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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当前检察调研工作存在的主要不足
2、许多同志认识不到位,不能正确处理好检察调研和其它检察业务工作的关系。 以我院为例,虽然每年也布置开展检察调研工作,但许多同志由于认识不到位,认为搞调研工作是研究室部门的事,与已无关,我们其他业务部门的同志,只要把自己的业务工作做好了也就完成了任务,这种错误认识存在的原因,是由于把调研工作同业务工作分割开来,是为了调研而调研的错误思想而导致的结果。
3、有些同志不能正确认识检察调研的重要性,存在着作风不扎实、方法不得当、效果不明显等问题。没有认识到检察调研是检察工作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项基础性、理论性、专业性很强的工作,检察调研过程是发现问题、认识问题、解决问题的过程,是对检察实践进行反思或总结、或提高升华、或探讨探索的过程,搞好调查研究不仅是我们正确理解法律、公正实施法律的重要理论基础,同时也是提高检察干警理论水平和执法水平的重要途径。因此,我们一定要克服调查研究是秀才们的事,与本职工作无关、与已无关、办案是硬任务、调研是软任务等不正确的认识;纠正东拼西凑、应付交差、走马观花、作风漂浮的做法,尽量用自己的语言表达自己的思想,形成勤于思考,独立思考,勤于笔耕,独立动手的良好局面。
二、提高检察调研工作质量的措施
1、加强领导,搞好组织发动
领导重视是搞好调研工作的重要前提。一是多汇报、多请示,积极主动地争取领导的关心、重视与支持,争取把检察调研工作列入院党组会或院务会或检察长办公会的议事日程,把检察调研工作提高到重要位置,力争一年内召开几次检察调研工作专题会,认真研究并着力解决调研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就我院目前的情况看,院党组一班人是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的,每年初,我们均按照上级院研究室的部署,专门召开院务会、检察长办公会专题研究和部署全年调研工作,将此项工作纳入了院领导的议事日程,为推动我院调研工作的开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2、完善工作制度,严格落实责任
首先,要将调研工作纳入院目标管理,制定目标、分解任务,将调研任务落实到每个科室局,落实到每个干警。就我院的作法也是切实可行的。年初由研究室制定检察调研任务工作计划和考核办法,并提供参考选题,然后各个科室定人员、定课题、定时间,并向研究室备案。二是将调研任务纳入到全年的目标考核之中进行量化、细化、落实奖惩,将调研工作与目标考核、评优等挂钩,使调研工作从软任务变成了硬指标,一改过去仅靠研究室单兵作战的局面,形成了各部门共同参与、全院干警积极参与的良好势头。三是建立完备合理的奖惩机制,并严格落实。为强化干警的调研意识, 实行一票否决制, 没有完成调研任务的科室和个人,取消一切评选优秀的资格。对出色完成任务的, 要按照一定标准给予物质和精神奖励。
3、围绕中心、确定调研工作方向
选择调研课题是决定调研质量的关键。一是要围绕检察工作重点,确定年内检察调研工作的攻关重点。围绕上级检察机关的工作部署,并结合当地实际情况,明确本院的检察工作重点。这些重点,也就是我们检察调研的重点。检察调研应当为检察工作服务。例如,坚持严打方针,维护社会政治稳定和经济安全;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力度,促进廉政勤政建设;强化诉讼监督,维护司法公正和社会正义;深化检察体制改革,推动检察工作与时俱进;坚持从严治检,加强检察队伍建设和基层建设。这些就是我们今后一个时期的调研重点。
20xx年检察官条例试行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检察官队伍素质,促进检察事业发展,实现检察官培训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检察官培训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实施。
第三条 检察官培训坚持把思想政治教育放在首位,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学用一致、按需施教、讲求实效。
第四条 检察官培训与检察官任免、奖惩相结合。
第二章 培训种类与方式
第五条 检察官培训分为领导素能培训、任职资格培训、专项业务培训和岗位技能培训。
第六条 各级人民检察院正副检察长在任期内接受一次领导素能培训。时间不少于1个月。
第七条 晋升高级检察官的,应在晋升前接受晋升资格培训。时间不少于1个月。
第八条 未达到检察官法规定学历条件的现任检察官,除另有规定的以外,应接受续职资格培训。培训时间为6个月。
第九条 各级人民检察院应根据不同业务部门的特点,针对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适时开展专项业务培训。
第十条 各级人民检察院应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广泛开展以计算机、公文写作、外语等通用性基础技能为重点的岗位技能培训。
第十一条 检察官培训应注重科学性、针对性和实用性,培训内容应按照少而精的原则,根据岗位职责、工作需要确定。同一种类的培训应在教材、课程设置、考试考核方面统一。
第十二条 检察官培训应加强国际间的交流与合作,有计划地选派优秀检察官出国培训、进修、攻读学位,邀请国外的专家、学者、检察官来华讲学。
第三章 培训组织与管理
