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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生产方案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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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生产方案

第1篇:工业生产方案范文

实施“规模开发”和“科技兴烟”发展战略,充分挖掘现有潜力,坚持“稳步发展、夯实基础、精细管理、提高质量、整肃队伍、提高效益”的方针,坚决落实优质烟叶生产技术方案,打造种植规模化、技术标准化、管理规范化、烟农职业化的生产格局,实现烟农增收、企业增效、财政增税的“三赢”目标,为把我镇打造成宁乡万亩乡镇的目标而奋斗。

二、工作目标

1、以落实计划面积任务为重点,确保全镇种植优质烤烟3000亩,收购烟叶9000担。

各种烟村分配任务如下:

2、以提高烟叶品质、增加烟农收入为目标,实现烤烟上中等烟比例85%以上,等级合格率85%以上,每亩产值2400元以上。

3、大棚育苗实行集中定点。2010年大棚育苗由各村村专干牵头实行集中定点,400亩以上的村集中设一个育苗点,400亩以下的村不设育苗点。

4、坚决杜绝烟叶贩买。今后各村如出现烟叶外流出镇或镇内村与村之间贩买烟叶,除追缴全部损失外,严厉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经济、法律责任,相关责任村及镇村干部“一票否决”。

三、扶植政策

1、提供烟农肥料物资补贴。按省人民政府的政策给予烤烟肥料物资补贴。

2、烤房和育苗基地均由镇、村统一规划和建设。

3、烟叶提价。按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4、提供翻耕补贴。按烟草部门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5、配套进行烟基建设。对烟叶种植面积规模稳定在500亩以上的村,两年内由县烟基办安排一个烟水工程建设项目。

(以上政策以上级红头文件为准)。

四、考核及奖励措施

为充分发挥我镇种烟村村干部(含村专干)的工作积极性,确保烟叶生产任务落实到位,经镇党委、政府集体研究,根据责任与效益挂钩的原则,制定了《道林镇2010年烟叶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和《道林镇2010年村烟专干目标管理考核办法》。根据各村镇分配给村的面积落实和烟叶产量的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考核。同时也要求各村制定相应烟叶生产考核奖励办法。根据实际情况把面积任务划到个人,实行包干负责,体现多劳多得,实现责任与效益挂钩。

镇对村的奖励措施为:

1.根据烟叶生产分阶段检查得分情况,兑现工作经费。经费计算方式:种植面积(亩)×年底评分(%)×工作经费标准(元/亩)。

2.镇财政拨付资金,按照面积任务完成情况设立面积发展奖。对分配任务1000亩的基地村:完成1000亩的奖8万元;对分配任务400亩的面上村:完成400亩奖励3万元。

3.县对村的烟叶返税全额下拨到村。

4.所有考核奖励奖在2010年全镇烟叶生产工作总结会上兑现。

五、工作措施

1、切实加强领导,健全管理体制。

经镇党委、政府集体研究,成立了镇烟叶生产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陈科军任组长,镇长周泽秋、人大主席童佩祥、政联办主任吴友良任副组长,其他党政领导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唐鹏任办公室主任,每个烟叶基地村配备一名镇专干,专职负责抓好基地村的烟叶生产管理工作。种烟村的烟叶生产领导小组组长由总支书记担任,领导小组成员为其他村干部,各种烟村另设村专干一名,可由村干部兼任,村专干必须自己带头种植烟叶。

2、开展集中活动,有效落实面积。

为有效落实各种烟村2010年种植面积和烟农户确定工作,经镇党委、政府集体研究,决定开展集中工作月活动,时间为:2009年11月13日-2009年11月30日。目标是以两个基地村为重点,以点带面,确保3000亩烟叶种植面积的落实。成立6个集中活动工作组,各工作组负责本行政村烟叶发展的政策宣传、面积落实、烟农选定、合同签定、土地流转、大棚建设、烤房选址等工作。各工作组和各种烟村村支两委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面完成所负责村的各项工作任务。

3、加强工作督查,严肃工作纪律。

对烟叶面积落实和生产管理各环节,由镇烟叶生产领导小组牵头组织对镇、村干部进行不定期封闭式、交叉式的督查。根据督查结果,对工作1次未到位的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通报批评;对工作2次未到位的,由镇党政主要领导谈话,实行诫免;对工作3次未到位的,年度考核定为不合格,甚至免职。

4、严格目标考核,强化工作责任

全镇各级干部要牢固树立“不重视烟叶工作的干部不是好干部”的思想理念,严格烟叶生产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坚决兑现奖罚。对镇机关干部的考核,烟叶生产工作任务未完成的,联村领导、联村干部、镇村专干实行“一票否决。”

第2篇:工业生产方案范文

一、严格执行疫情防控要求

本方案适用于镇内种植、养殖大户、家庭农场、农业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一)复工前要求

1.成立组织机构。农业企业成立以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的疫情防控领导工作小组,建立安全防范、信息报送、应急处置等工作机制,切实履行防疫工作的企业主体责任。

