区的明码标价普及率进一步得到了提高,杜绝价格欺诈等行为的发生。三是切实树立12358价格举报电话的“民心工程”。确立了价格举报电话警示语,进一步深化了12358是责任、是命令、是为党和政府负责、为人民服务的工作理念。制定了严格的受理制度,从值班、接听、登记、督办、查处、反馈、承诺和保密等多个环节层层落实责任,实行全天24小时值班制。近两年以来共受理来信、来电、来访举报或咨询105件,没收违法所得3.67万元,退还用户0.70万元,结案率达100。二、立足改善投资环境,切实加大价格监管力度,促进地方经济与社会发展经济社会健康快速协调发展,离不开优良的经济环境。多年来,xx区始终把改善和优化投资环境作为促进经济发展的立足点,我们所则充分发挥价格监管的职能作用,围绕管委关注和群众关心的价格问题,从加强静态和动态管理入手,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切实推进经济环境的改善和优化。一是加强价格和收费的静态管理。在全区各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收费单位全面推行价费公示制度,采取收费管理部门审核、价格监督检查部门监制的方法,使全区77个相关单位全部完成了价格和收费公示工作。同时在全区教育系统全面实行《学生交费卡》制度,明确要求各学校将所有每项收费如实填写,从健全监督机制方面坚决杜绝乱收费行为的发生。二是进一步加强对价格热点问题的动态管理。近两年来,围绕社会普遍关注的医疗行业不正之风和教育乱收费问题相对较多等情况,连续两年对医疗服务收费、药品价格以及教育收费开展了专项治理。针对xx区城市建设和房地产业快速发展的现状,我们因地制宜,对全区12家物业管理公司的收费进行了专项检查。为保护外来和进城务工人员的合法利益,有重点地加大了对相关部门收费行为的检查规范力度。同时对居民和农民普遍关心的供暖收费或农资石油化肥价格,抓住重点

XX区创建规范化物价检查所情况汇报第2页

区域和重点期间开展了重点整顿。两年来,全所共查处价格违法案件29件,实行经济制裁7.29万元,结案率达98.2。三是动静结合,加强非典时期的价格监管。首先以下发《价格违法行为告诫书》、《xx区物价局价格公告》、《致全体农村义务价格监督员的一封信》等形式,增强消费者自我保护能力,及时准确把握舆论导向。其次,针对部分经营者借机哄抬物价等行为,开展了持续性地专项巡回检查,并予以从严、从快处罚。仅非典期间,查处违价案件9起,实行经济制裁0.57万元,公开曝光一起价格违法案件。三、以建立健全农村价格监督体系为起点,全力打造品牌工程,服务于农村经济发展“三农”问题历来是各级政府关心的热点问题。近几年来,我们所以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度的推广为突破点,进一步拓宽价格监督检查的工作区域,推进农村价格监督体系建立。在严格清理审核涉及公示收费项目的基础上,经过积极争取,获得了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专项资金,由我所统一制作涉农价费公示牌(栏),免费发到各镇、街道办事处和行政村。在保证达到“看得清、读得懂、留得住”效果的同时,更注重公示牌(栏)设计的规范性和美观性,实现了部门业务性质与公示牌(栏)版面图案设计融为一体的实际效果。全区5个镇及街道办事处、94个村和18所中小学校,设置了105个涉农价费公示牌及18个教育收费公示牌,发放了3万余份涉农价费宣传单,公示率达100。自20xx年以来,又以建立健全农村三级价格监督网络为新的突破口,进一步完善了农村价格监督体系。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在多方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因地制宜,充分发挥区域面积小、农村数量少、信息传递快等优势,形成了以区物价检查所12358为依托,在物价所设立农村价格监督网络总站,在镇、街道办事处设立农村价格监督网络分站,在村聘请农村价格收费义务监督员的网络体系。聘请镇、街道办事处分管经贸的领导兼职担任网络分站站长,聘请镇、办事处经贸科长兼职联络员,聘请熟悉农村价格和收费情况的村主管会计为村义务监督员,同时大量吸收退休回乡老干部、退休老支书老村长等老同志共同参加价格义务监督。制定了价格监督站及监督员的职责、义务和各项制度,并一律予以上墙公示,对监督站成员和村监督员进行了价格知识培训,同时建立了完备的档案管理,切实保证了价格监督网络成员各司其职,互为联动。截止目前,全区设立镇(街道办事处)监督站5个,聘请镇村价格监督员25个。

