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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校园,灾害教育,实施现状
基金项目:本文系云南大学资源环境与地球科学学院资助项目“灾害与防灾减灾课程体系建设”研究成果(编号:2013CJ006)。
中图分类号:G510 文献标识码:A
自然灾害是一个不容忽视的全球性问题。国际上一直致力于减轻自然灾害,重视社会自然灾害教育。总体来说,国际上自然灾害教育开展早于我国,研究也较国内自然灾害教育研究更成熟,这些研究和经验对我国开展灾害教育具有非常重要的借鉴意义。
一、国内防灾教育现状
汶川大地震以来,中国在一定程度上开始重视防灾减灾教育。然而目前,我国的防灾教育仍存在很多问题:
一是防灾意识不够,对防灾教育工作不够重视。目前,在教育部、教育局要求下,一些学校已经有灾害教育计划,但真正实施灾害教育的学校却不多。有的城市小学认真搞防灾教育、训练的占到了八成,而有的高中连形式都不走。大部分高校开展灾害教育流于形式。有关调查显示,学校教育排在大学生获取灾害及减灾知识主要途径的最后一位;仅18.3%的大学生参加过救灾演习等活动[1]。
二是没有建立完整的防灾应急体系。社会各级和学校对防灾应急预案缺乏了解,缺乏实际防灾、减灾的经验,预案演练不够。有关研究表明,汶川大地震时,除了个例之外,受灾地区的行政官员、公众和灾民之中,绝大多数都对自然灾害的发生、发展、预防、应变、补救、自救等,在事先缺乏必要的认识,在物资准备、精神准备、制度管道和政策性安排上都存在不足,这也导致了不少应急救灾行动的忙乱和无序[2]。
三是防灾减灾的科普知识宣传不够,很多人缺乏必要的避灾自救常识。据有关部门对汶川震区中小学生的调查结果显示,70 %的学生没有接受过防震减灾科普知识宣传,85%的受访者表示不会主动阅读有关防震减灾知识的书籍。接受过地震逃生训练的受访者仅占30%,知道地震有相关前兆的仅占35%,不能熟练灵活运用防震知识的占到了90%[3]。
四是各级学校的教学楼、宿舍等达不到规定的防灾标准,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较弱。在汶川大地震中,多所学校的教学楼垮塌,造成惨重伤亡,很大原因是学校的建筑达不到应有的防震级别 [4]。
二、国外防灾教育现状
国际上,许多国家都十分重视校园防灾教育的开展。在2006年各国向世界减灾大会(WCDR)呈交的报告中,有110多个国家不同程度地开展灾害教育。这些国家的灾害教育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把灾害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
只有了解灾害才能更好的应对灾害。日本、新西兰[12]等国由法律强制实施灾害教育,美国开设了专门的灾害课程,科特迪瓦、斯里兰卡把灾害教育整合到其他学科中进行教学,巴布亚新几内亚、加拿大和奥地利等国是在没有课程的情况下开展灾害教学。印度、斯里兰卡、孟加拉国、哥斯达黎加的灾害教育是全国性的[6-7],而巴西和委内瑞拉仅在自治区或州内举行灾害教育,但毫无疑问,这些国家对灾害教育都非常重视。
(二)教师培训
加强灾害教育,最好的就是先培训老师,然后再让老师培训学生。日本学校开展定期的有关防灾对策、指导学生防灾方法、学生心理辅导为主要内容的教师防灾进修或研讨会,并编制符合学生年龄特点的灾害教育课程[12]。韩国各市地都有安全教育教师研究会,他们定期召开研讨会,组织防灾教育教师就学校校本课程的开发等进行切磋交流。
(三)有针对性的开展灾害教育
面对不同的灾害,各国开展了不同的灾害教育。如斯里兰卡主要以洪水、飓风和海啸知识为主,哥斯达黎加则尤其注重地震和火山知识,德国主要进行防火安全教育。各国针对各个年龄阶段,也分别设计了不同的教育方案。例如,日本的中小学就开设防灾课,出版针对中小学校园安全的教材,并按照年级高低不断变化其中的内容[5]。
(四)防灾演练
为了增强国民对灾害的应对经验和应对能力,一些国家非常重视防灾演练。日本各类各级学校都很注重开展灾前准备、减灾措施等活动[8],当毕业生走向社会后,同样要参加由单位组织的防灾演练。日本学生对于灾害的应对步骤基本形成了条件反射。孟加拉国儿童在学校要参与各种防灾的游戏,而后和家人一起探讨或进行家庭防灾演练。2005以来,孟加拉国在各种灾害中受伤的人数大大减少,尤其是受伤儿童比例比2005年以前减少了85%[9]。
(五)社区支持
国外防灾教育非常重视社区参与。美国政府鼓励普通民众组成“社区应急反应队”。哥斯_黎加以学校为减灾教育基地,让社区成员参与到教育和管理当中,使减灾教育持久进行。日本也非常注重学校与社区、家庭间的互动,调动多方力量有效开展灾害教育。
(六)媒体宣传
当今时代是信息时代,媒体是人们获取各种知识和信息的重要平台[10]。各国政府都非常重视媒体的宣传作用,如日本、韩国从法律上明确了媒体在灾害教育中的地位和责任。德国政府建立了“危机预防信息系统”,向人们集中提供各种灾害知识和技能。除此之外,纪念日、宣传手册、报纸和互联网等也是国外实施防灾教育的普遍手段。
三、国外校园防灾教育对中国的启示
(一) 将灾害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
作为防灾减灾教育的客体,我国公众的防灾减灾大多停留在意识层面上,对于防灾减灾教育不重视,对于相关的信息不主动去了解甚至回避,对于政府的宣传、教育主体的培训和教育不去重视[11],在知识和物质上缺乏准备。国民的灾害意识相当薄弱,避灾自救能力差。有必要效仿新西兰等国,由法律强制实施灾害教育,将灾害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提高国民的防灾意识。
(二)开展教师培训,加强学校灾害教育的师资建设
灾害教育要在学校中推行,必须要有专业教师来专门进行灾害教育传承的工作。我国学校教育中没有独立的防灾教育课程,很多学校也没有专门的防灾教育教师。因此,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有必要组织教师和管理人员进行专门防灾减灾培训,并将其学习的结果纳入考核之中,提高教师的判断能力和应对能力,把防灾减灾专业知识纳入教师继续教育计划之中,以制度性保障推行师资力量的建设[13]。
(三)规范落实学校灾害知识教育与防灾演练
目前,中国灾害教育最大的问题是形不成常态。中国的教育体系,更加重视升学,多数学校的灾害教育仍停留在意识层面或浅层次规训层面,缺乏持久性。我国学校灾害教育仍以教师课堂讲解为主,缺乏师生互动,难以达到教学的目的。突发灾害时,若无法及时得到政府的救助,灾民自身对灾害的应对能力就至关重要。因此,全面落实防灾减灾演习,加强学校防灾安全及灾害应急技能培训,切实增强学生的防灾能力及自救能力,应是我们改善学校防灾减灾教育的重点。
(四)完善学校灾害教育的社会支持系统
防灾教育需要全社会的参与。减灾的多维教育包括多个方面,无论是灾害应急演习还是教学情景模拟都需要多方面、多部门的支持与参与[14]。学校举行具有一定危险性的实践活动时,也需要活动学生家长的支持。可以说,学校灾害教育只有在家庭和社区的理解与协作下才能顺利实施。除了调动家长、社区的支持外,公益组织、非政府组织以及政府的支持对学校教育目标的实现也非常重要,如建立防震减灾科普教育基地、地震博物馆、地震遗址纪念公园、防灾教育主题公园等灾害教育基地。通过对这些基地的参观学习,加深学生对灾害的印象,增强应对灾害的能力。另外,利用媒体加强灾害知识的宣传,对学校防灾教育来说也必不可少。
(五)开发区域性校园灾害教育教材
开展灾害教育须有对应的教材。这些教材要能够帮助教师和学生们学习自然灾害知识,提高避灾自救意识,学会逃生技能。我国不同地区发生的自然灾害的种类有所不同,学生需要应对的灾难也会有所差异。因此,我们应该鼓励做区域性的乡土教材,而不是全国性的统一读本。每个地区灾害特点不一样,所以针对区域特色开展灾害教育会更加具体、实用。
四、结论
关键词:认知与建构主 义学习理论 实验教学法 认知结构
一、引言
