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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终考评意见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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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终考评意见

第1篇:年终考评意见范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升委厅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提高委厅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根据《河北省省直机关目标绩效管理实施意见》(冀办字〔2015〕75号)和《关于加强省级机关内设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目标绩效管理的指导意见》,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目标绩效管理考评按照围绕重点、目标引导,规范管理、过程控制,持续改进、整体提升,公正评价、树立导向的原则,对机关各处室和各直属事业单位及其在编在岗干部职工的职能绩效、党风廉政、个人勤政等方面进行全方位、全流程管理。

第三条  目标绩效管理考评范围:机关各处室、各直属事业单位(以下统称单位)及其处级及以下干部职工(以下统称个人)。

第四条  目标绩效管理考评工作在厅党组领导下,由委厅目标绩效管理办公室(以下统称委厅绩效办)负责组织实施。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目标绩效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应明确一名处级干部分管,一名工作人员具体负责。

第二章  绩效考评内容

第五条  绩效考评分为单位绩效考评和个人绩效考评。

第六条  单位绩效考评包括职能绩效目标、机关建设目标、专项工作目标、民主评议、领导评价和加减分项。

职能绩效目标包括各单位承担的上级年度工作要点和重大决策部署等任务、委厅全年重点工作任务,以及各单位根据“三定”方案明确的岗位职责。

机关建设目标指各支部(总支)承担的年度机关建设目标任务,此目标由机关党委根据本年度省委、省政府对各部门提出的共性要求,结合省直机关年度党建工作要点和作风建设要求制定。

专项工作目标包括各单位承担的省委、省政府部署的专门工作或省委、省政府交办的重要任务,以及委厅专项工作或委厅领导交办的重要任务。

民主评议内容包括各单位在精神状态、工作作风、任务落实、绩效完成、政务公开及群众认可等方面的表现。

领导评价内容包括各单位的年度全部工作内容及其工作作风、精神状态等表现。

加分项包括:1.争取国家部委或省委、省政府的资金、政策、项目、改革试点等支持;2.单项工作进入全国先进行列或位次明显前移;3. 打造工作亮点,在全国会议或省委省政府有关会议作典型发言、经验介绍,先进性经验以规范性文件形式在全国转发或推广或在全国主流媒体宣传报道;4.开展对标创新,实现重点工作突破。在发挥职能作用上,率先提出、推行具有原创性工作思路、工作方法、工作机制,在破解难题方面有重大突破,形成可借鉴、可推广的成果;5.其他做出突出贡献应予加分的事项。

减分项包括:出现重大失误或造成不良影响情况。

所有加分减分项需经委厅绩效办审核后,报委厅目标绩效管理领导小组研究批准。

第七条  个人绩效考评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和加减分项。

德:包括政治素质、职业道德、社会公德、个人品德。政治素质指理论素养、理想信念、政治立场、大局意识等方面的情况;职业道德指敬业精神、服务意识、依法行政等方面的情况;社会公德指发挥模范作用、遵守社会行为准则等方面的情况;个人品德指思想品德、家庭美德等方面的情况。

能:包括政策水平、业务能力。政策水平指政策观念、法律意识,以及对与本职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与国家方针政策的掌握和执行情况;业务能力指本职业务工作、组织协调、统筹管理、规划预测、开拓创新、应急工作等方面的能力。

勤:包括工作表现、出勤情况。工作表现指工作态度、工作纪律和工作作风等方面的情况;出勤情况指遵守机关规章制度和考勤情况。

绩:包括各项目标任务和领导交办事项完成情况。考核将从工作数量和工作质量两个方面进行。工作数量指履行岗位职责,完成重点难点工作和领导交办任务等方面的情况;工作质量指完成工作任务质量、绩效、贡献等方面的情况。

廉:包括廉洁从政、廉洁自律、廉政建设等。指学习和遵守党和国家有关廉洁从政、接受监督等方面的情况。

加分项包括:1.个人参与全省或委厅重大急难险重任务,且表现突出、成绩显著;2.个人在工作中有创新或突出贡献的。

减分项包括:因个人失误造成较大不良影响的情况。

第三章   绩效考评方式

第八条  组建绩效考评委员会,成员由委厅领导、各单位主要负责人组成,负责委厅目标绩效考评工作。单位绩效考评由委厅绩效办组织实施。个人绩效考评由各单位按照委厅目标绩效管理考评方案和要求组织实施。