第8篇:街道办事处汇报材料范文

一、大力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

(一)健全领导干部学法制度。继续推行区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讨论重大事项,部门领导在汇报时应先讲解与该重大事项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每季度组织一次专题法制讲座,围绕当前法治工作的热点问题确定讲座主题,由相关部门领导或邀请有关方面的法律专家主讲。定期召开区政府法制工作联席会,合并对领导干部开展依法行政专题培训。

(二)推行依法行政情况考察制度。对拟任区政府部门及街道办事处领导职务的干部,要强化其法律必备知识及依法行政知识的学习培训,必要时对其进行相关法律知识测试。考查和测试结果应当作为任职的依据。对从事政府法制、行政执法的公职人员,要进行专门的法律知识考试。

(三)强化对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采取部门自行组织培训与区政府定期集中培训的方式,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制度。区直各行政执法部门每季度至少要组织一次通用法律知识、专门法律知识的培训,做到学法计划、内容、时间、人员、效果“五落实”。对新颁布的法律、法规、规章,各部门应及时组织学习培训。培训情况将纳入区直机关年度工作实绩考评指标范畴。区政府法制办将定期组织相关法律知识培训,并适时开展相应法律知识测试。测试成绩将作为行政执法人员工作实绩考核内容和任职晋升的依据之一。

二、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制度建设

(四)强化规范性文件制定审查工作。认真执行《省行政机关规范性备案审查办法》和《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以及《市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区政府及其办公室规范性文件管理的通知》、等相关规定,严格规范性文件的办理、制发流程,明确制定规范性文件要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不得违法创设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收费等行政权力;不得违法限制或者剥夺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利;不得违法增加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义务。

(五)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的和备案程序。制定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权利义务产生直接影响的规范性文件,要公开征求意见,由相应的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并经区政府常务会议或者部门领导班子会议集体讨论决定;未经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的,不得施行。加强规范性文件的备案管理工作,对规范性文件实行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区政府部门以区政府或区政府办公室名义的规范性文件应当自之日起5日内向区政府法制办报送相关材料,由区政府法制办统一报送市政府和区人大常委会备案。

(六)建立完善规范性文件有效期和定期清理制度。区政府及其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应当注明有效期,有效期最长不得超过5年。暂行、试行的时间不得超过2年。原则上,区政府及各有关部门、各街道办事处每年进行一次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新的法律、法规、规章出台后,适时进行专项清理。对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或相互抵触、依据缺失以及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规范性文件,应予以修改或废止。清理后要通过公众信息网及时向社会公布继续有效、废止和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未列入继续有效文件目录的规范性文件,不得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三、建立健全依法科学民主的行政决策机制

(七)规范行政决策机制。建立以区政府为主体,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政府决定相结合的行政决策机制。凡涉及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区政府及其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应就相关决策的可行性、必要性进行充分论证,通过召开座谈会、论证会、协调会、听证会、公开征求意见等形式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区政府做出重大行政决策前,应指定由区政府法制办,或由区政府法制办组织有关专家进行合法性论证。坚持重大行政决策集体决定制度,杜绝擅权专断、滥用权力。

(八)加强对行政决策实施情况的监督及责任追究。重大行政决策实施后,区政府及其部门、各街道办事处要通过抽样检查、跟踪调查、评估等方式开展事后评估工作,及时发现并纠正决策存在的问题,减少决策失误造成的损失。加大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力度,按照“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建立行政决策责任制度,明确决策各个环节的责任单位以及需承担的相应责任。要坚决制止和纠正超越法定权限、违反法定程序的决策行为。

四、进一步规范行政权力运行

(九)依法履行职责。区直各行政执法部门要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要认真执行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强制法等法律法规。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依法查处违法行为。要坚决纠正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切实维护法律权威,提高政府的公信力和执行力。

(十)完善行政执法体制和机制。进一步推进综合执法和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切实转变行政管理理念,端正执法目的,改进执法作风,坚持文明执法、规范执法。改进和创新执法方式,尝试推行行政合同、行政指导等柔性执法方式。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不断优化提升区行政执法信息平台建设水平,并加大推广应用力度。健全完善行政权力网上运行监察机制并建立相应的绩效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

