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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tract: Through empirical analysis of the listed companies which have implemented encouragement scheme of the stock option, this article studies the function of equity incentive mechanism, and comes to the conclusion that the shareholding ratio of the enterprise manager has nothing to do with the enterprise performance. The conclusion shows that there is no obvious positive correlation relationship between the equity incentive mechanism of listed company and operation performance. Finally, through simple analysis of the state-owned listed companies in China, suggestions are proposed from the restriction and deficiency of capital market, professional manager market and corporate governance.
关键词: 股权激励机制;经营绩效;企业经理人
Key words: equity incentive mechanism;operating performance;enterprise managers
中图分类号:F27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311(2016)01-0031-04
0 引言
2013年底,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研究了全面深化改革的若干重大问题,其中在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方面,提出“允许混合所有制经济实行企业员工持股,形成资本所有者和劳动者利益共同体。”这一问题的提出,无疑是对于股权激励机制的再次强调,也从另一方面肯定了其对于国有企业改革的重要意义。对于国有企业高管人员的股权激励作为企业治理的基本内容之一,一直是学术界的研究热点与公众关注焦点。
股权激励是这样一种激励方法,首先公司所有者即公司董事会给予高管人员一部分股权,使其能以股东身份参与公司决策。这样一来,高管人员便与公司的发展共进退,享受利润的同时承担相应的风险。有了权利与义务的束缚,高管人员更加尽责地为公司的发展而努力,解决了成本的问题。
然而好的机制只有在适应的环境之中才能运行开来。虽然我国早早引入了股权激励机制,但法律体系不健全、资本市场不完全再加上公司治理水平的落后,使得股权激励机制的运行存在层层障碍,与西方发达国家存在很大的差距。这使我们不禁思考股权激励机制的作用,即它是否能正向激励高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并达到提高公司业绩,提高公司价值的结果。这更是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应该考虑得问题。随着国企改革的逐步深化,经营权与所有权的相互分离,使得股权激励机制逐渐成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的一个重要的方法。但是如何穿越职业经理人市场不完全、国企所有者缺位等层层阻碍,仍是值得讨论与研究的问题。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分析我国上市公司目前实施股权激励的做法、效率以及存在的问题具有一定的现实与理论的意义,并对分析我国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起到一定的铺垫作用。
1 我国控股上市公司激励机制的实证分析
本文中,我们先以2012年我国实施了股权激励机制的全体上市公司作为样本进行分析。由于样本数量较多,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对于后面国有上市公司的分析,具有一定的铺垫作用。
1.1 研究假设
根据国内外实证研究的相关结论,并结合我国上市公司治理的相关特征,提出可能影响我国控股上市公司企业经营业绩水平的六个因素:高管持股水平、企业盈利能力、企业规模、成长能力、独立董事比例、高管人均薪酬水平。
本文通过选择2012年我国实施股权激励机制的公司作为样本,参照其在2013年9月底所报经营数据,建立股权激励机制与上市公司经营绩效回归模型,进行实证检验与分析,以此来判断我国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机制的有效性。
根据拟建立的股权激励机制有效性模型,提出如下假设:
假设一:股权激励程度(股权激励股份占总股本比例)与公司经营绩效之间存在显著正相关关系。
假设二:企业盈利能力与企业业绩呈正相关关系。
假设三:企业资产规模与企业业绩呈正相关关系。
假设四:企业成长能力与企业业绩呈正相关关系。
假设五:独立董事比例与企业业绩呈正相关关系。
假设六:高管人均薪酬与企业业绩呈正相关关系。
1.2 研究设计
1.2.1 模型设计与变量选取
1.2.1.1 模型的设计 根据假设一中所提股权激励程度(即股权激励总数占总股本的比例)与企业经营绩效之间存在显著正相关关系,本文建立如下模型对于该假设进行检验。本文拟设置净资产收益率ROE为被解释变量,股权激励总数占总股本的比例为解释变量,与五个控制变量:盈利能力、公司规模、成长能力、独立董事比例、高管货币薪酬。
依此建立一个多元线性回归方程,模型如下:
Y=b0+a1X1+a2X2+a3X3+a4X4+a5X5+a6X6+c
其中,c为随机干扰项。
1.2.1.2 变量的定义及选取
①被解释变量。准确并客观地评价公司经营绩效是衡量股权激励机制激励作用的一个重要前提,有助于我们更好地分析股权激励机制的有效性。在国内,大部分学者使用净资产收益率作为衡量公司业绩的度量指标,净资产收益率也是反映资本收益能力的国际通用指标。故本文选取净资产收益率作为上市公司经营绩效的衡量指标。
②解释变量。国外众多企业将高管持股比例作为股权激励机制的量化指标。而目前在国内的股权激励方案中,绝大多数激励对象虽是企业高层管理者,但也不乏对企业核心员工的激励。因此,本文选取公司股权激励预案中的股权激励总数占总股本的比例作为解释变量来衡量上市公司的股权激励水平。
③控制变量。第一,盈利能力。每股收益通常被用来反映企业的经营成果,衡量普通股的获利水平及投资风险,是投资者等信息使用者据以评价企业盈利能力、预测企业成长潜力、进而做出相关经济决策的重要的财务指标之一。因此,本文选取每股收益来衡量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
第二,公司规模。公司规模无疑是影响公司经营绩效水平的一个重要因素。大规模公司有着雄厚的资金基础,有利于抵御市场风险,公司长期发展,从而间接、直接地作用于公司经营绩效。在此,本文选取公司总资产作为公司规模的量化指标,用公司总资产的自然对数来表示。
公司规模=ln(资产总额)
第三,成长能力。成长能力是衡量公司发展价值的一项重要指标,对于成长能力强的公司,人们有着相应的收益预期从而采取更多的资金投资。公司依此更好地运作与发展,并作用于公司经营绩效上。另外,处于高速增长的成长型公司为了避免经营者的短期行为多会采取股权激励计划以维护公司的长远利益。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是衡量公司成长性的主要表现之一,能够体现公司的成长性利润收入。因此,本文选取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来衡量上市公司的成长能力。
第四,独立董事比例。目前,越来越多的国内上市公司以改善公司的治理结构为目的而引入独立董事制度。独立董事制度在于民主与监督。独立董事通过其独立客观的专业性判断,增强公司运作的透明公开化程度并完善公司治理监督机制。在防止“内部人控制”问题的同时,实现全体股东利益以及公司价值的最大化。因此,独立董事的任免对公司经营业绩水平往往起到正效应作用。独立董事比例用来表示。
第五,高管人均货币薪酬。此处讨论的高管人均货币薪酬主要是指工资与奖金两方面。公司往往根据当年经营业绩并结合公司未来上升趋势而制定次年高管固定薪酬。奖金则是当年经营业绩的反映。故高管货币薪酬与公司经营业绩水平有着很紧密的联系。在此,选择高管人均薪酬作为控制变量之一,用高管年度人均货币薪酬来表示。
