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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公务员;培训;需求;层次
中图分类号:D63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3)01-0045-02
一、公务员培训存在的问题
1.公务员培训教学方式单一
公务员培训是对成人的教育,而且是一批高素质人群的教育,其目的在于提高公务员的素质和业务技能。随着公务员选拔考试规范化、严格化和择优录用原则。公务员队伍整体素质和能力良好,绝大多数是本科学历,还有少数研究生、博士,对新知识的接受能力和适应能力较之普通群体更为强大。因此公务员培训更加注重知识的实用性和技术性,讲求实效原则。同时,对培训单位或培训教师讲授方式和内容也更为挑剔,传统填鸭式的讲授方式不足以满足公务员培训的实际需求。我国现阶段公务员培训形式单一,教学方法仍是传统大纲式的讲解,课堂气氛不活跃现象普遍存在。
2.培训评估制度不完善
目前,我国培训评估方式大多通过结业考试,结合访谈、调查问卷等形式对受训学员知识掌握程度进行考核。然而,在实际培训过程中评估主体有培训组织部门和施教机构,受训者所在单位和公众并没有参与评估,这使得评估结果科学性,实用性和准确性不高,培训实践意义难以测评。
其次,对培训评估重视程度不足,从法律法规层次来讲,对培训工作有了明文规定,人社部颁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着重强调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规定如下:
但是从实际各地执行情况来看,培训容易,评估难的事件屡见不鲜,评估结果不仅取决于上级领导的重视程度,还取决于当地工作时间的安排和资金状况。一些领导认为只要把培训做好了,评估是件费时费力又不讨好的事情,因此忽视评估程序。在贯彻落实上由于各地经济发展和事务重点的不同,难以形成统一评估模式。
3.培训的实际应用效果不明显
公务员培训的目的是为提高公务员素质,优化公共事务管理模式,使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队伍的壮大发展与社会经济发展相适应。依据《纲要》要求,各地相继推出新入职公务员集中培训计划和领导岗位公务员轮番培训,在公务员培训上花费了大量人力物力,然而在实际工作中能否自然运用所学知识仍是一个难题。对于思想教育、党性修养、道德品质、党的重大会议精神宣传等方面的素质教育难以用工作绩效来衡量,知识技能培训、机械设备应用培训与实际运用需要一定时间的转换过程,这也是现阶段公务员培训效果不明显的现实障碍。为全面加强行政机关公务员队伍建设,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联合下发文件《2011-2015年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纲要》,各地方相关部门纷纷响应,相继制定和执行适合本地区的公务员培训计划,但是各地呈上来的培训报告中看出,其培训结果各不一,全凭相关领导的重视程度,在制订培训计划上有侧重思想政治理论,有侧重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有侧重岗位技能培训,且无详尽培训内容和评估结果的展示。公务员本身也对受训工作认识有偏差,缺少学习的主动性,存在为培训而培训的思想观念。
二、公务员培训改革创新的理论原理
对于增强公务员培训效果,改进培训方式,首先复习以下几点近现代行政学理论原理和借鉴外国成功的公务员培训机制,以实施科学有效的公务员培训政策。
1.新公共管理理论
新公共管理理论是西方发达国家20世纪80年代兴盛的公共行政理论,也是近年来西方国家行政改革的主要指导思想之一。新公共管理理论注重政府活动的效率和质量,主要内容包括:“政府职能的重新定位,是掌舵非划桨;政府应广泛采用授权或分权的方式进行管理;在行政服务态度上,坚持‘顾客导向’的价值理念;竞争机制的引入,引入市场机制,提高公共物品及服务供给的效率;引入私营部门管理技术和方法,倡导企业家式的政府;绩效管理及产出控制等。”[1]公务员培训是一项关乎产出和结果的政府行为,新公共管理理论指导公务员培训理念将会大大提高其行政效率。“顾客导向”要求公务员培训对于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型岗位的培训需求,应制定相适应的培训课程方案;“引入竞争机制、市场机制”要求公务员培训主体多元化,市场化,聘用经验丰富,理论扎实,授课实用的指导教师,不拘泥于党校、科研院所主要阵地。积极引导企业咨询机构,智囊团等与社会市场接触密切的科研人员,激活模式化、形式化的传统培训形式。激发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竞争意识和创新思维,与市场机制接轨,与西方发达国家公务员体制接轨。
2.能力本位教育理论
能力本位培训理论兴起于二战时期的美国,“能力”是指人的综合能力,能力本位培训强调培养公务员的核心能力,重点在于提高公务员素质能力及积极有效的评估。这是一种建立在核心能力提高基础上的培训方式,不仅是对公务员职务需求进行培训,更加注重个人能力提升和职业规划。宗旨在于以人为本,个人综合素质高的公务员能胜任的不仅仅是目前的岗位需求,更要从长远角度出发,开拓其视野,提高其技能水平,为以后的晋升、发展需求做准备。能力本位教育理论在实际操作中有一定难度,这需要在培训计划制定时做大量的组织分析、人员分析、任务分析。除了加强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教育,要加强经济建设的重点、热点问题分析和解决能力。
3.西方国家有效培训机制
西方资本主义国家有更强的针对性和完善的网络化培训,以英国为例,英国公务员培训过程中注重以下四点:岗位训练、行动学习、“菜单式”与“模块式”教学、心理调适。且网络技术对公务员的远程培训已成为公务员培训的重要方式。营造面向终身学习的远程教育体系,巴西现代远程教育网工作在近几年建设中日趋完善,大大减少公务员培训费用,提高培训效率,实现了教育资源共享和师资的优化配置。这项措施值得借鉴,不仅适应公务员日常工作学习的自主化与个性化需求,也是适应现代化传媒和网络技术广泛应用。
美国早在1936年就制定《乔治狄恩法》规定各州政府定期举办公务员培训及联邦政府的经费补助事宜。1945年有了一套比较完善的行政培训计划,到1958年颁布《政府职员培训法》,从而形成完整的培训体系。
三、完善公务员培训的措施
1.公务员培训制度化,突出岗位需求及层次需求
我国公务员培训的主要教育基地以党校(行政学院)、社科院为主。党校、社科院近年不断发展壮大,初步形成了师资力量雄厚的公务员培训辅导班底,公务员培训内容体系不断完善,从新录用公务员到晋升领导职务的公务员,从从事专项工作的公务员到全体在职公务员,培训对象包括几近所有公务员。根据《公务员法》第61条规定:“机关对新录用人员应当在试用期内进行初任培训;对晋升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应当在任职前或者任职后一年内进行任职培训;对从事专项工作的公务员应当进行专门业务培训;对全体公务员应当进行更新知识、提高工作能力的在职培训。”其中对担任专业技术职务的公务员,应当按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要求,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基层的政治理论学习,法律法规和相关的方针政策,技能岗位知识培训,领导干部个人修养,道德、管理能力培训。以规章的形式加以规范化,使公务员培训稳定有序,确保培训有效性和普遍性,把公务员培训作为国家公务员制度的组成部分而存在。
2.拓宽培训渠道,提高培训效率
由于公务员工作岗位因岗设人的原则,各自负责不同事务的管理,同时兼顾整个科室日常工作的正常运行,难以抽出大量时间进行集中培训。因此,积极汲取西方国家市场化管理理念,在改革创新实践过程中,立足于我国公务员制度建立时间不长的实际,与新公共管理思想有机结合。公务员培训的形式不仅仅是坐在教室或会议室进行面对面的讲授,而是拓宽培训渠道,以视频会议、职位专门训练等多种方式教学,同时培训内容注重责任意识、能力提升、行政学和管理学理论教学相结合,打造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公务员队伍。
3.退休老干部开展工作经验培训
离退休干部群体有着丰富的工作经验和相对完善的行为处事作风,刚刚脱离工作岗位,处于工作和退休的过渡阶段应充分使之发挥余热,将工作经验、处世哲学传授于人,既切合实际工作需求又节约培训开支。俗话说:前车之鉴,后事之师。在公共决策中曾处于关键作用的领导干部,其工作经历和个人能力对中青年公务员有着深刻的借鉴意义和学习必要性。传承前辈优良行政文化、与时俱进达到高效的培训结果。
结束语
我国目前公务员培训体系建立起步晚,在培训制度和培训内容上还须不断完善。从法律层面上看,我国对公务员培训的规定在整体上对公务员培训有了初步的规范制度,但没有形成体系。在培训内容上,还需制定体现不同层次需求的教案,与日常工作紧密结合,达到高效的培训结果。
参考文献:
[1]李柱国.公共管理专业英语[M].北京: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2008.
