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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 自发文之日起至9月5日,完成年度“对县督导”整改及年度区教育工作督评估自评工作
1、乡镇和有关教育职能单位自评整改时间:自评的过程也是整改的过程,因此,整改工作贯穿自评工作的始终。自发文之日起至8月26日,各单位务必根据“对县督导”的评估标准,对照整改方案(详见附件1),认真制订本单位年度“对县督导”整改工作计划及年度本单位“对县督导”自评工作计划,确保按时完成第一阶段自评整改等工作。
年9月6日起。
第二阶段 年9月6日至10月20日,完成年度区教育工作督评估自评工作
1、乡镇和有关教育职能单位自评时间:自年9月6日至年9月30日,完成整改、自评、汇总上报等工作。
年10月20日至年10月25日。
第三阶段 迎接省、市对我区教育工作“对县督导”评估工作,市政府拟在年11月份对我区年度教育工作督导评估,省政府将在年月对我区年度教育工作督导评估,迎评工作安排届时另行通知
二、工作要求
年月26日至30日,省政府对我区年度教育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为期5天的教育工作督导评估,评估结果不容乐观。全区教育工作基础薄弱,事业发展各指标中部分指标达不到要求。《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关于全面开展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意见的通知》(政办[]15号)文中明确规定:“对不合格的县(市、区)进行通报批评,限期整改,一年以后仍达不到要求的给予黄牌警告”。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该项工作,成立了“市区教育工作督导评估自评工作”领导小组。各单位务必充分认识我区教育工作问题的严重性、复杂性和艰巨性,务必充分认识我区教育工作督导评估自评、整改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务必针对本单位的实际问题及时做好自查自纠、补缺补漏等整改工作,并切实做好省级督导存在问题的整改及年度和年度教育工作督导评估自评工作。
(一)加强领导,建全机构。建立对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进行督导评估制度,是确保县级人民政府依法切实履行教育管理职责的一项重要举措。百年大计,教育为本。各乡镇、各教育职能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各乡镇、各教育职能单位有人员变动的,应根据政办〔〕15号文件要求,及时调整、充实自评工作领导小组和下设评估办人员,并认真制订自评工作计划,协调有关事宜,开展日常工作。确保督导评估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对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的督导评估是一项常规性、制度化的工作。各乡镇、各职能单位每年在制定教育工作计划时,应当根据督导评估标准要求,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提出全年的工作目标任务。并督促对照指标要求加强过程管理,力求责任到人、落实到位。
(三)切实整改,认真自评。各单位要根据《市区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省级督导评估整改方案》(详见附件1)的要求,做到:一是根据对应的指标要求,核清基础数据,查找问题与原因所在,明确整改目标,制定整改计划方案,并认真抓好落实,确保各项整改项目到位;二是认真做好年度和年度自评整改工作。自评工作要依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关于全面开展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意见的通知》(政办〔〕130号)等文件精神,对照《市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区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自评工作的通知》(政办〔〕74号)文中的责任分工,认真做好本单位的两个年度自评整改工作。
(四)加强督查,促进落实。区委、区政府将在各单位自查自评的基础上,由督查小组对各阶段自评工作进行督查,促进各阶段自评工作扎实有效开展。对认真履行教育工作职责,及时完成自评工作的单位予以通报表扬,并作为绩效考评的依据之一;对不认真开展自评工作的单位及相关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问题严重的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三、工作重点
(一)各乡镇
1、要进一步履行教育工作职责。认真做好组织入学、控辍保学等工作,要与各行政村签订“控辍保学”责任状,制定保障适龄人口接受义务教育的乡规民约。完成适龄人口就学取证工作,不得弄虚作假。积极配合区残联做好本乡镇适龄残疾少年儿童的普查、鉴定工作。认真做好年度和年度履行教育工作的总结。(各阶段主要工作安排详见附件2、附件3)
2、重新核实3~24周岁人口基数。一是核准户籍人口基数(参照附件4核实,并打印遗漏的适龄人口名册,在以乡镇为单位按年龄组,村的顺序统一编造序号)。二是核准未申报户口和外来常住人口基数。避免学龄人口漏登、错登等现象,确保各种表册卡数据相符。
3、文化户口册重建工作。即对上面已核定的各类适龄人口基数重新用《3-24周岁适龄人口接受教育情况登记表》以乡镇为单位统一用电脑打印,并按年龄组、村的顺序统一编造序号(与电脑打印的《户籍人口花名册》序号相同)。
4、分别填报《年区 乡镇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汇报材料》及相关报表的过渡表。
5、认真做好15-24周岁户籍中文化程度更改工作。并认真做好核实更改后的统计工作(详见附件5)。
6、认真做好各种备查材料的收集整理工作。
(二)区教育职能单位
1、区教育局
区教育局是区政府管理教育的行政主体,在做好本单位自评工作的同时,还要督促指导各乡镇、各有关教育职能部门和辖区内各类学校认真履行教育工作职责。
(1)认真做好存在问题整改工作。针对年月26-30日,省政府对我区教育工作督导评估中提出的具体问题,进一步梳理、整改,能整改的要及时整改,一时有困难的不能整改到位,要提出具体整改方案。重点协调区财政局、人事局、公安分局、卫生局、残联、文体局、教师进修学校等教育职能单位认真做好自评整改工作。
(2)督促学校做好组织入学和动员辍学生返校,要与各校签订控辍保学责任状。
(3)核清各类学校的基础数据。对照评估标准要求,核准各种基础数据。同时,为了帮助乡镇做好辖区内在学生取证和文化户口的滚动登记工作,还要做好以下三项工作。一是核清辖区内“户籍人口”就学基础数据;二是核清辖区内“未申报户籍人口”基础数据;三是核清接收外县区人口就学基础数据。要求各类学校把本辖区外的学生分别用《学生接受义务教育情况汇总表》按年级、乡镇、行政村、年龄段归类造册及时送给本乡镇或辖区内各乡镇,作为乡镇文化户口的滚动登录的依据。同时报送区教育督导室1份。
(4)继续加强对学校的管理。促进学校重视自评工作,以积极向上的精神状态、整洁优美的校园环境和科学规范的内部管理来开展自评和迎评工作。
(5)协调区公安分局做好15-24周岁人口文化程度核实更改工作。对在我区就学的15-24周岁人口文化程度进行全面摸底、认定。以后每年均提供各类学校毕业生信息,协调区公安分局或有关单位及时输入户籍人口中“文化程度”信息栏,并做好核实更改后的汇总统计等工作(详见附件5)。
(6)准备好相关的备查资料。区教育局要根据指标要求,为区政府提供或协调提供相关的备查材料。
2、区财政局
根据省督导评估时提出的有关问题,制订整改方案并加以落实,继续逐步加大对教育的财政投入力度,并准备好相关的备查资料。
3、区政府教育督导室
要加强业务培训,做好教育工作督导评估的业务指导,认真开展年度、年度自评、整改工作的检查、指导和服务工作。
4、区残联
区残联要会同各乡镇、区卫生局、区教育局等有关部门,全面完成对全区适龄残疾少年儿童普查和医学鉴定工作,并及时汇总、统计。
5、区公安分局
