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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股权和激励方案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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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股权和激励方案

第1篇:公司股权和激励方案范文

股权激励的目的在于激励高管、骨干人员等为提升上市公司业绩不懈地努力,也是上市公司回报激励对象的一种方式。当然,如果激励的门槛太低,条件过于宽松,在激励对象领受巨额“红包”的同时,一方面会打击上市公司其他员工的积极性,另一方面也将对二级市场投资者的信心形成冲击,所谓的股权激励,将会变成裸的利益输送,因此激励对象与时机如何选择、激励门槛如何设定,将关系到股权激励的效果。

根据以往的经验分析,股市周期低点、股价低估或者所属行业处于周期低点时,上市公司推出股权激励方案最为积极,此时也最有利于激励对象实现利益最大化。

这样的例子有很多。2013年9月18日,创业板公司安诺其公布了股权激励方案。行权条件为:2013-2015年净利润增长率分别不低于60%、80%、100%;2013-2015年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不低于4.5%、5%和5.5%。仅从数字上分析,相对于2012年,三年之后上市公司的净利润将实现翻番,但2013-2015年安诺其的逐年增长率则分别为60%、12.5%和11%。因此,安诺其激励方案在业绩的成长性方面明显“后劲不足”。也正因为如此,股权激励方案公布的当天,安诺其遭遇投资者的用“脚”投票,尾盘报跌1.76%。

其实,对于股权激励行权指标设定问题,监管部门的《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1号》规定,上市公司设定的行权指标须考虑公司的业绩情况,原则上实行股权激励后的业绩指标(如:每股收益、加权净资产收益率和净利润增长率等)不低于历史水平。2008-2012年五年间,安诺其实现的净利润呈现出上下跳跃的态势,2009年-2012年其净利润同比增长率分别为38.13%、-41.47%、17.97%、-28.40%。因此,公司设定的考核指标符合规定。但是,合规并不意味着合理,也不意味着会被市场接受。特别是,在其行权条件如此宽松的情形下,更难逃以股权激励方式实施利益输送的嫌疑。

据统计,截至9月底,2013年以来有高达136家上市公司推出股权激励方案,数量与公布激励方案最多的2011年基本持平。如果四季度仍然保持这一趋势,则今年上市公司推出股权激励的家数将创出新高。然而值得注意的是,136家公司中,2012年度业绩同比下滑的达到90家,显然这些公司今后行权的难度会降低。

一些上市公司推出股权激励,并非是为了“激励”业绩的提升,更不是为了回报广大投资者,而是为了“激励”其高管与技术骨干等,进而实施利益输送,最终导致股权激励变了味。鉴于股权激励推出以来频频出现的弊端,有必要对其进行规范。

第2篇:公司股权和激励方案范文

论文关键词:股权激励方案,上市房地产企业,设计要素

 

公司的股权激励,是指激励的主体授予激励对象以股份形式的现实权益或是潜在权益,目的在于激励经营者或是员工的工作,实现企业的价值最大化和股东利益最大化。作为重要的激励和约束工具,股权激励是公司员工全面薪酬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良好的股权激励机制有助于公司所有者与经营者形成利益共同体,目标趋于一致。

我国实施股权激励的上市公司中,房地产企业所占的比例较大,从近几年我国房地产行业的发展来看,房地产行业的市场风险较大、市场化程度高、人才竞争激烈,所以这些企业较多采用股权激励方案。由于股权激励机制一般都是要经过一年以上的封锁期后激励对象方可获得股票,而且还必须在满足考核条件的基础上才能行权获得收益,所以房地产上市公司采取股权激励方式也是为了稳定经营团队、留住和吸引优秀的职业经理人,保障公司的持续经营。

一、股权激励方案的核心设计要素分析

股权激励能否真正激励经营者为提高企业的绩效努力工作,实现其目标,关键在于股权激励方案各个要素设计的合理性。

1.激励对象

通常来说企业管理论文,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是对企业未来发展有着重要作用的公司雇员,包括公司的高层经理人员和其他对公司发展有着直接影响的关键员工,如核心技术人员,营销骨干。

2.激励方式

国际上最常见的激励方式为股票期权,股改后我国《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规定,上市公司实行股权激励的基本模式,应当“以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及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实行”。

3.行权价格

限制性股票的价格一般较低或者为零,行权价格的制定没有特定的标准。上市公司可以根据股票期权激励机制规定,股票期权持有者可以在规定的时期内以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购买或卖出本公司股票。在行权以前,股票期权持有人没有任何的现金权益,行权过后,其个人收益为行权价与行权日市场价之间的差价。

4.行权的绩效条件

通常使用的股票期权注重股价与会计收益的直接挂钩。倘若激励对象的收益完全由股价来决定,其操纵股价的动机就会增强。为减少股价提高带来的收益的不合理性,应更多地使用会计指标衡量经营者的业绩。现在,上市公司设立的行权指标多以财务指标为主。上市公司也可采用更为严格的财务指标和非财务指标设定成适合于其本身的绩效考核指标。

5.激励期限

激励期限是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有效时间长度,通常由公司在规则之内自主设置。一般来说,行权期越长,激励强度越弱,但有利于激励高级管理人员为企业的长远发展考虑;行权期越短,激励强度越大,容易引致激励对象的短期行为。为了兼顾长短期激励效果,公司通常选择分批行权的安排,同时,可因受益人的具体身份及情况而有所不同。经理人员一般在受聘、升职和每年业绩评定后授予股票期权论文开题报告范文。

6.授予数量及比例

在制定股权激励计划时,非常重要的问题之一是要考虑公司究竟应该向激励对象提供多少数量的股票。股票授予数量直接关系到激励对象的未来收益,直接体现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效果,而且,过多或过少的数量均对企业不利。

二、我国房地产行业股权激励实践

1.数据来源与样本选取

沪深两市的数据全部来自巨潮咨询网。由于上市公司行业分类不时会发生变动,本文参照了证监会2011年4月15日中国上市公司行业分类表,选择的属于房地产开发与经营行业的企业。

在证监会2011年4月15日的中国上市公司行业分类表中,属于房地产开发与经营行业的企业一共有143家,其中在股权分置改革之后详细披露股权激励方案的房地产企业有17家。综上企业管理论文,本文共研究17家房地产企业的17个股权激励方案。这17家企业是:万科A、荣盛发展、泛海建设、名流置业、福星股份、中粮地产、深长城、广宇集团、阳光城、新湖中宝、华业地产、金地集团、苏宁环球、南国置业、中国宝安、卧龙地产、万业企业。

2.房地产企业股权激励各要素设计情况

(1)激励对象

表1 房地产企业激励对象

 