[2]苏俊群.加强乡镇公务员培训管理的几点建议[N].钦州日报.2011-06-09.
[3]李忠新.培训与任职晋升挂钩-我省建立完善公务员培训登记制度[N].吉林日报,2011-07-30.
关键词:公务员;公务员培训
一、两国公务员培训制度的法律基础
1.我国公务员培训制度的法律基础
我国实行公务员制度起步较晚,虽然党和政府历来重视干部的培训工作,培训制度化发展标志性历程主要体现在:标志我国公务员制度建立的1993年《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公务员制度的确立,无疑使公务员培训再也不是可有可无、可松可紧的事情,而将被顺理成章地纳入法制轨道。公务员培训有序化、系列化、法制化逐步形成培训制度体系于1996年施行的《国家公务员培训暂行规定》、《国家公务员出国培训暂行规定》,以及《2001年一2005年全国干部教育培训规划》、 《2001年- 2005年国家公务员培训纲要》、《2002一2005年全国人才队伍建设规划纲要》,2005年4月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公务员法》则最终将公务员培训制度上升到法律高度,2008年由国家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出台了"公务员培训规定"(试行),给我们解读了公务员培训的政策法规。此外,还有《2010-2020年干部教育培训改革纲要》、《国家公务员通用能力标准框架试行》等政策文件,公务员培训的法律化表明自我国公务员制度正式推行以来,公务员培训制度取得了历史性飞跃。经过几年的努力,我国公务员培训取得一定的成果,具体表现为:教学内容不断充实提高;培训形式向多样化、科学化发展;培训机构初步形成网络;培训工作逐步走向法制化。不难看出,我国公务员培训工作在许多方面总结和继承了以往干部人事工作的优良传统和经验,同时也吸取了国外相关经验,在新形势下呈现出一种蓬勃发展的良好态势[1]。
2.日本公务员培训制度的法律基础
日本公务员培训的法律依据是战后初期制定的《国家公务员法》和《地方公务员法》,这两部法律后来都进行了多轮修订[2] 。1979年,日本政府根据公务员法颁布了《职业训练法》,该法第一条规定,本法的"目的在于……共同开发和提高劳动者职业所需要的能力,通过充实职业训练内容,普及和加强职业训练及技能鉴定,以谋求劳动者职业的稳定和地位的提高,并有助于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法律并对培训的种类、方式和内容等作了规定。1981年6月25日,日本以《国家公务员法》为基础制定了《人事院规则》,它成为人事院执行研修工作的指导性文件,并于1994年最后修改。1997年最新修订后的《国家公务员法》第3条第二款明确规定:"人事院根据法律的规定,负责改善公务员报酬、工作条件,提供行政管理建议,确保职阶制、考试及任免、报酬、研修、晋升、惩戒、申诉及其他公务员管理工作的公正性,负责做好公务员利益的保护工作"。日本《地方公务员法》也对公务员培训加以立法保障,其第三十九条第一项规定:"为使职员发挥及增进工作绩效,应赋予其接受研修之机会"。
二、两国公务员培训的培训内容与培训理念
1.中国公务员培训内容与培训理念
我国公务员培训主要有初任培训、任职培训、专门业务培训、在职培训等。初任培训是对新录用公务员进行的培训,培训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理论、依法行政、公务员法和公务员行为规范、机关工作方式方法等基本知识和技能,重点提高新录用公务员适应机关工作的能力。任职培训是按照新任职务的要求,对晋升领导职务的公务员进行的培训,培训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理论、领导科学、政策法规、廉政教育及所任职务相关业务知识等,重点提高其胜任领导工作的能力。专门业务培训是根据公务员从事专项工作的需要进行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重点提高公务员的业务工作能力。专门业务培训的内容、时间和要求由机关根据需要确定。在职培训是对全体公务员进行的以更新知识、提高工作能力为目的的培训。在职培训的内容、时间和要求由各级组织、人事部门和机关根据需要确定。
从目前我国公务员培训现状来看,由于宣传力度不够,约束程度较低,曾出现了"培训工作说起来重要,干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尴尬局面。传统的公务员培训根植于计划经济的土壤,计划经济下的"国家包办,高度集中统一"的方式,使公务员培训渐渐跟不上时展的步伐,从而暴露出许多和新形势不相适应的地方。同时市场经济成分,经济活动的多元化和复杂化,经济全球化进程中高新技术革命带来的信息化和网络化,对公务员的知识结构、文化程度、管理能力提出了全新的要求,大部分省市及发达地区对于传统的"一次培训,终身享用"的观念日渐淡薄,不断更新知识的再教育、继续教育直至终身教育已逐渐成为公务员心中的普遍意识和自觉行为。公务员培训的日趋制度化也逐渐使公务员接受培训的权利和义务得到保障,开始由被动式培训向主动式培训转变。
2.日本公务员培训的内容与理念
日本的公务员培训课程设计非常丰富,2005年,日本人事院以及各省府开设的进修总课程数已达13,375门,进修学员达337,029人,其中授课时间超过20小时的课程达4119门,进修学员达99,524人。根据前述的日本公务员培训种类及日本人事院白皮书,日本公务员的培训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干部行政官研讨会
这类研修主要针对各府省部局长级、审议官级和首席课长级职员开展,培训内容一般根据时事热点设定,并不固定。
(2)行政研修
行政研修是日本公务员培训的主要方式,课程主要以公务员现状思考、公共政策现状思考、学习领导力和管理提升等三大主题为核心来设计,参加此类进修的职员除日本政府各府省的职员外,还有来自民营企业、地方公共团体以及外国政府的相关人员,研修形式包括集训进修、反复研讨、交换意见等。
(3)女性职员研修
课程设计以提高女性职员的业务能力与职业素养为主,包括女性职业生涯规划、女性自强等。还以"保持高涨热情、发挥能力继续工作"为主题,开展以休产假的女性职员为对象的"中央官厅女性职员公开研讨会"。
(4)实务经验者进修
这类研修主要针对从民间和企业招聘的有工作经验的公务员而开展,一般为期两天,课程内容包括国民服务意识、惩戒制度、公务员伦理讲座和案例研究,同时会安排与老一辈的有实际行政经验的公务员作交流讨论。
三、两国公务员的培训机构保障
1.中国公务员的培训机构
国家行政学院是我国最具权威且管理现代化的公务员培训院校,以中短期在职培训为主,隶属于国务院,主要培训副厅、局、司以上的国家公务员和培养高层行政管理及政策研究人员,培训经费由国家财政全额预算拨款。除国家行政学院外,中国政府还相继建立了省级地方行政学院,其中地方行政学院的师资由国家行政学院和中国高级公务员培训中心培养。另外,党校在我国成为对党员干部进行理论和业务培训的重要基地,同时不少科研院所,尤其是从事人事、人才科学研究的科研院所经过批准,也可以承担国家公务员培训的任务。但由于我国国家公务员培训事业发展的时间较短,在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和管理干部学院之间的培训范畴划分还存在着一定的问题。
2.日本公务员培训机构
在培训的行政管理机构设置上,日本全国公务员培训领导机构为日本人事院。作为对国家公务员进行人事管理的中立组织,人事院受内阁管辖,负责公务员的招聘考试、薪酬、休假、研修服务、惩戒申诉、伦理保持等工作。在培训方面,人事院主导国家公务员培训,负责制定培训的总体规划并指导各相关府省培训工作的实施。日本人事院由3名人事官组成,其中1人担任总裁,人事官经国会同意、内阁任命、天皇批准后担任。人事院下设事务总局,其下再设人才局、公务员研修所、8个地方事务局及冲绳事务所等机构。其中人才局主管国家公务员的招聘、晋升、职位管理、人才发展等事务,下设培训协调处和培训指导处负责对各府省公务员培训工作的总体协调与全面指导。各地方事务局或事务所负责当地公务员的进修培训。公务员研修所则是为各府省职员提供培训进修的机关,是国家行政培训机构的核心,它成立于1959年,承担着全日本高级公务员的培训工作,凡是通过选拔、考试进入高级公务员队伍序列的公务员,或者能力突出、有志于进入行政管理核心层面的公务员,都需参加该研修所的培训后方能实现个人职业生涯规划。现在,每年有大约2,000人在公务员研修所接受进修[3]。
四、公务员培训体系研究的启示
培训工作是对公务员的长期投资,是对在职公务员进行的继续教育,培养公务员履行职务所需的特定智能,增强工作人员的技能水平与管理水平,充分挖掘和完善自身的潜能,使工作人员开拓自我,超越自身,与此同时,还可提高行政效率,减少政府开支,提高生产收入,并适应行政改革的知识需要,这是培训的作用所在。
