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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管理的概念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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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管理的概念

第1篇:社会管理的概念范文

关键词:社会网络 知识管理 跨组织知识管理

问题的提出

我国正值经济转型时期,其市场体制和规则还有待完善,加上传统的文化背景,关系网络和社会资本成为一种对正式制度的补充(Xin & Pearce,1996)。最近十年间,企业间的横向和纵向社会关系网络逐步扩张到错综复杂,尤其是在知识密集性行业,社会网络已成为组织结构和组织间基础框架的新范式(Miles & Snow,2002),它帮助企业转移风险、获得新市场和新技术、加快产品推进市场,促使企业与网络伙伴技能互补(Gulati & Nohria,2000),为企业提供了参与市场竞争所必须的灵活性,从而提升企业的市场响应能力。如今,面对日益动态复杂的竞争环境,单个企业更应采取竞合的方式,通过构建动态的关系网络来参与全球竞争。

传统产业的改造和升级急需知识的有效应用和创新;跨行业、跨地区、跨部门的经营也需要更广泛的技术知识、文化知识和管理知识。知识与技术创新正在改变着当代企业的生产方式和经营理念,并被各国普遍认为是提高生产效率和经济增长的引擎(谢富纪、徐恒敏,2001)。所以,无论是学术界还是生产领域,知识管理早已成为一个大家都关注的话题。出于竞争的激烈和创新的要求,企业不能仅靠内部的知识来经营和创新,同时,企业的竞争优势来自知识的广泛整合,而不是单一的知识(De Boer et al.,1999)。社会网络的广泛建立、知识与技术的飞速发展,要求企业除了建立内部知识网络和知识库以外,还需要积极有效地建立外部网络以吸收和整合外部供应商、客户、竞争者、合作伙伴、中介机构等组织的知识,只有综合利用企业内外知识才能真正提高企业能力和竞争水平。因此,基于社会网络环境下研究跨组织知识管理具有一定的实践意义。

跨组织知识管理的概念

(一)知识管理的概念

不同学者从自己的研究领域和研究兴趣出发来探讨知识管理的含义,从而出现了知识管理研究的百花争鸣现象。通过对相关研究文献的梳理,发现知识管理领域存在两大观点,即对象论和方法论。对象论观点认为,知识是被管理的对象,则知识管理就是要通过各种手段对知识进行有效管理。其中,具有代表性的观点如,顾敏(2001)提出,知识管理是解决对知识或信息进行创新、组织与扩散问题的过程;方法论观点认为,知识是一种管理方法,则知识管理是一个运用知识进行管理的过程。彼得・德鲁克(1993)曾认为,知识管理的核心是使知识产生作用,即通过系统地、有组织地去应用知识和创新知识。

尽管知识管理存在多种定义,但都离不开以人为中心、以知识为基础、以寻求信息处理能力与人的知识创新能力的最佳结合为基本目标。知识管理对企业而言是一项重要的管理活动,这项活动不会自发地实现,需要组织主动建立各种激励机制和软性环境,为知识的采集、整合、应用等创造良好的环境。因此,本文认同Wiig(1995)的观念,即知识管理为一连串协助组织获取自己及他人知识的活动,透过审慎判断之过程,以达成组织任务。

(二)跨组织知识管理的含义

纵观研究者们对知识管理的定义多立足于企业内部,主要是基于企业的原子模型假设,即视企业为独立个体而非网络视角。但随着企业社会网络的出现,企业的经营活动与多个组织息息相关,并从单一的二元关系发展为与多组织间相互关联和相互依存的网络关系,相应地,企业的知识管理也应从关注企业内部的知识活动发展到关注跨组织的知识活动。因此,结合社会网络环境和知识管理的定义,本文将跨组织知识管理定义为企业利用自身的网络位置和网络关系,通过一连串的跨组织知识活动以协助企业有效利用组织边界内外的知识资源,最终达到提高组织业绩的目的。

跨组织知识管理的内涵

(一)跨组织知识管理活动

Andersen(1996)认为知识管理包括对知识的识别、收集、创造、组织、分享、应用和适应。Davenport等(1998)认为知识管理包含了四个流程,分别是知识组织和存贮、知识转移、知识创造和知识应用。陈小让(1998)认为知识管理包括对知识的识别、获取和利用。Huseman 和 Goodman(1999)将知识管理分为指认并获取知识、评价知识并排列其优先顺序、分享知识和创造知识四个过程。McAdam(2000)提出知识管理体系可以分为四种括动:知识建构、知识内化集成、知识扩散以及知识应用。王众托(2004)认为知识管理是识别、收集和选择、保存、传播与共享、转化与生成、吸收和使用知识的过程。黄蕴洁和刘冬荣(2010)在综合文献的基础上,将知识管理活动分为四个过程,分别是知识获得、知识转移、知识分享和知识应用。将以上对知识管理活动的研究整理出来,如表1所示。

综合以上对知识管理活动研究的文献,本文发现学者们对知识管理活动的探讨主要集中在知识获取、知识整合、知识应用和知识创造四个方面。因为创新过程是一个知识转化与生成的过程(王众托,2004),而知识应用能直接为企业增加价值,因此,知识创造和知识应用可以被反映在企业的创新绩效当中。所以,在本文的研究中,认为跨组织知识管理活动包括跨组织知识获取和跨组织知识整合。

(二)跨组织知识获取和跨组织知识整合

跨组织知识获取是指企业通过自身的网络位置和网络关系从网络其它组织或个体中收集和获得有价值的信息。跨组织知识获取对企业有重要意义,作为一种资源,知识有存量和流量之分。知识存量是企业长期积累的知识,是企业经营生产的基础;知识流量是企业知识的流动部分,它们改善、更新或增强已有的知识。企业要获得持续的竞争优势,就必须从外部不断获取新知识以补充知识存量的不足(Winter & Zollo,2002;Zott,2003)。

根据以往对知识整合的研究及企业本身需求,本文将跨组织知识整合定义为企业根据战略目标需要,利用自身的网络位置和网络关系,对企业内部和外部网络组织中的知识资源进行组合、集成和提炼的一个动态过程,以此形成新的核心知识和知识体系。跨组织知识整合超越单个组织边界涉及到多个组织,要比企业内部知识整合复杂,主要包括知识整合需求确定、合适整合对象选择、整合平台建立、整合冲突解决机制建立等任务。随着竞争激烈程度的加剧,以Grant(1996)为代表的研究者们不断强调知识整合对企业创新而言是最为重要的能力,因为知识经过整合后才能指引企业在快速变动的环境中使产品与市场有效结合,从而快速开发产品以供应市场需求。企业面临着高度的模糊和不确定性(Daft & Lengel,1986),必须坚持不懈地整合和重组各种知识。

跨组织知识管理的测量和检验

跨组织知识管理的问卷参考了Lyles & salk(1996)、Yli-Renko等(2001)学者的研究,共包含10个测量题项,其中,跨组织知识管理的测量包含“本企业从外部网络中获得许多有关产品设计的知识”、等5个问项,跨组织知识整合包含“本企业能根据需要把不同企业的专家汇集起来,集中解决某项问题”、“本企业能将不同部门、团队或个人的知识在目标任务层面上进行有效整合”等5个题项。所有问卷都采用Likert7级量表进行测量, 样本主要集中在华南地区,共发出问卷350份,回收270份,回收率为77.2%,剔除有残缺项、前后差距太大、同一题项重复评分的无效问卷后,有效问卷216份。

(一)探索性因子分析

本文利用主成分分析法,采用正交旋转观察各特征根的值,运用Kaiser 法作为确定因子数目的标准,选取特征根值大于1的特征根,从而得到不同项目的因子载荷,结果如表2所示。

从表2可以看出,跨组织知识管理量表通过方差最大法旋转后,有2个特征值大于1的因子,分别对应于本研究的2个变量,这2个变量共解释了方差变异的87.651%,满足Weiss(1970)提出的解释方差的累积比例需大于50%的条件。2个因子的测量项目在其对应的因子上相对于其他因子而言都有较大的因子载荷,并且都大于0.5,这表明所检测的跨组织知识管理量表具有较好的区分效度。

(二)验证性因子分析

经过软件AMOS6.0运算后,跨组织知识管理验证性因子分析的结果如表3所示。跨组织知识管理的验证性因子分析中,Cronbach'sα值大于最低要求0.7;建构信度值大于最低要求0.6,T值达到显著水平,由此可见,跨组织管理表具有良好的信度。

跨组织知识管理的量表中,跨组织知识获取、跨组织知识整合的标准化系数大于最低要求0.5,并且跨组织知识获取、跨组织知识整合的平均方差抽取量也大于最低要求0.5,因此,量表具有较好的收敛效度;从模型拟合情况看,x2/df 值小于2,GFI值大于0.9,AGFI值大于0.9,NFI值、CFI值均大于0.9,RMSEA值不大于0.05,量表的整体模型拟合度较好。结合以上分析,可以认为量表具有较好的建构效度。

结论

跨组织知识管理是企业知识管理的终极目标,它不仅注重在企业内部实施知识管理程序,并且能与外部的供应商、顾客、合作伙伴、竞争者、研究单位和中介机构等组织有效交流知识,进而形成一个能创造价值的知识网络。但是,跨组织知识获取和跨组织知识整合不是一个任意的自发过程,需要一定的因素作为支撑。企业的战略规划、企业间的关系、企业的网络位置、学习意图、领导参与、知识的性质等因素都会不同程度地影响跨组织知识获取和跨组织知识整合,企业应该能动地将这些因素控制在对其有利的范围,扫清企业从社会网络中获取知识和整合知识的障碍,明确跨组织知识管理的任务和目标。面对创新的复杂和风险,企业应该加强同竞争对手或研发机构、产业链成员之间的开发合作,通过鼓励边界人员对外宣传、组建跨组织团队、加强组织交流和进行跨组织合作。

