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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贡井区学校食品安全网格化管理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教育局,各学校(含托幼机构),各食药所:
为进一步推动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保障学校食品安全,现印发《贡井区学校食品安全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请遵照执行。
自贡市贡井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6月23日
贡井区学校食品安全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
为深入推进我区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品安全管理科学化、规范化,进一步明确和落实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主管责任和监管责任,确保学校食品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四川省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办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落实地方政府、主体单位、主管部门、监管部门“四位一体”责任,细化至每个区域、每个地段、每所学校(含托幼机构),形成网格责任图。各责任主体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履职齐抓共管,学校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经营,确保学校师生食品安全。
二、网格化管理工作目标
(一)落实责任,形成合力。按照“属地管辖”原则,明确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教育行政主管部门、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学校的食品安全管理职责并落实到责任人,上下级网格联动,形成管理合力。
(二)规范管理,守法经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四川省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办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法律法规,规范学校食品安全管理,防范食品安全事件发生。
(三)及时处置食品安全事件,回应社会关切。群众投诉举报能够及时调查处理,重大问题和突发事件能够及时发现、上报并采取与职责相符合的应急措施,控制事态的发展,保障学生食品安全。
三、网格划分及主要工作
按照属地管辖落实网格化管理措施的原则,建立三级学校食品安全网格化管理体系(以下简称网格化管理)。
(一) 一级网格
一级网格,即区级网格。责任主体为贡井区人民政府,成员单位为区教育局、区食品药品监管局。
区政府:对区级网格化体系建立运行和全区学校食堂建设及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负总责。1、建立一级网格,指导、监督、考核全区网格化管理工作。指导监督二、三级网格化管理建设和运行。2、领导、组织、协调实施全区学校食品安全管理。专题研究全区学校食品安全管理的突出问题,指挥学校发生的较大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提供改善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条件的资金和项目。(责任人:分管教育工作副区长、分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副区长、区食药安办主任)
区教育局:对全区学校的网格化建设管理负责,对学校食品安全管理负主管责任。1、网格化建设管理具体责任,明确责任人、责任范围、工作职责;指导、监督、考核各学校的网格化建设和管理工作。2、建立学校食品安全管理相关制度,督促学校落实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学校食品安全责任制度和责任。3、组织所有学校(含托幼机构)学校校长、副校长、首席食品安全员的食品安全教育培训及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全年不少于2次)。4、处置学校发生的一般食品安全事故和舆情应急事件,组织开展好学生医疗救治、情绪安抚、事故现场控制、舆情应对工作。 5、全面实施学校食品安全责任保险、食品安全信息化建设、标准化食堂建设等工作,确保2018年辖区义务段所有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量化分级达B级。 6、督促教育局相关人员和学校使用信息化管理措施,发挥“明厨亮灶”社会共治平台作用。7、确保辖区内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食堂不对外承包。8、区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它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区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全区食品药品监管系统网格化管理体系建立运行,以及学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1、承担网格化建设管理具体责任,明确责任人、责任范围、工作职责;指导、监督食品药品监管所网格化建设和食品安全管理工作。2、开展或组织食品药品监管所培训校长、副校长和首席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并随机抽查考核学校自主培训效果。3、实施春季、秋季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每年对行政区域内学校双随机检查面达20%以上。4、处置学校发生的一般食品安全事故和学校食品安全舆情,组织对操作人员健康状况,加工操作过程、食品存储、餐用具使用是否规范、加工环境是否存在污染源等事故原因调查,对疑似问题食品及食品原料、餐用具、留样食品抽样检验,并协助卫生疾控部门开展以学生近3日共同就餐史、发病时间、临床症状、留取病人呕吐物、排泄物检验为主要内容的流行病学调查,查处违法行为,完善监管措施。5、实施学校食堂和食品小卖部的许可证审批、食品监督抽样检验、违法行为查处、督促学校履行主体责任等行政监管工作。6、督促教育局和学校推进食品安全责任保险、食品安全信息化建设和使用、量化分级B级食堂创建、明厨亮灶工作。7、区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二级网络
二级网格,即各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行政管辖区域,责任主体为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成员单位为区教育局、各食品药品监管所。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对辖区网格化建设管理和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负总责。1、负责二级网格的建立和运行,明确本级人民政府网格化管理责任人员和工作任务,责任人员责任包干到学校。2、组织实施辖区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3、协调处置食品安全突发事件中现场维稳控制和医疗救治工作。
区教育局:明确本系统在二级网格中的具体责任人。具体责任人职责是: 1、指导、监督学校食品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2、组织辖区所有学校(含托幼机构)学校校长、副校长、首席食品安全员的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训,对每个学校日常检查全年不少于3次。3、督促学校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主体责任落实,推行学校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学校食品安全信息化建设、标准化学校食堂建设、量化分级B级单位创建、明厨亮灶建设工作。4、指导学校处置食品安全应急事件。
食品药品监管所:依法实施学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1、每所学校确定2名监管人员负责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建立学校食品安全监管档案和风险台账,做到家底清、情况明。2、与学校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明确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督促落实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督促学校全面推进学校食品安全信息化管理建设、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工作、量化分级B级单位创建、网格化管理建设工作。3、开展或配合区局培训校长、分管校长和首席食品安全员并抽查考核学校自主培训效果。4、日常巡查频次由学校食堂量化分级等次确定(A级全年不少于1次,B级全年不少于2次,C级全年不少于3次,未评级全年不少于4 次),做好巡查记录、依法处置问题。5、实施学校食堂食品监督抽检或快检。6、处置食品安全应急事件。事发2小时内,初步核实情况后上报区局,在区局指导下对操作人员健康状况,加工操作过程、食品存储、餐用具使用是否规范、加工环境是否存在污染源等开展事故原因调查,并协助卫生疾控部门开展以学生近3日共同就餐史、发病时间、临床症状、留取病人呕吐物、排泄物检验为主要内容的流行病学调查、协助医疗救治、现场控制及食堂消毒工作。
