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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大工程方案审批意见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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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大工程方案审批意见

第1篇:危大工程方案审批意见范文

一、指导思想

坚持贯彻执行党的十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牢固树立“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的红线意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大力实施安全发展战略,全面认识经济社会发展对安全生产工作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着力推进安全生产监管体制机制改革创新,着力构建“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着力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着力完善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推进安全生产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确保到2020年安全生产状况实现根本性好转。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科学发展。以XX市经济社会发展状况为依据,确定我市安全生产五年发展的基本目标,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科学编制全市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

(二)坚持继承创新。在我市现有安全生产水平的基础上,结合产业结构高危行业比重较大、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偏低的现状,围绕国务院确定的“到2020年,全国安全生产状况实现根本性好转”目标,做好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的编制工作。

(三)坚持统筹兼顾。在确定规划指标、安排规划项目时,既要做好与本级政府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的衔接,又要注重与上、下级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的衔接,同时,还要保持与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的衔接。

三、主要内容及分工

《XX市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既是XX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的重点专项规划,也是关于全市安全生产整体工作的综合性规划,规划期为五年。主要内容包括:1、安全生产现状与形势;2、指导思想与目标;3、规划重点任务;4、重大工程(项目);5、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等。

(一)《XX市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内容涉及的部门多、领域较广,本着分工协作的原则,由市安委办牵头组织规划的编制,涉及综合监管行业的规划,由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规划建设局等市安委会成员单位协调配合,并按照工作职能负责编写有关内容;涉及市安监局直接监管行业的规划,由市安监局有关科室和局属单位编写相关内容。

(二)各县(区)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按当地政府的要求,分别由各县(区)安委会办公室组织编制,同级政府相关部门予以配合。各地要将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列为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的专项规划。

四、工作安排

全市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大致分为五个阶段:

(一)调查研究和文本起草阶段(2014年10月~2015年12月)。

1.进行全市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总体框架的调查研究和初步设计。

2.相关行业、市安监局相关科室就所监管行业安全生产的发展规划提出建议(素材)。

3.在总体框架设计基础上,提出全市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的基本思路,起草规划文本(草案)。

(二)衔接协调阶段(2016年1月~3月)。

完成与全省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和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的衔接和论证。

(三)公开咨询阶段(2016年4月)。

通过网站和其他媒体,印发“征求意见稿”等方式,广泛征求专家学者、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

(四)专家论证阶段(2016年5月)。

1.组织评审委员会对规划文本(草案)进行论证和评审。

2.根据社会各界的咨询意见和专家评审意见,对“十三五”规划文本作进一步修改和完善。

(五)审批阶段(2016年6月~8月)。

XX市安全生产“十三五”发展规划文本报市政府审核后。

五、组织领导

(一)成立全市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协调规划编制工作中的重要事项。

组长:

副组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安监局综合科,具体负责规划编制的统筹、协调、组织、编写等工作。

第2篇:危大工程方案审批意见范文

一、2013年主要工作

去年我局全面落实各项环保任务,环保工作成绩斐然,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新进展。

(一)取得的主要成绩在全市共同努力下,我市环境质量、环境建设和环境管理再上新台阶。

1.环境质量继续保持全国一流水平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为100%。2013年,按《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3)评价,一级标准302天,二级标准64天。2013年8月20日,环境保护部公布的《2013年上半年环境保护重点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状况》中,在113个重点环境保护城市中环境空气质量最好,是唯一达到一级标准的城市。水环境质量总体良好。我市南渡江龙塘段、永庄水库等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国控、省控地表水的水质监测断面水质均达到相应的国家标准,水质达标率为100%。近岸海域海水水质优良。主要指标达到相应的功能区要求,假日海滩浴场水质质量均达到三类以上标准。声环境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四类噪声功能区均达到相应指标要求。区域环境噪声平均等效声级为55.0分贝;交通干线噪声平均等效声级为68.0分贝。

2.各项环保考核成绩优异去年,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得分99.0分,连续23年名列全省第一。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考核、生态省建设工作得分分别为97.19分和92.5分,考核等级都为“优”,继续名列全省第一。我局被授予“全国减排先进集体”和“全国环境统计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荣获依法行政考核先进单位,12369环保举报热线荣获全国12369环保举报热线“优质服务窗口”。

3.召开全市第一次环境保护大会组织召开第一次环境保护大会,部署“十二五”期间全市环保工作,签订“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责任书,这是我市环境保护历程中一个重要的里程碑。

4.率先实施空气质量新标准率先在全省实施空气质量新标准,9月底完成所有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点设备安装并开展试运行,6月5日按新标准对外空气质量监测信息,11月1日对外空气质量实时监测信息。“在全省率先公布PM2.5监测数据,环境空气质量列全国环保重点城市第一。”被评为2013年度十大新闻。

5.不断完善环境保护规划体系组织编制并报请市政府批准,出台了《“十二五”环境保护规划》、《环境保护三年行动计划》和《南渡江流域土地整治重大工程项目环境保护不开发区域规划》等规划,进一步强化规划先行、环保优先的理念,将环保规划任务落实到具体项目,逐年稳步推进。

6.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队伍建设深入开展环保系统“规范建设年”活动,完善了环保系统的制度体系、管理体系、培训体系、监督体系和考评体系“五大”体系。进一步提高办文、办事、办会水平;狠抓作风建设,提高服务效能,进一步提升环保队伍形象。

(二)主要工作情况2013年,我局以巩固和深化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创建成果为抓手,加强环境监管,强化环境法治,建立长效机制。

1.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规划任务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第七次全国环境保护大会精神,推动环保事业新发展。

(1)召开第一次全市环保大会去年3月31日,组织召开了第一次环境保护大会。大会提出了我市“十二五”环保工作总体思路、环境保护目标和主要工作任务。会上市政府与四个区政府、威立雅水务有限公司等重点减排企业签订了“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责任书,建立了环保目标责任制。

(2)落实书记办公会议精神为贯彻落实去年5月29日省委常委、市委书记主持的书记办公会议精神,我局先后制定并报市政府批准,印发《大气污染联防联控任务分解表》、《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大气颗粒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扬尘污染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调查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点周边大气污染源,组织开展大气环境综合整治。6月5日,召开实施环境空气质量新标准新闻会,展示一流的空气质量,积极参与城市营销。

(3)实施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制定《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为确保规划落地,组织编制《环境保护三年行动计划》,按照“规划项目化,项目工程化”的思路,把环保规划任务落实到具体项目上。制订年度实施计划,每年实施一批项目,逐年提升环境质量和环境管理水平。积极开展环境空气质量PM2.5一级达标对策研究等专题研究,确保在加快转型发展中,环境质量始终保持一流水平。

2.完成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复核验收充分发挥环保统一监管职能,顺利通过了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国家现场复核验收。

(1)做好复核现场迎检组织修改环保模范城各专题报告、特色报告,对26项指标开展自评估,完善支撑材料。编制并报请市政府印发《迎接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复核验收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组织各相关单位迎接6月12-14日环境保护部组织的现场复核验收。

(2)抓好复核整改工作针对现场复核组提出的整改事项,我局制定并报市政府印发《落实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现场复核整改意见的工作方案》,协调各部门认真抓好整改,特别是医疗废物处置中心已于去年7月16日正式动工建设,市编委增加了市级环境保护系统人员编制,达到国家西部标准化建设要求。

(3)做好后督察迎检按照国家要求报送我市落实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现场复核意见整改工作总结,并完成落实整改的档案资料,组织做好9月27-28日环境保护部华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的后督察工作。12月26日,复核整改工作通过省国土环境资源厅全面复查。

3.深化服务意识,优化经济发展紧紧围绕“项目建设年”要求,积极参与决策,强化环境准入,加强环保服务,推进经济转型升级。

(1)严把环境准入关口认真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全年共审批项目992个,其中上报省国土环境资源厅项目初审79个,本局审批572个,各区环保局审批341个;共验收项目549个,其中上报省国土环境资源厅项目验收初审3个,本局验收366个,各区局验收180个。大力推进区域规划环评,云龙产业园区、红旗镇、三江镇规划环评通过评审,开展美安科技工业园等控制性详规的规划环评,推动区域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优化。

(2)提高行政审批效能梳理并优化项目环保审批程序,对建设项目从申报建设到竣工验收阶段,由我局负责办理的7个审批事项的审批流程和时限进行压缩,经简化程序后,审批时限比原先缩减40%,审批效率得到较大提升,为我市“项目建设年”工作提供有力支持。

(3)优化经济服务水平结合“项目建设年”工作,加大对重点项目服务力度,主动指导和帮助企业完善各项环保审批手续。开辟“绿色审批通道”,采取特事特办、专人跟踪、领导督办等方式,加快项目环评审批。对由省国土环境资源厅审批的重点项目,落实专人提前对接,跟踪服务,为企业排忧解难。

4.抓好污染减排,转变发展方式加强主要污染物减排的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确保减排任务如期完成,为可持续发展预留空间。

(1)全面落实减排工作责任组织编制并上报市政府批准,出台了《“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方案》及《2013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计划》,明确我市“十二五”及2013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任务,细化各部门工作职责。市政府与4个区政府、25个市直属单位、31个重点减排企业签订了“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责任书,落实各项减排工作责任。

(2)全力推进减排重点工程深挖工程减排潜力,重点做好城市污水处理厂的升级及扩建工作。目前,长流污水处理厂(一期)后续2.5万吨处理设施已经完成安装并通水试运行,英利二期废水处理厂(日处理能力为7500吨/日)已建成调试,海风堂食品有限公司深度治理工程已初步完成。

(3)大力推进循环经济和清洁生产在工业企业中积极推广余热余压余气利用、废水回收、废弃物无害化处理等清洁生产工艺和技术,全面、有序推进我市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去年共完成24家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评估工作,2家企业通过清洁生产验收,有力推动循环经济发展,提高资源利用效率。2013年我市预计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为1.981万吨,二氧化硫排放总量为0.1722万吨,氨氮排放总量为0.4597万吨,氮氧化物排放总量为1.0637万吨。全部指标控制在省给我市下达的2013年度减排指标内(即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氨氮、氮氧化物的排放总量分别控制在2.0441万吨、0.22万吨、0.4741万吨、1.121万吨内)

5.强化污染防治,提升环境质量围绕让人民群众“喝上干净的水、呼吸清新空气、吃上放心的食物”的目标,全力做好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1)开展饮用水水源地环境整治一是加强规划建设。完成甲子镇九尾水库等9个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规划技术报告的编制及专家评审,完成龙塘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和永兴镇等7个典型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警示标志设施建设。二是加强检查整治。开展湖库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专项执法检查工作,查处违法行为,保障饮水安全。组织关闭永庄水库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内2个废旧金属回收项目。三是加强基础工作。开展2011年度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环境状况的评估和上报。迎接省人大对龙塘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的立法调研工作。

