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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卫生院考核年度总结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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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卫生院考核年度总结

第1篇:乡镇卫生院考核年度总结范文

一、目标和任务

1、通过为乡镇卫生院招聘执业医师,吸引一批执业医师到农村服务,探索并逐步建立为农村卫生机构吸引、稳定人才的长效机制,推动乡镇卫生院人才队伍建设,提高农村医疗服务水平。

2、从20*年起,连续5年每年招聘100名左右执业医师到乡镇卫生院工作,每名执业医师聘期5年。20*年在*、*、*、*四个设区市进行试点,共招聘133名执业医师。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根据国家项目安排,逐步扩大到其他设区市。

二、实施范围和资金安排

3、*、*、*、*等地凡没有执业医师的乡镇卫生院均可申报招聘计划。

4、根据国家项目专项资金安排,5年内,对受聘执业医师按每人每年2万元的标准给予补助。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和用人形式

5、招聘对象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执业医师资格;

(2)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愿意为农村卫生事业发展作贡献的决心;

(3)通过全日制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取得大专及以上学历;

(4)35周岁以下;

(5)身体健康。

乡镇卫生院在职人员即乡镇卫生院正式职工、在村级卫生机构工作的执业医师不列人招聘范围。

6、招聘人员作为乡镇卫生院正式职工纳入乡镇卫生院编制内管理,人事关系转入招聘的乡镇卫生院。5年聘用期内,工资福利等从专项补助中支出;5年聘期结束后,工资福利等由地方解决。没有编制空缺的乡镇卫生院,可超编接收。

7、招聘的执业医师在乡镇卫生院服务未满5年的,不享受本方案有关政策,人事关系转到政府人才交流服务机构。

四、招聘程序和方式

8、招聘工作遵循“公平、公开、公正、择优”原则,按照确定计划、公布需求、自愿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核、签订合同、集中培训、注册上岗等程序进行。

9、确定计划。县级卫生行政部门会同人事部门提出招聘岗位和需求数量,通过设区市卫生局审核、汇总报省卫生厅。省卫生厅根据情况确定各地招聘计划指标。

10、公布需求。分别在省卫生厅和省人事厅门户网站、*人才人事网、*卫生人才人事网、*卫生报等网站和媒体,公布需求单位、岗位、条件、数量、联系方式等,做好宣传动员工作。

11、自愿报名。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的方式同时进行。在*卫生人才人事网设立报名通道,应聘人员填写《应聘执业医师报名登记表》。现场报名人员持执业医师资格证书、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免冠照片3张,到省卫生厅人才交流中心报名,填写《应聘执业医师报名登记表》。

12、资格审查。省卫生厅负责资格审查工作,通过人员发给准考证。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

13、统一考试。采取人机对话或笔试的方式,组织应聘人员参加考试。考试内容为医学基础知识、临床技能、病案分析等。考试工作由省卫生厅、省人事厅组织实施。

14、面试考核。根据参加考试人数,按照一定的比例,择优参加面试考核。省卫生厅、省人事厅组织专场面试,由县级卫生、人事部门和医疗卫生方面专家对应聘人员进行面试。

15、双向选择。专场面试期间,根据面试考核情况,县级卫生、人事部门与应聘人员签订双向选择意向书。待当地卫生、人事部门组织体检合格后,正式签订统一制定的《乡镇卫生院招聘执业医师项目聘用合同书》,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

16、集中培训。省卫生厅负责安排受聘人员进行为期七天的岗前培训。

17、注册上岗。用人单位负责办理受聘医师的执业医师注册手续或执业地点、范围变更手续。

18、下拨经费。县级卫生部门组织受聘医师填写《受聘医师基本信息登记表》,连同《乡镇卫生院招聘执业医师项目聘用合同书》一并作为经费补助依据。

五、项目管理与评估

第2篇:乡镇卫生院考核年度总结范文

在加强全市145所乡镇卫生院基本建设的同时,以中级以上职称医生下乡开展诊疗活动、对乡镇卫生院卫生技术人员进行实地培训、规范诊疗服务行为为重点,组织动员城市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开展“千名(次)医师送医下乡活动”,进一步提高乡镇卫生院对农村常见病、多发病诊治、急诊急救、妇产科处理能力和整体服务水平,使农民就近直接得到较高水平的基本医疗服务,最大限度地解决“看病难、看病贵”问题。

二、总体目标

与省卫生厅“万名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程”结合起来,利用20*年1年的时间,选派1000名中级以上医生分期分批到全市145所乡镇卫生院开展诊疗活动。通过千名医师送医下乡活动,使农民看病难问题有所缓解,乡镇卫生院的诊疗行为得到有效规范,医疗护理核心制度得到有效落实,管理水平和技术水平得到有效提升。

三、活动内容

1、医师派驻单位要选派主治医师以上的医生到指定受援医院进行会诊、坐诊、指导诊疗活动;

2、到村里巡诊、培训、指导村医;

3、协助受援医院建立、健全医院质量管理组织、制度;

4、指导和帮助受援医院规范各种医疗文书书写;

5、指导和规范受援医院各种医疗核心制度的落实;

6、指导和规范受援医院消毒、隔离、医疗废物处理等医院感染控制工作;

7、力所能及地无偿向受援医院援助必要的医疗设备,帮助受援医院加强急诊急救和妇产科建设。

四、活动方式及时间

各医师派驻单位按本方案确定的任务,重点选派内科、外科、妇科、儿科医生到乡镇卫生院开展诊疗活动。向受援医院每次派驻至少1名医师,每人不少于1个月;也可在相邻受援医院组成医疗组对相关受援医院逐一进行巡诊。

送医下乡活动从3月份开始到12月份结束,期间要保证各乡镇卫生院派驻医生不断档。

五、主要措施

(一)建立组织,加强领导。千名医师送医下乡活动是20*年度市政府向市民承诺的十六件实事之一。此项活动由市、县两级卫生行政部门共同组织实施。为加强对该项活动的领导,市卫生局成立由局长李子明同志任组长、副局长吴献奇同志任副组长,医政科、规财科及有关科室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各县(市)区卫生局和医师派驻单位也要分别成立“千名(次)医师送医下乡活动”领导小组,负责对此项工作的组织落实。市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制定全市“千名(次)医师送医下乡活动”实施方案,明确二级以上医院的送医下乡任务;对市区内各医师派驻单位活动完成情况进行监管。同时对各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就此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各县(市)卫生行政部门实行属地化管理,负责组织监管本辖区内医院医师下乡工作;同时责成所属乡镇卫生院安排好下乡医师的住宿和用餐问题。所需费用由市县两级财政及派出单位共同承担。市直单位的费用由市财政予以补贴,各县(市)区医师派出单位发生的费用由各县(市)财政予以补贴。

(二)制定方案,明确目标。各县(市)区卫生局和各医师派驻单位要根据本方案确定的总体要求,结合本地、本单位具体情况,统筹安排并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明确任务和目标。做到既保证送医下乡工作的顺利开展,又不影响医师派驻单位医疗工作的正常进行,确保送医下乡活动取得实效。各医师派驻单位要排出工作日程表,明确每个乡镇卫生院、每个月下乡的医生,保证按照要求的人员数量及时送医下乡。