上述五个控制指标中,高管货币薪酬、独立董事比例是公司治理结构指标;公司规模、成长能力、盈利能力是公司具体特征指标。同时,加上一个解释变量,本模型拟设立六个自变量。如表1。
1.2.2 数据来源与样本选取
1.2.2.1 数据来源
本文以2012年沪深两市A股上市公司的数据为研究对象。通过查询国泰安经济金融研究数据库,参考和君咨询公司的《中国股权激励年度报告2012》以及2013年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统计年鉴,选取当年公布股权激励方案的所有上市公司作为原始样本数据。据统计,2012年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公司达118家,占已公布激励方案的上市公司总数的26.58%。
1.2.2.2 样本选取与说明
由于股权激励机制的作用效果需要在一定时间后检测与衡量,本文选取样本在2012年实施计划时间前后不一,故选取推行机制时间后一年的数据进行分析。本文的被解释变量与控制变量皆为2013年9月30日公布的具体数据。为保证选取样本的有效性,从而达到分析的普遍性和正确性,对所选样本按照如下原则进行了筛选:
①剔除金融类公司。
②剔除了高管薪酬以及其他数据缺失的公司。
③剔除了2013年9月30日前撤销股权激励方案的公司。
④剔除了“因其他状况”异常被ST处理的上市公司。
⑤剔除了同时发行B股和H股的A股上市公司。
经过上述处理,最终得到81个回归样本。
1.3 研究分析
1.3.1 参数估计
现采用eviews软件对方程进行估计,结果如下:
回归的方程为:Y=-1.74E05-0.219*X1+0.119*X2+0.004*LogX3+0.020*X4-0.116*X5+0.001*X6
1.3.2 检验
从参数估计的结果我们可以看出,R2=0.666,拟合优度较高;方程的F值较显著,但是个别变量的t值不太显著。
为了确保模型的准确,我们进一步进行了回归误设定检验与计量经济学检验。
1.3.2.1 回归误设定检验(图1)
通过拉姆齐检验可知,p=0.0573>0.05,认为无法拒绝不存在误设定的原假设。再对模型进行稳定性检验,如图2。
该模型的残差累计和位于两个标准差中,意味着被解释变量稳定。
1.3.2.2 计量经济学检验
①多重共线性检验。
根据Klein判别法,做出自变量相关系数表格如表2。
结果表明,变量之间的相关性都较小,除了LogX3与X6之间的相关系数达到0.446以外,其他都较小。根据上述回归方程,R2为0.666,均大于变量间相关系数,粗略地认为模型不存在多重共线性。
为了确保模型的准确性,我们用每个解释变量分别以其余解释变量为解释变量进行回归,得到回归后的R2与方差膨胀因子VIF,结果如表3。
可以看出,回归方程的R2都较小,方差膨胀因子也都显著小于5,故认为该模型不存在严重的多重共线性。
②异方差检验。
最后,采取怀特检验对模型进行异方差检验,结果如图3。
P=0.861>0.1,无法拒绝不存在异方差的原假设,认为不存在异方差。
1.3.3 结果分析
最终的回归方程为:Y=0.047-0.233*X1+0.120*X2+0.0169*X4-0.136*X5+0.001*X6
根据结果可以看出,模型的拟合优度达0.662,水平较高。根据t统计量来看,企业盈利能力与高管薪酬水平变量比较显著,而股权激励程度、成长能力与企业监管力度变量不太显著。
①股权激励程度(股权激励股份占总股本比例)在该方程中并不显著,不能很好地解释被解释变量。分析原因,这与我国证券市场机制不健全,普遍“内部人控制”等一系列相关的阻碍有关。虽然制度出台,但效果不太明显。
②公司盈利能力(每股收益)指标显著,与公司经营业绩正相关关系。每股收益水平每变动一个单位,企业经营业绩变动12%,相关程度较高。一方面,公司盈利能力是公司综合能力的体现,另一方面,每股收益作为一个非常直观的指标可以吸引外界的大量投资,最终作用于公司的经营业绩之上。
③公司成长能力(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在该方程中并不显著,不能很好地解释被解释变量。成长能力意味着公司的发展与未来。成长能力较强的公司被普遍看好,从而有普遍的资金支持,对于公司当下运营有很大的帮助,最终反映在公司经营业绩上。但是这是一个长线指标,很难再短期快速地反应在工地的经营业绩上面。
④独立董事比例在该方程中并不显著,不能很好地解释被解释变量。这一结果的出现主要是因为独立董事制度在我国上市公司中实施的时间不长,很多公司设立独立董事仅是为了符合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的要求而设立的。独立董事的设立形同虚无,难以发挥其提高公司经营绩效水平的作用。
⑤高管薪酬水平(人均薪酬)指标显著,与公司经营业绩正相关关系。高管薪酬水平每变动一个单位,企业经营业绩变动0.1%,相关程度较小。该结果接受了假设二。一般来讲,公司高管最关心的还是相对较为实在的货币薪酬,薪酬水平对于高管人员的激励作用可以较快得反映在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上。业绩的增长意味着薪酬的增加,从而激励高管人员更为理性的决策。
2 结论与建言
本文从介绍国内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机制有效性研究开始,重申股权激励机制的概念及理论。在回顾我国国有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发展现状的同时,特别强调了该机制在国有上市公司运行的意义及特殊性。在实证分析方面,本文选取2012年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81家公司为样本,建立我国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水平与公司经营业绩回归模型,对股权激励机制有效性进行实证分析。最终结果显示:我国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水平与公司的经营业绩间不存在显著正相关关系。高管人均薪酬、公司规模、成长能力在一定程度上与公司经营业绩之间呈正比例关系。而独立董事比例与公司经营绩效之间关系不显著。以此作为铺垫,我们对我国国有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水平进行了分析,结论虽对股权激励机制给予了正向支持,但由于样本数量较少等原因,不能成为普遍结论。
综上所述,由于职业经理人市场、资本市场、公司治理结果等方面的缺陷与不完善,阻碍了股权激励机制计划在我国的发展。因此,股权激励机制的进一步实施,需要建立并完善更好的市场环境,我们针对该机制的约束与阻碍进行分析,提出完善机制的建言。
2.1 建立和完善外部经理人市场
高级管理人员的素质与能力无疑引导着公司的发展与未来。所以建立和完善竞争经理人市场变得至关重要。建立外部经理人市场,要保证人员的公平竞争,建立合理完善的评价与淘汰机制。对于国有控股上市公司高管人员的选聘应公平、公开、公正地通过市场机制形成,而不是单纯的由国资委等直接任命。在公平实行优胜劣汰的前提下,更应该注入竞争压力,这样经理人才会更努力地表现,股权激励机制才能发挥其应有的重要作用。
2.2 培养有效稳定的资本市场
有效的资本市场可以准确并迅速对高级管理人员的决策做出反映,高级管理人员对自己的努力程度与决策进行监督的同时,也受到来自资本市场回应的监督。所以有效地资本市场可谓是一面大镜子,可以通过公司发展阶段性业绩照出高管人员的长远战略性决策或是短期行为。因此,要完善资本市场的信息披露制度,在公司年报中,明晰高管人员参与股权激励机制情况,披露变更消息,防止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隐藏和更改财务数据信息。最后还应加大惩罚力度,提高市场监管的有效性。
2.3 提高公司治理水平
股权激励与公司治理结构之间存在着相辅相成的密切关系。对于股权激励,公司外部的约束与监督必不可少,另一方面,更需要公司内部的约束与监督,这样才能形成一个相对完整的监督约束机制。因此,在增加独立董事比重的同时,对其进行有效监管,使其充分发挥内部监管的作用。还要对董事会与高级管理人员进行区分,监督高管人员独立、客观地做出以公司利益最大化为目标的决策。股权激励机制需要与其相并行的监督制度的配合下,充分发挥其积极作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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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邱世远,徐国栋.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实证分析[J].统计与决策,2003(12).
