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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生教育法则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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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生教育法则

第1篇:小学生教育法则范文

【关键词】小学数学 创新意识 原则方法

【中图分类号】G623.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3089(2013)06-0168-01

创新人才的培养需从小学开始,这是小学生的思维由具体形象向抽象过度的阶段,对培养创新能力异常重要。而数学能够激发学生的思维,因此,务必要把握好这个时期,改善数学的教学方法,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主动性。

一、小学数学教学中培养学生创新意识的原则

1.引起兴趣,加强创新欲望。首先在课堂上,老师要重视教学语言,在保证其准确性的基础上,还需言简意赅、形象生动,为学生打造一个舒适的学习氛围,令其觉得身心愉悦、融融恰恰,尽量能够产生共鸣;其次,引用现代化的教学手段,在教课过程中,可借助多媒体把无形的知识通过有形的设备具体表现出来,更直观的学习有利于激发学生的兴趣。充分挖掘学生的兴趣,调动其积极主动性,使其创新欲望更加浓厚。

2.多问问题,培养创新意识。很多世界级的大发明最初都是从疑问开始的,疑问对人们有激励作用,鼓舞人们探赜索隐,去寻找这个世界的规律。在小学数学教学过程中,学生应不懂就问而且多问,老师尽量为他们创造机会,让他们能够发现问题并敢于提出。

3.多多思考,开发创新潜力。发现问题只是第一步,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全方位且独立的思考尤为重要。多思考对学生发散思维、逆向思维的培养有着巨大影响。一般而言,小学数学题目常会有多种解决方法,老师应多鼓励一题多解,这样能够拓宽思维,促使其养成举一反三的习惯。

4.动手实践,强化创新能力。小学生的抽象思维较弱,需要感性材料支持,才能加以运用。

消化了课堂上的理论知识,还需勤动手,将理论和实际结合起来,在不断摸索的过程中,进一步发挥主观能动性强化创新的能力。

二、培养小学生创新能力的方法

1.创造良好的氛围

在学生创新能力培养的过程中,兴趣和求知欲是前提。小学生求知欲旺盛,见到新鲜事物很容易就能引起兴趣,因此,在课堂上,要经常创建一些问题情境。问题情境也有很多类别,如问题猜想情境,有利于思维的延伸;问题错误情境,能够增强思维的灵活性等等。将学生全部的兴趣和求知欲给激发出来,以便调动他们的积极主动性,使他们主动去学习,往往能事半功倍。创新意识,其实指的就是一种发现问题、积极解决问题的心理活动,数学课堂上,激发并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是提高学习质量的前提保证。

2.挖掘潜力,加强创新精神

当今时代,全球竞争激烈,国与国之间比的是综合国力,许多国家都把创新人才的培养当成教育的前提工作。缩小至一个学校,也同样如此,必须挖掘小学生的创新潜力,强化其创新精神,使他们能够有主见,能够辨别是非且敢于批判、敢于冒险。

有人说过这么一句话:“提出问题,经常比解决问题更重要。”对于学生,不懂就要问,不要害怕出错,而且要敢于质疑,发表自己的见解,即便错了,也没什么。对老师而言,应多多鼓励这种行为,而且需认真对待每一个由学生提出的问题,并给出详细令其满意的答复。还有一点值得注意,对学生的质疑,老师可尽量将其进行拓展,以活跃学生思维。例如,课后习题有道“66+58”的算术题,在一般的算法之外,老师可教他们一些简便算法,培养他们举一反三的习惯。能够发现问题、提出问题,说明学生动脑思考过了,所以,要对此多加鼓励。

3.改变教学模式

作为小学的基础学科,数学有很强的思维性,对学生创新思维的培养大有裨益。既是创新,就不能走传统的路子,要打破定式的思维,改变教学模式,实施开放式教学,既能激发学生潜力,又可强化其创造性和变通性。开放式教学是指教学模式、课堂学习以及思维训练同时创新,开放要注重实际效果,不能借着开放的名义哗众取宠。因此,采用开放式教学,问题并不一定得多有难度,而是要有代表性,能够让学生各抒己见,从不同的角度或者运用不同的方法去解决。

例如,在讲到“约数、倍数”这一小节时,可以设置一道具有开放性的题目:“结合今天所学的知识,从7、9、63三个数中任选两个,说出他们之间存在着什么关系,看谁反应快,说的又好。”台下同学都积极的举起手,“63是9的倍数”、“63能被7整除”、“7是63的约数”等。通过这些回答,可对今天的讲课效果做出一个总结,了解学生真正掌握了多少,为接下来的教学做好铺垫。

4.将理论和实际完美结合

数学的逻辑性和思维性都很强,它把现实中的数量关系或空间形式作为研究对象,可见,生活中处处都有数学。学生在学习中,课堂是主要的阵地,但现实中也很重要,因为学以致用,最终还是要在实际中运用的。所以,要把课堂和生活紧密联系,祛除学生对数学的枯燥感,让他们觉得数学很亲近。老师在教学过程中,可结合实际例子,将实际中的交易买卖引用到计算上,比如“一斤白菜3毛7,两斤半多少钱”的问题,既能引起学生兴趣,又可提高其运算能力以及灵活性。此外,对于习题,不必局限于课本,可精心设计一些,课堂上多增加诸如“一空多填”“一题多解”之类的训练,或者让学生自己出题,然后交换着做,总之,要以创新为核心。

三、结束语

经以上分析,可知这种创新能力的培养在短时间内是难以实现的,必须做好长远打算。老师在整个过程中扮演着相当重要的角色,既要提高自身水平,还需改变教学方式,同时以学生为主体,多鼓励他们进行创新,激起他们的兴趣,培养创新意识,最终联系实际,强化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

参考文献:

[1]邹景贵.小学数学教学中培养学生创新能力的方法[J].现代阅读,2013,35(1):209-212

第2篇:小学生教育法则范文

 

 

法制教育演讲稿1    各位老师、同学们:

   大家好!我这天讲话的主题是“做遵纪守法的小学生”。

   最近我们身边常出现一些较严重的违纪现象,如有的同学私自离校、动手打人、骂人……种种现象,令人担忧同时也催人深思。

   什么叫遵纪守法呢人们在社会生活中遵守有关纪律,依法办事,严格恪守法律规范就叫遵纪守法。有的同学认为,讲纪律就没有自由,讲自由就不能受纪律的约束。这种看法是错误的,俗语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自由是相对的,是有条件的。鸟在空中飞翔,它们是自由的;鱼在水中嬉游,它们是自由的。但如果把鸟放入水中,让鱼离开了水,那么它们不仅仅得不到自由,而且很快就会死掉。人走在马路上是自由的,但如果不遵守交通规则,乱走马路,被车辆撞倒,那就失去了行走的自由。因此,世上没有不受约束的自由。此外,纪律限制自由,又保护自由。如当你走进阅览室,里面静悄悄的,只能听到偶尔翻书的沙沙声。对于想看书的人来说,这一片宁静多么宝贵!因为人人都遵守阅览室规则,大家能够享受这静心阅读不受干扰的自由。若有人不守纪律,高声谈笑,这自由就消失了。

   我们小学生正担负着努力学习,将来建设祖国的重任,祖国、社会都要求我们知法懂法、遵法守法。在学校里,同学间总会有些矛盾和摩擦,同学们要互相关心和尊重,友爱相处,团结合作。如在做什么事时意见不同、出现矛盾,必须要冷静处事,决不可意气用事,更不可挥拳相向,伤及自身或他人。我奉劝同学们遇事要冷静,要有法纪观念,不能做害人害已的事。我们学校有着严肃的校纪和优良的校风,我们作为小学生,更就应与同学和睦相处,理智冷静地对待和处理问题,让我们严格要求自己。

   我的演讲完了,谢谢大家!

法制教育演讲稿2

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

   我是xx班的xxx,今天,我很荣幸能站在这里,我国旗下讲话的题目是“与法牵手,走向明天”。

   12月4日是全国法制宣传日,从1986年起,我国政府开始普法教育的五年规划。从2001年起国家把每年的12月4日作为全国法制宣传日,通过普法宣传教育,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进程。

   众所周知,中国是礼仪之邦,历经五千年的历史,形成了整套系统的道德准则和礼仪规范。生活在这个文明的国度,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秉承中国的优良传统,做一个知法守法的中国人。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法律虽然制约了你的行动,给你带来了许多束缚,但你必须懂得,有它陪伴,你的生活才会井然有序,才能更加美好。而我们作为二十一世纪的新一代,更应该知法守法懂法。

   或许有人说:你多虑了吧?我们只是中学生,未成年人,法律离我们还很遥远,我们只要在学校里遵守校纪校规就好了,还要去知道那些法律干嘛?但我想说:同学,你错了,其实法律离我们很近,法律时时刻刻存在我们身边,它规范着我们的生活,我们的行为。而且同学你既然知道自己是一名未成年人,那也应懂得你在社会上受到《未成年人保护法》的保护,而你过去的小学生涯,初中生涯也是在《九年制义务教育法》中度过,更有它的大纲《教育法》也维护你学习的权利,纵使你在学校,你也受到了法律的保护和制约。

   例如:某同学仗着自己艺高人胆大,去偷同学的钱财,然后去充钱,买虚拟装备,为的是让自己在游戏世界里更加出众,最后越陷越深,越偷越多,其实这行为已经构成了盗窃罪。还有一些同学会因为口角冲突,不能克制自己的情绪,对对方大打出手,致伤,致残,最后被卷进教改所接受教改。

   面对这一切的一切,你还敢说法律离我们很远吗?法律很虚无缥缈吗?同学们,一个社会的长治久安,需要法律协助,一个国家的安定团结,需要法律的参与,作为青少年的我们不能做法盲。

   通过开展法律教育课,同学们会学到不少法律知识,去面对周围突况。在我们了解法律知识后,不仅要用法维护自身的利益,更要用法规范自己的行为,不违法,不犯法,对于我们,最重要的是要做到端正自身的行为,把生活的主战场放在学校,而不是社会中,杜绝打牌、抽烟、喝酒等严重污染社会的恶习行为,回归自我善良纯真的本心。

   同学们,与法牵手,走向明天,我们的明天定会更加灿烂辉煌!