(十一)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切实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工作的意见》及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行政执法机关重新梳理行政职权及调整行政自由裁量标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根据机构改革后新的机构设置情况及三定方案情况对全区行政执法主体的资格进行重新清理、确认及公告。区直各行政执法部门应根据法律、法规及规章的立、改、废情况及时重新梳理行政执法依据,制定职权分解方案,修改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强化行政执法工作人员程序意识,严格按程序执法,细化执法流程,明确执法环节和步骤,保障程序公正。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严格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全面提高执法人员素质。继续开展执法案卷评查,对全区的行政执法卷宗进行再规范再完善。

五、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

(十二)依法公开政府信息。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的内容、程序和方式,做好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理顺内部工作机制,明确职责权限。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的修订完善工作。依法做好群众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受理和答复工作。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年度报告、责任追究等制度,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考核、评议。

(十三)推进办事公开。要求所有面向社会服务的行政部门都要全面推进办事公开制度,通过区公众信息网、政务公开栏、宣传册等形式依法公开办事依据、条件、要求、过程和结果,充分告知办事项目有关信息。进一步加强电子政务建设,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建设好互联网信息服务平台和便民服务网络平台,推行网上电子审批,方便人民群众通过互联网办事。加大区行政服务中心的建设力度,对与企业和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行政管理事项,要尽可能纳入行政服务中心办理,改善服务质量,提高服务效率,降低行政成本。

六、强化行政监督和问责

(十四)加强监督。自觉接受区人大的监督,向其报告工作、接受质询,依法向区人大常委会备案规范性文件。定期向区政协通报工作。对人大代表提出的议案、建议及政协委员提出的提案,做到件件有答复、有落实。注重接受社会舆论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完善群众举报投诉制度,拓宽群众监督渠道。注重并充分发挥“区网上行政执法大厅”网上投诉功能,对群众举报反映问题要认真调查核实,依法及时作出处理,并予以反馈,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对行政行为实施监督的权利。

(十五)严格行政问责。严格执行行政监察法、公务员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和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坚持有错必纠、有责必问。建立健全以行政首长为重点的行政问责制度,对因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政不作为、失职渎职、违法行政等行为要依法依纪严肃追究有关领导直至行政首长的责任。

七、进一步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十六)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调解联动机制。强化行政调解工作,建立由区政府负总责、区政府法制办牵头、各职能部门为主体的行政调解工作体制,充分发挥行政机关在化解行政争议和民事纠纷中的作用。认真实施人民调解法,积极指导、支持和保障居民委员会等基层组织开展人民调解工作。推动建立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相衔接的大调解联动机制,实现各类调解主体的有效互动,形成调解工作合力。

(十七)做好行政复议工作。畅通行政复议渠道,坚持便民利民原则,依法受理应当受理的行政复议案件,做到依法办案、公正审理,对违法或者不当的行政行为,该撤销的坚决予以撤销,该变更的坚决予以变更,真正做到案结事了。全面加强区政府行政复议机构和队伍建设,配齐配强行政复议人员,保证一般案件至少2人承办,重大案件3人承办。

(十八)加强行政应诉工作。进一步推动行政机关与人民法院的良性互动机制建设,认真贯彻落实行政领导出庭应诉制度。每年度行政机关涉案的第一起行政诉讼案件、本辖区重大、群体性行政诉讼案件,涉及行政赔偿的行政诉讼案件,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应出庭应诉。要自觉履行人民法院的判决和裁定,认真落实司法建议,纠正违法或者不当的行政行为。

