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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上市奖励办法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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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上市奖励办法

第1篇:企业上市奖励办法范文

一、考核奖励对象

1、各县(市、区)政府、市开发区管委会、市化学工业园管委会;

2、市系统工业管理部门(公司)。

二、考核内容与计分方法

(一)考核指标体系

分四大类,18个子项,基本分400分。

第一类:经济运行。基本分100分。其中:规模以上工业产值30分,规模以上工业销售收入20分,新增规模以上企业10分,产销率10分,规模以上工业实现利税30分。

第二类:投资和引资。基本分100分。其中:工业投资50分,工业实际利用外资30分,民资注册资本20分。

第三类:“双创”工作。基本分100分。其中:新品开发10分,新品销售率10分,新增省级以上高新技术企业15分,认定省级以上高新产品15分,新建市级以上研发机构15分,新增省级以上品牌15分,工业单位能耗下降20分。

第四类:“三重”工作。基本分100分。其中:产业集群30分,做强做大30分,亿元以上重点技改项目40分。

(二)单项计分方法

每一单项完成指标得基本分;超(减)指标按比例记分,每超(减)一成,增(减)基本分5%,最多增(减)50%;缺项按该项平均得分的一定比例计分。

(三)被考核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加分奖励:

1、当年新增规模以上企业完成目标后,每超5个奖励3分;当年新增1个销售超10亿元、20亿元、30亿元、50亿元和100亿元的企业,分别奖励3分、4分、5分、6分和7分。

2、当年每新注册1个注册资金2亿元以上的民资工业项目,奖励2分。

3、当年每新注册1个注册资金1亿美元以上的外资工业项目,奖励4分。

4、完成1个设备或技术投资3亿元以上工业项目,在项目竣工投产当年奖励4分。

5、当年新增1个国家级品牌,奖励3分;

6、当年新增1个国家级企业研发机构,奖励3分;

7、当年新增1个国家级高新企业,奖励3分;

8、当年新增1个上市公司,奖励4分。

(四)被考核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相应的倒扣分处罚:

1、发生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扣减5-10分;

2、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并被环保部门认定处罚的,扣减5-10分。

3、制售假冒伪劣产品情节严重,被市以上政府部门查处,并被省级以上媒体曝光的,扣减5-10分。

凡受到扣分的单位,当年不能评为一等奖。

(五)总分计分方法

总分=(经济运行得分×30%)+(投资和引资得分×25%)+(“双创”工作得分×25%)+(“三重”工作得分×20%)+加分项目得分-减分项目扣分。

三、奖励等级与奖励办法

奖励等级:县(市、区)、市开发区、市化学工业园总得分第一名为一等奖,第二、三、四名为二等奖,第五、六、七名为三等奖。

奖励办法:对获得一等奖的单位,奖励10万元,并给党政主要负责人分别颁发金牌一块,给单位颁发奖状一张;对获得二等奖的单位,奖励8万元,颁发奖状一张;对获得三等奖的单位,奖励6万元,颁发奖状一张。奖金主要奖给党政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及经贸部门负责人。

四、组织领导与考核分工

第2篇:企业上市奖励办法范文

建立健全六大服务体系

《意见》首次从省政府层面提出包括政府服务在内的中小微企业综合服务体系建设。提出建立健全政务服务、投融资服务、自主创新服务、中介服务、专业服务、扶持政策等六大服务体系。在建立健全六大服务体系细则中,服务评价活动、上市梯度培育工程以及鼓励地方为服务体系设专项资金等措施成为了《意见》的几大亮点。在建立健全政务服务体系细则中提到,“开展服务评价活动,每两年评选100家广东省服务中小微企业优秀单位和100名广东省服务中小微企业优秀工作者并给予表彰”成为了政务服务体系建设中的最大亮点。与此同时,在建立健全投融资服务体系细则中,明确提出了建立上市培育奖励机制,“实施上市梯度培育工程,建立上市培育奖励机制,鼓励各地根据实际制定上市培育奖励办法”这是广东省首次在省一级层面上提出的鼓励措施。另外,设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基金,解决政府如何引导担保体系,整合社会资源的问题,也是《意见》一大亮点。开展担保从业人员资格培训,在当前担保业市场环境较为混乱的情况下是比较迫切的事情。除此之外,建立健全政策扶持体系的细则中,“逐步增加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规模。有条件的市、县(区)可设立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加大对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的资金投入”从省级角度鼓励地方为服务体系设专项资金,可从根本上解决目前很多县区的中小企业服务机构只有牌子没有力量的问题,这也是在调研中各地反映最突出、最强烈的问题。

实施六大重点建设工程

第3篇:企业上市奖励办法范文

一、食品产业发展思路与目标

1、发展思路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市场发展前景为导向,以当地农产品资源为依托,以加大招商引资为途径,以提高经济效益为中心,以实现产业规模化为目标,尽力培植龙头骨干企业,着力优化产品结构,极力推动科技创新,努力提升产品质量,竭力打造优势产品树形象,全力引导食品产业集聚配套,促进食品产业做大做强,使发展成为省乃至全国有名的绿色食品生产基地。

2、发展目标

(1)产业规模目标:2011年新引进食品产业企业8家,其中固定资产投资5000万元(含5000万元)以上的企业3家;到2015年底,规模以上企业数量达60家,其中固定资产投资5000万元(含5000万元)以上的企业20家,其中投资过亿元的10家。

(2)经济效益目标:到2011年底,实现主营业务收入2亿元,创税达到600万元;到2015年底,实现主营业务收入50亿元以上,创税达到12000万元。

(3)质量品牌目标:所有入园食品企业,在正式生产前须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龙头企业生产的产品全部达到绿色食品标准,重点企业通过HACCP认证,保健食品生产企业通过GMP认证。到2011年底,新创立1个省著名商标或省名牌产品;到2015年底,建立县食品检测中心,再创立4个省著名商标或省名牌产品或省出口名牌产品,争创1个中国驰名商标或名牌产品。

(4)环保达标目标:至2015年,食品产业产品单位能耗、水耗、污染物排放低于国内同行业平均水平,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和工业废水循环使用率达95%以上,入园企业污染物排放浓度和排放量双达省标。

(5)产业配套目标:到2015年底,建成农产品供应基地40个,引进大量产业配套项目,形成食品原料供应、深加工、研发、包装和流通一条龙的产业配套格局。

二、食品产业发展方向与重点

3、发展方向

把握未来食品产业发展趋势,结合农产品种植条件,建设发展农产品供应基地,并依托农产品资源优势,大力引进食品深加工企业,发展有特色的食品产业。

4、发展重点

构建以特色食品为主导,以有机食品、绿色食品和无公害食品为重点,集食品研发、生产、包装、流通和销售为一体的食品产业体系。

三、食品产业发展政策与措施

(一)加强基地建设,确保食品原料供应

5、鼓励发展“公司+基地”模式,确保原料供应。依托现有特色农产品资源,凡建立与园内食品企业配套的原材料生产基地、各类专业合作社,予以政策扶持。自2011起,凡县内获得省级以上有机食品、绿色食品和无公害食品的原料生产基地或各类专业合作社的农产品原料销售给县内工业园区内食品企业,当年销售额达到500万元、1000万元、2000万元、3000万元以上,以正规发票为依据,经食品产业发展办公室认定后,分别给予2万元、4万元、6万元、8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二)搭建承接平台,建设食品产业园

6、规划建设食品产业园,提供良好发展平台。根据工业园区总体规划及食品产业的现状,准确把握产业发展趋势,精心规划2000亩“食品产业园”,并按照高标准设计、高质量施工、高效能管理的要求建设食品园。2011年4月份,做好食品产业园的选址、规划、论证工作,启动产业园的征地平整及基础设施建设工作,2015年底全面完成食品产业园配套基础设施建设。