第十三条 检察官培训实行两级为主的管理体制。最高人民检察院统一领导全国检察官的培训工作,省级人民检察院领导本辖区检察官的培训工作。
第十四条 最高人民检察院、省级人民检察院设立教育培训主管部门。地市级人民检察院设立专门机构或确定专人负责检察官的教育培训工作。
第十五条 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培训主管部门负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检察官培训工作的具体政策和规章;组织制定全国检察官培训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指导、管理全国检察机关培训工作;
(二)规划、管理和指导检察机关的培训基地建设、师资队伍建设和教材建设,组织编写和审定统一使用的检察官培训教材;
(三)指导国家检察官学院及其分院、地方检察官学院和培训机构的工作,制定国家检察官学院及其分院的培训计划,并对其培训工作进行检查、监督;
(四)组织、指导和管理检察官境外培训工作。
第十六条 省级人民检察院教育培训主管部门负责:
(一)制定本辖区检察官培训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指导、组织、管理本辖区检察官的培训工作;
(二)制定省级检察官学院及其他培训机构的培训计划,并对其培训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和监督;
(三)具体管理本辖区检察官的境外培训工作。
第十七条 最高人民检察院设立国家检察官学院及分院;省级人民检察院设立省级检察官学院等培训机构(或检察官培训学院、进修学院);经省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地市级人民检察院可以设立培训机构。
下级培训机构在接受本院领导的同时,还应接受上级人民检察院教育培训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
国家检察官学院指导分院的教学业务工作。
第十八条 国家检察官学院承担:
(一)省级人民检察院正副检察长、地市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领导素能培训;
(二)晋升高级检察官资格培训;
(三)省级人民检察院正副检察长、地市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续职资格培训;
(四)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官的岗位培训;
(五)国家检察官学院分院、省级检察官学院及其他培训机构的师资培训;
(六)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的其他培训。
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培训主管部门规划,国家检察官学院分院可承担部分上述培训任务。
第十九条 省级检察官学院和培训机构承担:
(一)地市级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县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领导素能培训;
(二)本辖区检察官的续职资格培训;
(三)本院或本辖区检察官的专项业务培训和岗位技能培训;
(四)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培训主管部门和省级人民检察院指定的其他培训。
第二十条 对检察官的各类培训,应进行严格的考试考核,并将情况存入干部人事档案。对考试考核合格的,应颁发合格证书或结业证书。
第二十一条 任职资格培训结果应作为检察官任命、晋升、续职的重要条件;领导素能、专项业务和岗位技能培训结果应作为检察官年度考核、晋升职级的重要依据。
第二十二条 上级人民检察院教育培训主管部门应定期对同级培训机构和下级培训机构的办学质量和效果进行评估,评估结果作为对培训机构奖惩和整顿的主要依据。
第四章 教师与教材
第二十三条 国家检察官学院及其分院、省级检察官学院及其他培训机构应按照工作需要配备专职教师、聘请兼职教师。
第二十四条 专职教师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
(二)硕士以上学位;
(三)教育教学能力和经验。
第二十五条 兼职教师应当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较高的法学理论水平,一般从检察机关或其他政法机关、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等部门聘请。
第二十六条 检察机关教育培训机构实行专职教师与检察业务骨干岗位轮换制度,有计划地选送专职教师到人民检察院挂职,选拔符合专职教师条件、具有一定学术水平和检察工作经验的业务骨干到培训机构任教。
第二十七条 专、兼职教师的教学科研工作要定期接受考核、考评。对不能胜任教学工作的专、兼职教师,应调离教学岗位或者解聘;对工作成绩突出的教师应予以表彰、奖励。
第二十八条 专职教师和教育管理人员按规定享受教学岗位津贴和其他津贴。专兼职教师及教育管理人员授课、阅卷、监考等应当获取相应的报酬。
第二十九条 最高人民检察院设立检察教材编审委员会员,负责领导检察教材建设,统一规划并组织各类教材的编写、审定和修订工作。
经检察教材编审委员会批准,省级人民检察院根据需要,可编写培训辅助教材。
第五章 基地与经费
第三十条 国家检察官学院及其分院、省级检察官学院应当具备适应检察官培训工作需要、具有较完善培训设施和培训功能的固定场所。
第三十一条 培训基地应具备能满足检察官培训工作需要的规模及教室、图书阅览室、计算机房、学员宿舍、食堂和其他附属设施。
