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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作原则
(一)以人为本,生命至上。预防和控制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饮食用药安全,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二)预防为主,常抓不懈。各部门和街道办事处应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认真开展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预测、预警工作,制订相应应急预案,并切实做好预案实施的各项准备工作。
(三)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区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全区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工作;区有关部门和街道办事处按照本预案的规定,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合作,认真落实各项应急处理措施。
(四)科学处置,及时果断。一旦发生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事发地的街道办事处和有关部门应当立即组织力量,在第一时间到达现场,科学、果断地进行处置,抢救伤员,消除事故隐患,并将事故情况及时上报。
二、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等级划分
(一)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等级划分
本预案适用于在食物(食品)种植、养殖、生产、加工、包装、仓储、运输、流通、消费等环节中发生食源性疾患,造成社会公众大量致病(死)或者可能对人体健康构成潜在的重大危害,社会影响严重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按照事故的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将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分为以下四级。
1.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一级),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
(1)事故危害特别严重,对我省以外的省份造成严重威胁并有进一步扩散趋势的;
(2)超出省人民政府处置能力水平的;
(3)发生跨境(香港、澳门、台湾)、跨国食品安全事故,造成特别严重社会影响的;
(4)市人民政府认为需要由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有关部门负责处置的。
2.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二级),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
(1)事故危害严重,影响范围涉及我市以外其他区(州)级行政区域的;
(2)造成伤害人数100人以上(含100人,下同),并出现死亡病例的;
(3)造成10例以上死亡病例的;
(4)省人民政府认定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3.比较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三级),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
(1)事故影响范围涉及我市辖区内2个以上区,给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带来严重危害的;
(2)造成伤害人数100人以上,或者出现死亡病例的;
(3)市人民政府认定的比较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4.一般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四级),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
(1)造成伤害人数30—99人,未出现死亡病例的;
(2)造成伤害人数20—29人,且发生在学校或者发生在本区举行的全区、全省、全国性重要活动期间的;
(3)区人民政府认定的一般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二)重大药品安全事故的等级划分
本预案适用于因药品质量或者不良反应引起的严重损害社会公众健康的突发性群体不良事件。按照事故的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将重大药品安全事故分为以下四级。
1.特别重大药品安全事故(一级),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
(1)出现药品群体不良反应的人数50人以上,且有特别严重不良事件(威胁生命,并有可能造成永久性伤残和对器官功能产生永久损害)发生,或者出现3例以上死亡病例的;
(2)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认定的其他特别重大药品安全事故。
2.重大药品安全事故(二级),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
(1)药品群体不良反应发生率高于已知发生率2倍以上的;
(2)出现药品群体不良反应的人数30人以上,且有特别严重不良事件(威胁生命,并有可能造成永久性伤残和对器官功能产生永久损害)发生,或者出现死亡病例或伴有药物滥用行为的;
(3)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认定的其他重大药品安全事故。
3.比较重大药品安全事故(三级),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
(1)出现药品群体不良反应的人数20人以上,且有特别严重不良事件(威胁生命,并有可能造成永久性伤残和对器官功能产生永久损害)发生的;
(2)市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认定的其他比较重大药品安全事故。
4.一般重大药品安全事故(四级),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
(1)出现药品群体不良反应的人数10人以上,且有特别严重不良事件(威胁生命,并有可能造成永久性伤残和对器官功能产生永久损害)发生的;
(2)区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认定的其他一般重大药品安全事故。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
设立区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专业应急委员会(以下简称区专业应急委员会,下同),由区人民政府分管副区长任指挥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区食品药品监管分局局长任副指挥长;区委宣传部,区交通局、区建设局、区经贸委、区食品药品监管分局、区农业局、区畜牧水产中心、区质监分局、区工商分局、区卫生局、区商管中心、区教育局、区环保局、区*分局、区财政局、区发改委、区城管局、区水务局、区民政局、区监察局,各街道办事处为成员单位。各成员单位分管领导为区专业应急委员会成员。
区专业应急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和若干应急处理工作组。
(一)区专业应急委员会职责
1.制订和完善全区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确定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工作规则;
2.负责对全区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应急调度、救援、调查和善后处理;
3.检查督促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发生地的应急保障措施的落实情况,组织、领导应急处理工作,及时有效地控制事故的蔓延扩大;
4.负责全区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重大事项的决策,审议批准其办公室及工作组提交的工作报告;
5.完成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以下简称区应急委员会)或者其他上级应急指挥机构交办的工作任务。
(二)区专业应急委员会成员单位职责
区委宣传部负责把握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宣传工作的正确导向;指导、协调新闻宣传单位做好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新闻报道工作。
区交通局负责提供应急处理所需的交通运输工具,并确保交通工具及时到位、正常运行。
区建设局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对建筑工地发生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并参与组织应急救援工作。
区经贸委负责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所需物质的组织、储备和供应,并配合有关部门开展食品生产、加工环节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区食品药品监管分局负责区专业应急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在区专业应急委员会的领导下,组织协调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受区专业应急委员会委托,会同区监察、*分局等有关部门组成联合调查组,依法对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行政责任进行调查处理;负责开展重大药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和技术鉴定等工作,依法控制问题药品;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的培训和演练。
区农业局负责组织因初级农产品造成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和相关技术鉴定等工作,依法控制有毒有害食品。
区畜牧水产中心负责组织因畜牧水产品造成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和相关技术鉴定等工作,依法控制有毒有害食品。
区质监分局负责组织食品生产加工环节发生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和技术鉴定等工作,依法控制有毒有害食品。
区工商分局负责组织食品流通环节发生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和技术鉴定等工作,依法控制有毒有害食品。
区卫生局负责组织食品消费环节发生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和技术鉴定等工作,依法控制有毒有害食品;负责组织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医疗救治工作,统计伤亡人员情况,尽快查明致病(死)原因。
区商管中心配合有关部门对食品流通环节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区教育局配合有关部门对学校食堂、学生在校营养餐造成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原因进行调查以及组织应急处理工作。
区环保局负责对因环境污染造成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处理及环境监测工作,协调、指导事发地环境污染处置工作。
区*分局负责组织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涉嫌犯罪案件的侦察及在事故处置过程中的治安、保卫和必要的交通管制工作。
区财政局负责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的资金保障及管理。
区发改委(粮办)负责组织在粮油收购、储存、运输环节造成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和相关技术鉴定等工作。
区城管局配合有关部门开展违法占道经营的食品、饮食点(店)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区水务局配合有关部门开展饮用水污染造成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区民政局依照有关政策负责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有关伤亡人员的救助工作。