激励对象

数量

比例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监事

中层管理人员

业务骨干

17

5

6

15

100.00%

29.41%

35.29%

88.24%

合计

第3篇:公司股权和激励方案范文

【关键词】 股票期权; 股权激励; 行权价格; 期权数量

自2006年1月1日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实施以来,市场反应积极,一些上市公司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推出了股权激励计划,对如何有效设计实施股权计划进行了探索。截至2009年8月31日,已有151家上市公司公告股权激励计划。在已公告的股权激励计划中,授予公司高管人员股票期权是主流手段,士兰微等111家①上市公司采取了这一方式,占已公告公司的73%。已公告股权期权激励方案普遍对上市公司在发生拆股、缩股、增发、配股,以及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的情况下如何调整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及数量进行了设定(以下简称调整方案)。但是各家公司的调整方案并不一致,有些公司的设定存在明显漏洞,如对期权数量及行权价格调整后,已授予的股票期权价值会发生较大的变动,在极端情况下甚至可能导致行权价格为负数。

一、已公告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方案概述

已公告的上市公司期权激励计划均对激励对象、股票来源、行权期限、行权条件等作出了明确的界定。对股票期权数量与行权价格在特定情况下的调整方案,可分为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等不涉及现金进出的情况,以及配股、增发、发行权证,及派发现金红利等涉及现金进出的情况(以下统称上述情况为特殊事件)。对于不涉及现金进出及派送现金股利等情况,除广州国光外,其他上市公司采取了相同的调整方案;对于配股、增发以及发行权证的情况,各家方案之间存在较大差异。具体情况如表1和表2所列。

二、股权激励计划调整方案对管理层期权价值的影响

(一)管理者期权价值分析

上市公司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际是管理层获得公司有条件的认股期权,并在满足条件及公司股价超过行权价格后获得回报。只是普通认股期权可以在二级市场流动,而股权激励计划中授予公司管理层的认股期权则不能转让。

认股期权与普通期权有所不同,普通期权是公司正股的衍生产品,其创设、交易及执行的过程一般在二级市场完成,不会直接给公司带来现金流入。而认股期权是由公司创设的权证,在被行使时公司向权证持有人发行新股,并取得现金流入,因此,行使认股权证会使公司本身的价值及发行股票数量增加。由于行权价格通常低于正股市场价,行权后新增的股票将会稀释原有股东持股的价值,即“稀释效应”。普通期权一般常用Black-Scholes公式进行定价。对于认股期权,则不能简单套用Black-Scholes公式,而需分两种情况考虑:

一是在设计方案但尚未公告时,需要考虑“稀释效应”对期权定价的影响。认股期权“稀释效应”对期权定价的影响,JohnHull在《Option future and other derivatives》第7版有详细的论述。其基本原理在于股票期权行权时公司收到现金,增加了公司的价值,而这时公司整体价值由新老股东共同享有。即公司总体价值VT=V0+mX(V0为行权前公司价值,m为权证数量,X为行权价格,n为公司股本);行权后股价变动为P=(V0

+mX)/n+m。因此,认股期权持有者的未来可能收益由行权时公司正股价值及行权收入的现金中,认股期权持有者按比例应分享的部分,减去其行权时支付的现金对价,即收益C=MAX(V0+mX)/(n+m)-X,0)。对这一预期收益运用Black-Scholes公式按普通期权的定价方式进行推导,就得出了认股期权的定价公式:

从公式中可以看出,认股期权的价格等于不考虑认股期权时公司的普通期权价格乘以认股期权行权后占公司股权的比例。

二是期权方案已实施,市场已经消化了期权方案带来的影响。基于有效市场假设,期权方案公告后,市场将很快消化“稀释效应”带来的影响,将其反映在股价中。这时,管理层的认股期权除了不能交易流通外,其他特征与普通衍生期权没有区别,因此,其价格可使用普通Black-Scholes公式进行计算,即:

C=SN(d1)-XerTN(d2),d1,d2,定义同上。

显然,当上市公司遇特殊情况按照既定的股票激励计划对股票期权数量及行权价格进行调整时,该期权必将为已经实施的认股期权,此时市场已消化“稀释效应”带来的影响,并将其反映在现时的股价中。因此,无需考虑“稀释效应”所带来的影响,而可直接使用普通Black-Scholes公式对管理者期权价格进行计算。

(二)股权激励计划调整方案对管理层期权价值的影响

管理层获得的股票期权总价值,等于所获期权的数量乘以期权的价格。在Black-Scholes公式中,期权价格受正股的价格、行权的价格、股票的波动率、无风险利率以及期权有效期等因素的影响。当上市公司发生特殊情况时,由于除权的原因,将改变正股的价格;但在一般情况下,股票除权前后时间差异很小,除权前后股票的波动率、无风险利率以及期权有效期对期权价格的影响可以忽略不计。因此,上市公司发生特殊情况后,管理层获得的期权总价值,将受实施调整方案后的期权数量、行权价格以及公司股价除权情况三个因素的影响。下文将以案例分析现有股权激励计划调整方案对管理层期权价值的影响情况。

1.上市公司发生股票拆细对管理层期权价值的影响

设有A公司股本总额为10 000万股,该公司于2007年1月1日授予公司高管1 000万份股票期权,每份股票期权可以10元1股的价格,认购公司1股普通股,权证有效期5年。2008年12月31日,公司股价为30元,以本日股权登记日,公司实施10转增10的拆股方案。设无风险收益率为2.52%,公司股票波动率为50%,在此之前公司无实施其他股份拆细、缩股或配股增发方案。公司管理层期权价值变化如表3所列。

由表3分析可知,在一般公司采用的方案下,是否拆股,对公司管理层期权的价值无影响;但广州国光所采用的方案,却使拆股后公司管理层期权的价值大幅减少。

2.上市公司发生缩股对管理层期权价值的影响

承前例基本条件,假设公司实施10缩5的缩股方案,则公司管理层期权价值变化如表4所列。

由表4分析可知,在一般公司采用的方案下,是否缩股,对公司管理层期权的价值无影响;但广州国光所采用的方案,却使缩股后公司管理层期权的价值大幅增加。

3.上市公司发生派现对管理层期权价值的影响

承前例基本条件,假设公司实施10派10的派现方案,则公司管理层期权价值变化如表5所列。

由表5分析可知,在一般公司采用的方案下,派现使公司管理层期权的价值略有下降;但广州国光所采用的方案,派现使公司管理层期权的价值大幅减少。

4.上市公司发生配股对管理层期权价值的影响

承前例基本条件,假设公司实施10配3的配股方案,配股价为20元,公司所有现有股东均行使其配股权利,则公司管理层期权价值变化如表6所列。

由表6分析可知,中捷股份等8家公司所采用的股权激励计划在上市公司实施配股后,管理层期权的价值有所减少;宝新能源等4家公司的方案,上市公司实施配股对管理层期权价值没有变动;泛海建设、苏泊尔等公司的方案,在上市公司实施配股后,管理层期权的价格出现了为负数的情况,该方案明显不合理;浙江龙盛的方案,在上市公司实施配股后,管理层期权的价值明显增加;双鹭药业的方案,在上市公司实施配股后,管理层期权的价值增加幅度更大,并且,这两类方案在除权差价(指除权前股价减理论除权价)大于行权价格的情况下,同样可能出现行权价格为负数的不合理情况。