参考文献:

1.Andersen A.. The Knowledge Management Assessment Tool(KMAT)[M].London:Arthur Andersen KMAT Study,1996

2.Davenport T., Delong D.W., & Beers M.. Successful Knowledge Management Projects[J].Sloan Management Review, 1998(4)

3.陈小让.知识管理:知识经济时代企业管理的新趋势[J].科技情报开发与经济,1998(6)

4.Huseman R., Goodman J. .Leading with Knowledge[M].London: Sage,1999

5.McAdam. R.. knowledge management as a catalyst for innovation within organizations: a qualitative study[J].knowledge and Process Management, 2000, 7(4)

第2篇:社会管理的概念范文

关键词:行政法视野;社会管理创新;分析研究

一、社会管理与社会管理创新之间的联系

(一)社会管理相关概念界定

如果从本质上对社会管理相关概念进行阐述,那么从政府角度来说,其属于政府职责内一部分,但是并未完全在政府职责范围内,而只作为政府职责中重要组成内容。社会管理本身包含较多内容,不单单会按照国内相关法律来约束人们的行为,也会通过大众认可的社会管理方式对自身进行管理。并且,在社会管理的基础之上,各个地方政府也会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来定制和执行相应的规范。尤其是在国家法制机构发挥其作用的同时,必须要将其所具有的民主化、社会公平化等的特点彰显出来,以确保所有公民的诉求能够得到回应,来促进社会和谐发展。如果从狭义上对社会管理形式进行理解,那么其包含的概念较多。如从管理主体上进行阐述,那么政府除了对社会大众给予应有重视和关注之外,对一些社会特殊群体也会给予一定关心,以促进社会共同发展和进步。如果要从创新角度对社会管理进行分析,那么则是国家在现有的管理基础上对自身进行完善和创新的过程,以此使社会各项资源和权利得到公平应用和发展[1]。并且,社会管理的创新不单单是一种社会发展的手段,更是一种新的发展理念,是需要社会大众与政府共同努力才能更好的完成。

(二)社会管理的创新

社会管理的创新是现代社会发展的重要理念。首先,社会管理的创新着重在“管理”和“创新”上给予转变,也就是说国家在现有管理方法基础上进行一定补充和完善,以提出更加有效、合理的管理措施用以改变。一般而言,政府在社会管理上的创新会从政治、经济以及相关法律等角度进行转变,且在国家经济体系和国情的基础上来逐渐进行创新。所以,对社会管理创新进行理解可认为其是社会发展的推动和改革的必要过程,并不是一蹴而就过去传统的管理方式。并且,社会管理的创新并不是亘古不变,而是会随着社会形态的发展作出相应改变。所以也可以说社会管理是一项长久过程,需要政府和人民共同的努力来创新,而同时也需要相关法律的辅助才能保障社会管理创新能更加稳定进行。

二、促进行政法视野中的社会管理创新建议

(一)在行政组织法律制度转变条件下进行社会管理的创新

虽然以上所述社会管理的创新要在政府和人民大众的共同努力下得到创新,但是现今国内社会管理的主体仍是以政府为主,所以在管理主体上进行适当转变是非常必要的[2]。首先,要建立法治政府,在国家法治背景下对社会各项工作进行管理,但是又必须要将政府部门权利下放,让社会公众参与进去,以此来共同对社会进行管理。其次,要完善社会组织相关法律制度,促进社会组织规范化发展。完善社会组织相关法律制度不但可以促进社会组织更加规范发展,还能为社会组织提供更加稳定的环境。除此之外,社会组织在社会活动过程中可以根据相关法律制度来维护自身权益,且对组织与政府之间的关系进行协调和沟通。所以,针对社会组织相关法律制度不完善问题要给予重视,通过完善相关法律制度来使社会组织法律更加健全,才能使社会大众在社会活动中更加安全和稳定,促进社会规范化发展。最后,要采取合理的社会管理形式来对公民进行相应法治宣传。因社会管理中包含社会大众的付出,所以在社会管理进程中也要加强公民的参与。而在完善立法的同时也要将一些行政管理事件告知公民,使之能够积极参与到决策中来,使行政决策管理上更加公平化、民主化、透明化。除此之外,公民还可以通过其他渠道参与到行政管理中去,以此对政府一些行政事件进行监督,以促进社会管理更加完善。

(二)从源头解决社会矛盾问题

现今,国内经济市场体系趋于完善,虽然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国内经济结构的改革和发展,但是对于利益分配方面仍存在较大矛盾。如弱势群体对于自身合法权益缺乏保护能力,且在经济发展中无法寻得更好发展[3]。而正是这些因素的存在,使得社会民生矛盾越来越大,进而对社会管理创新产生严重影响,对社会稳定发展也造成一定破坏。因此,如果想要社会管理得到良好创新,就要保证社会和谐稳定发展,就要从源头将这些社会矛盾所解决。而针对存在的民生问题则可以从弱化贫富差距方面入手,从利益分配方面进行合理分配。如对于弱势群体,就要为其提供良好的就业机会,或者针对一些中小创业者为其提供专项基金;对于城镇存在的差距,则要通过“城乡一体化”发展来进行转变,以提高农村居民的社会保障,促进农村经济体系的发展。

三、结论

在行政法视野下的社会管理创新必然要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相关制度来进行,在这些因素完善和创新的基础上才能促进社会管理的创新,才能促进社会更加和谐发展。

[参考文献]

[1]于小龙.行政法视野中的社会管理创新研究[J].法制与经济,2017(07):78-79.

[2]李思雯.关于行政法视野中的社会管理创新[J].法制博览,2016(14):231.

第3篇:社会管理的概念范文

论文关键词 公民社会 创新 社会管理

2011年的全国两会上,“社会管理创新”一词首次以重要篇幅写入政府工作报告。可见,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已经成为我国建设和谐社会过程中越来越重要的问题。随着以社会组织为载体的公民社会开始独立于国家和政府,大量新的社会事务开始产生,政府职能发生了重大转变,在社会管理方面,公民社会的建设发展是社会管理创新的一个重要领域,也是一个薄弱环节。

一、公民社会基本理论

(一)公民的涵义

公民的出现,是社会历史发展进步的必然产物。最早的公民产生于古希腊城邦国家。在拉丁语中,“公民”的本意是“市民”。但古希腊时代的公民,与现代意义上的公民还是有区别的,公民专指具有自由身份、享有包括选举权、被选举权等全部权利的城邦成员。在现代社会,公民既是一个政治概念,也是一个法律概念,它意味着个人与国家之间的一种特定的法律关系。我国公民涵义的明确是在1982年的宪法,第33条明确规定:“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也就意味着只要取得国籍,就取得公民身份,表明公民身份的获得标准很低。

(二)公民社会的涵义及其发展历程

公民社会的概念和理论不是什么新的话语,而是一个历史性的话题。早在17-18世纪,伴随欧洲市场经济的兴起和新兴政治势力——市民资产阶级的崛起,公民社会理论逐步形成并得以广泛流行,当时指的是从早期城邦市民逐步发展起来的与僧侣阶层和封建贵族所不同的第三等级的社会力量。

20世纪80年代,公民社会理论在西方的兴起,成为学者们讨论的热门话题。公民社会的概念代替了市民社会的概念融入西方的主流话语体系中,并逐步从政治理论的边缘地带上升到现代政治理论的主流地位,其研究的视角也得到了拓展。特别是20世纪90年代以来,公民社会理论持续升温,成为当代政治学研究的重要领域。

西方公民社会理论的历史源远流长,流派众多,观点纷繁复杂。代表理论家之一,德国思想家哈贝马斯将公民理论向前推进了一大步。他指出:公民社会是独立于国家的私人领域和公共领域,私人领域指以市场为核心的经济领域,公共领域指社会文化生活领域,包括非官方的组织或机构组成的私人有机体。公共领域为人们提供了讨论和争论有关公共事务的场所和论坛。

近十几年,中国学者也对中国的公民社会问题进行了深入系统的研究。国内较早研究公民社会和民间组织的学者之一俞可平教授,他认为,“公民社会就是国家或政府系统,以及市场或企业系统之外的所有民间组织或民间关系的总和,它是官方政治领域和市场经济领域之外的民间公共领域。”现代,随着社会组织的发展壮大,公民社会的现实状况对社会管理工作提出了一个全新的课题。

二、公民社会对大庆社会管理创新的意义

大庆的社会管理创新工作,一直走在黑龙江省的前列。2008年11月,大庆学习借鉴了北京、上海等先进地区建立社会工作机构经验,着手创新社会管理的体制机制,率先在全国地级市中成立大庆社会工作委员会。如果大庆市的公民社会健康发展,必将对大庆的社会管理工作起到推进的作用。

(一)公民社会将为社会管理提供更多的人力资源

公民社会的成长将为大庆市社会管理创新工作提供了越来越多的具有公民人格的合格公民,这样自然会为政府的社会管理工作提供大量优质的人力资源。2008年,市妇联在全市广大家庭中招募礼仪宣传巾帼志愿者,并对志愿者进行生活、社会、校园和涉外礼仪等文明礼仪知识培训,通过志愿者向广大妇女群众传播礼仪知识,倡导全社会弘扬文明新风。现在这支巾帼志愿服务队已经成为活跃社区、惠及家庭、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有效载体,受到了群众的欢迎和社会的广泛好评。