(2)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一是加强机动车污染防治。在全面开展机动车环保标志管理工作,《关于领取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的通知》,积极开展预约服务和上门服务。截止去年底,全市共发放黄绿标20.96万个,其中绿标19.54万个,黄标1.42万个,核发率达66.7%。从去年9月开始,在解放路实行高排放机动车第一阶段区域限行。二是加强扬尘污染防治。组织开展施工工地扬尘、交通道路扬尘、地面扬尘、堆场扬尘、采石场和石材加工厂扬尘的整治。

(3)开展“安静工程”噪声污染整治一是加大查处噪声违法行为。我局牵头,与市公安、城管、工商、文体等多部门联手巡查执法,有效遏制各类噪声扰民行为。全年我局共受理噪声投诉6495件次,出动执法人员2359人次,查处率100%。二是开展“绿色护考”环境噪声专项整治。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一个月的环境噪声污染专项整治行动,为广大考生创造一个良好的学习、生活、休息环境。

6.严格环境管理,保障环境安全认真履行职责,加强环境监,切实解决群众最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环境问题。

(1)规范环境管理以排污许可证为抓手,督促排污企业完善环保手续和规范环境管理。全年共发放排污许可证1052份,其中本局572份,各区环保局480份。按照《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方案》要求,严格危险废物产生、贮存、处置企业的环境监管,组织企业认真自查,完善制度,规范管理,切实落实华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对我市2011年度危废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提出问题的整改。监督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转移工作,转移危险废物1825.06吨,废矿物油529.97吨,医疗废物1592.91吨。在我市辖区内全面排查存在环境风险的涉危险化学品企业,开展危险化学品企业风险评估工作。

(2)强化环境执法按照国家、省的统一部署,认真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规模化畜禽养殖整治、危险废物专项治理、橡胶加工业专项检查等专项工作,加强对重金属排放企业、污染减排重点行业、危险废物产生和处置企业存在的环境违法问题进行集中整治,依法严肃查处一批典型违法案件。全年共出动执法人员1473人次,检查企业627家,立案处罚118宗,罚款552.7万元,申请法院强制执行55宗,有效遏制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办理行政复议案件3宗,行政诉讼案件2宗。

(3)严格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制定2013年度辐射环境监察工作方案和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综合检查专项行动方案,组织对辖区内45家核技术利用单位进行了辐射安全检查,进一步掌握涉源单位的辐射安全管理情况,责令部分环保手续不齐全和管理不规范的企业进行整改,不断规范我市核与辐射安全管理。目前全市涉源单位辐射安全许可证持证率达90%以上。(4)积极解决群众投诉全年共受理各类群众投诉7326件次,其中省、市转办件和群众件123件,12345政府服务热线转来投诉3112件次,查处率100%;12369环保投诉热线投诉4091件次,已查处4081件次,查处率99.8%。

7.推进生态保护,统筹城乡环境积极开展生态环境建设,全面推进城乡环境保护工作。

(1)加强南渡江流域生态保护开展南渡江流域土地整治重大工程生态环境保护调查,编制《南渡江流域土地整治重大工程不开发区域规划》,划定“禁止开发区、限制开发区、一般生态敏感区及可开发区域”,促进整治区域生态保护和可持续发展,为打造生态与文化示范基地奠定坚实基础。制定《南渡江龙塘—定安—澄迈段环境保护调查工作方案》,完成澄迈段、定安段境内调查工作,加强南渡江区域生态环境保护联防联控。

(2)推进农村生态环保工作通过高标准规划、加强污染控制、加大环境整治,推进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积极开展计划单列镇生态环保工作,推动云龙镇建设环境友好、生态美化示范镇。落实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资金,完成甲子镇益民村环境整治项目,演丰镇连片整治方案设计,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扎实有序进行。组织完成规模化畜禽养殖场调查,开展畜禽养殖业专项环境执法检查,加强农村污染防治工作。

(3)开展农村绿色创建工作组织完成2013年度“生态文明乡镇”和“农村小康示范村”创建工作,向省国土环境资源厅推荐小康环保示范村13个,生态文明乡镇1个,其中被命名“小康环保示范村”10个。

(4)开展东寨港红树林保护区污染整治制定《东寨港红树林自然保护区周边陆源污染源调查工作方案》,联合美兰区政府完成红树林自然保护区周边演丰镇、三江镇和大坡镇等三个镇区共25家污染源的调查,加强东寨港红树林保护区的污染整治工作。

8.增强能力建设,提升管理水平加强环境监测、监察、执法和宣教能力建设,全面推进标准化,逐步完善我市环境保护监管体系。

(1)加强环境监测一是认真履行监测职责。围绕“三个说清楚”,为环境管理提供详实、准确、全面的监测数据,全年共获取各类监测有效数据81289个。通过计量认证复核,检测项目从255项增加到277项。二是全面实施空气质量新标准。积极协调落实4个环境空气监测子站PM2.5监测设备资金,开展设备的选型、招投标、安装、试运行等工作。9月底完成全市5个子站新标准监测能力建设,11月1日开始实时监测信息,12月完成新的空气监测数据传输网络与信息系统国家联网建设工作。三是开展科学研究。和南开大学联合开展大气颗粒物源解析研究,为我市制定有针对性的环境管理政策和污染防治措施提供科技支撑。

(2)加强环境监察一是加强环境监管。加强对全市饮用水水源地和重点排污企业的监管监察,特别是对污水处理厂、重金属排放、使用核与辐射、规模化畜禽养殖、危险废物产生和处置等企业的监管监察,每月巡察不少于1次,确保环境安全。二是做好年度排污申报登记。重点工业企业和污水处理厂排污申报率达100%,重点污染源档案完整率达100%。三是全面推进排污费核征工作。我局对市区混凝土搅拌站首次开征排污费。全年共征收排污费360.5万元。

(3)加强环境信息和宣教一是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环保宣传活动。组织做好国家环保模范城复核迎检宣传工作,完成环保模范城市复核专题片和宣传画册的制作。协调新闻媒体做好机动车“黄绿标”宣传发动和跟踪报道。与广播电视台在万绿园联合举行“我爱生态岛”2013环保嘉年华活动。深入新海学校等学校开展中小学环境教育活动。组织开展“6.5”世界环境日、节能宣传周、安全生产咨询日等环保宣传活动。二是加大环保信息报送力度。共向环境保护部、省国土环境资源厅、市委、市政府、市效能办等报送信息439篇,采用226篇,发表580篇次。编辑了40期《环境保护舆情信息》以及42期《环境保护简报》。三是开展“绿色社区”创建工作。佳元·天上人间小区、海关小区、海怡豪园小区等3个小区被评为2011年度绿色社区。

(4)加强环境应急加强应急机构及应急队伍的建设,完善突发环境事故应急响应机制,配备应急装备和设备,不断提升环保队伍应对突发环境事故的处理能力,并通过我市基层应急队伍建设检查考核。组织开展2013年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演练,对演练活动进行远程视频实时传输,实现指挥部向现场监测人员指令,对现场监测工作进行全程指导,切实检验和锻炼了我市环境应急队伍快速反应和协同作战的能力。

9.加大队伍建设,提高管理效能

围绕科学、务实、廉洁、高效的服务型机关建设,不断创新管理。

(1)开展规范建设年活动开展环境保护系统“规范建设年”活动,通过构建和完善全市环保系统的制度体系、管理体系、培训体系、监督体系和考评体系“五大”体系,使管理制度更加完备、管理手段更加先进、管理方式更加科学、管理行为更加规范,将全市环境保护系统工作纳入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的发展轨道,实现管理流程化、标准化、精细化目标。

(2)开展作风建设整顿年活动制定整治方案和计划,召开全局干部职工动员部署大会,认真开展集中整治“庸懒散贪”专项工作。通过广泛征求意见、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和讨论会、撰写剖析材料、接受群众评议等方式,深入查摆和整改思想作风、领导作风、学风、工作作风、生活作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增强全体干部职工尤其是党员干部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创新意识、群众意识,真正做到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不出事。

(3)深化强区扩权工作根据市政府进一步下放行政权项的精神,我局将辖区部分建设项目排污许可等6项环境保护行政权项下放到各区环保局,将部分建设项目环保监督处罚权等环境保护行政权项下放到高新区管委会和综合保税区管委会。下放的建设项目共有农田改造项目等共28类。采取举办业务培训班、各区环保局派员到市级环保部门跟班学习等多种方式,加强基层环保队伍的业务指导和培训,提高基层环保队伍依法行政的能力。在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也看到我市环保工作存在的不足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局部水污染尚未消除;二是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工作需进一步加强;三是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较薄弱;四是环保能力建设尚未达到国家标准。

二、2014年工作思路

2014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全市环境保护系统要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全面开创环境保护工作新局面,为建设“四宜三养”最精最美省会城市和“首善之城”提供环境支撑。

1.优化空间开发格局一是加强环保规划。组织编制《环境保护总体规划》,科学制定分区域的发展战略。组织编制《南渡江流域生态保护和环境综合整治规划》,为加强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合作提供规划依据。组织实施《环境保护三年行动计划》,落实2014年环境保护重点项目和工作任务。二是强化环评管理。严格环境准入,从源头上把好环评审批关,遏制“两高一低”建设项目,力促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推进规划环评,深入开展美安科技工业园、东寨港旅游区等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推动区域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优化。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完善“绿色通道”等重点项目服务机制,全力支持重点项目建设。加强对环评机构的日常考核,进一步规范环评市场。三是抓好总量减排。编制2014年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计划,组织落实年度减排目标任务。督促威立雅水务有限公司白沙门污水处理厂按期完成除磷脱氮升级改造,大力推进农业面源减排工程建设,督促22家重点企业完成清洁生产审核验收。全面实施机动车环保标志管理,继续扩大对高排放机动车区域限行的范围。规范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的运行管理。抓好减排统计、监测、考核体系建设。完善部门协同推进减排机制。