法制教育演讲稿3

   敬爱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

   我是三一班的何林阳,我今天演讲的题目是《法律在我心中》。

   不瞒大家说,法律对我来说,只是一个神圣而又模糊的名词。我曾纳闷,我还是一个小孩,法律跟我有什么关系吗?带着这个疑问,我求教我最信任的人--

   老师说,法律是明媚的阳光。阳光照耀之处,耕地、河流、森林、草原、湿地、野都生动物等等都有相应的法律保护着,法律的保护使天更蓝、草更绿、水更清,大自然更加和谐。

   妈妈说,法律是一件安全的外套。人从一生下来开始,法律就对幼儿、小孩受教育、婚姻、生命财产不受侵害、社会医疗保障、老年抚养等等都作了明确的规定,法律的保护让我们快乐地成长,安全地拥有,幸福地生活。

   爸爸说,法律是行动的指针。像我们开口不能骂人,伸手不能打人一样,我们的言行都要受到法律的约束,同时也受到法律的保护。大人们每做一项工作,每签订一个合约,都要涉及到很多法律条款,法律使我的保护们的社会运行有序,和谐相处,健康发展。

   哦,原来法律并不遥远,它就像空气、水、或面包一样,时时刻刻在我们身边,须臾不曾离开。正是它,使人类远离丛林法则,创造今天灿烂而辉煌的文明。就像河流离开河床就会泛滥,大雁离开雁阵就会坠落,电脑离开防毒网络就会瘫痪一样,我们人类如果没有“红灯停,绿灯行”,交通就不会通畅,如果没有“杀人偿命,欠债还钱”社会就会混乱,甚至走向消亡。法律就像一张无形的安全网,覆盖着我们生活的天空。

   由此可见,加强法律的教育和培养守法意识同等重要。对于我们青少年来说,我们是祖国的未来,我们更应从小学习好法律知识,遵守法律和社会规则,将来成为一个文明、诚实、守信的人,成为一个对国家和社会有用的人。

第3篇:小学生教育法则范文

如何做好小学与初中之间的衔接教育工作,根据自己多年的教学体会,谈几点粗浅的看法,不妥之处请批评指正。

1、小学教师要善于"向上看"。

六年的小学义务教育占去了九年义务教育的三分之二,如果在这三分之二的时间里,学生的学科基础没有打好,基本能力没有形成,上了初中无论教师、学生、家长花费多大的气力都很难赶上,这是较为普遍的现象。因此,小学六年很重要,很关键。随着教育形式的发展,小学教师的总体素质不断提高,教学效果日趋良好,得到学生、家长及社会的一致赞誉,值得肯定。在这种良好的态势下,小学教师要在进行本学段教学工作的同时,要善于向中学看,重点看初中的学科教材编排体系及重难点等,及早明确小学生应具备怎样的思想素质及学科能力,才能适应中学学习的需要,从而做好为学生的终身发展而奠基的工作。以小学数学为例,在小学六年的教学中,教师、学生花了大量时间学习完了整数、小数、分数的加、减、乘、除及其混合运算,接着学习了百分数及比例的基本知识,最后学习了最简单的几何图形及统计学的的最简知识。从整体内容看,小学数学大量内容是涉及数的知识,这对学生的基本运算能力的形成发挥了重要作用,而对于几何学的相关知识涉及太少,学生在"形"的概念形成上有一定欠缺,平面概念几乎没有形成,空间概念更未建立。而学生一上初一,数学课的内容就是生活中的立体图形、截一个几何体及从不同方向看几何体等等。这些知识是要学生在有了基本的空间概念下,才能顺利完成的学习任务。为什么部分学生一上初一普遍感到数学难学,甚至有些优生成绩明显下滑,进而出现两极分化,症因即在于此吧!因此,小学教师要在立足小学教学的同时,注意初中课改教材的学习与研究,特别是小学应形成的概念、应打好的基础及应培养的能力应切实抓紧抓好。在注重初中教材研究的同时,应注意学生思维能力的培养,小学生擅长于计算,套公式套法则求值是其强项,而对于论证性的,思考性的及探索性的能力方面明显有些欠缺。著名的数学家陈景润讲过:"数学是一门着重于理解的学科"。理解了必然会举一反三,触类旁通,理解原理比掌握法则更为重要。

2、初中教师要善于"向下看"。

大约90﹪以上的初中教师没有小学工作的经历,一参工就从事初中教育工作,大脑中仅存的小学知识还是小学课改前的传统教材下的知识。对小学课改教材是知粗不知细、知表不知里。要从事课改教材下初一新生的教学工作,我认为善于向下看,即善于学习钻研现在的小学教材,明确小学学科基础知识及小学生的学习能力等至关重要。绝不能不了解学生的学习底子而盲目施教。除此而外,还应注意对小学教学方法的学习与研究,受小学教材内容及学生身心发展的制约,小学段的课堂教学中,"自主探索,合作交流"的教学模式只能以微量渐进式使用,较普遍的依然是讲授加探索式的教学方法。到初中这种教学方式在课堂教学中的比例不断加大,切不可一开始就把初一新生当成初三学生来看待,因材施教,因人施教,因年级施教才是行之有效的教学方法。

3、中小学之间应建立起校校通工程。

九年义务教育把小学与初中紧紧地联系在了一起,很明显,在九年义务教育的接力賽中,小学段要完成全程的三分之二,最后的三分之一要靠初中段冲刺完成,无论是起跑、接棒、还是最后的冲刺,谁都不能松劲。齐心协力,同舟共济,才能圆满地完成九年义务教育的艰巨任务。这就要求小学与初中之间应形成九年义务教育的整体意识,形成为九年义务教育负责的大局意识,切不可铁路警察各管一段,更不可闭门办学,互不往来。我认为至少学区内的中小学之间应该经常进行相互听课、教育教研,师生联谊活动。不断缩小小学与初中之间的衔接缝隙,进而不断提高九年义务教育的整体质量。

4、教育教研及行政部门应铺设好小学与初中衔接的桥梁。

在九年义务教育中,小学是入口,初中是出口。学生6岁入学,到初三毕业,在长达九年的在校学习中塑造的如何,关键在于小学与初中整体教育意识及各自办学水平如何。在目前的教育教学管理体制中,小学与初中是彼此独立的办学实体,要达到九年义务教育的整体效应,只能靠教育行政及教研部门合力推动,真正建立起小学与初中衔接教育的桥梁。在当前教育教学环境及条件下,可通过涉及小学与初中的教研活动、学生跟踪、教育研讨、政策激励等多种形式,推进小学与初中衔接教育工作的开展。将小学与初中的衔接教育真正落到实处,初中的出口质量必会有更大的提高。

5、家庭及社会应成为小学与初中衔接教育的坚强后盾。

第4篇:小学生教育法则范文

关键词:双语教学;历史背景;师资力量;学生主体

中图分类号:G642.4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9324(2016)51-0221-02

随着世界经济全球化的发展,中国与其他国家的交流日趋频繁,既懂业务又懂外语的复合型人才越来越受青睐。在这一大的时代背景下,以提高外语(尤其是英语)运用能力为目的的中国双语教学开始发展,得以积极的展开。

《朗文应用语言词典》中,双语被定义为“能掌握和使用两种语言”,而“双语教学”则被定义为:“在学校中采用第二语言或者一种外语进行课程内容的教和学”。根据教学方法,双语教学可分为浸入型双语教学、保持型双语教学和迁移型双语教学[1]。

具体来说,高校双语教学可以被定义为: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的教师,在除语言课以外的公共课和专业课教学过程中,以一定的比例同时使用汉语和某一外国语(主要是英语)进行授课的一种教学模式。其目的是:提高学生应用外语的能力,促进学生知识、能力和素质的协调发展,推动我国教育与国际接轨[2]。

高校作为教育发展的较高阶段,其双语教学的发展有着自己特殊的属性。

一、历史背景

从全球范围来看,语言不仅是一种常用的交流工具,同时也代表着不同民族所具有的不同文化。因此,学习其他国家的语言,不仅是国际交流的需要,更是增进不同国家、不同民族间相互了解的桥梁。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早在1989年的一次面向21世纪的全球教育论坛中就提出,让各国学生学习一门比较通用的外语,而且尽可能多学几门。从国家个体来看,出于政治目的而实施双语教育比较成功的国家有加拿大、美国和新加坡。

为了维护加拿大国内英裔和法裔两大民族间的平等、和谐,加拿大于1965年在魁北克省圣・兰伯特_设了第一个沉浸式双语班级,并取得成功。如今,这一双语教育模式已经深刻地影响了全世界的双语教育实践。

有着大量移民的美国,为了帮助母语非英语的学生更好地融入美国文化,美国国会于1968年发起组织了双语教学。从20世纪60年代中期至80年代中期,美国有近40所学校进行了这种教学实验。1968的双语教育法则被看成是美国双语教育的里程碑[3]。

独立后的新加坡于1966年开始正式实施双语教育。到1987年,新加坡的中小学已经全部实行了以英语为媒介语、母语为第二语言的双语教育计划[4]。

为了适应经济全球化的需要,我国于2001年由教育部颁发了《关于加强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提高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到2007年,教育部更是明确要求“推动双语教学课程建设,探索有效的教学方法和模式,切实提高大学生的专业英语水平和直接使用英语从事科研的能力”。这项政策的出台,显然是看到了各高校在开展双语教学的过程中,存在着教学模式陈旧、师资水平不高等问题,从而希望能够提出一些切实可行的解决办法。但从已有的历史描述看,当前尚未有成熟的理论可以解决这些问题。

首先,国外双语教学(最终形成双语教育)是从中小学开始的,而我国的双语教学是从高校开始的。要求一个从小习惯以母语学习知识的大学生用英语学习新内容,本身就是一项新的挑战。其次,和其他国家比较,我国国情只与新加坡相似,能够从国外借鉴的经验不多。因此,在实施双语教学的十几年时间中,出现了各种研究、各种实践和各种讨论,但都没有形成一套统一的理论和切实可行的方案。所以,起步晚(不只是时间上晚,教育阶段也比较晚),没有(目前也无法制定)强制性的双语教学政策,学生基础参差不齐,成为目前中国高校双语教学的历史背景。

二、师资力量

许多研究在分析高校双语教学时,总认为我国双语师资严重不足。事实上,我国实施双语教学的开始阶段,高校师资相对中小学来说,应该具有明显的优势。

首先,从语言角度来说,很多教师有国外留学经历或具有博士学位,他们的英语基础并不差,只需经过短期培训,完全可以胜任双语教学。其次,双语教学本身不是单纯的英语教学,实行双语教学的最终目标是创造一个教和学的国际化教育环境:学生有机会直接了解国际上先进的科技、文化知识,提高科学素质;高校教师有机会掌握国际教育发展新动态,跟随和适应国际教育新变化,最终促进我国高等教育国际化。以上两点,都可以利用高校丰富的教学资源和教学媒介得以实现。

所以,高校教师本身具有较好的英语基础以实施双语教学,同时其坚实的学科背景和广阔的学术视野也使得实现国际化教学有了保障。而且,高校丰富的教学资源也为双语教学的开展提供了广阔的舞台,这些都是中国高校实施双语教学的有利因素。

三、学习主体

从参与双语教学的意愿来看,在世界知识、经济全球化的影响下,未来的信息交流必将在全球范围内展开,因此,学好英语成为社会的普遍需要。所以,更接近社会生活的大学生,相对于中小学生来说,对双语学习有着更强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第5篇:小学生教育法则范文

法制社会,每个人都要知法讲法,用法律规范自己的行为,让自己成为一个合格的中国公民。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法制教育国旗下讲话稿800字,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法制教育国旗下讲话稿800字1法律、法令、条例等的总称“——这是”法“在《新华字典》里的解释。打小就知道这个”法‘,可如今小学快毕业了,还不知道“法”具体是什么概念。《新华字典》里的解释对于广大群众们来说过于模糊、抽象

对我们而言,最熟悉的莫过于交通法则了,常听大人们说’某某某又醉酒驾驶了,某某某因为急,没看红绿灯,撞到行人了,某某某开车没系保险带,被罚款了……‘可还有人明知故犯,在不该停车的路边停车、闯红灯、醉酒驾驶……我迷茫了,为什么有些人明知道法,却不尊重法。法,你在哪?