要求各派出所及时为乡镇重新核实3-24周岁户籍人口花名册;及时做好15-24周户籍人口中的文化程度核实更改工作。
四、上报材料
1、乡镇人民政府应上报材料:年度教育工作总结(、年度各一式2份);《年度区乡镇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汇报材料》一式八本;《省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基础数据统计表》中的事业发展表1—表5相应的各种过渡表(含各村)一式二本。
2、区教育局应提供上报的材料:《年度市区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自评报告》;《年度市区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自评汇报》(领导讲话);《年度市区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自评表》(审核时、年度各1份)。
3、区财政局提供上报的材料:教育经费与管理中的相关报表、自评表;年度、年度工作计划、总结。
4、区教育督导室提供上报的材料:《年度省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登记表》;《年度省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基础数据统计表》(年度、年度)。
5、区残联应提供的材料:提供适龄残儿童花名册,按乡镇、年龄、类别分别造册、统计。
6、其他职能单位(即自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提供年度本单位工作计划和总结(各2份)。
一是确定考核内容。一方面包括乡镇部署安排的有关农村社会管理方面的共性工作目标内容,如计划生育、防灾救灾、安全生产、维稳、平安综治、农村基层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县乡重大项目建设涉及到的政策处理等;另一方面是各村根据本乡镇工作重点,结合实际提出本年度有关社会经济发展方面的创建目标,如环境整治村、生态文明村创建、效益农业开发等工作目标。
二是制定考核办法。要求乡镇结合实际,参照县里对乡镇的目标管理办法及县机关职能部门目标管理实施细则,按照科学合理、便于操作的原则,制定本乡镇村年度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考核办法要明确村共性工作目标、村创建工作目标的具体内容以及目标项数、基本分值、分值权重等。同时,根据各村人口规模、工作基础条件、工作难度等因素,设置相应的难度系数,年终考核综合考虑工作难度系数和目标工作具体完成情况计算总得分。
三是设定考核目标。以乡镇党委、政府部署安排村共性工作目标和村自报创建目标相结合的方式,确定本乡镇各村年度工作目标。村共性工作目标,由各乡镇党委、政府根据本乡镇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要求部署安排到各村;村创建工作目标,由村两委根据乡镇党委、政府年度工作目标要求,会同驻村工作指导员结合本村实际,通过民主决策方式提出具体创建目标,并以书面形式上报乡镇党委、政府审核同意后确定。村共性工作目标和创建工作目标确定后,乡镇党委、政府要与村两委签订目标责任书,各村要在一定范围内对工作目标进行公开承诺。
今年以来,我市计划免疫工作在各级党政部门的重视和支持下,在省、市主管部门和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免疫规划部的具体指导下,紧紧围绕规范免疫接种门诊、控制乃至消灭相关疾病做了大量艰苦的工作,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现将本年度工作总结如下:
基本情况
******地处**,属河网湖区,国土面积**平方公里,东与******接壤,南隔****,西倚*****相望。东西长约**公里,南北宽约**公里,地势西北高、东南低,海拔高度****米。全市辖**个乡镇、办事处,***个村(居委会),****个村民小组,总人口****人,共有医疗机构****个,其中市直**个,乡镇卫生院**个,城区防保站*个,村卫生室***个。现在全市已建成规范免疫接种门诊**个,市镇两级计划免疫专业人员**(中级职称*人,医师**人,医士**人)。0~7岁儿童****人(其中****年出生****人),已有****名儿童建立了预防接种卡,建卡率为99.92%,建证****名,建证率为99.92 %。
工作成绩
一、免疫实施
二、免疫监测
在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通过广大卫生工作者的努力,今年我市计划免疫工作成绩显著,现总结如下。
(一)定点接种。我市以乡为单位定点接种工作自一今七年实施以来,经历了试点、推广阶段,取得了可喜成绩。今年是我市计划免疫乡镇定点接种率达90%以上的关键一年,截止到今年底,除岳西县外全市已有173个乡镇开展了定点接种,实施率达94.54%,达到了市卫生局制定的《安庆市以乡为单位定点接种实施方案》提出的分阶段预期目标。
(二)开通计划免疫服务网站。为推动计划免疫工作的信息化发展,展示安庆计划免疫风貌,更好地服务于社会,安庆计划免疫于今年八月三十一日在全国率先上网。该网站运行以来,受到卫生部、中国预科院、省卫生防疫站和省内外同行的好评。并已被著名搜索引擎YAHOO、搜狐、和新浪网等收录。
(三)全市AFP监测工作运转正常。AFP旬报率均达100 %,全市AFP病例监测已于96、97、98、99年连续四年达卫生部监测标准。1999年度全市通过AFP监测系统共报告AFP病例19例,达到并超过卫生部规定的1/10万监测指标,其它指标亦达到规定要求。
(四)全市麻疹监测工作步入正轨。各县(市、区)均完整地开展了麻疹旬报。旬报率100%。市站血清学实验室正常运转,全年共报病例58例,实验室确诊19 例,排除33例,6例结果待出。
(五)计划免疫常规接种率报告工作得到进一步提高。各县常规接种率报告的单位数比上一年度显著增加,报告面和报告质量得到进一步提高。99年市站应用微机按要求利用信函和电子邮件向省站报告数据12次,同时怀宁县也与市站实施了计算机联网报告。
(七)计免动态
为加强全市计划免疫工作信息的交流,指导全市计划免疫工作的开展,全年共编写《计划免疫动态》四期,受到省市有关领导的好评,并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八)计免考核
(九)相应传染病发病情况
我市已连续九年未发生野毒株引起的脊髓灰质炎病例,并已连续五年未发生白喉病例。全年报告百日咳41例,发病率是0.68/10万,与去年同期相比上升了9.68 %;麻疹报告45 例,发病率是0.75/10万,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了45.65%。
一、加强领导,明确奖励政策
(一)成立组织机构。县政府成立烤烟产业发展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政府办主任、财政局局长、烟草局局长任副组长,县政府办、烟草局、财政局、水利局、交通局、综开办、库区办、地税局、电力局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在县烟草局设立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县烟草局局长兼任,具体负责制定烤烟产业的发展规划、组织协调烤烟生产及收购中的有关事项,组织实施烟区基础设施建设等工作。各烟区乡镇要成立相应组织机构,明确职责,夯实责任,积极为烤烟产业发展服务。
(二)建立奖励机制。从2010年起,烤烟考核及税收分成以当年县政府下达给各乡镇的种植计划为准,烟叶税县级留成60%(其中10%用于建立烟叶生产自然灾害风险基金);乡镇留成40%。
二、科学安排,强化计划指导
今后我县烤烟产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和总体工作思路是:“计划指导,稳定规模,夯实基础,突出特色”。县烟草局要做好全县产业发展总体规划,确保产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县上每年10月底前下达下年度烤烟种植任务,各烟区乡镇要按照计划任务,及时做好任务分解下达、种植地块预留等各项准备工作,抓早动快,为计划任务完成奠定坚实的基础。未列入计划、有发展意愿的乡镇,要提前将种植计划报县烟草局,由县烟草局在下年度的种植计划中统筹考虑予以安排。县烟草局要按照年度总种植计划的120%预留烟苗,以保证满足种苗需求。
