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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林长制工作总结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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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林长制工作总结

第1篇:县级林长制工作总结范文

结合当前工作需要,的会员“木风”为你整理了这篇河湖水库生态环境保护专业委员会工作总结范文,希望能给你的学习、工作带来参考借鉴作用。

【正文】

河湖水库生态环境保护专业委员会工作总结

根据县环委会办公室印发的《靖安县深化“标志性战役30个专项行动”全面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2020年实施方案》(靖环委办字〔2020〕13号)文件要求,根据靖安县河湖水库生态环境保护专业委员会职责,切实推进“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建设,坚持问题导向、系统谋划、综合施策,依法、科学实施综合整治,突出河湖同治、水陆共治,为改善鄱阳湖生态环境,提升鄱阳湖水质,逐步实现“水中有鱼、岸上有绿、绿中有景、人水相亲”总目标。现将2020年河湖水库生态环境保护专业委员会牵头的鄱阳湖生态环境专项整治和消灭Ⅴ类及劣Ⅴ类水专项行动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明确责任。

2019年4月,成立靖安县河湖水库生态环境保护专业委员会,由县政府副县长刘化平担任第一主任,县水利局局长担任主任,县水利局、县生态环境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发改委等单位分管负责同志为成员,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水利局。印发了《靖安县河湖水库生态环境保护专业委员会组织构架及职责》、《靖安县河湖水库生态环境保护专业委员会工作细则》、《靖安县2019年鄱阳湖生态环境专项整治和消灭Ⅴ类及劣Ⅴ类水工作要点》,明确职责及工作要求,按要求召开会议。

二、部门联动,系统整治。

鄱阳湖生态环境专项整治攻坚战专项行动相关责任单位均按要求开展生活污水治理、城乡垃圾一体化处理、工业污染集中整治、重点企业排污监管、化工污染整治、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农药化肥“增效减量”、非法采砂整治、岸线保护利用等。加强生活污水治理方面,为进一步推进城镇污水管网建设改造,对县城截污干管、收集支管及重点小区的“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改造,完成老城区污水配套管网及与县城污水处理厂的对接工作;启动了世行贷款江西鄱阳湖流域重点城镇污染综合治理与生态安全改善项目靖安县子项目目前城镇污水收集管网工程,江西省城镇利用外资办公室于6月28日完成招投标工作,中标单位为江西天丰建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于2020年8月31在靖安县城管局签订合同,现已开工建设,27个子项目已开工10个,完成了总工程量的30%,开工的凤溪花园、双龙花园、登高路、清华大桥过河段、石马路、馨苑花园、清湖北路段、清湖花园、蔚蓝嘉园、截污干管B段10个项目将于2021年1月10日完工,其余的17个项目将于年后陆续开工,2021年12月底前全部完工。推进城乡垃圾一体化处理方面。我县生活垃圾处理一体化实现自2020年7月起实行零填埋,全运至奉新垃圾焚烧发电厂焚烧发电。城区及各乡镇清扫保洁实行全域市场化。县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2019年按环保局要求建立了在线检测和自行监测系统,处理后的水质符合排放标准。垃圾分类自2018年12月全面启动以来,截至目前,垃圾分类覆盖了城区16个居民小区、13条街道、7所学校、所有单位公共机构和所有乡镇集镇、秀美乡村及行政村,购置了分类垃圾桶3750个,建设分类收集亭145座,打造分类驿站12处,投放智能分类设备34套及专业作业车辆32辆。改造城区及乡镇压缩中转站7座,城区日处理20吨的餐厨垃圾处理厂、大件垃圾拆解厂及宝峰、璪都、中源和仁首的餐厨垃圾处理站已全部投入使用。目前,我县垃圾分类工作开展顺利,知晓率不低于90%,参与率不低于85%,准确率不低于80%,基本形成垃圾分类共建共治共享新局面。开展工业污染集中整治方面。开展了工业企业达标排放专项行动、工业废气治理专项行动、“散乱污”企业专项整治行动,对辖区内的“十小”企业进行深入排查,我县暂未发现“十小”企业。全县18家重点涉水企业安装了在线监控设备并联网,实时监控企业排放污染物的数据,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等方式加强了对企业的监管,每月对在线企业进行现场检查,确保企业在线设备正常运行,达标排放。强化重点企业排污监管方面。开展了全县重点企业整治专项行动,每个月不定期对江西梁氏纸业有限公司、靖安申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江西洪城水业有限公司靖安分公司(生活污水处理厂)三家重点排污单位的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情况、在线监测、出水水质等进行现场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同时督促企业加强管理,达标排放。深入推进化工污染整治方面。开展了化工企业污染治理专项行动,加大对我县化工企业的全面排查,着重排查辖区内的化工企业污染治理设施建设及运行情况。目前,我县化工企业仅1家,即江西佳圣香料有限公司,该公司已安装废水污染自动监控系统,废水经污水处理池处理后达标排放。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方面。已完成禁养区划定调整,禁养区由200平方千米调整到145.86平方千米。全县畜禽养殖粪污综合利用率达91.01%以上,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100%。实施农药化肥“增效减量”方面。2020年绿色防控面积12.85万亩次,绿色防控覆盖率达35%以上,农药使用量较上年度减少5吨。继续实施2019年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促进化肥减量增项目,持续扩大测土配方施肥和有机肥使用覆盖面,推进科学合理施肥,开展取土化验2220项(次),采集土样数300个,2020年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达到95.6%。今年共落实红花种子采购资金15万元,绿肥种植示范面积5000亩,推广绿肥种植面积3万多亩,较上一年度减少化肥使用14吨以上,实现了化肥使用量减量目标。开展非法采砂整治。我县开展了每周至少一次的河道采砂、水工程、涉河及水资源污染等内容的巡查,每次巡查均填写《水行政执法巡查记录》,并建立水行政巡查档案。建立了水行政巡查上报制度,积极开展水行政巡查工作,把水事违规违法案件消灭在萌芽状态,维护良好的水事秩序。靖安县水利局水政股对水事违法案件发现一起就查一起,2020年,水政监察大队共巡查50余次,现场发现和查处各类水事违法违章现象6例,立案查处2例,较好的维护了正常的水事秩序。同时,联合县公安局开展了“春雷2020”联合整治行动,下发《关于开展河湖卫士“春雷2020”联合执法行动的通知》(靖水利字〔2020〕70号)、《靖安县河道采砂等涉水领域联合执法工作制度》(靖水利字〔2020〕69号)等方案机制,卓有成效,有力打击了非法采砂的嚣张气焰。开展岸线保护利用专项检查。根据《江西省河长办公室江西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深入推进全省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实施方案>的通知》(赣河办字〔2020〕7号)文件精神,为切实把我县河湖水域岸线整治、“清四乱”、河湖管理范围划界等工作抓实抓细抓出成效,持续深入推进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管理。从2020年4月起,我县积极部署,全县11个乡镇共摸排“四乱”问题7处,其中乱占问题2处(白云大桥河道边种植蔬菜、沿河路县城(南岸)堤防堤脚处种植蔬菜)、乱建问题5处(中源乡合港村垃圾处理站侵占河岸线、张百裕木竹制品厂侵占河道岸线、中源乡李万洪侵占河道岸线违章建房、县城(南岸)堤防岸坡处违章搭建临时厕所、新解放闸坝下游河岸处违章搭建农业大棚),均于7月底前完成了问题整改销号。