随着年龄的增长,我知道了我们儿童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法的保护,第二十一条规定:家长、教师应当尊重学生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包括对学生罚抄诗词、课文等)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从此,我学会了保护自己并不侵犯他人的尊严。

其实,法就在我们身边。自从颁出了《禁酒法》,平时亲友相聚时喜欢小饮一口的爸爸也完全按照“开车不喝酒,饮酒不开车”来行事,别看亲友们说少喝一口查不出来,但是一旦出事就是大事了,再说了,法虽然约束了自己,但也给大家一个和谐的社会。生活中,其实处处都有法的影子,也许,就在你不经意时,就动用了法的力量,维护了自己的权利。如购买了伪劣商品,可拨打12315到消费者协会,维护自身权益。受人恐吓,打110,能够保护人身安全。大家除了知道杀、抢、强、夺、偷之外,还应该更知法、更懂法。法律,应该受到人民群众的认识、认知。法是无比尊严的,无比神圣的,是不可侵犯的。

你是学生,就应该遵守校规;你是工人,就应该服从指挥;你是医生,就应该按规定行医……只有法治,才能建设一个美好、和谐的家园。

同学们,让我们一起携手维护法神圣的尊严,维,护世界的和平。让更多人知法、效法,就是尽我们所尽的一份微薄的责任!

法制教育国旗下讲话稿800字2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评委、老师们:

大家好!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坚持依法治校,构建和谐校园》。

首先,我想告诉大家,我之所以选择这样的题目,是因为伟大诗人歌德的一句话,他这样说过:“能够带来安定的无非是两种力量,一种是道德,而另一种就是法治。”当我们谈及“法治”这个严肃的词汇时,大家联想到的可能是厚厚的法典,或许还有冰冷的达摩克利斯之剑。但我想说,“法治”并非高高在上、遥不可及,它存于无形、温暖地守候在我们的身边。它是人类自由翱翔的风筝线,是和谐校园的守护神。《义务教育法》的出台,让成千上万的失学儿童圆了读书梦;《妇女权益保障法》的颁布,使大批被漠视的女童迈进了学堂;《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实施,使广大青少年触摸到了法律的温暖。同样,作为教育工作者,我们也紧紧握住了法治这双亲切而有力的手,为学生、家长、老师、学校系上了一条携手进步的安全带。

古人云:“天下从事者,不可无法仪。”然而近年来,在教育的神圣世界里,阴暗可耻的黑影频频闪现,从北航大学的招生勒索到高考的泄露答案;从厚颜无耻的学术腐败到令人寒心的师德沦丧;从老师体罚学生到学生殴打老师,从虐待儿童到对无辜幼儿的残害,这些嘈杂的声音时时袭扰着我们正常的教育教学环境,学校、家庭无不从心底呼唤,我们需要用法治的力量,来肃净学风;用法治的力量,来规范教学;用法治的力量,来创造和谐校园。

今天,当“法治”的利器真正掌握在我们自己手中的时候,它那劈荆斩棘、荡涤腐朽的力量,让你、让我、让关心教育的每一个人感受到了和谐的光芒。

请看一看我们身边的事:我有位同事因为学生问题与家长发生意见分歧,家长蛮横无理,出口大骂,甚至还想动手打人,我们的老师只能忍受满肚子的委屈而无处“伸冤”,全心的付出换来得却是恶语相加,她那红肿的双眼和委屈的泪水,让我永远无法忘记。老师们,那是一种痛啊!那是伤及内心深处的痛啊!而今天,《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的出台,让这样的往事不再重现。《教师法》第三十五条已经作出明确规定:“侮辱、殴打教师的,根据不同情况,分别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行政处罚”,我们当然可以依法疾呼:教师的尊严不容侵犯!

当然,这一切并不遥远,就发生在我们的身边。作为一名普通教师,我亲历着“坚持依法治校,构建和谐校园”带来的累累硕果,亲历着学校日新月异的变化——老师们的背影依然那么忙碌,但彰显了更多自信;学生们的笑脸仍然那么清纯,但增添了更多喜悦

亲爱的老师们,我们曾经用粉笔塑造过一批又一批学生的灵魂,我们同样能用“法治”撑展起一片属于学生、属于你我、属于整个社会的教育蓝天!教育迎盛世,风好正!让我们继续携起手来,为教育事业的发展,为发展中的伟大祖国,再次写下浓墨重彩的一笔吧!

我的演讲完毕,谢谢大家!

法制教育国旗下讲话稿800字3老师们,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

今天我国旗下讲话的内容是安全法制教育。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从事的各种活动都有可能遇到各种不安全的因素甚至造成严重安全事故。据了解,我国每年有近1。6万中小学生因交通事故、食物中毒、溺水等原因非正常死亡。非正常死亡的中小学生平均每天达40多人,而其中位居首位的,就是交通死亡人数。在现实生活中,当我们走在马路上,会时不时地发现有人闯红灯,有人逆行车,有人边骑车边听音乐,有人骑车带人等违反交通规则,危害交通安全的不良行为。在这里,我要郑重地提醒我们的同学为确保我们自身的生命安全,也为了维护良好的交通秩序,做到不闯红灯外,骑自行车时不要带人,不要多人并排骑车,更不要逆行车。

在我们的校园内,同样也存在着很多威胁着我们人身和财产安全的现象。有的同学在楼道里嬉戏追赶,上下楼时互相打闹;有的同学在运动时不注意自我保护而受伤;有的同学不能正确处理同学之间的矛盾,打架斗殴等。在这里我要提醒同学们的是要遵守学校的有关规章制度,增强自我保护意识。

目前,社会上还存在着违法犯罪现象,青少年因安全防范意识和社会实践经验的缺乏,在应付各种异常情况方面能力还有所欠缺。但仅仅依靠社会、学校、家长的保护是不够的,更重要的是每一位同学都要树立自我保护意识,提高思想道德素质,增强遵纪守法观念,时时刻刻把“安全”二字放在心中,随时随地为着我们的安全而约束自己的行为,机智勇敢地处置遇到的各种异常情况或危险。

同学们,生命无疑是可贵的,她带给我们激情与活力。同样,它给了我们展示一切才能的机会,让我们的生活可以绚丽多彩。希望全体同学都能把安全作为我们学习、工作、生活的第一准则。同学们,我想大家对生命都充满了无限憧憬与期望,那就让我们为了自己的安全,为了我们校园的和谐美好,在以后的生活中增强安全法制观念,提高防范意识。

我的讲话完了,谢谢大家!

法制教育国旗下讲话稿800字4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早上好!

常言道:“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法制法规就是调整人们行为的“规矩”。随着社会的发展,法制的作用愈来愈重要,特别与我们中学生的生活愈来愈密切。

法制,顾名思义,就是法律和制度的相结合体,对于我们小学生来说,我们或许只是一个正在叩响法制大门的学生,又或许对所谓的法制只略知一二,但是,迎着时代的朝阳,法制对于我们来说再也不只是一个陌生的名词了,它引导着我们的生活,引导着我们的学习,引导着我们前进的步伐。作为21世纪主人的青少年朋友,学习、掌握必要的法制知识,是我们素质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法制教育不仅影响着我们的学生时代,更影响着我们的终生。刚才法制副校长为我们作了法制辅导,这些,都值得我们每一位小学生去深思。

今年是全国“5.5普法”的`第一年,今天,是法制的宣传日。我在此发出倡议:全校同学一起学法,守法,用法,宣传法。

一、学法。通过学习法制知识,才能迈好人生的第一步。人生的路很漫长,打好基础是人生之旅的关键所在。我们广大的青少年只有学习了法制知识,才能知道什么是合法,什么是违法,学会分辨是非,识别善恶,从小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才能够清楚地明白“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的道理。

二、守法。法制法规是神圣的。它是一道不可逾越的鸿沟,21世纪的中国将是一个法制更加完备的社会,而我们每一个公民必须具备较高的法律素质,守护着法制这道神圣的围墙,因为它保障着我们的生活,我们,可以在法制的保护下自由飞翔。广大的青少年只有懂法守法,才能依法办事,远离犯罪边缘线。

三、用法。法制法规无处不在。它像是我们身旁的骑士,时刻保护我们。我们应该合理的运用法制知识来保护未成年的我们应该享有的权利和义务。运用我们手中的法制法规,保障着我们和我们身边的人权,使我们能得到社会的聆听和尊重。

我的演讲完毕,谢谢大家!