(三)三级网格
各学校(含托幼机构)为三级网格责任主体,依法对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负主体责任。校长为第一责任人,分管校长、首席食品安全员、食堂负责人及餐饮服务从业人员为网格化管理具体责任人,做到定岗、定人、定责。
校长:1、依法取得校长为法定代表人的《食品经营许可证》。2、建立学校为单位的食品安全网格化管理机构、任命首席食品安全管理员,明确校长、分管校长、首席食品安全员岗位职责,并对工作运行、人员履职进行督查考核。3、依据《食品安全法》、《四川省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办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规定,建立和落实食品安全自查、首席食品安全员、教师陪餐、家长(学生)委员会监督、从业人员管理、食品加工过程等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4、切实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岗位职责,自查评估风险,完善整改措施消除食品安全隐患。每学期期初和期末向食品药品监管所和教育局递交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自查报告。5、实施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信息化建设、食品安全责任保险、量化分级B 级单位创建工作。6、组织学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培训,全年不少于40小时,开展师生食品安全知识教育。7、制定食品安全应急预案、处置学校食品安全应急事件。组织人员分别开展学生医疗救治、学生及家长情绪安抚、封存保护食品加工现场待协助调查、保存病患学生用药前呕吐物和排泄物、关注和应对舆情等工作,并在2小时内报告区教育局和区食品药品监管局。
副校长、首席食品安全员: 协助校长履行职责,落实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各项制度和要求。主要工作:1、加强食品服务从业健康管理和培训。2、制度分解到岗位、责任落实到人,每天开展综合检查和考核。重点把控从业人员晨检制度、食品原料采购制度、食品添加剂使用制度、设施设备消毒及维护制度、食品储存制度、食品留样制度、食品烹饪制度的落实,防范食品加工操作不规范造成食品安全事故。3、明确人员使用食品安全信息化软件,登录系统上传食品安全管理数据。4、发现学校食品安全应急事件第一时间报告校长,通知封存保护食品加工现场,通知食堂从业人员返回食堂协助事故原因调查。
食堂餐饮服务从业人员:熟练掌握和严格执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保持身体健康上岗,重点防范加工过程中细菌感染引起的食品安全事故。1、健康体检合格,不得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安全病症上岗操作。2、保持良好个人卫生要求,穿戴干净的工作衣帽、从事任何可能会污染食品行为后勤洗手、不得在食品处理区从事可能污染食品的行为。3、采购食品原料索票索证,食品添加剂使用实行“五专”管理,食品加工过程中生熟食品及用具不发生交叉污染,食品存储生熟分开、符合存储温度和环境要求,食品烹饪烧熟煮透,对制冷消毒设置定期检查维护,餐厨垃圾日产日清、建立处置台账,食品加工区域“防鼠、防蝇、防尘”措施健全。4、除高校食堂外,禁止加工经营冷荤凉菜,严禁采购、储存、使用亚硝酸盐,严禁违规加工制作野生毒覃、发芽土豆、霉变红薯、鲜黄花菜等高风险食品,加工制作四季豆、豆浆等食品时需要烧熟煮透。禁止《食品安全法》规定的12类食品生产经营行为。5、食品留样品种齐全、数量100克以上、留样器具经清洗消毒后密封保存于专用冰箱48小时。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6年6月12日-6月 30日)
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制定《学校食品安全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组织召开动员大会,积极营造学校食品安全网格化管理氛围。
(二)全面实施阶段(2016年 7月 1 日—11月30日)
一、二、三级网格责任主体和成员单位分别确定责任人、工作人员以及其职责和任务,确保每个区域、每个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落实到具体责任人员。各网格责任主体和成员单位整理网格化管理人员信息、工作职责,管理区域绘制网格化管理责任图。
全面启动一、二、三级网格运行,组织重点检查,检验运行效果,并及时补充完善,使之迅速进入常态化。
(三)总结验收阶段(2016年12月)
认真总结分析推进过程中所发现的问题,不断改进工作方法,创新工作思路,对一些具有指导和借鉴作用的经验和做法认真总结,精心提炼和推广。
五、实施网格化要求
(一)组织领导
学校食品安全网格化管理是切实落实管理责任的有效措施,教育行政主管部门、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一级网格成立网格化管理领导小组,分管教育和食品安全的副区长担任组长,教育局、食品药品监管局主要领导担任副组长,教育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分管学校食品安全副局长及相关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网格化管理建立和运行的组织协调工作。二、三级网格成立网格化管理工作组,由责任主体负责人担任组长,成员单位相关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组成,具体实施食品安全网格化管理。
(二)运行要求
各级网格要制定实施方案,明确目标,细化责任,全力抓好落实。学校要在食品安全信息公示栏中公示本校网格化管理责任人和职责。
上下级网格之间要签订学校食品安全网格化管理责任书,明确管理职责和责任人。
上级网格内成员单位对应指导下级网格内成员单位开展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落实管理责任防范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同级网格内成员单位建立信息互通、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齐抓共管,形成工作合力。
(三)督查与考核
上级网格督查下级网格工作,由网格化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实施,对网格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和责任人进行通报,督查情况纳入年度食品安全目标考核内容。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促进和谐、共同参与、群体管理”的工作思路,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群防群控的工作格局,探索流通环节食品安全长效监管新机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食品消费安全。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创建活动,进一步规范流通环节食品经营行为,提高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监管能力,提高广大群众防范和监督意识,强化经营者自律责任。至2012年,辖区90%以上的社区(乡镇)达标,在全区范围内营造安全、健康、和谐的食品消费环境。
三、落实项目
(一)细化工商所食品监管项目,实现食品安全监管到位、保障有力。一是监管到位,留有痕迹。按照分局《对食品经营业户实行分类监管的实施意见》规定及上级工作安排,对食品业户分类制定巡查计划,严格按计划巡查监管。规范填写《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巡查笔录》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现场检查笔录》。二是完善档案,底清数明。全面巡查摸底,利用《全区食品经营业户电子档案管理系统》,按照《工商分局食品流通许可及监管工作规范》要求的食品业户建档标准,完善辖区食品业户动、静态监管档案,电子档案和书式档案要信息一致、互为补充。片区监管员要对本辖区食品经营户底数清、情况明。三是落实“八项制度”。认真落实国家工商总局《食品市场准入登记管理制度》、《食品市场质量监管制度》、《食品市场巡查监管制度》、《食品抽样检验工作制度》、《食品市场分类监管制度》、《食品安全预警和应急处置制度》、《食品广告监管制度》、《食品安全监管执法协调协作制度》8项制度,提高食品安全监管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和法治化水平。四是拉伸监管链条,消除薄弱环节。逐项自查分局“一卡一单”食品供货商溯源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全面推进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数据库追溯系统的推广应用,实现上可追溯食品生产源头、下可追溯食品零售终端的全程监管,实现工商机关食品安全监管一条线、处置问题点对点的防控格局。五是辖区12315申诉举报联络站规范运转。对全区386个12315申诉举报联络站,补充完善12315联络员档案,加强教育规范和业务指导,挖掘消费纠纷中的案源线索,建立食品安全防控互动机制。
(二)强化对经营者的检查、指导和规范,实现行业自律、守法经营。一是规范落实食品安全监管“四项制度”。固定经营门店建立健全供货商档案、统一规范使用进货凭证粘贴簿留存合法有效的进货凭证;实行统一配送经营方式的经营户,可由企业总部统一进行进货查验并留存供货商主体资格、进货凭证等相关资料,可将有关资料复印件备查,或采用信息化技术联网备查。