公务员培训的需求是高度多样化的,包括知识、能力等大类,又包括知识和能力的多种构成要素,如决断能力、协调能力、沟通能力等。使事情更复杂化的是,知识和能力不是抽象的,不仅需要与受训者的职责领域结合起来(比如, 县长和处长、商务部处长和交通部处长,职责领域存在巨大差别),而且要与他们的职位结合起来(比如同样是决断能力、协调能力,厅长和处长所要求的就有所不同)。要切实提高受训练者的知识和能力,培训内容的针对性显然十分重要,否则,不仅意味着有限资源的浪费,而且会因为供需脱节而影响培训对公务员的吸引力。在发达国家,公务员培训的重要形式之一是专业学位教育,如公共行政(MPA)、公共政策(MPP)、公共卫生(MPH)等。由于学员来源的多样性,这类培训的针对性还是有限的,着眼于综合素质的培养和提高,可以说是"某一专业领域的通才培养模式"。对履职需要的专门技能,主要靠其他方式进行培训。对于我们国家来说,公务员培训已经取得了不错的效果,但仍存在一些问题。相对于其他几个国家来说,没有公务员培训的立法保障,即没有专门的公务员培训法来对我们国家的公务员培训提供指导的参考。此外,培训内容较为单一,培训理念上没有真正把公务员培训重视起来或者放到一定高度上。最后,公务员培训出现了国际化与市场化的趋势,针对我们国家公务员出国培训是否变成出国旅游等实际问题,还有待相关政策法规的进一步完善。
参考文献:
[1] 杨桄.我国公务员培训制度研究[D].吉林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5.
[2]吴园.日本公务员培训制度以及对我国公务员培训制度的启示[D].吉林大学硕士论文,2007.
[3]佐藤达夫.国家公务员制度[M].日本:学阳书房,1997
[4] 陈福今. 《公务员培训理论与实践》[M].北京:国家行政学院出版社.2009.
[5] 谭功荣.《公务员制度概论》[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
为深入贯彻党的**、**全会精神,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新一轮大规模培训干部工作的重大部署,大力推进公务员素质能力建设,经研究,决定用两年时间开展行政机关公务员通用能力培训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标
通过培训,使行政机关公务员系统掌握通用能力标准体系,能力建设的基本理论、基本方法、基本途径,完善知识结构,创新管理理念,提升实践能力,进一步强化执行力和公信力,更好地服务改革开放和科学发展,为我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组织保障和才智支持。
二、培训对象
全省各级行政机关公务员和政府系统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单位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的工作人员。
三、培训内容
根据国家有关部署并结合我省实际确立。培训内容主要包括政治鉴别能力、依法行政能力、公共服务能力、调查研究能力、学习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创新能力、应对突发事件能力、心理调适能力等九项通用能力的知识体系、实践要求与培养途径;《中华人民共和国应对突发事件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详见《**省公务员通用能力培训大纲》。
四、培训方式
自学、集中培训与专题辅导相结合。省直单位采取在职自学与专题辅导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培训。其中,专题辅导由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利用**省干部教育培训网络平台组织实施。市以下可采取专题培训与自学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有条件的市、县可以开展在线辅导和远程教育活动试点。省以下垂直管理单位的公务员参加属地组织的学习培训活动。
五、考试考核
为加强培训管理,提高培训实效,应训人员皆应参加学习培训情况考试考核。凡**年1月1日后出生者,应参加通用能力考试;**年12月31日前出生者,应在完成培训任务后提交两篇学习心得文章(每篇不少于3000字)作为考核依据。凡完成培训任务并通过考试考核者,认定在职学习100学时或12天,学习情况存入本人培训档案并记入公务员培训证书。
在职培训、辅导和考试考核的具体计划与实施办法,由各级组织、人事部门分级制定并组织实施。
六、时间安排
(一)**年4月初部署培训工作;
(二)4月下旬启动师资与业务骨干培训班;
(三)8月份启动省直在线辅导工作;
(四)10月份启动考试考核工作;
(五)**年6月底和11月底前分别完成省直、市以下公务员培训考核任务。
七、相关要求
开展通用能力培训是大规模培训干部的重要举措,是加强公务员能力建设的重要内容。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增强公务员培训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将通用能力培训纳入本地本部门大规模培训干部工作计划,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精心组织。要依法加强培训制度建设,不断完善培训调学、在职自学、工作督查、情况通报等措施,努力提高公务员培训的法制化水平;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不断创新培训方式方法,增强培训工作的活力,努力实现培训规模和质量、效益的有机统一。
为加强培训指导,确保培训工作按计划有序推进,各市、省直各单位应于**年5月底前将本地本部门公务员通用能力培训计划报送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将通用能力学习培训情况作为公务员考核、评优的重要依据。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将对培训实施情况进行定期督查、通报。
联系电话:
省委组织部干教处
一、充分
认识《公务员法》颁布实施的重要意义
《公务员法》总结了我国公务员制度建设经验和教训,借鉴了国外公务员制度中的成功经验,将长期形成的干部人事管理的有效做法和改革的经验上升为法律,进一步丰富和完善了公务员管理的内容。对于我们基层人事部门审视干部人事制度发展方向、厉行人事制度改革、建设“四化”干部队伍、提高执政水平和效率有着关键的指导意义。
一是为基层人事制度改革指出了明确方向。《公务员法》的颁布实施使干部人事工作实现了真正意义上的有法可依,为公务员管理活动提供了权威性、规范性、稳定性和普遍约束力的基本法,它适应当前从国家到基层的公务员建设、管理、监督的新情况,吸收了许多公务员制度改革经验和做法,在许多方面进行了制度和机制创新,进一步指明了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方向,这对于解决我们基层人事制度建设存在的制度不完善、机制不健全、执行欠力度等一系列问题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依据,有利于形成科学合理的全方位一体化、规范化的基层公务员管理制度,提高人事管理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水平。
二是为基层公务员队伍建设提供了科学保障。公务员队伍的水平和能力直接关系到党的执政水平、国家的管理能力和整体形象,建设高素质的公务员队伍,尤其是建设高素质的基层一线公务员队伍始终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关键措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繁荣兴旺、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证。而公务员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能力建设都必须以制度、机制建设为保证,《公务员法》建立了公开选拔制度、任职试用期制度、部分职位聘任制度等多项公务员管理制度,又从新陈代谢机制、竞争择优机制、权益保障机制、监督约束机制等四方面进行机制建设,克服了因经济社会发展、政策制度建设滞后等各种因素带来的公务员概念不明确、管理方式陈旧单一、管理制度不健全、权益保障无力度等基层公务员管理方面的困难,有利于形成统一规范、运转协调、充满活力的公务员制度,建设一支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基层公务员队伍。