法制教育国旗下讲话稿800字5同学们:

今天,很荣幸和大家共同学习和探讨小学生应当了解的法律常识,应当具备的自我防范能力及心理素质,应当自觉抵制不良行为等。各方面应注意和应了解的问题:

一、从小养成良好习惯,自觉守法。

同学们听说过这样一句话:“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意思是说:不要以为这件好事太小了而不去做,也不以为这件坏事太小而去做。《治安管理处罚法》涉及到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比如怎么样过马路,不能打扰别人休息,不能破坏文物,在乘坐交通工具时要注意什么等等。有很多事情在一些同学看来是不起眼的小事,像随地吐痰,乱闯红灯,还有携带管制刀具,到了学校拿出来炫耀,实际上这样做已经是违法了。因此大家要学习法律,增强是非判断能力,自觉遵守《治安管理处罚法》和其它法律法规。关键是要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从小事做起,从遵守《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做起。

我知道有的同学其实很聪明,但他不用在学习上,而是用在调皮捣蛋上,喜欢逞强好胜,有事没事惹一下其他同学,比如别人走路时他突然伸出一只脚将别人绊倒;有些同学喜欢打架,将别的同学打伤;有些同学不爱护公物,故意毁坏公共场所的物品;有些同学以大欺小,没有钱买东西吃、没有钱进游戏室就强行向弱小同学索要等等行为都是道德与法律所不允许的,如果情节严重的话就要受到法律的制裁,也就是说你这一逞强就有可能将自己玩进班房,影响自己的一生。所以在这里要告诉同学们平时一定要听老师和家长的话,遵纪守法,什么游戏室、网吧、舞厅等地方,同学们千万不要进去,因为那种地方很容易接触到一些不健康的东西,而小学生明辨是非的能力有限,很容易导致走向犯罪道路。所以在这里我要告诉同学们平时一定要听老师和家长的话,遵纪守法。

还有些同学会说我现在还不到十四周岁呢,在这里我要告诉你们,如果你实施犯罪行为时年龄虽未达到能追究刑事责任的界限,国家法律还是有惩罚措施的`,比如家人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送工读学校进行矫治等等。同时我认为一个人走上犯罪道路不是一朝一夕形成的,常言道:千里之提,溃于蚁穴。如从小养成了各种不良习性的话,以后再改正就很难了,平时又不注重学习科学文化知识、不注重规范自己的言行,不按照各种规章制度做事,最后必将酿成大错,后悔也就晚了。

二、学会自护,运用法律保护自己。

同学们在成长的过程中,有时候会遇到各种各样不法侵害,比如被人敲诈,被人殴打,被人抢劫等等,一旦碰到了,怎么办呢?我们要冷静机智,要增强是非判断能力,丰富社会生活经验,锻炼各种应变能力,还要加强锻炼身体,增强体魄,这样有助于同学们在遇到侵害时,能够及时摆脱或者进行正当防卫,不至于受到违法人员的随意侵害。根据实践经验,我们建议同学们如果在遭到违法犯罪行为侵害的时候,切切要记住两点:第一、同学们要以避免受违法犯罪行为侵害为自己的首要任务,不提倡你们去同违法犯罪分子面对搏斗,比较明智的做法是遇事不慌,然后设法摆脱或向四周的大人呼救,或拔打“110 ”报警;第二、如果同学们发现自己正在或已经受到非法侵害的就应该采取正确的途径解决。如:及时向学校、家庭或者其他监护人报告,由家长、老师或学校出面制止不法侵害,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或者政府主管部门报告。此外,学生之间打架事件也要引起同学们的注意,据调查,一些学生被同学殴打后并不是向家长或学校汇报,而是自己作主到外面找人来报复,要知道报复伤人也是违法的,也会受到处罚。

三、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从身边做起。

最重要的还是需要我们自己积极学习《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小学生守则》,警惕学习生活中的不良行为,要从小做起,加强自身修养,用科学知识武装自己的头脑,做到明事理、辩是非,“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

同学们,在加强自身修养的同时,大家也要谨防来自别人对你的伤害,下面给同学们提几点建议:

1、珍惜学习机会。

要坚持在校学习。自觉接受家庭和学校的教育管理。

2、提高鉴别能力。

不要学习和模仿电视、电影、音像制品和文学作品中的犯罪行为。

3、谨慎交朋友。

未成年人要做到尊师敬长,团结爱护同学,谨慎交往朋友,不要和社会上品性不端的闲散人员交往,特别是那些有前科劣迹的人。

4、切莫虚荣攀比。

未成年人要克服虚荣、攀比心理,说话要谨慎,不要随意向外人透露和炫耀自己家庭的情况,以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伤害。

5、增强防范意识。

要保持必要的警惕性。单独回家的孩子,在进家门前要注意观察,不给坏人以可乘之机;独自在家的孩子,不要随便打开家门;在放学路上,不要跟陌生人说话。不要轻易相信他人的哄骗,遇事多留个心眼,警惕各种不良诱惑,对陌生人给的玩具和食品等不要轻易接受。

6、掌握自救本领。

第6篇:小学生教育法则范文

[事例1]一位中学老师苦诉,现在的学生根本“动”不得,一“动”搞不好就惹麻烦,家长学校都要找上门,还不如他爱干嘛干嘛去,上课睡觉、抄作业睁只眼闭只眼,只要不影响大家就好。

[事例2]某小学生上课期间两次捣乱喧哗影响其他同学上课,教师罚其在教室外站了十分钟。家长认为教师侵犯了其子女的受教育权,请求赔偿。

一方面是很多教师在来自社会、家长、学校种种压力下,把“惩戒”当作不可触碰的高压电线,抱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态对学生的错误视而不见,自由放任;另一方面是有的学生家长对教师惩戒的质疑不断。教师到底还有没有惩戒权?惩戒权何以消失?又何以正当行使?这些问题都需重新审视。

一、教师惩戒权的合理合法性

“惩戒”,即通过对不合规范行为施与否定性的制裁,从而避免其再次发生,以促进规范行为的产生和巩固。惩戒权是教师依法对学生进行惩戒的权力,在一定程度上,它也是教师的一种权利。作为教师,有权对教育活动的整个过程施加某种影响和控制,有权做出职责范围内的专业。教师惩戒权的合理与合法性体现于三个方面:

1 教师惩戒权保障教育活动开展

教育不可能是学生完全自发习得规范的过程,它必然存在教师和学生的两个方面,由教师对学生进行引导从而学生将社会规则内化为自己行动的准则。在教育过程中,教师在必要的情况下行使惩戒权可以有效地纠正学生的不合规范行为,鞭策学生较快养成正确的行为习惯。惩戒有时能发挥出奖励、说服等方式所不能达到的效果。“如果没有教育性的惩戒以制止某些错误的行为,则学生在许多事情上将只能通过成本更大的‘自然惩罚’去学习。”此外,有效的惩戒不仅能促进学生个体的进步,而且还能用于维持整个教育教学活动秩序。

2 教师惩戒权有其合法的来源

一种观点认为教师的惩戒权来源于国家的教育权。教师受国家的委托对学生进行教育活动,就有权对学生的不规范行为进行惩戒,这是国家权力的延伸。教师行使教育权,担负着不可推卸的责任。在一些欧美国家也有一种观点认为学校教育是家庭教育的延伸,学校及教师是替代父母。如,在英国法律中,家长可以以合理的方式合法地矫正孩子的行为,家长也可以将自己作为家长的权利部分地委托给教师或学校,这样教师或学校就成为替代父母。无论取其何种来源,都说明惩戒权具有一定的合法基础。

3 教师惩戒权有其法律依据

我国《教育法》中第二十八条规定,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有“对教育者实行学籍管理,实施奖励或处分”的权利。《教师法》第七条规定,教师享有的权利包括“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的品行和学业成绩”。从这些法则可以察觉到教师惩戒权的存在:教师指导学习和评定过程中会遇到学生不良行为,当学生这种行为可能对其自身或周围人的健康成长产生有害影响时,教师就应当运用惩戒手段加以干涉,保证学生的健康发展。

二、产生惩戒权削弱现象的原因

种种事实证明教师惩戒权具有合理合法性,但这种合理合法在现实中却遭遇了困境――惩戒权削弱,其主要来源于以下几种原因:

1 关于惩戒权的立法不足

虽然在我国法律中隐含了教师惩戒权的可能性,但至今为止并无明确表述。与之相反,禁止体罚的规定处处可见。《义务教育法》第四章第二十九条规定,“教师应当尊重学生的人格,不得歧视学生,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不得侵犯学生合法权益。”《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五条有类似表述。在教师承担体罚的责任上,《教师法》第三十七条规定“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者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一)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二)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

法律虽然严令禁止体罚等侵害学生权利的行为,但是对于体罚的具体形式和不同程度下应给予的处置等没有细致规定,使得人们很难将教师享有正当合理的惩戒权和承担体罚的责任区别开来。同时,近年来学生权利受到格外关注和保护,社会、家庭都普遍地树立起为学生维权意识。在为学生维权过程中,有些家长由于爱子心切把教师的任何惩戒行为都当成侵权行为,向学校、教育行政部门讨说法或诉诸法庭。如在前面提到的案例中,教师让学生在教室外站十分钟就被家长视为侵犯了受教育权。类似的法律纠纷涉及到区分惩戒和体罚的边界。正是目前法律中两者边界的空白导致很多正当惩戒行为容易被误解为侵权。教师的口头批评易于被扭曲为言语侮辱,轻微地对学生身体施加短暂的痛苦就被视为体罚。从而,教师惩戒权作为教师应当享有的和教育教学权、评定学生权相配合的权利,不能很好地得到法律的保护。

2 对惩戒权存在认识偏差

新课改进行中,在转变传统观念,要求建立民主平等的师生关系,实行赏识教育,提升学生地位的同时,一些矫枉过正的观念和做法也随之出现。

(1)强化师生平等而淡化惩戒。倡导师生平等本意为了改变教师占据权威地位对学生绝对控制压制的状况,但是有时导致过于推崇学生地位提升。一旦师生间发生了冲突,不是看学生犯了什么错误,而是把一切责任都归咎于教师,学生不应当受惩罚,教师应该进行自我反思。但事实上,教师和学生的关系不可能是各方面完全平等的关系,教师凭其更为丰富的经验和学识,施行对学生的教育和管理,必然存在着不对等性。教师为了行使其职责,在必要的情况下行使其惩戒的权力,是充分合理的,学生应当尊重和服从。在教师有合法合理的理由,按照适度的原则,执行正当的程序来惩戒学生的过程中,师生人格平等的关系不会改变。

(2)将惩戒和表扬鼓励相对立。“好孩子是夸出来的”,赏识教育和激励教育的理念促使教师不断用表扬和鼓励激发学生上进,另一方面却导致教师自愿或迫于舆论压力放弃了惩戒权。在教师眼中,一旦行使惩戒权,就会对学生的身心造成伤害,就是违背了“唯一正确”的教育理念。但事实上惩戒并非与表扬鼓励绝对对立。“从教育的本质而言,惩戒与表扬是统一的、互动的,并不存在好坏之分,都是为了达到教育学生的目的,只是外在的实施形式不同而已。”这两者都是达成教育的方法,都具有教育性,都不应该用一种排除另一种。

三、从困境中突破――保障教师正当的惩戒权

教师惩戒权被削弱给教师带来不小的困扰,既不利于教师对学生个体开展教育,也可能由于个别学生的问题损害学生群体的利益,更有损于教师本身的尊严和权益。保障教师正当惩戒权的问题突出而急迫。