食品批发业户统一规范使用进货凭证粘贴簿留存合法有效的进货凭证的同时,建立销售台帐并留存统一内容、统一格式的销货清单,做到货帐对应可追溯,引导规模较大的食品经销商使用专业进销货管理软件,实现电子信息管理;从业人员实名信息在经营场所公示,佩戴从业人员胸牌,接受监督;购进的散装食品,要有合格证明,自制的散装食品,要有详细的原料来源凭证和加工制作记录,以标牌形式公示,并配备防尘防蝇设施;集贸市场、庙会熟食经营户及所经营食品的基本信息要在明显位置进行公示。辖区食品经营业户“四项制度”落实率达100%。二是证照齐全,经营者《食品流通许可证》《营业执照》持有率达100%。三是自觉执行国家不合格商品退市、召回等规定,不销售不合格食品,确保流通环节不发生因食品经营者原因导致的食品安全事故。
(三)深化对外沟通、宣传和引导,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群防群控的食品安全工作格局。一是争取政府支持。向区政府及各乡镇、街道政府做好汇报沟通,力争创建工作纳入政府的重点工作考核项目,努力形成政府发文牵头、全区共同创建的工作机制,使部门行为上升为政府行为。二是引导经营者自律。通过重点部位悬挂横幅、开办宣传栏、印制知识手册、墙体广告、食品安全讲座、媒体宣传等方式,广泛宣传《食品安全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教育引导食品经营者守法经营,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和法定义务。三是动员群众参与。社区、村镇的12315维权联络站要开设宣传栏、印发宣传单等,向群众提供食品安全知识和信息,定期维权提示和消费警示,提升群众对食品安全的知晓度和参与热情。各工商所要建立经营企业商品质量社会监督员档案,聘请社区(村镇)干部、热心群众担任“食品安全义务监督员”,增设“食品安全保障监控点”,形成群众参与、齐抓共管的浓厚社会氛围。
(四)健全食品突发事件应急反应机制。一是完善组织领导。根据人员调整情况,变更处置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按工作职责下设预警信息组、现场处置组、后勤保障组和机动预备组,畅通各组件的协调配合机制。二是完善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各工商所要根据分局《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从组织体系、处置程序、应对措施、装备保障、责任追究等方面,建立本所的应急工作方案,逐项明确责任人、岗位职责和工作细则,确保发生突发事件迅速反映、准确处置。三是切实提高应急执行能力。各工商所要组织全体干部专题学习分局《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明细应急处置的流程、措施,分局适时组织模拟食品安全突发事故应急演练、比武,切实提高基层干部应对突发事件的操作能力。
四、创建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上启动此项活动。争取党委、政府支持,组织召开各乡镇、街道参加的创建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放心社区(乡镇)活动动员大会。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标语、专栏等形式开展有关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和创建食品安全放心社区(乡镇)宣传活动,工商所在日常巡查中,与经营者、消费者进行面对面的通沟交流,宣传创建工作的目的和意义,营造良好的创建环境和创建氛围。
(二)创建试点阶段。各工商所结合辖区实际,集中进行摸底调查。每所选择1个社区(村),分局选择1个乡镇,根据本方案要求,对照考核细则(见附件),试点开展创建活动,于5月下旬分局将组织检查验收。6月上旬召开分局创建活动现场会,总结试点工作的经验和不足,树立样本典型。
(三)规范提高阶段。根据试点工作情况,补充完善创建标准、规范制度,分局消保科继续加强对创建活动的组织、规范和指导,试点范围扩大至区40%以上的社区(乡镇)。
(四)考核评审阶段。根据《分局创建工作考核细则》(见附件),对各工商所创建活动进行全面考核和评审,评审结果上报市局。
(五)深入推进阶段。在全区范围内深入推进创建活动。两年内,确保全区100%的社区(乡镇)达标。
五、保障措施
一是制定《越野e族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方案》和《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成立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和相关科室成员的食品安全保障工作领导小组,邀请派员全程指导。建立完善了事权清晰、权责明确、上下协调、执行有力的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组织体系和工作机制。将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任务和责任落实到每个单位、每个环节和每名人员。同时,实行每日一巡查、每日一调度,分析研判形势,通报沟通情况,及时解决问题,确保任务到点、责任到人、工作到位。
二是“越野e族”英雄会活动开展前,与活动承办方主动对接,索取承办方大型活动工作方案,了解整个活动情况,与承办方签订《食品安全责任状和承诺书》,要求承办方招商入场所有经营户做到:亮证经营、索证索票齐全、冷藏冷冻设施齐备、使用一次性环保餐具、清真餐饮户悬挂明显的标识等。落实经营者主体责任,与入驻餐饮经营者逐户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从人员卫生、原材料采购、餐饮具洗消、设施设备、加工程序等提出明确要求,督促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三是活动期间,在主会场“梦想悦生活”腾格里美食区设置了1个食材集中供应点,配备冷链车 2台,运输车辆5台,统一调配蔬菜、米面油、肉蛋类等食材,确保了园区食品原材料安全。全体执法人员放弃节假日休息时间,每天对全部餐饮点都进行巡查,重点对赛事餐饮承办单位的后厨环境卫生、食品贮存、索证索票及进货查验记录制度、食品留样、从业人员的健康证明等方面进行巡查。对食品经营各环节严格把关,做到每餐都有据可查、有源可溯,严防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流入餐桌。
四是做好应急值守工作,驻点稽查人员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成立食品安全应急处置分队及专家队伍,完善应急预案,配备应急装备,开展应急演练,确保发生突发事件时能够及时妥善应对。
全面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利用两年左右时间对全县食品市场开展集中整顿,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职责,落实企业的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强化食品行业自律,使农产品和食品质量安全水平明显提升,人民群众食品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二、具体任务、责任分工及进度安排
(一)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
1、责任部门:县卫生局、县科学技术和经济局、县公安局、县监察局、县农业局、县质监局、县工商局、县粮食局、县牧业局、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10个部门。
2、主要任务:按照省卫生厅等11个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全省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的紧急通知》(吉卫联发〔2008〕58号)要求,在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针对重点食品继续开展清理整顿和规范巩固工作。参照全国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被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名单,组织开展食品中食品添加剂和非食品添加物专项抽检和检测,查处研制、生产、销售、使用非法食品添加物的行为,打击在初级农产品加工、食品生产、餐饮服务中使用非法食品添加物的行为,整顿超过标准限量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严格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制度,加强食品添加剂标签标识管理,实施食品生产加工企业食品添加剂使用登记备案制度。
3、进度安排:2009年在完成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阶段性任务的基础上,围绕专项整治期间发现的问题,继续开展清理整顿和规范巩固工作。
2010年根据国家相关部(委、局)制定的规章、制度等,在全县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建立食品添加剂使用登记备案制度,完善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审批制度。
(二)农产品质量安全整顿。
1、责任部门:县农业局、县水利局、县牧业局。
