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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值管理是以上市公司股东价值最大化为核心的管理体系,股权激励作为其中重要的管理工具之一,正越来越多地被上市公司所运用,而其促进企业长期发展的激励作用也广泛得到了市场投资者认可。
据统计,截至2011年3月8日,涉及推出股权激励方案的A股上市公司已达208家。去年末,A股市场掀起股权激励热潮,推出激励方案的上市公司明显增多,反映在其股价上的正面影响显而易见。2010年11月19日,蓝色光标公布股权激励预案,当日公司股价以涨停报收,此后连续三个交易日,股价持续上扬,涨幅超过20%。2010年11月30日,兴森科技公布股权激励方案,当日公司股价以涨停报收,并迅速创出历史新高。而今年,天地科技、深宝安等公司推出的激励计划也均得到了市场认可,计划公布当日股价迅速涨停。
立足发展 诸多裨益
市场投资者对激励公司的追捧折射出激励机制对上市公司长期发展具有不可忽视的推动作用。从市值管理角度理解,股权激励的推动作用具体体现在以下方面:
统一目标,完善公司治理。股权激励的实施目的主要是为了建立长期激励机制,激励对象主要集中在公司高管、核心技术人员和有特殊贡献的员工。股权激励将其个人利益和公司利益捆绑在一起,激励对象只有通过绩效考核才能兑现激励收益。如此的制度设计巧妙将公司外部股东和公司内部经营者的利益实现了统一,自然降低了成本,从根本上改善了公司治理。
合理分享成长溢价,实现双赢。股权激励给经营者提供了通过正常渠道合理分享企业高成长带来的经营成果,增强了持有者的安全感,减轻经营者的防御心理。经营者只要努力工作,业绩达标,就可以获得相应的高收入,这样就降低了高管人员的道德风险和为了防范道德风险而必须支出的成本。
优化公司股权结构,稳定管理层。股权激励机制引入了经营层成为股东,在一定程度上优化了公司股权结构。公司经营层可以作为人收取佣金,同时又作为出资人分享公司回报,极大提升了经营层的忠诚度。同时,激励计划长期分批解锁的设计及任期结束前20%持股的限制也对公司业绩平稳释放提供了长期保障。
综合绩效考核,利于公司长期发展。股权激励制度要求公司根据业绩进行综合考评,不仅关注公司本年度实现的财务指标,而且关注公司将来的价值体现。因此,股权激励能有效减少公司的短视行为,促使公司管理层兼顾公司短期和长期目标,着力提升公司的未来价值。
试水五年壹年 喜忧参半
自2006年初《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来,越来越多的A股上市公司开始尝试建立股权激励机制,取得的成绩十分明显,但也暴露出许多不足。部分上市公司通过激励计划实现了企业与公司高管的双赢,在企业盈利能力迅速提升的同时,高管也得到了应有的回报。相比之下,部分上市公司对激励机制的理解并不到位,并未取得预期效果。激励及时,公司一飞冲天
2004年9月9日,双鹭药业首发上市。作为生物制药类公司,双鹭药业以15.87%的净资产收益率、34.17%的销售净利率处于行业前端,颇有一争行业龙头之势。然而上市之后,公司业务却陷入了停滞不前的被动局面。2004年至2005年间,公司净利润增长率仅维持在个位数,市值规模更是自2005年开始缩减。
面对公司停滞不前的窘境,以及同行业上市公司飞速发展带来的竞争压力,公司在2006年毅然推出了首期股权激励计划。公司管理层7人共获得180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9,83元/股。随后几年时间,公司的发展足可以用翻天覆地来形容。公司积极推出了基因工程新产品的试验和生产,同时收购相关公司股权,促进控股子公司在三板上市。截至2010年底,公司各项业绩指标均得到不同程度提升。
2010年公司净利润达到2.6亿,较2006年增长6倍;销售净利率和净资产收益率则分别以62.26%和17.62%的水平在同行业排名第一。与此同时,公司市值一举突破150亿,较2006年推出股权激励时的水平增长了近18倍。伴随股东价值的不断提升,激励对象也得到了丰厚回报。以2010年10月25日第五次行权的公司市值计算,激励对象通过参与激励计划可获得总计2亿7千万元的收益,人均获利多达3857万,可谓收益颇丰。华星化工:时机欠佳。激励遭遇滑铁卢
2008年初,正值股指自6000点向下调整,华星化工推出了首期股权激励计划。该激励计划拟授予包括总经理在内的高级管理人员及优秀员工161人共计643.5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36.14元。 年等待期后,华星化工首批激励对象终于等到了行权机会。可惜的是,股价已跌至11元附近,按除权后的价格计算,股价缩水近50%。若激励对象行权将导致严重亏损。
根据华星化工的公告,公司董事会已批准:公司首批146名股权激励对象,可于2009年10月22日至2010年10月21日,行权共计约217.91万份股权期权。但尴尬的是,根据公告,调整后的公司期权行权价高达18.41元,远高于华星化工解锁日收盘价11.20元。这就意味着,如果参与股权激励计划的公司高管或其他员工在未来一年里选择行权,那么只要公司股价低于18.41元,这些参与行权的人员就要承担相应亏损。伊利股份:会计处理不当,激励备受质疑
2008年上市公司年报业绩预测披露的最后一天,市场形象一贯很好的乳业巨头伊利股份,交出了一份2007年预计亏损的公告,令市场震惊。公司公告显示,公司2006年11月共授予激励对象5000万份股票期权,该期权的公允价值为14.779元/份。根据新会计准则,此举将对公司产生73895万元的管理费用,而2007年前三季度,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也不过33064万元。受此影响,公司2007年业绩将亏损。
尽管公司表示,剔除期权会计处理对利润的影响,公司2007年净利润并无重大波动,但市场显然对此并不买账。当日停牌一小时后,伊利股份的股价应声跌停,并创下自2007年调整以来的新低。虽然会计处理并未影响公司实际创造的利润,但投资者的失望情绪导致公司市值受损却是实实在在的。
恒瑞医药:激励资金不解决,犹如水中望月
2010年7月22日,恒瑞医药董事会决议公告,3名激励对象放弃认购,12名激励对象减少认购,合计有88.87万股激励股份无人认领。以当日20.28元/股的授予价格和二级市场40.28元/股的价差计算,共1777.4万元账面收益被悉数拱让。究其原因,人均上百万的激励出资额确实不容易筹措。从激励的设计来看,激励对象自行解决激励资金是出于风险与收益共担
的原则,并无不妥,但现实情况是,动辄上百万的激励门槛确实会将部分激励对象挡在门外。
科学应用 方显成效
无论是华星化工因激励推出时机不对而面临行权即亏损的尴尬,还是伊利股份由于会计处理不当造成的巨额亏损,抑或是恒瑞医药因激励对象无力行权而致使股权激励遇冷的情形,都与双鹭药业公司与激励对象的共赢形成强烈反差。股权激励固然是一把市值管理利器,但也要应用得当,才能大显神威。
激励应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切忌好高骛远。股权激励是推进公司发展的一剂良方,如双鹭药业在公司发展陷入瓶颈之后针对褒贬推出的激励方案使公司迅速突破瓶颈的遏制,公司业绩和市值均得到大幅提升。但同时我们也应注意到股权激励并非传说中的“万灵丹”,不针对自身情况合理设计,只能起到事倍功半更甚至是本末倒置的作用。例如,德美化工2008年度曾推出股权激励方案,但在方案推出后一年不到的时间内,公司共有6名高管集体离职,同时也有大量员工流失,究其原因,正是由于公司的激励方案中考核指标过于严格,管理层备感压力,最后被迫辞职。所以在推出激励方案的过程中,公司必须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切忌好高骛远。
激励不仅要科学设计方案,推出时机也很重要。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作为激励模式各有优劣,但在选择激励方式时一定要注意到特定方式的时效性,寻找一种激励效益最大化的模式,同时辅以科学的方案设计。最后将方案的实施与市场的变化相结合,在市场处于上升阶段抑或经济形势向好之时推出激励方案,不仅能有效防止产生股权激励流产的现象,更能起到强化股权激励效果的作用。
激励本意是促进公司发展,同时须兼顾市场情绪。市值增长是公司发展的最好表现,股权激励在促进公司发展的同时亦有吸引投资者关注的效用,可以适度提高公司市值的活跃度。因此,推出股权激励方案的时候一定要兼顾市场情绪。伊利股份正是因为会计处理不当造成公司业绩大幅下降,而致使投资者极度失望。而公司业绩出现非正常回落时推出激励方案也容易引发市场质疑。2010年9月7日,南都电源在公司业绩同比下降七成的情况下推出股权激励计划,此举受到了投资者的质疑,更有投资者认为南都电源是在故意做低业绩,从而保障股权激励方案的顺利实施。接下来一个多月时间内,南都电源股价持续走低,表现令人诧异。所以公司推行激励计划时,一定要充分尊重中小投资者的感受。
激励应考虑受益对象的接受能力,实现共赢。恒瑞医药巨额的认购成本致使激励方案变成镜花水月,激励成本确实是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在推出激励方案时应充分考虑激励对象的资金承受能力,实现共赢,切忌让巨额的认购成本变为激励对象的绊脚石。
我国股权激励制度虽然经过了几年的发展,但目前仍处于探索阶段。要真正实现股权激励预期的效果还需不断完善各方面因素,但是我们相信只要我们拥有积极的态度,好好把握股权激励的尺度,做到真正的从公司出发,股权激励就一定会为公司发展做出必要的贡献。
股权激励的发展
股权激励,是指公司通过股权形式给予企业经营者一定经济权利,使其能以股东身份参与企业决策,分享利润、承担风险,从而勤勉尽责地为公司长期发展服务的一种长期激励形式。自20世纪股权激励机制诞生以来,正以惊人的速度在全球范围内迅速发展,如今已成为各大跨国公司薪筹体系中极为重要的组成部分。在我国企业特别是上市公司中,股权激励尚处于起步阶段。发展溯源
企业早期发展以集权为主,所有权和经营权合二为一,极大提升了经营效率,但也会使经营风险加大。随着企业发展,仅仅依靠所有者的智慧和精力已不能推动企业继续发展,这时候市场化的职业经理人应运而生。
企业需要依靠大量的专业化人才加盟来共同发展,但市场化竞争决定了职业经理人的流动性很强,而企业发展更多要借助稳定的人力资源结构。因此,合理的激励与考核成为提升企业员工忠诚度和凝聚力的重要机制。具有长期激励效果的股权激励成为最佳选择之一。
股权激励起源于20世纪70年代的美国,80、90年代在欧美得到了迅速发展。时至今日,美国95%以上的上市公司都实行了股权激励,在德国、意大利等欧洲国家,80%的公司都在使用股权激励。在这些经济发达国家,股权激励已十分普及。在美国、德国等发达国家的公司薪酬体系中,高管浮动薪酬约占薪酬总额的83%,固定薪酬仅占薪酬总额的1 7%。可以说,股权激励在欧美上市公司的发展中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中国进程
摘 要 股权激励在国内越来越受到重视,不少企业把它当作搞活企业的一个法宝。本文对股权激励的概念、作用、弊端及完善的措施作了研究。
关键词 股权激励 作用 弊端 完善措施
一、股权激励的概念
1.股权激励是一种通过经营者获得公司股权形式给予企业经营者一定的经济权利,使他们能够以股东的身份参与企业决策分享利润承担风险,为公司的长期发展服务的一种激励方法。
