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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非上市股份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风险。首先是股权稀释风险,对于拟上市的公司而言,如果股权激励计划对大股东的股份大量稀释的话,就可能造成公司实际控制人的变更,进而影响公司的上市主体资格。即使公司不打算上市,但是如果激励方案设计不合理,也可能导致公司陷入僵局,股东无法做出有效的决策。其次是股权纠纷风险,因为股权激励计划与公司员工绩效和经营状况相关联,而我国大部分民营非上市公司的财务很不规范,可能会造成绩效考核造假,导致员工与公司之间的矛盾。再次是股权激励方案不科学引发纠纷,在股权激励计划中,如果对公司组织机构变化、实际控制人变更、员工职位变化、退休、离职、死亡等各种情况缺乏事先约定,可能达不到长期的激励效果,还会引起各种矛盾。最后是股权激励不规范,许多公司采用股权代持的方式,当员工离职时,通过私下转让来解决股权回购。当股权激励对象数量较大时,公司高管或其他雇员集合资金注册新公司,由新公司向目标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或受让公司股权,这种方式一旦操作不当,就可能涉嫌非法集资。
(二)非上市股份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建议。对非上市公司而言,其完全可依据上市公司的四种主要股权激励模式来实施自己的股权激励计划。与上市公司相比,非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模式更加灵活多样,可以运用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员工持股计划等,也可以运用虚拟股票计划、业绩股票等现金结算模式,还可以运用股票增值权、长期福利计划等模式。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股票来源主要有三种:一是转让股权,原股东通过向公司转让或赠予股份,然后由公司将股份授予被激励人;二是新增股权,公司向被激励人定向增发;三是回购股权,公司通过股市回购股份,并在一年内转让给被激励人。由于非上市股份公司不能公开发行股份,因此股权激励的股票有三种来源,分别是股东转让,公司向股东回购,以及公司向激励对象增发股份。从股权激励的效果方而来看,上市公司被激励人所持股票可以在股市上变现,而非上市公司由于股权流通性比较差,被激励人所持股票不能在公开的证券交易市场上流通。但日后非上市公司一旦拟上市并成功,其所持股票上市后会迅速升值,激励前景广阔。
非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标的是股权,口前我国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尚无明确的税收优惠。参考国际经验,尤其是美国对股权激励的税收优惠政策,对我们很有借鉴意义。美国的税收优惠针对公司方,对实施股权激励的公司减免一定的所得税,一方而降低公司的税收负担,另一方而帮助推动公司积极实施股权激励制度。此外,个人在个人所得税方面也应该享受优惠,例如降低股权激励获得的分红税率。和上市公司不同的是,非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所用的资金来源不允许借用公司的资金,避免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和影响到公司的运营。
二、对有限责任公司的示范价值
从理论上讲,有限责任公司主要由股东或与股东有密切联系的人来经营管理。在关注人力资源要素、追求公司发展对公司利润增长的贡献、对高管层、重要岗位员工实行激励与约束的上,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几乎相同。作为一种有效的、并且在上市公司中广泛实施的股权激励机制,也有必要在有限责任公司中实施。
实施股权激励最重要的问题就是股票来源问题。一般来说,上市公司实行股权激励时的股票来源包括控股股东转让的股份、向激励对象发行股份、公司回购的股份等等。那么在有限责任公司中实施股权激励时,作为激励标的的股权从何而来呢?
首先是新股发行。新股发行是指以筹集资金为口的而发行新股。实际说来就是让股东以外的人取得公司股东地位的一种增加公司注册资本的行为,虽然我国公司法没明确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发行新股,但也并未禁}卜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外的人非通过股权转让的方法成为公司新股东,更何况这作为一种增加公司注册资本的手段,也是公司法所鼓励的。
摘 要:本文对上市公司的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股票增值权三种股权激励方式及效果进行分析。采在2008年至2014年,实施股权激励的上市公司的数据,分析各种股权激励方式对上市公司的净资产收益率、资产报酬率的影响。并分别对实施股票期权的样本和实施限制性股票的样本分开分析。得出结论:上市公司的股权激励水平与企业绩效呈显著的非线性关系,且存在一定的区间性。在某一区间内,企业绩效随着股权激励水平的提高而下降,而在另一区间,企业绩效随着股权激励水平的提高而上升。
关键词:股权激励;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股票增值权
一、引言
在上市公司,专业的经理人员的报酬形式一开始仅为固定工资,后来逐步引入与业绩相联系的奖金和红利作为报酬的组成部分。随着股份公司大量兴起,企业中开始出现委托的问题,企业的物质资本和人力资本提供者与经营管理职能的分离导致了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企业主更多的把关注点放在如何使中高层管理人员能够真正从所有者和长期发展的角度来增大公司价值和利润,为此得出要在工资和奖金红利等短期激励措施的基础上引入长期激励措施,代表的有股权激励、延期支付计划、特定目标长期激励计划等,其中采用最广泛、效果最理想的是股权激励。
以Jensen and Meckling(1976)等为代表的利益趋同假说认为,上市公司中持有公司股份的经营者为内部股东,而外部的股份持有者为外部股东,双方存在利益上的冲突,因为内部股东做了全部的工作却并不能够获得全部的剩余索取权,因此,当内部股东的持股比例越高,越能够刺激其努力工作,从而促进公司绩效。同时内部股东还与债权人存在利益上的冲突,这两种冲突会导致两种成本的产生,但通过行使股权激励能改变股权结构,使管理层拥有剩余索取权,促使管理层与股东的目标函数趋于一致,从而有助于降低成本,提高公司业绩,而且随着高管持股比例的增加,企业业绩也提升。此后,有许多学者利用不同国家的上市公司数据都说明股东和高管利益的趋同一致性(Palia and Lichtenberg,1999;Hawell and Leybman,1998;Carl et, al.,2003)。但也有学者认为如果管理层持股比例太高,有大量的控制权,则有可能控制董事会从而侵占其他投资者的利益,进而对公司价值产生负面影响,使公司的价值降低(Fame and Jensen,1983;Ohad Kadany and Jun Yang,2006)。有更多学者认为两者的关系是复杂的,促进作用或是消极作用都是区间性的(Myeong,1998;Bryan, Hwang and Lilien,2006)。
国内学者对股权激励制度的探索也大多认为实施股权激励对上市公司业绩有一定积极的提升作用(游春,2010)。刘广生、马悦(2013),潘永明等(2010),蒲晓辉(2010)的研究认为效果较小,不太显著。吕长江等(2011)的研究指出高管持股较多的企业更有动机选择实施股权激励,希望为自己谋取更多的福利,也得出了相关的结合,提出规范监督制约机制的建议。孙健,卢闯(2012)则认为高管权力越大则股权激励强度越大,股权激励草案宣告会产生显著为正的市场反应,并且能够让市场意识到高管人员的自利,股权激励强度与市场反应显著负相关。
总的来说,对于股权激励对公司业绩的影响,有三种理论假说,第一种利益汇聚假说认为股权激励与公司业绩有正相关,存在着一定的促进作,第二种认为股权激励与公司绩效存在着逆向因果关系,两者负相关,第三种交互影响论认为采取股权激励和公司业绩存在着相关关系,但这种关系并不是单一方向的。
二、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现状分析
股票期权本质上是一种权力,是激励对象购买本公司股票的选择权,激励对象可以在事先约定的时间内,以原先确定的价格购买公司一定数量的股票。激励对象是否行使该权利,由持有者自行决定,持有者可以放弃购买公司股票的权利,也可以行使购买股票的权利,如果行使了就是一种激励。限制性股票是上公司按照事先约定的条件授予管理者一定数额的股票,只有在满足一定条件后,如工作年限、绩效目标等,管理者才被允许出售具有限制性的股票,从中获取利益,大多数限制性股票采用定向发行的方法。股票增值权是公司授予管理者一种权利,当管理人员通过努力工作,在规定的时间内能够实现企业业绩的改善或者带来公司股票价格的上扬,那么管理人员就可以按照一定的比例分得企业业绩改善或者股价上浮而带来的收益。本文采用国泰安上市公司数据库统计(见表1),在2008年至2014年间,已授权实施股权激励的上市公司有319家(简称实施)、停止实施118家、董事会预案以及股东大会通过尚未授权实施的共99家,处于回购阶段的共118家。股权激励的具体模式多种多样,如股票期权、股票增值权、虚拟股票、员工持股计划等。根据我国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模式的选择来看,大部分公司还是选择了股票期权激励,共有303家公司选择了股票期权的激励模式,其中单独采用股票期权方案有47%(290家)公司,采用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混合模式有1.4%(9家),而采用股票期权+股票增值权混合模式则有1家,而同时采用三种混合模式则有0.5%(3家)上市公司对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两种股权激励方式的偏爱在一定程度上说明它们存在的一定合理性,即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帮。
三、股权激励对高管绩效效果实证分析