关键词:股权激励;问题;管理层权力
中图分类号:F27 文献标识码:A
收录日期:2017年3月15日
一、引言
激励理论机制与人力理论存在密不可分的关系,其理论基础是指导人。同时也是与企业的人力资本共同运作,作为一种管理制度,他和与之相配的分配存在紧密联系。所以,股权激励机制是企业大力推行股权激励政策的重要理论依据。同时可以行之有效地指导其实施和推广,也是其他重要理论的理论基础。
二、企业推行股权激励制度的目的
(一)有利于端正员工的工作心态,提高企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企业员工身份的质变,而身份的质变和与自身利益的变化定会使管理层的思考方式发生改变。当企业利益与自身利益挂钩的时候,定然会促使人更加关心企业的经营状况。
(二)规避员工的短期行为,维持企业战略的连贯性。企业中存在的“不安全感”是导致员工短期行为的主要原因,从而危及企业的长期利益。而股权激励机制的推行却恰好解决了这一矛盾,表达了老板与员工长期合作的共同心愿,这也是对企业战略顺利推进的一种长期保障。
(三)引进各方稀缺人才,为企业唤醒生机活力。在企业中,员工看重的不仅是与自身相关的工资利益,同时公司股权的发送不仅能使员工更加的努力工作,也会让员工为作为公司股东而自豪。股权激励机制的出现正好实现了员工们的美好愿景,而且能吸引更多优秀人才加入企业。
三、股权激励是如何起到作用的
企业在长期的发展过程中,逐渐出现了公司所有者和管理层之间利益和信息的不对称,这种关系是一种委托关系。但是委托人追求的是公司利润最大化,人追求的是个人利益最大化。正是因为两者的这种利益追求的不同产生了“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两种基本问题,那么如何把二者的经济目的结合起来,使公司平稳健康的发展就成为了亟须解决的问题。
虽然股权激励能够切实调解委托矛盾,为企业争取更长远的利益。但是,没有一个好的计划和实施方案,一切也只是纸上谈兵。因此,委托人需要建立完善的激励机制来确保股权激励能够长远平稳的发展下去。若要有确保激励机制的实施,那么就要做到以下几点:
(一)激励对象。激励对象也就是股权的受益者,一般有三种人群能够作为股权收益者,所有员工、大部分员工以及核心人员,分别对应的是企业发展的起步时期、发展中期和鼎盛时期。当然,对于股权激励也要实行严格的筛查制度,防止不利因素的传播。
(二)激励方式。通常情况下采用三种方式,分别是股权类、期权类和利益分享类,这三种方式各有利弊,也各有其适用的环境。就比如说,期权类对于上市公司来说比较合适,其余两种适合非上市公司,在考虑采取哪种方式的时候,不仅仅要考虑的是激励机制更要考虑的是约束机制,只有激励约束相结合才能真正发挥股权激励的作用。
(三)人持股比例。股权激励的总量,以及用于分配到人的比例的量的划分是需要根据企业的自身经营状况来确定的。对于人的持股比例基本上是按照职位的高低或者说是对企业的贡献程度来确定的。对于高层来说,较为适合中长期股权激励方式。
(四)股票来源。对于上市公司,其股票来源要证监所审核,股东大会审批。主要是库存股票,实质上是公司将自己发行的股票从市场上购回,不再为公司股东持有,并存入库存股票下账户,将其作为股权激励机制的来源而被需要。
(五)监督管理机制。实施股权激励项目一般都需要设立一个专门的小组或者部门来管理方案实施的日常操作,这个部门要能够公平、公正、公开的监督和实施股权激励机制,确保该机制能够长期平稳有效地进行下去。股权激励的目的是刺激员工工作的积极性以及强调其投资者的身份,让企业利益与人利益挂钩,要想获得利益就要努力扩大公司利润。因此,在日常工作中一定要保证这个机制的正常运行,只有这样才能留住优秀的人才。
四、完善股权激励制度
在我国上市公司中,股权激励可能存在让国有资产流失的潜在风险。在我国的上市公司当中,股东大会形同虚设,控制力微乎其微,董事会权力集中,高层形成公司内部控制人,管理层权力膨胀,影响企业的健康发展。而且企业内部监管部门,监事会形同虚设,难以发挥监督作用。因为董事会中的部分董事是大股东的代表,他们不仅代表大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投票,而且所代表的大股东的股权比例通常比较高,一般情况下,股权激励方案经董事会会议决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也就可以通过,而如果股权激励的对象中包括了董事本身,他们就可能从为自己谋福利的角度,通过提高业绩股票数量来掠夺股东的利益。这样也会造成国有资产的流失。
若想规避以上风险,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出发,作出相应的调整对策:
1、避免董事会一家独大,积极调整股东结构,让董事会发挥真正的作用。在建立了合理的股东结构制度之后,可以避免任何个人、机构法人或国家单独控制股东大会,决定有关公司的一切事项。
2、通过完善董事会的结构和功能,提高企业所有者素质和水平。坚决实行独立董事制度,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建立和完善信息披露制度,以确保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更加透明。
3、强化监督约束机制,发挥董事会真正的作用,参考独立董事的做法,积极引进外部监事制度,可由外部监事和内部监事共同组成监事会,增强监事履行职能的实效性。
为了完善股权激励制度,作为国家政策监管部门的国资委和证监会,应该在政策上给予企业照顾,从而帮助企业健康发展:
1、强化国家监督,出台相关政策约束股东权力,增加权力监督机关,避免一家独大,切实保护中小股东的权益。
2、鼓励企业实行股权激励制度,在一些繁琐的手续上予以简化,同时在财政资金予以补助。
3、积极制定相关的股权激励政策,借鉴外国优秀经验,完善公司管理制度。
五、结语
由于中国忽略高层激励机制的推行和实施,导致了“中国拥有世界上最便宜的企业家,却拥有最昂贵的企业组织制度”。主要原因是,激励机制的匮乏形成对高层管理者的激励不到位,从而使所有者与经营者之间产生了信息和利益的不对称,没有结成利益共同体。经营者会为了自己的短期利益做出p害企业利益的事,究其原因都是企业所有者对经营者的激励没有形成一个完善的管理制度,这样不仅造成管理层薪酬普遍很低,而且还会使企业制度的建立变得困难重重。因此,就导致了“中国拥有世界上最便宜的企业家,却拥有最昂贵的企业组织制度”。
主要参考文献:
[1]杨国莉.高管股权激励机制的有效性研究[M].北京:冶金工业出版社,2011.
[2]周绍妮.管理层股权激励与股东利益[M].北京:中国经济出版社,2011.
[3]马永斌.公司治理之道:控制权争夺与股权激励[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13.
关键词:高管持股;公司绩效;股权分置改革
中图分类号:F275.5文献标识码:B
一、引言
2005年4月29日,中国证监会宣布启动股权分置改革,其对资本市场和公司治理的积极影响为上市公司高管股权激励带来美好前景。但股权分置改革是否能迅速提高资本市场的完善程度和公司治理的水平,健全实施股权激励的环境,有待实践数据证明。股权分置改革如何影响上市公司高管股权激励,怎样抑制负面影响、规范股权激励制度,这些问题非常值得关注。
二、研究设计
(一)样本选取及数据来源。本文的样本选取对象是2005年12月31日前(含31日)全面完成股权分置改革,并复牌上市交易的公司2004年和2006两年的年报数据。剔除了只发行B股的公司、2004年首次发行上市的公司、在2004年和2006年被ST和*ST的公司、金融和房地产行业的公司,以及2004年和2006两年中高管无持股的公司。最终选择了共计121家公司2004年和2006年的年报数据进行研究。
(二)实证分析前提假设。乔志城等(2007)认为,在股权分置改革后被稀释的股份通常是国有股,而何凡(2007)发现,国有上市公司之间公司绩效的差异大于非国有上市公司之间公司绩效的差异。国有股缺乏实际意义上的所有者,国有股比例越高,上市公司所有者缺位的程度就越严重。而且由于政府是国有股的所有者,出于自身政治经济利益的考虑,对上市公司经营管理并不一定完全出于最大化上市公司价值的目的。
乔志城等(2007)还发现,股权分置改革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股权的集中度,使一些上市公司失去绝对控股股东。股权分置改革的直接目的之一就是实现上市公司股份在股票市场上全面流通,那么必然提高了股份的流动性。李维安等(2006)发现,当第一大股东并未绝对控制上市公司,大股东之间存在制衡关系时,高管在决策和执行过程中可以发挥一定的积极作用。王克敏(2004)提出当不存在接管市场或接管市场不发达时,管理者为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其行为偏离所有者利益最大化目标的可能性较大。关于外部接管市场的强度,李善民等(2003)证实了两个假设:一是股权分散假设。股权的分散程度与公司被接管的可能性成正比。二是股份流动性假设,认为股份流动性越大的公司越容易发生控制权转移。