区监察局负责对公务员和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在造成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以及应急处理工作中失职、渎职及其他违法违纪行为进行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各街道办事处按属地负责的原则,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本辖区内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三)区专业应急委员会办公室职责
区专业应急委员会办公室为区专业应急委员会的常设办事机构,在区食品药品监管分局办公,由区食品药品监管分局负责人任主任,区卫生局分管领导任副主任,成员由相关部门负责人和有关专家组成。其主要职责是:
1.贯彻落实区专业应急委员会的各项决定,协调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工作;
2.组织修订区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及相关配套规范;
3.负责组织建立和管理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专家库,在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发生后,从专家库中确定相关专家组成专家咨询组,参与、指导应急处理工作;
4.负责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信息综合和有关情况的上报工作。在调查处理组或者事发地的街道办事处及时反馈事故发生、发展及处置工作信息的基础上,组织起草有关公告、通报、简报、总结等文字材料,并按规定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5.负责组织开展本预案的培训、演练等工作;
6.完成区专业应急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各应急处理工作组职责
根据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性质、类别及应急处理工作的实际需要,设立医疗救护、新闻报道、安全保卫、调查处理、物资供应、环境处理和善后处理等7个工作组。
医疗救护组:由区卫生局牵头,其分管副局长任组长。主要职责是:迅速组织救援队伍,设置急救场所,尽快查明致病(死)原因,及时开展医疗救治工作;协助新闻报道组向社会事故原因、伤亡情况及救护处理信息。
新闻报道组:由区委宣传部牵头,其分管新闻工作的副部长任组长。主要职责是:把握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宣传工作的正确导向,指导、协调新闻宣传单位开展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新闻报道工作;安排新闻媒体就涉嫌有毒有害食品、药品的流向、危害等情况及时向公众披露,以避免事态进一步扩大。
安全保卫组:由区*分局牵头,其分管副局长任组长。主要职责是:组织事故现场的安全保卫、治安管理和交通疏导工作;负责对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涉嫌犯罪人员的立案侦察工作。
调查处理组:由区专业应急委员会根据事况,确定牵头单位、相关部门和专家组成。主要职责是:调查事故发生原因,作出调查结论,提出处理意见;评估事故影响,提出事故防范意见;协助新闻报道组食品、药品消费警示。对食品质量案件,按照一个监管环节由一个部门负责的原则,确定区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依法查处;药品质量案件由区食品药品监管分局负责依法查处。
物资供应组:由区经贸委牵头,其分管副主任任组长。主要职责是:负责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中所需物资的组织、储备工作,并确保及时、有效供应。
环境处理组:由区环保局牵头,其分管副局长任组长。主要职责是快速查明主要污染源、污染种类以及污染影响,及时组织有关单位控制污染的扩散,降低危害,并对潜在危害继续进行监控。
善后处理组:由区民政局牵头,其分管副局长任组长。主要职责是:依照有关政策做好事故发生后伤亡人员的善后处理及其家属的救助工作。
四、信息监测、预警和报告
(一)信息监测
区有关部门应建立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监测、报告、预警体系,加强食品、药品安全信息管理和综合利用,探索构建各部门间信息沟通平台,并逐步实现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形成统一、科学的食品、药品安全信息评估和预警指标体系。
区有关部门应及时分析研究食品、药品安全形势,对食品、药品安全问题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整治、早解决。各部门应按照职责食品、药品安全监督检查和检测检验信息。区食品药品监管分局负责食品、药品安全信息的收集汇总和分析整理,并及时传递、适时食品、药品安全综合信息。
(二)预警
区有关部门应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对食品、药品安全的日常监管,建立健全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信息报告制度,对可能引发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情况应及时采取预警措施。发现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隐患后,应及时组织整改并向有关部门和单位发出预警。预警信息包括事故的类别、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的范围、警示事项、应当采取的措施和预警的机关等。
(三)报告
1.报告范围及联系电话
本预案所称的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均在应当报告之列。区专业应急委员会办公室的联系电话:84852485、84856385、13986279172,各部门应设立24小时联系电话并对外公布。
2.报告方式
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报告实行逐级报告制度。发生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时,事故发生单位在积极实施和参与救助的同时,要立即向当地街道办事处或有关部门报告,也可以直接向区专业应急委员会办公室报告。
事发地的街道办事处和有关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组织力量进行紧急救援,并迅速将事故的性质以及造成的影响等情况向区专业应急委员会办公室报告。区专业应急委员会办公室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分别向区专业应急委员会指挥长、副指挥长。
3.责任报告单位
区各有关部门、街道办事处为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责任报告单位。公民、法人、其他社会组织有报告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义务。
任何单位和部门对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不得迟报、漏报、瞒报。
4.报告种类及时限
各有关部门和街道办事处应当在知悉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后l小时内向区专业应急委员会办公室作出初次报告;根据事故处理的进程或者上级要求随时作出阶段报告;在事故处理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作出总结报告。
五、应急响应
(一)分级响应
一、二、三级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响应的启动和组织实施分别由国家应急指挥机构、省人民政府和市人民政府决定。
一般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四级)的应急响应的启动和组织实施由区人民政府决定。
(二)应急响应启动程序
经初步调查核实之后,区专业应急委员会应立即组织专家组对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性质、可能危害的程度进行评估,必要时报市专业应急委员会进行确认。确认后应由区专业应急委员会向区人民政府提出启动预案建议并组织实施。并请市专业应急委员会办公室对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给予指导、监督和支持。
(三)应急响应措施
1、区人民政府成立现场应急指挥部,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参与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处理。
2、现场应急指挥根据处理需要,调集各类人员、物质、交通工具和相关设施参加应急处理工作,提出紧急控制方案并组织实施。
3、区专业应急委员会各成员单位根据各自职责和应急子预案,做好相应的应急处置工作,确保事件得到有效控制。
4、有关部门应现场控制可疑食品、药品及其他相关物品、文件。
5、区卫生局组织医疗单位积极救治中毒病人、减少伤亡,及时统计收治病人数量、伤亡情况和病情变化,并尽快查明致病(死)原因,及时向现场应急指挥部汇报。
6、各相关监管部门对一般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四)响应终结
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具备下列条件的,按照启动分级响应的权限,由有关部门或者单位宣布应急响应终止:
1.确认事故已得到有效控制和处置,重新恢复正常状态;
2.有关部门已实施并继续采取保护公众免受事故带来影响的有效措施;
3.已责成有关部门制订和实施事故恢复计划,并正处于恢复之中。
(五)总结与奖惩
1.应急状态结束后,根据事故等级,由区专业应急委员会依法组成调查组,依照法定程序对事故责任进行调查,并形成调查报告。对事故的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认定和处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对在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过程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予以表彰和奖励。
2.参与应急处理工作的单位要在应急响应终结后及时进行总结(包括对造成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查处),并书面报告区专业应急委员会办公室和区政府。
3.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其情节和危害后果,由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提请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在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发生后,迟报、漏报、瞒报事故情况,延误处置的;
(2)在处置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中,不听从指挥,相互推诿,或者在紧要关头临阵逃脱的;
(3)其他危害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处置工作的。
六、应急保障
(一)医疗救护保障
区卫生局应当确定若干定点救治医疗机构,建立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队伍,储备必要的医疗设备和救治物资,保证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发生后,医务人员立即赶赴现场,并迅速开展医疗救治工作。
(二)技术保障
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技术鉴定工作必须由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承担。当发生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时,相关部门应当立即通知所属检测机构采集样本,按照有关规定实施检测,为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定性及时、准确地提供科学依据。
(三)物资保障
各有关部门和街道办事处应当加强对处置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所需物资、交通工具、设备设施、通信指挥工具等的储备,加强培训和演练,并将所需经费纳入每年的财政预算。
(四)宣传教育与应急培训
一、指导思想