中国经济正越来越走向世界世界也越来越关注中国.具相关数据统计.2005年中国进出口总额14221亿美元比上年又增长23.2,排列世界第三从这一点能过看出.我国对外语外贸人才的需求也来越大,怎样能培养出符合经济形势和国家需要的人才是摆在每一个外语教学工作者面前的严峻课题。
为满足经济发展的需求,目前我国许多院校开设了商务英语专业,在课程设置上不一而足,但总体有两个方向二一类是传统课程,即以国贸实务为核心围绕这一主线设置如怎样与外商书信往来的外贸函电、怎样与外商谈判的商务谈判等等在已开设商务英语的院校中,鉴于师资经验、学生就业的考虑这种定位占大多数:另一类是将经济管理类课程用英语(ESP)去学习.比如开设西方经济学、货币银行、国际金融等课程,以求拓展学生视野培养综合性人才.为以后学生深造创造可能,以广东外语外贸大学为代表。但这种定位要求教师素质较高除一些条件较好的院校一般不易实施。
二、外语系学生现状分析
以传统模式定位商务英语的院校既然占多数那么这种教学过程中存在哪些问题呢,我们是否可以更加完善它呢,这是我们有必要讨论的。据笔者调查和粗略统计在目前我国外贸从业人员当中,外语专业毕业的占到多数,而且用人单位因其深厚扎实的语言功底也偏向于聘用外语类毕业生这可以说是我们学生的优势。
但是我们和国际贸易专业毕业的学生相比也存在不可回避的劣势。这特别体现在专业知识结构上。国际贸易专业学生从进校,会系统学习西方经济学、国际商法、国际金融、国际贸易理论、就实务还有具体的贸易惯例、国际支付、国际运输等最后还有实验操作课。可以说学生能够透彻的掌握和理解进出口贸易这一过程。而外语类学生一般在入学到二年级之前.诸多基础课程如口语、听力、综合英语等占据大部分时间.又有专业四级等考试的压力很少人会把精力放在这些课程的学习上等到高年级开国贸实务课时上来就是英文原版教材英语授课,简直是一头水,不知究竟要干什么或也是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等到稍明白点了,一学期课马上也要结束了如果以后毕业从事相关工作基本上也是自己边干,边从实际中总结学习这样增加了时间成本,降低了企业效率。我们作为人才的输出者,从培养实用型人才这一角度是否可以解决这一矛盾呢,通过研究学习法理论.我们可以得到一些启示
三、商务英语课堂的问题
目前,我国商务英语的教学中仍主要采用普通英语的传统的系统讲授法。课堂以教师为中心内容围绕语言点展开主要时间和精力用在讲解单词、短语、句子、语法分析及课文的翻译。考试的大部分题型是英汉互译、单向选择等而缺乏具体的实务应用。
当然系统讲授法容量大、成本低、通用性强,但这些作为商务英语的教学模式容易误导学生的学习方向.不能体现商务英语的实用性目标,难以培养出具有业务能力的人才。笔者在担任该课程教学过程中,曾安排了一次实务性练习要求学生根据合同审查对方银行信用证,找出问题并致函对方修改。结果学生感到束手无策。这说明“灌输十笔记+技艺“的学习方式对于灵活应用知识和具体操作解决问题缺乏训练。因此,笔者认为商务英语作为专门用途英语(ESP)的一个分支必须围绕“实务性”的特点和该课程中学生的熟悉英语语言的特征,运用新型教学方法创造学习情景激发学习动机以学生为中心展开教学活动。
四、学习法中的认知学习理论
认知学习理论是在否定和汲取了行为主义理论后形成并成为当代心理学主流学派,在我国外语教学领域如交际教学法(communicative approachl、意念教学法(notional approach)等教学法中运用广泛。代表人物有托尔曼的”符号学习”、”行为的信息加工理论,布鲁那的“认知一发现学习”等。它强调在学习过程中有机体积极主动地参与认为学习的实质就是主动的形成认知结构。教学是传递客观世界的知识,使学生达到教育者确定的目标既帮助学习者习得客观事物及其特征使外界客观事物内化为其内部的认知结构。其中对学习理论和课堂教学实践都具有重大意义的’‘发现学习’‘是其代表,提倡发现学习也就是学生利用教材或教师提供的条件自己独立思考,自行发现知识,掌握原理和知识。
在认知学习理论上发展起来的建构主义的学习理论进一步提出:学习是学习者主动建构内部心理表征的过程它一方面是对新信息意义的构建,同时又是对原有经验的改造和重组。合作学习受到特别关注。针对教学实践,建构主义的学习理论提出了促进教学的四个条件:第一学习要以学生为中心;第二,学习情景要与实际情景相符合:第三,注重教学中的社会性相互作用和协作学习;第四,注重教学环境的设计要为教学提供充分的资源。
五、认知学习理论在实务课中的运用
在引入认知学习理论之前我们应该了解国贸实务这门课程的知识特点。实务课是一门知识性、操作性很强的课程。对贸易术语、跟单信用证等这些概念,只靠单纯的归纳讲解是不够的,还要配以实际案例,更重要的是对于有关章节,如信用证使用流程,订舱运输流程这些偏重实际操作的部分我们一定得让学生自己动手操作,他们才能发现问题找出缺漏巩固知识,将教师输入的内容,通过独立思考和自行发现转化为自己的内部认知结构。这也正是认知学习理论认同的学习的一个基本规律。所以,课堂教学中我们建议引入实验课。针对外语系学生掌握专业知识较少、没有专用实验室及课时有限的具体情况,为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我们应对实验课的安排精心策划。
1基础知识的铺垫
介绍主要的专用术语,如托收(Collectio门)、汇票(Draft )、信用证(Letter of Credit)等。
2学生的准备
首先,每章的实验课应安排在一两次正式授课之后这样学生对本章的内容已经有了清晰的概念为实验课将他们头脑中的知识点连成线和网(可以在教师的协助下)创造客观条件次要求学生做情感上的准备。课前应给学生先分好组,30人班级可分成3组并固定下来形式上可围坐在一起营造友好合作的氛围。
【关键词】:教学改革; 话语分析;课堂教学;学生评价
中图分类号:G6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8809(2010)-04-0077-02
我院聘请外籍教师已有近十年历史,每学期初,外教课出勤率很高,到期中期末出勤率低,还有学生逃课。针对这一现象,本文通过学生对中外英语教师课堂教学评价进行具体调查,探究其原因。
一、研究方法
调查对象:随机选取30名不同专业学生,每周至少上4节英语课。所上课程由外籍英语教师和本国英语教师担任。调查工具:采用Hyrkstedt和Kalaja(1998)话语分析法,以某一提示性话题方式让调查对象有机会充分自由地表述意见和看法。数据收集:调查提示性话题给学生提供两种观点,一是有同学认为只有外教才是最好的语言教师,二是有同学认为本国用于教师的教学效果也很好,最后共收回30份报告。数据分析:在收回30份报告中27份有效。对相同或类似评价,无论正负面,均对其出现率多少加以统计。
二、调查结果:经分析,学生对中外英语教师教学看法的评价可归纳为3大类:
1.课堂教学方法:共4个小项,为教学方法,教学内容与重点,教师角色和课堂活动形式等。共有37次评价。
(1)教学方法:本项共有11次评价,对外教课堂教学方法评价有4次,均为正面评价。学生主要看法是外教的教学方式灵活多样,采用的是“互动式”交际教学方法。学生对本国英语教师的教学方法共有7次评价,3次为正面评价,3次为负面评价。数据分析来看,学生认为中国英语教师的教学方法从总体上来看属于知识传授型。持正面评价的学生认为英语教学其实根英语学习都是讲求实际的东西:持负面评价的学生则认为知识传授型的数学方法把英语当成像数理化这样的学科来教,过多地侧重语言知识,却没有突出其作为工具的特点。
(2)教学内容与重点:该项评价共8次评价, 中外教师各占一半。学生对外教上课内容有4次,其中3次为正面,1次为负面。正面认为外教较少依赖现成教材,把体裁多样,内容新颖自选材料印发给他们。学生认为外教注意培养学生对内容的整体理解力,并注意培养学生的概括能力:负面评价的看法则认为外教在选择材料上比较随意,不利于学生系统学习。学生对中国教师评价共4次,正负面均为2次。主要认为中国英语教师使用固定教材,重点放在讲解词汇,分析语言点以及篇章结构上面。
(3)教师角色:该项评价共有9次。对外教的评价共4次,3次正面,1次负面。正面观点认为外教在课堂上扮演的是组织者这一角色,学生有机会参与课堂教学的实践。负面评价则认为外教在知识传授方面做的不够,不合国情。对中国教师在教师角色上的评价共5次,正面为3次,负面为2次。正面评价认为中国英语教师教色扮演得比较充分。除了是知识传授者,他们也是课堂的组织者和引导者。学生认为知识传授对他们在外语学习的某一阶段有很重要帮助。持负面评价学生认为中国教师扮演的“master”角色太强。