2.股权激励的对象:我国股权激励的主要对象是董事长、总经理等,一些企业也有员工持股会,但这种员工持股更多地带有福利性质。由于股权激励的良好效果,在国外股权激励的范围正在扩大。其中包括普通雇员的持股计划、以股票支付董事报酬、以股票支付基金管理人的报酬等。
3.股权激励的类型。股权激励方式:现股激励、期股激励、期权激励。现股激励:通过公司奖励或参照股权当前市场价值向管理者出售的方式,使之直接获得股权。同时规定他们在一定时期内必须持有股票,不得出售。期股激励:公司和管理者约定在将来某一时期内以一定价格购买一定数量的股权,购股价格参照股权的当前价格确定。同时对经理人在购股后再出售股票的期限作出规定。期权激励:公司给予管理者在将来某一时期内以一定价格购买一定数量股权的权利,管理者到期可以行使或放弃这个权利,购股价格参照股权的当前价格确定。同时对管理者购股后再出售股票的期限作出规定。
二、股权激励的作用
(一)改善公司治理环境
我国股权激励的对象主要是公司的高层管理人员董事长、总经理、公司的核心技术研发人员和有特殊贡献的职员。通过授予上述人员股票期权,将他们的个人利益和公司的利益捆绑在一起,股权激励的被授予者只有努力提升公司经营绩效才能增加个人财富。实施股权激励机制的结果,使公司外部的股东和公司内部的经营者保持了利益上的一致性,有利于降低成本,改善公司治理环境,提高公司经营者的积极性和创造力。
(二)实现低成本的工效挂钩
股权激励给经营者提供了通过正常渠道取得高收入的途径,增强了持有者的安全感,减轻经营者的防御心理,只要努力工作,业绩达标,就可以获得相应的高收入,这样就降低了高管人员的道德风险和公司为了防范道德风险而必须支出的成本。
(三)稳定公司高层人才
通过股权激励,就是扩大了管理者、核心科研人员及对公司有突出贡献人员对公司的投资,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优化公司的股权结构。这种开放式的股权结构不仅有利于本公司吸纳外界优秀的管理人才,而且由于公司在实施股权激励机制时对行权期限的有附加限制,如果股权激励的被授予者在行权期未满时跳槽,他们就必须付出代价,这样就增加了管理者、核心科研人员及对公司有突出贡献人员的离职成本,从而至少在股权激励的行权期内有利于稳定公司高层人员。
三、股权激励的弊端
(一)股权激励并不能使经理人和股东的利益完全一致
公司股价与公司长期价值并不一定完全一致,两者的相关性取决于市场的有效程度。而在股权激励中,经理人关心的是其股票出售的价格而不是公司长期价值本身。由于激励成本的限制和经理人投资能力的限制,经理人持有股份的数量是有限的,经理人持股时间也是有限的,这些都制约了股权激励的效果。股权激励中,经理人的收入与股权的价值变动有关,但是股权价值的变动不仅仅取决于经理人本身努力,同时还受到经济景气、行业发展等因素的影响。国外已经有人对经理人因经济景气而获得的巨额股权增值收益提出质疑。
(二)股权激励的效果有限
由于目前国内企业经理人的风险承担能力和投资能力的限制,不可能大量购股,即使经理人将其有限的资产投入企业,由于其持有股份在公司总股本所占的比例极小,使得公司的收益损失落实到经理人的份额很小,过小的影响就不可能具有足够的激励作用。
(三)政企不分不宜实行股权激励
政企不分的情况下很难界定公司管理者的绩效。当政企不分有利于企业时,管理者获得股权增值收益是不合理的,对公司股东和其他员工也是不公平的;当政企不分不利于企业时,管理者不会愿意承担股权贬值的风险。
(四)股权激励并没有解决经理人的选择机制问题
目前一些国企的问题不是单纯的激励机制的问题,而是管理者本身就不合适,对他们实施股权激励是没有意义的。
四、完善股权激励的建议
(一)优化上市公司的内部治理结构
要想使股权激励制度在我国顺利实施,必须加强公司内部治理结构建设。要形成股东大会、董事会、经理层、监事会各司其职、互相制衡的结构,强化独立董事、外派监事和稽查特派员监管机制;发展职工持股制,完善职工监事制度,明确规定公司各参与者的权利和职责,规定公司决策所必须遵循的规则和程序,提供设置公司目标及实现目标的组织架构。
(二)建立科学的业绩评价体系
建立对股权激励被授予者业绩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应采用财务指标和非财务指标相结合的模式,减轻人为操纵的影响。还应将公司的指标与同行业、同地区的企业相比较,消除外生变量对业绩的影响。为了使业绩评价目标真正发挥作用,还应加强对有关数据的审计,以防止经营者通过操纵数据来获取不当激励。
(三)科学设计股权激励方案
设计股权激励方案,一是要规范,尽量做到合理、合法,有理有据;二是要严格,激励对象要想获得股权收益,就必须在公司业绩上做出足够的成绩。应针对不同企业的实际情况,通过各个设计因素的调节来组合不同效果的方案,因地制宜,才能充分发挥应有的激励作用。
一、我国关于股权激励研究的背景分析
我国真正意义的股权激励制度始于1999年的内部职工股和公司职工股制度,2003年的管理层收购热潮推动了股权激励制度在我国的发展。
然而,在国外倍受推崇的股票期权激励制度由于我国存在股权分置情况而难以实行。长期以来,我国上市公司股权高度集中在非流通的国有股和法人股手中,存在内部人控制现象严重,公司的治理结构受非市场因素影响大,经理人员选拔和治理机制失效等现象。截至2004年底,我国上市公司总股本7149亿股,其中非流通股份4543亿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64%。由于2/3的非流通股不能流通,高管人员即使获得公司的股票,也无法通过二级市场兑现获益。而且,上市公司经营者的持股比例普遍较低,股权激励措施并没有产生很强的激励作用。所以,时至2003年底,在我国1285家上市公司中,只有112家公告实行了股权激励制度,仅占所有上市公司的8.72%。
股权分置改革是股权流通性优化的最有效和最直接的途径,其可与股权激励机制的建立形成良性互动。2005 年4 月底,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正式开始。截至2006年4月1日为止,深沪两市已有63%的公司推出了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流通市值比例已过半,其中一部分公司在进行股权分置改革的同时推出了股权激励计划。从2005 年5月第二批股改试点公司到第九批共有28家上市公司公布了股权激励计划。这一时期的股权激励,激励方式上有股票和股票期权两种;在方案确定上,仍有28%的公司处于观望状态;从财务特征看,其净资产收益率均值为5.28%,资产负债率均值为46.12%。股权分置改革为上市公司考核与激励机制创造了更加成熟的市场条件,这也使股东对管理层的考核与激励从静态目标向动态目标转变(吴晓求,2006)。
随着我国股权分置改革试点成功,市场对建立股权激励机制的呼声日益高涨。2006年新修订的《公司法》、《证券法》和《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并实施,消除了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的法律障碍,并为其实施提供了相应的制度保证。从《管理办法》实施至2010年4月,沪深两市共有156家上市公司公布其股权激励方案(上交所70家,深交所86家)。但是,其中宣告停止实施的有53家。由此可见,股权激励并未在我国上市公司中得到广泛应用,股权激励制度实施依然困难重重。所以,对国内股权激励效应的进一步研究具有其现实意义。
二、我国关于股权激励效应的研究现状分析
随着《管理办法》的与实施,股权激励制度在我国上市公司中得到普遍推广,关于股权激励效应的理论研究也受到空前的重视。本文以“股权激励”为关键词,通过中国知网、万方数据库等渠道,检索到1999年至2010年间研究相关文献共计2055篇,研究文献的发展轨迹如图1所示。其中,2004年和2005年为我国股权分置改革时期,股票的全流通为股权激励的实施铺好了基石,各方面法规、制度待定,对股权激励的前景难以确定,因此,研究文献的数量有所回落,2006年的论文数量大幅度增加应该与同年《管理办法》的与实施有很大关系。
从内容看,研究股权激励效应的文献共383篇,如表1所示,相关研究主要集中于股权激励对公司绩效、治理效应的研究,占样本总数的63.71%(财务业绩24.02%,财富效应7.83%,治理效应31.85%),大多数学者肯定了股权激励的积极效应。还有部分学者从机制、制度角度研究激励效应理论,并结合实践发展了激励效应的研究;而关于负面效应的研究明显滞后,只占样本总数的10.97%。就研究方法而言,有近50%的论文采用实证研究法,但由于股权激励在我国的实施时间短、样本数量少等原因,实证研究中以事件研究法或案例研究法居多。在为数不多的相关与回归分析中,则有越来越多的学者效仿国外的研究,选取综合性好的绩效指标。
对于财务业绩方面的研究,主要集中于股权激励与公司业绩的相关性方面,共有92篇论文,占样本总数的24%。其中,18.8%选用净资产收益率(ROE)等综合业绩指标,进行实证研究,总体认为公司业绩与股权激励比率之间具有明显的正相关关系。关于股权激励的财富效应的研究,主要以股价、累计异常收益率(CAR)、Tobin-Q等作为衡量股权激励绩效的标准,研究认为,我国上市公司管理层持股与公司价值正相关,但不显著的结论(陈勇等,2005);股权激励方案的公告存在明显的正面股价效应;非创业型家族企业管理层持股比例与企业价值呈“倒U型”的区间关系(俞鸿琳,2006)。
关于治理效应的研究,实证角度研究的论文有60篇,占样本总数的15.67%;从理论角度研究的论文62篇,占样本总数的16.19%。理论研究认为,股权激励是解决委托问题的有效手段(王俊强,2010),可降低企业成本、提高企业业绩、吸引和留住企业关键人员;但我国在实施股权激励过程中也面临诸多问题,包括合法化的股票来源、不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外部制度环境缺失等。绝大多数从实证角度研究治理效应始于2006年,内容主要集中于研究股权激励效应的影响因素,并认为公司规模越大,激励股权分布结构越不均匀;股权集中度越高,激励股权分布结构越趋于均匀;企业成长性、企业规模与控股股东性质是影响公司股权激励方式选择的显著性因素;管理层持股比例处于中间时,与公司全要素生产率正相关,持股比例较低或较高时,二者则呈现负相关关系;管理层持股与债务期限结构之间存在负相关关系;适度的股权激励部分解决了公司治理中存在的“投资不足”现象,却增加了经理人过度投资的动机(邬展霞,2006);也有学者通过问卷调查发现业绩评价方法、资本市场有效性、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是影响样本公司高管股权激励效果最为重要的因素。
盈余管理是公司内部治理机制的重要因素,也是股权激励治理效应研究的重要内容,一般认为,股权激励更易激发管理层盈余管理。国内学者主要从实证角度研究股权激励与盈余管理程度的相关性,代表性的观点为:股权激励比例与激励方案实施前的盈余管理程度存在显著正相关关系;行权期限与激励方案实施后的盈余管理程度存在显著负相关关系;股权激励模式对于激励方案实施后的盈余管理的影响显著;董事会机制与上市公司高管盈余管理程度呈显著负相关关系(李延喜等,2007)。
