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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审查细则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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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审查细则

第1篇:食品安全审查细则范文

速冻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一、适用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企业申请使用粮食、畜禽肉、水产品、果蔬等为主要原料,采用热加工后快速冷却工艺生产,经预先定量包装或者预先定量制作在密封的包装材料或容器中,并在低温条件下贮存、运输及销售的提供给消费者的经加热后可直接食用的冷链食品(包括主食菜肴类、其他类)。

已纳入餐饮服务环节管理的盒饭不适用本细则。

冷链食品的申证单元为1个,其产品类别编号按其他食品类别进行编制。生产许可要注明相应的产品品种,即其他食品[冷链食品(主食菜肴类、其他类)]。生产许可证附页须注明获得许可生产的冷链食品包括主食菜肴类、其他类的具体品种明细。

本细则中引用的文件、标准通过引用成为本细则的内容。凡是引用文件、标准,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细则。仅有包装场地、工序、设备,没有完整生产工艺条件的,不予生产许可。

二、生产许可条件审查

(一)管理制度审查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的规定,对企业建立食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的情况进行审核。主要审核以下内容:

食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主要生产原料管理制度,原辅料采购制度,技术标准、工艺文件及记录管理制度,过程管理制度,检验管理制度,产品防护管理制度,物料储存和分发制度,人员管理制度,运输管理制度、信息化管理、产品追溯及召回制度、产品留样制度、企业食品安全风险自查制度、问题报告制度等食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

(二)场所核查

按照《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执行的食品安全标准的要求,对照企业提交的申请材料,现场核查以下场所要求。

1. 企业厂房选址和设计、内部建筑结构、辅助生产设施应当符合相关标准的规定,要求总使用面积应不少于4000平方米。

2. 有与企业生产能力相适应的生产车间和辅助设施。

生产车间一般包括原料处理车间(清洗区、解冻区、切配区、洗蛋间等)、原料贮存间、热加工车间、冷却车间、内包车间、外包车间、工器具清洗间(用于清洗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工具、用具和容器,有明显的区分标识,存放区域分开设置)等,辅助设施包括检验室、原辅料仓库(冷冻库、冷藏库、常温库等)、包材仓库、成品冷库等,生产车间和辅助设施使用面积不少于2000平方米。

原料处理车间应分别设动物性食品、植物性食品、水产品食品原料的清洗槽和加工台案,清洗槽和加工台案的数量或容量应与生产能力相适应,并应明确标识。

3. 生产车间和辅助设施的设置应按生产流程需要及卫生要求,有序而合理布局。

应根据生产流程、生产操作需要和清洁度的要求进行隔离,防止交叉污染。各加工操作场所按照原料进入、原料处理、半成品加工、成品供应的顺序合理布局,并能防止食品在存放、操作中产生交叉污染。冷却间、内包装车间及外包车间应有温度控制及监控设施。

4. 生产区与生活区分开。

生产区应具有良好的通风、排油烟、排水等条件,有低温要求的加工场所应配有降温设施,生产区应配有排污、杀菌、防蝇、防虫、防鼠等设施。

5. 车间内应区分清洁作业区、准清洁作业区和一般作业区。区域的划分要明确,且应相互分隔,并有显著标识加以区分。

清洁作业区,即清洁要求高的作业区域,包括内包车间、冷却车间等场所。准清洁作业区,即清洁要求次于清洁作业区的作业区域,包括热加工车间、工用具保洁车间等。一般作业区,即清洁度要求低于准清洁作业区的作业区域,包括原料加工车间、外包装间、工用具清洗消毒场所、原料贮存场所等。

6. 企业应定期对清洁作业区进行空气质量监测,每年应请有资质的第三方检验机构进行检查。清洁作业区内部隔断、地面应采用符合生产卫生要求的材料制作;空气应进行杀菌消毒或净化处理。日常运行中,清洁作业区的空气洁净度检测和监测按照下表进行。

冷链食品生产清洁作业区动态标准控制表

7. 企业应保证全程冷链条件,包括冷藏贮存、冷藏运输、冷藏销售条件。

(三)设备核查

应核查《食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中申报生产能力和企业拥有的生产设备数量、参数的适应程度。

1.必备的生产设备(根据生产工艺需求)

(1)原料清洗消毒设备(如清洗槽、洗菜机、去皮机等)

(2) 解冻设施 (如化冻设施等)

(3)切配设备(如切菜机、切肉机、绞肉机、切丝机、切丁机等)

(4)熟制设备(如炊饭设备、炒锅、蒸汽夹层锅、焯烫机、油炸机、烧烤机、蒸箱等)

(5)速冷设备(如真空冷却设备、速冷库等,并配有温度指示装置)

(6)热力消毒设备、灭菌设备(如针对加工器具消毒柜等)

(7)包装设备(包装机、计量称重设备、与包装设备联动的自动打码机等)

(8)金属探测器。

2. 必备的检验设备

检验设备的数量应与企业生产能力相适应。应审查企业提交的检验设备与生产能力相适应的书面报告。配备与检验能力和工作量相适宜的仪器设备,检验仪器设备和检验用计量器具应按照相关规定定期进行校验。必备的出厂检验设备包括:1、分析天平(0.1mg);2、天平(0.1g);3、灭菌锅;4、微生物培养箱;5、显微镜;6、无菌室或超净工作台;7、干燥箱; 8、滴定管;9、水浴锅等。

(四)设备布局、基本工艺流程、关键控制点

1. 设备布局

设备的布局应当符合工艺的需要。

2. 基本工艺流程

原料摘洗(解冻)切配熟制、调理(灭菌)速冷降温包装成品(金属检测)贮存冷链运输及销售

3. 关键控制环节

(1)原料采购、处理:符合接收标准,剔除不可食部分;

(2)解冻:温度的控制;

(3)调理热加工:加热时间、中心温度控制;

(4)快速冷却:时间、温度控制,确保食品烧熟后在短时间内将其中心温度降至

(5)包装、冷藏、运输及销售:温度控制,确保食品在10℃的条件下进行贮存、运输、陈列和销售。

(6)食品添加剂使用品种及添加量应符合国家标准GB2760的规定。

三、产品相关标准

SB/T10648《冷藏调制食品》、SB/T10652《米饭、米粥、米粉制品》、GB 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99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2805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 1488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276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相关的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经备案现行有效的食品安全企业标准。

四、标签和标志、包装、贮存、运输、销售

冷链食品的标签应符合GB 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和GB 2805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的规定。

冷链食品的储运图示标志应符合相关规定。

冷链食品的包装容器及其材料应符合相关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销售的包装应完整、不易散包。

冷链食品贮存冷藏库库温应在0℃~10℃范围内。冷链食品运输工具应清洁、卫生、无异味,不应与有毒、有害、有异味的物品混运。冷链运输车应具有温度监控设备,且温度应保持在0℃~10℃。

冷链食品应在温度0℃~10℃范围内冷藏柜陈列,不应裸露销售。

五、保质期

(一)冷链食品的保质期依企业标准执行,保质期限一般为24小时至48小时。企业在取得充分、可靠、科学的食品安全依据,以及第三方产品保质期测试实验合格的基础上,自行确定保质期。

(二)保质期限起始时间从产品包装结束起计算,要求精确到小时、分钟。

六、检验项目

冷链食品检验项目至少应包括:感官、净含量、标签、大肠菌群、菌落总数、致病菌、过氧化值、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等。

出厂检验项目按产品适用的相关标准进行检验,至少包括:感官、净含量、标签等。

企业应对每批产品进行大肠菌群、菌落总数、过氧化值(油炸类食品)等项目检测;每日至少对1批次产品进行致病菌项目检测;每月至少对2批次产品进行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等项目检测。

冷链食品型式检验按该产品执行的标准进行全项检验。企业每年至少进行2次型式检验。

企业可以采用国家规定的快速检测方法对产品进行检测,但应保持检测结果准确。企业使用的快速检测方法及设备应定期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的检验方法进行比对或者验证。快速检测结果呈阳性时,应使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的检验方法进行复检(致病菌可委托检验)。