本文采用国泰安数据库以及上市公司公告等公开披露的数据信息,从高管特征与激励计划的激励水平和股权集中度出发分析激励效果。为了保障数据的有效性,剔除以下情况的公司样本:(1)没有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上市公司;(2)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数据缺失的上市公司;(3)金融类的上市公司,由于金融市场的财务指标、负债经营以及其特81殊性会导致与其他公司差异较大;(4)异常值,避免产生不利的影响。通过筛选,选取了2013年A股市场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共481家,单独采用股票期权的企业共237家,单独采用限制性股票的企业共161家,单独采用股票增值权的企业共2家,其中同时采用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的企业共72家,同时采用股票期权和股票增值权的企业共6家,同时采用限制性股票和股票增值权的企业共3家(见表2)。
本文的被解释变量有两个:①净资产收益率(Y1),由于研究的是上市公司,从理论上讲,托宾Q值法或EVA法是理想的方法,但是对资本市场要求太高。因此本文选用会计财务指标净资产收益率ROE为被解释变量,其也剔除了行业总体趋势的影响也使更加具有说服力,资产收益率=净利润/平均资产总额*100%。②资产报酬率(Y2),资产报酬率是评价企业资产运营效益的重要指标,反映的是企业的获利能力和投入产出状况,资产报酬率越高,表明了企业的资产运营越有效。
本文用于分析股权激励因素及影响业绩的相关控制变量包括:①股权激励水平(X1),本文选择用激励总数占当时总股本比例作为衡量股权激励水平。②股权集中度(X2),本文选择用企业第一大股东的持股比例作为公司股权集中度的衡量指标,企业前十大股东持股比例越大说明公司的股权越集中。③公司规模(X3),本文选择用年末公司总资产余额的自然对数作为公司规模的衡量指标,资产余额的自然对数值越大说明公司的规模越大。④公司成长能力(X4),本期选择用年末净利润与上年净利润的差值与上年净利润的比值百分比作为公司成长能力的衡量指标,该比值越大反映公司的发展能力越强,本年的盈利情况较之去年盈利状况越好。⑤公司资金周转情况(X5)本文选择用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比值的百分比作为公司资金周转情况的衡量指标,该指比值越大表示公司短期的偿债能力和变现能力越强。⑥公司营运能力(X6),本文选择用营业收入净额与平均资产总额的百分比作为公司营运能力的衡量指标,该比值越大表示公司从投入资产到得到产出的周转速度越快,公司的营运效率越高,经营业绩越好。⑦资产负债率(X7),本文选择企业总负债与总资产的比值,资产负债率越大,财务风险越高。
在实施不同股权激励方式的样本公司里,股权激励水平整体一般。不同于国外公司的激励水平普遍高于5%,我国上市公司用于股权激励的股份数占总股本比例均值为2.358。实施股权激励水平企业之间差异较大。企业规模差异明显,这些公司的总资产的自然对数从19.902到26.472,说明公司规模分布比较分散,规模差异大。在公司成长性方面,流动资产周转率极差接近8%,可能是由于行业的不同、企业战略方针的不同、市场的变化等的导致不同企业差距明显。
模型设计根据变量的选取,建立多元线性回归方程如下所示:
其中Y为被解释变量,Xi为解释变量,u为误差项。
对481家实行股权激励的企业回归,回归结果见表3。解释变量股权激励水平、股权激励水平的平方以及股权激励水平的三次方都通过了10%的置信水平显著性的检验,股权激励水平与绩效(净资产收益率、资产报酬率)存在显著的非线性关系。通过对非线性回归方程进行求导,可以求出两个极值点,说明了某一区间内,企业绩效随着股权激励水平的提高而下降,达不到促进效果,而在另一区间内,企业绩效随着股权激励水平的提高而上升,但若实施激励水平太高的话,又会使绩效降低,达不到促进的效果,股权激励水平对公司绩效是呈现区间性。通过回归得出激励水平与企业绩效呈非线性关系,激励效果呈现区间效应。企业规模是影响企业绩效的重要影响因素。在所有样本的回归中,总资产对数的回归系数为0.013,公司规模越大,可利用资产也越多,可以更大规模生产,进行创新和开拓更多的渠道,提高市场占有率,而且组织结构也会相对成型,权责更分明,管理更规范化,企业绩效也会稳定地提高。企业成长能力也是影响企业绩效的一个因素,净资产收益率增长率的回归系数为0.016,企业成长能力越高,发展速度越快,技术和人才储备更新速度越快,核心竞争力也会提高,而且有较好的市场前景,更能吸引投资者,得到更多的资金进行生产运营,提高业绩。流动资产周转率是与企业绩效呈负相关,流动资产周转率越高,说明变现能力越强,短期偿还能力越高,流动资产越多,但会导致资产配置不太高效,资产没有充分利用,以致获利不大,企业绩效下降。企业营运能力也对企业绩效有显著正向关系,总资产周转率越高,资产投入产出周转越快,资产配置效率也更高,能够较好地对人力资源和生产资源进行统筹配置,使获利周期短,利于组织内部提升发展,也能较好地实现财务指标,提高企业绩效。资产负债率与企业绩效呈显著负相关,资产负债率高的企业,负债水平越高,遇到风险也会越多,资金不充足,导致发展受限制,导致企业绩效降低。
对实施股票期权的样本公司进行回归分析,激励水平的回归系数显著为正值,在股票期权样本组中,激励水平是与净资产收益率、资产报酬率也成显著非线性关系。对实施限制性股票的样本公司进行回归分析,发现在限制性股票样本组中,可能由于样本量不够多或存在误差,激励水平与企业绩效存在不显著相关性,但也能大致看出有一定的若相关性。对比两种的激励方式,实施股票期权的样本组的回归系数相对高于实施限制性股票的样本组,实施股票期权的激励效果比实施限制性股票的效果较好,可能是因为实施股票期权激励方式的时候,只有股价超过行权价格,员工才能享受激励,员工为了创造更好的业绩而更加努力工作,也能更好地促进企业绩效。
四、总结
上市公司的股权激励水平与企业绩效呈显著的非线性关系,且存在一定的区间性。某一区间内,企业绩效随着股权激励水平的提高而下降,达不到促进效果,而在另一区间内,企业绩效随着股权激励水平的提高而上升,但若实施激励水平太高的话,又会使绩效降低,达不到促进的效果。这说明了在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时要选择合适股权激励水平和力度,才能有效的提高企业绩效,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度,有效地提高激励效果。而会有这种显著的非线性关系,可能是由于利益趋同效应等其他效应的相互影响。实施股票期权的上市公司比实施限制性股票的上市公司的激励效果要好,实施股票期权的上市公司回归系数较高,这也符合我国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现状,有较多的企业选择实施股票期权。在实施股权激励的时候,企业规模越大,可利用资产也越多,可以更大规模生产,进行创新和开拓更多的渠道,提高市场占有率,管理更规范化,组织架构相对成型,企业绩效也会稳定地提高。成长能力、营运能力越好,说明企业有较好的发展潜力,资产配置效率也更高,更能吸引投资者,得到更多的资金进行生产运营,提高业绩。同时在企业不断地扩大发展中,管理也会越来越规范,促进管理层和员工们更加努力的工作,把自身的目标和企业的价值紧密联系在一起,从而达成形成企业利益的共同体。企业的资产负债率越高,说明企业运营会出现较多的风险,财务风险等,导致发展受限制,影响企业绩效的下降。因此在制定公司股权激励方案的时候,应该结合公司自身具体情况,留意到相关的拐点与激励区间,制定合理的股权激励水平和激励模式,提高实施激励效果。当企业有一个良好的资本结构,公司持续发展的同时,给予管理层股权激励,让他们分享企业成长所带来的收益,促进他们会把个人利益与公司的发展联系在一起,通过公司的利益增加达到个人财富水平增长的目的,更有利于股权激励效应的发挥。
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在股权激励方式的选择中处于主流位置,而实践证明这两种方式也能较为有效的发挥激励作用,在提高企业业绩绩效方面各有所长,但在目前我国企业实施股权激励计划主要是对以国外成熟的股权激励制度为效仿对象,并未结合我国的具体国情和企业发展阶段、内部财务情况等,导致实施股权激励效果没能达到期望,甚至出现激励计划中断的情况。所以,我们应结合我国的具体国情和企业发展阶段、内部财务情况等,加大力度对股权激励的探索,建立起一套完善的执行方案,以目的为导向,充分发挥股权激励的作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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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吕长江,严明珠,郑慧莲,许静静.为什么上市公司选择股权激励?[J].会计研究,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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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企业实施股权激励与约束机制的具体方案
结合理论公式和国内外类似经验拟定的公司的股权激励与约束机制的设计草案,分别不同的公司类型,如公司是否上市和公司的技术含量等方面,从以下角度进行分析:
1.计划设计与实施的目的
本公司本年以下述的术语和条件为基础设立该股权激励计划。本计划的目的是通过吸引、激励(包括约束)并保留有资格的经营人才来达到提高本公司的利润的目的。本计划通过提高经营者在公司的所有权利益,使经营者在公司的经济利益会和本公司的其他股东的利益更趋一致。在董事会批准的前提下,本计划可以得以实施。
2.激励条款
2.1 股权激励的授予者与授予对象
股权激励的授予主体应是经董事会批准的薪酬委员会,如没有专门成立,则分成以下三种情况处理:对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管辖的国企董事长的激励主体由国资委担当;对国资委管辖的国企下属的企业(即子公司)由母公司的董事会担当;对国有企业的经理的激励主体由董事会担当。
2.2 股权激励的股份来源
(1)国有股股东所送红股的预留。部分高科技企业的试点中,国家有关部门给出的指导性意见是:“用于股权激励的股份来源应在资产增量部分中解决”,“以有偿购买的方式取得股份期权。”
