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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代土地制度变革的特点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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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代土地制度变革的特点

第1篇:宋代土地制度变革的特点范文

【关键词】区域经济史/方法论/学科体系/现实意义

近20年来,国内外区域经济史研究异军突起,日益受到史学界的关注。特别是区域经济个案研究成果颇丰,但对于区域经济史理论规范的探索,还显得比较薄弱。本文拟以宋代的区域经济研究为例,对区域经济史研究的若干理论问题发表一些看法,以求教学术界。

一、研究内容

区域经济史研究是在一定时空坐标中,描述出一地方的经济结构和经济发展状况,并在此基础上对不同区域的研究结果进行比较、归纳,以使我们对整个社会的经济史现象有更为深入的了解。

以宋代的区域经济研究为例,目前学者们对区域经济研究的内容主要关注在如下几个方面;(1)经济中心南移问题。所谓经济中心南移,是指唐宋以来全国经济中心自北向南的转移,使得江南地区成为全国经济的中心。这个论题最初由张家驹先生在40年代提出,并由他本人在50年代进一步扩充(注:张家驹:1942年,《宋代社会中心南迁史(上)》,商务印书馆;1957年,《两宋经济重心的南移》,湖北人民出版社。)。70年代末以来,关于这一问题的讨论有一定发展,郑学檬的著作可为代表(注:郑学檬:1995年,《中国古代经济重心南移和唐宋江南经济研究》,岳麓书社。)。近来有关的研究,已经深入到了诸如经济中心南移的阶段性以及在各方面的具体表现等问题。(2)地区性的个案综合研究。地区性个案研究自80年代起进入,选题范围多集中在当时经济比较发达的地区,如杨德泉、荀西平对北宋关中社会经济的发展有专门论述(注:杨德泉、荀西平:1987年,《北宋关中社会经济试探》,《宋史研究论文集》,浙江人民出版社。);斯波义信对宋代江南地区的经济发展,如对高技术与高生产、高技术的传播对生产的影响等问题提出了自己的认识(注:斯波义信:1988年,《宋代江南经济史研究》江苏人民出版社2001年中译本。)。以及对不同经济部门的个案研究,如关履权的《宋代广州香药贸易史述》,指出宋代广州的香药贸易作为中国历史上一种贩运性的商业活动,为封建统治者服务,是变态的繁荣(注:关履权:1982年,《宋代广州香药贸易述论》,《宋史研究论文集》,上海古籍出版社。)。龙登高的《宋代东南市场研究》,认为在宋代两浙区域市场,产业结构中经济作物与商品生产比重小,区域内的专业分工,更多地以自然地理为基础,与外地市场的联系稀疏,缺乏全国性市场的配合(注:龙登高:1988年,《宋代东南市场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吴旭霞的《宋代江西农村商品经济的发展》,认为宋代江西农村中农作物大量投入市场,农民与市场联系加强(注:吴旭霞:《宋代江西农村商品经济的发展》,《江西社会科学》,1990年第6期。)。韩茂莉的《宋代川峡地区农业生产述论》,通过对宋代川峡地区人口密度和土地垦殖率两项指标的考察,指出宋代是川峡地区农业生产发展的重要时期(注:韩茂莉:《宋代川峡地区农业生产述论》,《中国史研究》,1992年第4期。)。有关论著数量不少。(3)对全国经济区域性不平衡现象的分析。80年代,漆侠最早通过对宋代各区域经济发展水平的考察,得出“北不如南,西不如东”的结论(注:漆侠:1987、1988年,《宋代经济史》(上、下册),上海人民出版社。)。程民生的《宋代地域经济研究》具体阐述了漆侠的这一论述。包伟民的《宋代赋税征发区域不平衡性略论》则从宋代国家财政制度存在的区域性差异的角度,来分析由此造成的对社会经济的影响(注:包伟民:2000年,《宋代赋税征发区域不平衡性略论》,张其凡编等《宋代历史文化研究》,人民出版社。)。

上述学者都对宋代区域经济作了相当深入的探讨,大大超迈了前人的研究水平,也反映了他们在史识上的独具慧眼,但也应该看到,在区域经济史领域仍有一定的学术空间可供拓展。在新世纪之初,对区域经济史的研究内容进行反思与改进是必要的,尽可能地拓宽区域经济史研究的领域,是我们目前面临的任务。

如何划分区域经济史的“区域”,进而确定具体的研究范围,是从事研究不可回避的基本问题。对此,历史学家、经济学家、人口学家、地理学家等不同领域的研究者们都分别立足于自己的学科基础,从不同的角度出发,提出过各自的划分标准。归纳而言,经济史学界曾提出了三种不同意见:(1)传统上以行政区划为主要标准,理由主要是“我国现行经济体制,也是以行政区划为基础,便于使研究成果的借鉴作用得到发挥。”(2)按自然经济条件划分,“因为经济的发展往往不是行政命令或者行政区域硬性划分所能割裂开的”。如冀朝鼎在其著作《中国历史上的基本经济区与水利事业的发展》中,依据农业生产条件与运输设施条件的优劣提出了“基本经济区”这一重要概念。施坚雅在《的城市发展》一文中,按分水岭将中国划分为地区,颇有见地,但此说的着眼点是市场系统理论(市场系统与河川流域有密切关系),因此对于市场系统相对成熟的清代中国来说,比较适宜,但对于处在10至13世纪的宋代而言,情况就未必如此了。(3)80年代开始,学者们越来越倾向于采取多元标准,既可以按行政区划,也可以按山脉走向、江河流域、市场网络和人文风俗的不同来确定(注:以上参见宋元强:《区域社会经济史研究的新进展》,《历史研究》,1988年第3期,第159页。关于冀朝鼎的论述,参见冀朝鼎《中国历史上的基本经济区与水利事业的发展》,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1年版,第10页;关于施坚雅的论述,参见李伯重《斯波义信“宋代江南经济史研究”评价》,《中国经济史研究》,1990年第4期,第148页。)。如:粟冠昌的《宋代的广西社会经济》(注:粟冠昌:《宋代的广西社会经济》,《广西师院学报》,1981年第4期。)、陈伟民的《宋代岭南主粮与经济作物的生产经营》(注:陈伟民:《宋代岭南主粮与经济作物的生产经营》,《中国农史》,1990年第1期。)、雷家宏的《宋代长江中游沿岸地区的商业贸易》(注:雷家宏:《宋代长江中游沿岸地区的商业贸易》,《宋史研究论文集》,宁夏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龙登高的《宋代东南市场研究》、程民生的《宋代北方经济及其地位新探》(注:程民生:《宋代北方经济及其地位新探》,《中国经济史研究》,1987年第3期。)等论著,都持这种观点。另外,80年代末,斯波义信在施坚雅“地文地域”说的基础上,提出“地文—生态地域”新说,即将生态环境的概念纳入中国古代经济区域划分工作之中,使之更为全面。当然,区域的划分也是与不同社会的不同背景相适应的。原始社会以山川自然的形势进行划分:夏商周时期,总体上按民族分布和自然区域进行划分;秦代以后的帝制时期,在中原以郡县(后为州县)划分,并逐渐地推广到少数民族地区。在这个有序的发展过程中,区域划分的内容越来越充实。

区域经济史研究应关注多学科交叉与渗透的问题。经济学、地理学、人类学、人口学、社会学、生态学、民俗学等方面的学术成果,都应予吸收。这种跨学科的新史学的最早尝试可追溯到法国史学家H·贝尔在1900年创办的《综合历史评论》。但使这一方法赢得学术声望的是L·费弗尔和M·布洛赫1929年共同创办的《经济社会史年鉴》和由此得名的“年鉴”学派。他们反对西方传统史学专注于政治史的作法,提倡包括经济、社会、文化在内的“总体历史”;反对纯历史学的研究方法,主张运用跨学科方法,开展综合研究。“年鉴”学派对我们的启发是应该从多个角度、立体地考察区域经济。

检讨近几十年来的国内区域经济史研究,本文以为一个显著的弱点是缺少概念的创新。相比之下,西方学者在研究中的“概念化”或“模式化”倾向明显。从表面上看,“社会科学化”色彩过于强烈,大量的相关社科词汇的借用,似乎给人以流行时尚的感觉。但新概念的提出极有可能标志着一次方法论转换的完成,并为下一步的转换积累了讨论的前提,尽管这种转换和积累的幅度不尽相同(注:参见杨念群:《美国中国学研究的范式转变与中国史研究的现实处境》,《历史学》,2001年第3期。)。任何研究都须时刻处于运动和发展之中,它需要史学工作者不断努力与探索,同时还需要信心和勇气。如在研究区域经济史的过程中,可引入经济学中用以描述区域间的经济扩散和极化效应问题的“发展极理论”(注:参见张培刚主编:《新发展经济学》,河南人民出版社,1993。)、用以研究区域专业化问题的“禀赋优势理论”(注:参见周起业等著:《区域经济学》,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89。)、以及像“专业化产业区”、“集聚效应”(注:“专业化产业区”是建立在比较优势基础之上的,专业化地生产其具有优势的产品的区域。“集聚效应”指由于要素(主要是人口)的集中而产生的联合需求,促进专业化分工和中介组织的兴起。)等一系列在区域经济学中经常使用的新概念,有助于更加富有逻辑性地分析区域经济变化进程。当然,新概念的提出有时可以带来深入探讨之效,有时却未必,只是产生新瓶装旧酒式的作品。故新概念的出现,决非易事,必须建立在扎实的研究基础上。

应该说,迄今为止的区域经济史研究基本上以对大量史实的考察作为依据,就不同经济类型的个案研究结论而言,有相当的科学性。但大多数学者或是仅仅停留在个案结论的阶段,或是在试图将其上升为普遍性规律时往往出现一个逻辑断档,即在由个别到普遍的扩展过程中,缺乏逻辑的必然性。如施坚雅根据中心地理论,在其对长江上游区域经济结构的研究中提出,由于商业竞争、运输效能等等因素的制约,使得各商业中心互相间处于相对均衡的距离中,因而形成一个近似六角形的市场结构模式。近年来,不少学者对六角形模式进行了一定的修正,向我们展示了理论模式与历史实际之间存在的显著差距(注:包伟民:1998年,《江南市镇及其近代命运:1840—1949》,知识出版社,第44页。)。

要切实把握区域特征,勾勒区域经济发展概貌,需要进行不同区域间广泛的互比,即通过横的观照与纵的比较两条线索的梳理。前者是基于各地因自然气候、物产资源、交通条件等差异,造成地方经济不平衡发展的事实,对地方经济的区域性显著特点有相互比较的研究需要。如斯波义信的《宋代商业史研究》(注:斯波义信:1968年,《宋代商业史研究》,(日)风间书房。),通过对西北和东南两大区域市场的经济的详细比较,说明两宋商业发展的层次性。后者是由于时段不同,区域经济具体的发展状况也不同。一般来说,时段愈短,区域经济变化就愈小:时段愈长,区域经济变化愈大,所呈现的“历史学”的特征更为浓厚。如斯波义信的《宋代江南经济史》,各章研究所涉及的时间上限,远者上溯至秦汉,近者亦至唐代;下限则近者及于明代,远者延至民国,在这样的时间范围里,宋代的特点才显现得比较清楚(注:参见前引李伯重文第150页。)。当然比较研究要注意客观与辩证性的统一,防止扬此抑彼。

目前,对区域特征动因的分析既是薄弱环节又是难点、热点。它包括经济的,也包括超经济的因素,如地理、人文因素等等。前者从地理环境的演变过程中考察人与自然的动态和辩证的关系。这不仅体现了对人类的生存和未来命运的关怀,而且体现了对人类社会经济发展道路空间异同的关心。因为地理、气候、动植物等自然环境因素对经济社会运动起着隐蔽的支配作用。如斯波义信的论文《宁波及其腹地》注意到由于钱塘江河口航道恶化对于宁波港所起的影响,并指出这是在地理环境上宁波港能够获得发展的关键性条件之一(注:参见斯波又信:2000年,《宁波及其腹地》,《晚期的城市》,中华书局,第470页。)。后者包括家族关系、风俗习惯、社会心理等历史上长期起作用的要素,对历史进程有重大影响。以往的研究多集中于对某个要素的分析,缺乏对地理空间内各要素对区域经济发展交互影响的总体认识。另外,区域经济特别是小区域经济,一方面是社会经济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另一方面又不能完整地“代表”社会经济发展现实,最多只能是一种关于社会经济发展的“地方性认识”。近年来,不少学者试图以充分的地方经济的描述来体现社会经济发展的特征与动因。但是,这种尝试可否用来体现分化鲜明、类型多样的社会经济,引人深思。

二、关于方法论

任何科学的研究都涉及方法论问题,可惜在区域经济史的分析框架中,关于方法论问题的学术积累显然不够丰富。

目前看来,至少就宋代区域经济史的研究而言,虽然其研究对象是跨学科的,但是分析方法仍然停留在历史学的框架里面,主要是历史的分析方法。历史分析方法本身具有一些不可克服的局限性:(1)叙事与论理。以往的研究多侧重于白描,试图复原历史,理论创新不多,而且即使有所谓的“理论”也只是在一系列的现象陈述之后的归纳与总结,缺少逻辑的检验。如漆侠的《宋代经济史》,认为宋代生产力的不平衡发展表现在精耕细作的地区几乎达到封建时代的最高水平,新的资本主义因素在这些地区脱颖而出是完全可能的。程民生的《宋代北方经济及其地位新探》,以河北与陕西两地经济顽强的发展为例及人口增长率高的现象,试图说明该时期北方经济发展的速度超过了南方,因此北宋时我国的经济重心仍在北方。这些都只是通过对历史现象的某一侧面的叙述,从而归纳出一定的“理论”,却缺乏整体的逻辑检验。例如对应该如何界定封建时代社会生产力的最高水平,并未见有理论性的讨论:又程民生的论说,显然只是就北方而论北方,未能从南北方整体比较出发来看问题。(2)具体与一般。没有抽象就没有科学,任何历史首先都是具体的,但是作为历史科学,在力图描述历史的具体性的同时,必须要有一般的抽象含义,否则,历史分析将永远沉沦于叙述过去的陷阱中。尤其是区域经济史,其研究分析的目的不仅在于重新展示某一区域经济发展的历程,更要抽象出具有一般意义的现实启示以及在更大区域范围上的解释能力。(3)假设与实证。历史学的研究传统一直排斥假设,直至20世纪初,人文科学在方法论上开始青睐于实用主义。从一定的假设条件出发构建逻辑自洽的理论,再从历史中寻找实证,比起在没有任何框架下只作对历史时间的复原性描述而言更显理论的魅力。在区域经济史的研究中,应该通过借鉴实用主义方法论,为研究提供分析框架,克服因史实的具体性而无法一般化阐述比较的困境。

在具体的研究方式上,近年来由于受新经济史学的影响,为摆脱旧史学模式的束缚,区域经济史研究开始主张用科学主义来规范史学的分析。如区域人口消长、生产增减、税赋变化等许多问题,可采用数理统计,抛弃举例式研究,以提高历史结论的科学性、说服力。然而作为一种研究手段,这种计量史学的方法并不能包罗一切,尽管在形式上由于数理方法的运用有助于摆脱历史分析中的过分主观的判断,但事实上由于受资料的限制,统计通常很难达到高度精确的水平,只能对历史运动做出粗略的度量。近年来,许多研究者对区域经济的考察不约而同的走入了过分依赖统计数字的误区,忽略了对历史本身演进逻辑的思考,以至认识上有失偏颇。新经济史家要想尽可能掌握历史复杂的真实情况,就不能过份依赖他们的几何学。