第九条  单位绩效考评办法。

单位绩效考评实行“百分制”。其中,职能绩效目标占50分;机关建设目标占15分;专项工作目标占15分(未承担专项工作任务的处室、单位,1

0分计入职能绩效目标,5分计入机关建设目标);民主评议占10分;领导评价占10分。此外设加减分项,上限为5分。

(一)职能绩效目标(50或60分)、机关建设目标(15或20分)、专项工作目标(15分)实行季度监督、年终考评方式。

各单位每季度按要求及时上报目标绩效工作进展情况,委厅绩效办每季度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促和检查,未能按时上报的单位在年终考评时按每季度0.5分扣减,未上报的单位按每季度1分扣减。年终召开年度目标绩效述职大会,由委厅绩效考评委员会对各单位职能绩效目标、专项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评价打分。职能绩效目标、专项工作目标得分为所有评委打分的平均分。机关建设目标由机关党委同步实施,专门制定方案进行评价。考评结果经委厅目标绩效管理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后进行公示。

(二)民主评议(10分)实行年终考评。

每年年终与其他目标考评同步进行。各单位晾晒全年工作台账,并书面汇报本单位年度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委厅绩效考评委员会对各单位进行打分,其平均分即为民主评议得分。

(三)领导评价(10分)实行年终考评。

每年年终与其他目标考评同步进行,由委厅领导对各单位年度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署名评价打分,其中厅长和分管领导评价占50%,其他领导占50%,最后计算出加权平均分即为领导评价总得分。

(四)加减分项(1-5分)实行年终考评。

每年年终与其他绩效考评同步进行。委厅绩效办对各单位上报的加减分项内容进行核查,并报委厅目标绩效管理领导小组审定后,对年度绩效考评结果进行加减分。加减分项视具体情况酌定,最多不超过5分。

(五)各单位年度考评总成绩。

年度考评总成绩=职能绩效目标得分+机关建设目标得分+专项工作目标得分+民主评议得分+领导评价得分+加分项得分-减分项得分。

第十条  各单位主要负责人目标绩效考评与单位目标绩效考评相结合,单位的目标绩效考评结果即为主要负责人的个人绩效考评结果。

第十一条  个人绩效考评办法。

个人绩效考评实行“百分制”。其中,德占20分,能占15分,勤占15分,绩占40分,廉占10分。此外设加减分项,上限为5分。

(一)个人绩效考评方式为平时考评和年终考评。

平时考评由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或分管领导对个人工作进行定期评价和督促,并做好评价记录,作为年终考评的重要依据。

年终考评由各单位召开民主考评会议。个人对年度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述职,全体参会人员根据其各项工作完成情况对其从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进行评价打分。其中,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评分占40%,其他同志的评分占60%(单位编制为两人时,单位负责人占60%权重)。此项总分为参加评价人打分的加权平均分。

加减分项实行年终考评,每年年终与其他考评同步进行。各单位对个人上报的加减分项内容进行核查,并报委厅绩效办审定后,对年度绩效考评结果进行加减分。加减分数视具体情况酌定,最多不超过5分。

(二)个人年终考评得分。

个人年终考评得分=个人民主考评得分+加分项得分-减分项得分。

第十二条  援疆援藏、挂职、因公学习、抽调、驻村等工作人员的目标绩效考评,根据有关部门出具的工作鉴定和评价等次,按照有关考核政策,提出考评等次建议,报委厅目标绩效管理领导小组审定。

第十三条  目标绩效考评等次。委厅绩效办根据单位和个人年度目标绩效考评结果,研究提出年度考评等次建议,报委厅目标绩效管理领导小组审定。单位和个人年度目标绩效考评结果分为“优秀”、“较好”、“一般”三个等次。

(一)单位考评等次

1.

“优秀”等次:“优秀”等次单位的比例原则上不超过考评总数的25%

,且目标绩效考评总得分在85分以上。如果年度绩效考评总得分85分以上的单位数不足25%,可将考评总得分适当降低,降分最多不超过5分。

2.

“较好”等次:年度考评总得分在70分及以上的确定为“较好”等次。

3.

“一般”等次:年度考评总得分不足70分的,确定为“一般”等次。

4.

考评为“优秀”等次的单位,在确定个人考评“优秀”等次比例时,可提高10%。

(二)个人考评等次

1.