(2)可以通过法人股的转让。按中国证监会通知,目前上市公司非国有股协议转让,只限于转让股数占上市公司总股本5%以上(含5%),即只要在总股本的5%以上,就可以实施转让。
(3)国有股股东现金分红的配股,以此作为股权激励的股票储备。
2.3 股权激励的授予时间
经营者一般在下列几种情况下获得股权激励:受聘、升职和每年度的业绩评估三个阶段。通常在受聘和升职时获取股权的激励数量较多,而年度的业绩评估时获取数量较少。
2.4 受激励者的资格认定
首先是公司的经营层(含高科技企业的核心技术人员)成员;其次是达到董事会的薪酬委员会制订的业绩指标;第三,根据该名经营者的个人工作业绩情况、同行业的平均业绩水平以及本公司的业绩状况决定合理的股权激励数量。
2.5 股权激励的行权方式(即兑现方式)
(1)现金行权:
股票期权与期股:个人直接向指定的证券公司支付行权费用以及相应的税金和费用,证券公司按行权价格为个人购买股票,个人持有股票到指定行权时间再选择适当时机出售股票以获利。
(2)非现金行权:鉴于行权金额的巨大会造成受激励者的不便,公司也可以采用以下办法来兑现股权激励。
另外,也可以采取证券公司预扣成本费用的办法来支付行权费用。即证券公司先将一部分股票售出,将其收益作为对其行权费用的补偿,然后再将剩余的收益交付给经营者,这样也不用通过现金,但意味着经营者需要更多的股权才能有相应的收益。这对于目前缺乏必要的外部环境和技术条件的国内,也不失为一个变通的办法。
3 股权激励的起止期间
国外一般为10年或以上,但根据中国的国情似乎不太理想,(因为国有企业经营者的任期一般不会这么长),所以一般建议为以4-5年为一期,每年一次,下年年初授予当年的股权(含业绩股票、受限股票、期股及股票期权,根据各公司的具体情况而定)。根据当年业绩评估情况授予股权,如果连要求的下限都未达到,则该年不授予股权。
二、适合我国国情的股权激励制度设计的重点
由于我国实行股权激励约束机制还有许多尚未具备的外部环境因素:诸如目前证券市场处于弱式有效市场的特征,不具备股票期权等一些与股价直接联系的激励机制充分发挥激励功能的环境;股权激励的来源――股票从何而来成了方案设计的瓶颈;相关法律法规还不健全;经理人才市场尚未真正形成等原因。另外还有一些尚未必备的内部条件:诸如公司的治理机制还不完善;股权结构不合理;由于公司经理人短期利益,虚假财务信息行为等因素。
因此我们要充分吸取发达国家股权激励制度的成功经验与教训,总结我国在试点和探索中的存在问题。目前全面推行西式的股权激励约束机制并不适合我国国情,但我们不能翘首等待,一方面应加快经济改革的力度,积极推行股权激励约束机制的相关条件与环境的建设尝试;另一方面,在过渡阶段设计符合我国国情的经营者股权激励制度的办法,重点应做到如下几点:
1.必须高度重视股权激励制度的严密性
杜绝以股权激励为借口私分国有资产的现象发生,杜绝改革过程中的国有资产流失违法违规行为。
2.国有上市与非上市公司经营者应多采用股票而慎用期权计划
国有上市与非上市公司的经营者在股票的行权价可参照授予期的每股净资产值认购。股票享有的分红、送股权与股权的兑现,其经费计入激励基金帐户中,全部作为成本费用。
3.兑现时国有上市公司采用的财务指标
在国有上市公司经营者股票兑现时,采用每股净资产值作为主要定价指标。当每股净资产值小于行权价时,按净资产值兑现;如大于行权价时,考虑到净资产值作价时客观上存在着人为因素,此时要使用经济增加值(EVA)指标,当EVA达到某个标准时才能兑现。因为EVA与股东财富增加是趋于一致的,能更真实地反映公司的经营状况,也就能更好地体现经营者的工作成效。
4.兑现时国有非上市公司采用的财务指标
在非上市公司经营者股票兑现时,由于EVA指标难以取得,把每股净资产值作为主要定价指标。因此当每股净资产值小于行权价时,按净资产值兑现;如大于行权价时,建议选用如净资产收益率、利润增长率指标,对三年内的情况作加权平均,如将本年权数设为60%,前两年权数设为40%,当财务指标达到既定数额时,才允许经营者兑现股票,真正做到激励与约束并存。
5.对经营者的股票奖励应将财务指标与市场性指标相结合
【关键词】股票期权;激励
1.相关概念
1.1 股票期权
股票期权,是指一个公司授予其员工在一定的期限内(如10年),按照固定的期权价格购买一定份额的公司股票的权利。行使期权时,享有期权的员工只需支付期权价格,而不管当日股票的交易价是多少,就可得到期权项下的股票。期权价格和当日交易价之间的差额就是该员工的获利。如果该员工行使期权时,想立即兑现获利,则可直接卖出其期权项下的股票,得到其间的现金差额,而不必非有一个持有股票的过程。究其本质,股票期权就是一种受益权,即享受期权项下的股票因价格上涨而带来的利益的权利。
1.2 期权
期权又称为选择权,是在期货的基础上产生的一种衍生性金融工具。从其本质上讲,期权实质上是在金融领域中将权利和义务分开进行定价,使得权利的受让人在规定时间内对于是否进行交易,行使其权利,而义务方必须履行。在期权的交易时,购买期权的一方称作买方,而出售期权的一方则叫做卖方;买方即是权利的受让人,而卖方则是必须履行买方行使权利的义务人。
2.股票期权激励机制的重要作用
2.1 对国家经济建设与发展的作用
2.1.1 筹集资金。通过股票期权市场可以集中社会的闲散资金,为国家经济建设提供资金支持,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建设。
2.1.2 有利于充分发挥市场机制。打破地区限制,促进资金的横向融通和经济的横向联系,提高资源配置的总体效益。
2.1.3 为我国企业组织形式的改革和完善提供了新思路。有利于不断的完善我国的企业组织形式,更好的发挥股份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重要作用,促进我国经济的发展。
2.1.4 有利于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发展,特别是股份制改革的深入发展,有利于理顺产权关系,使政府和企业各司其职,各就其位,各用其权,各得其利。
2.1.5 有利于夸大我国利用外资的渠道和方式。增强对外的吸纳能力,有利于更多的利用外资和提高利用外资的经济效益。
2.2 对企业的重要作用
2.2.1 对经营者的激励作用。经营者购买了企业股票期权之后,他就成为了公司的股东,个人的收益与企业的经营业绩有了直接的联系,企业效益好,企业的股票就会上涨,那么经营者就可以通过购买股票获利。因而,经营者会以利润最大化和企业价值最大化为经营目标。
2.2.2 有效防止经营者的短期行为。传统的以利润为标准的经营者薪酬制侧重于企业短期指标的考核,使得经营者为了追求一定时期内的业绩采取短期经营行为,而这种行为对于企业的长期发展往往没有好处。股票期权激励制度让经营者的利益与企业的未来挂钩,从根本上杜绝了这种现象的发生。
2.2.3 有利于降低企业的激励成本。实施股票期权激励制度弱化了委托的矛盾,使所有者与经营者形成了利益共同体,减少了监控费用,降低了成本;同时,作为企业激励机制的主要方式,股票期权这种收入形式由于其不确定性和非现金支出性为企业起到了间接融资的作用。
2.2.4 有利于引进人才。股票期权激励机制的高额收益有利于企业吸引人才,企业有条件通过优胜劣汰选择有利的经营管理者,稳定工作出色的经营管理者和员工。
2.3 对股票投资者的作用
2.3.1 可以为投资者开拓投资渠道,扩大投资的选择范围,适应了投资者多样性的投资动机,交易动机和利益的需求,能为投资者提供获得较高收益的可能性。
2.3.2 可以增强投资的流动性和灵活性。有利于投资者股本的转让出售交易活动,使投资者随时可以将股票出售变现,收回投资资金。股票市场的形成、完善和发展为股票投资的流动性和灵活性提供了有利的条件。
3.建立我国股票期权激励机制的探索
3.1 健全股权激励机制的法律法规。虽然目前我国已出台很多相关的管理办法(如表1),但是仍然不够健全,同发达国家相比还存在很大差距,因此要想完善股票期权激励机制,切实的发挥其有效作用就必须有强大的法律文件做支撑,维护股票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
表1 股权激励相关管理办法
名称 出文机关 实施时间 适用对象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证监会 2006.01.04 沪深两市上市公司
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外)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 国资委
财政部 2006.03.01 中央金融公司、地方国有或国有控股公司改制重组境外上市的公司
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 国资委 2006.09.30 境内上市的国有控股上市公司
3.2 大力推进股票期权激励机制在高新技术企业的应用。高新技术企业的发展是21世纪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美国的股票期权激励机制就是从高科技企业中孕育出来的,其发挥的巨大激励作用,促进了科技产业的发展。我们可以借鉴美国的做法,在股票期权的来源上,结合引进风险投资和股份制改造,建立公司留存股,股权激励的授予对象主要应是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和企业的技术骨干。
总之,股票期权激励机制的设计、推广和实施是一项复杂的综合性工程。随着中国市场化进程的加快,作为一种有效的企业激励机制的股票期权制度一定会得到更好的发展和改进。
参考文献:
[1]徐雪梅.浅议股权激励机制[J].现代商业,2007,16.
股票期权
股票期权是国际上最为常见的一种股权激励模式,是指上市公司授予激励对象在未来一定期限内以预先确定的价格和条件购买本公司一定数量股份的权利。具有这种权利的激励对象,可以在规定的时期内以事先确定的价格(即行权价)购买公司一定数量的股票(此过程称为行权),也可以放弃购买股票的权利,但股票期权本身不可转让。
股票期权实质上是公司给予激励对象的一种激励报酬,该报酬能否取得完全取决于以经理人为首的相关人员能否通过努力,实现公司的激励目标(股价超过行权价)。在行权期内,如果股价高于行权价,激励对象可以通过行权获得市场价与行权价差额带来的收益,否则,将放弃行权。
这种方式的优点在于能够将经营者的报酬与公司的长期利益“捆绑”在一起,实现了经营者和股东利益的高度一致性,并使二者的利益紧密联系起来。通过赋予经营者参与企业剩余收益的索取权,把对经营者的外部激励与约束变成自我激励与自我约束。经营者要实现个人利益最大化,就必须努力经营。选择有利于企业长期发展的战略,使公司的股价在市场上持续看涨,进而达到“双赢”的目标。
在2003年年报中,采用股票期权的公司并不多,仅有武汉石油、哈药集团、飞乐股份等三家。但由于股票期权所特有的强烈激励效应和低廉的成本,股票期权必将成为此后最具吸引力、应用最为广泛的主流股权激励模式。