由上述分析可得,现有方案中存在多处明显漏洞。例如,根据广州国光的方案,如果公司派送现金红利,公司的正股价格将相应除权,但是股票期权的行权价反而上升了,导致公司派现越多,股票期权的价值越低,这将导致管理层作出避免派现的决定。又如,根据泛海建设、苏泊尔等公司在增发、配股时对行权价格的调整公式,如果公司除权后正股价格高于原行权价,那么新的行权价将为负数,而这是完全不合理的。

三、股权激励计划调整方案研究

(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设计原则探讨

上市公司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是国际通行的解决公司问题的主要方法之一,其目的是通过管理层持有认股权证,使管理层与公司股东利益趋向一致,从而减少成本。因此,公司在发生特殊事件时对行权价格及数量进行调整的目的是保持股票期权的内含价值(Intrinsic Value)在特殊事件发生的前后不变,使获得认股权证激励的管理层利益不会因为特殊事件的发生而受到损害或获得收益,从而避免发生管理层因利益冲突而操纵特殊事件情况的发生。但已公告的各种方案对行权价格及行权数量的调整并不一致,存在多处漏洞,给管理层操纵特殊事件提供了诱因,并会导致公司治理的缺失。要避免出现这一问题,关键是在设计方案时明确股票期权的定价原则,使其价值不因特殊事件的发生而出现变化,从而使管理层专注于提升公司盈利水平及公司价值。因此,合理的股权激励计划,对期权数量、行权价格进行调整时,应能驱使公司管理层在对待诱发期权计划调整公司行为的态度上,与公司股东的利益保持一致。按照这项原则分析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对期权数量与行权价格调整的最佳方案如表7所列。

(二)保持管理层期权总价值不变调整方案应满足的条件

在影响管理层获得期权总价值三个主要因素中,公司股票除权情况受发生特殊情况的股票拆细、缩股以及融资方案影响,属不可控因素。因此,调整方案只能通过对期权数量、行权价格的合理调整,来维持调整前后期权总价值保持不变。以下根据Black-Scholes公式,对公司正股价格变动时,行权价格及权证数量如何变动才能使权证总价值不变进行推导。

设有S0、X0、Q0和C0,分别表示在调整前的正股价格、行权价格、期权数量与期权价格,有S1、X1、Q1和C1分别表示在调整后的正股价格、行权价格、期权数量与期权价格。在无风险收益率r、期权有效期T和股票波动率δ已确定的情况下,期权的价格等于:

C=SN(d1)-Xe-rTN(d2) (1)

即除权前权证价格C0=S0N(d1)0-X0e-rTN(d2)0(4)

除权后权证价格C1=S1N(d1)1-X1e-rTN(d2)1(5)

设S0、S1、X0、X1之间满足:

λ=S0/X0=S1/X1,即λ=S0/S1=X0/X1 (6)

则有:

N(d1)0=N(d1)1 (7)

N(d2)0=N(d2)1 (8)

X0=X1λ(9)

S0=S1λ (10)

将公式(7)至(10)代入公式(4)、(5)可求得:

C0/C1=λ (11)

设除权前股票期权数量为Q0,除权后股票期权数量为Q1,若使除权前后股票期权总价值保持不变,则需有:

C0Q0=C1Q1(12)

将公式(11)代入公式(12)后得:

Q0/Q1=λ (13)

即,当行权价格与期权数量同时满足以下公式调整时,公司管理层所持有的期权价值保持不变:

Q1=Q0・(S0/S1)(14)

X1=X0・(S0/S1) (15)

上述公式证明当行权价按正股价格变动的比例进行调整时,每份权证的价值也按同样的比例变化。要使权证总价值不变,权证数量应该按照正股价格变动的反比例进行调整。

(三)各种特殊情况下权证数量、行权价格的参考调整方案

根据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设计原则以及公式(14)、(15),以下列出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中权证数量与行权价格在各种特殊情况下的参考调整方案。

设Q0为调整前的股票期权数量,Q为调整后的股票期权数量;X0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X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的比率(即每股股票转增或送N股);n为缩股比例(即每股缩为n股);V为每股的派息额;S为股权登记日收盘价;P为配股的价格,M为配股的比率(即每股配送M股),f为放弃股权且未余额报销占应配股数量的比例;w为公司派发权证的价格,m为公司派发权证的比例(即每股送m份权证),w为公司派发权证的价值。(见表8)

四、规范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中对期权数量、行权价格调整方案的建议

现行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仅对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权益数量或行权价格的调整方法和程序提出了披露要求,而对具体如何调整未作明确,建议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在权益数量或行权价格的调整方法方面,作出明确规范。对已经公告股权激励计划,但其计划明显不合理的,要求公司在履行相关程序后进行更正,以保证投资者的合法利益不受损害。

【参考文献】

[1]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S]. 证监公司字[2005]151号,2005-12-31.

第4篇:公司股权和激励方案范文

【关键词】股权激励 上市公司 离职

当前,股权激励作为激励高管提高工作动力、降低高管离职率的有效方式,在我国上市公司中广泛应用。然而,股权激励能否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激励对激励对象的吸引力,如果激励计划不合理,很难实现降低高管离可能的目的。

一、万科股权激励方案内容概述①及实施结果

深圳万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科)成立于1984年,早在1993年就尝试实行股权激励,由于历史原因,并未得到落实。随后,万科于2006年和2010年分别以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的激励方式施行股权激励。

(一)激励方案内容概述

第三次股权激励采用股票期权方式,向公司董事、核心业务人员、高级管理员授予总量11000万份的股票期权。此次股票期权的有效期为5年,授予的股票期权于授权日后的一年等待期后,分别以40%、30%、30%的比例在三个行权期行权,激励对象总人数为838人。此次股票期权行权的业绩指标有两个∶净资产收益率(ROE)和净利润增长率,如表1所示。

(二)股权激励实施结果

从万科各年度报告看,2011、2012、2013的ROE分e为18.17%、19.66%、19.66%,较2010年的净利润增长率分别为32.15%、72.83%、107.59%②。三年的财务指标均满足行权条件,然而行权条件的达成并未阻止高管离职。从2010年十月开始,在不到两年的时间,万科共有3位副总裁、4位执行副总裁离职,分别占其官网显示的副总裁、执行副总裁总人数的近一半。2014年11月和2015年3月,执行副总裁肖莉与副总裁毛大庆分别宣布离职。根据万科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公告显示,截至2014年7月18日,此次激励方案激励人数由最初838人降至543人。