第三十二条 检察官培训经费属业务经费,应单独列支,并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培训工作的需要逐年增加。检察官培训经费应严格管理,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挪用、挤占和浪费。
第六章 附则
同志们:
在新一年各项工作的开局时期、在检察办案的黄金时期,我们集中一个星期的时间,开展了“构建和谐机关,再创辉煌业绩”大讨论活动。经过大家的共同努力,大讨论活动取得了圆满的成功。
这次为期四天的大讨论活动,是在开展了近两个月的调查研究的基础上进行的。其中经历了三个阶段。
一是集中学习阶段。这一阶段共用一天半的时间,先后作了6个专题的辅导。我作了动员讲话,××检察长作了“以人为本”建设和谐机关讲座;×××处长、×××处长和××主任分别以“从××先进事迹看和谐机关建设”、“关注心理”、“从机关的和谐发展到个人的优雅生存”为主题,作了深入全面的专题辅导;市委党校×××教授从较高的理论层面上,系统地对“和谐社会”进行了深入浅出地阐述。在×××主任作报告时,××同志的先进事迹使许多干警深受感动,有的眼含热泪、心情澎湃;有的联系自我,很受启发和触动。从听课纪律和大家的反应来看,这些专题辅导非常符合机关的实际,符合队伍的需要,符合大家的心理需求,起到了共鸣、共振、有所启发、有所启迪的作用,很受广大干警的欢迎。
二是集体谈论阶段。这一阶段共用了两天的时间。讨论分三个层次,一是将各部门负责人(包括反贪局和政治部负责工作的副处长)封闭起来,就如何开展和谐机关建设进行集中讨论,每人作15分钟的发言;二个是以各部门为单位,由副处长负责,组织本部门人员进行认真的讨论,并做好记录;三是在中层集中讨论和部门分组讨论的基础上,今天上午,由各主管检察长负责,召集主管部门人员再次进行集中讨论。在中层负责人集中封闭讨论中,大家围绕如何构建和谐机关、构建和谐机关面临的问题、今后应加强和改进的方面、如何更好地解决前一阶段征求到的意见和问题等,进行了了非常认真、深入、激烈的讨论,提出了许多具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各部门的小组讨论和今天上午的大讨论,根据反馈的情况,也进行得非常热烈,非常踊跃,非常积极,达到了交流思想、互通感受、统一认识的目的。
三是反馈总结阶段。今天上午,我们召开党组会,各党组成员把上午大讨论的情况进行了反馈,把大家在讨论中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包括在这次大讨论活动之前、召开的9个座谈会上收集的意见,一并进行归纳,认真研究了解决问题的方案和措施。对征求到的建议,属于能及时解决和改进的,党组及时拿出解决和改进的意见;属于需要调查研究后在作决定的,安排专门人员在大讨论活动后立即开展调研,拿出具体的建议提交党组研究决定。
1、关于思想政治工作。
在思想政治工作方面,过去,由于强调争先创优,我们的思想政治工作过于简单化,如把在省检察系统中进入先进作为各部门记功奖励的标准;落实“一岗双责”制,一手抓业务、一手抓思想政治工作做得不够好等。今后,对思想政治工作要进一步加强,要用干警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丰富多彩的思想政治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使干警听得进去,心服口服,能够把受到的教育切实转化为行动,付诸于工作实践。根据党组研究的意见,一是设立检察长信箱,包括网上的电子信箱和一楼大厅的信箱,干警有什么意见、什么问题,包括对机关建设的看法和建议,都可以及时与我沟通。二是加强思想教育和沟通。主管检察长不定期与干警谈心;部门中层干部每月与部门干警谈心一次,及时了解干警思想动态;发挥工会、青年团、妇工委等组织的作用,利用节日召开座谈会,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开通“网上政工”栏目,为思想政治教育和干警交流提供平台。
2、关于机关管理。
大家建议,要加强机关管理,加强作风纪律,提高工作效率,厉行节约、杜绝浪费等。这些建议很好,是集体意识和主人翁意识的体现。在机关管理方面,一是要加强机关考勤纪律,每位干警的出勤情况要与年终奖或文明奖挂钩,迟到、旷工、请假的,要适当扣除奖金;八小时工作期间、夜间值班等要保证人员在岗,纪检监察部门要定期不定期抽查。二是要加强会议纪律。开会要开短会,保证部门人员的到会率,保证会场秩序。三是大力提倡勤俭节约的风气。要节约电力,人走灯灭,不能有长明灯;要自觉节约纸张,双面复(打)印;要加强车辆管理,爱护车辆,注意保养,减少不必要的开支,节省汽油等等。四是经常开展一些文艺活动。根据大家的建议,我们每周五原则上政治学习两个小时,另2小时的时间,开放活动室、阅览室,举行一些文体活动,活跃气氛,增进体质,陶冶情操;成立书画、摄影等兴趣小组,开展经常性的活动。六是建立电子阅览室,开放图书阅览室等,为大家学习提供便利条件。
3、关于队伍管理。
一是制定干部选拔办法,建立和完善公开、公平、公正的用人机制,确保干部提拔使用的公正性。党组要继续加大协调的力度,使职级待遇问题能够得到很好地解决。二是规范记功表彰工作。我们一些干警反映,机关记功表彰太多太滥,失去了应有的作用。今后对评选、表彰、记功等,不能有老好人思想,不能把记功表彰搞得像撒胡椒面,人人都有份。要严格先进的条件和标准,把荣誉奖励给那些有突出贡献的干警,真正起到激励先进、鞭策后进的作用。三是对一些干警反映的技术职称与福利待遇挂钩的问题,党组原则上同意。随后由政治部与劳动部门协调,按照有关政策执行。
4、关于司法考试。