制度经济学的兴起,被认为是西方经济学的一场革命,实际上它的影响已经渗透到法学、政治学和史学等一系列相关的社会科学领域。制度经济学强调有效率的组织是经济增长的源泉,引导人们将制度因素作为考察经济行为和绩效的重要变量。如新经济史学家R·托玛斯和D·诺斯在研究欧洲从14世纪到18世纪的产业革命的四百多年兴盛史时发现,不同的国家(地区)面对相同的经济问题时,由于采取了不同的政策、制度而导致了不同的经济发展结果。最为典型的是当面对战争所需的财政问题时,英国、荷兰采取了不同于法国、西班牙的制度而导致了后来长达几个世纪的兴盛。制度经济学的从制度层面寻找经济发展根源的研究方法无疑对研究区域经济史有巨大的启示和借鉴意义。

制度经济学的另一个方法论的意义在于较好的结合了实证分析和规范分析、具体分析和一般抽象分析,而这正是区域经济史研究中所缺乏的。制度经济学强调案例研究的重要性,是寻找“真实世界”的经济学,这同时也是历史学所要完成的事。而在理解和解释“真实世界”的时候,必须运用一定的理论框架来加以分析和解释,并从中抽象出一般的可检验的理论来(注:参见周其仁:《研究真实世界的经济学——科斯研究经济学的方法及其在中国的实践》,载《中国社会科学季刊(香港)》1999年春季号。)。因此,区域经济史的研究就是要在历史的“真实世界”中寻找研究素材,并在充分的分析比较的基础上将事实作一般化的抽象,由此提出可检验的理论来。

三、学科体系

学科体系问题实际上涉及到区域经济史的学科性质,涉及到区域经济史与区域经济学、历史学的关系问题。区域经济史作为一门交叉学科,理应具有区域经济学与历史学的双重特征,即把区域经济学侧重研究经济的“共时态”与历史学侧重研究经济的“历时态”相结合。但这种结合,不应是机械地拼凑,必须根据学科的根本属性有所侧重,从而显示出自己的特征。区域经济史的学科特性,决定了区域经济史的研究只能立足于历史学,着眼于从历史看区域经济。

区域经济史与单纯的地方经济史研究不同。地方经济史一般关注的是地方经济发展的特殊性,而区域经济史所关注的不仅仅是地方经济特色,而是经济发展的普遍性规律。因为即使在前近代时期,一个区域内的经济也不可能完全孤立地存在,而是或多或少交织在整个国家的经济体系之中。前人的一些研究,往往将两者混为一谈,“画地为牢”,就地方谈地方经济,视野集中于一处,围绕该区域的内部发展进行研究,这是需要加以提高的。区域经济史研究类似于自然科学,只是寻找一个实验室(区域),据此去研究那些带有规律性的问题。具体到宋代区域经济的研究,近年来已有一些较成功的典范,如张熙惟的《论宋代山东经济的发展》,作者在对唐宋间山东经济发展概述及水平评估基础上,指出学界提出的“中国经济重心南移‘到五代基本完成’,‘南方的经济全面超过北方’以及宋代已是‘北不如南’”等观点,仍值得进一步研究(注:参见张熙惟:《论宋代山东经济的发展》,《山东大学学报(哲社版)》,1993年第3期,第84-90页。)。这种通过区域“小经济”窥视社会“大经济”的研究方法,正是区域经济史研究的特点所在。上世纪60年代,美国著名学者施坚雅(C.W.Skinner)指出不管人类经济活动的地理单元小到何种程度,它总是处于不均衡状态,在空间上永远存在中心地和区的差异。他的“区域——中心”研究理论,宣称通过对具体区域的分析研究,可以中国社会经济“停滞不前”的观点,在史学界一度引起巨大反响。当然,一个区域性的范式可否在不同区域反复运用,进而推广为普遍性的范式,仍需要认真推敲。

区域经济史作为一门新兴学科,在许多方面还不成熟,未形成多数史学家认可的一致的学科体系和学术规范。首先,学科体系的指导思想尚有待进一步明确。国内史学工作者,包括著作等身的大家在内,不少人习惯于把马克思从西欧经济史研究中得出的某些结论,奉为放之四海皆准的真理。这种歪曲历史和把马克思理论庸俗化的主观主义倾向,曾使区域经济史陷于十分尴尬的境地,使得现实与理论之间的差距无法弥补。以宋代区域经济研究为例,就有许多学者按照马克思描述的西欧社会演变历程,坚持“资本主义萌芽”的传统理论框架,并殚精竭虑地阐述我国古代经济“典型”如何在宋生“变态”。经过了大半个世纪的研究,仍未能使问题得到解决。随着研究的深入,学者们发现工场手工业和雇佣劳动生产关系几乎出现于中国每一王朝的商业繁荣时期。

其次,学科渗透的困境。不同学科理论的引进往往会带来一场变革,但是由于理论来源复杂多样,也可能出现一系列问题。如部分理论尚未形成可操作的方法,与传统理论不能相互衔接等。因为在相关学科尚没有很好沟通的情况下,对问题的理解、研究思路甚至阐释语言,都往往难以提供很好的可对话的渠道。经济学家热衷于运用大量的统计资料和模型框架分析区域经济问题,历史学家则沉迷于对史料考证的精雕细啄。目前,离跨学科的融合仍然相距甚远。

再次,学科发展的盲目性,这些年来,对生产关系的变革研究得多,对生产力发展规律研究得少;乡村经济研究得多,城镇经济研究得少;自然经济研究得多,交换经济研究得少;生产领域研究得多,流通领域研究得少;发达地区、汉族经济研究得多,经济落后地区、少数民族经济研究得少;古代及近代前期研究得多,近代后期和现代经济研究得少等等,学科发展的这种不平衡性,常常使得对区域经济作出科学的理论归纳的努力,得不到成功。

最后,区域经济史作为历史学的一个分支学科,还应承担一般历史学所具有的为后人提供资政经验的功能。因此,区域经济史的研究,不应仅仅停留在对一般经济问题的描述,而应着重分析产生这些问题的原因,以及总结历史上解决这些问题的经验教训。对于今天的区域经济史研究者而言,有意义的论题不是历史上经济区域社会地位的“上升”或者“下降”,而是应该以历史的眼光去认识经济区域实际社会角色丰富而复杂的内涵。如朱瑞熙、徐建华的《十至十三世纪湖南经济开发的地区差异及原因》,在肯定湖南地区经济开发的基础上,对湘北、湘中、湘南、湘西四个地理区的开发水平作了具体分析与比较,并客观地指出:“与全国发达经济区相比,这一时期湖南的开发程度还不可过高估计,但毕竟为十三世纪以后的进一步开发奠定了基础。”(注:朱瑞熙、徐建华:1995年,《十至十三世纪湖南经济开发的地区差异及原因》,《徐规教授从事教学科研工作五十周年纪念文集》,杭州大学出版社,第181-197页。)类似的着眼点,的确具有相当的学术意义。

四、现实意义

作为历史学发展趋向的一种重大变化,区域经济史的兴起决不是学者在史学探寻之路上的心血来潮,也不是一代史家在史学绝路上的刻意追求。区域经济史源于时代的需求,源于史学本身发展的需求。区域经济史的研究,虽然纯粹是一个历史课题,但在当前却富有现实意义。

近年来,学术研究的多样化已成为中国史学发展的必然,区域经济史研究的兴起,正是顺应了这种趋势。根据“后现代主义”的看法,当现代人用自己所处的社会和意识形态状况去“写历史”时可能会面临一种困境,即理性解释模式不具有普遍意义。这使得我们研究历史十分注意典型学方法,避免追求普遍模式。这也是为什么区域经济史研究逐渐受到多数历史工作者重视的原因。一个自称普遍性的模式,如无法在一个简单的个案中得以证实,便不是一个普遍适用的模式。区域经济虽不能称为当时中国社会经济的“缩影”,但它具有一定的说明意义,且是现实关怀的投影。

第2篇:宋代土地制度变革的特点范文

【摘 要 题】古代经济史

【关 键 词】宋代/江南城镇/物资供应/居民收入/消费

【 正 文】

宋代社会发展的一个重要特征,是州县城市的空前繁荣和众多商业市镇的兴起。特别是在江南地区,不仅形成了颇为密集的区域城镇网络,而且城镇经济形态也发生重大变革,逐渐形成了不同等级和层次的社会经济中心。有关宋代江南城市经济发展的一般情况,学术界已多有讨论,本文试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就江南州县城市和市镇的物资供应、居民收入与消费等方面的情况作一番具体的考察与分析。

一、州县城市的物资供应

宋代的江南地区,主要是指两浙路和江南路,其范围相当于今浙江省、江西省、上海市和江苏、安徽南部。这一地区是当时城镇最为发达的地带,许多方面在全国具有典型性、代表性。

州县城市是宋代江南城市体系的主体,其物资供应大致可分为官方和民间两个系统。官方系统的物资供应主要有三种途径和形式:一是政府的直接调拨和配给,其对象主要是官吏、军队和官属工匠、仆役等政府人员。宋朝官员的俸禄,除货币形式外,还包括衣料、粮食、厨料、薪炭、纸张等基本日用品。如衣料供给从“春、冬服各绫二十匹,绢三十匹,冬绢百两”,到“春、冬绢各三匹”不等; 粮食供给从每月100石到1石不等;薪炭供给从“月给薪千二百束”、 “给炭自十月至正月二百秤,余月一百秤”,到月给“薪十束,蒿二十束”,或给炭二十秤不等;食盐供给从每员7石到2石不等。(注:《宋史》卷171 《职官志·奉禄制上》。)军队的供应也是如此。如南宋嘉定(1208—1224)年间,浙东台州驻军的配给物资包括粮食、衣料等。其中属于禁军系统的雄节第六指挥,每名在编兵卒月给白米1石5斗,春冬衣各2匹, 绸缎半匹,绵12两;属于厢军系统的牢城第十三指挥,每名在编兵卒月给糙米1石5斗,春衣绢4匹,冬衣绢2匹,绸缎半匹。(注:陈耆卿:《嘉定赤城志》卷18《军防门》。)州县城市是政府人员的聚集地,因而政府调拨和分配也成为城市物资供应的一个重要途径。如南宋时,都城临安有大量的军队、官吏及其他政府人员,“凡诸军、诸司、三学及百司顾眷、诸局工役等人,皆给焉”。其中仅粮食一项,绍兴十八年(1148),“岁支军粮百五十万石”;绍兴三十年(1160),“合用米百十二万石”;到南宋中期,“月须米十四万五千石”,(注:吴自牧:《梦粱录》卷9《诸仓》;李心传:《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158,绍兴十八年九月丙申,卷184,绍兴三十年正月癸卯;朱熹:《朱文公文集》卷94《敷文阁直学士李公(椿年)墓志铭》。)亦即年供应量高达170余万石。这些粮食部分来自租税上供米,部分来自和籴米。如乾道元年(1165),来自两浙各地的租税米为80余万石,来自各地的和籴米为70余万石。(注:《宋会要》食货,40之40。)建康府城政府人员的数量也相当庞大,南宋中期仅军队就有10多万人。每年政府都要从附近各地调拨大量粮、绢、帛、绵等供应该城,仅从徽州一地每年调拨的绢就达万余匹。(注:据罗愿《新安志》卷3所载统计。)其它如常州城驻军的粮食供应,旧额每月为米5000石,一年合计6万石;南宋后期虽有所减少,每年仍有近2.8万石。(注:史能之:《咸淳毗陵志》卷24《财赋》。)二是官营手工业生产。江南许多城市都有一定规模的官营手工业,其产品也是城市物资供应的一部分。如北宋时,宋廷先后在湖州设织绫务,杭州设罗织务,苏州、常州等设织造局。南宋时,临安城内官营作坊繁多,规模很大。到南宋中期,仅隶属朝廷的官营作坊就有各色工匠近万人。绍兴三十年(1160),江西洪、吉、赣三州的官办造船场,各有“工役兵卒二百人”;明州官办造船场初额400人,宝庆(1225—1227)年间为179人;常州作院到宋末“额管八十人”。(注:《宋会要》食货,44之7;罗jùn@①等:《宝庆四明志》卷7《郡志·叙兵》;史能之:《咸淳毗陵志》卷18《武备》。)不过,官营手工业作坊的生产主要是为政府服务的,其产品一般不投放市场,在城市物资供应中也不占重要地位。三是官营专卖商品的供应。宋朝对酒、盐、茶等物品实行严格的专卖制度,在这种制度下,政府实际上垄断了各城市此类物资的供应。其中一部分由政府直接销售,一部分则采取“买扑”的方式,即由私人承包经营。由于这些物品大多是基本日用消费品,销售量很大,政府从中获得高额利润。如北宋中期,杭州每年的酒税收入高达30万贯,是熙宁十年(1077)该城商税额的3倍多。(注:马端临:《文献通考》卷17《征榷考》;《宋会要》食货,16之7。)苏轼曾赞叹地说:“天下酒官之盛,未有如杭者。”(注:苏轼:《东坡奏议》卷7《乞开杭州西湖状》。)南宋前期,绍兴府城都酒务、比较务等机构的年酒税额有62752贯,是商税额的1.1倍多。(注:施宿:《嘉泰会稽志》卷5《课利》。)淳熙十三年(1186),严州经政府销售的茶叶有258.6万余斤,盐585万余斤,总收入近100万贯。(注:刘文富:《淳熙严州图经》卷1《课利》。)