按照省十一运会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组的部署要求,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强化措施,以扎实做好十一运期间旅行社、星级饭店、星级餐馆、A级景区餐饮安全工作为重点,全面提高旅游餐饮安全监管水平,为游客提供满意周到的旅游餐饮服务,树立“好客”良好形象。
二、工作重点
1、扎实开展赛前整治阶段(6月至9月上旬)旅游餐饮安全自查和督导检查工作。全省各级旅游部门和旅游企业要按照省及本市十一运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有关部署,认真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旅游餐饮安全检查督察活动。旅行社、星级饭店、星级餐馆、A级景区等旅游企业要根据自身特点,扎实搞好餐饮安全自查工作,全面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切实消除安全隐患。在企业自查的基础上,各级旅游部门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切实搞好对相关旅游企业的监督检查,督促旅游企业采取有效的整改措施,解决存在问题,不留死角,确保旅游行业食品安全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2、集中精力做好赛事保障阶段(9月中旬至10月下旬)旅游餐饮安全监管工作。按照省十一运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方案部署,从倒计时30天开始实行赛时实战体制。在赛事保障阶段要实行旅游餐饮安全监管信息日报告制度、重大事件随时报告和24小时值班制度,全面加强对有关旅游接待服务单位的巡回检查和督导检查。
3、进一步加强旅行社、星级饭店、星级餐馆、旅游景区等旅游企业的餐饮安全保障工作。旅行社企业要结合贯彻落实《旅行社条例》,强化措施,落实责任,切实加强对旅游团队餐的管理,旅行社要选择经餐饮服务监管部门检查合格,并取得有效许可证的饭店、餐馆就餐,严防发生食物中毒事件。各级旅游部门要结合星级饭店、星级餐馆、A级景区评定和复核工作,督促指导旅游企业落实《食品安全法》,严格执行食品安全管理有关规定,全面落实各项安全保障措施。对餐饮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达不到相应管理规定要求的星级饭店、星级餐馆,要实现一票否决,取消其相应星级称号,切实保证游客饮食安全。
4、切实做好旅游行业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准备工作。全省旅游部门和旅游企业严格按照《省旅游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和《十一届全运会全省旅游行业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应急预案》的要求,进一步完善旅游食品安全事件应急机制,制定旅游行业食品安全应急预案,做好应急组织、人员和物资准备,切实提高旅游行业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
5、认真搞好《食品安全法》的学习宣传工作。全省各级旅游部门和旅游企业要广泛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食品安全法》学习宣传工作,提高旅游行业依法做好餐饮安全工作的意识和能力,在旅游行业内营造更加浓厚的舆论氛围。
关键词:地方政府;食品安全;管制
中图分类号:F20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3890(2012)06-0093-04
食品安全是关系亿万百姓切身利益的民生工程,是政府履行公共服务职责的关键,更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食品加工的技术链条已经漫长到让我们大多数消费者难以根据简单的生活经验来判断食品是否安全的程度”[1],政府行政力量的介入显得异常重要。近二十年来,国家为了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出台了一系列法律和措施,从1993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到2009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期间颁布实施的基本法律法规100多个,专项法律法规近700件[2]。地方政府出台的各种食品安全监管措施更是不计其数,食品安全越来越成为整个社会关注的焦点。然而,虽然层出不穷的法律法规,日趋先进的监管技术,一路高歌的严打整顿,为食品安全提供了有利保障,但是,从目前的实际情况看,效果并不理想,食品安全形势依然严峻。地方政府是国家食品安全监管的具体执行者,其所处的地位、所承担的职责、所拥有的权限决定了它是整个监管过程的关键。纵观中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进程和现状,可以发现地方保护、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监管不力等现象时有发生,食品安全并没有得到切实的保障,地方政府监管效能明显不足。
一、地方政府食品安全监管的现状
近些年来,随着中央政府对食品安全问题的重视,地方政府在监管执行方面显得更灵活,也获得了更多权利,能够依据中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本级政府的食品安全监管规章;监管技术日趋先进,包括检验检疫设备、方法、人员等都较以往有了较大进步;执法手段日益多样,在保证公民食品安全、促进食品行业发展等方面取得了很大成效。但是,有进步并不代表没有问题,仔细审视地方政府当前的食品安全监管,仍然会发现许多不尽人意之处。
1. 地方政府监管目标存在偏差。从正面讲,政府之所以进行食品安全监管,最主要的目标就是保证公众食品安全,促进食品行业的长远发展。然而,在具体执行中,地方政府往往处于矛盾之中。一方面,要顾及本地的GDP增长水平,一方面又要维持当地社会稳定。就目前的情况来看,似乎大多数地方政府还是会毫不犹豫的选择前者,因为毕竟食品安全仅仅是影响社会稳定的一个方面而已,只要不出现大的事故,没有人会把主要精力投到这个上面。就算发生了特大食品安全事故,只要全省、全市不遗余力的狠抓一段食品安全,风头一过,一切就又可以恢复从前。继三鹿奶粉案件之后,双汇“瘦肉精”的出现就是一个很好的例证。
2. 地方财政羞涩,影响监管意愿和能力。我国实行分税制改革以后,各地的财政自已经得到了很大的改善,但是由于受到自身财政积累现状的约束,以及经济发展水平的制约,很多地方政府仍然没有摆脱囊中羞涩的局面,很难拿出经费用于食品安全监管。在双汇“瘦肉精”事件之后,农业部调查组的人员曾透漏,畜产品检验检疫的基层部门缺少编制、人员、仪器和资金的问题在整个事件中暴露无疑,直接导致了部分工作人员的失职、渎职[3]。而且,财政资金的紧缺,也使部分政府在卫生许可证的颁发、工商执照的办理、甚至检验检疫过程中,无视客观规定,人为的篡改相关标准,纵容不法商贩的经营活动,以增加财政收入,为地方食品安全埋下了严重隐患。
3. 问责机制缺失,政企利益相容严重。所谓的利益相容,最直观的理解就是双方都可以从中获得好处。一些企业宁愿拿出利润的10%去换取一张相关机构的免检证书,也不愿意每年缴纳1%的检验费。原因有二:一方面他们疲于应付相关机构工作人员的吃拿卡要,另一方面企业可以一劳永逸,为自己将来可能犯的错误买下一份长期保单。相关部门又何乐不为呢,既获得了经济实惠,又减少一部分工作,甚至还可以享受的到该企业为当地经济带来的利益。
4. 监管职能交叉重叠,责任不明,难成合力。在2009年2月28日《食品安全法》通过之前,我国的食品安全监管呈明显的“九龙治水”特征,涉及部门包括工商、质检、卫生、农业、药监、商务等近10个之多;此法出台之后,规定食品安全管理权仍归多部门共有,各部门在各自不同的环节和领域、场所内形式各自的权利,看似分工已经相当明确,殊不知执行是难上加难。权利的分散和责权脱节,造成的监管真空、重复监管、越权监管现象时有发生,一旦问题出现,往往连问责的人都难以确定,严重的条款分割致使统一协调难上加难。
二、地方政府食品安全监管不力的原因
食品安全与广大人民群众的自身健康和饮食安全有直接关联,食品安全的突发事件也是存在的,对民众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均造成一定威胁。因此,政府及相关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应该加强对食品安全的危机管理,对国家、社会的长治久安具有一定的促进意义。
关键词:
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危机管理
食品是人们进食、生存的根本,所以食品安全对人们的生命安全和健康成长有重大的意义。因而,食品安全的保障,是政府、相关监管部门和生产企业的重要责任。但食品安全的突发事件仍具有一定的潜在性,食品安全突发事件指的就是突然发生的对人们身体健康造成危害的食物中毒事件或食源性病害事件等,这种情况的发生没有预见性,且事件发生存在事件发展、影响的不可估量性,具有一定的社会性。面对这种影响面广泛的突发危机,政府必须加大对危机管理的重视。
1危机管理的内涵
在食品安全中发生的危机事件,就是指相关部门或企业在没有任何准备及应对下突然发生的严重性食品安全事故,对人们的生命、健康造成严重危害,并具有广泛的社会影响性。危机的发生包括预警期、爆发期、缓解期和善后期四个发展时段。政府对危机管理有预案,在危机预警期事件发生初始阶段,政府可通过监测预警,利用信息搜集和分析技术,加强对事件的了解、性质的分析,尽量将其控制在一定范围内,并进行预控预防,采取相应措施尽量降低事件危害;危机爆发期是事件急剧发展并不断扩展时期,政府需采取应急处理,无论因哪种因素引发的危机事件,此时的处理必须以将事件危害尽最大能力降低到最低为主,及时建立处理小组,专人指挥,开启信息平台,并有效地进行其他辅助工作;危机事件的缓解期,此时事件已经处于焦灼状态,相关部门必须应急对待并控制社会影响;危机事件的善后期,事件基本得到解决,这是政府及相关管理者及时应对的结果,同时需要进行社会秩序的逐渐恢复,并需要曝光相关危机事件的事实及涉事者,还需由专家组对危机事件的具体情况进行评估,分析利弊并总结经验。
2危机事件案例分析
政府虽然有相关危机管理制度,但监测预警期即事件初始阶段是很难被发现的,而很多事情的发生在潜在时没有给予扼杀,一旦爆发则会不可预估,只有在危机事件爆发后给予补救。譬如“三鹿奶粉”事件,没有在事件爆发最佳时间给予处理,造成了严重的食品安全危机事件。但政府及相关部门和机构给予了应急处理,依照《国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对危机进行了解决。在此事件中看到了政府对食品安全危机事件的反应、态度,非常重视并严格处置了危害人们生命、健康安全的行为。在此危机事件中,政府及时建立以卫生部、国家质检、当地及相关部门的监察小组;对涉事婴幼儿开通了免费救治通道;立即对各市场销售奶粉进行整体、全面的检查,一旦检测不合格必须给予处理;同时对奶粉污染源进行彻查,包括养殖场、原料奶收购、婴幼儿奶粉生产等所涉及的程序及渠道;立即对国家相关乳品业的监管制度、企业生产制度等进行完善和修正;最后在彻查实情后,对企业相关负责人、违法涉事人员等进行严厉惩处,给受害方一个交代,同时也有效稳定了社会秩序。
3危机事件的解决对策
3.1建立有效的食品危机预防机制
首先,政府及食品监管部门应该加强监管体系,完善相关法规制度;其次,建立并完备食品安全风险测评制度,加强预警处理制度的高效性;再者,对企业的生产、应用加强监督和管理,同时对企业的道德、责任、社会认知和法律意识等进行严格传教和监管,并创建公开、透明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和信用机制,督促企业的生产要规范、严格;最后,不断提高食品安全检测科学技术,增加相关技术投入资金,加强生产企业在食品原材料、生产、运输、销售等各个环节的监管力度,确保食品安全。
3.2建立危机事件快速应急方案
人们对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是没有预知性的,也无法阻止突发事件的发生,所以在出现食品安全危机事件后必须要面对。而政府及相关部门则需要建立快速的应急方案,减量减轻食品安全事故对人们的危害。首先,应该及时成立危机事件处理组织,设专人负责;然后,置身事件发生现场搜集相关资料和信心;对产生危机的因素进行探查、分析;综合评估,判定问题所在并制定解决策略;具体操作,严格落实。
3.3创建食品危机国际合作机制
我国社会、经济、科技在不断发展,国力不断增强,已经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所以在食品安全危机事件的处理中,不单单需要我国及相关地区解决突发事件,还需要国际的合作,建立共同机制,对相关事件进行处理。加入世贸组织后,危机事件的发生、发展,信息的传播及影响均具有一定的社会性,而当事件涉及外部效应后,则加重了事件的危害性质。因此,需要建立国际合作机制,共同对危机事件进行信息的沟通、交涉和处理,同时交流感想。
3.4妥当处理食品安全危机事件的善后工作
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给予有效平定之后,还需进行危机管理的善后工作。事件的暂时平息不能完全表示事件已经彻底解决,没有后顾之忧。所以,政府及相关事件管理人员仍需对一些负面影响进行处理,避免因此再次造成危机事件的突发。相关管理人员需要积极对事件涉及人员及事件事实内容进行有理有据的公布,并给予相应惩罚,对表现好的人员给予奖赏,同时总结此次事件给予的警示,提出进一步完善措施,最后极力做好安抚工作,使危机状态恢复平静。
作者:柴丹 单位:长春市食品药品安全监测中心
参考文献:
[1]陈立伟.四项对策完善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对的长效机制[J].食品安全质量检测学报,2013,5(6):1902-1906.