7、对食品企业入园严格把关,入园条件如下: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保要求;

(2)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A固定资产投资500万元以上;

B年纳税额50万元以上;

C固定资产投资每亩≥50万元或年亩均纳税≥3万元。

(3)符合建设规划要求,房屋建设的结构必须为砖混或框架结构,行政办公室入生活设施用地面积≤用地总面积的7%,厂房占地面积≥用地总面积的40%,容积率≥0.6,厂区绿化面积≤用地总面积的20%。

(三)加大招商力度,促进食品产业集聚

8、全民招商:凡新引进食品企业入园的第一引进人,按引进企业(生产企业)自纳税之年起所缴增值税的6%,在连续奖励5年的基础上,再延长1年的奖励,一个企业的引进人奖励总额累计不超过50万元。

9、团队和单位招商。自2011年起,对于新引进的食品产业类项目的单位,按实际验资数的130%(招工抵资除外)计算各单位年度招商引资进资数,当进资数达到单位年初下达总任务数的40%以上另奖励引资单位2万元。

(四)加大扶持力度,鼓励食品企业做大做强

10、新引进企业的税收奖励:

①国税:

a、增值税:根据企业实际上交税收的金额大小,分段提高税收奖励比例,年实际上交税收低于100万元的奖励25%,年实际上交税收100万元—200万元(含200万元)的奖励26%,201万元-400万元(含400万元)的奖励27%;年实际上交税收401万元-600万元(含600万元)的奖励28%,年实际上交税收601万元-700万元(含700万元)奖励29%;年实际上交税收701万元以上的奖励30%。前五年按上述比例进行全额奖励,后五年按上述比例减半奖励(即“五奖五减半”)。(在每月兑付企业税收奖励时,先按企业实际上交增值税的25%进行奖励,待年终结算后,再根据企业全年缴纳增值税总额进行分段计算剩余奖励。)

b、企业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前五年全额奖励,后五年减半奖励。

②地税:按各税种(正税)地方实得部分前五年全额奖励,后五年减半奖励。

11、对当年有出口业绩的外贸出口企业实行财政补贴,以海关统计为准,企业新增出口值按每出口1美元补贴0.04元人民币,原基数按每出口1美元补贴0.02元人民币。

12、外资企业注册资本达到200万美元以上(含200万美元),且当年外汇进帐达到注册资本的40%的,企业注册费和验资费由县财政分别补贴50%。

13、企业台阶奖:对年销售收入首年过0.5亿元、1亿元、2亿元的企业分别给予3万元、5万元、8万元的奖励。

14、对于投资5000万元以上或国内知名企业或对食品产业发展具有重大带动作用等重大项目的引进,采取“一事一议”,实行更优惠的政策。

15、单位招工:各单位每直接输送1名新员工进入食品企业,并在企业务工满3个月的,经工业园区和劳动就业局验收并建立用工档案,由县财政按每人50元给予奖励,并抵该单位4万元招商引资任务。鼓励各单位到外地开展招工工作,凡新招入县外人员进入食品产业园企业务工,且在企业务工满1周年,经工业园区和劳动就业局验收并建立用工档案,由县财政按每人200元的标准给予奖励,并抵该单位5万元招商引资任务。

16、县劳动就业局建立培训基地,有针对性地培训食品类员工,县政府统筹再就业培训经费按每人300-500元分不同技能工种给予培训基地一次性补助。

17、凡通过ISO9000等质量体系认证和ISO14000环境体系认证的企业,每个一次性给予2万元奖励;凡列入国家级科技计划的项目,按有关规定进行项目资金配套;凡荣获国家、省、市科技进步奖的,县财政再分别给予相应等额奖励;凡被国家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县财政奖励企业20万元。凡首次获得中国驰名商标、中国名牌产品、国家质量管理奖、中国出口名牌产品等国家品牌的,县财政一次性奖励30万元;首次获得省著名商标、省名牌产品、省出口名牌产品的企业,县财政一次性奖励5万元。

18、企业技术创新扶持:对入园的老项目进行技术改造,实际投入技改资金达1000万元以上的,由受益财政按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给予企业一定的贷款贴息,单个项目的贴息额度最高不超过20万元。

19、支持食品企业研发机构发展。对被认定为国家级、省级重点实验室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给予一次性500万元、100万元的配套资金扶持。鼓励食品企业产品开发和技术研发,凡获得国家食品类发明专利者,县财政奖励2万元,对于自主研发或与高等院校、科研单位合作开发国家新食品产品并投入生产的企业,一次性给予50万元的奖励。

20、支持食品企业上市。食品企业上市,采取一企一策,制定扶持政策。企业募集资金全部用于本县食品企业建设,从上市辅导期到上市三年内,以上市辅导期上年为基数,按其新增税收地方留成部分的全额给予奖励,并在五年内按技改实际投入的10%给予技改补助。

21、鼓励项目扶持资金向食品产业倾斜。奖励办法按争取扶持资金的2%计算奖励申报单位。

22、鼓励各商业银行贷款向食品企业提供金融支持,奖励办法:以各商业银行对食品企业上年贷款额为基数,县财政按照其贷款增量部分的千分之二给予奖励。

23、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加强对基地和产业园建设、产业招商进展的调度,定期和不定期召开现场办公会,及时协调解决发展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和困难。

24、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企业办理各项手续的费用严格按照文件规定的优惠政策执行。各职能部门要充分利用部门或专业优势对企业进行引导扶持,助推企业发展壮大。对破坏发展环境的单位和个人,实行最严厉的问责。

25、严格兑现奖惩制度。制定可行的食品产业招商引资考核办法,细化任务,明确责任,严肃考核,奖惩分明,坚持奖惩长效机制。

26、完善食品安全综合监督管理体制,各相关部门分工明确、各司其责,确保食品生产安全,促进食品产业健康发展。

四、食品产业发展组织保障

第4篇:企业上市奖励办法范文

目前我国风险投资机构的组织形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1.政府授权经营集团。如广东省风险投资集团。

2.国有独资公司。如上海市创业投资公司、江苏省高新科技风险投资公司。

3.股份公司/有限责任公司。这类公司是由国有企业,高新科技开发区企业、上市公司、民营企业等筹组的公司,其特点是共同筹组资金、共担风险。如深圳创新科技投资公司、北京科技风险股份有限公司等。

4.上市公司分立机构。如联想投资公司、红塔创新投资公司、上海申能创业投资公司。

5.大学发起设立公司。如清华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北大招商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等。

6.民营及外资发起设立公司。如IDG中国投资公司(基金)、时代在线风险集团。

国有风险投资机构的特点与管理构架:

企业特点:

由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全资或控股出资组建;

授权经营、委任企业法人代表或聘任经营管理班子;

通过多种形式的风险投资,促进当地创新科技产业发展;

通过项目投资及资本市场运作,实现国有资产增值保值;

根据风险投资行业特点,可用全额资本进行投资;

赋予组建区域性“风险投资行业协会”的功能;

可用国有风险资本,发起设立区域性或专业性的各类“风险投资基金”;

根据发展需要,经批准可在国内外设立子公司或分支机构;

接受委托,管理及运作地方政府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专项“风险创新项目资金”;

根据发展需要,地方政府可分阶段向风险投资机构增加注入“风险投资引导资金”,壮大其风险资本金。

管理构架:

授权经营公司不设立股东会,由董事会行使出资者职权;

参股、控股公司设立股东会;

董事会决策机构,决定公司重大事项;

监事会是经营监督机构,按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行使职权;

经营班子负责公司资产运营管理及投资事务,对董事会负责;