1 加强立法保障

制定细致具体的法律法规对教师惩戒权进行规定与引导,是保障教师惩戒权合法有序行使的重要前提。在一

些发达国家和地区如美国、英国、日本、韩国、新加坡和中国台湾等都在法律中对教师惩戒做出了具体的规定。借鉴国外已有法律,我国应当系统制定法律法规对教师惩戒权做出明确的规定,使之与体罚和其他侵犯学生权利的行为相区分。立法应当包括惩戒权的涵义、判定原则、施行主体和客体、行使条件、方式、程序、监督与救济的途径等。立法中尤其要对惩戒的概念界定清晰,对惩戒的限制既有原则上的规定又有方式列举,使教师知道可为和不可为,使学生知道一旦受到过度惩戒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

惩戒权的立法还必须处理好法律普适规定和教师自由裁量权的关系。惩戒具有很强的情境性,对于不同生理状况、心理素质、性格的学生,根据学生犯错误的严重程度和其对错误的认识情况,惩戒的方式和量度必然不同,法律无法做出如此细致的规定。因此立法时在把握惩戒权最基本的教育原则和不侵权原则之外,还要留给教师在具体情境中一定裁决的自由,例如只规定惩戒不能超过的最高限度,或分层说明不同条件下的惩戒范围。

2 形成规则认同

要树立法律威信还要加强普法,使学校、教师、家庭都能树立法律意识,在正确规范的轨道上进行教育活动。普法可以通过媒体进行解读宣传,组织学校和教师集体学习讨论,向家庭分发宣传手册等途径进行。只有公众普遍地接受和辨别教师惩戒权,才可能对自己的行为加以审视和调适。

在法律之下,一个学校有校规,一个班级有班规,在日常的教育活动中往往发挥着直接有形的效力。因此在校规班规通过审查,确保其合法性之后,要使其成为解决具体问题的行动准则。在其确立时就保证所有教师和学生(包括其家庭)都了解并且自愿遵守规定,一旦遇到师生间的冲突,就可以按照规则处理。学校内部还可以设立由教师、学生代表组成的仲裁机构,当冲突在当事人之间无法解决时,可以由仲裁机构依规则解释和裁决。

3 纠正认识偏差

第7篇:小学生教育法则范文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以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站在讲政治、保稳定、促发展和建设平安**的高度,坚持“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方针,进一步健全安全责任制,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依法整治,重在治本;常抓不懈,防止反弹;严格准入,从严监管;突出重点,全面推进。

二、学校安全工作的重点

安全工作制度和责任的落实,措施的到位,应急预案的建立,以及预防交通、溺水、火灾、拥挤踩踏和食物中毒、传染病等事故。

(一)加强学习,提高认识,不断增强搞好学校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中小学生和幼儿园儿童的健康成长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幸福,为社会所关注。搞好学校安全工作,切实保障师生生命和国家财产安全,体现了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也是创造稳定和谐的校园环境,让每个孩子都接受良好教育的客观需要。各校要组织全体师生认真学习教育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六条措施》和《公安机关维护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八条措施》及有关安全工作的方针、政策,认真做好宣传工作,充分认识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意义和现实紧迫性,切实增强搞好学校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强化责任,加强管理,建立责任体系

1.责任制。根据省政府43号决定,要切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各校校长是学生安全教育和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学校的安全工作负总责,校长要亲自抓学校安全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层层落实安全责任制,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要定期、经常负责地开展学校安全检查,对存在的事故隐患要及时整改,落实到人,限时到位。对安全工作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实行一票否决制。

2.报告制。凡学校发生重大突出事件、师生伤亡事故,必须及时上报市教育局办公室和有关科室,并及时报告当地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在事件处理结束后一周内将事件经过及处理结果书面报告市教育局。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及中小学幼儿园在实行重大事故及时上报制度的同时,要建立年度报告制度。重大突发事件、事故包括:师生非正常伤亡事故、在校园内发生伤害事故、学生出走事件、校舍及设施危及师生安全的事故、因自然灾害造成学校停课或重大经济损失事件、火灾事故、重大盗窃事件、师生违法犯罪情况及严重影响学校安全的其它事件。

3.责任追究制。按照国务院302号令的第十条规定,对存在失职、渎职行为,或对事故发生负有领导责任的学校主要负责人和具体责任人,依据情节轻重,给予记过、降级,直至撤职的行政处分;构成罪或其他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发生的事故,实行“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得不到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教育不放过”。

4.述职制。开展校长学校安全工作专项述职制度,采取由正职校长(或主持工作的副校长)签字的书面报告方式,在每学期结束前,就“如何开展学校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向当地教育局书面报告,报告必须包括以下内容:

(1)学校领导班子安全工作职责分工和主要领导召集研究安全工作、参与安全督促检查活动情况。

(2)学校安全工作组织机构及人员配备情况。

(3)学校加强校园安全法则和制度建设情况。

(4)学校安全应急预案建立情况。

(5)各类安全隐患整改落实情况。

(6)学期安全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三)突出重点,扎实做好中小学、幼儿园各项安全工作

1.认真清理整顿不合格办学机构。各区县教育局要严格按照《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以及《幼儿园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履行对民办中小学、幼儿园的审批和管理责任,要实行教育行政部门的归口管理,不允许其他部门违规审批幼儿园。要对现有的民办中小学、幼儿园办学资质进行一次普查,对违规设立的各类非法办学机构要一律限期整改,经教育行政部门验收达到办学条件和标准后再履行合法办学手续;逾期仍不合格的坚决予以关闭或取缔,并妥善安置中小学生、少年儿童到其他中小学、幼儿园就读。

2.各校要把安全教育作为学校教育的重要内容,列入工作日程。利用板报、广播、讲座、校园网等多种形式,定期开展安全教育活动,普及安全知识,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提高学生自救、自我防范的能力。

3.要根据环境、季节和社会活动状况,有规律地进行防火、防事故、防侵害、防骗、防中毒、防病等方面的宣传和安全演练,并经常化、系统化、制度化。各校要根据本校实际制定火灾逃生、突然停电等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

4.加强学校饮食卫生安全管理。各校要明确饮食卫生责任人,层层落实安全责任,严格执行上级有关部门对食堂、小店饮食卫生管理的规定,以及食品采购、保管、烹饪、消毒管理制度和从业人员卫生健康规定,禁止闲杂人员出入食堂,严格饮用水源、开水炉管理,严防食品中毒事件和投毒案件。

5.加强校园消防安全管理。各校要深入贯彻《消防法》,进一步强化消防安全责任制,切实提高学校消防安全自我管理水平,要经常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整改事故隐患。消防安全疏散通道不畅、自动消防设施不能正常运行、灭火器配备不到位、用火用电管理不善、该拆除的没有拆除、该安装推门的没有安装等情况必须立即加以改正,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采取严密的防范措施,列出整改计划并向有关职能部门报告备案;对未经消防审核、未经消防验收擅自投入使用的、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该补办有关消防手续的必须补办,该停止使用的立即停止使用。要严格执行学生宿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坚决防止学生宿舍火灾事故。

6.加强对组织学生集体活动和集体乘车的安全管理

(1)学校组织学生集体外出活动,包括春游、秋游、夏令营、外出竞赛、看电影等,应坚持安全、就地、徒步的原则,并加强各个环节的管理工作,充分考虑活动场所、线路、交通工具、气候环境等方面的安全性,活动必须由学校负责人带队,要安排专门的安全保卫力量,制定防事故预案,并按有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

(2)学校不得组织学生参加商业性庆典活动,其它各类社会庆祝活动原则上不得组织学生参加;个别确需在校学生参加的,需有政府文件规定或批示,并报当地教育局批准,且需严格控制人数,明确专人负责,确保学生安全。

(3)组织学生活动或接送学生上、放学,凡要集体动用交通工具的,组织者必须与承运单位、交警部门共同落实交通安全措施,签订安全协议。要加强对驾驶员证照、车辆的检查,严禁使用存在安全隐患的车辆,严禁无证人员驾车,严禁驾驶员酒后驾车和疲劳驾车,严禁超载。

(4)凡用车辆集体接送学生上、放学的,学校应主动与有关部门联系,对使用的车辆安全情况进行经常性检查。不符合承运条件的车辆,无论是学校承租的,还是由学生家长联合承租的,都必须立即会同当地车管部门责令停止使用。学校要安排值日教师随车护送、清点人数。

(5)学校应十分重视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教育,要组织人员对上学往返的路段进行实地考察,建议有关方面在危险路段设立标志,加强警示。

7.加强校园秩序管理

(1)非本校人员应当向门卫登记后方可进入学校。门卫要阻止寻衅闹事、身份不明、无正当事由、收购废旧物品、推销商品等人员进入校内。本校人员凭证进入学校,学生在活动时间内外出、寄宿生外出须办理请假、登记手续。幼儿园要建立幼儿接、送制度,由固定熟悉的人员按时接送。教师不得将幼儿交给陌生人。

(2)自行车、摩托车进出校门一律推行,机动车、三轮车未经允许不准进入学校或穿行学校,经允许进入学校的车辆要按规定线路行驶并按规定地点停放。

(3)学校要把学生宿舍作为安全保卫重点部位。明确专门部门和人员进行管理,建立健全宿舍值班、会客、携物、保卫等制度,重点做好防火、防盗、防打架斗殴、防歹徒袭击和流氓侵扰事件。要切实加强女生宿舍的安全管理,学校要明确规定女生宿舍未经许可男性不得入内。未经学校批准,学生宿舍不得留宿校外人员。有寄宿生的学校,必须落实夜间值班、巡查制度,坚持对寄宿学生实行晚点名和定时查铺。同时,要制定应付紧急情况的方案,以确保一旦发生紧急情况,寄宿生能安全、迅速撤离。

(4)学校要重视对楼道、楼梯等专项检查,要保证楼道、楼梯间的照明,及时更换照明设施,要彻底清除通道和楼梯上的堆积物,消除障碍。要教育学生靠右走、不猛跑。学校要做到凡是有学生在校,就应该有教师管理,要制定并落实校长、行政干部、教师的带班、值日、值勤制度,要在学生常规活动的关键部位、重要环节,安排专人负责疏导、保护管理学生。

8.加强校舍及设施设备安全管理。校舍设施必须符合安全要求,不能有丝毫的马虎和松懈。学校应定期请有关专业人员进行校舍安全检查,定期对实验室、供电线路、体育活动器材等逐项进行检查,一旦发现安全隐患,经有资质单位鉴定后,可修理的要经设计、加固、修理后方可使用,D类危房必须立即封闭。将高档物品存放室、财会室、危险化学品存放,要加强安全防范,设立必要的防范设施,做到人防与技防相结合。所用锅炉压力容器必须与学校的事业发展需要相适应,必须是正规厂家生产的合格产品。要坚决取缔“土锅炉”,司炉工必须持证上岗,规范操作,不得超压运行。锅炉压力容器每年须请有关部门检查鉴定,及时更换有关易损坏部件。