(4)课堂活动形式:该项共有9次评价,对外教评价4次,2次正面,2次负面。对外教课堂活动方式提得最多的就是分组活动,游戏,两人对话等。此正面评价的学生认为外教最多地利用形式多样的课堂活动,给学生创造交流的机会。而持负面评价观点的学生则认为,外教课堂上看似安排了形式多样的各项活动,但他们觉得那都是些花哨的招数,这种只讲形式,不讲内容的教学不是行之有效活动方式。对本国英语教师所安排的课堂活动方式共有5次评价,2次正面,2次负面。持正面评价观点学生认为本科生英语课堂教学毕竟跟中学英语课堂不一样。持负面评价观点学生认为中国英语教师试图以交代学。
2.教师专业基础知识与技能:共3项,语言知识、文化知识和口语能力等,共53次评价。
(1)语言知识:该评共18次。学生对外教3个评价都是负面的,认为外教在语言知识方面的教学能力差,尤其是语法,对本国英语教师的15次评价都是正面的,是3大类正面评价中次数最多得一项。学生认为中国英语教师在学生备考标准化英语考试方面帮助极大,如四,六极英语考试和“托福”考试等。(2)文化知识:该评价共13,对外教有7次正面评价,普遍认为他们可以从外教身上学到比较多的跨文化知识。对本国英语教师评价6次,5次正面,1次负面。学生认为大部分中国教师也懂得相关的英美文化知识,对他们的帮助也很大。但持负面看法的学生则认为无论中国教师英语学得如何好,他总是对自己的文化有着根深蒂固的情结,这一点会或隐或现的体现出来,影响老师的教学:(3)口语能力:该评价共22次评价,学生认为口语能力是外教强项。对外教评价有14次正面评价。对本国教师口语教学能力和语音语调水平评价共8次,正负面各占一半。持正面评价学生认为虽然本国英语老师的口语和语音不如外教地道,但重要的是知识,中国老师照样可以教好听力课,有些教学能力还是老外所不及的。持负面评价的学生则认为语音和口语都是门面的东西。
3. 教师个人因素:表3显示学生对中外英语教师个人因素评价中的第三类:个人因素。该类共2小项,为外语学习经验和敬业精神。共17次评价,分布在2个项下。
(1)外语学习经验:该评价共9次,可能是学生不了解外教是否有学习外语经验,没有对外教评价,对中国教师评价认为教师本身是把英语当作外语学习的,相对来说他们学习经验使他们更富有教学经验,尤其在语法和句子结构方面的教学对学生帮助较大。(2)敬业精神:该评价共8次,都是对中国英语教师正面评价。
三、讨论与分析
首先,本文目的不在于评判中外英语教师课堂教学孰优孰劣,而是试图透过学生的不同评价,了解学生认为英语课堂教学需要改进的地方。调查结果从侧面反映出我国目前英语课程设置与英语课堂教学存在着不相适应问题。现有一些教材跟不上时代,阅读能力固然重要,但用人单位更注重他们实际使用英语的综合能力,尤其是听说能力。其次,我国大学英语教师教学理念正处在新旧更替过程中,教师在谨慎地吸收,使用国外较有影响的一些教学方法的同时,还继承了一些长期以来行之有效的,适合我国国情的传统教学方法。教师课堂上的角色开始从过去的知识讲授者转变成学习的组织者和管理者(Richards & Rodgers,2001),同时教师现在有了更多的学习机会和交流渠道,如出国与聘请外教相结合,在职进修,会议交流等,使教师对自己教学进行反思(Bailey & Nunan, 1996), 课堂活动形式也更趋于多元化。但由于受到教学观念落后,英语四六级测试评估和其他因素的影响,如课时有限,教师难免侧重于知识传授和应试能力的培养,不得不减少听说能力训练,对学生自主学习等能力培养也不够。再者,学生认为把多媒体和网络技术运用到教学当中对他们个性化学习方法形成和他们自主学习能力发展有帮助。问题是大多数教师运用先进教学设备能力还有待提高:个别教师或迫于上级号召,或急于追逐潮流,在实施多媒体教学时,重形式,轻内容,不但没有达到应有的教学效果,还浪费了许多宝贵资源。学生还认为英语教师在传授语言知识方面有优势,相对而言,他们的现代教育理念,口语水平和针对教学内容采用多元化方法能力需进一步提高。调查结果还显示外教和本国英语教师在教学上各有所长,是否可以在“协作教学”(collaborative teaching,Matsuda,1999)方面做些探讨和尝试,目的在于充分利用外教这一资源,处进中外英语教师教学上的优势互补,让学生能够取得更好的学习效果。
参考文献
[1] Hyrkstedt & Kalaja: Attitudes toward English and its function in Finland: a discourse-analytic study [J]. World Englishes 1998
[2] Richards & Rodgers: Approaches and Methods in Language Learning [M] (2nd edition.). Cambridge: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2001.
【关键词】腰麻 硬膜外腔 右旋糖苷 剖宫产术 头痛
中图分类号:R614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5-0515(2011)7-068-02
Comparison the effects of post-lumber puncture headache after cesarean section by injecting dextran-40 into epidural space immediatly after spinal anesthesia and after operation
Wang Chun
(Department of Anesthesiology , 158 Hospital of PLA, Liuzhou ,China 545005)
【Abstract】Objective To investigate the clinic effect of preventing post-lumber puncture headache after cesarean section by injecting dextran-40 into epidural space immediatly after spinal anesthesia and after operation. Methods One hundred ASAⅠpatients with fulltime pregnancies age ranged from 22-38 years and body weight from 50-85 undergoing cesarean section were studied and divided into two groups of 50 patients: group A and B .In group A was injected dextran-40 20ml into epidural space immediate after spinal anesthesia and in group B was injected dextran-40 20ml by epidural catheter after operation.Headache was recorded and compared between two groups during admission. Results There was 2 headache cases in group A and 3 cases in group B . Occurrence frequency was 4,6respectively.There was no significant difference in headache occurrence frequency between two groups . Conclusion By injecting dextran-40 into epidural space immediatly after spinal anesthesia and after operation can prevent post-lumber puncture headache effectively.