(二)公民社会将为社会管理提供更多的组织资源

各种公民组织为社会管理工作提供丰富的组织资源。近几年大庆的青年自组织发展迅速,在社会管理中的作用不容小视。规范青年自组织,管理好这部分社会力量,对大庆的社会管理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所谓青年自组织,就是虚拟社会推动出现的一批网上青年组织,自发成立、自主发展、自我运作。像车友会、足球队、驴友联盟、义工组织等,它们大的几百人,小的十来人,内部成员联系紧密,外人看来云遮雾罩。现在,大庆的青年自组织超过2.6万家!其中具有代表性、影响力较强、表现较活跃的青年自组织有100多家。这些人力资源和组织资源,几乎都是低成本的,甚至是免费的。

(三)公民社会将为社会管理提供更多的制度资源

公民社会在形成的过程中会自发地形成大量的制度规范、行为准则等,在大庆的青年自组织中积极的占主流,其中的社会公益型的青年自组织,就是以帮助他人为快乐,他们有自己的章程、有管理者、有活动场所。他们所组织开展的活动在社会上反响好,容易得到群众和政府的关注和认可。

由此可见,在社会管理过程中就会产生新的社会管理机制和制度,其中,必然有一部分核心的和重要的机制、制度以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必将促进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自我完善和更新。

三、大庆公民社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当前,大庆市作为社会管理主体和基础的公民社会很不发达,对社会管理的参与程度很低,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远没有形成。大庆公民社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主要如下:

(一)公民社会发展中的制度困境

由于法律制度的缺失,导致社会组织在我国从一出生就面临着难题,因为我国实行业务管理单位与登记机关的双重管理模式,这使得社会组织很难获得合法身份。例如,我们对大庆市社会组织的调查情况表明,在民政部门正式审批登记的民间组织是个1505个,但未经民政部门审批登记、只在民政部门的要求下前来“备案”的民间组织多达1200多个,但实际存在的社会组织的数量比已经备案的还要多,如何破解制度性困境,如何制定更有利于社会组织建立发展的法律法规,是我们下一步应该着手研究的主要问题。

(二)公民社会发展中的人才困境

大庆现有社会工作者38599人,市区内有17023人,占44.1%;四县有21576人,占55.9%。同时,社会组织培训不够,信息渠道不畅,缺乏行动策略和专业知识。在大庆的社会工作者中通过社会工作专业技术考试取得社会助理工作师和工作师职称的只有186人。可见,通过社会工作专业技术考试的人员数量很少,绝大部分的社会工作人员没有接受过系统的专业教育,缺乏社会工作的专业理念、知识和技能,服务水平低、能力弱。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总量不足与社会需求不断增长、专业分工缺乏与群众的多层次需求的矛盾日趋突出。

(三)公民社会发展中的服务困境

公共服务的水平高低,服务的质量的好坏,是检验一个地方的社会管理工作的总体水平的标尺。目前公民社会发展中的社区公共服务建设不能满足广大公民生活中的各种需求的现象比较普遍,在大庆一些社区在公共服务上的硬件投入不够、社区办公经费不足的问题始终困扰着社区公共服务建设的健康发展。政府应注重提供与公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将地方财政投入的重心转向公共基础设施、基础教育、医疗卫生、社会福利和社会保障等方面,进一步提高公民素质和生活质量。

(四)公民社会发展中的参与困境

托克维尔曾指出:“公民社会是免费的民主大学,公民可以在这个免费的民主大学中学到团体生活的理论,并培养参与合作的技能。”但目前的情况是公民的权利和责任意识仍需加强,就拿大庆公民参与社会活动的情况来看,公民由于受自身素质、世界观、人生观、历史观、自身教育程度、经济状况以及社会文化状况的影响,政治文化素质较低,参政议政能力不强。对参与公共行政的看法、参与的程度以及对具体公共政策和措施的认识也不尽相同,从而给整个公民参与公共行政造成了一定的困难。还有一些公民虽有着很高的政治参与热情,但不清楚自己具体有哪些合法权利,有哪些无可推卸的社会责任。

四、大庆社会管理创新的战略措施

(一)培育公民意识,为社会管理创新提供思想保障

要保证社会管理真正有效运行,公民意识是其中关键性条件之一。公民意识关乎社会管理创新的主体行为的规范性和有序性。只有使全体公民提升了公民意识,才能使公民及公民团体更加自觉、主动的参与各项社会事务的管理。公民权利意识的不断高涨。使公民越来越敢于争取和维护自己的利益,敢于提出自己的观点,敢于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

(二)加强社会组织建设,为社会管理创新提供组织保障

社会组织的普遍存在提高了人们的社会活动的空间范围,并提升了公民社会管理的能力和经验。根据大庆的现状,我们既要保持社会组织的数量,更要保证社会组织的质量,着眼于提升整体素质。大庆市委对社会组织的发展建设工作非常重视,市社工委筹建社会组织大厦,建立全省第一家市级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培育50家全市性社会组织,打造5个具有社会影响力的公益品牌。推行社会组织备案管理,简化登记程序,降低准入门槛,预计到2015年,大庆备案的社会组织将达到6000家。

(三)加快培养社会工作者,为社会管理创新提供人才保障

第4篇:社会管理的概念范文

[关键词]社会管理;社会管理创新;行政法

[作者简介]陆振华,方仕根,广西八桂律师事务所律师,广西南宁530022

[中图分类号]C19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2728(2011)10-0102-04

推进社会管理创新是当前确保国家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加快法治进程以及保障公民权利的一项重要工作。从行政法的角度出发,推进社会管理创新、提高社会管理水平,探索出一条符合中国国情、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管理之路。这也是我国深化经济、政治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推动行政民主化建设,发展新行政法制和行政法学的题中应有之义。

一、社会管理与社会管理创新概念的界定与分析

(一) 社会管理概念的界定与分析

社会管理是政府职能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是,广义上的社会管理又不限于政府的社会管理职能,它还包括其他主体以及社会自身的管理。作为政府职能之一的社会管理,是指国家通过制定一系列的社会政策和法规范,对社会组织和社会事务进行规范和引导,培育和健全社会结构,调整各类社会利益关系,回应社会诉求,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公正、社会秩序和社会稳定,维护和健全社会内外部环境,促进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和自然协调发展的一系列活动以及这些活动的过程。广义上的社会管理则是多元主体以多样化形式进行的上述活动以及这些活动的过程。

社会管理的领域非常广泛,包括城市社会管理、农村社会管理、社区管理、社会社团组织管理、社保管理以及流动人口管理等传统的、新型的甚至未来型的社会管理。对于行政法价值分析来说,并非只有作为政府职能之一的社会管理才有意义,其他主体以及社会自身的管理也具有重要的意义,尤其是对于现代国家所普遍致力追求的协治或者善政目标来说,其他主体以及社会自身的管理具有重要的权力配置、资源优化和制度架构的导向性意义。

(二) 社会管理创新概念的界定与分析

社会管理创新是指在现有社会管理条件下,运用现有的资源和经验,依据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尤其是依据社会自身运行规律乃至社会管理的相关理念和规范,研究并运用新的社会管理理念、知识、技术、方法和机制等,对传统管理模式及相应的管理方式、方法进行改造、改进和改革,建构新的社会管理机制和制度,以实现社会管理新目标的活动或者这些活动的过程。社会管理创新可区分为更新意义上的社会管理和创造意义上的社会管理。

二、行政法视野下实现社会管理创新的路径

(一) 结合行政组织法律制度的转变。实现社会管理主体的创新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逐渐实现了由“全能政府”向“有限政府”的过渡,但总体来说,我们社会管理主体单一的问题还没有得到解决。社会是由各社会组织、团体、企事业单位、基层组织等组成的。事实证明,社会组织和企事业单位的自律、自治,基层村民、居民组织的自治,是达成良好社会管理的极为重要的方面。现代社会管理绝不可能单独依靠政府来完成。

1.加快建立法治的有限政府,为社会发展赢得独立自主的空间。法治政府是有限有为、廉洁透明、诚信负责、高效便民的政府。社会建设和社会管理与法治政府建设结合起来,特别是政府要在法治的框架内发挥社会建设和社会管理的作用,按照法治政府的要求推进各项工作。逐步还权于市场,将社会资源配置任务主要由市场机制完成,特别是在土地征收、房屋拆迁等方面实行市场化运作,防止以公共利益的名义与民争利,避免社会矛盾的发生;逐步让权于社会,尊重公共自治,着力探索公共服务社会化制度,将具有公益职能的事业单位从政府部门剥离出来,专门成立公共服务社会机构,代替行使公益职能,同时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鼓励多元主体提供公共服务,政府职能部门从对所属事业单位的具体管理转变为定规划、定政策、定标准和监督检查。

2.健全社会组织的法律制度,促进社会组织规范发展。法治化管理既是社会组织活动的有效途径,也是促进社会组织发展及有序参与政治生活的重要手段。依法对民间组织实施管理,一方面保证了民间组织在正常的法治秩序中活动,维持了社会的基本团结与稳定,另一方面也可以让社会组织根据法律保护自身权益,协调其与政府相关部门及其他社会团体的关系。因此,要进一步完善法律制度,从法律制度上支持和规范社会组织的发展,改善社会组织的生存和发展空间。通过法制建设,进一步明确和规范社会民间组织的性质、地位、组织形式、管理体制、经费来源、财产关系、内部法律制度、人员保障、权利义务以及与政府、企业的关系等。让社会组织在法制健全、政策支持、公众认同的环境里发展并且发挥独特的作用优势,成为一支独立于政府与企业之外的相对独立的社会力量,健全协调利益关系化解矛盾的作用机制,增强社会的管理和服务功能。