八、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和督促检查

(十九)健全推进依法行政的领导体制和机制。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领导要带头依法行政,深入研究难点问题,加强对本部门、本行政区域内工作的领导,积极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担负起依法行政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加强领导、狠抓落实,确保把加强依法行政的各项要求落实到政府工作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认真扎实地加以推进。结合年终绩效考评工作,严格开展对各街道、区直各单位依法行政工作考核,加快实行以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为重点的行政问责和绩效管理制度。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不履行依法行政的领导职责或者违法行政,导致本部门、本行政区域一年内发生多起严重违法行政案件,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要严肃追究该部门、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二十)完善推进依法行政报告和督查制度。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要在每年12月31日前向区政府专门报告本单位本年度推进依法行政的情况。区政府在每年1月31日前向区人大常委会和市政府报告上一年度推进依法行政的进展情况、主要成效、突出问题和下年度工作安排。要逐步建立依法行政统计制度,定期对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制定、行政执法、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和评估,及时掌握本地区依法行政进展情况。区政府法制办要会同有关部门,对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贯彻国务院《决定》和省、市政府实施意见以及区政府实施意见的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第9篇:街道办事处汇报材料范文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市物业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各级、各职能部门物业管理职能,及时协调解决物业管理过程中出现的矛盾纠纷,维护业主、物业使用人、物业服务企业及其他管理人的合法权益,根据《物权法》、《省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市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市建立物业管理执法联动机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城市管理的决策部署,通过建立物业管理执法联动机制,明确各方职责,理顺管理体制,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通过建立物业管理执法联动机制,及时解决人民群众诉求,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通过建立物业管理执法联动机制,进一步转变服务作风,提高服务效能,全面提升物业管理服务水平。

二、职责分工

物业管理执法联动机制成员单位由钢山、千泉、凫山三个街道办事处及相关镇,市住建局、公安局、规划局、城管执法局、工商局、环保局、物价局、质监局、房管局等部门,市供电公司、自来水公司、恒益热力公司、华油燃气公司、华电热力公司等企业组成。

(一)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指导本辖区业主大会成立和业主委员会换届工作,监督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依法履行职责,组织召集由社区居委会、公安派出所、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业主代表)、专业经营单位和城管执法分局参加的物业管理联席会议,调解处理辖区内物业管理矛盾纠纷。对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下列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受理处理:

1、业主委员会集业主大会而不履行召集义务的,经业主申请,负责组织召开业主大会;

2、对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作出违反法律法规的决定,责令其限期整改或者撤销其决定,并通告全体业主;

3、业主委员会任期届满后应将业主委员会印章、档案资料以及属于全体业主的财物等移交给新一届业主委员会而不及时移交的,负责协调督促其移交;

4、对未参加物业联席会议的工作人员,上报市政府有关部门督促其履行职责;

5、对辖区内的各类物业管理矛盾纠纷进行调解处理。

(二)市住建局:负责住宅小区工程施工、房屋质量安全、装饰装修、供水、供热、供气等工作的监督管理,对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下列违法、违规行为受理处理:

1、对违法违规施工、房屋工程质量安全问题进行查处;

2、对违法装饰装修行为进行制止和查处;

3、对破坏供水、供热、供气等设施设备(含相关管线及计量装置)的行为进行查处;

4、调解处理因上述内容引起的矛盾纠纷。

(三)市城管执法局:负责对城市规划区内物业管理区域规划建设、园林绿化、环境卫生的行政处罚,对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下列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处罚:

1、对物业管理区域内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建筑物、构筑物的建设行为进行查处和处罚;

2、对物业管理区域内破坏园林绿化和环境卫生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制止和查处。

(四)市公安局:负责指导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和秩序维护人员开展安全防范,指导监督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防范设施建设、消防管理工作,对物业管理区域内门牌号码、治安、消防、流动人口、车辆停放进行监督管理。对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下列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受理处理:

1、对不按规定安装门牌号码的行为进行查处;

2、对违反消防、流动人口规定的行为进行制止和查处;

3、对物业管理区域内堵塞交通、阻碍消防通道的行为进行制止和查处,对违章机动车辆及时予以拖离,对强行停放大型客车、货车和油罐车(危化品车)的行为进行制止和处理;

4、对物业管理区域内打架斗殴、聚众赌博、传销、强买强卖、强装强卸等违法犯罪行为接警必出,依法严厉进行打击;

5、调解处理因上述问题引起的矛盾纠纷。

(五)市规划局:负责物业管理区域内建设工程及各类配套建筑的规划设计及调整变更的监督管理。对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下列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受理处理:

1、对物业管理区域内审批后的建设项目(工程)违法违规行为实行处罚,配合市城管执法局查处未经规划审批的违法建设行为;

2、调解因上述问题引起的矛盾纠纷。

(六)市环保局:负责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做好环境保护工作,对生态环境、排污、噪声、辐射、环境污染等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对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下列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受理处理:

1、对因从事餐饮、娱乐经营对其他业主产生油污、油烟、噪声污染的行为进行制止和查处;