民间系统的物资供应具体有两种形式:一是民间生产供应。宋代江南城市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表现是民间手工业的广泛兴盛。如婺州“城中民以织作为生,号称衣被天下,故尤富”。(注:刘敞:《公是集》卷51〈先考益州府君行状〉。)湖州、杭州、苏州、常州等城市的丝织业十分发达,产量巨大。南宋时,临安城除各种一般手工业外,还有碾玉作、钻卷作、篦刀作、腰带作、油作、铺翠作、金银打@②作、打纸作等多种加工业,其中仅“专以打造金箔及铺翠销金者,不下数百家”。(注:《宋会要》刑法,2之139。)徽州的制墨业享有盛名,其上品之墨“拈来轻,嗅来馨,磨来清”,被时人视为珍品。(注:《弘治徽州府志》卷2《食货·土产》。)衢州的蔡氏墨也颇为有名,需求量很大,以致一度出现了假冒现象严重的情况。(注:姚勉:《雪坡舍人集》卷19《赠墨客吕云叔》。)其它如越州(绍兴府)、湖州、杭州、苏州、明州(庆元府)、婺州等城的酿酒业,越州、温州、杭州、苏州、台州、吉州、抚州、信州、宣州(宁国府)等城的造纸业,杭州、秀州(嘉兴府)、湖州、越州、婺州、袁州、饶州、台州、吉州、建康、南康等城的刻书和印刷业,明州、温州等沿海城市的海产品加工业,湖州、睦州(严州)、杭州、温州等城的漆作业等等,都相当发达,使各城市经济的生产功能和消费品自我供应能力不断增强。同时,在许多江南城市的郊区及周边地带,经济作物种植业、水产业、园艺业十分兴盛,直接为城市物提供了相应的农副产品。如南宋临安城东门外,“弥望皆菜圃”;绍兴府城西郊,“鸡头最盛,有一户种及十八里者”;建昌军南城县近郊村民宁六,“一意农圃”,颇能自给;镇江府丹徒县居民孙大成有园地30亩,雇人种植蔬果,“不数年,嘉蔬美实,收利十倍”;苏州城郊的花圃种植业尤为盛行,“城东西卖花者所植弥望”。(注:周必大:《二老堂杂志》卷4;施宿:《嘉泰会稽志》卷17《草部》; 洪迈:《夷坚志》支甲卷5《游节妇》;刘宰:《漫塘文集》卷33《孙大成行述》;范成大:《吴郡志》卷30《土物下》。)二是民间商业供应。相对于手工业等生产领域而言,江南城市的民间商业更为繁荣,特别是在大中城市,普遍形成了从商品流通到批发、零售的较为完整的商业体系,有力地促进了城市之间、城乡之间、地区之间的商品流通,成为城市一般居民物资供应的主要途径。如南宋时临安城普通居民的粮食供应主要依赖民间市场流通渠道。时人吴自牧说:“杭州人烟繁密……每日街市食米,除府第、官舍、富室及诸司有该俸人外,细民所食,每日城内外不下一二千余石,皆需之铺户。”(注:吴自牧:《梦粱录》卷16《米铺》。)周密也说:“杭州城除有米之家,仰籴而食者凡十六、七万人。人以二升计之,非三四千石不可以支一日之用,而南、北外二厢不与焉,客旅之往来又不与焉”。(注:周密:《癸辛杂识续集》卷上《杭州食米》。)建康府城的情况大致相似。嘉定十七年(1224),知府余嵘称城中居民“日食所须,仰给商贩,米舟一日不至,米价即倍腾踊”,“以是数拾万之生齿常寄命于泛泛之舟楫米”。(注:周应合:《景定建康志》卷23《城阙志四·诸仓》。)袁燮说:“金陵军民杂处,舟车辐辏,米、麦、薪、炭、cuó@③、茗之属,民间日用所需者,悉资客贩。”(注:袁燮:《@④斋集》卷13。)

不过,就江南地区不同类型的城市而言,其物资供应的具体结构和形式又是有所不同的。其中,政治型城市由于受民间工商业发展水平的限制,官方系统在城市物资供应中占了主导地位。如地处山区的徽州“舟车不通,商旅罕至”,工商业发展缓慢。绍兴二十二年(1152),城区商税额仅6000余贯。到嘉熙四年(1240年),在当地官员的请求下,宋廷同意裁撤该城的税务。在这种情况下,其民间系统的物资供应显然相当有限。与此相联系,该城的居民数量也不多。直到宝庆三年(1227),城内外在籍坊郭户仍只有3887户,其中还包括为数不少的吏员、杂役等政府人员。至于户籍外的政府人员, 则数量相对较多, 仅驻军就有1300余人。这种人口规模和结构也决定了该城物资供应以官方系统为主的特点。(注:《弘治徽州府志》卷5《公署·郡邑》;卷2《户口》;卷4《驻军》。)综合型城市的物资供应, 官方系统和民间系统都占有重要地位,某些方面民间系统更为重要。如前面提到的南宋建康城的粮食供应,大部分仰仗商贩,一旦“客舟稀少,价即踊贵,抑之,则米不来;听之,则民艰食”。(注:周应合:《景定建康志》卷23《城阙志四·诸仓》。)经济型城市工商业发达,市场活跃,其物资供应主要依靠民间系统。如苏州城乡经济十分发达,“田畴沃衍,生齿繁夥”,“岁一顺成,则粒米狼戾,四方取给,充然有余”,“织衽之功,苞苴之利,水浮陆转,无所不至”,故城市居民“不耕耨而多富足,中家壮子无不贾贩以游者”。(注:范成大:《吴郡志》卷37《县记》。)显然,其所需物资主要是通过本地生产和市场流通。

二、州县城市的居民收入与消费

宋代江南城市居民的贫富分化现象相当严重,不同阶层和群体在收入和消费水平上存在着很大的差距。其中官僚贵族、地主豪绅、大商富工等无疑属于高收入阶层,是城市消费的主体;一般工商业者和部分士人、吏员等属于中等收入阶层,其消费活动也较为活跃;小商贩、小手工业者、贫寒士人、佣工、游民等属于低收入阶层,其消费需求仅限于维持最基本的生活水准。

城市官僚贵族的收入首先来自政府提供的货币和实物形式的俸禄,这一点无需多说。此外,还包括地租和工商业收入。大多数官僚贵族拥有相当数量的土地,有的是朝廷赏赐的,有的是依仗权势从农民那里兼并的。如神宗、哲宗两朝,执政王安石、吕惠卿、章dūn@⑤等人在浙西、江东一带拥有不少田产。徽宗时,佞臣朱@⑥在苏州等地有田地30万亩,另一佞臣蔡京仅受赐的江宁府溧水县永丰圩就达千顷。(注:《宋史》卷470《朱@⑥传》;洪迈:《夷坚志》丁志卷5《石臼湖螭龙》。)宋高宗即位初,将蔡京、朱@⑥、童贯、王黼在浙西的田地籍没出卖,六年后未卖出的还有5000多亩。(注:李心传:《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51,绍兴二年二月辛未。)迨至南宋,官僚贵族的土地兼并之风更为盛行。大将张俊“喜殖产”,其田庄广布苏、湖、常、秀等州,“岁收租米六十万斛”;知枢密院事周麟之强夺常州邵家地20余里;权臣秦桧“田业甚富”,其死后十余年,虽家业渐趋衰落,但岁收粗米仍高达10万斛;恭国公杨存中田产众多,曾一次就献出土地近4万亩给朝廷。(注:李心传:《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135,绍兴十年四月乙丑,卷191,绍兴三十一年七月己丑;洪迈:《夷坚志》丁志卷5《荆山庄@⑦》;《宋会要》食货,63之138。)由此形成了“郡县之间, 官户田居其半”,“一都之内,膏腴沃壤,半属权势”的状况。(注:李心传:《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51,绍兴二年一月丁巳;《宋会要》食货,14之37。)端平元年(1234),刘克庄在《备对札子》中说,官僚贵族“吞噬千家之膏腴,连亘数路之阡陌,岁入号百万斛,则自开辟以来,未之有也”;(注:刘克庄:《后村先生大全集》卷51。)稍后谢方叔也说,“国家驻跸钱塘百有二十余年矣……百姓膏腴,皆归贵势之家,租米有及百万石者。”(注:《宋史》卷173《食货志·农田》。)与此同时,官僚贵族还积极参与工商业活动,“托肺腑之亲,为市井之行;以公侯之贵,卑商贾之利”,“甚者发舶舟,招蕃商,贸易宝货,麋费金钱”。(注:《宋史》卷388《陈良佑传》。)如杨存中广事买扑酒坊,在临安、湖州等地许多城镇承包酒坊数十处,总资本高达72.5万余贯;徽、高两朝内侍李从之在平江府吴县经营大药铺,“他州异县来者益众”;家居临安城的昭庆军节度使韦渊,在浙西有田地5000亩,又在城里经营房舍租赁业。(注:《宋会要》食货,21之2至3;孙觌:《鸿庆居士文集》卷39《李从之墓志铭》;李心传:《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144,绍兴十二年二月己卯。)凡此种种,举不胜举。大量田产收益和丰厚的工商业收入,使官僚贵族的财富不断增加,许多人“金帛山积”,以至“有拥二三千万资者”。(注:王迈:《衢轩集》卷1《乙未馆职策》。)

江南各级城市普遍住有不少地主豪绅,称为“遥田户”。他们的收入,一部分来自农村田产的经营。如南宋中期,朱熹在南康军赈灾,曾劝得“在城上户二十五名,共认赈粜米一万一千六百三十五硕”。(注:朱熹:《朱文公文集》别集卷9《论上户承受认粜米数目》。 )这些在城上户能够出米赈粜,其中部分人显然是租米丰厚的城居地主。另一部分来自工商业活动。杭州、苏州等繁华都市的地主普遍从事工商业活动的情况自不必多说,就是在一般府州县城也是如此。如吉州城内经营粮食零售的铺户,“初非家自有米,米所从来盖富家实主其价,而铺户听命焉”。而“城郭富家之有米,多寡不一”。(注:《巽斋文集》卷4《与王吉州论郡政书》。)可见供应铺户食米的“富家”,其米的来源主要来自农村的租米。

城市大商富工阶层收入的主要来源自然是工商业活动,但许多人也在农村购置田产,收取租米。如平江府“城北民周氏,本以货麸面为生业,因置买沮洳陂泽,围裹成良田,遂致富赡”;原籍大梁的张勰,因从事海外贸易致富,遂“买田婺州郭外”。(注:洪迈:《夷坚志》三志己卷7《周麸面》;吕祖谦:《东莱文集》卷7《大梁张君墓志铭》。)

上述这些城市高收入者,资产殷富,生活豪奢,所消费的除了日常生活用品,还包括各种奢侈品。如杭州城内豪富之家云集,早在北宋时就已是“风俗轻靡”,“饭以玉粒粳,调之甘露浆,一馔费千金,百品罗成行”。(注:欧阳修:《居士集》卷2。 )南宋时更是“侈靡相尚”,“衣不肯著布缕绸绢、衲絮yùn@⑧敞、浣濯补绽之服,必要绮罗绫@⑨、绞绡靡丽、新鲜华粲、chī@⑩缯绘画、时样奇巧、珍贵殊异,务以夸俗而胜人”;“食不肯蔬食、菜羹、粗粝、豆麦、黍稷,菲薄清淡,必欲精凿稻粱、三蒸九折、鲜白软媚,肉必要珍馐嘉旨、脍炙蒸炮、爽口快意,水陆之品,人为之巧,缕簋雕盘,方丈罗列”。(注:阳枋:《字溪集》卷9《杂著·辨惑》。 )时人袁说友曾感叹地说:“销金衣饰,顷岁有司屡行禁止,往往法令稍宽,随即纵驰,累岁以来,其侈日盛。”(注:袁说友:《东塘集》卷10《禁蕺销金札子》。)为了满足豪富之家的奢侈生活,临安城的相关工商业十分兴盛。如在融和坊北至市南坊有著名的珠宝市场;在官巷有大型花市和众多奢侈品店铺,“所聚奇异,飞鸾走凤,七宝珠翠,首饰花朵,冠梳及锦绣罗帛,销金衣裙,描画领抹,极其工巧,前所罕有者悉有之”。(注:吴自牧:《梦粱录》卷13《团行》。)其它城市也有类似情况。如绍兴(1131—1162)后期,镇江府城有个酒务官,“夸多半靡,务以豪奢胜人”,“饮食极于精腆,同官家虽盛具招延,亦不下箸,必取诸其家”。“尝令匠造十桌,嫌漆色稍不佳,持斧击碎,更造焉。啖羊肉,唯嚼汁,悉吐其滓”。(注:洪迈:《夷坚志》丁志卷6《奢侈报》。)

城市的一般工商业者,其收入基本上来自工商业经营活动。他们的经营规模不大,收入也有限,一般只能保持生活的温裕。如“湖州人陈小八,经商贩缣帛致温裕”;饶州市民汪乙,“居仓步门外,贩鱼鳖以供衣食”;鄱阳城“市民许二,与弟许三居于行春桥北,多酿酒沽,而日输官课,稍致富足,遂买马乘骑”。(注:洪迈:《夷坚志》三志辛卷10《陈小八子债》,支甲卷3《汪乙鳖》,三志壬卷6《许生坠马》。)此外,部分吏员、士人等也有较为稳定的收入。这类城市居民的消费一般以基本生活品和日用品为主,奢侈品的需求量不大。

小商贩、工匠、佣工、贫寒士人之类在江南城市人口中占了相当比重,他们收入低微,且很不稳定,“一日失业,则一日不食”。(注:《宋会要》食货,12之6。)如临江军城“为牙侩者例皆贫民, 虽有百斛求售,亦无钱本可以收蓄”;临安城“有贫而愿者,凡货物盘架之类,一切取办于作坊,至晚始以所直偿之”,始终“无分文之储”;饶州“市贩细民鲁四公,煮猪、羊血为羹,售人以养妻子,日所得不能过二百钱”;鄱阳城寒士刘十二,“居槐花巷东,以佣书自给”。(注:《双溪类稿》卷21《上赵帅》;《武林旧事》卷6《作坊》;洪迈:《夷坚志》支癸卷8《鲁四公》,支甲卷4《刘十二》。)临安官营作坊里“和雇”的工匠,虽收入相对较为稳定,但每日只有食钱170文、米2升,除了自己生活外,还要养活家小,处境艰难。(注:《宋会要》职官,16之23。)显然,此类低收入者的消费完全局限于米、盐之类的基本生活品,而且往往连基本生活品也不能正常保证。

此外,江南城市中还有许多完全没有收入的流民、乞丐之人,他们靠政府的救济和他人的施舍为生,常陷于“口无饮食,身无衣盖,冻饿于道”的悲惨境地。(注:吴自牧:《梦粱录》卷18《恤贫济老》。)南宋人洪迈在《夷坚志》中记载了不少这方面的具体事例,如:“李次仲季与小郗先生游建康市,入茶肆,见乞丐者蹒跚行前,满股疮秽”;“严州东门外有乞丐者坐大树下,身形垢污,便秽满前”;“鄱阳有郑道人,不知从何来,不肯入道堂,日行丐于市”;“明州有道人,行乞于市”;“豫章丐者李全,旧隶建康兵籍”;“吴江长桥侧居民郑氏媪,年八十余岁,独处茅檐之下,日丐于市”。(注:《夷坚志》乙志卷1《小郗先生》、卷13《严州乞儿》、《海岛大竹》,支丁卷10《郑道人》,丁志卷2《李家寓仙丹》,支景卷3《吴江郑媪》。)这些处于社会最低层的城市居民,已谈不上正常的消费需求了。

从江南地区不同类型城市的居民消费特点来看,在政治型城市,消费奢侈品的需求量相对较大;在综合型和经济型城市,各种物品的需求都相当旺盛;港口型城市的消费品还包括相当数量的海外舶货。  三、市镇的物资供应与消费

作为新兴的农村经济中心地和城乡市场结合体的各种商业市镇的广泛兴起和迅猛发展,是宋代江南城市发展一个引人注目的现象,它不仅在很大程度上改变了以往由州县城市一统天下的城市发展格局,促成了区域性城镇等级网络的形成,而且有力地推动了城市活动向农村的扩展和渗透,引发了乡村都市化现象的出现。与传统州县城市不同,市镇并不是凭籍一定的政治因素兴起的,而是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城乡市场联系不断加强、各地区之间商品流通日趋活跃的产物。因此,一方面,市镇越来越明显地呈现出城市的基本特征,代表了一种新型的经济都市形态;另一方面,市镇又保留着部分农村社会的特点,成为介乎城市和乡村之间的社会、经济混合体。