七、抽样方法

根据企业申请发证产品的品种(动物性食品、植物性食品、水产品食品原料),每个品种均应抽取进行发证检验。抽样单上按该产品的具体名称填写。

在企业的成品库内随机抽取发证检验样品。所抽样品须为同一批次保质期内的产品,抽样基数不得少于200个最小包装,随机抽取20个最小包装。样品分成2份。1份检验,1份备查。样品确认无误后,由抽样人员与被抽查单位在抽样单上签字、盖章、当场封存样品,并加贴封条,封条上应有抽样人员签名、抽样单位盖章及抽样日期。样品应注意冷藏保存。

第2篇:食品安全审查细则范文

调查数据表明,对2009年我国颁布的《食品安全法》,非常了解的仅占5%,知道的占20%,知道但不了解的占37%,不知道的达38%。

调查结果显示,食品的生产者、销售者、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法律意识非常薄弱。

因此,从今年10月起,我国关于网络食品、食品生产许可、奶粉质量三大新规进入实施阶段。

网络食品安全新规10月1日起执行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公布了《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办法》不仅强化了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和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的义务,明晰了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的管辖职责和查处的职责,对抽样程序、电商平台的惩处措施也给出了明确规定。《办法》2016年10月1日起实施。

《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具体内容包括:

一是强化平台和经营者义务。《办法》明确了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和通过自建网站交易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备案、保障网络食品交易数据和资料可靠性、安全性以及记录保存交易信息等义务。规定了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建立登记审查等制度、建立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档案、检查经营行为、发现入网生产经营者严重违法行为时停止提供平台服务等义务。

二是细化严重违法行为的具体情形。《办法》明确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发现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因涉嫌食品安全犯罪被立案侦查或者提起公诉的,因食品安全犯罪被人民法院判处刑罚的,因食品安全违法行为被公安机关拘留或者给予其他治安管理处罚的,被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做出吊销许可证、责令停产停业等处罚的应当对其停止提供网络交易平台服务。

三是明确违法行为的管辖。《办法》规定对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查处,由平台提供者所在地地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管辖;对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的查处,由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所在地或者生产经营场所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管辖。因网络食品交易引发食品安全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危害后果的,也可以由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发生地或者违法行为结果地的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管辖。消费者因网络食品安全违法问题进行投诉举报的,由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所在地、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所在地或者生产经营场所所在地等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处理。

四是强化调查处理职责。《办法》规定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处理时,可以进入当事人网络食品交易场所实施现场检查;查阅、复制当事人的交易数据、账簿以及其他相关资料;调取网络交易的技术监测、记录资料等。

五是细化抽样程序。《办法》规定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通过网络购买样品进行检验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填写抽样单,记录抽检样品的名称、类别以及数量,购买样品的人员以及付款账户、注册账号、收货地址、联系方式,并留存相关票据。检验结果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及时将检验结果通知被抽样的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通过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购买样品的,应当同时将检验结果通知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

六是明确了责任约谈的情形。《办法》规定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和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对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进行责任约谈:发生食品安全问题,可能引发食品安全风险蔓延的;未及时妥善处理投诉举报的食品安全问题,可能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未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排查、消除食品安全隐患,落实食品安全责任等情形。

七是强化了法律责任。《办法》规定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未履行相关义务,导致发生严重危害后果的,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照食品安全法责令平台停业,并将相关情况移交通信主管部门处理。《办法》还细化了“严重后果”情形:致人死亡或者造成严重人身伤害的;发生较大级别以上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较为严重的食源性疾病的;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等。《办法》还明确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未按要求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审查登记、食品安全自查等制度的或者未公开以上制度的,由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

10月1日起施行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正式《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以下简称为《通则》),将于2016年10月1日起施行。《通则》主要内容包括适用范围、申请材料审查、现场核查、核查结果上报和检查整改要求等。

《通则》按照国务院关于简政放权、放管结合的要求,在简化内容,优化程序,提高效率,服务发展方面,与2010版《通则》相比,有“两通一简”三大变化:

一是实现《通则》的通用性。食品(含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食品添加剂通用一个《通则》,对同一企业生产不同类别食品,统一审查基本要求,与“一企一证”原则实现有效衔接。

二是实现许可与监管的联通。加强生产许可与日常监管的衔接,体现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原则。将现场核查中发现问题的整改由企业在取得许可证后一个月内完成,三个月内监督检查,不仅缩短企业办证时限,而且使许可和监管活动紧密联通。

三是简化了许可审查条件、要求和内容。其一简化了延续、变更需要提交的材料和审查要求,企业延续和变更事项仅对变化情况进行现场核查;其二简化了对试制产品检验合格报告的要求,企业可以委托有资质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也可以自行检验;其三简化了对外设仓库的核查要求,可通过提供影像资料等方式进行核查;其四简化了许可文书,对于申请材料和审查文书进行简化,方便许可实施。

该《通则》适用于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申请人的食品(含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申请以及许可的变更、延续等审查工作,包括申请材料审查和现场核查。

地方特色食品则依据生产许可审查细则开展审查的,审查细则应符合《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6号)(以下简称《许可办法》)第八条的规定。

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和婴幼儿配方食品,以及另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应从其规定。

值得注意的是,该《通则》不适用于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其审查依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规定执行。

此外,《通则》规定,对申请材料的审查主要包括:食品生产许可申请书、营业执照复印件、食品生产加工场所及其周围环境平面图、食品生产加工场所各功能区间布局平面图、工艺设备布局图、食品生产工艺流程图、食品生产主要设备设施清单、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目录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申请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的生产许可,还应当审查与所生产食品相适应的生产质量管理体系文件以及相应的产品注册和备案文件。

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按照《许可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材料进行审查。

在新《通则》中,特殊食品在申请生产许可时,有以下特殊要求:

一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等特殊食品生产企业申请食品生产许可时,还应当提交与所生产食品相适应的生产质量管理体系文件以及相应的产品或产品配方注册或备案文件。

二申请变更或延续食品生产许可的企业,如果经注册或备案的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注册或备案事项发生变化的,相关生产企业应当在办理食品生产许可的变更前,办理产品或产品配方注册或者备案变更手续,并向审批部门提供相应的产品注册或备案文件。

三申请变更的企业,还应当就企业变化事项提交与所生产食品相适应的生产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申请延续的,还应当就企业变化事项提供与所生产食品相适应的生产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情况的自查报告。

另外,《许可办法》规定,这些食品在产品或产品配方注册时经过现场核查的,为避免重复核查,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根据情况,决定是否进行现场核查。

此外,从事食品添加剂生产活动,应当依法取得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通则》适用于食品添加剂的生产许可以及许可变更、延续等的审查工作。其规定,申请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应当具备与所生产食品添加剂品种相适应的场所、生产设备或者设施、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制度。

“最严”奶粉新规出台

不合规“洋奶粉”禁止入境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了《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明确我国境内生产销售和进口的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均实行注册管理,并严格限定申请人资质条件,每个企业原则上不得超过3个配方系列9种产品配方。《办法》将于2016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

办法在婴幼儿奶粉行业,被称为“最严洋奶粉新规”的进口乳制品新规落地,未经注册的境外生产企业的婴幼儿配方奶粉不允许进口。新规同时规定,严禁进口大包装婴幼儿配方乳粉到境内分装,进口的婴幼儿配方乳粉必须已罐装在向消费者出售的最小零售包装中。

奶粉新规规定:同一企业注册的一个产品配方只能生产一种产品,不得用同一配方生产不同品牌的婴幼儿配方乳粉;且每个企业不得超过5个系列15种产品配方。

乳业专家王丁棉指出,在欧盟国家的商店通常只能看到五六个婴幼儿配方奶粉品牌,但中国市场的奶粉品牌约有四五百个。如此之多是因为不正规的海外贴牌代加工的假洋奶粉占有很大比重,这些贴牌代工的奶粉往往存在质量隐患。

新规今起实施后,中国政府将堵住假洋奶粉的入境通路。根据新规,相关监管部门将对境外生产婴幼儿奶粉的企业进行原料、生产、储存、运输及管理、检验能力的多方评审,符合我国要求的才能被注册、允许进口。