第3篇:乡镇卫生院考核年度总结范文

一、充分认识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近年来,我区通过公开招聘等方式引进了一批优秀人才,为推动全区卫生事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全区现有的卫生人才队伍状况与新形势下卫生事业发展的要求仍有较大差距。存在的主要问题有:卫生人才总量不足,农村和社区医卫技术人员数量短缺,特别是高水平人才短缺严重;医卫技术人员整体素质不高,医疗服务水平较低,人才已成为卫生事业健康发展的制约因素。因此,要把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作为推动全区卫生事业发展的战略重点,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予以保障。

二、明确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目标

要通过招聘引进和学习培训等方式,建成一支“编配数量适宜、人员结构优化、综合素质优良、学科梯队健全”的医疗卫生队伍。按照每千人拥有卫生技术人员4人的标准,根据全区人口总数和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人员配备标准,重新核定增加编制,分步实施。重点引进一批德才兼备的学科带头人、培养一批有创新能力和发展潜力的优秀中青年骨干、招聘一批专科以上医学类毕业生、聘用一批具有助理医师资格的村卫生室人员,使医技人员数量能满足医疗卫生服务的需求。

三、大力引进高层次人才

发挥我区区位、人文优势,进一步开发区外人才资源。三级医疗机构的重点专科要配备硕士或博士研究生,着力引进能跻身省内领先或市内一流水平的学术技术带头人,星元医院、区人民医院和区中医院每年要从区外引进高级职称学科带头人。对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区财政给聘用单位每人每年预算补助经费10万元,不足部分由聘用单位在收入中支出。

四、多渠道招聘普通高校毕业生

通过举行专场招聘会、组织专项招聘,多渠道吸纳优秀人才。从2012年起,每年在西安交大等重点医学院校专场招聘30名以上医学专业本科毕业生,充实到区属医疗卫生单位;每年向社会公开报名招聘30名以上专科毕业生,充实到乡镇卫生院和区属医疗机构医技科室。

五、鼓励具有高级职称的退休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参与农村和社区卫生服务

全区各医疗卫生单位要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聘请高级职称的退休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和老专家到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工作,帮助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提升业务水平。聘请具有高级职称的退休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一年以上的,要按照平等协商、报酬合理的原则,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区财政给聘用单位每年每人安排补助经费2万元,由医疗机构按照聘用单位绩效工资分配方案考核兑现返聘退休医生的待遇,实际待遇超过财政补助标准部分由医疗机构从医疗服务收入中支付。

六、全面加强乡村卫生人才队伍建设

为乡村培养“下得去、用得上、留得住”的适用人才。对自愿到乡镇卫生院工作并签订5年以上工作合同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医学专业本科毕业生,由区财政统一给予个人一定金额的补助。实施好安心工程,改善城乡之间人才结构的不均衡状态。以优质的待遇,良好的工作环境,吸引人才,留住人才。乡镇卫生院院长实行年薪制,提高薪酬标准,公开招聘院长,严格考核兑现。把具有助理医师资格的优秀村医统一聘用到乡镇卫生院,由乡镇卫生院安排到村卫生室并统一管理,全面落实村级各项卫生工作,提高三级卫生网络的整体服务水平。

七、加强在职卫技人员的培训考核

恢复区卫校的建制,更名为区卫生培训中心,重点搞好基层卫技人员的岗位适用技术培训、继续教育和执业医师考核工作。继续开展以“三基、三严”为核心的岗位培训,科学制定卫技人员的培训规划和年度培训计划,采取医学院校学历教育、与上级医疗机构科研合作、现代远程教育、有计划派出人员到省以上的三级医院进修等多种形式,切实提高卫技人员的业务技术水平。同时,根据《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每两年开展一次卫技人员的业务考核工作,从业务水平测评、工作成绩、职业道德和社会满意调查等方面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医师,责令其暂停执业活动3个月至6个月接受培训;培训期满后再次考核合格者,允许其继续执业,但该医师在本考核周期内不得评优和晋升;对接受培训后,考核仍不合格的医师,由卫生行政部门注销注册,收回《医师执业证书》。

八、开展医卫学科带头人和“名医”评选活动

制定全区学科带头人的培养计划,对医德好、技术精、业务强,在患者中有较高威望的技术人员,通过每两年开展一次“名医”和学科带头人的评选,给予特殊奖励。明确优秀人才的聘任条件、任期义务和考评方法;实行优先保证立项课题经费、优先参加学术交流与进修、优先推荐晋升晋级与聘任。充分发挥各学科带头人的作用。加大学科硬件建设,不断增强对人才的吸引力和凝聚力,以此带动骨干学科的全面发展。

九、落实对口支援制度

建立区级医疗卫生机构对口支援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制度。要把对口支援工作纳入各单位年度目标任务考核中,做到有专人负责、有工作计划,有工作总结。同时,要严格实行晋升中级以上职称者必须在农村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累计服务一年的制度。

第4篇:乡镇卫生院考核年度总结范文

临邑县辖7镇3乡,总人口51.9万,其中农业人口46万,共有县直医疗卫生单位6处,乡镇卫生院(防保站)11处,村卫生室460处,专业技术人员1317人。几年来,我们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卫生局的指导帮助下,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卫生工作会议精神,牢固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大力加强两个体系和乡镇卫生院建设,进一步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促进了卫生事业的快速健康发展,全县卫生工作呈现前所未有的良好发展局面。现将主要工作情况作一汇报: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农村事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近年来,临邑县委、县政府始终把农村卫生工作当作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政策上给予倾斜,人员力量上给予照顾,资金投入上逐年加大,确保了全县农村卫生工作与社会事业的健康协调发展。一是强化了政府行为。县政府成立了由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任正、副组长,各有关部门和各乡镇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农村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对农村卫生工作的调度和协调。同时,对每项具体工作都成立相应组织,负责实施、协调和检查。如县医院病房楼、中医院病房楼等重点建设项目,县政府分别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并成立了由县长任组长的领导小组,从而保证了工作的顺利进行。二是实行了分级负责目标责任制。县与乡镇政府和有关部门、乡镇与卫生院,分别签订了卫生工作年度目标责任书,明确了乡镇、部门和乡镇卫生院的任务目标和责任。三是加大了资金投入。按照“逐年增加卫生投入,增长幅度不低于同期财政经常性支出的增长幅度”的标准要求,县、乡财政对卫生工作的投入逐年加大。2003年,全县卫生投入达4000余万元,并主要用于基础设施建设。今明两年将投资1200万元完成乡镇卫生院改貌建设任务。今年还将投资184万元完成两个体系建设,投资1400万元完成县中医院新病房楼建设。四是建立了领导干部联系点制度。县、乡政府分管领导和县卫生行政部门负责人分别确定了卫生改革联系点,并经常深系点了解情况,总结经验,指导工作。五是建立了定期考核和督查调度制度。把农村卫生工作目标的完成情况作为对乡镇和部门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年度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与其奖惩、使用挂钩。同时,对安排部署的各项工作定期进行督查和调度,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确保农村卫生工作的快速健康发展。