2.制定防控方案。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各项防控措施均需细化并责任到人,方案中应包含出现疑似病例以后的应急处置预案。企业应将疫情防控预案及进场人员信息登记报属地村委会、镇卫计办和镇农办,同时将现场排查情况和防控预案等报镇农业企业复工工作领导小组。

3.加强人员准入管控。原则上居住以外的人员不予返岗,特别是现在疫情重点地区,在疫情未解除之前,一律不得返繁;对县外其他地区人员返繁,其岗位属无法替代的技术和管理人员等,按要求实行返岗隔离观察14天。对所有拟返岗人员一律进行登记造册,详细记录旅行史、接触史及健康状况。对有发烧、咳嗽等症状者禁止返岗。

4.全面消毒场地。对场区内外、厕所等公共部位区域进行全面喷雾杀菌消毒处理且不少于2次,保持环境清洁和密闭场所通风,并建立消毒台账。

5.储备防疫物资配齐防疫人员。农业企业复工前应储备足量的防疫物资,包括口罩、手套、消毒药水、体温计、防疫药品等。储备量需要满足复工后的日常需求。现场配备相对固定的防疫管理人员。

6.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复核工作。复工前由农办牵头会同安办、经发办、所在村委会开展现场安全生产条件排查整改,并建立清单台账。

(二)复工后要求

1.封闭管理。原则上只设一个出入口,严禁外来人员入内。员工进出实行实名制考勤,每天由专人对全体人员进行体温检测且体温测量不少于两次,做好台账和留存工作。

2.日常登记。建立人员及车辆进出登记台账,配合镇、村开展疫情排查和报送工作。车辆管理按镇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关于外来运输车辆管理暂定工作方案》执行。

3.佩戴口罩。场区内所有管理人员和劳务人员必须佩戴口罩。

4.杀菌消毒。每日上班前、下班后均需对场区内外、厕所和其他公共区域进行消毒。现场生活垃圾应做到分类处理,存放在封闭式容器中,及时清运。

5.分散用餐。所有人员分散用餐,严禁在食堂集中就餐。要求员工配备独立餐具,禁止集中就餐。本地员工一律回家就餐。

6.教育管理。加强宣传和员工教育,督促员工严格遵守疫情防控指挥部各项管理规定。

7.应急处置。对企业内可能出现的疫情问题要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复工期间一旦发现员工出现乏力、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疾病症状时须立即停止施工行为,及时拨打120送往发热门诊进行排查诊治,并向属地村委会和镇农业企业复工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如因隐瞒不报、延迟上报、处置措施不当等造成疫情蔓延的按相关法律法规追究企业相关人员责任。

二、复工审批程序

(一)提交复工申请

农业企业按复工前的要求落实到位后,提前2天携带相关材料向镇农业企业复工工作领导小组提交申请。

(二)受理审查

镇农业企业复工作领导小组将会同相关部门重点抽查疫情防控预案、人员信息排查名单,现场审查防疫措施落实情况和工人防控教育培训及复工安全生产条件等工作情况。

(三)批准复工

经镇农业企业复工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签署初验收意见并上报镇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批准后方可复工,不符合条件的企业不得复工。

三、切实履行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第3篇:工业生产方案范文

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安全生产“五个一工程”建设活动的意见》和《省建设行业安全生产“五个一工程”建设活动实施方案》、《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安全生产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地方标准的通知》文件要求,并充分结合省安委会在2020年10月份来我县督导检查安全生产工作中检查出的相关问题反馈,说明我局公用事业领域基层单位和部门安全管理工作还不到位,仍有死角。同时深刻吸取近几年来我局的公用事业领域发生的人员伤亡事故惨痛教训,因此住建局公用事业安全管理水平亟待提高。

二、工作目标

通过本方案的实施,有效的提高公用事业领域基层单位和部门安全生产管理能力,强化责任红线,建立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管理模式,充分发挥安全管理部门监督管理职能,使全体员工充分认识安全生产重要性,最大限度的遏制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产生。

三、工作内容

(1)局属各基层单位须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该机构应独立存在,不许挂靠或由其他科室兼职,安全科负责指导、检查、考核单位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同时建立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体系,负责与上级检查部门对接检查工作。

(2)建立健全规章制度,规章内容要贴合部门岗位实际,按照层级管理体系分级制定,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应当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等内容。制度要不仅要在醒目位置上墙悬挂,同时要形成汇编成册,以供查阅。同时完善安全生产内页资料内容,加强内页资料保存管理。

(3)各单位应当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设置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单位财务部门应单独设立安全生产保障资金名目,各单位应当按照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专门用于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安全生产费用在成本中据实列支。

(4)制定本单位行业工种工作手册,按分工实施作业标准,要依据国家相关规范、手册、规程、法规,结合本部门工作性质、操作实际制定从业工种技能操作流程。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了解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知悉自身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