宋代江南各地兴起的市镇数量繁多,具体形态不一。大致说来,主要可分为环城卫星市镇、农业市镇、手工业市镇、商品转运市镇、沿海港口市镇和消费性市镇等六大类。对此,笔者在另文已有专门论述。(注:参见拙著:《浙江古代城镇史研究》,安徽大学出版社2000年出版;拙作:《略论南宋时期江南市镇的社会形态》,载《学术月刊》2001年第2期;《论宋代两浙路的城镇发展形态及其等级体系》, 载《浙江学刊》2001年第1期。)从总体上讲,作为初具形态的新兴经济都市,市镇的物资供应主要依赖于民间工商业,而且由于工商业的专业化程度相对较高,其物资来源除了本地生产外,相当部分是通过区域性市场网络由外地输入。其中,环城卫星市镇主要分布于繁华都市的周边地带,实际上是城市向周边乡村扩张的一种形式,成为所在城市的有机组成部分,工商业极为发达。如南宋临安近郊分布着北郭、江涨桥等10多个规模不等的市镇,其中仅浙江、龙山、北郭、江涨桥4个市镇, 到南宋后期年商税额就高达26万多贯,是城内商税额的1.7倍多;江阴城澄江门外的江下市,“商船倭舶岁常辐凑,驵侩翕集”。(注:潜说友:《咸淳临安志》卷19《疆域·市》,卷59《商税》; 朱昱:《重修毗陵志》卷2《坊市》。)这类市镇的工商业人口规模庞大,其物资供应更多地由市场从外地调入。农业市镇主要兴起于农业经济较为发达的地带,承担着当地农副产品的外销和流通职能。如嘉兴府的魏塘镇、苏州的直塘市、建康府的孔镇、宁国府的水阳镇等都是典型的粮食市镇,温州的白沙镇是典型的林业市镇,绍兴府城东的梅市和项里市是果品交易中心,临江军的肖家峡市是山区蔬菜市场,明州的鲒qí@(11)镇是大型渔业市镇。这类市镇所消费的农副产品自然来自本地生产,手工业产品则大多依赖市场流通。手工业市镇是随着各地手工业的发展而兴起的,其生产的专业化特点尤为明显。如两浙沿海的杜渎镇、于浦镇、岱山镇、大嵩市、钱清镇、汤村镇、下砂市、广陈镇等都是颇具规模的盐业市镇,其居民“以煎盐为生”,多数“不曾耕种田亩”,“鬻盐以自给”;(注:《宋会要》食货,26之1;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44。)处州的琉田市、吉州的永和镇、饶州的景德镇等都是著名的陶瓷业市镇,景德镇有瓷窑300余座,“窑火既歇,商争取售”;(注:《光绪江西通志》卷93《经政略·陶政》载蒋祈《陶记略》。)建康府的白土市、饶州的杭桥市和螺坑市、嘉兴府的濮院市、湖州的南浔镇等是著名的纺织业市镇,濮院市到南宋后期,“机杼之利,日生万金,四方商贾云集”,“濮院之名,遂达天下”。(注:夏辛铭:《濮院志》卷14《农工商》引《濮川志》;《光绪桐乡县志》卷1《疆域志》。 )这类市镇一方面生产和输出其大量特色手工业产品,另一方面又从外地输入各种原料和居民消费品,一般都形成地域性的物资供应网络。商品转运市镇多兴起于内陆交通沿线,承担着沟通各地之间商品流通的职能。如太平州的黄池镇、采石镇,池州的雁汊镇,临江军的樟树镇,苏州的木渎镇、平望镇,常州的奔牛镇,嘉兴府的乌青镇,绍兴府的西兴镇、曹娥镇等。这类市镇以发达的流通性商业为特点,其物资需求基本上依赖于市场供应。由于缺少本地生产基础,一旦商品流通渠道不畅,商业活动和物资供应就会受到严重影响。沿海港口市镇是随着海上贸易的发展而兴起,充当着不同层次的外贸口岸的角色。如嘉兴府的澉浦镇是南宋时临安的外港,“招接海南诸货,贩运浙西诸邦”,年商税额一度在3万贯以上, 在籍居民达5000余户。(注:常棠:《澉水志》卷上《地理门》;《永乐大典》卷14622《吏部条法·差注门三》。)与商品转动市镇一样, 这类市镇的物资供应也主要通过市场由外地输入。消费性市镇主要是随着外来人口的增加和消费性商业的发展而兴起的,其物资供应有着自身的特点。如位于长江沿岸的苏州许浦镇、建康府靖安镇、池州池口镇等,驻有大量军队。许浦镇在南宋时一度驻有水军上万人,“军民市易为盛”,(注:《洪武苏州府志》卷14《兵卫志》。)军事人员及其家属成为该镇人口的主体,因而官府的调拨和配给在其物资供应中占了很大比重。常熟县福山镇则是远近闻名的宗教市镇,镇上的东岳庙吸引了各地大批信徒前来祭祀,“江、淮、闽、粤水浮陆行者……率以类至,号曰‘会社’,箫鼓之音相属于道,不知几千万人”。(注:范成大:《吴郡志》卷13《祠庙》。)其所需物资全仗邻近乡村和外地提供。不过,这类市镇在江南市镇体系只占少数。

市镇中也住有一定数量的政府人员,许浦镇之类的市镇政府人员之多自不必说,就是一般市镇,也有相应的管理人员和部分军队。同时,宋廷对酒、盐之类日用品的专卖施行于城乡各地,包括市镇。因此,官方系统也是市镇物资供应的的一种途径和形式,尽管在大多市镇并不占主导地位。

从江南市镇居民的收入和消费状况来看,与州县城市相比,有两个突出特点:一是工商业及相关收入是居民收入的主要来源;二是居民消费以日用品为主,对奢侈品的需求较为有限。这是由市镇的经济形态和居民结构所决定的。

作为新兴的经济中心,工商业及相关行业的从业人员是大多数市镇人口的主体。其中又可分为四部分:一是资本雄厚的富商、手工业主和充当商品交易中介的牙商、驵侩,如嘉兴府的青龙镇“富商巨贾、豪宗右姓之所会”;苏州直塘市米商张五三“仓禀帑库所藏钱米万计”;池州池阳市有的织布机户开设颇具规模的作坊;饶州九墩市有“大侩程氏”;衢州峡口市的祝大郎开设“质库”,“富而不仁”。(注:杨潜:《绍熙云间志》卷下;洪迈:《夷坚志》志补卷7《直塘风雹》、《祝家潭》,乙志卷14《全师秽迹》。)这些大商富工通过工商业活动,积累了大量财富。他们生活豪华,除一般消费品外,还包括各种奢侈品。如明州小溪镇有个富翁,“造巨宅,凡门廊厅级皆如大官舍”,极尽气派。(注:洪迈:《夷坚志》丁志卷14《明州老翁》。)但从总体上看,市镇中这类人员的数量相当有限。二是一般商人和手工业者,如在饶州德兴县南市开设酒店的汪一,在苏州常熟县梅里镇开设药铺的江仲谋等。(注:洪迈:《夷坚志》三志壬卷10《汪一酒肆》,支庚卷4 《伏虎司徒庙》。)这类人员在市镇工商业人口中占了相当大比例,他们经营规模和收入有限,只能保证日常消费品的需求,生活温裕。三是小商小贩和各色工匠,如南宋洪迈《夷坚志》中提到的饶州乐平县桐林市银匠童氏和杭桥市染工程氏,鄱阳县石头镇小贩龚三、汪三、陈二,临安府浙江市卖鱼饭的舒懋等。这类人员占了市镇工商业人口的大部分,他们的收入并不稳定,只能维持最基本的消费需求。四是佣工、苦力等贫寒之人,如徽宗、高宗二朝内侍李从之退仕后,在苏州吕山开设大药铺,雇佣杂工数百名;南宋后期,常州奔牛镇和镇江吕城镇“舶脚、脚夫平生靠运米以谋食者”,“数逾百家”。(注:孙觌:《鸿庆居士文集》卷39《李从之墓志铭》;黄震:《黄氏日抄》卷72《回申再据总所欲监钱状》。)这类人员收入微薄,往往连日常的消费品都不能正常保证。

此外,江南市镇居民中还包括部分官吏、士人、地主、农民、演艺人员、无业游民等,他们的收入和消费状况也不尽相同。如南宋中后期,嘉兴府海盐县澉浦镇除监镇官外,又有管理盐场、酒库、市舶场、抽解竹木场、铁布军需场的官吏;华亭县青龙镇“设监理财”,又“有学,有狱,有库,有仓,有茶场、酒坊、水陆巡检司”,其官吏数量相对较多。(注:常棠:《澉水志》卷上《廨舍门》、《坊场门》;《正德松江府志》卷9《镇市志》。)但这些都属于下层官吏, 他们的俸禄不多,消费需求也不大。不少江南市镇都设有镇学、书院、家塾等官私学校,由此吸引了部分士人前来讲学和求学。如南宋中后期,嘉兴府澉浦镇、青龙镇、上海镇等均有官办的镇学;饶州景德镇、于店和信州贵店等均有民办书院。这类士人大多生活清苦,满足于最基本的生活需求。许多市镇以其发达的工商业和优裕的环境,吸引了部分地主前来寓居。如南宋中期苏州横金市的王珏有“田数百亩”;湖州南浔镇的华文胜,田产众多。(注:洪迈:《夷坚志》支丁卷3《宝华钟》; 汪日祯:《南浔镇志》卷26《报国寺布施碑》。)这些地主往往也参与工商业活动,其收入呈现多样化的特点。如前文提到的直塘市张五三、峡口市祝大郎都是由地主进而成为富商的。不少地主家财富足,与巨商富工构成市镇的高消费阶层。稍具规模的市镇除中心市区外,还包括周边部分乡村,故农民也是其居民的一部分。如澉浦镇便包括周边的惠商、石帆、秦山等村落。市镇农民一般多从事果蔬、园圃等经济作物种植业,如镇江府大港镇孙沂兄弟,“竭力灌园,园之果蔬畅茂,他植者莫及之,负贩者争趋之”。(注:刘宰:《漫塘文集》卷31《孙沂墓志铭》。)这种专业化、商品化的经营方式,使市镇农民的收入往往高于一般乡村农民;同时,受商业文化的影响,他们的消费需求也较一般农民要活跃,对市场的依赖性也大得多。

四、结论

通过前面的考察和分析,我们可以得出以下几个结论:

第一,随着城市经济的发展,宋代江南城镇的物资供应日趋商业化、市场化,特别是在经济型城市和商业市镇,表现得尤为明显。这从一个侧面反映出州县城市发展形态的重大变革,即由传统的政治或军事中心向真正意义上的经济中心、社会中心转变;而具有新兴经济都市性质的市镇的广泛兴起,则进一步推动了这种转变。

第二,宋代江南城镇居民的收入和消费结构日益呈现出多样化的特点,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城市产业结构的多样化和系统化。从历史的角度看,这是古代城市经济开始走向成熟的一个重要标志。

第三,与传统城市居民经济生活深受政治因素影响的不同,宋代江南城镇居民在收入和消费上的两极分化现象更多地是由经济因素引起的,这既是促进城市经济活力进一步增强的动力,也带来了许多新的社会问题,进而对城市管理提出了许多新的要求。宋代江南城市管理的一系列变化,很大程度上是与此相关的。

字库未存字注释:

@①原字为氵右加睿

@②原字为钅右加及

@③原字为卤右加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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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⑤原字为忄右加享

@⑥原字为面右加力

@⑦原字为雍下加缶

@⑧原字为纟右加媪的右部

@⑨原字为禾右加宅

第3篇:宋代土地制度变革的特点范文

关键词:古代;农业职业教育;历史演进;特征思考

作者简介:杨成明(1989-),男,内蒙古阿拉善人,浙江师范大学职业技术教育学院在读研究生,研究方向为职业技术教育学;张棉好(1970-),男,江西玉山人,浙江师范大学职业技术教育学院副教授,研究方向为职业技术教育学。

基金项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十一五青年专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背景下农村职业教育可持续发展模式的理论与实践研究”(编号:EJA10043),主持人:刘颖。

中图分类号:G719.2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7158(2015)04-0091-06

中华五千年的文明历史体现出我国古代劳动人民在生产、生活各方面的伟大智慧。作为典型农业大国的中国,辉煌的农业文明便是其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农业文明孕育的主体――古代的劳动人民,借助农业职业教育这一载体,将古代农业科技不断转化为推动农业发展的生产力,促进我国古代农业发展的同时,也积淀了深厚的古代农业文明。而这一重要载体,也在历史发展的不同阶段留下了独特的历史足迹。

一、中国古代农业职业教育发展的历史演进

中国古代农业职业教育的发展,伴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而逐步丰富,形成体系化。不同历史朝代的国家重农业政策造就了不同的农业文明历史,也促使了农业职业教育在历史的发展脉络中形成了不同的轨迹。

(一)古代农业职业教育的孕育时期――原始社会

原始社会作为人类文明起源的历史阶段,先后划分为原始人群和氏族公社两个阶段。古代黄河周围有利的自然环境孕育了中华民族的早期先民,正是这种自然环境优越性催生的大河文明决定了原始先民以农耕为主的生产方式,这也成为我国农业文明诞生的标志。“食草木之食,鸟兽之肉,饮其血,茹其毛”(《礼记・礼运》),成为该历史阶段原始先民生活特征的真实写照。伴随着第一次人类历史的分工,即:采集、渔猎和农业、畜牧业分离,以及神农氏对于农业发展的推动,促使了“刀耕火种”形式的原始农业与教育的出现,如《白虎通》卷一:“古之人民皆食禽兽肉。・・・至神农,因天之时,分地之利,制耒耜、教民以耕・・・”。畜牧业和手工业从农业中的分离,使得原始社会中的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显现出了分离的趋势,从而出现了巫等最早脱离于社会生产的知识分子。在此历史过程中积累的农业生产技术,如:有关采集、渔猎、农业种植以及火的使用等方面的知识通过示范模仿、口耳相传、原始神话艺术与文字绘画等形式在日常的生产、生活中传承下来。由于分工水平的限制,原始社会并未出现现代意义的职业,也就未出现职业教育的踪影,但原始社会末期各个部落显贵“设官教民”以及成均之学、虞庠之学等原始学校的萌芽却为我国古代农业职业教育的萌芽孕育了良好的环境[1]。

(二)古代农业职业教育的萌芽时期――夏商周

夏朝的建立标志着我国由原始社会向奴隶社会的过渡,经过商朝的进一步发展,在西周达到了奴隶社会的全盛时期。在这一历史时期,“重农”之风的逐步显现,并在周代开创了我国古代劝课农桑制度。各国国君不仅亲耕“藉田”以劝天下,而且通过设置农官――畴官来推广农业生产技术,《周礼・地官司徒》记载:地官司徒即管理农业生产,深通辨土认地之法并向后代传授。这也促使了自给自足、春种夏管、秋收冬藏等为特征的初始农业社会形态的形成[2]。

三代典型的土地制度――井田制是一种土地公有的土地制度,这就决定了国家在农业生产技术与知识的生产、推广方面不可懈怠的责任。西周开创的“藉田礼”,成为了我国古代统治者劝课农桑的重要举措至清代始终未断。而自商代开始,便出现了私田与公田并存的局面,由此农业生产中的生产知识与生产技能的传授途径形成了分支,一方是国家设立农官进行普及,而另一方则是通过技能家传的形式来继承。伴随着社会生产的发展,社会分工的不断明确以及统治者的政治需求,逐渐出现了士、农、工、商等“四民分业”的开端,由于“宦学事师”与社会职业不可更改的社会制度,使得此阶段的农业职业教育除农官指导之外,更多是以生产技能与经验的家传来开展,生产经验与技能的父子相传为代表的艺徒制,标志着我国农业职业教育的萌芽[3]。