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为新一轮工作启动奠定基础

自去年我县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以来,盘活了卫生资源,激发了内部活力,广大农民真正受益,极大地推动了我县卫生事业全面、健康、快速发展。今年,我们在已取得的成果的基础上,将工作的重点放在了各项制度和操作程序的健全完善等方面,使之更规范、科学和便于操作。一是进行了深入细致的基线调查。组织人员深入到各定点医疗单位和农民中间,对门诊和住院药费、检查费、用药范围等都进行了详细的调查,掌握了大量的第一手资料,在此基础上对《临邑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办法》进行了重新修订,使之更符合实际。二是加强了对各定点医疗单位的监督检查。使各单位较好地执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有关规定,尽最大限度降低费用,坚决杜绝了大处方、乱用药、乱检查等现象的发生。同时严格执行病人出院及时结算的规定,受到了群众的普遍欢迎。截止6月底已为参合农民报销医药费780万元,受益人口16万人次,极大地解决了农民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三是进一步加大了宣传力度。通过印发明白纸、举办电视讲座、制作宣传标牌、粉刷宣传标语等形式,进行了大张旗鼓的宣传。同时将典型事例制成专题节目,在电视台、广播电台反复播放,并就人民群众关心的焦点问题制成答记者问专题节目进行解答,消除了人们顾虑,进一步提高了广大农民群众对合作医疗制度的认识,增强了参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四是及时签定《缴纳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协议书》,为新一轮启动做好准备。5月份,在全县召开的三夏工作会议上,我们将《协议书》发放到各乡镇,由各乡镇逐村逐户发到农民手中,自6月份开始,县政府成立了四个督导小组,每天下乡镇检查工作情况,督导工作进度。这一系列措施对新一轮工作启动奠定了坚实基础。目前,合作医疗资金已陆续到位,有7个乡镇(区)已将农民交纳资金及乡镇配套资金上解到县财政,共上解资金188.4万元,新验证254436人次,参合率达到90%,孟寺镇和翟家乡参合率达到了100%。合作医疗资金交纳工作仍在进行中,预计今年全县参合率将达到95%。8月上旬,新一轮合作医疗费用报销将开始进行。

三、大力实施乡镇卫生院改貌建设,增强农村卫生工作发展后劲

乡镇卫生院作为三级医疗预防网络的重要枢纽,在为农民群众防病治病,开展计划免疫、保健和提高农民群众健康意识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随着国家对“三农”问题的高度重视,其在方便群众就医、保障农民身体健康、保护农村生产力等方面的作用和地位将更加突出。但多年来由于基础设施落后、人才匮乏、投入不足、管理体制不完善等诸多因素,我县卫生院发展缓慢,已成为制约全县卫生事业尤其农村卫生工作发展的瓶颈。为彻底解决卫生院存在的诸多问题,加快卫生院的建设、改革与发展,今年我县大力实施了乡镇卫生院改貌建设,把其列入了全县十大民心工程。一是切实加强了对该项工作的领导。成立了由县长为组长,分管县长为副组长,各乡镇党委书记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乡镇卫生院建设领导小组,县长亲自主持召开专题会议,对选址、设计、施工等进行详细安排和部署。二是加大对乡镇卫生院建设资金的投入。县政府已做出预算,计划投资1200万元,于今明两年分两批完成全县10个乡镇卫生院改貌建设任务。整个工程按照统一设计、统一建设标准、统一施工队伍资质、统一价格、统一进度、统一验收等“六统一”原则进行,并将工程进度细化、量化,做到月有计划,日有进度。目前,第一批5个乡镇卫生院已完成总工程量的80%。所有建设项目10月底完工交付使用。明年完成其余5个乡镇卫生院的建设。改貌建设全部完成后,我县乡镇卫生院在占地面积、建筑面积、人员设备等方面将达到全省先进水平。三是进一步完善乡镇卫生院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力争年内完成乡镇卫生院人员、业务、经费上划县级管理工作,现在己完成全部乡镇卫生院清产核资和固定资产登记,己将人员编制冻结。同时对乡镇卫生院长实行“能者上、庸者下”的卫生院长管理办法,拓宽选人视野,明确选人标准,加强对乡镇卫生院长的管理和培养,增强了乡镇卫生院的生机和活力。四是进一步完善乡村卫生服务组织一体化管理。今年以来,我们按照“三制五统一”原则,强化了卫生院管理职能,加大了村卫生室建设力度,并采取多种形式给村卫生室注入资金,提高了甲室率。为有利于新型合作医疗工作的开展,合理减轻农民负担,自去年8月份,对全县10个乡镇卫生院的药品、器械进行了集中招标采购,使全县统一药品进购途径、统一用药目录、统一药品价格,药品价格平均下降15%。既降低了农民就医成本,节省了卫生资源,又保证了药品质量和群众就医安全。今年己成功招标2次,涉及药品金额600余万元。这项工作的开展,不仅让广大农民群众得到了较大实惠,还使乡镇卫生院从繁杂的药品购销中得到解放,集中精力加强医院管理,为农村卫生工作尤其一体化管理工作的发展起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四、加强两个体系项目建设,提高公共卫生应急处置能力

疾病预防控制和传染病救治两个体系建设是今年卫生工作的重点,为切实把两个体系项目建设实施好,我们一是强化了组织领导。成立了以分管县长为组长,计划、卫生、财政等有关部门参加的项目建设领导小组,负责对整个工作的领导、协调和督导,各责任单位也都成立了相应的筹建领导小组,加强了统筹协调,为两个体系项目建设的顺利实施提供了有力组织保障。二是保证资金投入。我县疾病预防控制体系计划投资40万元,主要用于设备装备购置,省政府已安排资金10万元,其余30万元由县政府筹集。传染病救治体系项目,由县人民医院具体承担建设任务,计划总投资144万元,建设占地1200m2的传染病区,其中96万元用于土建工程,48万元用于设备购置。在省政府资金尚未到位的情况下,我们已安排专项资金,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项目建设任务。三是科学规划设计。我们严格按照《山东省疾病预防控制和医疗救治体系项目建设规划方案》和《项目建设的指导原则和基本标准》,本着充分利用现有卫生资源、统筹兼顾、平战结合、定点救治、保证应急的原则,编制了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并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分别制定了详细的项目建设设计方案。疾病控制体系建设。以县防疫站为基础,着重进行设备的更新和配置。投资15万元新购置了标准试剂、离心机、冰箱等仪器。建立了150m2的理化实验室、75m2的微生物实验室、75m2的病毒室和147m2的艾滋病初筛实验室,使卫生防疫站初步达到疾病控制机构设计标准,实现了人流、物流分开,洁净区、污染区分开,办公区与实验区有效隔离。传染病救治体系建设。参照《传染病医院设计规范》和《传染病医院(病区)设计标准》,在上级领导和专家的具体指导下,完成了传染病区的选址、立项和规划设计,确定了传染病区建设方案,设计了《临邑县人民医院传染病区平面图》,图纸已经市卫生局审核并提出了修改意见,现己完成工程招投标和施工现场的清理等前期准备工作,预计8月初动工,年底完工并投入使用。四是加强项目管理。成立了由卫生、建筑设计、财政、审计及有关部门组成的项目咨询评审小组,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审核。对建设项目严格实行项目法人制、责任追究制、项目招投标制和工程监理、竣工验收制。由卫生局局长担任项目法人,一名副局长具体靠上抓,对项目建设的全过程和工程质量负总责,对施工、主要设备和材料采购实行公开招标,确保工程质量。县项目督导小组也不定期对工程进度、建设质量、资金到位和使用情况进行督导,确保把两个体系项目建成民心工程、放心工程。版权所有

五、加强医疗市场整顿,规范医疗市场秩序

第5篇:乡镇卫生院考核年度总结范文

为进一步加强基层社区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做好基层常见病多发病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国中医药办发38号)文件精神,我市启动基层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项目工作,筛选适宜项目,严格目标考核,大力组织推广,以进一步提高镇村社区卫技人员运用中医药适宜技术防病治病能力,不断推进中医药服务进农村,进社区,进家庭.现特制定本实施计划:

一,项目组织管理

市卫生局负责全市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项目总体实施,成立项目领导小组和由省,市名中医组成的中医适宜技术推广项目专家指导组,对各地推广项目进行技术审核,对培训推广工作进行督促指导;并组织市中医药学会,中西医结合学会开展学术活动,协同县(市,区)推广培训项目专家组,统筹推广培训课件安排,规范项目推广培训内容,强化技术推广培训的业务指导管理.