业绩股票
业绩股票是最为流行的股权激励模式。根据被激励者完成业绩目标的情况,以普通股作为长期激励形式支付给经营者的激励机制。指公司在年初确定一个合理的年度业绩目标,如果激励对象经过卓有成效的努力后,在年末实现了公司预定的年度业绩目标,则公司给予激励对象一定数量的股票,或奖励其一定数量的奖金来购买本公司的股票。业绩股票在锁定一定年限以后才可以兑现。
从操作上来看,国内普遍的流程应该是提取一定的管理层激励基金,然后根据业绩购入股票奖励给管理层。例如,光明乳业2004年报就显示,公司总经理王佳芬持有公司458697份流通股,主管财务的副总经理吕关良持201200股、副总裁张华富持144500股、副总裁郭本恒持93100股。而四位高管拥有的这些股票,是经公司股东大会及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同意的。使用管理层激励基金,统一从二级市场购买的,作为对高管完成关键经营指标的激励。
从本质上讲,业绩股票是一种“奖金”的延迟发放,但它弥补了一般意义上的奖金的缺点,具有长期激励的效果。一方面,业绩股票与一般奖金不同,它不是当年就发放完毕,还要看今后几年的业绩情况;另一方面,如果企业效益好,其股价在二级市场会持续上涨,就会使激励效果进一步增大。
业绩股票激励模式的优点在于能够激励公司高管人员努力完成业绩目标。一方面为了获得股票形式的激励收益,管理层会努力地去完成公司预定的业绩目标;另一方面,管理层获得激励股票后便成为公司的股东,与原股东有了共同利益,更会倍加努力地去提升公司的业绩,进而获得因公司股价上涨带来的更多收益。更重要的是,业绩股票符合国内现有法律法规,符合国际惯例,比较规范,经股东大会通过即可实行,可操作性强,因此业绩股票成为当时最为主流的激励模式。
2003年年报披露的数据显示,共有安彩高科、申达股份、星湖科技、晨鸣纸业、华星水泥、亿阳信通、佛山照明、交大南洋、农产品、巴士股份、浦东金桥等11家上市公司采取了这种模式。
虚拟股票
虚拟股票是国内公司最早采用的激励模式之一,是指公司授予激励对象一种“虚拟”的股票,如果实现公司的业绩目标,则被授予者可以据此享受一定数量的分红,但没有所有权和表决权,不能转计和出售,在离开公司时自动失效。其本质为,通过其持有者分享企业剩余索取权,将他们的长期收益与企业效益挂钩。它实际上是获取企业的未来分红的凭证或权利,其持有人的收益是现金或等值的股票。此外,只要企业在正常盈利条件下,持有人就可以获得一定的收益,因为他享有分红的权利。
虚拟股票的优点在于它实质上只是一种享有企业分红权的凭证,除此之外,不再享有其他权利,因此,虚拟股票的发放不影响公司的总资本和股本结构。
2003年,巨化股份、厦门国贸采用的就是这种激励模式。
股票增值权
和虚拟股票类似,股票增值权也是管理层分享企业剩余索取权的一种激励模式。不同的是,管理层收益的来源不是分红,而是行权日净资产或者股票价格的增值部分。
一般来说,股票增值权模式是指公司授予经营者一种权利,如果经营者努力经营企业,在规定的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上升或公司业绩上升,经营者就可以按一定比例获得这种由股价上扬或业绩提升所带来的收益,收益为行权价与行权日二级市场股价之间的差价或净资产的增值,激励对象不用为行权支付现金,行权后由公司支付现金、股票或股票和现金的组合。
这种模式的典型代表就是中石化。2003年年报披露,中国石化按照《中石化股份公司高管人员股票增值权首次授予实施细则》的规定计提股票增值权准备金。此外,还有中远航运也采用了这种模式。
延期支付
延期支付模式是指公司为激励对象设计一揽子薪酬收入计划,一揽子薪酬收入中有一部分属于股权收入,股权收入不在当年发放,而是按公司股票公平市场价折算成股票数量,并存于托管账户,在规定的年限期满后,以股票形式或根据届时股票市值以现金方式支付给激励对象。这实际上也是管理层直接持股的一种方式,只不过资金来源是管理人员的奖金而已。
延期支付方式体现了有偿售予和逐步变现,以及风险与权益基本对等的特征,具有比较明显的激励效果。
代表公司有宝信软件、北京城建、江苏舜天。
ESOP
ESOP(员工持股计划)是目前通行于国外企业的内部产权制度,它是指企业内部员工出资认购本公司部分股权,委托专门机构(一般为员工持股会)集中管理运作,并参与持股分红的一种新型企业内部股权形式。
员工持股计划中员工所持的股权是不可以随意转让,只能在员工退休或离开企业时才能得到股票(或由企业购回,得到现金),进行处置。这样,可以避免企业员工只注重股份转让收益而放松对企业发展的关切。员工只有在企业长期工作并作出贡献,才能得到较高的股份收益。
代表公司为新湖创业、用友软件、三木集团、华立控股、风华高科。
MBO
从定义上来说,MBO(管理层收购)又称经理层融资收购,是指收购主体即目标公司的管理层或经理层利用杠杆融资购买本公司股份,从而改变公司股权结构、资产结构、治理结构,进而达到持股经营和重组公司的目的,并获得预期收益的一种收购方式。
[关键词] 显性激励 持股激励 期股激励 期权激励 长期激励
一、概述
根据上市公司2005年度公开披露的有关信息,对作为主要激励对象的高级经营管理人员薪酬激励的研究发现,近年来,报酬以较快的速度增加,报酬的结构也在不断的改善,较多的采用与经营业绩相挂钩的方式,将报酬与公司净资产收益率回归分析表明,已经存在较显著的正相关关系,起到了一定的激励作用,但绝大部分的上市公司仍以短期激励为主,即采用固定工资+奖金或年薪制的方式,因此,我国公司在完善短期激励机制的基础上,加快建立长期激励机制,实施短、长期激励有效结合,建立完善的显性激励体系,特别是探讨建立有效的显性长期激励形式十分必要。
二、显性长期激励机制
目前显性长期激励机制按照激励对象持有股权的方式,大体可分为三种类型:持股激励、期股激励和期权激励机制。
1.持股激励机制。持股激励有广义和狭义持股之分,广义的持投是指激励对象以各种形式持有本公司股票或购买本公司股票(包括红股和优先股等)的权利。狭义的持股是指激励对象按照与激励主体约定的价格购买一定数额的公司股票,并享有股票的一切权利,股票收益可当年兑现。一般采用通过公司奖励或参照股票当前的市场价格向激励对象出售的方式,使激励对象及时地直接获取股权,同时也规定激励对象在一定时间内必须持有股票,不得出售。
持股是激励对象出资购买公司的一定股权,公司将获得现金流入,激励对象获得部分公司资产权,持有公司股权。激励对象投入时将承担一定的风险,同时在短时间内获得了资产权相关的所有收益。激励对象可以根据自身需要及时让渡该权力,即成为普通意义上的投资者,除非对其持股时间有严格的约定,因此持股作为长期激励的条件是需要有明确的较长时间的禁售期,持股在一定意义上使激励主体和激励对象成为一体,可以优化委托问题,理论和实证的研究均证明对激励对象有长期激励约束作用。
2005年4月30日,沪深上市公司共1432个,持股激励的公司已到811个,但持股比例普遍较低,高管人员人均持股比例仅为0.88%,长期激励仍然十分薄弱。
2.期股激励机制。期权激励是指公司激励主体和激励对象协调确定股票价格,在某一时期内由激励对象以各种方式(个人出资、贷款、奖励部分转化等)获取适当比例的本公司股权。在兑现之前,期股只有分红等权利,股票收益将是中长期兑现的一种激励方式。购买股票的价格可以按照当前的市场价格确定,也可以按照一个事前在合同中约定股票价格确定。同时,合同中需要对激励对象持有股票的期限做出规定。这种方式主要包括延期支付、业绩股票等。
我国公司在具体实施时,一般是激励对象将规定年限内的期股的分红所得收益,按股价将期股转化成实股。即“从存量中划出,在增量中实现”。从实践看,早在1993年深圳的万科集团就开始实行了类似的制度,1997年上海的一些企业也出现了这种激励办法,同年,北京市颁布了《关于国有企业经营者实施期股试点的指导意见》,并选择十家企业作为首批试点单位,上市公司中实施期股的激励的公司有:嘉宝集团、佛山照明、福地科技、天药股份、天津泰达、福建三农等,主要包括这样几个内容:
(1)期股激励的范围。期股适用于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以国有企业或国有资产经营公司为主投资建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实行期股激励,必须经企业出资人或公司股东会同意。
(2)期股激励的对象。期股激励的对象主要是董事长和总经理。对董事长的期股激励,主体是公司股东会或出资人;对总经理的期股激励,主体是公司董事会。董事长和总经理承担的责任,必须以契约的形式明确规定,经过公司出资人或董事会同意,公司其他高级经理人员可以以现金投入获得股权。形成经营者群体持股,经营者群体持股比例一般为公司总股本的5%~20%,其中董事长、总经理的持股比例应占经营者群体持股总额的10%以上。
(3)期股股权的形成及其获取方式。通过增资扩股,股东股份转让的方式形成期股股权。期股的获取方式是激励对象根据与出资人签订的期股认购协议,以既定的价格认购,分期补入,持股的出资额一般不得少于十万元,所持股份额一般以其出资额的1至4倍确定,在全部期股转化为实股前,所持有的股份只有表决权和收益权,没有所有权;在全部期股转化为实股后,其所持有的这一部分股份的表决权、收益权和所有权归激励对象所有,在任期届满两年后,经有资质的审计机构审计合格,其股份可以出资人受让方式变现。
(4)期股红利兑现和期股变现。期股每年所获红利,要按所签协议规定全部用于补足所认购的期股。经营者在公司任职期满,若不再续聘,可按协议规定对其绩效进行考核,经考核绩效达到双方协议规定的水平,即在其任职期满两年后,对其所拥有的期股按其任职期满当时经评估的每股净资产值变现,也可保留适当比例的股份在公司正常分红,激励对象在任期未满而主动要求辞职或在任期内未能达到双方协议规定的绩效水平,属于违约行为,应按照权责对等的原则,取消其所拥有的期股股权及收益,其出资额也要做相应扣除。
(5)期股激励的时期。实行期股激励,对经营者任期的时间安排一般为3年~5年。
(6)期股激励的考核指标。实行期股激励约束机制,其最大的特点是对公司净资产收益率要求比较高,而且,净资产收益率的高低与经营者任职时间长短和出资持股倍数相关。
3.期权激励机制。期权激励在现代公司中通常是指股票期权,即公司根据事先设定的资格即授予条件,给予激励对象在将来的某个时间以一个事先确定价格购买特定数量公司股票的权利,激励对象可以在到期日行使或放弃这种权利但这种权利不能转让。预先确定的价格称为“执行价”,执行价与股票到期后出售价的差价就是激励对象的收益,收益与公司的股价密切相关。公司一般对股权的行权期限、价格、方式等进行设计,使其在一个较长的时期段中,分期分批、有条件地兑现期权,实现长期激励与约束并重的目的。股票期权包括几个关键的日期:赠与日、行权或购买日、期权到期日、出卖日。赠与日即公司将股票期权赠与激励对象的日期,并不能行权,而需要有较长时间的待权期,通常股票期权的有效期为10年,而其中的待权期为3年至5年。Murphy的统计表明,83%的期权为10年,13%低于10年,4%的超过10%。而在行权或购买日之后,到期权到期日的行权期内,按照满足条件的可行权股票数量,分批分期兑现或放弃期权,有证据表明,对于10年期的期权,平均在期权授予后的5年至8年行权。行权后即成为激励对象的持股。股票期权延生之初,主要用于对公司管理层的激励,以解决委托问题,但期权是很昂贵的激励,一般认为只适用于经理人等高层或骨干人员,随着股票期权的发展,其授予范围正向公司所有激励对象扩展。包括股票认股权、虚拟股票期权、股票增值权、可再定价期权、再赠与期权、指数型期权等。