关于激励机制及制度效应理论的研究始于《管理办法》实施之后,共有53篇论文,占样本总数的13.84%。其中,针对股票期权激励的论文就有38篇。这方面的研究是在国外较成熟的理论研究基础上,结合我国实际所做的引申性研究。代表性的观点有:较之我国传统报酬激励机制,股票期权制能使企业经营者和所有者的利益紧密结合,且有助于解决企业长期发展问题;股票期权激励机制真正发挥作用,需要完善的内部法人治理机制和外部完善的政策法规、证券市场及经理人市场等(同勤学,2009);随着公司内外部环境的改变,股票期权的定价问题凸显,选择合适的定价模型,决定着激励的有效性,有学者提出了随机执行日的支付型经理股票期权,它利于经理努力工作,提高股价,同时可抑制经理的操纵行为;基于CAPM模型的股权激励效率的研究发现,授予经理的股票冻结期越长,股权激励的效率越低(吴凯等,2004);而在具体实施股票期权激励时,要注意激励对象、股票来源、授予数量、行权价格,以及行权期等要素的合理设定;有学者针对长、短期激励自身的弊端,提出将浮动年薪制与股份期权相结合,采用动态股权激励模型。
关于股权激励的会计处理方面的研究共有文献44篇,占样本总数的11.49%。在时间分布上,主要集中在2006年我国新的会计准则后,关注点在激励授予日股票期权等权益工具的会计处理方面。研究认为,股权激励费用化会计处理直接影响公司利润,进而决定股价的变动,产生不同的市场反应,这种反应的程度与激励费用对于公司业绩的影响成正比;对于费用化导致公司亏损的上市公司,市场会产生更大的负向反应,激励费用造成的亏损越大,市场的这种负向反应越显著(吕长江、巩娜,2009);费用化问题迫使上市公司修改激励方案,改用限制性股票、虚拟股票等激励方式,并确定合理的激励工具公允价值。
关于股权激励负面效应的研究较少,共42篇文献,占样本总数的10.97%。多数学者认为,一方面,股权激励有其固有的缺陷,即当股市处于牛市时,业绩平平的经理人易出现“搭便车”现象;而熊市时,经营业绩很好的公司经理人却不能获得相应股票期权收益;另一方面,股权激励易于造成管理者粉饰财务报表,进行舞弊管理等道德风险问题。还有部分学者认为,公司的外部制度不完善(包括证券市场,信息披露制度,会计、税收处理等)是造成股权激励失效的主要因素。有学者基于哲学角度的研究认为,只有激励动力匹配、监督约束机制得当、传导畅通,才能对这种负激励效应进行有效制衡,使股权激励真正起到改善公司治理和提升公司价值的作用(李葳、胡运权,2007)。
三、研究结论与启示
综上所述,我国关于股权激励效应理论方面的研究创新很少,而且,对股权激励负面效应研究的关注度不够。虽然《管理办法》的实施为股权激励效应的实证研究提供了客观条件,但在回归分析中,综合性的绩效指标本身的计算却相当复杂,而且,我国证券市场尚不完善,难免存在市场价值虚增现象。因此,使用这些指标衡量公司价值,有可能造成研究结论的谬误。
股权激励的有效实施取决于一系列的经济因素,而国内学者的研究多集中于公司内部治理特征因素,如企业规模、股权结构、企业成长性、经营者道德风险、投资机会,以及盈余管理等,但却忽视了经营者自身对股权激励的影响,而且对盈余管理的研究面比较窄。除此之外,学者还需综合考虑公司外部治理环境因素,如市场、法规的不完善带来的系统风险等也是影响股权激励实施效果的重要方面。
基于以上分析,笔者认为未来的相关研究应着力从以下方面展开:第一,拓宽盈余管理的研究面,从高管盈余管理的角度研究股权激励的负面效应。近年来,高管进行舞弊性盈余管理的行为层出不穷,而学者对于股权激励如何引起高管舞弊,二者的内在联系,以及机理分析等的研究却很少涉及,这也是我国理论研究有待完善的地方。第二,在影响因素的研究中,增加经营者自身的能力,如高管的管理能力、市场竞争力等因素,注意强制性的期权费用对股权激励实施的影响。此外,在股权激励引致风险的研究中,更多注意公司总风险中系统风险的比例,及其与公司股权激励的相关性研究。第三,股权定价一直是学者关注的问题。定价过高容易导致高管的盈余管理行为。那么,定价过高如何规避;设定怎样的高低定价标准;采用何种股权定价方法合理。这些都是未来需要解决的问题。
参考文献:
[1]吴晓求:《股权分置改革后的中国资本市场》,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
[2]陈勇、廖冠民、王霆:《我国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效应的实证分析》,《管理世界》2005年第2期。
[3]俞鸿琳:《国有上市公司管理者股权激励效应的实证检验》,《经济科学》2006年第1期。
[4]邬展霞:《我国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制度对投资效率的影响分析》,《生产力研究》2006年第8期。
[5]李延喜、包世泽、高锐等:《 薪酬激励、董事会监管与上市公司盈余管理》,《南开管理评论》2007年第6期。
【摘要】目前股权激励在国内越来越受到重视,作为一种长期激励制度安排,股权激励的作用最终要落实到公司业绩增长上。本文通过我国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分析,指出激励方案总体设计不够健全;经理人市场不够完备等问题并阐述了从而完善我国股权激励机制的措施研究。
【关键词】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研究
一、我国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分析
1.激励方案总体设计不够健全
在推出股权激励方案的上市公司中,普遍存在股票期权模式受宠、公司董事和高管获得的激励股票数量过多、激励成本过低等现象。制定者没有考虑到在市场低迷时期,股票期权可能失效、给子公司董事和高管过多的激励数量会导致价值分配不均衡以及为了降低激励成本,一些上市公司低的行权价削弱了激励效应等问题这些都会直接影响到激励的实施效果。
2.经理人市场不够完备
发达国家的经验表明,职业经理市场可提供很好的市场选择机制。在竞争和淘汰机制的作用下,经理人由市场选择,经理人的价值由市场确定,形成一种合同契约关系。出于重复交易的考虑,经理人在经营过程中会更看重自己的声誉,而避免采取投机、偷懒等行为,即经理人为提高自己的身价会千方百计努力工作。这是一个重要的约束条件,也是股权激励发挥作用的前提条件之一。然而,我国目前经理人市场还比较落后并且发展缓慢,现有的公司制企业靠市场竞争机制选拔的经理人所占的比例非常小,我国的国有上市公司中,绝大多数经营者是由政府部门任命的。
3.个别存在使用股权激励机制时激励过度
在企业中,一些资深管理者,基于当前“能上不能下”的用人制度,避免高位决策失误给自身带来的风险而丧失开拓进取的动力,满足于现状,丧失了许多企业发展的机会。激励过度同样会削弱激励机制的最终效果,目前激励过度还包括企业高层管理人员利用手中权利以激励的名义损害企业利益,中饱自己。
4.考核指标体系不健全
我国现有的业绩评价体系的财务指标体系不够全面、细致,非财务指标涉及较少,不能全面、客观和科学地反映企业的经营业绩和管理层的努力程度,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股权激励的效力。在我国目前还没有一个通用性、权威性很强,并且能够作为各行各业参考的统一评价规范与标准。各企业业绩评价体系各式各样,指标参差不齐。部分企业曾尝试使用财政部颁发的业绩考核体系,但由于此考核体系设计较为复杂,可控性和可操作性差,而且多重指标之间的关系不够明晰,甚至指标与指标之间存在矛盾,执行效果不是很理想。缺乏一个统一的标准,如何量化经营者人力资本价值的问题并没有很好地解决。股权激励缺乏一个有效的操作平台,其可行性难以令人信服。
5.股权激励中约束力明显不足
管理者违背委托人的利益目标,其最主要的条件就是双方的信息不对称。即管理者了解的信息比委托人准确完整。避免“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的出路就是委托人获取更多更准确的信息,对管理者进行约束。但有许多的国有上市公司直接所有者的国有资产管理公司或者主管部门,其本身的产权与责任关系就比较模糊,再通过其间接对国有上市公司进行约束和管理,客观上必然造成“所有者缺位”问题,甚至会造成内外勾结的严重恶果。
二、完善我国股权激励机制的措施研究
1.结合企业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股权激励方案
精细的设计是保证股票期权激励效用的必要条件,因此股票期权激励方案合理设计是至关重要的。上市公司应在不违背国家有关规定的基础上,制定切实可行的股权激励方案,避免与证券会有关规定相违背而被叫停的难堪局面。激励过度,很可能会影响高管及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人都是有惰性的,不需努力轻而易举就可以得到,反而对公司的发展不利。同时会引起市场与股东的质疑。而激励的门槛太高了,经过努力拼搏也无法达到的目标,只能让人望而却步,同样也无法调动高管及员工的工作积极性。那么以什么样的行权价来实行股权激励?权激励的范围和措施怎样?们何日能行权?制定力案时就必须全盘考虑的问题。
2.注重企业治理结构、加强内部控制作用
企业治理结构关键是解决内部人控制问题。力绝公司经营者或日常管理者“既当裁判又当运动员”的现象。股权激励事关公司资本结构变动和公众股东利益,与一般的薪酬方案不同,它需要更严格的审议和决策机制,独立董事、薪酬委员会在其中应发挥更积极的作用。上市公司的股权计划除了需要股东大会特别决议的批准外,公司外部的律师、独立财务顾问和咨询机构的意见或建议也应得到充分的利用和重视。建议建立公司内部人、股东出资人、期权理论专家三方期权激励科学治理机制。公司内部人是期权受益人,股东出资人是期权决策人,理论专家是期权评审人或设计人。其次,完善公司治理外部机制。政府可以设置一个管制机构。在公司治理的外部机制中,一个有效的政府管制机构是非常重要的,尤其是在新兴市场经济国家的早期发展阶段。政府的政策制定水平、管制过程的效率、机构的廉洁性,对于公司治理体系的形成至关重要。
3.所有者与经营管理者建立共同目标
委托人与人的具体行为目标是不一致的。造成了人的道德风险与逆向选择。然而企业价值最大化是委托人的最终目标,而人也要借企业的经营获取报酬,双方都不希望企业面临暗淡的前景,这就为双方的目标协调提供了契机。在委托契约既定的前提下,人的报酬应当是相对固定,委托人适当的让渡一部分增量价值于人,使企业能够分享增量价值。这就在很大程度上确立了委托双方的共同目标,产生双赢效果。现实中,在委托双方之间建立柔性契约是比较可行的。
4.注重资本市场的有效性,发挥金融衍生工具等作用
股权激励制度因其股票来源、行权价格等原因而与资本市场有密切的联系,因而资本市场的有效性对股权激励制度的实施效果产生了巨大影响。所以,完善资本市场,稳定股市行情,是目前政府及有关部门首要的工作任务。首先是解决大小非问题。建议“大小非”解禁期限设计应该延长些,可以考虑设定10年甚至更长时间解禁完毕,每年只能解禁部分。这样,就不会对股市造成太大的压力;对大小非解禁后的交易,央企大小非解禁应该明确时间表,市场需要一定时间来吸收股改大小非解禁的压力。其次,引入卖空机制。“卖空”交易是指投资者在高价上卖出他们并不拥有的股票,然后再在低价上补进等量的股票,从而获得差价收益的交易行为。在有“卖空”机制的情况下,如果股东们对公司的改组还有期望,他们就可以继续持有公司的股票,但会通过“卖空”的操作手法,一方面减少损失,另一方面也向董事和经理传递出不满的信号。此外也会促使所有投资者,关注有关企业的负面消息,他们可以通过“卖空”机制在股价走低的过程中交易获利。如果做空机制能够到位,当价格偏离价值的情况发生时,很多可以选择做空,就可以把价格逼回价值,从而起到了稳定市场的作用。
5.完善评价指标,形成科学的绩效考评体系