【Key Words】Spinal anesthesia Epidural space Dextran-40 Cesarean section;Headache
腰麻以其起效快、效果确切、方法简便越来越广泛地应用于临床,但腰麻后头痛的出现又使其应用受到一定的限制,如何找到有效地预防腰麻后头痛的方法变得尤为迫切。本研究旨在探讨二种腰麻后经硬膜外腔注入右旋糖苷的方法对预防腰麻术后头痛的临床效果。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选择正常足月孕妇100例,年龄22-38岁,平均30岁;体重50-85,平均70。排除合并妊高症、冠心病、内分泌系统疾病、精神心理性疾病 、头痛及其他合并脏器功能障碍的孕妇。100例中腰麻后即刻注入组(A组)和手术结束时注入组(B组)各50例。
1.2 治疗方法 腰麻后即刻注入组(A组)选择L3/4间隙行腰穿,进入蛛网膜下腔且见脑脊液流出后注入10葡萄糖1ml+0.75布比卡因1.3 ml,退出腰穿针约0.5无脑脊液流出后注入右旋糖苷20 ml。手术结束时注入组(B组),选择L3/4间隙行硬膜外穿刺,成功后经硬膜外穿刺针置入腰穿针,进入蛛网膜下腔见脑脊液流出后注入10葡萄糖1ml+0.75布比卡因1.3 ml,退出腰穿针,置入硬膜外导管进入硬膜外腔约3.5,手术结束时经硬膜外导管注入右旋糖苷20 ml。
1.3 头痛的诊断标准 前额、枕部疼痛或弥漫性头痛,疼痛性质为钝痛或波动性疼痛,可伴有恶心、呕吐 、颈强直。其特点是:与相关,坐位和站立时出现,平卧时缓解。
1.4 观察结果与指标 术后住院期间每天访视并记录产妇是否出现头痛。观察有头痛和无头痛二种结果,采用卡方检验进行统计学处理。同时观察血压、麻醉平面及麻黄碱用量情况并进行比较。
1.5 统计学处理 计量资料用t检验,计数资料用卡方检验,P<0.05为统计有显著性差异。
2 结果
2.1 术后头痛 A组术后头痛2例,发生率为4。B组术后头痛3例,发生率为6。二组比较无显著性差异(x2=2.55,p>0.05)见表1。
2.2 二组麻醉后3min 、5 min 血压均较麻醉前有明显降低(P<0.01)见表2。
2.3 二组麻醉平面 、麻黄碱用量均无明显差异(x2=5.53,P>0.05)见表3。
3 讨论
腰麻后最常见的并发症是腰穿后头痛(post-lumber puncture headache,PLPHA),也称为腰麻后头痛。PLPHA一般发生在48h之内,Viluring 等人[1]发现53的PLPHA发生在第一天,36的PLPHA发生在第二天。脊髓麻醉的PLPHA发生率为13%~18%。孕妇因分娩时的腹内压增加及产后脱水状态,较易发生头痛,据报道头痛发生率达40%,但真正的原因尚未清楚。
腰麻后头痛(PLPHA)主要病理生理过程为[2]:⑴脑脊液(CSF)容量减少。腰麻后CSF自蛛网膜下腔漏至硬膜外腔,CSF容量减少,使得大脑的“支撑垫”作用削弱。因此,当病人直立,重力作用使大脑产生一种机械性的向下吸引力,刺激锚定于脑膜上的痛敏结构而产生头痛。⑵脑血管扩张:①CSF脑压血管内外压力差脑血管(尤其是血管壁薄的静脉)机械性扩张;②CSF脑腺苷酸受体活化神经递质释放兴奋性和抑制性递质平衡打破动静脉血管扩张;③脑血管扩张刺激位于血管中的痛敏感组织产生头痛。
硬膜外注入右旋糖苷可通过下列作用:①提高硬脊膜外腔的压力,压迫硬脊膜囊而提高脑脊液的压力;②注入的右旋糖苷经硬脊膜针孔渗入蛛网膜下腔,而增加脑脊液的压力;③减少脑脊液和蛛网膜下腔的压力差,而减少脑脊液的漏失。穿破硬脊膜引起的脑脊液外漏使术后头痛难以避免。耿洪刚等[3] 报道硬膜外麻醉刺破硬脊膜后,于手术结束时经硬膜外注入右旋糖苷-40芬太尼复合液20 ml能有效地预防硬脊膜刺破后头痛。本文观察腰麻后即刻硬膜外腔注入右旋糖苷组与手术结束时注入右旋糖苷组术后头痛发生率分别为4%和6%,均大大低于常规腰麻后头痛发生率,说明这二种方法均可以达到预防腰麻术后头痛的效果。所有孕妇硬膜外腔注入右旋糖苷后均无脊神经根受刺激的现象。
参考文献
[1]Viluring ST, Kloster R. Post-lumbar puncture headache: clinicl feature and suggestions for diagnostic criteria[J]. Cephalalgia, 1997,17(7):778-784.
第一条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以下简称《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外合作办学机构设立、活动及管理中的具体规范,以及依据《中外合作办学条例》举办实施学历教育和自学考试助学、文化补习、学前教育等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审批与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是指中国教育机构与外国教育机构以不设立教育机构的方式,在学科、专业、课程等方面,合作开展的以中国公民为主要招生对象的教育教学活动。
根据《中外合作办学条例》的规定,举办实施职业技能培训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具体审批和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另行制定。
第三条国家鼓励中国教育机构与学术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得到普遍认可的外国教育机构合作办学;鼓励在国内新兴和急需的学科专业领域开展合作办学。
国家鼓励在中国西部地区、边远贫困地区开展中外合作办学。
第四条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享受国家给予民办学校的扶持与奖励措施。
教育行政部门对发展中外合作办学做出突出贡献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给予奖励和表彰。
第二章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的设立
第五条中外合作办学者应当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签订合作协议。
合作协议应当包括拟设立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的名称、住所,中外合作办学者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办学宗旨和培养目标,合作内容和期限,各方投入数额、方式及资金缴纳期限,权利、义务,争议解决办法等内容。
合作协议应当有中文文本;有外文文本的,应当与中文文本的内容一致。
第六条申请设立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的中外合作办学者应当具有相应的办学资格和较高的办学质量。
已举办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的中外合作办学者申请设立新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的,其已设立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应当通过原审批机关组织或者其委托的社会中介组织进行的评估。
第七条中外合作办学机构不得设立分支机构,不得举办其他中外合作办学机构。
第八条经评估,确系引进外国优质教育资源的,中外合作办学者一方可以与其他社会组织或者个人签订协议,引入办学资金。该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可以作为与其签订协议的中外合作办学者一方的代表,参加拟设立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的理事会、董事会或者联合管理委员会,但不得担任理事长、董事长或者主任,不得参与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的教育教学活动。
第九条中外合作办学者投入的办学资金,应当与拟设立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的层次和规模相适应,并经依法验资。
中外合作办学者应当按照合作协议如期、足额投入办学资金。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存续期间,中外合作办学者不得抽逃办学资金,不得挪用办学经费。
第十条中外合作办学者作为办学投入的知识产权,其作价由中外合作办学者双方按照公平合理的原则协商确定或者聘请双方同意的社会中介组织依法进行评估,并依法办理有关手续。
中国教育机构以国有资产作为办学投入举办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的,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聘请具有评估资格的社会中介组织依法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合理确定国有资产的数额,并依法履行国有资产的管理义务。
第十一条中外合作办学者以知识产权作为办学投入的,应当提交该知识产权的有关资料,包括知识产权证书复印件、有效状况、实用价值、作价的计算根据、双方签订的作价协议等有关文件。
第十二条根据与外国政府部门签订的协议或者应中国教育机构的请求,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邀请外国教育机构与中国教育机构合作办学。
被邀请的外国教育机构应当是国际上或者所在国著名的高等教育机构或者职业教育机构。
第十三条申请设立实施本科以上高等学历教育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由拟设立机构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提出意见后,报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审批。
申请举办颁发外国教育机构的学历、学位证书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的审批权限,参照《中外合作办学条例》第十二条和前款的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申请筹备设立或者直接申请正式设立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应当由中国教育机构提交《中外合作办学条例》规定的文件。其中,申办报告或者正式设立申请书应当按照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根据《中外合作办学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和第十七条第(一)项,制定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申请表》所规定的内容和格式填写。
第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审批机关不予批准筹备设立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并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一)违背社会公共利益、历史文化传统和教育的公益性质,不符合国家或者地方教育事业发展需要的;
(二)中外合作办学者有一方不符合条件的;
(三)合作协议不符合法定要求,经指出仍不改正的;
(四)申请文件有虚假内容的;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不予批准情形的。
第十六条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的章程应当规定以下事项:
(一)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的名称、住所;
(二)办学宗旨、规模、层次、类别等;
(三)资产数额、来源、性质以及财务制度;
(四)中外合作办学者是否要求取得合理回报;
(五)理事会、董事会或者联合管理委员会的产生方法、人员构成、权限、任期、议事规则等;
(六)法定代表人的产生和罢免程序;
(七)民主管理和监督的形式;
(八)机构终止事由、程序和清算办法;
(九)章程修改程序;
(十)其他需要由章程规定的事项。
第十七条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只能使用一个名称,其外文译名应当与中文名称相符。