[2]张喜才,张利庠.食品安全危机管理机制构建与对策研究[J].生态经济,2010,16(7):58-62.
[3]王彦东,李云,桑启源.我国食品安全危机管理再思考[J].中国经贸导刊,2009,16(19):78.
一、领导机构与职责:
1、机构设置:
(1)成立食品卫生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略
副组长:略
组员:略
(2)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全面负责日常工作及领导小组交办的事宜,办公室设在总务室,由主任兼任。
(3)医疗救护组:当发生食品卫生安全事故时,应立即向就近医疗机构发出医疗求援,拨打“120”医疗抢救电话。要及时果断将发病人员送到医院抢救。主动向医疗人员报告发病情况,做好秩序维护等工作。
2、机构职责:
(1)领导小组职责:
统一指挥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处理,协调各方力量进行应急救援,控制事态发展。统一组织事故善后处理工作,落实整改措施,尽快恢复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2)办公室职责:
下发上级有关文件和本办制订的各项文件、通知,指导下属各相关部门或人员实施应急处理预案。
接到事故报告,立即向领导小组(组长)报告,随时掌握应急处理进展情况,协调各方关系,具体负责人员调度,组织后勤保障,保障应急处理工作的有序进行。
根据工作计划和领导小组的指示,在学校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食品卫生安全的宣传预防工作,并组织人员对开展工作的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及时向领导小组反馈检查情况,提出阶段性工作建议。
二、日常工作开展:
1、完善制度。在上级下发有关制度和工作意见的基础上,要求对本校食品卫生安全制度进行全面修订完善,并上报主管部门。
2、强化督查。在领导小组的具体指导下,由办公室牵头,以各项食品卫生制度落实为重点,结合学校其它安全工作,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督查,并把督查结果反馈给主管责任人。
3、落实职责。校长为学校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安全监督员为直接责任人,食堂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分别在自己的岗位职责内负责,校长考核实行学校食品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
4、加强教育。加强对广大师生特别是食堂从业人员的食品卫生知识的宣传教育,通过举办专题培训班、知识讲座等形式,(从业人员必须取得培训合格证和体检合格证方可上岗)丰富卫生知识,增强卫生意识,提高自觉性和责任感。
三、事故应急处理。
1、报告制度。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发生后必须及时报告。具体为:师生发现少量(3人以下)轻度症状(如呕吐、腹泻)及时打举报电话向领导小组报告,再由领导小组逐级报告;发现较严重食品卫生事故(指出现严重食物中毒症状者或出现3人以上相同症状的群体发病情况,下同),应立即向领导小组(组长)报告,由领导小组向上级教育部门及当地政府报告,同时立即启动食品卫生安全应急预案。在事故处理中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定时报告制度。
2、救援措施。一旦发生较严重学校食品卫生安全事故,由校长负责救援指挥。组长应当机立断,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按照预备方案,各就各位,组织救援行动。初步摸清症状,群体发病的还应彻查事故原因,排查发病人员,并建立动态性名册,防止遗漏。
3、医疗求援。学校发生较严重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应立即向就近医疗机构和卫生防疫部门发出医疗求援,并拨打“120”医疗抢救电话。要及时果断将发病人员送到医院抢救。主动向医疗人员报告发病情况,做好秩序维护等工作。
4、联系家长。学校发生较严重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应及时与发病学生家长取得联系,如实说明发病情况,不盲目猜测。做好学生家长思想安抚,防止过激行为发生。设立家校联络处,及时解答家长提出的问题,力所能及地为家长做好服务工作。
5、病源保护。学校发生较严重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后,应立即封存食堂菜肴样品、可疑食品,以便及时查找致病原因。
6、人员调度。事故应急处理人员由领导小组组长统一调度,办公室具体安排,必要时可向卫生防疫部门抽调人员支援事故处理。明确分工,落实职责,听从指挥,确保到位。
7、信息公开。保障广大师生和家长在事故发生和处理过程中的知情权,及时、准确做好信息公开,并如实向上级部门汇报,不瞒报、谎报。对一些谣传也要及时澄清,避免不必要的误解。
四、事故责任追究。
1、对导致事故起因的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追究。
一、晚会概括
二、晚会时间
三、晚会地点
四、参会人员
五、晚会组委会
六、晚会进度计划
七、晚会流程
八、资金预算
九、注意事项及应急方案
一、晚会概括
晚会主题:舞动青春 畅想未来
晚会主线:爱的三境界
二、晚会时间
2014年12月30日18点09分
三、晚会地点
高一、九班教室
四、参会人员
高一九班全体学生、班主任和任课教师、特邀嘉宾等
五、晚会组委会
1、筹备组: 张 棣 俞姝羽 倪培蕾 李尚泽 商俊瑞 郝金君等
2、主持人:俞姝羽 刘文韬
3、会场布置组:郝金君 王娜 胡飞 杨清国 韩 东 段浩 商俊瑞等
4、节目编排组:俞姝羽 倪培蕾 郝金君
5、宣传组:送邀请函、板书前黑板 马文君+科代表
6、技术组: 杨清国 韩 东
7、录像、拍照组:刘芬 李尚泽 张骞 张明星等
8、纪律维持组:张 棣 刘 芬 石鸿灏
9、后勤组:王 庆(负责卫生)
彭正耀 商俊瑞 胡飞
刘新雨(负责招待嘉宾) 王娜 王治丽 马文君
六、晚会进度计划
1、周一完成节目编排;
2、周二中午之前物品、零食等买全,录像、摄像等设备到位;
3、周二课外活动时间音响、话筒等设备到位;
4、课外活动开始布置场地;
5、18点09分准时开始;
6、21点09分晚会结束;
7、整理场地,恢复秩序,保管好物品:
张棣 刘芬 石鸿灏 王 庆 胡飞 马文君 郝金君 刘新雨 王娜
七、晚会流程
1、集体舞动《小苹果》
2、主持人致开场白:
3、主持人宣布:晚会正式开始
4、班长作元旦致词:
5、节目单(见附录):
6、主持人结束语:
7、全体合唱《明天会更好》
八、资金预算
开销内容包括:
音响、设备、瓜子、花生、饰品、零食、水果、糖、果子、礼品等
(晚会结束后由班长作开销汇报)
九、注意事项及应急方案
1、节目方面,所有参与人员提前认真准备,确保晚会节目的质量;
2、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杜绝浪费现象;
3、各小组的第一位同学为小组负责人;
4、晚会过程中,任何学生不准缺席,需要上厕所的需向纪律维持组请假并记录 时间,中间随时点名,班级活动需要每位同学的参与,决不能出现提前离场的现象;
5、晚会过程中没有节目的要及时鼓掌,积极互动,禁止做作业,禁止瞎起哄的现象,确保节目的正常进行;
6、活动过程中各负责人提醒用电安全、食品安全、物品安全等;
7、负责录像的同学,尽可能全程录像,做好分工,及时保存视频;负责拍照的 同学确保每个节目从不同角度都留下照片;
8、由于节目比较多,过程中节目的时间可能会有所压缩,希望全体同学能积极 配合主持人的安排;
9、上一个节目演出时,其后的两个节目在后台准备,前一节目由于各种原因无法按时出演时,下一个节目即时跟进。
高一、九班元旦晚会节目单
1. 歌曲《路灯下的小姑娘》:张翰艺 张晗
2. 歌曲《做我老婆好不好》:刘科君
3. 歌曲《奔跑》:206宿舍
4. 歌曲《触碰纯白》: 郝金君 马迁鸿
5. 歌曲《浮夸》:胡飞 李尚泽 刘科君
6. 歌曲《剑心》:孔霄 郝金君
7. 歌曲《大海》:杨泰然 孔德贵 赵强
8. 歌曲《永远的兄弟》:杨泰然
9. 歌曲《真的爱你》:张骞 张棣
爱的三境界:爱的直白(爱国篇)
10. 话剧《新闻联播》:304宿舍
11. 歌曲《趁早》:崔骞 张齐
12. 歌曲《爱你没错》:俞姝羽 倪培蕾
13. 歌曲《突然好想你》:崔骞
14. 歌曲《七秒钟的记忆》:倪培蕾 郝金君
15. 歌曲《春泥》:刘港成 刘科君
16. 歌曲《最炫民族风》:208宿舍
17. 歌曲《夜空中最亮的星》:张中华
18. 魔方表演:张明星
19. 歌曲《不再见》:孔霄 马迁鸿 刘新雨
爱的三境界:爱的挣扎(奋斗篇)
20. 歌曲《海角七号》:李森
21. 歌曲207版《我的好兄弟》:207宿舍
22. 歌曲《虹之间》:杜厚儒
23. 话剧《大话梁祝》:303宿舍
24. 歌曲《十一年》:刘科君 段浩
25. 歌曲《真心英雄》:钟官政 王思文
26. 歌曲《take me to your heart》:马文君
27. 歌曲《光辉岁月》:张骞 张棣
28. 歌曲《那些年》:夏群栋 杜厚儒 倪源鸿 杨清国
爱的三境界:爱的奉献(博爱篇)
29. 歌曲《单身情歌》:商俊瑞 王庆 段浩 韩东
30. 歌曲《老男孩》:张棣 石鸿灏
一、指导思想
幼儿园是人群密集场所,幼儿园的安全稳定关系千家万户。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幼儿园重大突发事件的危害,保障师生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幼儿园正常的保教保育秩序,本着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同时,认真组织开展“四防”教育,即以“防火、防毒、防劫持、防爆炸”为内容的公共安全教育活动,开展消防、突发事故的演练活动,提高广大师生的自护、自救能力,确保保教工作正常进行。
二、工作要求?