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辖区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项目实施工作,加强项目推广组织领导,安排专人具体负责项目开展,推广培训,督查考核.各县(市,区)要遴选名老中医药专家成立中医适宜技术推广项目专家组,依托国家中医药管理局《46个基层常见病多发病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目录》(详见附件1),《25个基层常见病针灸推拿刮痧技术推广目录》(详见附件2)和江苏省中医药局《江苏省中医药适宜技术手册》,结合本地实际筛选制定本地区常见病多发病中医药适宜技术项目.各县(市,区)要根据工作需要确定人员相对固定的技术推广项目培训专家,按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基层常见病多发病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项目目标与要求》(附件3),制定技术推广活动计划,科学组织适宜技术培训推广活动.

二,项目培训对象

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项目培训对象为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科及中西医结合科所有执业医师及执业助理医师;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安排1名能中会西的乡村医生(具有执业资格的乡村医生优先安排参培).

三,推广项目内容

基层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项目坚持贴切社区常见病多发病及慢性病防治实际需要,安全有效,切实可行,注重发挥中医药简便验廉的传统优势.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印发的《46个基层常见病多发病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目录》和《25个基层常见病针灸推拿刮痧技术推广目录》以及《江苏省中医药适宜技术手册》30项针灸推拿适宜技术的基础上,再筛选本地区常见病多发病中医药适宜技术项目,报市级审核后,列入推广培训内容.

四,项目培训实施

基层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培训要完成《46个基层常见病多发病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目录》和《25个基层常见病针灸推拿刮痧技术推广目录》中15个项目,《江苏省中医药适宜技术手册》及本地所确定5项中医药适宜技术项目的推广培训任务.

4月底前,各县(市,区)确定本地基层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培训目录,推广培训实施计划,镇村参培人员;6,7,8三个月内实施对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药人员及其它参培对象的项目培训;10月底前各地完成对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相关卫技人员的培训任务.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注重保证医疗技术安全,注意立足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基础设施条件以及卫生技术人员中医药知识和技能水平情况,有针对性地选择适宜项目开展技术推广活动,促使基层卫技人员学得会,用得上.

五,项目推广要求

1,严格项目工作目标.基层常见病多发病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工作要覆盖每个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社区卫生站),乡,村医疗机构均须有符合条件的卫生技术人员参加培训.通过项目培训推广,促使乡,村卫生技术人员中医药适宜技术知晓率达100%以上;促使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中医药适宜技术不少于10项,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开展中医药适宜技术不少于4项.

2,明确项目培训任务.各地要发挥县级医疗机构龙头作用,加强专家技术培训指导,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参培人员每人培训30天,培训推广市,县选定的20项中医药适宜技术;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参培人员每人培训20天,培训推广县(市,区)选定的15项中医药适宜技术;有关技术项目培训活动须有计划,有步骤,有记录,有总结.

3,强化技术推广考核.各地要结合实际,采取集中辅导,分散自学,交叉考核等办法,解决好参培对象工学矛盾,科学组织培训实施;要因地制宜,分专业或分区域组织技术推广培训,不得缩短时间,减少培训内容;要加强培训时间,内容,师资和执行情况等方面的考核,切实保证培训质量;要统一规划,积极为镇村医疗机构配备开展中医药适宜技术的设施设备,采取倾斜措施鼓励卫技人员运用,城乡社区居民选用中医药适宜技术,促进技术项目在基层社区广泛运用,达到既定考核指标和项目目标.市(县,区)卫生局要积极争取设立推广培训专项工作经费,将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工作列入年度工作目标进行业绩考核,奖优罚劣;特别要加强对推广适宜技术的使用考核,将开展的项目数,病例数,疗效等列入乡,村医疗机构年度工作考核内容,不断提高适宜技术推广运用效果.

附件:

1.46个基层常见病多发病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目录

2.25个基层常见病针灸推拿刮痧技术推广目录

第6篇:乡镇卫生院考核年度总结范文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省卫生厅、省中医药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中医药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文件精神,深入践行科学发展观。充分发挥中医药的特色与优势,为广大农村提供中医医疗技术和预防保健服务,满足农民群众对中医药的需求,巩固完善农村初级卫生保健网,促进农村中医工作全面发展。

二、创建目标

从2013年12月份开始,以《省级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县(市、区)建设标准与评审细则》为标准,利用3年时间,建立健全以区中医院为龙头,以区人民医院、乡镇卫生院中医科为枢纽,以社区卫生服务站和农村村卫生室为基础的三级中医医疗保健服务网络,逐步建成中医机构设置合理,设施配套,专科特色突出,集预防保健、医疗科研、康复促进、健康教育于一体的中医服务体系,以简便、高效、优质的服务,不断满足广大群众日益提高的中医医疗保健需求。通过精心组织,宣传发动,狠抓落实,强化重点,规范管理,力争在2015年12月底前,全面完成创建省级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区工作。

三、各单位职责分工

(一)区财政局:中医药事业费实行财政预算单列,占全区卫生总事业费10%以上,或近3年年增长比例高于卫生事业费的增长比例,用于中医药基础条件建设、服务能力建设、人才培养等工作;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中落实一定比例用于中医药预防保健工作。

(二)区发改委:将中医药工作纳入全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在项目投入上给予倾斜。

(三)区卫生局:1.将中医药纳入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协调制定区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并积极协助组织实施。2.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有分管负责人,配备专职干部,分管领导和专职干部熟悉中医药政策、中医药管理知识和中医药工作情况。3.把中医先进区创建工作纳入各级医疗业务单位的年度考核内容以及院长绩效考评内容。4.制定全区中医药工作发展规划以及中医药人才培养计划;建立健全区中医药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实行目标管理。5.定期召开中医工作专题会议,调查研究全区农村中医药工作开展情况,安排部署整改措施,切实解决存在的问题。6.督促指导医疗机构的中医建档建账工作,建立健全全区中医药工作综合台账。7.负责实施中医药人才培养工作。

(四)区人社局:制定中医药人才引进方案,对中医药人才引进采取倾斜政策,充实补齐中医药人才缺口。把中医药适宜技术纳入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和城乡合作医疗报销范围并适时提高报销比例。