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的名称应当反映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的性质、层次和类型,不得冠以“中国”、“中华”、“全国”等字样,不得违反中国法律、行政法规,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的名称前应当冠以中国高等学校的名称。
第十八条完成筹备,申请正式设立或者直接申请正式设立中外合作办学机构,除提交《中外合作办学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相关材料外,还应当依据《中外合作办学条例》有关条款的规定,提交以下材料:
(一)首届理事会、董事会或者联合管理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及相关证明文件;
(二)聘任的外籍教师和外籍管理人员的相关资格证明文件。
第十九条申请设立实施学历教育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应当于每年3月或者9月提出申请,审批机关应当组织专家评议。
专家评议的时间不计算在审批期限内,但审批机关应当将专家评议所需时间书面告知申请人。
第二十条完成筹备,申请正式设立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审批机关应当不予批准,并书面说明理由:
(一)不具备相应办学条件、未达到相应设置标准的;
(二)理事会、董事会或者联合管理委员会的人员及其构成不符合法定要求,校长或者主要行政负责人、教师、财会人员不具备法定资格,经告知仍不改正的;
(三)章程不符合《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和本办法规定要求,经告知仍不修改的;
(四)在筹备设立期内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
申请直接设立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的,除前款规定的第(一)、(二)、(三)项外,有本办法第十五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审批机关不予批准。
第三章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的组织与活动
第二十一条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的理事会、董事会或者联合管理委员会的成员应当遵守中国法律、法规,热爱教育事业,品行良好,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得担任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的理事会、董事会或者联合管理委员会的成员。
第二十二条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应当聘任专职的校长或者主要行政负责人。
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的校长或者主要行政负责人依法独立行使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职权。
第二十三条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内部的组织机构设置方案由校长或者主要行政负责人提出,报理事会、董事会或者联合管理委员会批准。
第二十四条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应当建立教师培训制度,为受聘教师接受相应的业务培训提供条件。
第二十五条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应当按照招生简章或者招生广告的承诺,开设相应课程,开展教育教学活动,保证教育教学质量。
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应当提供符合标准的校舍和教育教学设施、设备。
第二十六条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可以依法自主确定招生范围、标准和方式;但实施中国学历教育的,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规定。
第二十七条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符合中国学位授予条件的,可以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申请相应的学位授予资格。
第二十八条中外合作办学机构依法自主管理和使用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的资产,但不得改变按照公益事业获得的土地及校舍的用途。
中外合作办学机构不得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
第二十九条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时,中外合作办学者不要求取得合理回报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应当从年度净资产增加额中,中外合作办学者要求取得合理回报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应当从年度净收益中,按不低于年度净资产增加额或者净收益的25%的比例提取发展基金,用于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的建设、维护和教学设备的添置、更新等。
第三十条中外合作办学机构资产中的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接受的捐赠财产的使用和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一条中外合作办学者要求取得合理回报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执行。
第三十二条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外合作办学者不得取得回报:
(一)虚假招生简章或者招生广告,骗取钱财的;
(二)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或者提高收费标准,情节严重的;
(三)非法颁发或者伪造学历、学位证书及其他学业证书的;
(四)骗取办学许可证或者伪造、变造、买卖、出租、出借办学许可证的;
(五)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编制财务会计报告,财务、资产管理混乱的;
(六)违反国家税收征管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受到税务机关处罚的;
(七)校舍或者其他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未及时采取措施,致使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的;
(八)教育教学质量低下,产生恶劣社会影响的。
中外合作办学者抽逃办学资金或者挪用办学经费的,不得取得回报。
第四章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审批与活动
第三十三条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办学层次和类别,应当与中国教育机构和外国教育机构的办学层次和类别相符合,并一般应当在中国教育机构中已有或者相近专业、课程举办。合作举办新的专业或者课程的,中国教育机构应当基本具备举办该专业或者课程的师资、设备、设施等条件。
第三十四条中国教育机构可以采取与相应层次和类别的外国教育机构共同制定教育教学计划,颁发中国学历、学位证书或者外国学历、学位证书,在中国境外实施部分教育教学活动的方式,举办中外合作办学项目。
第三十五条举办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中国教育机构和外国教育机构应当参照本办法第五条的规定签订合作协议。
第三十六条申请举办实施本科以上高等学历教育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由拟举办项目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提出意见后,报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申请举办实施高等专科教育、非学历高等教育和高级中等教育、自学考试助学、文化补习、学前教育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报拟举办项目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并报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申请举办颁发外国教育机构的学历、学位证书以及引进外国教育机构的名称、标志或者教育服务商标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审批,参照前款的规定执行。
第三十七条申请举办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应当由中国教育机构提交下列文件:
(一)《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申请表》;
(二)合作协议;
(三)中外合作办学者法人资格证明;
(四)验资证明(有资产、资金投入的);
(五)捐赠资产协议及相关证明(有捐赠的);
外国教育机构已在中国境内合作举办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或者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还应当提交原审批机关或者其委托的社会中介组织的评估报告。
第三十八条申请设立实施学历教育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应当于每年3月或者9月提出申请,审批机关应当组织专家评议。
专家评议的时间不计算在审批期限内,但审批机关应当将专家评议所需时间书面告知申请人。
第三十九条申请设立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审批机关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规定的时限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批准的,颁发统一格式、统一编号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批准书;不批准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批准书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制定式样并统一编号;编号办法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参照中外合作办学许可证的编号办法确定。
第四十条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是中国教育机构教育教学活动的组成部分,应当接受中国教育机构的管理。实施中国学历教育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中国教育机构应当对外国教育机构提供的课程和教育质量进行评估。
第四十一条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可以依法自主确定招生范围、标准和方式;但实施中国学历教育的,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规定。
第四十二条举办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中国教育机构应当依法对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财务进行管理,并在学校财务账户内设立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专项,统一办理收支业务。