2010年,全县计划种植烤烟面积10000亩(各乡镇种植计划见附件2),收购烟叶26000担以上,实现烟叶税350万元以上。全县1000亩以上烤烟种植乡镇达到6个(古城镇、高川镇、白勉峡乡、三花石乡、白龙塘镇、堰口镇);300亩以上专业村达到20个;烤烟种植大户(10亩以上的专业户)达到烟农户数的50%以上。
三、夯实责任,推动任务落实
县烟草局及各种烟乡镇要广泛宣传种烟大户、专业村等生产典型及烟叶生产优惠扶持政策、烟草订单农业的优势,进一步坚定烟农的发展信心,引导更多农民积极投身产业发展。县烟草局要加强同上级烟草部门的沟通、衔接,积极争取上级支持烟区加强水利基础设施和烤房建设的优惠政策扶持,加强对乡镇的指导、服务和管理。同时,县水利、交通、电力、综开等部门要在项目、资金方面对烟区乡镇予以倾斜,与烟草行业项目捆绑实施,改善烟区的基础设施条件。
各种烟乡镇要进一步分解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早规划、早安排,落实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深入农户逐户落实好预留地块。要结合各自实际,进一步修订完善奖惩激励机制,继续实行包片责任制和绩效挂钩分配办法,全面落实种植大户、专业村的扶持奖励政策,并对做出突出成绩的干部给予重奖,充分调动干部群众推动烤烟产业发展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确保计划任务圆满完成。同时,各烟区乡镇要切实落实好相关扶持政策,认真做好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加大烟区的水、路、烤炉等基础设施建设力度,为烟农增产、增收提供可靠保障。
四、加强管理,确保产业效益
提高烟叶单产和质量,关键在于推进标准化生产,标准化生产关键在于规范化种植。规范化种植在栽植时间和密度、田间管理、采收及烘烤等方面都有严格的技术要求,烟草部门及各种烟乡镇要加强协调配合,对烤烟生产过程及时给予技术服务与指导,力争全面认真落实规范化种植各项技术要求。随着产业的发展,技术人员是供不应求最大的难题,烟草部门及各种烟乡镇都要创新思路,采取举办培训班、大户示范、老种植户带新种植户、印发技术要领等多种方式,千方百计破解技术难题。要加大对干部和烟农的培训教育,尽快培养出一批产业骨干和懂技术、会管理的新型烟农。尤其要指导烟农掌握好烟叶烘烤技术,使桔黄烟比例稳定在60%以上,中上等烟比例稳定在80%以上,最大限度发挥采烤技术的提质增效作用,确保烟农收益。同时,烟草部门和各乡镇要加强对烟草收购环节的管理,严格实行订单农业模式,禁止中间贩插手损害烟农利益,指导烟农按质量把产品分成上、中、下等级销售,杜绝掺杂使假,维护烤烟调拨质量和信誉,保证烟叶等级纯度,确保烟农实现利益最大化。
五、依靠科技,提升产业水平
全面开展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县创建活动
——认真贯彻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会议精神
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会议之后,嵩县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迅速行动,要求县计生委认真研究、扎实准备、积极筹备召开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暨春季集中服务活动动员会议。
一、召开四个层次会议,认真分析人口形势,研究工作目标和措施
月日,县计生委召开了党组会议,对当前人口形势和创建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县工作进行了认真分析,讨论修改了××年度工作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工作思路和具体措施。月日,针对研究的意见和建议,县计生委党组全体成员于集体向县委常委、副县长梁长平进行了专题汇报,进一步理清了工作思路和措施。月日,县委常委扩大会议专题听取了县计生委主任石小琳的工作汇报,对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创建工作、需要重点解决的突出问题、准备采取的工作措施、拟定的会议材料一一进行研究、讨论,并形成了决定性意见。县委、县政府决定于××年月日召开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暨春季计划生育集中服务活动动员会议,全面总结××年度、安排部署××年度计生工作,对有关单位和个人进行奖惩。
二、强化目标,细化措施,全面动员,强力推进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县创建活动
〈一〉重点解决四个突出问题,为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创建活动创建良好的工作环境
一是解决齐抓共管、综合治理问题。为强化对计生工作的领导,县委决定重新调整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县委书记刘培中、县长吴宁军亲任组长,县委常委、副县长梁长平任常务副组长。县委、常委会议要求公安、工商部门要主动配合搞好流动人口管理,解决验证率低问题;司法部门对计生部门申请强制执行的计划生育非诉讼案件,要快审、快办、严办,营造声势,强化力度,解决社会抚养费征收率问题;卫生、药检部门要加大对医疗单位、个体诊所的管理力度,严禁非法开展计划生育手术和胎儿性别鉴定,一年两次开展专项综合治理,解决性别比偏高问题;广播、电视部门要开办专题栏目,加强对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宣传;对计生部门查处计生案件不积极配合的,取消本单位当年一切评先、评优资格。县委书记刘培中要求以上决定意见要形成文件,进一步明确有关单位的计生工作职责,切实做到对计生工作齐抓共管、综合治理。
二是解决工作措施问题。县委、县政府重新修订了《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奖惩办法》,明确了具体奖励办法以及实施通报批评、重点管理、黄牌警告、一票否决的条件;县委要求各单位、各乡镇要教育党员干部职工自觉带头实行计划生育,凡发现计划外出生一例的扣减包干经费万元,计划外出生二例的实施黄牌警告,计划外出生三例以上的实施一票否决;为了解决干部职工非法收养问题,由县委组织部牵头,计生、公安、民政等部门联合拟定了《关于党员干部收(寄)养子女问题苦干规定》,决定以县委文件形式下发;为了综合治理计划生育后进村,县委决定在春季计划生育集中服务活动中实行计生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分包后进村、分包四术任务,对完不成任务的成员单位每少一例引产罚元,流产、结扎罚元,从县财政直接划拨到有关乡镇。
三是解决优惠政策落实问题。为确保领证独生子女户元保健费和计划生育手术免费的落实,县委、县政府决定在原来的基础上为计生委划拨万元专项资金。为督促有关部门落实好对广大计划生育户的优先优惠政策,县政府进一步修订了《关于落实计划生育户优先优惠政策的意见》,要求各有关单位、涉农部门要按照县政府《意见》要求出台对计划生育户的优先优惠政策。为确保这些政策落到实处,要求由县计生委以县政府名义统一制定《计划生育户优先优惠政策明白卡》,选择合适时候召开协调会议在全县推开。
四是解决经费落实问题。为搞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县创建工作,县委要求县、乡政府必须按照省定的人均⒎元标准投入计生经费,严禁空转、挪用。同时,明确提出对以牺牲低生育水平为代价收钱放生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坚决予以党政纪处分。
〈二〉会议拟出台有的关文件