三是为基层行政运转提供动力支柱。《公务员法》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原则,坚持监督约束与激励保障并重的原则,对包括党政干部在内的各级公务员进行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考核,有利于保证广大基层公务员切实履行义务,正确行使权力,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与正确的政绩观,促进基层政府摆脱因循守旧、观念落后、功效不高的束缚,保持勤政廉洁,不断提高执政能力和服务水平。
二、切实做好《公务员法》的学习宣传工作
法立于上,教弘于下。公务员法是一部原则强、外延广的带有总章程性的法律。作为基层人事部门,我们是贯彻实施《公务员法》的一线堡垒和重要力量,当前的重要任务就是要在中央省市组织人事部门的领导下,在深刻认识贯彻实施《公务员法》的重要意义和战略作用的基础上,结合基层公务员队伍现状,用理论指导实践,以学习宣传促进贯彻实施,用高度的思想认识和务实的学习宣传行动打好《公务员法》贯彻实施的第一仗。
一是明确学习任务,制定学习计划,不断提高学习的主动性和科学性。充分发挥基层组织人事部门的作用,先学一步,全面、准确、熟练地掌握《公务员法》的具体规定,作好学习表率,同时加强组织领导,根据不同层次、不同岗位的公务员特点,提出不同要求,采取不同方法,制定学习方案,加强学习调研,注重培训提高,围绕熟记条文、吃透精神、找出问题、抓好落实等方面进行系统学习思考,确保学习有目标、有方法、出成效。
二是丰富学习形式,创新宣传方法,不断提高学习宣传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基层单位、干部和群众有着各自的获知方法和规律,在学习宣传中就一定要把握这些规律,结合实际丰富学习形式和内涵,创新方式和方法,全面发动,广泛宣传,用行动带动学习主动,用热情营造学习氛围,用理论促求实际成效。
三是深化学习理解,巩固宣传成果,不断掀起学习的新、取得贯彻的新成效。加强学习宣传《公务员法》的实效性和长效性,用学习成果推进工作实践,用新的实践成果促进更深一步的学习。围绕公务员制度推行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深入展开调研,确定解决的办法;围绕实施《公务员 法》可能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探讨贯彻落实的措施和对策建议,真正达到学习、巩固、提高的目的,为《公务员法》在我县的顺利实施创造有利条件。
三、不断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
在做好《公务员法》学习宣传工作的基础上,我们还应充分发挥组织人事部门作用,做好基层公务员队伍、政策制度的调研、加紧公务员能力建设等工作,为《公务员
法》的明年实施做好充分准备。
一是加紧调研,充分认识公务员队伍基本情况。结合我县经济实际,加紧对分务员管理的各项政策规定进行梳理总结,对不适应《公务员法》贯彻实施的各项暂时规定办法进行清理,为公务员管理政策减肥。同时加紧对我县公务员队伍建设进行调研,充分科学地认识我县公务员队伍的基本情况,从而有的放矢,提高《公务员法》在我县贯彻的效率。
一、以深入开展带头创先争优争做人民满意公务员活动为载体,全面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
(一)深入开展带头创先争优争做人民满意公务员活动
《广西壮族自治区关于开展带头创先争优争做人民满意公务员活动的实施意见》对全区开展带头创先争优争做人民满意公务员活动作了全面部署,各市各部门要结合各自实际和行业特点全面推进。要建立健全公务员主管部门牵头抓总、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要引导行政机关公务员牢固树立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贯彻“六戒”要求,加大“六治”力度,讲真话、办实事,解民忧、求实效,满腔热情地做好服务人民群众的各项工作。要把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与政务公开有机结合起来,按照中央的统一部署,公开机关的承诺、公开政策文件、办事流程、工作结果以及相关政务信息,充分尊重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全面提升人民群众的满意度。要把活动的开展与做好本职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引导广大公务员履职尽责,在本职岗位上创造一流的工作业绩。各市各部门要注重实际,创新方式方法,丰富活动内容,加强舆论宣传,树立各个领域、不同层次的先进典型,确保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我们将适时开展专项检查,及时总结各市各部门的成功经验,促进活动健康深入开展。
(二)扎实推进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
要以忠于国家、服务人民、恪尽职守、公正廉洁为主要内容,以政治信念坚定、精神追求高尚、职业操守良好、人民满意为目标,在全体公务员中深化职业道德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公务员职业道德培训大纲》,将职业道德作为各类培训的重要内容。加大公务员职业道德大讲堂建设力度,通过组织公务员职业道德理论研讨、创建机关文化、选树公务员职业道德模范等有效形式,吸引和组织广大公务员积极参与到职业道德建设中来。要加强公务员职业道德社会监督工作,建立健全投诉、整改制度,开展群众满意度调查,完善社会评议机制。要把加强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与健全公务员管理制度紧密结合起来,将职业道德作为公务员选拔任用的重要标准、考核奖励的重要依据、规范约束的重要手段,夯实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的制度基础。
(三)继续大规模开展公务员培训工作
要抓好《2011-2015年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规划》的落实,加强公务员培训管理制度建设和基地建设,逐步形成完整的制度体系,建立各具特色的公务员培训基地。深入推进公务员“四类培训”,丰富公务员初任培训内容,扩大县处级公务员任职培训规模,推进专门业务培训,广泛开展在职培训,全面提升公务员能力素质。继续重点抓好中西部对口培训和专门业务培训,依托广西教育培训网,组织公务员开展网络自主选学培训,探索建立公务员网络培训学时学分管理制度,推进网络培训规范化。
(四)创新公务员考核工作
认真总结各市各部门开展公务员年度考核的经验,继续改进和完善年度考核工作。开展平时考核试点,努力破解考核指标、考核数据采集、考核结果运用等难点问题,逐步建立健全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指标体系。要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在公务员选拔任用、培养教育、管理监督、激励约束等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
(五)切实加强基层公务员队伍建设
要加强调查研究和分类指导,完善基层公务员培养、使用、激励、约束机制,进一步优化基层公务员队伍结构,激发基层公务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要研究制订特殊考录政策,鼓励和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切实解决少数民族、边远艰苦地区招人难问题。配合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做好从优秀村干部中考录乡镇公务员工作,努力建设充满生机和活力的基层公务员队伍。
二、深入贯彻实施公务员法,进一步健全和创新公务员管理制度
(一)继续完善公务员法配套法规
根据国家配套法规建设进程,及时制定广西的实施意见。深入开展公务员法的学习宣传活动,提高公务员对法律法规的熟知水平。继续开展落实公务员法及配套法规执行情况检查活动,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不断强化依法管理公务员的意识,为法律法规的落实创造良好条件。
(二)建立健全公务员考试录用新机制