第四十三条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收费项目和标准的确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并在招生简章或者招生广告中载明。
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办学结余,应当继续用于项目的教育教学活动和改善办学条件。
第五章管理与监督
第四十四条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举办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中国教育机构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通过合法渠道引进教材。引进的教材应当具有先进性,内容不得与中国宪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相抵触。
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举办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中国教育机构应当对开设课程和引进教材的内容进行审核,并将课程和教材清单及说明及时报审批机关备案。
第四十五条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举办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中国教育机构应当依法建立学籍管理制度,并报审批机关备案。
第四十六条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教师和管理人员的聘任,应当遵循双方地位平等的原则,由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举办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中国教育机构与教师和管理人员签订聘任合同,明确规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第四十七条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的招生简章和招生广告的样本应当及时报审批机关备案。
第四十八条举办颁发外国教育机构的学历、学位证书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中方合作办学者应当是实施相应层次和类别学历教育的中国教育机构。
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颁发外国教育机构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其课程设置、教学内容应当不低于该外国教育机构在其所属国的标准和要求。
第四十九条中外合作办学项目颁发的外国教育机构的学历、学位证书,应当与该外国教育机构在其所属国颁发的学历、学位证书相同,并在该国获得承认。
第五十条实施学历教育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应当通过网络、报刊等渠道,将该机构或者项目的办学层次和类别、专业设置、课程内容、招生规模、收费项目和标准等情况,每年向社会公布。
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应当于每年4月1日前公布经社会审计机构对其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的审计结果。
第五十一条实施学历教育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应当按学年或者学期收费,不得跨学年或者学期预收。
第五十二条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举办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中国教育机构应当于每年3月底前向审批机关提交办学报告,内容应当包括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的招收学生、课程设置、师资配备、教学质量、财务状况等基本情况。
第五十三条审批机关应当组织或者委托社会中介组织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对实施学历教育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进行办学质量评估,并将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布。
第五十四条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审批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取他人财物或者获取其他利益,、,对不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者颁发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批准书,或者发现违法行为不予以查处,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五十五条违反本办法的规定,超越职权审批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其批准文件无效,由上级机关责令改正;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五十六条违反本办法的规定,未经批准擅自举办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由教育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责令退还向学生收取的费用;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五十七条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审批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并视情节轻重,处以警告或者3万元以下的罚款;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一)虚假招生简章或者招生广告,骗取钱财的;
(二)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或者提高收费标准的;
(三)管理混乱,教育教学质量低下的;
(四)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财务管理的;
(五)对办学结余进行分配的。
第五十八条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的规定,颁发学历、学位证书或者其他学业证书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第六章附则
第五十九条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经营性的中国培训机构与外国经营性的教育培训公司合作举办教育培训的活动,不适用本办法。
第六十条中国教育机构没有实质性引进外国教育资源,仅以互认学分的方式与外国教育机构开展学生交流的活动,不适用本办法。
第六十一条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教育机构与内地教育机构举办合作办学项目的,参照本办法的规定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关键词:服务贸易;教育服务贸易;教育市场开放
1中国教育服务贸易的现状
1.1中国教育服务贸易的总体状况
在经济全球化的大背景下,在整个国际服务贸易的构成中,教育服务贸易所占的比例越来越大,逐渐成为服务业出口的重要组成部分,并且以境外消费方式为主的教育出口已成为教育国际化的一个重要标志。另一方而,中国以境外消费的方式进口教育服务特别是高等教育服务已连续多年位居世界第一,中国来华留学生数量逐年增加。随着科技革命和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教育服务贸易在全球化过程中呈现出高科技化特征。远程教育服务借助网络的强大功能快速发展,商业存在模式也取得很大突破,国外教育机构来华介作办学发展迅速。教育领域人员的国际流动数量大幅增加,与国外人才培养机构的交流增多。
1.2中国教育服务贸易的优势
1.2.1学科优势。首先,中国有其他国家不具备的特有学科,如中文、建筑、中医等学科力量雄厚,在国际教育市场上有一定的竞争力;其次,中国在国际科技教育领域明显地占有一席之地,多年来一直吸引着国外需求者。这种潜在的留学教育需求量也很大。因此,应当充分利用中国在国际教育市场的独特资源优势开拓国际教育市场,扩大教育出口。
1.2.2成本。在教育产品作为特殊的商品,其价格不完全由市场供求来决定,而是受两个关键因素的影响,一是各国劳动力价格及消费水平的高低;二是国家的教育政策。从教育产品的价格来讲,中国的优势最明显。在中国留学的生活费用相对国外也低得多。虽然较之于对待本国学生,中国对待来华留学生实行的也是高收费政策,但与国外相比,中国有着明显的价格优势。
1.2.3区位优势。区位因素是影响留学生流动的主要因素之一。从流向看,受地域临近和同属东亚文化圈优势的影响,很多东南亚国家如韩国、口本、马来西亚的学生都愿意来中国留学。近十多年来,亚洲始终是中国留学生的主体,而且近年来增长速度明显加快,而亚洲地区也多是世界留学生的输入大国,中国对招收亚洲留学生有着独特的区位优势。
1.3中国教育服务贸易的劣势
1.3.1教育投入不足。教育产业的发展和竞争力的形成离不开充足的教育投入。目前,中国接受外国留学生的高等教育机构的硬件水平普遍偏低,许多高校的留学生宿舍、教室老师短缺,活动场所少,远远低于国际标准水平线。而理工农医等自然科学所需的设备供给严重不足,质量水平相对落后,也制约了这些专业学科的发展和专业出口能力。
1.3.2政府管理体制存在不足。政府对高校的管理也存在问题,表现为中国政府教育贸易的政策滞后和立法不足。首先,中国的教育服务政策比较滞后,各项政策的制定还很不完善。其次,中国教育服务贸易立法不足,存在的问题相对较多。
1.3.3缺乏高等教育服务贸易的国际品牌。中国2013年科技竞争力在世界排名第28位,与发达国家相比,中国的国际知名院校不多,在世界上的学术地位不高,对海外学生的吸引力不强。在中国,以清华大学和北京大学为例,外国留学生人数分别占学生总人数的2%和2.4%。中国高等教育服务贸易的国际品牌较少,教育服务的质量水平较差,是造成中国教育服务贸易逆差的一个重要原因。
2促进中国教育服务贸易发展的对策
2.1加大政府教育投入力度
各教育机构应当把加大师资投入,提高教师水平,打造高素质的教师团队作为工作的重点。机构要多派教师、学者到国外交流,吸收外国一流大学的教育经验。努力提高教师外语水平,推广双语教学。而且要加大对宿舍、教室、教学仪器、科研设备等硬件设施的投入为来华留学生创造良好的学习氛围。以及要为来华留学生提供更多的奖学金和助学金。
2.2转变观念,深化教育管理体制改革
2.2.1树立现代教育管理理念。我们要建立这样一种现代的教育理念,在考虑到教育社会公益性的同时把立足点放在教育的服务化、贸易化、产业化上面来。这样才会不断地扩展我们的教育规模,发现人们新的教育需求,发现新的教育服务市场、方式和对象,提供各种令人满意的教育和培训服务。
2.2.2改进政府职能,深化体制改革。入世之后,最大的挑战是对改进政府职能、改革体制和创新机制的挑战。因此要在教育领域引入新的竞争机制,促使一批学校提质量和效益。要借鉴海外先进教育体制和机制,推动中国教育改革的深化,使中国教育更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顺应教育发展的世界潮流。
2.3加快教育品牌建设,提高中国教育服务贸易竞争力
合理地引进国外优质教育资源是缩短中国与发达国际教育服务贸易差距的重要途径。政府可以通过宏观调控、经费资助来帮助高校引进先进的教育资源,如鼓励各大学与国外著名大学或教育机构合作研究或办学,共同授予学位,以提升中国教育研究水准及国际竞争力;鼓励与国外大学进行跨校际合作,建立双学位制。中国高校在积极引进国外优质教育资源的同时,也要大胆“走”出去,利用教育品牌的高知名度和高声誉度,吸引更多的国外学生来华留学,发展中国的高等教育出口贸易。
作者:杨世锏 单位:内蒙古财经大学
参考文献:
[1]靳希斌.国际教育服务贸易研究.福州:福建教育出版社,2005.
[2]张进清.广西与马来西亚教育服务贸易发展研究.东南亚纵横,2006(10).
[3]刘继安,储召生.向世界一流大学学什么.中国教育报,2002-08-11.