杜海鸥(2007)认为,股权分置改革后会使“一股独大”格局有所改变,形成多个非控股大股东相互制衡的局面。宋敏等(2004)发现,非控股大股东对管理层有显著的监控和制衡作用。非控股大股东持有较多的股份,一方面可以承受参与监督管理的成本;另一方面有参与监督管理的强烈动机和机会,而没有能力去攫取小股东的利益。
罗建华(2007)认为,股权分置改革通过统一股东目标增强了企业的成长性。周建波和孙菊生(2003)的研究结果表明,成长性较高的上市公司,公司业绩的提高与经营者因股权激励增加的持股数显著正相关,成长性好的上市公司,股价上升空间较大,高管更有动力去提高公司绩效。
综上所述,股权分置改革有利于上市公司高管股权激励效果的提高,因此得出假设1和假设2:H1股权分置改革后,高管持股比例与公司绩效的正相关性比股权分置改革前更显著;H2股权分置改革后,高管持股集中度与公司绩效的正相关性比股权分置改革前更显著。
(三)方法设计及模型选择
1、高管持股水平的测度(SMSH):(1)高管持股比例TSS=高管的持股总量(TS) /公司总股本(SIZE);(2)高管持股集中度AS=高管持股比例(TTS)/持股高管人数(NS)。
2、公司绩效的测度(CP):(1)资产运营能力:资产周转率(ATR);(2)偿债能力:资产负债率(LTAR);(3)盈利能力:每股收益(EPS);(4)发展能力:总资产增长率(GRA)。
3、控制变量的测度:(1)公司规模:年末上市公司总股本(SIZE);(2)行业(INDU):按深沪两交易所的分类标准分类,设置虚拟变量X1…Xi-1;(3)资产结构:固定资产占总资产的比例(IA)。
4、模型构造。在以上变量测度的基础上,为了检验在前面所提出的研究假设,建立线性回归模型。由于建立线性回归模型的目的是为了比较研究高管持股与上市公司绩效之间关系在股权分置改革前后的变化,故将高管持股水平SMSH作为自变量,公司绩效CP作为因变量,公司规模SIZE、行业INDU和资产结构IA作为控制变量。建立线性回归模型如下:
CP=α01+α11SMSH+α21SIZE+α31INDU+α41IA+ε
将四个公司绩效变量和两个高管持股变量分别代入回归方程,按照不同年度分组对回归方程和回归系数分别进行统计F检验和T检验。
三、实证研究
(一)描述性统计。从表1中可以看到,相对于2004年,2006年高管持股比例和高管持股集中度的平均值都有所下降。表明股权分置改革后,高管倾向于减少持有本公司股份,并且高管持股更分散。(表1)
(二)假设分析
1、假设H1分析。从表2的检验结果中可以看到,在2004年,高管持股比例与资产运营能力、盈利能力等两组自变量与因变量都通过了F检验和T检验,并且在5%水平上显著正相关;而2006年无自变量与因变量通过T检验。这表明,股权分置改革前,高管持股比例与公司绩效的正相关性比股权分置改革后更显著。与本文假设H1相悖。(表2)
因为根据新公司法规定,上市公司高管每年最多能套现25%的股票,而且一旦他们辞职,相关法律规定对其不再具有约束力;并且2006年中国股票市场开始进入牛市,股价快速上涨。一边是辛苦工作所得十几万或几十万的年薪,一边是短时间内可以轻松兑现的少则千万、多则上亿元的现金收入,面对完全不在一个数量级的待遇诱惑,高管们的短期行为也许在所难免,为了使套现收益最大化,上市公司高管对股价的关心程度会超过对业绩的关心程度。使得高管们倾向于将精力投入到如何操纵股价、套现获利,而不是加强经营管理。
2、假设H2分析。从表3的检验结果中看到,在2004年持股集中度与盈利能力这组自变量与因变量通过了F检验和T检验,并且在5%水平上显著正相关;而在2006年,持股集中度与盈利能力这组自变量与因变量也通过了F检验和T检验,但是在1%水平上显著负相关。这表明,股权分置改革前持股集中度与公司绩效的正相关性比股权分置改革后更显著。与本文假设H2相悖。(表3)
主要原因是股权分置改革以后,国有股比例下降,有绝对控股股东的上市公司减少,股权分散度提高,所有者缺位更严重。这种情况下,高管持股集中度越高,内部人控制的可能性就越大。当公司利益与个人利益产生冲突时,高管实施或合谋自利行为侵蚀上市公司利益的风险越大。
综上所述,股权分置改革后上市公司高管股权激励的水平和效果变差,原因是股权分置改革不能简单的等同于优化上市公司治理结构,也不可能迅速优化治理结构,而且如果不能真正解决资本市场不完善、内部人控制和道德风险问题,股权激励难以达到预期的效果。
四、对策建议
(一)加快建立健全资本市场
1、加强市场监督,减少操纵市场的行为。减少行政部门对股市的过多干预,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充分发挥市场的调节、约束和制衡机制的作用,使股价尽可能真实、全面地反映我国上市公司的基本面和高管的业绩;加大对证券炒作行为的防范和打击力度,使资本市场能真实反映企业的业绩状况。
2、建立客观有效的市场评价机制和严格的信息披露机制,消除信息不对称。制定全面反映上市公司业绩的综合评价指标体系,代替单一的财务指标,作为评价股票市场的一种有效补充;对上市公司对外披露的信息范围和质量进行更严格的要求,根据准确的信息对高管进行奖惩,发挥股权激励机制对高管行为的激励和约束作用;对独立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和资产评估机构等制定更为严格的规则。
(二)健全职业经理人市场
1、营造职业经理人市场竞争环境。上市公司经理人要通过各种公开的选拔机制来竞争管理岗位,经理人的价值要由市场确定,鼓励和规范各人才中介组织参与对企业形象、职业经理人价值的评估。这样,一方面会使这些高级职业人才之间展开竞争,通过市场筛选出真正优秀的经理人才;另一方面借助市场机制对经理人进行约束,从而影响到他的职业声誉,进而影响身价和下一次就业。使经理人员采用不恰当的内部人行为谋求自身利益的成本大大提高,迫使他以股东利益最大化为目标重新调整行为。
2、健全科学的绩效考核体系。在本着客观、公正和可操作性的指标设定原则下,评价指标体系应尽量全面。一方面评价指标体系除包括体现上市公司经营业绩的财务指标外,还要考虑一些非财务指标;另一方面对高管的绩效考核指标与标准应该反映企业长期发展的业绩诉求。
(三)加强上市公司法制建设,保证高管与股东的长期利益一致
1、制定完善的法律法规。依法建立健全法律监督体系,发挥各直接利益团体对上市公司经营的监督功能,让更多的人来监督上市公司的经营管理;依法执行法律程序,建立起一种具有直接利益关系的有效监督体制,形成一种有效的制衡机制。
2、查处高管成员违法违规行为。通过完善法律法规,完善和加强对高管成员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加大违规责任和成本,使高管更加廉洁自律。
(作者单位:安徽财经大学管理学院)
主要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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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商业银行在成功上市后经营环境发生改变,摆在他们面前的是一个新的课堂。
自2003年底以来,建设银行、中国银行和工商银行三家国有商业银行参照国内外银行重组改制的成功经验,根据“一行一策”原则,先后完成了股份制改造并在境内外成功上市。上市后,国有银行整体表现十分优异。今年上半年,工行、建行、中行分别实现净利润412亿元、342.55亿元和295.43亿元,同比增长率分别达到62%、47.5%和52%。然而与飞速增长的利润相比,国有商业银行的公司治理结构建设则略显滞后。
公司治理结构是指通过一套包括正式或非正式的、内部或外部的制度或机制来协调公司与所有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关系以保证公司决策的科学性从而维护公司各方面的利益的制度安排。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是实现银行价值最大化的制度保障,也是国有银行改革的关键所在。公司治理结构涵盖内容众多,但其主要方面是建立决策、执行和监督之间既分立又制衡的内部治理机制,建立有效的外部监督约束机制,建立以业绩为导向的激励约束机制等。其中,激励机制的建设有助于公司治理结构的进一步完善,加速了银行内部机制改革和市场化经营步伐。通过激励机制建设这一切入点,国有商业银行可针对用人制度、收入分配制度不合理等问题,继续深化人力资源改革和薪酬分配制度改革,并全面落实责任追究制度,严查违规失职案件,以确保稳健经营。随着近年来越来越多的银行选择上市,激励机制的建设更加成为一个迫在眉睫的任务。
一石激起千层浪
2007年7月,建设银行宣布实施第一期的员工股权激励方案,约27万名符合资格的员工可通过“认购+奖励”的方式,获得总计8亿股的建行股份。此方案一经公布便引起了社会舆论的广泛争议。其中言辞激烈的是指责建行“变相涨工资”,会“拉大社会贫富差距”,甚至是“监守自盗,导致国有资产流失”,还有人担心这是“打开了潘多拉魔盒”,将使“其他银行势必仿而效之,其他大型国企也将蜂拥而上。那么,接下来可能不是股权激励,而将变成大型国企的变相涨工资大赛”。面对愈演愈烈的争论,中国人民银行于2007年8月27日公告,明确提出将从多方面继续深化国有商业银行改革,并要求尽快形成员工持股、高管层股票期权等在内的激励约束机制。央行的这次表态算是为这场风波暂时画上了一个句号。