(5)各单位在按照县上级管理部门出台的各项安全生产建设活动过程中,(例如开展“五个一”工程建设、“三级标准化”评审、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修改以及“双重预防机制”建立等)由于其专业性较强可以委托依法设立的第三方有资质的为安全生产提供技术、管理服务的安评机构进行编修,此类机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执业准则,接受生产经营单位的委托为其安全生产工作提供技术、管理服务。各部门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如其他方面需要出具权威报告、鉴定的事项的可聘请有此类单位和专家组代为出具。

第4篇:工业生产方案范文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法》“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冶金等工贸行业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的通知》要求,努力推进工贸行业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通过创建使企业实现安全管理标准化、作业现场标准化和操作过程标准化,建立企业自我约束、自我完善、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长效管理机制,增强企业防范事故能力,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实现科学发展、安全发展。

二、工作目标

通过5年左右时间,逐步推进工贸行业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创建工作,到2020年全面实现工贸行业小微企业安全标准化达标,全面提升小微企业本质安全水平,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三、工作分工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将按企业所属由各镇(街道)和行业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具体分工如下:

(一)市安监局负责全市工贸行业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的审核、公告、发证等工作。

(二)市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负责本行业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的申报指导和材料初审等工作。

(三)各镇政府,马家店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实施辖区内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负责辖区内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的申报指导和材料初审等工作。

四、工作步骤

(一)部署动员、调查摸底阶段(2016年1-3月)。召开全市工贸行业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会议,印发工作实施方案,安排部署创建工作,培训各镇(街道)、相关部门创建工作专班人员。迅速摸清本地本行业小微企业的基本情况,包括企业数量、规模、从业人员、生产工艺和安全管理现状等。请各单位在3月31日前将市工贸行业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摸底调查表(见附件1)上报市安监局综合科。

(二)组织培训、明确任务阶段(2016年3-4月)。各镇(街道)、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分别组织开展小微企业相关人员培训,熟悉掌握考核标准和考评程序(见附件2)。结合实际,制定本地本部门工作实施方案,明确职责分工,建立健全目标责任制和各项工作制度。明确每年不低于小微企业总数20%的年度创建工作目标,拟定2016年的创建达标企业名单。

(三)典型推动、全面实施阶段(2016年4-12月)。各地、各部门要树立1-2家典型企业,总结推广工作经验,发挥榜样作用,以点带面。对已经拟定为2016年达标创建企业,开展服务和指导。各企业要迅速开展安全标准化创建工作,明确创建工作专班,落实经费和人员,严格按照《冶金等工贸行业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开展自评。对于在自评中排查出的事故隐患要限期整改到位。市安监局根据企业安全标准化评审申请情况,安排专家进行现场指导,按照考评办法和标准对于符合条件的企业进行评审。

(四)检查总结、持续推进阶段(2016年12月-2020年)。各地、各部门要对照目标任务开展全面总结。通过企业达标创建,进一步了解掌握辖区内企业数量、基本安全条件、生产工艺特点以及安全管理水平,并建立安全管理台账,为今后安全监管工作提供依据。做好小微达标企业的典型宣传,落实相关激励政策。安排部署下一年度小微企业达标创建工作,直至全面完成工作目标。企业在达标后,每年至少一次对本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运行情况进行总结评估,形成自评报告。企业根据自评结果,针对存在的隐患和问题,及时整改,做到持续改进。市安监局对达标到期的企业开展复评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地、各部门要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的红线意识,进一步加强对工贸行业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充分认识达标工作重要性,落实人员,明确职责,协调联动,周密安排,科学实施。

(二)典型推动,强化指导。创建典型示范企业,总结工作经验,发挥榜样作用,以点带面,推动各地小微企业全面达标。要指导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科学管理,进一步规范企业安全生产行为,推进全员、全方位、全过程安全管理;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强化安全意识、技术操作和防范技能,杜绝“三违”行为;加大安全投入,提高专业技术装备水平,深化隐患排查治理,改进现场作业条件。

(三)加强宣贯,稳步推进。工贸行业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是2016年以及今后五年的重点工作,各镇(街道)要在辖区内展开经常性的教育培训活动,切实做好《安全生产法》、《湖北省安全生产条例》的宣贯工作,使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深刻认识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稳步推进工贸行业小微企业标准化工作的开展。

第5篇:工业生产方案范文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加大打击违法供气行为,规范石油液化气的充装、运输、储存、经营和使用,落实气瓶充装、运输、经营、使用、检验单位的安全责任,特别是石油液化气充装和使用单位的主体责任,有效遏制和减少石油液化气安全事故,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二、整治范围和内容

整治范围:全县范围内从事石油液化气充装、运输、储存、经营、使用、气瓶检验的单位(个人)。

整治内容:打击违法存放钢瓶、无证经营或销售瓶装液化气、利用钢瓶转充液化气、非法倒卖营运液化气等行为;查处液化气经营企业向非法经营者提供经营性液化气,以及充装或使用不合格钢瓶、超期未检测钢瓶等违法行为。