(五)区药监局:加强医疗机构和药品市场的中药质量监管。

(六)区中医院:1.床位数达到二级甲等中医医院要求。2.一级临床科室达到10个以上(内科、外科、妇科、儿科、骨伤科、眼科、针灸科、推拿科、肛肠科、皮肤科等)。3.医院和临床科室命名规范,符合《关于规范中医医院与临床科室名称的通知》要求。4.设备配置符合《中医医院设备配置标准》要求,积极配置中医诊疗设备。5.开展中医药文化建设,从服务理念、行为规范、环境形象等方面体现中医药文化的特点。6.中药房设置达到《医院中药房基本标准》要求,中药煎药室符合《医疗机构中药煎药室管理规范》要求。7.信息化建设达到《中医医院信息化建设基本规范》要求。8.区中医院院级领导班子中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比例不低于60%;中医类别医师占医师比例不低于60%;中药专业技术人员占药学专业技术人员比例不低于60%。9.开展3个市级以上中医特色专科专病建设(含针灸理疗康复特色专科),形成两个以上在我区有影响的中医专科(专病)。10.急诊科(室)具备常见危急重症的救治能力,常见危急重症救治成功率不低于80%。11.制定并实施各临床科室常见病及中医优势病种中医临床诊疗方案。定期对方案实施情况进行分析、总结及评估,优化诊疗方案。12.中医类别医师熟练掌握本专业中医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含中医诊疗技术操作及常用中药方剂应用等)。13.积极采用中医非药物疗法,开展中医诊疗技术项目(以医疗服务收费项目计算)不少于60种,中医非药物疗法人次占医院门诊总人次的比例不低于10%。14.住院病案甲级率达到90%,中医处方书写符合《处方管理办法》、《中药处方格式及书写规范》要求。15.积极使用中药饮片,门诊处方中,中药(中药饮片、中成药)处方比例不低于60%,中药饮片处方比例不低于30%。16.病床使用率不低于95%。17.在区中医院设立基层常见病多发病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基地,有专门的示教室,配置视频会议系统、录音录像等设施设备,制定完善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制度,开展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培训。18.建立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师资队伍,并以师资为主要成员成立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专家指导组,建立长效的业务指导机制。19.分层分类开展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1)推广《基层中医药适宜技术手册》第一册系列丛书,重点向基层临床类别医师和以西医为主的乡村医生推广临床简易、安全的中医药适宜技术和中成药合理应用知识。(2)推广《基层中医药适宜技术手册》第二册系列丛书,重点向基层中医类别医师和以中医为主的乡村医生推广针灸、刮痧、拔罐、敷贴、推拿、熏洗、耳压等临床常用的中医药适宜技术。(3)推广《基层中医药适宜技术手册》第三册系列丛书,重点向区中医院中医类别医师推广平衡针、铍针等中医药新技术。20.开展中医药康复服务。应用中医药康复手段,结合现疗方法,对中风后遗症、肢残等疾病进行康复治疗。21.区中医院设立中医预防保健科室,积极开展中医预防保健服务,并对乡镇卫生院中医预防保健工作进行指导。22.开展中医药人员和乡村医生知识与技能培训,有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有具体培训计划和措施,并注重培训的正规划、系统化,近3年辖区内区医院、区中医院、乡镇卫生院、农村村卫生室中医药人员均参加一次以上培训,培训率达到100%。23.开展中医药健康教育服务。负责资料提供和组织乡镇人员培训。24.农村居民中医药常识知晓率不低于90%,对区中医院中医药服务内容知晓率不低于85%,对区中医院中医药服务满意率不低于85%;区中医院中医药人员对中医药相关政策知晓率不低于85%。

(七)区人民医院:1.中医临床科室达到《综合医院中医临床科室基本标准》要求。2.中药房设置达到《医院中药房基本标准》要求,中药煎药室符合《医疗机构中药煎药室管理规范》要求。3.门诊、病房等诊疗工作中执行有关中医药标准规范,开展中药饮片、中成药、针灸、推拿等不少于4种中医药服务。4.中医临床科室病床使用率大于80%,门诊日均中药饮片处方数和中医非药物疗法人次占本科室门诊人次比例不低于70%,日均门诊人次占全院日均门诊人次比例不低于5%。5.建立并完善中医临床科室与西医临床科室的会诊、转诊制度以及体现中医药特色的三级医师查房制度,把中医药服务拓展到西医临床科室。全院平均西医临床科室申请中医会诊次数大于6次/月;请中医会诊的西医临床科室占全院西医临床科室的比例大于80%。6.农村居民中医药常识知晓率不低于90%,对区人民医院中医药服务内容知晓率不低于85%,对区人民医院中医药服务满意率不低于85%;区人民医院中医药人员对中医药相关政策知晓率不低于85%。

(八)乡镇卫生院:1.全区镇卫生院均设置中医科和中药房,达到《镇卫生院中医科基本标准》要求。2.90%以上镇卫生院须设立1个以上中医诊室和1个以上其他中医临床诊室(包括针灸、推拿、理疗、康复、养生保健室等),并集中设置,在装修装饰上体现中医药文化特色,形成相对独立的中医药综合服务区。3.根据中医临床诊室设置情况配备中医诊疗设备,包括针灸治疗床、推拿治疗床、推拿治疗凳、针灸器具、火罐、TDP神灯、中药雾化吸入设备、刮痧板、电针仪、艾灸仪、智能通络治疗仪、颈腰椎牵引设备、中药熏蒸设备等。4.设置中药房,配备中药饮片柜(药斗)、药架(药品柜)、调剂台、药戥、电子秤、消毒锅、标准筛等,配备中药饮片不少于300种;提供煎药服务。5.乡镇卫生院中医药人员占医药人员总数比例不低于20%。6.乡镇卫生院能提供基本的中医医疗服务。7.乡镇卫生院门诊中医处方(包括中药饮片、中成药和中医非药物疗法)数占全院处方总数比例不低于30%。8.乡镇卫生院开展中医体质辨识服务,根据居民不同体质开展健康指导,并在居民健康档案中予以记录。9.开展中医药健康教育服务。乡镇卫生院能运用中医药理论知识,在饮食起居、情志调摄、食疗药膳、运动锻炼等方面,对农村居民开展养生保健知识宣教等中医药健康教育。10.农村居民中医药常识知晓率不低于90%,对乡镇卫生院中医药服务内容知晓率不低于85%,对乡镇卫生院中医药服务满意率不低于85%;乡镇卫生院中医药人员对中医药相关政策知晓率不低于85%。11.针对农村老年人、妇女、儿童以及亚健康人群等重点人群制定中医药保健方案,指导开展具有中医药特色的食疗药膳、情志调摄、运动功法、体质调养等养生保健活动。12.运用中医药知识和方法,开展不少于3种慢性病(高血压病、2型糖尿病、冠心病、脑卒中、慢性支气管炎、肿瘤、骨关节病等)患者健康管理服务,对农村相关危险因素进行中医药行为干预。13.充分发挥中医药特色和优势,积极参与传染病的预防工作。

(九)农村卫生室:1.至少配备电针仪、TDP神灯和中医治疗包(箱)(内含针灸器具、刮痧板、罐具、艾条等)等中医诊疗设备。2.40%以上的农村村卫生室配备中药饮片不少于100种,或者由乡镇卫生院统一配送;其它农村村卫生室配备中成药不少于50种。3.每个农村村卫生室至少有1名以中医为主或能中会西的乡村医生。4.农村居民中医药常识知晓率不低于90%,对农村村卫生室中医药服务内容知晓率不低于85%,对农村村卫生室中医药服务满意率不低于85%,农村村卫生室中医药人员对中医药相关政策知晓率不低于85%。5.每个农村村卫生室采取多种形式举办中医药预防保健科普宣传,每年不少于4次。6.农村村卫生室中医处方(包括中药饮片、中成药和中医非药物疗法)数占处方总数比例不低天30%。7.农村居民中医药常识知晓率不低于90%,对农村村卫生室中医药服务内容知晓率不低于85%,对农村村卫生室中医药服务满意率不低于85%;农村村卫生室中医药人员对中医药相关政策知晓率不低于85%。