(三)古代农业职业教育的初步发展――春秋战国时期

作为我国历史上第一个动荡时期的春秋战国,在政治、经济和文化等各方面的突出成就,对当今人类社会的发展仍具有启发意义。而春秋战国时期铁制农具的出现促使了生产力的变革,促进了大面积私田的出现,并成为小农经济形成的基础。由此小农经济成为各诸侯国的立国之基。诸侯争霸过程中各国对于农业生产的重视,无疑提升了农业的社会地位,也促使了我国重农抑商政策思想的形成。在此背景下,我国古代社会所提倡的“以农为本”的思想便应运而生了。正是这种“以农为本”思想的影响,促使了各诸侯国先后提出各种重农的政治思想和劝农措施来促进本国农业的发展。如《汉书・食货志》中记载,战国著名的政治家李悝主张:“善为国者,使民无伤而农益勤”,与此同时,他还通过平籴法等措施稳定农产品价格,达到“使民适足,贾平则止”的效果,从而实现“民无伤而农益劝”。

春秋战国时期传承了西周的职官制度,职官在学习农业科学知识的同时,需将所学农识传授于世袭其职位的子弟。“天子失官,学在四夷”,打破了夏商周时期“学术官守”的局面,使得一部分曾经从事劝农以及农业生产和拥有农业技术农官通过私学的形式开始向民间传授农业科学技术,而在此时期,农业技术父子兄弟家庭传承基本模式已确立[4]。“百家争鸣”的出现,不仅促使了我国许行为代表的农学派的产生,还孕育了许多优秀的农业文献著作,如《吕氏春秋》中《上农》等四篇便是其中的典型代表。

“农本思想”的形成与巩固、重农措施的颁布、农业著作的产生等多方面的因素,促使了我国农业职业教育在此期间得到了初步的发展,并为秦汉时期及以后我国农业职业教育的进一步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

(四)古代农业职业教育的进一步发展――秦汉至魏晋南北朝时期

在经历了春秋战国的特殊时期,统一秦王朝的建立,标志着我国封建制度的确立。秦朝的建立延续了前朝劝课农桑的制度,重视农业生产。汉朝重农政策更加突出,《史记・孝文帝纪》记载:文帝下诏,“农,天下之本务莫大焉”。郭沫若《中国史稿》中也提到:“文帝时,多次下诏劝课农桑,对努力发展生产的地主给予奖励”。重农思想及措施推动和促进了该阶段注重农业技术和知识的传播,以此来提升农业生产效率。而汉朝针对当时“舍本农而趋商贾”的现象,一方面积极推行各种劝课农桑的惠农政策,甚至君主亲耕籍田以作表率;另一方面为了吸引农业从业者,减轻农业赋税,使得土地兼并之风兴起,尤其是在西汉政权建立之后,非身份地主(即:商人、手工业者等)不断增加,使得自耕农逐渐丧失土地而沦为农业依附民。在此背景下,两汉贯彻劝课农桑政策的同时颁布了抑制土地兼并的政策,促使了畜牧业等行业既有较高生产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的专业户出现,也推动了农业的发展[5]。

秦汉时期作为我国劝农官员设置的开始,除大司农外,三老、力田等均作为督促、管理农民按时进行农业生产及农业生产技术推广的重要人物;而专职劝农官员更是将是否善理农事作为奖惩的依据[6]。因而,调动了劝农官员各方面的积极性,不断发明新的耕种方法、农业生产器具和推动农业专著的产生。农学家赵过发明并推行的代田法算得上是中国历史上农业技术推广程序的首创。《汉书・食货志》有云:“过能为代田,一亩三天川。岁代处,故曰代田,古法也”。意指:将一亩田地用农业器具开出三条沟,形成三条沟三条垄。第二年垄沟位置变换来进行耕种。秦汉在超越前朝手口相传教育方法时,注重思考和操作能力,理论传授与科学实验并重的教育方法体系,赵过代田法的发明与推行过程便是最好的说明。西汉农学家汜胜之在总结前朝农学文献的基础上编纂了农业专著――《汜胜之书》,成为当时我国职官性农业技术教育第一部教材,使得农业职业教育内容更系统化、专门化[7]。秦汉时期农业职业教育各方面的发展不仅成为封建社会农业制度的基础,并为后来农业职业教育奠定了体系和模式基础。

我国历史上政权更迭最频繁的时代――魏晋南北朝,是继春秋战国之后的第二个社会动荡时期。尽管此时政权变化频繁,各诸侯国之间战争不断,但它们的共同点都是将农业作为立国之本、兴国之要。各诸侯国纷纷采取各种劝农措施恢复农业发展,其中曹魏屯田制、西晋占田制、北魏均田制均为较典型的制度,从而形成了世族地主(官僚或商人转化而成)与自耕小农、部曲(家兵或私兵)、佃户经济依附的社会现状。魏晋南北朝在促进民族融合的同时,也促进了农业的发展。多民族的交融,不断产生了新的思想和技术,此时期不仅农业生产工具种类增多(新增了畜力拉耙等工具),农作制和选种技术水平也有所提高。

作为传统劝课农桑的典型――“耕藉礼”,成为各少数民族诸侯表达自我政治抱负的一个途径,在强化农本思想的同时,客观上促进了少数民族与偏远地区农业的发展。而我国乃至世界上保存下来的最早一部系统的农业科学著作――《齐民要术》的问世,成为了魏晋南北朝时期农业职业教育发展的辉煌结晶。《齐民要术》系统总结了黄河中、下游地区北魏及之前的农业生产技术成就,涉及领域广泛,并初步建立了农业科学体系,故贾思勰自称为“起自耕农,终于醯醢,资生之业,靡不毕书”,也因此它被称之为“农业百科全书”。不仅是对农业技术的研究和记载,而且在大量实践科学的基础之上总结出许多农业生产的规律,如耕种要顺应自然的变化,重视种子的品种和特性等[8]。与此同时,还介绍了有关家畜的饲养方面的知识,并第一次记述了马驴杂交培育骡的方法和有关技术原则。与此同时,在教育思想家的农业职业教育思想推动下,客观上也推动了我国农业职业教育的发展。如傅玄在“人才九品论”中,首次将农、工、商各业者称之为人才。这不仅体现出我国农业在此时期的发展,也显现出了此时期通过不同形式来推动农业职业教育的发展。

(五)古代农业职业教育发展的鼎盛时期――隋唐至宋元时期

隋唐时期经济技术的高度发达与国力的强盛,在我国历史上乃至世界发展史上都具有突出的位置。隋朝以“急农”、“榨农”来达到政治上所需要的迅速致富的目的,也成为了隋朝二世灭亡的根源。但隋朝在官学教育体制中创建了较为完备的职业教育制度,为唐朝在教育制度和农田制度等方面的高度发展奠定了深厚的基础。而唐朝立国之初,吸取前朝教训,以“重农、息农、劝农”来代替“急农、榨农”制度,在促使唐朝农业恢复的同时,为创造发达的农业文明打造了良好的条件。

首先表现在,天子恢复了自东晋以来被废止达400年之久的“耕藉田”仪式,使之成为鼓励天下民众务农的有效手段,并在一定程度上促使了全国重农之风的形成。《旧唐书・礼仪志》记载,唐太宗通过此举,产生了“此礼久废,而今始行之,观者莫不骇跃”的成效。同时,唐朝首先建立了从中央到地方完备的农业管理体制,中央有司农卿一人,少卿两人;地方道、州、县的副长官主要负责劝课农桑,如:撰写劝农文、编写劝农歌、农业生产技术的推广。唐朝的基层农业生产管理单位为里,设里正,而劝课农桑也同样是里正的一项重要任务。如《唐律疏议・户婚》记载:“诸里正依令授人田,课农桑”。与此同时,通过设立专门的劝农使,来与地方官员共同进行农业生产的监督、管理。完备的农业管理体制,在促使农业生产发展的同时,促进了农业技术的发明与推广。但遗憾的是,此时的农业职业教育却未出现专门的学校作为载体来进行。

其次,在农田制度与农业生产技术、工具方面,唐政府积极实行并改革均田制,在首次颁布的著名的武德田令中规定:耕地可以满足给田定额的地方作为宽乡(人口规模、土地规模较大的乡村),反之则为狭乡。另一方面,唐朝很重视屯田工作,利用士兵或农民耕种荒废田地。帝王对农业的重视,推动了许多政治家重农思想的产生,农业生产工具的更新以及新的农业生产技术的出现,如曲辕犁的创制,灌溉工具筒车的发明等,著名的政治思想家陆蛰在《均节赋税恤百姓》中提出:“百姓足,君孰与不足”的农本思想;“立国而不先养人,国固不立矣;养人而不先足食,人固不养矣;足食而不先备灾,食固不足矣;为官而备者,人必不赡;为人而备者,官必不穷”的预防意识以及移民实边的思想。众多的政治思想家、农业科学家思想的汇集以及对历史文化的继承,形成了唐朝开展农业职业教育,推广农业生产技术的“农业典籍”。如陆龟蒙的《耒耜经》是记述江南地区农具的专著,也是中国历史上最早的一部农具专著;陆羽的《茶经》是一部传播茶文化、茶叶科学知识、普及饮茶习俗、推动茶叶生产的杰出著作,指导了我国古代茶区的生产实践,成为我国农业史上最早的一卷茶叶专著[9]。

在唐朝农业职业教育发展的基础上,处于我国封建王朝顶峰的宋代一如既往地延续了前朝“以农为本”的思想。首先帝王通过多次颁布《劝农诏》来强调农业和粮食的重要性,而且在宋朝出现了劝农文以及劝农碑刻来教化民众,督促农业,推广技术。其次,在农业管理体制方面,较唐代相比更为完善,将劝农使由中央属员改为由地方属员,并且为正式职务,按其等级,可分为路、州、县三级;按其职务体制,可分为监察和行政两个层面;按其官员所属,可分为地方官员、转运使、提刑使三个系统;除了这些正式带有劝农职衔的职务外,还设有专门的劝农使。与此同时,宋代为了更好地发展农业生产,在全国实施农师制。农师是从民间熟识农事的人中间推选的,调查各家种子、耕牛和劳力的情况,督责农户开荒种莳,充分体现出宋元时期劝课农桑教育活动的日益制度化,同时也促使了农业教育理论的创新。《陈昱┦椤肥撬未农业著作的一大代表,提出了“地力常新壮”的著名论断;而北宋胡瑗的分斋教学将民、兵、农等实用学科纳入正规学校之中,是我国自原始社会以来首次将农学教育纳入到正规学校之中的典范,对于农业职业教育来说意义重大[10]。

承接了唐宋科学技术与教育成果,并以此为基础拓展出许多卓越成就的元朝,虽然在中国古代的历史上仅有百年之久,但其在文化教育等方面却极具特色。作为中国历史上第一个由少数民族统治的统一多民族国家,在其农业政策的演变上,起初重牧而轻农,致使北方农业生产凋敝。窝阔台时期,在中书令耶律楚材的积极策划下,实行职业户计制度,将百姓编籍定户为“良民”,使之进行农业生产。元朝实现了“汉唐极盛之际有不及”的空前统一,为农业生产的恢复和发展创造了极为有利的客观条件。作为统治者,也通过颁布农书,奖励农桑,设置劝农官,以“科普读物”推广农业生产知识和技术等劝课农桑的政策来促进农业生产[11]。作为我国教育史上农业职业技术教育典范的社学,是将农桑与教化融为一体,利用农闲时间召集农民子弟进行教化。社长具有管理者和教师的双重身份,既负责传授种植技艺,播储粮备荒,又负责管理治安以及奖勤罚惰。社学不仅为元朝农业职业教育的发展起到了巨大作用,甚至为明清时期社学的发展产生客观上的影响[12]。而丰富的农业著作,如《农桑辑要》作为我国古代重要的官颁农书,强调农民要掌握科学实用的农业知识和技术,以及《王农书》等都是元朝农业职业教育发展的成果。

(六)古代农业职业教育发展的新阶段――明清时期

明朝是典型的以小农经济立国的朝代并达到顶峰。一方面较前朝相比,明朝统治者贯彻“以农为本”思想以及“安民”和“宽民”政策的同时,注重提高农民的社会地位,积极赈灾扭转了当时农民的生存状况,如《明太祖实录》中记载:“凡为治以安民为本,民安则国安”;另一方面,明朝自由租佃的政策也无疑增加了农民的自由化程度,为后期资本主义的萌芽奠定了基础。除此之外,明清时期的农书总量超过了明之前中国农书的总量,《农政全书》便是明朝时期农学著作的一个典范,被誉为“杂采百家,兼出独见”;与此同时,明代学者宋应星所著的《天工开物》作为我国古代历史中重要的职业教育理论著作,全面反映了明代及之前历朝历代的农业技术成就,并对农业技术教育产生了深厚影响[13]。

作为我国最后一个封建王朝的清朝,在农业职业教育的发展方面同样表现出了独具的特点。清朝的农业在帝王的极其重视下,通过“耕藉礼”,推行“重本抑末”的政策以及劝农官员的设置促使了农业的发达。尤其是在乾隆时期所编撰的《授时通考》,不仅涵盖了古代经、史、子、集中有关农业的记载427种,汇集了古人的农业著述,并配有直观的插图512幅。而永佃制的实行在缓解清朝人地矛盾的同时,使得佃农获得更大主动权并有利于土地资源的利用。清代,专门从事蔬菜生产的农民增多,北京郊区的农民采用“火室”等设备进行反季节蔬菜的种植,成为我国现代温室农业的缩影。苏南地区的粮―畜―鱼―果―菜的综合经营,更是开创了我国生态农业的先河[14]。由于明清时期对外交流的影响,使得玉米、番薯等异域农作物被引进,这在丰富我国农业生产品种的同时,在土地的开发和利用率的提高方面具有重要意义。

二、中国古代农业职业教育发展的特征思考

纵观我国古代农业职业教育发展史,无论是原始社会,还是封建社会发展顶峰时期的唐宋,作为传统农业大国都始终能注重农业在国民生产、生活中的地位,都积极地通过各种劝农措施提升农业地位,普及农业知识,推广农业技术,发展农业生产;这也使得我国古代农业职业教育在历史演进中呈现出明显特征。

(一)古代农业职业教育行为发生的强制性

古代农业职业教育的强制性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农业作为我国古代社会的立国之本,历朝历代的君王都通过积极发展农业来提升国家收入、增强国家实力。因此,在巩固政治统治,加强社会控制的政治动机驱动下,统治者通过政治权力来总结前朝以及来自民间的农业生产经验、先进农业技术,并予以推广,以此来促进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而在此过程中,农业职业教育作为一种政府行为,便呈现出了强制性的特征[15]。如北宋时期劝农使的设置,标志着劝农成为正式职务。劝农使主要负责督促、劝勉和检查农业,注重农业生产技术的推广和教化民众等,并以此作为劝农使政绩考核的依据。这便是我国古代政府推行农业职业教育的典型案例;另一方面,春秋战国时期“四民分业而居”的思想逐步形成,并且规定四民之间社会职业种类不可更换,由此而导致农民的后代只能通过子承父业、生产经验与技能的家传来促使自身的发展。而在此过程中所发生的早期职业教育形式更多的是由于社会阶层的固化与制度规定而发生的,并非从业者自愿的选择,这便体现出古代农业职业教育的强制性。