2、主要任务:各相关部门要以“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为载体,认真开展种植养殖环节的清理整顿。贯彻实施《生鲜乳收购站标准化管理技术规范》,加强生鲜乳收购站监督检查,严格执行生鲜乳收购许可制度,组织实施生鲜乳质量安全监督监测计划,建立生鲜乳质量安全举报投诉机制,依法通报查处生鲜乳中违禁添加任何物质的违法行为。组织开展农药市场监管活动,加大农药市场抽查力度,打击违法生产经营甲胺磷等五种禁用高毒农药、普通农药中非法添加高毒农药和违法违规使用禁用限用农药的行为。开展饲料质量安全监测,对饲料企业和畜禽养殖基地的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的生产许可证、产品批准文号、产品标签、使用记录、检验记录等进行重点检查,查处在饲料原料和产品中添加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行为,取缔无生产许可证、无产品批准文号、无产品标签的“三无”饲料生产企业。实施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对兽药生产企业实施飞行检查和兽药质量监督抽查,查处非法生产经营假劣过期兽药产品的行为。以蔬菜、水果中农药残留为重点,开展蔬菜例行监测,加强对蔬菜、水果生产基地农药残留的监督检查力度。组织对畜禽养殖场户进行检查和违禁药物监测。以猪肉产品中喹恶啉类、硝基咪唑类等促生长剂药物残留,禽肉产品中硝基呋喃类、喹诺酮、磺胺类药物残留和蜂产品中抗生素药物残留为监督检点,实施猪肉、禽肉和蜂产品兽药残留监督抽检计划。开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标志市场专项检查,对重点地区标志使用行为进行督查。开展水产苗种专项整治,进行水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加强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
3、进度安排:2009年10月相关责任部门制定下发实施方案,并以贯彻实施《生鲜乳收购站标准化管理技术规范》为契机,集中开展生鲜乳收购许可证和准运证明专项检查整治工作。
2009—2010年按照各部门实施方案组织开展农药市场、兽药市场、饲料质量等监督或监测,组织开展农产品例行监测。对发现的违法生产经营行为要组织回头看,督促整改,确保整顿效果。
2010年底前开展检查验收,对每一项整顿任务进行评价总结。
(三)食品生产加工环节整顿。
1、责任部门:县质监局。
2、主要任务:认真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大检查,针对发现的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做好“四查、四建、三落实”,严格食品生产许可制度,督促企业执行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采购查验制度和出厂检验记录制度,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使用非食品原料和回收食品生产加工食品的行为。加强生产加工环节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建立食品可追溯制度和不安全食品召回制度,查处企业生产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的行为。对食品安全风险较高、投诉举报多的食品行业进行整顿,重点整顿小企业、小作坊,解决行业内影响食品安全的普遍问题。
3、进度安排:2009年10月制定下发实施方案及监测方案。
2009—2010年开展食品加工环节整顿工作及部分重点食品的监测工作。2010年底前建立食品生产小作坊监管的长效机制。
2010年底开展检查验收,对每一项整顿任务进行评价总结。
(四)食品进出口环节整顿。
1、责任部门:县粮食局。
2、主要任务:对出口食品、农产品原料备案基地进行全面清查,建立质量安全保障体系,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3、进度安排:2009年制定实施方案。严厉打击逃避进出口食品检验检疫行为,对逃避检验检疫的进出口企业一律纳入“黑名单”。
2010年底对前期工作组织回头看,巩固整顿成果。
(五)食品流通环节整顿。
1、责任部门:县工商局。
2、主要任务:以开展“食品安全监管规范年”活动为载体,严格食品流通企业许可制度,加大食品经营者信用分类监管力度,严格食品经营主体市场准入,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食品行为。加大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力度,严格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以农村食品市场和食杂店为重点,加大食品分类监管和市场日常巡查力度,检查消费者举报多的日常生活必需品和季节性食品,打击销售过期变质、假冒伪劣等不合格食品和扰乱食品市场秩序的行为。
3、进度安排:2009年10月制定下发实施方案。
2009年底前完成食品进货查验和购销台账制度工作,开展流通环节食品质量监督抽查并向社会消费警示。强化对农村集贸市场、连锁配送和送货下乡经营食品行为的监督,积极创建农村食品安全示范店。
2010年底前完善食品安全监管“八项制度”(食品市场主体准入制度、食品市场质量准入制度、食品市场监管和巡查制度、流通环节食品抽样检验和退市制度、食品市场分类监管制度、食品安全预警和应急制度、食品安全广告管理制度、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协作制度)。
(六)餐饮消费环节。
1、责任部门: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主要任务:认真做好餐饮消费环节职责调整工作,确保各级监管机构无缝衔接。严格餐饮服务单位许可制度,查处餐饮单位无证经营行为。以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农家乐旅游点、小型餐饮单位为重点,加大对熟食卤味、盒饭、冷菜等高风险食品和餐具清洗消毒等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力度,开展餐饮消费环节专项整治和专项检查。督促餐饮服务单位建立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制度,对采购的畜禽产品、肉制品、食用油等重点品种开展专项抽查,查处采购、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等行为。
3、进度安排:2009年10月制定下发实施方案。
2009年—2010年年初部署“餐饮消费环节重点监督检查及抽检工作”,开展学校、幼儿园食堂和建筑工地食堂专项检查。
2010年底全面规范餐饮服务的许可行为,提高餐饮服务的准入门槛。
(七)畜禽屠宰环节整顿。
1、责任部门:县粮食局。
2、主要任务:加大对私屠滥宰行为的打击力度,建立举报投诉网络,接受群众举报。加大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的清理整顿力度,严把市场准入关。加强对生猪(牛、羊)定点屠宰厂(场)的日常监督,规范经营行为,查处违法屠宰病死病害猪(牛、羊)注水行为。强化活禽和生猪(牛、羊)产地和屠宰检疫,严厉查处出售病死畜禽的非法行为。严厉打击生产加工、销售病死病害肉和注水肉行为,严防病死、注水、未经检疫检验或检疫检验不合格肉品进入加工、销售和餐饮消费环节。加大生猪屠宰长效监管机制建设,进一步健全应急处置机制。
3、进度安排:2009年10月制定下发实施方案。
2009年底前完成畜禽生产、屠宰、加工、流通和餐饮各环节索证索票等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规范和制度。
2010年底前建立和完善肉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八)整顿保健食品。
1、责任部门: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主要任务:开展保健食品违法添加药物专项检查;实施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内容专项检查;加强对公益讲座、健康诊疗、学术交流、会展销售等形式变相销售假冒伪劣保健食品行为的监管;整治宣传普通食品功能疗效、夸大宣传保健食品功能的行为。
3、进度安排:2009年10月制发整顿工作方案。
2010年开始实施保健食品整顿。
2010年完成保健食品违法添加药物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内容专项检查。
(九)广泛开展食品安全标准宣传。
1、责任部门:县卫生局。
2、主要任务:加强食品安全标准的宣传贯彻,动员社会、企业和消费者积极参与标准工作,广泛听取社会对标准工作的建议,提高生产企业使用标准的自觉性。
3、进度安排:2009年10月制定宣传方案。
2009—2010年开展食品安全标准宣传贯彻工作。
(十)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预警。
1、责任部门:县卫生局。
2、主要任务:根据省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方案,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我县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方案。
3、进度安排:2009—2010年制定并实施*县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方案。
(十一)推进食品生产企业诚信体系建设。
1、责任部门:县科学技术和经济局。
2、主要任务:依据《食品生产企业诚信体系建设指导意见》和《诚信体系评价标准》,再企业中建立生产经营档案制度,鼓励支持食品企业建立食品安全生产可追溯系统。通过对食品企业现有的从业人员培训、考核等一系列措施,培养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具备较强理论水平和实践能力的食品安全岗位专职人员。组织多种形式宣传活动,营造“人人讲诚信,人人重诚信,守信为荣,失信为耻”的良好社会氛围。建立食品企业诚信不良记录收集、管理、通报制度和行业推出机制。
3.进度安排:2009年完成试点企业试行生产经营档案制度,并对试点情况进行总结。完成试点企业食品安全岗位专职人员培训与考核。
2010年完善食品安全可追溯制度并在食品行业全面推广。
(十二)食品安全整顿新闻宣传。
1、责任部门:县委宣传部。
2、主要任务:制定食品安全整顿工作统一宣传方案,确立阶段性宣传工作重点。组织有关新闻单位以专题、栏目等形式,宣传报道整顿工作意义、工作进展及成效,宣传先进企业典型、先进事例和人物;适时组织新闻单位实地跟踪报道整顿工作开展情况;引导新闻媒体做好正面宣传引导,规范新闻媒体报道行为,防止不实报道,杜绝恶意炒作。相关部门要在官方网站上设立专栏,及时更新整顿工作最新动态。以新闻会、网上访谈等形式阶段性工作情况,曝光查处的大案要案和违法食品生产经营行为,回答记者或公众的问题。