二、万科股权激励方案中存在的不足

高管离职现象频发表明此激励方案并未达到降低高管离职率目的,分析股权激励方案发现,此次激励存在如下不足。

(一)行权成本过高、激励形式单一

在此次股权激励方案中,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最初设定为8.89元,在满足行权条件后,激励对象就可按此价格购买万科A股股票。虽然之后行权价格有所下调,每股降低1.32元,但由于激励对象只能为行权支付现金,其所承担的成本还是相当高昂。以执行副总裁为例,其被授予的额度约为220万份,按8.89元的行权价格,三期全部行权,需在四年内支付1955.8万元,而2010年执行副总裁的平均年薪为373.75万元,四年薪资也不足以支付行权成本。另外,此次激励方案采用股票期权的激励形式,在当时行业不景气的背景下,高管们并不认为股票的价格能超出行权价格,股票期权的激励形式并不具备多大吸引力。

(二)行权条件未考虑行业特征

万科所处房地产行业极易受到宏观经济环境及政策影响。以2008年为例,受金融危机冲击,房地产市场交易量大量缩减,万科作为行业中的中流砥柱也未能独善其身。资料显示,2008年万科净利润增长率为-20%,ROE也降至12.6%。2010年针对房地产行业出台的一系列调控政策也使市场交易量下降严重。由此可见,该行业极易受到外部宏观环境的冲击,而一旦发生类似情况,万科的ROE及其较基年增长率则很难达到此次股权激励方案中的行权要求。当万科高管们认为此次激励条件很难满足时,则激励方案很难达到提高高管工作积极性,降低其离职率的目的。

三、发挥股权激励留任企业人才作用的对策建议

(一)增强考核指标的灵活性和完善性

股权激励考核指标的确定是股权激励中的关键,其确定的好与坏直接关系股权激励的最终效果。仅用净资产收益率和净利润增长率两项财务指标缺乏应对市场突发性风险的灵活性,很难达到股权激励目的。灵活完善的考核指标应考虑行业特征,同时要符合公司的经营状况与能力。指标的设定背离行业的特性,一旦发生突发状况,则高管前期的努力可能白费,不利于增强高管达到考核要求的信心。同时,指标的难度设定对于激励目的的实现也很关键,难度过高,会导致高管望而生畏从而产生消极懈怠心理;而难度过低则失去股权激励的意义。只有适当难度的考核指标才能提高高管工作积极性,股权激励才能发挥应有作用。

(二)保证到期行权可行性

到期行权可行性也是达到激励目的、留任人才的重要因素。万科的经营业绩虽然都达到行权条件,但由于行权成本过高,高管们难以支付,导致行权的可能性大大降低,从而未能在激励实施期间降低高管的离职率。公司股东在制定股权激励计划时,应充分考虑激励对象在达到考核业绩指标后顺利行权的各个因素。万科此次股权激励只采用股票期权的单一激励形式,其高昂的执行成本,大大降低高管行权的可能性。期权激励的形式除股票期权外,还包括限制性股票、虚拟股票等激励形式,股东应综合现有激励形式,确保高管满足行权条件时顺利行权,从而吸引高管留任企业。

(三)完善上市公司内部治理结构

完善的企业内部治理结构是企业良性发展的基础,也是股权激励计划顺利实施的根本保证,能够形成良好的内部约束机制,明确各方职责所在,对企业各相关利益者产生强有力的约束,有利于股权激励方案的执行。其次,完善的内部治理结构有利于增强投资者信心,从而提升公司股价,增加股权激励的吸引力。完善的公司内部治理结构包括建立规范的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等制度,发挥各部门应有的作用。同时,还包括完善公司竞争机制,确保为公司经营作出卓越贡献的优秀人才能够得到认可,留住核心人才。

注释

①资料来源∶《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摘要》。

②资料来源∶万科年度报告。

参考文献

[1]叶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方案的设计研究[D].暨南大学,2013.

[2]谢清.我国上市公司股权激励问题研究――以深圳万科为例[J].山西农经,2016,01:77+82.

第5篇:公司股权和激励方案范文

【关键词】股权激励,现状,发展前景

一、股权激励制度概述

(一)股权激励制度的基本概念。股权激励制度是一种股东事先设定行权日期与行权条件,通过管理者或企业员工能否在既定日期达到行权条件作为衡量是否授予权益工具或给付既定利益的一种长期激励制度。其实质是公司所有者与经营者达成的一种合约,目的是使未来一段时间内所有者与管理者之间的利益趋于一致。相对于短期内津贴、奖金等福利政策,股权激励持续时间较长且更能约束与激励管理者得行为。

(二)股权激励制度的主要方式

1、股票期权。股票期权主要是指被授予者享有在规定若干年内按授予时规定的价格和数量自由购买或放弃公司股票。根据我国相关规定,股票期权是指上市公司授予激励对象在未来一定期限内以预先确定的价格和条件购买本公司一定数量股份的权利。

2、虚拟股票。虚拟股票是指公司给予高级管理人员一定数量的虚拟股票,持有该虚拟股票的管理层既没有所有权和表决权,也不能转让或出售所持有的股票。通常持有虚拟股票的管理层人员与普通股股东一样享有股票价格升值带来的收益,以及享有分红的权利,但是该股票的有效期只是该管理人员在公司的在职期间,一旦该人员离开企业则该股票自动失效。

3、股票增值权。股票增值权是指公司授予激励对象与虚拟股票相类似的一种以数量来计算的权利,即经营者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获得规定数量的股票价格上升所带来的收益,但不拥有股票的所有权,自然也不拥有与股票所有权相联系的表决权和配股权。股票增值权的实施可以使用现金,也可以折合成股票来加以实施,还可以是现金和股票形式的组合。

与虚拟股票不同的是,股票增值权授予者不参与公司收益的分配,这一点与股票期权更接近一些。与股票期权不同的是股票期权利益来源是证券市场上公司股票价格的变动,而股票增值权的来源则是公司本身。同样,股票增值权会加剧企业现金支付压力,故而实施股票增值权的企业需为股票增值权计划设立专门基金。

4、管理层收购。管理层收购是指公司管理层利用杠杆融资购买本公司股份成为本公司股东,从而与其他股东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相较于虚拟股票,管理层收购改变了公司的股权结构、控制权结构和资产结构。除了上述几种方式外,还有延期支付、期股、限制性股票等股权激励方式。这些方式也在实务中不同程度的加以应用,丰富了股权激励内容。