去年我市检察机关司法考试通过率全省最低,几个基层院连续三、四年没有一人通过司法考试。对这个问题党组非常重视,多次研究相应的措施。根据大家的建议,经过党组研究,有了一个初步的意见。一是开放教育处的教室,每周五个工作日的晚上、双休日的白天和晚上一律开放,为参加司法考试的同志提供一个学习、交流的场所。二是对参加司法考试的同志,一如既往地在时间上予以照顾,在经济上给与奖励。三是由市院联系,请北京律政有关专家前来授课。平常周六、周日开课,临考前集中授课。四是在党组提供便利条件的同时,也要出台一些硬性的惩罚措施。我们初步设想,还是新进院的同志,要与机关签订协议,三年内不能通过司法考试的,自动调离检察机关。2003年以后进院的同志,重新计算时间,三年内不能通过司法考试的也要自动调离;2003年以前进院的同志没有通过司法考试的,不解决职级待遇问题,并调整工作岗位。当然,这只是一个初步的意见,具体的办法由政治部调查研究、借鉴兄弟市院做法后制定。
5、关于集资建房相关问题。
一是对于公积金贷款问题,目前我们正在与各金融单位联系,货比三家,使大家真正得到实惠。二是对于成立建房、分房小组的建议,党组原则同意。由干警推荐四至五人,成立民主小组,征求广大干警的意见,拿出建房、分房的办法,以达到最大限度的公正。
还有其他一些问题,党组正在研究解决处理的办法。在条件成熟的时候,将会陆续出台。
可以说,这次大讨论活动尽管时间不长,但求真务实,切合实际,内容丰富,成效十分突出。短期的成效在两天来的集中讨论中已经显现出来,远期的成效将在以后的工作中逐步显现。具体来讲,大讨论活动在以下四个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是明确了发展思路。这个思路就是:以构建和谐机关为动力,以实现持续发展为目标,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再创检察事业辉煌业绩。在这个发展思路中,和谐和发展是今后一个时期检察工作的主题,是检察机关建设两个支撑点。其中“和谐”是基础,“发展”是目的,“业绩”是和谐与发展的外在表现和实际检验。我们要一手抓和谐,一手抓发展,以和谐促发展,以发展保和谐。要通过建立一个“人与人之间和睦相处,部门与部门之间相互配合,人与机关之间相互依存,机关与外部环境融洽联通,政令畅通、人和气顺、运转有序、蓬勃发展的和谐机关”的目标,不断创造新的辉煌的业绩。
二是统一了思想认识。通过这次大讨论活动,普遍加深了对对构建和谐机关的认识。一些中层干部和干警,对构建和谐机关从不十分清晰到逐步的认识深入,再到积极的进言献策、出谋划策;对开展这样一个大讨论活动,从最初的不理解、有厌烦情绪到认可和拥护,再到积极的参与,热烈的讨论,思想认识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大家普遍认为,构建和谐检察机关,再创辉煌业绩,是贯彻落实十六大、十六届五中全会的需要;是我市检察工作取得历史性突破后,持续、健康、协调发展的需要;是每位检察干警实现身心和谐、个人最大限度发展的需要。与时俱进、持续发展是任何一项事业不断取得胜利的关键。发展无止境。我们人类社会在几千年的历史长河中,不断地推陈出新,向前发展;我们党的事业在八十多年的建设中,不断地发展壮大。发展是不可阻挡的,是没有极限的。我们在取得了“全国文明单位”等一系列较高荣誉后,并不是到了极点和极限,我们还有更为广阔的发展前景和发展空间。而这个发展空间的扩展,需要建设一个和谐的检察机关,只有实现了机关的和谐,才能有健康向上的风气,有民主和谐的气氛,有安定有序的工作秩序,有良好的外部环境,才能实现人与人之间和谐相处,人与部门和谐共存,人与检察事业共同发展的和谐局面。
三是增进了沟通交流。在大讨论活动之前,院党组分别召集不同层次共82名干警召开了9个座谈会,征集到了许多好的意见和建议。通过这次大讨论活动,党组又进一步了解了干警的思想、情绪和心理,包括对领导班子的意见,发现并反思了以往我们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专题研究了改进的措施和办法。可以说,通过沟通和交流,增强了机关管理的透明性,进一步扩大了干警的知情权,干群关系更为和谐。
四是增添了信心。通过这次大讨论活动,党组一班人进一步增添了做好今年和今后一个时期检察工作的信心,各部门负责同志也增添了做好各项业务、再立新功的信心。我们的这种信心,来自于大讨论活动中,从党组、中层到全院干警对检察工作的极端忠诚和负责,来自于党组、中层和全院干警对机关管理、机关建设的极大热情和关注。“众人拾柴火焰高”,我相信,只要我们每位干警都为检察机关的建设、为检察事业的发展积极地奉献才智、献计献策,我们的检察工作一定会在高的起点上,继续地向前发展。
这次集中大讨论活动已圆满结束,但构建和谐机关依然任务艰巨,任重道远。关于今后一个时期如何构建和谐检察机关,我讲三点意见:
一、正确认识构建和谐机关的重要意义,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
对构建和谐机关重要性的认识程度,决定着对这一战略任务的参与程度和主观能动性的大小。要使“构建和谐机关,再创辉煌业绩”的发展思路得到落实,我们有必要对构建和谐机关的重要性、长期性和相对性作进一步的强调。
首先,要正确认识构建和谐机关的重要性。构建和谐检察机关,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也是促进检察工作发展的必然选择。我市检察工作发展到今天,必须把和谐和发展作为两个重要基点,以实现更高层次的进步。每一位检察干警,都要在高度重视构建和谐机关的重大意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和谐机关建设上来,把精力和干劲凝聚到和谐机关建设中去,达到思想的高度统一、步调的高度一致和行动的高度和谐。