一、外籍教师在教学中的优势
1.语言能力的优势
外籍教师的纯外语教学可以弥补我国高校传统外语教学的不足,大多数外教都以纯正、流利的语音和口语给学生留下深刻的印象。纯外语教学促使学生用外语本族语者的思维方式去思考和回答问题,对提高学生外语表达能力有很大的帮助。因此,大多数学生对外教的课持积极的态度。在专业英语教学中,特别是口语教学中,他们更能有效和熟练精确地组织英语教学。外籍教师为中国学生营造了全英语的学习气氛,减少了他们对汉语的依赖。
2.教学方法上的优势
大部分外籍教师在英语教学过程中采用比较灵活的教学方法。即强调以学生为中心,突出学生的主体地位,较少采用填鸭式、灌输式的教学方式。他们努力营造轻松愉快的学习氛围。比如,他们常常喜欢把教室布置成一个让人感觉像在家里一样轻松自在的房间,让学生自由选择位置,使之在轻松愉快的氛围中接受相关语言文化知识。因此,大多数学生感到外教的课很有趣并能主动地去学习外语,而中国教师满堂灌的教学方式往往让很多学生感到枯燥无味。并且他们善于运用肢体语言,动作夸张,教学活动能够吸引学生们的注意力,强调多元化学习,使得外籍教师的课堂生动有趣活泼,深受学生们的欢迎。
3.地道的英语文化渗透优势
外籍教师受到外国文化和传统的熏陶,对英语文化比较了解。在其为学生上课或者交流的过程中,能有形或者无形地对学生们进行地道的英语文化渗透。上课时候的动作、表形、肢体语言和语言能传递给学生地道的英语文化。这样对于英语学习者来说,更能深刻体会外国文化,有利于英语知识的学习。地道的英语文化的渗透,对于中国学生来说。更能直接感受英语的魅力,扩大学生的英语视野。
二、外籍教师在教学方面存在的问题
尽管外教在专业英语教学取得的成效显而易见,但在实践中所存在的诸多问题依然不可回避。
1.外教对中国文化、中国学生了解欠缺
大部分外国教师在来中国之前,并没有了解中国教育制度和中国的教育状况,甚至对中国的传统文化不甚理解。他们看待中国问题存在着认识的盲区,对中国文化和中国文化熏陶下的学生也缺乏认识。胡亮才等人(2004:103)研究也认为,“有的外籍教师缺乏在中国的教学经验,过高或过低估计中国学生的语言实际能力,有时不给学生一个应有的沉默和思考期,一提出问题就要求学生马上作答,这种过高的要求使得一部分学生对语言学习表现得焦虑不安,遇到回答问题时就低下头不敢做声 ;另一方面,个别外籍教师将中国的大学生当小学生来教,课堂上做游戏唱主角,且游戏的内容过于简单,满足不了学生需求的信息量”。在这种情况下,回答外教所提出问题的通常是少数英语表达能力较强且性格较为外向的同学,而相当一部分表达能力欠佳或性格内向的同学在课堂上总是因感到自卑或怕“出丑”而沉默少语。因缺乏对中国学生的了解,外教很难在课堂教学中做到两者兼顾。所以外籍教师对中国文化、中国国情、教育体制的理解缺失直接影响了外教的课堂教学效果。
2.外教的流动性较大
大部分外籍教师存在着很大的流动性,即使是在中国教学他们也不喜欢长期生活在一个地方。然而,他们的流动却给系统的英语教学带来了很大的麻烦,学校还要重新确定外语教师,学生要重新适应新老师的教学方法。流动性强也无形中减少了学校和教育制度对外籍教师的约束。
3.人员素质参差不齐
并非所有的外国人都能教英语。现在在中国教英语的外教大部分来自英国、美国、非洲地区以及澳洲地区。他们的文化素质参差不齐,有的是大学本科、硕士水平。受过高等教育,文化素质很高,人格魅力大;有的大学没有进修,甚至是无业游民,素质很差,对待教学的态度不屑一顾,缺少教学的责任感。来到中国教英语的外教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对中国英语教育也就存在着极大的影响。
4.专业不对口
外籍教师往往缺乏教学经验和资质,没有受过专业的教育培训和实践,教学技能欠佳,缺少教学经验和心理学、教育学知识的学习。大部分外教在国外从事其他工作,很少有从事教育工作的。教学技能欠缺,几乎没有教学经验,也没有对心理学和教育学系统学习,所以在教学实践中,很难把握和组织有效的课堂教学。
5.发音问题
有的外教发音不准确。一些外教虽然说英语,但没有经过标准英语的正规学习,在教学中存在发音不准确、发音不标准等现象。中国中小学所学大部分是标准英语或标准美语,但是有的外籍教师地方口音非常严重。在英语教学中存在着语音误导和沟通问题,甚至有的时候学生去纠正本来是错误的发音,但是外语教师却坚持自己是正确的。
6.对待教学的态度问题
有的外教缺少教学的严谨性。课堂需要活泼,需要互动,需要气氛。但是在课堂上做一些不雅的动作,甚至说一些脏话让学生们很反感。他们对待教学的态度太随意,把教学当成了很随意的玩乐,很少坐下来考虑和设计课堂。对教学态度的不严谨和不端正是外教教学的最大弊端。
关键词:中外合作;引进;教育资源;高等教育;职业教育;办学特色一、中外合作办学国情简介
据统计,截至2012年底,全国经审批机关批准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或项目共有987个,遍及28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与1995年初相比,增加了9倍多。
二、引进国外优质资源,推动我国教育改革
(一)我国目前中外合作办学的现状
中外合作办学是我国改革开放后在教育领域里出现的新生事物,十年来,随着我国对外开放的领域不断扩大以及教育改革的不断深入,办学规模逐步扩大,中外合作办学正逐渐成为我国教育对外交流与合作的一种新形式。
(二)引进优质教育资源对我国教育产生的影响
引进优质教育资源的标准应当是有利于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和培养创新能力,有利于提高高等教育、职业教育的质量,提高教育的国际竞争力,有利于培养现代化建设急需的各级各类人才,培养全面发展的、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一代新人。
(三)中外合作办学者和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的合法权益
当前,我们要采取有力措施,积极贯彻落实中外合作办学条例规定的这些权益。首先,要抓紧制定具体的优惠措施,保障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相关的优惠措施得以落实;其次,要严格依法行政,依法规定审批时限、程序,规范教育行政部门行政执法行为,保障中外合作办学机构依法实行自我管理、自主办学。
三、优质教育资源
(一)定义
具体来说,优质教育资源主要有:1、在国际上具有特色或者成功办学经验的学科和专业;2、知名院校;3、一般院校的优势学科和专业或者其它资源;4、一般院校的非知名的、但却是国内急需的学科和专业或者其它资源。
(二)引进优质教育资源的原则
在引进优质教育资源时,国内教育机构应当注意把握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紧密结合国家和地方经济建设发展对各级各类人才特别是高级专门人才的需求。二是与学校自身的发展和建设结合起来,通过引进外国先进的教育理念、教学内容、培养模式和管理经验等,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加强学科建设,改善师资素质,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三)中外合作办学的定义
按照《中外合作办学条例》规定,外国教育机构与中国教育机构依法在中国境内合作举办以中国公民为主要招生对象的教育教学活动,称为中外合作办学。为便于理解,我们可从(一)主体是中外教育机构;(二)方式是合作;(三)对象是境内中国公民三个方面去理解、把握。
四、湖南省中外合作办学,引进国际教育资源概述
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各级党委、政府坚持教育优先发展,社会各界共同关心,教育战线齐心协力,我省教育事业发展取得了显著成就,站在了一个新的起点上。
(一) 高等教育基本建设和重点建设全面加强
2008年起我省全面实施高等教育“质量工程”,几年来省财政累计投入经费2.4亿元,立项建设了一批示范高职和应用型本科高校,以及一批重点学科、特色专业、实验实训中心、教学团队和教学研究项目。
(二)素质教育全面推进
基础教育大力进行由“应试教育”转向素质教育的综合改革,通过改造薄弱学校、开展课程改革、完善升学制度和教育评价制度、实施校长和骨干教师及全员培训,素质教育全面推进,教育质量明显提高。
(三)师资队伍整体素质明显提高