9.做好汛期学校安全管理。进入雨季和汛期,各地各校要进一步加大校舍检查的力度,要突出重点地区、重点学校和重点教室,要特别注意检查原B、C级危房和受雨水侵蚀新产生的危房隐患。经鉴定为D类危房的,要坚决封闭并拆除。地质情况复杂的地方,要密切关注,及时撤离,确保师生安全。

10.加强体育活动安全管理

(1)要加强对学生运动安全知识教育,加强教学组织,严格活动纪律,特别是进行铅球等投掷运动时,要严格管理,克服体育活动中嬉闹、涣散的现象。体育教学活动必须按规范做好准备活动,不得组织学生从事危险性游戏活动。

(2)学校严禁组织学生到非正式游泳场游泳,教育学生暑期不得到非正式游泳场游泳。组织学生到游泳池游泳必须严密组织,加强安全监护和救护,严防事故发生。

11.加强对易燃、易爆、剧毒、强腐蚀性等危险品的管理。

(1)各校对易燃、易爆、剧毒、强腐蚀性等危险品必须明确一个部门归口统一管理,并选派责任心强、工作认真、熟悉相关业务知识的人员专门负责,按规定存放,并实行双人双锁制度。

(2)中小学原则上不得购买危险品,因实验所需必须购买的必须经教育主管部门审批。使用时,必须有专人审批、限量发放。对其领、用、剩、废、耗的数量必须详细记录,用剩物品及时处理。严禁任何人私自将危险品带出保管室或实验室。

12.加强校园周边环境安全管理。要认真学习贯彻《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等法律法规,坚持教育为本、预防为主的原则,防止不健康的音像制品和书刊侵蚀毒害青少年。校长要主动与公安、工商、文化等部门联系,加强对学校周边的游戏机房、网吧及书刊市场的规范管理,无证或违法经营的要建议有关部门坚决取缔。杜绝将学校校园场地(含店面)出租用于停放社会车辆,从事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品生产、经营活动,以及其他可能危及学生安全的活动。要通过加强校园治安巡查和校园周边治安联防,努力创建安全文明校园。

13.加强师生法制、安全、心理健康教育。各地教育部门和学校要对学生进民主法制教育,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民主观念、法律意识,严禁打架斗殴,自觉遵纪守法,维护社会稳定。每年认真开展好“全国中小学安全教育日”活动,通过逃生、救护演练等形式多样的实践活动,提高防护自救的实际技能。学校要定期采取适当方式对学生进行预防敲诈、绑架等不法侵害的教育,帮助师生提高预防侵害的警惕性,消除对危险性后果的麻痹和侥幸心理。同时,要帮助师生树立自我防范意识,掌握一定的安全防范方法,增强自我防范能力,使师生学会正确保护自己,懂得在遇到异常情况时,怎样冷静、机智、勇敢地去应付,学会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和生命安全。学校还要经常对学生进行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教育以及心理健康教育和疏导。要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强中小学心理教育健康教育的若干意见》,加强心育管理,加大心育投入,办好心理热线,创造条件建立心理辅导室、心育教研组等机构和组织,配备专兼职的心理辅导员,为学生心理健康服务。

14.加强校办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校长要指导校办企业建立和完善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的各项规章制度,强化安全生产管理。要认真做好事故隐患和危险源点的排查工作,并及时落实监控、整改措施,保证企业生产活动安全无事故。

15.加强校园网络管理。各地教育部门、学校要特别注意加强校园网络的监控和管理,进一步落实校园网信息安全责任和控制措施,密切注意网上动态,及时发现苗头性、预警性信息,有效控制敏感信息,及时删除有害信息。加快思想政治教育进网络工作步伐,尽快组建网上思想政治工作平台,加强队伍建设,积极开展网上正面宣传和教育。

16.分级分批开展校长、园长安全管理培训。教育部门根据当地实际制定培训计划,将安全管理纳入校长培训内容,通过远程教育或集中培训等多种形式,分级分批对全部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进行一次系统的安全管理培训,全面提高学校管理人员的安全意识和管理水平。培训的内容为有关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的法律法规、政策、常见事故的预防、突发事件的处置等,培训时间不少于16学时。

第8篇:小学生教育法则范文

关键词:结构主义;教学论;主要观点;评价;教学改革

中图分类号:G642.4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9324(2016)19-0179-02

一、结构主义教学理论产生的时代背景

1957年,苏联发射第一颗人造卫星成为了推动美国教育改革的催化剂。美国于1958年颁布了《国防教育法》,拨巨款加强了对科学家等技术人才的培养。1959年底,美国于马萨诸塞州的伍兹霍尔召开了由35位科学家、心理学家、历史学家、教育实践家参加的会议,布鲁纳任大会主席,对1957年前后美国国内开展的各种类型的课程改革的研究成果进行了全面的评价。会上,布鲁纳阐明了自己对教育理论的独到见解和学校课程改革的大胆设想。他把教育的重点由经验改造转移到智力发展,并且具体探索了从课程到方法的一系列促进智力发展、培养优秀人才的有效途径。改革的重点集中在:教什么,怎么教,以及为什么这样教的问题上。

二、结构主义教学论的主要代表人物

结构主义教学论的主要代表人物杰罗姆・西摩・布鲁纳是美国著名心理学家、教育家,哈佛大学心理学博士,长期任教于哈佛大学。布鲁纳于1960年参与创办了“哈佛大学认知研究中心”,并担任该中心主任(1961―1972),曾前往牛津大学任教(1972―1978),退休后担任纽约大学的研究教授至今。布鲁纳一生笔耕不辍,著作宏富,《教育过程》、《教学论探讨》、《教育的适合性》被认为是他的教育代表作。布鲁纳因对教育做出杰出贡献而闻名于世,他宣称:“任何学科以一定的知识的正当形式,能有效地教给处于任何发展时期的任何儿童。”这在美国乃至全世界引起了一场课程改革运动。

三、结构主义教学理论主要观点

(一)教育的根本目的是培养社会精英

结构主义课程与教学论是在20世纪50年代苏美争霸世界的背景下产生的,它热衷于追求教育的卓越性,追求教育能培养大量的社会精英,特别是培养大批科技精英。

(二)任何知识都可以用正确的方式教给任何儿童

布鲁纳提出这个论断的目的是要把学生学习高深科学知识的时间提前。他认为,过去美国学校以“过分困难”为理由,把许多重要学科的教学推迟了,从而浪费了宝贵的岁月。

他认为,自然科学、数学的基本观念和文学的基本课题,要掌握它们并有效的加以运用,都不能只靠一次学习就达到目的,而必须通过反复学习,通过在越来越复杂的形式中加以运用,不断地加深理解,逐渐掌握。就是说,应该将比较高深的科学知识让学生从低年级起就开始学习,以后随着年级的升高,还要多次反复学习,逐渐加深理解,这样才能真正掌握它。但这不是说一开始就让低年级学生去学习艰深的公理、概念、公式,而是要用适合学生能力的方式来学习;教什么知识,使用什么教学方法,必须经过慎重的选择。例如,拓朴学和集合论的原理这种高深的现代科学知识,就可以让四年级的学生去学习,但只能是用拓朴学和集合论原理去指导他们做引人入胜的游戏,让他们从游戏中直观地、初步地接触到拓朴学和集合论的原理,这样,以后他们再深入学习这些原理时就不那么陌生、不那么突然了,这就是一种“螺旋式课程”。他主张以螺旋型课程来组织和实施学科的基本结构,通过螺旋型课程,促进儿童对学科基本结构的学习和掌握。

(三)以学科结构为课程中心

布鲁纳主张,不论我们教什么学科,务必使学生理解学科的基本结构。所谓学科的基本结构,就是学科基本的原理、基础的公理和普遍性的主题。学科的结构不是只有单一的模式,故可重组为各种特殊的结构。学科的基本结构的教育价值是丰富的,主要表现在四方面:(1)懂得基本结构可以使学科更容易理解。(2)有利于识记,特别有利于意义识记。(3)能促进知识技能的迁移。(4)可以沟通高级知识与初级知识。

(四)重视培养儿童的直觉思维

直觉是不经过复杂智力操作的逻辑过程而直接迅速地认知事物的思维活动,它是直接观察而不是间接认识,可经由某种捷径而不循惯常的逻辑法则快速地进行。直觉在生活实践中具有重要价值,也是创造活动的重要特征。逻辑思维是重要的,直觉思维也是重要的。已有的课程与教学,忽视了儿童的直觉思维,所以要格外重视儿童自觉思维的挖掘、运用和培养。直觉与学科基本结构之间,存在辩证关系。直觉有助于理解和把握基本结构,但是直觉好的人可能生来有些特殊,不过只有以牢固的、熟悉的学科知识作为背景或基础,直觉的创造性特征才能有所作为。

(五)提倡发现学习法

布鲁纳教育思想的中心是要发展学生的智力和能力,为美国培养高水平的科技人才,以适应战后迅猛发展的政治、经济和科学技术新形势。

他认为,为了发展学生的智力和能力,在教学方法上应大力提倡“发现法”。

所谓“发现法”,就是学生在教师的指引和帮助下,自己去探索和“发现”事物的规律,去获取知识,成为一个“发现者”。他认为,学生的学习和科学家的研究,从工作性质上来说都是一样的,只不过是程度不同而已。他说:“无论在哪里,在知识的尖端也好,在三年级的教室里也好,智力的活动全都一样。一位科学家在他的书桌上或实验室里所做的,一位文学家在写一首诗时所做的,正像从事类似活动而想要获得理解的任何其他人所做的一样,都属于同一类的活动,其间的差别,仅在程度而不在性质。学习物理学的小学生就是个物理学家嘛,而且对他来说,像物理学家那样来学习物理学,比起做别的什么来,较为容易。”

(六)重视教师的作用

布鲁纳十分重视教师在教育过程中的作用,他指出,教师不仅是知识的传播者,而且是学生心智成长过程中的榜样,影响着学生思想品德的形成和精神面貌的好坏。如果教师看不到学科的妙处及其威力,就不见得会促进学生感受到这门学科的内在刺激力;如果教师不愿意或不能够表现自己的直觉能力,要他在学生中鼓励直觉,就不大可能有效;如果教师优柔寡断、不敢犯错误,就不能成为一个有希望的、勇敢的模范。

四、布鲁纳结构主义教学论的时代价值

(一)结构主义教学理论的贡献与影响

1.积极影响。结构主义教学理论对美国及世界上许多国家的教育改革产生了重要的影响,如他将认知心理学纳入教育问题的探索,为教育理论的科学化开拓了新路。他关于精选教材、发展智力、发现法教学、螺旋式课程编排等研究,至今仍对西方课程理论产生着影响。(1)在教材编写中注意知识之间的联系,注意把基本原理讲透。(2)注意适当地把原来高年级教学的知识下放到较低年级去,使学生及早接触现代科学知识。(3)在教学方法上,吸收他关于“发现法”和“直觉思维”的主张,注意启发学生的学习自觉性,注意培养学生的创造性等。