二、股权激励制度在我国的应用情况及特点

(一)我国企业股权激励制度应用的总体情况。总体来说,我国的股权激励制度虽然发展十分迅速,但仍处于探索时期。伴随着资本市场的不断完善与相关制度的健全,我们可以看到股权激励制度对我国企业的激励效果日益浮现。

我国2009年仅有18家企业首次公布企业股权激励方案,是近4年来的第二低值,仅次于07年的15家。但方案的质量明显提高,合规性显著增加,由此可见我国股权激励制度正在逐步向着合理、合规方向转换。公司不再盲目实行股权激励制度,而是更多的考虑该制度与企业的贴合程度。这也是我国股权激励制度不断走向理性化与成熟化的标志。

通过股权激励制度,我国上市公司的估值水平得到了有效提升。根据年报提供的数据,公布股权激励方案的上市公司其市盈率明显高于市场平均水平,亦高于行业水平。可以表明股权激励在提升我国上市公司估值水平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

(二)我国企业应用股权激励制度的特点

1、行业集征明显。纵观2009年我国股权激励制度年报我们不难发现,首次公布的18例股权激励方案大多集中于医药,信息技术,电子等行业,三者之和占所有比重的71%。而根据和君咨询股权激励研究中心的权威统计,在146家已公布股权激励方案的上市公司中,医药、信息技术、电子三个行业的企业有55家,接近总企业数量的四成。结合之前分析的股权激励制度实施特点不难看出,其在发展前景广阔,未来机会较多的企业实施效果往往更加突出。上述几个行业无不映证此类行为。此外,股权激励制度对高科技企业在吸引高端人才方面的作用也是上述几个行业高股权激励水平的重要原因,而且诸如信息技术、电子等新兴产业在发展初期应用股权激励制度节省薪酬直接现金支出的功能,也成为该行业股权激励水平高的一个重要因素。

2、“国退民进”浪潮日益高涨。对比08年股权激励年报,09年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的数量有所减少。在18家首次公布股权激励方案的上市公司中,只有江中药业一家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当然这也从一个侧面反映出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在股权激励问题上的尴尬支出。

3、限制性股票模式所占比例日益提高。09年我国股权激励模式仅限于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两种,往年的股票增值权、业绩股票等模式没有出现。限制性股票方面从08年占公布方案总数的20%上升到09年的37%,可见限制性股票的市场热度日益增加。分析其原因,年报指出:上市公司股价的理性回归成为限制性股票渐受欢迎的首要原因。

股权激励作为现代企业管理制度的一项重大突破,其在企业绩效管理方面的作用是有目共睹的。中国现阶段股权激励发展水平仍旧比较低,这是客观事实。毋庸置疑,股权激励制度的不断完善,少不了公司最高管理当局的支持,以及社会环境的不断改善,但更多的是在思想上彻底走出传薪酬激励的思维模式,在观念上做到突破创新。将股权激励制度真正做成一种激励制度,而非福利制度。股权激励在我国,有着广阔的发展前景,相信通过不断的改善及努力,其在我国发展的未来必然是光明的。

参考文献

第6篇:公司股权和激励方案范文

创新版本的“股权激励”

根据公告,爱尔眼科的“合伙人计划”是指符合一定资格的核心人才,作为合伙人股东与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共同投资设立新医院。在新医院达到一定盈利水平后,公司或者并购基金通过发行股份、支付现金或两者结合等方式,以公允价格收购合伙人持有的医院股权。天士力的方案则是,六家有限合伙企业参与上市公司定向增发,部分董监事、管理层作为几家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人。

从计划的设置不难看出,与阿里巴巴以期用合伙人制度彻底割裂公司股权与控制权之间的联系不同,爱尔眼科与天士力的方案长效激励与约束的意味更明显,实际上是用有限合伙企业的持股载体将激励对象与公司形成紧密连接,本质上仍是股权激励。

不过,爱尔眼科的创新在于将股权激励延伸到新建连锁医院层面,激励对象的退出渠道不再拘泥于企业上市后的二级市场抛售,而是可以由上市公司或并购基金回购。天士力则是通过高管参与定向增发曲线实现股权激励,实际上这种做法2014年以来A股市场早有不少企业已纷纷试水,除了兴森科技、鼎汉技术、浙江龙盛等,康缘药业、诚志股份等企业更是希望高管借助资产管理计划杠杆认购非公开发行股份,与其说是天士力加入了合伙人的风潮,倒不如将其归类为“定增式股权激励”更贴切。

不可否认,与传统的激励计划如期权和限制性股票相比,爱尔眼科、天士力等企业的方案确实存在很多优势。

首先,避免因传统激励方案的股份支付影响上市公司利润。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规定,传统的激励方式如期权、限制性股票计划均需进行股份支付,因而带来不菲的费用支出。爱尔眼科两项股权激励计划下公司需要摊销的费用仅2013年便在1383万元左右,直接影响上市公司利润。同时受激励成本限制,传统激励计划只能面向少数核心高管和骨干,根据公司2013年报,期权和限制性股票计划的激励对象分别为175人、244人,显然无法满足公司连锁网络快速扩张带来的人才激励需求。

其次,降低传统激励方案下的所得税压力。根据国税函[2009]461号《关于股权激励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等法律法规,传统激励方案需要按照“工资、薪金所得”和股票期权所得个人所得税计税方法缴纳个人所得税,激励对象将面临最高45%税率的所得税压力。与此相比,创新方案可以降低激励对象面临的所得税压力,而且激励对象通过有限合伙企业的持股载体入股,目前很多地区推出了针对有限合伙制股权投资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可以进一步降低税收负担。

再次,经过优化后创新方案更贴近企业的长期激励需求。比如爱尔眼科的合伙人计划,相比之前上市公司层面的期权和限制性股票计划,激励更加直观,符合连锁经营行业的经营特点。单个连锁医院的经营业绩相对独立、又与上市公司整体业绩有一定关联是爱尔眼科连锁经营模式的重要特点。期权和限制性股票计划下,所有激励对象的个体收益均与上市公司股价挂钩,激励并不够直观;而合伙人计划下激励对象的利益与所在医院的发展直接关联,有利于更大程度地调动合伙人的积极性,可以为更多的连锁经营企业借鉴。

实际上,类似此种“合伙人”的激励安排由来已久,全球第一咖啡连锁店星巴克在1991年的时候已经推出“咖啡豆股票”计划进行员工持股,并将员工称作“合伙人”。

约束不足或存治理风险

需要指出的是,这类“合伙人”操作模式仍存在一些需要优化的地方,有些还存在着一定的风险。

首先从方案本身看,存在部分需要进一步细化设计的空间。以爱尔眼科的合伙人计划为例,退出机制是整个方案非常核心的部分,但公告只是简单披露,将由上市公司或并购基金在3―5年医院盈利后回购合伙人持有的医院股权。回购机制具体如何操作上不明确,诸如是一次性回购还是分批回购?现金回购还是非现金方式?如果上市公司大规模、一次性地回购合伙人计划下众多新建医院的股权,很有可能给上市公司带来一定的现金流压力;同时合伙人计划的激励原理本在于,利用合伙人手中持有的股份作为与所在医院利益捆绑的纽带,如果3―5年一次性回购后这种连接纽带将不复存在,那合伙人计划是否只是作为缩短新建医院培育期的阶段性工具?