国有商业银行实施股权激励的必要性
建设银行股权激励方案的出台和央行对此事件的关注,无一不昭示了国有商业银行实施股权激励的紧迫性和重要性。
【关键词】股权激励 上市公司 运用 控制
一、股权激励政策概述
股权激励主要是指上市公司以本公司股票为标的,对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员工进行的长期性激励,是通过让经营者获得公司股权的形式,给予企业经营者一定的经济权利,使他们能够以股东的身份参与企业决策、分享利润、承担风险,从而勤勉尽责地为公司的长期发展服务。企业会给予经营者一定的经济权利,使经理人在行权期内,享受股权的增值收益,并在一定程度上承担风险,也从而使经理人在经营过程中更多地关心公司的长期价值。股权激励政策对引导经理的长期行为防止其短期行为具有很好的激励和约束作用。
在我国,现阶段公司股权激励方式主要包括: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股票增值权、虚拟股票、业绩股票等。
二、股权激励政策在上市公司运用
1. 股权激励政策在上市公司运用的理论依据
股权激励创造性地以股票升值所产生的价差作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将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与企业长期经营业绩相联系,减少了管理人员的机会主义和股东对其进行监督的成本。这种政策本质上是一种市场化比较高的薪酬制度,相对于短期激励政策而言,其优越性不言而喻。
股权激励政策的理论依据为委托理论,在企业中,委托人即出资者、股东,人即经营者,是事企业战略性决策并直接对企业经营活动和经济效益负责的高级管理人员,包董事和经理。委托人和人之间的分工,使得持有不同资源条件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济主体各自获得超额效用,这是委托一关系的优点。但是,由于处于委托关系的双方都是理性人,追求效用最大化,而双方的效用函数却不相同,理人有可能在实现自身利益最大化的过程中有损委托人的权益。再加之委托人人之间信息不对称,使得委托人很难察觉并监督人的利己行为。这便委托一过程中出现的委托一问题。这种问题主要表现为“道德风险”。研究表明,股权激励,是至今为止从理论上和实践中都被证明能较好解决现代企业中存在的委托一问题的方法。西方国家企业的实践证明,股权激励机制在促进企业改善经营管理与实现经营绩效增长方面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2.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政策的运用环境分析
为保证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政策的顺利运行,建立规范的运用监督环境是股权激励实施制度基础;而强有力监督环境需要各级别政府相互配合,从法律、法规、规章各层次规定制定的严密性、程序的完备性和执行的有效性全方位监管;中国公司实施股权激励的制度基础经历了一个是从无到有、不断完善、并继续完善创新的历史过程。
(1)实施股权分置改革。不管是建立有效的资本市场,还是完善公司的治理结构,都需要强有力的监督规范和监督程序作为保障,股权分置改革为实施股权期权激励构筑良好的市场基础。股市中的股权分置所带来的股票全流通不仅加大了股票市场的供给,对非流通股的送股也将股市的整体价格水平平稳地调整到合理区间,股权分置同时增强了资本的有效性。
(2)政策环境的形成。任何制度的制定,或者某种程序的运行都需要有政府的支持和推动,那么政府应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管理制度,为保证方案的实施提供强有力的政策支持和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目前国内的股权激励中,在操作方面主要面临股票来源、股票出售途径等具体的法律适用问题,如政府应政企分开、取缔不合理的垄断保护、加强资本市场监管、改革经营者任用方式等手段来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
(3)会计环境的形成。新会计准则的出台对股票期权激励的会计处理做出规定,指出股票期权应列入财务报表中,而股票期权是上市公司薪酬的一种形式,那么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股权激励带来的经营绩效的增长已经通过利润的增加反映在财务报表里了,如果不将股权激励成本费用化,那么股票期权的收入就没有相应的费用与其配比,会虚增上市公司的利润。新会计准则的颁布保证了财务报表的准确性,更为公司实施股权激励的会计处理(包括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和相关披露进行了规范。
3. 股权激励政策的正确运用
在上市公司中运用股权激励应从以下几方面考虑:
(1)应该正视股权激励的适用条件。股权激励对象的激励性薪酬只能从增量资产中分配,不能对存量资产进行量化分配,要分清存量资产,准确量定增量资产,防止股东资产流失。而且激励对象无偿取得的人力资源股份不能固化,如若要固化的话必须向企业注入相应的资产。公司产权合理、股权激励设计方案切合企业实际、公司治理规范、证券市场有效、增量激励。上市公司的选择对象必须完善股权激励的约束条件,发挥股权激励的积极效应,切实可行的避开激励陷阱。
(2)严格按照股权激励机制设计和执行股权激励方案。股权激励中的分配是增量资产的预期激励性分配,不是存量资产的所有权变更;是企业预期剩余而非过去实现剩余的分配;而且股权对象获得的收益具有不确定性。应该科学选择绩效考核指标,整个流程下来从预设激励方案到激励对象努力工作然后是公司资产增值继而业绩上升股东利益增加。
(3)慎重的选择激励方式。由于不同的激励方式在激励成本、激励效果和激励对象获得的权益存在着很大的差异,因此上市公司应该针对自己的实际情况和市场条件进行选择。国际上通常限制性股票激励由企业回购股票,然后再无偿支付给受激励公司高管,因为无论股市大盘的形势如何,都有较大的收益。而国内运用条件过松时易出现过度激励,因此由于情况的特殊性,国内的上市公司需要慎重使用限制性股票。对于员工而言,股权激励政策应该进行多元化考虑。
三、股权激励政策在上市公司的弊端与控制
1.股权激励政策在上市公司的弊端
目前上市公司所施行的股权激励制度存在以下弊端:
(1)上市公司公司治理存在问题。我国上市公司内部普遍缺乏有效的内部监督机制,如上市公司中真正的控制者是公司的经营管理者,他们对经营管理层缺乏必要的监督和约束,导致上市公司内部的股东之间存有不正当交易,这样不仅不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损害了公司形象和公司利益,给投资者带来较大的市场风险。上市公司内部人士控制问题比较严重,比如国内多数公司的实际股价股权为国有控制,股东大会的职能弱化,国有股所有者缺位,在这种情况下股权激励的决策往往受管理层控制,实施股权激励往往是“自己激励自己”,从而导致上市公司不能有效持续发展。
(2)资本市场环境尚未成熟。有些国家包括我国的资本市场缺乏有效信息的制造者,而资本市场有效性的提升取决于国家的经济、政治、文化等多方面因素;人才又是上市公司市场形成的主体,目前经营能力达到标准的职业经理人较为缺乏,其选聘机制较为传统,不能更好的推进股权激励,从而不能满足上市公司的有效发展。
(3)具体实施过程中面临一定的法律法规限制。随着改革的深入,还需要更详尽的法规准则的推出,使公司的具体业务能顺利规范的得以开展。比如被激励者个人所得的纳税优惠问题,再如股权激励实施的会计处理问题,由于各公司的处理方式不尽相同,势必造成指标的不可比, 而目前的《公司法》和《证券法》并未达到一定的标准,势必为以后的公司内部管理和外部监管带来后患。
2.股权激励有关问题的控制
(1)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是股权激励机制发挥作用的重要前提,也是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的一部分。为了促进股票激励的有效实施,应加强公司董事会的独立性,完善职业经理人市场以及建立科学民主的业绩考核制度。选择更为优秀的职业经理人,加快职业经理人市场的培养,建立以“公开公平,竞争择优”为原则的经理人选拔、聘用机制,从而促进高素质经理队伍的快速形成和发展。充分利用现有职业教育机构的资源,并按照市场需求对其进行合理的分类整合,使得上市公司的股权激励政策顺利实施。
(2)开发和规范资本市场。上市企业实施股权激励制度关键在于刺激资本市场和企业层面的信息制造和传递,通过改善资本市场上的资金配置效率来提高整体社会的经济运行效率。人才是上市企业价值创造的主体,并且是股权激励政策激励的主要对象。开发和规范资本市场,能保证上市公司顺利实施股权激励政策。