消灭Ⅴ类及劣Ⅴ类水专项行动一是断面水质监测,达标率百分之百。宜春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每月对我县饮用水、地表水3个断面进行采样分析,根据2020年1至11月断面水质监测数据来看,我县县城饮用水、香田交界、仁首交界断面共3个省考断面水质全部达到或优于Ⅲ类水,其中饮用水断面全部达到II类水质。二是加强企业执法检查。加大对全县重点排污企业的执法检查力度,督促企业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同时重点关注企业污染物排放在线数据,发现问题,立即整改。三是稳步推进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工作。以县政府名义印发了县城水源地污染防治通告、警示性标语张贴于保护区防护栏上;每月不定期对水源保护区内钓鱼、游泳以及取水口周边是否有倾倒生活垃圾等影响水质现象进行重点排查,确保县城水源保护区环境安全。编制完成了我县11个镇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分技术报告,其中7个乡镇级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于今年8月份获省政府批复,开展了镇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专项整治行动,水源保护区的界牌、交通警示牌、宣传牌已设立,防护设施已完善。四是推进备用水源建设,我县已选定石马水库(中型水库)为县城第二水源地,水源保护区于2019年6月获省政府批复。目前水源保护区生态护坡、护栏及来水垃圾拦截工程已建设完成,水质自动监测站已安装完成,保护区农田正在流转,生态移民工程正在实施,取水口及供水管道还在建设中。

三、加大宣传,全民参与

积极发挥新闻舆论的引导和监督作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手机微信短信等媒介,持续深入开展水污染治理宣传教育活动。借助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介,定期公布整治工作的阶段进展及监督考核结果。不断增强社会公众对水污染治理的责任意识、参与意识和监督意识,引导社会公众人人参与、形成共同治水的良好氛围。

四、下一步打算

(一)强化协调调度。切实发挥河长制作用,夯实各级河长责任。进一步落实综合治理措施,打击非法采砂,防止出现新的Ⅴ类及劣Ⅴ类水断面,一经出现,生态环境部门负责调查、核实污染原因,提出治理措施。各级河湖监管站要根据生态环境部门意见,报告相关河长,督办有关责任单位落实措施,限期治理。

(二)加强水质监测。按照监测技术规范和生态环境监测方案的要求,对全县地表水监测断面水质开展监测;针对2018年6月以来出现过Ⅴ类及劣Ⅴ类水质的断面,县生态环境局加密监测,并将监测结果和水质变化原因及时通报给各相关专业委员会和县河长办,抄报各相关县级河长,抄送各乡镇。

(三)通过媒体曝光。依靖安河湖、靖安、靖安县电视台等媒体网络,对责任落实不到位的进行曝光,通过社会舆论监督改进工作,全面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