县委、县政府出台、转发文件个:⑴《对××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中有关单位和个人的奖惩决定》;⑵《嵩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考核奖惩办法》;⑶《关于干部职工收养子女问题的规定》;⑷县政府《关于印发嵩县农村计划生育户优惠政策暂行办法的通知》;⑸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新机制工作标准〉的通知》;⑹县政府《关于搞好计划生育队伍建设的意见》;⑺《党员干部违反计生政策案件调查处理规定》;⑻《关于进一步明确有关单位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职责的通知》。
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出台文件四个:一是《××年春季计划生育集中服务活动实施方案》;二是关于转发省《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问题综合治理工作规范及基本要求的通知》;三是《关于对××年度乡镇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分类情况的通报》;四是《关于印发计划生育优质服务示范乡(镇)标准的通知》。
〈三〉拟奖惩的单位和个人
⒈对获市××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先进乡镇的个乡镇予以通报表扬,其党委书记、乡镇长、分管计划生育工作的副职领导、计生办主任各奖现金元。
⒉对获得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先进单位”的六个乡镇各颁发奖牌一个,其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分管计划生育工作的副职领导、计生办主任各奖现金元。
⒊对计划生育综合管理水平较高、计生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履行较好的个县直单位授予“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先进单位”称号,其管理员授予“优秀计划生育管理员”称号,予以通报表扬,各奖现金元。
⒌对个行政村予以通报表扬,授予“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示范村”称号。
⒍对名村级计生管理员授予“优秀计划生育管理员”称号,予以通报表扬,各奖现金元。
⒍对计划生育综合管理水平较低的德亭乡予以通报批评,并实行“重点管理”。
一、我县农村普法工作现状。
五五普法期间,我县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把普法教育与新农村建设、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相结合,有效提高了农民法律知识,增强了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开展“法律进农村”活动,通过挂标语、出板报、抓培训、搭咨询台、派宣传车等形式,在农村营造了浓厚的法制氛围,免费为农民发放《农村法律知识读本》5万册。成立“法制宣讲团”,深入到重点乡镇、重点乡村,开展《物权法》、《婚姻家庭法》、《土地承包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宣讲活动。开展千名村官法律培训活动,培训农村普法宣传骨干3000余人。开展“三创”活动和“百千万普法示范工程”建设活动,扎实推进了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工作,农村广大基层干部依法决策、依法办事、依法管理农村各种事务的能力和水平有了明显提高。
二、存在的问题。
一、普法认识不足。一是基层领导不重视。个别乡镇领导对此工作不重视,认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是“软任务”,抓不抓问题不大。个别村“两委”干部认为普法工作难以见经济效益,又没有硬性考核机制,消极应对。二是农民越来越看重经济效益,看重短期内带来效益的技术培训而轻视费时费力的法律学习。
二、普法力量薄弱。我县11个乡镇都建立了普法领导机构,但一般均由乡镇党政领导副职兼职担任,没有具体的职责任务,工作积极性、主动性难以保障。另外实际落实乡镇普法任务的机构是乡镇司法所。11个乡镇只有9个司法所,8名工作人员,人员配置严重不足。司法所除了要完成乡镇中心工作外,还肩负人民调解、查处等大量工作,加上没有级别,往往难以协调指导相关的单位(部门)做好普法工作,成了一人搭台,唱独角戏的局面。
三、普法形式落后。五五普法我们虽然开展了一些活动,如:送法下乡、法律咨询、法制文艺进农村等,这些传统的宣传方式在当时的确起到了一定作用,但由于活动时间短、次数少,受教育的范围仅占农村人口的少数,不论是形式,还是规模都难以适应农村人口多、分布广的特点。大轰大动过后,又恢复以前,农村普法没有根基,缺乏和风细雨润无声的渐进性。存在传统形式多,创新形式少;被动式教育多针对性教育少;形式层面多,实际效果少,难以适应新形势下农村普法工作的客观要求。
四、普法缺乏机制。经过二十五年的普法教育,县直机关及乡镇一级的法制宣传教育逐步走上规范化管理,但农村的法制宣传教育至今尚未建立应有的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也没有相应的考核、考评机制,从而导致村支两委不重视,普法工作敷衍了事。
五、普法经费不足。全县普法经费3万元,乡镇财政没有单独的普法经费,远远不能满足工作需要。目前县级普法办的必要办公设施尚不完备,乡镇普法设施更是缺乏,没有电脑、摄像机、照相机等宣传设备,普法硬件设施差。
三、解决的对策
一、更新普法观念。县委县政府及乡镇党委政府要提高对农村普法工作的认识,明确农村普法工作的重要意义。我县农业人口占绝大多数,农民法律素质的提高直接影响全县依法治县进程,影响农村稳定的大局。从五五普法开始,农民就成为普法的重点群体,基层领导要充分认识到普法是全民的普法,而不仅仅是公务员、企事业单位的普法,要引导广大农民学法用法,增强全民法律素养,让法制教育进村入户扎根基层,扩大普法层面,实现十二五规划提出的人人学法、守法的要求。
二、争取领导重视。普法为什么没有像社会综治、人民调解工作一样得到政府各级部门的支持,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很大程度上是普法缺乏立法层面的支持,很难自上而下引起社会关注。其次是缺乏领导的重视。除了领导本身的观念认识外,还要发挥乡镇普法领导小组的合力,积极争取领导重视。实行领导小组成员目标责任制,把工作目标和任务分解到每个成员单位,并与成员单位领导的政绩挂勾。要建立例会制度,定期汇报总结工作,研究解决实际问题。要把综治、公安、林业、国土、妇联等相关职能部门人员充实到普法办事机构中来,由司法所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落实其副科级待遇,负责普法日常工作。
三、创新普法形式。一是创新载体。在全县农村开展农村普法“百村万户”示范工程建设,即创建200个民主法制示范村,培育10000户普法示范户。可以先在后坪镇开展试点工作,不断探索完善标准,明确责任,健全考核授予制度,然后在全县推广,通过示范带动,扩大普法层面,提高农民法律素质。二是创新方法。在报创办普法天地专栏,每月专版开展普法宣传。利用网络媒体,开设法制论坛,开办普法网站,吸引群众参与互动,以律师解答的方式宣传法律。利用数字电视字幕和手机短信,宣传重点法律条文,做到普法教育经常化。与宣传部、文化局联合,组织一批法制光盘普及到村,结合电影下乡播放金牌调解员等法制节目,寓教于乐,增强可视性。三是巩固阵地。要牢牢抓住镇党委和村支两委,建立普法大本营,通过法制橱窗、法制长廊、法制书屋等形式,营造普法氛围。通过镇上组织村干部学,村里组织党员学,一级抓一级,层层带动,形成学法热潮。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四大工程”
2011年,“四大工程”共安排实施类重点项目71个,总投资134.39亿元,当年计划投资36.31亿元;安排重大前期项目12个。到6月底,“四大工程”实施类项目中,有48个项目开工、复工,开工率达67%。完成投资14.02亿元,完成年度计划的38.6%。若不统计“一高速一铁路”,则完成年度计划的46%。从项目分类看:
1、产业提升项目进展良好
随着全球经济的复苏,我县工业首位度意识逐步提升,帮扶企业举措得到有效落实,企业主的投资信心正逐步恢复,产业招商取得新突破,工业投入不断加大。截止6月底,有27个开工,开工率93.1%(为历年最高);完成投资10.07亿元,完成当年计划数的56.3%。年产50兆瓦新型高效太阳能硅片、同力年产1300万片太阳能硅片、华康年产10万吨F55型果葡糖浆项目3个项目已提前完工投产;新建年产1800万片高效太阳能硅片、兴达年产2万吨食品级活性炭技改项目等2个未开工项目,近期也将开工建设。
