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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质灾害管控措施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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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质灾害管控措施

第1篇:地质灾害管控措施范文

关键词:隧道工程施工;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中图分类号:E271 文献标识码: A

引言

我国近年来,经济的快速发展带动了交通行业的腾飞,隧道施工项目也越来越多。很多山区的交通建设都是通过隧道穿越山岭,隧道工程获得了前所未来的发展。隧道施工要通过不同的地层和地质围岩,时常遇到一些地质的变化,引起地震、塌方或者涌水等灾害。经大量实践证明,在隧道施工的过程中,提前做好灾害的预防工作,可以大大减少塌方及涌水等地质灾害的发生。使隧道施工可以顺利开展,减少了不必要的安全事故成本支出,所以,隧道施工中做好常见地质灾害问题的防治措施十分重要。

一、隧道施工地质灾害分类与分析

1、隧道施工地质灾害分类

(1)围岩的变形破坏

这类灾害的产生主要与围岩的岩性、结构体和结构面的几何切割特征及应力条件有关。包括:软弱岩体的变形破坏:主要破坏形式表现为大的变形位移和滑塌等;破碎岩(如断层破碎带、风化带等)的变形破坏:主要表现为大量的掉块、滑塌、崩塌和泥砂石流等;块状岩的变形破坏:主要表现为局部掉块;④坚硬脆性岩的岩爆:多发生于深埋、高应力区的隧道中。

(2)涌水、突泥灾害

这类灾害主要是由于隧道的开凿,破坏或改变了隧道所在地区原来的水文地质环境,隧道成为新的良好的地下水排泄通道引起。灾害的主要形式包括:破碎岩的裂隙、缝隙渗水、漏水、涌水;岩溶裂隙水、管道水的涌出,以及携带大量泥砂的突泥、突砂。

(3)地面沉降和塌陷

由于隧道开挖及大量抽排地下水引起。包括:浅埋隧道、城市地铁或大型管道开挖及大量抽取地下水造成的地面沉降;岩溶地区隧道开挖排放大量地下水造成的地面塌陷和泉水枯竭。

(4)其它地质灾害

主要包括:有害气体(如瓦斯)突出造成的灾害;地下水对隧道建筑物的侵蚀、腐蚀作用引起的灾害;隧道的冻融灾害;高地温灾害;地震灾害。

2、隧道施工时地质灾害的成因分析

隧道施工时,引发地质灾害的根本原因在于人类的不科学施工与盲目施工,还有隧道的施工方法与施工的具体环境不够协调。通常意义上讲,隧道施工的地质灾害与自然地质灾害相比,具有强度较低、频率较大与危害较大的特征,并且具有可预防性。因此在隧道进行施工时,努力做好相关地质灾害的常见问题的预防工作,便可以很有效地控制住地质灾害频繁的发生。进行隧道施工的地质灾害的预防工作,必须做好地质的勘测工作,确定好防治的目标,积极优化防治的方案,优选出防治的最佳施工方法,加强施工的管理工作与监督工作。只有做好这些,才能真正控制好引发隧道施工的地质灾害的发生,最终使得隧道施工中的常见地质灾害问题的数量减少。

二、隧道工程施工中存在的地质灾害现象

1、隧道工程施工中的涌水突水现象

在隧道工程施工过程中遇到的各种地质灾害不仅严重影响到施工技术水平, 也不利于交通运输事业的可持续发展。在众多地质灾害中, 以涌水突水现象发生的概率最高, 且其带来的危害最为严重。涌水主要是隧道所在区域原有地质结构发生了改变或隧道开凿时受到破坏导致正常地下水通过隧道排泄所形成的一种地质灾害, 其表现形式多样, 如涌水时伴随大量的突沙和泥沙;岩层破碎出现的裂缝导致渗漏现象严重, 并致使管道水或岩溶裂隙水涌出。突水是指在隧道工程施工中穿过溶洞发育的地段、厚层含水砂砾石层或与地表水连通的较大断裂破碎带等而导致大量涌水现象发生的地质灾害, 又称为灾害性涌水。为了减少涌水突水的发生, 应加强对其的研究, 寻找有效防治措施。

2、隧道工程施工中的塌方现象

在隧道工程施工过程中,其所处的地质结构常处于不稳定状态,容易使岩层薄体区域出现褶曲,若在这种岩层结构进行打穿则很有可能会致使发生软弱岩层体塌方或地面沉降不均匀等现象。当隧道经过断层地带和岩层破碎地带时,岩体内部潜在的地应力得以释放,由于地质结构较为松散,因而所承受到的压力不断增加,再加上岩层中颗粒与颗粒之间的胶结性能较弱,因此,进行隧道开挖后使得围岩体无法保持一定的稳定性进而出现塌方现象。尤其是当隧道经过进出口位置或其附近区域时,围岩的稳定性更不容易保持,更增加发生坍塌现象的可能性。塌方现象大大降低隧道工程施工质量,提高不必要事故发生的概率,严重威胁到人们的人身安全。

3、围岩出现变形破坏现象

在隧道施工中,围岩遭到变形破坏是十分常见的现象,导致围岩局部和整体区域大变形坍塌、破裂,甚至坚硬的围岩体出现岩爆等严重后果,带来很多安全隐患,严重威胁着人们的生命安全。之所以会出现围岩变形破坏现象,主要是由于围岩特殊的地质结构所造成的。围岩所特有的特性,地应力的性质以及地下水的情况都有着直接的联系。特别是岩爆现象,出现的次数更是十分的频繁,经常出现在没有地下水的情况下。经过大量实践证明,岩爆经常以片帮,劈裂,弹射等现象为主要表现形式,甚至会引发地震等更为严重的地质灾害现象。而对于其他一般情况下的围岩变形破坏,大多会出现在断层破碎带、接触不良或者是不整合的比较软弱的岩层等地质环境中。

三、隧道工程中防治地质灾害的有效措施

1、防治突水与涌水现象的有效措施

在隧道工程施工中, 可以通过排、 堵或排堵结合的措施处理涌水与突水现象, 在治理涌水与突水现象的同时, 还应加强监测与预控隧道工程附近溶洞和暗河的突水部位, 实现施工阶段地质预报。具体措施如下:(1)为有效防止突水现象的发生, 可以通过先隔水层后开挖含水层。此外, 也可以通过采取超前预注浆、 超前引排等施工技术, 以达到有效减少突水地质灾害程度的效果。(2)浅埋隧道和熔岩隧道的防治。进行治理浅埋隧道和熔岩隧道时应主要以堵为主, 并在最大程度的基础上防止地下水位下降, 通过这样可以有效地避免出现井泉干枯和地面塌陷等现象, 进而保护施工周围的生态环境, 提高施工安全性。(3)非熔岩深埋隧道防治。在隧道工程施工中发生突水和涌水后, 应通过检测与预控工作准确分析并明确溶洞、 暗河及隧道的交汇位置, 采取钻孔疏干和排水导坑的措施治理非岩溶深埋隧道。

2、防治塌方现象的有效措施

为有效避免与防治塌方现象发生,进行隧道工程施工之前,应由专业人员进行隧道及其附近区域的实地考察,收集相关数据并进行整理,并准确定位塌方位置,通过严格观察与分析,制定出符合施工实际需求的隧道施工方案,尽量减少或避免塌方现象出现。除此之外,还应加强隧道加固工作,通过采取多种有效手段进行加固,如可以使用锚杆提前支护或选用性能优良的导管注入浆液等方式以达到加固的效果。若是在隧洞施工过程中或隧道断面处较大的区域发生围岩体坍塌时,应使用合适的火药进行爆破或使用长管超前支护,并严格按照施工步骤开挖隧道侧壁的导坑,同时应采取相应措施加固维护隧道,如架立一些钢架,进而解决和避免隧道发生塌方现象,提高隧道施工安全与质量,为人们出行安全提供有力的保障。

3、岩爆地质灾害的相关防治措施

在防治诸如岩爆类的地质灾害的时候,既能够采用预报监测的方式,也能够运用地应力来进行相关的卸除,采用多循环分步开挖方法和超前高压注水的方法等施工的方式来对岩爆灾害极有可能产生的相关部位来进行重点的监测工作与预控工作,以上措施都可以有效地缓解岩爆灾害造成的损失程度。

结束语

总而言之, 随着我国经济快速发展, 交通运输事业也得到相应的发展。隧道工程施工在交通运输事业建设过程中也迎来了一系列机遇与挑战。而隧道施工中常常受到地质灾害的影响不利于交通运输行业的发展。故为了提高隧道工程施工质量, 保证隧道使用寿命及安全性, 应加强对地质灾害的研究, 并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进行防治。

参考文献

[1]李婕妤,童牧,吕乔森.隧道施工地质灾害分析与防治对策[J].工业安全与环保,2012, 38(04).