3、进度安排:2009年制定宣传方案,县政府网站建立“食品安全整顿工作”专栏,组织有关新闻单位按照宣传方案报道各部门制定方案、启动工作等情况。
2010年组织有关新闻单位按照宣传方案推进各项新闻宣传工作。
(十三)食品安全整顿的监察。
1、责任部门:县监察局。
2、主要任务:督促各职能部门落实食品安全整顿工作,监督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加大行政问责和行政监察力度,对监管部门中的失职、渎职等违纪行为进行严肃查处,对行政机关迟报、漏报甚至瞒报、谎报食品安全事故行为,依法依纪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配合有关部门对整顿工作中各地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查处、应急准备和预防等工作进行督查、调研。
3.进度安排:2009—2010年根据整顿工作进展情况,开展效能监察工作。
三、有关要求
(一)切实加强整顿工作的协调指导。县食品安全委员会要加强督促、指导和评估各部门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县政府主管领导要对本行政区域整顿工作负总责。
(二)制定实施方案,分步组织实施。各部门要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和工作任务,制定切实可行的整顿工作实施方案,分解整顿工作任务,明确各环节、各工作阶段的整顿目标、时限和考核指标,落实具体责任人员。要将面临的突出问题列入2009年计划,优先予以整顿。要将集中整顿与日常工作相结合,及时总结整顿工作中的典型做法和经验,形成长效工作机制。
(三)规范信息报告,统筹信息。要建立信息双重报告制度,及时准确反映整顿工作进展情况。原则上每月上报一次信息,重大情况随时报告。
(四)加强督导检查,确保收到实效。本次食品安全整顿工作要纳入各级政府重点督查内容,逐级开展督查,确保不走过场。
一、成立机构,加强领导
为保障中高考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特成立中高考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整个中高考期间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工作。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工作安排
(一)考前检查
6月1日前由食品股对全区设中高考考点的学校食堂进行拉网式检查,各乡镇食品安全站按属地管理原则进行监督检查。具体检查以下内容:
1.从业人员健康证持证情况,餐饮具消毒保洁、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及进货查验制度及落实情况,并做好现场监督检查笔录。对现场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食品安全隐患要记录在案,提出整改意见,督促餐饮服务单位落实整改。
2.对供餐食谱进行审核,提出审查意见,严禁提供禁止生产经营和易引起食物中毒的食品。
3.与符合接待能力的考生供餐单位签订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承诺书,告知在重大活动期间食品加工经营中必须遵守的法律、法规、行为规范、卫生要求和其他责任,进一步明确责任主体。
(二)考前综合巡查
1.参加教育局组织的考前综合巡查:6月3日,按要求派1名人员参加由教育局牵头的专项检查,对南一中普高考点、南职中职教考点进行考前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综合巡查,再次排查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隐患,确保中高考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
2.牵头组织对考生就餐点进行检查:6月5-7日,由食品股牵头联合卫生局、教育局、招办对南一中、南职中、南二中食堂进行检查,对存在问题督促整改。
(三)驻点保障
高中考期间实施全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采取定人、定岗、定位监管,责任到人,确保考生餐饮服务食品安全。
1.人员安排
(1)高考(6月7-8日)驻点人员安排
一中高中部:
南职中:
南二中:
(2)中考(6月11-12日)驻点人员安排
中考考点遍布各乡镇,区食药局无法一一安排驻点保障,中考期间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由各乡镇食品安全监管站具体落实驻点人员并负责监督检查,区食药局分二个组采取监督巡查。
巡查一组
组长:
成员:
负责巡查大观片区、长兴片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
巡查二组
组长:
成员:
负责巡查片区、镇及城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
2.主要检查内容
(1)审查食谱;按核定食谱查验采购食品新鲜度。如更改核定食谱应迅速判断是否存在风险,并采取相应控制措施。
(2)询问从业人员健康状况,如有不适,应立即调离。
(3)认真核查食品加工场所的内外环境,垃圾桶内容物是否及时清理。
(4)是否按照食品安全操作规程和核定食谱加工制作食品;食品冷藏设施、防蝇防尘设施、空气消毒设施和餐具清洗消毒设施是否正常运转。
(5)大块菜肴要烧熟煮透,菜肴加工出锅到就餐时间应严格限制在2小时内,否则应再加热到70摄氏度以上半分钟或废弃重做。所有供应的主副食品都要留样。留样食品应按品种分别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密封专用容器内,在冷藏条件下存放48小时以上,每个品种留样量不少于100g。
三、工作要求
(一)监督执法人员要高度重视中高考期间的食品安全保障工作,驻点保障期间人员必须到岗在位,切实落实全程监管。
(二)驻点监督人员应详细记录每日监督检查情况及处理意见,对餐饮服务提供者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情况责令整改,并将有关情况及时汇报。
(三)驻点监督期间,加强信息沟通,发现有2名以上考生人员出现腹泻、腹痛、呕吐等胃肠道症状的,立即报告局领导,并展开调查,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处置。
(四)局应急处置小组工作人员要保证通讯畅通;随时处于临战状态,做好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准备工作。
(五)保障工作结束后,及时做好书面总结,并将书面总结及工作方案、责任书、文书、汇报材料等资料汇总归档保管。
一、总体目标
以专项整治为抓手、以长效机制为保障,坚决杜绝重特大旅游食品卫生事故,努力减少一般食品卫生事故,事故总量、事故死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等各项指标均控制在县食安委下达的控制指标以内。
二、主要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
强化旅游食品安全工作的责任意识,把食品安全工作纳入旅游安全工作的重要内容,制定旅游食品安全工作制度,成立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加强食品安全工作人力、财力、物力的保障,强化食品卫生监管力度,完善责任考核办法,使旅游食品安全工作责任落到实处。
(二)狠抓基础工作,夯实根基
一是明晰不同企业、不同岗位的食品安全责任内容,将食品卫生安全工作作为单项考核签订责任书,列入年度安全工作重要内容,同时加大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督查,努力形成责任到位、管理有序、奖惩分明的责任制体系。
二是继续抓旅游企业主要负责人及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以会代训等培训工作,使其能灵活掌握食品安全知识,提高管理能力。另外,重点加强对肠道传染病预防知识的宣传。
三是规范旅游饭店原料采购行为,落实索证索票制度,实现原料来源有保障、可追溯。进一步在旅游饭店中推广实施“五常法”管理。
四是建立完善食品安全预警制度,加强重要节假日及旅游活动期间的旅游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建设。
(三)完善食品安全检查联动机制,遏制重大事故发生
按照上级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部门联合执法检查制度和企业互查机制,增加检查的密度和力度,整合日常检查、专项检查,努力遏制旅游企业中出现重大的食品卫生安全事故。
(四)强化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一是做好假日旅游“黄金周”食品安全专项监管工作,组织进行春节、“五一”、“十一”黄金周等节前食品安全大检查,各黄金周前两周内,组织完成对旅游企业的食品安全检查。重点监督完善星级旅游饭店食品准入制度体系。
二是强化对各项大型旅游活动或节庆活动的食品卫生专项监管。根据职责对相关旅游企业进行建立食品安全方案、各项措施的落实、事故应急救援体系等内容的检查,落实责任,谨防肠道传染病、食物中毒及食源性疾患事故在我行业的发生。
(五)加强应急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长效管理机制。
建立完善食品安全各环节质量监测和预警机制,力求早发现、早整治,防止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制订《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操作手册》,加强重要节假日及旅游活动期间的旅游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建设,完善各部门协作的快速反应联动机制。加强应急演练及宣传培训工作,以提高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
一、整治工作目标