其次,要正确认识构建和谐机关的相对性。辩证唯物主义认为,矛盾是普遍存在的。和谐机关中的“和谐”,也是相对而言的。因此在构建和谐机关中,要摒弃那些“和谐就是没有矛盾”、“和谐就是一团和气”的错误认识,也不要一看到队伍中出现矛盾和纠纷,就认为机关不和谐了。既不能把和谐机关建设理想化,也不能把和谐机关建设简单化。我们构建和谐机关,是以“发展”为主题的机关。要牢牢地把科学发展观作为统领各项检察工作的指导思想,把检察事业的发展、干警个人的发展作为最终目标,在不断地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中实现和谐,以和谐和发展来检验和谐机关建设的成效。
其三,要正确认识构建和谐机关的长期性。“构建和谐机关”大讨论经过四天的集中活动,虽然已告一段落,但和谐机关建设还是刚刚开始。一个人思想的转变、观念的转变、行为方式的转变,都需要一个过程。构建和谐机关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也不是一日之功,更不能“毕其功于一役”。我们不能大讨论活动一结束,就把和谐机关建设束之高阁。我们把和谐机关建设作为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用一年、两年甚至更长的时间,来教育引导干警逐步实现自身的和谐、与他人的和谐、与机关的和谐。我们要把和谐机关建设具体到检察工作的方方面面,不断调整工作思路,转变执法理念,改进执法作风,提高执法水平,使和谐理念滲透于检察工作的各个环节。
二、充分发挥领导班子和中层骨干的表率作用,营造和谐发展的氛围
和谐的机关首先要有和谐的领导班子。党组成员和中层骨干要义不容辞地在和谐机关建设中积极发挥表率作用,为广大干警做出样子,立好标杆。
要在干事创业上做出表率。我们检察机关近几年取得的一个又一个的荣誉和成绩,是靠真抓实干、靠开拓创新、靠艰苦奋斗得来的。在“构建和谐机关,再创辉煌业绩”中,市院领导班子和中层骨干,要继续发扬模范带头作用,发扬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尽职尽责工作,认认真真做事,毫不懈怠地开拓。要按照创新创优创精品的要求,始终保持旺盛的斗志和工作激情,为干警切实作出表率。
要加强与干警的沟通交流。过去,党组成员与中层干部、中层干部与部门干警沟通交流不够。今后我们要加强上下级之间、领导和同志之间的沟通交流。在这个问题上,我的意见是:一方面,我们要强调组织纪律性,在汇报工作时不能越级,干警向部门负责人、部门负责人向主管检察长,一级一级地逐级汇报。但可以越级向上反映问题。另一方面,我们提倡加强上下级之间的交流。党组领导可以越级了解分管部门的情况,提倡走到干警中进行调查研究、座谈交流;干警既可以与部门负责人交流思想,也可以直接向主管检察长交流思想。这一要求的目的,是建立上下级之间畅通无阻的沟通机制,使领导班子及时发现检察队伍的思想动态,及时调整工作部署,及时解决队伍中出现的问题。
要真正尊重爱护干警。领导班子和中层干部要把干警的困难放在心上,要关心干警的生活。对干警反映的实际困难,要及时解决;条件不够、不能满足的,一定要给干警一个答复,使我们的干警感到在检察院工作,心理上舒心、开心、顺心。领导与干警之间,不分职务高低,要坚持相互尊重,相互支持,相互配合,做到思想上合心、工作上合力、指挥上合拍。
三、以打造团队精神为重点,增强思想政治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古人说:人心齐,泰山移。团队精神是增进机关和谐的重要方面。构建和谐机关,我们要大力提倡和营造团队精神。如果把我们这个机关比作团队的话,有“大团队”和“小团队”之分。“大团队”指的是市院机关整体是一个团队,“小团队”是指各部门是一个个小的团队。团队精神是增进机关和谐,提高凝聚力和战斗力的保证。在实际工作中,有的部门小团队精神树立起来了,部门干警很“抱团”,很团结,但大团队精神不强,对全院整体工作参与和支持不够,对其他部门协调和配合不够。有的部门领导大局意识很强,有大团队精神,但不善于管理,自己领导的部门缺乏凝聚力,缺乏团队精神,同志之间不够融洽。我们建设和谐机关,要以打造团队精神为重点,大力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我们提倡的团队精神,是既有大局观念,又有协作配合;既能独立完成工作,又能相互补位的精神。
要加强互相间的协作配合。树立团队精神,一个很重要的方面,就是部门与部门之间、干警与干警之间,能够相互协作、相互帮助、相互支持。如果部门之间出现不配合、不协调的局面,不仅会影响检察工作的进程和质量,也会影响到机关的和谐。在这次征求意见和建议中,其中有一条,就是反映我们的工作中存在综合部门和业务部门相互不理解的问题,综合部门认为业务部门不重视综合部门安排的工作,业务部门认为综合部门活动太多,影响业务工作开展。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和理解支持,以往我们也多次提出明确要求,在这方面有的部门做得很好,服务意识很强,有的大局观念不够。检察机关每个部门,都担负着重要的职责,都有工作上的制约和协作关系。譬如上访案件的妥善解决,需要控申、侦监、公诉、民行等部门加强配合;自侦查案、公诉工作全程录像要求的提出,需要技术部门的配合等。这就要求我们每个部门负责人,都要有强烈的大局意识和“一盘棋”思想,主动的加强沟通和协调,树立大团队的精神,保障整体检察业务的顺利运行。
要努力实现自我身心的和谐。人是构建和谐机关的主体,也是和谐团队的一分子。要建设一个和谐的机关,打造一个和谐的团队,首先我们每位干警都要从自身做起,从人人做起,实现自我身心的和谐。具体到我们机关来讲,要加强学习,提高自身素质,做一个明白人。要淡泊名利,不能把职位升迁作为实现人生价值的唯一标准,更不能把它作为满足虚荣心的一个条件。要看到权力就是责任,要少点利己之心,多点大局意识。要加强团结,机关一些同志多年甚至几十年工作在一起,难免出现这样或那样的矛盾和问题。对于同事之间的矛盾和问题,要有宽阔的胸怀,大度一些,大气一些,看淡工作中的摩擦,看淡个人的利益,看淡个人的面子,不相互猜忌,不相互诋毁,不相互怨恨,努力打造团结融洽、高效文明的团队。