另外,回购时公允价格如何确定?回购价格是一个比较敏感的问题,回购价格过低,激励对象收益有限、激励效果无法实现;回购价格过高,如果是上市公司回购又存在关联交易、利益输送损害上市公司股东和投资者利益的嫌疑。这些无疑都需要在回购方案具体细化时谨慎考虑。

其次,从政策层面看,监管部门尚未明朗的态度给方案实施增加了不确定性。2014年以来虽然企业实行“定增式股权激励”的热情不断升温,但目前却鲜有获得监管部门审批通过的案例。在天士力之前,诚志股份2013年已经预案,高管通过富国―诚志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参与定向增发,而且管理计划设置A级投资人(外部投资人,认购5568万元)和B级投资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骨干员工,认购2784万元),可方案迟迟未能通过证监会审核,公司在2014年7月修订方案,取消了A和B级投资者的设置、高管也不再参与定增,方案修订后才获得监管放行。可见,此类创新形式的激励方案未来仍然可能面临一定的政策监管风险,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

第7篇:公司股权和激励方案范文

【关键词】股权激励水平;公司业绩;上市公司

2011年中国A股的熊市为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实施成本降低,激励对象的高溢价空间提供了很好的时机,助推了股权激励在中国的发展。2011年中国A股市场首次披露股权激励方案(不含修订案)的上市公司共计114家,相比2010年增长72.73%,为历史之最。纵观2011年实施股权激励的114家上市公司,其用于实施股权激励的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从0.56%到10%不等。用于实施股权激励的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代表了一定的股权激励水平,股权激励水平的不同是否会对公司业绩产生影响,以及产生怎样的影响,本文将针对这些问题进行分析探讨。

1 样本及数据的选择

从2006年至2009年,中国股权激励在政策上走过了试点—规范—推广—完善的4年历程,因此,本文以2009年首次公布股权激励方案的15家民营上市公司为研究样本。公司业绩数据为公布股权激励方案后两年年报有关数据的均值。

15家上市公司分别为:芭田股份,远望谷,顺络电子,大华股份,动力源,海翔药业,苏州固锝,方圆支承,远光软件,石基信息,新华都,荣盛发展,诺普信,华胜天成,达安基因。

上市公司年报数据来自新浪财经。

2 指标的选取

2.1公司业绩指标

笔者认为公司业绩的衡量不应以单一指标进行衡量,鉴于计算的复杂性,以及为了避免信息的重复性,此次研究选择两项指标综合反映公司的业绩水平,分别为:净资产收益率ROE、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每股收益。

2.2股权激励水平指标

在测度股权激励水平时国内外学者也采用不同方法。Jhon Core(1999)在其研究中运用了公司股票价格每变化1%时, 员工所持股票和股票期权价值的变化水平来定义股权激励的水平;Jensen 和 Murphy(1990) 与Jeffrey T. Brookman (2007)都采用公司股票价格变化1个货币单位时员工所持股票和期权的总价值的变化来代表公司的股权激励水平。此次研究笔者采用用于实施股权激励的股票占总股本的比例作为衡量股权激励水平的指标。

3 数据分析

由于事先并不确定股权激励水平与公司业绩之间是否有必然的关系以及怎样的关系,所以此次研究采用曲线估计的方法。

对股权激励水平与公司业绩各指标进行回归分析,运用spss软件中曲线估计的方法,结果显示:股权激励水平与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每股收益之间曲线估计的R方范围为0.000-0.030;股权激励水平与ROE之间曲线估计R方范围为0.016-0.127(R方越大表明曲线的拟合程度越好)。

曲线估计的拟合图如下:

4 结论

由曲线估计R方的值和曲线估计的拟合图来看,股权激励水平与公司业绩指标之间没有必然的关系,在一等程度上说明,上市公司要想通过实施股权激励达到提升公司业绩的目的,还需要根据公司自身情况制定更加科学合理的股权激励政策,否则只能事倍功半。

【参考文献】

第8篇:公司股权和激励方案范文

关键词:陕西;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委托

中图分类号:F830.91 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3-291X(2010)32-0134-02

引言

改善对经营者的激励,提高公司的经营绩效,一直是当今管理界和实务界共同关注的一个重大课题。随着资本市场的日益发展和完善,股权激励作为一种有效的管理工具开始被普遍的应用。有关资料显示,目前全球排名前500家的工业企业中,有近九成企业对经营者实施了股权激励制度。我国自2006年1月1日正式施行《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来,修订后的《公司法》、《证券法》在公司资本制度、回购公司股票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内转让股票等方面均有所突破,将逐步增强证券市场的有效性,为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构筑良好的市场基础。随之,流通股与非流通股对立的局面改变,为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创造了良好的市场环境。然而,现代企业中财务资本提供者(股东)与人力资本提供者(企业家)职能的分离导致了委托-关系的普遍存在。现阶段,上市公司的股权激励还面临着许多疑难问题,这些问题在陕西省这一内陆省份特别明显。而在我国,高管层对上市公司的经营发展有着很重要的影响。在这样的背景下,研究陕西省上市公司针对高管层的股权激励实施情况就显得十分必要。

一、陕西省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实施的现状

股权激励在A股市场的实践经历了特殊时代背景下的非凡发展历程,是上市公司实践与制度建设创新的共同产物。由于陕西省上市公司普遍存在规模小、经营业绩差的情况,因此针对高管层实施股权激励的较少。从陕西省上市公司实际的运营情况来看,实现净利润1 000万元以上的有6家,占26.9%。其中,秦川发展1 286.05万元、陕解放A2 353.36万元、*ST长岭1 081.64万元、*ST数码45 488.59万元(受金融危机的影响较小)。大多数企业净利润水平在1 000万元以下。盈利规模较小、盈利水平较低的有12家,占45.2%;净利润出现亏损的6家,占26.9%。2010上半年,上市公司股东权益合计比上年同期下降2.89%。股东权益增长的16家,占69.6%,其平均每股净资产2.24元,比上年同期下降6.57%。可见,同股东利益紧密相连的公司盈利水平、增值能力较差。上半年应收账款比上年同期增长14.13%,反映公司资产质量不高,上市公司存在潜在的资产经营风险。截至上半年末,上市公司向关联方提供资金总额比去年末减少2.4亿元,控股股东占用资金减少7.4亿元,下降44.8%。