第2篇:地质灾害管控措施范文

关键词:地铁施工;地质灾害;危险性;安全管理

中图分类号:U231文献标识码: A

引言

目前,地铁已经成为了许多城市必不可少的交通工具,因此针对其施工建设,必须持有认真严谨的态度。其中对地质灾害的防范是一项必须的工作,若对地质灾害危险性重视不足或防治不当,就很有可能导致地铁工程建设遭受或引发地质灾害进而发生重大的安全事故。

地质灾害定义

地质灾害是由于地质作用使地质自然环境恶化,并给人类生命财产带来损失以及严重破坏人类赖以生存的资源、环境的事件。目前对地质灾害的范围和种类还没有统一的认识,有人认为地质灾害是由于自然变异和人为作用导致地质环境或地质体发生变化,从而对人类社会造成危害的地质过程和现象。有人认为地质灾害是在各种动力活动作用下,地质环境发生灾害性变异的结果;地质环境异常变化的区域越广,变化的要素越多,变化的程度越大,所形成的地质灾害越严重。地质灾害内涵应该包括以下两方面内容。 第一强调致灾的动力条件,即因地质作用形成的灾害事件才是地质灾害。地质作用是促使组成地壳的物质组分、构造和表面形态等不断变化和发展的各种作用。除上述自然地质作用外,随着人类工程经济活动的规模和范围迅速扩展,人类对地球表面形态和物质组成产生愈来愈大的影响,有人把这类作用称为人为地质作用。因此,由内动力地质作用、外动力地质作用和人为地质作用导致地质环境变化形成的灾害称为地质灾害。 第二,强调灾害事件的后果,即对人类生命财产和生存环境产生毁损的地质事件称为地质灾害,而那些仅仅是地质环境恶化,但并没有直接破坏人类生命财产和生产、生活环境的地质事件,则只是一种危害,尚未构成灾害,对此,我们习惯地称其为环境地质问题。

地铁施工的地质灾害的类型以及产生的原因

2.1、地面塌陷

在地铁施工中,盾构法施工容易引起隧道周围土体的松动和沉陷,它直观表现为地表沉降、隆起和裂缝,受其影响隧道附近的建构筑物将产生变形、沉降或变位,甚至使建构筑物遭受破损或破坏。这对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而言,属于地面塌陷灾害的范畴,而一般文献称为地表沉降。盾构法施工引发的地面塌陷( 地表沉降) 主要是由盾构施工的地层损失和松动土体固结沉降引起的。依据我国的管理标准,将地层损失率限定在5%以内, 将地表最大沉降量限定在30mm 以内。

2.2、地面沉降

地面沉降是指某一区域由于各种原因导致的地表浅部的压实加密引起的地面标高下降的现象。地面沉降又称地面下沉或地陷,我国目前已有 20 多个城市发生了地面沉降,其中上海、天津、台北、太原等最大累计地面沉降已超过 2 m。地面沉降是地铁建设最常见的地质灾害,北京、上海、深圳、广州、杭州等在地铁建设过程中均发生过不同程度的地面坍塌事故。地面沉降会带来以下危害结果:地铁建筑不均匀下沉,地铁盾构断裂,铁轨扭曲,地铁隧道透水,基坑与路面坍塌等。

2.3、流砂、管涌

流砂和管涌是渗透变形的两种形式,均属于地下水的不良作用。流砂多发生在颗粒级配均匀而细的粉、细砂中,其表现形式是所有颗粒同时从类似于管状的通道被渗透水冲走。管涌是指在渗流作用下土体中的细颗粒在粗颗粒形成的孔隙孔道中发生移动并被带出,逐渐形成管形通道,从而掏空地基或坝体。流砂和管涌主要发生在地铁车站深基坑施工中。如防治不当,流砂和管涌易造成地铁车站基坑支护变形失稳坍塌、基坑进水、基础发生滑移或不均匀下沉、基础悬浮等,以及地铁隧道透水。

地铁施工的地质灾害的安全管理对策

(1)地铁建设时,建设单位负责牵头成立地质灾害防治小组,小组成员包括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监测等单位人员以及地质、结构专家等,统一管理,分工协作。施工单位应精心施工,根据地质勘察报告及城建档案等资料摸清工程地质条件及周边环境等情况,是否有暗浜、流砂、承压水层等不良地质。须查清基坑周边环境:建(构)筑物的结构类型、层数、基础、埋深及上部结构形状;地下管线的管类、规格、分布;暗浜和废弃人防及管线的距离和大小;道路的距离和车流;地表水的汇流和排疏情况等对基坑开挖有影响的情况。对危险性较大的隧道和深基坑工程要有针对性地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对施工中遇到的地质灾害应有相应的预控防治抢险措施。

(2)选择适当的施工方法,严格审核把关。依据地铁工程相关设计,在施工前选择适当的施工方法、辅助工法、结构材料和加固保护措施,制定切实可行的《施工组织计划》、《施工安全风险控制措施》和《安全操作与安全作业规程》,经报上级和安全监理确认后实施。在施工中根据施工单位和第三方监测所发现的新情况,及时做出相应的设计变更或应急处置,经安全监理确认后实施;在施工中要进行详细技术交底,确保施工安全。另外,应聘请具有专门技术等级要求的技术人员,对大型设施吊装、主要模板工程、施工主体变形、地表沉降、地下水位变化、建筑物沉降进行严密观测,并根据观测数据调整施工方案,确保施工周边建筑物安全。

(3)施工时应严格执行作业程序,加强安全管理,落实安全措施,合理安排工期。除设立专职安全员外,现场还应配备经验丰富的专业地质工程师,及时发现开挖作业面的地质地质灾害隐患。当施工现场地质条件与原设计不符时,应及时会同设计、监理等进行变更设计,哪怕是一个细节都不能放过。监理单位严格审查专项施工方案内容,发现地质灾害隐患应督促施工单位进行防治,当情况危急时应立即下达停工指令,对施工单位抢险所发生的费用应事后与建设单位签字认可。

(4)大力提高抢险救援能力,筑起最后一道安全防线。尽管我们下大力气构建了地铁施工安全管理制度体系,大力加强安全基础建设,构筑安全保障体系,尽可能加大地铁施工安全系数,但安全隐患不可能完全消除;尽管我们加强对地铁施工中重点和隐患部位的严密监控,制定并落实一整套行之有效的监控措施,但对地铁这样一个复杂的系统来说,有些事情防不胜防,险情可以不断减少,但不可能完全消灭。为此,我们应大力提高抢险救援能力,努力控制各种事态的发展,将其影响降低到最低程度,筑起安全施工的最后一道有效防线。一方面,需要针对地铁施工各环节中重大的危险源,特别是消防安全和开挖塌方等高风险事件,积极建立并完善应急预案;另一方面,加强专兼职抢险队伍建设,强化各岗位对地质灾害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并坚持定期和不定期的培训和演练。进一步加强施工一线人员的抢险能力建设,提高施工一线人员对各种突发事件的先期处置能力。

(5)加强监控量测,搞好安全预防。通过先进的监控量测以及收敛变形观测,对地铁施工过程中项目本身及周边环境进行密切监测,及时获取地铁项目自身及周边环境变化第一手资料,掌握地基和结构物变化情况。通过对各种监测数据的分析,可以及时发现风险苗头,及时采取防范和应急措施,有效提高地铁建设安全管理水平。

结语

总而言之,要重视地铁施工地质灾害的安全管理,加强安全监理,做好监测预警和地质灾害超前预报,进而保证地铁施工的安全性,保证地铁的施工质量,进而使地铁顺利运行。

参考文献:

第3篇:地质灾害管控措施范文

关键词:管道完整性 管理 要点

一、引言

近年来,管道完整性管理PIM是国外油气管道工业中一个迅速发展的重要领域。由于石油天然气的易燃、易爆和具有毒性等的特征,管道运输安全日益受到关注。从保证管道安全的角度,管道管理可分为3 个层次,分别是可靠性评价(检测与安全评价)、风险评价和完整性管理,其中完整性管理是在可靠性评价和风险评价基础上的全面概括和提升。当前,我国正处在管道工业发展的高峰时期。无论是新建管道还是老管道,都需要建立起管道完整性管理体系。

二、管道完整性管理概念

管道完整性有4层含义:在物理上是完整的,在功能上是健全的;管道完整性应该是指管道受控,始终处于安全可靠的状态;管道管理者不断采取措施和改进方法来防止管道事故的发生,确保管道的完整;在时间上是全寿命周期,即覆盖了设计、施工、运行、废弃全过程。管道完整性管理是一种以预防为主的管理模式,是为确保管道完整性而进行的一系列管理活动,具体指管道管理者针对管道不断变化的因素,对管道面临的风险因素进行识别和评价,不断改善识别到的不利影响因素,采取各种风险减缓措施,将风险控制在合理、可接受的范围内,最终达到持续改进、减少管道事故、经济合理地保证管道安全运行的目的。管道完整性管理的范围非常广,包括了直接影响管道安全输送的所有因素。