第3篇:危大工程方案审批意见范文

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管控。进一步强化危险化学品领域综合安全管控。重点抓好隐患治理和制度落实。经营环节,要重点加强经营过程监控。使用环节,要重点开展危化品使用单位的使用场所、使用量及使用过程的监管。运输环节,要重点加强对车辆驾驶员教育培训、持证上岗和车辆状况的监管。处置环节,要重点推进废弃危化品的相对集中和无害化处理,确保处置过程不发生安全和环境污染事故。全面推广危险化学品安全责任保险。目前,危化品安全责任保险已经结束试点阶段,进入全面推广的关键时期。根据市保监局、市安监局、市环保局、市金融办关于本市全面推广危化品安全责任保险的通知要求,要建立政府、企业和保险公司三位一体的综合互动的安全生产风险防控体系,实现危化品生产、储存、重大危险源使用单位投保率100%全覆盖。同时,要积极推动经营市场投保,扩大安全责任保险覆盖范围。加强200万以下小型建筑施工安全管控。镇规建办要加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全程管控,严格执行建设工程报建、设计文件审批、工程报监、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备案等各个环节的建设工程安全审核,强化对建设工程安全的前置审批情况的检查,严禁未批先建的行为。深入整顿和规范本镇建设市场,重点整治招投标、违法分包和转包、资质管理等,规范建设、施工、监理等建设各方的安全生产行为。全面落实现场施工作业持证上岗制度,电焊、气焊、电工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同时要落实管理人员和劳务作业人员培训和考核制度,逐步实现企业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安全监督人员和建筑务工人员通过安全知识和基本技能培训和考核。加强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生产安全管理,认真排查治理起重机、吊装、脚手架等设施设备存在的安全隐患,加大工地施工检查、巡查和动态跟踪力度,堵住质量、安全管理漏洞。加强消防领域安全管控。要加强监督检查力度,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各类人员密集场所要要移交公安消防部门坚决实行停产停业整顿,特别要重点加强对商市场、影剧院、宾旅馆、歌舞厅、福利院、学校、地下空间(有经营行为的)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和整治,严肃查处锁闭、封堵或占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违法行为,及时消除火灾事故隐患。推动社会面网格化管理和单位户籍化管理,全面开展社会面火灾防控工作,落实社会单位“四个能力”建设,重点开展对“城中村”、“村中厂”、“群租房”、“小物流”、“四违”生产经营场所等消防基础设施先天不足区域、场所的检查治理,督促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保障措施。加强民爆物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管理,依法打击非法运输、储存、销售、使用民爆物品和烟花爆竹的行为。加强交通运输安全管控。开展交通运输工具的安全检查,加强运输工具的管理和维护,坚决杜绝带病运行的现象。加强营运车辆技术状况、营运车辆驾驶人作业资格和危险化学品运输的安全监管,配合相关部门依法查处客运车辆挂靠经营、非法客运车辆违法载客以及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超载、超速、不按规定的通行时间、路线行驶的违法行为。加强对危险化学品、渣土车、搅拌车、环卫车、校车等五类重点运输车辆的管控,加大对超载、超员、超速、疲劳驾驶、酒后驾驶等易导致群死群伤事故的交通违法行为的宣传。加强铁路道口安全监护、港口企业的安全监管,确保辖区铁路运行和港口装卸生产安全。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管控。要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全面实施持证上岗制度,加大对起重机械、场(厂)内机动车辆及各类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的隐患排查整治力度,实施隐患预警信息动态跟踪。全面开展电梯安全普查工作,推进电梯安全隐患治理,以及电梯安全责任险试点工作。加大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力度,提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安全意识和技能。加强地下空间安全管控。要进一步抓好人员密集型、居住社区内、用于仓储及经营等地下空间的安全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跟踪督促整改,并要加快调整不符合安全规定的地下空间使用业态,从源头上消除不安全因素。加强管线设施安全管控。开展危险化学品输送管线设施安全保护巡查,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做好管线设施的维护工作,加大对占压、损坏、偷盗等各类非法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加强农机安全管控。镇农技中心要加强农机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提升农机所有者、驾驶操作人员和农民群众的安全意识和技术水平,规范收割机安全检验及驾驶人培训工作。提高农机安全监管能力,抓好农机安全生产的源头管理和宣传教育。

推进消防和生产安全薄弱环节专项治理

推进“四违”集中整治。开展全面排查,查清全镇现有“违法用地、违法建筑、违法生产经营、违法施工”的基本情况,并将排查采集的信息数据按“一户一档”的要求制表成册,为治理和长效监管积累基础资料。加强隐患治理,对房屋结构严重损坏、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应立即予以限期拆除;对违法建筑内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公共娱乐、教育培训、人员住宿等非法违法行为的坚决予以取缔;对目前用于生产经营、暂不宜拆除的违法建筑内存在的消防和生产安全隐患予以限期治理。建立长效监管机制,集中排查治理活动结束后,要按照排查治理的工作流程和要求,依托“大联动”平台的发现、查处机制,加强对本地区新增“四违”现象及安全隐患的日常排查治理。推进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深入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深入开展以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交通运输、特种设备、地下空间、管线设施、易燃易爆场所、人员密集场所等行业领域为重点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健全隐患治理保障机制,贯彻落实《市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完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机制,明确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职责,建立事故隐患报告、处置、督办、移送、通报机制。确保隐患治理工作落实,健全重大隐患公告公示、挂牌督办、跟踪治理和逐项销号制度,做到隐患治理责任、措施、资金、时限、查验五落实,确保重点监管单位检查覆盖率达100%,查处非法违法行为整改率达100%,重大事故隐患整改率达100%。强化隐患治理跟踪问责,对没有认真开展排查、积极整改隐患而导致发生人身伤亡或重大经济损失及社会影响的事故单位实行责任倒查。推进村级组织安全责任落实。制订加强村级组织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推动全镇安全生产工作重心下移、关口前移,健全“二级政府、三级网络”的安全管理体制,把“抓基层、抓基础、抓规范、抓队伍”工作落到实处。严格落实村级组织安全管理责任,每个村级组织要建立安全工作领导机构,配好配强安全管理人员,将安全生产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夯实村级安全生产管理基础,建立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宣传教育、检查监督、隐患排查、事故报告和应急救援五项制度,健全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基本情况、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安全检查记录三本台账。切实强化安全生产考核奖惩力度,加强对村级组织安全生产履职考核,特别是对村级组织党政主要领导和安全管理人员的考核,督促村级组织承担起安全监管的责任,有效控制和减少本区域事故的发生。推进职业卫生监管工作。制订行动计划,根据《职业病防治法》及安全监管总局有关规章,制定实施职业卫生监管行动计划以及相关实施方案,做好本镇职业病预防监管工作。加强监督管控,深入开展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职业健康监护、劳动防护用品配备、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情况等专项检查,以此为基础开展分类治理。推进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根据年初制定的安全生产执法检查计划和实施方案,积极开展执法检查。组织开展常规安全检查,加强对重点企业、突出问题、重点时段的专项执法检查,形成安全生产执法监察的高压态势。提升执法监察效能,健全常规检查、专项检查相结合的执法检查工作机制,进一步规范执法记录,完善执法流程,提高人员素质,加强装备配备,强化动态监管,提高执法效能。

第4篇:危大工程方案审批意见范文

规划建设部一直以达到安全生产事故0发生为工作目标,围绕制度体系完善、项目合法合规手续办理、现场安全、环保把控和监督等展开工作,安全管理基本可控。

一、2019年上半年年安全工作开展情况

1、明确总体目标,坚持一岗双责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方针,建立“一岗双责、党政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责任体系,认真贯彻《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的文件精神,做好项目安全标准化与信息化建设,开展安全月活动,加强特种作业、基坑开挖、起重吊装、交叉施工等方面的整治力度,紧盯“极端天气”动态,降低其事故影响范围,强化项目应急能力。

截至目前项目未发生安全生产事故,轻伤0起,事故隐患整改率100%,作业人员受教育率100%,交通事故0起,新发职业病人0人,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总体可控。

2、建立安全管理体系,厘清安全管理责任

根据各项文件与规范内容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对标中国交建、中交城投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修订了公司《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14项安全管理制度通过各项保障措施与过程管控以实现安全管理目标。

根据“一岗双责、党政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责任体制,明确公司各层级安全管理责任,编制了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责任落实与考核机制,以确保安全主体责任能够落到实处。

截至目前公司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20份,安全责任目标完成率100%,预计于2019年12月25日开展年度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

3、管理关口前移、控制安全隐患

严格执行全生命周期方案策划工作,明确项目安全风险与防控措施,形成隐患清单,强化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推动安全生产工作关口前移,有目的、有重点的开展隐患排查并形成记录与资料,每季度开展危险源辨识与评价工作,实现隐患治理“清单化、信息化、闭环化”的动态可追溯管理。

建立危险源、重大危险源清单,明确1、2季度重大危险源3项,建立重大环境因素清单上报季度重大危险源清单2份。人员密集型作业场所统计表2份。

4、强化安全学习、普及安全教育

加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法律法规、行业规范、城投安全管理制度等各项知识学习,同时加强相关人员安全基本常识、安全管理责任、国家法律法规与方针政策方面的了解。

分别开展《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极端天气的认识与应对》安全教育,累计教育40人次。监督总承包部开展安全教育与安全技术交底,截至目前总承包部开展专项安全教育8次,三级安全教育与交底累计教育354人次。

5、加强机械管理、严控特种设备

开展特种设备专项检查,要求总承包部施行大型机械与场内机械一机一档制度,针对施工现场桩工机械、场内机械建立进场验收、人员准入、持续排查的模式,保证其安全生产。完善桥式起重机备案手续,确保人员证件真实有效,对于场内的小型机具统计数量与基本参数并建立台账。

成立专项检查领导小组,针对项目现有的特种机械、大型机械、小型机具、手持机具进行了全面排查,编制现场施工机械设备检查情况表,大型、特种设备统计表各一份,发现相关问题9项,均已整改完毕。

6、开展交通管制、协调交叉作业

项目与既有市政公用道路平交口较多,施工范围内还有其他施工单位与当地村民从事日常活动,为避免外来人员误入施工现场造成不必要的伤亡,同时控制交叉作业产生的安全隐患。公司进行现场考察,确定交通导改、标识、警示标志设置方案,要求在施工现场设置平交道口设置广角镜、警示牌、限速牌等;主要施工便道口设置值班岗亭,并配备交通协管人员值守。

建设项目与区域内其他在建项目签订交叉施工安全管理协议2分,设置交通导改及警示牌350余块,隔离护栏875余米。

7、提升应急处置能力,进行极端天气预警

公司编制综合应急救援预案与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鉴于惠州地处沿海,存在台风、洪涝灾害历史,固公司将台风、洪涝预警工作当成一项动态的、常态的工作来开展,每天从官方渠道了解各类预警信息,以做好应急准备,在预警期间召开安全会议、文件明确管理重点,开展安全检查消除潜在隐患。

上半年公司编制各项应急预案1项,开展防洪防汛应急演练一次,开展预防布控会议2次,开展专项检查3次,发现隐患17处、限期内已整改完毕。截至目前,修订各项应急预案6项,开展火灾触电应急演练一次,开展防洪防汛专项检查一次,发现隐患5处、限期内已整改完毕。通过微信、短信、QQ等媒体渠道台风预警、路径变更等信息60余次。

8、开展隐患排查,坚决落实整改

项目公司对标集团、城投相关制度,编制公司安全检查制度。制度明确检查频率、范围与内容,并统一相关表格形式,对于发现的隐患登记至隐患销号台账中,在规定时间内对整改结果进行复查,确保隐患得到销号,保证相关资料合规、闭合、可追溯性。