这样一来,就能更有效地控制和评价产品质量,堵住海外奶粉监管漏洞。有分析人士指出,该项制度的实施,实现了真正意义上的源头监管。

48.2%的消费者遭遇食品问题选择沉默或自认倒霉

日常生活中,受访者从未遇到过食品安全问题的只有3%,偶尔遇到的高达83%,经常遇到的占8%,未觉察到是否遇到过的约有6%。这些问题中过期食品或包装不合格的食品占55%,三无产品、注水肉病害肉、有毒物超标食品分别为40%、30%和33.3%,还有其他食品安全问题1.33%。

为寻找原因,调查者调查了这些消费者的购买食品的习惯,喜欢到当地大型的正规超市及商店购买的为35%,到餐厅的18%,流动摊位的为13%,学校超市和其他地方的占34%。结果表明,即便是在大型商场或超市购物,大多数人还是遇到过各类食品安全事件。

在购买食品时,比较注意生产厂家和相关检疫证明的只有12%,更多的人比较关心价格和生产日期、保质期和有效期,分别占43%和18%,关注品牌、色泽、外观的也占有23%,其他4%。从这些习惯中我们可知,食品安全问题的一部分原因在于消费者把更多的注意放在了价格、外观这些因素上,而忽视食品的质量、卫生等。

另外,那些不合格的食品能在市面上销售,也与销售者的责任、法律意识,政府的监管力度有关。想从根本上杜绝食品安全问题的发生,就需要消费者自觉地坚决抵制假冒伪劣商品,制售者拿出责任心和良心,政府加大执法力度。

在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被调查者中与商家厂商协商要求退款或赔偿的有36.7%;向消协或媒体投诉的有23.3%;通过法律部门解决的有11.7%;自认倒霉,认为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占30%;奉劝亲友不再购买产品的占36.7%。

对于发生安全事故的产品,以后认为食品不可靠,坚决不买的有33.3%;认为如果提高生产质量,会考虑购买的有56.7%;认为目前没有其他商品代替,会照常购买的有10%。

所以只有51.8%的人勇于维护自己作为消费者的正当权益,敢于通过法律等武器同不法商人厂家做斗争。

第3篇:食品安全审查细则范文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2015年县创卫工作动员大会后,我局迅速行动,多次召开局务会议专题研究创卫工作,制定了创建工作实施方案以及餐饮行业卫生专项工作的实施细则,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三个创卫专项工作组,分别按工作内容、区域、进度进行分解,举全局之力,形成了强有力的工作组织网络。

2、建立了餐饮食品卫生和安全工作制度。我局建立了餐饮食品卫生和安全工作制度,每周召开1次创卫工作专题会议,听取各个小组的工作意见和建议,研究部署下一阶段的重点工作。遇到重大事情及时召开工作会,组织协调各相关单位研究解决问题。从制度上保障了餐饮行业创卫工作的有序推进。同时,对本单位的卫生确定专人负责。

3、认真分解落实创卫工作目标任务。按照全县创卫工作总体安排,我局与各个股室签订目标责任书,对县城各餐饮经营者发放了创卫知识和食品安全的有关规定,我局创卫办加强督促检查,并定期通报督查结果。

一是组织开展系列宣传咨询活动。我们做好了创卫工作的宣传发动工作,在醒目位置悬挂创卫工作宣传横幅,在宣传橱窗开办创卫专栏宣传创卫知识。我局还印制了《餐饮业日常卫生监督量化细则》,组织监督员发放到全县各相关经营单位,并对创建工作具体要求进行讲解和指导。还在__广场联合举办了《食品安全法》和创卫工作宣传咨询活动,现场接受群众咨询1000余人次,发放创卫工作细则、食品安全宣传资料5000多份。

二是认真开展《食品安全法》和创卫相关知识培训。我局组织专人深入餐饮服务单位宣讲食品安全相关知识,举办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店相关知识培训班,邀请辖区内大型餐饮单位责任人和申请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店的餐饮单位负责人参加了学习培训,累计参培300余人次,发放“__县食品药品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培训资料”500多份。

2015年来我局共出动卫生监督员800余人次,车辆200余台次,对县城范围内的“五小”行业即200余家家餐饮经营单位进行了摸底检查和创卫督导。我们每到一家单位,均认真按照创卫工作督导检查表的内容进行现场检查,对不合格单位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所有经营单位必须在店内醒目位置亮出餐饮服务许可证、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建立食品安全监管档案,所有从业人员持证挂牌上岗。严格要求各餐饮单位有三证:餐饮服务许可证,从业人员有健康证,餐饮用具消毒合格证;对食品、餐饮具等按规定存放、分类清洗,配备专用餐具消毒保洁设施,标志清楚, 防蚊、防尘、防鼠“三防”措施到位,生熟食品严格分开,工作间严格分开;周围环境干净整洁,离坑式厕所25米以上;有台帐资料备查等 。

几个月来我局共对近40家申请办证单位进行现场审查,发放餐饮服务许可证近40个。

1、监督对象餐饮行业数量多,我局人员少,力量薄弱。经摸底检查,县城涉及200余家单位,而我局食品安全监管人员少,力量弱,工作量大,加上时间紧迫,工作难度可想而知。

2、监督对象认识不到位,对创建工作支持率低。我局对全县200多家餐饮经营单位至少进行了四次以上的督导、指导,至少有50家单位根本不予配合支持,影响全局。

3、监督对象不符合办证条件的达80%以上,不发证影响创卫分数,发证又存在严重的食品安全隐患,取缔了则涉及面大影响广,因为餐饮行业中很多是下岗职工为生计开办的,左右为难。

1、请县政府组织对无证经营户进行一次联合集中整治。

2、对条件太差又拒不整改的经营户由政府组织进行依法关门停业、整改或取缔。

第4篇:食品安全审查细则范文

中国乳业饱受争议,重塑积极、正面、安全的形象是中国乳制品企业面对的首要问题。

用先进技术捍卫安全

为重新树立国产配方奶的健康形象,食品质量和完善的产业链管理尤为关键。

目前,飞鹤乳业基于全面大数据与分析能力,及其在商业智能领域的丰富行业经验,已实现了产品的可追溯与食品安全的数字化管理,完成了系统数字化、透明化、服务化的升级。而飞鹤乳业启用的这套数字化管理系统也是中国乳业运用大数据技术实现对产品质量管控、为用户提供追溯服务的一种创新模式探索,是乳品行业实现全产业链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建设的首次尝试,对食品安全体系的完善和乳品行业信息化转型具有指导意义。

正如飞鹤乳业CIO崔启佳所言,食品安全对社会经济稳定的影响不言而喻,乳品特别是婴幼儿乳品质量关乎每个孩子的健康成长,更是食品安全重中之重。传统粗放型的乳品生产,很难监控至每个生产环节,以至乳品质量得不到保障,而现代信息技术无疑为乳品行业的转型提供了新的契机。

基于这样的背景,飞鹤乳业于2011年就开始了大数据战略的部署,建立了全产业链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和产品可追溯系统。以完善的大数据技术为依托,通过与技术方合作,在信息化系统与平台打造上着力,向中国乳业领军企业目标迈进,并利用现代化技术不断创新企业管理与服务模式,让食品安全保障体系更加精细化、智能化,实现一体化管理和多元化服务并重、严谨高效的企业内控管理,以自身的发展推动乳品行业的创新与转型。

标准升级领跑乳业新规范

公众对食品安全关注度的持续上升,使得主管部门的监管力度进一步提升。2013年,国家食药监总局等多家政府机构联合最新版《婴幼儿配方肉粉生产许可审查细则》,细则要求对婴幼儿乳粉参照药品管理,提高乳粉质量水平、提振社会消费信心。2014年7月底,工信部出台《推动婴幼儿配方乳粉企业兼并重组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解释,对乳业企业进行了多种措施的调整和管控,乳制品行业也迎来了大整合,婴幼儿奶粉生产面临更严格的门槛。中国农业大学食品科学与营养工程学院教授任发政甚至将《方案》形容为 “中国婴幼儿奶粉检测的现行标准是世界上最严格的标准之一”。