2、基础设施工程项目进展相对滞后
基础设施项目投资额大、建设工期长、审批工序复杂、政策处理任务艰巨,一直以来都是“四大工程”中的重点和难点。今年我县共安排17个项目,当年计划投资12.28亿元。截止6月底,有8个项目开工,开工率47.1%;完成投资2.03亿元,完成当年计划数的16.5%。从项目开工率和进展情况看,项目建设进度有所滞后,主要原因有三个方面:一是铁路段和高速公路段两个重量级项目受宏观政策影响,第四季度才有望开工建设,对投资影响很大;二是干堤加固工程属大型水利基础设施项目,必须在下半年枯水期才能开工建设;三是高速互通与205国道连接线公路工程、工业园区生活服务配套区建设(一期)、城关工业功能区三期建设工程、至脱贫小区道路连接线等一批项目虽然前期工作已经取得实质性进展,但项目开工建设预计要到下半年。
3、生态建设工程项目进展参差不齐
生态项目虽然投资不大、涉及项目不多,但是其在改善生态环境、提升城市品位方面意义重大。今年我县共安排8个项目,当年计划投资1.57亿元。截止6月底,有5个开工,开工率62.5%;完成投资0.77亿元,完成当年计划数的49.1%。由于所属领域和行业不同,生态建设项目进展情况相距悬殊。治理一期工程、景观林示范点两个项目已接近完工;生态集镇建设工程、生态集镇建设工程因受前期启动较迟和资金紧张影响,项目前期工作有待加快。
4、公共服务工程项目需要重点突破
加强公共服务工程项目建设对于完善城乡公共设施建设,整合提升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公共事业有着重要意义。今年我县在这一领域投资力度较大,同时项目面临的困难也较为突出。我县共安排17个项目,当年计划投资4.59亿元。截止5月底,有8个项目开工,开工率47.1%;完成投资1.15亿元,完成当年计划数的25.1%。下山脱贫、县综合医院建设项目、华埠初中迁建工程三个项目既属于“四大工程”项目也属于特别扶持项目,需要加大前期工作力度,促进项目早日开工;县福利院新建项目一期工程、芹南农贸市场改造工程提升工程两个项目是去年续建项目,社会各界对项目的进展情况更为关注,需要尽快完成政策处理工作,使项目尽快启动。
(二)政府重大投资项目
今年我县政府重大投资项目共安排55个,总投资16.71亿元,当年计划投资10.46亿元,其中增收致富奔小康项目37个,总投资10.25亿元,当年计划投资5.56亿元。到6月底,有37个项目开工建设,开工率67.3%。完成投资2.57亿元,完成年度计划的24.6%,其中增收致富奔小康项目有29个开工建设,开工率78.4%,完成投资2.06亿元,完成年度计划37.1%。
从项目分类看:农村发展类项目进展较快,已完成年度计划的63.7%;城市建设类、工业平台类、公共服务类项目进展较慢,分别只完成年度计划的13.4%、17.8%、17.7%。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项目政策处理工作任务艰巨
一方面,2011年征迁任务点多面广。我县面临着高速公路段、铁路段、南高速互通与205国道连接线公路工程、城关工业功能区三期建设、镇工业功能区扩容工程(二期)工程、生态集镇建设工程、下山脱贫等项目等项目的政策处理工作。另一方面,前两年项目拆迁遗留问题,为今年的拆迁工作带来更大的挑战。2009年的钟楼、湖边人家等拆迁遗留问题依然存在。电影院片区旧城改造工程,共涉及被拆迁人100户,2010年完成25户协议签订,今年1-6月完成8户协议签订,尚有67户未签订协议。福利院项目为续建项目,在完成场地平整后,因与开达汽修厂至今未达成征迁协议,施工机械无法进入场地施工而无法复工。芹南农贸市场改造工程2010年完成8户拆迁协议的签订,2011年还需要完成11户的拆迁协议签订,但1-6月仅完成1户协议签订。
(二)项目前期工作滞后
项目前期工作已成为我县项目工作的软肋。一是前期经费不足。目前,我县项目前期工作所需要的经费均由各单位自行承担。除了交通、规建等少数有国有投资公司的部门乡镇外,大多数乡镇部门没有单独的项目前期经费,导致个别单位担心项目储备和争取愈多,负债压力愈大,不愿主动开展项目前期工作。二是存在畏难情绪。项目前期工作时间长、环节多,比较烦琐,有些项目还要向上级积极争取,一些部门和单位不愿意去谋划推进项目前期。三是决策的随意性依然存在。少数领导对基本建设程序不十分了解,为争取项目早日上马,片面地认为建设程序越简便越好,往往在政策未妥善处理就急于开工,结果反而影响了项目进度。尤其是一些“特扶”项目,业主单位前期业务不熟悉,审批工作明显滞后。
(三)资金要素制约影响项目建设
省补资金下达时间迟、地方筹集资金难、政府投资项目资金调度难度大等因素造成部分项目资金紧张,影响工程顺利推进。生态集镇建设工程、生态集镇建设工程、市特种设备检测中心分中心三个项目因资金紧张,推迟了项目开工时间。特别是一些“特扶”项目,“资金随项目走,按进度拨付”的办法未操作到位,资金滞留在县财政,也影响项目推进速度。
(四)受上级政策影响,项目延缓开工时间
高速公路段、铁路段、南高速互通与205国道连接线公路工程虽然前期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是具体实施受国家、省级部门影响,近期内难以开工。
三、“双百攻坚”活动的安排与部署
为了进一步加快全县项目建设,推动固定资产投资较快增长,增强县域发展后劲,县委、县政府决定在全县开展重点项目“双百攻坚”活动,即:从今年7月底开始至10月底,集中100天左右时间,在全县范围内开展112个重点项目(含“四大工程”项目、县本级财政性投资基本建设项目、群众增收致富奔小康特扶项目)的攻坚活动。下面,我介绍一下“双百攻坚”活动的安排与部署:
(一)“双百攻坚”活动的工作重点
一是项目建设攻坚。要抓好一批开工项目。对前期工作扎实而尚未开工的项目,责任单位要予以督促,促进项目早日开工,形成新的投资增量;对项目审批滞后影响开工的项目,相关部门要重点服务,加快项目前期报批;对需要国家、省审批的铁路段、高速公路段等项目,要积极配合做好前期准备工作,继续向上争取早日开工。到10月底,“四大工程”项目开工率达到90%以上。要抓好一批在建项目。要按照既定的工程形象进度,进一步明确主要节点和竣工时限,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确保按期竣工投产投运。到10月底,“四大工程”项目完成年度计划投资的70%左右。
二是项目谋划攻坚。重大项目谋划工作列入市委、市政府对各县市区及市级机关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内容。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我县要谋划、上报30个以上重大项目。我县对这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下发了《关于在全县开展重大项目谋划工作的通知》(县委办[2011]65号),明确了工作要求,进行了任务分解。各乡镇部门要按照文件要求,按时、保质、保量完成项目谋划任务。项目谋划工作将列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中。需要强调的是,市里下达的谋划项目数虽然不多,但谋划标准和要求很高。要求项目必须是新提出来的,未列入市“十二五”重大项目规划的项目。经过几次筛选、申报,我县比较成熟的大项目几乎都已经列入了市“十二五”重大项目规划,这就更需要全县上下开放思维、拓宽视野,调动一切力量,利用一切资源,开展重大项目谋划。
三是政策处理攻坚。征迁工作责任单位要组织强有力的工作班子,明确任务,落实政策,分级负责,确保到位。要加强宣传引导,做深做细群众工作,坚持依法征迁、以理服人。规建、国土等部门要加强对重点建设项目征迁工作的综合协调和政策指导。征迁过程中一旦出现苗头,要紧急响应、靠前指挥、及时处置。通过攻坚活动,解决钟楼、湖边人家等一批遗留的政策处理问题,并加快推进2011年政策处理工作。
四是项目保障攻坚。开展一次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清理专项行动。以切实解决批而未供土地的消化利用、闲置土地的清理处置等突出问题为重点,深入调查摸底和核对清理,对排摸出的问题逐个分析研究,并制定批而未供土地、闲置土地的具体处置方案,分门别类予以处置和清理。加强资金保障。充分发挥规划效益,优化整合土地、山水、和无形资产等资源,引入市场化运作机制,创新投融资管理,增强政府投融资能力。加强重大项目融资的政银企对接,强化信贷支持。加强政银合作,努力解决政府性投资项目资本金落实难、地方配套资金不足等问题。