2.不足之处。布鲁纳的教育主张也有不足,如他所言的学科结构仍为主观设想,没有客观标准,“发现法”也过于脱离师生水平,教学内容脱离社会生活实际等,最终导致了“学科结构运动”在实践中的失败。(1)教材过分强调理论化,或“下放”过多,脱离了教师和学生的实际,造成教材过深、过难、过重,或者教材编得枯燥无味。(2)在教学方法上,他提倡的“发现法”虽有启迪学生思想、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发展学生智力的一面,但这种方法耗费时间和精力过多,而且一般教师也不容易掌握好,如果使用过多或使用不当,就会影响教学进度,还会影响学生获取系统的知识。

(二)对我国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影响

布鲁纳的研究注重了学生智力的提高,但却忽视了非智力因素的作用。我们应从中认识到非智力因素与智力因素之间相辅相成、相互作用的密切关系。在培养学生智力的同时加强对学生非智力因素的培养,从而从整体上提高教育的作用和质量。布鲁纳强调学生的认知结构在学习中的作用,对教学具有启发意义。

布鲁纳倡导的发现法在今天仍然具有非常可取的现实意义,对我国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大有借鉴意义。我国正在探讨的研究性学习方法和探究式学习模式类似于发现法,它们能调动学生参与学习过程的主动性。发现启发我们,在教学过程中,应强调学生的主体性与参与性,同时强调教师的主导作用。教师要善于创设恰当的问题情境,激发学生的好奇心和求知欲,引导学生围绕一定的问题,依据所提供的材料主动而有兴趣地思考、探索和研究问题。在教学过程中,教师的角色发生了变化,从知识的传递者转变为学生建构知识的促进者和支持者。

布鲁纳领导的学科结构运动遭遇挫折的重要原因,就在于他只注重了“科学世界”而忽略了“生活世界”。长期以来,在我国的传统教育中,教育和社会脱节,课程结构不合理,存在着重视教材而忽视学生的经验和活动等不良倾向。我国这次的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充分借鉴了包括学科结构运动在内的历史上诸多课程改革的得失、经验和教训,提出回归生活的新的课程理念,力图改革课程内容,纠正过分强调学科体系严谨性,过分注重经典知识的倾向,“加强课程内容与学生生活及现代社会和科技发展的联系”。

参考文献:

[1]布鲁纳.布鲁纳教育文化观[M].宋文里,等,译.北京:首都师范大学出版社,2011.

[2]李森.解读结构主义教育思想[M].广东教育出版社.

[3]肖川.教育的力量[M].湖南教育出版社.

[4]杨丹.对布鲁纳结构主义教学理论的再认识[J].现代教育科学,2008,(6):90.

[5]周长杰.结构主义教学理论与化学教学[J].新课程研究,2006,(2):17.

[6]李涛.论布鲁纳结构主义教学论的可持续发展观[J].教学与管理,2003,(12):4.

第9篇:小学生教育法则范文

[关键词] 中国教育 困境 目的性 公平性 独立性 低效应

一、中国教育发展的目的性困惑

为什么要发展教育,即教育发展的目的是什么?这个看似简单的问题一直困惑着我们,至少在两个层面上使我们产生了困惑。

1 理想主义目的性困惑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下文简称《教育法》)第五条规定:“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必须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等方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依据这条法律条文,我们似乎可以肯定这便是我国教育发展长期所坚持的最终目的,起码是一种官方所认可的目的。这种目的将教育发展指向为培养一种为社会主义建设事业而奋斗的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人,引导人在受教育中始终追随一个崇高的理想,即受教育者个人不是为了他自己,而是为了一个更大的、惠及全体人的宏大事业而接受教育。不可否认,这种宏大叙事的教育观在建国以来几十年中发挥了巨大的效应,正是由于广大的受教育者胸怀理想,投身理想,才使国家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可是这种理想主义的教育观毕竟不属于教育本身,而是从教育的外部附加和影响教育的结果,而受教育者在面对现实社会的剧烈变化不可能总是满怀理想主义信念,当被提升和附加的意义逐渐被弱化甚至剥离,受教育者必然从昔日的热情转向冷静的现实选择,如果此时依然坚持那种所谓的“崇高”,换来的必将是受教育者的敷衍和虚假。被教育者需要有理想主义的理念,尤其在当下的教育环境中,然而我们的教育者和教育管理者能否不再以某种强加于教育的东西来代替理想主义呢?受教育者的现实选择和教育者管理者的理想设计之间存在太多的交锋和冲突,我们怎样在理想主义和现实主义之间作出选择,或是平衡双方,这是厘清教育目的性问题首先遇到的困境。

2 实用主义目的性困惑

教育在英语educauon中有“抚育,自身生成”的意思,在德语Erziehung中有“引导,唤醒”的意味,在汉语中,“教”指“传授”、“育”指“培植、抚育”,教育意即引导人,唤醒人,通过传授抚育、培植人。毫无疑问,教育围绕受教育者而展开,可问题在于教育应该培养什么样的人,满足社会需要的人、追求真理的人、具有专业素养的人、爱国的人、拥护社会主义的人――不一而足。以笔者主见,这些回答都是正确的,但并非本真的。教育的本真应“以人为本”,塑造真正的大写的人、全面发展的人。什么样的人才是真正的大写的人或全面发展的人?笔者将之总结为具有两种能力和素养的人:其一,具备人之为人共同应有的素养和能力。包括独立思考和批判的能力和和素养、具有辨别是非善恶美丑并坚持真理坚守善行和欣赏美之求真求善和审美的能力和素养、具有适应社会并积极参与社会生活的能力和素养、具有调节身心健康的能力,其二,作为独特个体应具备的能力和素养,主要指由兴趣所引导的对人类文化知识与技艺的学习、思考、批判和创新的能力和素养,包括对将作为职业选择的专业知识与技能的学习、思考、批判和创新的能力和素养。也就是说,我们不单培养人,更要培养独特的个体。教育的目的在于引导、唤醒被教育者去发现(学习)、选择、思考、批判、创造,而非用教条化的知识禁锢被教育者的思想,让其按照教育者事先铸造好的模子生产有用的产品。

不过上述所谓的教育“应然”受到了社会普遍存在的实用主义和科学主义“实然”的深入影响,教育领域出现了严重的唯科学化、唯智力化和唯学历化等倾向,这种倾向将教育定格于“用”的层面:教育者“用”教育达到经济效益最大化,受教育者“用”教育获得专业训练和高文凭,政府围绕着社会之“用”而压缩基础理论研究的投入,各学校围绕着社会之“用”而扩建应用型专业,等等。以“用”作为教育理念的结果使受教育者成为一种人力资源,并以其以掌握知识和技能的多少来定价和出售,更进一步发展为以文凭的高低来衡量这种资源对社会的功用价值。教育在“用”的层面上荡尽了它原初的意义,丧失了它内在的、本质的目的。这种只强调手段的合理性、有效性,而不管目的是否合理的教育理念是一种受“工具理性”支配的教育。在“工具理性”的驱使下,事件的价值和意义在教育中被忘记,“有用”成了教育的全部内容,进而僭越原有价值和意义的领地成为新的价值和意义,并斥所有不与其对应的事件为可笑和毫无意义。于是,原有价值和意义只能在“用”的逼迫下退场,最后,教育又被默许以普及的形式对所有受教育者灌输这种“用”的思想,使之逐步成为社会的共同法则,从而出现如卡夫卡说的“拔根的事我们都参加了”的社会现实,即人们合力在实用主义的大旗下把精神之根连根拔起,教育教我们将自身驱逐出精神家园。教育本应教会我们在纷繁复杂的社会现状中寻找生活的价值和意义,安慰我们的灵魂,当下的教育却让我们失去了精神家园,然而我们是否能责怪“工具理性”的泛滥呢?现代科技已经彻底改变了我们的生活,在科技的迅猛发展中,人和自然的关系被分化,人不再感恩于自然的创造和赋予,而是转换方式,变成对自然的攫取和索求,自然成为人类的“资源”,成了“有用”的东西,而人也通过占有资源来表征自己,在人类的眼中,一切被物质化、简单化、去价值化。这些正是当代人的生存方式――不可逆转的生存方式。对于教育而言,一方面要拨开被“工具理性”所遮蔽的价值和意义,寻找和恢复人类的精神生活,一方面又无法违逆人在当下的生存方式,不得不以一种实用主义目的论理念来教人学会生存,而这种生存教育意味着教育依然要以实用主义的价值观来引导受教育者,中国教育在重塑教育理念的进程中必然要面对这个不仅属于中国的难题。

二、中国教育发展的公平困境

教育公平是一个良好教育得以开展的前提,公平的教育可以为每个公民提供平等的起点,让其自由地选择自己所接受的教育,并促使其以一种正义的道德情怀步入社会,从而实现人类所追求的普遍价值目标――社会公正,这些年来,我国在普及九年制义务教育,扩大高校规模为更多的人口提供更多的入学机会以及通过政府资助和贷款助学等方式为贫困学生提供入学帮助等方面取得了很大的成就,然就教育公平而言,我国还存在着严重的教育不公平现象,其具体表现在教育的

起点、过程和结果中,从学校教育的起点上看,存在着地区差别、城乡差别、性别差别、民族差别、阶层差别,造成这些差别有历史、观念、传统等因素。同时,更值得重视是制度因素。政府公共政策的不同取向或偏差,往往会加剧现实中的教育不公平。比如当前教育资源对配置失衡和教育政策中的“城市导向”,致使公众之间所受教育在质量和年限上存在巨大差异。本来,“当无措施保证使不平等不致太悬殊时,通过受教育的可用人才和拓宽的机会却形成一种持久的拉平差距的趋势。”但由于起点的不平等、过程和结果的不平等更加深了。