通常设立项目投资部、财务管理部、战略发展部、基金(资产)管理部、人力资源部等工作机构,确保风险投资业务运作畅顺;

风险投资机构与独资、控股、参股公司的关系是以产权为纽带的出资者与经营者的关系。

风险投资机构可聘任独立的专家委员会,为进一步改善经营运作及创新发展,定期提供研究咨询。

风险投资机构的主要运作管理模式及内部治理结构:

以有限责任公司方式设立,对投资项目以股权管理方式运作。

其管理特点有:

选择投资项目——需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鼓励发展领域的创新科技项目;

投资项目评审——由公司内部的“投资决策委员会”和董事会,审定投资项目及投资金额;股权方式投资——以风险资金作股权投入,派出人员进入被投资企业的董事会、监事会,参与企业的重大决策;

组成项目管理团队——由擅长技术与企业管理、金融财务等3至4名员工,跨越不同的功能管理部门组成,负责投资企业的动态跟踪管理,以及筹划资本增值退出方案;

定期汇报进展——由管理团队定期交流项目管理及进展情况,对投资项目进行全过程动态研究与跟踪,建立共识。避免局部管理不善而且危及整个项目计划失败;

资本运作退出——通过项目股权转让或推荐项目企业上市,作为风险资本退出的主要途径;

激励与约束机制——对管理团队实施“风险投资项目资本增值退出奖励办法”。以及对因跟踪管理不善的项目人员进行调整直至解聘;

风险投资公司必须制定包括“廉洁自律”在内的基本管理规定,建立激发员工创造力的“开拓、求实、严谨、高效”的企业文化。

按培养风险投资家的目标,建立员工队伍的聘任与激励机制

风险投资机构需要高素质的人才,员工大多拥有双学历或多年企管经验

采用矩阵式聘任体系,按人才的配备要素进入相应的聘用职务系列

公司可按行政管理系列、投资管理系列、财务管理系列、行政辅助系列等聘用划分,每个系列都有近20个档次,并且各系列的档次都有相对应的聘用待遇平衡关系,以体现公司对每位员工的聘任都进入系统全面考虑。公司可在不同类别和不同层次上确定不同员工的任职资格、工作规范、薪酬标准。这样就构筑了一个系统化的全员聘任及工作平台,便于员工对本职工作、岗位、能力的认同,便于公司按投资管理需要实行跨职务系列的“项目团队”优化组合。

加强典型投资案例分析,加速管理层专业化和项目团队职业化建设

中国大陆在20世纪90年代初成立运作的风险(创业)投资公司,大多经历过采用类似信托投资或金融借贷的运作方式。这种运作方式,很难培养出富有创意又有务实操作能力的风险投资队伍。而部分从海外回国参与中国风险投资的专才,对中国国情(含法律、税务、企管等诸因素)要有一个深刻的理解过程,其对在中国的投资风险运作及项目企业的判断控制能力,有待实践中提高。因此,风险投资机构若拥有了较成熟的风险投资人才,拥有了众多的风险投资家团队,就拥有了持续发展的未来。

最近三年间,由于亚洲金融风暴的警示,中国的风险资本才真正以股权的方式进入被投资企业,风险机构的团队参与被投资企业的决策及市场运作。因此,真正以市场化运作的风险投资机构,需要在投资经营理念、选择项目指引、企业跟踪管理、资本运作退出、管理团队激励等方面,进行深刻的研究与总结。以典型的风险投资案例,以丰富的投资经历、经验或教训,以内部研讨的方式训练业务管理团队,迅速提升风险投资机构整体的专业化与职业化水平。

第5篇:企业上市奖励办法范文

1、鼓励企业加强产学研合作。支持企业积极与高校院所开展科技合作,建立以企业为主体、高校科研机构参与的产学研联盟。企业与高校院所建立产学研合作关系并共同开展项目开发且当年列入国家、省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的,按实际开票支付技术开发经费中的20%给予补助,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20万元。

2、鼓励企业创建研发机构。鼓励企业创办或与高校院所共建开发机构,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对新认定的国家、省、市级研发中心(包括工程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3、鼓励企业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对新获得受理的国内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每项分别奖励4000元、2500元和800元。企业年专利申请量超过50件的,给予5万元奖励;专利中介机构年我县专利超过200件的,给予专利中介机构5万元奖励。对通过国家、省、市鉴定并登记的科技成果,每项分别奖励10万元、5万元、3万元。

4、大力培育创新型企业。对新认定的国家级创新型企业、创新型试点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10万元;对新认定的省级创新型企业、创新型试点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5万元;对新认定的市级创新型企业、创新型试点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8万元、4万元;对新认定的省级民营科技企业一次性奖励2万元。

二、加强产业技术创新,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5、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引进和培育一批对全县产业发展有重大带动作用的高新技术企业。对县外高新技术企业、省级创新型企业来我县落户,或具备上市条件的县外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型企业总部迁至我县注册上市的,在资金支持上按照“一事一议”的原则,特事特办。扶持高新技术企业发展,对已通过国家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按15%征收;对新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并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对通过国家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在土地、能源等生产要素配置上给予优先。经省级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产品和重点新产品,给予开发企业一次性奖励5万元;经国家新认定的重点新产品,给予开发企业一次性奖励10万元。

6、提升发展高效生态农业。设立农业科技专项经费,加大对农业科技项目支持力度,对列入国家、省、市农业科技示范(园区、企业)的,分别一次性奖励20万元、10万元、5万元。对列入省、市农业专家大院的,分别一次性奖励5万元、3万元。

三、完善创新型人才激励措施,加快创新型人才培育和引进

7、大力引进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对企业新建博士科研工作站,给予启动经费10万元资助;对在站工作的博士每人每年给予生活补助经费3万元。

8、重奖科技创新人才。完善县科学技术进步奖励办法,加大奖励力度,重奖有突出贡献、创造重大经济效益的科技人员。组织全县科技创新创业领军人物和优秀创新团队评选活动,对评选出的创新创业领军人物和优秀创新团队予以表彰奖励,并优先给予项目扶持。对获得省级以上科技进步奖励的,给予奖励额1:1的配套奖励。

四、加大自主创新投入,建立多层次投融资支撑体系

第6篇:企业上市奖励办法范文

一、税费优惠政策

1、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在本县区域内注册并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的工业企业,均可依据《市国家税务局关于促进全市工业发展的30条意见》(合国税函〔〕34号)之条款,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2、免收、取消和停止征收部分行政性事业性收费。凡在我县投资并注册的工业企业,在约定建设期内,按照市政府《关于免收开发园区工业投资项目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合政办〔〕8号)和县政府办《关于印发县工业投资项目免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政办〔〕43号)文件规定,减免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45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同时,取消和停止征收省财政厅、物价局等部门联合公布的123项行政事业性收费。

二、鼓励投资工业项目

3、凡在县域内投资建设的工业项目,在项目建设期内,按申报期新增固定资产投资额的5%给予一次性补助。项目固定资产投资补助的范围为生产厂房、设备和辅助设施。对列入《市工业“双千工程”项目库》的项目优先予以支持。

对投资总额3000万元以下的项目,补助期最长不超过1年;3000万元-1亿元(含3000万元)的项目,补助期最长不超过1年零6个月;1亿元(含1亿元)以上的项目,补助期最长不超过2年。

对投资总量大、产业关联度高、牵动性强的重大工业项目,可采取“一企一议”、“一事一议”的办法,给予政策支持。不再重复享受上述扶持政策。

固定资产投资补助资金由市县财政按1:1共同承担。

4、列入《市工业“双千工程”项目库》的项目,均可申请项目前期费用补助,每个项目前期费用补助最多不超过200万元。投资额在1亿元以上(含1亿元)的项目,按实际支付的项目前期费用给予全额补助;投资额在3000万元-1亿元(含3000万元)的项目,按实际支付的项目前期费用70%给予补助;投资额在3000万元以下的项目,按实际支付的项目前期费用50%给予补助。