(二)“双百攻坚”活动实施步骤
攻坚活动具体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时间是从今天起至本月底。以今天的动员会为标志,“双百攻坚”活动正式拉开帷幕。会后,有关乡镇和部门也要结合实际,及时进行部署动员,做好任务分解落实。
第二阶段,集中攻坚阶段,时间是8月1日至10月20日。各有关单位要认真排摸、梳理项目建设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深入分析原因,制定具体的攻坚破解方案。特别是面临政策处理任务的项目、处于前期审批阶段的项目、项目要素压力大的项目,要进行重点摸排,通过调查研究找到破解的途径,确保实现“及早开工一批、加速推进一批、如期竣工一批”的攻坚目标。
第三阶段,总结考核阶段,时间是10月20日至10月31日。各有关单位要对照工作方案,做好项目建设的回头看和扫尾工作,及时总结经验,完善长效工作机制,保证活动成果。我们将及时总结经验和成效,攻坚任务的完成情况作为年度综合工作和项目推进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
(三)“双百攻坚”活动的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建立县项目“双百攻坚”活动领导小组,负责项目服务工作的统筹协调和检查督促。领导小组由县委副书记任组长,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同志任常务副组长,我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发改局),负责开展项目推进年活动的日常工作,同志(发改局)兼任办公室主任,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县活动领导小组指导、督促、协调有关乡镇、部门、项目指挥部和业主单位开展项目攻坚活动。有关乡镇和部门要加强领导,定期研究部署,做到思想到位、措施到位、力量到位。
2、落实责任。认真落实县四套班子领导挂钩联系项目责任,县领导要深入项目现场靠前指挥。县领导每半个月检查1次或协调1次所联系的重点项目,帮助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相关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优化项目服务,减少审批程序,开辟“绿色通道”,实行“一站式服务”和“全程代办制”。有关乡镇要加强与职能部门的沟通、衔接,主动承担起本乡镇范围内的拆迁安置和政策处理工作。各项目指挥部和业主单位要科学管理、精心组织,加快项目实施进度,确保按计划完成建设任务。
3、强化督查。县活动领导小组定期组织人员到项目建设一线,对项目的推进、落实情况进行定期的督促、检查。项目责任单位根据《关于印发2011年“四大工程”重点项目季度进度计划的通知》(开重点[2011]12号)的目标要求,对项目进度进行细化,倒排月度工作计划,明确每月一定的定性或定量工作任务。活动期间,有关乡镇和部门、各项目指挥部和专项工作组要及时向县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活动开展情况信息。要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县委、县政府督查室加强督查,对达不到时序进度要求的乡镇、部门,予以通报。对确因项目责任单位的责任人工作不力造成的,由县纪委按照《县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对责任人问责。对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
第一条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欠发达地区加快发展的若干意见》(委〔2011〕29号)、《关于实施重点欠发达县特别扶持项目的通知》(扶贫〔2011〕1号)和《省重点欠发达县群众增收致富奔小康工程特别扶持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扶贫〔2011〕14号)等文件精神,为促进我县特别扶持项目(以下简称“特扶项目”)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确保项目顺利实施,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特扶项目是指省政府政函[2010]198号批复的《县群众增收致富奔小康规划》的项目。
第三条特扶项目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县委县政府每年与各责任单位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责任单位是有关乡镇、部门,主要责任人是有关乡镇、部门的主要领导。
第四条县增收致富奔小康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县增收致富办),负责特扶项目年度实施计划的确定和组织推进。
第五条项目管理分项目前期和深化管理、项目申报和会审管理、项目实施和过程管理、项目验收和绩效管理、项目监督和问责管理等五个阶段。
第二章项目前期和深化管理
第六条项目要符合县域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生态功能区规划及相关专项规划,符合相关产业政策及布局;土地保障、政策处理工作及时到位,资金筹措方案切实可行。
第七条对捆绑类项目要进一步深化。在统筹安排的基础上,应体现突出重点、绩效优先、受益面广的原则,优先安排条件成熟、积极性高、扶持效果好的实施主体。
第八条工程类项目,按基本建设程序执行;其它项目,按行业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
第三章项目申报和会审管理
第九条项目责任单位于每年9月底前向相关项目推进组申报项目前期工作到位的新建项目或续建项目,申报前应在项目实施地公示,申报时递交《县群众增收致富奔小康工程特别扶持项目XX年度实施计划申报书》(详见附表1)及有关材料。
第十条各项目推进组对责任单位申报的项目,通过实地考察、专家评审、综合评估等方式进行初审,于每年11月底前报县增收致富办组织会审。
第十一条县增收致富办根据会审通过的项目,编制下年度实施计划,并在新闻媒体上公示。公示后报县增收致富奔小康领导小组审定,再报省农办(省扶贫办)、省财政厅审批。
第十二条经审批的特扶项目年度实施计划下达给有关责任单位组织实施,并及时录入更新“省扶贫信息网—扶贫业务应用系统—重点欠发达县特扶项目”数据库。
第四章项目实施和过程管理
第十三条各项目责任单位按照下达的年度项目实施计划组织实施,不得随意更改。因特殊原因确需调整的,由项目责任单位提出,经相关项目推进组初审、县增收致富奔小康领导小组审定,报省农办(省扶贫办)、省财政厅审批后调整。
第十四条县财政局根据下达的年度项目实施计划,按照“资金随项目走、按进度拨款”的原则,拨付特扶项目补助资金;各项目责任单位及时筹措项目配套建设资金,做到项目资金不留缺口,保质保量按时完成项目建设。
第十五条工程类项目实行质量保证金制度和招投标制度,按基本建设规范程序组织实施。其它类项目按照扶贫项目相关管理规定执行。扶贫开发类项目的相关情况,要在项目实施地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在有条件的地方,推行“村级集体工程大家建”模式(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第十六条各项目责任单位对每个实施项目都要建立相关责任制,层层落实责任目标和责任人,加强财务和档案管理;制订项目月度投资额目标和月度形象进度目标,及时向县增收致富办上报月度实施报表(见附表2)。
第十七条按照《关于建立和推行扶贫项目资金公告公示制的意见》(扶贫〔2004〕1号),在项目实施地设立特扶项目告示牌,将项目名称、建设时间、建设内容、建设成效、项目投资及特扶资金等内容予以告示。
第十八条项目责任单位和所在单位要确保项目无障碍施工。县增收致富办要加强项目管理,实行“月检查、季通报、年考核”制度,对项目半年度和年度计划执行情况,及时在新闻媒体上公示。对没有完成计划的,提出限期整改意见,对整改后仍然不能通过考核的,不予安排下年度特扶项目。