截至目前,共开展月度安全检查6次,下发隐患整改控制单6份,发现安全隐患50项,春节前、节后安全检查2次,发现安全隐患11项,各项安全隐患均已按时销号,五一节前安全检查1次,发现隐患5项,隐患整改完成率100%。

9、统一标准化建设、控制现场文明施工

根据中交集团视觉识别系统与中交城投企业文化手册及相关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标准化要求,明确了各类标识标牌样式、项目户外导识、楼层索引、驻地围挡、旗台等样式与工艺标准,临边防护,与临时用电安全防护的材料材质、装配工艺与具体尺寸,在日常施工中采取湿法作业,对于施工现场与便道常配水车进行洒水,确保现场扬尘现象能够得到有效的抑制。

截至目前施工现场搭设围挡4公里,设置安全标识标牌800余块,搭设临边防护1700余米,配置水车5台,设置门禁两处。

10、积极参与、组织各项安全活动

通过节前节后安全专项检查、安全专项教育、机械设备、防坠落、防台防汛、平安交通百日行、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应急管理排查,大反思大整改等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开展,规范各项安全生产工作,提升安全监督管理水平,排查整改事故隐患,减少“三违”现象,依法合规,切实预防各类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发生。

11、开展安全月系列活动

按照国家、中交集团、中交城投及惠州公司《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要求》开展了安全生产月动员会、观看安全警示教育片、安全宣誓签到、安全月专题教育、安全生产知识竞赛、安全月专项检查、安全宣传日、安全月防洪防汛应急演练等多项安全活动,切实提升了项目全体人员的安全意识与安全技能。

二、19年上半年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经过多次安全活动与作业人员进行沟通交流,目前作业人员普遍还存在一些安全意识不到位的情况,对危险源处置措施和应急措施掌握不足的现象。

采取措施:对安全教育方式方法进行改进,以视频教育、ppt讲解等采取多种形式的安全教育,同时多发放安全宣传手册,加强工人思想建设,并于每日班前十分钟安全教育中增加危险源交底与应急措施的比例与时长,确保作业人员有足够的应急能力。

2、存在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方案落实不到位,或安全措施滞后的现象

采取措施:在安全奖惩制度中明确各类方案落实不到位对应的处罚措施,在工程施工的准备阶段、作业阶段加强安全巡查与管控,要求做到平安全管理人员参与到各项节点验收的全过程中,确保方案落实及时有效。

3、部分机械设备安全装置不完善,检查频率较低,档案更新不及时

采取措施:加强机械设备管理力度,配备专人进行管理,完善机械设备进场验收手续,确保进场设备合法合规状态良好,加强过程中维修保养、监督管控,保证其良好的工作状态。

4、项目临时用电、防雷接地工作未按规范严格落实

采取措施:严格电器原件及防雷接地材料进场验收程序,不合格产品严禁进场,开展对应的安全学习及教育,确保现场雷电及防雷措施符合规范要求,加强临时用电及防雷接地系统安全检查力度,对于发现问题严格进行整改。

5、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

采取措施:按照国家及规范要求编制专项施工方案,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要经过专家评审,修改并经相关人员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严格落实方案要求,施工前要检查现场条件,查看与方案描述情况是否统一,如不统一,则必须修改方案,过程中加强检查频率与力度,确保实施过程与方案相符。

三、19下半年安全管控重点及对策

1、深基坑开挖与支护

下半年生产计划包括多处桥梁基坑施工,深基坑开挖过程中同时涉及到开挖与支护、高空作业、模版安装、起重吊装、临时用电、人机交叉作业等多项安全管理重点,管理难度较大。

对策:严格按照JGJ311-2013《建筑深基坑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相关要求指导施工。对施工方案(经专家论证、审批)进行审核,其中应详细阐述支护方法与过程,并对施工方案安全可靠性的进行评价。实地察看与测量周围建筑物距离,排除其受到影响的可能。开挖后支护需及时跟进,并应加强安全监测,防止基坑坍塌。基坑底部应设置排水设备,防止浸泡使基坑失稳。确定人机作业区域,加强参与施工人员安全教育、劳动纪律的要求,起重吊装作业必须由专业人员进行指挥,开挖过程中设专职安全员监督。做好邻边防护处理,增加警示标语设置,防止高空坠落或坠物伤人。

2、极端天气的预防预控与应急处理

项目地处低纬度,雨量充沛,阳光充足,气候温和,属亚热带季风气候区。年降水量2000毫米,是台风多发地,年平均雷暴日超过80日,属于雷暴多发区。

对策:对特种设备(桥式起重机)、大型机械设备,用枋绳等予以加固,在风力大于12.8米/秒时停止施工作业。由公司组织开展专项安全检查,对其他危险隐患予以排查,务必加强高空搁置物、悬挂物的加固措施。对现场人员住宿临时房屋,在大风来临时撤离住宿人员。临时房屋位置不能选在山体有可能滑坡的位置及遭受雷击的危险。对于已立好的跨越架要进行检查,进行必要的加固,对确有涉及安全隐患的跨越架务必进行拆除。项目部相关人员密切跟当地有关部门沟通,注意跟踪和关注大风的动向,所有项目部人员务必强化值班,确保信息畅通。

3、交叉作业较多,施工机械密集。

项目往来通行车辆多,车速过快,突发事件难以控制,路面施工时,人员机械密集,事故发生能概率增加。

对策:在合同中明确施工便道的各项系数与指标,加大对总承包部交通安全管理的要求,要求其必须加强队伍机械操作手、机动车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力度,确保施工交通安全;对施工场地进行限速,必要的设置减速带,便道线路确定后,保证必要的错车平台、排水设施;急弯、临边一侧安装必备的防撞墩、球面镜等安全措施。路面施工时,相关人员需佩戴好安全防护用品,且施工时需专人指挥机械。

4、满堂支架现浇梁板施工。

从事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经过逐级的教育与指导,并告知从业岗位存在危险性,方能准其从事工作,支架搭设的特种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作业。超过许可风力(六级)时或者遇恶劣天气不得进行支架搭设和悬空的高处作业。用于高处作业的防护措施,不得擅自拆除。登高作业人员正确使用登高作业三件宝: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支架基础地基承载力必须符合方案要求,支架基础按方案要求设置临时排水措施。支架搭设采取防风措施,避免大风天气造成坍塌。支架材料必须进行检测,符合要求方可进场。支架搭设严格按照方案、规范要求控制立杆间距、剪刀撑、搭接长度等安全指标。箱梁作业面设置临边安全防护,基础及支架搭设完成后需经验收方可开始下步工作。

5、桥梁墩柱模板安拆、脚手架搭设与高空作业管理

模板安拆必须严格执行方案要求,安装全部螺栓与对拉杆,模板安装完毕后须经验收后方可浇筑。满足拆模强度后方可拆模,拆模时不能野蛮拆除,在拆除过程中,不能硬砸猛撬,模板落地式应该采取缓冲措施,作业平台及脚手架搭设须严格执行施工方案,确保步距、跨距、层高、搭接方式、脚手板铺装符合方案要求,加强教育与交底,作业人员需按照规范要求正确佩戴安全带,做好原材料检验,确保使用钢管及扣件符合要求,对以上要求严格进行检查,未能按要求作业的逐项下发隐患整改通知单,如未能按要求整改,按制度严格进行处罚。

6、高边坡开挖与支护

严格按照经审批的高边坡防护方案(三级审批)组织施工,逐级开挖,逐级防护,坚决杜绝冒进行为。及时对开挖成形的高边坡进行处理及防护。及时修筑边坡顶部截水沟、排水沟和排洪措施,并按照方案要求落实相应的边坡稳定检测措施。雨季施工时,应加强现场地质检测,做好雨季防坍塌措施。边坡开挖、防护过程中,应关注边坡位移情况,发生异常情况,及时撤离人员机械。                                                                              

四、2019年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1、进一步落实“一岗双责”的责任体系,做到管生产就要管安全,积极发挥全员作用,严格落实2019年安全生产管理目标与安全生产责任,逐级全员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做到责任到点、落实到人,年底对各部门各岗位全年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考核,并根据考核制度进行评价打分,对于考核结果不及格的将进行相应处罚。

2、加强特种设备与大型机械管理

完善特种设备与大型设备进场验收程序,要求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进行出租,并提供经过审批的安、拆方案与定期检测记录,严格相关人员的资格准入制度,确保相关证件真是有效、人证合一,执行特种设备以及一档制度,每台特种设备需有对应的出厂合格证、生产许可证、检测检验报告、维修保养记录、定期监测记录、人员操作证件、使用运行记录,并保证资料及时更新真实有效。

3、加强对极端天气的信息收集和监测预警,根据惠州地区水文气候特征,本地区发生频率较高的极端天气情况主要有:台风、雷雨大风、短时突风、特大暴雨、雷暴对应急救援进行演练或桌面演练,熟悉应急机制,排查大临设施与员工住宿是否满足安全距离,重点关注航吊、钢筋加工厂、沥青和水稳拌合站、现场满堂脚手架及作业平台支架,与各职民工驻地选址、附近居民与鱼塘的距离。观测河道的水位情况与附近山体沉降情况,做好应急逃生准备。

4、增强安全教育培训、提升管理能力

根据安全教育培训计划,结合工期情况开展相应的安全教育内容,提高员工安全素质,加强日常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在QQ群、微信群等在方式发送安全知识小贴士、更便捷的同时也能获取更新的教育资源。

5、防治结合、切实控制安全隐患

按照公司相关制度,开展月度安全检查、半年度安全检查、各专项检查、特殊时期安全检查等多种形式定期不定期安全检查,深入排查施工生产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对于发现的隐患按照“三定”原则下发隐患整改通知单并登记至隐患销号台账中,在规定时间内对整改结果进行复查,直到隐患消除,排除该项风险。

6、开展重要部位、危大工程安全质量专项检点检查深基坑、高支模、作业平台、高空作业、大型设备及施工临时用电的安全管理情况,督促各级单位制定并落实事故隐患治理措施,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第5篇:危大工程方案审批意见范文

一、围绕“工业立县、农业强县、商贸兴县”三大主体战略,人才人事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深入贯彻实施公务员法。

一是公务员登记工作圆满完成。公务员登记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情况复杂,我们按照坚持原则不动摇、执行标准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通、严肃纪律不松懈的要求,认真负责地对全县16个乡镇及党群政府部门的1214名干部进行了档案审核,报市完成了公务员登记审批,离岗备案的247人,建立起了公务员数据库。目前公务员登记工作已基本完成,现正在进行对97年1月1日以后至05年12月31日前调入行政机关的人员进行调查摸底及考试考核工作。二是按照人事部出台的《公务员考核规定》,研究起草了我县新录用公务员到基层锻炼的意见,自05年以来的25名新录取公务员已全部到指定乡村锻炼。