通过本次专项整治,进一步规范餐饮服务经营行为,使餐饮服务提供者的食品安全自律意识显著增强;使学校(含幼托机构)食堂、建筑工地食堂、“中高考”学校周边的餐饮服务单位、旅游景区农家乐等单位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隐患得到有效消除,全市整体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降低夏季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风险,确保夏季全市无重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二、整治工作重点
(一)重点区域:学校食堂、学校周边餐饮单位、建筑工地食堂、农村和城乡结合部、旅游景区等。
(二)重点单位:一是学校食堂、幼儿园食堂、建筑工地食堂、“中高考”学校周边餐饮服务单位;二是旅游景区餐饮服务单位。
(三)重点品种:熟食、凉拌即食食品、生鲜肉品和水产品、乳制品、豆制品、蔬菜、食用油、米面制品等夏季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隐患较为突出的食品品种。
三、整治工作内容
(一)是否具有餐饮服务许可证,餐饮服务许可证是否过期,是否存在超范围经营问题。
(二)餐饮服务从业人员是否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查体和培训档案。
(三)是否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得到有效落实。
(四)环境卫生是否整洁,是否具有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和其他有害昆虫及孳生条件的防护措施;是否具有足够的通风和排烟装置。
(五)索证索票制度是否落实,采购食品及原料、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是否验收,是否具有进货台账;库存食品是否在保质期内,原料贮存是否符合管理要求;食品及原料、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是否存在国家禁止使用或来源不明的情况;食用油脂、散装食品、一次性餐盒和筷子的进货渠道和索证索票情况是否符合要求。
(六)清洗消毒是否到位,是否配备有效消毒设施;消毒池是否与其他水池混用,消毒人员是否掌握基本知识;餐饮具消毒是否符合相关要求。
(七)加工管理制度是否落实,原料清洗是否彻底,粗加工是否达到要求,是否生熟分开,是否存在交叉污染;学校食堂是否存在违规加工制作冷荤凉菜、四季豆、豆浆和发芽土豆等高风险食品行为,是否存在违规制售冷荤凉菜;凉菜间是否具有空气消毒和专用冷藏设施,操作人员是否佩戴口罩。
(八)是否具有留样设备,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和单次超过100人的聚餐活动是否按规定留样,留样设备是否正常运转。
(九)是否存在食品非法添加和违法使用食品添加剂行为;食品添加剂“五专两公开”管理制度是否建立落实。
(十)使用自备井的餐饮服务单位是否具有水质检验检测合格报告。
(十一)根据省局《省提供餐饮服务的食品摊贩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和《省学生小饭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加强对小摊贩、小饭桌的规范监管。
(十二)是否已落实餐饮单位不使用劣质油脂、不使用病死猪肉责任制度。
四、整治时间安排
整治时间从2012年5月30日至6月30日。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30日至6月4日)。各县区要结合本地实际,对夏季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隐患进行认真摸底调查,有针对性地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进行全面动员部署。
(二)集中整治阶段(6月5日至6月25日)。各县区要按照整治方案要求,围绕夏季整治行动的重点开展全面的监督检查,严格规范餐饮服务行业经营秩序,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厉查处,对本辖区餐饮服务环节存在的食品安全隐患开展集中整治。
(三)巩固总结阶段(6月26日至6月30日)。各县区要对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旅游景区等重点区域、重点单位加强日常巡查,严密防范,进一步巩固整治成果,认真总结,全面提高。
五、整治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切实落实工作责任。各县区要切实加强领导,认真履行职责,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治方案,明确整治任务,落实整治责任,突出整治重点,狠抓薄弱环节,确保整治工作抓实抓细,务求取得实效。
(二)密切配合,构建工作长效机制。各县区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建立配合联动机制和监督检查机制,切实形成打击合力。进一步加强规范化管理,建立健全以自律机制、监控机制和查处机制为重点的长效机制,使整治与规范、监管与自律有效结合。
(三)加大力度,严打无证违法经营行为。加强对餐饮服务单位的监督管理,保持对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违法行为的高压打击态势,对无证经营单位要先指导规范,在规定期限内进行整改提升,对逾期整改不达标的要坚决予以取缔。同时,加大对各类危害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消除安全隐患,营造一个安全、有序的消费环境,确保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作用,切实加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杜绝“地沟油”和餐厨废弃物进入流通环节,健全完善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坚持市场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管相结合、集中整治与长效机制建设相结合、严格执法与科学管理相结合,严厉打击销售“地沟油”等假冒伪劣食品违法行为,切实保障食品安全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二、工作目标和整治重点
工作目标:通过开展集中整治,强化对食用油经营者的监督检查,仔细排查和清理非法经营“地沟油”的黑窝点,摸清“地沟油”原料来源和销售渠道,加大案件查办力度,严厉打击非法经营“地沟油”和非正规来源食用油的违法行为。加强餐厨废弃物管理,进一步规范食用油经营秩序,有效解决“地沟油”流入餐桌问题,切实保障流通领域食品安全。
整治重点:以城乡结合部、城市近郊区、农村和旅游景区为重点整治区域,以集贸市场、批发市场、食用油经营者等单位为重点,进一步加强食用油市场监督检查,依法查处经营假冒伪劣和来源不明食用油行为,严格对照食品经营自律“三条线”标准,严查食用油购进渠道,督促经营者建立和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建立供货商档案,如实记录进货台账,杜绝“地沟油”流入餐桌;对擅自从事废弃食用油脂和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处置经营活动的行为,要坚决依法予以查处。
三、工作步骤
根据省市统一部署,“地沟油”专项整治工作自年2月12日至5月15日,具体分为四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和调查摸底阶段(年2月12日至2月21日)。各工商所要根据本方案要求,做好专项整治的动员部署和调查摸底工作,为专项整治工作顺利开展奠定坚实基础。
(二)集中整治阶段(年2月22日至3月31日)。根据调查摸底情况,集中开展“地沟油”专项整治活动,依法取缔非法销售“地沟油”的黑窝点,严厉打击非法从事不符合国家标准的食用油和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处置经营活动的行为,严防“地沟油”回流餐桌。
(三)巩固提高阶段(年4月1日至4月15日)。巩固整治成果,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自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四)检查验收阶段(年4月16日至5月15日)。各工商所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总结,探索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并于4月15日前将专项整治工作总结报送分局,由分局汇总后统一上报市局。分局将于4月25日前对各工商所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市局将于5月10日前对各分县局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地沟油”专项整治工作,切实落实监管责任。各工商所要充分认识开展“地沟油”整治和加强餐厨废弃物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作用,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监管责任,严格依法行政,确保思想认识到位、组织领导到位、工作落实到位。全面落实区域监管责任制,加大巡查监管力度,依法严厉打击非法经营“地沟油”和非正规来源食用油的行为,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流通环节食品市场秩序。
(二)全面开展市场清查,依法规范经营者经营行为。
一是要切实加强对食用油经营主体准入的规范管理,按照“谁登记、谁规范、谁负责”和“谁监管、谁清理、谁负责”的原则,迅速对本辖区所有销售食用油的经营户进行拉网式清理检查,进一步建立健全食用油经营者经济户口和监管档案,严格规范食用油经营者的市场主体资格,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对证照不全或超期的,要责令改正,坚决查处和取缔无证无照经营食用油的违法行为。
