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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治理考核细则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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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治理考核细则

第1篇:乡村治理考核细则范文

指导思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将乡村公路养护管理资金列入财政预算,强化政府公共服务职能,明确市、县、乡(镇)政府对乡村公路管理养护责任,强化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养护职能,建立健全以政府投入为主的养护资金投入机制,加快乡村公路养护市场化进程。

工作目标:建立以县级人民政府为主的乡村公路养护体制和运行机制。提高乡村公路综合服务水平,实现乡村公路养护正常化、规范化和“有路必养,养必优良”机制,全面提高乡村公路管理养护质量和水平。

二、明确管理机构和职责

按照“政府主导、行业指导、以县为主、镇村配合”原则,各县(市、区)政府要明确乡村公路养护机构和责任。建立起县、镇(乡)村三级管理养护体系,完善“县道县管、乡道乡管、村道村管”管理养护机制。县级人民政府是本辖区内乡村公路养护责任主体,负责筹集和管理乡村公路养护资金。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具体负责乡村公路的养护工作,监督和考核县级乡村公路机构和本辖区内乡镇人民政府的乡村公路养护工作。县级乡村公路养护机构具体承担乡村公路的管理和养护工作,组织养护工程的实施,对养护质量进行检查和验收。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参与、协助县级乡村公路管理机构做好辖区内乡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具体承担辖区内乡道、村道的日常养护工作。

三、建立稳定的乡村公路养护资金渠道

要加大资金筹措力度,根据《省乡村公路条例》和《市乡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政发〔〕49号)精神。建立稳定的养护资金运行机制。省、市交通部门安排用于乡村公路的养护资金主要用于县道和重要乡道的大中修工程。县级人民政府要按照县道每年每公里7000元、乡道每年每公里3500元、村道每年每公里1000元,安排乡村公路养护管理资金,列入县级财政预算,并逐步加大资金投入,主要用于乡村公路大中修专项养护管理。各地要将每年县财政预算中用于乡(镇)交通道路建设资金集中用于乡村公路的大中修养护。乡村公路养护资金应当严格管理,专款专用,实行年度审计制度,不得侵占、挪用和截留。乡(镇)人民政府根据乡(镇)辖区内的乡道、村道里程,安排必要的乡村公路养护专项资金,用于乡道、村道的日常养护和管理。积极拓宽乡村公路养护融资渠道,采用冠名权、路边资源开发权、绿化权和路林置换等市场化运作方式筹集资金,鼓励、吸引企业、个人等社会力量出(捐)资用于乡村公路养护。鼓励和支持义务养护乡村公路。

四、加强乡村公路路政管理

解决其执法主体资格,县(市、区)政府要协调好乡村公路路政管理工作。为加强乡村公路的路产、路权保护和路政管理提供保障。各级交通运输部门要组织路政管理队伍依法治路,加强乡村公路的治超管理,不断完善日常路政管理与专项治理相结合的形式,建立“专群结合”治超工作网络,切实保护好乡村公路。各县(市、区)公路路政管理部门要切实加强对乡村公路路政管理,坚决取缔马路市场,拆除违章建筑,清理乱堆乱放,确保公路畅通。适时做好乡村公路勘界工作,确保乡村公路路产、路权不受侵害。

第2篇:乡村治理考核细则范文

一、工作开展情况

县是省42个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市)之一,属川滇森林及生物多样性生态功能区,生态功能类型为生物多样性维护。近年来,我县坚持污染防治与生态保护并重、生态建设与生态保护并举的原则,将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纳入了县委、县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环境恶化趋势得到有效遏制,环境质量有所改善。

(一)建章立制,规范工作程序。

一是制定工作方案。制定了《县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工作实施方案》,把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工作纳入目标考核,成立了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任组长,财政、国土、住建、环保、林业、农牧、水务、统计等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并多次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对年度考核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明确了部门职责,落实了具体任务。

二是建立生态保护规划。根据《县生态县建设规划(2011-2020)》,按照“一核二廊三区多点”的生态建设构架要求,编制了《省州县国家主体功能区建设试点示范实施方案(2014~2020年)》,继续以开展4大体系和9大重点生态项目工程建设来支撑我县的自然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

三是编制了检测方案。制定了《县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2014年度环境监测方案》,继续委托州环境监测站对我县大渡河流域2个断面25项水环境质量指标和县城区4项大气环境质量指标及2家工业企业污染源进行现场环境监测,确保辖区内水环境和大气环境安全。

四是层层分解工作任务。认真学习考核办法,准确把握各项指标的报送要求。同时,将考核指标填报任务分解落实到各责任部门,要求每年1月15日前提供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所需的各项数据和资料,并由县环保局负责完成考核数据、资料的收集、整理和报送工作。在工作中,各相关部门严把指标的填报关,确保了填报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目前,自查报告的资料收集、汇总、软件录入等工作已经完成。

(二)严格管理,确保资金安全。

2014年,我县加大了对生态建设、环境保护的资金投入,根据《县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设立了县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资金专户,并规范操作流程,强化资金监管,严格实行投资评审、公开公示、绩效考评等管理制度,按照基本建设相关程序,按项目实施进度及时拨付资金。2014年,州下达我县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额度为2331万元。按照转移支付资金70%用于生态环境保护治理,30%用于基本公共服务保障的要求,今年县域生态环境保护建设项目累计投入1632万元(其中:德威乡涨水沟水土流失治理项目612万元,g318线绿色通道绿化工程500万元,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系统建设项目119万元,得妥乡新华湾东生态保护治理项目401万元),基本公共服务建设累计投入699万元,主要用于我县偏远乡镇卫生基础设施改造。

(三)多措并举,加强生态保护建设。

一是加强森林资源保护、修复。近年来,全县共实施天保工程公益林建设及人工造林1.43万亩,封山育林1.29亩,实施森林管护196万亩,实施大渡河绿色长廊(泸桥镇浑水沟至伞岗坪)建设绿化造林3300亩,兑现集体公益林补偿基金3100余万元,开展了国道318线过境段32公里绿色通道生态恢复绿化工程建设,成功创建省绿化模范县。通过对森林生态系统的修复和保护,使区域生态环境大为改观,主要的森林生态系统和高山多样性生物得到了有效保护,构筑了较为完善的森林生态网络。