项目前期费用指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和环境评价报告费用。

5、凡在县域内投资新建工业项目,当年开工建设并竣工投产,总投资3000-5000万元(含3000万元)的,奖励企业负责人5000元;5000万元-1亿元(含5000万元)的,奖励企业负责人8000元;1亿元以上(含1亿元)的,奖励企业负责人10000元。投资额超2亿元或总量特别巨大的,可采取“一企一议”、“一事一议”的办法,以协定当年完成项目建设进度比例给予企业负责人奖励。

三、鼓励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

6、鼓励企业资源综合利用。对列入《市工业“双千工程”项目库》的资源综合利用项目,除按本政策第3条规定给予固定资产投资额5%补助外,项目投产达标后另给予企业管理团队20万元一次性奖励。

7、鼓励企业实施节能技术改造和节能产品推广应用。对列入《市工业“双千工程”项目库》的节能产品推广应用项目和节能技改项目,除按本政策第3条规定给予固定资产投资额5%补助外,另对项目节能量给予奖励。年节能量达到1000吨标煤或节电300万千瓦时奖励10万元,同一项目每增加节能量1000吨标煤或节电300万千瓦时增加奖励10万元,单个项目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对单位产品能耗达到全国同行业领先水平的重大节能改造项目,采取“一企一议”、“一事一议”办法给予政策支持。

8、鼓励节能环保产业发展。对列入《市工业“双千工程”项目库》的节能环保产业项目,除按本政策第3条规定给予固定资产投资额5%补助外,项目竣工投产后另给予企业管理团队20万元一次性奖励。

9、鼓励工业企业清洁生产。凡通过市级以上清洁生产认定的企业,给予管理团队10万元一次性奖励。

10、鼓励推广应用节能、轻质、高强、利废、环保新型墙材。凡生产的新型墙体材料产品符合《新型墙体材料目录》(财政部、国家发改委财综〔〕77号)的企业或利用新型墙材兴建工程,按规定预缴新型墙材专项基金的建设单位,经有关机构认定后,按照《关于继续做好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奖补和返退工作的通知》(政办〔〕4号)之规定,县财政从征收的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中给予奖补或办理预缴基金返退。

四、鼓励工业企业加快发展

11、鼓励企业多产多销。对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不含垄断性行业企业)当年工业总产值和主营业务收入超出上年的部分,扣除基准增幅部分后的增量给予奖励。以企业当年工业总产值和主营业务收入两项指标各按50%加权作为计算奖励的依据,并将企业划分为若干类,各类企业基准增幅和增量奖励比例每年核定一次。

对当年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每个企业奖励10万元。并对其全年考核指标超过上年(不足500万元的按500万元计算)的增量,不分企业类别,统一再按0.6%比例给予奖励。

对当年执行“一企一议”、“一事一议”政策的企业,其全年超过基准增幅部分的增量,统一按0.6%比例给予奖励。

对同一投资主体在全市投资设有多家企业的,合并为一个考核单位计算奖励。每个考核单位全年奖励额最多不超过5000万元。

奖励资金由市县财政按1:1共同承担。

12、鼓励工业企业从县外引进或在本地培育新办配套企业。配套企业自投产之日起3年内,每年新增的所得税、增值税地方留成部分,70%奖励给主导企业,30%奖励给配套企业。

13、新办或从外地(市辖区外)整体搬迁至县内的中小工业企业,竣工投产后,在3年内实现年销售收入5000万元以上时,按其当年实际缴纳增值税和所得税县级留成部分的1%一次性奖励给企业法定代表人,最高奖励金额不超过20万元。

14、鼓励优先购买本地产品,支持本地企业生产和销售。全县各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控股企业进行办公用品及设备采购等,优先购买使用本地产品;政府性投资的建设项目,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使用本地企业生产的材料、设备。集中采购机构在组织政府采购活动时,在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下,可以采取有利于本县企业发展的灵活采购方式,优先采购本地产品。

15、鼓励企业争先进位。对年度销售收入3000万元以上,纳税100万元以上(剔除退税)的工业企业,以年度工业销售收入、入库税金、利润额、利税率及上述四项指标的增幅等8个指标综合评分,位居前二十名的由县政府授予“工业二十强企业”称号,并奖励1-5名各1万元,6-10名各0.8万元,11-15名各0.6万元,16-20名各0.4万元。奖励资金由县、乡镇(区)财政按受益比例承担。

设立工业上台阶奖,对当年新成长为规模以上企业、当年销售收入首超亿元的,县财政分别奖励0.1万元、0.5万元;企业年销售收入达亿元后,每新增1亿元,加奖0.5万元。上述资金不重复计算,以最高值为准。

16、按照税收贡献大小奖励纳税大户。对当年净入库税金县地方所得300-500万元,且较上年有所增长的工业企业,县政府授予“先进企业”称号,并按当年净入库税金县地方所得增量部分的3%奖励企业负责人。对当年净入库税金县地方所得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就业人数达800人以上,且较上年有所增长的工业企业,县政府授予“突出贡献企业”称号,并按当年净入库税金县地方所得增量部分的3%奖励企业负责人。

政策性专营企业,当年净入库税金县地方所得300-500万元,且较上年有所增长的,授予“先进企业”称号,奖励企业负责人2000元;500万元以上的,且较上年有所增长的,奖励企业负责人4000元,之后,每增加200万元,加奖1000元。

五、鼓励自主创新

17、对符合市政府工作报告中支持和鼓励产业的创新型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可享受市政府《关于印发市承接产业转移进一步推进自主创新若干政策措施(试行)的通知》(合政〔〕29号)相关政策。

18、列为国家级新产品的,奖励管理团队20万元,其中法定代表人为40%;列为省级新产品的,奖励管理团队10万元,其中法定代表人为40%。

19、支持工业企业技术中心建设。对列入《市工业“双千工程”项目库》,并经国家、省、市认定的企业技术中心能力建设项目,其新增研发试验设施、仪器设备等给予投资额10%的补助。

20、支持“两化融合”示范项目建设。鼓励工业企业运用信息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对列入《市工业“双千工程”项目库》的“两化融合”示范项目,给予设备投资额10%的补助。

21、鼓励企业申报国家级科技创新项目资金支持。对申报、获得国家科技部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支撑计划、重大专项、火炬计划、星火计划、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项目;国家工信部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科技重大专项项目;国家发改委高技术产业发展计划项目;国家财政部成果转化资金计划项目和省发改委高技术产业发展计划、省科技厅火炬计划项目资金支持100万元以上,并在本地产业化的企业,县财政配套奖励10万元。

22、支持企业创立名牌和技术标准。对产品获得国家、省、市名牌或驰名、著名商标的企业分别给予10万元、1万元、0.5万元奖励,复审通过的企业减半奖励;获得国家、省、市质量奖分别给予10万元、1万元、0.5万元奖励;个人获得国家、省、市质量管理先进工作者分别给予5万元、1万元、0.5万元奖励;对获得国家、省、市工程质量、服务质量奖的企业,分别给予5万元、1万元、0.5万元奖励。当年主持制定国家标准、行业标注、省级地方标准并获得认可和实施的企业,每项分别奖励标准主要起草单位3万元、2万元、1万元。新通过ISO9001等行业先进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OHSAS18001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的企业,每个单项奖励企业法定代表人0.3万元,新获得上述“三合一”标准认证的企业,再加奖1万元。对确认为“4A级、3A级、2A级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分别给予企业一次性2万元、1万元、0.5万元的奖励;对通过计量体系确认和计量保证能力评价(C标志)的企业分别给予2万元、1万元的奖励。设立县长质量奖,每年评选一次,每次评选不超过两家企业,每家企业奖励20万元。