3.加强公民政治参与的制度化建设,探索公众广泛参与的社会治理模式。在充分保证宪法和法律赋予公民的政治权利和自由的前提下,对公民政治参与的内容、方式、途径作出明确的规定,使其可以按一定的程序实际操作,并用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做到有法可依,依法参与,使公民政治参与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着重加强两种公民政治参与的主要制度建设:一是建立健全立法与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机制,凡是与公民利益直接或间接相关的重大行政决策,都通过听证、协商、辩论、谈判等渠道,直接听取公民的意见,使决策做到民主化、科学化、公开化,同时通过举行立法听证、法律草案全民讨论等途径,影响法律制度的立、改、废;二是通过其他各种渠道向立法机关、行政机关提出建议和意见,定期不定期地评测政府的活动。健全和完善公民批评制度、建议制度、申诉制度、控告制度、检举制度、制度、监督制度等,使这些制度成为公民有序参与政治的法律机制,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二) 以人为本。解决民生问题

近几年来,我国进入了矛盾多发期,各种层出不穷,与之相应的,是“维稳”成本的大幅度提高以及“越维越不稳”的恶性循环。要想化解社会矛盾,“堵”这条路是走不通的,应当从源头上减少和化解矛盾,解决当前民生问题。

当前,随着我国市场体系的初步建立,利益分

配的格局已经出现了较为严重的分化,中国社会已经形成了以失地农民、进城民工、城市下岗职工、拆迁户等为代表的位于社会底层的弱势群体。他们不仅缺乏在市场中致富的机会与资源,就连自身的合法权益和生存的基础资源也屡遭侵害。一个显而易见的事实是,当前各类的“主力军”就是弱势群体。若不从根本上解决利益分配的失衡问题,一味以稳定为名压制合法的利益表达,不仅无助于纠纷的解决,反而会使社会更不稳定。

解决民生问题,一靠投入,二靠创新。从创新的角度讲,应该包括收入分配机制创新,合理的分配机制,能够平衡城乡之间、行业之间、地域之间不合理的收入差距,增加城乡居民,尤其是弱势群体的基本收入;就业渠道创新,开放民间投资领域,形成鼓励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的新机制;社会保障机制创新,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保障人民基本生活。当然,还有社会管理创新,将社会管理建立在“以民为本”的基础上,更新社会管理理念,扩大社会管理主体,转变社会管理方式,将社会管理纳入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轨道。

(三) 综合运用多种管理手段。转变管理模式

面对社会管理领域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单纯依靠行政手段很难有效完成社会管理的目标。社会管理主体的多元化,不同利益诉求的产生,必然要求社会管理方式的多样化。今后的社会管理应当是参与型的社会管理,不同的利益群体或者代表参与到社会管理当中,充分发挥各种力量的优势,实现由单一的行政管理模式向综合运用行政、经济、法律、政策、道德、科技等多种手段进行社会管理的模式转变。在社会管理的过程中更多地运用服务性的手段,要尽最大可能保护各方利益主体的合法权益,特别是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需要给予重点关注和保护,尽可能选择对公民权益影响最小的方式和手段进行社会管理,能够运用说服教育等柔性管理手段实现管理目标的,就不用强制性的刚性管理手段。在社会管理的过程中,要把被管理对象当作平等主体对待,平等协商。一些社会管理的有效手段和制度应当常态化。我们常常习惯于用搞运动的办法来实现某一方面的管理,虽然威力大、见效快,但制度化的常态管理必须跟上,否则时过境迁,恢复原状,只有阶段性意义。

社会经济变革给社会管理带来挑战的同时,也为社会管理手段的创新带来了机遇,多媒体、信息化、互联网这些技术手段完全可以充实到社会管理当中,建立信息化的社会管理模式,能够提高社会管理的效率,促进社会管理目标的实现。依法引导虚拟社会有序发展,既要把网络舆情作为听民声、察民意的重要渠道,又要高度重视和评估舆情影响,正确引导网上舆论,维护网上秩序。着重提高对司法个案、突发事件的网上引导能力。其中包括与新闻宣传部门沟通机制、政法维稳宣传舆论工作联系会议制度、网上舆情监测研判机制、重大案件事件快速反应机制、网上舆论引导机制等,同时不断完善网络业务管理政策,优化网络应用结构,积极稳妥逐步推行网络实名制等,充分利用法律手段,依法保证互联网健康有序发展。

(四) 加快完善社会管理的法律体系

实现社会主义法治的前提和基础是有法可依,而社会管理领域法律、法规的滞后甚至是缺失,将会阻碍我国社会管理的有效运行。首先,着力建立健全民生领域的立法。具体而言,就业、教育、分配、社保、医疗、稳定六个方面的法律法规建设需要重点关注,特别是有关生存权和平等发展权等基本人权方面的立法需要加强。其次,作为社会管理新兴主体的社会组织和自治组织的立法也需要加强和完善,特别是目前还没有一部专门的社会组织管理方面的法律,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社区这些社会管理的基层组织的法律属性、职能和权限以及与相关党政机关的关系也急需在法律层面上予以明确。最后,行政机关是社会管理最重要的主体,承担着主要的社会管理工作和任务,行政权力行使的好坏直接关系着社会管理的成败,因此,从规范行政权的运作的角度来讲,一部统一的行政程序法显得尤为重要。公正、公开、参与、诚信的行政程序能够为行政机关合法合理的行使行政职权设置一个基本的规则,从而保证社会管理的有效实施。

重点要完善权力运行机制、公众参与机制、纠纷解决机制和社会保障机制。完善权力运行机制主要是规范行政权的运作,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将政府的社会管理职能转变到通过制定社会政策和法规,依法管理社会组织和社会事务、调节收入分配、维护社会稳定、应对公共危机等方面,把更多的资源转向公共服务领域;完善公众参与机制。主要是扩大公众参与的范围和途径,建立健全公众广泛参与决策的机制,促进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继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监督行政权力的运行;完善社会矛盾纠纷解决的机制,提高司法权威和公正,主要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社会矛盾纠纷,注重从源头上化解社会矛盾;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完善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和优抚安置,重点关注弱势群体的保护以及农村居民的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的建立。

(五) 完善社会纠纷解决机制

随着经济建设的快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各类社会矛盾纠纷日益增多,并且呈现出一些新的特点:矛盾纠纷的双方以个人同组织、公民同干部之间的纠纷为多数;矛盾纠纷多为涉法纠纷;群体性纠纷突出,对抗程度增强。而面对不断产生、不断变化的社会矛盾纠纷,我国现有的纠纷解决机制显得力不从心。许多社会矛盾纠纷不是通过正常的法律途径解决,而是更多地通过或者其他非法律途径解决。社会转型时期存在的社会矛盾纠纷量大面广、复杂多变,这与转型时期的利益诉求多元化、认识观念冲突、城市化进程过快、人流物流猛增是分不开的,在一定程度上也是不可避免的,当然,行政权力的滥用,司法的权威性不高,独立性不强也是我国目前社会矛盾纠纷解决不畅的重要原因。

在我国,解决社会纠纷的法律制度体系应当包括:调解、裁决、仲裁、复议、诉讼、和基层设置的专门纠纷解决委员会制度。这些纠纷解决机制应当分为三个层次:调解和基层设置的负责行政纠纷解决的专门委员会制度位于第一层次;以行政机关作为纠纷解决主体的裁决、仲裁和复议等准司法性的制度位于第二层次;诉讼位于第三层次。要把三个解决纠纷的法律机制形成为一个体系,大量纠纷都应该通过第一、第二渠道得到解决,法院作为公平正义的象征,应当成为社会纠纷解决制度体系中的最后一道防线。此外,制度是建国以来形成的一项纠纷解决制度,在社会纠纷解决制度体系中,可以将制度作为前述三个层次的补充。

着力解决直接关系到社会管理创新的源头性、根本性和基础性问题。重点推进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着力解决流动人口就业、居住、就医、子女就学等困难,探索“以证管人、以房管人、以业管人”的服务管理新模式;发动各种社会力量,加强对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社会闲散青少年、吸毒人员等特殊人群帮教管理;以城中村、城乡接合部为重点,整治先行、服务到位、管理落实,努力使其成为经济发展、环境改善、安全和谐的地方。

第5篇:社会管理的概念范文

一、当前我国社团组织的发展现状

改革开放特别是十六大以来,我国的社团组织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通过艰苦实践,已经初步形成了中国特色的以服务为主的经营和发展模式,在社会建设和管理中发挥了不可替代的积极作用。同时,我们也要认识到我国社团组织的发展同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还不匹配,差距较大,需要全社会转变观念,共同努力,促其健康快速发展。

社会团体是社会组织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宪法》确定的我国的社会组织之一。《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规定了社会团体的定义,其他法规制度对社会团体的概念没有作解释。就已有法规制度看社会团体的主要特点有:是法人;成员(会员)包括个人会员和单位会员;性质是非营利性社会组织;登记部门和业务主管部门双重管理,业务主管部门批准在前等。针对社会团体在社会建设中发挥的作用看,已有法规制度存在的问题有:在社会管理方面的职能不清、责任不清、目标不清、原则不清,自身建设方面组织形式不清、名称结构不清、活动地域不清、资产来源及处置方法不清等。

1.依附性明显。现行制度中属民政部门登记的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等,都需要(政府的)主管部门批准作为登记的“前置”,还有涉及“编制”和财政拨款的问题。靠政府生存意识很突出。

2.缺乏制度支持,政府服务脱节。政府指定的主管机关主要管批文,登记机关主要管发证。由于政府缺少以法规制度形式明确主管机关和登记机关为社会团体服务什么、如何服务等内容,政府实际只管进出“两头”,“中间”往往处于服务监管的真空状态。

3.社会团体作用发挥空乏。已有法规制度主要规定了社会团体活动的禁止性条款,缺乏指向性、引导性、目标性规范,使得绝大多数社会团体设立时目标就不够明确,如何发展更加盲目,发挥作用显得力有余而心不足。