(十)农村合作医疗办公室:1.将区中医医院纳入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将乡镇卫生院设立中医科、农村村卫生室提供中医药服务作为纳入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的必备条件。2.将中医药服务项目(包括中医药适宜技术)、中药品种(包括中药饮片、中成药、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纳入新农合补偿范围。3.制定降低中医药服务起付线、提高补偿比例等鼓励政策,补偿比例提高不少于10个百分点,引导参合农村居民选择应用中医药服务,制定应用中医药治疗优势病种的鼓励政策。

四、实施步骤

(一)启动阶段(2013年12月28日-2013年1月30日):成立区创建省级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区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制定创建工作相关政策和措施,召开省级农村中医药工作先进区创建工作动员大会。各责任单位制定工作方案并召开本单位创建工作动员会,营造创建氛围。

(二)实施阶段(2013年2月1日-2015年2月1日):分解指标,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根据工作要求分年度对各责任单位的创建工作进行考核,实行创建工作目标责任制管理。各责任单位按时完成各项创建工作任务,各项指标均达到要求。

第7篇:乡镇卫生院考核年度总结范文

为进一步加快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尽快建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新机制,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我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及国家、省、市关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精神,根据“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要求,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的根本性转变,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服务能力,为城乡居民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

(二)基本原则

1、政府主导,稳妥推进。落实政府责任,完善财政保障机制,坚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公益性质,坚持改革方向,积极稳妥推进。

2、综合改革,创新体制机制。以推进人事制度、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为重点,进一步完善财政补偿机制、药物供应采购机制和管理体制,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建立充满活力的长效机制。

3、绩效考核,提升服务。以让人民群众受益、满意为目标,建立健全以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为重点的绩效考核制度,促进运行机制和服务模式的转变。

(三)目标任务

通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在全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建立起公益性的管理体制、竞争性的用人机制、激励性的分配机制、规范性的药品采购机制和长效性的多渠道补偿机制,医务人员队伍结构明显优化,人员素质明显提高,基本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能力明显增强,人民群众的健康需求得到进一步满足。

(四)实施范围

全区由政府举办的9处乡镇(街道)卫生院、2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二、主要任务

(一)明确机构职责。政府举办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是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公益性事业单位,主要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由区卫生行政部门统一管理。

1、乡镇卫生院的职责。乡镇卫生院以维护农村居民健康为中心,提供基本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受区卫生行政部门委托,承担公共卫生管理职能和新农合经办管理工作,负责对村卫生室的业务管理和技术指导等工作,对实行一体化管理村的卫生室人员、业务、药品、房屋、设备、财务和绩效考核等方面进行统一管理。

2、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职责。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以社区、家庭和居民为服务对象,以妇女、儿童、老年人、慢性病人、残疾人、贫困居民等为服务重点,开展健康教育、预防、保健、康复、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和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服务,提供与基本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内容相关的中医药服务。执行医疗保障制度有关政策规定,履行定点医疗机构职责,做好有关的政策宣传、监督及服务工作。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实行一体化管理的社区卫生服务站人员、业务、药品、房屋、设备、财务和绩效考核等实行统一管理。

(二)合理设置机构。乡镇(街道)卫生院、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村卫生室是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公益性事业单位,主要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

1、乡镇(街道)卫生院的设置。每个乡镇(街道)各设置1所政府举办的乡镇(街道)卫生院,根据编办〔〕15号文件规定,全区共设置9所乡镇(街道)卫生院。

2、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设置。根据编[]15号文件批复,设置2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即九曲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工业园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三)核定机构编制。按照省编委办公室、省财政厅、省卫生厅《先行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县(市、区)乡镇卫生院机构编制管理意见》,乡镇卫生院按服务人口千分之1.5的比例进行核定人员编制,其中专业技术岗位不低于总岗位数的90%。

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设置和人员编制,按照市编办、财政局、卫生局《关于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核定的批复》(临编办〔〕15与)文件执行,我区核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编制682名,其中领导职数38名。核定的人员编制,作为其确定岗位数量和核拨人员经费的依据。区编制部门要加强编制管理,实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编制总量控制、统筹安排、动态调整。

(四)设置内部岗位。区人社、卫生部门要指导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根据《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方案》、《省卫生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结构比例指导标准》等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有关规定及《关于先行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事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要求,在核定的人员编制结构比例内,科学合理设置管理、专业技术、工勤技能三类岗位。专业技术岗位的设置,以医、药、护、技、公共卫生等岗位为主体,优先满足全科医生、专业公共卫生和中医药岗位需要,专业技术岗位不得低于总岗位的90%。其中,乡镇卫生院医疗卫生专业技术岗位不低于专业技术岗位的90%,用于全科医生、专业公共卫生、中医药岗位分别不低于专业技术岗位的20%、20%和10%,并逐步到位;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按每万名居民配备2-3名全科医师,1名公共卫生医师,同时配备一定比例的中医类执业医师。

(五)人员竞聘上岗。区卫生、人社等相关部门要根据《关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竞聘上岗的指导意见》要求,结合实际,制定规范的竞聘程序和办法,严格组织实施。

1、机构主要负责人的选聘。积极推行乡镇(街道)卫生院院长(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主任)聘任制和任期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卫生行政部门会同相关部门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招聘或竞争上岗等方式,择优聘任,实行任期目标责任制,每届任期一般为3年,可按规定程序连续聘任。逐步建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院长(主任)、副院长(副主任)公开招聘制度。

2、其他人员的竞岗。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按照核准的岗位总量、专业类别、技术等级及数额要求,实行竞争上岗、全员聘用、合同管理,聘期一般为3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进入的人员,以及通过各种公开招聘方式聘用的在职人员中具有符合要求的执业(从业)资格和其他具备同设置岗位专业对应的正规全日制专科以上学历要求的,均可按照岗位任职条件和规定程序参加竞聘。同等条件下,在编正式工作人员可优先聘用。实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资格准入制度,不具备执业(从业)资格的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卫生专业技术岗位。优先聘用全科医生、公共卫生、中医药等急需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按照明确竞聘人员范围、确认竞聘资格、组织竞聘上岗、签订聘用合同的程序,抓好人员竞聘工作。通过竞聘用人改革,做到定编定岗不定人,建立起优胜劣汰、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用人机制。

(六)招聘新进人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核定的编制限额内出现岗位空缺需补充人员时,一律按照政策规定实行公开招聘,优先聘用定向培养的医学生、乡镇卫生院全科医师培养计划

的培训学员。招聘的医疗、公共卫生人员一般应具备卫生专业本科以上学历,护理人员应具备护理专业学历和护士执业资格,其他紧缺的专业人员应具备专科以上学历。探索实施全科医生特设岗位项目、全科医生区乡联动试点项目,推动乡镇卫生院全科医师培养计划的实施,加大全科医生吸引和培养力度。

(七)安置未聘人员。要按照鼓励竞争、促进流动、提高素质和以人为本、依法办事、维护稳定的原则,妥善做好未聘人员的安置工作。对在编正式工作人员中的未聘人员,采取系统内统筹调剂、实行三年待聘制、允许提前退休、鼓励自谋职业、支持继续学习等多种方式妥善安置。对编制和人事计划外的未聘人员,要按照上级编制人事管理制度规定和有关未聘人员安置工作的政策要求,从当地实际出发,制定具体的办法和措施,妥善处理。

(八)开展绩效考核。在区事业单位考核委员会的指导下,区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工作。考核主要包括综合管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基本医疗服务和满意度评价等内容。其中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具体考核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开展的数量和质量等,基本医疗服务具体考核工作效率、医疗质量、规范用药和医疗费用控制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立以聘用合同和岗位职责为依据、以工作绩效为重点、以服务对象满意度为基础的工作人员考核办法,完善考核标准,规范考核程序,定期组织内部绩效考核工作。区财政、人社等部门对考核结果进行审核,考核结果与经费补助、个人收入挂钩。