三、工作原则

按照“属地负责、部门联动、综合执法”原则,分阶段解决石油液化气安全生产管理中的突出问题。

四、组织领导

成立县石油液化气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政府目标办、安监局、住建委负责同志任副组长,相关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见附件)。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住建委市政园林管理局,具体负责组织、指导、协调瓶装液化气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组织县级联合执法队查处违规向非法经营者提供经营性液化气行为,以及充装或使用不合格钢瓶、超期未检测钢瓶等违法违规行为;督查各乡镇(开发区)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并及时将有关重大问题报县领导小组研究解决。

各乡镇(开发区)负责在本辖区内开展石油液化气安全宣传活动,以及隐患排查和气瓶安全检查;督促辖区内所有使用石油液化气瓶的单位和经营性场所签订《石油液化气气瓶安全协议书》。

县住建部门负责指导、检查、监督液化气储罐站、供应站安全规范化管理,依法查处液化气经营企业违法充装行为,引导企业合理设置供应站(点)。

县质监部门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及《气瓶安全监察规定》等法律法规,负责加强对民用石油液化气充装环节的安全监察,严肃查处充装报废、改装、超期未检气瓶及非自有产权气瓶的违法行为;督促充装单位加快“螺丝瓶”更新报废速度,实施定点检验和定点报废。

县安监部门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职能,支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石油液化气专项综合整治工作。

县工商部门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加大对未依法取得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而擅自从事瓶装石油液化气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的打击力度。

县公安(消防)部门负责查处非法储存、销售液化气等涉及治安防火、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县交运部门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加大对瓶装石油液化气运输车辆的监管力度,加强道路运输环节的执法检查,配合有关部门查处对报废气瓶和其他不合格瓶装石油液化气的非法转运。

五、整治时间和步骤

6月20日起至9月30日止,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和宣传阶段。

1、研究制定全县石油液化气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召开全县石油液化气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会议,通过各种形式广泛开展专项整治宣传工作。

2、各乡镇(开发区)、县直相关部门根据全县统一要求,制定本部门专项整治具体工作方案,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召开专项治理工作会议,抓好动员部署;各乡镇(开发区)要组织各村全面摸排登记辖区的非法站(点)。

(二)全面开展专项治理阶段。

1、各职能部门组织力量,指导、检查、监督液化气企业按照安全生产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落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依法查处各类石油液化气的安全生产隐患。

2、县级联合执法队伍要统一行动,分区域、分片进行拉网式清查,重点打击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违法存放钢瓶、经营或销售瓶装液化气、利用钢瓶转充液化气、非法运输和倒卖等行为及液化气经营企业的违法行为。

(三)检查总结阶段。

1、各乡镇(开发区)、县直相关部门要对本辖区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自查验收,认真总结工作经验、做法及存在问题,并将专项整治工作开展及验收情况,以书面材料报送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待汇总后报送县政府。

2、由县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负责,各成员单位密切配合,巩固阶段性成果,积极探索液化气市场安全管理工作新思路,研究出台长效管理机制。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乡镇(开发区)、相关职能部门要根据本工作方案,按照各自职责,结合本辖区、本部门管理工作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建立工作责任制,加强工作领导和协调,促进本辖区、本部门专项整治工作扎实开展。各乡镇(开发区)、相关职能部门要指定专人将本辖区、本部门工作开展情况及时收集汇总并上报。

(二)强化监管,各负其责。采取以企业日常自查为主,各监管部门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办法,加强对液化气经营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检查,督促企业建立和完善供气直销系统,不断提高安全服务水平。对检查中发现液化气经营企业有违反法律、法规的,或者不符合国家技术标准、规范和强制性条款要求的,各监管部门要依法予以查处,并实施责任跟踪。各职能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液化气经营企业违法充装等行为,发现一起,处罚一起;情节严重的,予以暂扣经营或充装许可证,直至停产、停业整顿。

第6篇:工业生产方案范文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全面、系统、彻底的工贸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进一步增强企业和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防范和消除各类安全隐患特别是重大隐患,促进事故隐患的及时整改、促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政府安全监管责任的落实、促进企业事故防范能力的提高、促进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的提升。努力实现减少一般事故、遏制较大事故、杜绝重特大事故的工作目标,确保全年安全生产四项指标(事故事件、死亡、受伤、损失)实现“零增长”。

二、检查范围和重点

这次全镇工贸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重点范围为:橡塑、机械、纺织等行业企业。

企业安全生产基础的检点:

1、是否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

2、是否依法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照片上墙。

3、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是否取得资格证。

4、是否建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制度并认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5、是否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并认真落实企业员工“三级”教育等规定。

6、是否制定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及设备设施操作规程并予以上墙。

7、是否按规定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并开展演练。

企业作业现场的检点:

1、用电线路、用电设备、接线闸刀、漏电和触电保护装置等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2、生产车间内的设备间距和操作空间是否符合规定要求;机械设备的传动机构、齿轮咬合、联轴器、操作平、坑等危险部位和场所,是否按照“有轮必有罩、有轴必有套,临边有栏、临口有盖”的原则安装安全防护设施。

3、金属切削和冲、剪、压机械、运输机械、砂轮机、电焊机等设备作业现场,是否按照有关规定设置安全防护设施、安全警示标志、监控报警、联锁和自动保护装置。

4、焊接切割工业气瓶的压力表、安全阀是否定期检测,气瓶运输和摆放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5、压力容器、锅炉、起重机械、电梯、厂内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是否取得使用证,是否经过定期检测并在检测周期内使用。

6、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7、危险物品是否按规定管理和使用。

8、登高作业及维修,是否按要求制定登高作业管理制度,有无防坠落措施等。

9、粉尘作业场所通风、除尘、防火防爆等安全设备设施是否齐全有效。

10、有限空间作业现场通风、照明、气体检测、防火防爆等安全设备设施是否齐全完好,是否对作业人员配备必要的个人防护装备。

11、作业场所物料堆放是否有序,通道是否畅通。

12、是否按规定配置消防器材,并确保生产、仓储、住宿不在同一建筑物内。

13、建筑物、重要设备是否定期防雷检测。

14、从业人员是否按规定领取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15、是否存在其它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

三、实施步骤

本次大检查按照属地监管原则,采取企业自查、政府监督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办事处、部门负责指导督促本辖区工贸企业做好安全生产大检查。

工贸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从4月初开始,为期2个月,具体分四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4月1日至10日)。各办事处、部门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本地实际,认真抓好组织发动和宣传工作,营造声势,明确目标,落实责任,细化要求,进一步增强企业参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自查自纠阶段(4月11日至5月10日)。各办事处、部门组织本辖区工贸企业按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程的要求以及本方案中确定的检点内容,开展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隐患排查,针对排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确保整改到位。

(三)监督检查阶段(5月11日至20日)。各办事处、部门抽调人员,成立检查组,对辖区企业展开拉网式、地毯式地排查,做到不留死角。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本着从快的原则,督促企业认真落实整改。对自查不力的企业,根据法律法规从重予以处罚。

(四)督查总结阶段(5月20日至30日)。县安监局会同县经信局组织对我镇工贸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进展情况进行抽查,总结大检查活动中的有效措施和方法,并结合大检查工作的实效进行通报。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办事处、部门要把做好工贸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作为当前的重要任务,作为减少和控制工贸领域安全事故的重要措施,充分认识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和措施。我镇建立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亲自挂帅,分管领导具体负责,集中人力物力,确保大检查工作落到实处。

(二)精心组织,务求实效。各办事处、部门要根据本方案要求,将安全生产大检查与“隐患排查”、“打非治违“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根据本地实际,细化任务措施,增强本次大检查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确保大检查全面彻底,绝不放过任何一个漏洞,绝不丢掉任何一个盲点,绝不留下任何一个隐患。通过认真细致的大检查,进一步掌握企业安全生产情况,强化安全监管措施,改善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夯实安全生产工作基础。

(三)严肃认真,边整边改。各办事处、部门要以高度负责的精神以检查促整改,不玩虚招、不走过场。督促企业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能整改的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整改;暂时不能整改的

第7篇:工业生产方案范文

为加强对经贸部门“标准化建设提升工程三年行动”的组织领导,决定成立开展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升工程三年行动领导小组,负责全区经贸部门相关行业开展“标准化建设提升工程三年行动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二、目标任务

1.2014年底,经贸相关行业规模或限额以上(大中型)工贸企业,本行业国家已专业评定标准的,要依照“专业评定标准”实现达标;本行业国家尚未专业评定标准的,要依照《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评分细则》实现达标,且规模或限额以上(大中型)企业的二级达标率不少于15%。

2011年底前在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中达标的经贸相关行业小微企业,要依据《冶金等工贸行业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实现达标。

2.2015年底,在2012年底前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中达标的经贸相关行业小微企业,要依据《冶金等工贸行业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实现达标。

3.2016年9月,2013年9月前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中达标的经贸相关行业小微企业,要按照《冶金等工贸行业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实现达标。

经贸相关行业规模或限额以上(大中型)企业以及小微企业,都要通过全国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信息管理系统进行安全生产标准化的运行和管理。

三、具体做法

(一)注重岗位达标,打牢安全基础。岗位达标是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的基本条件,也是抓好安全生产标准化运行的核心内容。因此,在督促、指导企业对接“国标”达标提升工作中,要注重引导企业加强以基层操作岗位达标为核心,不断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使职工做到“三不伤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人伤害);企业要做到岗位达标,需要制定岗位标准、建立评定制度、加强班组建设、推动岗位达标创新等,提高安全生产技能,促进岗位达标。规范现场安全管理,实现岗位操作标准化,保障企业达标,在狠抓企业达标后的持续运行时,要紧抓岗位达标不放松,以岗位达标促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落实,以岗位达标促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的提高。