企业创立名牌和技术标准奖励由县财政全额承担。

六、鼓励加快工业园区建设

23、基础设施建设贷款贴息。县内产业园区可享受市财政安排的基础设施建设贷款贴息,贴息实行市总额控制。

24、多层标准化厂房建设补助。开发区、产业园区多层标准化厂房建设产权单位可按当年实际建成多层标准化厂房建设资金的30%申请市财政补助。

七、鼓励企业上市

25、支持企业上市。对有上市意愿、净资产3000万元以上、利润水平较高、成长性较好的企业,经专家审查上市工作指导委员会研究同意后,可依据县委、县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企业上市工作的实施意见》(长发〔〕46号)和县政府《关于进一步鼓励和支持企业上市的通知》(长政〔〕33号)规定之条款,享受优惠政策。上市企业不重复享受省、市、县优惠政策,对同一事项不重复奖励。如企业上市不成功,县政府收回全部政策性奖励资金。

八、支持企业融资

26、鼓励金融机构增加贷款投放。严格执行县政府办《关于印发县金融机构支持地方发展考核奖励办法的通知》(政办〔〕61号)规定,县内外金融机构对县政府年度重大产业项目及城镇、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中小企业新增信贷投入达1000万元以上的,按新增贷款的0.5‰给予奖励。同时,根据年度考核结果,优先安排政府性资源,包括财政资金开户与存储,项目推荐等。

27、放宽土地使用权证办理规定。企业取得用地批复并全额缴纳土地出让金及相关税费后,即可申请用地登记,办理土地使用权证,以便于企业及时进行他项权利登记,为企业融资提供方便。

28、对在县域内注册、纳税的信用担保机构和工业小企业(即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3000万元以下、资产4000万元以下,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企业),给予融资支持。

鼓励担保机构积极为企业提供融资担保。对担保机构为推介的企业提供贷款担保,月均担保责任余额超过其实收资本5倍以上的,给予奖励。其中,月均担保责任余额达到实收资本5-8倍(含8倍)的,按月均担保责任余额的0.3%给予奖励;月均担保责任余额超过实收资本8倍以上的,按月均担保责任余额的0.5%给予奖励。

对担保机构为推介的企业提供贷款担保出现代偿损失的,按下列规定给予补偿:

损账比例S=(损账金额÷核算年度新增担保贷款金额)×100%。该比例超过10%时,按10%计算。

贷款比例D=(核算年度新增担保贷款金额÷资本金总额)

补偿比例=(财政补偿金额÷损账金额)×100%。

对单家担保机构的最高补偿金额不超过200万。

对政府推介企业实行贷款贴息政策。凡企业当年上缴各项税收比上年同期增长10%(含10%)以上的,其新发生贷款部分按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给予50%财政贴息。最高贴息单笔不超过30万元,对已经获得上级财政部门贷款贴息的企业,不予重复贴息。贴息资金实行总量控制。

对企业贷款担保费用给予优惠。政府出资设立的信用担保机构及享受本政策的商业信用担保机构,对中小企业的担保费率不高于2%的,可享受1:1担保贴费补贴,补贴资金直接由县财政拨付到担保机构。

九、其他

29、上述条款中所指的企业均为在本县区域内注册并依法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的工业企业,不分所有制及隶属关系。

第7篇:企业上市奖励办法范文

为充分发挥我县的区位和空港优势,深入实施“三产富县”战略,优化产业结构和空间布局,提高服务业发展水平和档次,增创现代服务业发展新优势,实现现代服务业发展新突破,尽快使服务业成为推动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引擎,努力将我县建设成为全市、全省乃至西部服务业发展高地,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按照市委城乡统筹、“四位一体”科学发展的总体战略,立足“中国西部航都,成都南部新城”的发展定位,深入实施以“35223”为核心的统筹推进“三个集中”发展思路,按照“规划大手笔、结构大优化、产业大融合、推进大开放、实施大项目、发展大三产”的工作思路,深入推进“三产富县”战略,着力构建“附加值高、辐射力强、就业面广”的服务业体系,努力使服务业成为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增长方式转变的新动力,增强我县经济综合实力和区域竞争力,推动县域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发展目标

到“*”末(2010年),服务业发展力争实现“一个翻番”、“一个优化”、“三个增长”、“三个突破”:服务业增加值在“*”末的基础上翻一番;着力优化服务业结构,服务业占国民经济比重达44.7%,提高服务业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服务业增加值、实现税收、吸纳就业年均分别递增15%、15.5%、5%以上;服务业在招商引资总量、招大引强质量和整体发展水平三方面实现突破,引进到位资金150亿元以上(不含房地产),引进房地产以外上亿元服务业项目50个以上,基本形成以“两城”(东升、华阳)、“三区”(现代商贸集中发展区、成都航空物流园区、总部经济园区)、“三走廊”(锦绣东山生态观光走廊、蜀风牧山文化旅游走廊、麓山大道国际社区走廊)、重点镇及区域中心镇为支撑的服务业发展格局,力争使我县服务业发展走在全市、全省乃至西部前列。

*年,力争实现服务业增加值增长16%,达112.6亿元。引进到位资金50亿元,引进上亿元服务业项目10个(均不含房地产),在增创现代服务业发展新优势上实现突破。

三、发展重点

(一)做大做强现代商贸业

1、倾力打造现代商贸集中发展区。完善园区规划和配套设施建设,重点发展汽车展销、品牌服装直销、知名连锁销售等现代商贸业态,努力将现代商贸集中发展区打造为西部一流的现代商贸基地。*年,培育年营业收入上10亿元的现代商贸流通企业1户以上、引进项目10个(其中上亿元项目4个),到位资金10亿元。“*”期间,现代商贸业增加值年均递增20%以上,2010年前形成以现代商贸集中发展区为核心的“成都南部临港新商圈”。

2、优化商业网点布局。整合提升商贸业态,大力发展连锁经营、特许经营、电子商务等现代经营服务方式和新型业态。加快成都农产品中心批发市场等项目建设,完善城乡流通服务网络。*年,完成全县商业网点规划,建成大型专业市场3个。“*”期间,重点在东升、华阳城市分区及区域中心镇,规划建设具有地方特色的大型专业市场10个、综合市场5个、商贸中心5个,规划建设特色鲜明、功能完善的商业街区、社区,促进商贸流通业全面繁荣。

(二)加速发展现代物流业

加快推进成都航空物流园区建设,完善园区基础设施,尽快形成航空、铁路、公路“三网合一”的现代物流体系,大力发展第三方物流,积极发展中转、仓储、配送和物流加工等现代物流业,努力将成都航空物流园区打造成“全国一流、国际知名”的物流枢纽。*年,引进航空物流项目5个以上、航空物流加工项目2个以上、航空物流企业区域总部中心2个以上,到位资金8亿元以上。“*”期间,现代物流业增加值年均递增20%以上。

(三)大力发展总部经济

加快建设航空港、成都南湖、牧马山新城、县城新区、宗申总部经济园,搭建总部经济发展平台,重点引进国内外高新技术产业、新兴服务业等类型总部经济服务业企业的地区总部及销售中心、采购中心、营运中心或分支机构落户。*年,引进总部企业15个,到位资金8亿元。“*”期间,总部经济增加值年均递增20%以上。