三、管道完整性管理原则和要点

1. 完整性管理应从管道的规划和设计时期开始,并贯穿管道的整个生命期。

2. 完整性管理是一个持续改进的过程,应确定管道不同时期的管理重点;完整性管理程序本身的效能评价是管道完整性管理程序的一部分,应定期对管道完整性和完整性管理程序进行评价。

3. 完整性管理平台应采用统一的数据库结构、数据库平台,并保证完整性管理所采用的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4. 风险评价作为完整性管理的重要环节之一应定期开展,应对发现的重要危害,立即采取风险削减措施。

四、输气管道完整性管理的主要内容

输气管道完整性管理是近年来在发达国家油气管道工业中迅速发展起来的现代安全管理体系。管道完整性管理是指对所有影响管道完整性的因素进行综合的、一体化的管理,大体上包括以下内容:

1. 建立完整性管道机构,拟定工作计划、工作流程和工作程序文件;

2. 进行管道风险分析,了解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和将导致的后果,制定预防和应急措施;

3. 定期进行管道完整性检测和完整性评价,了解管道可能发生事故的原因和部位:

4. 检查、衡量完整性管理的效果,确定再评价的周期,持续不断地进行完整性管理;

5. 采取修复或减轻失效威胁的措施;

6.开展培训教育工作,不断提高管理和操作人员素质。由此不难看出,管道完整性管理体系体现了管道安全管理的时间完整性、数据完整性,和管理过程完整性及灵活性的特点。

五、输气管道完整性管理流程

1.完整性数据收集与整合

完整性管理必须有全面准确的管道数据做支撑。对于天然气长输管道需要收集的数据包括:设计、材料和施工数据,运行、维护和检测数据,管道路由、周边环境、人口、地质条件等数据,以及事故和危害后果数据等,建立高效可靠的数据解决方案和数据系统对完整性管理至关重要。

2. 风险评价

风险评价是完整性管理的核心,是消除管道安全隐患的重要手段。风险评价首先要对影响管道安全的各种危害因素进行全面实别,这些因素可以划分为:

1)与时间相关的因素,如内外腐蚀、疲劳裂纹等;

2)与时间无关的因素,如第三方破坏、误操作、地质及自然灾害等;

3)长期存在的稳定因素,如制造缺陷、施工损伤、设备老化等。

3. 完整性评价

完整性评价是管道完整性管理的重要环节,通过采取有效方法对管道进行完整性检测和评价,确定管道的适用性,并为制定应对措施提供依据和指导。完整性检测与评价的方法主要有:

1)内检测,包括管道变形检测、金属损失的漏磁检测、裂纹的超声检测及损伤管道的强度和寿命评价,是全面掌握管道本体完好性的最有效方法;

2)压力试验,包括管道出厂前的水压试验、管道投运前的试压、管道运行过程中的压力实验,目前我国基本不对在役管道运行过程中进行压力试验,但是国外公司已采取此作法,对消除管道隐患具有显著作用;

3)直接评价,包括外腐蚀直接评价(ECDA)、内腐蚀直接评价(ICDA)、应力腐蚀开裂直接评价(SCCDA);

4)地质灾害评价,包括地震、滑坡、洪水、沉陷、冻土等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价和预测,及地质灾害条件下管道安全性评价两方面,我国地质灾害导致的管道事故日益增多,地质灾害及管道评价也成为完整性评价中越来越重要的内容。

4. 预防和减缓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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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完整性评价的基础上,确定可能的风险降低方法,选择最有效的补救措施并实施补救。一是管道在线监测技术,如管道腐蚀监测、应力监测、地质灾害监测、泄漏监测、第三方破坏监测等,通过监测手段掌握管道运行情况、安全状态、发展趋势等信息,为管理运行提供决策参考。二是维护抢修技术,如防腐层修补、管体套筒修复、复合材料修复、带压封堵、溢油回收、开挖回填、停车再启动等,保证事故的快速响应和安全处置,管道的结构持续完整、强度持续可靠,以及连续平稳运行。

六、结论与认识

1.可以预期,管道完整性管理的全面实施将大大减少管道事故的发生,并减轻事故造成

2. 我国应尽快建立自己的管道完整性管理法令、法规和标准体系;各企业应制定并实施管道完整性管理计划;发展管道完整性管理专业评价机构;开发各种检测装置和分析软件。

第4篇:地质灾害管控措施范文

为切实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严防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办发〔2007〕160号),经县政府同意,现就切实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汛期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

我县自然条件复杂,干旱、滑坡和雷击等自然灾害频发。进入汛期雨季,极易出现河水陡涨,引发滑坡、泥石流等,毁损道路,淹没矿井,雷击现象也多发,给道路运输、水上运输、煤矿、危化等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生产带来极大的影响,确保安全生产的任务异常艰巨。各街镇乡、有关部门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落实各级行政首长负责制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责任制,切实加强对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要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汛期安全生产的特点、重点和难点,针对薄弱环节,严密制定防范措施,狠抓工作责任和措施落实,全面加强督促检查,坚决防止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二、突出重点,切实做好汛期安全事故防范工作

汛期安全生产工作任务重、头绪多。各街镇乡、有关部门要针对汛期对安全生产工作可能带来的威胁、危害和汛期安全工作的特点,制定防范措施,强化防范手段,搞好汛前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加大防汛安全投入,牢牢把握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权,突出抓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道路交通安全方面。各街镇乡及交通、公安交警部门要根据汛期特点,采取针对性措施,切实加强日常检查和路面管控,将疲劳驾驶、超速、超载违法行为作为重点整治内容。加强险路、险段的整治,密切注意道路水毁隐患等情况,重点加强对漫水路(桥)及安全隐患路段的巡查,严禁车辆冒险通行。交警、交通部门要认真履行交通安全监管职责,完善道路交通防汛应急抢险预案,对重点路段实施严防死守。

1.认真排查隐患。县交通、气象、水利、公安交警、街镇乡、路权单位和道路管养单位等对境内的国省道、县道、乡道、村道要联合进行一次全方位的地质灾害排查,重点排查县、乡道路,将塌方、水毁隐患和多雾路段登记造册,制订相应的防治方案。对于排查出的隐患,根据危险性程度,实行分级监控和预警。各街镇乡和交通部门要按照道路管养职责,全面落实路权单位和道路管养单位的整治和监控责任,对重大隐患实行挂牌并落实“一对一”监管责任,制作相应的警示标志。

2.落实防范措施。国土、交通、路权单位和道路管养单位要将道路灾害及时通报给运输企业,运输企业要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行车操作规范,组织驾驶人员进行有关培训,提高对恶劣气象的防范意识。交通部门和路权单位在道路设计施工中,要高度重视边坡的地质勘查,做好道路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订有效的治理塌方和滑坡的方案。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要责成建设或项目法人单位、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详细查明公路沿线的危岩、不稳定斜坡等灾害隐患点,制定防治措施,加强施工过程中的预加固、截排水等辅助施工措施和监测预警工作。

3.加强路面监管。公安交警和交通行政执法部门要针对恶劣气象制订相应的交通管制方案。对影响行车安全的漫水桥和塌方道路,要及时实施交通管制,限制车辆通行。实施巡逻与定点执勤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对重要路段、重点路口、危险区域的巡逻和控制。

气象部门和国土部门要在公众信息网上开通恶劣气象和地质灾害信息通报平台,将恶劣天气信息和地质灾害信息(包括具体方位、严重程度、变化情况和对交通安全的影响等)及时上网。气象、国土、交通、水利、公安交警、街镇乡、路产路权单位、道路管养单位、运输企业等要建立定期上网查询制度,确保恶劣气象信息及时通报到位。

4.制订工作预案。县政府将组织国土、交通、气象、水利、公安交警、街镇乡、路权单位和道路管养单位等制订和完善恶劣气象下道路交通安全防控工作预案。预案要针对行政区域气象和地质特点,制定分级响应措施,从工作目标、组织领导、实施程序、安全措施和具体要求等多方面严格规定,重点落实国土、交通、气象、水利、公安交警、街镇乡、路权单位和道路管养单位的工作职责。路权单位要根据道路灾害隐患的具体情况,加强重点路段的巡查和监管,制订工作方案和应急措施,提高恶劣天气下的交通处置能力。

(二)水上交通安全方面。街镇乡及交通部门要以提高船员整体素质为重点,开展汛期安全宣传教育活动。要完善汛期水上交通安全工作预案,落实针对性措施,明确目标责任,层层落实,做到工作有部署、有落实、有检查、有反馈。进一步健全防洪抢险应急措施,提高应急反应能力和救助成功率。