二是要强化食品经营者的主体责任,严格监督食用油经营者切实履行法定责任和义务。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和要求,依法监督经营者把好食用油进货关,监督食用油经营者建立和落实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制度,按规定记录进货情况,仔细查验食用油供货方的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和食品合格证明文件,确保进货渠道合法,证照真实有效,质量合格。
三是要加强市场巡查,严格规范管理和严厉打击违法经营行为。要严格落实区域监管责任制,加大辖区食用油市场巡查监管力度和频次,强化痕迹管理,严格落实食品安全“四项制度”和食品经营自律“三条线”标准,依法查处和严厉打击非法经营“地沟油”和非正规来源食用油的行为。联合相关部门开展专项整治,依法取缔非法经营“地沟油”的黑窝点。一旦发现进货渠道不明的食用油,要求立即下架退市,并逐一登记造册,实施就地封存,并及时上报分局。
X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直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我县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紧紧围绕《“食药安全
诚信X”行动计划(X-X年)》和省、市X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部署,以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为抓手,持续健全工作机制,完善工作举措,强化责任落实,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全年未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全县食品药品市场秩序持续稳定。现将具体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食品安全监管体系进一步完善
一是工作部署到位。
县委、县政府多次召开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议、县长办公会议,听取相关职能部门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汇报,分析研判全县食品药品安全形势,研究解决食品药品安全问题。召开全县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会议、各职能部门调度会等,对全县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及时进行了部署落实。
二是责任落实到位。
严格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党政同责”要求,及时调整县食安委组成人员及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县政府与X个食安委成员单位、X个乡镇层层签订食品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建立健全“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食品安全责任体系。
三是保障措施到位。
出台《自治县关于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的实施意见》《自治县食品药品安全“十三五”规划》《自治县食品药品安全“十三五”规划实施方案》《自治县关于落实的实施意见》《自治县进一步加强“地沟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自治县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自治县创建X省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方案》等系列文件。
加强乡镇食品安全监管站所和食品安全监管队伍、协管员队伍建设,落实食品安全协管员补贴每人每年X元,合计X.X万元,积极解决食品安全检验检测和监管执法装备,农产品及食品安全监管经费保障到位。
(二)加强部门联动,食品安全各环节监管水平稳步提升
一是狠抓食品生产环节监管。
落实食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先后组织开展食品生产管理培训X次;强化源头管控,对全县所有获证食品生产企业实行集中统一监管。落实食品企业风险等级管理,通过严格的量化评价及动态风险分析,共完成全县X家企业食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管理工作,并根据风险等级确定全年监管次数。分别与X家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及X家小作坊签订《食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责任书》。
引导鼓励食品生产企业实施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管理,现已完成X家生产企业,超额完成X家。认真开展肉制品、酒类产品质量安全、食品添加剂亚硝酸盐、生产环节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治理等专项整治工作。检查食品生产企业X家,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X份,均已在规定时间内整改完毕;同时严格现场检查小作坊升级改造X家,新办小作坊X家,取缔黑作坊X家,食品生产企业、小作坊抽检X批次,合格率X%。全年,查办违法案件X件,罚没款X.X万元。
二是狠抓食用农产品质量监管。
把农产品质量安全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坚持严格执法监管和推进标准化生产两手抓,“产出来”和“管出来”两手硬,落实监管职责,强化全程监管。
抓源头,推进健康种植养殖、绿色防控技术,控肥、控药、控添加剂,规范农兽药使用行为,切断有害物质进入农田污染餐桌的链条。加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共查出依法应当检疫而未经检疫禽
X
只;无害化处理死因不明动物
X
只(头),动物产品
X多公斤,罚没假劣种子X公斤。
抓过程,县委、县政府连续组织召开了全县非洲猪瘟防控专项调度会议X次,累计出动X余人次,对所有养猪场(户)、屠宰场、交易市场、等重点场所进行全面排查。设立了X个临时消毒检查站物资已全部到位,人员已全部上岗。加强生猪调运监管和餐厨剩余物监管,塞罕坝综合执法局严格对餐饮行业和食堂的泔水及餐余垃圾产生、收集、运输、处置的监管;农牧局负责畜禽养殖环节投入品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使用未经无害化处理的餐厨废弃物喂养畜禽违法行为。对辖区X个乡镇,行政村(社区)所有生猪养殖场(户)逐村逐场逐户进行排查,此次共排查X个乡镇,养殖户共X户、共计X头,均已签订了严禁使用餐馆、食堂泔水或餐余垃圾承诺书,同时下达了禁止使用餐馆、食堂泔水或餐余垃圾饲喂生猪的告知书并对其进行了登记普查表。
抓整治,突出问题导向,扎实做好农资打假、督导巡查和畜禽定点屠宰监管,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签订农产品质量安全目标责任书和承诺书各X份.共查处违法案件
X起,罚款X元,全部结案。食用农产品抽检X批次,发现不合格X批次,合格率X.X%。
三是狠抓餐饮服务和学校食堂监管。
加强旅游沿线与景区餐饮服务单位、农村集体聚餐、校园食堂及网络订餐等领域和新兴业态食品安全监管,实行校园绿色餐饮,全县X所中小学、X所幼儿园学校食堂监督检查全覆盖,督导检查情况全公示,学校食堂量化分级B级(良好)以上达到X%。开展“净网”行动,对美团、饿了么网络订餐平台全方位监管,以网管网,线上线下联动,净化网络订餐环境。落实农村集体聚餐备案制度,对农村流动厨师及承接农村聚餐活动的餐饮单位备案登记。
深入推进“量化分级、明厨亮灶、清洁厨房”工作,完成量化分级X户、“明厨亮灶”X户,清洁厨房X户。从春季开学至今各学校监督频次均在X次以上。创建县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街(路)”御道口牧场主街一条街。有力保障“省旅发大会”期间餐饮服务安全。全年共检查化妆品经营单位X家,保健食品经营单位X家,餐饮单位X家,农村集体聚餐申报X家,抽检X批次,查办违法案件X件,罚没款X.X万元。
四是狠抓食品流通环节监管。
深入开展农村食品、食用农产品、校园及其周边食品、婴幼儿乳粉、禽肉及其制品等专项整治行动,强化风险隐患排查。检查市场主体X户,下达责令整改X份。进一步完善食品风险分级和食品流通电子备案追溯管理体系,加强婴幼儿乳粉等高风险食品电子备案管理。
积极开展集中交易市场食品安全整治提升工作,筹建快检室X个(分局X个、金字农贸市场X个),形成市场开办者、基层分局、流动检测车“三位一体”的食品快速检验网络。认真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引领工程,积极培育“放心肉菜示范超市”,大力打造优质精品肉菜专柜。创建食品超市(店)示范店X家。抽检食品X批次,不合格X批次,查办案件X件,罚没款X.X万元。
五是狠抓药品药械安全监管。
对药品生产企业开展生产专项监管X次,主要对企业是否存在未按处方规定投料、未按规定工艺组织生产、生产记录、数据不完整等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配合市市场监管局开展GMP跟踪检查一次。
共检查涉药械单位X家次,对涉药械单位药械购销渠道、是否诚信经营,数据是否真实、是否按照要求进行储存和运输,是否违法违规销售、使用假劣药品等情况进行了重点检查。开展疫苗专项检查,现已检查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X家,疫苗接种单位X家。开展药品抽验工作,根据省市抽验计划开展药品抽验工作,抽验药品X批次,按时完成了抽验任务数,药械不良反应上报工作,共督促涉药单位上报药品不良反应
X例、医疗器械不良事件X例。