(3)建立完善的法律法规。为保证股权分置改革的顺利进行,中国政府已经相继出台和修改了多项法规制度,修订后的《公司法》消除了上市公司实施管理层股权激励的法律障碍,《证券法》在公司资本制度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内转让股票等方面均有所突破,再有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方法适时的出台,2006年3月1日推行的国资委和财政部联合下发的《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试行方法》正式下发并施行,标志着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机制的制度环境已经制备。证监会又先后了《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规章规定准则。
四、结语
股权激励是我国企业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建设的重要方向之一。对于大部分上市公司而言,只有正确认识到股权激励的本质,健全约束机制,才能发挥其正面的效应,避免激励机制所产生的陷阱,从而达到股权激励的目的。随着《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颁发,股权分置改革的实施,管理层股权激励机制的引入必将对我国企业整体改革的推进产生积极的影响和发挥重要的作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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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我国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基本情况
股权结构是指企业控制权和剩余索取权的分布情况和匹配方式。股权是股东行使其对上市公司和管理层监督并拥有上市公司剩余索取权的基础。股权结构能够反映上市公司的权利在股东之间的分布情况,是研究公司控制权和委托关系等公司治理问题过程中必不可少的要素,是公司治理结构的基础,而公司治理结构又决定着公司治理绩效,因此,股权结构对公司治理绩效的有着重大影响。上市公司是伴随着我国经济体制的改革产生的,我国目前的上市公司大多是由国有企业改制而来的。其主要目的是为处于困境中的国有企业融资以及通过股份化推动国企改革,使其成为适应市场经济的微观经济主体。然而受一些制度性和非制度性因素的影响,我国大多数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存在一些不合理的地方,主要包括国有股比重过大、股权流动性差和异股同权,这些问题在较大程度上影响着上市公司的治理绩效。异股同权指的是不同的股份享有相同的权利,我国上市公司的股份主要包括流通股和非流通股,而非流通股就占据了证券市场股份的三分之二。
二、我国上市公司股权结构对公司治理绩效的影响
(一)国有股比重过大导致大股东操控和侵害中小股东利益
目前我国上市公司中的国有股大多为第一大股东,处于绝对控股地位。国有股这种一股独大的股权结构,诱发了大股东操纵和掠夺现象的发生。其中大股东操纵是指大股东凭借自身的股权优势,操纵股东大会,这样其他股东就难以有效约束和制衡大股东,股东大会也因此成为转移利润的合法操作工具。大股东操纵股东大会后,推举自己的人入董事会,从而控制董事会和监事会,掌握公司的控制权,通过一些关联交易侵占上市公司的各种资源,使得上市公司成为自己的利益的来源。大股东也可干预或与经营者合谋,以牺牲小股东利益为代价为自己谋取利益。
(二)内部人控制现象
国有股比例过高是我国大多数上市公司的共有特征,然而由于国有股权严重泛化,国家股出资人缺位,大股东对公司的监控力度很弱,导致国有股的产权虚置以及所有者缺位,“内部人控制”问题也由此产生并严重化,主要表现为过度职务消费、过度投资、信息披露不规范、浪费侵吞国家资产、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等。同时,股权的泛化使得委托关系异化,最终导致国有资产流失、公司绩效低下和股东价值受损。此外,我国对国有股转让的要求严格,必须通过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和省级国有资产管理局批准,受到较大的行政约束,不能在证券市场上自由流通,而且国有股的比重过大,这严重削弱了通过外部接管市场和权竞争、以对经营者进行监督和约束的机制。因此我国上市公司“内部人控制”的现象愈演愈烈。内部人控制和由此引发的道德风险将会大大降低公司绩效,如一些国有控股上市公司上市以后,就出现了“一年业绩优,二年业绩平,三年变亏损”的现象。
(三)经营者股权激励约束机制缺乏
在两权分离的情况下,通过合理有效的激励和监督手段来约束经营者的行为,如经营者持股,它可以通过结合薪酬与风险,将经营者的目标与企业的长远发展结合在一起。使经营者承担公司部分经营风险,促使他们关心公司的发展,积极提高业绩,从而在一定程度上缩小经营者与股东的利益偏差,进而达到提高公司绩效的目的。然而我国大多上市公司的经营者往往是国企改制前的领导,在对经营者的激励和约束上基本延续了过去企业的机制。而我国上市公司所有者缺位、股权约束机制弱化加之资本市场和经理市场不完善,我国上市公司的经营者总体持股较少,“零股”总经理较多,这在很大程度上抑制了经营者工作的积极性。大部分经营者处于“真空”状态,主要表现为超强的行政控制和超弱的产权控制,经营者利用政府的超强行政控制转嫁经营风险以避免经营失败的责任,同时还利用产权得超弱控制,进行内部人的控制并谋取私利,从而使得公司治理绩效低下。
三、优化我国上市公司股权结构、提高公司治理效率的建议
(一)适度减持和转持国有股
国有股的一股独大以及产权虚置导致公司治理效率的低下,同时国家股在证券市场上不能自由流通的特点意味着三分之二的股份处于冻结状态,外部治理机制难以发挥积极作用,严重阻碍了证券市场的发展。因此,在保持股市基本稳定的前提下,适度减持和转持国有股,减小国家股比例,形成以法人股为主导的股权结构,使其充分发挥在公司治理中的积极作用。
(二)积极引导机构投资者的发展
机构投资者是指以投资公司债券和股票为目标的金融中介机构。目前我国资本市场上机构投资者规模偏小,发展较不平衡。相比于散户,理性的机构投资者持股时间一般较长,入市资金量大并具有较强的研究分析能力,更有能力和精力去关心公司治理情况,此外因为他们更注重长期利益和投资的安全性。因此积极引导机构投资者介入公司治理,有助于促进上市公司改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公司绩效,促使中小投资者理性投资,遏制投机并推动证券市场更加规范、稳健、高效地运作。
(三)培育和发展职业经理人市场
关键词:管理层股权激励 内部控制 公司治理
中图分类号:F830.9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6)09-020-02
一、引言
股权激励是一种通过经营者获得公司股权形式给予企业经营者一定的经济权利,使他们能够以股东的身份参与企业决策、分享利润、承担风险,从而勤勉尽责地为公司的长期发展服务的一种激励方法。2005年12月31日,证监会并施行了《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对包括股权激励概念、实施的公司应具备的条件、激励对象应满足的条件、激励标的股票来源等都做了非常详细的规定。此后,越来越多的上市公司开始实施股权激励计划,但关于上市公司实行股权激励是否能够缓解持股股东和管理者的问题,从而促进公司治理水平的提高、企业业绩的改善一直存在着较大的争议。相关学者也进行了大量的文献研究,但结论不尽相同。
近年来一些企业由于内部控制质量存在缺陷,导致企业蒙受巨大损失,如华源集团的信用危机、中捷事件等。随着我国资本市场越来越发达,上市公司数量的增加,仅仅依靠市场竞争和董事会对公司的治理来监督和控制企业内部运行已经达不到预期目的。2008年6月,我国颁布了第一部《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强调上市公司要加强自身内部控制,提高内部控制质量,从而有效地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内部控制质量已经成为衡量公司治理水平的重要指标。鉴于内部控制质量的重要性,国内外学者近年来也针对内部控制质量的影响因素、内部控制体系构建进行了大量的文献研究。但很少有学者探讨股权激励对内部控制质量的影响。基于此,本文试图从管理层股权激励角度探讨分析其对内部控制质量的影响,分析上市公司实行股权激励能否有效提高其内部控制质量以及管理层持股比例与内部控制质量的关系。
二、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设