“优秀”等次:机关各处室按照本处室考评人数的20%确定“优秀”等次候选人,优秀处室的比例可提高10%。优秀等次候选人数量的确定采取进位取整法。“优秀”等次候选人的考评总得分应在85分及以上,85分及以上的人员不足核定比例的,将依次核减“优秀”候选人。“优秀”等次候选人确定后,报委厅绩效办,由委厅绩效考评委员会采取无记名投票表决方式确定优秀等次人选。

事业单位按考评人数的20%确定本单位优秀等次人员(计算时采用四舍五入法),优秀单位的比例可提高10%。

2.

“较好”等次:个人年度目标绩效考评得分在70分及以上的确定为“较好”等次。

3.

“一般”等次:个人年度目标绩效考评得分不足70分的确定为“一般”等次。

第四章   绩效考评结果运用

第十四条  坚持正向激励为主,综合运用绩效考评结果,注重各单位绩效考评结果的分析研究,督促相关单位总结经验、弥补不足,充分发挥目标绩效管理考核的导向和激励作用。

第十五条  根据绩效等次实施差异性奖励政策,委厅绩效办拟定年度目标绩效奖金分配办法,经厅党组研究同意后实施。

第十六条  目标绩效考评结果作为各单位和个人年度考核、党建考核、评选评优和干部选拔任用、轮岗交流、学习培训以及实施其他惩戒的重要依据。

第十七条  单位年度考核工作与目标绩效考评工作有机结合,统筹兼顾。

第十八条  单位年度考核等次与年度目标绩效考评结果相结合。其中,单位年度目标绩效考评为“优秀”等次的,年度考核等次也为“优秀”。年度目标绩效考核得分不足60分的单位,年度考核为“一般”等次。

第十九条  个人年度考核等次的确定。

(一)在年度考核时,各单位个人“优秀”等次比例按15%确定,优秀单位比例可提高5%。

优秀个人从年度目标绩效考评为“优秀”等次的人选中通过民主测评的方式确定,并享受年度考核奖金。

(二)个人年度目标绩效考评得分在70分及以上的,年度考核等次为“称职”或“合格”。

(三)个人年度目标绩效考评得分在60分至70分之间的,年度考核等次为“基本称职”或“基本合格”。

(四)个人年度目标绩效考评得分不足60分的,年度考核等次为“不称职”或“不合格”。

第五章  附则

第2篇:年终考评意见范文

一、考核原则

1.遵循后勤服务优质化;

2.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相结合的原则;

3.以部门岗位职责、经营协议为依据的原则。

二、考核对象:公司下属各部门。

三、考核内容:包括各部门的服务质量、设施设备的使用情况、师生满意率、经营业绩、安全生产等方面内容。

四、考核方式(满分100分):

㈠、平时考核,占30%。

1.不定期抽查各部门完成协议的情况(完成工作任务、质量情况);

2.设立服务热线电话,设立意见箱,不定期召开各种形式的座谈会,听取各部门、教职工的意见;

3.建立投诉、责任事故登记制度等(考核监控实施细则另定)。

㈡、年终考核,占70%。

1.面向全院考核,应充分听取党院办、产业后勤处、工会、计财处、学工部、

团委等职能部门的意见(实行经营目标责任制部门按责任制要求考核),占总分的30%。

2.公司内部定性考核,占总分的30%。

3.公司领导综合考核,占总分的10%。

五、组织领导:考核工作由总公司负责。平时检查监督由公司办公室组织实施;年终考评由公司党政领导、工会代表、各部门负责人共同组成考评小组实施考核。

六、考核程序:

1.每年年末各部门提交工作总结;

2.公司组织集中交流;

3.考评小组集中打分;

4.公司领导综合评分;

5.办公室统计出平时考核成绩;

6.由办公室综合上述各项分值,即为该部门年终考核成绩。

七、考核结果及奖罚:平时奖罚根据考核优劣,参照监控细则执行;年终根据考核结果分别设奖若干,给予适当奖励。参照师生综合满意率,结合完成目标任务情况,与效益工资挂钩。对达不到服务要求及发生责任事故的部门酌情处罚。