股权激励是建立在对经营者的经营评价之上的,有效的业绩评价体系是股权激励效果得以体现的保证。股权激励的实施,实际上也是对我国上市公司业绩评价体系和薪酬体系的考验。建立一套能够科学、合理、全面地反映经营者努力程度和经营效果,综合评价企业未来发展潜力的考评指标,对于推行股权激励机制至关重要。合理的业绩考核指标应该是全面而又系统的,绝对指标和相对指标并重,纵向比较和横向比较并重,财务指标和非财务指标并重,物质奖励和非物质奖励并重。经营者业绩评价体系中应包括上级主管部门、行政和工商税务等政府部门,也应该包括各种专业的金融、会计和审计等独立的机构,从而确保对公司经营状况进行准确的、科学的考核:既要应用财务指标,也要考虑企业成长的相关非财务指标,体现企业潜在的竞争优势和对经营者的长期激励效果。
关键词:股权激励;公司价值;股权激励效应;盈余管理;择时问题
中图分类号:F83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11/ki.1672-3198.2016.16.044
1 引言
公司经营过程中,委托问题(Jenson,1976)是一个核心问题。由于公司管理者和所有者信息不对称,并且所有权和控制权相分离,公司管理者有谋利的动机,因此如何使公司管理者的利益与公司所有者的利益保持一致,一直是学术界关注的焦点。
从最初管理者通过赠与员工福利以达到加快目标完成速度和优化目标完成质量的目的,到现在采用多种激励手段促进公司发展,激励措施的设计经历了复杂的变迁。高力度的激励措施成本较高,而低水平的激励措施又不一定达到预期的效果,这要求企业所有者在进行激励措施设计时必须具有很高的量化水平。然而在实践中,由于人的差异性、经济环境等因素影响,理论上的量化设计较难实现。股权激励制度作为解决股权激励量化设计的途径之一,将公司股票及权益授予管理者,使其以股东的身份参与决策,将传统薪资型激励方案设计中需要考虑的外生影响因素变为内生变量,使管理者的效用函数与公司的利益函数一致。因此,股权激励对公司经营至关重要。
国外就股权激励问题的研究始于20世纪中期,Jensen和Meckling(1976)最先对此进行研究,我国研究起步较晚,冯金华(1997)较早引入欧美股票期权的概念及相应激励措施。2006年1月1日我国证监会颁布实施《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这是股权激励制度正式引入我国市场的标志,至今已有800余家上市公司先后推出了股权激励方案。股权激励会对公司价值产生什么影响?高管对股权激励会做如何反应?股权激励中股东对管理者的约束是否有效?文章就这些问题展开了说明。
本文将近来股权激励的相关研究进行了归纳整理,主要分为三个部分(如图1)。首先,文章总结了股权激励对公司价值的影响(图1中①),长期表现受利益趋同假说、壕沟效应假说影响,短期是对公司股价的影响。其次,文章陈述了股权激励对高管行为的影响(图1中②),本文从股权激励对高层管理者的盈余管理、择时行为和投融资问题展开。最后,文章讨论股东对激励对象的约束问题(图1中③)。
2 股权激励文献综述
2.1 股权激励对公司价值的影响
股权激励对公司价值长期影响,是股权激励中研究最久、成果最丰富的主题,此类研究主要建立在利益趋同假说和壕沟效应假说上。
2.1.1 股权激励对公司价值长期影响-利益趋同假说
利益趋同假说首先由Jenson和Meckling(1976)提出,认为管理者拥有剩余索有权会使其效用函数与股东的效用函数趋于一致,管理层持股比例上升,委托成本将降低,公司绩效会改善。Leland和Pyle(1977)构建了考虑信息不对称和道德风险的资本结构模型,发现公司价值随着管理者持股增加而提高。Murghy和Jessen(1990)研究股权激励和公司绩效的关系后发现,股权激励比现金激励对高管有更好激励效果。Mehran(1995)以公司托宾Q值和ROA为其业绩度量指标进行分析,发现权益薪酬占比和管理层持股比例均与公司绩效正相关。Ofek和Yermack(2000)发现股权激励对前期持股数相对较少的高管,具有更明显的激励作用。David Aboody等(2010)发现经过股票期权价格重置的公司比其它公司有更高的营业收入和现金流量,股权激励可以提高公司绩效。Adel和Amira(2015)研究了股权激励对公司经营状况和公司现金流的影响,发现他们显著正相关。
在国内的研究中,周建波等(2003)认为经营者持股数量与公司业绩正相关。胡阳(2006)发现股权激励与股票报酬率正相关,且股权激励对成长性高的公司激励效果更佳。李斌等(2009)结合激励约束模型,发现国内民营上市公司对管理者的股权激励有效,但激励强度有限。卢闯等(2015)发现实施股权激励的公司投资增长显著高于未实施的公司。
基于利益趋同假说,国内外学者基本肯定股权激励措施对公司价值的长期影响,管理层的高持股比例、股权激励的形式、高权益薪酬占比、激励股权的增量和提高管理层薪酬水平都对公司价值提升有促进作用。
2.1.2 股权激励对公司价值长期影响-壕沟效应假说
壕沟效应假说由Fama和Jenson(1983)提出,该假说认为当管理者持有大量股票时,对公司的控制力变强,受到的监督和约束变弱,有动机利用持股相关权益谋利,增加委托成本,因此股权激励与公司绩效可能存在着非线性相关,即区间效应。Morck等(1988)运用分段回归的方法,发现高管持股比例与公司价值(托宾Q值)之间存在区间效应,当持股比例在0~5%时,持股比例与公司价值正相关;当持股比例在5%~25%时,持股比例与公司价值负相关;当持股比例在25%以上时,持股比例与公司价值正相关。McConnell和Servaes(1990)利用二次模型,发现内部人持股比例与公司价值之间存在倒U型关系,并发现最优持股比例介于40%~50%。Hanson等(2000)研究高管持股比例与股东权益之间的关系,认为较高的股权激励比例会使经营者在谈判中损害股东利益。Chen和Farber(2008)发现公司在发生财务重述后的两年间显著降低了高管薪酬中股票期权的比例,这抑制了高管对高风险项目的投资,最终提高了公司绩效。
国内研究中,魏刚(2000)考察高管持股与公司绩效的关系,发现股权激励仅是福利而非激励,不存在区间效应。陈勇等(2005)对2001年以前实施股权激励的公司进行研究,发现两者的净资产收益率不存在显著差异。王华(2006)等研究发现股权激励与独立董事比例之间存在显著的反向互动关系,与非执行董事比例之间存在显著正向关系且与公司绩效存在显著区间效应(倒U型)。吕长江等(2011)发现选择股权激励多半是出自福利目的,且由于我国市场的特殊性(退市政策的存在),绩效差的公司无力进行股权激励,其效果有限。辛宇等(2012)分析国有公司股权激励的定位困境问题,发现多数国有公司的股权激励兼具激励、福利和奖励三种性质,难以发挥原有的激励效果。沈小燕等(2015)认为实施高管股权激励的公司往往在实施前就具有较好的绩效,且在非国有公司中更为显著,而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后公司绩效会较实施之前有提高,且在国有公司中更为显著。
基于壕沟效应,国内外学者所做的股权激励与公司长期绩效的研究结论不一。早期的研究认为管理者持股比例对公司的价值的影响呈现倒U型关系,而我国大多数研究则认为管理者持股比例与公司价值没有显著的关系,高管持股会对股东权益产生损害,但又具有激励的性质,故而股权激励多被学者认为是对高管的福利。造成这种状况的干扰因素比较多,有待研究。
2.1.3 股权激励的对公司价值的短期影响
一个公司推出股权激励方案,不仅会对管理者产生激励以影响公司绩效,也会作为一种公司发展的信号,吸引市场投资者的注意,使公司股票价格在短期产生异常收益,表现为股权激励效应,事件研究法是研究此类问题的核心方法。
Morgan(2001)用事件研究法对S&P500公司研究发现在事件前后3天的窗口期内,公司的累积异常收益率显著为正。Kato(2005)对344日本公司的562起股权激励计划公告进行研究,发现事件日前后2天内有着显著为正的2%的异常收益率,且股权激励和股东权益正相关。而Martin(2005)研究了1998-1999年美国公司的情况,发现股权激励事件日前后产生了负的异常收益。Hongyan Fang等(2015)发现我国实施股权激励公司的股东权益报酬率(ROE)要显著高于不实施的公司,股权激励在短期内对公司价值有促进作用,但是长期并不显著,公司绩效的提升来源于对公司职员的激励。
国内研究中,吕长江等(2009)以2005-2008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公司为样本,发现在草案前后窗口期内,既存在激励效应又存在福利效应。陈华(2011)以我国股权激励预案公告的上市公司为样本,运用事件研究法发现股权激励效应显著为正,侧面证明在公告日前我国证券市场存在信息泄露情况。陈艳艳(2016)利用投资者情绪和管理层权力理论研究股权激励效应,发现短期激励效应为是投资者乐观情绪所致,而无法增加长期股东财富。
关于股权激励短期效应的研究,国内外学者的看法大体一致,即股权激励效在各国市场普遍存在,且对公司价值在短期具有正面影响,在不同经济形势下对不同样本公司的影响具有差异,但是股权激励对公司价值提升的时效性比较短,长期的效果并不明显。
2.2 股权激励对高管行为的影响
股权激励会对高管行为产生影响,进而影响公司绩效,本文选取了三个热门研究方向:股权激励与盈余管理、股权激励择时行为、股权激励对投融资的影响。下文将分别对其进行阐述。
2.2.1 股权激励与盈余管理
盈余管理的研究始于Demsetz和Lehn(1985),Kadany等(2006)发现管理层中存在盈余管理行为,高管持股和从事内部交易的可能性正相关。苏冬蔚等(2010)从盈余管理的角度得出设计缺陷会导致股权激励具有负面公司治理效应的结论。王烨等(2012)研究发现管理层权力大小与股权激励制定过程中机会主义发生的概率正相关。
2.2.2 股权激励与择时行为
Yermack(1997)认为股价上升的原因是高管的择时行为,而与公司绩效无关。Chanvin等(2001)发现在股权激励计划公布前公司股票异常收益率会出现下跌,原因是高管披露负面消息使股价保持在一个较低的水平,以实现股票期权套利。Erik Devos等(2015)研究发现CEO对股权激励时间的选择不是随机分布的,相反80%授予期权的行权时间在股票拆细公告日的当天或者前几天,使得CEO获得超额的股权激励收益,这进一步说明公司高管在股权激励最终执行前,也通过股票拆细公告来提高股票价格来获取利润。
国内研究中,张治理等(2012)发现以股票期权为激励标的物的激励计划中存在择时行为,而在以限制性股票为激励标的物计划中不明显。祝昱丰等(2014)认为即使不考虑股权激励的短期市场效应,股权激励公告日也可能选择在股价低点。
股权激励中的管理者择时行为问题比较普遍,国内外学者的研究结论比较统一。高管不仅在价格较低的时机获取股票,也通过有利公告的形式抬高股价来获利,委托问题较为凸显。
2.2.3 股权激励对高管投融资决策的影响
目前的研究表明股权激励对投资具有促进作用,对非效率投资具有抑制作用。罗富碧(2008)检验了股权激励对高管决策的影响,结果表明股权激励与投资量之间有显著的相互促进关系,且存在内生决定关系。徐倩(2014)分析了在环境不确定性下股权激励对公司投资的影响,结果表明股权激励可以减少矛盾,进而抑制过度投资,也可以减轻管理者对风险的厌恶程度来缓解投资不足。国外学者就此问题的研究趋向于企业实际,Canil等(2015)对比澳大利亚和美国市场,发现在澳大利亚CEO风险厌恶情况和行权价格与奖励数量负相关,美国CEO的风险厌恶情况与行权价格负相关,而与奖励数量正相关。
由以上论述看出,股权激励盈余管理和择时效应可以认为是壕沟效应另一视角的诠释,对投融资的影响也和利益趋同假说部分重叠,这说明整个股权激励的研究体系是融为一体的。不同于股权激励对公司绩效的影响的研究结论比较一致,即股权激励中盈余管理和择时行为现象普遍存在,股权激励会促进高管投资。
2.3 股权激励中股东对管理者的约束问题