(二)古代农业职业教育内容的丰富性与实用性

我国古代农业职业教育内容的丰富性和实用性,是促使古代农业社会繁荣的重要原因。古代农业职业教育的内容几乎覆盖农业、林业、牧业和渔业等各方面的内容,而且大部分农业职业教育内容的形成是基于农业生产力发展需求的背景下而形成的。因此,农业职业教育的内容与生产实际紧密相连,实用性凸显。如《吕氏春秋》中的《上农》、《任地》、《辨土》、《审时》分别介绍了土壤改造、耕作技术、栽培技术,以及《管子・度地》当中详细介绍了治理水系和引水灌溉等方面的内容;作为我国最早的词典《尔雅》中第一次把植物分为草、木两大类,木类中典型的有桃李类、松柏类等,这也反映出我国古代劳动人民对于植物的研究与观察达到了一定水平;《齐民要术》被誉为古代社会的“农业百科全书”,它突破了淡出对于农业技术的研究与记载,在家畜饲养等方面提出“服牛乘马,量其力能;寒温饮饲,适其天性”的喂养原则,并第一次记述了马驴杂交培育骡的技术方法。在我国历史发展过程中,由于农业发展需要而形成的丰富多样的农业典籍,也成为了我国古代农业职业教育内容选择的蓝本。

(三)古代农业职业教育方法的多元性

我国古代的统治者对于发展农业的重视,使得农业职业教育的实施方法呈现出了多元性特征:第一,问答教育。即学习者与教授者或传承者通过问答的形式来进行农业知识和技术的学习,如我国著名农业科学家贾思勰在《齐民要术》的编写过程中,便是通过访问有经验的农民,来获取相关的农业知识和技术,继而通过整理、记录在册,以此来促使农业生产技术的传承;第二,示范教育。该种方法往往是在新的农业品种和技术的推广过程中,通过向农民示范其技术操作及生产效果,从而促使农民对于新技术、新方法的认可,以此来向农民传授新的农业知识和技术,如赵过在推广代田法时,先是在实验田通过示范,继而对比新法和旧法在产量方面的差异,从而获得人们的认可,以此来进行新方法的推广;第三,图像教育。即通过将农业生产的过程和技术分解形成分解图并配以说明而形成的教育方法,如明清之际,安徽人方观承编著的《木棉图说》,该书包含有16幅图画并配有解说,以此形式来系统介绍了从种棉到织布的全过程,并总结了每一生产过程的实践经验[16];第四,歌诀和农谚教育。歌诀和农谚作为农民日常生产过程中,通过用简练生动的语言来概括生产过程中的经验,往往也是我国古代社会最为常见和最为实用的一种教育方法。随着我国农业的不断发展,农谚也不断的丰富和增加,被誉为农业教育的“百科全书”,如《沈氏农书》中记载:“秧好半年稻”,“麦要浇芽,菜要浇花”等都是通过易懂易记的话语来反映古代农业生产技术;除此之外,还有《立春歌诀》、《获稻歌》等以诗歌的形式来传承农业常识[17]。

(四)古代农业职业教育形式的多样性与创造性

古代农业职业教育形式的多样性与创造性是农业职业教育有效开展的重要媒介。我国古代农业职业教育的形式包括了政府主导下的惠农政策的颁布,劝农活动的推动,以及通过建立从中央到地方的农业专职官员,并开设相关组织来进行农业职业教育。如元朝社学的建立,开创了我国农业技术教育的先例,为我国古代农业职业教育的发展留下了宝贵财富;艺徒制。一方面,包括学徒通过拜师学艺的形式,在实际农业生产过程中学习农业生产技术、生产工具的制作与维修技术等来培养学徒从事农业生产和农业技术推广的本领。如元朝被誉为“棉神”的纺织革新家黄道婆,通过自身对于黎族纺织技术的学习,后经逐步改革和创新,在向人们予以推广和传授“错纱配色,综线挈花”以及崖州被等制造方法,可谓是学徒制传授职业教育的典范。另一方面,包括了农民自发的农业技术与经验的推广,该种方法尤其是在原始社会的农业生产中较为明显,即人们在农业生产与实践过程中所积累的种植经验、工具制作技术等,在实际生产活动中通过口耳相传的面授形式来开展,从而促进了优秀的技术和经验得到传播与传承;私学的推广。私学作为独立于官学的一种教育形式,在推动农业职业教育的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如战国中期的许行,作为我国农学派的创始人,通过私学来传授农业生产过程中的知识和技术;最后便是通过农业著作来向广大农民传授农业生产知识和技术,我国历朝历代农业生产经验的总结逐步形成丰富的农业著作,这为古代农业职业教育的发展开辟了途径,如唐朝《兆人本业记》便作为唐代传播农业知识与技术的重要著作来促使唐代农业的发展。

(五)古代农业职业教育思想的先进性

我国古代农业职业教育思想的先进性主要体现在农业生产过程中对于农民持续发展生态意识的教育,促使农民形成因地制宜,农业生产符合自认规律发展的意识。如《管子・八观》中记载“故曰:山林虽广,草木虽美,禁发必有时,国虽充盈,金玉虽多,宫室必有度;江海虽广,池泽虽博,鱼鳖虽多,罔罟必有正”。以此来警示时人合理利用自然资源,树立自然环境的保护意识。古人先进的农业生态意识的树立,以及在农业生产过程中通过换茬轮作、用地养地等生态技术措施来促使农业生产的发展,至今对我们建立现代农业仍具有借鉴意义[18]。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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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徐东,张继华.我国古代职业教育的发展[J].职教论坛,2006(21):63.

第4篇:宋代土地制度变革的特点范文

[关键词]中华文化;汇通;惠通;会通

[中图分类号]G1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3115(2013)04-0097-02

中国,几千年来一直屹立于世界的东方。其文化以鲜明的特性昭示于每一个有文化存在着的疆域,但文化是没有边界的,越是民族的,也越是世界的,越是独特的,也越是普世的。中华文化的“汇通性”成为了其流传千百年来根本之一,古今绵延,融贯东西,惠泽于国。简言之,“汇通”可以延展为会通、惠通之意。就是中华文化在传播发展过程中融汇与贯通,继往与开来,惠及与便及各方的一种特性。经过历史的变迁与时代更迭的证明,倘若没有百家争鸣和域外文化的交流,那中华民族和中华文化就不能很好地在发展、创新的道路上前进下去。

中国人的文化哲学可以概括为四个字,那就是“和而不同”,和的精神是以承认事物的差异性、多样性为前提,各安其位;而“不同”则显示了兼容并蓄、海纳百川的包容精神与博怀。这正与“汇通”性不谋而合,一脉相承。试想某一天,如果文化都成了一个模样、如出一辙,那必定是人类和人类文明的末日。中华文化向来尊重文化的多样性,各种文化在这一片广域中各秀所长。某些文化在自然与历史的选择下逐渐走向衰亡,而有些则悄然潜入我们的中华文明,成为汇通的中华文化中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中华文化的汇通是多向多因的,其目的是交融和革新,在此过程中会有和谐的一面,势必也会有交锋冲突的一面。交锋冲突从哲学的范畴来讲,就是矛盾,其促进推动文化向前发展,是一个迂回式上升、前进的过程。这种文化初交时内核的碰撞是不可避免的,也不应避免。我们需要碰撞激荡起的火花与灵感,需要碰撞在新的文化领域辟土开疆。当然,这或许来源于中华民族的文化自信心和文化理念,展示了我们的文化胸怀。它带来的不仅仅是交流,还真真实实惠及了中国人的生活。

一、“汇通”的中华文化

“葡萄美酒夜光杯,欲饮琵琶马上催。”“雪净胡天木马还,月明羌笛戌楼间。”看到这些诗句,我们能深切地体会到中华文化强大的吸收能力,这种能力让文化发生了奇妙的化学反应,我们可以把它理解为“汇”、“通”,它起到一种聚合、汇集、贯通、流通的作用。同时,也可理解为古籍中所提到的“会通”,在此,二者都有融会贯通之意。“会通”一词正式出现于《易传·系辞上》。原文是:“圣人有以见天下之动,而观其会通,以行其典礼。”近代学者高亨在《周易大传今注》中说:“此言圣人有以见到天下事物之运动变化,而观察其会合贯通之处,从而推行社会之典章制度。”①早在明朝末年中国人接触“泰西之学”之初,科学家徐光启就有“欲求超胜,必先会通”(《明史·徐光启传》)之说,而经学家焦循还有“会通两家(指中、西方)之长,不主一偏之见”之辞。而到了晚清,王韬也有“天下之道其终也由异而同,必有人焉融会贯通而使之同”(《弢园文录外编》)的判断。②文化本身就是一个动态的创造性的活动,其中蕴含着外显和内隐两种模式,既包括行为规范、语言体系这些内隐模式,又涵盖了艺术、宗教这些外显模式。对于两种模式的影响,“汇通”都起到了重要作用。

(一)“汇通”之绵延

文化具有强大的生命力,是一个生生不息的动态发展过程。任何一个种族、国家的文化,都有它的过去、现在和未来。中华文明的传承更是如此。在漫长的历史年代里,唯有中华文化具有连续性。现代的希腊人跟从前的希腊人无关,现代的埃及人跟从前的埃及人也无关,而古巴比伦文明更是早早地变成了只有过去,没有现在和未来的文明遗迹,而现代的中国人却是古中国人的后裔。很多家谱和族谱都可以追溯到数千百年前的朝代和先族,贯古纵今的的中国传统社会政治结构是中国文化特点的重要方面。若往上追溯,可追寻到大槐树根底下或渭水以北的黄土高原。从最初的周公制礼作乐确立宗法制度到西周姬姓家族家天下的时代统治,再到战国、魏晋南北朝时期家族制度的长盛不衰,宗法关系在中国的绵延汇通,致使“家国同构”的格局长期遗存。故梁启超说:“吾中国社会之组织,以家族为单位,不以个人为单位,所谓家齐而后国治是也。周代宗法之制,在今日其形式虽废,其精神犹存也。” ③中国人普遍都有意或无意地能感受到一种历史感,这种历史感即体现在能见到古人所见,感到古人所感。

这种汇通的历史感尤其还体现在中国的“双文”(文字和文学)之中。汉字作为中华民族的通用文字,与埃及圣书字、古代苏美尔文字、原始埃兰文字和克里特文字等,同是世界上最古老的文字。从舞阳贾湖刻符至今,汉字已经有八千年的发展历史。汉字与其他古文字一样,都由最初的图符文字阶段过渡到表意文字的阶段,但它们之间的区别也是显著的。那些古文字在演变中有的停滞不前了,有的消失而丧失了生命力,有的被其他文字异化了,有的甚至不能够被识读,只有汉字,从未间断,汇通至今,在数千年的历史进程中,基本维持了自己的特点,成为世界上最古老、最系统的文字之一。而现如今所能见到的最早的汉字是殷商甲骨文,它已是能够完整记录汉语的文字体系。《尚书·多士》记载西周初年周公的话说:“惟殷先人有册有典:殷革夏命。” ④此后经历了西周金文、春秋金文,金文铸于青铜器皿之上,字体肥厚丰润,排列整齐,结构趋于定型。而后的战国文字、秦代小篆、汉代隶书和魏晋以来的楷书、草书、行书,一步步地发展,汇形通意。小篆是秦始皇统一中国后所推行使用的字体,历史上的“书同文”有很大的文化统一意义。隶书讲究蚕头燕尾,是在汉展变革使用的字体,史称“隶变”,同样也是文字发展的一个重要阶段,为后期的文字形态奠定了基础。一直使用到今天的楷书起源于魏晋,成熟于隋唐,字形方正,结构严谨,便于识读和书写,因此流传于千年而不变。文字汇通古今之绵延是由汉字一步一步向前革新而来,而文学则是传承与发展、回眸与前瞻综合促进的文化板块。

“文以载道”这一理念始终贯通着中国历史的发展,各类文学作品在中国历朝历代以其丰富多彩的形式流传至今,被世人诵读、传阅与评论。中国文学在文字诞生之前就已经产生了,即使从有文字记载的历史来看,中国古代文学也走过了3000多年的历程。在如此漫长的发展历程中,高峰迭起,瑰丽璀璨,堪称人类文化史上仅有之奇观。正如前人所说,中国古代文学“一代有一代之所胜”(焦循《易于龠录》卷15)。与此同时,中国古代文学又具有很强的稳定性和连续性,其中有些文体更是绵延2000年之久。⑤优秀的文学作品都具有跨时代、跨地域的魅力。文学作品是文化中最容易被广泛理解和接受的一种艺术形态,是沟通各种文化最直接的一种桥梁,也是世界其他文化背景中的人民了解中国文化的最佳窗口。

中国古代文学辉煌成就的初期典范就是《诗经》和《楚辞》,合称“”,是中国诗歌的两大源头。据考,《诗经》在孔子出生之前就已经基本编定了,这一部中国最早的诗歌总集从各个角度反映了五六百年间的社会生活。诗歌的内容对准了国家和个人的命运疾苦,对一些社会现象特别关注和涉及。其中所使用的“赋”、“比”、“兴 ”的艺术手法都对后代的文学创作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其“汇事通文,汇实通文”的写作倾向也具有深刻的时代特征。而楚辞是一种源远流长的独特文体,其形式自由,易表达奔放的感情。因屈原的《离骚》为其代表作,因此也称这种诗体为“骚体”。直至今日,“文人骚客”依然是文人学士的代称。

《尚书》之后蔚为壮观的先秦散文,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尤其是春秋末年以后,由于百家争鸣局面的出现,于是产生了以论说为主的诸子散文,成为了文学史和思想史上重要的一个篇章。各家思想之汇通,提出不同政治主张并展开辩论。之后的汉赋更是以其恢弘的气度展示了中国历史上第一个空前强大的统一帝国——汉。它表现出中华民族的高度自信和对现实世界的热爱,事实上也体现了中华民族对世界进行整体把握的思维特征。

魏晋之际到强盛繁荣的唐代,诗歌渐渐进入了高度繁荣的阶段。在这一阶段,诗坛百花齐放,内容、语言、风格无不呈现出“汇通、会通”的特质。中国是一个诗性的国度,唐诗攀登上诗国最为辉煌的高峰,也是中国传统文化最瑰丽光辉的闪光点之一。继而往之,与唐诗交相辉映的是宋代的词,宋词从题材内容到艺术风格都显示出异彩纷呈的景象。它委婉含蓄的美学特征是中华民族传统审美思想的典型体现。

时代更迭,历史的年轮到了元明清三朝,更多的文学创作形式推陈出新。元曲是元代文学中的精华,历来与唐诗、宋词并称,其流传至今的剧本尚有200余种,它的兴盛意味着文学在作者和读者两个方面都进一步走向民间,在二者间搭起了一座汇通的桥梁。让文学变成了不只是有学之士和文人骚客的专属品。到了明清时代,小说臻于极盛,中国古代文学中最优秀的现实主义巨著《红楼梦》也是古代文学的光辉总结。这一时期的小说也为后期的白话小说奠定了基础。

时至今日,今人仍然临摹、书写着汉隶唐楷,仍旧学习、阅读着汉赋宋词。上到耄耋之年的老人能吟《离骚》,下到牙牙学语的幼童会诵唐诗,这足以说明中华文化汇通绵延无绝期。

(二)“汇通”之广博

中华文化的汇通性不仅体现在纵向的时间维度上的绵延,同时还体现在横向的空间维度上的广博。认为,中国文化有一个重要的特征即是它可以把不同的东西凝和在一起,可以出现对立面的统一。“多元一体”的思想即是中国式文化的表现。“多元一体”的思想包含了“各美其美”和“美人之美”的文化态度。⑥只有这样才可以真正的相互汇通有无,容纳凝聚,做到民族、国家间“和而不同”、和平共存、共处共荣的融合。