二是加强水资源利用、保护。2年来,共投入资金1000万元,建成安全饮水工程15处,解决了1.4万人的安全饮水问题;总投资17652.15万元的顺河堰综合水利工程建设有序推进;投入资金200万元,维修整治渠道52公里,新增有效灌面2000亩,改善灌面2134亩。投入资金200万元,完成了水土流失综合治理5平方公里;投入资金2000余万元,新建和维护堤防3公里,提高了城市防洪能力;加强渔业资源保护及生态修复,完成了电站野生鱼类增殖放流50万尾,促进了大渡河流域生态环境建设与保护。

三是加强土地资源利用、保护及治理。认真执行《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划定基本农田保护面积15.13平方公里,实行了占用耕地补偿制度和基本农田保护制度。相继实施了得妥乡发旺村、德威乡大庄子、冷碛镇凉风顶荒草地等土地整理项目,累计新增耕地3513亩。实施了涉及全县10个乡镇、20余个村社的地质灾害生态修复工程。目前,非灾后重建项目中的7个地质灾害治理项目,已完成投资3455.13万元;灾后重建项目中的5处应急排危项目和30处地质灾害治理项目,已完成工程量的90%;完成全县242个隐患点的监测预警工作,开展避险搬迁150户;8个小流域综合整治项目、5个重点城镇综合治理项目已完成11个,剩余2个正有序推进。

四是加强生态农牧业及农业生态环境建设。大力发展特色效益农业,建成万亩示范区基地1个;建成玉米基地2.8万亩、马铃薯基地0.5万亩、油菜基地1.4万亩、蔬菜基地2.8万亩、魔芋1.4万亩、中药材6500亩、食用菌100万袋;新建果园、改造低产果园2000亩;创建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乡1个、示范村1个;改造500亩樱桃观光园;建成生猪养殖小区17个,规模养殖场31个;全面落实草原生态补奖政策,完成草原禁牧补助18万亩,草畜平衡奖励60万亩,大力开展草原生态修复和人工种草1.7万亩;取得无公害农产品认证22个,无公害农产品基地认证4871.02公顷,无公害地理标志产品认证1个,绿色有机食品认证1个;累计建成农村沼气5409口,推广太阳能热水器500台、节柴灶500台。

五是加强生态旅游业及生态文化建设。投入资金385万元,完成了桥的保护维修;投入资金1000万元,启动了河西街基础设施建设和民居风貌改造工程,并对桥及周边旅游环境进行了综合整治;完成了桥至纪念碑公园步游道上方滑坡体的治理;投入资金1500余万元,开工建设了纪念馆暨二郎山川藏公路纪念馆。借力“乡村旅游·红樱桃”节,全县已发展农家乐和乡村酒店30余家,从业人员160余人,杵坭乡旅游农家乐已小有名气。不断加强生态文化基地建设,我县《岚安锅庄》被评为省级非物资文化遗产,《山歌》、《范氏·中藏医药疗法》被评为州级非物资文化遗产。

六是强化环境保护,切实抓好生态环境建设。对县城2个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开展了日常监测,监测结果表明其取水口水质符合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ⅱ类标准;对大渡河2处出境断面水质开展了日常监测,水环境质量符合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标准;对县城区空气环境质量开展了日常监测,空气质量情况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按照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要求,建成投入运行6参数空气自动监测系统1套。完成了羊圈沟、木角沟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项目建设。开展了1个水泥企业降氮脱硝系统改造,实现氮氧化物(nox)减排496t-595t;完成县桑吉卓玛青稞酒厂的污染综合治理工作,年可削减化学需氧量(codcr)排放540吨,氨氮(nh3-n)排放1.35吨。全面加强生态示范创建工作,全县已创建省级生态乡镇2个,州级生态村20个,生态小区2个,绿色学校3所,县级生态家园1317户。有序推进10个中央、省级农村环境整治项目。扎实开展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先后组织开展了汛期饮用水源排查、环境安全百日大检查、中高考期间环境噪声监管、畜禽养殖专项环境执法检查、旅游全域化“绿盾”行动、环境敏感区清理核查等环保专项行动。加强环境应急工作,在2家水泥生产企业安装了在线监控设施,并不定期开展了专项检查。全年无特大生态破坏事故发生,未发生污染事故,未发生隐瞒、不报或报告不及时情况,未发生因污染处理不力,造成社会不稳定和重大损失的环境事件。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监测能力滞后。随着县水资源、矿产资源等开发力度加大,工矿企业逐步增多,环境保护任务日益艰巨,环境监测工作显得更加重要。但我县环境监测站仅有工作人员4人,无专业从事环境监测的人员,无专业监测设备,无论是在人员编制、监测经费、仪器设备等方面都达不到国家规定的西部三级标准要求,监测能力建设严重滞后,主要监测工作均委托州站完成。

(二)农村生态环境急待改善。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平坝及公路沿线居住人口日益增多,乡镇的生活废水污染物排放和生活垃圾污染已经逐渐成为影响农村环境质量的主要因素,再加之农村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较为薄弱,农户生活污水与灌溉用水长期混合排放,已严重影响了农业生产环境和群众生产生活。全县10个乡镇100多个村群众的农村饮用水源地缺乏有效保护,水源地无明显的取水标识、警示标志和钢丝围栏等隔离设施,存在较大安全隐患。城乡白色污染依然严重,限塑令执行效果不明显,农村生态环境的污染势头还没有真正得到遏制。

(三)生态建设保护资金投入不足。开展生态县建设涉及领域宽、所需资金大,特别是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饮用水源地保护、垃圾收集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需求巨大,投入不足已导致农村环境问题极为突出。而对水土流失治理、农村公路建设生态恢复治理等资金的投入不足也在一定程度影响了县域生态环境质量得改善。

三、下步工作安排

下一步,我县将在省州有关部门一如既往的关心和指导下,进一步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巩固既有成果,认真查缺补漏,确保工作实效。

一是进一步严格环境监测。我县将严格按照要求,合理确定环境监测点位(断面),进一步完善环境监测工作计划,并按照环境质量和污染源监测所要求的项目、频次开展监测,确保环境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和权威性。

二是进一步强化资金管理。严格按照省环保厅转发《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与考核指标体系实施细则》通知精神,增强生态环保意识,强化资金监管,切实将转移支付资金用于保护生态环境和改善民生方面,将有限的资金切实用于改善县域生态环境中来。

第3篇:乡村治理考核细则范文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明确责任、健全机制

根据全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程规划(2008—2010年)的要求,结合我村实际,编制了《xx乡xx村环境整治实施方案》和我村实施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年度工作要求。明确了近期的目标任务,以实施“净化工程、绿化工程、美化工程、亮化工程、居民行为规范工程、建设秩序规范工程”为重点,以开展创建文明乡村、卫生乡村、环保模范乡和园林乡村、环境优美乡村活动为载体,切实改善城乡环境,不断提高全民素质,推动我村经济社会加快发展、科学发展、又好又快发展。进一步健全了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工作机制、责任机制、投入保障机制。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纳入各自然村,签订责任书。制定了《“门前五包”管理制度》、《卫生检查评比标准》、《马安村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细则》、等管理考核办法,同时增加经费投入,提高清扫保洁人员的工资,并纳入财政预算,建立长效机制。