(二)积极为全县经济跨越式发展提供人才人事保证。

去年以来,我局响应县委关于大力加强全民创业发展民营经济的号召,积极为民营企业引进人才打造平台,创造机会。一是先后组织了42家企业参加北京、天津、石家庄、衡水等地人才交流会,达成就业意向3901份,签订就业协议148份,引进中高层次人才246名。二是充分发挥我县人事人才网站功能,为县域企业免费招聘信息。共免费为50家企业人才招聘信息1300多条,有500多名大中专生在网站进行了自我推荐,今年共为民营企业推荐大中专毕业生456名,培养农村实用人才453名,选出能工巧匠2**名,为企事业单位免费人事230人。三是我们分别举办了全县民营企业专场人力资源洽谈会、龙华工业园区专场人才交流会,有87家企业、1800多名大中专生、失业人员、农村富余劳动力参加,共签定就业意向930份、签定就业协议324份。四是制定了《大中专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吸引**籍本科以上学历毕业生就业优惠办法》,有96名本科以上毕业生积极回乡就业。接收省“三支一扶”毕业生6名,其工作生活都得到妥善安排。

(三)进一步做好干部安置工作。

安置工作关系到全县政治稳定和安定团结,是今年的一项重要工作。我局认真按照省市文件要求,采取多项措施,确保了全县干部稳定,一是制定了企业干部思想教育活动的实施意见,深入一线调查摸底,及时掌握情况,实行动态管理。二是及时发放企业干部各项解困资金,今年已发放养老金补贴13.02万元,发放医疗保险补贴10.17万元。三是“八一”建军节期间走访慰问了较困难的企业干部,发放了特困资金600元。四是完成了全年的干部安置任务。

(四)积极开展了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及职称评审聘任工作。

一是开展了全县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组织了13**名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创新能力培训,并取得了较好效果。二是完成了高中级236人、初级276人的计算机培训和23人的外语培训。三是进行了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上报工作。共审核上报高职42名,中职278名,为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员评定职称21名,初职评审工作正在进行中。三是制定了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聘任意见,教育、卫生等系统3017人(其中教育2608人、卫生336人,其他单位73人)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得到聘任,其中2869人(教育2592人,卫生277人)工资已兑现。

(五)圆满完成机关事业人员工资改革工作。

这次机关事业人员工资改革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直接关系到广大工作人员的切身利益。我局严格按照省市文件要求,严格执行政策,严肃工作纪律,采取合署办公、分口把关、各负其责的办法,严格审查、严密操作,确保工作改革顺利完成。全县有13612名机关事业人员进行了工资调整,月增320万元,其中在职人员10454名,月增236万元,人均月增226元;离退休人员3158名,月增84万元,人均月增264元。

(六)完成了20**年度全县综合表彰奖励和人事考核工作。

按照县委、县政府要求,我们对20**年度全县各项工作进行了综合表彰奖励,共表彰先进单位1**个,先进个人1179人,其中二等功26人,三等功2**人,嘉奖9**人,其他40人。制定了20**年人事考核实施意见,对政府系统工作人员进行了年度考核,参加考核8803人,其中优秀885人,称职7916人。

二、深化县乡机构改革,加强机构编制管理

去年以来,我们以深化县乡机构改革为工作重点,不断加强机构编制管理,一是按照县委、县政府要求,制定了《**县级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方案》和《关于调整部门编制核定意见》,完成了县直12个部门的“三定”方案。二是对乡镇机构改革试点进行了调研和摸底,对我县乡镇职能转型情况进行了分析总结,制定了《乡镇机构改革试点方案》,以报省待批。三是起草了《**事业单位“八定”工作意见》、《事业单位分类管理意见》和《**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实施方案》;进行了事业单位登记年检工作,现已登记241家,年检率100%,变更登记14家,注销2家,新登记4家。四是进一步落实编制实名制管理,发放了《机构编制管理证》,制定了《关于加强全县中小学和人员编制管理的意见》。

三、社会保险工作稳步推进,社会保障能力进一步增强

去年以来,我们通过采取大力宣传、目标考核、社保稽核等手段,加强社会保险工作力度,确保了扩面、征缴、发放各项目标的完成。

(一)养老保险。1、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新增扩面974人,完成率150%,申报2480万元,征收2177万元,按时为3162名离退休人员发放养老金2985万元。按照省市关于企业退休人员三年调整养老金待遇文件精神,完成了调待工作,我们对60名离休人员增加离休费,月增23100元,人均385元,对2985名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进行调整,月增37.3万元,月人均125元,从20**年7月1日起执行,10月份已补发到位。目前,企业职工养老金由2004年人均408元增加到人均756元。2、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参险1889人,扩面701人,征收1365万元,发放604万元,清欠141.6万元;机关事业财政开支人员参险准备工作全部完成。3、农村养老保险参险5.4万人,征收7.7万元,扩面1人,为8**6人返保8.3万元。

(二)失业保险扩面400人,申报失业保险费135万元,共为292名失业人员支付失业救济金53万元,并对全县所有参险单位进行数据整合,目前已完成3500人的核实录入工作。

(三)医疗保险。一是基本医疗保险扩面5895人,征收医疗保险费1131万元,其中统筹基金726万元、个人帐户405万元,支付医疗费用387万元。二是大额医疗保险征收105万元,今年已报市审批医疗费用280万元。三是离休干部统筹,有235人参加,征收离休干部统筹费109万元,支付97万元。四是加强了对医疗保险定点医院、定点门诊的监督检查,制定了两定单位考核标准,起到了很好的督查效果。

(四)工伤保险。今年坚持以民营企业和高危行业为突破口,扩面征缴工作取得新成就,全县参保人数达到9291人,完成任务数的102%,征收工伤基金108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44万元,支付95万元。

(五)生育保险。征收生育保险征收5.2万元,支付4.2万元,按照省市的规定,制定出我县生育保险统筹改革办法,年底前启动。为确保社保基金安全运行,我局制定了《人劳局20**年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检查工作计划》和《人劳局关于对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规定》,开展了两次基金内部审计和监督检查,没有发现违纪问题。今年我们还对企事业单位3400多名离退休人员进行了换证普查工作,共查出死亡人员21名,追回养老金14230元。

四、围绕构建和谐社会,劳动就业工作实现新突破,劳务输出、就业培训、劳动监察等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积极落实再就业政策,认真做好再就业工作。去年,我们认真宣传和落实再就业优惠政策,鼓励失业人员自主创业和自谋职业。目前全县新增就业岗位1650个,新增就业人员1560人,城镇登记失业的384人,失业率为2.4%,免费为310名失业人员进行了创业培训,失业人员再就业360人,再就业率达90%以上;新发放再就业优惠证427个,已为330名“4050”失业人员申请享受养老保险补贴待遇,每人每年可享受到1800元以上的社保补贴。有7人申报小额贷款计35万元。年内新发展就业实体10个。

(二)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扎实做好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及培训工作。去年以来,我们按照培训、就业、维权三位一体工作模式,以劳务输出工作为重点,抓住培训、管理、维权、基地、品牌五个环节,创新转移工作机制,增强输出能力,促进农民增收。在就地转移工作上,我们实现输出和转移由“体能型”向“技能型”转变,由“自发型”向“组织型”转变,由“外输型”向“内转外输并重型”转变。一是以就业局职业介绍所为龙头,乡镇职业介绍所为辅助,民营职介所为补充的输出机制做好劳务输出工作,目前完成新增劳务输出16980人次,就地转移17720人次,分别完成全年任务的122%和139%。其中就业局职业介绍中心开发用工岗位6000多个。二是充分利用就业培训补贴政策,通过入厂、入校、进村入户、订单培训等形式进行各种就业能力培训,已完成农村劳动力阳光工程技能培训1466人,引导性培训6800人,就业再就业技能培训1725人,创业培训310人,分别完成任务的108%、105%、104%、103%。三是积极创办培训基地,着力推进岗前培训。今年已新建培训基地2个,企业实训基地4个,共为蓝天板业、景津集团、**保安、川老板酒店等新招用人员进行岗前培训737人。四是创新城乡统筹输出机制,开拓用工渠道。我局今年5月份与天津西青区劳动局成功合作,投资30多万元在**建成我省一流的派遣公司———津达劳务力派遣有限公司,现已输出城乡劳动力2500多名,为我县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五是健全人力资源市场功能,充分发挥市场在就业中的主导作用。目前已新形成集求职登记、职业介绍、失业登记、职员培训、失业保险、政策咨询、劳动档案于一体的综合大厅。对全县8600多名企业职工档案进行了集中管理,统一服务。免费对1600多名失业人员档案进行托管。

(三)依法签定劳动合同,建立和谐稳定劳动关系。

去年以来,我局围绕建立稳定和谐劳动关系,为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的用工环境。一是开展了“和谐企业、和谐园区”创建活动,深入园区调研,制定了创建和谐工业园区的指导意见,推动了劳动合同、工资集体协商、集体合同等各项业务的开展。到目前,新签订劳动合同6820份,鉴证5200份,建立用工登记3210份,签订集体合同31家,签订工资集体协商协议61家,劳动用工年审317户。职业技能鉴定128人,劳动能力鉴定57人。二是开展了两法一规定的学习宣传月活动,组织了知识问答、知识竞赛、上街宣传等活动,并举办了由企业厂长参加的《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知识讲座3期,为明年正式实施打下了基础。我们还举行了大规模的劳动法规集中宣传活动两次,企业劳资人员培训班一期。三是为企业印发了工资指导线、指导价位、人工成本构成等企业工资宏观调控制度,颁发了最底工资标准。

(四)严格劳动执法监察,维护企业职工合法权益。去年以来,为使企业和职工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开展了专项治理月活动。一是开展了非法职业介绍机构专项检查。对我县职业介绍所进行了清理整顿,查封11家,摘牌5家,限期整改2家。4月份我们妥善处理一起赴马来西亚劳工问题,使我县打工人员平安返回。二是开展了砖窑厂非法用工专项检查,对县内所有砖窑厂检查后发现,多数窑厂用工不签合同,我们及时下达了整改指令书,并查处了一起非法使用童工案件。三是开展了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专项执法监察,受理投诉举报案件43起,已结案29起,共为20多名农民工追回拖欠工资68万元。四是在全县30家规模以上企业建立了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全年受理劳动争议案件9起,立案6起,调解3起,结案率100%;完成工伤调查209起,认定工伤164人;接待来信来访6起,全部办结。另外,我们还按时办理了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遗属定补、抚恤金发放等项业务工作。

第6篇:危大工程方案审批意见范文

第一条为加强我市农村公路建设的管理,加快建设步伐,规范管理程序,提高工程质量,保证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持续健康发展,根据政发〔〕55号《关于印发加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实施办法(试行)通知》文件的精神和年11月9日下发的市政府专题会议纪要意见,结合本地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涉及的农村公路大中修工程,指已经列入农村公路养护范围,属小修保养范围以外的镇村公路。