股东对高管的约束与监督也是一个研究的焦点。我国目前关于此问题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大股东控制权、国有非国有控股以及董事会结构对股权激励的影响。
依照鲍盛祥(2015)的观点,大股东控制权对股权激励效果的影响主要体现在监督和冲突两个方面,主要表现为利益冲突。王华等(2006)研究发现,董事会结构与股权激励是互动影响的,具体表现在股权激励与独立董事比例之间存在显著的反向互动关系,与非执行董事比例之间存在显著正向关系,另外股权激励与公司绩效之间存在显著区间效应(倒U型关系)。夏纪军等(2008)研究大股东控制权对股权激励与公司价值的调节作用,发现大股东控制权对高管持股比例与每股收益之间的关系具有显著影响,并且这种影响在不同股权性质和成长速度的公司中也有差异。总体来说,在我国大股东对管理层具有较大的约束和影响力。而刘存绪等(2011)的研究表明,当实际控制人为国有身份时,股权激励的效果更好。
3 结论与展望
本文从三个方面总结股权激励对公司价值影响的相关研究。首先分析股权激励与企业价值的直接关系及主要机理的研究,主要回答“股权激励效果如何”这个问题。其次研究高管行为会对股权激励做出何种反应,并影响公司长期绩效和短期股价,从三个热门角度(盈余管理、择时行为、投融资)回答了“股权激励为何会有以上的效果”的问题。然而,股权激励的影响因素还很多,学者们对此的研究还处在探索阶段。最后回答“如何使股权激励达到理想的效果”的问题,关于此问题的研究成果更少,因而仅仅阐述了其中一个相关问题:即股东权利对股权激励中管理层寻租行为的约束。笔者认为今后需要重点探讨的问题是股权激励方案的设计,包括激励标的物的选择、行权条件等。
我国对股权激励研究起步较晚,目前尚有许多不足之处。例如现在国内关于股权激励的研究大多停留在股权激励与公司绩效、高管盈余管理(经理人机会主义)之间的表面关系,而对于其中的机制和原因,例如股权激励是通过什么途径影响高管行为及公司绩效的;不同的激励方案在不同的公司的激励效果有何区别;不同情况下选取股权激励方案的判断依据;股权激励和股东监督机制的结合等问题仍需探讨。其次,由于我国引入股权激励制度较晚,国内研究的样本量普遍偏小,局限性较大,因此许多结论存在分歧,不具有典型性,未来的研究需要更加完善的样本数据支持。
对于今后的研究方向,笔者认为:首先,我国实施股权激励的效果尚未达到预期目标,这其中的原因急需深入挖掘;其次,在我国市场逐步改革的背景下,探寻政府的政策会对股权激励的影响;最后,在现有研究基础上,分析非理、风险因素等对股权激励效果的影响。
参考文献
[1]Aboody D.N.,Johnson B,Kasznik R.Employee Stock options and future firm Performance:Evidence from option repricings[J].Journal of Accounting and Economics,2010,50(1):74-92.
[2]Adel,B.and Amira,B.The impact of stock-options on the company’s financial performance[J].Bulletin of Business and Economics,2015,4(2),63-72.
[3]Canil J.M.,Rosser,B.A.Evidence on exercise pricing in CEO option grants in two countries[J].Annals of Finance,2015:1-28.
[4]Chanvin,P,Shenoy,T.Executive Compensation Structure,ownership and Financial Performance[J].Journal of Finance,2001,(28):253-284.
[5]Demsetz H,Lehn K.The Structure of Corporate Ownership:Causes and Consequences[J].General Information,1985,93(6):1155-77.
[6]Devos, E.,Elliott, W.B.,Warr,R.S.CEO opportunism:Option grants and stock trades around stock splits[J].Journal of Accounting & Economics,2015,60(1),18-35.
[7]Fama E.F.,Jensen M C.Agency problems and residual claims[J].Journal of Law and Economics,1983,26(2):327-349.
[8]Fang,H.,Nofsinger,J. R.,&Quan,J.The effects of employee stock option plans on operating performance in chinesefirms[J].Journal of Banking & Finance,2015,(54):141-159.
[9]Hanson R.C.,M Song H.Managerial ownership,boardstrucre and the out division of gains in divestitures[J].Journal of Corporate Finance,2000,6(1):55-70.
[10]Jensen M.C.,Meckling W.H.Theory of the firm:managerial behavior,agency costs,and ownership structure[J].Journal of Financial Economics,1976,(3):305-360.
[11]Kadany Oh,Yung J.E Executive Stock options and earnings management:A theoretical and empirical Analysis[J].Management,2006,(18):224-245.
[12]Kato H K,Lemmon M L,Luo M,et al.An empirical examination of cost and benefits of executive stock options:evidence from Japan[J].Journal of Financial Economics,2005,(78):435-461.
[13]Leland E Hayne,Pyle H David.Information asymmetries,financial structure,and financial intermediation[J].Journal of Finance,1977,(32):371-387.
[14]Martin,O,Thomas,J.An Empirical Examination of the stock performance of Executive Stock Options[J].International Economic Review,2005,(78):435-461.
[15]Mcconnell J.J.,Servaes H.Additional evidence on equity ownership and corporate value[J].Journal of Financial Economics,1990,27(2):595-612.
[16]Mehran H.Executive compensation structure,ownership,and firm performance[J].Journal of Financial Economics,1995,38(2):163-184.
[17]Morck R,Shleifer A,Vishny R W.Management Ownership and Market Valuation[J].Journal of Financial Economics,1988,(20):293-315.
[18]Morgan,A. and Poulsen,A.Linking pay to performance:compensation proposals in the S&P 500[J].Journal of Financial Economics,2001,(62):489-523.
[19]Murphy,Kevin J,Jensen M C.Performance pay and top management incentives[J].Journal of Political Economy,1990,98(2):225-264.
[20]Ofek E,Yermack D.Taking Stock:Equity-based compensation and the evolution of managerial ownership[J].Journal of Finance,2000,55(3):1367-1384.
[21]Yermack D.Good timing:CEO stock option awards and company news announcements[J].Journal of Finance,1997,(52):449-476.
[22]鲍盛祥,张情.股权分置改革以来股权激励的研究态势:基于文献的分析[J].财会通讯,2015,(30):41-44.
[23]陈华.我国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实证研究[J].会计之友,2011,(09):73-74.
[24]陈艳艳.股权激励能够增加股东财富吗?[J].暨南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6,(03):105-116.
[25]陈勇,廖冠民,王霆.我国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效应的实证分析[J].管理世界,2005,(2):158-159.
[26]冯金华.从短期报酬到长期激励:奖金股票化方法[J].特区与港澳经济,1997,(09):40-42.
[27]胡阳,刘志远,任美琴.设计有效的经营者持股激励机制――基于中国上市公司的实证研究[J].南开管理评论,2006,(05):52-58,82.
[28]李斌,孙月静.经营者股权激励、约束水平与公司业绩:基于民营上市公司的实证分析[J].中国软科学,2009,(8):119-131.
[29]林丽萍,蔡永林,廖妍.创业板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效果实证研究[J].财会通讯,2015,(03):49-51,59.
[30]刘存绪,何凡.上市公司终极所有权结构与股权激励绩效探究―基于中国上市公司平衡面板数据的经验证据[J].经济与管理研究,2011,(5):32-38.
[31]卢闯,孙健,张修平等.股权激励与上市公司投资行为――基于倾向得分配对方法的分析[J].中国软科学,2015,(05):110-118.
[32]罗富碧,冉茂盛,杜家廷.高管人员股权激励与投资决策关系的实证研究[J].会计研究,2008,(08):69-76,95.
[33]吕长江,郑慧莲,严明珠等.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制度设计:是激励还是福利?[J].管理世界,2009,(09):133-147.