要积极主动地做好本职工作。团队精神一个重要的特征,就是团队中的每个人都能积极主动地做好自己份内的工作,独立地完成工作任务。做到这一点,每位干警都要增强工作的主动性,以满腔的热情做好工作。在工作计划上,争主动、早安排;在工作落实上,能提前就提前,不等不靠,不拖延、不拖拉。要养成自觉主动工作的习惯,遇到问题的时候,首先要有自己的思考,向领导汇报请示工作时,要向马自力教授讲的那样,多出选择题,少出问答题。要多动脑子,多用心思,创造性地贯彻执行领导安排的工作。
四、以再创辉煌业绩为目标,创造性地完成各项检察工作任务
一、工作完成情况
(一)进一步加大规划编制工作,推进城市规划体系建设
一是市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9月15日,国务院15个相关部委齐聚,就市城市总体规划修改工作召开专题审查会。审查组原则通过我市启动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修改工作,目前已进入国务院最终审批环节,各项前期准备工作也已全面展开,待国务院正式批准后修编工作即可进入实质阶段。
二是市历史文化名城申报工作进展顺利。具有三千多年的矿冶文明史,矿冶文化底蕴深厚,矿冶文化特色突出。为进一步彰显我市矿冶文化特色,我局抓紧做好矿冶历史文化名城的申报工作,落实专班,强化职责。争取省住建厅领导支持,成功召开一次专题咨询会。与会专家对我市所具备的要件和申报工作表示认可,一致赞同我市先行申报省级历史文化名城。目前申报各项准备工作已全面展开。
三是以服务“双迎”和“四城同创”工作为抓手,完成大道、杭州路、金山大道、圣明路等主要道路“五化”的规划许可及审批工作;完成全市主干道临街立面整治和黄荆山北麓开山塘口生态修复的规划指导工作;完成华新水泥遗址保护规划的初步设计、江滩公园一期规划、环磁湖地区景观设计等重点规划工作;完成“四馆一中心”和曼晶酒店、金花大酒店等酒店的建设、改造规划与指导服务工作;完成磁湖西岸地区、武汉至城际铁路北站及周边地区的城市设计;完成城市供热管网、团城山污水处理厂、城市道路刷黑改造等市政基础设施规划编制;完成集贸市场、公厕改造、垃圾转运台(站、点)的规划布点工作。
四是在专项规划编制上,先后组织完成后河堤城市设计规划、城市蓝线规划、工业遗址研究、城镇一体化总体规划及十二五长远规划、沿江景观规划(沈家营——上窑段)、磁湖风景区总体规划、下陆区控制性规划、团城山公园改造规划、黄荆山风景区总体规划、铜录山古矿冶遗址规划、东方山旅游总体规划及东方世界景区总体规划、长江沿江景观带一期规划等规划编制工作。同时还组织完成了市广场路小学、大冶有色金属公司铜都文化中心、神牛拖拉机有限公司等一系列调整修建性详细规划。
这些规划的编制实施,进一步完善了我市的城市规划体系,优化了我市规划功能分区和用地布局,为我市第二产业的延伸发展和中心城区“退二进三”、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发挥了积极的指导作用。
(二)进一步强化规划管理工作,服务城市经济社会建设
一是加强建设项目审批管理,坚持严格执行“一书两证”制度。在建设项目规划许可过程中,我们坚持统一规划、节约用地、合理配置资源的原则,严格遵守城乡规划法和行政许可法程序。对“一书两证”的核发,我局严格按照住建部和省住建厅的要求,实行“四统一管理”(统一印制、统一编号、统一发放、统一公示),将开发区“一书两证”核发工作纳入了全市统一管理,同时加大了对大冶、阳新“一书两证”核发管理的指导工作。截止今年11月,共核发选址意见书33项,总用地规模3267181.14平方米,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149项,总用地规模4589270.02平方米,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119项,总建筑面积2717023.25平方米。
二是加大体制机制创新,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的要求,制订完成新的市城市规划委员会规划审查制度,进一步健全规划分级审批的民主决策机制。对总体规划进行局部调整或涉及城市性质、规模、发展方向及规划布局和用地性质重大变更的,须报同级人大审查同意后,按法定程序报批。规划部门控制性详规的制定和修改,要向同级人大报告,征求人大意见后按程序报政府审批。同时,积极推行规划公告(公示)制度。所有审批项目均在市规划局网站进行公示,重要公益项目和涉及公众利益的项目除网站公示外,同时实行规划方案审批前现场公示。积极推行听证会、论证会制度。对一些重大和重要规划,举行专家论证会听取专家的意见,对有关群众利害关系的项目规划许可和修改,举行听证会,广泛听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通过强化规划公告(公示)、听证、论证、咨询,积极推进政务公开,进一步建立健全公众参与的规划监督和约束机制,扩大社会监督和公众参与,有效提高了规划管理水平。
三是加大工作方式创新,工作效率进一步提高。在实际工作中,我局加大工作创新力度,专门成立工业项目规划审批办公室,为工业项目和 招商引资项目开设绿色通道。项目审批时限由过去的124天减少为24天,极大地提升了办事效率,多次获得市主要领导好评和群众表扬。8月27日,市委王建鸣书记专程调研,肯定了我局的改革措施和工作成绩,认为规划局在全市服务窗口建设方面开了个好头。对市、区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大型厂矿企业增扩和技改项目、外资企业建设项目、新引进外商建设项目、高新技术产业建设项目和社会公益建设项目,在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控制性详规和通过权威部门环境影响评价的前提下,规划定点上做到随报随办。对招商引资中急办项目,采取现场办公、急事先办、突破常规的办法,即项目选址上只要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和控规,经现场仔细踏勘审查,可同意其先定点后再按程序办理规划手续。这些创新措施,既充分考虑到了报建业主的实际困难,又有效提高了规划的合理性和科学性,受到了项目业主的广泛赞誉。