(四)做精做特文化旅游业

1、充分挖掘历史文化和自然生态资源,重点打造“一镇”(黄龙溪)、“一山”(牧马山)、“一河”(府河)、“两城”(东升、华阳)和“三走廊”(锦绣东山生态观光走廊、蜀风牧山文化旅游走廊、麓山大道国际社区走廊),大力发展以“古镇文化、乡村民俗、田园风光、休闲农庄”为主要内容的休闲旅游业,努力将黄龙溪古镇和牧马山建设为全国知名的风景名胜区,将府河沿线打造为黄金旅游水道,将锦绣东山生态观光走廊、蜀风牧山文化旅游走廊、麓山大道国际社区走廊建设为文化旅游精品走廊,推动节会经济、特色餐饮和都市农业融合发展。*年,引进休闲旅游项目5个以上。“*”期间,旅游业总收入年均递增20%以上。

2、在县城新区、西航港开发区老区、牧马山新城等区域,积极发展文化创意、运动休闲、数字传媒等新兴文化产业,建设牧马山文化创意与运动休闲区、文化产业聚集区及文化博览影视区,加快四川国际网球赛事中心等一批高品位、标志性文化体育设施建设,继承和发扬火龙和南狮等民间艺术,推动文化产业健康发展。*年,引进文化产业项目5个。“*”期间,文化产业增加值年均递增20%以上。

(五)大力发展金融服务业

在东升、华阳规划建设城南金融分中心,大力引进金融、保险机构。完善金融组织体系,优化金融交易环境,形成金融机构多元、金融产品多样、存贷结构合理的金融服务体系。实现金融业务电子化、支付系统现代化、信息系统网络化。加快发展保险业,大力发展服务“三农”的保险体系,建立多渠道、多形式、多层次的保险服务体系。着力改善社会信用环境,逐步建立完善的诚信体系,努力防范金融风险,保障金融稳定和安全,建成全省一流的“金融生态环境先进县”。

(六)发展壮大信息服务业

以专业化、精品化、个性化、规模化为方向,支持邮政、电信等信息服务业加快发展。大力发展网络服务业,重点发展软件外包等信息服务,拓展电子商务、远程教育和专业信息网络增值服务。建设电子政务和电子社区,完善网络公共服务。加快发展农业、农村信息网站,建设行业、企业、市场等特色专业网站,逐步建立安全高效的信息、咨询综合服务体系。

(七)积极发展公共服务业和社区服务业

鼓励和引导外资、民间资本参与公共交通、供电供水、环保设施、市政设施及教育、卫生等公用事业。深化教育体制改革,拓宽教育投资渠道,大力支持和鼓励社会力量兴办非义务教育阶段符合规划需要的学校。加强社会体育健身服务网络及设施建设,推动体育产业市场化步伐。深化医疗卫生投资体制改革,积极发展民营医疗机构。完善市政服务功能,为市民提供便捷、高效的公共服务。规范和发展咨询、中介组织等服务业。积极培育社区商业,创办社区服务实体,扩大商业网点建设,积极发展管理、家政、托幼、养老、医疗等社区服务业。

四、政策措施

(一)用地支持政策

1、统筹安排全县用地指标,每年将全县30%—50%的用地指标用于发展服务业(纯住宅房地产除外),切实保障服务业项目特别是重大服务业项目用地。

2、对列入市、县级的现代服务业重点项目,优先安排用地指标。

(二)财税扶持政策

1、设立“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县财政*年预算先安排1000万元,以后每年按服务业入库税金地方所得和服务业发展需要适度追加。主要用于服务业主导产业培育和重点企业纳税、出口创汇企业奖励、企业贷款贴息及企业购买和租用营业用房补贴等。

2、在我县进行工商注册和税务登记,且当年纳税县级留成部分达20万元以上的新办软件企业、文化产业企业、金融机构等服务业企业,以其当年增加值、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形成的新增县级财力部分为参照标准,实行“533”财政扶持政策(按第一年50%、后两年30%比例)。对有特殊贡献的企业,可采取“一企一议”的方式确定更优惠的财政扶持政策。

3、在我县新购买营业用房新办软件企业、文化产业企业、金融机构等服务业项目且当年纳税县级留成部分达20万元以上的企业,按不超过其购房价款总额2%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贴;在我县租用营业用房新办上述服务业项目且当年纳税县级留成部分达20万元以上的企业,按其税收县级留成部分的50%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贴(以上两项补贴总额不超过100万元)。

4、对科研单位和大专院校服务于各行业的技术成果转让、技术培训、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承包所取得的技术收入按国家政策暂免征收所得税。

5、对服务业企业经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的,且主营业务收入达企业总收入70%以上的,享受西部大开发的税收优惠政策。

6、至2010年底,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产的软件产品,按17%的法定税率征收增值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按国家政策实行即征即退。

7、*县聚源融资投资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应积极协调相关金融担保机构,为新兴服务业和服务业发展重点项目提供相应的融资推荐、打捆贷款服务。

8、对商贸企业、服务型企业(除广告、房屋中介、典当、桑拿、按摩、氧吧外)在新增加的岗位中,当年新招用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4000元。

(三)奖励激励政策

1、对全县服务业企业按税收贡献,颁发“纳税大户奖”:

(1)企业法人(航空运输及其服务企业除外)当年纳税县级留成部分达50—100万元(含50万元)按年纳税县级留成部分的2%对企业法人代表或主要经营者予以奖励。

(2)企业法人(航空运输及其服务企业除外)当年纳税县级留成部分达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按年纳税县级留成部分的3%对企业法人代表或主要经营者予以奖励。

享受纳税大户奖的服务业企业,其税收地方留成部分必须比上年增长。享受“533”财政扶持政策的服务业企业不同期享受“纳税大户奖”。金融机构按现行奖励政策执行。

2、凡总部在*注册和税务登记的,由总部实行“七统一”的连锁企业在城区新开设直营连锁店,实际投资额在200万元以上且实际经营面积达500平方米以上的,每增设一个网点一次性奖励3万元;新开设直营连锁店,实际投资额在50万元以上且经营面积在200平方米的以上的,每新一个网点一次性奖励1万元。新建符合商贸规划的规范化配送中心,实际投资额在1000—1500万元的按1%的标准给予补助;1500万元以上部分按1.5%的标准给予补助,此项补助最高不超过30万元。以上经营期必须满一年以上并产生良好税收。

3、新评为国家级、省级、市级社区商业示范社区(企业、商店),一次性分别奖励5万元、3万元、1万元。

4、新建的“放心商店”三年内税收的地方所得部分全额返还。

5、连锁经营企业在镇(街道)每新建一个200平方米以上的连锁超市门店的给予一次性奖励1万元。

6、鼓励争创文明规范市场,被新评为市级、省级、国家级市场的一次性分别奖励5万元、10万元、20万元。

7、鼓励农贸市场超市化,凡新建或改造营业面积在1000-2000平方米(含2000平方米)、2000平方米以上的,经验收达到超市标准要求的,分别奖励3万元和5万元。

8、在境外新上市的商贸、物流等企业(募集资金全额用于*发展),一次性奖励企业主要经营者和突出贡献人员100万元。

9、被国家旅游局星级评定机构或授权组织新评定为五星、四星、三星宾馆(饭店),一次性分别给予企业30万元、20万元和10万元奖励。

10、对创建为国家3A、4A、5A级景区的,当年一次性分别给予10万元、20万元、30万元的奖励。

11、被新列入“全国百强旅行社”和“成都一日游”旅游线路的企业、“旅游服务推荐单位”的企业,分别给予适当奖励。

12、对率先进入全省十强或全国百强的旅行社或同业旅游企业,给予一次性10万元的奖励。

13、在我县举办规模大、效益好、有市场潜力的国际性品牌会展项目给予适当奖励。

14、鼓励拓展地方产品市场,服务业企业凡在市外组织召开*产品推介会的,每次奖励0.5万元。

15、对经主管部门批准,新组建的具有较强行业带动力和较大社会影响力且运作规范正常的服务业行业协会和地区商会,一次性奖励3—5万元。

16、出口创汇服务业企业的奖励办法按《*县外经贸专项促进资金管理办法》(双财经〔*〕100号)执行。

17、对获得国际国内各类名牌商标(商号)的服务业企业的奖励办法按《*县争创驰名著名商标奖励办法》(双办发〔*〕63号)执行。

(四)招商引资激励政策

1、各镇(街道)引进服务业项目落户总部经济园区的,按照引进工业项目的政策执行;其余引进投资5000万元以上的异地落户服务业项目,由县财政一次性奖励30—50万元。