第3篇:年终考评意见范文

[文秘站()一站在手,写作无忧!]为了加强企业管理,明确责任,根据公司发展的需要,在公司各项业务快速发展的今天,细分岗位目标和建立健全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制度,是加强企业管理和规范员工行为、促进企业稳定长久发展的有力保证。如何能够实现各部门的“量化”奋斗目标为百年皖王奠定基础,作为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制度的建立健全是推动企业管理升级的坚实助手。完善的考核制度是对管理人员和员工工作的鉴定,是对全体员工行为规范和业绩表现的科学评价,使皖王集团更加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考核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是一个系统工程,随着企业的发展壮大,它需要修改、完善、补充,使制度趋于合理,便于操作,促使全体员工自觉维护企业利益,听从指挥,服从分配、尽职尽责,充分发挥主人翁意识、爱岗敬业,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树立高度的责任感和集体荣誉观念,提高劳动生产率,增强企业活力,塑良好的企业风气,特制定本目标考核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考核制度适用于皖王集团的各个部门

三、考核目的

通过行之有效的考核激励机制,以提高员工的素质,能力和工作热情,使部门、个人工作目标均得到可持续性提高。

四、考核原则

1、客观性原则:考核要以事实为依据,避免主观臆断和个人感彩。

2、开放沟通的原则:在考核过程中,管理者与员工要进行充分的沟通与交流,考核结果要及时反馈给被考核者,并帮助其解决和改进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与不足。

3、公开原则:管理者要向各部门明确说明考核的程序、标准等事宜,增强目标考核的透明度。考核的标准、程序、结果要和员工公开。

4、差别性原则:对不同部门,不同岗位进行考核时,要根据不同的工作目标制定贴切的衡量标准,考核的结果要拉开差距,不搞平均主义。

五、考核对象

综合部、生产部、品控部、原粮采购部、销售部、装卸部、运输部

挂面车间机电科

六、考核指标(标准):

考核小组每月一次定(不定)期考核,考核分综合考核(35分)与各部门工作目标量化考核(65分)。参加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厂办领导、考核小组人员。实行打分评等级制,每个部门满分为100分。

即:优:80—100分、

良:70—80分

一般:60—70分

不合格:60分以下

得优者(80—100分)集团给予充分肯定,通报表扬,奖金(物质)奖励,并作为年终评定先进的累积分;

得良者(70—80分)集团公司给予通报表扬,并作为年终评定先进的累积分;

一般(60—70分)集团给予提出整改意见,限期整改,并在一定时间内或下次考核要前进一个台阶,否则通报批评;

不合格(60分以下)集团给予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在下次考核中仍滞止不进的,对部门负责人进行经济处罚或调出本岗位。

年终将对各部门进行一次总评,产生先进部门(集体)

七、成立考核小组、明确责任

组长:张传贝吴秀芝任正刚

副组长:单树立

考核员:陈学彦王念龙

下设办公室:

皖北面粉有限公司综合办:

主任:陈学彦

成员:各部门负责人

具体要求:

1、考核小组对集团公司各部门进行目标考核。

2、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每月不定期抽查不少于两次。

3、抽查结果分别由陈学彦作书面记录,经当事人确认,报企划部王念龙归纳整理后,提出整改意见,经考核组组长批准后,报集团公司办公会。

4、对违规现象及处罚结果,张榜公布,并限期整改。

5、处罚标准依据公司相关制度及考核领导小组综合意见。

八、考核流程

按《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管理办法》对各部门不定期进行考核

负责:考核小组

完成对考核情况的复核,并提出整改意见

责任人:王念龙

负责:考核小组

完成考核得分情况的统计并经各部门确认签字

责任人:各部门责任人

负责:考核小组

每月25日前每月27日前

28

建立档案作为年终考评的依据

责任人:企划部

报公司办公会讨论审批,

责任人:考核组长

报考核组长审批签字

责任人:考核组长

每月29日前

九、具体办法:

考核工作按照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标准,采取现场考核、听取汇报、查资料、看记录、问情况等方法进行。

十、突出性工作加分及减分:

1、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是集团公司对各部门年度内各方面工作所进行的量化考核,其结果将作为评价领导干部工作实绩和各部门评先选优的重要依据,并按考核结果进行通报。

2、凡有下列因素在考核时予以加分:

1)、各部门有上年度被评定为

先进集体的,年终总评时加计5分;2)、各部门成员在本年度被集团公司表彰的,年终总评时给予本部门加计每人次2分;

3、凡有下列因素之一的在考核时予以减分:

1)、各部门在本年度受到集团公司的通报批评,年终考评时按每次扣5分。

2)、本部门成员本年度受到集团公司通报批评的,年终考评时给予本部门按每人次扣2分。

第4篇:年终考评意见范文

第一条为进一步做好民政基础业务工作,构筑民政诚信建设体系,推进全县民政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结合我县民政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开展“民政工作示范村”建设,有助于从源头上夯实民政基础业务工作,打造诚信、务实、创新工程,提高民政工作办事效率。

第三条评定“民政工作示范村”,应当坚持“自愿申请、严格条件、规范操作、验收评定”的原则。县民政局应加强与乡镇(开发区)的沟通,成立组织领导机构,做好“民政工作示范村”的创建及评定工作。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全县所有行政村(社区、居委会暂时不参加评定)。

第二章评定条件及程序

第五条“民政工作示范村”评定条件

(一)重视民政队伍建设,把民政工作纳入村“两委”议事日程,每个行政村配备1名民政工作协管员(原则上由村“两委”干部或大学生村官兼任),并积极发挥民政协管员的作用,积极完成各项民政工作任务。

(二)抓好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深入开展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规范化建设,并获得市级以上“民主法治村”称号。

(三)加强低保规范化建设,积极认真做好对本村低保户、低保边缘户的申请、核对、评议、公示等工作,严把“应保尽保、应退则退”第一关,并及时上报乡镇(开发区)民政办。

(四)积极在资金、物资、义工服务等方面为困难群众危房改造提供帮助,确保危房改造工作顺利开展,年底验收合格。

(五)救灾救济工作扎实,村级救灾应急有预案,并适时开展演练。抓好避灾场所管理。

(六)农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设置规范,制度健全,工作开展正常,做到场所、制度、人员“三落实”。

(七)巩固殡葬改革成果,认真落实骨灰盒跟踪管理制度,骨灰盒100%存放在生态墓地或纪念堂,无发生尸体外流、乱葬滥埋及非法经营墓穴现象。

(八)居家养老服务制度完善,有专人分管,老年协会作用明显,“银龄互助”活动开展正常,或“星光老年之家”达到三星级标准。

(九)上报各类民政工作数据、信息、台帐、报表等资料,做到及时迅速、内容真实、符合要求;没有发生虚假、冒领、伪造等现象。

(十)有重点优抚对象和移民的行政村,涉军、移民群体没有发生越级上访事件。

第六条同时符合评定条件中第(一)至(九)项内容的行政村,才能具备“民政工作示范村”的申请资格。

第七条“民政工作示范村”评定程序

(一)县民政局成立“民政工作示范村”评定考核小组。成员由局领导、局机关科室负责人和局业务骨干组成,必要时吸收乡镇(开发区)民政办负责人参加。

(二)自愿申请。由行政村填写《德清县“民政工作示范村”申请评定报告表》,向乡镇(开发区)民政办提出评定申请。

(三)乡镇(开发区)民政办对行政村的评定申请进行初审,签署意见后报县民政局审批。

(四)县“民政工作示范村”评定考核小组召开评审会议,开展评定工作。对评定合格的行政村,由县民政局发文表彰,并授予“民政工作示范村”铜牌。

第八条“民政工作示范村”的申请与评定,结合年度民政工作考核一并进行。

第三章示范村管理

第九条对被评定为“民政工作示范村”的行政村,在开展日常民政业务工作中尤其是低保户、医疗救助审批等,局机关各科室在办理过程中简化入户调查及评审程序给予“绿色通道”待遇。

第十条对被评定为“民政工作示范村”的行政村,局机关各科室在安排项目时给予优先考虑,有资金安排的上浮20%。

第十一条县民政局、乡镇(开发区)民政办将“民政工作示范村”评定资料立卷归档管理。档案材料包括申请评定报告表、评审会议记录、表彰命名文件等资料。

第十二条评定工作列入乡镇(开发区)民政办年终考评加分项目,每增加1个“民政工作示范村”加3分,以此类推。

第十三条“民政工作示范村”实行年检制度,年检时间一般与年终考评工作同时进行,具体由县民政局会同乡镇(开发区)民政办组织实施。年检时严格按照评定条件进行审查、复核,年检达不到“民政工作示范村”评定条件的,应当摘牌,同时设立“一票否决”门槛:当低保户申请时发生虚假行为“骗保”或骨灰跟踪管理出现乱葬滥埋现象的,必须摘牌。并取消该村相关优惠服务措施,相关乡镇(开发区)民政办年终考评时加倍扣分。年检达到“民政工作示范村”条件的,将给予奖励。