《方案》提出,计划到2015年,争取形成10家左右年销售收入超过20亿元的大型婴幼儿配方乳粉企业集团,前10家国产品牌企业的行业集中度达到65%;到2018年,前10家国产品牌企业的行业集中度超过80%。规范的严格及政策层面的倾斜让国内大型婴幼儿配方乳粉集团有了更大的前进动力。飞鹤乳业自1962年创办以来始终积极响应国家的号召,在新细则出台前就自主部署了全程可追溯系统,并为消费者提供了关键环节信息的追溯查询平台,开启了婴幼儿奶粉可追溯的元年。多年来,飞鹤乳业秉承“为中国宝宝奉献一罐安全、营养的奶粉”的理念,凭借自身独具特色的全产业链生产模式,以新鲜的奶源、优质的原料、先进的工艺、专业的服务,确保奶粉的安全和品质。

为实现全产业链的透明化与数据化管理,飞鹤乳业成功部署了“全产业链产品可追溯体系”。该体系结合赋码系统、生产运营的业务系统,完成了数据采集,对乳品原料的生产、加工、运输、仓储及零售等供应链环节的管理对象进行了标识,并在相互连接后将这些标识用条码以人工可识读的方式表示出来。一旦出现食品安全问题,安全追溯系统可通过这些标识进行追溯,准确地缩小安全问题范围,查出问题出现的环节,并可追溯到问题的源头。

对于《方案》,入选“婴幼儿配方乳粉行业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规范”试点企业之一的完达山负责人也表示:“执行更严格的新规对于乳粉行业以及整个乳粉市场来说都是好事,对于企业来说,更是鞭策与促进,而完达山也建立了高于行业标准的内部标准。并将涉及公司各系统、各环节、各工种的方方面面全部纳入质量管理体系进行管理。”

“可追溯”需高效发展

据崔启佳介绍,“可追溯”是一种还原产品生产全过程、应用历史轨迹,以及发生场所、销售渠道的能力,以发现食品链的最终端。这是目前国际通行的对于食品安全的一项专项机制,并有着专业化的标准体系。

以伊利奶粉产品为例,每一罐奶粉包装底部都有一个专属追溯码。通过该追溯码,每罐奶粉可向前追溯出产于哪个分工厂、奶源是何时何地来自于哪个牧场,向后可追溯到它具体发往的市场,保证每罐奶粉的安全可靠和全程可追溯。这种追溯机制确保了产品生产的每一个环节都在严格的监督之下,有利于公众对每一个生产细节的监督。既保障了伊利奶粉的质量,还能增加企业在终端产品上的竞争力,有利于品牌的持续提升。

飞鹤乳业在选择这一领域的合作伙伴时,倾向于专注商业智能服务领域,且在国内拥有独立软件的供应商。在合作中,飞鹤乳业分三期完善可追溯体系,包括:数据体系标准化建设、内控体系建设、成熟分析模型引入及建设。

从婴幼儿产品全程可追溯系统的正式上线,到可追溯移动终端以及手机微信追溯与查询产品信息功能的创新性推进,可追溯系统的建立帮助飞鹤乳业提升了服务质量与产品附加值,显著提升企业精细化管理和内部控制水平,全面提高了飞鹤乳业的行业竞争力,实现了产业升级转型。这位负责人同时透露,除了对于商业智能服务领域的要求,飞鹤乳业也十分重视对于大数据与分析技术的选择。崔启佳表示:“大数据理念为飞鹤大数据战略实施提供了完善的思路。技术方在推进认知的同时,不断给予飞鹤深具建设性的实施建议,其深厚的数据和分析组合,为开始部署大数据的企业,提供定制化的全面可靠的技术支持。”

第5篇:食品安全审查细则范文

一、在2011年“五五”普法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总结工作经验,分析存在问题,加强工作研究,创新工作思路,全面、深入推进“五五”普法规划的贯彻实施。

二、继续坚持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和执法人员法制教育制度,抓好集中培训、法规考试、“案例研讨”、“每月一法”、“下基层巡回讲课”等学法活动,今年举办系统内法规学习班不少于4期、案例研讨会1期。

三、抓好工商法规的宣传普及。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宣传栏、宣传单等形式,广泛宣传工商法规;组织好3.15宣传活动、 “12.4”法制宣传日以及重要法律法规颁布实施纪念日等开展的专项普法教育活动;充分利用县局政务网站开展工商法规宣传活动;积极推进“法律六进”活动,利用基层“一会两站”向城市居民和农村村民开展工商法规宣传,配合个私协、消协等单位举办企业负责人和个体户法规培训班一期以上。

第6篇:食品安全审查细则范文

最近,黑龙江省政府颁布了《黑龙江省绿色食品产业发展纲要》。作为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我们将坚持监管与服务并重的原则,加快构建从种植养殖、加工生产、餐饮消费等环节一体化、广覆盖、专业化、高效率的食品监管体系,使我省成为全国“量”可靠、“质”安全的食品生产基地,实现由粮食大省向食品大省的转变,由保证粮食安全向保证食品安全的转变,让“金色大粮仓”变为“绿色大厨房”。

一、抓源头、强追溯,打造叫得响的龙江食品品牌

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强调:食品安全,首先是“产”出来的,要把住生产环境安全关,严格管制乱用、滥用农业投入品。为此,我省将在源头上下工夫,保证食品在第一车间安全。一是以种子、化肥、农药、兽药、饲料等农业投入品为重点,大力开展农业投入品专项整治,从源头上消除安全隐患。定期组织对农产品产地环境监测,根据农产品品种特性和生产区域大气、土壤、水体中有毒有害物质状况等因素,依法做出食用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的调整。二是组织有关部门优先制定具有我省地域特点、食用特点的绿色食品地方标准,实现种植养殖、生产加工、销售流通、餐饮服务等全程标准化质量控制,确保食品安全。以水稻、杂粮、果蔬和畜禽产品为重点,建立良好农业规范(GAP)质量保障体系,加快推进农业规模化、标准化,促进绿色食品产业转变发展方式,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三是加大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力度,强化食用农产品种植养殖、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进出口等环节食品生产经营记录,加强各环节的衔接,确保食品安全质量可追溯。以食用油、蔬菜和肉类等为重点追溯对象,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信息管理平台,实现跨部门、跨区域追溯信息共享,形成互联互通、协调运作的追溯工作网络。

二、抓治理、强打击,标本兼治食品安全的突出问题

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指出:食品安全,也是“管”出来的,要形成覆盖从田间到餐桌全过程的监管制度,严厉打击食品安全犯罪,要下猛药、出重拳、绝不姑息。我省将在重点品种、重点产业、重点领域和重点环节继续深入开展“护绿打黑”专项行动,做到查处一批、惩戒一批、规范一批,打造和弘扬我省食品大省的形象。一方面加强整治。严格按照“三品一标”标准控制投入品使用数量和次数,把好源头质量关。坚持企业年检、产品抽检等制度,按照“三品一标”操作规程指导企业生产,把住产品安全关键环节和重要关口,把好生产质量关。对冒用标志、扩大标志使用范围、不规范用标的现象坚决予以打击,净化市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定期、不定期对大型商超和农贸批发市场进行绿色食品质量专项检查,建立常态和动态相结合的绿色食品质量监管机制,确保产品质量。另一方面加强惩处。联合公安机关进一步巩固“打四黑除四害”专项行动成果,强化刑事责任追究,提高办案效率。公安部门和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之间要进一步完善“案件双向移交”工作机制,对涉嫌触犯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刑法的案件要积极主动的快速移送,依法快侦、快捕、快诉、快判,做到快速、准确、严厉打击食品安全领域的违法犯罪行为。按照两高《解释》,严惩重处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依法坚决追究犯罪分子的刑事责任,并加大经济处罚力度,坚决铲除影响食品安全的毒瘤。