纵观历史,汇通广博的中华文化无论是在内部,还是与外界的汇合交流,一直展现出欣欣向荣的生命力。这说明文化不仅仅是推陈出新,而且是广而交融的。几千年来,在中华文明滋生的这块东方沃土上,先后繁衍生息过许多民族,一些民族消失了,另一些又勃然兴起。伴随着中国历史上各地区的多元起源与发展,以及统一、分裂、再统一的反复交替,古代各地区之间的文化交流和相互借鉴促成了中国文明共同的历史进步。如今,我们所指的中华民族,是一个基于长期交流与融合而形成的具有丰富内涵的联合共同体。我们的历史和文化是由于各地区、各民族互相接近、互相交流、互相影响,最终形成为一个汇通共同体的现象。

文化的汇通融合永远都是一个双向运动的过程。中华文明从形成之日起,就绝不是自我禁锢的一个系统。以迁徙、聚合、战争等形式为媒介,不断地吸收着新鲜血液,最终构成了一个蛛网式的气势恢宏的庞大文化结构。先秦时期,当时中原诸夏自居于一种文化上的中心地位。春秋时代曾有“用夏变夷”之说,如晋“谓我诸戎是四岳之裔胄也”,遂于之联兵、通婚,并有魏绛“和戎”之举……秦国本属“戎狄”,后来不仅自身“华夏化”,而且融合了氐、羌、巴等许多民族……总之,中原诸夏的征服扩张过程,也是华夏文明向四周辐射的过程。⑦在频繁的文化交往中,华夏族的许多典章制度、哲学思想、语言文字、、文学作品以及神话传说逐渐向周边各民族传播,并为他们所吸收,以至于不少周边民族通过“移风易俗”而最终融合于华夏民族之中。

回溯到夏朝,“四夷”礼乐就对中原有了影响。据史书记载,当时诸夏之国“杂用夷礼”。就连大禹之后的杞国,也“用夷之礼” ……而且,当时打着恢复西周礼乐旗号的孔子明确指出,诸夏“礼崩乐坏”,“学在四夷”。⑧这些史料都说明了“四夷”在与华夏文明的汇通中,反作用于华夏文明。到了战国时期,发生了一件对整个中华文化都具有深远意义的重大事件。公元前302年,赵武灵王决定效仿北方少数游牧民族,实行胡服骑射,衣服改“博衣大带”为“上衣下袴”,战术手段由“战车兵阵”为基,增学骑马射箭。这种变革,极大地促进了各方文化的汇通融合。胡服骑射的实行,不仅使骑兵这种战术手段在中原地区开始广泛应用,而且也开了中原居民穿胡服的先河。

中华文化正是在这样一系列的如连锁反应般的交织、膨胀、交汇、融合中形成了共同的文化特征和文化心理,在意识形态上也形成了强烈的认同感与自豪感。正如荀子所说:“四海之内,若一家也”,正是其表现,这与先生提出的“文化自觉”有一定共性。

在现存的许多历史遗迹中也反映出文化汇通的广博性。从地图中看历史,可以了解到“安史之乱”前的繁盛唐朝,疆域向西可达今天的吉尔吉斯、乌兹别克斯坦、阿富汗、巴基斯坦,向东可到今天的朝鲜半岛。而到了清朝的有效统治范围,以北京为中心的交通线都可延伸到外蒙古的恰克图。同时,历代留存下来遍布各地的关隘、城墙、驿站、古堡等也成为了现存的佐证。在历史上,中国的疆域延展到何处,驿站也就会修到何处。比如今天的哈萨克斯坦、俄罗斯等国家仍然还有清朝时修的驿站。在古老的丝绸之路上,还有许多历史上中央政府与西域少数民族实行联姻之后的公主坟、墓、堡等遗址,这些遗址表明中央政府为了增进友谊、安定统一、共同发展,做出了很多汇通之举,以增强同边疆少数民族间在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联系。中华文化的汇通性体现的空间范围之宽广、内容丰富之博大很难一一详列,唯有前人总结和今人继续探究。

二、“惠通”的中华文化

中华文化圈域内、域外之间的交流与融合,促进了政治、经济、文化的全面发展,惠及于国,恩及于民。如今社会展现出的勃勃生机和社会上层建筑的某些特点都得益于曾经的兼容并蓄。

(一)“惠通”之经济

经济方面的惠及是最显而易见的。汉朝自和西域沟通后,成功开辟了中外交流史的新纪元。各国商人、使者都在丝绸之路上留下了足迹。我国西域及中亚、西亚乃至欧洲许多国家的商品传入了内地,其中包括大量的香料、牲畜、宝石、药材及农作物的种子;而我国的许多物品也经丝绸之路输入西域、中亚、西亚及欧洲部分地区,其中包括丝绸、瓷器、植桑、织丝技术、造纸术等。这种贸易往来极大地推动了中原与其他地区、其他国家的物资、文化交流,同时,汉朝在收取关税方面取得了巨大利润。农牧业方面同时也得益于此,北方游牧民族的牲畜和各种畜产品大批入塞;同时,西域引进的农作物,如葡萄、番茄、胡麻、胡萝卜等也丰富了人民的餐桌。值得一提的是,苜蓿等农作物的引进和种植,对中原地区农牧业生产的发展起了重要作用,这完全是“汇通”所带来的“惠通”效应。

待唐朝一统西域后,中原地区的农产品和手工业品使得这一地区人民的物质生活有了极大地提高和改善,特别是补充了那些只以游牧经济为支柱的民族。而通过互市,也获得了之前因战乱缺乏的耕牛和马匹。这对初唐经济回暖起到了积极的作用,特别是促进了唐代官营牧业的发展,这一行业的蓬勃发展对增强唐王朝的国力有着显著的帮助。商业贸易促进了唐王朝同各地区、各国的经济交流,加之于大一统的原因,出现了中国历史上经济空前繁荣、无与伦比的盛唐时期。

(二)“惠通”之文化

文化方面的惠及最能够对一个民族内部核心进行渗透。每一种文化必然包含某种信仰或宗教,作为中国三大教之一的佛教,从创立、发展到弘扬,都惠及于各方的传播与交流。佛教在两汉时期经由西域渐渐传入中原。自佛教从古印度传入中国后,对中国各族及中华文化产生了非常深远的影响。佛教作为一种外来宗教,在中国这块海纳百川、汇通有无的土地上生根发芽,经过历朝历代僧人的努力和民众的支持,最终发展成了一种融合本土特色的宗教形式。它为了迎合统治者的需求和传统的民族思想,用汉文化为其修饰,进而形成了与印度佛教相区别的中国佛教。千百年来,佛教在中华文明的这个大熔炉内完全的适应并融合,其思想也渗透到各个阶层、各个领域,影响着人们的思想、行为方式;对其他文化形态也产生了巨大而深刻的影响,诸如中国哲学、文学、艺术、建筑、语言,等都受到其惠及。

以艺术为例,宗教雕塑产生了许多优秀的作品,特别是佛教雕塑,龙门、云冈、莫高三窟皆是如此。云冈石窟的大佛塑像那面部超脱一切苦难的微笑,敦煌彩塑中身体呈S形被誉为“东方维纳斯”的菩萨,还有那肌肉一块块突出,不是按西方的健美而是依东方的气功而显示出力量的金刚力士,都是世界一流的艺术珍品。⑨还有宗教绘画,随着佛寺佛窟的大量修建,产生了以敦煌壁画为代表的宗教壁画,内容多为佛经故事和神佛法相。但随着不同时代的发展,壁画也展现出了不同的审美风貌。南北朝时期的壁画多带有印度佛教色彩:面对大若大难的宁静和崇高;而唐代壁画则具有佛教汉化后的宗教心态:想把现实的欢乐向未来延续。无论这些艺术形式如何变化,从现在看来都是文化汇通所产生的结晶,受益颇多,它们已成为中华文化中不可缺失的瑰丽的宝藏。

三、会通超胜

第5篇:宋代土地制度变革的特点范文

[关键词]明清;江南;城乡关系

江南地区自唐宋时代开始逐渐成为中国的经济中心,明中叶以后,当地传统市镇的军事及行政机能渐趋退化,商业机能日渐凸现,其规模和数量远超过宋代。至盛清时代,市镇经济呈现出空前繁荣的景象,市镇和农村之间逐渐形成一种生产与贸易的连锁体,构成市镇网络,“不仅仅只是在广大的乡村腹地中存在着的两个或三个主要城市,而可以认为这一地区已经是一个城市化很广泛的地区”。[1](P12)这背后有着水陆交通等诸多因素的影响,也同当地经济结构或经济水平密切相关。长期以来,对明清江南市镇的探讨是区域社会经济史研究的一个热点,其研究成果令人瞩目,尤其是自20世纪80年代始,有关江南市镇的中外学术成果层出不穷,以涉及范围之广泛,论题之深入,几乎可以说已经形成了一个专门的学术分支。不过,总的来说,以往的研究趋向,更关注的是市镇的“中央性”机能。①或者强调市镇在经济、文化、生活等方面无比强大的“向心力”②;或者从特定区域以外寻找研究空间,热衷跨区域的比较及与国内国际市场的经济联系。③较少注意市镇与农村之间的关系,乃至将农村在城乡关系中的位置悬置起来。城市与农村的关系问题是一个古老而又常新的问题。学界常以城乡二分法或者城乡连续体来概括传统社会的城乡关系,前者从人口的规模与密度、居住形态和社会异质性的角度,将城乡分类进行论述,后者则完全打破二分法的框架,认为城市和农村各有其存在价值和功能,两者共同构成了一个完整而不可分割的共同体。随着城市化理论的流行,连续体说逐渐占了上风。在城市化理论的影响下,从农村这一极向城市这一极的连续变化被设想成一个理所应当的过程,各种聚落形态都可以被确认为这一轴线上的某个位置。由于种种原因,过去有关江南市镇研究,一向把市镇本身④的讨论当作优先任务,对于市镇周边的农村或者市镇与农村关系的关注则嫌不足,即便有,也往往只具有作为市镇研究附属品的意味。虽则如此,本文仍拟在市镇史研究的脉络下,回顾一下国内外以往有关明清江南市镇与农村关系史的各类探讨⑤。并在此基础上对未来研究中可能出现的某些趋向作一简要前

一、国内(含台湾)学者的相关研究

最早直接涉足江南市镇研究的国内学者是傅衣凌,他1964年发表《明清时代江南市镇经济的分析》一文,在“资本主义萌芽”的框架下,肯定了市镇的成长,把市镇经济视作传统地主经济的一个组成部分。⑥他的开创性研究,为以后的明清江南市镇研究奠定了基础。1970年代,台湾学者刘石吉首次对江南市镇作了系统而全面的研究,他当时在《食货月刊》和《思与言》上发表的三篇论文,后由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在1987年以《明清时代江南市镇研究》为书名在大陆出版。刘石吉的著作尽管在史料上有所局限,但其分析问题的趋向及提出的一些基本看法,如将江南市镇划分为棉织业市镇、蚕桑丝织业市镇、米粮业市镇,以及对运动后的江南市镇的发展、市镇数量的分析,迄今仍很少为中外学者所超越。不仅如此,刘石吉的主要贡献还在于,对大陆1980年代以来的江南市镇研究具有启发和推动作用。他的台湾同行李国祁在1981年发表了《清代杭嘉湖宁绍五府的市镇结构及其演变初稿》一文,将传统市场分成省城、府城、县城、镇市、定期集市五个等级,强调了交通线路对市镇分布外在结构的影响,并对施坚雅的六角形模式作了一定的修正。⑦刘铮云则从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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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刘石吉:(明清时代江南市镇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7年.第71页。

② 吴金成:{明清时期的江南社会一一以城市的发展为中心},(中国江南社会与中韩文化交流),杭州出版社,1997年。

③ 李伯重:(明清江南与外地经济联系的加强及其对江南经济发展的影响),(中国经济史研究)1986年第2期;李伯重:

④ 按:本文中的市镇指明清时代文献中被称作“市”或者“镇”居民点,原则上不包括府城,但包括那些被称作“镇”的县城,惟不涉及19世纪后半叶逐渐高度城市化而在晚清仍属县级的上海县。有关上海城市史的研究动态可参钱曾瑷:

⑤ 按:由于获取渠道的阻隔,此处对以往研究的介绍肯定还有不少的遗漏。即使对文中提及的成果,由于作者学力有限,评介不当之处,亦在所难免。望方家不吝纠正!

⑥ 傅衣凌:(明清时代江南市镇经济的分析),(历史教学)1964年第5期。

⑦ 李国祁:

一个角度,通过考察清代苏州地区的义庄分布,揭示出义庄有集中于城市与市镇的趋势。①近年来,台北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的范毅军先后发表数篇长文,综合利用历史学和地理学的研究方法,对明中叶以来江南市镇的成长趋势与扩张性质以及市镇发展和地域开发的关系作了专门讨论,预示出市镇史研究中的跨学科趋向。范毅军重视各种空间讯息,如市镇所在的地形、地貌、总体分布以及与水路交通路线的位置关系等,对于探讨明清市镇的作用和城镇化的意义;并且以为明清江南市镇的广泛成长,本质上只是在量上做一种扩充而已,并未能在质上有所突破。①

自1980年代初,有关明清江南市镇研究的论文,开始频繁出现在国内各类史学刊物上。以樊树志、陈学文为主要代表人物,他们注重江南市镇的实态研究,为深入了解明清市镇的作用与意义奠定了扎实的基础。③同时期,王家范④平⑤、范金民⑥等学者作的研究亦颇引入注目。尽管樊树志宣称:“仅仅从经济史角度研究江南市镇显然是不能令人满足的,市镇作为一个地理实体,兼具经济、文化等多种功能,因而需要多角度、多侧面地进行全方位的探讨”,L2J(n1,但在整个20世纪80年代,学者们更热衷的是对江南市镇的数量、类别、层级和历史作用等问题的探讨,于市镇和农村的关系方面竟然没有任何专文。需要指出的是,研究明清江南市镇史的几大家其实并没有忽略市镇与乡村之间的连带关系。例如,陈学文曾经强调市镇对乡村的辐射力,认为市镇的发展逐渐将城市关系渗入乡村,推进了农业生产力的发展和农业经济结构的演化,在此基础上,市镇对乡村产生强大的向心力,是技术、文化、生活的中心,是缓解农村过剩人口的消融剂⑦。樊树志和王家范没有过份渲染市镇的“中心地”作用,而将市镇与农村置于相对平等的位置。前者认为,研究市镇结构不能仅仅局限在街市以内,更重要的是弄清市镇与周围四乡(或称乡脚)的关系;四乡的范围大体显示了市镇作为一个基层商业中心的延伸面,是市镇不可或缺的一个组成部分,四乡向外输出手工业品或农产品先在市镇里集中,再经牙行和客商散往各地市场。⑧后者则指出,江南市镇与农村之间,无论从形成途径上,还是空间格局上,均存在着纵深联系;江南许多市镇之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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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刘铮云:

② 范毅军:(市镇分布与地域的开发一一明中叶以来苏南地区的一个鸟瞰).