(二)注重实效、强力整治

从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以来,乡党委、政府非常重视组织我村7个村干部、11名清扫保洁人员和志愿者40余人,对马安村的公路沿线以及鄱阳湖的周边垃圾,及卫生死角开展了多次集中整治清理活动,共清运垃圾140余车,整治卫生死角50余处,清理“牛皮癣”120余处。按照“属地负责”原则,落实目标责任。各村民落实“门前五包”、“门内达标”责任制到位率100%,共签订“门前五包”责任书200多份,“门内达标”责任书100份,在农村开展了“三清”工作,即:清洁家园、清洁水源、清洁田园。严格治理“污水乱倒、垃圾乱放、粪土乱堆、柴草乱垛、畜禽乱跑和秸杆乱烧”的现象。同时在各自然开展了最清洁、清洁、不清洁评比活动,取得了一定的工作成效。

开展了对学校周边环境的专项治理,出动执自查人员30人次,对辖区单位、居民住户、公共场所进行春秋两次灭鼠、灭蟑和环境消杀活动。除“四害”灭鼠工作通过了省爱卫会的达标验收。认真开展了全村的污染源调查工作,按要求完成了各项调查任务,

民房道路美化、亮化、净化等工作情况:完成了村庄建设规划,规划科学合理,符合村庄卫生标准。

一、村庄整治情况

1、村庄改厕、改水率达100%。村内主干道已全部实现硬化。

2、修建垃圾池10座。

3、洁净能源、有线电视、电话普及率达100%,太阳能普及率30%。

4、村庄内的道路两旁、水塘四周、屋场空地、住户庭院种植了桂花树、广玉兰、四季青、桔树、树苗,绿化面积近千平方米。

二、项目建设完成工作;

1、村里每户都建设化粪池,为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奠定了基础;

2、胡勇自然村已建下水道7500米。排头戴工程在待建中;

3、以前我们村是吃鄱阳湖的水现在我们共花费10多万元打了个深水井,群众无不拍手称快,

三、组织专人负责,分工如下:

(三)强化宣传、营造氛围

1、各自然村都组办了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板报(墙报),完善和制定了《马安村村民文明卫生公约》、《马安村村民文明卫生公约》。

2、狠抓街头宣传活动,环境综合治理义务宣传员共50余人次举行了“爱护环境、规范行为、我是马安文明人”为主题的宣传活动,同时以片区为主,综合治理观念做到深入人心。

3、以小学生为主动点,积极的参与环境综合治理,并要求学生要把环境综合治理的要求宣传到自己的家长、兄弟、姐妹,大家一起来做文明开放的马安人。

4、召开村民会议,宣传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将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宣传到家喻户晓,做到人人参与。把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宣传到田间地头和村民家里。

(四)公共场所。全村农村养猪户基本上实行了拴养和圈养,禁上敞放家禽。规划区内企业全面达标排放。

(五)马安村周绿化面积300多亩,共15000株。

(六)狠抓干部教育

切实抓好村干部的宣传教育。自去年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开展以来,先后多次组织村干部胡永自然村,排头戴自然村负责人召开专题会议,学习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目的意义和目标任务,提高认识,增强参与的自觉性,起好表率作用。将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政策法规及《市民行为规范》纳入干部与群众关系和蔼相处的氛围。

二、存在的问题

1、基础设施严重滞后,如胡永自然村的人行道硬化、路灯安装,下水道直排,氧化塘的建设,排头戴自然村的垃圾池建设等有待进一步完善。

2、无经费来源。村委会无收入,严重缺乏经费。

3、村民爱卫保洁和遵守交通规则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村民教育难度大。

4、长效机制建立难,特别是保洁员的安排。

三、下步工作打算

1、千方百计争取资金和压缩一切非生产性支出,挤出资金保证基础设施建设进度。

2、落实责任,确保进度。安排分管领导和专人对进度进行督查。

第4篇:乡村治理考核细则范文

一、指导思想

以“共建美丽家庭、共享品质生活”为主题,以提升农民生活品质为核心,以创建“洁化、序化、美化、绿化”农民生产生活环境为目标,以提升妇女素质和家庭生活品质为着力点,发动妇女、教育妇女、培训妇女、引领妇女从自身做起,从家庭做起,改变生活陋习,建立科学文明的生活方式,达到庭院美、室内美、景色美、生活美、村庄美等“五美”的目标和庭院净、居家净、厕所净、畜舍净、仪表净的“五净”要求,带动美丽村屯、美丽乡村建设。

评选创建活动要坚持以下5项原则:

――坚持合力共建。“美丽庭院、干净人家”创建工作要依靠全社会合力共建,依靠r户自主建设,形成上下一心、协调联动、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同时,还要充分调动广大家庭成员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切实推动“美丽庭院、干净人家”创建工作向纵深发展。

――坚持妇女主体。创建“美丽庭院、干净人家”工作阵地在家庭,主体力量是妇女。注重发挥妇女在家庭建设中的独特作用,深刻对接妇女需求,利用“妇女之家”活动阵地,结合“妇女之家”文化节,开展环保绿化、文化健身、素质提升等丰富多彩的活动,最大限度地发动妇女、宣传妇女、组织妇女、吸引妇女积极参与创建,在参与中接受文明教育、提升文明程度、提高生活质量。

――坚持家风引领。以广大妇女和家庭易于理解和接受的家风建设为重要切入点,将建设家庭道德文明和培养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融入于建设中,实现可持续创建。

――坚持效益双赢。开展庭院经济、庭院保洁、庭院美化、庭院文化、身心美化,将美丽乡村农户庭院建设成为乡村旅游的景点、农民增收致富的平台、农民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支撑点,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双赢。

――坚持探索创新。要将“美丽庭院、干净人家”创建活动纳入“美丽乡村”建设整体规划中协调运作。要在实践中探索,注重突出地域特点,加强“美丽庭院、干净人家”创建工作研究,善于挖掘创新体制机制的经验做法,加大总结、推广和宣传力度,以提高“美丽庭院、干净人家”创建工作水平。