三、抓龙头、强示范,大力推进食品产业品牌发展战略

我省食品生产企业和产品已拥有332个著名商标,35个全国驰名商标。2014年,我们将按照省委、省政府提出的“提升老字号、开发原字号、壮大新字号、促进龙江食品产业快速发展”的总体思路,将婴幼儿配方乳粉作为重点行业、重点品种方面的重中之重,通过抓龙头、带示范的方式,加大工作力度,大力培育一批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知名企业和知名品牌。黑龙江地处北纬45度黄金奶牛养殖带,发展婴幼儿配方乳粉产业优势明显。目前,全省共有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42家,占全国的33%,产量占40%,是全国乳业大省、更是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大省。在全国创造了三个之最:一是企业数量最多,二是产量最多,三是产品销往区域最广。今后,要重点抓好以下工作。一是积极争取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支持。抓住国家修订《婴幼儿配方乳粉许可条件审查细则(2013版)》(以下简称《细则》)的机遇,努力向国家争取支持,重点扶持完达山、飞鹤等乳品龙头企业,全力打造全国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基地。二是制定《黑龙江省关于加强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质量安全实施意见》,进一步强化婴幼儿配方乳奶源基地、生产、加工等各环节的监管,全面落实地方政府负总责、企业要负第一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的责任,确保我省按照国家要求生产出一定数量的婴幼儿配方乳奶。三是参照药品管理模式严格管理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全面实施《生产规范》(GB23790-2010),落实执行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原辅料使用和包装标签备案制度,进一步推行婴幼儿配方乳粉电子信息化管理,加快实现产品全程可查询、可追溯,监督落实企业认真执行“五不准”,确保用最好的奶源、最优的管理模式,生产出质量最好最安全的婴幼儿配方乳粉,成为名副其实的国家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基地。

四、抓制度、强责任,切实构建食品产业发展共治格局

按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建立最严格的覆盖全过程的监管制度”的要求,进一步落实“政府守土有责、监管部门履职尽责、食品企业第一责、消费者要对自己负责”的四方责任,保障食品产业快速发展。一是落实各级政府食品安全负总责。各级政府对本辖区食品安全工作统一领导,切实建立科学高效的工作机制。统筹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建设,保障执法办案和监管基础能力建设的经费投入。积极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县和食品安全示范县(市、区)的创建活动,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责任制,上级政府要对下级政府进行年度食品安全绩效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地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二是落实监管部门各负其责。各有关部门切实履行职责,通力合作、相互配合,形成做好食品安全工作的强大合力。加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与农业部门工作衔接,健全食用农产品的产地准出、市场准入等协调工作机制,提高监管工作的整体效能。三是落实绿色食品企业第一责。落实绿色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食品安全主体责任,配备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出厂检验、索证验票、购销台账记录等各项管理制度。绿色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对食品安全负首要责任,要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岗位责任制,逐级落实责任,加强全员、全过程的食品安全管理。对违法违规企业,依法从严追究其负责人的责任,对被吊销证照企业的有关责任人,依法实行行业禁入。四是落实消费者要对自己负责。健全新闻媒体等社会监督机制,广泛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及科普知识,提高消费者甄别能力,自觉抵制“三无”产品,对自己和家人负责。大力推行食品安全有奖举报制度,畅通投诉举报渠道,扩大群众对有奖举报的知晓面,广泛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举报、参与监督。

第7篇:食品安全审查细则范文

为规范学校食品安全管理,确保学校饮食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教育部和卫生部联合颁发的《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以及省市县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就完善学校(含职业学校、民办学校、幼儿园)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请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一、健全机构,明确工作责任

1.健全工作机构。教育局成立以局长为组长,书记及分管安全、计财的副局长为副组长,教育局班子成员为成员的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分管安全的副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强化全县学校食品安全的组织领导。各乡镇中心学校必须建立以校长为组长、人事副校长为副组长,业务副校长负责学校卫生、疾病防控、食品安全教育,会计为协管员的食品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各学校必须建立以校长为组长、后勤副校长或后勤负责人为副组长,安全负责人为协管员的食品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1名或1名以上的专任或兼任食品安全管理员。

2.明确工作责任。学校食品安全工作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后勤工作中各岗位工作者为岗位责任人。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实行由食品安全管理员负责的食品安全监督机制,食品安全管理员应当对从业人员个人卫生、食品进货渠道、食品加工过程卫生、餐具清洗消毒保洁、食品留样、食品贮藏、内外环境卫生、硬件设施设备、师生伙食质量等进行监督检查。乡镇中心学校应当与辖区内学校、幼儿园签定食品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学校应当与食堂商店管理人员、从业人员签定食品安全管理责任书,落实工作责任。

二、加强管理,规范日常行为

3.健全管理制度。各学校必须建立《学校食堂商店采购食品索证索票制度》、《食品留样制度》、《从业人员个人卫生制度》、《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制度》、《学校食堂商店岗位责任制度》等规章制度,并张贴上墙。

4.完善工作台帐。各学校食堂商店必须建立进货台账,对进入校园的大米、面粉、肉类、禽蛋、水产品、乳制品、豆制品、冷冻品等大宗食品都必须要求供货商提供票据、《生产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卫生检验检疫合格证》和营业执照,并留存复印件备查;对进入校园的桶装水必须索取每批次检测报告,并整理存档;必须坚持48小时食品留样制度,做好留样记录;必须坚持餐饮具消毒保洁制度,做好消毒记录;必须加强食品安全教育,定期对管理人员、从业人员进行业务知识培训,保存培训材料;必须规范食堂财务收支管理,保存好财务收支票据;必须规范从业人员管理,制定细则对从业人员进行考核,健全从业人员管理档案。

5.严把进货关卡。严禁学校采购土豆、四季豆等因操作不当易引发食品安全问题及易腐烂变质的食品,严禁学校制售凉菜、卤菜等。学校食堂食用猪油必须自炼,不得采购成品桶装猪油,严禁采购“地沟油”和三无食品,严禁商店向学生出售烟、酒、槟榔等违禁食品。

6.规范工作流程。采购员必须按照食品安全标准、卫生管理办法的规定采购食品,验收人员应当对采购的食品品种、规格、数量、价格、食品的质量、生产厂家、生产日期、保质期限、使用方法等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的食品,才能交付加工或入库保管,并进行登记。冰柜、冰箱应当定期化霜清洗消毒,冷冻食品应当自然解冻。肉类、水产类、蔬菜类、大米等食品应分池清洗,粗加工用具、操作台荤素必须分开,食品应当分区加工,分类存放。食品必须充分加热,烧熟煮透,防止里生外热。烧煮、出菜流程合理,无交叉污染,生熟容器有明显标记,不得混用,用后洗净消毒,定位保洁存放。操作结束后,调料应当加盖,应当对加工场所、工具等进行全面的清洗消毒。各学校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标准使用食品添加剂,严禁学校非法使用食品添加剂。

7.保持卫生整洁。学生食堂应当有良好的排水系统,地面卫生必须保持干净整洁,食具每餐用后要一洗、二清、三消毒、四保洁,餐用具摆放应当整齐。食堂从业人员工作时应当戴口罩、穿工作服。

三、严格准入,确保资质合法

8.严格经营资质。学校商店必须取得《食品流通许可证》、《营业执照》,学校食堂必须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

9.严格从业管理。学校食堂和商店从业人员必须每年办理健康证,按时参加由县疾控中心组织的从业人员培训;使用有压锅炉的学校必须按时进行锅炉检测,司炉工必须办理锅炉工证,按时参加由县技术监督局组织的培训;食堂管理人员必须取得《食品安全管理员》证,按时参加食品安全管理员培训;所有学校食品安全的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必须做到持证上岗。

10.严格准入制度。对为学校提供食品、饮用水和进入校园进行广告宣传、产品促销的食品经营者要实行准入制度,采用经营资格审查制度及备案管理方式。县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逐步审查大宗食品生产经营者资质,向符合安全卫生标准的生产经营者颁发准入证。证照不齐、存在安全隐患的大宗食品生产经营者进入校园宣传或洽谈业务的,学校应当拒绝。县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已颁发准入证的生产经营者,学校应当予以优先准入。鼓励学校建立食品供方评价体系,选择诚信、合法的供货方。坚持公益性原则,学校开办的食堂、商店(含与学生食品有关的项目)严禁对外承包。