公务员考录工作是社会关注的焦点。我们要严格按照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录用实施办法(试行)》确定的职责任务开展各项考录工作。除特殊职位外,自治区级机关全部录用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人员。市县乡级机关招考,要加大招录应届高校毕业生的力度。今年继续完善从基层一线考录政策,注重录用人员来源的多样化。继续开展定向招录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工作。完善考录政策体系,研究制订公务员录用体检、考察指导意见等政策性文件。组建自治区级面试考官、命题专家和阅卷专家等“三支队伍”。各市也要逐步建立面试考官队伍,建立考试考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要加强考录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管理,重点要加强纪律教育和纪律约束。对在公务员考试录用中的违法违纪行为要零容忍,特别是对工作人员违法违纪的,要依法依规从严处理。
(三)严格规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
扎实抓好已参照管理单位的依法管理,重点研究参照管理单位与行政机关并轨管理办法。要组织参照管理单位开展公务员法的全员学习、培训,适时举办参照管理单位主要领导和人事科长培训班。各市各部门要组织其他工作人员学习培训,帮助大家熟悉公务员法,做到依法管理、依法开展工作、依法维护自身权益。坚持审批标准和程序,从严做好经常性审批工作。严格按照公务员法做好参照管理单位人员日常管理工作。
(四)改革创新公务员选拔任用和管理机制
公务员选拔任用和管理机制是激发公务员队伍生机和活力的客观要求。要认真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党政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2010-2020年)》精神,按照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要求,改进竞争性选拔任用方法,加大对竞争上岗的指导和宣传力度,加强对竞争上岗考试考核的研究,提高竞争上岗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水平。要积极推进公开遴选工作,我们将会同自治区党委组织部集中开展区直机关公开遴选活动,要通过公开遴选,强化从基层选人用人导向,探索建立培养选拔基层公务员的有效机制,进一步优化党政机关公务员队伍专业结构、来源和经历结构;打通公务员在各级机关之间的交流渠道,使公务员转任制度更具规范性和科学性。各市也要积极开展公开遴选工作。继续推进公务员分类管理和聘任制工作,组织监狱、劳动教养机关开展执法勤务机构人民警察警员职务套改工作,指导防城港市开展聘任制公务员试点,总结试点经验。贯彻落实任免升降、调任规定,规范公务员任用、交流工作。
(五)继续推进公务员监督约束机制建设
认真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关于从严管理干部的要求,进一步严肃公务员队伍纪律,规范公务员履职行为。以《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实施五周年为契机,推进公务员申诉公正委员会组建工作,依法处理公务员申诉案件,维护公务员合法权益。
三、围绕党委、政府工作大局,切实做好表彰奖励工作
(一)认真做好规范评比达标表彰奖励工作
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评比达标活动管理办法(试行)》,成立评比达标协调小组和办公室,参照国家工作格局,设立常设机构,适当增加人员编制,为开展工作提供组织保障。各市各部门要对现有的评比达标表彰项目进行清理,落实分级管理制度,严格控制审批规模,规范奖励经费使用。围绕自治区党委、政府决策部署、重大工作和经济社会形势发展变化,探索研究表彰项目进入、退出机制,实现表彰项目在总量控制基础上的动态管理。
(二)进一步加强表彰奖励综合管理
制定工作制度,规范工作流程,推进记功嘉奖工作规范开展。要对实施行政奖励的系统和部门实行计划申报制度,对年度开展评比表彰的单位数量进行适当调控,推进表彰奖励工作规范平稳开展。要做好表彰奖励的审核把关工作,坚持面向基层一线,严格执行“两审三公示”制度,使表彰对象经得起实践、历史和群众的检验。对省部级以上的表彰奖励工作,各市各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及时报送推荐结果。要充分发挥表彰奖励工作的激励示范和引领作用,通过各种生动有效的宣传,使先进模范事迹深入人心,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崇尚先进、学习先进、争当先进,在全社会营造先进光荣的浓厚氛围。
四、抓基础固基本,扎实推进公务员管理系统建设
(一)继续加强公务员管理系统机构和队伍建设
我们将加强协调,各市也要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力争年内各市都建立公务员管理机构。要带头开展好创先争优争做人民满意公务员活动,深化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我们将组织公务员管理系统科以上干部轮训,全面提升市、县两级公务员管理部门领导、市级公务员管理部门中层骨干和区直行政机关人事部门负责人的思想政治素质、工作能力、工作作风和反腐倡廉建设水平。以追求卓越、严格管理、团结和谐为主要内容,创建公务员管理机关文化。
(二)积极推进“三基一化”(基本制度、基础资料、基本功和信息化)建设
根据国家公务员局的部署要求,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全区公务员管理系统信息建设,推进公务员管理系统信息数据分中心和公务员数据库建设工作,努力实现区、市、县三级公务员管理部门网络贯通和信息畅通。做好2011年度公务员统计工作,继续组织市、县和区直行政机关负责公务员年度统计工作的业务骨干培训;各市各部门要认真采集数据,从源头上保证数据质量,按时报送统计结果。要继续完善基本制度和工作规划,形成管理规范、衔接有序、协调通畅、运转高效的工作机制。加强基础资料、基本数据的收集、整理和运用,强化机关工作人员基本功训练,提高工作质量。
(三)积极做好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
各地在部署重大任务、召开重要工作会议、开展重要活动时,要有计划地开展新闻宣传。对各市各部门在公务员管理工作中的典型经验,我们将及时总结,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宣传。各市各部门要及时报送工作信息,共同办好公务员局门户网站。
(四)带头做好依法行政工作
论文关键词:公务员;绩效管理;激励理论
1 转变观念
绩效管理不单单是评估绩效的结果,绩效管理过程应该是行为和结果的统一,以实现个人绩效和组织绩效为其目标。绩效管理是一个完整的管理过程,它侧重于信息沟通与提高,强调事先沟通与承诺,并在管理中实行持续不断的改进和反馈,形成不断提升的绩效管理循环。
大多政府部门,将绩效管理狭隘的理解为绩效考核的过程,这是一个错误观念。要实现公务员绩效管理的正常运行,必须要做的就是观念的转变,树立整体观念,将绩效管理视为一个有机统一的过程。在此过程中,可以加强对工作流程的记录,为绩效管理整个过程提供依据,也可以设立公务员绩效档案,树立长期绩效管理的观念。
2 重视工作生活质量
政府公务人力资源管理的重要目的在于要使公务人员有良好的绩效表现以及较高的服务品质。而这一切都涉及到改善公务人员的工作生活质量的问题。现代公务人力资源管理已经抛弃了传统人力资源管理那种重控制、重监督、重处罚的消极管理,而转向营造良好的生活工作生活质量,并以此激发公务人员的活力。
所谓工作生活质量(quality of working life ,简称qwl),基本倾向于三个不同的取向:
(1)强调工作场中某些条件的质量的提升;
(2)强调工作生活品质领域内工作环境能满足个人需求的程度;
(3)强调改善个人福利和组织效能的办法。
工作生活质量活动把个人发展与组织发展有机地结合起来,通过外部环境的改善,影响公务员的心理状态,从而实现公务员绩效水平的提升。例如,香港公务员的管理在员工关系以及福利待遇方面是一枝独秀,为提高公务员的工作生活质量给出了良好的示范,香港对公务员既严格管理,又不乏人文关怀,在福利待遇方面,不仅公务员的总体工资要高出社会平均工资水平,而且在医疗、住房等方面也享有优厚的福利,公务员退休后可享受高额的养老金,生活宽裕,衣食无忧。政府无论在中央或部门层面均设有员工协商组织,中央层面有高级公务员评议会、第一标准薪级公务员评议会、警察评议会和纪律部队评议会。任何影响公务员服务条件的重大改变,都会通过这些中央协商组织咨询员工。部门层面有部门协商委员会,管职双方定期举行会议交换意见,促进彼此的了解和合作。公务员如觉得受到不公平对待,可通过既定途径提出申诉。个别公务员如遇到困难,亦可获得辅导、指导和协助。公务员事务局和部门又推行“公务员建议计划”,鼓励员工提出改善公务员效率的建议。如所作建议具有实际效用,有关员工可获奖励。员工福利基金为举办员工福利及康乐活动而设,而员工济急基金则协助员工解决突如其来的经济困难.