(三)进一步加强城乡规划监督,保障城市建设和经济发展
一是建立规划管理、城管执法联动工作机制。与城管局会商达成一致,执法联动。一方面,我局在监督管理过程中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即函告城管局查处,对城管局需规划确认的即函告确认;另一方面,城管局对我局函告查处和确认违法违规的项目严格依法查处,查处的结果函告我局,我局没有收到城管局处罚结果告知则不予规划验收。截至目前,我局向市城管执法局发放各类协查函13份,市城管执法局向我局发放协查函17份,协同处罚6起,成效良好。
二是加大批后跟踪管理力度。通过规划现场放线、验线、项目规划核实验收等实施跟踪管理,由规划分局配合市局监察部门来完成。对未经规划批准的违法建设项目按执法联动机制及时书面函告城管局,对城管部门自行查处违法建设项目予以积极配合,对需协助调查的,及时给予协助及书面答复或认定。
三是突出做好规划验收工作。根据城乡规划法的有关规定,制定专门的工作程序,严格规划验收。对建设工程未经核实的项目,不得组织竣工验收,确保了规划条件在建设过程中得到有效落实,进一步维护城乡规划法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全年共组织工程竣工验收33处,面积达756680.28平方米。
(四)进一步推进基础测绘工作,服务城市建设
一年来,我局以服务经济建设为目标,大力推进测绘依法行政,积极实施基础测绘,强化测绘统一监管,不断拓宽测绘应用,为我市城市建设和经济发展作出了应有的贡献。一是积极准备《市基础测绘十二五规划》的编制工作,目前实施方案已制定完成并以正式文件下发执行。二是测绘法律法规宣传进一步加大。全年共组织各类测绘专题学习活动共8次,8月29日,我局在市工人文化宫广场举行测绘法大型宣传活动,内容新颖,形式多样,收到了较好的效果,得到了广大市民的高度评价,并获全省测绘法宣传活动先进集体。三是测绘监管不断完善。对进入市场的测绘项目实行项目登记制度,全年共受理测绘项目登记130项。同时加强地图市场管理和测绘产品的质量检查,得到省测绘局和质监站的一致好评。四是数字地理空间基础框架建设高效推进。编制完成《数字地理空间基础框架建设项目设计书》,并代市政府起草了相关申报材料。国家测绘局、省测绘局均已复函,同意将列入推广城市。目前该项目实施进展顺利。五是基础测绘成果应用不断深入。先后为东方山风景区规划、黄金山工业区规划、河口工业区规划、城市绿地规划、排水规划、旅游规划等项目提供了大量的测绘成果,向黄金山开发区、市民政局等单位以及社会各界提供各类地形图余幅,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实保障。
(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促进党风政风好转
一是加大警示教育力度,努力做到警钟长鸣。针对我局去年发现的违法违纪职务犯罪案件,局党组加强了对全体干部职工警示教育的力度。今年以来,局党组多次召开全局干部职工宣教大会,主要领导带头宣讲机关工作人员廉洁从政准则和要求,组织各类警示教育活动能够,引导党员干部增强廉洁从政的自觉性,认清违法违纪行为对单位、个人和家庭带来的危害达到警钟长鸣的效果。
二是抓制度建设,从源头上筑牢防腐墙。我局修改和完善了《市规划局工作人员廉洁自律若干规定》、《市规划局中层干部诫勉制度》、《市规划局关于执行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的通知》、《市规划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评办法》、《市规划局党内监督制度》等党风廉政建设10项制度。同时,为进一步完善规划审批管理,修改完善了《市规划局规划业务程序》、《市规划局机关实施行政许可工作规程》、《建设项目规划验收制度》、《规划放线程序规定》、《市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验收)制度》、《市城市规划用地容积率调整管理办法》、《工业园区管理办法》、《市城市规划听证管理暂行管理办法》、《市城乡规划公示管理暂行办法》、《市规划局贯彻落实“两集中一代办”制度实施细则》、等19项制度,并将制度贯彻落实纳入局年度考核和目标管理。从总体上推进全局党风廉政建设起到了筑牢防线、源头防腐的作用。
三是深入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推进政风行风建设,重塑规划新形象。从今年四月开始,以党风廉政建设为重点,以政风行风建设为推力,以提高行政效率和执行力以及服务水平和质量为主要环节,以重塑规划系统廉洁、高效、务实、勤政的形象为目标,深入开展廉政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教育活动,创新机制,完善制度,强化管理。全面提高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全面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全面提高行政效率和执行力,全面开展“三比一推进”活动。活动开展以来,我局的党风政风有了明显好转。
二、城乡规划工作存在的问题