4.政府重视不够。发展经济强调提高第三产业的比重,尤其是对我国这样的人口大国显得十分必要。通常我们把服务业称之为第三产业,服务业在实际中包括营利性和非营利业,社会团体主要从事非营利业,因为非营利性的经营不能或者很少能给政府带来财税收入,政府不够重视,缺少政策鼓励,其设立往往是自发的。为引起社会和政府的高度关注,发挥社会团体的作用,有必要把非营利也设为“第四产业”。

二、发挥社团组织作用是社会管理的必然要求

我国的社会管理与我国国情和社会主义制度总体上相适应。我们应当用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来认识和把握我国当前在社会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充分认识我国社团组织在社会管理中发挥作用的必然性。

党的十强调要强化人民团体在社会管理和服务中的职责,引导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充分发挥群众参与社会管理的基础作用,为社团组织在社会管理中发挥作用指明了方向。同时,深入推进政社分开的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也为社团组织发展带来了难得的机遇。

1.党和国家历来高度重视社团组织作用。首先是《宪法》和法律确立了社团组织的地位;其次是制定和完善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基金会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等法规,地方性法规也不少;第三是党的十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提出要围绕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管理体系,加快形成政社分开、权责明确、依法自治的现代社会组织体制,加快形成源头治理、动态管理、应急处置相结合的社会管理机制。

2.社团组织是社会管理体制的重要组成力量。据民政部门统计,2011年底,全国共有社会组织46.2万个。其中,全国共有社会团体25.5万个,共有民办非企业单位20.4万个。同时,全国共有基金会2614个。社团组织还在以较快的速度增长,并且具有遍布城乡和各行业的特点。十指出要加强社会建设,必须加快推进社会体制改革,要围绕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管理体系,加快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管理体制。“社会协同和公众参与”是社团组织在社会管理体制中的基本特征。

3.参与社会管理是社团组织本质的内在要求。有需求才能有存在,我国是一个发展中大国、人口大国,随着经济社会发展的精细化,社会管理的任务日益繁重。实践证明,有效发挥社团组织通过服务社会管理社会作用非常必要,也是社团组织自身发展的要求。生存和发展迫使社团组织不断创新服务理念和方式方法,利用政府优惠政策和发挥专业人士才能,为社会服务,推动服务质量提高,既能落实政府要求,又能满足社会服务需要,为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作用。

三、积极为社团组织发挥作用创造条件

社会管理是一个全社会多主体综合施策的过程,需要法律保障,更需要引导服务。十指出:“提高社会管理科学化水平,必须加强社会管理法律、体制机制、能力、人才队伍和信息化建设。”科学的社会管理才能推动科学的社会发展。我们要坚定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来武装和指导我们的思想和工作,按照党的十确定的目标和提出的要求,积极为社团组织发挥社会管理作用创造条件,为推进和创新我国的社会管理事业努力。

1.正确处理社会建设和社会管理的关系。让经济发展的成果惠及全体人民,除了增加城乡居民的可支配收入以外,需要统筹区域、统筹城乡、统一规划与经济社会相适应的社会管理需要的城乡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安全、养老等公共基础硬件配套设施的建设,规划的前瞻性很重要;社会管理是一个综合体系,包含于社会建设,侧重于对社会个人和群体的管理,属于上层建筑范畴,主要包括管理的体制、机制和制度的建设和规范落实,目标是为民解忧,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经济建设又好又快发展服务。方式是引导服务,方法是组织、协调和规范。

2.给社团组织统一称谓,分类定位。长期以来,由于习惯性等原因,“社会组织”、“社会团体”、“人民团体”、“群众团体”等名称在法规制度和党政文件中不同程度地分别使用,除“社会团体”外其他没有法定解释,且不够科学。应当把包括《》和《政协章程》在内所有文件中关于“社会组织”的各种名称统一到《宪法》规定的“社会团体”上来,进一步规范“社会团体”定义;在确定“社会团体”概念的基础上,结合发展实际,对“社会团体”进行分类形成其子系统,再对子系统中的特定团体组织进行专门定义,如:人民团体、行业协会、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等。健全法律法规,把社会管理职能纳入社团组织设立的条件之一和基本职能任务,为社团组织提供法制保障。我国的社会团体种类多、数量大、发展迅速,在整个国家的社会管理中扮演着重要角色,需要立法加以规范。应制定《社会团体法》,对“社会团体”的定义、职能、建制、设立条件和退出机制、活动行为及公开、监管措施等予以规范,给制定规范各类社会团体的专门法规奠定基础。健全让社会团体健康发展的机制,最大限度地减少主管部门,最大限度地减少主管部门审批,把过去的部门审批和成立后“无人管”变为专家或部门联合全程指导,使设立者有效行使自、自担经营风险。强化活动行为信息的公开透明化监管,让社会团体活动的规划、目标、过程和结果接受社会广泛监督。

第6篇:社会管理的概念范文

 

公共管理范式是在对公共行政反思的基础上提出来的,主要希望在社会管理过程中通过引入经济人假设理论和复杂交换范式,力图用市场中的竞争关系、契约关系、服务购买关系等社会机制,在社会的管理中实行混合式的交叉管辖和权威分散的组织安排,把公众的偏好和价值追求作为提供公共产品的惟一依据,试图从公共决策规则与组织形式的高度上彻底改造传统的官僚行政体制,以实现社会管理中效率与公平的统一。

 

公共管理范式的提出,使得社会治理的理念与制度发生了巨大的变革,具体表现为:其一,政府职能的重新定位,有意识地改变行政组织的结构、功能和行政人员的行为,强化经济调节、市场监管以及社会管理的功能,努力塑造服务型、责任型、法治型的开明政府,切实解决政府在社会管理当中“越位”“错位”和“缺位”等问题;其二,注重观念更新,贯彻以民为本的精神,通过不断发展非政府、非营利性组织方式,起到加强社会力量的作用,用分权式管理取代高度集中的科层结构,最终实现社会管理主体的多元化和公民自治,建立政府、市场、社区三足鼎立的公民社会;其三,强化政府为公众服务的意识,视公众为顾客,关注他们的需求,倾听他们的呼声,向公众提供优质的公共产品,构建社会公共服务体系;其四,在压缩开支、销减政府规模的过程中,通过强调对私营部门管理方法、技术和风格的吸收和运用,在公共部门中引入竞争机制和企业精神,降低管理成本提高政府部门的竞争能力121(PS9)。与公共行政相比,公共管理抛弃了逻辑实证主义的方法论原则,也放弃了公共行政所谓的“价值中立性”原则,突出公民的权利主体地位,强调政府的责任意识和服务作用,主张建立新的协和式组织管理模式。公共管理这种新的社会治理方式体现在政府既是社会管理者,更是社会责任者与服务者,而实现公共利益最大化是它的终极管理目标。公共管理这种新型的社会治理范式,既是一种权力非中心、主体多元化的复合型社会管理机制,也是一种交叠管辖与权威分散的多组织结构安有b强调从体制上有效保障公众的话语权利和民主交往权利,而不仅仅是一般意义上的投票权利,完全顺应了现代社会“还权于民”的政治发展逻辑赋予了公众表达自己偏好的自由和选择的权利,成为此时经历了治道变革之后行政发展的惟一价值取向,散发出一股人文之光。

 

公共管理作为一种新的社会治理范式,其研究范围不仅包括行政与公共事务,而且还包括公共政策,其研究重点从过去传统行政重视机关的管理转移到了政策的议题和政策的建议,从而进一步推动了政策科学的发展。政策科学是一套关于政策问题的哲学,即研究政策规律的理论体系。1951年美国著名的政治学家哈罗德拉斯韦尔(HaoldLasswe1在其《政策科学:在范围和立法上的最近发展》一书中,首次提出了政策科学的概念|31。此后随着各门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特别是在科学哲学、“三论”、管理科学、各类行为科学不断发展地渲养下,政策科学的理论研究有了长足的进步。1968年,美国著名学者沃尔多(DWald)教授在研究中发现,主导行政研究话语霸权的人主要是一些年长者,而年轻学者鲜有发表主张的机会,这种状况使得行政研究出现了严重代沟。沃尔多则认为行政研究的未来取决于年轻一代,出于这种历史的责任感,在沃尔多的倡导和组织下,一群年轻的行政研究学者们聚集在美国雪城大学的明诺布鲁克会议中心,召开了一次研究公共行政学的学术会议141。此次会议不仅探讨了公共行政所面临的时代挑战和所存在的问题,而且还撰写出一大批研究政策科学的学术论文,着手建立政策科学的新规范,第一次把改善政策制定问题与人类社会的健康发展联系了起来,创造性地规划出了政策科学未来的发展方向和远景。因此,由沃尔多教授所倡导与组织的明诺布鲁克会议,不仅标志着新的社会治理理论与学派的诞生,也使他成为推动政策科学发展的先驱者之一。总之,公共管理范式的提出不仅使得行政理念与制度安排发生了重大变化,而且也为政策科学的理论体系注入了新的活力,更为公共政策的发展实践奠定了理论基础。

 

二、公共管理与公共政策的相互关系

 

一般来说,公共管理在实现公共利益这一基本目标过程中,主要完成两项任务:其一是如何有效増进公共利益,其二是如何合理分配公共利益,并在此基础上完成公共利益的协调、整合及合理分配151。公共管理这一目标不仅强调结果上的公平,而且强调机会上的平等,不仅强调社会民主,而且还强调社会责任,使得那些具有同样能力的人们拥有了同等的生活机会,获得了自己所应得到的基本权利与根本利益。

 