(三)煤矿安全方面。汛期是煤矿事故多发季节,矿山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煤矿企业要严格汛期安全防范工作,严防淹井、垮塌、滑坡、雷击事故发生。大到暴雨天气,井工开采矿山企业必须撤出井下人员,严防淹井事故造成人员伤亡。

1.强化煤矿企业主体责任。各煤矿企业要成立雨季“三防”领导机构,配备专人,落实责任制,完善水文资料档案,建立预警预报系统和应急预案,落实防汛物资,进行矿井联合排水试验和汛期方案应急演练。

2.严防煤矿透水事故。各产煤乡镇和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要加强日常监管工作,加大水害隐患排查力度,发现隐患及排除,对拒不整改或不及时整改的煤矿企业实施严管重罚。要建立预警强制撤退机制。县气象局要及时暴雨、雷电预警信息,煤管部门、乡镇收到气象部门的暴雨、雷电气象信息,要迅速通过电传、电话、短信等形式传达到煤矿企业和相关部门负责人,水害严重矿井、下山开采矿井,必须立即撤出井下全部人员。

3.各煤矿企业和当地政府要加强对煤矸石山的安全监管。必须做到专人值守,严密监控,严防垮塌导致伤亡事故。

4.严禁煤矿违法越层越界开采。各煤矿企业要进一步摸清矿井周边小煤矿(包括已关闭矿井)及本矿井范围内的水文地质情况,必须在依法批准的开采范围内从事采掘活动,按规定留足煤柱,禁止违法越层越界开采,禁止开采和破坏保安煤柱,特别是防水煤柱。各煤矿企业要立即开展水害隐患排查,重点排查汛期地表水涌入、临近矿井水害隐患和溶洞水、老塘水威胁灾害,制定严密的防汛、防水、防灾措施。各产煤乡镇要组织煤矿汛期安全专项检查,对查出的隐患要责令企业按照定整改时间、定整改责任人、定整改资金和物资、定整改安全措施的“四定”要求组织整改,整改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

5.加强应急救援。各产煤乡镇和煤矿企业要结合实际,进一步完善水害防治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开展预案演练。县煤矿救援队要对救护车辆、开关、电缆、排水管道、水泵等抢排水装备进行检查,确保备足各类零配件和易耗品,装备器材保持战备状态。

(四)抓好建筑防汛安全。各街镇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及企业要重点加强对施工工地的现场监管,加强对建筑施工现场脚手架搭设、临边洞口防护、施工用电、塔吊和施工电梯、施工机械的监督检查。对人口密集地及灾害多发区段建筑工程、重点建设工程、重大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大型房地产开发项目以及涉及高切坡、深开挖建设项目,要开展拉网式排查,及时整治事故隐患。对现场管理秩序混乱、问题突出,隐患严重的施工工地要停工整顿。

(五)抓好危险化学品防汛安全。针对汛期温度高、雷电多的特点,各乡镇及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剧毒化学品运输许可制度,严防危险化学品在运输过程中丢失、流散或泄漏。落实雨季防雷击等措施,督促危化品从业单位做好防洪防汛、防雷电、防垮塌、防爆炸、防中毒工作。搞好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做好防雷设施的检测、检验工作。特别要搞好重大危险源的监控,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爆炸、泄漏等重大事故的发生。

非煤矿山、学校、民爆器材、烟花爆竹、建材、电力等行业和领域要按照县政府有关部署要求,有针对性制定事故隐患排查整改措施,对重点隐患和高危部位实施24小时严防死守,确保汛期安全。

三、加强协作配合,搞好值守应急,形成联动机制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街镇乡、有关部门要坚持以人为本,牢固树立执政为民理念,切实把汛期安全生产摆在突出位置。要严格实行行政首长问责制。街镇乡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要亲自部署,亲自带队深入一线检查汛期安全。各街镇乡和各部门领导班子成员要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和“一岗双责”责任制要求,靠前指挥,分兵把口管好各行各业的安全生产。要层层建立“一对一”的安全监管责任制,确保责任落实到乡镇(街道)、村社和学校、企业、社区等基层单位,落实到隐患排查整改、现场监督管控和应急抢险救援的全过程,要认真分析查找确保汛期安全的薄弱环节,完善应急预案,狠抓工作落实。对于,疏于管理,责任不落实,人员、防汛设备、材料不到位而造成重大事故和损失的直接责任人和有关负责人,要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分工负责,严格检查。各地区、各部门、有关单位要紧密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工作要求,切实加强汛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各街镇乡政府(办事处)对本地汛期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县级有关行业、企业主管部门对本系统汛期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县安监局、县监察局、县政府督查室负责对各街镇乡和县级有关部门汛期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进行综合监管、监察和督查。

各街镇乡和有关部门要制订检查督查方案,将汛期领导带队检查安排情况登记列表,于6月22日前报县政府办公室,抄送县安监局。

第5篇:地质灾害管控措施范文

关键词:三峡库区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监理职业风险;责任保险

中图分类号:F804.64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2)17-0175-02

一、三峡库区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监理的职业风险

三峡库区地质灾害防治工程项目规模大小不一,地质体及灾害体复杂多变、隐蔽,给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的监理带来了很多不确定因素。同时,由于监理工程师所掌握的技术及资源可能不完全以及监理工程师在知识、经验等方面的局限性,客观上注定监理工程师面临着职业疏忽和失误所带来的多种职业风险。

1.行为风险。主要是由监理工程师的越权或失职行为带来的风险[1]。由于三峡库区地质环境具有不确定性,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的设计方案很可能因地质条件变化而呈现不合理性,因此,需要对方案进行变更。如果监理工程师忽略由设计人或其他专业技术人员确认工程中某些涉及变更的内容,而利用自身的权力单方面指令承包商进行相应的作业,就是越权,若因此发生了工程损失,则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三峡库区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监理任务重,监理人员要对工程质量负责,采取旁站、巡视的方式对工程进行检查,确保安全施工。如果监理人员遗漏一些项目或疏忽了对一些工程环节的监督,因此而使工程留下隐患或造成损失,他就必须为此承担失职的责任。

2.技术风险。主要来自于监理人员工作技能和技术资源。一方面,监理工作是基于专业技能基础上的技术服务,因此,尽管监理工程师履行了监理合同中业主委托的工作职责,但由于其本身专业技能的限制,可能并不一定能取得应有的效果。三峡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对监理的技术水平要求很高,地质环境的恶劣性、地质条件的复杂性使监理面临着技术上的困难。对于某些需要专门进行检查、验收的关键环节或部位,监理工程师虽按规定进行了相应检查,其程序和方法也符合规定要求,但可能因工作技能不足并未发现本应该发现的问题或隐患。另一方面,防灾工程大多是隐蔽工程,而且工程质量问题的潜伏期很长,工程上质量隐患的暴露需要一定的时间和诱因,利用现有的技术手段和方法,不可能保证所有问题都能及时发现。这都有可能带来风险。

3.管理风险。从组织上说,明确的管理目标,合理的组织机构,细致的职责分工,有效的约束机制,是监理组织管理的基本保证,如果监理机构内部不能实行有效的管理,则风险是无法避免的。从人员管理上说,监理工程师是高素质的专业技术人才,监理单位必须选派合适的总监和监理人员组成项目监理机构。但在实际工作中,有些项目的监理人员是临时聘请的,这增加了人员管理的难度和风险。此外,由于合同管理流程设计不合理、信息传递不畅、监理单位弱势等原因造成的合同管理问题也会导致风险的产生。

二、建立三峡库区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监理职业责任保险制度的必要性

1.监理单位面临的巨大的赔偿责任风险需要监理职业责任保险制度。从某种意义上说,监理职业风险是客观存在、不可避免的。因为无论监理工程师如何勤奋努力,小心谨慎,也无论工程监理单位的管理机制如何高效合理,仍然存在发生过失的可能。可见,它虽然是人为原因所致,但也与自然灾害等风险一样,有着存在的客观性、发生的偶然性等特征。有风险就有可能要承担责任,我国《民法通则》确立的损害赔偿原则及《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条例》、《工程建设监理规定》等有关规定提供了监理单位过失责任赔偿的法律依据。《建筑法》第35条规定:“工程监理单位不按照委托监理合同的约定履行监理义务,对应当监督检查的项目不检查或者不按照规定检查,给建设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条例》第10条规定:“委托方或承包方违反合同规定,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违约责任。”《工程建设监理规定》第21条规定,“监理单位在监理过程中因过错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应承担一定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三峡库区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的监理面对的工作对象是投资巨大,与国家、社会、公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地质灾害防治项目,一旦工程失败不仅导致建设资金使用的无效率,还可能对库区的地质环境造成破坏,给库区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灾难,其责任涉及到的经济额度往往较大,并可能造成人身伤亡等重大事故。有损失就应该有救济,对于国家防灾资金的浪费,对于库区居民生命财产的损失,都需要得到弥补,这一资金的需求量是相当大的。因此,监理单位面临着巨大的赔偿责任风险。