二、创建目标

在全省美丽乡村、新农村建设先进地区和一些重点村屯,选择一批经济基础较好、家庭经营管理有方、庭院布局整齐美观、绿化美化亮化到位、环境卫生治理达标的农户,作为美丽庭院、干净人家创建对象,树新风、改陋习,倡导健康、文明、向上的生活方式。今年创建美丽庭院5万户、干净人家14万户。

三、实施步骤

(一)申报准备阶段:3~4月,广泛开展“美丽庭院、干净人家”创建活动大宣传,各地新农村办和妇联部门要联合制定适合本地的“美丽庭院、干净人家”评选创建工作方案,提出创建计划,明确创建目标和任务,确定具体工作措施。以行政村为单位进行组织填写评选申请表。

(二)组织实施阶段:4~10月,各地依托“妇女之家”,组建巾帼卫生保洁队、巾帼卫生监督队、巾帼卫生评比队等队伍,上门指导创建工作,开展家庭环境集中整治行动,彻底消灭卫生死角,清理庭院杂物,引导广大妇女群众更新观念,强化环保意识,养成清洁卫生的良好习惯,实现庭院序化、美化和绿化目标。

(三)评选验收阶段:11~12月,各县(市、区)新农村办和妇联部门联合组织开展“美丽庭院、干净人家”评选活动。积极组织实地验收考核,明确考核细则,评选结果要进行公开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由县(市、区)新农村办和妇联部门联合下发文件,并授牌授匾。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高度重视。各地新农村办和妇联部门要充分认识创建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围绕“美丽庭院、干净人家”创建标准和目标,联合制定实施方案,落实专人负责,精心组织,狠抓落实,确保这项活动取得实效。

(二)群众参与,广泛发动。坚持开门搞创建,从创建开始就要深入群众,发动群众参与,倾听群众的意见和建议,要充分发挥村级妇代会的作用,让广大妇女投身到创建的热潮当中来,营造创建“美丽庭院、干净人家”的良好氛围。

(三)与时俱进,总结创新。在制定方案时,要围绕当地党委和政府中心工作,积极探索,与时俱进;活动内容要融思想性、知识性、趣味性、实效性于一体;活动形式要灵活多样,令群众喜闻乐见,增强活动的吸引力;要定期进行总结,开拓思路,探索和创造新形式、新办法。

(四)选树典型,示范带动。要对“美丽庭院、干净人家”创建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好家庭、好典型,进行评比选树,加大推广力度,不断提高参与面,形成户户争创、妇女争优、农民受益的和谐氛围。对评选出的“美丽庭院、干净人家”创建示范户进行挂牌表彰,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

第5篇:乡村治理考核细则范文

一、加强组织领导,壮大普法队伍,切实做好民政普法工作

为加强全市民政系统普法依法治理的领导,今年,市民政局主要领导调整后,我局及时调整了市民政局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并将近年来调入、招聘人员纳入普法志愿者队伍,壮大了市民政局法制宣传队伍。年初,我局根据市法治办部署,制定了《市民政局2014年法治建设及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点》,有条不紊地开展了普法各项工作。在普法经费、订阅普法报刊等方面,我局做到经费预算有安排、支出有保障,确保了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顺利进行。各局属单位也落实了相关普法工作责任。

二、认真学习领会法治精神,落实普法责任,力求宣传教育落到实处

2014年,围绕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宣传活动要求,我局认真学习贯彻了在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以及省委书记张宝顺在全省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精神。不断加大工作力度,结合民政实际,认真落实市法治办研究制定的《认真学习贯彻十精神,进一步加强法治建设的意见》、《市依法治市暨法治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法治建设纲要>任务分解方案》等文件、基本工作制度,努力推进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公正为民。加大创建力度,以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等重点法治创建项目为抓手,推动法治建设向纵深发展。主动适应社会发展要求,丰富美好乡村建设内涵,促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积极推进落实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考评标准及动态管理办法。

三、创新普法形式,抓好以领导干部、农民、社区干部等为重点对象的学法用法工作

根据工作职责,我局认真抓好领导干部、公务员、农民等重点对象学法用法工作。一是贯彻落实《关于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加强公务员学法用法工作的实施意见》。推进和完善党组理论学习和领导干部集中学法制度,落实学法情况考核考试制度。倡导和推行“机关法律集中学习月”活动。二是落实《关于加强农民学法用法工作的实施意见》,指导各县区民政局组织好村两委、社区干部学法用法,尤其在村两委、社区换届前集中组织学习培训相关法律法规。

四、制定方案,精心组织好“法律进社区”活动

根据《市“法律进社区”示范点建设标准》及牵头单位职责,我局认真总结实施“法律八进”工作以来的新经验、新做法继续深化“法律八进”工作、制定了《市民政局2014年度“法律进社区”活动实施方案》,建立健全主题活动的推进措施,确保主题活动顺利开展。结合部门、行业和单位特点,设计有特色、有针对性的载体。进一步规范了“法律八进”内容、途径和方式,推进工作常态化,形成长效机制。

五、迎接“六五”普法规划中期检查工作,做好普法常规性工作

第6篇:乡村治理考核细则范文

关键词:农村用电;安全管理;协同创新

1 农村用电安全管理的现状

农村用电安全事故多发生在客户端,根据电力设施产权分界点划分原则,己超出供电企业安全管理范围。但在实际工作中,受传统观念影响,人们习惯将农村用电安全管理与供电服务相混淆,将用电安全责任界定与供电责任相关联,本是社会综合治理和社会化服务的用电问题,由于认识上的误区而演变为供电专业管理层面的问题,这是农村用电安全管理的现实困境。

1.1 思想重视程度不足

由于对安全问题的重视不够,很多供电所的工作人员在开展工作的过程中并未严格执行各项保护措施和操作规范要求。比如,绝缘手套是保护工作人员人身安全的重要物品,但在实际中,往往有很多工作人员工作时并未戴绝缘手套,他们认为自己经验丰富,不需要采取保护措施。此类做法使得安全管理工作的风险增加,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得不到保障。

1.2 安全管理人员的素质有待提升

该供电所从事安全管理的人员整体知识水平不高,再加上专业基础不够扎实,管理能力相对较差。农网改造后,尽管该供电所己经采取了一些改进措施,但效果不明显,电工综合素质不高的问题依旧突出。在此情况下,安全管理工作开展的依据只是个人经验,缺乏科学的理论依据支撑,安全风险较高。同时,该供电所不少员工对安全管理工作实施细则中的规定不以为然,在实际工作中并未按规定执行。总体而言,该供电所员工对安全管理多持敷衍、应付的态度,安全意识整体较为淡薄,安全管理工作的开展阻力重重。