股票期权计划有多种形式,Hall的分类具有代表性。主要可以分为三种形式:固定价值型计划 指在股票期权计划有效期内,赠与激励对象的股票期权价值是固定的。这样激励对象年度可行权股票数量是不确定的,与公司业绩负相关,如公司业绩下降时,赠与期权的数量反而增多。固定数量型计划 指在股票期权计划有效期内,赠与激励对象的股票期权数量是固定的,其行权价位每年赠与日的股价。这样,激励对象年度可行权股票的价值是不确定的,与公司的业绩正相关。激励效应要优于固定价值型计划。集中大量型赠与计划 指在股票期权计划的有效期的第一年就将所有股票期权都赠与激励对象,计划有效期限定位一年。这种计划在小型或高科技公司起步阶段被较多应用,也称为杠杆(LBO)型期权计划。
三种激励计划对不同的公司各自有其可取之处,采用哪种股票期权计划需要根据公司情况进行权衡。根据调查,实行固定价值型期权计划的公司约占40%,固定数量型期权计划的公司约占40%,另有约20%的公司实行其他各种计划。股票期权的行权价的确定是股票期权研究的核心问题之一。按照行权价与股价高低比较,同样可以将股票期权分为:行权价等于股票市场价的平价期权或公允市价型期权;行权价低于股票市场价的实值期权或折价型期权;行权价高于股票市场价的虚值期权或溢价型期权。Hall and Murphy 2000年统计发现,S&P 500公司的CEO在1998年被赠与的期权中94%为平价期权。Datta and Raman2001年调查的样本中,新赠与经理人的股票期权中有4.3%为虚值期权,93.3%为平价期权,2.4%为实值期权。Garvey and Mawani 2002年研究的加拿大226家公司的股票期权中有33.4为虚值期权,19.6%为平价期权,47%为实值期权。
三、 显性长期激励的相互关系及比较
显性长期激励机制设计的理论基础是委托理论,是激励对象以较低的成本获得了企业的剩余索取权,同时也承担了一定的企业长期经营风险;实行长期激励有利于将公司激励对象的利益和公司的长远利益联系在一起,从而减少成本,使股东权益达到最大化。美国著名的产权经济学家迈克尔?詹森和凯文?墨菲在长期跟踪分析各种激励机制对激励对象的激励约束效果,经对比研究日认为:期权的长期激励约束效果最大,期股次之,持股最小。主要原因是:一是三种方式均赋予了公司经营人员以物质资本所有者的身份,其所得不是一般的报酬而是物质资本的产权,而产权的激励约束作用一般来讲是绝对高于其他物质资本的激励约束作用的;二是由于股权持有时间不同,市场具有不确定性和投机性,对公司业绩和其价值提高因时间的不同有更好的刺激作用,对激励对象则更有吸引力;三是激励对象持有股权的方式也有利于解决“内部人控制”问题,使公司的经营者和非经营者自动减少非生产性消费,从而有利于公司业绩提高,四是期权、期权激励机制实施是激励对象签约和任期初期约定的一种选择性权力,由于激励对象的可选择性,激励对象可以根据其长期工作的业绩进行判断是否行权,具有较好的长期预期和激励约束。持股、期股、期权对激励对象均有长期激励的作用,期股和期权在完成行权后均成为激励对象的持股。
四、我国公司显性长期激励机制的选择
依据Towers Perrin公司的调查,在发达资本市场国家,期权特别是股票期权是现代公司应用最广泛的而且被认为最有效的长期激励计划,持股、期股等也有较好的应用。但现阶段,由于我国无论是外部市场体系,还是内部治理结构,功能都不尽完善,因而需要探讨采用的显性长期激励机制形式,建立有效的长期激励体系问题。
从2005年度我国上市公司公开披露的数据看,各级国资委控股的公司达到54%以上,仍然存在严重的“出资人缺位”和“内部人控制”的现象,不合理的股权结构已严重影响了公司的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另外约40%的上市的全部高级经营管理人员没有持有本公司的股票,同时作为长期激励的公司控制权机制、市场竞争机制、声誉机制等尚未真正建立并发挥对激励对象的激励约束作用,我国的绝大部分公司仍未上市,因此,现阶段,我国公司采取的长期激励方式首先应采用持股激励机制,尽快增加高级经营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的股权,进一步优化股权结构,完善股权激励,并积极推进期股激励、试点推广期权激励,建立有效的显性长期激励机制。
参考文献:
[1]Hall,b.j and Murphy,k.j Optimal exercise prices for executive stock options, American economics review[J], 2000, 90(2):209-214
在我国目前的资本市场中,配股和增发新股是上市公司再融资的主要方式。近日,中国证监会的《上市公司新股发行管理办法》和《关于做好上市公司新股发行工作的通知》,对配股和增发新股政策进行了重新规范,进一步降低了配股和增发新股的财务指标要求,提高了配股和增发新股的市场化程度。随着上市公司配股和增发条件的宽松、市场化程度的提高,市场中出现了上市公司积极申请再融资的状况。2001年6月14日国务院了《减持国有股筹集社会保障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其中规定:“减持国有股主要采取存量发行方式,凡国家拥有股份的股份有限公司(包括境外上市公司)向公众投资者首次公开发行新股和增发股票时,均应按融资额的10%出售国有股。”这样,增发新股又与国有股减持直接联系起来。在当前国有股股东普遍放弃上市公司配股权的条件下,配股和增发新股本身都能够改善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即流通股比例的相对上升和非流通股比例的相对下降。但是,这一比例的变化程度如何,在改善上市公司股权结构方面有无显著意义,上市公司能否利用再融资方式优化股权结构并实现对经理层的激励,在国有股减持补充社保基金方案出台后,符合条件的上市公司应如何借再融资这一契机来改善其股权结构,对这些问题的回答既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也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
一、我国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现状及其再融资特征
1.我国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现状
我国的国有企业改革,是在国有企业公司化框架下进行的,按照这一改革框架,大批国有企业进行了股份制改造。在当时特定的历史条件下,国家对股份公司的所有权按照所有者的性质进行了划分,分为国有股、法人股和社会公众股,国家股和国有法人股都属于国有股权。国家对国有股和法人股有明确的规定,即要保证国家股和国有法人股的控股地位。为保持上市公司的国家控制权,作出了国有股暂不上市流通的初始制度安排。这种制度安排在保证国有股控股地位的同时,也造成了中国股市的二元结构,即纯粹市场化的流通股市场和非市场化的国有股市场。截至2000年12月31日,沪深股市发行的总股本已达3709亿股,市价总值已达48473亿元。但是,沪深股市的流通股仅为1329亿股,占股本总额的35.8%,有2380亿的国家股、法人股和其他少量内部职工股、转配股处于沉淀状态,占股本总额的64.2%;流通股市值仅为16219亿元,占市价总值的33.46%,非流通股票市值高达32254亿元,占市价总值的66.17%。在非流通股份中,国有股所占比例超过80%。
我国向国有股倾斜的制度安排,导致了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呈畸形状态。上市公司股份过度集中于国有股,使得其难以建立起合理的法人治理结构。上市公司的大股东仍然是国有企业原来的上级主管部门或企业,对大股东负责实际上是对国有企业原来的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或企业负责;又由于这种持股主体是一种虚拟主体,它对上市公司经营者的监督和约束缺乏内在动力,上市公司的经营体制出现向国有企业复归的现象。另外,由于上市公司股权的流动性不同和持股集中度不同,导致了“同股不同价”和“同股不同权”的情况。为了使上市公司建立起合理的法人治理结构,提高管理绩效,股权结构的调整有其必要性。
2.特殊股权结构下的上市公司再融资
资本结构理论认为,融资方式的选择受资本成本影响。对债务融资而言,债务资本成本与债权人所要求的收益率相关;对股权融资而言,股权融资成本与股东所期望的收益率相关。在资本市场发达国家,公司的管理层受到股东的硬约束,经常面临分红派息的压力,股权融资成本并不低,而且由于债务的避税作用,债务成本往往低于股权筹资成本。它们的实证研究表明,上市公司一般先使用内部股权融资(即留存收益),其次是债务融资,最后才是外部股权融资。我国上市公司虽然也表现出优先使用内部股权融资的倾向,但是,国有股“一股独大”的特殊股权结构和国有的控股股东普遍不到位的现象,已经严重削弱了股东对经理层的约束,导致经理层过分追求对资本的控制权,其结果必然是上市公司对股权再融资有明显的偏好;再加上上市公司没有分红派息压力,外部股权融资成本即成为了公司管理层可以控制的成本,所以我国上市公司一般将国内债务融资的顺序排列在外部股权融资之后。前几年,由于新股增发比配股审批困难,配股自然也就成为了上市公司再融资的首选方式。1998—2000年深沪市场a股筹资规模的统计数据,清楚地显示了近几年配股融资和增发新股在我国资本市场筹资中所占的地位。见表1。
表1 1998-2000年a股筹资规模统计 年份 市场筹资总额(亿元) 配股筹资总额(亿元) 配股占市场筹资额的比重(%) 增发筹资总额(亿元) 增发占市场筹资额的比重(%)
1998 736.12 286.81 38.96 48.29 6.56
1999 809.25 290.56 35.90 56.31 6.96
2000 1535.63 500.19 32.57 297.20 19.34
资料来源:深交所巨潮资讯网。
虽然我国上市公司热衷于配股、增发与其特殊的股权结构有关,但是反过来,配股和增发也会影响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配股和增发导致的股权结构变动程度如何呢?我们通过下面的实证分析对这个问题进行深入讨论。