公共管理强调社会公平的这一基本价值和理念,为公共政策发展奠定了一个建立在理性实证主义之上的哲学基础,使得实现公共利益成为公共政策实践的核心要素。如果说公共管理的诞生起初还仅是作为人类社会己经进入现展阶段产物的话,那么作为公共管理重要工具公共政策的诞生,恰恰是现代社会生活之公共领域日趋扩张,并与私人生活领域形成鲜明对照和内在紧张之事实的集中反映,所以作为可以有效配置社会资源、极大地影响着公共部门形象的公共政策,决定着政府管理社会的质量和价值导向。因此,从某种意义上讲,影响公共管理的首要因素乃是公共政策。因为公共管理的一切有效性与合理性,完全取决于高质量的公共政策。

 

在对公共管理研究的过程中,人们早己普遍地认识到公共政策不仅是社会政治活动的结果,而且也是公共事务中所制定的行为规范,引导着公众与社群的行动,是政府维护公众利益的重要手段。许多专家学者甚至认为,公共政策过程实际上就是公共管理运行的核心内容,而公共管理的相关组织就是公共政策的重要主体121(P89)。因此,对公共政策的研究,必须涵盖整个公共管理领域,必须成为整个公共管理研究的核心内容。与传统的行政研究相比,公共管理更注重对公共政策的设计与运用,从而使得社会管理更加科学化与民主化。也就是说,公共管理的根本目的,就是要通过运用正确合理的、符合社会发展规律的、能够反映客观实际的公共政策,全面有效地解决人类社会所面临的各种各样的政策问题,以此来促进人类社会的进步与发展。

 

在早期的公共管理研究过程中,人们一般关注的是公共行政决策的科学化和最优化,所采用的主要是理想型的理性选择模式,这种模式强调在政策选择过程中要充分掌握相关的政策知识和信息,并通过科学理性的分析方法选择最佳的政策方案。此后,随着人们对公共管理的深入研究,更多的专家学者注意到理想型的理性选择模式过于脱离现实,从而忽视了人类认识能力的局限性和政治因素对公共决策的影响,因而提出了渐进的与有限理性的公共决策模式。查尔斯.E林德布罗姆(ChalsELindbOn)的渐进主义政策理论与赫伯特。西蒙(HebertASm〇n)的有限理性政策理论最具有代表性。

 

进入20世纪80年代,随着公共管理范式的提出,公共政策研究开始注重社会多元价值和伦理方面的研究,强调应用更多的社会知识来规划和设计未来政策。政策设计的概念被引进公共政策的研究和分析中来,这一概念要求公共政策的制定应更多考虑社会环境因素,尤其是考虑公共政策对社会及其成员将产生的影响,而不是只考虑谁在统治,谁是政策的获利者和谁在政策制定过程的参与竞争中胜出等传统政治学问题。查尔斯.E林德布罗姆与赫伯特■西蒙认为,政策的失败与否从根本上讲是一个政策设计的问题。政策设计不是一种纯技术和纯工具性的应用领域。成功的政策设计必须考虑人们的政治、社会、文化和经济方面的环境,并能诱导人们采取有利于政策实施的行为171。因此,政策设计理论包括了至少三个方面的内容:政策结构性逻辑的模式、个人决策模式和政策环境模式,而这些概念和模式应该是建立在经验性研究基础上的。

 

一般来说,公共政策的实践过程,实质上就是一个社会利益表达与实现的过程,当某个社会利益集团或者个人提出一项政策诉求的时候,公共政策过程就开始了,而这种提出政策诉求的过程实际上就是一个社会利益的表达过程。因此,在公共管理的视角下,公共政策不再是一个抽象的概念,而是一个具有实质性内涵的实体在社会利益的分配过程中发挥着积极的作用,扮演着权威性的重要角色。

 

在某种意义上讲,随着多元利益社会的形成和发展,作为社会资源重要分配途径的公共政策影响力的逐渐増强,公共政策必将成为公共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即政府利用公共政策来调整、组织社会生产和生活,己经成为其管理社会活动的一个重要方面。特别是随着现代社会生活与政府管理活动的日益复杂化,传统的以经验性为基础的政府决策已经远远不能够满足政府现代社会管理的实际需要,必须要实现由经验型向科学化决策模式转变。实践证明,作为社会价值权威性分配的重要机制,公共政策的民主性与科学性,既是推动政府重大决策迈向高质量的必由之路,也是促进公共管理不断发展的重要途径和有效手段。

 

作为公共管理重要社会治理手段的公共政策,公共利益是它的核心要素,特别是对公共利益的分配具有绝对权威性。为了协调与平衡公共利益的冲突,保持社会的稳定、和谐与经济的不断发展,公共政策需要承担起协调、平衡与分配公共利益的重任。因此,强调社会的公平与正义,主张公共利益的合理分配与向公民负责,以及积极倡导行政服务的公共性,是公共政策的基本内涵与特征。公共政策所特有的这种内涵与本质特征,使得代表公共利益的公共政策,完全可以在社会利益多元化的格局中,有效地去实现公共利益的不断増进与公共利益的合理分配这一公共管理的基本目标。有效促进公共利益的増长,实现社会的公平与正义,既是公共利益的集中体现,也是公共政策的本质特征,而公共政策的这一本质特征,是决定公共管理效率的好与坏、高与低的首要因素,是政治的一种重要表现形式。

 

在实现公共利益这一基本目标的政治逻辑过程中,就其公共管理与公共政策的关系而言,公共管理是公共政策赖以存在与发展的哲学基础,起着主导性作用;而公共政策则是公共管理重要的治理手段,而且也是有效的管理工具,对公共管理具有能动的促进作用,是政策行政的具体表现。也就是说,公共管理只有依赖公共政策才能有效地増进公共利益,才能实现合理分配公共利益的社会目标,才可以通过政策问题行管理之道,从而促进人类社会的稳定与和谐发展,反之就会导致公共管理的混乱,损害公众的根本利益。因此,公共管理与公共政策两者之间存在着一种辩证统一的关系,它们相互依存,相互作用。公共政策既是公共管理活动的基本依据,又是公共管理活动的基本手段,是在公共管理急需积极符号之时出现的一种积极符号,是公共管理的艺术与科学跟管理的艺术与科学的联姻,而且这种联姻是平衡的。总之,公共政策作为公共管理有效解决社会利益冲突的重要机制,是一种探求公众参与分配、协调与整合社会诸方面利益的最佳方式,体现了现代社会民主协商的本质特征。

 

三、公共管理体系中的政策本质特征

 

公共政策作为公共管理的一种新的政策系统范式,诞生于20世纪50年代的美国。此时的美国在对社会进行有效管理的过程中,己经把政策的概念加入了“公共”这个定语,演化成为了“公共政策”,而这一根本性变化的主要原因,是与美国现代民主政治体制的确立有关,它为现代公共政策产生的合法性奠定了社会基础,难怪现代政策科学的创始人哈罗德拉斯韦尔在对公共政策内涵所做的六点界定中,他在第一点当中就坚定地认为“公共政策是一门关于民主主义的学问”。

 

政策从传统政策演变成为公共政策,不仅扩大了政策主体的范畴,而且对政策内容也赋予了新的内容,使得人们对现代政策的理解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可见公共政策概念中的“公共”二字对于界定公共政策的基本内涵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因此,公共政策作为一门新兴的学科,它与传统政策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特别是从本质特征上讲,公共政策与传统政策两者之间最大的区别及其产生的动力源,就体现在“公共”二字上,而“公共”二字从根本上决定了两者在决策体系、涉及的范围与内容,以及价值取向上的不同。

 

首先,传统政策和公共政策分属于两个完全不同的决策体系。传统政策是一种封闭式的个体决策体系,其政策制定主体不是民主选举的,不是公众经由法定程序赋予的。政策在本质上体现的不是民意,而是帝王将相的意志,是封建帝王的一道道“圣旨”,缺乏程序上的合法性。因此,传统政策强调决策程序与过程的高度集中,缺乏政策分析和政策评估,尤其是不允许公众参与决策,使得公众缺乏了解和影响公共决策的路径,在整个决策过程中处于被动的地位。由于传统政策不能够为公众提供有效参与社会管理与监督的途径,缺乏公众参与社会重大决策与监督执行的机制,缺乏与公众进行平等、真实对话沟通的社会基础和科学实践,所以传统政策体系是一种多位一体的决策模式,每一方都是决策的当事人,几方之间的关系不是一种平行的关系而是一种上下关系,缺乏超然于外的一方进行监督,更多表现为有限的自我道德监督。因此,传统政策是一种冷政策,它极大地弱化了对决策体系的全面监督,较多地蕴含着决策失误的可能性与普遍性。

 

由现代民主型政府所制定的公共政策是一种热政策,它积极倡导公众在决策过程中的参与和分享使得公众在整个决策过程中处于一种主动的状态,从而能够有效地保护公众的个人利益,避免有些出台的公共政策看似公平,实际上却隐含着巨大的不公平性。因为任何一项公共政策,首先应该考虑的是对“私权”的敬畏,只有当穷尽一切办法未能奏效之后,才能为了公共利益的要求而牺牲个人利益。并且,由于涉及到对广泛“私权”的伤害,这样的公共政策在出台时必须要经过严格的听证程序,让涉及到根本利益的公众都能够积极参与整个决策过程,避免决策过程中的黑箱操作和信息不对称,以体现社会的公平正义原则。因此,公共政策的决策体系是一种在公共能量不断増长的基础上,逐渐形成的一种开放对话式的群体决策体系,强调社会分权、政策分析、政策评估和决策中心多元化,强调公众对于重大社会决策的积极参与,具有决策程序不断下移的功能,以不断提高政府服务技能和服务水平为工作中心,从而使得公众参与公共决策的路径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公众从过去对公共决策的间接参与转换为直接参与。