1.3 安全管理监督力度较差

由于班组管理工作没有做好,具体工作中人员职责不清,经常出现互相推卸责任的现象。同时,由于缺乏有力的监督,各项材料的真实性差,管理检查中往往存在较大的漏洞,电力供应的安全风险较高,经常发生各种安全事故。再加上管理不严,违章行为得不到及时制止,这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安全风险。

2 农村用电安全管理的协同创新策略

2.1 创新协同共管机制,形成联动氛围

农村用电安全管理涉及行为规范、文化培育、秩序整顿等多个层面,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没有社会联动就没有长治久安。协同共管机制明确了责任主体和定位、管理职责和边界,参与各方可充分发挥各自优势,通过双边或多边互动将不规范用电行为纠正在萌芽状态,形成按标准、制度、规范用电的和谐环境。农村用电安全领导机构是平台,供电企业以平台为依托发挥专业指导作用,针对不同类型的用电安全问题,联合不同职能部门开展专项行动。部门管理职能与供电企业专业管理优势的结合,有效防范了类型、原因各不相同的农村用电安全风险。在内容、形式各不相同的行动中,职能部门的管理责任得到体现和落实,逐渐形成了社会联动氛围。在农村用电安全管理领导小组的指导协调下,基层供电企业加强与公安、安监等部门和各乡镇街道的密切协作,以惩治危及电网安全运行的违规违法行为为重点,依法打击盗窃破坏电力设备设施、窃电等违法犯罪行为,对违章建筑、违章施工、私拉乱接等违章用电现象进行综合整治。

2.2 建立量化考核特点的科学评价体系

国家电网公司逐级建立农村用电安全工作评价标准,落实企业内部激励机制。基层供电企业协助政府建立农村用电安全评价指标,实现对各职能部门的科学评价。国家电网公司将农网供电可靠率、电压合格率、户均配变容量、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安装投运率等指标列入基层班组同业对标指标。

2.3 隐患治理制度化

一是定期安排隐患治理工作。将农村用电安全隐患排查纳入配电网季节检修计划,开展春、冬两季高、低压设备维护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采取集中治理和边查边改的方式,全面消除设备线路安全隐患。二是建立隐患档案,实行“一患一档”管理。对发现的隐患及时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做好隐患档案的归纳统计,将隐患具体情况记录在供电企业用电安全管理系统,将隐患整改通知书移交县政府有关部门备案,与政府部门联合督促用户制定标准化技术治理方案并尽快落实整改,实现隐患管理的档案化。三是采取综合治理和用户自查相结合消除隐患。安全隐患的综合整治主要是依靠供电企业的专业力量,发挥执法部门的管理职能,彻底解决乡村的违章用电、违章建筑、违章施工、违章种植和私接乱接等安全隐患。

2.4 构建激励机制

2.4.1 建立政绩考核特点的政府激励机制

政府层面的督促激励机制以政绩考核为抓手,结合各地开展的民生工程,运用考核、奖励等手段,将政府补贴资金落实在用电安全组织建设、日常用电安全管理责任落实、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农户漏电保护器推广应用、社会服务组织建立等工作中,以县域为单元形成城乡用电安全管理均等化、一体化。

2.4.2 建立业绩考核特点的企业激励机制

国家电网公司把农村用电安全管理列入系统考核内容,对省、市、县公司服务农村用电安全的组织体系建设情况、工作开展情况及实效进行量化评价并定期通报;基层企业层层制定针对性考评办法,考评内容包括农村用电安全服务工作组织体系作用的发挥、责任部门职责履行、制度落实、用电安全知识宣传普及计划的落实、各级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安装投运情况等。

2.5 开展适度延伸的供电服务

国家电网公司通过有偿(或无偿)供电服务方式,适度向用电侧延伸,解决专业服务力量不足问题。基层供电企业多以农村社区(村镇)客户经理制,将服务触角延伸至每位客户,实现由被动服务向主动服务转变。同时,通过及时传递安全用电政策及服务信息至每一位社区用户、开展用电咨询和引导、提供现场业务受理等多种形式,提供方便、快捷、规范的社区用电安全服务。

结束语

从当前来看,很多农村地区的用电安全管理模式依旧比较粗放,甚至部分地区的管理工作还停留在表面,具体实行措施与规定要求并不相符,班组管理不到位、现场监督不力等问题仍然普遍存在。鉴于此,各地供电所必须明确当前安全管理的严峻形势,在具体工作中注意采取改进措施,切实解决存在的实际问题。

参考文献

[1]钟华军.新时期农村用电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电工,2014(27):273-275.

第7篇:乡村治理考核细则范文

为贯彻执行交通部、市发展计划委员会、市政工程管理局关于年至年实施县际及乡村公路新建、改建及危桥改造工程的要求,加快我区乡村公路建设,充分发挥公路网络整体效益,并为了确保国家建设资金的安全、有效使用,依据原国家计委、交通部联合下发的《县际及农村公路改造工程管理办法》和交通部《县际及农村公路改造工程实施意见》以及市计委、市市政局《本市省道、乡村公路和危桥改造工程建设的实施办法》、《市农村公路及危桥改造实施细则》,根据《公路法》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区实际情况,制订本实施细则。

二、农村公路定义

根据原国家计委、交通部联合下发的《县际及农村公路改造工程管理办法》规定,农村公路一般是指通乡(镇)、通行政村的公路。

农村公路分为乡道和村道。

乡道,是指区行政所在地通达乡(镇),以及连接乡(镇)与乡(镇)之间的公路。

村道,是指乡(镇)通达行政村,以及连接行政村与行政村之间的公路。

三、适用范围

本实施细则适用范围是:

农村公路新建和改建项目是指符合市规划局和市市政局制订的《市城乡(农村)公路发展规划》要求,并纳入市市政局上报国家交通部年至年建设计划的项目。

乡道危桥改造补贴项目是指年乡村公路普查发现的,并经市公路管理处调查并专题研究认定的27座乡道危桥以及新产生经区建委、区公路署确认的危桥。

四、组织机构和职责

区成立农村公路改造工程领导小组,负责决定、协调和解决重大问题。领导小组成员由组长陈升平(区副区长),副组长杨卫国(区建委主任),组员沈英豪(区计划委员会副主任)、邵雷明(区建委副主任)、方建华(财政局副局长)、张晓宁(区审计局副局长)、许生(区公路管理署署长)、各乡(镇)分管镇长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农村公路改造工程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区公路署署长许生同志担任。办公室设在区公路管理署,承担具体事务,主要职责是负责指导农村公路改造工程日常管理工作,制订技术政策,协调解决建设过程中的重大事项,了解掌握工程进度情况,及时统计上报,适时组织对工程质量、进度、安全的检查及资金使用情况的稽查等有关工作,总结交流经验,收集、整理和反馈建设信息。