(二)提升规范运行,促进安全生产。规模或限额以上(大中型)经贸相关行业企业的提升工作,按《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推进全市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进行。经贸相关行业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的提升工作,目前重点是做好排查摸底和统筹安排工作,评审工作按“省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级别评定管理办法(试行)”组织实施。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企事业单位要充分认识“标准化建设提升工程三年行动”对于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预防和减少各类事故发生具有重要意义,切实把“标准化建设提升工程三年行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确保“标准化建设提升工程三年行动”扎实有序开展。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也要相应成立领导小组,制定细化工作方案,切实把“标准化建设提升工程三年行动”融入业务工作中去,摆上重要工作议事日程,做到工作扎实有效,效果突出明显。

(二)加强工作统筹,严格激励约束。要将“标准化建设提升工程三年行动”的工作情况作为年度安全生产重点工作之一。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检查、指导和督促企事业单位按照“标准化建设提升工程三年行动”的部署要求,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确保“标准化建设提升工程三年行动”扎实有序开展。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局下属各公司要认真履行职责,严格工作标准,加强督促检查,强化考评验收,防止搞形式、走过场。要认真按照《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提升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水平的通知》(泉安委〔2013〕75号)要求,严格落实各项激励约束措施,引导督促企业持续抓好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升工作。

第8篇:工业生产方案范文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集中整治与制度建设、严格执法与科学管理、打假治劣与扶优扶强、失信惩戒与正面引导相结合的工作原则,实现边整治边规范,在整治中求规范,在规范中求发展,努力提高食品生产加工业的质量安全水平,促进食品产业持续健康发展,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

二、整治目标

通过今年的努力,摸清我市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状况,建立企业普查档案;基本完成食品企业标准清理工作;完成肉制品等10类食品、启动茶叶等13类食品的市场准入工作;基本完成区域性、行业性食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食品生产质量明显提高,

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质量安全责任意识明显增强。

通过三年的努力,食品标准体系和检验检测体系更加完善,食品生产加工环节质量卫生的长效监管机制初步建立;食品工业水平得到明显提高,食品生产加工秩序得到明显好转,生产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犯罪行为得到有效遏制,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质量安全自律意识得以建立;人民群众的食品消费安全

得到有力保障。

三、整治内容、范围和重点

(一)内容。通过普查登记,着力整治没有基本质量控制措施,产品标准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使用非食品原料和滥用添加剂生产加工食品,以假充真、以次充好、在食品中掺杂掺假以及产品质量低劣等问题。

(二)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规定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容器、包装材料和食品用工具、设备的洗涤剂、消毒剂等生产和加工企业。

(三)重点。重点产品是食品和食品添加剂。今年整治的重点是质量问题比较突出和直接危及人体健康的食品(如饮用水、肉制品、乳制品、豆制品、酒类产品、酱腌菜、饮料和儿童食品等)。重点区域是农村和城乡结合部等监管薄弱区域。重点的对象是不符合基本准入条件、管理薄弱、质量安全无法保证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特别是小企业、小作坊。除红、黄牌警告的区域性质量问题产品和*黄酒外,各地还要结合本地实际,确定一种或几种具有区域性质量安全问题的食品,开展重点整治。

四、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年5月25日前)。各地、各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完善工作机构,明确任务,落实责任。组织食品生产加工业的经营者和从业人员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提高诚信守法意识和自查自改的自觉性。

(二)普查建档阶段(*年5月26日至6月20日)。各地通过“进村入户入企”的办法,对辖区内食品生产企业进行全面排查,掌握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数量和质量安全状况,并建立普查信息档案,做到企业数量、质量状况、人员素质、生产设备、证照情况、产品流向“六清楚”。各县(市、区)要将普查情况于6月底报市质监局并由市质监局汇总后报市政府。在普查基础上,按照浙政办发明电〔*〕72号有关要求,将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划分为A、B、C、D四类。

(三)集中整治阶段(*年6月21日至11月30日)。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各司其职,通力配合,严厉查处无照生产加工食品窝点和超范围生产行为;全面清理卫生许可,取缔不符合卫生许可条件的企业。对A、B、C、D四类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按照浙政办发明电〔*〕72号有关要求,采取不同的措施区别对待。

(四)总结验收阶段(*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各县(市、区)要对集中整治工作及时进行“回头看”,在做好查漏补缺的同时,做好总结工作,并于12月10日前将整治工作总结报市质监局,市质监局根据省制订的食品生产加工业整治工作的验收标准组织验收,形成全市整治工作总结分别报市政府和省质监局。