2、对未经相关部门批准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架设大功率电力设施、大功率发射装置以及安装其他辐射、放射源等造成辐射污染的行为进行制止和查处;

3、对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进行制止和查处;

4、调解处理因上述问题引起的矛盾纠纷。

(七)市物价局:负责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做好物业服务收费价格公示工作,对涉及物业服务的相关收费进行监督管理。对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下列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受理处理:

1、对未按规定进行物业服务收费价格公示的行为进行查处;

2、对物业服务乱收费行为进行制止和查处;

3、调解处理因上述问题引起的矛盾纠纷。

(八)市质监局:负责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和专业经营单位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特种设备、计量装置的安全运营,对锅炉、压力容器、电梯、防爆电器等特种设备进行监督管理。对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下列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受理处理:

1、对不按规定安装使用锅炉、压力容器、电梯、防爆电器及各类计量装置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2、调解因上述问题引起的矛盾纠纷,对相关计量装置组织仲裁检定。

(九)市工商局:负责物业管理区域内各类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对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下列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受理处理:

1、对未取得营业执照从事物业经营的行为进行查处;

2、对物业管理区域内违规摆摊设点、非法经营行为进行查处;

3、调解处理因上述问题引起的矛盾纠纷。

(十)市房产管理局:负责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做好物业管理服务工作,对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物业招投标、专项维修资金和房屋质量保修金等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对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下列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受理处理:

1、对未取得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证书从事物业管理的行为进行查处;

2、对擅自改变物业服务用房、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设备用途的行为进行查处;

3、对物业企业擅自撤离物业管理区域、停止物业服务或未办理退出手续、履行相应义务的行为进行查处;

4、对未按规定缴存物业质量保修金、挪用专项维修资金的行为进行查处;

5、对未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未经批准,擅自采用协议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行为进行查处;

6、对擅自处分属于业主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行为进行查处;

7、调解处理因上述问题引起的矛盾纠纷。

(十一)有关企业:市供电公司、市自来水公司、市恒益热力公司、华电热力公司、华油燃气公司根据各自职责,分别负责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供电、供水、供热、燃气设施设备及相关管线的维修、养护、更新工作,向最终用户收取费用。对物业管理区域内用电、用水、用热、用气报修进行受理和处理,提供收费、停供信息查询,受理因上述问题引起的投诉、举报、建议。

三、运作方式

(一)建立物业管理联席会议制度。物业管理联席会议由各街道办事处负责召集,辖区内各社区居委会、公安派出所、工商所、城管执法分局、环保站、城建办、社区服务中心、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业主代表)、供水、供电、供热、燃气等部门参加。联席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特殊情况随时召开,主要听取辖区内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和有关部门履行职责情况汇报,对需要各部门查处和处理的案件进行移交、交办,协调处理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突发事件及重大问题,解决各单位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物业管理联席会议召开时由各街道办事处安排专人对会议内容进行记录。

(二)建立行政执法信息共享机制。执法联动机制各成员单位要明确分管负责人和具体联络人,定期通报相关工作情况,对在管理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应当及时制止并移送其他执法部门处理,实现信息互通共享。各成员单位应建立物业管理违法行为投诉登记制度,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布职责范围和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接受社会监督。同时,充分利用建设、工商、物价、公安、供电等管理服务热线,受理市民举报投诉,对违法行为及时作出处理。

(三)建立横向协调联动机制。各相关部门接到举报时,对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的问题,应立即处理;对不属于本部门职责的,应及时通知相关责任部门,被通知部门应立即派员处理;对需要配合执法的,本部门应先派员迅速赶赴现场,同时通知相关部门联动执法。当案件需要执法联动时,相关部门接到通知后应迅速派员参加;联动执法结束后,现场指挥负责人应指定专人将执法现场的情况、过程及执法中遇到的问题、取得的成效形成书面材料,反馈所在街道和相关部门。

(四)建立公安与行政执法联动保障制度。各成员单位行政执法工作人员在正常执法时,若遇到暴力抗法等情况,应做好现场证据收集工作,并积极配合公安部门取证调查,协助维持现场秩序。对以暴力、威胁等方式阻碍行政执法工作正常开展的,公安机关要及时依法做出处理,直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在进行重大行政执法活动或专项执法活动中,行政执法部门要制定工作预案,做好应急处置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