[34]吕长江,严明珠,郑慧莲等.为什么上市公司选择股权激励计划?[J].会计研究,2011,(01):68-75,96.
[35]吕长江,张海平.股权激励计划对公司投资行为的影响[J].管理世界,2011,(11):118-126,188.
[36]沈丽萍,黄勤.经营者股权激励、创新与企业价值――基于内生视角的经验分析[J].证券市场导报,2016,(04):27-34.
[37]苏冬蔚,林大庞.股权激励、盈余管理与公司治理[J].经济研究,2010,(11):88-100.
[38]王华,黄之骏.经营者股权激励、董事会组成与企业价值――基于内生性视角的经验分析[J].管理世界,2006,(09):101-116.
[39]王烨,叶玲,盛明泉.管理层权力、机会主义动机与股权激励计划设计[J].会计研究,2012,(10):35-41,95.
[40]魏刚.高级管理层激励与上市公司经营绩效[J].经济研究,2000,(03):32-39.
[41]夏纪军,张晏.控制权与激励的冲突――兼对股权激励有效性的实证分析[J].经济研究,2008,(3):87-98.
[42]徐倩.不确定性、股权激励与非效率投资[J].会计研究,2014,(03):41-48+95.
[43]张治理,肖星.我国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择时问题研究[J].管理世界,2012,(07):180-181.
【关键词】股权激励 上市公司 运用 控制
一、股权激励政策概述
股权激励主要是指上市公司以本公司股票为标的,对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员工进行的长期性激励,是通过让经营者获得公司股权的形式,给予企业经营者一定的经济权利,使他们能够以股东的身份参与企业决策、分享利润、承担风险,从而勤勉尽责地为公司的长期发展服务。企业会给予经营者一定的经济权利,使经理人在行权期内,享受股权的增值收益,并在一定程度上承担风险,也从而使经理人在经营过程中更多地关心公司的长期价值。股权激励政策对引导经理的长期行为防止其短期行为具有很好的激励和约束作用。
在我国,现阶段公司股权激励方式主要包括: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股票增值权、虚拟股票、业绩股票等。
二、股权激励政策在上市公司运用
1. 股权激励政策在上市公司运用的理论依据
股权激励创造性地以股票升值所产生的价差作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将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与企业长期经营业绩相联系,减少了管理人员的机会主义和股东对其进行监督的成本。这种政策本质上是一种市场化比较高的薪酬制度,相对于短期激励政策而言,其优越性不言而喻。
股权激励政策的理论依据为委托理论,在企业中,委托人即出资者、股东,人即经营者,是事企业战略性决策并直接对企业经营活动和经济效益负责的高级管理人员,包董事和经理。委托人和人之间的分工,使得持有不同资源条件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济主体各自获得超额效用,这是委托一关系的优点。但是,由于处于委托关系的双方都是理性人,追求效用最大化,而双方的效用函数却不相同,理人有可能在实现自身利益最大化的过程中有损委托人的权益。再加之委托人人之间信息不对称,使得委托人很难察觉并监督人的利己行为。这便委托一过程中出现的委托一问题。这种问题主要表现为“道德风险”。研究表明,股权激励,是至今为止从理论上和实践中都被证明能较好解决现代企业中存在的委托一问题的方法。西方国家企业的实践证明,股权激励机制在促进企业改善经营管理与实现经营绩效增长方面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2.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政策的运用环境分析
为保证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政策的顺利运行,建立规范的运用监督环境是股权激励实施制度基础;而强有力监督环境需要各级别政府相互配合,从法律、法规、规章各层次规定制定的严密性、程序的完备性和执行的有效性全方位监管;中国公司实施股权激励的制度基础经历了一个是从无到有、不断完善、并继续完善创新的历史过程。
(1)实施股权分置改革。不管是建立有效的资本市场,还是完善公司的治理结构,都需要强有力的监督规范和监督程序作为保障,股权分置改革为实施股权期权激励构筑良好的市场基础。股市中的股权分置所带来的股票全流通不仅加大了股票市场的供给,对非流通股的送股也将股市的整体价格水平平稳地调整到合理区间,股权分置同时增强了资本的有效性。
(2)政策环境的形成。任何制度的制定,或者某种程序的运行都需要有政府的支持和推动,那么政府应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管理制度,为保证方案的实施提供强有力的政策支持和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目前国内的股权激励中,在操作方面主要面临股票来源、股票出售途径等具体的法律适用问题,如政府应政企分开、取缔不合理的垄断保护、加强资本市场监管、改革经营者任用方式等手段来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
(3)会计环境的形成。新会计准则的出台对股票期权激励的会计处理做出规定,指出股票期权应列入财务报表中,而股票期权是上市公司薪酬的一种形式,那么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股权激励带来的经营绩效的增长已经通过利润的增加反映在财务报表里了,如果不将股权激励成本费用化,那么股票期权的收入就没有相应的费用与其配比,会虚增上市公司的利润。新会计准则的颁布保证了财务报表的准确性,更为公司实施股权激励的会计处理(包括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和相关披露进行了规范。
3. 股权激励政策的正确运用
在上市公司中运用股权激励应从以下几方面考虑:
(1)应该正视股权激励的适用条件。股权激励对象的激励性薪酬只能从增量资产中分配,不能对存量资产进行量化分配,要分清存量资产,准确量定增量资产,防止股东资产流失。而且激励对象无偿取得的人力资源股份不能固化,如若要固化的话必须向企业注入相应的资产。公司产权合理、股权激励设计方案切合企业实际、公司治理规范、证券市场有效、增量激励。上市公司的选择对象必须完善股权激励的约束条件,发挥股权激励的积极效应,切实可行的避开激励陷阱。
(2)严格按照股权激励机制设计和执行股权激励方案。股权激励中的分配是增量资产的预期激励性分配,不是存量资产的所有权变更;是企业预期剩余而非过去实现剩余的分配;而且股权对象获得的收益具有不确定性。应该科学选择绩效考核指标,整个流程下来从预设激励方案到激励对象努力工作然后是公司资产增值继而业绩上升股东利益增加。
(3)慎重的选择激励方式。由于不同的激励方式在激励成本、激励效果和激励对象获得的权益存在着很大的差异,因此上市公司应该针对自己的实际情况和市场条件进行选择。国际上通常限制性股票激励由企业回购股票,然后再无偿支付给受激励公司高管,因为无论股市大盘的形势如何,都有较大的收益。而国内运用条件过松时易出现过度激励,因此由于情况的特殊性,国内的上市公司需要慎重使用限制性股票。对于员工而言,股权激励政策应该进行多元化考虑。
三、股权激励政策在上市公司的弊端与控制
1.股权激励政策在上市公司的弊端
目前上市公司所施行的股权激励制度存在以下弊端:
(1)上市公司公司治理存在问题。我国上市公司内部普遍缺乏有效的内部监督机制,如上市公司中真正的控制者是公司的经营管理者,他们对经营管理层缺乏必要的监督和约束,导致上市公司内部的股东之间存有不正当交易,这样不仅不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损害了公司形象和公司利益,给投资者带来较大的市场风险。上市公司内部人士控制问题比较严重,比如国内多数公司的实际股价股权为国有控制,股东大会的职能弱化,国有股所有者缺位,在这种情况下股权激励的决策往往受管理层控制,实施股权激励往往是“自己激励自己”,从而导致上市公司不能有效持续发展。
(2)资本市场环境尚未成熟。有些国家包括我国的资本市场缺乏有效信息的制造者,而资本市场有效性的提升取决于国家的经济、政治、文化等多方面因素;人才又是上市公司市场形成的主体,目前经营能力达到标准的职业经理人较为缺乏,其选聘机制较为传统,不能更好的推进股权激励,从而不能满足上市公司的有效发展。
(3)具体实施过程中面临一定的法律法规限制。随着改革的深入,还需要更详尽的法规准则的推出,使公司的具体业务能顺利规范的得以开展。比如被激励者个人所得的纳税优惠问题,再如股权激励实施的会计处理问题,由于各公司的处理方式不尽相同,势必造成指标的不可比, 而目前的《公司法》和《证券法》并未达到一定的标准,势必为以后的公司内部管理和外部监管带来后患。
2.股权激励有关问题的控制
(1)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是股权激励机制发挥作用的重要前提,也是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的一部分。为了促进股票激励的有效实施,应加强公司董事会的独立性,完善职业经理人市场以及建立科学民主的业绩考核制度。选择更为优秀的职业经理人,加快职业经理人市场的培养,建立以“公开公平,竞争择优”为原则的经理人选拔、聘用机制,从而促进高素质经理队伍的快速形成和发展。充分利用现有职业教育机构的资源,并按照市场需求对其进行合理的分类整合,使得上市公司的股权激励政策顺利实施。
(2)开发和规范资本市场。上市企业实施股权激励制度关键在于刺激资本市场和企业层面的信息制造和传递,通过改善资本市场上的资金配置效率来提高整体社会的经济运行效率。人才是上市企业价值创造的主体,并且是股权激励政策激励的主要对象。开发和规范资本市场,能保证上市公司顺利实施股权激励政策。
(3)建立完善的法律法规。为保证股权分置改革的顺利进行,中国政府已经相继出台和修改了多项法规制度,修订后的《公司法》消除了上市公司实施管理层股权激励的法律障碍,《证券法》在公司资本制度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内转让股票等方面均有所突破,再有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方法适时的出台,2006年3月1日推行的国资委和财政部联合下发的《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试行方法》正式下发并施行,标志着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机制的制度环境已经制备。证监会又先后了《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规章规定准则。
四、结语
股权激励是我国企业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建设的重要方向之一。对于大部分上市公司而言,只有正确认识到股权激励的本质,健全约束机制,才能发挥其正面的效应,避免激励机制所产生的陷阱,从而达到股权激励的目的。随着《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颁发,股权分置改革的实施,管理层股权激励机制的引入必将对我国企业整体改革的推进产生积极的影响和发挥重要的作用。