第7篇:社会管理的概念范文

论文关键词 社区 社区管理 无讼社区 社区法官

随着改革开放及现代经济社会的发展,社区的概念及社区的管理发生了巨大的变化,社区纠纷数量剧增,社区矛盾变得多样化和新型化。

一、社区及社区管理的概念

(一)社区的概念

社区一词系从英文Community翻译而来,德国社会学家滕尼斯(Ferdinand.Tonnies)在其1887年发表的经典著作《社区与社会》中首次使用该词。他认为,社区较社会而言,人与人的关系更积极,人们之间相互更熟悉。在二十世纪三十年代,这一词汇就已传入中国,但官方提出社区服务这一概念,是在1986年由国家民政部提出,之后社区这一概念才为广大群众所知晓。

由于学者立场和研究方法的不同,对于社区的界定亦有不同见解。一般而言,社区是指由一定数量的居民组成的、具有内在互动关系与文化维系力的地域性生活共同体,地域、人口、组织结构和文化构成了社区的四个要素。官方文件即中法办[2000]23号文件将社区界定为“聚居在一定地域范围内的人们所组成的社会生活共同体”。由此,我们看到社区这一概念从其产生伊始,所强调的就是社会生活共同体,正如这一概念的首倡者滕尼斯所言“社区中人与人之间的距离很亲近”。

(二)社区管理的概念

社区的形成必然带来相应管理方式的变化,而所谓社区管理是指社区内各机构、单位、组织、团体和广大居民共同参与的区域性、全方位的自我组织、自我服务和自我管理。现阶段,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期,社区在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中具有不容忽视的作用,完善社区管理方式,对于提高居民的生活质量和社会管理水平,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社区管理的现状

居民是社区的主体,也是社区法治的主体,居民稳定社区就稳定。故法治进社区,对社区进行法制化管理成为当前维稳工作的重要组成之一。笔者现将法治社区的背景及必要性逐一进行分析:

首先,目前社区逐渐成为纠纷矛盾相对集中的敏感地,究其原因主要如下:(1)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社区居民的思想观念、生活方式、相互关系也都发生了较大变化,人们遇到更多的社会、经济、法律等问题。(2)人们生活水平和文化水平的逐渐提高,伴随而来的是法律需求不断增强,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也不断增强。现在的社区纠纷与过去相比,具有复杂性、难调性、易激化性等特点,例如在社区内占用公共绿地的纠纷、乱打乱建影响居民采光通风的纠纷、物业管理与业主的纠纷、遗产继承和赡养纠纷等等,这些纠纷仅仅依靠说服教育、行政手段远远不够,还必须依靠法律手段,化解矛盾,促进稳定。因此实现社区有序管理,需要法律进社区。

其次,社区是一个庞大的社会系统工程,作为城市居民和单位居住、生活及工作的重要场所,它既要满足居民高质量的生活需求,又要全面发展,包括社区管理、社区文化、社区服务、社区教育、社区治安、社区卫生等,致力于形成团结和谐的人际关系、规范有序的管理、健康向上的文化氛围、安全的社区治安秩序、舒适优雅的环境等。而社区工程的有序运作,需要法律进社区,通过社区法治可以发挥其教育、规范、引导、惩诫功能,依法保障社区健康发展。

最后,随着城市管理中心的下移,社区作为辖区基层管理的载体,管理任务越来越重,除担负着物业、治安、环境、绿化等等,还担负着低保救助、出租房、暂住人口、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等等。各种社会问题使社区管理职能加大,要想管理好,必需步入法治化轨道。促进社区健康发展,需要法律进社区。

三、“无讼社区”理念的现实可操作性

(一)“无讼社区”的概念及提出背景

“无讼”来源于《论语》中“听讼,吾犹人也,必也使无讼乎!”,无讼是一个社会因没有纷争和犯罪而不需要法律或虽有法律而搁置不用的一种理想状态。作为城市基本单元的社区,人与人之间同质化弱、松散性强、追求独立诉求的“陌生人社会”特征愈加明显。将社区作为载体,把“无讼”和“社区”两个源于传统和现代的元素有机融合,寻求解决纠纷的新思路,在动态平衡中推进社会管理创新,成为当今法院因应时代变化的全新实践。

(二)目前“无讼社区”的运作模式

“无讼社区”就是要争取在社区化诉、少讼、最终实现无讼。为此,法官要转变思维,走出法庭,司法服务前移,深入社区从矛盾的源头着手,化纠纷于萌芽中。实践证明,无讼社区不是空中楼阁,建立起一套高效、便捷的化讼机制,是我们实现社区无讼的制度保障。我们和社区居委会、司法所、派出所、工商所等职能部门联动,搭建灵活多样的化讼平台。同时,整合社区内各种资源,发挥合力优势,提升社区自我修复、自我管理的能力。群众参与无讼建设,从外部引导,到自发、自觉,需要我们将无讼理念广为宣传,使之深入人心。

社区法官,顾名思义,就是法官要走出法庭,走进社区,从而缩短法院、法官与市民之间的距离,改变过去上法院打官司的单一纠纷解决机制,发挥司法的能动作用,与街道、社区居委会等基层组织共建法律服务网,力争将各种社会矛盾和纠纷化解在基层。社区法官工作机制,是通过发挥社区法官“1”的核心作用,充分调动社区工作者、人民调解员、司法所、派出所、人民群众等“N”个综治资源的作用,共同预防和减少纠纷,营造无讼和谐社区,同时也缩短了法院、法官与百姓之间的距离,提升了法院和法官在百姓心目中的亲和力。

“无讼社区”向社区派驻法官,在案多人少的情况下,法院的这种做法表面上看似乎“浪费资源”,其实却神似“自塞一眼”,实际运作的效果有如虚竹大破珍珑棋局。大量的矛盾纠纷通过法官、社区工作者、专家学者或人民调解员的调解,得到有效化解。“无讼社区”成为矛盾纠纷化解的一招妙棋,成为当前社会管理创新的“厦门样本”。

“无讼社区”的做法也得到了社区居民的欢迎,很多矛盾纠纷当事人都认同一个观点:如果没有“无讼”调解,他们的纠纷只能决断于法庭。正是有了法官的源头介入和社区工作者的“人情化”调解,他们最后才化“干戈”为“玉帛”。

的确,化解矛盾纠纷最关键要注重源头预防,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无讼社区”有机融合了法院、社区、专家学者等各方面的资源和优势,充分调动各方的力量,构建起了多元化的纠纷调解机制,畅通了群众的利益诉求表达渠道,有利于从源头上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改变社会管理方式,完善社会管理机制。

四、“无讼社区”的发展

无讼社区”的创建从根本上说就是树立关口前移、源头治理的理念,把更多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投入基层,充分发挥社区法官和基层组织的作用,把社会管理服务的触角延伸到社会前端,及时发现、掌握和解决源头性、基础性和根本性的社会问题,把矛盾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当然,创建“无讼社区”,不可能一蹴而就,还需要长期的坚持和付出。如何进一步推动“无讼社区”的发展,笔者建议:

(一)拓展“社区”概念的外延

将传统意义上的居民居住区拓展到具有同类性质、同一地域的人群中,从小区拓展到景区、校区、厂区、商圈、港口等。精心培育“无讼社区”、“无讼校区”、“无讼商圈”、“无讼行业”、“无讼交通”等“无讼”品牌,以点带面,拓宽“无讼”内涵,充分发挥多元纠纷解决机制作用,营造出“少讼、化讼、无讼”的良好氛围。例如厦门市思明区法院,着力培育鼓浪屿“无讼景区”品牌。2009年12月,思明法院鼓浪屿法庭与鼓浪屿街道内厝社区启动“无讼社区”创建活动。作为全区创建“无讼社区”首个试点单位,内厝社区先行先试,探索出了“一份协议、一个平台、一道程序”的运行机制。社区法官每双周三下午到社区“法律诊所”坐镇,为辖区居民和游客提供司法服务和纠纷调解。2011年“法律诊所”成功调处民间纠纷21件。在法律诊所基础上,鼓浪屿法庭与鼓浪屿家庭旅馆商家协会签订协议,共建“司法馆家”平台,引导家庭旅馆业主诚信、依法经营,第一时间化解旅游纠纷,保障旅游经济的健康有序发展。思明区法院还培育出厦门大学“无讼校区”品牌。2010年11月,思明法院滨海法庭、厦门大学法学院、厦门大学法律事务办公室、白城社区、演武社区五方签订共建协议,启动全国首个“无讼校区”。法院选派法官开展巡回审判、司法确认、指导人民调解等工作;厦门大学法律事务办联同社区及时掌握纠纷信息,协调各部门化解矛盾;共建“阳光法律服务站”,依托法律援助平台和人民调解委员会,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服务,对校内和社区纠纷预先排查,审判机构诉前介入,将矛盾化解在基层、萌芽和诉外。2011年“无讼校区”共举办3场法律咨询活动,受众达千余人,化解校区周边邻里纠纷112件。

第8篇:社会管理的概念范文

关键词:知识管理;工会管理;管理效率;提升

工会作为党所领导的工人阶级的群众组织,是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是职工利益的主要代表者和维护者。而对于国有建筑企业来说,工会就相当于人的“骨架”,正是由于有了“骨架”的连接,人才能正常进行相关活动。因此工会只有通过不断的运作以凝聚整个企业的向心力,才能将企业成员的工作主动性、积极性最大化激发出来。然而伴随时代的不断发展进步,工会管理工作也应当随之产生相应的变化,否则无法跟上新的形势需要。而通过知识管理来提升工会管理效率,如今正是一项研究和应用新热点。