总体来说,这些措施使得香港公务员的工作没有后顾之忧,工作环境得到全面改善,工作生活质量水平较高,员工的工作满意度不断提高,从而使个人绩效不断提高,有利于组织目标的实现。
3 各环节的优化策略
3.1 建立科学的绩效考核指标体系
针对公务员很多行为结果难以量化的问题,在对公务员的绩效管理过程中应当注重将绩效考核指标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用科学的指标体系对公务员进行绩效考核。其中,非常可取的一种方法就是利用中介指标或替代指标来实现对某一种行为的绩效考核,例如,要想对辑毒警察的工作效果进行考核,可以结合以下一些指标来进行:的市场价格(价格越高,说明防范得越严),缴获的纯度(纯度越低,说明防范越有力),与吸毒相关的死亡或住院人数(人数越少,说明辑毒工作做得越好),刑事案件中与吸毒有关的犯罪者(如果此类犯罪者人数越少,说明辑毒工作做得越好)。这种方法无疑在很大程度上可以解决对公务员的绩效往往无法用直接指标进行考核的困难,同时也建立了个人目标与组织目标之间的联系,符合期望理论的要求。
3.2 针对自己部门的特点采用科学的绩效考核方法
量表考核法、情境模拟法、关键事件法、行为锚评分法、360度考核法等绩效考核方法都各有利弊,不同的组织应当根据自己的组织特性、人员个性去制定并采用一种或多种不同的考核方法,根据公平理论的要求,维持公务员个人的公平感是进行方法选择的重要因素。香港当局设立考核委员会的做法,是对360度考核的实践,得到了成功的验证。
3.3 加强绩效监控
绩效监控离不开各种规章制度的约束,这种制度从本质上说是一种负强化,通过各种制度的约束避免一些行为的发
生,如山东省济宁市最近颁布了“戒酒令”即公务员在中午严禁喝酒,一旦发现,将受到惩罚,这在一定程度上改善了公务员酒场横行,醉酒上班的习气。另一方面,无论是高绩效还是低绩效行为,都应当对其进行及时的总结与沟通,并且在整个绩效管理的实施过程中,要注重对绩效考核结果的应用,根据强化理论,这样可以避免绩效考核的形式主义,有利于调动公务员整体的工作热情.
3.4 绩效考核结果的正确运用
绩效考核结果与员工的升迁、薪酬、培训计划的制定密切相关,是激励员工工作积极性的后续进展。例如,湖南省浏阳市广电局古港广播站的杨厚积,由于连续3年拒不参加年度考核,依据浏阳相关考核条例,他在今年的绩效考核中再次被评为不称职,并将被予以辞退,湖南省浏阳市的绩效考核内容包括个人工作纪实、日常检查监督、服务对象意见等,并实行打分制,连续两年得分低、绩效考核不合格者或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考核者,坚决予以辞退。凡是被群众投诉三次以上的公务员,绩效考核中一律定为不合格。绩效考核结果与奖金挂钩,绩效考核不合格的扣发全年目标考核奖金,绩效优秀者年终奖金高于平均奖20%以上。浏阳市的做法使得其绩效结果得到充分的应用,作出了良好的示范。
3.5 管理系统的整合
国家公务员的智力素质包括:观察能力、分析能力、理解能力、判断能力、反应能力等。
1.观察能力
观察能力是对各种问题和现象的洞察力。这是保证国家公务员处理问题时,能够具体情况具体分析的前提。
要求国家公务员对事物的观察力强,可以通过现象看到本质,预见事物的发展和变化。
2.分析能力
分析能力是指把事物分成几个部分或几个方面,分别加以考察和综合分析,确定问题性质和原因的能力。这是国家公务员把握问题实质的基础。
要求国家公务员分析能力强,能够抓住主要问题,善于分析了解症结之所在,进行全面逻辑分析,作出正确结论。
3.理解能力
理解能力是对事物的认识领会能力。它是保证国家公务员贯彻执行国家方针政策和上级指示不出偏差的基础。
要求国家公务员理解问题能力强,理解问题准确、迅速,并能举一反三。
4.判断能力
判断能力是指国家公务员对工作问题进行分析观察后,要对问题的性质、特征和现状进行判定,作为执行政策和决策的依据。这也是国家公务员在掌握真实信息的基础上,依据逻辑推理,作出某种判断的决策能力。
要求国家公务员判断能力强,对重要的问题,考虑周详,妥善解决,能够正确地判断事物因果关系,预测事物发展的可行性。
5.反应能力
反应能力是指根据工作目标、工作方针、工作计划以及外部其他环境和条件的变化,及时而恰当地调整行为的能力。
要求国家公务员待人处事很灵活,善于审时度势,作出决策,应付复杂多变的情况,取得主动地位。
二、通用能力素质
国家人事部2004年颁布的《国家公务员通用能力标准框架》对通用能力素质作出了规定:政治鉴别能力、依法行政能力、公共服务能力、调查研究能力、学习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创新能力、应付突发事件能力、心理调适能力。其能力标准如下:
1.政治鉴别能力
国家公务人员明辨大是大非的能力,善于从政治上观察思考和处理问题的能力,透过现象看本质的能力,正确把握时展要求,科学判断形势的能力,以及高度的政治敏锐性和洞察力。
2.依法行政能力
包括两个层次:第一层次是对政府相关法律、法规的认知能力,它不仅是简单的“知”,而且一定要达到相当的理性把握,即对法律法规的理解和认识。第二层是对法律、法规的运用能力,要求国家公务员在行政过程中一定要严格依法办事,依据充分,操作适度,把所有的言行控制在宪法和法律规定的范围之内。
3.公共服务能力
主要包括:责任行政能力、廉洁行政能力和接受人民监督能力。
4.调查研究能力
重点强调的是密切关注调查研究对象,并运用科学的理论、方法、手段了解社情民意的能力,以及通过调查研究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5.学习能力
主要强调的是:树立终身学习观念;自我培养必备的学习能力;以及根据自己的特点灵活运用学习方法提高自己的学习能力。
6.沟通协调能力
通过情感、态度、思想、观点等各种信息的交流,来控制、激励和协调他人的活动,使之相互配合,从而建立良好的协作关系的能力。
7.创新能力
指公务员在正确思想路线的指引下,一切从实际出发,敢于和善于运用基本原理解决现实工作和社会发展中的矛盾、问题,创造性地进行工作的一种本领。
8.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主要包括有效掌握工作相关信息,及时捕捉带有倾向性、潜在性问题,制定可行预案,并争取把问题解决于萌芽之中;正确认识和处理各种社会矛盾,善于协调不同利益关系;面对突发事件,头脑清醒,科学分析,敏锐把握事件潜在影响,密切掌握事态发展情况;准确判断,果断行动,整合资源,调动各种力量,有序应对突发事件。
9.心理调适能力
心理调适能力主要包括事业心强,有积极、乐观、向上的精神状态和爱岗敬业的热情;根据形势和环境变化适时调整自己的思维和行为,保持良好的心态、情绪;自信心强,意志坚定,能正确对待、处理顺境与逆境、成功与失败问题;良好的心理适应性,心胸开阔,容人让人,不嫉贤妒能。
三、岗位所需的工作技能以及其他能力