第四章附则

第5篇:年终考评意见范文

加强制度建设,提高服务群众的满意率

继续抓好值班首问首接制,街道办大厅总值班室,值班人员要认真做好群众来访接待工作,登记好来访对象的诉求,告知办理单位和有关程序或转办,负责核对当日上午、下午街道干部、职工签到及在岗情况,对已签到或他人代签而又未在岗的记录在案。为干部职工考勤提供真实依据。加强窗口单位形象建设,做好按时到岗、着装整齐、态度热情,证照齐全,切实提高服务水平,让群众满意。

加强效能督查,切实转变工作作风

街道效能督查小组,要充分发挥监督、督查作用,定期或不定期对干部职工在岗情况、完成本职工作情况、完成街道中心工作任务情况进行督查,并将督查结果反馈给街道领导。建立督查反馈通报制,对未请假、未在岗的、未完成工作任务的予以通报批评,对工作认真负责、较好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的予以通报表扬,并将通报情况作为年终绩效考评的一项重要内容,切实转变干部工作作风。

认真开展绩效评估,推进各项工作的完成

认真按照街道制定的年度绩效考评方案,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各单位、各村、各部门完成各项工作目标任务情况,对未完成目标工作任务的,要求限时完成,并要求提出整改意见,并作为年终考评的重要依据。

第6篇:年终考评意见范文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以区市廉政风险防控意见为指导,以卫生系统政风行风建设、群众评议机关和干部作风及“三好一满意”活动为载体,通过推行医患双方签署拒收(送)“红包”协议书制度,狠刹收受“红包”之风,净化诊疗环境,为群众营造更加温馨的就医环境,提供更加优质、放心、安全的诊疗服务,不断提升患者满意度,赢得群众信赖。

二、实施范围

各县(市、区)医疗机构及市卫生局所属各医疗机构均要严格执行医患双方签署拒收(送)“红包”协议书制度。

三、实施步骤

医患双方签署拒收(送)“红包”协议书制度自文件下发之日开始启动执行,分三个步骤实施。

(一)学习宣传

1、向医护人员宣传。各医疗单位要组织全体医护人员认真学习自治区卫生厅《关于在全区医疗机构推行医患双方签署拒收(送)“红包”协议书制度的实施意见》的内容,深刻领会推行医患双方签署拒收(送)“红包”协议书制度的重要意义,自觉贯彻执行。

2、向群众和患者宣传。要采取制作宣传单在医院挂号窗口发放、利用电子显示屏和宣传栏张贴、责任医生和护士第一时间告知等多种宣传方式广泛宣传,使群众和患者知晓这项制度的内容、意义和签订流程,积极配合此项制度的贯彻执行。

(二)筹备启动

1、印制承诺书。按照《医患双方入院双向承诺书》参考模板,结合医院实际,印制《医患双方入院双向承诺书》。

2、组织实施。医院成立督导工作组,指导临床各科室医护人员熟悉签订工作流程,确保医患双方履行签字承诺制度执行到位,并存档备案。

(三)督导考核

各医院要把医患双方签署拒收(送)“红包”协议书制度纳入医德考评严格管理,市卫生局将把贯彻落实此项制度工作纳入年终考评的重要内容进行考核,确保此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第7篇:年终考评意见范文

1.涉及医院的劳动纪律的有关事项。

2.涉及浮动工资二级分配的有关事项。

3.有关服务质量与道德修养的考核细则。

4.设计医疗差错方面的有关事项。

5.涉及年终考评的有关事项。

6.其他未及违反医院制度规定的处理办法。

二、操作办法:

1.本办法的执行牵头人具体科室负责人,在执行本办法时要严肃认真、严格,并及时把本科室人员违反本办法的处理意见以书面形式向药械科主任报告。

2.对于违反本规定的人员,除按医院有关规定执行外,同时执行本办法,根据考核情况与当月浮动工资挂钩。

3.全科工作人员有权监督科主任对本办法的执行情况和带头行为。药械科主任的“违规”行为可直接向医务科汇报;具体科室主任的“违规”行为可向药械科主任汇报。

三、主要内容:

1.劳动纪律方面

依据:《医院关于劳动纪律的有关规定》

(1)迟到、早退一次罚款5元。

(2)上班溜号、不按时签到、不签到、代签到一次罚款10元。

(3)空岗位一次罚款50元。

(4)休假超过5天(不含5天)扣除当月全部浮动工资。注:包括事假、病假探亲假、婚假、丧假、独生子女护理假。不包括公假、存班。

2.服务质量与职业道德方面

依据:《xx市xx医院医德医风管理条理》

《xx市xx医院医技人员职业道德行为规范》

《放心药房建设规范》

(1)服务态度生硬、顶撞病人,产生不良影响者,一次罚款50元。

(2)职工之间吵架一次罚款50元。

(3)上班干私活、打扑克等罚款20元。

(4)上班衣帽不整,不佩带胸卡者一次罚款5元。

3.工作质量与医疗差错方面

依据:《xx市xx医院药械科工作制度》

《xx市xx医院质量管理办法》

《xx市xx医院质量管理处罚标准》

(1)窗口单位计价差错一次罚款20元,并多退少补部分由当事人个人承担。

(2)窗口单位投药差错一次罚款20元,并由当事人个人承担一切损失。

(3)药库药品质量把关不严,不合格药品流入一次,保管员、质检员、科主任各罚款20元。

(4)煎药室未完成一次煎药任务,罚款当班人10元。

(5)煎药室煎药当日下午3:30时前所抓汤剂,务必当日煎出,否则一次罚款10元。

4.执行政策方面

依据:《医院管理规范》

(1)执行医院规章制度不到位或不执行者一次罚款10元。

(2)不服从领导和不服从工作安排一次罚款10元。

四、执行本办法的程序

本着实事求是,求真务实的态度,各具体科室负责人在每月25日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拟定好各有关事项、内容和基本意见的综合汇总,报药械科主任签字后执行。

第8篇:年终考评意见范文

临近年底,今年十大体系建设各项工作进入冲刺阶段。为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抓好工作落实,确保今年十大体系建设各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现就做好当前几项工作通知如下:

一、要积极配合做好十大体系建设年度考评工作。今年市里十大体系建设年终考评将于12月下旬开展,我县也将在12月底开展。各牵头、责任单位要认真对照县委、县政府《关于纵深推进年“十大体系”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发号)精神,对今年所做的十大体系建设工作先行开展全面盘点和自查自评,特别是要把年底前要做的工作进一步细化分解,增补措施,抓好落实,在此基础上认真做好总结,并积极配合考评组做好考评工作,防止走过场。

二、要争分夺秒加快十大体系物质载体建设。各牵头、责任单位要进一步加大对物质载体建设工作的调度力度,特别是市里调度的09年廉租房建设、青少年活动中心两大载体项目要确保年底完成。各项目责任领导要到项目点上督促进度,帮助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中存在的问题。要把物质载体项目建设与县“百日大会战”活动结合起来,在领导力量的安排、资金的调度、物资的保障和对项目的服务上统筹安排,凝心聚力推进项目建设。特别是要抓紧未开工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在办理有关手续上要特事特办,提高效率;对在建项目,要加班加点赶进度,实行交叉施工,立体推进,科学调度;对有望年内完工的项目,要加快进度,确保完成。与此同时,各牵头、责任单位还要尽早谋划一批新的物质载体项目。

三、要进一步加大十大体系建设工作的宣传力度。各牵头、责任单位要进一步总结和宣传好十大体系建设成果,掀起宣传十大体系建设工作的新热潮,为纵深推进十大体系建设工作营造更为浓厚的氛围。

四、要抓紧谋划年的十大体系建设工作。各牵头、责任单位要仅仅围绕省委常委、市委书记潘逸阳提出的“形成载体、形成机制、形成环境”的工作思路,在做好今年工作的基础上,结合各自实际,科学谋划好明年十大体系建设的工作目标、工作重点和主要措施。要创新思路,加强调研,注重吸收和借鉴长珠闽特别是珠三角和海西经济区先进城市的经验,认真研究破解我县经济社会发展节点难点问题的具体措施,进一步彰显体制机制创新的作用。请各体系和“三进”服务站于12月25日前将明年工作思路上报至县十大体系办。

第9篇:年终考评意见范文

(一)、按护士规范化培训及护士在职继续教育实施方案抓好护士的“三基”及专科技能训练与考核工作

1、重点加强对新入院护士、聘用护士、低年资护士的考核,强化她们的学习意识,护理部计划上半年以强化基础护理知识为主,增加考核次数,直至达标。

2、加强专科技能的培训:各科制定出周期内专科理论与技能的培训与考核计划,每年组织考试、考核2—3次,理论考试要有试卷并由护士长组织进行闭卷考试,要求讲究实效,不流于形式,为培养专科护士打下扎实的基础。