二、上市公司再融资与股权结构变动的实证分析
1.上市公司配股融资与股权结构变动的实证检验
从理论上讲,配股是向公司的原有股东按照其持股比例发行股票,如果全部股东都全额认购,上市公司的股权比例不会发生变动。但是在我国证券市场中,上市公司的国有股股东往往会放弃配股权。因为在国有股股东配售的股份仍是非流通股份的情况下,国有股股东若与流通股股东按照相同的价格配股,容易造成股东资金的沉淀,其结果自然是国有股股东不愿意参与配股;再就是有的国有控股股东在发起成立股份公司时,已经将资产全部投入,配股时根本无力参配。而在非流通股股份普遍放弃配股权的同时,流通股的配股往往由券商进行“余额包销”,所以一般都能够全额参配。在这样的条件下,势必造成上市公司流通股股份的相对上升和非流通股股份的相对下降。
2000年沪市上市公司中实施配股的有82家,在此其中只有13家公司国有股股东实现了全额参配,其余69家公司的国有股股东均部分或全额放弃了配股权。我们对这69家公司配股前后流通股占总股本比例的变动情况进行了考察,以分析国有股放弃配股权对股权结构变动的影响情况,并进行了公司配股前后股权结构变动的配对t统计检验,以查明这些公司在配股前后股权结构变动是否显著。见表2。
表2配股前后流通股所占比例变动的检验 项目 样本个数 最小值 最大值 均值 标准差
配股前流通股占总股本的比例 69 0.19 0.69 0.354 0.112
配股前流通股占总股本的比例 69 0.22 0.7 0.405 0.114
t值(双尾检验) 19.043
显著性水平 0.001
资料来源:上市公司年度报表。
结果表明,由于持有非流通股份的股东放弃配股权,使得这些上市公司流通股占总股本的比例相对上升,平均上升了5.1%(即0.405—0.354);与此相对应,非流通股份所占比例平均下降了5.1%;进一步,配对样本检验结果也显示配股前后股本结构变动显著(显著性水平为0.001,双尾检验)。
2.上市公司转配股与股权结构变动的实证检验
转配股是上市公司在配股时,国有股或法人股股东将配股权转让给社会公众股股东,由社会公众股股东认购的股份。而放弃配股则是指国有股、法人股股东既不参与配股,又不将配股权转让与他人的情况。原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于1994年4月5日发出的《关于在上市公司送配股时维护国家股权益的紧急通知》规定:(1)有能力配股时不能放弃,以防持股比例降低;(2)在不影响控股地位时,可以转让配股权;(3)配股权转让的限制及通过购买配股权认购的股份的转让办法,均按照证券监管机构的规定执行。中国证监会于1994年10月27日颁发的《上市公司办理配股申请和信息披露的具体规定》指出:“配股权出让后,受让者由此增加的股份暂不上市流通。”
转配股这种做法在1995—1997年间最为集中,1998年停止。由于国有股、法人股股东转让配股权后,转让的部分不得上市流通,因此,随着上市公司送股、转股和配股的实施,待处理转配股的总数逐渐增大。我们对96家转配股的沪市上市公司由于转配而导致的股本结构变动进行了统计分析,从中能够看出转配股份对股权结构的影响程度。见表3。
表3 转配股前后股本结构变动的检验
项目 公司数 级差 最小值 最大值 均值 标准差
转配这前非流通股份所占比例 96 0.52 0.45 0.97 0.68 0.13
转配上市后非流通股份所占比例 96 0.61 0.32 0.93 0.59 0.13
t值(双尾检验) 10.99
显著性水平 0.00
资料来源:根据《中国证券报》公布相关数据
结果显示,转配股使非流通股份(国有股和法人股)占总股本的比例平均降低了9%(即0.59—0.68),配对样本的t检验表明转配前后股本结构变动显著(显著性水平为0.00,双尾检验)。从股权结构角度分析,我们认为上市公司的配股权还是允许转配为好。这是因为,在允许转配的情况下,股权结构的变动程度要明显强于仅仅是放弃配股的情况;进一步分析,如果允许将配股权转让给其他机构投资者,将对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优化极为有利。
3.上市公司增发新股与股权结构变动的实证检验
增发新股是上市公司除配股之外的另一种再融资方式,近两年来越来越多的沪深上市公司增发了a股。1998年5月,太极实业、申达股份、上海三毛、龙头股份和深惠中5家纺织业上市公司开创了增发a股的先河,之后,新钢钒、上海医药相继增发。1999年,上菱电器、深康佳、真空电子、东大阿派几家电子类上市公司也完成了增发,并且在发行方式上进行了创新。2000年,吉林化工、深招港、江苏悦达、风华高科、托普软件、南通机床等公司进行了增发。到2000年底,实施增发的上市公司已经达到了35家。增发新股与配股的区别在于前者面向所有投资者,后者只面向公司现有股东。增发新股的对象主要是社会公众,既面向公司现有股东也面向所有新的投资者,在1999年的增发中,还引进了战略投资者的概念。
三、上市公司再融资与股权结构优化的理论分析
1.上市公司通过再融资优化资本结构能够实现国有资本的退出
有数据表明,目前上市公司处于绝对控股地位的大股东有56%是国有股股东。由此看来,国有股比例过高与国有经济战略调整的“有所为有所不为”的政策导向确有相悖之处。在国际资本市场上,作为上市公司主要发起人的企业通常可以用20%~30%的资本调动、支配70%~80%的其他资本,而我国资本市场中国家用62%的国有资本仅调动38%的社会资本,这是很大的资源浪费。目前上市公司国有股主动放弃配股或将配股权转让,以及上市公司增发新股,既是相对降低国有股比例的有效途径,也为上市公司进行国有股回购创造了良好的条件,还能够引进新的战略投资者。实证分析表明,放弃配股、转配、增发新股公司的股权结构都会发生变化,变化的幅度为5%~10%不等,按照我国公司现有的股权结构,国有股占较大比例的公司应能经得起两次以上这样的“冲击”。另外,对于国有资本拟进行战略性退出的上市公司来讲,上市公司利用配股和增发的资金进行国有股的回购或配合增发新股直接出售部分国有股,将国有股的比例降至30%左右甚至以下,保持相对控股地位,应该是一种较为理想的退出方式。
2.上市公司通过再融资优化资本结构能够使公司治理机制更加有效
不同的股权结构对公司治理机制作用的影响是不同的。首先,就权的竞争而言,股权集中程度有限或大股东仅处于相对控股地位,其他股东就有能力影响公司的重大决策,致使经营能力低下、经营业绩不佳的经理得以更换。其次,就监督机制而言,对于有相对控股股东的公司来说,股东具有对经理进行有效监督的优势,在经理是相对控股股东的人的情况下,其他大股东也会因其具有一定的股权数量而具有监督的动力。从当前的情况来看,部分上市公司通过再融资来引入其他战略投资者,或利用募集到的资金进行股权结构的进一步调整,实现国有股持股比例相对降低,由绝对控股股东变为相对控股股东(笔者认为控股比例在30%左右较为理想),对于我国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和治理效率的提高是有利的。
3.上市公司通过再融资优化资本结构能够实现股权激励
上市公司公布的年报资料显示,上市公司董事中有近40%零持股,总经理中有20%左右零持股;即使有的董事、经理持股,平均持股量也很低。不可否认,我国上市公司的经营者(为数不少是董事长兼总经理)对公司负有重大的责任,这样,如何克服经营者与众多股东利益不一致的现象,如何避免决策行为的短期化,就是需要我们认真研究的重大问题。学术界普遍认为,股权激励的办法能使经营者处于类似股东的地位,可以促使他们着眼于股东利益最大化。但是由于一些基本的制度问题还没有解决好,使得对管理层的股权激励制度在推行中遇到一些障碍,而其中最难解决的问题就是没有符合法规规定的股票来源。如果上市公司利用企业资金从二级市场购买本公司股票,会与《公司法》中“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票”的规定相抵触;如果不能从二级市场购入实施经营者持股所需要的股票,公司只能将发起人持有的股权转让给经营者,这又会与《公司法》中“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3年内不得转让”的规定相矛盾;如果在激励制度中使用非流通股份,则又会由于股票不能在市场上变现、经营者不能得到实际利益而大大降低激励效果。但是,上市公司若在再融资过程中定向将部分股票配售给管理层成员,管理层持股问题便可迎刃而解。所以,上市公司通过再融资优化资本结构时,能够比较容易地实现股权激励。
四、结论与建议
1.对我国上市公司来说,通过再融资实现国有股的相对减持能够达到预期目的。在上市公司再融资过程中实现资本结构优化的设想,对于国有股股东持股比例较高的我国上市公司是适宜的。我国上市公司在配股过程中,可以通过国有股股东放弃配股权、转让配股权等方式使国有持股比例进一步降低,通过增发新股也可以达到同样的目的。这样,上市公司在再融资目标实现的同时,也使股权结构得以优化,可谓一举两得。进一步,我们还认为,再融资过程中的机构投资者参与、投资者素质的提高等因素,有利于上市公司股权结构变动后管理绩效的提高。
张特:可以说全方位得到提升,这些改变为公司的成长带来新的驱动力。乐视网是一个善于创新的公司,创新也是互联网公司最重要的一个特征。无论是刚进视频领域之初就开展付费业务,在私募资金进入之后,再次进行了“免费+付费”商业模式一系列的创新变革,还是在近两年升级成乐视生态系统模式,这些创新无论是从产业层面还是资本层面,都有成长的意义。
其次,成长也是在资本力量推动之下的。PE给了早期的资金,储备了很多版权;公司治理规范的提升。后期二级市场市值管理上,以及行业资源对接等业务层面的帮助。创业板上市后,乐视的成长速度更加之快。尽管再融资没有放开,但给予了债券类融资的便利性。上市公司信誉上的提升,获得第一家私募债资格,融资4亿资金。通过股权激励带来的人才便利性,更容易吸引高端人才加盟。企业发展也更加规范,管理也在提升。
客观上,行业的成长也是非常之快的。大的产业变革和格局的改变,产业升级换代,互联网起到了颠覆的角色。产业的快速发展给了乐视成长红利。
《融资中国》:颠覆传统自然面临挑战,尤其对于高成长型公司,现金流对公司压力怎样?
张特:高速成长,现金流紧张,资金是所有互联网公司面临的很大挑战,互联网公司的成功因素之一就是获得了很多的资金支持。乐视到目前为止还没有走过烧钱阶段,每个阶段都使走集约化发展模式,自身造血能力还算不错。早期采用付费方式,走运营商的付费通道,获得用户的同时也得到产品变现。在视频产业烧钱得到教育后,我们原始积累已完成。2009年开始采用免费模式,广告增长加速。因长期专注于正版,在版权投入上会大一些,但基于良好的变现通道也不是太大的压力。此外,自身也有一些融资通道,比如银行借贷、债券融资,旗下子公司的私募融资,都是资金来源。资金不是太大压力。
《融资中国》:乐视的“玩法”一直被人所看不透,但总能在发展的诸多节点上完成独到的谋篇布局,乐视究竟是在讲怎样的故事?