四、加大投入,完善硬件设施

11.及时维护维修。各学校必须筹措经费对食堂及时进行维护维修,适当添置设施设备,保证师生安全、卫生用餐所需。使用有压锅炉的学校必须按照要求定期进行检测,对检测中发现的问题必须立即整改,整改后再使用,超过服役期经检测不能使用的有压锅炉必须淘汰,鼓励学校使用环保、节能炉灶。

12.加大改建力度。对不符合学校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堂必须进行新建或提质改造,新建或提质改造的学校食堂建设规划图应当经过县卫生监督部门审批,争取一次性建设到位,达到学校食堂卫生标准,避免重复建设。所有新建和提质改造的学校食堂应当在当年度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

13.严格硬件配备。学校食堂必须严格按照《县学校食堂硬件配备标准》(见附件)的要求配齐基本硬件设备,力争达到“星级食堂”硬件配备标准。

14.完善饮水设施。饮水困难的学校应当争取政府重视,多方筹措资金发掘水源,保证师生用水需求。使用自备水源的学校,必须加强水源防护,安排专人专锁管理,每学期末必须对供水设施进行清洗消毒,每年应当对水质进行1次检测,确保饮用水健康安全。使用直饮水的学校,必须严格直饮水设备管理,每期不少于2次检测,确保水质达标。使用桶装水的学校,严禁使用未经教育局准入的桶装水。

五、科学应对,有效处置突发事件

15.制定应急预案。各单位必须制定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定期进行安全演练,积极应对突发事件。

16.科学处置事故。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件后,学校必须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迅速联系医疗卫生机构救治患者,在30分钟内将事件发生的地点、时间、类别等有关信息上报教育局食品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并停止食堂食品加工经营活动,保留造成事故的食品及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积极配合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调查,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同时要采取其他必要措施,把事态控制在最小范围。

六、严格奖惩,落实责任追究

17.加大示范奖励。我县学校食堂开展“星级食堂”、“县食品安全示范单位(学校)”评选活动,当年被评为“星级食堂”、“县食品安全示范单位(学校)”的学校将授牌,目标考核给予适当加分。

18.强化督查考核。学校食品安全工作严格按照《食品安全目标管理责任状》进行年度考核。同时强化过程管理,县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加强对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督查,凡在督查工作中被通报的学校,未按要求整改的或整改未落实的学校,将严格按照《责任状》的要求予以扣分。

第8篇:食品安全审查细则范文

一、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的概念

对食品质量安全进行监管,就要从源头上严格控制食品质量安全,也就是实施食品的市场准入制度。市场准入是指对于一般的货物、劳务或者资本进入市场的许可。而对于产品的市场准入,是指对于产品的生产者和销售者以及产品本身进入市场的许可的程度。、

对于食品质量安全的市场准入是指在食品进入市场前,必须得到相关部门的市场许可,也就是通过有权质量认证或者认定的机构进行认定,并且经过检验符合食品质量安全标准的食品包括无公害食品、绿色食品等才准予进入市场。而对于未能通过认证或者检验不合格的食品不得进入市场,禁止销售。通过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可以有效的控制食品的质量安全问题,可以最大程度保护消费者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确保有毒有害的食品流入餐桌。食品质量安全的准入可以通过三种渠道来实现,一是对于具备生产条件的企业实施生产许可证制度;二是对食品进行强制检验的制度,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食品禁止流入市场进行销售;三是QS标志制度,对检验合格的食品加印QS标志。

二、我国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管理存在的问题

前边已经提到食品质量安全的重要性,而食品市场准入制度可以最大程度的保证食品的安全。我国自食品安全准入制度实施以来,对于食品质量安全的监管也取得了很大的进步,然而我国的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还很不完善,缺乏完善的法律法规的监督,还存在很多的问题,主要有:

1 检验对象的覆盖范围狭窄,检验标准低

我国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已经覆盖了食品中的28个大类,但是对于食品中的这28个大类,检验对象的覆盖范围还很狭窄,例如,目前检验最多的是蔬菜品种,而对于水果,畜禽等品种检验还很欠缺,而且检验的标准也偏低,检验的项目还很欠缺,比如对于蔬菜的检验还主要是对于有机磷的检测。因此,这样的检验范围和较低的检验标准还不能彻底保证食品的安全,更不能满足当代消费者对于食品安全越来越高的需求。

2检验机构不健全、检验手段落后

目前,我国针对食品质量安全进行检测的机构还很有限,无法满足消费者对食品质量安全的需求,而且现阶段食品质量安全的很多检测功能还不具备,检验手段也过于简单,对于控制食品安全问题存在一定的隐患。我国目前对于食品质量安全准入的检测主要以速测为主,这种检测方式虽说速度快,但是检测方式非常简单,不能最大程度的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对食品市场准入起不了多大的作用,特别是当纠纷发生时,速测不能拿出可靠地依据也称为目前最大的难题。因此,检测机构缺乏,检测手段单一也成为食品市场准入的一大问题。

3 市场准入缺乏联动机制

食品质量安全的市场准入很重要的一个环节就是对于市场的控制,因为食品从生产出来到流入市场进过了很多的环节,从批发到零售将从一个市场流入到另一个市场,而且城市市场具有很大的复杂性,加上市场本身的流动性和分散性,更增加了市场准入控制的难度。如果一个市场实行了市场准入,而另一个市场未实行市场准入,就会造成不合格的食品从一个市场流入到另一个市场,这样,市场准入就失去了其本身的意义。市场间的这种串相互的串动已经成为了市场准入制度的大忌,因此,缺乏市场联动机制已经是制约食品安全的一个重要问题,只有将大大小小的市场联动起来,才可能从根本上解决食品质量安全的问题,才能真正将有害食品拒之市场之外,而且这种联动就不会使一种食品在进入另一个市场时, 得不到相关部门的认可,而重新检测所带来的成本。

4 质量体系运行不规范。

按照我国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审查的通则和细则的相关要求,从事食品生产的企业要从原材料采购、运输要求、生产条件、生产工艺、生产设备、人员要求以及产品标准要求等多个方面进行有效的控制。但是,在现实中,由于从事食品生产的企业多达上百万家,而且其中有绝大部门是一些小作坊,个体户,这些小企业根本不能严格按照质量管理体系的有关规定进行生产,比如,生产车间存在卫生死角,生产环境条件不达标,对原材料进厂检验不问题,因此也就不能达成国家对于食品安全的标准,例如近年来出现的奶粉事件,很多事由于奶源出了问题,企业不能严格对奶源的质量进行检测,造成了严重的食品安全问题,给消费者的身心健康和人身安全带来了极大的伤害。

三、完善我国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的对策和建议

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管理存在着很多的问题,为了提高我国食品质量安全的市场准入的门槛,有必要对食品安全市场准入进行进一步的完善,为此针对以上问题提出以下的对策和建议。

1 加大食品检测的覆盖范围,提高市场准入检测的水平

针对食品检测范围狭窄,缺乏食品市场准入检测的专业机构,检测手段简单,检测方式单一,检测水平落后的问题,首先要加大食品质量检测的覆盖范围,尽量做到食品最大化的检测,同时建立健全食品质量检测的专业机构,引起先进的检测仪器,加大食品质量检测的项目,提高食品检测的标准,改变以往市场只能检测部分项目,而其他项目无法检测的局面,比如以往食品检测仅仅是高毒高残留农药的检测,要扩大到对于食品中对于人体健康影响较大的其他项目,比如腌制蔬菜中的亚硝酸盐,有害微生物等。同时培养出专业的检测人员,提高检测人员的业务水平。

2 建立市场准动机制和惩罚机制

食品质量安全的市场准入制度的有效实施离不开建立完善的市场准动机制。首先将大大小小的各种市场有机的联系起来,实现各个市场间的信息共享,统一食品市场准入的标准,使得不合格食品不能流入到任何一个市场。其次要实现市场间检测结果的互认,使得不会因为重复检测而增加负担。当然,建立市场准动机制离不开惩罚机制的配合,要建立健全相关的法律法规,为不合格食品进入市场查出提供依据,让不能严格执行食品安全市场准入的企业或个人付出一定的代价。