1、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有关文件精神,提高学校安全保卫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把学校的安全保卫工作提到非常重要的工作议程,确实抓紧抓实。加强学校安全排查及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师生安全。
2、 幼儿园园长对幼儿园安全保卫工作负总责,主管领导要对本园的安全保卫工作负直接责任。
3、对全体师幼进行法制教育,加强法制观念。
4、制定安全保卫工作预案,对可能出现的各种突况进行预先准备。
5、加强门卫安保工作。增强门卫力量,落实门卫职责,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巡逻制度,坚决杜绝陌生人进入校园。
6、加强食品安全检测工作。 园内食堂严格执行食品来源登记、索证制度和食品留样制度,加强对食品安全的检测工作,严格管理,严禁陌生人进入园内操作间。
7、加强教学楼等人群密集场所的防爆炸、防燃烧工作。要加强安全巡逻工作,重点加强食堂、活动室等人群密集场所的巡查力度,不让任何可疑之人进入重要场所,切实加强学校各重要场所防爆炸、防燃烧、防投毒工作。
三、组织机构
1、领导小组
为切实加强我园安全保卫工作的领导,成立新希望幼稚园安全保卫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全园的安全保卫工作。
组 长:杨小莉
成员:杨梅、黄朝升、秦琴、周芸、周 苗、王 婷、杨玉洁、李明山、马昭
2、工作职责
幼儿园发生或接到突发安全事故后,在事故现场指挥救援行动,并及时向公安、交警、卫生、消防等相关部门汇报和请求援助,要本着“先控制,后处置,救人第一,减少损失”的原则,果断处理积极抢救指挥现场师生离开危险区域,保护好园内贵重物品,维护现场秩序做好事故现场保护工作,做好善后处理工作,并按规定及时向上级和主管部门汇报。
3、成立应急职能小组:
(1)、综合协调指挥组
组长:杨小丽 成员:周云
职责:a、全面指挥协调应急救援工作;
b、组织落实交办的其它工作。
(2)、现场处置组 组长:黄朝升 成员:李明山
职责:a、迅速查明事故的性质、类别、影响范围等基本情况,制定救援方案;b、具体制定并实施防止事故扩大的安全防范措施;c、统一组织施救队伍开展具体工作。
(3)、后勤保障组
组长:王丽 成员:马昭
职责:a、统一指挥后勤保障队伍;
b、筹措调集应急工作所需的物资和资金;
c、做好事故紧急善后处理工作。
(4)、宣传报道组
组长:杨梅 成员:王婷
职责:负责宣传报道和材料的整理与上报工作。
(5).情绪安抚组
组长:秦琴 成员:周云
职责:幼安抚死难、受伤幼儿家长的安抚、慰问工作,消除各种不安全因素,维护幼儿园稳定。
(3) 医疗救助组
组长:杨玉洁 组员:周苗
职责:准备医疗器械和药品,负责将伤员运送到指定安全区并进行简单救治后送往就近医院进行救治。
(一)园内犯罪分子持刀行凶事件应急处理程序
本应急程序的要点是:迅速集结优势力量阻止犯罪分子行凶
一旦发生幼儿园暴力事件,务必以保护幼儿的生命安全为主要目的,一般按照下列程序处理:
1、获得事件信息的任何人都应当在第一时间向园领导报告,并同时拨打110报警,手机报警拨打6222110、6320700。
2、选派应变能力强、口才较好的老师、身体强壮的老师与犯罪嫌疑人周旋,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劝说,以拖延时间。幼儿园领导或任何工作人员立即组织现场人员,不惜一切代价建立警戒线,使犯罪分子无法靠近幼儿,防止事态扩大。
3、集结优势力量,携带防卫器械(如园内现行配备的电警棍、强光手电、橡胶棒、辣椒水、棒球棒),与犯罪分子周旋劝阻与制止犯罪行为,为警方援助赢得时间,在有利条件下设法制服犯罪分子。
4、尽快把所有幼儿和无关人员撤离至安全区域。
5、一旦发生伤害事故, 以最快的速度将伤员送往就近医院进行抢救, 并通知家长或亲属。
6、实施事件现场警戒,保护现场,阻止无关人员进入园内,维护现场秩序,防范别有用心的人肇事,引导外部救援人员进入事件现场,配合警方调查。
7、事件发生后,幼儿园立即向教育主管部门报告。
(二)园内内发现可疑人物应急处理程序
本应急程序的要点是:迅速采取措施控制可疑人物
1、在园内发现形迹可疑,四处游荡,可能作案的可疑人物,在场人员都应当立即向园领导报告。
2、幼儿园保安人员和领导指派人员要立即对此人进行询问,同时把他的行动限制在局部区域内。
3、若此人自述进入园内的目的明显缺乏可信度,无人证、物证可以证明,甚至说话前后矛盾,蛮不讲理,保安人员应当将其带入保安室进行进一步盘问。
4、若有证据表明此人是危险人物或犯罪嫌疑人,应立即打110报警,由警方带走作进一步调查。
5、若可疑人物在盘问时夺路逃跑,单位人员应当将其相貌、身高、衣着及其它特征和逃走方向向警方报告,同时,幼儿园应当做好此人再一次闯入幼儿园作案的思想准备。
6、在整个过程中,幼儿园会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防范可疑人物使用暴力,要确保周围人员的安全。
7、园内把事件情况及时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三)园内发现可疑物品的应急处理程序
本应急程序的要点是:防范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伤害事故
1、收到可疑邮包或发现可疑物品的任何人员都要在第一时间向领导报告。
可疑物品是指:物品外表、重量、气味可疑,不是本单位的物品,也从无看到过此种物品不知此物品有何用途,为何会摆放在园内某处。
2、发现可疑邮包和可疑物品的任何人员,都不应当试图打开或随意摆弄它,要禁止在周围吸烟或使用手机,或发动机动车辆等。
3、园内指定李明山进行初步鉴别,判断是不是危险物品,若不能排除危险物品,应立即打110报警请警方专业人员进行检测和处理。
4、若可疑邮包和物品被警方确定为危险物品,园内立即在其周围设置警戒线,无关人员应立即撤离,并采取严密的防范措施。
关键词:甲肝;处理措施;应急方案
【中图分类号】R5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7526(2012)12-0540-01
甲型病毒性肝炎,简称甲肝、甲型肝炎,是由甲型肝炎病毒(HAV)引起的,以肝脏炎症病变为主的传染病,主要通过粪—口感染经水、食物、接触传播,以食欲不振、厌油、纳差、恶心、乏力、肝区不适、皮肤巩膜黄染、尿黄为主要临床表现[1]。任何年龄均可患甲肝,但患者主要以儿童和青少年为主。成人甲肝的临床症状一般较儿童为重。冬春季节是甲肝发病的高峰期。本病病程呈自限性,无慢性化,因此引起急性重型肝炎者极为少见,随着灭活灭活疫苗在全世界的使用,甲肝疫情的流行已得到有效的控制。
1 采取防控应急措施
1.1 资料依据:应急措施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内交通卫生检疫条例》及有关其他规定编制。流行病学研究资料来源于县、乡、镇医院的个案病例。检测所需的血液、水质样本由现场采样取得。
1.1.2 甲肝诊断标准 按照卫生部1997年制定的甲肝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2]。
1.2 领导重视、落实职权:疫情发生后引起了乡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乡镇政府、上级卫生行政部门的高度重视,主要领导第一时间深入疫情爆发地区,实地考察、了解情况,就甲肝疫情的控制做出重要指示,要求疾病控制机构加大对甲肝疫情传染源的追踪调查;确保各项应急措施落实到位。基层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完成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相关报告,并迅速组织建立疫情处理领导小组,依据相关文件启动疫情处置预案,在疾病控制专家的建议和指导下,迅速落实甲肝防控措施,使甲肝疫情的爆发得到有效地控制[3]。
1.3 积极开展疫情防治工作:对已爆发的甲肝病例进行细致研究,对疫情的爆发进行分析,将疫情爆发的区域严格控制,同时派专人进驻医院开展现场实地调查。采取积极有效地消毒隔离措施,加强学校甲肝传染病的疫情控制报告,加强体检,及时发现甲肝病例并处理。
1.4 做好甲肝病人的收治:针对疫情发生的状况,政府紧急启用应急预案,开展疫情调查,收治甲肝患者。对确诊的甲肝患者实施紧急的住院治疗,治疗费用由基层财政先行负担。同时发出通知,要求所有甲肝患者到传染病院隔离治疗,其他各级各类医疗单位不得收治甲肝患者,并抽调甲肝治疗方面的专家,指导治疗甲肝病人。及时为传染病院增加特定床位,确保收治的甲肝病人得到有效地治疗。由基层卫生院、乡镇疾病防制部门负责消毒隔离措施的落实。
1.5 开展疫苗接种工作:对重点人群、与确诊甲肝患者密切接触者、高三学生接种甲肝疫苗或丙种球蛋白,确保高三学子如期参加高考,有效防治甲肝疫情的扩散。
1.6 开展消毒、杀毒工作:重点开展公厕、餐饮业、学校食堂和集贸市场消毒、杀虫工作,由专人负责。消杀用品统一由疾病控制中心提供。
1.7 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由基层政府确定开展以防治“甲肝”为主的爱国卫生运动,并确定时间召开全体镇村干部、机关企事业单位动员大会,要求全体人员搞好以防治甲肝为主的爱国卫生运动,各工厂、学校、企事业单位、城乡居民开展积极行动,搞好室内外环境卫生,消灭卫生死角。
1.8 加强疫情防治工作的报告:认真落实基层甲肝防治工作,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执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乡镇每天下午5时之前报告疫情防治工作开展情况。疾病控制中心每日向卫生主管部门汇报当日疫情信息,并及时上报进程报告和阶段报告。