张特:市场这些都是表象的,更多的还是基于自身的基因在不断释放。善于创新、快速迭代,尊重用户需求,出奇式突破。最开始乐视让人看不懂,事后又觉得做得还不错,故事只是听听而已,过后还是希望看到实实在在的成长数据,业务方面展现出来的扎扎实实的效果。乐视有一个宏大的商业理想:构建一个“平台+内容+终端+应用”四层紧凑架构的生态系统,长远愿景,就是打造成国内视频平台公司。
坚持内容为王,坚持买优质内容,购买方式上不会放弃。会储备大量优质版权,文学版权、转换成图书、影视剧的版权都会进行储备。
其次在自制剧拓展,打造高性价比的原创。比如《东北往事》、《女人帮・妞儿》等大量原创微电影和网络剧。内容的原创储备也是战略指导下的策略。
第三也会通过资本的方式去找一些内容,比如说会投一些影视剧。以投代购方式获得影视剧版权。
再有就是股权投资,其中投资强势传媒也是在产业上的布局。集团层面也有影业公司,也会源源不断输送内容。
还可以通过现有积累的内容优势撬动渠道,比如现在布局终端就是,一旦渠道强大后,再去进行内容整合,就升级了,有了新的议价能力。
一、人力资本与物质资本的契约关系:高新技术企业与传统企业的比较分析
与传统企业相比,高新技术企业人力资本与物质资本的关系发生了深刻变化,主要表现在以下三点:
1.从雇用关系到合作关系的转变
传统企业的最大特征是生产的资本化,即在企业的创立和发展过程中,物质资本投入比重非常大并远远超过人力资本投入比重;同时,从市场供求关系看,物质资本供应相对稀缺,而人力资本(主要是普通劳动力)相对充足。因此,传统企业的主人是物质资本所有者。人力资本在形式上隶属于物质资本,纳入到物质资本运动中并服从物质资本的需要,支配了物质资本也就支配了人力资本,产权的运作仅是物质资本的运动,即资本增值和创造利润的过程。这样,企业的契约关系表现为物质资本所有者雇用人力资本所有者的关系。即使是在“两权分离”的现代企业里,企业经营管理职责由人力资本所有者(企业家或职业经理人)承担,物质资本所有者(股东)投入的股本在公司中转化为公司的法人财产,这种安排仍没改变股东是企业的所有者、经营者是股东的被雇用者的状态,经营者仅被视为股东的人,股东通过董事会或股东会“用手投票”行使企业的控制权,或通过资本市场“用脚投票”制约管理者。
与传统企业相比,高新技术企业主要依赖于人力资本,这一重要特点决定了高新技术企业的创立主要有两种方式。第一种方式是既拥有高科技知识和创新成果又具有经营管理才能的人力资本所有者,通过自身的内部融资自己创立企业和组织生产经营活动,由此人力资本与物质资本融为一体;第二种方式是拥有创新知识和技术成果的人力资本所有者,与提供货币资本的物质资本所有者共同创立企业和经营管理企业。由于高新技术企业投资具有突出的风险性,传统的债务融资并不适用于企业的融资需要,因此高新技术企业的物质资本主要表现为风险资本,风险资本的突出特点是股权资本融资,其最终目的是赢利退出,而非长期控制企业,一旦创业成功风险投资者将在市场抛售股票以收回资本、获得巨额利润,并开始扶持新的高新技术企业。因此,高新技术企业是人力资本所有者和物质资本所有者在共同利益基础上创立和发展的,前者提供管理能力、创新知识和技术成果,后者提供物质资本,企业的契约关系从一开始就表现为合作关系,而不是雇用与被雇用关系。
2.从单一委托关系到多重委托关系的转变
企业是委托人和人之间围绕风险分配所做的一种契约安排,委托权的本质是承担风险,因此成为委托人所需的根本条件是承担风险。在传统企业,企业的风险主要表现在物质资本的风险上,物质资本所有者几乎承担着企业的全部风险,所以传统企业的委托—关系是以物质资本为核心要素构建的单一委托关系,即物质所有者是委托人,人力资本所有者是人。但是,在高新技术企业里,物质资本所有者(即风险资本投资者)通常将风险资本委托或投资于风险投资公司,由风险投资公司再投资于高新技术企业,由于风险投资公司的最大优势是资本经营与运作而非企业管理与运行,因此他们一般担任董事会建设者的角色,这样,风险资本投资者不仅不参与高新技术企业的创立,而且不参与企业经营管理,而人力资本所有者成为高新技术企业创立的主要角色。此时,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物质资本投资者的风险日益社会化,风险资本不能承担企业全部风险,而只是对自己的投资承担风险,而人力资本在高新技术企业的专用性和团队化日益提高,一旦退出企业或企业失败,其价值将大大降低,人力资本投资者,特别是创业企业家和核心技术人员也成为高新技术企业风险的承担者。显然,风险资本投资者、风险投资家、企业家和技术创新者形成了风险共担、收益共享的格局,这种格局打破了只有物质资本所有者是惟一的委托人,而其他人只能做人的产权配置态势,传统的单一的委托关系发生了质的变化,变成多重委托关系。在这种新型委托关系中,每一个所有者在凭借对自己拥有的生产要素产权行使委托人权利时,也同时是其他生产要素所有者的人,每一个要素所有者都有资格管理他人,同时也接受他人的管理。如拥有技术创新能力的人力资本所有者在委托风险投资者和企业家人力资本所有者把自己的创新知识、创新技术和创新设计商品化、产业化时,也他们行使技术创新的职能。这种新型委托关系为高新技术企业产权关系和治理结构优化、最大限度降低风险创造了条件。
3.从天然对立关系到有效合作关系的转变
长期以来,传统企业的所有权被认为是物质资本的企业所有权,在企业治理结构中只存在一种所有权,即物质资本所有权,这种所有权能够量化、价值化和资本化;相反,人力资本的企业所有权表现为非价值化和非资本化,两种资本的企业所有权是非对称的。同时,传统企业的委托关系特征决定了人的行为目标应该与委托人(股东)的目标一致,即企业的惟一目标是股东利益的最大化。企业所有权主体的惟一性和企业目标的惟一性导致传统企业中物质资本所有者和人力资本所有者的天然对立。但是,高新技术企业人力资本所有者和物质资本所有者的合作性质和新型委托关系,决定了企业所有权主体是多元的,企业的目标既是物质资本所有者(股东)利益的最大化,也是人力资本所有者利益的最大化,这有效地实现了两者利益目标取向的一致性,使两者的对立关系转变为有效合作关系。
二、高新技术企业产权结构特征
1.高新技术企业产权多元化
与传统企业相比,高新技术企业的产权结构是多元化的,由两种主要的产权形式构成,即物质资本产权和人力资本产权。前者的人格化代表是风险资本投资者,其投资主体也是多元化的,主要包括三者:一是政府,如美国政府建立了中小企业投资公司,为每一美元风险投资提供四美元的低息贷款;二是资本市场上的各种金融中介机构,如证券公司、投资银行、保险公司和各种基金组织等,由这些组织组成的各种形式的风险投资基金;三是风险投资公司,它通常是由一些大公司设立的。后者的人格化代表是拥有管理能力和技术创新能力的创业者(企业家)和核心技术人员。高新技术企业的高风险性,对其创业者提出了很高的要求,要求他不仅要有全面的专业知识、丰富的市场经验,而且要有处险不惊、果敢刚毅的人格魅力。在一定意义上可以说,创业者决定着风险企业是成功还是失败。因此,创业者作为企业创始人以及他的知识和经验作为企业专用的资产,其往往拥有较多的股权。同时,技术创新对高新技术企业的决定性意义远胜于一般企业,技术的复杂性和不确定性决定了技术的定价非常困难,甚至无法定价,而且技术创新过程是一种创造性的智力活动,对技术创新人员的工作过程和结果进行监督并不能导致效率最大化,因此高新技术企业不是采用传统企业中将技术人员置于被雇用者地位的做法,而是将核心技术以股权等形式进入企业的产权结构安排中。
由物质资本产权和人力资本产权为主体构成的风险资本投资者、创业者和核心技术人员,一开始就进入高新技术企业的产权结构中。这种产权结构既强调物质资本产权的实现,也强调人力资本产权的实现,对两种产权的权利、责任和利益进行了明确界定:对风险资本产权而言,风险资本所占股份为多少,风险资本退出的周期多长以及如何实现成功退出,风险资本如何进行风险控制管理,等等;对人力资本产权而言,技术创新的周期多长,技术创新成果的市场经济价值多大,值多少股份,创业者在创业过程中的权利、责任与利益如何安排,等等。高新技术企业产权多元化,既激励约束了风险资本投资者,也激励约束了人力资本所有者,体现了高科技时代企业增长和经济发展的创新模式。物质资本产权和人力资本产权的结合构成了高新技术企业产权的全部内涵。
2.人力资本产权的独立性、股份化和可交易性
在传统企业里,人力资本所有者虽然参与了企业的剩余索取权和控制权,但这种权利并不是以所有者的身份获得的,而是物质资本所有者对人力资本所有者的奖励或激励,因此,在企业产权结构中,两种产权是不对等的,物质资本产权统治和支配着人力资本产权,人力资本产权从属于物质资本产权,人力资本剩余索取权仅仅表现为一定量的利润分享,并没有股份化和市场化,由此人力资本产权不能在资本市场进行交易。在高新技术企业里,由于人力资本所有者是企业的合作者之一,因而人力资本产权是以所有者身份获取的,是一种独立的、与物质资本产权对等的产权形式。
高新技术企业人力资本产权的另一个重要特征是人力资本产权的股份化和可交易性。人力资本产权部分是以创业者身份和技术创新成果获得的股份,部分是以企业家人力资本和技术型人力资本获得的股票期权。随着高新技术企业成长到一定阶段,它已积累了一定资产,并向有限公司转变,这不仅为人力资本转化为货币资本提供了条件,而且为人力资本所有者从对企业承担无限责任向承担有限责任转变提供了条件。在高新技术企业公开招股上市,完成由封闭公司向公众公司转变时,人力资本产权的最终实现是产权的股份化,人力资本所有者本身就成为企业股份的所有者,真正成为拥有剩余索取权和剩余控制权的股东,人力资本所有者的人力资本彻底向货币资本转化,并可在资本市场进行交易。因此,在高新技术企业发展过程中,逐步实现人力资本产权资本化、股份化,并可以在资本市场交易和变现,这既能促进人力资本产权价值的真正实现,又对高新技术企业发展和产权结构调整具有重要意义。
3.高新技术企业产权高度流动性
高新技术企业流动性快,增长性也快,面临很大的不确定性,风险资本投资者投资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目的是为了获得高额回报,为了控制和避免风险,获取高额收益,无论是风险资本投资者还是创业者,都要求高新技术企业的产权具有高流动性,都要求产权能迅速变现。首先,高新技术企业能根据企业发展阶段和经营状况调整企业的产权结构。在高新技术企业创立初期,创业者和风险资本投资者根据出资量和估算的技术成果市场价值来确定双方的股权结构,但创业者一般持有普通股,风险资本投资者持有可转换优先股或可换股债券等复合金融工具。可转换优先股的优势:一是转换价格和转股比例可以依据企业发展状况而灵活变化;二是具有优先清偿权;三是附加有股息率和支付条款。这种优势可以保证风险资本投资者在企业发展的不同阶段选取对自己最有利的股权方式。因此,创业者收益与企业经营业绩紧密联系,企业业绩越好,创业者可获得更多的股票份额和更高的股票价值;当企业经营不善时,风险资本投资者的优先股转股比例提高,创业者持股比例下降,而且在支付优先股利息之后,普通股已经大大贬值了。这种产权结构流动既激励约束了创业者,也保护了风险资本投资者的产权利益。