3 建立健全监督管理体系,确保食品市场准入有效实施

食品从生产到流通到市场,从生产企业生产到最终消费者购买,这中间要经过很多的环节,相关的机构要加大各个环节的监督管理力度,要对生产企业对于食品市场准入的实施进行有效的监督,可以通过抽查、年度审查,限期追查等各种形式加强对企业的日常监督管理。对于不能严格执行食品质量管理体系,不能持续保证食品质量安全符合规定、 不能持续依照食品生产许可制度的有关要求进行生产的, 要通告有关部门,限期责令整改。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仍达不到要求的,吊销食品生产许可证。以确保食品市场准入制度的有效实施,确保食品质量安全。

四、结论

综上所说,我国食品质量安全的市场准入制度还存在很多的问题,完善食品安全市场准入制度,确保食品食品市场准入不是一朝一夕所能完成的,也不是一个或两个部门所能完成的,只有调动全社会的力量,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才有可能从根本上改善近年来出现的食品质量问题。

参考文献:

第9篇:食品安全审查细则范文

同志们:

今天,我们召开全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传达贯彻省食品药品监管暨党风廉政工作会议精神,总结2016年工作,全面部署2017年食品药品监管工作。

州委州政府一直高度重视食品药品监管工作。2016年xx州政府正式印发了《xx州“十三五”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建设规划》,出台了《xx州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管共同责任机制》、《xx州食品安全行政约谈管理办法》(试行)和《基层监管所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充分体现了州委州政府抓好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决心。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2016年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简要回顾

2016年,全州食药监管系统认真贯彻州委州政府和省局的决策部署,按照“四个最严”要求,推动落实“四有两责”,认真落实各项工作部署,妥善处置突发事件,持续加强日常监管,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守住了不出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底线,全州食品药品安全形势总体可控、稳中向好,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筑牢工作基础,进一步完善食药监管体系

当前,xx州食药监管系统承担“四品一械”监管职责,同时承担州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职责。目前全州共有17个食品药品和工商质量监管局,142个基层监管所。全州587个乡镇、街道办事处均建立了食安办,聘请了4329名村和社区食品安全协管员,把监管触角延伸到乡镇(社区),同时将食品安全协管员补助及工作经费纳入地方财政预算。

(二)严抓日常监管,进一步保障食品药品安全

2016年度,xx州食药监管系统全面落实“四个强化”、“两个公开”,深入开展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成效显著。

一是强化食品药品日常监管。食品方面:落实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开展食品生产许可审批和食品生产加工环节普查建档工作。开展食品经营许可审查换证和食用农产品追溯体系建设、农贸市场规范工作,目前已初步完成流通环节猪肉追溯体系建设。推进食品经营许可制度改革和换证工作。加强网络订餐监管,要求州内仅有的1家“美团外卖”依法审查入网餐饮单位食品经营许可资质、进行实名登记并在网上公示。推进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和“明厨亮灶”工作。药化械方面:强化对全州药化生产流通企业的监督检查和整改落实。强化特殊药品监管检查。推进新修订药品GSP实施。对西昌辖区药品批发、零售连锁公司的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进行集体约谈,督促企业进行全面自查和整改。以《医疗器械经营环节重点监管目录及现场检点内容》涉及的产品为重点产品,以医疗器械生产企业,从事需要冷藏、冷冻及植入材料经营企业为重点企业,开展日常监督检查。

二是积极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食品方面,开展了节日食品安全、食用植物油塑化剂、牛肉制品、月饼、收售病死猪肉、农村食品市场“扫雷”专项整治行动等专项整治。药品方面,开展了中药材、中药饮片、药品流通领域专项整治回头看、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冷链管理监督检查专项行动、非法经营疫苗行为专项清查等药械安全专项整治。

三是狠抓大要案件侦破,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以查办典型案件、强化办案能力为重点,查获了贩卖磷酸可待因案件(“8.10”案)、无《药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药品案(“2.24”案)、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案( “3.01”案)三个大案要案,涉案金额x万余元。2016年xx州共出动监管执法人员x人次,检查食品药械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共计x家次,立案526件,结案717件(包括当场行政处罚210件),罚没合计x万元。移交司法机关17件,批准逮捕13人,全力查处食品药品违法行为。

四是以问题为导向,积极开展食药化械抽检工作。以往年抽检不合格率较高、日常监管中投诉举报较多的食品药品为重点抽检对象,对生产、流通、餐饮各环节各业态类型进行覆盖性抽样。同时结合各类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抽检工作。2016年度,xx州完成食品抽检x批次(国抽x批次、省抽x批次、州抽x批次,评价性抽检253批次),不合格56批次;完成食用农产品x批次,不合格4批次;完成药品抽检756批次,不合格20批次;完成化妆品抽检9批次,医疗器械监督抽检32批次。

(三)强化项目建设,进一步提升技术支撑能力。

目前,xx州检验检测建设项目进展顺利。一是加快推进州食品药品检验所搬迁新建项目建设。项目总投资x万元,位于西昌市食品药品工业园区,占地面积16亩,已于2016年9月14日正式动工。二是加快推进四个分中心建设。昭觉、越西、会理、盐源四个县区域性检验检测分中心建设项目,已落实了建设用地,现处于施工图纸设计阶段。三是配备基层执法装备。2016年州局已对51个基层监管所配置了台式电脑、打印机、传真机、摄像机等执法装备,为部分有车辆编制的基层监管所配置了执法车辆,投入资金共计490万元,同比增加x%。

(四)强化培训力度,进一步打造优质高效队伍

委托四川大学、四川省食品药品学校开展了4期集中业务培训,培训人数400余人次。组织召开“两学一做”专题教育等系列会议,采取以会代训的方式,组织县(市)局监管人员、乡镇分管领导召开了全州系统各类专题集中培训6期。对乡镇、村(社区)食品安全协管员4000人进行了各类食品药品监管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培训和法律法规培训。

2016年,全州监管制度不断完善,监管能力不断提升,监管工作不断加强,稽查执法力度不断加大,各项监管工作任务圆满完成!希望继续保持稳中向好的食品药品安全形势。

取得的成绩固然可喜,但存在的突出问题也不容回避。一是我州基层监管体系有待健全。基层监管所普遍存在经费不足,基础设施条件不足,缺乏执法车辆,装备配备数量偏少、质量偏差等情况,无法满足基层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和执法需要。二是技术支撑能力有待加强。州内目前面临技术机构划转整合缓慢的问题,系统检验检测等技术支撑能力还比较薄弱。三是队伍整体素质有待提高。全州食品药品监管系统职能新、机构新,系统人员来源广,新进人员剧增且大多业务基础薄弱,监管队伍业务素质与担负任务不相适应,不适应工作的情况突出。四是全州食品产业整体水平有待提高。食品生产、流通和餐饮服务企业数量大,绝大多数规模较小,管理水平较低,从业人员素质不高,发生问题难以查源追踪。

我们深切地感受到,过去一年,州委州政府和省局高度重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相互支持,有力有效保障了监管工作顺利推进;过去一年,各县(市)扎实开展工作,你追我赶,大胆探索行之有效的方法,为强化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注入了新动力;过去一年,全系统干部职工勇于担当,真抓实干,以实际行动赢得了各方面的尊重和支持。在这里,我代表州局党组,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二、2017年重点工作安排

2016年全州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总体考虑是: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以实现科学监管、精准监管和效能监管为目标,以深化体制机制改革为契机,以加强党的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为保障,严防、严管、严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坚决守住不发生重大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事故的底线。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立足监督检查,强化风险应急