2、中介机构(个人)引进服务业项目,按《*县服务业招商引资奖励办法(试行)》(双委发〔*〕60号)执行。

(五)配套政策

1、世界500强、大型跨国集团、国内100强、国内外行业知名品牌企业(包括中介机构)在我县投资的服务业项目,在项目用地、水电气价格、行政事业性收费和财政扶持等方面实行“特事特办”、“一企一议”,由县“三产富县”战略领导小组研究后报县委、县政府审批。

2、在我县现代商贸集中发展区、成都航空物流园区、总部经济园区投资的服务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投资上2000万元服务业重大项目的高层管理人员、高级专业技术人才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可在县域范围选择落户地点,其子女入学、就业等方面享受优先待遇。

(六)其它

1、享受以上扶持、奖励政策的服务业企业必须在*工商注册和税务登记。以上扶持、奖励政策房地产(含商业房地产)除外。成都航空物流园区的服务业企业按照*县《关于加快成都航空物流园建设大力发展现代物流业的实施意见》《双委发[*]35号》执行;总部经济园的服务业企业按照*县《关于加快总部经济发展的意见(试行)》(双委发[*]71号)执行;文化产业按照*县《关于大力促进文化产业发展的意见》(双委发[*]46号)执行。

2、凡需享受服务业项目扶持、奖励政策的企业(业主)向县商务局申请,由县商务局组织有关部门会审后上报县“三产富县”战略领导小组审核后,报县委、县政府审批。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三产富县”战略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全县服务业的发展规划、发展政策的指导、协调、服务工作。各镇(街道)落实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具体抓好服务业发展工作。把服务业发展作为镇(街道)有关部门目标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建立科学的服务业统计指标体系和统计制度,切实加强对服务业的统计、分析、监测和信息工作。

(二)完善发展规划。高起点编制全县服务业发展规划,完善现代商贸业、物流业、旅游业及专业市场、商业网点布局等专项规划,沿城市主轴规划发展新经济带,推进商业特色街区、大型综合购物中心、核心商圈、中央商务区建设,集聚发展服务业,推进服务业全面优化升级。

(三)培养引进人才。面向全国重点引进现代服务业发展急需的物流、商贸、总部经济、文化产业等领域的高层管理人才和高级专业技术人才。建立与发达地区、大专院校的人才交流合作机制,采取挂职锻炼、组织培训、学习考察等方式,培养服务业发展紧缺人才。服务业企业引进高尖人才的激励办法,参照成都市相关政策执行。

(四)优化市场环境。大力发展行业组织,引导商会、协会等行业组织完善管理机制和加强行业自律。坚决打击敲诈勒索、欺行霸市等扰乱市场正常经营的行为,大力营造公平诚信的市场环境。坚决制止和查处乱执法、乱摊派、乱罚款行为,为服务业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第8篇:企业上市奖励办法范文

近年来,在经济快速发展整体环境下,各地财政收入增长迅速,财政运行态势良好。有数据显示,××县财政总收入2004年仅2.19亿元,至2008年即达4.71亿元,年均增长21%;一般预算收入从2004年的1.45亿元上升乐不为至2008年的3亿元,年均增长20%。虽然如此,但财政的整体形势仍不容乐观,主要表现在以下两点。

一是财政基础薄弱。长期以来,××形成了以文秘杂烩网“七朵金花”为代表的传统支柱产业,即一枝笔、一根针、一盆花(烟花)、一瓶酒、一张网(钢构)、一朵菇、一只蟹。这七大传统产业,在我县经济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从整体上讲,企业基础弱、底子薄的现状仍然没有改变。

附表一:部分重点企业近年纳税情况

年份

财政总收入

监控重点企业纳税情况

监控重点企业纳税占财政总收入比重

小计

笔业

医疗器械

烟花

酒业

钢构

2006

32030

4519

302

1511

2064

309

333

14.11

2007

40732

4352

335

1433

1742

416

426

10.68

2008

47107

4426

210

1799

1426

372

619

9.40

附表二:房地产重点企业近年纳税情况

年份

财政总收入

房地产

房地产纳税比重

2006

32030

2026

6.33

2007

40732

4561

11.20

2008

47107

4025

8.54

由上表可见,我县重点监控的传统企业,其本身所文秘杂烩网产生的税收非常有限,而近几年异军突起的房地产企业,为财政收入的增长作出了巨大贡献,但因为土地资源的有限性及2008年全国房地产市场的整体下滑态势,房地产税收在2008年已有一定量萎缩。至2009年4月底,××县监控的重点企业中,房地产实现地方税收仅723万元,同比上年下降59.9%,净减额达1082万元。

二是财政刚性需求压力增强。增人增资、社会保障、公共安全以及社会事业发展的需求不断加大,禽流感、甲型流感等突发公共事件支出的增加也对财政造成了一定压力。

实践证明,工业税收具有有根税源、可持续税源的特点,对财政增长的贡献举足轻重。因此,我们要进一步提高工业税收的比重。要谋求财政的持续增长,关键是要采取得力措施,建立企业发展激励机制,进一步做大做强“七个一”特色优势产业,使之成为收入的主要增长点,为财政提供稳固强大持续发展的财源。

二、扶持企业发展的基本原则

新形势下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我们认为,总体上要遵循两个原则。一是转变观念。必须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进一步转变工作方式和方法,牢固树立为人民服务的理念,强化管理,严肃法纪,加快制度创新,才能进一步提升解决公共问题的能力和水平,为支持企业发展奠定思想基础。二是文秘杂烩网把握规律。科学发展观重在“科学”二字,若用一句话概括的话,那就是:按规律办事。要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正确引导和促进企业发展,最重要的就是把握企业发展的规律,为企业按市场规律正确发展提供条件。千万不能违背市场规律,生搬硬套,插手企业内部运营和管理机制,那样只会适得其反,费力不讨好,搬起石头砸到自己的脚。

三、扶持企业发展的举措

为帮助中小企业走出困境,今年以来中央财政就不断完善政策举措,加大对中小企业的投入力度。财政部数据显示,今年中央财政安排的中小企业专项资金达35.1亿元,同比增长25%,并明确在增加投入的同时,要从多方面加大对中小企业的支持。要壮大我县企业的发展,必须贯彻落实中央精神,结合我县的实际,有步骤有计划地推进企业发展,实现持续增长。

(一)、清理收费项目,加大企业招商引资力度。一个企业从立项、规划、设立、发展到变更,都需要有一个良好的政务环境。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务环境更是区域竞争的重要手段。要想地方经济得到发展,就必须优化政务环境,转变管理职能,逐步取消对企业设立的各项繁琐的行政审批制度,努力推进政务公开,调整行政审批流程,完善行政审批方式。在此基础上,大力推进招商引资,不仅要进一步创新招商方式,优化招商环境,而且要做好财政税收效益的可行性分析,招真商,引实资;不仅要注重新兴产业的招商引资工作,也要在传统产业增资、扩张上下功夫。传统主导产业往往具备了一定的规模,打下了良好的基础,通过招商引资,资源整合,可以起到实质性作用,2008年李渡酒业与金六福酒业的整合就是个很好的例子。要在招商引资上下大力度,通过合理引导和资源整合,打造几个强势的企业集团,以增强传统产业的整体竞争力,形成对区域经济的拉动作用。可以考虑更新招商引资奖励基金实施办法,成立考评小组,严格考评细则,考评的结果向社会公开,使奖励资金落到实处,对招商引资工作起到实实在在的促进作用。