1.9 建立传染病预防控制机构:乡镇基层组织实施上级制定的免疫规划、策略和技术规范;制订和实施预防接种年度工作计划,并对计划的落实情况,定期检查、督导和反馈。
1.9.1 开展群众健康教育: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等新闻媒体宣传卫生防病知识,号召广大群众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提高群众的自我防病意识。
2 分析
通过对甲肝疫情的调查处理,加强乡镇基层对传染病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能力,锻炼乡镇基层对传染病疫情的有效控制,建立传染病疫情预警机制,提高对传染病疫情状况的监测。
2.1 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切实贯彻“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加强对突发卫生事件的防范意识,将各方面防范措施落实到实,做好人员、技术、设备和相应物资的应急储备工作。对各类可能引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情况要及时进行分析、预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保障群众的饮食安全、身体健康。
2.2 密切配合,通力合作:在乡镇基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疾病防治的有关部门和相关单位通力合作。各单位密切配合,携手共进,广泛组织、动员群众参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落实各项传染病防范措施,做好人员、技术、设备和相应物资的应急储备工作。
2.3 做好准备,掌握资料:各乡镇基层单位对今后类似事件进行进一步深入细致的传染病调查工作,特别针对传染病人的相关可疑因素进行详细调查。及时进行疫情动态分析,对传染病有针对性的采取防控措施。全力以赴保证人民的生命安全。
2.4 监督监测,科学管理:对餐饮业,尤其是大中小学校的食堂卫生重点监督管理,严格控制大中小学校周边的流动摊贩、餐饮副食的管理。大力加强饮食服务业的从业人员,特别是中小学校学生食堂的从业人员卫生状况的检测工作。认真执行中小学校学生的早晨检查制度,学校和托幼机构做好在校学生的早晨检查工作,对因病缺课的学生做好登记报告工作。
2.5 预防接种、功在千秋:加大二类疫苗的预防接种工作,将二类疫苗的接种逐步纳入常规管理,并严格按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执行。开展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调查和处理,参与其他与预防接种活动相关突发事件的处理工作。呼吁公众关注接种疫苗的重要性,普及免疫规划知识,营造全社会参与国家免疫实施计划的氛围。
参考文献
[1] 彭文伟,传染病学[M].第四版.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1995:14-30,278-280
[2] 卫生部.传染病诊断标准及相关法规汇编[S].北京:中国标准出版社,2003:288-292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特别规定》和《广东省食品安全条例》,以创建省食品安全示范镇工作为抓手,围绕健全和完善“两个链条、两个体系、一个网络”(两个链条是指从设计到生产、从种植到消费链条;两个体系是指追溯和追究体系;一个网络是指构建信息平台网)的目标,突出抓好全镇范围的“五小”(五小是指小商店、小农资店、小作坊、小餐饮店、小屠宰场)单位,确保专项整治目标任务的落实、巩固和深化。
(一)在全镇农贸市场100%纳入质量安全监测范围的基础上,全镇的农药、兽药经营店100%纳入监控范围,杜绝销售甲胺磷等国家禁售药物;全面推行生产环节建立生产档案、田间记录、农业投入品使用台帐等制度,强化农业投入品使用环节的监管,甲胺磷等5种高毒农药收缴率达100%,违法使用禁用药物案件查处率达100%;全年蔬菜农药残留检测平均合格率达96%以上,生猪“瘦肉精”检测平均合格率达98%以上,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出口原料场、无公害水产品生产基地及规模养殖场等禁用渔药残留抽检合格率达95%以上,检测不合格农产品100%得到依法及时处理;镇级检测机构全年抽检蔬菜、生猪样本数分别达到1.5万、0.6万份以上,蔬菜实时联机检测监控比例达30%以上,生猪抽检比例达6%以上。
(二)在保持食品生产加工企业100%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基础上,100%落实获证企业产品出厂检验;在保持小作坊100%签订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的基础上,100%建立进货台账和销售台账。
(三)继续督促和完善全镇范围内的市场和超市100%建立进货索证索票制度和食杂店100%建立食品进货台帐制度。
(四)在彻底解决餐饮经营单位无证照经营的基础上,改善餐饮经营单位尤其是小型餐饮店的卫生状况;在保持镇中心区餐饮经营单位100%建立原料进货索证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原料进货索证制度;在杜绝使用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禽畜及其制品、使用有毒有害物质加工食品行为的基础上,严厉打击餐饮单位经营果子狸等违禁野生动物行为;在保持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实施率达100%的基础上,完善制度,分类监管,转变成日常监管的主要手段。
(五)进一步落实药械生产经营企业的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和政府部门的监管责任,围绕健全和完善药械质量监督管理体系的目标,突出抓好药械生产经营等环节的再整治再提高,确保专项整治目标任务的继续巩固和深化。
(六)全镇的进点屠宰率继续保持100%的目标;屠宰企业100%取得有关证件和健全进货索票索证制度和进货、出厂检验制度;全镇所有集体食堂、餐饮单位销售和使用的猪肉100%来自定点屠宰企业,所有市场、超市销售的猪肉100%来自定点屠宰企业。
(七)家用电器、儿童玩具、劳动防护用品、汽车配件、低压电器、建筑钢材、人造板、扣件、电线电缆、燃气器具等10类产品生产企业100%建立质量档案,重点做好新增企业的巡查建档工作;对家具、玩具、服装、油漆涂料、仿真饰品、汽车配件、絮用纤维制品、人造板、装饰材料、洗涤用品等10类产品生产企业100%摸清底数,100%建立质量档案,备案的企业标准100%进行复审,属于生产许可证和CCC认证管理的产品100%取证,新获证产品100%监督抽查一次,实现对重点产品的质量动态监管。
(八)家具、玩具、服装、油漆涂料、仿真饰品等重点产品出口企业100%签订《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法检目录内商品出口企业100%建立出口质量档案,出口玩具生产企业100%实施产能核定,进口的不合格产品100%退货或作销毁处理,出口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备案原料基地、出口农产品注册种养场100%得到清查。
二、主要任务
(一)农产品(含水产品)质量安全整治(由镇农业办牵头)
1、健全规章制度。建立健全蔬菜及畜禽生产质量安全属地监管责任制,进一步落实农产品生产环节属地管理责任。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农业投入品安全使用和监督抽查、农产品例行监测和监督抽查、不合格农产品处理及通报等相关监管制度,全面推行生产环节建立生产档案、田间记录、农业投入品使用台帐等。逐步完善可追溯体系建设。以实施牲畜佩戴二维码耳标制度为抓手,推进农产品可追溯体系建设。
2、加强投入品治理。加强对农药经营门店,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经营单位的巡查和日常监督,以违禁药物为主要检查对象,组织开展农药、兽药、饲料等农业投入品生产、销售专项检查,严厉打击违法销售甲胺磷等五种禁售农药行为。
3、推行标准化生产。认真抓好无公害标准化生产知识和要求的宣传和示范,指导和监督农产品生产者遵守投入品使用要求和规范。进一步规范生产者使用农业投入品的行为,推动清洁生产。加强对蔬菜生产基地、畜禽养殖场的巡查力度,加大对种植环节使用禁用、限用农药,以及养殖环节使用“瘦肉精”、莱克多巴胺、孔雀石绿等化学物质行为的查处力度,从源头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4、完善检测监督。继续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结合兽医体制改革,加强全镇动物卫生和疫病防控机构的建设,提高检测队伍的综合素质,强化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力量,规范和强化执法监督。巩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和产地环境监测工作基础,采取日常监督和专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继续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监督。加强对村级机构、产地监测点、农贸市场的检查和指导,不断扩大农产品的检测覆盖面,增加检测频次、检测项目,确保完成年度检测任务且各项质量安全指标符合整治目标要求。根据检测结果及时查处不合格农产品,加强对问题突出的地区和单位的跟踪督查。加强信息管理,做好综合分析及监测预警工作,并依法公布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