一是推动企业自查。督促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主动排查隐患,明确风险点源,落实原料采购、生产过程、出厂检验等制度规范。通过信息公开,及时曝光违法行为,倒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严格落实风险管理制度,在规模以上食品生产企业全面推行HACCP 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应用,加强相关人员培训和考核。加强食品药品生产加工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二是加强风险应急。全面落实食品药品安全风险研判会议制度,加强食品药品应急管理和风险监测。推进食品安全应急处置工作,完善应急预案,及时高效处置突发食品安全事件,全力做好会东县2017年度Ш级食品安全应急事故处置演练。三是强化日常检查。按照 “四个最严”的要求,落实 “四有两责”,完善农贸市场及农产品销售监管制度建设,继续开展重点品种追溯体系建设;强化对全州药化生产流通企业的日常监督检查和整改落实、加强特殊药品监督管理,做好医疗器械日常监督检查和经营备案。四是强化专项整治。以白酒(特别是散装白酒)、淀粉制品、饮用水、畜禽水产品、保健食品等为重点品种,以网络订餐、小餐饮、小作坊为重点业态,以农贸市场、批发市场、学校及周边、旅游景区为重点区域,以重大节假日、重大活动为重要节点,结合群众反映强烈的违法违规行为,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五是规范依法监管。在监管全过程中,都要注重加强痕迹化管理。确保执法行为无过错。要进行文字记录、图片的系统留存和管理,把痕迹化管理自觉融入到每一次执法检查当中,监督检查执法人员每一次现场检查,都要认真填写“四品一械”监督检查记录卡,将检查的时间、地点、内容、意见等详细记录,并由当事人、执法人员签名确认。做到日常监管时有章可循、规范执法时留有痕迹、考核检查时资料完备、责任追究时有据可查。

(二)强化抽检监测,加大办案力度

科学安排抽检监测任务。配合国家总局和省上完成“国抽”和民生工程食品抽检任务。继续开展食用农产品抽检工作。突出日常消费量大、风险高、易受环境影响等人民群众最关注的重点品种的抽检,突出开展农兽药残留、重金属、有机污染物、添加剂、非食用物质等抽检,突出对大型超市等主要销售环节的抽检,突出对高风险药品和医疗器械的抽检,强化抽检监测核查处置工作。落实行刑衔接制度,集中督办一批社会影响大、公众反映强烈的大案要案。通过行政告诫、曝光、限制产品销售、联合惩戒等措施,严查严惩违法广告的企业和产品。强化执法规范、程序规范、文书规范,提高办案质量,切实提高全州查办案件的能力。

(三)推进制度改革,助推食药企业发展

一是扎实推进审评审批制度改革。推动州县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实现州县两级行政审批项目服务指南、审查细则、办理流程、运行模式基本统一。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要求,完善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和随机抽查工作机制,建立健全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推动依法行政、阳光用权。积极参与盐业体制改革,确保食盐质量安全监管职能顺利交接。深入推进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制度改革。对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和自建网站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实行分级备案管理。二是推进实施中药材质量管理规范。督促四川好医生攀西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稳步推进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工作,及时掌握进展情况;争取当地党委政府支持,加强政策宣传,鼓励科研机构、科研人员和药品生产企业积极申报,推进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试点工作;积极推广“公司+基地+农户”的中药材种植养殖模式,鼓励和引导企业自建中药材GAP基地,使用可追溯的中药材为原料,从源头上提升川产中药材质量,助力脱贫攻坚。

(四)健全监管执法体系,提升标准化水平

一是健全抽检监测体系。深入推进监管体系建设,推动实施好《xx州“十三五”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建设规划》,推进州食药检验所搬迁新建工程、4个县区域性检验检测分中心建设等检验检测能力建设项目,继续推动实施基层监管所标准化建设,对州、县市、乡镇(街道)三级食品安全监管行政执法机构的执法人员配备基本装备(移动执法终端、现场取证设备配备)等工作,着力强化检验检测技术支撑力量和基层食品药品监管力量。推进监管工作信息化建设,大力实施“智慧监管”,推进食品安全工作信息化建设,积极推进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化监管综合平台建设,食品药品安全重要信息。二是开展标准化建设。加强基层监管所标准化建设,落实人员和装备配备,力争全州大部分县(市)完成年度快检车投资计划。xx州共有基层监管所x个,目前已对x个基层监管所配置了台式电脑、打印机、传真机、摄像机等执法装备,计划到2018年完成全州142个基层监管所的标准化建设。推进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快检室规范化建设进程,在13县(市)设立快检站,配备快检人员和快检设备,并及时公布快检信息。三是强化队伍建设。加强监管人员培训,进一步提高监管能力和水平。2017年,要继续加大对县(市)一线监管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力度,计划培训监管人员x人左右。各县市要对乡镇(街道)食安委办人员、村和社区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进行全员培训。加强对监管相对人的教育培训,强化企业主体责任。

(五)扎实推进创建,提升质量安全

积极组织会东县申报第二批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加强对已申报成功第一批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的西昌市进行动态管理,巩固提升创建成果;督促各县(市)认真抓好食品安全示范乡镇(街道)创建工作,计划从今年开始,各县市以每年推进全县20%的乡镇创建成功,力争5年内实现全州全部乡镇(街道)创建成功,为我州创建全国食品安全示范州奠定坚实基础,构建具有xx特色的食品安全示范创建体系。落实餐饮单位主体责任,提升“明厨亮灶”的覆盖面。督促餐饮服务提供者落实进货查验、成品检验、环境卫生、防止餐厨废弃物回流餐桌等各项制度规范。加强网络食品经营监管,督促网络第三方平台等开办者落实实名登记、许可证审查等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及时查处违法经营。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农村自办群体性宴席食品安全管理办法》、《旅游景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办法》和《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办法》。认真宣贯《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小摊贩管理办法》和《食品安全法》,以“三小”条例的贯彻落实为重点,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以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农村集体聚餐、旅游景区、“三小”(小餐饮、小摊贩、小作坊)为监管重点,严防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发生。加快解决部分学校食堂无证经营问题,今年内,全州所有学校食堂必须持证经营,无证经营的将被依法予以取缔。全州所有已备案登记的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应当悬挂备案证、登记卡、健康证明和食品安全承诺书。

(六)推进信息公开,强化宣传报道。

一是强化信息公开。制定和设计监管信息公开计划及相应制度,分行业、分类别、分品种的推进信息公开。进一步深化政务网络建设,逐步实现食品药品监管信息全公开、全透明,重点抓好案件查处信息公考和检验检测信息公开。二是强化舆论监督。继续在xx日报、xx城市新报、xx电视台和各县市的有限电视等媒体开辟栏目,组织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知识、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动态的宣传,畅通12331投诉举报渠道,进一步提高公众识别假劣的能力和消费维权的意识。三是加大督查考核力度。今年将州局各科室队(所)和各县(市)局的信息工作等各项单项工作纳入年度目标任务,实行单项考核表扬先进,逗硬对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和信息报送等单项工作的督查考核。要求各县(市)局要加强领导,上下联络,确定一名信息宣传联络员,负责落实与州局办的衔接、稿件组织、信息报送等具体工作。对州局各科室队(所)考核将根据信息任务的完成情况,作为年终评选各类先进的主要依据。

三、真抓实干促落实

一分部署,九分落实。2017年的工作思路已经确定,目标任务已经明确,关键是要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作风狠抓落实,开创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新局面。作为食品药品监管工作者,如今我们面临的任务更重、压力更大、风险更高。在这里我强调几点要求:

一是要强化学习,提高能力。食品药品监管,对象多、环节多、业态复杂、链条很长,同时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责任重大,政策性、专业性都非常强,不懂不会的问题还是存在。针对这些情况,州局非常重视和强调培训工作,在2017年也有针对性地安排了一些培训内容。希望我们每一个同志,在珍惜这些培训机会的同时,都要加强自我约束和自我学习,努力掌握监管规律、钻研工作业务、总结经验教训,不断提升素质能力,特别是要认真学习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的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

二是要严明纪律、廉洁自律。我们既要严格遵守中央、省、州委相关廉政规定,做到廉洁从政、廉洁自律,要遵守严格的工作纪律,更要恪守严明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全体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提高认识、遵守纪律、以身作则,严格遵守食品药品监管人员“八要”“十不准”的行为准则。加强作风建设,坚持心系群众、真抓实干,只有执法人员作风正、监管才公正、执法才严明,食品药品监管才有良好的社会公信力。要把提高行政效率、规范审批程序、优化作业流程、公开审批事项,作为落实为民务实清廉要求的具体内容,最大限度地缩短审批周期,筑牢拒腐防变的道德防线,正确运用手中权力、自觉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