各乡(镇)人民政府也要落实相应管理机构,负责本乡镇农村公路改造工程的领导和组织实施工作,并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制订本乡镇的农村公路改造工程技术政策和管理办法,各乡(镇)人民政府应积极研究、落实配套资金,监督工程质量和建设资金安全合理使用,及时总结、上报、交流建设和改造情况。

五、工作目标

在年至年,即用三年时间,到“十五”期末,实现以下目标:

㈠改造目前区现有公路设备统计量中乡道的等外公路中低级路面,使我区的所有公路全部达到高级或次高级路面的等级公路标准。

㈡全区所有的乡(镇)、行政村通达等级公路率达到100%,高级、次高级路面铺装率达100%,使每个乡(镇)、行政村至少通达一条高级或次高级路面的等级公路。

㈢到年底,消灭乡道的危桥。

六、补贴标准

本区的农村公路改造工程的建设和管理根据区、乡镇分工原则,项目建设和改造“以乡(镇)为主,区适当补贴”,由乡镇组织实施。各乡镇应按区里的精神,安排必要的地方配套资金。

市、区的补贴标准:四级公路路面宽度3.5~6米,每公里补贴20~30万元,三级公路路面宽度7米,每公里补贴40万元,二级公路路面宽度9米以上,每公里补贴50万元,危桥补贴为工程造价的1/3。

七、技术标准

农村公路新建、改造及危桥改造技术标准依据的原则是:根据工程项目在公路网中的作用及交通量的发展前景,充分利用旧路资源,注意生态环境的保护和治理,着重提高路面等级和桥梁荷载等级,消除危桥隐患,完善防护排水设施,增强晴雨通行能力。

㈠路线标准

原则上以现有道路为主,路线线位、线型满足规范要求的,尽量利用老路改、扩建;路线局部不满足规范要求的,可进行部分改造,避免大改大调及占用有限耕地资源。

乡道,至少应采用三级公路标准;

村道,至少应采用四级公路标准;

预测交通量大的或有条件的,可适当提高等级标准。

㈡路面工程

新、改建的农村公路,必须铺设高级或次高级路面配套资金不足时,路基工程应一次建设到位,路面工程可分步实施。

㈢桥梁工程

新、改建的乡道桥梁应采用汽车—20级,挂车—100(含)以上荷载标准;当改建乡道时,对达到汽车—15级,挂车—80荷载标准的原有桥梁可适当利用。

新、改建的村道桥梁应采用汽车—15级,挂车—80(含)以上荷载标准。

㈣防护、排水工程

农村公路建设和改造,应注意做好必要的排水和防护工程。对高路堤,沿河傍水路段应设置必要的挡墙、护坡等安全防护设施;对路面、地下、路基、边坡的排水要求应根据当地降水与地质水文等具体情况,设置必要的排水设施,并与沿线桥涵配合,形成良好的排水系统,以保证路面、路基及其边坡的稳定。

㈤附属设施

农村公路除应按有关规定设置必要的交通标志、标线外,还应根据公路养护管理的需要,按市公路处《关于规范设置乡道及乡道桥梁有关标志的通知》[沪路管养()23号]的要求,做好乡道有关里程牌、百尺桩、路名牌、公路界碑、公路标志和桥梁限载牌的设置工作,以提高公路养护管理的整体水平。

㈥绿化

农村公路用地范围内应在不影响行车视距和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绿化。新改建农村公路的绿化工程应与公路设计、施工、验收同步进行。

农村公路和危桥改造具体技术标准可参照附件一《市乡村公路技术标准(试行稿)》

八、组织实施

(一)农村公路新、改建及危桥改造组织实施流程

项目申报

项目业主向区建委上报项目申请报告,区建委汇总编制年度计划报区计委。

项目审批

区计委批复区建委报送的年度计划后,由区建委批复各乡镇项目申请。

抄送区公路署

项目设计

应由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承担

施工图送区公路署备案

确定施工单位

项目投资额>100万元,采取招投标。项目投资额<100万元,可直接选择有一定资质的施工单位

确定监理单位

应由相应资质的监理单位承担

项目开工

开工前,由项目业主组织召开施工图设计交底会议,并形成书面会议纪要,邀请区建委、区公路署、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参加

项目施工

原材料进行测试,并作其他相应测试报告,内业资料同步做,每月20日将工程进度月报报送区公路署

竣工验收

由项目业主组织实施,邀请区建委、区公路署、监理单位、设计单位、质量监督机构参加,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合格级,工程决算报审计

补贴资金拨付

工程达到合格级,工程竣工资料符合要求,工程决算审计完毕,项目业主提出请款申请,区公路署审核,区建委(区计委、区财政局参与)复核后统一拨付补贴经费。

(二)项目业主

农村公路新、改造和危桥改造工程项目原则上应由具备组织工程建设能力的乡(镇)人民政府承担项目业主责任,负责工程计划的实施和项目管理,对工程投资、质量、进度全面负责,执行质量、安全监督、制度、实行社会监理,同时,接受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公路管理署的指导和监督。

各乡镇上报凡列入年至年乡村公路、危桥建设计划任务工程项目,要求在本年度内实施完成,否则不予补贴(计划调整除外)。

(三)项目审批

凡纳入区各乡镇年~年农村公路计划任务书(附件二)、乡道危桥改造计划任务表(附件三)的农村公路及危桥改造项目。当年二月份起由各乡(镇)将项目申请报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审批,抄送区公路管理署。项目申请报告应明确项目基本情况,道路应明确道路名称、起迄点、长度、横断面布置、用地宽度、设计等级,桥梁应明确桥梁设计荷载、宽度、长度、桥名,项目投资额,计划开竣工日期以及申请补贴金额,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负责批复,抄送区公路管理署。

(四)项目设计

项目设计应由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承担,项目设计应符合《市公路技术标准》(试行稿)的要求,施工图设计抄送区公路管理署备案。

(五)工程招投标

农村公路新、改建和危桥改造项目在100万元以上,必须按照《招标投标法》的规定,采取招投标方式确定施工单位。

农村公路新、改建和危桥改造项目在100万元以下,建设单位可选择具备一定资质的施工单位。

项目业主和施工单位必须签订施工合同,依据合同实施管理。

(六)施工管理

各项目业主应严格按照市市政局颁发的市政工程管理的有关规定,认真做好施工全过程管理(如施工图设计交底,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质量管理,原材料测试,其他相应测试报告,文明施工管理,内业资料同步整理等),并接受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区公路管理署的检查、考核和指导。