岗位所需的工作技能以及其他能力要素包括决策能力、组织能力、知人善任能力、岗位所需的业务操作能力等。
1.社交能力
社交能力是指国家公务员在工作中,与上下级和组织内外有关人员沟通与交往的能力。
要求国家公务员社交能力强,社会接触面广,能广泛建立工作联系,与人和睦相处,密切合作。
2.解决问题能力
解决问题能力是指国家公务员在贯彻上级指示精神,完成工作任务遇到困难和问题时,能分析问题,抓住重点,通过多种途径和方式将矛盾化解的能力。
要求国家公务员解决问题的能力强。
3.决策能力
决策能力是指国家公务员能够从实际情况出发,对方向性、全局性的重大问题能准确把握和正确解决的能力。这是国家公务员尤其是担任一定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十分重要的一种综合能力。
要求国家公务员在决策时能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特别是有关专家的建议,在集思广益的基础上果断作出科学决策;决策有战略眼光;能在风云变幻中及时作出正确决策。
4.组织能力
组织能力是指国家公务员在一定的工作环境中,能根据工作任务的特点和需要,选择适当的组织形式,建立精干有效的工作机构和控制系统,实行科学的分工和授权,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善于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并把他们组织到实现工作目标的活动中去的能力。
要求国家公务员组织能力很强,善于计划、指导、监督协调,充分调动下属积极性,提高工作效能。
5.知人善任能力
知人善任能力是指对担任领导职务的国家公务员要善于发现人才,用人之长,做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同时,要重视人才资源的开发,有计划地培养和造就多方面的优秀人才,以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
要求担任领导职务的国家公务员在人才招聘、人才选拔、人才配置时,能够做到将每个人的个性特征与岗位需求吻合,用人之长;十分注意人才的培养,将人才作为一种资源加以开发利用;重视发现和选择优秀人才,知人善任,使人尽其才。
6.业务操作能力
摘要:公务员的能力关系着政府政策的执行情况,关系着政府机关的形象。由于我国传统的官本位思想、公务员入口不严谨、工资待遇不规范等问题,公务员队伍建设中存在不少问题,影响了公务员队伍的形象。为了提高公务员形象,必须要加强对公务员行政伦理教育、素质能力测评和有效的监督。
关键词:公务员形象;公务员素质;形象建设
公务员是各种行政活动的决策者、组织者、执行者,公务员自身的能力素质关系着决策执行的实施状况,直接影响着国家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及其效果。近些年来,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国家公务员队伍不断扩大编制,据有关部门估计我国公务员人数每年递增20%,中国公务员队伍已经是世界上最庞大的公务员队伍。而在数量不断增多的同时,其素质也参差不齐,在人民群众中产生了很坏的影响,败坏了党和政府的形象。当前网络中关于公务员的负面报道层出不穷,警察醉酒打人、深圳公务员打骂父母、,这使得公务员成为众矢之的,公务员形象在群众心中越来越差。这就要求必须提高公务员的服务意识、增强公务员的素质、规范公务员队伍,重新塑造良好公务员的形象,建设廉洁、高效、务实的公务员队伍,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的行政系统。
一、公务员队伍形象欠佳的原因
(一)传统的“官本位”思想使得公务员服务意识薄弱。
中国长达两千余年的封建官僚政治思想的影响,形成了以“官本位”意识为主体的价值取向, “官本位”思想使得为权力主体以“父母官”自居,成为民之父母,并形成了“官贵民贱”的行为准则。“以官为主体、以为官者”的利益为核心的官文化对我国的政治文化产生了深远的影响,有了官职就有了相应的政治利益、经济利益和社会地位,这也势必会影响到公务员的责任价值观念,使得权力主体的利益大于群众利益,产生权力异化。在“官本位”思想指导下,使得公务员在工作中遇见困难绕道走,碰见问题相互推诿扯皮,特别是当党和群众利益与个人利益发生矛盾时,他们必然会选择隔热利益而牺牲党和群众的利益,造成社会动荡,人民群众不满。所以,公仆意识一旦变成“官本位”意识,人民利益、国家利益、皆抛之脑后,影响了公务员队伍在群众中的形象。
(二)公务员队伍庞大,公务员素质能力良莠不齐。
我国公务员队伍庞大,公务员队伍人员混杂,使得公务员整体素质良莠不齐。我国进入公务员队伍的入口除了考试和调任外,还有部队军官转业进入地方公检法司部门成为公务员。军职干部们长期在军队服役,除了少部分上过军校,接受过正规教育外,大多数没有经受过正规教育,也缺乏相关的职业技能培训,在军队成为连级干部就可以通过办直接安排进入各个政府机关单位,实际上降低了公务员的整体素质。干部大多数不熟悉地方工作,加上自身的职业素质相对较低,因此,在工作中难免会出现工作失职问题,给群众利益带来损害,影响公务员队伍的形象。有些还将军队的一些不良习气带入机关,无形中也影响了公务员队伍的形象。
(三)灰色收入刺激了公务员执法的不公正性。
公务员是社会的“守夜人”,而在人性假设上是“经济人”,也有谋求个人利益最大化的动机,尤其是我国公务员的工资水平较低,这就进一步刺激了灰色收入的发展。而我国目前仍处于社会转型期间,公务员规范也必然存在着新旧矛盾,同时,由于我国公务员尤其是基层公务员的工资水平较低,而公务员掌握有一定的社会分配和社会利益使用的特权,这就难免会形成极大的利益诱惑使得公务员社会职责与私人利益动机的冲突,使得权力寻租、灰色收入发展迅速为腐败滋生蔓延提供了发展空间,破坏了公务员队伍的形象。
二、树立良好公务员队伍形象的途径
(一)加强行政伦理教育,树立服务意识是提升公务员队伍形象的前提。
当今党和国家强调国家和社会整体利益至上的集体主义意识,要去“官以民为本”、“正人需正己”等优秀的政治思想必须被广大行政人员继承和发扬,强化公务员行政伦理教育,树立服务为民的公仆意识,将国家和集体的利益放在首要地位,自觉的维护维护公共利益,从而实现政府服务为民的形象。加强公务员伦理教育建设目的就是为了培养公务员树立正确的利益价值观,建设“为民、务实、清廉”的公务员队伍。广泛开展和强化行政伦理教育,首先要行政伦理教育培训应注意理论联系实际,根据当前的社会发展状况和公务员队伍的建设情况对公务员开展有针对性的培训。其次应加强先进典范设示范带动力量,加强对先进分子的奖励,鼓励公务员要向先进学习,强化先进典型的榜样作用。再次,重视思想教育,使广大公务员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以人民的利益为根本出发点,树立服务为民的行政伦理理念。