参考文献
[1] 刘宏.经营者股票期权激励制度在我国企业的应用研究[D].贵州:贵州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8.5
[2] 徐振斌.股权激励要慎用限制性股票――关于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的调查[J].上海国资,2007,(5)
[3] 张志荣.我国股票期权激励制度研究[J].北方经贸,2008.4
[4] 宋辉,唐艺丹等. 关于优化我国上市公司治理结构问题的思考――基于股权结构视角[J].经济师.2010(10)
从理论上讲,现代公司制企业所有权和控制权分离,由于公司经营者和作为公司所有者(股东)之间存在目标和利益上的不一致,加之他们之间的信息不对称,最终导致了委托问题和经营者激励约束问题的产生。从激励约束问题的实质上看,经营者薪酬激励无疑是最直接的影响因素,因为薪酬激励可以真正体现责任(可以认为经营者业绩等于企业业绩)、风险与利益(激励形式和力度)相一致的原则。可以说,经营者股权激励作为一种重要的薪酬激励模式,是公司治理中最重要的机制之一,它通过让经营者以各种形式持有一定数量的公司股票,达到经营者和股东利益趋于一致的目的,从而从源头上解决经营者与股东之间的利益冲突问题。在欧美等资本市场成熟的国家,于20世纪50年代产生并逐渐蓬勃发展起来的经营者股权激励已被证明是解决现代企业委托问题的重要途径,是促进公司经营者与股东形成利益共同体的有力手段。
企业的各重要利益相关者对企业实施股权激励的效果都非常关注,但是,企业自身尚缺乏科学合理的股权激励实施效果的评价体系,致使股权激励在我国的应用处于进退两难的尴尬境地,股东不满意,经营者不满意,政策制定者也不满意。所以,除了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时的条件约束外,企业有必要对股权激励实施后的效果进行全面、综合地评价,为后续股权激励计划的有效实施创造有利的条件,真正保证企业价值最大化可持续实现的目标。
笔者认为,股权激励实施效果的评价体系应包括定性和定量两个方面,本处只探讨定量评价体系。股权激励实施效果的定量评价体系应该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设计:
一、评价实施股权激励的会计业绩指标体系
由于股权激励的宗旨是尽可能使投资者与经营者的利益目标达成一致,故股权激励在使经营者受惠的同时,也要求经营者的行为保障。换句话讲,就是如果希望通过经营者股权激励最大化投资者利益,就需要经营者能因股权激励而最优化自身行为。即实施经营者股权激励,将通过影响公司经营者的收益,进而影响其行为。这些行为将通过经营者制定和执行公司的各种财务决策,最终通过公司对外报告的会计业绩体现出来。
目前,在企业的股权激励计划中,主要采用盈利能力指标(如净资产收益率)和成长性指标(如净利润增长率、主营业务增长率等)。如果仅从上述两个角度评价企业实施股权激励的会计业绩,显然是不够全面的。而且,已有的研究文献大多证明实施股权激励企业的业绩并不明显好于未实施股权激励企业的会计业绩,这值得我们反思。
笔者认为,对企业实施股权激励的会计业绩应该从以下六个方面进行综合评价:(1)盈利能力指标。诸如销售毛利率、总资产收益率(ROA)、净资产收益率(ROE)、每股收益(EPS)以及经济增加值(EVA)等;(2)资产运用效率指标。诸如总资产周转率、流动资产周转率、应收帐款周转率、存货周转率等;(3)偿债能力指标。诸如流动比率、速动比率、现金比率、资产负债率、权益乘数、利息费用保障倍数等;(4)企业成长能力指标。诸如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净利润增长率等;(5)资本保值增值能力指标。诸如净资产增值率、每股净资产增值率等;(6)综合业绩指标。诸经济增加值等。
二、评价实施股权激励的股东财富效应
会计业绩中非常重要的利润、收入类指标都是是短期业绩指标,可反映因股权激励影响经营者行为所产生的经营状况和经营成果。实施经营者股权激励也会直接影响企业投资者的决策行为,最终影响他们财富的变动。进行股东财富效应分析的实质就是要探讨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对公司股票市价的影响,即市场投资者会因此如何调整其对公司未来发展的预期,并通过股价这个长期业绩指标的变动反应出来,最终影响投资者的投资回报,对其分析可以弥补短期会计业绩指标的不足。换句话说,评价实施股权激励的股东财富效应主要通过股票投资收益率来反映。
该项评价内容可以通过两个角度进行:一是分析股权激励计划公告的市场反应,即对公司董事会通过股权激励方案日、股东大会通过股权激励方案日以及公司股权激励行权日等重要时点的股票收益率进行分析;二是分析公司实施股权激励期间以及之后的股东股票投资收益。
当然,在应用上述评价体系时,需要结合我国股市的实际情况,当股市因外部原因处于不正常波动状态时,可考虑使用股票价值指标替代股票价格指标。
三、评价企业是否因实施股权激励而存在盈余管理行为
由于会计业绩是短期业绩指标,受企业会计政策、会计核算方法选择和会计估计的直接影响,而市场业绩又直接受到会计业绩的影响。为了了解企业提供的会计业绩数据是否会因股权激励而受到人为操控,有必要对公司经营者是否因会股权激励而进行盈余管理的行为进行了评价。从理论上讲,实施经营者股权激励具有提升企业会计业绩的重要作用。经营者为了证明股权激励这种正向作用确实发挥了作用,同时,也为了获得股权激励收益,因此,在实施股权激励前后期,经营者可能存在盈余管理的动机和行为。如果实施股权激励后,公司真实的会计业绩下滑,出于经营者自身利益的考虑,也可能存在盈余管理的动机和行为。当经营者盈余管理的动机付诸实践时,就向资本市场释放了一个误导性的信号,从而影响市场投资者的投资决策,并最终可能扭曲投资者对公司市场价值的评价。从已有的大样本研究文献看,主要的结论都是实施股权激励会导致企业的盈余管理行为。如果真是这样,实施股权激励企业的业绩就很可能不具有可持续性,完全违背了股权激励的初衷,所以,非常有必要对实施股权激励企业是否真的存在恶意的盈余管理行为进行分析评价。
分析企业是否存在盈余管理行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是否存在会计政策、会计核算方法和会计估计的不正常变动;是否存在公允价值不公允的情况;是否存在非经常性损益的不正常变动;是否存在关联方关系的不正常变动;是否存在合并报表范围的不正常变动;注册会计师的审计报告意见是否不是标准的无保留意见;企业是否存在不正常的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企业是否存在不正常的更换独立董事的行为,等等。
总之,只有从会计业绩、股东财富效应和盈余管理行为三个方面进行综合的分析,才能建立起全面科学地评价实施经营者股权激励效果的定量评价体系。
【关键词】股权激励;激励设计
股权激励计划是一项系统、复杂的工程,涉及诸多法律与管理问题。在一个完整的激励计划中,计划要素主要包括激励工具、激励对象、激励额度、行权价格(授予价格)、行权安排、绩效考核指标六大方面。下文主要分析各个要素在计划设计中的基本方法或依据。
一、激励工具
激励工具即激励模式,是激励计划中的核心内容,企业要考虑选择什么样的激励工具才是最适合自己的现状及未来的发展需求,最能够有效起到持续激励的作用。目前在国内一般使用的激励工具有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股票增值权、虚拟股票、业绩股票等。每一种模式都有其独特之处,不同模式比较归纳为企业可根据自己的实际需要来选择不同的激励方式,在一个激励计划中可以用一种激励模式,也可以是多种模式的组合。
国内现行的法规未限制企业采用哪种模式来作为股权激励的手段,国内监管部门目前鼓励使用的主要模式是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两种,实践例子中也是这两种方式使用最多。2008-2010年共有145家上市公司公告了股权激励方案,其中使用股票期权激励方式的公司就有103家,占总量的71%,成为企业长期激励模式的主流。另有24%采用限制性股票的方式。
股票期权占激励方式的多数,其原因是股票期权对于激励对象的资金沉淀成本最小,激励对象可有行权的选择权,风险最低。
二、激励对象
激励对象的选择主要考虑企业在计划中要激励谁,哪些职位、哪些人员是承载企业未来战略目标实现而需要长期激励的。在现实中多数上市公司都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人员作为激励的对象,这是由他们的职位重要性决定的,因为他们处于公司的核心业务,与公司的未来发展及业绩好坏直接相关,对他们实行股权激励计划有利于公司的长期发展。同时,根据委托—理论和剩余索取权理论,给予核心员工相应的剩余索取权激励,可以使其参与企业未来的盈余增长和股票升值的分享,从而减少股东对他们的监督成本,并有利于吸引和留住更多的优秀人才。
激励对象的选择要根据企业战略设定多维度的选择标准,从方法上,企业可首先根据激励计划的目的和企业现状,确定激励对象的选择原则;再根据选择原则确定激励对象的选择标准,重点关注哪些职位对公司未来战略有全局性影响,对公司的财务业绩有直接推动作用;哪些职位对公司长期经营业绩的实现和股东回报有关键的影响;哪些人员是有历史贡献并且对公司今后发展起关键作用需要通过长期激励留用的;以及规划未来核心人员的构成需求等。
确定激励对象资格,应从人力资本附加值、历史贡献、难以取代程度三个方面予以考察。从人力资本附加值来看,激励对象应该能对公司未来的持续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从历史贡献来看,激励对象应该对公司过去的经营业绩增长或管理能力提升作出了突出贡献;从难以取代程度来看,激励对象应该包括那些掌握核心商业机密或专有技术的特殊人力资本持有者。归结而言,在确定股权激励对象的过程中,除了关注对员工过往业绩贡献的认可外,更应关注当前或未来那些在企业价值链中能起关键作用的人。
按照目前国内的政策规定,国内上市公司的激励对象原则上限于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对上市公司整体业绩和持续发展有直接影响的核心技术人员和管理骨干;持股5%以上的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原则上不得成为激励对象,除非经股东大会表决通过;监事和独立董事不得成为激励对象。
三、激励额度
激励额度是要确定向激励对象授予多少股票数量的问题。企业要考虑如何确定合理的激励力度,既要避免激励额度过小、使牵引力不足、激励流于形式的问题;但也要避免额度过高,企业要承担过高的激励成本,同时造成激励过度、对激励对象缺乏有效牵引力的问题。
国内现行的政策规定,全部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股票总数不得超过公司已发行股票总额的10%,对激励个量规定个人获授部分不得超过总股本的1%,超过1%需要股东大会特别批准。