5、建立应急机制。进一步规范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和报告程序,为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提供制度保障。
6、推进产销联建。继续抓好供莞生猪定点基地的认定工作,确保全镇基地供应达到16万头的规模。加大对基地的监测力度,与产地畜牧行政管理部门加强协作,共同对定点基地生猪质量安全进行监控,对基地实施动态管理。会同经贸、财政部门着手研究制订扶持奖励政策,保障生猪的稳定供应,并着手开展生猪储备的调研。扩大供莞无公害水产品生产基地规模和数量,大力推动无公害水产品生产基地与我镇水产品市场建立合作关系。加强与蔬菜产区开展产销合作研究,探索开展供莞蔬菜生产基地建设。
(二)生产加工食品质量安全整治(由镇技监站牵头)
1、全面整治食品小作坊,加快建立和完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管体系,突出重点产品、重点区域和重点问题,建立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的长效监管机制。对已经签订质量承诺书的小作坊,重点监管其是否按照承诺的要求进行食品的生产、加工、销售。按照“监管、规范、引导、便民”的原则,学习佛山、中山等地的小作坊管理经验,参考小作坊集中管理模式,推行豆制品等集中生产加工模式,引导小作坊集中生产加工。
2、保持专项整治高压态势和力度,全面查处无证生产销售行为,严厉打击使用非食品原料、回收食品生产加工食品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
3、完善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健全并严格落实证后监管制度。
4、完善食品质量安全快速预警和快速反应机制,健全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制度。
(三)流通领域食品质量安全整治(由*工商分局牵头)
1、全面推广“信誉通”食品备案信息系统。利用电子网络平台,对食品经营户进行电子化监管,要求销售的食品必须具备可追溯性,促使经营者将购销的食品信息进行备案,建立电子购销台账。结合各村(社区)的实际情况,在全镇范围内的大型超市(商场)、食品批发经营户进行推广运行。
2、清理和规范食品等重点产品生产经营主体资格。一是在登记注册工作中,坚持先证后照,申请材料应当齐全、符合法定形式,严把食品等重点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市场准入关,经营范围要严格按许可证的经营项目核定,许可证的经营期限届满未能续期或许可证经营项目被取消的,应限期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办理经营范围变更登记或注销登记。二是清查登记注册档案,历次登记注册提交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前置审批许可证件是否有效。
3、开展对经营者履行进货检查验收等法定责任和义务情况的专项执法检查。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的要求,在经营者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引导经营者建立健全进货检查验收、索证索票、购销台账、质量承诺、不合格食品退市以及市场开办者质量责任等自律制度,严格落实其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的责任。在巩固镇中心区范围的市场和超市100%建立进货索证索票制度和主要食杂店100%建立食品进货台帐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在农村食品市场、超市和食杂店推广建立进货索证索票制度和进货台帐制度。
4、开展食品安全样板市场创建工作。要求在*年内选择我镇1-2个典型市场开展创建工作,按*市东城区友谊城综合市场的食品安全管理模式,建设一个高质量、高标准的样板市场,以点带面,推进市场食品安全管理整体进步。
5、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执法检查。充分利用产品质量监测等手段,加大监测的后处理力度。特别是利用好国务院《特别规定》和《广东省食品安全条例》,加大对食品违法行为查处的力度与范围,突出抓好节日性食品的价实不符、过度包装、搭售商品、虚假宣传及欺诈消费者等问题,切实保障各大节日食品消费安全。
6、加强猪肉市场监管。对销售猪肉的集贸市场、商场和超市,必须从合法规范的定点生猪屠宰企业进货,签订协议,实行“场厂挂钩”、“协议准入”等制度,未经检验检疫合格的猪肉一律不准进入市场销售。
(四)餐饮消费安全整治(由镇卫生防疫站牵头)
1、加大对小餐饮监督检查力度。研究制定相应的卫生许可和监管的科学管理方法,做好小餐饮单位卫生许可和监管的规范化工作,清查已经发放临时许可证的小餐饮,及时跟踪后续监管。实行分类监管,参照《广东省小食店量化评分表》对小餐饮进行分级管理,形成长效监管机制。
2、创新食品卫生管理模式,实现餐饮消费规范化、信息化管理。促进餐饮业原料采购索证、餐饮经营安全承诺制度化;建立卫生监督信息、卫生安全信息公示平台。
3、加大力度查处餐饮单位违法行为,大力整治重点地区餐饮单位。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改善食街、市场、工业区周边餐饮单位,学校、工厂企业食堂及其周边小饮食店等场所的卫生状况,预防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严厉打击餐饮单位经营果子狸等违禁野生动物行为,确保群众消费安全,防止动物源性传染病流行。
4、加快卫生监督体系建设,提高餐饮消费安全监管能力。积极争取镇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支持,加快推进全市卫生监督管理体制改革,建立和完善“办公场所、人员、经费、装备”等四到位的镇级卫生监督机构。进一步加强卫生监督员培训,提高基层卫生监督机构能力,实现卫生执法重心向基层一线下移,健全基层卫生监督执法网络。
(五)药品质量安全整治(由镇经贸办牵头)
1、继续加大对违法经营药品行为的整治力度,全面整治无证经营、挂靠经营、超方式和超范围经营药品等违法违规行为。
2、开展注射剂类药品处方和生产工艺核查,完成大容量注射剂和其它静脉给药注射剂类药品的处方和工艺核查工作。
3、对《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加强对药品经营企业实施《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情况的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药品经营企业经营行为,重点解决挂靠经营、超方式和超范围经营药品问题。
4、继续深入开展医疗器械注册申报资料真实性核查,完成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委托的辖区内第三类医疗器械注册申报资料真实性核查,以及第二类首次注册临床试验资料的核查。
5、切实做好医疗器械质量体系运行有效性的监督工作。根据省局的统一部署,对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满一年的生产企业进行质量体系复查。加强对生产高风险、高类别医疗器械企业的监督检查。
6、推进特殊药品监管信息化建设,进一步完善特药监控网络。加强对药品、医疗器械广告的监测工作,联合工商部门加大对违法广告的整治力度,禁止并取缔以公众人物、专家名义作疗效证明的违法广告。
7、进一步推动药品生产质量受权人制度的实施,逐步在全市GMP认证企业中进行推广。开展药品生产质量受权人制度实施情况督导工作,对实施受权人制度的企业进行成效评估。
(六)猪肉质量安全整治(由镇经贸办牵头)
1、进一步加强对定点屠宰企业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定点屠宰场的业务指导,做好从业人员检验检疫知识和屠宰加工技能的培训。强化对开展代宰业务的定点屠宰场的监管。对新发现的违规生产经营的屠宰场加大处罚力度;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依法取缔定点资格。
2、继续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加工制售病害肉、注水肉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与相关部门配合,对本地区重点整治区域进行经常性巡视检查。继续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乡村交汇处的私宰户和加工制售病害肉、注水肉的黑窝点。对举报投诉的违法行为,及时组织力量核查处理,切实做到举报一起、查处一起。
3、稳步推进生猪产销联建工作。从*年开始逐步实现入莞生猪全部从供莞生猪定点基地采购,切实保障我镇生猪质量安全。加快供莞生猪定点基地认定进度,争取在*年上半年完成在生猪产区建立年可上市16万头以上(即相当于我镇年需生猪量两倍左右)供莞生猪定点基地的任务。同时,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对供莞生猪定点基地的管理和监控,并适时召开生猪产销供需见面会,加强基地与我镇生猪定点屠宰场、批发商、经销商的交流和沟通,推进生猪产销对接。