3、基本技能考核:属于规范化培训对象的护士,在年内16项基本技能必须全部达标,考核要求在实际工作中抽考。其他层次的护士计划安排操作考试一次,理论考试二次。

4、强化相关知识的学习掌握,组织进行一次规章制度的实际考核,理论考试与临床应用相结合,检查遵章守规的执行情况。

(二)、加强人文知识的学习,提高护士的整体素养

1、组织学习医院服务礼仪文化,强化护士的现代护理文化意识,先在护士长层次内进行讨论,达成共识后在全院范围内开展提升素养活动,制定训练方案及具体的实施计划。

2、安排全院性的讲座和争取派出去、请进来的方式学习护士社交礼仪及职业服务礼仪。开展护士礼仪竞赛活动,利用“5.12”护士节期间掀起学礼仪、讲素养的活动月,组织寓教寓乐的节日晚会。

(三)、更新专业理论知识,提高专科护理技术水平。随着护理水平与医疗技术发展不平衡的现状,各科室护士长组织学习专科知识,如遇开展新技术项目及特殊疑难病种,可通过请医生授课、检索文献资料、护理部组织护理查房及护理会诊讨论等形式更新知识和技能。同时,有计划的选送部分护士外出进修、学习,提高学术水平。

二、加强护理管理,提高护士长管理水平

(一)、年初举办一期院内护士长管理学习班,主要是更新管理理念、管理技巧及护理服务中人文精神的培养,当今社会人群对护理的服务需求,新的一年护理工作展望以及护士长感情沟通交流等.

(二)、加强护士长目标管理考核,月考评与年终考评相结合,科室护理质量与护士长考评挂钩等管理指标。

(三)、促进护士长间及科室间的学习交流,每季组织护理质量交叉大检查,并召开护士长工作经验交流会,借鉴提高护理管理水平。

三、加强护理质量过程控制,确保护理工作安全、有效

(一)、继续实行护理质量二级管理体系,尤其是需开发提高护士长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同时又要发挥科室质控小组的质管作用,明确各自的质控点,增强全员参与质量管理的意识,提高护理质量。

(二)、建立检查、考评、反馈制度,设立可追溯机制,护理部人员经常深入各科室检查、督促、考评。考评方式以现场考评护士及查看病人、查看记录、听取医生意见,发现护理工作中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

(三)、进一步规范护理文书书写,从细节上抓起,加强对每份护理文书采取质控员—护士长—护理部的三级考评制度,定期进行护理记录缺陷分析与改进,增加出院病历的缺陷扣分权重,强调不合格的护理文书不归档。年终护理文书评比评出集体第一、二、三名。

(四)加强护理过程中的安全管理:

1、继续加强护理安全三级监控管理,科室和护理部每月进行护理安全隐患查摆及做好护理差错缺陷、护理投诉的归因分析,多从自身及科室的角度进行分析,分析发生的原因,应吸取的教训,提出防范与改进措施。对同样问题反复出现的科室及个人,追究护士长管理及个人的有关责任。

2、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强调二次核对的执行到位,加强对护生的管理,明确带教老师的安全管理责任,杜绝严重差错及事故的发生。

3、强化护士长对科室硬件设施的常规检查意识,平时加强对性能及安全性的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维修,保持设备的完好。

四、深化亲情服务,提高服务质量

(一)、在培养护士日常礼仪的基础上,进一步规范护理操作用语,护患沟通技能。培养护士树立良好的职业形象。

(二)、注重收集护理服务需求信息,护理部通过了解回访卡意见、与门诊和住院病人的交谈,发放满意度调查表等,获取病人的需求及反馈信息,及时的提出改进措施,同时对护士工作给予激励,调动她们的工作积极性。

五、做好教学、科研工作

(一)、指定具有护师以上职称的护士负责实习生的带教工作,定期召开评学评教会,听取带教教师及实习生的意见。

(二)、各科护士长为总带教老师,重视带教工作,经常检查带教老师的带教态度、责任心及业务水平,安排小讲课,了解实习计划的完成情况,做好出科理论及操作考试。

(三)、护理部做好实习生的岗前培训工作,不定期下科室检查带教质量,每届实习生实习结束前,组织进行一次优秀带教老师评选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