在考虑如何对激励对象分配激励额度时,除考虑要满足法规所限定的比例上限外,可运用打分法或双因素滚动量化法来确定不同激励个量的额度。打分法即根据激励对象的岗位、年资、工作表现、部门业绩等不同维度,对其进行逐一打分,按照得分在总分中的比例相应分配激励额度。双因素滚动量化法即从资本和人力两个要素入手,将企业未来产出的形成归功于资本贡献和人力贡献两个因素,根据企业人力资本贡献的特点进行相应滚动量化分配。在实际操作中,对关键人员的激励数量不宜过低,使能够对目标人员实现有效的激励。同时,授予数量要与授予对象在公司中所发挥作用相联系,不能盲目激励。此外,对激励额度的设定,还要结合同类公司以及经理人市场激励水平的实际情况,使企业的激励计划能在同行业的人力市场具有一定的竞争力,发挥股权激励留用和吸引更多优秀人才的效用。
四、行权价格(授予价格)
不同的激励方式,对应有不同的价格要素。如采用股票期权方式,对应为激励对象行权的股票价格;如采用限制性股票方式,对应为激励对象购买被授予股票的价格。
在股权激励计划中,行权价格与股票市价之间的价差就体现为股权激励的效应所在,所以,行权价格的高低是关系到激励对象的收益和受激励程度。行权价格过高,会使激励对象难以通过努力工作促进企业业绩提高、股价上升来获得收益,会降低其努力工作的内在动力;而行权价格过低,则意味着激励对象很容易就能有行权收益,有管理层侵占股东利益的嫌疑;对于股东而言,则意味着激励成本过高,并且激励效果也不明显,造成激励浪费。
国内现行的政策规定,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按激励草案公告前一个交易日股票市价与前30个交易日股票平均收盘价孰高来确定;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不能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50%。
从国内的实践情况来看,股权激励计划有效实施的时间点最好是选择在企业务求大力发展、股票市场价格又相对低的期间来推行,此安排可有助于股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执行并取得相应的激励效果。因为在中国弱有效性的证券市场上,股票价格在一定程度上受到政策调控、经济环境不稳定因素、或过度投机等问题的影响,使股票价格有时会偏离企业的真实价值,所以如果在股票价格相对低、而企业发展又需要借力股权激励工具时施行,则当企业经营业绩达到考核条件并反应在公司市值也得到提升时,可使激励计划的行权成功率大为提高,对激励对象的激励效果更为明显有效。
五、有效期及行权安排
有效期对于股票期权是指股票期权从授予日到期权失效的时间长度;对于限制性股票是指从取得限制性股票开始到解锁期结束的整个时期。一般而言,行权的有效期越长,越有利于激励经理层的长期行为,反之,则容易引发短期行为,使激励对象过度关注股价的短期变动,容易使一部分激励对象萌生投机念头,违背长期激励的初衷。但过长的激励周期,也会使激励对象预期的不确定性增加,会无法调动员工的参与欲望,弱化激励效果,而且也会相应增加企业的激励成本。所以,有效期的设计必须合理,企业要考虑整体的激励计划时间安排使能有效平衡激励效果的最大化和企业本身的激励成本最优化问题,使激励对象的行权时间能与企业的战略规划相互对应,促进企业战略目标的实现。
我国现行政策规定行权有效期最长不超过10年,原则上不低于3年;限制性股票的禁售期不得低于2年,解锁期不得低于3年。
对于行权安排的设计,主要考虑股权激励计划中等待期(对于限制性股票为限售期)、行权/解锁期和分批行权/解锁的设置。对于每个上市公司来说,锁定期和行权期的时间跨度设置要根据企业具体情况来确定。比如技术含量相对不高、激励对象所做决策的影响时间较短的,则可适当缩短等待期和行权期。而技术密集度高的企业,激励人员的决策和工作成果将对企业有较长期的影响,则行权的安排要适当延长,以保证激励对象为企业的长期利益做好足够的考虑。可见,等待期(或锁定期)与行权安排对激励效果的发挥以及机制本身的成败均有较大的影响,因而是设计激励方案的关键步骤,企业应充分分析自身的特点和经理人的决策影响周期以合理安排行权的期间。理论上的等待期(或锁定期)与行权时间应与经理人对企业决策的影响期间相匹配,使能更好地发挥股权激励的长期激励作用。
六、绩效考核指标
绩效考核是客观测评被激励者绩效表现、工作态度和发展潜力的重要工具。利用绩效考核有助于决策者确定合适的激励对象,有助于决策者及时评估股权激励的效果,有助于决策者及时掌握激励对象在不同阶段的工作状态。在股权激励计划中设定绩效考核指标,主要目的是判断激励对象能否行权或者得到(出售)股票的标准。因此,在股权激励计划中必须设定合适的绩效考核指标,使能准确反映出激励对象对于企业价值的贡献度。
企业在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时,必须要建立与之相配套的绩效考核机制。因为绩效考核体系至少在两个环节影响股权激励计划,一个是在授予环节,绩效考核是确定谁是激励对象、应该授予多少数量的衡量标准。在此环节中,常常需要配合使用岗位价值评估工具;另一个环节是在兑现或行权阶段,能否达到一定的业绩条件,将是激励对象能否兑现收益以及兑现多少收益的判断标准之一。
关于与绩效考核相对应的行权条件设置上,激励方案的行权条件应综合考虑这些因素:第一,业绩条件必须与公司的价值增长相匹配。要达到激励的目的,行权条件不能过低,有激励作用的行权条件应该是经理人经过努力后才能实现的,否则不仅背离激励计划的初衷,也是对股东利益的侵害。第二,业绩指标的价值评定应该是明确且令人信服的。行权条件不能脱离企业的实际情况与发展目标,要与公司的中长期发展目标相匹配。第三,业绩指标是激励对象可以通过自身努力而影响的,要综合考虑行业发展和宏观经济环境等外部条件,避免过高的、不切实际的行权条件影响对激励对象的信心和吸引力。
由美国辉瑞制药1952年首先推出的管理层股权激励目前成为西方发达国家企业内部治理机制的普遍方法之一,这种方法通过让管理层持有股票或股票期权,让企业的管理者加入到企业的股东行列,有效的将管理层的个人利益与企业利益有机的结合。股权激励理论上可以降低成本,提高企业的价值,解决激励不相容问题。
目前股权激励也被越来越多的国内上市公司使用,由于公司治理结构的不完善、市场有效性的缺失、外部监管体制的不健全等因素引起的股权激励风险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本文系统分析了内部企业治理及外部市场环境对股权激励契约设计的影响,以使其更好地体现建立长期激励机制的目的。
一、公司治理对股权激励的影响
公司治理包括董事会治理、大股东治理、融资结构等,无论是哪种治理机制,都可以有效的对公司进行治疗,多种治理机制相互结合,共同完成公司的治理,为公司提供了内部约束。公司治理关键在于内部控制系统的构建,包括大股东治理、债权融资约束、董事会治理、监事会监督等。通过对股权激励方案制定、申请程序规定、执行过程控制、信息披露制度、会计与税收制度等股权激励方案的审批与实施过程中进行各种强制性规制,实现正向效应①。
(一)股东大会
目前股东大会主要负责的事项包括对股权激励契约中的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激励数量、股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标的股票禁售期、激励条件、行权价格等内容进行表决。为加强对管理层的制约,需要增加激励条件中的考核指标,避免指标过于宽松,不能达到提升企业绩效的目的。
(二)薪酬委员会
通过建立薪酬委员会,并保持其独立性,减弱经理人对激励契约设计与实施的干预力度。薪酬委员会的独立性是影响其有效性的重要因素,薪酬委员会的独立性和专业性较高,在设计薪酬契约方面更加有效。为确保薪酬委员会的独立性,需规定高层管理者不得参与,以减弱其对干预力度,并以此作为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制度性约束。同时通过建立一套有效的薪酬委员会运行机制,如委员会成员的选聘、考核与薪酬制度等,确保其能有效地履行职责。
薪酬委员会可以在特定的时间要求上市公司聘请财务顾问,对公司的激励计划进行全方面的分析,判断其可行性以及对公司发展的利与弊,并提出相应的修改建议。后期可以加强外部中介机构的监督作用,要求中介机构对股权激励的上市公司相关信息披露发表独立意见,增加公信力和透明度。
(三)监事会
作为对董事会监督的补充,监事会对管理层的监督和制衡也至关重要。企业需要建立健全监事会的机构设置,落实监事议事规则,真正起到对管理层的监督作用,确保股权激励在实施过程当中,管理层不出现业绩造假等过激行为,使得激励出现负效应。
(四)债权人
债权人在股权激励契约设计中也可起到一定的作用,为确保债权人的经济利益不因管理层的背德行为或者非理性投资行为受损,债权人可要求在债务合同中加入相关条款,对管理层进行约束。
二、外部市场对股权激励的约束
外部市场指经理人市场、产品市场、资本市场、政治法律途径等为公司提供外部约束的市场环境,股权激励效应需要通过各市场环节相互传导才能发挥出来其作为长期激励机制的作用,因此完善的市场环境是股权激励效应得以发挥的重要前提。积极构建有效的外部约束环境,包括完善的经理人市场、稳定有效的资本市场、公平竞争的产品市场等,以防止股权激励成为公司管理层自纵的隐蔽机制,从而清除阻碍股权激励制度得以健康前行的障碍。
(一)经理人市场
经理人市场旨在克服由于信息不对称产生的逆向选择问题,并为公司提供了广泛筛选、鉴别职业经理人候选人素质和能力的基础制度,其核心是职业经理人的竞争选聘机制。作为股权激励效应充分体现的重要支撑,经理人市场一般是通过声誉显示的信号传递功能、以及运用竞争效应形式构建市场选择与评价机制、市场控制机制来提供外部约束作用。
(二)资本市场
资本市场不仅是公司股权激励制度的具体体现,也是股权激励机制实现的有效途径。我国资本市场信号传递功能的缺失与外部制度约束功能的薄弱是阻碍股权激励制度有效推行的主要瓶颈。如市场上的大部分价格信号是反应对股票追逐的现状,而不是公司内部的实际价格,所以说对公司的资质进行评价不能一味的通过股票来判断。在市场行情好的时候,公司的管理层需要尽自己最大的可能将股票价格继续抬高,相反,在市场低迷的时候,管理层即使再努力也未必能够促进股价的提升,这不仅是对公司的盈利能力的客观评价,更是对经理人综合能力的有效证明,由此可见,加强公司在资本市场的竞争是很有必要的,另外,企业加强经理人综合能力的提升也是很重要的。在市场有效性程度不足与相关体制不完善的情况下,上市公司推行股权激励制度的实践效果将大幅缩减,甚至引发新的道德风险,所以说,加强公司在资本市场竞争相关体制的完善是必要的。我国资本市场只有实现从政策性工具向真正实现资源配置的场所转变,其股价信号能真正反映企业的客观价值,股权激励制度才能达到预期的效果。
资本市场所提供的上市公司价值信息的真实性与否,是对经理人进行股权激励的重要前提。虽然公司业绩与公司价值之间存在一定的相关性,但在这种投机性较强的资本市场里,公司经理人员的努力与从市场获得较高的回报并不存在明确的正向关系。
(三)产品市场
?a品市场的约束效应是通过经理人市场间接传递的,产品市场的充分竞争,经理人市场的信号传递与竞争功能才会增强。产品市场的充分竞争需要公平的法律环境的支持,即打破地区与专业领域,对于同类产品在产品市场上不能有歧视或限制,同时要防止垄断的发生。
只有在公平竞争的法律环境之下,产品市场的充分竞争才可能出现,才能真正有效地从外部约束经理人的经营行为。但由于产品市场控制作用的滞后性,因此需要与其他机制与途径的配合。
三、结论
以股权激励契约的合理设计与有效实施为中心,上市公司应进一步完善上市公司治理,构建以薪酬委员会有效运作、独立董事监督、大股东治理与债权人约束等构成的内部约束机制。逐步规范实施细则,完善以申报审核规定、执行过程控制、信息披露制度、会计处理制度等为主体的政府与行业监管机制。优化外部市场环境,搭建以经理人市场、资本市场、产品市场组成的运作实施平台是股权激励实现预期效应的前提与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