(五)巩固提高阶段(2006年至2007年底)。在*年整治工作基础上,从健全制度和完善机制上着手,切实加大治本力度,巩固和深化整治活动成效。通过健全质量监督工作网络,加强食品行业的准入管理,完善食品质量预警机制、快速反应机制、案件移送机制、食品生产企业质量诚信机制、举报奖励制度、食品监管责任制和制假“黑名单”通告制度等措施,强化巡查、回访、年审、监督抽查、强制检验等日常监管手段,建立健全食品生产加工领域质量安全的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健全组织。为切实加强领导,市政府决定成立食品生产加工业整治活动领导小组,组长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成员由市质监局、经贸委、农业局、卫生局、环保局、工商局、食品药品监管局、检验检疫局、*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袍江工业区管委会和镜湖新区管委会的分管领导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质监局。各县(市、区)也要相应建立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和协调食品生产加工业整治、质监基层网络建设等工作。各乡镇(街道)等基层行政组织负责做好各自辖区内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整治工作,明确分管领导,落实监管责任,与辖区内的企业签订食品质量安全责任书,及时向质监、工商、卫生等部门通报辖区内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违法违规行为。

(二)明确分工,密切配合。各级质监部门负责牵头做好整治活动的具体工作,经贸、农业、卫生、工商、食品药品监管、环保、检验检疫等部门应积极配合质监部门,共同抓好整治活动。

质监部门要加强对食品生产加工环节质量卫生的日常监管,严格实行生产许可、强制检验等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严厉查处生产、制造不合格食品行为及其他质量违法行为,并将食品生产许可证发放、吊销、注销等情况及时通报卫生、工商部门。

工商部门要认真做好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及个体工商户的登记注册工作,取缔无照生产食品行为,查处食品虚假广告、商标侵权的违法行为。负责依法吊销违法企业营业执照,并将营业执照发放、吊销、注销等有关处理情况及时通报质监、卫生部门。

卫生部门要依法实施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卫生许可,负责卫生许可的清理整顿,组织食品生产加工场所的卫生状况和从业人员健康状况的监督检查,严厉查处违反卫生许可的违法行为,并将卫生许可证的发放、吊销、注销等情况及时通报质监、工商部门。

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加强食品安全的综合监督和组织协调工作。经贸、农业、环保、检验检疫等部门要切实承担各自领域的整治任务。

各部门之间要建立工作联系制度,及时通报情况,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要积极探索联动协调机制,避免不必要的重复检测和重复执法。

(三)从严整治,依法处罚。各地在开展普查整治活动时,应集中力量,切实加大执法力度,依法及时处理生产加工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案件,对不具备食品质量安全条件的生产加工企业依法予以关闭。大力加强社会和舆论监督,设立公开电话,方便群众投诉举报。

第9篇:工业生产方案范文

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全县开展工业三年强攻战、城镇建设三年大会战、农业产业化三年升级战和镇域经济三年大竞赛为动力,以优化产业结构、转变发展方式、提升产业档次为目标,以规模总量升级、延伸配套升级、科技创新升级和综合效益升级为重点,进一步完善产业规划,开展产业招商,狠抓项目落地,推进产业集聚,推动工业、城市、农业、旅游及服务业提档升级,加快建立具有鲜明镇域特色和较强竞争力、影响力、劳动力的现代产业体系,为打造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强镇奠定坚实的基础。

主要目标

1、招商引资。充分发挥优越的区位优势,利用冯田工业园和本镇两个民营企业小区平台,优化发展环境,出台优惠政策,狠抓优质服务,确保全年引进外商企业2—3个,引资总额突破2亿元。

2、工业经济。巩固壮大奉干路邹家山、奉澡路白石场两个民营企业小区,在原有基础上扩大规模。计划年内新增民营企业20家,培植纳税大户10户,其中纳税额在50—100万元的6户,100—500万元的3户,500—1000万元的1户,确保民营企业全年纳税额突破5000万元。

3、城镇建设。继续配合县委、县政府实施城镇建设三年大会战,按照“东进、北扩、西改、南优”的总体思路强力推进,扩容提质,抓好城市拆迁、改造和征地工作,抓好城市和重点项目建设各种矛盾纠纷的调处工作。

4、农业产业化。大力发展城郊农村特色经济,增加农民收入,把我镇农村打造为“四个基地”:城市菜篮子基地、特色种、养、加工基地、种禽孵化基地、富余劳力向城市三产转移基地。

推进产业升级的主要任务及要求

1、扩大产业规模总量。全力推进重大项目建设,重点抓好星星套装门业、天海刺绣、龙亚物流等5000万元以上的项目签约落户,促使天工陶瓷磨具项目开工投产,推进宏顺化工、宏伟机械、超凡竹业、光明渔具、玉喜工具、路林空压机厂扩大规模,抓好冯城、顺发、彭家、赤埆四个机砖厂和沪奉、宏兴、永红等14个砂轮企业实施技改。依托城市做大做强,大力发展城市服务业。

2、促进产业延伸配套。围绕壮产业、扩优势,依托现有骨干龙头企业,精心培育支柱产业和上下游配套企业。抓好砂轮、机械、建材业企业组建企业集团,优势互补,逐步实现集体化、专业化、规模化生产经营。加快现代物流体系建设,加强两个民营企业小区基础设施投入,完善功能。加快重点工程建设,完善城市基础设施,着力打造新型工业化、农业产业化和服务业集聚化发展的综合性平台。