2.监理单位有限的赔付能力需要监理职业责任保险制度。在我国,监理单位的赔付能力是非常有限的。一方面,我国现行的工程监理取费标准为1992年国家物价局和建设部共同制定的,其费率为工程概(预)算的0.6%—2.5%。这一取费标准远远低于国际水平。另一方面,监理市场竞争激烈,压级压价行为大量存在,使工程监理单位难有积累,由建设工程监理责任引起的索赔可能会超出监理单位自身的经济承受能力[2]。而我国监理单位通常并不是进行资本、资产运营的单位,自身的抗风险能力较小,万一因监理责任造成重大事故,巨额索赔可能使监理单位面临破产,从而业主、投资人及其受害方等的合法权益的保障也无从谈起。

一方面是巨大的职业赔偿风险,另一方面是有限的赔付能力,如何对风险进行有效防范和控制就成为监理必须考虑的问题。理论上讲,风险控制无非是风险自留和风险转移两种方法。风险自留要求损失发生时投资主体以当时可利用的任何资金进行支付,因而风险越大,对主体资金的要求越高。由于以上原因,监理单位自留风险可能性较小,因此,通过工程保险的方式将风险转移和分散是对风险进行控制和防范的有效途径和措施。

综上分析,建立三峡库区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监理职业责任保险制度,把职业责任风险转移给保险公司,让保险公司对于监理单位的赔偿能力做出保障,已经成为防范监理职业责任风险,保证各方损失得到及时的救济,保障监理单位充分发挥三控两管一协调作用的一种有效途径。

三、三峡库区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监理职业责任保险制度的建构

建设工程监理责任保险是分散业主投资风险和监理单位自身风险的重要途径和有效方法。自2002年在上海诞生了中国首份监理责任保险起,我国的职业责任保险已进行了一些尝试,这为在三峡库区地质灾害防治工程中推行监理职业责任保险提供了一些有益的经验。

1.监理职业责任的界定。监理职业责任保险指的是监理单位对自身的职业责任进行投保,一旦由于职业责任导致了业主或其他第三方的损失,其赔偿将由保险公司来承担[1]。能够投保的监理职业责任应是监理单位在从事监理工作的过程中,由于自身的过失、错误或遗漏未履行或未适当履行委托监理合同所规定的监理义务、或违反监理相关法律法规,造成合同对方或其他第三方的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依法应由提供监理服务的监理单位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3]。

2.强制性原则。在西方一些国家,职业责任保险不仅成为强制推行的法律制度,同时也是建设主体各方普遍遵循的惯例准则。笔者以为,在三峡库区强制推行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的监理职业保险是很有必要的。

第一,从保险原理分析,责任保险的基本社会目标是保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如果监理职业责任保险以自愿保险方式开展,则工程监理单位有可能不愿投保,保险人则有可能拒绝承保。这就大大降低了监理职业责任保险的功能和作用。第二,三峡库区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监理面临的风险大,承担的责任也大,为保证损失得到快速的救济,对监理单位提出投保职业责任险的要求,既是保证工程监理的作用得到发挥的需要,也是满足受损失方的利益得到及时补救的要求。第三,从现实情况看,我国对于工程强制保险的规定只见于建筑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的职工意外伤害险,对于其他工程保险并无强制性规定。而我国监理制度的建设还处于初级阶段,在建筑工程僧多粥少的局面下,各方为了减小资金的支出,投保率普遍不高。因此,为保证工程质量和防范工程监理风险,有必要通过法律和行政手段强制推行三峡库区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监理职业责任保险制度。可以将“监理责任险”纳入招投标审查条件,明确要求只有已经投保此险的单位才可以投标,通过资格预审程序首先排除未投保的单位,使监理职业责任保险在三峡库区地质灾害防治工程中得到落实。

3.被保险人。国外的职业责任保险多数以职业人士个人的名义购买,这是因为国外的监理咨询单位多为合伙制或个人所有制,通常不具备法人资格,以个人名义购买可增强职业人士的责任感,提高职业人士的执业信誉。而针对我国实际和三峡库区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监理的现状,我们应以监理单位为被保险人,理由如下:

首先,监理服务是一种集体的行为,我国的监理制度虽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但现行法律又规定监理工程师必须加入一个监理单位才可以从事监理服务。而法律法规对总监负责制的相关规定还不太健全,总监对现场监理机构的责、权、利还未得到充分的体现,尤其在目前监理工程师的收入还不高的情况下,地质灾害防治工程风险的保险费对于个人来说很难支付,个人还不具备投保的能力,总监事实上还不能成为民事赔偿责任的责任主体,所以监理职业责任保险应该以监理单位为被保险人。其次,从合同角度来看,三峡库区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的监理单位都是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监理单位是委托监理合同的受托方,是民事责任的责任主体,责任主体当然应该成为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第三,监理单位的人员组成复杂,素质参差不齐,有些甚至是监理单位临时雇用来的,流动性很大,不具有固定性,以个人作为被保险人,可能保险的费用、期限、责任都不好界定,只有以监理单位保险,才能保证保险的操作性,更有利于对当事人双方利益的保护。

4.承保方式。三峡库区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的监理贯穿于工程各阶段,从勘查阶段到竣工验收,任何一个环节出现问题都对工程的质量造成影响。但监理错误引起的损失索赔往往会滞后于监理任务的完成期,因此,保险事故发生具有滞后性的特点,但这又是不确定的,有的也许一二年就发生了,而有的可能十几年也不发生,因此宜采取索赔式的承保方式[4]。对于监理单位来说,把保险的有效期提前到保险合同的有效期之前,适应了防灾工程的特性,有利于监理风险的转移,使监理把注意力集中于工程的监督管理上,而且这种连续投保方式,可以使监理得到一个基本的保障而又不至于支付太多的保险费,监理投保费用低。索赔式的保险费用比损失式的保险费用要节省50%左右[5],符合监理目前收费的现状,对于个别大型的防灾工程,上述保险若不能够为其提供足够的保障,则可以通过项目责任保险追加投保额,这样可以使监理单位在作投保的选择时,能够保持足够的灵活性,对于保险人来说,设置了一个宽限期,使其摆脱无期限的承保,发挥保险机构在化解风险中的作用。

5.赔偿限额。国际上通常的职业责任保险,一般采取限额赔偿,这也比较适合三峡库区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监理的职业责任保险。因为三峡库区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的监理单位面临的风险是多方面的,尤其从地质体的不稳定来看,损失发生的概率极其大,即使地质体本身稳定,也可能因为监理单位自身的管理不善而造成损害。保险机构是作为风险分担的盈利主体存在的,如果一味地由其来承担损害赔偿的责任会导致保险危机,这对于保险机构来说是很不利的。而限制其承担责任的数额,可以督促监理单位更加认真地进行监督管理,减少人为原因造成的损失,并使自然因素造成的危害减小到最低限度。

参考文献:

[1] 王家远.监理工程师的职业责任保险若干问题[J].建设监理,2000,(3).

[2] 曹琳剑.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职业责任保险研究[D].天津:天津大学,2006.

[3] 王家远.监理工程师的责任风险分析[J].建设监理,2000,(6).

[4] 刘佳.工程监理职业责任保险研究[D].上海:同济大学,2007.

[5] 谢锋,方东平,毕庶涛.工程监理职业责任保险在中国的实施[J].重庆建筑大学学报,2001,(z1).

收稿日期:2012-04-23

第6篇:地质灾害管控措施范文

关键词:边坡治理 锚杆 锚索 柔性防护网

中图文分类号: 文献标识码: 文章编号:

1引言

广州市花岗岩分布广泛,花岗岩分布的边坡占广州市边坡的绝大部分,在花岗岩风化剧烈、孤石发育的边坡,特别是高且陡的边坡,若发生孤石滚落或产生滑坡,将严重威胁坡脚建筑物及行人的安全。由于孤石发育的高边坡,施工往往比较困难,本文就广州市天河区某边坡治理的成功实践经验,从设计选型、治理施工等方面介绍了风化剧烈、孤石发育的花岗岩高陡边坡的治理经验,该经验可供类似工程治理借鉴使用。

2工程概况

广州市某福利院西侧山体边坡为地质灾害隐患点,曾经出现多次崩塌和孤石滚落等灾害。该边坡总长度约790m,分青年区、老年区和儿童区三区域段边坡。青年区(A坡)边坡坡向约35~315°,边坡长约260m,坡高3~12m,坡度一般40~60°,该边坡已发生崩塌5处,已发孤石滚落多处。老年区(B坡)边坡坡向约100°,边坡长约330m,边坡分2~3级放坡,每级坡高4~25m不等,坡度45~60°,该边坡已发生崩塌3处,部分坡段的中上部有孤石分布。儿童区(C坡)边坡边坡坡向约50~220°,边坡长约200m,自然斜坡坡度一般10~30°,边坡分1~2级放坡,每级坡高3~9m不等,坡度60~75°,局部直立接近90°,该边坡已发生崩塌1处,边坡中上部有孤石分布。