(三)加强检验检测,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实现全覆盖
一是拓展监督检测范围。把监督抽检工作延伸至田间地头、食品加工企业,切实打通从农田到餐桌全链条监管。X年已完成监督性抽检X个批次,抽检合格率X%以上,组织快检X批次,实现了监督检测全覆盖、无盲区。
二是完善食品安全检测体系。市场监管X个分局分别建立食品安全快检室,大型超市、集贸市场快速自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监督性抽检,完善食品检测网络。
三是注重结果运用。通过电视台、电子显示屏、自媒体、纸质通告食品抽检公示信息X期,印制张贴抽检信息通告X份,促使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提高食品质量。抓好抽检不合格食品后续处置,依法办结不合格食品案件X起,公开销毁银耳、粉条等不合格食品X公斤。
(四)加大整治力度,食品安全突出问题得到有效遏制
一是开展非洲猪瘟防控工作。由县食安办牵头,积极组织协调相关部门,集中力量,以农村地区或城乡结合部为重点区域,以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大型超市、集贸市场、农村大集等为重点业态,逐一对肉制品生产加工企业及小作坊、食品销售者及餐饮服务单位全面开展监督检查和隐患排查,检查经营涉及猪肉及其制品市场主体
X户次,签订《非洲猪瘟防控责任书》X份,督导经营者严格履行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等义务,不购进、不使用、不销售来源不明的猪肉及其制品,严防非洲猪瘟疫情蔓延至我县市场。针对网络传播沸沸扬扬、人心恐慌的“猪肉有虫事件”,我县主动作为,及时对事件展开调查,第一时间通过**电视台、**微信公众号、微信群等渠道消费警示,向社会公众澄清事实,及时辟谣,消除群众心理恐慌。X名网络传播视频拍摄者被福满家举报后,受到公安部门行政拘留处罚,有力维护了公共卫生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是加强旅发大会安全监管。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我县将其纳入全年重点工作,多次专题会议研究部署,研究制定了《旅发大会期间旅游市场秩序集中清理整顿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工作举措,务求整治成效。抽调执法车辆、精干执法人员X余名集中入驻坝上,采取“大兵团”作战,分组对坝上及其周边地区X家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地毯式排查整治,所有摊点均做到证照齐全、合法规范经营,切实维护了旅发大会市场秩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被授予“承办第三届X省旅游产业发展大会先进集体”。
三是强化食品违法案件查办。强化协调联动工作机制,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和联合执法检查,先后开展食用农产品、畜禽水产品、瘦肉精、餐饮具、白酒企业、乳制品、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及中秋、春节等节日期间的专项整治行动
X余次,对违法犯罪行为形成有力震慑。
四是开展“三小”业态专项整治。认真贯彻落实《X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点管理条例》,发放“三小”宣传材料X份,组织开展培训X场X余人次,有效提升从业人员守法经营意识。对全县X余家小作坊、小餐饮、小摊点普查建档、分类整治,悬挂食品经营信息公示牌和备案证明,公开食品安全制度、经营者姓名、健康证明,公布监管责任人和举报投诉电话,提升“三小”经营水平。X年新增小作坊X家次,小餐饮X家次,小摊点X家次。组织开展“三小”专项治理行动X次,查处违法经营行为案件X件。
(五)加强应急建设,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得到有效防控
建立“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食品安全应急管理机制,制定完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健全重大信息报告机制和监测预警机制,及时妥善处置食品安全突发事件,防止和减轻社会危害。组织开展**二中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演练X次,有效提升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能力。
(六)加强宣传培训,营造浓厚社会共治氛围
利用宣传载体,全方位、多视角、多角度开展宣传。利用广播、电视、宣传车、标语、墙报、黑板报、宣传单、横幅等多种载体,拓展宣传面,大力宣传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取得的成效。充分利用X.X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等重点重点时段,加强宣传教育。组织开展新《食品安全法》宣传。利用电视、宣传展板、条幅、手机短信等多种渠道、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学习、宣传新《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强化了食品生产经营者的法律意识、责任意识、诚信意识,推动社会各方力量积极参与社会监督和消费维权。
全年共播发公益广告X余条,发放食品安全宣传单X万余份,张贴标语X余条,先后开展执法人员培训、食品生产经营从业人员X次,营造了人人关注食品药品安全、积极参与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的良好社会氛围。选聘乡村协管员X名,充分发挥“协助执法、隐患排查、信息报告、宣传引导”作用,最大限度地延伸食品安全工作触角。
二、存在问题和不足
随着科技进步和公众食品安全意识的增强,深层次矛盾和新问题不断显现,食品安全形势依然严峻。
一方面,食品安全宣传氛围仍有欠缺。食品安全宣传载体和方式还不够丰富,食品安全知晓度、满意度有待进一步提高。部分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意识淡薄,对企业作为第一责任人认识不足,对食品及原料索票索证、生产加工控制、食品出厂检验、产品标识、从业人员要求等落实不到位。一些消费者由于受消费水平及消费观念影响,食品安全法律维权意识薄弱,食品安全参与及监督意识还需进一步强化。
一方面,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建设相对滞后。食品药品监管属高风险低燃点行业,一旦出现问题极易引起社会反映并迅速扩散,食品安全问题时刻被广大人民群众关注。食品监管的重点和难点在基层,但基层监管的硬件设施、人员培训、工作经费等方面保障不够,食品安全基层监管一线依然面临监管点多、面广、线长、执法人员少、执法装备差的窘迫状况。基层食品安全技术监管水平亟需进一步提升,部分监管人员对有关食品常识和检测操作技能掌握不熟练,实际操作能力低,不能及时发现问题关键点。过去那种人盯人、人盯事监管模式已经落后,要充分发挥智慧监管、大数据监管作用,用信息化手段提升食品、农产品安全保障能力势在必行。
三、下一步工作
下步工作中,我县将继续坚持问题导向,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标本兼治,纠建结合,全面提升食品安全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一)进一步加大食品安全日常监管力度。
强化市场监管、农业、卫计等部门日常监督检查责任,加大对重点地区、重点环节、重点企业、重点品种、重点问题的日常监督检测力度,督促企业建立完善食品安全溯源管理,规范生产经营行为,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风险。深入推进专项整治和打击食品违法犯罪,坚决防止危害较大食品安全问题发生。
(二)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机制建设。
抓好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构建设,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机制和程序,强化综合协调能力,围绕食品安全重大决策部署督导落实、重大治理行动开展、日常监督检查责任落实等破解监管薄弱环节,加大组织协调力度,发挥更大作用。强化食安委成员部门配合协作,定期研究通报食品安全工作,不定期组织开展联合检查和综合执法,及时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大力强化基层监管体系建设,落实乡镇、街道食品安全职责,明确专职岗位、专职人员,建立联动联防机制,实现横到边、纵到底的网格化管理。
(三)进一步加大食品安全宣传培训力度。
广泛宣传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建设的重要意义和政府抓好食品安全的决心、部署和成效,引导群众积极主动参与食安创建,营造良好氛围。加强法制宣传和培训,建立健全食品生产经营从业人员培训制度,普及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科学知识,强化诚信守法经营意识和质量安全管理水平。
(四)进一步提升食品安全检验检测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
充分发挥快检车和食品快速检测室作用,加强与第三方检测结构互补配合,继续强化日常快速检测和监督性检验检测,强化检验检测结果运用,及时检验检测通告和消费警示,依法查处生产经营不合格食品行为,确保后续处置率X%,实现食品安全风险早发现、早处置。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应急预案,开展应急处置演练,建立应急响应、检测分析、医疗救护、善后处理、信息工作制度,提高事故应急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减少突发事件的损失和危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