经调查,陕西省上市公司有31家,针对经管层实施股权激励的较少。由于股市的不断变动,政策法规的变化、公司战略变化等引起的调整,加之陕西省普遍存在的经营业绩差的实际情况,不但实施股权激励的很少,而且个别上市公司因各种因素停止股权激励计划,如西飞国际(2008年1月根据国资委的评审意见,停止股权激励计划)。真正严格意义上的股权激励在陕西省上市公司来看太少。本文研究的股权激励时,采取以管理层持股比例的多少作为股权激励实施的水平的代表,即上市公司的管理层和经营者持股比例越多,表示股权激励实施的水平的越高。原因有二:其一,从陕西省上市公司实际的经营状况和公司的具体供应方略来看,真正严格意义上的股权激励实施的企业很少,无法作为被解释变量来进行研究,因此,必须采取相应的替代变量来进行相关性说明。同时,由于我国国有股一股独大的背景、委托问题的普遍存在,以及陕西省上市公司经营业绩差等原因,实施股权激励是必然趋势。其二,根据前人对股权激励影响因素方面的研究情况来看,多数国内学者都曾用高管层持股比例水平来作为股权激励实施水平进行相关问题的研究(如陈清泰、吴敬琏在《股票期权实证研究》,2001),并得出了一些有效性的结论。实质上,上市公司真正实施股权激励的时间短,加之陕西省股权激励的相关数据过少,因而在此基础上,以高管层持股比例作为股权激励实施水平的标志。经相关数据资料显示,陕西省公司实施股权激励的有13家,包括陕解放A、陕西金叶、西安旅游、西安饮食、西安民生、西飞国际等。可以看出,陕西省上市公司高管持股比例普遍较低,即股权激励实施的水平较低;再从行业分布来看,提出并实施股权激励的公司数量占全部公司数量的比例最大的是其他制造业,其比例为8.33%,最小的为服务、建筑、金融保险、批发零售业,其比例为3.94%、2.57%、3.18%、2.54%。

二、陕西省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实施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陕西省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实施较少,原因可能有:第一,从股权结构来看,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的关系复杂。陕西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并不是同一人,在实际控制人与控股股东之间往往还有许多中间控制人。如宝钛股份,其控股股东是宝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它的实际控制人是国务院国资委,另外还有中国铝业公司、陕西有色金属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两个中间控制人。过长的控股链,形成了很多间接控股股东,加重了上市公司的负担,不利于上市公司的发展。多层控股关系也导致了大量的关联交易,造成公司经营效益较差。第二,控股股东持股比例低,上市公司经营业绩差。陕西上市公司控股股东的持股比例较低。控股股东持股比例在50%以上的有l家,持股比例40%―50%的有6家,持股比例30%―40%的有4家,持股比例20%―30%的有9家,持股比例10%―20%的有6家,控股股东持股比例在30%以下占全部上市公司的57.69%。第三,从各上市公司的股权激励方案来看,实施股权激励的企业最多的是制造业,占股权激励上市公司总数的65.38%;其次是经营业,占总数的9.63%。具体来看,实施股权激励方案的上市公司集中在制造业,主要是因为制造业在上市公司中本身比重比较大的缘故。第四,技术方面有障碍,多数上市公司感到股权激励实施的障碍在于公司体制、股票来源、内部责权体系不明显、股权激励方案涉及难、行权价格难以确定,如行权价、授予数量的确定问题等。第五,上市公司更应该注重独立董事的监督功能,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而据调查,多数公司没有独立董事,究其原因主要与当前所在公司的规模、性质以及公司现处的市场现状有关。规模比较大、经营状况稳定且正在茁壮成长的公司倾向于设立独立董事。据调查,陕西省上市公司设立独立董事的较少,而实际中,中高层管理人员的工作汇报和业绩监督仍然主要由拥有绝对控股权的个人(或老板个人)来承担,独立董事并没有发挥真正作用。

通过对诸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实施的分析,我们发现:所有制背景下的控制人主导力是影响股权激励有效性的最重要因素,当前私营企业的股权激励对企业发展前景更具有实质性推动意义;行业属性上,非垄断/非周期性的细分专业领域存在较大激励潜能,是重点关注的领域;股价表现上,股权激励对于股价会产生较为积极的正面影响,但应根据股权激励的推进进程进行灵活把握;形式上,以新兴产业公司为主体的股权激励上市公司及其监管层都相对较为倾向于使用期权模式。

三、对策建议

无论股权激励推行得好与坏,从方案设计到方案实施,都要避免股权激励成为经营者作为追求短期私利的手段。股权激励目的是激励经营者关注公司利益,提升公司绩效。股权激励的效果受到资本市场、经理市场公司的内部治理结构和其他情况的影响,只有在条件适合的情况下,股权激励才能发挥应有的作用,使得股东的利益得以最大化实现。鉴于陕西省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实施情况,对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提出一些建议。

第一,实施股权激励要同时考虑到企业的成长性、市场的竞争程度、企业规模、生命周期等因素。要认识到股权激励对不同行业的企业起到的激励效果是不同的,不同行业的股权激励对企业绩效的影响都不同,不能刻意效仿或强行实施。在具体实施中,应制定切合实际的企业股权激励方案,以使短期激励与长期激励相结合,达到激励效应最大化。

第二,可以考虑扩大目前经营者持股的比例(而非员工持股),加强对公司高管、经营者、核心技术人员进行股权激励,使股权激励成为其收入的主要来源。同时,鼓励经营者通过多种方式获得股权,在公司内部建立起长期的激励机制。股权激励对象是企业的高管人员,因为其经营的好坏直接影响企业的发展。扩大经营者的持股比例,可以使经营者对公司的经营责任感提高,有利于激励经营者更好地为公司的发展服务。与此同时,公司还必须针对企业的自身情况,制定公司本身的持股比例范围,这样才能真正达到长期激励的效果。

第三,企业须对股权激励实施有相应的法律规定和约束,研究和制订一些技术指标的应用和操作方法,从制度上保证股权激励在企业中的广泛实施,避免上市公司因增发新股需要周期较长的层层审批,而使股票期权等股权激励的方式成为不可能。

第四,要利用好企业风险对股权激励的影响。企业总体上是厌恶风险的,但一定程度的风险可以刺激股权激励的实施效果,因此,要合理把握这个“度”才能达到预期的效果。总之要制定出适合自己企业的股权激励方案。

参考文献:

[1] 俞鸿琳.国有上市公司管理者股权激励效应的实证检验[J].经济科学,2006,(1).

[2] 罗爱芳.我国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实施效果分析[J].科技广场,2009,(10).