第五章项目验收和绩效管理
第十九条各项目完成《县群众增收致富奔小康规划》批准的建设内容后,项目实施单位向项目责任单位申请预验收(附自查报告);项目责任单位组织预验收通过后向相关项目推进组申请完工验收;项目推进组完工验收通过后,报县增收致富办审定,县增收致富办可对相关项目完成情况进行抽查复核。
第二十条完工验收应提供的材料:
1.完工验收申请报告和预验收结论;
2.项目实施情况及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说明;
3.项目前期审批文件;
4.项目实施前、中、后等图文影像资料;
5.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情况的审计报告;
6.工程类项目还需提供项目招投标、合同、监理等有关材料;
7.其他应提交的有关材料。
第二十一条县增收致富办会同县财政、审计等有关部门进行项目绩效评价,绩效评价应注重受益面、受惠面的评价。
第六章项目监督和问责管理
第二十二条工程类项目的组织实施,管理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依法对项目的资金使用和管理、建设标准和规模的控制、招标投标工作的实施、合同的订立和履行、工程质量管理、工程监理等进行监督检查。财政部门依法对项目的资金使用、管理情况和财务状况进行监督检查;审计部门依法对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进行审计监督;行政监察部门加强项目的监督检查,适时开展重点项目标后管理专项执法检查。
第二十三条其它类项目,管理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对项目计划实施、资金使用和管理、政策执行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财政部门重点对项目的资金使用、管理情况和财务状况进行监督检查;审计部门重点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监督;行政监察部门重点对政策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十四条特扶项目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对检查中发现的违规问题和效能问题,应及时进行处理并发出整改通知书;发现重大问题的,应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报告。
第二十五条项目督查考核组对各项目责任单位的项目计划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纳入年度乡镇部门目标管理考核(具体办法另行制订)。
第二十六条项目责任单位责任人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一律就地免职,并按党纪政纪规定追究单位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构成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一)工作严重失职,造成国资流失、损害群众利益的;
(二)利用职权收受贿赂的;
(三)其他、、和严重违反资金管理规定的行为。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七条特扶项目完工验收后,管护主体应建立健全各项运行管护制度,保证项目正常运转,长期发挥效益。县增收致富办应做好后期项目监测评价工作,为改进项目管理提供依据。
第二十八条县群众增收致富奔小康领导小组定期听取特扶项目推进情况的汇报,协调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的重大问题。
第二十九条县委县政府对乡镇、部门特扶项目推进情况开展评比,先进单位在全县干部大会上表彰。
第三十条本办法自之日起实施,由县增收致富办和县发改局负责解释。
县群众增收致富奔小康工程特别
扶持资金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顺利实施省重点欠发达县群众增收致富奔小康工程,进一步提高重点欠发达县特别扶持资金(以下简称“特扶资金”)管理的科学性、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按照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要求,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欠发达地区加快发展的若干意见》(委〔2011〕29号)、《省重点欠发达县群众增收致富奔小康工程特别扶持资金管理办法(试行)》(财农〔2011〕58号)和省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相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各级财政安排的特扶资金,省级原渠道补助资金仍按原政策执行。
第三条特扶资金管理原则:
1.县为主体、条块结合原则。县政府是特扶项目实施和责任主体;有关乡镇和部门是责任单位,各负其责,互相配合,齐抓共管。
2.一次规划、分年实施原则。按照“投资少、见效快、惠及面广”的要求,一次制定三年规划,明确项目,按计划分年度具体实施。
3.绩效优先、强化管理原则。围绕“增加农民收入、提升民生水平、增强内生功能”绩效目标,按照“资金随项目走”和“按进度拨款”要求,建立健全项目资金管理制度,强化特扶资金绩效管理。
4.封闭运行、专账核算原则。各级财政安排的特扶资金统一纳入县财政专户管理,各项目责任单位(乡镇和部门)在县核算中心设立专账,单独核算。
第四条县财政局牵头负责特扶资金筹集和使用管理,县增收致富办牵头负责特扶项目的管理,县审计局牵头负责特扶项目资金的审计监督。
第二章支持重点和使用范围
第五条特扶资金用于省委、省政府关于对重点欠发达县分类实施特扶项目政策确定的扶持重点。
第六条各项目特扶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参照项目省级主管部门相关补助既定政策规定、省特扶资金管理办法和本办法执行。
第七条特扶资金不得用于经常性经费和各种奖励、津贴和福利补助以及其他与特扶资金使用范围不相符的支出。
第八条县财政按照从紧、必需的原则,另行适当安排项目管理费,纳入部门预算管理。
第三章计划与资金管理
第九条每年11月底前,项目责任单位根据审定的规划,结合当地实际,编报次年项目实施计划,并附相关资料上报县增收致富办和县财政局。
第十条县增收致富办、县财政局根据省农办(省扶贫办)、省财政厅年度实施计划批复,联合下达年度项目资金使用计划。
第十一条县财政局按照“资金随项目走、按进度拨款”的要求,根据项目建设进度和项目实施用款计划分批拨付资金,确有需要的,经审批可预拨部分项目启动资金。
第十二条县财政将各级财政安排的用于特扶项目的财政性资金,全部纳入相关“资金专户”封闭运行,并按照“专户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的要求,项目责任单位在县核算中心设立的“特扶资金专账”进行核算。
第十三条特扶资金应按照国库管理制度、政府采购制度等有关规定执行。实行报账制的,应按规定执行。基本建设项目按基本建设程序执行。
第十四条资金拨付由项目实施单位提出项目资金申拨申请,经项目责任单位初审、县项目推进组审查和县增收致富办审核后,送县财政局复核,报副县长会签、县长审批。需实行县级报账制的项目资金由县财政直接支付项目实施单位,其余项目资金拨付到项目责任单位,再由项目责任单位将资金拨付项目实施单位。
第十五条实行县级报账制的项目资金,由项目实施单位根据项目实施责任书(或项目实施合同)、项目实施计划和项目实施进度,提出用款计划,报账时附有效报账凭据,按规定程序报项目责任单位初审、县项目推进组审查和县增收致富办审核,经县财政局复核后报账。直接用于有关项目建设的,原则上必须使用正式税务发票报账,但对农户直接投工投劳的,可以使用丽水市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办公室统一印制的“丽水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收据”,并附工资发放单实施报账。