其次,高新技术企业发展到成熟阶段,风险资本投资者能适时将手中的高新技术企业产权转让变现,通过产权流动实现风险资本和人力资本产权回报。高新技术企业产权流动的主要形式有:一是技术转让,即通过将新研发的技术卖出,收回风险资本投资本金并实现技术创新者的人力资本价值。二是经营运作,一方面通过产品的持续销售获得利润,逐步收回投资本金;另一方面通过确认人力资本的股权和持续的利润分配,实现各类人力资本产权的价值。三是资产转让,即将企业资产连同新技术一并卖出,收回风险资本投资本金并同时实现各类核心人员的价值。四是股权转让,即将一部分或全部股权转让给其他投资者,从而收回风险资本投资本金和实现人力资本产权价值。五是公司上市,即通过公司股份在证券交易场所上市流通,卖出股份,收回投资本金和实现人力资本产权价值。这五种产权流动形式虽各有优势和不足,但从功能从较角度来看,“公司上市”最为重要。通过提供多元化的风险资本退出渠道和建立多层次的资本市场体系促进产权流动,风险资本投资者和人力资本所有者获得产权回报,也使企业获得进一步发展。美国通过纽约证券交易所、NASDAQ全国市场及小型市场、各类场外交易市场等多层次资本市场,为风险资本提供良好的退出通道,同时为其他投资主体进入高新技术企业产权结构中提供了通道,这就保证高新技术企业产权能迅速、顺畅地流动,从而确保了风险资本和人力资本产权的实现,也保证了高新技术企业持续稳定发展。
4.高新技术企业创业阶段一般采取有限合伙制的产权制度安排
有限合伙制在产权结构上具有以下特征:
(1)人力资本产权的无限责任与风险资本产权的有限责任统一。高新技术企业创业阶段由有限合伙人和普通合伙人组成,有限合伙人是风险资本投资者,其投资量一般占总投资的99%,并以其所投资本承担有限责任,企业成功后可分得75~85%的资本利润;普通合伙人是风险资本家和创业者,他们是企业的管理者和决策层,其投资量仅为总投资的1%,但对企业的经营承担连带无限责任,成功后可分得15~25%的利润。人力资本产权的无限责任将人力资本与企业发展紧密地联系在一起,既是一种股份激励制度,也是一种企业治理的约束制度,风险资本产权的有限责任有利于吸纳高新技术企业所需的资金,因此人力资本产权的无限责任和风险资本产权的有限责任的产权制度安排,促进了高新技术企业的技术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充分实现了两种资本的高效配置。
(2)有限期限的封闭式风险资本和强制分配条款。风险资本投资的主要功能在于向高新技术企业提供长期融资,由于高新技术企业还未上市,因此风险资本投资一般采用封闭式,有限合伙人一般不能撤资,风险资本流动性较差,且投资周期有限,通常为7~10年。为了保护有限合伙人的利益,产权契约规定投资期满后,除非2/3的有限合伙人同意延长一年,否则风险资本家和创业者必须退还本金和分配收益。
(3)有限合伙人虽没有管理权,但在关键问题上有投票的权利,如有限合伙协议的修订,合伙关系的提前解除,基金寿命的延长,风险资本家的撤换等。
三、新技术企业治理结构特征
1.强化人力资本治理结构
传统的公司理论是以“股东资本本位”理论构建的,公司被理解为是一个由物质资本所有者组织起来的联合体,在股东的资本和管理者、生产者的劳动这两个生产要素中,为公司提供物质资本的“资本家”对企业拥有绝对的所有权,管理者或生产者只是股东资本的雇佣者。因此,公司治理结构所要解决的问题是,在公司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条件下,如何确保物质资本所有者获得投资回报,即物质资本所有者通过什么机制迫使经营者将公司的利润作为投资回报返还给自己;如何约束经营者的行为并使其在物质资本所有者的利益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但是,在知识经济的模式下,一方面,高新技术企业核心价值掌握在人力资本所有者手里,人力资本已经成为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决定性生产要素;另一方面,高新技术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已经高度专业化,分工也越来越细。生产者、经营者对专有知识、专有信息独占性越来越强,与物质资本所有者的“信息不对称”现象也越来越严重,并且也越来越不可逾越。在这种情况下,传统的企业制度和治理结构形式显然无法容纳人力资本的作用,为了解决上述问题,适应高新技术企业发展的需要,高新技术企业公司治理结构的重心产生了重大变化,发生了从“以资为本”向“以人为本”的转变。即企业已从过去那种以物质资本为基础,以物质资本的所有者和经营者的关系如何界定为中心的治理结构。转向了以物质资本和人力资本为基础,以这两种资本的权利关系如何界定为中心的治理结构,企业治理结构主要围绕如何激励以调动人力资本的积极性和如何适当约束人力资本的短期行为,激励机制可以保证人力资本应有的地位及利益,而约束机制则可以防止人力资本侵犯物质资本的利益,从而维护物质资本的地位及利益,通过建立激励与约束兼容的机制来实现两种资本双赢。因此,高新技术企业的人力资本成为企业治理结构安排的重要要素,强化人力资本治理结构成为知识经济条件下高新技术企业最典型的企业治理结构形态。
高新技术企业人力资本治理结构主要表现为:首先,人力资本股权激励成为高新技术企业治理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激励人力资本,高新技术企业在股权安排方面往往通过股权激励制度安排使人力资本所有者拥有股权。股权激励采取的形式一般有两种,一种是将企业的一部分股权作为人力资本所有者的非现金收入或直接发放给他们作为管理股和技术股,人力资本所有者直接成为企业所有者;另一种是实行人力资本所有者股票期权,股票期权是规定人力资本所有者在某一段时期内按照某一约定的较低价格买进股票的权利,其实质是让经营者能够分享企业长期发展之后的价值增值,将人力资本所有者的收益与企业的利益紧密结合在一起。这种内在的联系使得经营者克服了决策和规划的短期效应,在公司的经营管理和发展战略问题上考虑的是企业的长期赢利能力。在高新技术企业治理中,一方面,股权激励使人力资本成为企业的所有者之一,增大了人力资本所有者经济实力,增强了人力资本所有者对企业的控制能力,从而强化了人力资本在企业治理结构中的作用;另一方面,股权激励使人力资本既分享企业增长所带来的收益,也承担企业风险所带来的损失,从而人力资本与企业的发展休戚相关,同时,人力资本所有者与物质资本所有者形成利益共同体,双方共同分担风险,相互制约,相互促进,降低了成本。
其次,董事会作用的弱化和首席执行官(CEO)制度的形成。CEO拥有远远大于以往总经理的权利,不仅正常的经营管理,而且在公司战略、重大投资、财务安排等方面拥有很大权力,还具有提名内部董事的资格,因此一般认为CEO拥有相当于50~60%的董事长权力。董事会的决策作用和监督作用都开始弱化,董事会的权力只局限于挑选一位合格CEO,当公司战略出现重大失误或者业绩出现严重问题时选择新的CEO代替前任。与此相对应的是,为保证权力巨大的CEO不滥用权力,CEO常常以管理层收购或者购买期权的形式拥有相当数量的企业股权,不再是单纯的公司雇员。CEO制度的产生实际上表明了高新技术企业治理结构的全面调整,一方面对人力资本和物质资本的地位和权利做重新的界定,主要是提高了人力资本在企业中的地位,增大了人力资本在企业中的权利,而物质资本的权利大多表现在产权的利益回报上,而不是其他方面,不再强调物质资本对企业的控制;另一方面对人力资本和物质资本进行功能性分工,经营活动已由CEO来独立进行,董事长不再进行重大经营决策。
最后,高新技术企业风险投资制度的发展更强化了人力资本治理。虽然风险资本投资者持有公司相当一部分股权,甚至持有大部分股权,但风险投资的持股期限是有限的,对经营管理的介入也是有限的,这使得风险资本具有某种“借贷资本”的性质,较多注重收益而较少注重管理。
2.风险资本的相机治理
风险资本在高新技术企业中一般采取相机治理的方式参与企业治理。风险资本在高新技术企业投资过程中,通常采用的投资工具有可转换优先股、可转换债券和附购股权债券等。其中可转换优先股是最普遍的一种形式,其优势在于:其一,持有优先股可优先获得固定的股息,并可以在企业经营状况良好时通过转换为普通股而分享企业利润增长的利益;其二,可转换优先股一般附有赎回条款,在投资者对企业前景信心不足时,持有人可要求企业赎回股票,从而避免更大的损失,同时也对企业创业者形成更大的压力和约束;其三,可转换优先股通过转换为普通股可加强持有人对企业的监督控制。一般企业的优先股意味着优先分配利润和没有表决权,放弃对企业重大决策的参与。而在高新技术企业里风险资本投资者在投入风险资本时,投资者和创业者双方要签订契约,把大量防范风险、确保回报的条款列入契约,风险投资虽持有优先股,却享有参加董事会并参与重大决策的权利,享有对某些重大事项如企业产权转让、出售、上市等的完全否决权或超股权比例的否决权。可转换债券是持有人能以约定期限和约定价格转换为企业股份的债券,选择可转换债券使风险投资者在取得稳定收益的基础上,通过债权转股的方式获得参与企业经营管理并分享成长潜力的机会。附购股权债券是指风险资本以债权形式进入高新技术企业时可获得一项认股权,即能够在未来按某一特定价格买进既定数量的股票,这使得投资者未来可能以较低价格获得企业股份,从而加强对企业的监控地位。
3.以高度发达的人力资本市场和资本市场为主导的外部治理机制
人力资本需要经过市场的洗礼,需要在企业经营中证实与不断证实,如果人力资本所有者的经营绩效不好,就会失去在人力资本市场中的“声誉”,很难再有机会成为风险资本投资者搜寻的对象。因此,人力资本市场实际上是满足市场基本门槛、对学历、背景、业绩与失误详细记载的动态人群,通过这个市场,作为一种资本的人力资本能不断流动,把真正具有价值的人力资本留下来,这对企业中的人力资本形成强大外部压力,从而对人力资本起到了重要的约束作用。管理者更替是美国高新技术企业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依赖于高度发达的人力资本市场。在美国高新技术企业中大多实行驻守企业家制度,即风险资本投资者通过人力资本市场物色有成功创业经历的优秀企业家,让他们在风险基金中任职,参与组建高新技术企业,在必要时担任新组建的高新技术企业的管理者。
资本市场主要通过两个方面对企业治理产生作用。一是价格机制。企业股票在资本市场的价格反映了企业管理者的经营管理水平,物质资本投资者通过对企业市场价格的观察和预期,来评价管理者的经营管理水平,降低了监督成本;同时,根据评价结果物质资本所有者可以采取更换管理者、出售股票、寻找合作伙伴以及引进新的投资者和管理者等行为,这些行为将给管理者带来巨大压力,迫使其尽职尽责提高企业经营业绩。二是退出机制。风险资本投资高新技术企业的目的并不是永久地拥有企业,而是希望通过投资运营,达到资本增值,然后以某种退出方式实现投资回收。风险资本投资的这个特点,隐含了一个创业者通过首次公开发行重新由风险资本投资者手中获得企业控制权的期权,即在风险资本投资者和创业者之间签订的持股契约中,允许企业者在达到某种业绩标的时(一般是首次公开发行),可以增加创业者股份份额(通常是普通股)和重新获得控制权,这给予创业者很大的激励。因此,发达的资本市场在为风险资本提供顺利的退出渠道时,也同时实现了高新技术企业控制权的重新分配,从而优化了企业治理结构。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