4、配合全市做好建立肉品安全信息化监管联网系统。通过建立肉品流通跟踪监管信息平台,以信息化技术应用为手段,将生猪进场、检疫、定点屠宰以及肉品流通、消费、监管等环节连接起来,从而对生猪从供莞生猪定点基地进入定点屠宰场到肉品进入终端消费的整个流程实行全面、动态监管,保障我镇所有农贸市场、超市、集体食堂、餐饮企业销售和使用的肉品来源于定点屠宰场。
5、推进长效监管机制建设。配合市经贸局制定和颁布实施《*市生猪屠宰企业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我镇定点屠宰场的管理和完善硬件设施建设。结合《*市生猪供应应急方案》,研究建立全镇生猪冻肉储备制度,以应对重大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事件、动物疫情或者其他突发事件引发市场异常波动,保障我镇生猪肉品的稳定供应。
(七)涉及人身健康和安全产品整治(由镇质监站牵头)
1、对家具、玩具、服装、油漆涂料、仿真饰品、汽车配件、絮用纤维制品、人造板、装饰材料、洗涤用品等10类重点终端产品生产企业摸清底数、全覆盖建档,备案的企业标准必须进行复审,属于生产许可证和CCC认证管理的产品必须取证,新获证产品必须监督抽查一次,实施动态监管。要求企业对其产品全登记、检验全记录,实现所有产品可追踪溯源。
2、规范认证认可市场秩序,严厉打击非法认证、伪造、冒用质量认证等违法行为。
3、加大监督抽查频次,严格抽查后处理,完善抽查结果科学分析评价体系,提高监督抽查工作的有效性。严厉打击无证生产行为。
4、对属于生产许可证和CCC认证管理的产品生产企业建立质量巡查制度和溯源体系。通过建立巡查制度,及时掌握产品质量情况,实施动态监管。通过建立索证索票、进货登记、巡查记录、检验记录、产品流向记录等,完善产品质量安全溯源体系。
(八)进出口产品质量安全整治(由镇外经办牵头)
1、实施全申报,充分掌握出口产品企业基本情况,特别对五类重点产品生产企业要全面摸清底数,建立动态质量档案。对所有生产六类(五类重点产品和食品)重点产品的企业进行拉网式清查,掌握辖区内生产企业的数量、分布、生产条件、生产设备、产品质量历史状况和是否存在违法行为等信息。同时,对六类重点产品进行一次全面的抽样检验,掌握企业的产品质量现状;根据清查和抽样检验结果建立完整的生产企业质量档案,并及时更新和完善;对进出口企业,要求全部登记备案,建立健全企业质量档案,包括企业的出口相关资格证明、质量管理体系情况、生产和检测能力、原辅材料供应商名录、产品召回、通报、退运等情况。
2、加大对六类重点产品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严厉打击和查处通过变更商品名称和H.S编码逃避检验检疫监管等违法违规出口行为。对经查实违法的进出口经营企业、生产加工企业以及报检企业要依法严惩,存在违规问题的坚决列入“违规企业名单”上网公布,暂停出口,视情况严重程度直至取消其报检注册登记;对发现问题的“绿色通道”企业,立即取消“绿色通道”待遇。
3、大力推广应用检验检疫监督管理电子化模式。按照全过程监管的要求,进一步完善质量监管链条,对出口产品生产全过程实行电子化监督管理。加大电子标签技术的推广应用步伐,稳步推进电子耳标、电子标识和电子铅封等三种电子标签在出口敏感和重点商品检验检疫监管工作中的应用。
4、严格把关。对出口产品生产企业实行分类管理,严格一类企业的准入,做好二类企业的帮扶,狠抓三类企业的治理。对家庭作坊式企业,以及规模小、质量差、管理乱的生产企业制订加严检验检疫监管措施。坚持产地检验检疫和口岸查验的原则,对货证不符、存在质量安全问题的货物,一律不得进口和出口;对实施出口质量许可(注册登记)的商品,未获许可的不准出口;已获许可的发现企业质量管理及产品安全控制体系存在问题的,立即暂停出口质量许可证书和注册登记资格,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书和取消资格。
5、专项整治工作要与出口质量许可、注册、登记备案和电子监管等管理要求紧密结合起来,严格有关准入门槛,逐一认真细致对照核实,发现问题,要举一反三,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整改和完善有关管理制度,确保对出口生产企业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切实做到早发现、早控制、早整治、早见成效。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继续发挥专项整治工作机构的作用
镇、村两级要保持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以及各业务组机构不散、工作不断、力度不减,继续充分发挥其组织、领导和协调等作用。各专项牵头部门要根据本方案,结合实际和整治对象的新变化、新特点,制定*年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确保专项整治继续深入开展。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督促检查,全面开展专项整治“回头看”,镇政府年中将对各村(社区)的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督查,年底将制定专项整治检查验收和考核办法,组织验收。
(二)攻坚克难,解决监管盲区难点
1、继续完善普查建档,实施分类监管。各村(社区)、各部门要将专项整治从镇中心区向乡村交汇处、村民小组拓展,进一步摸清监管和整治对象的数量、规模和分布等情况,重点是乡村交汇处、村居、村民小组等地区的小商店(含小食杂店、小药店)、小农资店、小作坊、小餐饮店、小屠宰场等小型经营单位情况,并根据普查情况,不断完善分类监管措施,抓好区域性、行业性问题突出的重点产品、重点单位、重点区域和重点环节的集中整治,尤其要抓好索证索票和台帐制度的落实。
2、积极完善和推广对“五小”单位的有效监管模式。如对小作坊推行工业园区集中监管模式;对小餐饮实行“一店一策”的监管方法;完善发放临时卫生许可证的配套制度;对无证照经营行为,要充分发挥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的职能作用,推广联合执法的模式。
3、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开展集中专项整治。针对无证无照生产经营、私屠滥宰监管难、违法药品广告泛滥以及商场、超市、士多超范围经营药品等问题,每月至少开展2次联合大执法行动,各牵头部门、村(社区)每月要组织开展2-3次专项整治行动,实现齐抓共管。
4、加大基层执法检查力度,加强督促检查,继续保持并加大明查暗访力度,不定期地开展质量安全专项抽查,确保专项整治成果不反弹。
(三)健全机制,构筑完整严密的质量监管体系
1、进一步落实质量安全责任制。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层层抓好质量安全责任分解,建立和落实好“地方政府对质量安全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生产经营者为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体系,严格落实质量安全责任追究。
2、健全动态监管机制。积极推进产品质量电子监管、检验检疫电子监管、通关单联网核查、药品稽查信息平台等信息化建设,推动生产涉及健康、安全、环保等食品和消费品的企业尽快加入中国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对产品和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实现动态电子监管,提高技术保障能力;根据企业生产条件、管理水平、质量状况、人员素质、遵纪守法等状况,实施分级分类监管;加快建立日常巡查、驻点检查、整改回访、抽样检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等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制度。
3、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健全信息通报和工作协作、案件移交和反馈机制,做到信息共享、沟通及时、配合密切、形成合力;加强食品污染物和食源性疾病等方面的监测和研究,及时危险性评估结果和预警预测信息,增强风险管理的能力,促进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预警机制、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和新闻制度的不断完善。
4、健全基础保障机制。建立健全监管机构和执法队伍;加大对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管、检验检测等经费投入,保障专项整治工作经费;加强技术基础建设,以国家级质检中心和检验检疫重点实验室建设为龙头,加强各类质量信息、检验检测、技术研发等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5、建立健全企业自律发展机制。加大质量安全法规和相关知识的培训,提高企业质量法制意识;加强服务,帮助企业规范管理、改进工艺,推动企业创新技术和经营模式,扶持企业做强做大,提高产品质量水平和核心竞争力;加强企业质量诚信体系建设。
6、积极发挥中介机构作用。发挥行业协会、商会等中介机构在规范行业、促进产业、服务企业的作用,通过中介机构积极帮助企业开展技术创新、品牌培育、标准制订和质量管理等工作,建立行业自律机制。
(四)建章立制,完善地方规章政策体系
1、研究制定《*镇索证索票制度管理办法》。
2、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紧密衔接的机制。
3、加强对各项措施如发放临时卫生许可证等实施效果的跟踪,不断修改完善相关政策。
(五)继续加大宣传力度,营造重质量、保安全的良好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