今年以来,我局围绕服务“三大战略”,坚持依法行政,认真履行职责,推进科学规划,在服务企业,服务群 众等方面做了一些工作,但也存在一些勿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为:
一是城乡规划体系有待进一步健全。我市至今尚未编制《市城镇规划体系规划》,《市城市总体规划》亟待调整修改,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还未实现市区全覆盖,市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目前只能接近80%,修建性详细规划只接近50%,且一些规划设计水平不高,既不能反映地方文化与特色,又缺乏标志性建筑,往往显得规划缺乏超前性。其主要原因是规划经费严重不足,规划研究不够,规划设计队伍水平不高。
二是城乡规划法规体系尚不完善。《城乡规划法》颁布实施以来,湖北省实施城乡规划法办法尚未出台,规划编制、管理、行政审批在个别环节和程序上缺乏具体指导性依据。因而我市《市城乡规划管理办法》一时还难以出台,这样,在规划制定、实施、监督管理的具体细节上一时还难以制定具体规定,如一些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的强制性指标,违规处罚的程序管理等有待进一步完善。
三是规划跟踪管理和监督力度不够。由于规划队伍管理人员不足,城区范围常态化的批后跟踪、监督管理不及时,特别是河口、江北等边远地区更是鞭长末及,仅靠竣工验收来把关,不能及时发现建设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虽然,我市规划与城管部门已经建立违法违章建筑管理执法的联动机制,但涉及部门之间衔接核实,容易延滞处理时间。
四是党风廉政建设需进一步加强。去年,我局出现四名中层干部被检察机关查处的现象,暴露出部分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不强,需要全面加大党风廉政建设力度。同时,规划项目审批周期过长,工作效率不高,服务水平不高也是城市规划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
五是规划宣传力度不够。目前,还有很同志不了解规划局的职能职责,出现许多误区,如有的认为规划设计是规划的职能,将规划设计与审批等同起来;有的认为查处违法建设是规划局的职能,将规划审批管理与我市赋予城管局的执法管理等同起来;有的认为工程建设是规划局的职能,将建委、城投的建设职能与规划管理的职能混为一谈,不一而足。这一切,说明规划局宣传工作做得不够,要增强群众的规划意识,还得付出艰苦的努力,扩大和深化宣传工作。
三、工作计划
指导思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十七大精神和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围绕市委“三大战略”发展目标,科学规划、统筹安排,积极推动—大冶一体化和谐发展,依法行政,严格管理,努力把建设成为武汉城市圈的副中心、鄂东地区的中心城市和交通枢纽城市、长江中游的重要工业基地和富裕、文明、秀美、和谐的山水园林、生态宜居城市。
,我局将着重做好如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统筹推进城乡规划体系建设,努力提高规划设计水平。
深入做好市城市总体规划专题研究,启动新一轮市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工作;继续做好城市发展战略规划研究,扎实推进市城镇、村镇体系规划编制工作;完成中心城区20平方公里控制性详细规划覆盖,着力提高城区修建性详细规划覆盖率;编制完成城市公共空间、城市地下空间、城市色彩、静态交通设施、城乡卫生教育设施等重要专项规划,重点做好章山新城概念规划和市老龄化城市基础设施等规划研究,突出城乡规划的龙头地位。
(二)高标准编制完成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及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在今年准备工作的基础上,继续做好历史文化名城申报工作,力争省级历史文化名城落户。
(三)加强规划管理,严格依法行政。
严格执行《城乡规划法》,进一步加强“一书两证”的审批和核发工作,规范全市规划用地市场,集约节约土地,充分发挥土地的综合效益;借鉴和引进国内外先进经验,进一步优化我市选址定点审批体系;加强全市违规建筑补办规划手续工作,健全一整套地方性规章制度,保障市民合法利益,规范全市规划建设工作;进一步完善科学民主的规划决策新机制,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加强规划的宣传工作和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四)加大对规划执行情况的监督和检查力度,切实维护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加强与各相关部门及单位的沟通协调,充分发挥其工作积极性,建立健全权责一致、分工合理、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规划管理体制;加强对城乡规划执法主体等问题的调查研究,进一步健全规划监管体系;加强规划实施的过程化管理,强化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控制作用,强化建设项目审批必须以控制性详细规划为依据,切实维护规划的严肃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