其余项目资金,由项目实施单位按规定程序向项目责任单位进行报账,项目责任单位对项目实施单位上报凭据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审核,同时将票据复印件报县财政局备案。
第十六条其他支农项目参照《省财政农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11〕6号)执行。
第四章监督管理
第十七条特扶项目资金严格执行公告公示制。公示公告主要内容:项目名称、实施地点、内容、规模、期限、项目安排资金计划、来源、性质,实施单位及负责人,以及项目实施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等。
第十八条下列情况不得报账:
1.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
2.未列入特扶项目计划、未按工程规划设计、合同实施以及未经批准擅自改变项目计划的;
3.未按要求提供报账凭证;
4.存在施工质量问题,未按要求整改的;
5.其它与特扶资金使用范围不相符的支出。
第十九条项目责任单位和实施单位要按照有关规定,严格资金管理,做到财务制度健全、账目清楚、手续完备,并配合县增收致富办、发改、纪检监察、财政、审计等部门做好监督检查、审计、绩效评价工作。
第二十条各项目责任单位要对年度项目实施计划执行情况进行总结,并完整、客观填制《县特扶项目XX年度计划执行情况表》(见附件1),随年度总结一并上报县财政局、县增收致富办。
第二十一条每年1月份,县增收致富办牵头组织县相关部门对各项目责任单位上年度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考核,其中县审计局、县财政局负责或委托中介对各责任单位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监督审计。考核结果将与下一年度特扶资金安排挂钩。
第二十二条项目实施完成后,县增收致富领导小组组织县增收致富办、县财政局和县审计局等有关部门对项目实施开展绩效评价工作。财政资金有结余的,统一收回用于同类其他项目建设。
第五章严肃财经纪律
第二十三条特扶资金拨付和使用实行分管县长、乡镇部门主要负责人联签责任制,分管县长、乡镇部门主要领导对所推进项目的财经纪律执行情况负总责,所推进项目相应纳入述职、述廉的主要内容。
第二十四条项目责任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一律不得以任何借口、任何名义、任何方式截留、侵占、挪用、挤占或者弄虚作假套取特扶资金。违反规定的,对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直接责任人,按组织程序一律先予免职,并按党纪政纪和法律法规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同志们: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20__年度全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会议,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认真传达贯彻20__年度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会议精神,肯定成绩、总结经验,深入分析我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面临的形势,研究部署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任务和措施,动员全区上下进一步认清形势,振奋精神,扎实苦干,稳定低生育水平,努力巩固提升“国优”整体水平,为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新兴工贸城市营造良好的人口环境。参加今天会议的有:区五套班子主要领导;区计生领导小组副组长;各乡镇(街道)、管委会党政主要领导,分管计划生育党政领导,计生办主任、计生协会会长;区直履行人口和计划生育职责的32个部门和单位的主要领导;以及受区委、区政府表彰的计划生育合格村、人口与计划生育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代表等约160人。今天会议议程共六项:一是区长阮开森作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报告;二是区政府分管领导杨信华宣读关于当前我区人口和计生工作形势分析通报;三是涵东办和三江口镇党委书记进行工作表态发言;四是区委区政府向全区十二个乡镇街、两个管委会、32个履行计生职责部门下发责任书;五是由本人宣读表彰决定;六是区委书记林庆生作重要讲话。今天会议很重要,请大家自觉维护会场秩序,集中精力,把会议开好。
下面进行
第一项议程:请区长阮开森作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报告;
第二项议程:请区政府分管领导杨信华宣读关于当前我区人口和计生工作形势分析通报;
第三项议程:请涵东街道党委书记代表一类乡镇、三江口镇党委书记代表二类乡镇作工作表态发言;
先请涵东街道上台发言;
现在请三江口镇上台发言。
第四项议程:区委、区政府向全区十二个乡镇街、两个管委会及32个履行计生职责部门下发06-08年度工作责任书;
首先请十二个乡镇街、两个管委会上台领取责任书,名单顺序如下:江口镇、三江口镇、白塘镇、国欢镇、梧塘镇、萩芦镇、白沙镇、新县镇、庄边镇、大洋乡、涵东办、涵西办、商城管委会、赤港开发区;
请32个履行计生职责部门上台领取责任书,名单顺序如下:区委组织部、宣传部、监察局、公安分局、卫生局、建设局、民政局、计划局、经贸局、教育局、科技局、财政局、人事局、劳动局、
国土分局、水务局、农业局、林业局、文体局、涵江记者站、统计局、工商局、海洋与渔业办、总工会、团区委、妇联、司法局、环保局、农办、科协、计生局、计生协会
第五项议程:由我宣读表彰决定;
现在进行表彰仪式:
首先请区级计划生育示范合格村代表(12个村)的村支部书记上台领奖;名单顺序如下:江口镇园下村、官庄村、三江口镇南兴村、白塘镇后宫村、梧塘镇梧梓村、萩芦镇梅洋村、白沙镇田厝村、新县镇上茅村、庄边镇前埔村、大洋乡车口村、涵东办顶埔社区、涵西办前街社区;
请区级人口和计划生育先进单位:区公安分局刑警中队、涵江医院上台领奖;
请区级人口和计划生育先进工作代表(12名)上台领奖;具体名单顺序如下:林玉钗、祁梅金、李霞、刘国兴、刘秋霞、黄志勤、陈鸿耀、欧少蓉、林飞龙、许理莉、程新建、李丽梅;
请接受“国优”考评的四个镇街:涵西街道、梧塘镇、白沙镇、新县镇上台领奖。
因时间关系,其它示范合格村和先进个人这里不再一一颁奖,会后请各计生办派人到区计生局领取奖状和奖金。第六项议程:由区委书记林庆生作重要讲话。
结束语:
同志们,今天的会议议程到这里全部完成。刚才,区长阮开森回顾了20__年度全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情况,并对今年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进行了全面的部署和安排;区政府分管领导杨信华通报了当前我区人口和计生工作情况;区委、区政府向全区十二个乡镇街、两个管委会和32个履行计生职责部门下发了20__—20__年度工作责任书;并对全区31个计划生育示范合格村、2个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先进单位和50名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先进个人进行了表彰;区委书记林庆生作了重要讲话,从分析形势;树立科学发展观;加强组织领导等方面,就如何巩固和提升全区“国优”的整体水平提出了要求;林书记的讲话既立足当前,又着眼长远,具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和长期指导性,为我们做好今后的计生工作指明了方向。希望大家深刻领会林书记讲话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讲话上来,把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摆到重要议事日程上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