(九)实施绩效工资。绩效工资水平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财政部门按照与当地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平均工资水平相衔接的原则核定,并制定具体核定办法。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两部分。基础性绩效工资主要体现当地经济发展、物价水平、岗位职责等因素,一般按月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主要体现工作量和实际贡献等因素,在绩效工资中所占比重不低于40%,根据绩效考核结果发放。在分配中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适当拉开差距,重点向关键岗位、业务骨干和做出突出贡献的工作人员倾斜。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制定的内部绩效工资分配办法,报区卫生、人社部门核准,并在本单位公示后实施。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年度考核被确定为基本合格等次的,应对其诫勉谈话,限期改进;连续两年被确定为基本合格等次的,应向较低等级调整岗位。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聘用单位可以调整该受聘人员的岗位或者安排其离岗接受必要的培训后调整岗位,受聘人员无正当理由不同意变更的,或者虽同意调整工作岗位,但到新岗位后考核仍为不合格的,聘用单位有权按照规定的程序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

(十)规范药品采购。严格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集中采购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要求,规范操作,高效运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使用的基本药物要全部通过省基本药物集中采购平台统一采购,严格执行零差率销售政策,坚决杜绝网下采购行为。要严格执行基本药物货款结算制度,及时上缴基本药物货款,确保基本药物足额供应和及时配送。

(十一)完善补偿机制。要按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的实施意见》要求,加大落实力度,建立完善多渠道补偿机制。要根据上级有关部门制定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一般诊疗费收费标准,严格执行并将一般诊疗费纳入医保报销范围。结合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收费和医保报销政策调整情况,合理核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经常性收支,依据绩效考核结果落实经常性收支差额补助。

三、实施步骤

全区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综合改革任务于底前完成。各相关部门要根据改革任务要求,落实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承担起实施主体的责任,按照制定方案、核定编制、设置岗位、竞岗聘用、绩效考核、实施绩效工资、总结验收的顺序,深入扎实地推进综合改革工作。

(一)学习培训,制定方案。各相关部门要围绕落实综合改革任务,开展学习培训活动,使广大基层卫生人员明确要求,掌握政策,增强信心,积极投身改革。要深入学习改革文件,准确把握政策要求,理清工作思路和方法,找准改革的重点环节和关键部位,确保制定切实可行的改革推进方案。

(二)核编定岗,竞聘上岗。各相关部门要在前完成设岗工作,前完成竞聘上岗工作。竞聘上岗工作结束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及时同上岗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双方责任、权利、义务、聘期等内容,确立聘用关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卫生部门按规定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竞聘上岗和签订聘用合同的情况进行审核认定。

(三)妥善安置,保持稳定。要根据省、市有关部门关于妥善做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未聘人员安置工作的政策要求,制定具体办法和工作方案,并于年月中旬前完成人员安置工作。

(四)绩效考核,兑现奖惩。区直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绩效考核和绩效工资的指导,具体考核由区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实施、区事业单位考核委员会确定考核等级的程序进行,考核结果与财政补助资金安排挂钩;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定期对内部职工进行工作绩效考核,考核结果与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挂钩。要加大工作力度,月底前全面建立绩效考核机制,并规范开展绩效考核工作,9月底前实现绩效工资制度入轨运行。

(五)考核评估,总结验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完成后,区政府将组织各相关部门及时考核评估,总结经验,不断完善,确保改革成效。

四、保障措施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政策性强,时间紧,任务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有关部门务必从讲政治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这项改革的重要性、紧迫性,精心安排组织,扎实有效推进。

(一)加强组织协调,建立责任制度。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统筹组织和协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工作。区医改办要切实承担起统筹协调的责任,卫生部门要切实承担起具体组织实施的责任,机构编制、发展改革、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物价等部门要切实承担起相关的职责,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形成强大的推进合力。区政府对辖区内每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明确一名区级领导干部包干负责,确保各项改革任务按照规定的工作程序和时间要求扎实推进。

(二)加强财力保障,确保资金需求。要保障改革所需资金,确保各项补助经费及时足额到位。要切实做好资金调度和经费保障工作,落实财政的专项补助和收支差额兜底作用,加强资金监管,明确办理时限,提高办事效率。要建立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公开制度,确保资金使用规范安全有效,严禁挤占、截留、挪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第8篇:乡镇卫生院考核年度总结范文

近年来,随着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逐步实施,我区农村自来水普及率逐年提高,农民的饮水条件得到较大改善。为切实加强农村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农村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单位供水行为,确保农村饮水安全,保障辖区农民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省、市卫生厅、局有关加强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的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农村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工作实际,决定在全区乡镇范围内开展一次为期3个月的农村生活饮用水专项整治工作,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整治范围

卧龙区辖区内全部农村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单位。具体包括各乡镇辖区内各类单位自建的自备饮用井水、农村学校集中式供水和近几年已投入使用的分布在各村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

二、重点整治内容

1、是否取得有效的生活饮用水卫生许可证;

2、制、管水从业人员是否取得有效的健康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证明;

3、是否具有饮用水消毒设施,是否能正常使用,饮用水出厂前是否经过消毒;

4、水质是否定期检验,是否持有当年度的有效水质检验报告;

5、是否制定有饮用水卫生管理组织、卫生管理制度、饮用水消毒制度和消毒程序;

6、蓄水设施和泵房是否落实专人管理并加盖加锁;

三、职责分工

局监督科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实施和定期督导考评工作。区卫生监督所负责对乡镇卫生院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业务技术指导,各乡镇卫生院具体负责各自辖区的生活饮用水专项整治工作。

四、工作步骤

(一)培训准备阶段(4月20日—4月30日)。区卫生监督所要按照方案要求,结合实际,组织全区乡镇卫生监督人员进行相关法律法规、管理办法和实施方案等的培训,加大业务指导力度,各乡镇卫生院要按照要求制定本辖区的具体整治实施方案,明确任务,责任到人,并及时召开辖区农村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单位专项整治动员大会,及时启动专项整治工作。

(二)监督检查阶段(5月1日-5月31日)。按照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文件和本工作方案,开展专项监督检查,认真填写监督检查表和汇总表。摸清辖区内农村集中式供水单位底数,建立供水单位卫生监督分户档案。档案应详细记载供水单位的基本信息、各项卫生状况、监督检查记录、监督检查表、整改情况、卫生许可证发放管理情况及有关书面材料等内容。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和期限,并督促整改落实。

(三)审核发证阶段(6月1日-6月30日)。针对监督检查阶段发现的问题和提出的整改意见,进行整改验收。对具备生活饮用水卫生许可证发放条件的农村集中式供水单位,按照程序发放卫生许可证,对经整改仍达不到发证条件的单位要依法立案处罚,直至其达到条件。

(四)总结验收阶段(7月1日-7月20日)。对本辖区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和总结,于7月10日前将工作总结和附表以纸质和电子版两种形式,报区卫生局监督科和区卫生监督所。局监督科于7月20日前对各乡镇卫生院农村生活饮用水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考评,考评结果以适当方式通报,并纳入年底卫生监督目标考核。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农村生活饮用水专项整治工作,是我区今年卫生监督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各乡镇卫生院要高度重视,建立辖区农村生活饮用水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领导。认真分析当地农村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工作存在的问题,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工作分工,落实工作责任,实行卫生监督工作责任制,工作成绩与年底个人评优挂钩,确保农村生活饮用水专项整治工作有效落实。