县道是指连接县级人民政府所在地与乡(镇)人民政府所在地、主要商品生产和集散地、乡(镇)之间,经省交通主管部门验收认定的公共道路,包括不属于国道、省道的县际间、县与外部连接的公路。

乡道是指连接乡(镇)人民政府所在地与行政村、行政村之间,经省交通主管部门验收认定的公共道路,包括不属于国道、省道、县道的乡际间、乡与外部连接的公路。

村道是指为农村居民生产、生活服务,经省交通主管部门验收认定的公共道路,包括不属于国道、省道、县道、乡道的连接行政村之间、行政村通往村民集中居住点、自然村或者行政村与外部连接的道路。

第三条农村公路建设应遵循分级、分类管理,权责一致的原则。

第四条农村公路养护工程按照工程性质、规模大小、技术难易程度划分为小修保养、中修、大修以及改善工程四类。

小修保养工程:即对管养范围内的公路及其工程设施进行预防性保养和修补其轻微损坏部分,使之经常保持完好状态。主要内容有保证路面、路基的清洁整洁,路肩、边坡、边沟整修,桥梁、涵洞的疏通,路面坑塘和龟网裂等病害的修补、处理;

中修工程:对管养范围内的公路及其设施的一般性磨损和局部损坏进行定期的修理加固,以恢复原状的小型工程项目。主要内容有200500米路面面层加铺,桥梁、涵洞局部维修和个别构件的更换;

大修工程:对管养范围内的公路及其附属设施较大损坏进行周期性综合修理,以全面恢复到原设计标准,或在原技术等级范围内进行局部改善和个别增建,逐步提高公路通行能力的项目。主要内容有500米以上的为恢复原有公路等级标准的路面结构层加铺,桥梁、涵洞的全面维修,大面积构件的更换等项目;

改善工程:对公路及其工程设施因不适应交通量和载重,需分期逐段提高其技术等级,或通过改善显著提高其通行能力的较大工程项目。主要内容有1000米以上公路的拓宽改建,路面结构层的改变、标准的提高,桥梁加宽、加固、拆除重建等项目。

农村公路的改善工程和大修、中修应当逐步实行专业化、机械化、市场化,采取向社会公开招标的方式,择优选定具有相应资质的养护作业单位,保障农村公路养护质量。

第五条农村公路大中修改造的有关单位部门、项目业主、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质量监督等单位均要执行本细则,并履行相应的责任。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分工

第六条建立和健全农村公路管理机构,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分级负责。

市交通局(农路办)负责全市农村公路建设项目规模、技术方案审批和工程验收工作,以及对工程计划执行情况、进度、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和资金使用进行检查监督。

各镇(开发区)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实施,履行区域内农村公路大中修项目计划申报并负责做好用地、拆迁、土方等前期工作,做到规划落实、资金落实、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市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确保农村公路大中修任务的全面完成。

各行政村在实施过程中切实加强农村公路大中修项目施工环境的保障工作,落实农村公路用地的土地流转、土路肩培设、沿线绿化种植。

第三章前期工作管理

第七条农村公路大中修计划的编制应符合以下原则:

1.坚持与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原则。

2.坚持与镇村总体规划相协调的原则。

3.坚持新农村建设和通公交优先的原则。

4.镇(区)和沿线行政村积极性较高的道路优先的原则。

第八条农村公路大中修应每年编制计划,由各行政村向所在镇(开发区)和镇农路办提出农村公路大中修建议意见,报告方式见附件一。各镇(开发区)根据各地的实际情况,编制每年度农村公路大中修实施计划报市交通局(市农路办)审核后上报市政府,并列入当年度重点工程项目。

第九条二级公路标准以上项目的前期工作一般应编制简化方案设计,并编制一阶段施工图设计;二级公路标准以下项目的前期工作可编制简化方案设计,并进行简易施工图设计。简易施工图设计至少应具备路线纵断面图、路基横断面图、路面结构图和构造物结构图、工程数量表以及工程预算等。

第十条项目前期工作由市交通局和各镇(开发区)组织编制。二级公路标准以上项目施工图设计应由市交通局委托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编制;简化方案设计由各镇(开发区)编制上报,简易施工图设计由市交通局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编制。

第十一条简化方案设计是对拟建项目的老路状况进行充分调查的基础上,通过必要的测量,对改建的必要性、技术指标的可行性、经济的合理性、实施的可能性进行分析,确定各项目的实施方案、主要内容包括:

1.说明建设路段所处的位置、起讫点和重要控制点坐标BJ54长度、通往乡镇名称、沿线受益行政村名称和群众数。

2.老路的现状,包括老路路线,路基、路面宽度、路面结构及破损情况,桥涵状况等。

3.改造方案,包括路线、路基、路面、桥涵等内容。

4.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

5.实施方案,包括施工方案、工期和计划安排。

各镇(开发区)将区域内农村公路大中修计划汇总上报(见附件二)每条线路应分别编制简化方案(见附件三)

第四章计划管理

第十二条农村公路大中修年度计划项目,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纳入省市交通主管部门认定的农村公路范围内的公路。

2.项目前期工作已经完成,具备开工条件。

3.镇(区)大中修改造资金已经落实

第十三条本次大中修改造范围指已经列入农村公路范围但在小修养护外的450公里镇村道路,计划分35年完成,每年改造100150公里今后新增镇村道路大中修或改造项目,均应按该政策执行。

第五章工程技术标准

第十四条农村公路大中修着重提高路面等级,完善防护排水设施,增强通车能力。要因地制宜,量力而行,严格控制工程造价。农村公路大中修应优先考虑危桥、险涵的改造,同时为适应农村公交通行的要求设置港湾式候车区。

第十五条农村公路技术等级根据使用任务、功能和适应的交通量采用二级、三级和四级公路三个等级。

镇(区)通达行政村的公路采用四级或四级以上公路。

第十六条路面宽度一般规定如下表:

四级公路采用单车道路基时,应在适当距离内设置错车道,错车道的设置按农村公交的规划要求,能满足农村公交通行的需要。

第十七条农村公路路肩应予以加固处理。

第十八条路面工程

二级公路采用沥青砼路面,厚度不小于5㎝;三级公路采用沥青砼路面,厚度不小于2.5㎝。应根据道路交通量的大小等因素采用合理的沥青砼路面厚度。

采用水泥砼路面时,二、三级公路板厚不小于20㎝。四级公路路面宽度为3.5㎝时,板厚不小于15㎝;路面宽度大于3.5m时,板厚不小于18㎝。

四级公路一般应采用水泥砼路面。亦可根据实际情况,采用沥青砼路面,采用沥青砼路面时,厚度不小于2.5㎝。

改建(路面)农村公路,路面基层应采用二灰碎石、水泥稳定碎石等半刚性类型,厚度不小于16㎝。

新建的农村公路路面底基层可采用水泥稳定粒料(土)石灰稳定粒料(土)石灰粉煤灰稳定土、石灰工业废渣、填隙碎石等或其它适宜的当地材料铺筑。

第十九条桥涵工程

公路桥涵荷载标准采用汽车-20挂车-100桥涵与路基同宽。桥涵跨径应尽量采用标准跨径。

第二十条农村公路大中修应当设置必要的公路标志、标线和安全、防护措施。农村公路建成后,根据有关规定要求设置必要的限高、限宽等农村公路保护措施。

第二十一条农村公路建设要做好公路绿化美化和沿线环境的综合整治工作。绿化物种的选择应因地制宜,适地适树。绿化要与主体工程同步建设、同步验收。要同时做好公路沿线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做到沿线环境与公路建设相协调配套。

第二十二条农村公路大中修应注意不破坏当地的农村灌溉水系,设置必要的排水和防护工程,提高公路抗灾能力。

第二十三条农村公路大中修其它标准应当按照《公路工程技术标准》要求执行。

第六章工程实施与管理

第二十四条为了统一建设标准,确保工程质量,由各镇(区)做好涉及工程建设各项政策和规定的落实,征地拆迁与施工环境的保障,以及实施全过程的组织协调等工作,确保工程顺利进行。市交通局负责农村公路大中修改造项目的组织实施。

第二十五条农村公路建设实行工程招投标制度。重要农村公路项目,原则上采取公开招标方式确定施工单位;一般农村公路项目,可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确定施工单位。

项目业主和施工单位必须签订施工合同,依据合同实施管理。工程招投标以及合同执行过程中,有违法行为的必须依法进行查处。

严禁招投标弄虚作假,严禁施工转包和违规分包。

第二十六条农村公路大中修应结合项目实际,积极推行工程监理制度,建立工程质量监督机制,构筑综合监督网络,保证工程质量。

1.农村公路大中修项目质量监督工作,由交通质量监督机构为主体进行。设专人负责农村公路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要结合实际,确定质量监督重点部位、重点工序和检测频率,制定监督工作要点和验收标准,建立有效的监督管理机制。

2.建立农村公路质量责任制,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要建立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并使之有效运转;农村公路建设质量必须合格,单位工程优良率必须达到85%以上。

第二十七条农村公路大中修报表制度。交通局定期将工程进度情况及资金到位情况报市政府。

第二十八条农村公路建设实行交竣工验收制度,可将交工、竣工验收合并为一次进行验收(见附件四)项目的验收由市交通局组织,交通质量监督机构要按有关规定对工程质量进行评定。

第二十九条农村公路改造必须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牢固树立安全理念。各地要结合工程实际,建立符合本地区农村公路建设工程实际的安全管理办法,采取有效措施,针对薄弱环节加强管理,严格施工安全操作规程,特别是要对拆除原有结构物、爆破物品及其它危险品加强管理,切实保护施工人员及公路沿线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第三十条改造后的镇村公路交竣工验收后及时移交所在镇(区)管养部门。市交通局和公路管理机构要履行监督检查职责,督促相关机构做好养护工作。

第七章建设资金筹措及管理

第三十一条农村公路大中修资金以镇(区)自筹为主。由于本次改造面广量大,且投入相对集中,市级财政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给予每公里10万元的定额补助。

镇(区)大中修改造资金按年度重点工程计划的要求拨付。参照市镇公路建设资金管理模式,分三年由市财政代扣。

第三十二条本办法所称资金是由以奖代补资金和镇(区)大中修改造资金组成,专项用于农村公路大中修的资金。

第7篇:危大工程方案审批意见范文

一、总体要求

(一)总体思路

按照党的十提出的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要求,深入贯彻落实国发[2011]2号文件精神,加快构建现代综合运输体系,坚持科学统筹、突出重点、实化抓手,进一步细化和深化内河水运发展目标、任务和措施,加快内河水运科学发展,进一步发挥内河水运比较优势,促进流域经济发展和转型升级。

(二)发展目标

到2020年建成畅通、高效、平安、绿色的现代化内河水运体系,建成比较完善的航道港口基础设施、较为完备的安全监管和救助体系,运输效率和节能减排能力显著提高,水运优势和潜力得到充分发挥,对经济发展的带动和促进作用显著增强。