第9篇:企业上市奖励办法范文

订货会折扣是上世纪90年代最流行的折扣销售模式,很多新品上市或想提升流通销量的企业,都将订货会作为销售的主要方式。当时的代表性企业如小护士、安安甚至将一年两次的订货会作为销售的主体。

订货会不等同于折扣销售,但订货会必定配有折扣促销,因为它是吸引客户进货或者压货的主要办法。

订货会的折扣促销一般有两种:一种是直接在产品上扣点,进货越多,扣点越多;一种就是设计一个点数,用产品或实物的方法来奖励(实物最终也多变相操作成了货物)。

1.实现空白客户和空白地区的销售覆盖,促进渠道渗透,提高分销率。

2.以不同的价格折扣,回报大小不同的销量,提高经销商的积极性。

3.激励那些有销售和资金能力的二、三级客户放大进货量,以压贷带动销售。

4.对重点产品和主推品种加大折扣力度,吸引客户,实现主营品种销售迅速上升。

1.订货会以订贷额为折扣大小的基准,对正常客户不公平,打乱原有的销售秩序,影响中小户的经营积极性。

2.大户都有同等折扣,他们大量进货后必须尽快出货套现,不同大户为了吸引下级客户进货,会压低价格,导致互相杀价,结果折扣价格成了市场价格,打乱了价格体系。

3.在折扣的诱导下,很多客户都加大了进货量,如果进贷量增长的速度大于销售增长的速度,就会造成积压,其结果是后面的月份几乎没有进贷,或进贷很少,企业相当于用降价的形式提前回笼资金,实际上并没有提升销量。

4.订赁会的折扣在平时是没有的,使用过于频繁,就会导致客户都在等订货会有折扣时才进贷,形成销售的“订贷会折扣依赖症”,开会有折扣就进货,不开会没折扣就不进贷或少进货,长此以往,销售逐渐萎缩。

我们不难看出,订货会折扣运用得当与否,是订货会能否成功的关键,而关键点就是:不要制定普遍的折扣政策,而应根据订货会参加客户的实际情况制定政策,度“客”定做。要知道,切实拉升客户的销售,才是长期稳定的销售。

销量任务折扣

这种折扣很简单,无非是折扣与销售任务量挂钩,操作方法有三:

一是客户每次进某个单品达到一定数量时,单独给予一定折扣或进货奖励;

二是在一个阶段约定合同销量,客户完成任务,便给予一定的折扣(返利);

三是推广新品时,规定首批进货按不同数量给予额外折扣。

1.促使客户单次多进货,或强化客户的任务目标意识,激发其信心和积极性。

2.激发客户销售新品的积极性,或对某个单品倾注更多的注意力。

3.强化厂家和经销商、二级分销商之间的合作关系,同时也是约束客户的一个重要手段。

1.任务过高,客户不感兴趣;任务过低,客户不在乎。任务高低定得不好,往往影响销量任务折扣的效果。

2.个别经销商将年度任务内的折扣当成了价格打折,在销售中直接将折扣部分打入到价格中降价,导致价格体系混乱。这种情况在宝洁公司产品销售过程中尤其明显。

3.新品开始时就用首批订贷折扣,如果销售不理想,客户不愿二次进货,或在二次进货时犹豫,导致销售不能正常循环。

销量任务折扣使用最多的是保健品业和食品业,日化业将它作为一种普通折扣手段,似乎已经约定俗成,导致它对销售的真正影响并不大。因此,大部分日化企业在缩小销售任务折扣的比例和规模,逐步淡化甚至淡出。

配额折扣

当我们为了提高某一个特定品种销量的时候,就会对这个品种采取配额折扣,即给客户规定该品种的配额数量,在配额数量内给予客户一个折扣。

当然,配额首先是低于客户的日常销售量的,让他感觉很珍惜;同时,配额的品种是畅销的,让客户有真正的实惠,积极销售。早期的丹芭碧、好迪等企业常使用这种折扣。

1.客户认为这是一个蛋糕,能吸引其销售注意力。

2.附加配额折扣的品种能好上加好,销售更上一层楼,提升该品种的竞争力。

3.配额销售必须提前打款,客户是主动的,因此他在主动销售该品种的同时,也顺带加快了其他非配额品种的销售。

4.客户不断争取配额,有利于厂家与客户的合作,有利于销售经理与客户的沟通,带动其他合作项目的迅速展开。

1.如果配额的数量把握不好,容易变相降价,导致主销品种的实际价格下降,长远来看,将影响客户的经营秩序。

2.如果客户只是将配额折扣当成利润,没有制定该品种的促销活动,配额折扣实际上就流失了。

3.影响非配额品种的经营积极性,好的更好,差的更差。

配额折扣的关键点在于:一方面要把握好配额的力度和数量、范围;另一方面,配额后要提升销售执行。

箱内外配实物折扣

箱内外配是目前最流行的折扣模式之一。箱内配就是在箱内放置一定数量的易销品种作为进货奖励。箱外配又分贴标和不贴标两种:贴标的直接在箱体上公示,宣传进货有奖内容;不贴标的则直接通知重点客户额外实物的奖励办法。

箱内外配本是早期食品企业促销的办法,上世纪90年代初拉芳公司不断完善,逐步在日化业流行开来。通过这种实物奖励的变相折扣模式,厂家便能平衡各级客户的利益,扩大分销规模和提高销量。

1.箱内外配只是一种进货后的收获,不会对价格造成不良影响,每个阶段都不同,客户不敢擅自降价,对价格体系有稳定作用。

2.箱内配提升了终端客户的进贷积极性,提升了中小店铺的销量。

3.箱外配的贴标与不贴标两种方式,保证了普通客户和重点客户的不同利益,普通客户有所得,重点客户有所获,刺激他们整箱进货,提高销量。

4.由于配置的都是公司自己的产品,又提升了公司产品的渗透能力。

1.长期使用箱内外配,再加上各企业都使用这个办法,会导致各级客户对奖励疲软。如果配赠产品的吸引力下降,则直接导致销售进货的稳定性下降。

2.箱内外配在靠近终端的执行过程中,容易被三级客户直接侵占配赠,对中小店铺的渗透力降低。

从目前来看,在各种流通折扣方式中,箱内外配依然是最好也最实用的,其核心是配赠产品的畅销程度和配赠的执行力度。

形象和管理奖励折扣

这在流通企业运用得不多,或是运用得并不成功。其主要内容是给予各级客户陈列形象折扣奖励,或奖励客户缴纳了保证金,上报了管理报表,或是补贴他的专用送货车运费。

1.有利于约束客户,让其按照公司要求传播企业形象,执行销售任务。

2.保证金有利于确保客户资金运营稳定,同时对冲贷等违规行为有制约作用。

1.付出折扣,实际上是增加了返利,变相增加了企业费用。

2.各项要求执行不到位时给予奖励折扣,容易产生形式主义。

使用这一类折扣的关键是执行和奖励同步到位,并加强监督和管理。

流通折扣是市场上看不见的一只手,默默调控着销售的起伏。往往我们都感受到成功企业运用的美妙,却体会不到运用不当所造成的伤害,真是美妙中享受,苦果中煎熬。

折扣虽好,控制更重要,任何企业要做好折扣销售,核心是抓住以下四点:

1.结合企业的运营实际和企业的产品实际,来制定计划。

2.结合不同渠道,不同阶段,来设计形式多样的折扣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