实施股权激励是缓解信息不对称带来的股东与经营者之间委托问题的一种工具。现代企业中股东投入资金的目的是追求股东财富最大化,而经理人追求的是在任期间自身利益最大化,这其中既包括职务工资、股票期权等契约规定的显性利益,也包括在职消费、闲暇时间、其他补贴、职权派生利益等隐性利益。由于受信息不对称的影响,人要实现委托人财富最大化的目标就只能靠道德自律。信号传递理论认为,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企业利润、股利和融资等,都可以向市场传递企业的内部信息,并且市场会根据企业的信息做出相应的反应,其中利好信息的披露会导致正的市场反应,而利空信息的披露则会导致负的市场反应。
基于委托理论和信号传递理论,当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以后,管理层为了自身利益的最大化,会加强内部控制,及时披露公司内部控制质量信息,向外界传达一种利好信息,从而有利于公司股r的上涨,以期管理层在行权时获得最大收益,进而使得所有者和管理者的利益趋于一致,降低信息不对称性,有效缓解委托问题。同时当股权激励程度越大时,管理层拥有的公司权益也就越多,他们就会更加注重公司内部质量的提高, 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基于此,本文提出如下假设:
假设一:与没有实施管理层股权激励的上市公司相比,实施股权激励的上市公司内部控制质量更高。
假设二:管理层股权激励水平与内部控制质量显著正相关。
管理层股权激励作为一种长期激励机制可以使高管与股东的利益趋于一致,促使管理层从上市公司的整体利益出发,实现上市公司的长远发展。当国有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以后,由于政府作为其第一大股东,一方面,其制度环境更好,相关政策法规会更倾向于国有上市公司,更有利于管理层实施积极的内部控制,以期未来达到行权条件,获得更高的收益;另一方面,一旦国有上市公司由于内部控制漏洞而导致公司出现违法违规问题被监管部门曝光处罚时,其产生的资本市场负面反应、社会影响更为严重,所以管理层更有动机加强内部控制,防止内部控制出现漏洞。与国有上市公司相比,非国有上市公司则显著不同,其政策环境、融资渠道、人才质量等等都劣于国有上市公司,其内控质量也显著更低。基于此,本文提出如下假设:
假设三:国有上市公司的内部控制质量比非国有上市公司的内部控制质量更高。
三、样本与变量选择及模型构建
1.样本选择及数据来源。首先,本文选取2012―2014年深证主板A股上市公司为研究样本,并进行了如下筛选:剔除数据不全的样本;剔除PT、ST上市公司;剔除金融行业。最终获得了445家上市公司三个年度共1335个数据。数据主要来源于国泰君安CSMAR数据库以及通过手工整理得到。
2.研究变量选择。
(1)被解释变量。被解释变量是内部控制质量,吴益兵(2009)对我国上市公司的内部控制信息进行分析发现,没有经过审计的内部控制报告披露,无法提高企业会计信息的价值相关性;而经过审计的内部控制信息披露,能够提高企业会计信息的价值相关性,并得到市场的认可。因此,我们认为,相对控制样本,披露经过独立审计的内部控制报告企业的内部控制质量较高,经过独立审计的内部控制报告能够作为企业内部控制质量的间接变量。故本文选用上市公司是否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来衡量内部控制质量,其为虚拟变量,通过对国泰安数据库的数据搜集整理,若上市公司该年度披露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并且其审计意见类型为“标准无保留意见”,则认为该上市公司的内部控制质量较高,赋值为1,否则其内部控制质量较低,赋值为0。
(2)解释变量。
①管理层是否持股,为虚拟变量,若该年度上市公司有管理层持股,则赋值为1,否则为0。
②股权激励水平,本文借鉴相关文献的度量方法,采用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数占股本总数的比例作为其度量标准,即股权激励水平=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比例/股本总数。
(3)控制变量: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企业规模、资产负债率、独立董事人数、股权性质等。
3.研究方法与模型构建。本文首先对相关样本数据进行了描述性统计分析,在进行完描述性统计分析后,进行logit多元回归。本文检验假设的基本模型如下:
模型一:IC=β0+β1SFCG+β2LEVEL+β3TOP+β4SIZE
β5DDRS+ε
模型二:IC=β0+β1INCENTIVE+β2LEVEL+β3TOP
+β4SIZE+β5DDRS+β6NATURE+ε
四、实证分析
1.描述性统计分析。
如表2所示,77%的上市披露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从这个角度来看,上市公司的内部控制质量相对较高;66%的上市公司实施了管理层股权激励,管理层股权激励得到了较多上市公司的认可;管理层持股比例均值只有0.003,即管理层持股比例相对较少;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均值为34%,即上市公司股权相对比较集中,这对内控质量存在一定影响。独立董事人数最大值为6,最小值为2,独立董事人数差异不大。
2.回归分析。
表3列示了模型一的回归结果,在回归结果中,SFCG的回w系数为0.27,且在10%的水平上显著正相关,这表明与没有实施股权激励的上市公司相比,实施股权激励的上市公司内部控制质量显著更高,假设一得到验证。说明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能够有效地缓解委托问题,使管理层与股东的利益趋于一致,控制变量上,除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显著性较差外,其他变量显著性都较好。
表4列示了模型二的回归结果,从表4中可以看到,incentive的回归系数为正,且在5%的水平上显著正相关,这表明上市公司管理层持股比例越高,其内部控制质量越好,假设二得到验证。说明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不仅取得预期的效果,并且管理层持股比例越高,其效果越明显。Nature的回归系数为正,且在5%的水平上显著正相关,这说明在研究样本中国有上市公司的内部控制质量显著高于非国有上市公司,假设三也得到验证。
3.实证结论。本文利用深市主板A股的经验证据研究了上市公司管理层股权激励对内部控制质量的影响,研究发现,上市公司实施管理层股权激励会对内部控制质量产生影响。首先,股权激励已被大部分上市公司采用,且与没有实施管理层股权激励的上市公司相比,实施管理层股权激励的上市公司内部控制质量显著更高。其次,管理层股权激励水平与内部控制质量显著正相关,即管理层持股比例越高,其内部控制质量越好。最后,国有上市公司的内部控制质量显著高于非国有上市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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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湖南师范大学商学院 湖南长沙 410000)
【关键词】股权结构;公司治理机制;股权集中;股权分散
公司制作为现代企业制度,在世界经济中已经成为了占据领先地位的组织形式。完善的公司治理机制作为现代企业制度的核心,是企业增强核心竞争力和提高经营绩效的必要条件。股权结构和公司治理是公司制企业快速健康发展的关键,正确处理好两者之间的关系将是真正实现公司制企业价值最大化的重要保证。
一、股权结构与公司治理机制的关系
(1)股权结构的含义。股权结构是指股东的产权结构,即公司股东权益的构成和分布状况,具体而言是指公司内部各种类型股东所持有的股份占总股份的比例以及所持股份的流通与非流通性、股权的集中与分散等。(2)公司治理机制的含义。公司治理机制的含义有广义和狭义之分。狭义的公司治理机制是指在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的条件下,股东对经营者的一种监督与制衡机制,即合理地配置所有者与经营者之间权利和责任关系的一种制度安排。广义的公司治理机制则涉及到广泛的利益相关者,包括股东、供应商、债权人、政府、社区和雇员等与公司有利益关系的集体。(3)股权结构与公司治理机制的关系。一般来说,股权结构决定着公司治理机制。有什么样的股权结构就会有与之相适应的治理机制。股权结构是公司治理的基础,它决定了股东结构、股权集中度;而公司治理机制则决定了如何在利益相关者之间进行利益的分配,是衡量公司经营绩效的重要因素。因此,股权结构、公司治理机制与公司绩效之间存在密切的联系,只有合理的股权结构才能形成完善的公司治理机制,才能提高公司的经营绩效。
二、不同的股权结构模式对公司治理机制的影响