(七)进度汇报

各项目业主必须在每月20日将当月工程进度月报表报送区公路管理署,由署汇总后上报市公路处和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八)交、竣工验收

农村公路和危桥改造工程项目的交工验收和竣工验收可合并进行。

工程项目验收参照交通部《公路工程竣工验收办法》[交公路发(1995)081号]的要求,由建设单位组织实施。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按一定比例进行抽查,并对验收成果予以确认,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委派所在地公路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或其他有质量监督能力的机构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测评定,并提交质量鉴定书。

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合格级,争取优良级。

(九)竣工资料

各项目业主应注重建立工程项目档案管理制度,按规定收集、整理、归档,建立工程档案。农村公路新改建及危桥改造的档案按“农村公路工程项目归档范围”搜集整理。

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后,竣工资料必须在2个月内送达区公路管理署。

九、质量监理与建设监督

㈠农村公路和危桥改造工程项目,必须采用社会监理模式,实行工程监理制度。

㈡农村公路和危桥改造工程项目的质量监督工作,由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委派的所在地公路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或其他有质量监督能力的机构负责。

十、资金管理与资金拨付

农村公路和危桥改造工程项目的建设资金,必须专款专用,全部用于工程建设,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

区里的补贴资金和各乡镇的配套资金只能用于支付农村公路和危桥改造工程款,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都不能从中提取管理费。

纳入区里资金补贴范围的农村公路和危桥改造工程项目,根据年度计划安排,待工程竣工并通过质量监督部门检查合格,工程竣工资料符合要求,工程项目决算审计后,由各乡(镇)负责请款申请,区公路管理署审核,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复核后,由区公路管理署统一拨付。

如发生下述情况,采取取消补贴或降低补贴金额的措施,具体如下:

1、工程项目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取消补贴。

2、工程项目未达到《市乡村公路技术标准》、应招标未招标、未实行社会监督、内业资料不齐全等要求的,降低10—30%补贴金额。

3、工程项目统计报表未按规定及时向公路管理部门报送的,降低5—10%补贴金额。

4、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必须达到合格率100%,优良率70%以上,达不到优良率70%标准的,未达到标准部分按每公里降低3万元予以扣除,超过优良率70%标准的,超过标准部分按每公里增加3万元予以补贴。

5、凡工程项目被评为区级文明工地的,按每个项目2万元标准予以奖励。

十一、环境保护

农村公路和危桥改造,要注重生态环境保护,坚持以人为本,走可持续发展道路。

项目的设计阶段应体现水、林、田、路综合治理、工程建设与生态环境保护紧密结合的原则。

项目的实施阶段要加强环保教育,有条件的要推广沥青混凝土热再生技术,严禁将废旧筑路材料倾倒在河内、路边污染环境;树立环保意识,加强环境和生态保护,禁止任意从路基两侧就地取土修筑路基等破坏路线景观、浪费土地资源的行为。

农村公路和危桥改造工程应注意与村镇建设和沿线绿化相结合,推进公路建设与自然和社会环境的和谐发展。

十二、安全生产

农村公路和危桥改造,必须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牢固树立安全理念。各乡(镇)要结合工程实际,制定安全管理办法,针对薄弱环节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管理,严格施工安全操作规程,做好安全工作、文明施工。

对目前尚未实施加固改造的乡道危桥,各乡(镇)人民政府必须加强桥梁的日常检查工作。同时,设置危桥标志,做好限载或禁止通行的有效措施,确保公路交通的安全。

十三、养护管理

根据《公路法》和《市公路管理条例》,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乡道的建设和养护工作。各乡(镇)要认真贯彻执行《市乡(镇)公路管理暂行规定》和《市公路桥梁养护管理暂行规定》,对没有养护管理机构的农村公路,要研究制订长效的养护政策和管理机制、落实管理人员和资金来源,建立管理机构,以切实有效地加强农村公路和桥梁的维修保养,确保公路完好和畅通。

区公路管理署应将农村公路建设和改造纳入信息化管理工作,建立包括路面、桥涵、附属设施等方面的空间数据库和属性数据库,逐步建立地理信息管理系统。

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公路管理机构履行监督检查职责,督促相关机构做好农村公路和桥梁的养护管理工作,做好技术指导和服务工作。

第8篇:乡村治理考核细则范文

1、广泛开展宪法法治理念教育。各镇、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宣传党的十会议精神,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在全社会牢固树立宪法权威,努力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宪法意识。

2、突出宣传保障发展法律法规。各单位要继续开展“深化‘法律六进’、服务‘两个率先’”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大力宣传经济结构调整、城乡协调发展、生态文明建设、资源节约及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为推动科学发展、建设美丽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

3、宣传引导涉法公民有序维权。各单位要针对征地拆迁、医疗卫生、食品安全等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矛盾和问题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把与经济社会发展、群众生产生活、维护社会稳定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放在突出位置,引导公民有序维权、依法合理表达诉求。

二、着力采取有效措施,提高实施“六五”普法规划执行力

4、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镇、各部门、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认真履行组织协调、指导督促等职责,切实抓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健全各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制度,根据实际落实各项措施,抓好重点普法工作的谋划、实施,确保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述法述稳制度落实率100%。

5、认真做好中期考核。制定下发全县“六五”普法中期考核细则。各镇、各部门、各单位要对照考核细则,认真做好迎接考核验收的准备工作。5月份,全县完成自查;6月份,迎接市检查验收;7月份,迎接省检查验收。争创省级“六五”普法中期检查先进县。依据考核验收情况进行“六五”普法中期总结表彰。

6、抓好夯实基础工作。县法宣办做好县人大视察“六五”普法中期实施情况的筹备工作。各镇、各部门、各单位要及时整理,积极报送各年度、各阶段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经验、做法及有关台帐、数据。县法宣办准备普法台帐、画册、汇报片等。

三、发挥典型示范作用,提高重点普法对象学法运用力

7、加大先进典型培育推广力度。全县各级要注重培养、推广普法工作先进集体、个人的经验、事迹,结合中期总结表彰,切实加大对先进典型的宣传推广,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推动全县法制宣传教育的深入开展。