(1)基本建成1.9万km高等级航道,全国内河三级及以上航道里程达到1.4万km;“两横一纵两网”高等级航道达到规划标准。

(2)建成一批规模化、专业化、现代化港区,形成比较完善的集疏运体系,内河港口功能进一步拓展,服务水平显著提升。

(3)全国内河货运量达到30亿t以上,货运周转量达到10 000亿t km以上;全国内河货运船舶平均载重吨达到1 200 t,长江干线货运船舶平均载重吨超过2 000 t。

(4)长江干线建成全方位覆盖、全天候监控、快速反应的水上交通安全监管系统和船舶污染防治、水上应急救援及治安防控体系;其他高等级航道和部分重要航道基本建成有效覆盖、重点监控、快速反应的水上交通安全监管系统和船舶污染防治、水上应急救援体系。

(5)形成完善的运输船舶流动源污染控制制度和执行机制,清洁能源船型、港口节能环保装备与工艺和航道生态护岸建设等取得显著成效,内河水运发展与环境更为协调。

二、推进重点

(一)加快内河航道建设步伐

1. 加快实施长江、西江、京杭运河“两横一纵”高等级航道提升和扩能。实施长江南京以下12.5 m深水航道建设工程和长江中游荆江河段昌门溪至熊家洲段航道治理工程两大重点工程,同步推进其他重点河段、重点滩险航道整治工程,实施三峡后续规划航运项目,做好三峡升船机建设与运行协调衔接,力争“十二五”末提前实现《长江干线航道总体规划纲要》提出的2020年发展目标。加快建设西江航运干线西津、贵港枢纽二线船闸和长洲枢纽三线四线船闸,推进南宁至贵港段二级航道建设。加快推进京杭运河苏南段、浙江段、山东省济宁至东平湖段三级航道建设,继续实施沿线船闸扩能工程,积极推进京杭运河湖西航道建设。

2. 全面推进长三角、珠三角“两网”高等级航道建设。加快建设苏申外港线、长湖申线、湖嘉申线、锡溧漕河、丹金溧漕河、盐河、锡澄运河、杨林塘、大芦线等高等级航道,全面推进连申线、芜申线、苏申内港线、杭平申线、杭申线、钱塘江、乍嘉苏线等航道建设,基本建成长三角“两纵六横”高等级航道网。加快建设白坭水道、磨刀门水道及出海航道,实施一批珠三角高等级航道网完善工程,尽快建成珠三角“三纵三横三线”高等级航道网并进一步延伸。结合长三角、珠三角经济社会和交通运输现代化要求,推进区域高等级航道网建设、管理、养护、服务现代化。

3. 积极推进主要支流高等级航道建设。加快岷江、嘉陵江、乌江、汉江、湘江、沅水、赣江、信江、合裕线、右江、北盘江红水河、柳江黔江、淮河、沙颍河、黑龙江、松花江、闽江等高等级航道建设,实施一批重点航电枢纽、通航建筑物和航道整治工程。尽快建成引江济汉通航工程。积极争取有关部门支持配合,着力推动右江百色、红水河龙滩等枢纽通航建筑物开工建设。

4. 有序推进其他航道建设。结合区域经济发展和水资源综合开发,有序推进赤水河、渠江、北江、左江、都柳江、桂江、涡河、沱浍河、瓯江、三峡库区主要支流等重要航道建设,促进内河航道干支连通、区域成网。配合沿海、沿江(河)区域开发和产业布局,加强沿海港口水水中转内河集疏运航道规划和建设。适应国际经济合作要求,实施鸭绿江等界河及澜沧江等国际河流航道建设工程。

(二)发挥内河港口枢纽作用

1. 打造规模化、专业化港区。加强重庆长江上游、武汉长江中游航运中心核心港区建设,加快内河主要港口和部分重要港口规模化、专业化港区开发,重点建设一批集装箱、汽车滚装、大宗散货等专业化码头。统筹新港区开发和老港区改造,整合老旧散小码头,推进内河港口结构优化,促进港区适度集中布局。在长江干线、西江航运干线等有条件的主要港口,着力打造一批规模较大、设施先进、功能完善、服务高效且具有示范和带动作用的现代化港区。

2. 完善内河港口集疏运体系。结合国家和地方公路、铁路网规划,加强主要港口和重要港口集疏运体系专项规划工作,纳入当地综合交通规划统一实施。提升重点港区疏港道路技术标准,大型集装箱港区实现高等级公路或高速公路连接,铁水联运功能较强的大宗散货和集装箱港区实现“港站直达”,保证港区铁路线路和编组站规模及标准。

3. 发展多式联运和港口物流。积极推进内河主要港口集装箱和大宗散货铁水联运,支持区位条件好、吞吐量较大、专业特色突出的大型内河港口完善仓储设施,优化口岸环境,拓展物流功能,更好地发挥枢纽作用。支持内河港口与后方海关特殊监管区、物流园区、大宗商品交易市场、临港工业园区有效对接、联动发展,提倡规划、开发、管理一体化。鼓励将内河港口纳入现代物流园区发展示范项目。

(三)推动内河运输服务升级

1. 提高内河运输装备水平。继续在全国内河主要通航水域全面推进运输船舶标准化工作,完善并推广非标准运输船舶退出市场的补贴机制。提升运输船舶技术水平,开展液化天然气燃料在内河船舶上应用的示范和推广工作,推动加气站等配套设施规划建设。鼓励加强港口技术改造,推广先进、适用的装卸和运输设备及节能、环保的港口工艺。

2. 优化内河运输组织。加强基础设施、运输装备、管理政策、技术标准等的衔接配套,加快内河集装箱运输发展,促进内河汽车滚装、液体散货、散装水泥、重大件等专业化运输,扩展江海运输、干支直达服务范围。鼓励金沙江、乌江、红水河等大型水库库区航运和枢纽翻坝运输,开展长江沿线重点区域滚装甩挂运输试点。推动内河客运向旅游化、舒适化方向发展。加快内河水运与其他运输方式标准衔接、信息共享及运输组织和服务一体化。依托大宗货物低碳运输试点示范项目,研究引导大宗物资经水路运输的市场机制和政策。

3. 促进港航企业规模化发展和转型升级。鼓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研究出台财政、税收、金融等扶持政策,着力培育内河港口、航运龙头企业,鼓励企业兼并重组,实现规模化、集约化、网络化经营。支持大型港航企业延伸服务链,向区域性物流经营人转变。鼓励沿海大型港航和物流企业采取多种形式进入内河水运领域发展。

4. 积极发展航运服务业。加强市场监管,规范船代、货代和无船承运等服务业发展。完善船舶交易服务场所布局,严格执行《船舶交易管理规定》,规范交易服务行为,统一单证标准,开展船舶交易、船舶拍卖、评估咨询等服务。完善船舶委托管理制度,规范船舶管理公司运营,提升船舶管理服务水平。鼓励政策和机制创新,强化并拓展重庆、武汉航运交易所服务功能,促进航运要素聚集,发展航运区域总部经济,加快航运金融、航运保险、海事仲裁、信息服务等高端航运服务业发展,形成区域性港航企业、人才、资金、信息高地。

(四)加强科技创新和信息化建设

1. 强化重点关键技术研发。结合长江南京以下12.5 m深水航道、长江中游荆江河段航道治理等重大工程,推进长江黄金水道通过能力提升重大科技专项。配合相关部门,推动提高长江三峡枢纽货运通过能力专题研究、长江干线武汉至安庆段航道整治模型试验研究论证等工作。加强西江航运干线和其他高等级航道重大工程科技支撑。围绕内河航道整治与维护、大型水利水电枢纽高坝通航、枢纽及通航建筑物联合调度、港口物流、标准船型研发、水上交通安全及防污染、生态航道、节能减排等重点领域,开展共性关键技术研发。

2. 加强科技成果推广和人才培养。紧密结合内河水运建设与管理需求,通过开展科技示范工程、组织编制技术指南、制定和修订相关标准规范等,促进内河水运科技成果推广应用,提升行业整体科技水平。依托内河水运重大建设工程、重点科研项目、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和行业研发中心,加强科技领军人才和优秀青年人才培养,打造一批高水平科技团队。

3. 推进内河水运信息化建设。加强顶层设计,统筹内河航道、港口、运政、海事、船检、交通公安等业务需求,统一数据标准,推进数据互通共享和部省联网。加快长江干线数字航道建设,积极启动其他高等级航道管理信息化建设。加强内河开放港通电子口岸建设,与国家电子口岸对接。推进长江危险化学品运输动态监管平台、珠江水运综合服务信息应用系统等建设。引导水运公共物流、航运交易等信息平台建设。鼓励港航企业内部管理和对外服务信息化。积极应用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提升内河水运信息综合采集和服务水平。

(五)提升行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

1. 加强水上交通安全和应急能力建设。深入开展“平安交通”创建活动,全面推进港航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或航运企业安全管理体系建设,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四客一危”等重点船舶、重点水域安全监管,落实危险品运输全过程监管、乡镇渡口渡船安全监管措施,加快老旧渡船更新改造,加强长江干线航运治安防控。以长江干线、西江航运干线等高等级航道为重点,兼顾其他重要航道的重点水域、重点航段、重点船舶,加强内河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及通信系统、应急救助指挥系统、设施装备和机动力量的一体化建设,进一步提高安全监管能力,着力推进内河巡航救助一体化建设。

2. 提升航道管理和养护水平。贯彻落实全国航道管理与养护发展纲要,依法加强航道管理,切实保护航道资源。高等级航道跨河建筑物通航净空尺度及拦河建筑物通航设施建设标准要满足航道技术等级要求和长远发展需要,做好建设线位和发展用地预留控制,枢纽复航要根据新的运输需求适当提高等级或规模,为内河水运长远发展留出空间。加强高等级航道、国境国际河流航道等养护工作,完善航道养护体制机制,提升日常养护和应急抢通能力。加强航道建筑物整治、航道测绘和航标管理,合理利用航道自然水深,优化通航建筑物运行管理,提高航道通过能力。加强公共锚地和水上综合服务区建设,多渠道航道信息,为船员提供人性化服务。

3. 规范建设程序和运输市场秩序。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加大项目前期工作力度和重点项目实施力度,积极推进水运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和开工备案、设计审批等网上办理,提升服务效率。加强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确保内河水运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严格执行水路运输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推进企业诚信体系建设,规范企业市场行为。完善客运和危险品运力审批制度,提高对市场波动的反应速度。完善普通货船运力发展引导机制,在长江、珠江等重点水域逐步建立运价、运量、已有和在建运力等信息定期制度,提升服务水平。