[3] 舒红.股权激励绩效与股权结构关系[J].四川理工学院学报,2009,(4).

第9篇:公司股权和激励方案范文

关键词:股权激励;创业板;核心要素分析

一、引言

股票期权作为一种长期激励工具,于20世纪90年代在欧美国家得到广泛应用并取得良好效果。但在我国,由于缺乏制度保障,上市公司难以实行真正意义上的股权激励机制,以达到企业所有者和经营者共同发展的目的。2005年以后,随着公司法、证券法的重大修改和《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实行方法》等政策的陆续出台,为上市公司的股权激励扫清障碍。2009年10月,创业板开板,自此,股权激励受到创业板企业的热捧,2011年有22家新推激励计划,至今累计有45家公司推出股权激励方案。

二、创业板公司股权激励的概况

创业板主要服务于自主创新企业以及其他成长型创新企业,这类企业不同于传统企业的主要特征是盈利基础不依赖于固定资产投入,而人力资源等无形资产比重较大。由于人才是创新企业发展的关键因素,为了更好地吸引人才,创业板公司往往大量采用股权激励。股权激励被冠以“金手铐”的称号,作为公司吸引人才,留住人才,促进长期业绩增长的重要机制。然而,迄今为止,“金手铐”在创业板上效果差强人意。一方面,一些创业板公司的股权激励计划因为行权门槛低、激励方案覆盖范围广以及行权价格低,备受市场质疑;另一方面,在创业板开板初期,由于市场追捧导致企业有意识地将行权价设定于高位之上,但在如今行情低迷,市场回归理性,泡沫减小,使得行权价与当下的股价出现集体倒挂的现象。神州泰岳、中能电气、宁波GQY、双林股份4家公司10月21日的收盘价分别为25元、11.44元、14.82元和16.12元,而其行权价分别为60.31元、37.49元、28.88元、20元,股价远远低于行权价,受此影响,4家公司不得不宣布撤销股权激励计划。此外,看似华丽的股权激励计划没有遏制高管流失,深交所公开资料显示,截至2011年10月,创业板高管辞职公告接近190份。由此可见,股权激励计划方案设计需要更多智慧。

三、创业板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方案特点比较

本文以3家来自不同行业的公司为例――汉得信息、南都电源和华星创业,从激励的标的、授予数量和范围,有效期和行权安排,行权条件和行权价格的确定核心要素入手,试析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特点。

第一,激励标的以股权激励为主。在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业绩股票和股票增值权四种激励方式中,限制性股票需要企业支出回购股票的全部或绝大多数资金,股票增值权需支出差价的收益,而股票期权和业绩股票根本无需企业支出。选取的3家公司中,汉得信息授予限制性股票期权,华星创业和南都电源都授予股票期权。而根据wind资讯,提出股权激励的45家公司中,有38家选择股票期权,其余几家选择股票或股票和期权组合。

第二,授予股权范围较广。汉得信息授予股票数量为650.65万股,占汉得信息已发行股本总额的4.02%,共授予340人;华星创业向激励对象授予249万股股票期权,占目前总股本的2.08%,激励对象为84人;南都电源授予股票期权数量800万股,激励对象为212人,占目前总股本的3.23%,三者均包括高管和核心技术人员。由此可见,创业板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涉及的股份数额较多,激励范围较广,有利于激发员工的积极性,促进公司发展。

第三,股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大致为3-5年。汉得信息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解锁期为3年,华星创业股票期权行权期为4年,而南都电源为54个月。这样安排时间一是因为市场不确定性较大,时间太长,激励强度越小;二是追求短期利益的心理。但短期内可行权完毕,容易导致后续激励不足的问题。

第四,实现股权激励的业绩考核指标体系较为单一。汉得信息和华星创业均以净资产收益率和净利润增长率为考核指标,南都电源则更简单,仅仅以净利润增长率为指标。

第五,行权价格的确定基本以股票市价为基础。汉得信息是以激励草案会议决议公告日前40个交易日均价与公告前20个交易日均价和公告前一个交易日股票收盘价三者中的较高者确定;华星创业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取下列两个价格中的较高者:一是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布前一个交易日的公司标的股票收盘价;二是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布前30个交易日内的公司标的股票平均收盘价。而南都电源除上述两项外,再加上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价,取三者中较高者。在行权前,如果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对行权价格和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四、创业板公司股权激励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一)股权激励存在的问题

1.业绩评价指标过于片面,一是使激励对象过分注重短期财务成果,助长其短期投机行为,忽略企业长期价值的创造,如管理者可能会通过调整会计政策操纵财务数量,粉饰财务报表中的净利润,从而优化财务指标;二是业绩评价不考虑系统风险的影响,但市场的剧烈波动将影响股权激励的效果。当金融危机出现,绝大多数业绩下滑,被激励者绩效被淹没;而经济繁荣时期,行权条件又会轻而易举地达到,达不到激励的目的。

2.上市公司容易操纵股价。受利益驱动,上市公司管理层可能为了谋取利益,违背股权激励的初衷,利用信息披露操纵公司股价,使公司股价配合行权节奏波动。此外,按照新会计准则的要求,期权、限制性股票等股权激励,按照其内含价值,在授权日起计入等待期的公司成本费用,准则中没有对激励成本在等待期内的分摊方式做出明确的界定,不同的成本分摊方式,可能成为高管等股权激励对象操纵利润的手段。上市公司利用期权费用的会计处理,随意调整会计报表的做法,不利于投资者对公司价值的判断。

3.股权激励设计方案趋同化,上市公司的股权激励价格确定、业绩考核指标、行权安排等设计基本类似,没有考虑不同行业公司、公司不同发展阶段的特点和公司要达到的目标来设计个性化的股权激励方案。

(二)股权激励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本文提出以下建议:一是制定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有效的股权计划是指股权激励计划方案设计应该更严谨,考虑到股权激励方案执行的各个方面,如经济环境的影响,股价偏离股票价值时的处理方法等;二是完善股权激励的政策;为使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真正做到规范,应及时推出更完善的政策,如股权激励企业会计实施细则、信息披露管理政策;三是平衡激励和福利之间的关系;股权激励的目的不是变相地“送红包”,而是在公司业绩提升的情况下,给予被激励者合理的激励收益,实现所有者和激励的共赢,股权激励行权条件的设置,即不能激励过度,使股权激励变成福利工具;也不能矫枉过正,使行权遥不可及,失去激励意义;既要考虑公司未来3-5年时间内保持业绩的稳定增长,也要考虑公司的后续激励问题。

股权激励作为一项长期激励的有效手段,为使其有效实施,得到市场的认同,既能反映企业人力资源战略的价值取向,又能反映激励对象的内在诉求,还需要资本市场参与者的共同努力。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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