(1)股权集中型。股权集中会给公司治理机制带来积极和消极的影响。一方面,在股权高度集中的股权结构模式下,大股东掌握了控制权,其具有限制经理人牺牲股东利益,谋取自身利益行为的经济激励,可以更加有效地对经理人的行为施加监管,能够一定程度上缓解经理人与股东之间的问题。另外,大股东持有较高的股票份额,与公司的利益相关性也较高,这能够促进他们有积极性去监管经理人的行为,使得经理人的行为倾向于股东利益最大化,同时也能够缓解中小股东“搭便车”的问题。另一方面,股权高度集中的股权结构模式也会给公司治理机制带来消极的影响。大股东凭借其所持有的较高股票份额,谋取私人利益,从而牺牲了中小股东的利益,甚至会损害到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利益。(2)股权分散型。在股权分散的股权结构模式下,单一股东缺乏对经理层进行有效监管的动机,导致公司治理机制失效,产生“内部人控制”问题,形成公司经理层强,外部股东弱的局面。股权分散模式带来的主要问题是“内部人控制”,经理层掌握着公司控制权,谋取私人利益。在股权分散模式下,单个股东持有公司份额很少,其对公司的监督能力有限,而且其对经理层实施监管获取的收益按持股比例分享,但是却要单独负担全部的监管成本。因此股东要在成本和收益之间将进行权衡,并以此决定是否对经理层实施监管。在这种情况下,分散的股东普遍存在着“搭便车”心理,监督经理层行为的积极性很小。
三、我国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现状
(1)股权结构复杂。我国上市公司股权结构十分复杂,股票被划分为国家股、国有法人股、社会法人股、内部职工股和社会流通股,社会流通股又进一步分为A股、B股、H股、S股等。不同类别的股票在股价、流通性和转让程序方面具有很大的差别,形成了同股不同价、同股不同权的状况。(2)股权结构不合理。股权结构是公司治理的基础,其是否合理决定着公司治理的效率。我国推行股权分置改革的目的在于优化股权结构,完善公司治理机制,提高公司治理效率。股权分置改革后,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发生了变化,社会各类非国有股不断涌入,使得国有股在总股本中的比例有所下降,有效地优化了股权结构。但是目前,上市公司中“一股独大”的局面依然存在,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依然高度集中,国有法人股依然占据着绝对控股地位。(3)国有股“所有者缺位”现象严重。公司治理的核心问题是确保所有者的剩余控制权和剩余索取权,而当前上市公司股权结构存在的一个突出问题就是“所有者缺位”。国有股是非自然人持有的股份,其股东理论上应该属于全体人民,国有资产的所有者也是全体人民。但是真正能够对国有资产使用和处置的只能是代表人民利益的政府机关及其授权的相关部门,而政府机关又委托资产经营公司代表政府行使股权,资产经营公司再向企业派出法定代表人,这种不规范的委托关系会导致上市公司出现经营者的道德风险,逆向选择问题,经理层缺乏为国有资产的利益而实施经营管理行为的激励,从而导致国有股“所有者缺位”现象的出现。
四、优化我国上市公司股权结构,完善公司治理机制的政策建议
(1)逐步减持国有股,以有效的股权结构制衡和完善公司治理机制。减持国有股,降低国有股的比重,提高社会法人股东和社会公众股东的持股比例,优化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建立科学的公司治理机制,这已经成为社会公众和学术界普遍认可的观点。国有股减持有两种基本模式:一是国有股配售,二是国有股回购。第一,国有股配售是指在全流通的情况下,向普通的股东以低于市价的方式出让国有非流通股。国有股配售可以降低国有股权比例,重新配置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促使上市公司内部形成有效的制衡机制,从而完善上市公司的治理机制。第二,国有股回购是指上市公司用现金将本公司发行在外的国有股购回,并注销这一部分以达到降低国有股在上市公司股本中所占比重的经营行为。适当的国有股回购有助于减持国有股,盘活国有资产,增加上市公司其他流通股东的持股比例,从而完善上市公司法人治理机制。(2)大力培育机构投资者,形成股权结构多元化。机构投资者是指接受投资者委托,以证券投资为主要获利方式的专业资产管理机构。机构投资者与分散的小股东相比,其在优化上市公司股权结构与完善公司治理机制方面有着明显的优势。例如,机构投资者能够解决小股东不具有规模效益的问题,同时也能够消除大股东以及内部人控制所缺乏的外部独立性与公开性。机构投资者能够有效地监督经理层的经营行为,参与公司治理,实现投资收益最大化。(3)推进股权分置改革,优化股权结构。股权分置指的是在中国的证券市场上流通股和非流通股在一个上市公司的总股份中存在的现象。股权分置改革是由国有股减持和股份全流通的概念演变而来的,是资本市场的一项重大基础性制度变革。股权分置改革的现实意义就在于改变我国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现状,改善上市公司的治理机制,促进各类股东形成共同的利益基础,提高上市公司的绩效,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和公司利润的最大化,最终促进资本市场长期、健康、稳定地发展。但是我们也必须清楚地认识到,由于历史和现实的原因,股权分置改革不能一步到位,因此我们要稳步推进股权分置改革,平衡各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关系。
参 考 文 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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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葛蓉蓉.股权结构对公司治理影响的状态依存性[J].金融研究.2006
[5]杜亚,刘祯艺.解决公司治理问题的利器——股权激励[J].企业导报.2009(5)
仔细研究不难发现,这些公司终止或撤回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原因五花八门,但“公司内部的实施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业绩无法达到行权条件”无疑是最为关键的。令人费解的是,作为最了解上市公司经营的管理层当初在制定股权激励的时候所制定的业绩达标的水平,究竟参考了哪些依据?或者到底有没有相关依据?
值得注意的是,一些推出股权激励计划的公司往往在草案出炉时受到市场资金的热棒,涨幅惊人,而在终止之后则面临着被砸盘的命运。如美克股份2011年7月6日推出股权激励计划前后公司股价出现大幅上涨;而在今年8月11日终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次个交易日,股价一度下跌近9%。从这一层面来看,投资者在投资有股权激励个股的同时必须密切注意上市公司的业绩动向,以防遇到“地雷”。
15家公司终止股权激励
Wind资讯统计显示,今年以来,截至8月23日共有15家公司终止或撤回股权激励计划(草案)。这15家公司分别为:嘉寓股份、卧龙地产、广电电气、中泰化学、欧菲光、东凌粮油、南都电源、康缘药业、常发股份、苏宁环球、宏达新材、依米康、三维丝、天立环保和美克股份,涉及到的激励数量总计超过18238.24万份。
嘉寓股份是今年最早撤回公告的公司,1月10日嘉寓股份公告称,“由于宏观经济和市场环境发生较大变化,市场价值持续低迷,经过审慎考虑,公司认为继续推进原定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难以达到预期的激励效果。因此公司决定撤销。”
紧接着的1月14日卧龙地产也了相关公告。卧龙地产称,“鉴于国内房地产市场和证券市场环境发生较大变化,预计业绩不能满足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条件,同时激励对象同意放弃行权,若继续实施本次期权激励计划,将很难真正达到预期的激励效果,故公司决定终止目前正在实施的期权激励计划。”此后的1月份陆续又有广电电气和中泰化学加入到终止股权激励的队伍中。
从时间分布来看,每个月均有公司终止股权激励,6月份最少,仅三维丝一家;1月则数量最多,共有4家。
这些公司中,苏宁环球和欧菲光终止的原因较为特殊,其中,苏宁环球由于此前激励计划涉及的激励范围和激励对象发生了较大的变化。已不能适应公司扩张对人才引进的需求,故提出终止;欧菲光则是因为司拟实施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公司无法同时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故决定终止。其他公司终止的原因则不外乎是业绩不达标,更有甚者东凌粮油2011年还发生了亏损。
股价走势诡异
从这些终止股权激励的公司来看,其在推出股权激励时大多数曾受到了市场的热棒,而在终止公告时期,股价都遭到了抛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