怎样的教育才是公平的教育,詹姆斯?科尔曼在他1968年发表的著名报告《教育机会均等的概念》中提出的四条标准:进入教育系统的机会均等;参与教育的机会均等,教育结果均等;教育对生活前景机会的影响均等。国内学者也指出,“教育公平主要是指教育权利的公平和接受教育机会的均等,其实质是教育机会的均等,而机会均等从绝对意义上讲,就是人们在相同的约束条件下,具有平等竞争的权力。但实际上并非如此,社会给人们提供的仅仅是平等竞争的场所和规则,并没有赋予相同的起始条件。”教育是社会的一种公共福利,接受教育应该是每一个公民的一项权利,对每一个公民来讲,“获得知识和技艺的机会不应当依赖一个人的阶级地位,所以,学校教育(无论公立还是私立学校)收应当设计得有助于填平阶级的沟壑。”诚然,教育的绝对平均主义不足取,因为这本身就造成不公平,教育的绝对公平由于个体的自然起点不同(如自然资质有差异)和社会起点不同(如不同地区的差异)也不太可能实现,但教育应该有相对公平的一面,至少做到“在社会的所有部分,对每个具有相似动机和秉赋的人来说,都应当有大致平等的教育和成就前景”。对于教育者来讲,需要明确每一个受教育者都是平等的个体,都有机会平等的参与和分享学校提供的各种受教育机会和教育资源,对政府而言,要保障的是以社会中生存条件最差的人口群体为基础和条件,提供一定的帮助和制定必要的政策来保证生存条件最差的人口群体的教育均等;受教育者可以自由平等地选择教育,每一个社会成员在自然、社会或文化等方面等不利条件均可以在教育中得到补偿。各办学主体应在公平的竞争环境中办学。

理论上我们虽然可以澄清许多问题,但教育公平性在中国遇到的困境是显然的。比如现阶段各级政府大约把国民生产总值的2.5%进行教育投资,这个比例不但低于多数发达国家水平,而且也低于世界5%的平均水平以及埃及、印度等部分发展中国家。有关统计表明,我国用占世界1.18%的教育经费培养占世界18.45%的学生,其中基础教育用占世界0.78%的教育经费培养着占世界19.81%的中小学生。在如此低水平的投资基础上,若要实现所说的教育公平,无异于痴人说梦。

三、中国教育发展的独立性困境

1 教育发展的泛政治化困境

自建国以来,政治对学校教育的影响达到了一个前所未有的高度。其主要表现为思想政治教育成为整个教育的出发点,从幼儿园到大学,思想政治教育成为了一根红线,贯穿于每个学生求学生涯的始终,思想政治成为了中国教育最重要的部分,并且上升到评价一个学生优劣与否的首要标准,《教育法》第三条规定:“国家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和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遵循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发展社会主义的教育事业”,第五条规定:“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从法律条文上我们可以清楚地读出国家对教育发展的政治要求,政治对教育施加影响,这本无可厚非,一个国家的教育自然需要灌输国家意志、民族意识,但是当教育始终以政治作为尺度的时候,泛政治的危机就会显现出来,任何教育者和被教育者头顶似乎时刻都悬着一把达摩克利斯之剑,学术自由,言论自由等都要受到政治的过度干预,甚至被人为的夸大到所有的课程当中,所有学问都被理所当然地引申为是为了国家、社会、人民等宏大的目标,以此培养学生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等情怀,可时至今日,这种泛政治化的教育效果已急剧下降,其最显著的表现就是被教育者从小便对政治产生轻视或厌恶,学生对政治的认识被定格在一个相当贫困的程度,认为政治就是思想品德,就是,政治课变成了死记硬背的课程,仅为考试而已,这是多么严重的后果。教育泛政治化的初衷是让学生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而结果却变成全体受教育者对政治的冷淡和误读,本应是倡扬正义、平等、民主的课程变成了彻底的一种“八股”式的功课,没有思想、没有生机,有的只是背诵,然后遗忘。试想这究竟在多大程度上体现出国家对于政治的重视。

其实政治与教育的关系非常紧密,亚里士多德认为“人是政治的动物”。美国政治学家罗伯特?达尔指出:“无论一个人是否喜欢,实际上都不能完全置身于某种政治体系之外。……政治是人类生存的一个无可避免的事实”。那么人要参与政治就必须拥有政治素质,而政治素质则需要教育的培养,无论是从事政治研究的学者,还是具体的从政者,没有教育的培养是不可能的。反之,一个国家的教育同时也在政治的影响之下,著名的巴西教育理论家弗莱雷提出了“教育即政治”的观点,正在从这个层面上说明政治的在教育中的巨大作用,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理论是指导我们各项工作的指针,理论从人的生产生活出发,关注人的存在方式,追求人的自由解放和全面发展,被誉为不可超越的理论。笔者以为,作为一个仍受封建专制思想影响的国家,中国社会最需要的就是解放人的思想,关注入的全面发展,以人为社会发展的内在目的,这些恰恰是的创立者极力倡导的。可是现行的政治教育并没有使这种理念得以倡扬,反而使民众在泛政治化的教育中远离了。所以,泛政治化的结果使民众对政治产生隔阂,同时作为社会主义国家我们又要不断提升国民的政治素养,以便更有效地进行政治体制改革,这是摆在教育界一个亟待解决的难题。笔者以为,目前最关键的是要将泛政治化教育中的非政治内容摒除,还政治教育的本来面目。比如:长期以来,我们将思想政治化,以政治的标准来衡量人的思想道德水平,双方在无形中成了可以划等同关系的词语,此种将“思想”与“政治”混为一谈的做法,导致的结果是两者都未获得其应有的地位。

2、教育发展的泛行政化困境

中国的教育管理部门是作为一个政府机关来行使它的作用的。如果从教育是公共性产品的角度出发,政府作为公共利益的代言人,自然有对学校进行管理的合法性,毕竟学校的办学经费属于公共财政支出,而且政府也要保证学校的公益性、公平,同时政府作为权力部门自身还拥有权力制衡、社会普遍约束力等权力。但政府拥有管理学校的权力并不意味着政府可以全面管理和干预学

校,因为学校的主要功能在于提高全社会公民的素质,培养全面发展的现代人,学校运作有其自身的规律和特点,比如学校内部的教学,聘任、学术争鸣等并不是政府所应该染指的,而我国的现实情况恰是各级学校领导都由上级教育行政机关任命,不仅如此,各级学校内部的管理帆制也带有鲜明的行政色彩,层层领导,按资排辈,官本位思想泛滥,往往对一名优秀教师的最直接奖励便是授予他某某官职,更可怕的是这种“教而优则仕”的做法已经被各层人士所内化,成为评价一名教师成功与否的最高标志,行政化的另一个危机是教学的简单化、模式化、标准化。因为行政化趋势的制约,学校的教学工作必须适应行政化的发展规律,教材是统一的、教师教案是统一的、方法是统一的、考试是统一的,因为只有这样上级行政机关才有可能有一个统一的标准来衡量学校发展,同时也才可能使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在政绩上具有可比性,至于教学规律、因材施教等因为其模糊而不具有可比性弃之如草芥,教育被我们齐一化、机械化、功用化,教育的灵魂被我们长久地丢掉了,以至于今日当我们打开国门和国外教育相比较时才感觉自身的不足和落后。2004在北京召开的中外大学校长论坛中,中外大学校长同台亮相风格迥异,人家谈的是when、how、what、why、for whom,谈的是如何以学生为中心等等,而我们的大学校长谈的是学校有多少院士、新组建了多少学科……,这样的差距不是学问大小的差距,而是我们的思想、观念的差距,这些都与教育长期被行政化有直接关联。而我们所培养的学生的思想水平、科学创造水平的高下也可见分晓。

泛行政化使教育违背自身的发展规律,形成外行管理内行,当官胜于教书的不良风气,使社会公众乃至教育者本身缺乏对教育职业的认同,教育所应肩负的神圣职责逐步丧失,教育成为换取社会地位的跳板,而要割掉这个教育泛行政化的赘瘤,又不得不考虑社会成本以及当前政府权力制约下的可行性。

当然,我们过多去追究政治和行政对教育所施加的影响,这本身是教育不健康的表现,而过分强调教育不应违背政治,则是政治不自信的表现。一个良好的教育制度只能给政治制度增加光彩,一个良好的政治制度也决不会排斥正常的教育。

四、中国教育发展低效应的困境及思考

1 “唯智力”所引发的低能效应

我国教育偏重于对学生智力因素的挖掘,这本无可厚非,可是当智力仅仅和学习成绩联系起来的时候,教育这种偏重便显示出其巨大的危害。众所周知,中国学生的学习成绩是世界上最好的,大学以下的教材难度可谓是世界第一,然而这样的教育模式并没有给学生带来真正意义上的智力的提高(比如中国学生在创造力上的惊人欠缺),反而使德育、体育、美育等方面严重弱化,即通常所说的“情商”(EQ)没有得到培养和发掘。“高分低能”一般是我们形容这一现状的常用词汇,挖掘其原因,势必又要追溯到教育模式和体制上,然而模式和体制是长期形成的,要改变何其艰难,比如中国学生对外语的学习往往长达十几年,但仍然不会听、说、写。除了考试,我们教育所培养的学生几乎不会什么,这种“唯智力”的偏差已经到了不得不纠正的时候,否则学生的创造力、心理适应力等方面还将长期在低水平徘徊。

2 教育投资的经济和社会低效应

20世纪50、60年代,以舒尔茨为代表的一些美国经济学家揭示了教育在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即:人通过教育可以获得更高的知识,知识进而会转化为生产力,带来更高的经济和效益。在随后的几十年里,各国就发展教育问题进行了政策、资金诸方面的大量投入,中国也制定了优先发展教育的方针,提出了“科教兴国”战略目标,近年又提出“人才强国战略”,以求国家在人力资本方面更能面对新世纪的挑战。然而近来的研究表明,所谓教育必然带来经济正效应的说法似有一些问题。例如教育程度高的人口失业率并不比教育程度低的人口失业率低,接受专业教育的毕业生并不在本行就业,而普通高中仍然是走向上层社会的必经路径,雇主和学生单纯追求文凭。优秀人才流向发达国家,成为发达国家廉价而优质的人力资本等等。在中国可以看到,农村受教育程度高、年轻的人口向城市流动,造成城市规模扩大,就业困难,而留在农村的大多是老人、儿童和妇女,发展更加滞后。这些问题显然与教育和经济发展政策的初衷相背离。我们认为,教育对经济增长和社会发展的作用,是在一个复杂的、各种社会因素相互作用的过程中进行的,教育投资增加,并不能直接决定生产力提高和解决社会其它方面带来的问题,这也是教育作为生产力的渗透性因素所决定的,比如现在发展滞后地区的年轻人口大量向发达地区流动所出现的问题,企业为了降低成本,使用这些年轻而廉价的劳动力,他们也愿意接受较低的工资,这使得发达地区下岗人员转业和同等学历人口就业更加困难,同时这些人口从发展滞后地区流出,造成原地区教育投资增加而人力资源更加缺乏,发展滞后期更长。我们现在过度地强调正规的学校教育,特别是高等教育的大规模发展,出现的可能不是预期的社会科技和生产效益的全面提高,而是社会性的过度教育和就业困难,从而导致社会性的经济低效益。所以,笔者认为结合本国实际,为人口制订适当的教育目标和教育投资政策,并客观地评审这些目标政策,是教育机构的当务之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