8、努力开展重点对象宣传教育。各单位要按照《关于加强全县法制宣传教育重点对象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针对各类普法对象的不同特点,因群施教,强化措施,提高实效。以领导干部、青少年为重中之重。继续坚持党委(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领导干部述法考评、党校法律知识培训及学法考试等主要形式和制度,各级党政部门、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中心组集中学法安排不少于2次,领导干部学法培训率达100%,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落实率100%,切实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公务员学法全年不少于40课时。坚持校内法制教育课与社会法治实践相结合,推进法制教育课时、教材、师资、经费“四落实”,培养青少年的守法意识、权利义务意识,养成遵纪守法的行为习惯,实现在校学生“零犯罪”目标。

9、着力推进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将农民法制宣传工作与法治惠农紧密结合,县法宣办和县总工会联合开展“法律书籍送农民”活动(赠送图书3万册)。把农民学法用法工作贯穿于社会管理的各个方面和各个环节,提高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与农民生产生活的融合度,提高农民学法用法工作水平。

四、强化普法品牌建设,提高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推进力

10、深入推进“5+1”普法品牌建设。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基本实现社会管理现代化的实施意见》、高委办《关于加强全县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意见》等文件精神,县法宣办、各镇、各相关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共同建设法治文化乡村旅游专线、武家嘴新农村法治文化公园、县青少年法制教育中心、红太阳职工法制教育中心、陶艺苑法治文化实践基地、生态法治体系。培育并命名10个县级法治文化示范点,努力争创省级法治文化示范点。全县法治文化主题公园、广场、长廊等(每镇不少于1个)建成率要达到100%。

11、不断加大法治文化传播力度。引导激励广大文艺爱好者、机关干部、教师等各界人士积极创作法治文艺作品。依托县文化馆、有关社区加强法治文艺表演队伍建设,开展法治文艺巡回演出,确保每次“送文化下乡”演出中有2个以上法治类节目。营造浓厚的法治文化氛围,促进法治文化的广泛传播。

12、继续深化“法律六进”主题活动。各镇、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经济社会建设、各专业部门法贯彻执行情况,增强创意策划意识,提高法制宣传实效,各开展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等“法律六进”活动2次以上,不断扩大法制宣传的覆盖面,使城乡法制宣传教育知晓率分别达到96%、94%。结合“三下乡”、基层民主法治创建等,开展“12·4”法制宣传月、“农民工学法活动周”、万户家庭学法竞赛等主题活动。积极实施“法治与青奥同行”行动计划,为办好亚青会提供法治保障。

13、不断强化普法宣传阵地建设。全县要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手机等现代媒体作用,县法宣办继续办好每月一期的《与法同行》普法电视专栏和《今日》报“普法”专版;和县依法治县、县电视办两周一期的《法治》专栏;丰富“法律百事通”手机发送普法短信内容,每月发送一次。全县各级要进一步完善镇法制辅导站、村法制法宣传栏(每月更新张贴法制宣传挂图)、法律图书角、法制教育学校“四个一”工程建设,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网络、电子屏、内部报刊等阵地加强普法宣传。

五、推动民主法治实践,提高基层民主法治创建引导力

14、深入构建“生态法治”体系建设。各级各部门、单位要贯彻落实党的十精神、各级政法工作会议部署,深入学习领会2月23日讲话精神,紧紧围绕率先争创法治中国建设先导区,着力在“经济生态、政治生态、文化生态、社会生态、自然生态”法治化建设上狠下功夫,全力提升依法行政、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保障和谐能力水平,开创“法治”建设新局面。

15、全力推动基层民主法治实践。各镇要继续以开展“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活动为抓手,充分发挥法制宣传的先导作用,围绕基层依法治理实践和群众法律需求,提高民主法治创建的针对性,促进“四民主、两公开”制度的落实。完善基础设施,规范创建台帐,增强培育、指导力度,提高创建工作实效,全年创建7-8个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1-2个省级“民主法治示范社区”、4-5个市级“民主法治村”,使省、市级创建率分别达到25、95﹪,力争再创成第2个国家级“民主法治示范村”。

第9篇:乡村治理考核细则范文

(二)积极推进公立医院改革。稳妥推进公立医院改革。探索建立公立医院法人治理结构,完善院长负责制,制定公立医院院长任职资格、选拔任用等制度,建立与年薪收入挂钩的院长目标责任制;制定符合实际的公立医院人事制度改革和薪酬制度改革政策;制定实施县级公立医院价格改革方案,做好基层医疗服务价格与公立医院价格综合改革的政策衔接,合理降低药品、高值医用耗材、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价格。

(三)积极稳妥推进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全面实施两孩政策,加强出生人口动态监测,适时做好出生预警工作。进一步加强计生信息化建设,规范省市平台数据准确性,拓展村级信息化建设及应用。认真抓好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采取多种有效措施预防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努力做好奖励扶助、计生困难家庭救助工作,完成国家流动人口动态监测抽样调查工作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电子化改革工作,建立健全流动人口公共卫生服务机制,推动流动人口均等化服务进程。

(四)着力提升新农合管理服务水平。进一步优化新农合补偿方案,县、镇两级住院病人政策补偿比达到75%以上。进一步提高重特大疾病的新农合统筹管理层次,在原来20种重大疾病的基础上增加2种重大疾病;制定《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考核细则(试行)》,加强新农合监管,规范建立转诊管理制度,力争实现省内异地就医联网即时结算。

(五)着力提升公共卫生服务能力。认真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积极推进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完善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考核和日常监管机制,健全完善传染病监测系统,扎实开展艾滋病、结核病等重点防治工作,进一步落实扩大儿童免疫规划,推进数字化预防接诊门诊建设,到2016年底,数字化门诊达到11家,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以镇为单位稳定在99%以上。大力推进标准化村卫生室建设和省示范村卫生室创建工作,5家创建省示范村卫生室。在全县各卫生院全面推开乡村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加快建立基层首诊、分级诊疗的服务新模式。推进卫生应急示范县创建工作,启动国家级卫生县城创建工作。扎实做好卫生改厕工作。

(六)着力加大卫生监督执法力度。强化医疗服务要素准入管理,深入开展打击非法行医、非法医疗广告、非法采供血专项行动,加强对生活饮用水安全、职业病防治、医疗废弃物处置等社会公共卫生的监管,强化医疗服务管理,落实诊疗责任制,严控过度检查、用药和过度服务,建立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控制机制,建立健全群众满意度测评机制,建立医疗卫生服务持续改进机制。

(七)着力完善基本药物采购机制。加强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采购配备使用基本药物情况、配送企业及供货企业的实时监管,动态掌握基本药物采购计划执行情况以及经营企业药品配送情况,购药货款支付情况。继续加强基层医务人员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和处方集培训,促进合理用药、提高临床用药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