工程区已发地质灾害主要有崩塌,多达9处,地质灾害发育较为强烈;区内多处地段有孤石分布,块径大小不等,不良地质条件较发育。总的说来,工程区具有坡高大、坡度陡、人为破坏强烈及地质灾害发育较为强烈等特征。边坡的防治等级为二级,安全等级为二级。

3地质环境条件

工程区属亚热带季风气候,多年平均降雨量1696.5,雨季主要集中在4~9月,常伴随有台风。

工程所处地貌单位为低丘陵地貌,地形起伏较大。边坡坡体主要由坡积土层、残积土层和全~微风化花岗岩组成,坡积土层厚度0.6~3.5m,可塑状,粘性较好,含大量中细砂和植物根系,局部含少量碎岩块;残坡积土层厚1.1~4.7m,可塑~硬塑状,土性主要为砂质粘性土,局部为砾质粘性土;风化岩层为边坡坡体主要岩土层,孤石非常发育。

边坡地下水补给来源主要是大气降水,地表水下渗进入土层,自高往低径流、在低洼或坡脚就近排泄。因地形存在较大差异,地下水位高低不一,在土层内形成波形水位线。

由于边坡较陡,边坡坡体为残坡积砂(砾)质粘性土、全~微风化花岗岩,岩土层粘性较弱,坡面已直接,易遭受雨水侵蚀;边坡普遍有大块孤石、老滑移面、冲沟,已发生的崩塌就是沿冲沟顺坡垮塌。雨水沿冲沟汇集,遇孤石时顺孤石两侧冲刷,孤石下部基础土体被掏空,形成无跟的孤石矗立在高陡边坡中,随时可能发生崩塌。

4 治理方案设计

经过比选,针对场地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条件,结合边坡高度和周边环境情况,本边坡治理采用“清除或就地加固孤石+被动柔性防护网+喷锚+局部格构锚固+削坡+截排水+绿化”的治理方案。

沿人工边坡20m范围内的不稳定孤石采用人工清除或就地加固方式处理。考虑到本区孤石很发育,表层土层长期受雨水冲刷后可能会造成一些现状基本稳定的孤石演变为不稳定,因此在对孤石群采取上述方案进行治理后,在人工边坡坡顶一带采用被动柔性防护措施进行防护,在孤石特别发育地带的人工边坡采用被动防护网防止孤石滚落。

根据勘查报告,边坡局部存在潜在滑坡可能,需进行支护处理。A坡在里程KA0+070~KA0+115、KA0+150~KA0+210采用锚固措施,采用喷锚挂网的支护形式,在薄弱地段增加腰梁和锚索。在里程KA0+000~KA0+190地段设2道截水沟,其余地带设1道截水沟,在放坡平台处均设排水沟,通过跌水槽汇入福利院现有排水系统。B坡在里程KB0+020~KB0+150采用分级放坡的支护形式,在+64.0m处设宽约3m平台,上部边坡按坡率1:1进行放坡。在里程KB0+150~KB0+220采用锚(索)格构的支护形式,上部和下部各设一道3×7φ5锚索,长21m和12m,水平间距3m,中部设一道φ28锚杆,长9m间距3m,格构梁内植草绿化。在KB0+220~KB0+350段采用喷锚支护形式进行加固。喷锚段采用种植爬藤类植物进行绿化。在坡顶设截水沟,放坡平台处设排水沟,与福利院内原有排水系统接通。C坡在里程KC0+065~105段采用喷锚措施对崩塌段进行治理。喷锚支护段设2道φ28锚杆,锚杆长12m,水平间距2m,喷锚支护段采用种植藤类植物绿化。在里程KC0+180~KC0+210段,采用格构锚固措施进行加固,设3道3×7φ5锚索,锚索水平间距3m,长度分别12、15和18m。

图1 治理边坡典型剖面

5 边坡治理施工

5.1 施工顺序

A坡:测量放线清除孤石或就地加固孤石截水沟坡面平整柔性防护网安装锚杆、锚索施工格构、喷锚施工绿化施工。

B坡:测量放线清除孤石或就地加固孤石截水沟坡面平整(土石方开挖)柔性防护网安装锚杆、锚索施工格构、喷锚施工排水沟施工绿化施工。

C坡:测量放线清除孤石截水沟坡面平整柔性防护网安装锚杆、锚索施工格构、喷锚施工。

5.2主要施工工艺

5.2.1清坡

本工程边坡孤石发育,孤石最大直径达8m,因此施工时很难按一定坡度削坡形成平整坡面。坡面孤石应根据现场施工情况来确定是否清除,若孤石没有在土体中生根,则应予清除或锚固,若孤石已在土体中生根且稳定,该类孤石对边坡的稳定性有利,可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来决定保留或者清除。如确需清除的孤石,因该边坡高且陡,坡底有建筑物,应采用合理的爆破措施,给予清除。

对孤石爆破时应先制定合理的爆破方案,1)可采取小直径造孔;2)加大孔网密度;3)控制最大单位岩石体积耗药量;4)布孔遵循使炸药最大限度地均匀布于孤石内部的原则布置;5)采用不耦合装药和反向起爆;6)为进一步防止飞石,应采用能吸收能量的材料对爆破体进行覆盖。

5.2. 柔性防护网安装施工

清除或就地临时处理坡面防护区域内影响施工安全的浮土、孤石和植被放线测量确定锚杆及基座位置基坑开挖与砼灌注(土质或强风化破碎岩质地层)或钻凿锚杆孔并清孔(坚固岩质地层)基座及锚杆安装钢柱及拉锚绳安装与调试支撑绳安装与调试钢丝绳网或环形网的铺挂与逢合格栅网的铺挂。

5.2.3预应力锚索及格构梁施工

花岗岩残积土具遇水软化崩解特点,因此锚索成孔采用干钻成孔工艺,成孔后应清孔干净。施工时采用潜孔锤成孔,为防止塌孔、垮孔,残积土层和全风化岩层采用跟管钻进。为保证锚索的锚固段能达到稳定岩土层,钻孔深度按设计长度控制且锚固段进入中、微风化岩不少于6m。钻孔施工中,为避免埋钻、卡钻的事故发生,应勤倒杆,反复捅孔吹洗,尽量把孔内的岩粉和沉渣充分排尽。钻孔深度达到要求后,用高压风彻底清洗钻孔。

注浆应采用二次注浆工艺,浆液为42.5R纯水泥浆,水灰比0.5左右,注浆体28天强度不小于30Mpa;首次注浆压力0.3~0.5MPa,二次注浆压力不小于1.0MPa,间隔时间不小于4小时。

自由段锚索必须进行防腐处理,自由段采用除锈、刷防锈漆,然后缠裹塑料薄膜,加套6分波纹管。自由段两端100~200mm长度范围内用黄油充填,外绕扎工程胶布固定。锚头应除绣、刷防锈漆,用C25防水混凝土保护,保护层厚度不少于100mm。

钢筋混凝土格构梁采用C25混凝土对边坡进行加固,施工时先放线刻槽,后浇筑混凝土。格构梁水平间距3m,垂直间距2.5m,截面尺寸为400mm×500mm,嵌入坡面200mm。格构梁每隔30m设一道伸缩缝,宽度2cm,内填二油三毡。钢筋混凝土格构梁应与周边岩土体紧密结合,避免被降雨冲刷、掏空。坡顶位置格构梁顶梁应与土体结合密实,以免地表水渗入。

锚索的预应力张拉分五次施加,依次取设计抗拔力的0.25、0.5、0.75、1.0、1.1倍进行逐级张拉,每级荷载施加后,稳定观测时间不小于10min,锚头位移量需满足规范要求,张拉荷载严禁一次加至抗拔力设计值,张拉满足要求后方进行锁定。锁定时,将张拉荷载回放至设计抗拔力的0.25倍,按设计抗拔力的0.5、0.7倍进行张拉锁定。锚索锁定后48小时内,若发生明显的应力松弛现象,应进行补偿张拉。为确保质量,张拉时采用“双控法”,即以控制油表读数为准,用伸长量校核。若锚索预应力张拉不能满足设计要求,则该锚索需根据实际情况降低等级使用。张拉锁定时应间隔实施,必要时应补张拉锁定,以减少预应力损失。

5.2.4网喷砼施工

喷射砼面层厚度150mm和100mm两种,坡度陡于20°喷射砼厚度为150mm,钢筋网采用Ф8@ 200×200mm,坡度缓于20°喷射砼厚度为100mm,钢筋网采用Ф6.5@ 250×250mm。面层喷射分2次完成,喷射砼设计强度为C20,配比为水泥:砂:石子=1:2:2.5,水泥采用标号为42.5R的普通硅酸盐水泥,粒径不大于2.5mm的中细砂和粒径小于15mm的瓜米石。