3、推进产业科技创新。大力实施科技创新“六个一”工程,支持企业自主创新,推进农业科技示范区建设,实施人才引进工程,引导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开展自主创业。支持企业争创名牌,对荣获中国名牌、中国驰名商标、名牌、著名商标的企业给予重奖。

4、提升产业综合效益。按照“签约项目促落户、落户项目促动工、动工项目促投产、投产项目促达标”的要求,加快推进项目建设,全力以赴促进企业达产达标。鼓励企业加强管理,努力提高劳动生产率、人均创利率、资金利润率、资源能源利用率“四率”水平,不断提升工业经济运行质量和水平。坚持节约集体用地,科学合理供地的原则,鼓励企业建多层厂房,加大闲置土地清理和处置力度,努力增加园区用地投入产出效益。

推进产业升级的配套措施

1、进一步强化择商选资。一是全员招商。强化全镇上下招商责任,激发各级干部招商热情,营造全员招商的浓厚氛围,保持招商引资的强力度。二是专业招商。成立招商小分队长年外出招商,确保引进1个以上亿元产业龙头项目。三是以商招商。积极组织参加县以上组织的各类招商洽谈会和招商活动,充分发挥已落户客商和各地商会的桥梁纽带作用,借助“招商顾问”的资源广结朋友、广集信息、广辟新路,以提高招商引资的针对性和成功率。做好已落户企业的帮扶工作,鼓励落户企业增资阔股,靠强联大,启动二期、三期建设。

2、进一步开展跑项争资。重点围绕“十二五”规划和战略性新兴产业挖掘项目。根据本镇实际,教育、水利和城市基础设施开发建设是争资的重要领域,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年内争资额突破2000万元。

3、进一步强化要素支撑。一是全力以赴做好项目用地的报批、征用、管理工作,坚持执行节约用地、效益用地原则,提高土地利用率。积极盘活批而未供土地,确保重大项目用地供应。二是用活用好国家用工、培训政策,根据“以人为本、扩张数量、提高素质、构建网络、完善机制”的用工工作思路,按照重点产业的用工需求,实行政府、企业和社会多方联动,强化培训资源的整合和招工机制的优化,努力为产业经济发展提供用工保障。

4、进一步抓好节能减排。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大力推进低碳经济和绿色经济发展。积极推广节能新技术,严格控制“两高”创业过快增长。严把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环保关,对未按相关规定进行环境评估、节能审查和土地预审的项目,一律不得受理审批,一律不得动工兴建。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推进以农村沼气为主要内容的新能源建设,力争新建农村户用沼气池30个以上。抓好农村清洁工程建设,实现农村垃圾无害化处理。全面推进建筑节能工作,新建大型建筑节能推广率达到100%。加强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推广排水管网雨污分流模式,确保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率达80%以上。

5、进一步优化服务环境。认真开展“发展提升年”活动,最大限度地为产业升级提供服务和支持,坚决落实国家各项优惠政策和措施,对拒不执行或落实不力的人和事予以曝光。坚持重大产业项目审批进入“绿色通道”,按照“程序最简、时限最短、效率最高、服务最优”的标准,特事特办、急事急办、难事快办、限时办结。进一步执行涉企收费“三零两减办”和入企检查备案制度,除涉及刑事案件、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检查外,任何部门和单位未经批准,不得进入企业进行各种名目的检查。对在服务过程中损害企业利益,造成不良影响的,将对直接责任人进行严肃查处、公开曝光,单位主要领导在媒体上作出公开检查。

加强领导,狠抓落实

1、精心组织实施。整个活动分动员部署、组织实施、总结考核等三个阶段进行。动员部署阶段(2011年3月)。各部门和产业发展办公室要认真组织学习会议和文件精神,分析发展现状,找准存在问题,明确努力方向,制定本单位开展产业升级年活动的具体实施方案,于2011年3月25日前报镇产业升级年活动领导小组。同时要充分利用报刊、电视、广播、网络等各类新闻媒体,进行系列宣传报道,营造活动浓厚氛围。组织实施阶段(2011年3—12月)。各单位要明确责任,精心组织,抓好落实,推动进度。建立定期分析制度,按照目标进度,对前一阶段进展情况进行总结分析,明确安排下一步工作;建立现场办公制度,梳理产业升级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实行现场办公、协调解决;建立内部督查制度,按照目标任务,对照检查进展情况,督促企业、项目责任单位及相关部门,按时间进度要求完成工作任务。总结考核阶段(2012年1月)。镇党委、政府对产业升级年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召开总结表彰大会,交流经验,表彰先进。

2、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统一领导,保证工作连续性,成立镇党委书记为组长、镇政府镇长为第一副组长的冯川镇产业升级年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党政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