认真落实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计划,以“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为重点加大中职教师队伍建设,同时不断加大对高校引进人才工作的政策指导和宏观调控,加强高校骨干教师队伍建设和高校教师培训工作力度,师资队伍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四)引进优质教育资源,加速提升教育水平
我省已有多家高校与外国办学机构合作以引进优质教育资源,提升教育水平。湖南涉外经济职业技术学院与新加坡管理发展学院(Management Development Institute of Singapore,下简称MDIS)合作办学项目于2010年7月正式启动。湖南省教育厅外事处等领导和专家都积极参与运筹,以达到预期目的。
结论:近年来中外合作办学的规模、层次、模式都有了明显提升,对于引进先进教育资源、促进中外文化交流、培养国际化人才起到了积极的作用。我省近年来也加强了与国际高水平教育资源的合作,引进先进思想、理念、方法、内容、经验,培养了一大批适应国际化需要、掌握国际语言、具备国际视野、熟悉国际事务、应对国际竞争的人才。参考文献
关键词:高等教育 对外 市场营销
高等教育对外市场营销战略意义
首先,在全球化的浪潮下,高等教育呈现出新的发展趋势,高等教育在办学观念、供给模式和运作机制方面都出现了新的发展特点。在全球化的冲击下,随着西方国家大幅度削减公共服务领域的投入,高等教育已日益表现出非公共产品的一面,具有半完全或完全竞争的特性。高等教育市场已逐渐从区域性的个别市场,演变成全球市场。为了应对这一变化趋势,在全球高等教育市场上占有一席之地,许多国家都纷纷制定高等教育对外营销战略,使出不同的招数,利用各自在高等教育方面的优势,大力开展高等教育的对外营销活动。
其次,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其规则正在成为我国教育规则系统的一部分,成为约束我国教育国际交往的制度体系。中国“入世”意味着我国高等教育必将在全球化的大背景中求生存、谋发展。为此,根据中国高等教育的比较优势,制定合适的高等教育对外营销战略,开拓中国高等教育的国际市场就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高等教育对外市场营销市场环境
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一方面中国高等教育的发展面临着严峻的挑战,另一方面中国高等教育对外市场营销却面对着前所未有的良好的环境。
从中国高等教育对外市场营销的宏观环境来看,作为教育服务承诺的国家之一,我国可以充分利用最惠国待遇原则,为我国的高等教育对外营销争取到更多的权利,使其在与外国高等教育的竞争中处于相对有利的地位;我国还可以利用透明度原则,使政府部门和高等教育机构及时了解其他成员国在高等教育市场发展方面的法律、法规和各项政策措施,并有针对性的向不同国外教育消费者宣传我国的高等教育市场发展制度、法律、法规、政策措施以及发展状况等。更为重要的是,我们还可以利用透明度原则直接参与高等教育服务国际化新规则的制定,为我国发展高等教育对外市场营销争取更多权利和创造更好的条件。还有是GATS规定“一成员可承认在特定国家已获得的教育或经历、已满足的要求、或已给予的许可或证明”,并鼓励成员国之间通过谈判和其他方式互相承认学历。我国高校所颁发的文凭必将得到更多的国家或地区的承认,这将在相当程度上消除中国高等教育对外市场营销由于不承认或无法获得学历所带来的市场障碍,为我国吸引更多的留学生和在国外设立和创办更多的高等教育机构提供了良好的宏观环境。
从中国高等教育对外市场营销的微观环境来看,中国高等教育对外市场营销的微观环境主要表现在各成员国对开放教育服务市场和贸易形式方面的具体承诺上。教育服务贸易有四种方式:跨境交付,指一个成员方在其境内向任何其他成员方境内的消费者提供的服务,如通过网络教育、函授教育等形式提供教育服务;境外消费,指服务的提供者在一成员方境内向来自另一成员方的消费者提供的服务,如出国留学和培训;商业存在,指一成员方的服务提供者在另一成员方境内设立商业机构或专业机构,如在其他成员方境内设立办学机构或合作办学;自然人流动,指一成员方的服务提供者以自然人身份进入另一成员方的境内提供服务,如外籍教师来华任教、中国教师到国外任教。从中国高等教育对外市场营销的微观环境来说,成员国对以上承诺越多对我国高等教育对外市场营销就越有利。根据世界贸易组织秘书处的统计资料,截止2000年,对高等教育服务作出承诺的21个国家中,有6个对四种贸易方式作出了全部承诺。从不同的贸易方式承诺来看,对境外消费全部承诺的有18个,部分承诺的1个,不承诺的只有2个,这也就是说在境外消费方面,如出国留学和培训贸易方式基本上没有什么限制,更为重要的是,在已作出高等教育服务作出承诺的21个国家中,发达国家占将近一半(欧盟12国为一整体计算)。这也就意味着有能力支付境外教育消费的市场相当庞大,为我国开展高等教育对外市场营销提供了丰富的市场资源;在跨境交付方面,已作出高等教育服务作出承诺的21个国家中,有16个作出了全部承诺,3个作出了部分承诺,也只有2个没有作出承诺,这表明在跨境交付方面,作出承诺的国家也占了大部分,这将使我国可以在大力发展远程教育的基础上,大力发展高等教育对外市场营销,以满足国外教育消费者对中国特色的远程教育需求。虽然目前承诺开放商业存在教育服务方式的国家不多,全部承诺的只有7个,部分承诺的有12个,没有承诺有2个,但总的看来对我国发展高等教育对外营销是有利的。
高等教育对外市场营销的目标市场和主打产品
如何利用以上有利宏观和微观环境,积极大力开展我国高等教育对外市场营销,首先要解决的问题是确定我国高等教育对外市场营销的目标市场。目前我国高等教育对外营销的主要目标市场,从教育消费者角度来看,首先应该是海外华人、华侨,因为国外校友和华人、华侨对祖国传统文化有某种程度的认同感,希望了解祖国的语言、传统文化和现在的发展。这是一个非常大的教育市场。根据未来学家奈斯比在《亚洲大趋势》一书估计海外华人包括港澳台有5700万人;其次是外国人才市场上,那些为适应越来越多的跨国公司来华投资的需要而迫切要求获得中国高等教育消费者,近年来有这方面教育需求的消费者也日益增加;再次是对中国文化艺术以及语言感兴趣的外国教育消费者等等。从教育消费的地域角度来看,应该“加强周边,开拓欧美,兼顾亚非拉其他国家和地区”的外交方针。从目前我国高等教育对外市场营销所面对的宏观和微观环境,考虑目前我国高等教育对外营销的主要目标市场,并结合自身的优势与特色,我们应该考虑以汉语、中医药、武术和戏曲文学等传统文化科学以及在国际上已经形成具有自身品牌自然科学优势学科教育为高等教育对外营销的主打产品。
高等教育对外市场营销主要形式
为了积极发展我国高等教育对外市场营销,不仅要有明确合理的目标市场和具有特色优势的主打产品,而且还要有积极有效的高等教育对外市场营销形式。第一应该充分利用教育服务的境外消费形式,继续大力发展来华留学生教育。为了进一步大力发展来华留学生教育,我国地方政府、相关部门、民间团体和企业界,以及高校内部相关单位应该进一步提高对留学生教育重要性的认识,并尽快建立与国际接轨的留学生教育社会化服务与管理体系,解决我国由学校统包统管的、单一的、半封闭的管理模式,所带来的已不能适应留学生教育快速增长的需要,如校外住宿、学生社团、勤工助学等问题。更好地为外国留学生提供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学历教育类别应该包括专科生、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学历教育的类别可以是进修生和研究学者。并应该对不同类别的留学生,采用不同的教学方法和培养手段,以促进我国来华留学生教育的大规模发展。第二采取教育服务的跨境交付形式,积极有效地发展对外远程教育。此外随着我国经济实力的增强,国际地位与影响力的日益提高,汉语就会成为外国友人乐于修习的外语科目,从而汉语教学也会成为我国远程教育一只有力的重拳。而且,通过远程教育,传递的是正宗的、纯正的中国本土文化,相对于各种培训机构之类,会更有权威,更有竞争力。同时在许多学科领域,我国也处于较高的发展水平,这些也应成为教育输出的重要部分。第三利用教育服务商业存在形式,鼓励国内一流大学在海外设立各种分支机构和依托汉语、中医药、武术和戏曲文学等传统文化科学,通过与外国高校合作,在这些国家设立诸如汉语教学中心、中医药教学中心以及中国传统文化教育中心等,直接在国外招收海外学生,为境外高等教育消费者提供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