5.2.5排水系统施工

本边坡排水系统的总体规划为:坡顶截水沟、坡中排水盲沟以及坡面集水通过急流槽排入坡底排水沟,坡底排水沟的水再汇入市政排水系统。边坡在坡顶、坡底设截水沟和排水沟,坡中设排水盲沟,排水沟用片石或砖砌,沟内侧壁用M20水泥砂浆抹面。排水盲沟用土工布包裹碎石,直径φ500,埋设在坡身,与急流槽连接,排水盲沟每2m设一根φ200排水导管,导管内填碎石,土工布包裹,倾角5°。坡底排水沟排水坡度为1.5%,排水沟应与场地排水系统相连接,保证排水通畅。急流槽的位置应据现场实际地形来确定,约每隔50m设置一道急流槽。

5.2.6边坡绿化施工

格构梁间铺设六角钢丝网,规格100×120φ3.5,并喷播草种绿化护面,草种宜选择容易成活的杂生植物。由于原土含砂量较高,须覆客土,客土主要由腐植土、缓施肥、保水剂、稻草、水泥(1%)等组成,采用机械运输方式将客土运至各坡面,分层夯实,种植灌木及花草复绿,安装喷灌系统,恢复生态环境。

6结束语

本工程边坡高、坡度陡、地质条件复杂、孤石发育,通过对边坡的详细调查和分析,提出了采用“清除或就地加固孤石+被动柔性防护网+喷锚+局部格构锚固+削坡+截排水+绿化”的治理方案,有效的控制或消除地质灾害隐患。在本工程的实践中,通过精心组织管理,克服了该类边坡治理勘查、设计、施工过程中的种种困难,为治理该类边坡积累了成功的经验。

参考文献:

1.《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GB 50330-2002);

2.《滑坡防治工程勘查规范》(DZ/T 0218-2006);

3.《滑坡防治工程设计与施工技术规范》(DZ/T 0219-2006);

4.广东省地质建设工程勘察院. 广州市某福利院西侧山体崩塌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图设计,2008年10月;

5.邹文明.孤石爆破飞石控制与防护.水利水电技术.2002(05):24~25;

第7篇:地质灾害管控措施范文

【关键词】安全系统工程;煤矿;安全管理

煤矿的地质灾害主要表现为由于煤炭开采而造成的地表沉陷以及由此引发的地面建筑物的险情,煤矸石排放占用土地以及造成的污染,露天开采所造成的周边地面滑坡等。煤炭资源的开采对生态环境的破坏是严重的,煤矿关闭后留下的是满目疮痍。

1.煤矿事故的现状

每到雨季,煤矿事故频繁发生,很多煤矿事故都是发生在地下水活跃的煤矿地带和水库岸带。水的作用主要表现为对的软化、泥化作用、水的冲刷作用、静水压力和动水压力变化的影响等。煤矿边坡中的泥质岩层,在雨水渗人或地下水位升高而受到浸湿时就会软化,抗剪强度降低[1]。页岩、凝灰岩、黏土岩等亲水性很强,水对其软化作用也很显著。水的冲刷作用使河岸变高、变陡;水流冲刷坡脚,切断滑动面下段都可使煤矿的抗滑阻力减小。由于雨水渗人、河水位上涨或水库蓄水等种种原因,使得地下水位上升,导致潜在滑体内动水压力升高。或者地下水由煤矿中排出时,水力梯度增大,均可以对煤矿稳定不利。此外,水库放水期间,库水位迅速下降,使得煤矿中的水不能及时排出,常导致库岸的滑动。地震对煤矿稳定性的影响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从震源开始分布于地壳中的弹性振动,向周围介质传递时具有一定的加速度,因此便产生地震力,其数值等于加速度与物体质量的乘积。同时,地表物体和建筑物内部将产生一种与地震力大小相等、方向相反的惯性力,因此地震总会在煤矿内引起一种附加应力,这种附加应力存在的时间如同引起它的地震振动的延续时间一样,也是很短的,但足以导致整个煤矿的失稳。此外,地震还会使饱水的砂质煤矿因振动液化而移动,使抗滑力减小。根据当地的调查情况,把影响煤矿稳定性的因素按其在煤矿变形破坏中的作用大小排序,并分出等级[2]。同时,对每一个因素也根据各地段条件差异分若干档次。

2.煤矿事故的成因分析

治理地质灾害、恢复矿区生态环境的任务,第一是对矿区的废弃地进行全面复垦,要对矿区占用土地进行详细调查,可进行复垦和可作为建设用地的,都要做好治理规划,纳入经济转型总体规划之中,分步实施进行治理。第二是对矸石山进行绿化覆被。矿区的矸石山占地面积很大,而且成为城市的污染源。其表面是煤矸石的风化物,可以选择适宜的灌木和草类植物,对矸石山的表面进行绿化覆被,封闭若干年,使其草木茂盛,以此控制住对城市的污染。第三是对沉陷区的危险建筑物进行搬迁改造。采煤沉陷区在许多老的煤矿城市都存在,使大量的民宅和地面建筑物成为险房。对沉陷区的治理要搞好详查,编制好治理规划,需要成片搬迁的要成片搬迁,可进行维修加固的要进行维修加固,要以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做好这项工作。治理地质灾害,恢复生态环境所需的投入应由国家出资,纳入煤矿城市经济转型成本。

3.安全系统工程在煤矿事故综合治理中的应用

墙身的定位:基础施工完毕经监理检查合格后,用经纬仪和水准仪复核基础的中轴线位移和标高。然后,根据墙身的坡度,支撑坡度架,坡度架的坡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墙身的砌筑采用在坡度架之间拉通线砌筑的施工方法。

墙身砌筑的施工:

①墙身的砌筑采用铺浆法砌筑,砂浆稠度宜为3~5cm,砂浆强度符合设计要求,用于墙面的石块应尽量色泽均匀,且表面较为平整。

②块石砌体应分层卧砌,并且上下错缝,内外搭砌,不得采用外面侧立石块,中间填心的砌筑方法。

③块石砌体的第一层及交接处、洞口处、转角处,选用较大块石砌筑。挡土墙回填土的一面必须设置拉结石,拉结石应分布均匀,相互错开,每0.7m2墙面设置拉结石一块,且同一层的中间不大于2米。

④采用同层内,丁顺相间的砌筑形式。砌筑时按设计要求收坡,并设置泄水孔。泄水孔应高出地面30cm,孔间间距为2M。泄水孔为φ5cm硬聚氯乙稀管。墙背设断面为30cm×30cm的砾石滤层。

⑤勾缝:在砌筑完成后,进行勾缝,勾缝前应湿润缝槽,浆砌勾缝应嵌入砌缝内一定深度[3]。

⑥养护:勾缝、抹面工作完成和砂浆初凝后,应进行养生,经常洒水,使砌体保持湿润并应避免碰撞和震动。

⑦砌体后填料应采用分层填筑的施工方法,保证密度和浆砌工程的稳定性。

考虑到治理方案的科学性、合理性、可操作性,同时,经济性也是选择实施方案的一个重要考量指标,为此,应考虑采用综合治理措施,也即联合采用两种或两种以上方法,对设计方案进行优化组合,在保证治理效果的同时,最大限度减少投入,最后取得治理效果的综合最优。煤矿事故治理设计方案的优选,已有人做过大量的实践工作,已成为地质灾害防治的重要部分,优化设计概念的引人以及两种或两种以上防治措施的联合采用为提高治理措施的针对性,发挥各种治理措施的优势奠定了坚实而又科学的理论基础。在煤矿事故治理实践中,我们既要重视过去成功经验的总结和失败教训的吸取,同时,又要注重创新,开阔视野,大胆尝试新方法、新工艺,为提高煤矿事故治理水平而不懈努力。

【参考文献】

[1]罗贤东,唐冲,赵卫华,张雅娟.基于RFID的井下人员定位系统的研究[J].采矿技术,2007(02):167-168.