(二)加强监管,强化对供水单位的技术指导。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对辖区内农村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单位进行全面监督检查,掌握单位底数,加强供水单位的卫生监督管理。坚持监督与指导并重的原则,加大对经营者的培训和指导力度,积极创造条件帮助其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切实提高农村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管理水平。同时,加强生活饮用水相关卫生知识的宣传,强化供水单位经营者的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防范意识,增强其保障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的责任感,促进供水单位加大对消毒设施和供水设施的投入,改善供水卫生条件。

(三)推行“六有一规范”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制度。“六有”即:供水单位有生活饮用水卫生管理制度,有专职或兼职生活饮用水卫生管理负责人,有水质净化消毒设施,有水质日常检验报告和卫生部门抽样检测报告(或委托检验单位日常水质检测报告);有有效的供管水人员健康查体和培训合格证明;有生活饮用水污染应急处置预案。“一规范”即:规范生活饮用水供水单位监管档案的管理。建立“标准档案盒”,其中存有供水单位卫生许可证、供管水人员健康培训证明复印件,卫生管理组织、制度复印件,近年水质检测资料,卫生行政执法文书,使用消毒产品和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复印件,生活饮用水污染应急处置预案等资料。

附件1: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监督检查记录表

附件2:农村集中式供水基本情况调查表

第9篇:乡镇卫生院考核年度总结范文

 一、**县医疗卫生基本情况

**县共有卫生计生机构151个。其中:行政机关1个(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公共卫生机构3个(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县妇幼保健中心、县卫生和计划生育执法监督局),县直医疗机构2个(县第一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乡镇(街道)卫生院12个,卫生所2个(驻看守所卫生所和驻福利院卫生所),村卫生室131个,另有民营医院10家。全系统有卫生技术人员819人,乡村医生341人,其中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430人,注册护士389人。全县设置病床2048张,每千人分别拥有床位数4.9张、医生1.42人、护士0.85人。

二、医疗卫生体系建设情况

    (一)完善卫生基础设施,筑牢卫生工作体系

一是抓好项目建设。县级基础设施建设方面。2015年,实施县中医医院整体搬迁工作,开工建设县疾控中心和县妇幼保健中心业务用房,3个项目累计需要资金约31000万元。目前,县疾控中心和县妇幼保健中心业务用房建设进展顺利,主体工程即将完工;县中医医院搬迁工程虽进展缓慢,但已正常开工建设。基层基础设施建设方面。近年来,我县在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投入的同时,配套部分资金用于新建和修缮村级卫生室。今年,我县新建5个、修缮41个村卫生室,各项工作正有序开展。

二是完善设施设备。我县县级医院拥有CT、核磁共振、大型X线机、彩色B超腹腔镜等大型先进医疗设备,能够开展普外科、骨外科、泌尿外科、神经外科等各类业务,一般疾病均可在境内得到有效治疗。乡镇卫生院均拥有B超、X线机、生化仪等医疗设备,开展了普通内科、普通外科、儿科、中医科地方病防治等医疗预防保健业务,并承担公共卫生监督、村卫生室管理、农村合作医疗和城乡爱国卫生技术服务等职能。

    (二)加强公共卫生管理,提高人民健康水平

一是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的分工协作机制,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网格化管理;二是加强传染病监测预警、疫情研判和防控能力,积极推进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治工作;三是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医疗应急准备及救治工作,确保调查及时率、有效处理率达100%;四是围绕贯彻落实《中国遏制与防治艾滋病“十三五”行动计划》和云南省、昆明市防治艾滋病工作要求,抓好艾滋病防治工作;五是围绕控制降低孕产妇和婴儿死亡率的核心目标,深入实施“妇幼健康计划”;六是深入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

(三)推进国家政策落实,提升医疗服务质量

一是继续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建立完善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长效补偿机制,总结推广改制医院“管办分开”的法人管理机制,创新人员编制管理,调动医务人员的积极性。

二是开展分级诊疗和双向转诊工作。推动各级医疗机构落实功能定位,开展分级诊疗试点。以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和结核病防治管理为突破口,探索按病种打包、上下联动的办法,推动建立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模式。

三是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运行新机制。结合国家药品定价机制改革,探索符合我县实际的新型药品采购配送机制。做到100%医疗机构使用基药,100%基药采购从省级平台上进药,100%患者看病使用基药,100%基药按零差率销售,真正实现让利于民。

四是推进乡镇卫生院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完善绩效考核分配制度。鼓励各卫生院根据实际情况按照《**县乡镇卫生院核定收支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制定自己的考核细则,推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充分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

 三、存在困难和问题

(一)经费投入仍显不足

近年来,我县对卫生事业的投入虽逐年增长,但因财力有限投入不足。新型医疗设备、设施相对比较欠缺,发展缺乏后劲,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仍不同程度存在。

(二)卫生资源总量相对不足,配置还不够合理

现有卫生资源多集中在城区,其中优质资源又多集中在大中型医院,城乡之间差距较大,乡镇卫生院及村卫生室等农村医疗机构的卫生资源匮乏,服务能力较低,服务质量不高,部分村卫生室的工作、业务、生活用房“三合一”,条件十分简陋,还不能满足广大群众的基本医疗服务需求。

(三)专业人才匮乏,人才队伍建设滞后

由于人事引进和招考制度僵化、薪酬待遇差异、医疗执业环境恶化等因素,是导致县级公立医院人才引不来、留不住的主要原因。人才队伍建设滞后严重制约县级医院发展,高水平的医务人员以及专业特色人才相对不足,人才队伍不稳定,“引不来、留不住、养不起”现象普遍存在,人才流失率相对较高。

(四)聘用人员多,工资支付压力大

按照国家规定的医护人员与床位比我县两家公立医院应该有编制1020人,实际编制数为355人,缺编数为665人。因工作需要,两家公立医院招聘编外医务人员323人(其中县第一人民医院218人、县中医医院105人),仅聘用人员工资全年共计2392万元(其中县第一人民医院1742万元、县中医医院650万元),是医院最沉重的负担之一。另外由于县级部门对合同工无相应的职称聘任制度,编外人员缺乏归属感,影响积极性,留住人才较难。

(五)城乡居民医保资金缺口大,政策制定不利于医院发展

    2015年以前实行“双均付费”考核,把全市发展在不同层次的同级别医院放在同一层面考核,导致越发展的医院被扣资金越多,不发展的医院不会被扣资金,严重阻碍了医院的持续健康发展。2016年度实施“总额控制付费”,医院无论收治多少病人,医保定额支付。实施“总额控制付费”与实际承担的医疗任务极为不符,将导致抢救病人越多,收治达住院标准的病人越多,医院亏损越大

    四、下步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加大对卫生事业的投入

    一是逐年加大对卫生事业的经费投入,要把卫生事业投入的重点从城区转向农村,大幅度提高对基层卫生室的投入比例,逐步缩小城乡投入差距。二是有重点、有步骤地改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设施条件,添置必要的医疗设备,逐步提高基层卫技人员待遇,进一步充实基层卫技人才队伍。三是拓宽投融资渠道,积极吸引社会资金投入卫生事业,形成投资主体多元化、投资方式多样化的投入体制。四是加大对医疗科研项目的争取力度,鼓励和引导各医疗机构积极引进新项目,推广新技术,努力打造品牌科室,更好的服务患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