一、知识管理理论研究现状

所谓知识管理即是指在组织中建构一个人文与技术兼备的知识系统,让组织中的信息与知识,透过获得、创造、分享、整合、记录、存取、更新等过程,达到知识不断创新的最终目的,并回馈到知识系统龋个人与组织的知识得以永不间断的累积,从系统的角度进行思考这将成为组织的智慧资本,有助于企业做出正确的决策,以因应市场的变迁。在知识管理理论中,知识又被分成了两类,一类是显性知识,一类是隐性知识。能够用数字和文字表达出来的,能够以硬数据形式实现人与人之间的共享和交流的知识,都属于显性知识,而难以通过数字和文字表达出来,难以格式化的且具有高度个性化的知识,都属于隐性知识,比如企业员工的预感、直觉、感触、感悟等等都属于这一类。根据有关调查研究显示,一个企业的知识42%左右都存在于企业员工的头脑中,即隐性知识,剩下的才是显性知识,由此可见在企业管理中,显性知识与隐性知识两者的分布相比较而言是比较平衡的,因此在工会管理中,必须对这两种知识都加以格外重视。

二、知识管理在工会管理中的具体应用

(一)成为知识主管

在知识型社会背景下,工会管理中的知识管理向工会管理者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求工会管理者能够熟练管理一切的工会知识,不仅要熟悉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各种理论知识,而且要熟悉工会相关政策与知识,另外还必须对工会未来的发展前景有着一个清楚的认识,因此工会管理者应当积极向知识主管转变,领导工会全体成员按照企业党委的工作目标,不断增强工会的凝聚力。此外,在信息化的如今,国有建筑企业的各个方面的管理也实现了信息化,因此作为知识主管,还应当拥有一定的计算机技术,能够熟练灵活地运用计算机技术来促进知识管理的实现。最后,知识主管还应当时刻关注员工思想动态,在及时满足员工的各种需求的同时,更要注重整理和汇总员工的显性知识,并在此基础上促使工会的隐性知识向显性知识转化,最终实现将员工的个体知识转化为工会的集体知识,用知识的力量推动工会创新发展。

(二)创新工会文化

创新是知识管理的一项重要目标,然而创新过程中,虽然人们的目标往往是美好的,但结果却不一定是美好的,因此这就使得一些工会管理者不愿、不敢创新,但是不创新又何谈实现知识管理呢?因此对于工会管理者而言,首要之重就是要更新自己的管理理念,树立创新理念,要敢于创新、勇于创新。那么在创新工会管理的过程中,什么样的创新能够最大程度降低创新风险,而又能够同时实现创新目的呢?比如近些年来一直提倡的“以人为本”的工会文化创新就特别适合国有建筑企业工会工作。“以人为本”的工会文化创新提倡柔性化管理,要求尊重企业员工自我实现的需要,要注意注重企业员工的主体意识、创新精神,要注意多鼓励他们、多关心他们,充分考虑员工的利益,努力维护他们的正当权益,努力为企业全体员工营造一个相对民主、平等的工作环境,倡导扁平式组织结构,确保企业员工彼此之间能够实现沟通的无阻碍。工会可以多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工会活动,通过延长手臂、激活基层、扩大影响等手段不断提升工会文化软实力,用生动活泼、特色鲜明、富有成效的具体实践回应党和企业员工的期望。

(三)开展绩效管理

绩效是一个非常宽泛而复杂的概念,从不同的角度来观察与测量,其就会有着不同的定义。如果从组织的角度而言,那么绩效就是指在组织目标的指导下员工所进行的行为。绩效管理是一种双向的行为,不仅需要管理员工在企业中的工作行为,还需要分析员工的工作行为所产生的效果。为了让绩效管理产生一定的效果,则企业需要定期不断地进行绩效管理。在工会管理中,知识管理的实现同样离不开有效的绩效管理,同时绩效管理也是工会实现科学化管理的关键。通过开展绩效管理,国有建筑企业工会能够凭借绩效考核结果来检验自己进行知识管理过程中所采用的方式方法是否契合工会发展需求,以便对其中不合时宜的部分及时予以调整或完善。同时还可以借此实现对工会工作情况的检查与监督,从而肯定工作中积极的方面,督促其改进不好的方面。完整的工会工作绩效管理,不仅包含过程管理,还应当包含效果管理。管理范围涉及到工会管理人员工作绩效的管理、工会工作过程绩效的管理、工会工作结果的分析。绩效管理指标主要包含是否增强企业的工作目标、相关工作部署的理解力与认同感,是否提升了员工对企业文化、价值观的认同感,是否提升了员工工作积极性,是否增强了员工集体凝聚力等多个方面。

三、结语

在知识型社会环境下,国有建筑企业工会应当努力适应环境的变化,尝试将知识管理应用到工会管理中来创新工会工作,充分发挥知识管理的优势,以提升工会管理工作效率,从而提高工会的工作水平,促进工会健康有序发展。

参考文献:

[1]刘怡君.工会管理中运用知识管理的创新性分析[J].现代国企研究,2016,(14):69.

第9篇:社会管理的概念范文

关键词:大数据技术;创新;社会管理机制

随着云计算、物联网、移动互联网等网络产业的迅速发展,大数据技术已经渗透进了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成为重要的社会生产因素,推动着全球经济社会的迅速发展。①当今时代,城市管理正朝着信息化、网络化以及精细化方向迈进。在这样的发展新形势下,在数据收集、处理、加工方面颇占优势的大数据技术便成为创新社会管理机制的重要手段。我们首先要掌握河北省社会治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而将其与大数据技术相联系,运用大数据技术变革社会的管理方式,从而找到解决河北省社会现存问题的方法,推动河北省社会又快又好发展。

一、大数据的内涵

1.大数据的概念大数据,又被称为巨量资料②,指的是需要新处理模式才能具有更强的决策力、洞察力和流程优化能力的海量、高增长率和多样化的信息资产。大数据通常是指以一种多元化的形式,通过众多来源途径搜集而来的庞大的数据组合,大数据通常具有实时性。大数据技术是位居数据分析前沿的现代化技术。2.大数据的特点在物联网等各种网络的迅速发展,智能终端、视频监控等网络技术快速普及,数据呈现爆炸性增长的背景下,应时代而产生的大数据表现出了四大显著的特征。首先,大数据规模庞大。所谓大数据,最重要的特征是大,从TB级别,跃升到了PB级别。到现在为止,社会所生产的印刷材料的总量才几百PB,从古至今所有人类所说过的话的总量大约才几EB(1EB=1024PB)。从这些对比分析中,足以看出大数据所蕴含的数据规模之大。其次是大数据处理的高速性。大数据有一个“一秒定律”,其含义是为了处理结果能够及时有效,大数据必须要在1秒钟内形成所需要的答案,如若不能,处理结果则过期作废。面对如此庞大的数据群,要在1秒内获取答案,这是堪比光速的运算时速。第三是大数据种类的多样性。大数据的种类非常多,包括各种视频、图片、地理位置信息等等。多样性的数据类型,促使数据划分为结构化数据以及非结构化数据。结构化数据是以文本为主的便于存储的数据类型,而非结构化数据则是与之相反的极不容易存储的数据类型,如今社会非结构化数据越来越多,数据多样性的发展对数据的处理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第四是大数据的价值性。大数据的价值密度极低,以一段视频为例,在整个视频中,能够使用的数据可能只有一两秒。想要获取大数据的价值就好像在沙地里寻找金子般困难,要从纷繁复杂数量庞大的数据中寻找非常稀少但却极其珍贵的数据信息。

二、河北省社会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1.河北省社会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当今社会飞速变化发展,但与之相对应的社会管理机制却处于滞后状态。河北省社会管理机制存在着诸多问题,亟待解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是社会的各个管理部门之间的数据资源不能很好地做到共同分享,社会管理处于一种破碎化的管理状态之下,各部门之间相互分割,单独管理,缺乏沟通,进而导致对相同数据进行重复统计,极大地浪费了政府进行社会管理的成本。同时由于各部门之间缺乏沟通,致使民众办一件事要在各个部门之间来回穿梭,从而导致公共服务质量水平低下。其次是河北省社会管理中存在着严重的越位、缺位现象。政府在社会管理中占据主导地位,实施着全能型政府的管理模式,忽视甚至阻碍社会组织和民众在社会管理中的作用,最终也导致政府自身负担过重,使社会服务效率低下。管得过宽分散了政府管理职责范围之内的事的精力,导致该处理之事管不好,多管之事也为难的局面。除此之外,河北省在社会管理中还存在着决策制定失误,执行行为受阻,社会监测和预警体系不完善等问题。2.引发这些问题的原因首先从思想观念方面而言,河北省在社会管理中管理理念滞后,在特色社会主义社会建设过程中仍未实现从管制理念到服务理念的转变;在社会管理过程中,各类主体之间依旧没有协同管理的观念;在数据频繁变换的今天,仍旧没有改变静态管理观念。思想指引行为,管理理念落后进而导致管理行为跟不上社会发展的步伐,社会发展所产生的问题得不到解决,反过来又阻碍了社会的管理。其次是在大数据时代下,在社会管理中缺乏对大数据的统筹机构以及标准体系,从而导致数据资源无法实现共享、得到有效的利用。并且决策者忽视已有数据和民众意愿,致使其所做的决策不能够与时俱进,符合民意,从而使得社会管理中民怨四起,严重制约了社会发展。第三是在社会管理中,数据管理技术的落后也是一个重要的因素,大数据极为重要的作用在于预测,只有通过预测才能未雨绸缪,从而提早做好防范,数据管理技术的落后阻碍了这一过程的实现,进而影响了社会的管理。

三、利用大数据技术创新河北省社会管理机制的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