③ 樊树志:(明清江南市镇探微),复旦大学出版社.1990年;陈学文:

④ 王家范:(明清江南市镇结构及其历史价值初探),(华东师范大学学报)1984年第1期。⑤ 、平:(明清时期江南地区市场考察),(中国经济史研究)1990年第2期;

⑥ 范金民:(明清时期苏州市镇发展特点).(南京大学学报)(哲学.人文.社会科学)1990年第4期。

⑦ 陈学文:

⑧ 樊树志:(明清江南市镇探微),复旦大学出版社.1990年,第112页。

以在明中叶之后呈勃兴之势,完全是由于其四乡农村经济结构变革的推动。①惜乎众多学者或把市镇视为联络县城和农村的中介②,以及乡村城市化的重要一环③;或以传统城乡界线模糊不清为由,把市镇与农村实为一体作为“理解策略”,从而回避了市镇与农村的关系问题,更遑论对此作专门的讨论了。

1990年代末以来,相关研究层出不穷,接连有小田、包伟民、范金民、王卫平、单强、陈国灿、吴仁安、张海英、龙登高④等人的专著面世。这些著作对乡土生活、社会诸相、社会风习、会馆公所、商路及其格局等方面的探讨颇有新意,并逐渐突破经济史研究的窠臼,转从社会史和文化史角度考察明清以来的江南市镇。惟一遗憾的是这些成果仍然没有涉及城乡关系。虽然有学者以为,“市镇并不是凭空产生的,而是‘存在于农村经济上面’,是农村专业经济发展的结果”,但还是有将市镇作为农村社会变迁和社会诸问题的“指示器”的意味,⑤并进而把农村视作市镇的附属品。另有学者用“乡镇”一词替代“市镇”,除了突显市镇社会的乡土本色以外,没有给市镇史的研究增添新鲜的内容,反而有混淆市镇和农村的模糊界线的嫌疑。⑥从乡村史或社会经济史角度研究明清江南区域社会的成果,往往也会涉及到一些市镇发展方面的内容,可是,大多只将市镇经济等同于农业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环节进行考察,同样没有把市镇和乡村的关系作为研究的对象。⑦就总体而言,在1990年代,除了吴建华曾对明清太湖流域的市镇密度和城乡人口结构的变动撰写过专文外,⑧国内学术界涉足城乡关系研究的论著可谓屈指可数。进入21世纪以后,就管见所及,王瑞成的《在乡村和城市之间:人的城市文化史》是惟一的一部著作。该书下篇以徽商为例,讨论了近世乡族观念下的城乡关系。从全书的问题意识看,尽管未能给徽商研究带来重大突破,但专以活动在城镇里的徽商与乡土社会之间的联系作为考察对象本身,已足见其前沿性。⑨另外,余子明立足全国范围,极其粗略地探讨了晚清绅士群体从乡村流向城市这一现象,多少触及到知识精英在近代城乡二元对立格局下,单向涌人城市对乡村社会产生的不良影响。⑩李伯重从经济史视角重新定位了江南郊区市镇工业的性质,他认为在明清当地经济中不可或缺的郊区市镇工业尽管与农村工业有密切的联系,但是仍然应该归属于城市工业;他还以市镇人口数量、居民职业、空间距离等因素作为指标,把市镇定位为“间接城市化”地区,从而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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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王家范:(明清江南市镇结构及其历史价值初探),(华东师范大学学报)1984年第1期.

② 例如范毅军认为.明清市镇应介于城市与乡村之间,自聚落的一个环节,但由于传统经济发展程度,城乡之间非可判然两别。某些大镇近于都市。而许多小镇则与一般乡村聚落区别不大,只不过几户的村店而已。参范毅军:(明清江南市场聚落史研究的回顾与展望),(新史学)九卷三期,1998年。

③ 樊树志认为,从某种意义上讲,传统农业社会的历史也就是乡村不断城市化的过程。参樊树志:(市镇与乡村的城市化),

④ 小田:(江南乡镇社会的近代转型),中国商业出版社.1997年.包伟民:

⑤ 包伟民主编:(江南市镇及其近代命运),知识出版社1998年,第5、6页。

⑥ 小田:(江南乡镇社会的近代转型).中国商业出版社.1997年。

⑦ 洪焕椿、罗仑主编:(长江三角洲地区社会经济史研究),南京大学出版社,1989年;罗仑主编,范金民、夏维中著:(苏州地区社会经济史(明清卷)),南京大学出版社,1993年;段本洛、单强:(近代江南农村),江苏人民出版社.1994年;蒋兆成:(明清杭嘉湖社会经济研究),浙江大学出版社,2002年。

⑧ 吴建华:(明清太湖流域的市镇密度和城乡人口结构变动).载(城市史研究)(第n。12辑),天津社会科学院出版社,1996 年。

⑨ 王瑞成:(在乡村和城市之间:人的城市文化史),四川大学出版社.2001年。

⑩ 余子明:(从乡村到都市:晚清绅士群体的城市化).

示出城乡之间界线的模糊性 尽管自1980年代末以来,已有不少学者把研究的兴趣放在市镇管理相对于乡村管理的特殊性上,②但这些成果多属通论性质,没有把长时段的市镇管理实态落实到具体市镇。最近,赵世瑜和孙冰以湖州的双林镇为例,回溯了自明以来该镇各种权力资源的组合和实际运作,并通过发生在晚清的东岳庙风波,揭示出地方宗族、士绅、民间祭祀组织、外来人口和官府在处理矛盾冲突过程中的不同表现,从中透视了双林镇权力资源和权力关系的历时性变化,以及市镇与乡村权力运作的差异。

从民间信仰透视城乡关系,是研究明清以来的江南市镇与农村关系的另一个主要关注点,相关成果或多或少受到了日本学者滨岛敦俊的启示。早在1990年代末,赵世瑜就注意到“城隍下乡”和城市庙会的乡村化现象背后所凸显的城市对乡村的支配作用,并揭示出乡村的主动参与意识及对城市统治关系的挑战,表现了乡村对城市生活的参与,从而将城乡放在平等的地位,没有过份强调城市的“向心力”。③吴滔最近对清代苏州地区镇庙与村庙的关系作了多层次的探讨,透过镇城隍庙和“解钱粮”习俗的出现,审视了民间信仰在农村与市镇交往中某些图象。他认为,民间信仰中呈现的上下级关系在一定程度上与城乡的等级差别基本吻合,但也不是一概而论,很多位于大镇之间的市集甚至村落有时亦扮演着重要的角色。④ 近年来,一些学者还对生活在市镇与农村里的不同人群特别是士绅地主的生活实态产生了浓厚兴趣。洪璞在日本学者稻田清一的基础上,对清末至民国江南地主日常活动的空间范围作了后续研究,对比了乡居、镇居和城居地主在日常生活中截然迥异的社会交往圈和空间活动范围,从中归纳出地主由乡居到镇居再到城居的“单线”离乡过程。⑤吴滔选取清代吴江震泽二县作为研究个案,从“发生学”角度,关注了比特定社会集团范围更广的空间内的个人活动(如选择城居还是乡居)及其主观动机,通过士绅住所的变动、士绅在耕读与服贾之间的职业选择及乡村公益活动组织者身份的变化等几方面的论述,揭示出清代江南士绅的生活空间及对乡村社会的影响力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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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李伯重:《工业发展与城市变化:明中叶至清中叶的苏州(上)、(中)》,《清史研究》2001年第3期,2002年第1期。

② 林绍明:(明清年间江南市镇的行政管理),

③ 赵世瑜:《庙会与明清以来的城乡关系》,《清史研究》1997年第4期。

④ 吴滔:《清代苏州地区的村庙和镇庙:从民间信仰透视城乡关系》.《中国农史》2004年第2期。

⑤ 洪璞:《乡居.镇居.城居一一清末民国江南地主日常活动社会和空间范围的变迁》.《中国历史地理论丛》2002年第4期。

⑥ 吴滔:《在城与在乡:清代江南士绅的生活空间及对乡村的影响》,黄宗智主编:《中国乡村研究》第二辑,商务印书馆.2003年。

二、日本学者的研究趋向

日本学者对明清江南市镇的研究起步较晚,对江南的关注更多以农村社会为主,晚近才开始注重城市问题。⑦有关明清市镇的早期研究,除了藤井宏曾在论述徽商活动时偶尔触及江南市镇的论题以外,⑧更多关注的是华北、四川等地的定期市。⑨再加上20世纪六七十年代,日本大多数有关江南社会经济史的研究成果,受“发展阶段论”的制约,没有突出“江南”的独特性,甚至把“江南”作为讨论的附属品。⑩在这一阶段,即使是作为专门性的江南地域史的研究,也主要关注乡绅地主等支配阶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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⑦ 吴金成:《明清时期的江南社会一一以城市的发展为中心》,《中国江南社会与中韩文化交流》,杭州出版社,1997年。

⑧ [日]藤井宏:《新安商人的研究》,载《江淮论坛》编辑部编:《徽商研究论文集》,安徽人民出版社,1985年。

⑨ [日]加藤繁:《清代村镇的定期市》,《中国经济史考证》第三卷,中译本,商务印书馆,1973年。

⑩ 巫仁恕:《岸本美绪,〈明清交替と江南社会一一十七世纪中国の秩序问题〉》,《新史学》十一卷三期,2000年。

及与这一群体相对密切的制度,譬如村松祐次对租栈的研究和铃木智夫对《租核》的研究即是代表。①直到1979年,川胜守发表《中国近世都市的社会构造一一明末清初江南都市研究》一文,才标志着日本学界明清江南市镇研究之发轫。川胜守在该文中指出,市镇作为县城与乡村的中介,在明末清初显著增加,与此过程呈鲜明对照的是,明初设置的课税局和巡检司规模缩小并日渐废弛。乡绅阶层通过结交官府和利用自己的优免权掠夺土地,致使大量农村人口流人城市,或从事工商业,或充当吏胥衙役和游手无赖,成为城镇里的寄生阶层。②之后几年,他与林和生分别探讨了水路交通和江南市镇发展的关系。川胜守考察了江南市镇的发展及其中的交通要素,特别是与水运交通方面的关联,从而揭示出宋明时代江南市镇发展的条件,具体地说,就是运河及大小支流沿岸如何形成市镇;林和生则强调了水上交通对太湖平原市镇经济的决定性影响③。在1980年代,日本学者明显受“施坚雅模式”的影响,例如,斯波义信在探讨宋元明清都市与农村史时,力倡以施坚雅的理论方法作为研究导向。④不过,由于日本学者向有研究村落共同体的学术传统,他们倾向于把江南市镇的研究具体落实到基层社会中,以市镇或城乡间的空间范围为参照,观察地方社会的构成及其运作过程。这使他们更注重讨论城镇与农村之间的关系,涌现出许多有份量的研究论文。例如,小岛淑男透过城居地主、商人与在乡农民阶层之间的矛盾冲突,阐述了清末江南地区市镇与周围农村的关系。他认为,城镇是农民肥料的供给地、农产品的贩卖市场和生活必需品的供应地,反过来,农村为城镇提供了劳动力。⑤在小岛淑男之前,佐伯富也曾有专文论述近世中国的都市与农村,惟主要的着眼点放在有宋一代,鲜少涉足明清的情况。⑥

1990年代以来,日本学者的研究取得突破性进展。森正夫等学者在田野调查的基础上,利用历史学和地理学的方法重新检讨江南市镇史,在他们出版的论文集中,所论详于当代而略于古代。梅津正伦对江南地形、水文环境与市镇网络形成的讨论,森正夫对朱家角镇略史的勾画,稻田清一对清末镇董的身份、角色、职责和管辖区域的探讨,以及石原润、林和生、林上等对上海、苏州周边集落空间构造的调查研究,均体现了与以往江南市镇研究不同的旨趣,成为跨学科研究的一个典范。⑦高桥孝助通过研究上海都市化的扩大与周边农村,弄清了法华乡通过水路、桥梁、村道将农村与市镇相接,人、物、钱、情报因此往来不息;⑧稻田清一的《清末江南一乡居地主的生活空间的范围与结构》一文则揭示了清末吴江县的一个乡居地主柳兆薰在市镇与乡村之间频繁游走的事实。⑨此二文为日本史学界的明清江南城乡关系史研究传统增添了新的视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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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日]村松祐次:《代江南の租栈一一中国地主制度の研究》,东京大学出版会,1970年;[日]铃木智夫:(近代中国の地主制一租栈研究译注一)。汲古书院1977年。

② [日]川胜守:《中国近世都市①社会构造一明末清初江南都市こついこ—》,《史潮》新6号.1979年,第65--91页

③ [日]JI[胜守:(长江尹,卜夕c:扫c寸镇市①发达七水利),中国水利史研究会编:

④ [日]斯波义信:《中国、中近世の都市七农村一都市史研究の新しぃ视角一》.载《近世都市の比较史の研究》,大阪大学文学部《共同研究论集》第1辑。1982年。

⑤ [日]小岛淑男:《清朝末期の都市七农村一江南地方む中心に一》.《史潮》新8号,1980年。

⑥ [日]佐伯富:《近代中国の都市七农村》.《历史教育》第14卷12号,1966年。

⑦ [日]森正夫:《江南ヲルタ市镇研究一历史学七地理学かうの接近一》.名古屋大学出版会。1992年。

⑧ [日]高桥孝助:《上海都市化的扩大与周边农村一一1920年前的上海县法华》,《上海研究论丛》第8辑,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1993年。

⑨ [日]稻田清一:《清末江南一乡居地主的生活空间的范围与结构》。《中国历史地理论丛》1996年第2期

1999年川胜守将他20年来的论文结集出版了《明清江南市镇社会史研究》一书。①同时,他用市镇社会史涵盖传统的市镇经济史,使研究的领域大大拓宽了。两年后,由森时彦主编的《中国近代的都市与农村》,是将一些学者有关近代中国的都市、市镇和农村的研究论文以论文集的形式编辑出版,并非严格意义上的城乡关系史研究著作。②同年出版的夏井春喜的著作,通过研究近代江南的地主制,对村松祐次的某些认识加以深化。③ 基于多年研究明清江南社会的心得,滨岛敦俊从民间信仰的视角给我们讲述了一个明清江南社会城乡关系转变的故事:明初,江南农村处在承担漕粮北运的粮长阶层和乡居地主的支配之下,他们为米谷运送役务所困扰。一些巫师为迎合乡村社会统治层的愿望,制造出适合漕运及商运需要的保护神,庇佑水运平安无事。明后期,由于江南地区商品经济的发展,农村社会结构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支配江南的乡居地主没落,城居地主的数量越来越多,总管信仰的存在基础随之解体,原来支撑这种共同信仰的显灵传说失去了意义。在农村社会中小农占压倒性优势,饥馑和米谷价格成为农民日常最为切实的问题。乡居的巫师们不得不创造出适应于小农愿望的“施米”的传说,“总管神”摇身一变,成为在漕运饥馑之际与民同甘共苦、向贫民周济食米而迎来悲剧性死亡的神灵。牺牲自我而把米谷发放给农民,成为新的总管信仰的核心内容。滨岛敦俊在此基础上重申了曾经概括的“乡脚”世界在城乡结构中的重要性:]6世纪中叶以降,江南三角洲在经济上所起的变动,小农民的生活空间也随之变化,即其范围已不再限于聚落或社,而是扩大到了以市镇为核心之市场圈。④由此意味着日本学界对明清江南城乡关系史的研究达到了一个新的高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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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日川胜守:《明清江南市镇社会史研究一空间と社会形成の历史学》,汲古书院,1999年。

② [日]森时彦:《中国近代の都市と农村》,京都大学人文科学研究所报告,200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