(二)加强公务员素质测评是提高公务员队伍形象的基础。
公务员的能力直接影响着公务员队伍的发展水平,一个人的职业素质往往体现了公务员的能力,建设高素质的公务员队伍才有可能实现高效行政,才能造就良好的公务员形象,因此,必须加强公务员素质测评,开展素质拓展计划。先进的测评理论和测评工具是公务员素质测评的基础,而政府组织也要从多角度考察公务员素质和能力,引导公务员正确的面对测评,根据测评结果做出科学的决策,正确比较和对待公务员间测评的差异。也只有这样,政府部门才能更有效的根据公务员素质测评的结果开展想相应的素质拓展计划,才能有效的提高行政效率和公务员队伍的整体素质,满足社会经济发展对公务员的要求,实现公务员全面发展的要求,才能达到公务员素质与政府部门整体目标有效统一,使二者做到相互学习,互相成长。
(三)有效监督是提高公务员队伍整体形象的有效途径。
绝对的权力产生绝对的腐败,因此,必须强化公务员队伍的监督机制,避免公权力滥用而危害群众利益,从而造成群众对公务员队伍的不满。“政府的一切权力都是人民赋予的”,”只有人民监督政府,政府才不会懈怠”,才能保障公务员队伍服务为民形象,有效监督是提高公务员队伍形象的有效途径,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监督:首先,加强人民群众的参与权,公民通过选举、网络等手段积极参与到社会成员关心的公共管理问题的讨论,积极参加有关听证会议,对重大公共决策的制定和实施进行监督。其次,公民可以通过法律赋予的批评、揭发、申诉、赔偿等权利,监督公务员的执法行为,纠正公务员失职和滥用权力的行为。再次,正确发挥新闻媒体的监督力量,新闻媒体的监督能够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使公务员的工作处在整个社会的监督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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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关键词:地方政府 创新 激励 综合利益
地方政府创新项目从决策到执行再到落实,以及后续的持续性发展,最终都依赖于各级公务员的行为,在对地方政府创新动因的研究中,虽然有清晰的关于地方政府创新动因的划分,但是对于创新者也就是各级公务员的利益如何影响其创新行为并无系统分析。基于此,本文将在分析相关研究文献的基础上,通过对地方政府创新中创新者主观动因的分析,从行为学角度确定地方政府创新行为激励的运行原理,在此基础上尝试为中国地方政府创新基于公务员综合利益角度设计相应的激励机制。
一、地方政府创新激励机制运行机理分析
狭义激励即是激发和鼓励;广义的激励泛指以组织目标为方向,调动人行为积极性的各种手段的总和。结合国内外关于激励的界定,所谓地方政府创新中激励的界定就是地方政府创新的组织者有计划地采取措施,可以是外部环境的设定,也可以是对于公务员的利益诉求进行正负强化,使其做出地方政府创新组织者及公众所需要的行为并持续保持这种行为。总之地方政府创新中的对于激励的界定是一种基于需要而对外在刺激做出反应,并产生创新行为动机的过程。
这个过程可以从四个方面进行释义:公务员创新行为的动力;公务员如何选择创新行为;公务员如何保持创新行为的持续性;公务员创新行为如何与目标符合。这四个方面体现了行为学中激励的心理学原理。
二、地方政府创新激励动因探析
在以往对创新行为的动因分析中都以需要作为分析主线,但利益动因研究比需要动因研究更合理,因为需要包含在利益中,利益不仅包含需要还有需要指向的对象。公务员合理利益诉求的满足程度直接决定公务员对于创新的积极程度,国家公务员的利益是一个十分复杂的网络,综合利益比一般利益激励效果更佳。
具体地说,公务员在地方政府创新行为中的综合利益表示为I,I= f(V1)+f(V2)+f(V3)+f(V4)-f(V5)。
V1 代表公务员在地方政府创新行为中获得的偏向于物质的认可;V2 代表表示公民、企业及其他非政府组织对有创新行为公务员的认可;V3表示创新行为对公众的价值,比如提供了更多公共产品或者提高了公共服务水平;V4表示公务员创新行为作为政府管理行为对社会发展的价值,特别是对其他公务员行为的引导价值;V5表示创新行为中所付出的成本,包括时间成本及机会成本。
综合利益是激励公务员创新行为的最有效动因。创新行为可以为公务员带来综合利益,综合利益对公务员创新行为的引导作用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首先,需要的矛盾性需要综合利益来协调平衡。需要是行为的基础,但需要之间存在矛盾性,往往难以同时实现。只有达到一定强度的需要才能导致行为,需要的强度由利益决定。如果公务员基础层面的需要还没有得到满足,创新行为当然要被推后。尽管一般充饥御寒利益已不再是公务员广泛的利益,尊重、职业发展、个人成就这些需要的满足对公务员来说有更大需要强度,也就更有可能成为公务员行为的动力。
其次,综合利益决定着公务员创新行为选择。当公务员的某种需要已构成为某种行为动机、确定好行为目标后,能满足需要的客体是多种多样的。公务员不一定要通过创新行为产生绩效,实现自己的某种需要。在这种情况下,公务员在选择何种客体来解除需要上拥有主动权,需要对象的稀缺形成的利益特别是平衡各种需要形成的综合利益才决定公务员是否要采取创新行为实现目标,满足需要。
最后,综合利益规定着公务员行为方式、方法的选择。公务员的行为方式指公务员通过何种具体行为手段来实现目标,满足需要。需要不同,行为的指向不同,因而行为方式也应不同。这时,利益通过公务员的主动性影响公务员选择何种方式方法实施创新。公务员创新行为的方式多种多样,符合伦理的可能困难重重,符合欲求的又可能产生伦理失范。公务员必须对各种方式方法可能导致的结果进行利弊权衡, 这样利益的性质便规定着行为方式的性质,并规定整个行为的性质。
三、地方政府创新激励机制设计
创新行为能给公务员带来综合利益,但潜在的利益需要依赖激励机制将其转为现实的利益。要激励公务员通过政府创新行为来实现利益,可以参照力学机制设计激励机制,从牵引机制、驱动机制、自动机制三个方面设计创新行为激励机制。
1.牵引机制
牵引机制设计主要是基于三个方面:首先是上级的牵引,其次是榜样的牵引,最后是目标牵引。牵引机制产生作用力基于有目标追求的公务员对于先进典型的模仿心理。
(1)上级牵引。在上级的牵引作用中,主要是上级领导的表率作用,在学者关于地方政府创新行为的发起者分布情况的调研中,学者发现研究样本中领导干部为创新行为的主要发起者占比58%,所以政府组织中的领导者要率先垂范,主动做出改变政府效能的各项创新行为,引导下级各层公务员做出创新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