第8篇:地质灾害管控措施范文

一、指导思想

坚持落实科学发展观,树立安全发展、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以人为本”的理念,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进一步落实责任,强化措施,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让广大人民群众度过安全、欢乐、祥和的节日假期。

二、工作目标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省安全生产条例》以及其他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为指导,在镇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推动各村(社区)、各有关单位以及各企业进一步落实隐患治理工作责任和整改措施,全面排查治理各类安全生产隐患,确保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

三、大检查范围和重点

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的范围是全镇各村(社区)委会、场镇各单位、各生产经营企业和人员密集场所。

(一)大检查范围

1.森林防灭火重点设施和场所;

2.加油站、加气站、烟花爆竹、液化气罐经营点;

3.大型酒吧、网吧、KTV、汽车站等人员密集场所;

4.道路交通安全;

5.建筑施工和地质灾害;

6.水库、河流、塘堰等水域;

7.小区消防设施设备、电梯使用情况;

8.工贸行业等工业企业;

9.水利电力企业;

10.特种设备监管。

(二)检点内容

1.森林防灭火工作:一是森林防灭火村居值班情况;二是卡点值守、重点设施和场所巡查和护林员巡逻记录登记情况;三是高压电力线穿过森林的台账登记情况。

2.烟花爆竹、易爆物品和危险化学品:一是对烟花爆竹、易爆物品和危险化学品行业的生产经营的监管的打非专项治理情况;二是烟花爆竹的“三超一改”治理工作开展情况;三是对烟花爆竹、民爆物品和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运输、使用等环节的安全规章制度,设施设备等安全情况;四是行业持证和安全培训情况。

3.人员密集场所:一是对各学校和幼儿园、车站、酒吧、网吧、KTV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监管落实情况;二是应急预案制定修改和人员的安全知识应知应会的掌握情况;三是核查自动消防设施、常用灭火器材、安全疏散、安全布局、防火分区情况;四是对场镇、商店等人员出入较多的地方的安全监管情况。

4.道路交通安全:一是“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开展情况;二是上路巡查和对危险路段、事故多发路段的隐患排查治理情况;三是对客运车辆的始发登记和监管情况;四是对农用车的安全培训和证件办理和年审情况;五是对机动车辆酒后驾驶、疲劳驾驶和“三超”情况的专项治理情况。

5.建筑施工和地质灾害:一是施工人员的安全培训情况;二是施工人员的安全防护情况;三是设立警示标志和地质灾害点的监测监控情况。

6.水库、河流、塘堰等水域:一是水库、河流、塘堰等水域安全警示标示设立情况;二是水域隐患排查整治完成情况;三是村居通过广播、村村响等方式的宣传情况。

7.小区消防设施设备、电梯:一是小区进出登记核查情况;二是物业每月对消防设施、电梯的检查登记情况;三是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情况;

8.工贸行业等工业企业:一是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重点检查主要负责人履职情况,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情况。二是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重点检查企业是否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是否实施安全生产管理、操作技能、设备设施和作业现场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的情况和安全生产培训教育情况。三是安全风险管控情况,重点检查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装备完好情况和日常维护情况;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分级和公告,对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经营场所和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制定和落实管控措施情况等。四是隐患排查治理情况,重点检查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是否认真开展自查自改,在单位内部公布隐患清单,并向县级安全监管部门报告备案,实行整改闭环管理情况和近年来镇政府、县级各部门日常监管执法和安全巡查、检查、督查等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五是应急管理情况,重点检查应急组织体系建设情况,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或与相关应急救援队伍签订协议情况,编制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预案,组织应急演练,配备必要应急装备,储备应急物资情况、开展事故应急处置的总结评估工作情况和加强岗位应急培训情况等。

9.水利电力企业:一是工人持证上班情况;二是机组安全运行情况;三是防洪措施、应急预案的准备情况;四是工人安全培训情况;五是库区、河道防洪情况。

10.特种设备安全:重点检查学校锅炉、压力容器等设备的注册登记、定期检验、操作人员持证上岗、应急救援预案和规章制度建立等情况。

四、时间安排

2020年4月28日至2020年5月5日。

五、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五一”节期间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特成立“五一”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检查领导小组,其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

副组长: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五一”节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对改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提高本质安全水平,减少各类事故发生,维护我镇重点时期社会整体稳定具有重要的意义。各村(社区)、各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组织精干力量,积极开展工作,严格依法行政,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二)全面摸底排查,加大检查力度。按照属地管辖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村(社区)、各有关单位要开展拉网式大排查,做到不漏一个村组、不漏一处隐患、不遗留任何问题。对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区分轻重缓急,督促各村(组)、企业和有关单位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落实整改资金,坚决整改消除。为春节的安全稳定创造良好环境。

第9篇:地质灾害管控措施范文

一、成立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乡国土资源所。

二、工作重点

要组织力量对本辖区内持证矿山依法依规生产经营情况和无证非法矿山(点、硐)情况进行全面的排查摸底,以地毯式排查的方式,逐村逐矿进行排查登记,认真填报《非法违法采矿情况调查表》和《废弃矿山(点、硐)关闭情况调查表》(附表2),建立健全信息数据库。

(一)全面进行资料清理和实地核查,排查清理辖区内各类持证开采矿山和无证开采矿山的数量和分布等基本情况;

(二)全面对照开采矿山证照持有情况,查清各矿山企业执有采矿许可证、全生产许可证、矿长全资格证、工商营业执照等证照手续办理情况及履行环评审批、环保设施竣工验收情况,全面掌握合法开采、无证非法开采、证照不齐违法开采和证照齐全但存在全隐患、破坏环境的企业或个人的有关情况;

(三)全面对照矿山开采现状,核对矿山开采图件,查明矿山企业是否存在超层越界开采现象;对于尚未开展跟踪测量的露天开采矿山企业,以矿业权实地核查成果结合现场核实为依据进行确认,并责成企业自行组织或聘请资质单位开展跟踪测量,每年测量一次(今年在6月30日前完成),提交采剥工程平面图;

(四)全面调查矿山企业是否存在分割采区非法转包他人开采的情况;

(五)全面调查矿山企业获取、使用火工品、电力等情况,查明非法开采矿山火工品、电力来源和持证矿山企业是否存在合法取得火工品、电力后非法使用、转供的情况;

(六)排查各类尾矿库的全隐患;

(七)排查各类矿山潜在的地质灾害隐患,查明矿区办公场所、工棚、工业广场等建(构)筑物和矿区周边民房是否存在因采矿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隐患;

(八)排查已关闭废弃矿山(点、硐)是否存在擅自启封,是否存在地质灾害或全隐患等情况;

(九)排查国家工作人员和村干部违规参股办矿,以及为非法违法采矿提供庇护情况。

三、工作措施

(一)对无证非法开采矿山(点、硐),要按照“三拆除一收缴一遣散”(即:拆除采矿设施、工棚、电力线路,收缴火工品,遣散人员)的要求坚决予以取缔关闭。

(二)对虽无开采但未按照要求落实关闭措施的已关闭取缔的无证矿山、证照过期矿山,按要求撤出生产设备,拆除生产设施、工棚、电力线路。

(三)对证照不齐全的违法开采矿山企业,根据违法事实和情节,由相关职能部门责令立即停止开采,并依法依规立案查处。经查处到位后,符合条件的矿山企业方可依法申请办理相关证照和审批手续,证照齐全并达到开采规范要求后方可进行开采。

(四)对非法获取火工品、电力,或合法取得火工品、电力供应后非法转供的,由有关职能部门依法立案查处,依法追究当事人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五)对违规参股办矿和为非法违法采矿提供庇护的国家工作人员或村干部,由纪检监察部门依法调查核实,严肃追究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四、工作步骤

严厉打击非法违法采矿专项行动根据县政府办《方案》要求,按下列步骤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月日前):乡政府要按照省、市、县的统一部署,结合当地实际,相应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成立专项行动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并进行动员部署,将工作层层分解落实。

(二)排查摸底阶段(即日起至月25日);对全乡辖区内所有矿山(点、硐)进行一次全面彻底的排查,于5月25日将排查结果的书面材料和非法违法采矿情况调查表报送县严厉打击非法违法采矿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国土资源局),同时抄送各成员单位。

(三)查处整改阶段(月26日至8月20日):向县严厉打击非法违法采矿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各乡镇上报的排查情况进行汇总,对排查发现的问题进行分门别类提出整改意见,按部门职责分工,逐宗分解至各部门依法进行查处,确保处理到位;以乡镇为主,各有关单位配合,加强巡查监管,按照相关要求,督促抓好整改措施的落实,确保整改到位。

(四)检查验收阶段(8月21日至9月30日):县严厉打击非法违法采矿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抽调人员组成督查组,采用定期或不定期方式,对各乡镇、各单位专项行动各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予以通报并督促整改落实,并在8月底前组织对各乡镇、各单位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五、工作要求

(一)迅速行动,健全组织领导。各村(场)、各有关部门要迅速行动起来,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严厉打击非法违法采矿专项行动,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细化责任分解,采取行政的、经济的、法律的综合措施,扎实有序推进打击非法违法采矿专项行动。

(二)广泛宣传,加强舆论监督。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广泛宣传开展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充分调动广大群众参与专项行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在全社会营造打击非法违法采矿、共同维护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良好氛围,形成严厉打击非法违法采矿行为的高压态势。

(三)明确责任,抓好工作落实。要按照本方案的职责分工,认真履职,全力以赴,密切配合,通力协作,扎扎实实地开展专项行动部署的各项任务,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