4. 促进内河水运绿色发展。深入贯彻交通运输部《加快推进绿色循环低碳交通运输发展指导意见》(交政法发[2013]323号),以水环境和水生态保护、土地和岸线资源集约利用、散货码头粉尘污染防治等为主要切入点,全面落实内河水运基础设施建设绿色低碳发展要求;以船舶流动源污染控制、港口污水处理、船舶溢油等污染事故应急响应为重点,着力提升内河水运绿色低碳运行监管能力;以推广使用清洁能源船型、先进实用港口机械和鼓励建设生态型航道护岸等为抓手,增强内河水运绿色发展推动力。

三、保障措施

1. 加强规划指导。抓紧内河水运“十二五”规划实施中期评估工作,根据重点项目前期工作进展情况,完成“十二五”规划中期调整,确保实现“十二五”规划目标,并为实现“十三五”良好开局奠定基础。继续加大重点项目前期工作投入力度,做好项目储备,保障规划顺利实施。结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总体目标,按照发展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和推进现代物流业发展的总体要求,及时启动内河水运“十三五”规划专题研究和编制工作。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国务院批准的流域综合规划和全国内河航道与港口布局规划,督促项目建设单位同步建设水利水电枢纽通航建筑物,加强跨通航河流桥梁通航净空尺度审查与监管,保障内河水运健康持续发展。加强港口总体规划和规划执行监管工作,严格执行岸线使用审批。结合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适时修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内河水运发展规划。

2. 加大政策创新。地方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积极协调相关部门,争取将内河水运发展资金纳入公共财政体系,将航道管理与养护、应急能力维护资金纳入财政预算,并出台投资、土地、税收等支持政策。鼓励地方政府加大财政资金投入,统筹使用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中央转移支付资金、中央地方政府债券资金等,建立稳定的内河水运建设专项资金,并逐步扩大规模。鼓励地方交通运输部门以航电枢纽、船闸、港口码头等资产和收益为依托搭建内河水运建设投融资平台,地方政府可采取多种方式和措施增强投融资平台融资能力。采取多元化市场投融资模式,吸引社会资本投入内河水运发展。

3. 完善协调机制。建立和完善中央、流域及地区多层次交通、水利、水电合作机制,全面加强规划、项目、运行调度等衔接协调,共同促进水资源综合利用。积极理顺通航建筑物管理体制,建立上下游枢纽通航联合调度、安全监管和应急机制,推动高等级航道和其他重要航道闸坝复航,保证船舶运行安全、畅通。进一步加强各级交通运输部门与发改、国土、环保、城建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为内河水运建设和发展创造良好环境。充分发挥长江水运发展协调机制作用,建立和完善珠江、京杭运河淮河水运发展省区间、部门间协调和合作机制。

第8篇:危大工程方案审批意见范文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上级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部署和要求,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发展”的指导原则,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以《安全生产法》、《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程为依据,突出重点行业(领域)隐患排查治理,坚持全员参与、全方位排查、全过程监管,依法整治各类隐患,努力促进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为全市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创造安全稳定的环境。

二、总体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治理行动,促进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强化安全生产监管,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促进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一步深化,切实解决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推进安全标准化建设,实施分类监管,努力减少一般事故,坚决杜绝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三、主要内容

(一)综合内容

各镇区、各有关部门、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对以下行为进行严格治理:

1、安全生产工艺系统、技术装备、监控设施、作业环境、劳动防护用品配备不符合规定要求的;

2、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和危险物品的存储容器、运输工具完好率不达标及不按规定进行检测检验的;

3、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

4、应急救援队伍、装备不健全,应急预案制定修订演练不及时,以及自救装备配备不足、使用培训不够的;

5、高危行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缴纳等经济政策落实不到位的;

6、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管理措施落实不到位的;

7、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以下简称“三违”)的;

8、政府的安全监管责任不落实,安全管理机构不健全,监督检查不到位,安全许可制度执行不严格的;

(二)专项内容

道路交通:以交通安全示范乡镇、示范企业、示范学校和示范公路等四项示范建设为重点,深入开展“平安畅通县区”创建活动;依法从严查处机动车超速、客车超员、酒后驾驶、疲劳驾驶、非客运车辆载人、驾乘摩托车不戴头盔、农村机动车无牌无证、使用假牌(套牌)假证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加强运输经营者市场准入、营运车辆技术状况、营运车辆驾驶员从业资格和客运站的安全监管;加强城乡道路交通安全监管,排查治理城市道路、干线公路交通标志标线设置、安全防护设施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继续推进“安保工程”建设,加强农村机耕道路建设,开展农村机耕道路和桥梁隐患的排查和综合治理,设置安全警示牌,确保农业机械通行安全;开展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等级评估,督促落实企业交通安全主体责任;加大GPS监控或汽车行驶记录仪安装使用和监控平台建设的力度;实施公路交通事故综合预防示范工程,建设一批事故少、秩序好、标志标线规范齐全的安全文明示范路;整治非法生产、改装、销售不符合国家有关机动车、非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的汽车、变型拖拉机(电动自行车等);治理公路危险路段和事故多发点段,加强养护维修作业安全措施等。

水上交通:加强老旧船舶、非标准化船舶安全监管;开展锚泊船舶安全专项检查,船员、船舶证书打假专项行动,有针对性地加强培训和船舶检查力度;组织开展运输船、施工船碍航、桥梁防碰撞安全管理及饮用水源地及船舶防污染专项整治活动;开展有毒有害及危险化学品运输船舶的登记备案工作;排查治理航运企业、水运施工企业和水运船舶安全隐患。

化工专项整治:严格化工生产企业产业政策准入门槛。继续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关于严格禁止落后生产能力转移流动的通知》、《省政府办公厅转发关于加强苏北地区新建化工项目管理意见的通知》、南通市《全市化工生产企业专项整治方案》等有关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严格化工项目准入门槛,严格新、改、扩建化工项目审核审批程序,加强综合审查和事前把关;加强化工生产企业日常监管工作;认真收集汇总关闭企业所达到的污染减排效果,及时汇总报送相关信息;继续完善化工行业长效管理机制,促进全市化工行业管理迈上新台阶。

危化品(烟花爆竹):进一步落实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和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企业专家检查制度、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制度等安全管理规章制度。针对化工生产企业内外部安全距离不符合设计规范、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措施不符合规定要求、安全生产责任制和作业现场主要安全管理制度不落实等突出的安全问题进行专项整治。严厉打击擅自建设、未批先建、不遵守建设项目许可程序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非法、违法生产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强化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工作,严把建设项目安全审查关,严格许可证的审查发放。加快推进涉及危险工艺化工生产企业的自动化改造进程,提高生产装置的本质安全水平。督促和指导烟花爆竹经营企业按照要求,规范日常安全管理行为,提高安全管理水平。严格按照标准,建立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各镇区、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健全企业安全基础台帐,完善监督检查考核机制和隐患排查整改制度。通过新一轮换发证工作,进一步提高企业本质安全度,加大烟花爆竹经营旺季及春节期间打击非法经营的违法行为。

建筑施工:加强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监管,严禁无资质或借资质从事建筑施工。制定和落实房屋建筑和市政、公路、水利和电力等工程建设预防坍塌、高处坠落、起重机械、消防安全、高大模板支撑体系、高大桥梁及地下暗挖高边坡等危险性较大工程施工安全防范措施。加强安全帽、安全带和安全网等安全防护用品的采购、查验和使用管理。

消防安全:建立及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明确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加强单位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定单位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加强演练;整改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建筑、地下建筑、在建工程施工工地和“三合一”、“多合一”生产经营单位等重点场所的火灾隐患,特别是政府挂牌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落实建筑防火间距、消防车通道、建筑安全出口、疏散通道、防火分区设置等消防安全要求;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和防排烟系统等自动消防设施及消火栓系统要运行正常;电气线路敷设以及电气设备安全;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持证上岗;人员密集场所在投入使用或营业前经消防安全检查合格,室内装修装饰材料防火性能符合要求;高层建筑外墙保温材料符合防火性能要求,竖向防火分隔措施有效落实;新建、改建、扩建工程依法经消防设计审核和消防验收方可施工、投入使用;使用领域的消防产品的质量符合要求。

农业机械:强化农机安全源头监管,加强农机安全监理行政许可条件建设,全面规范农机安全监理行政许可行为;严格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登记、年度检验,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驾驶证的申领、换发和审验;加大对上道路行驶拖拉机涉牌涉证、超速超载、违法载人、私自拼装改装、长期脱检脱保,以及安全设施不全等违法违章行为的整治力度,从严查处违法载客、无牌行驶、无证驾驶等严重违法行为;积极开展创建“平安农机”等活动。

海洋渔业:渔业船舶持船舶检验证、船舶登记证、捕捞许可证(捕捞渔船)方可作业,渔业船舶通信、救生、消防、信号设施设备配备齐全,运行正常;渔业船舶实行进出港签证;落实渔业船舶编队生产制度;加强渔业船员职业技能培训教育,渔业船员持证上岗;渔业船舶严格执行各项航行作业规则、规程等。继续深化海洋渔业“三化五覆盖”,滩涂养殖要加大整治浅海滩涂养殖生产秩序的力度,强化养殖安全生产管理,进一步明确养殖单位承包人为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着重检查用滩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制订和执行、安全员的配备、滩涂养殖人员的安全知识教育和业务培训、从事养殖生产的交通工具的安全设施配备、业主为出海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用滩企业在用滩范围内设置路标和警示标志、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的制订和演练等情况,从源头上制止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业主)从事养殖生产。以渔业挂靠船舶的清理,签证管理,渔船通讯、动态监控设施配备和编组结对、公司联船制度的落实等四个方面为主要内容,进一步强化海上渔船作业安全专项整治。

特种设备:重点加强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和日常维修保养,建筑施工起重机械登记建档、检验、检测、安装、租赁、维护、保养和使用,作业人员持有效证件上岗作业,安全附件和安全保护装置按规定进行检验(校验),完善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等的监督检查。

非煤矿山:严格源头管理,坚决关闭非法粘土砖瓦生产企业;督促粘土砖瓦生产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完善安全规章制度,加大安全投入,加强安全教育,切实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不断提高本质安全。

船舶修造(钢结构):要全面整顿船舶钢结构行业的安全监管,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行为,制定和完善各工种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全面开展船舶修造(钢结构)企业的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全面提升船舶钢结构企业的定置管理、脚手架搭设、危险性较大作业等方面安全技术措施的水平,改善作业环境,消除重大安全隐患,全面提高船舶钢结构企业安全管理水平。

水利:加强在建水利工程建设特别是重点水利工程建设的安全管理,加强病险江海堤防的安全管理;严格水文测验、水利工程勘测等的安全管理。

电力:预防恶劣气候等自然灾害,确保电力设施稳定运行;加强厂网协调,合理调度,保证迎峰度夏稳定供电;电力建设施工防坍塌、防机械设备损坏,保证电力施工安全措施;加强电网主要输变电设施和热电厂主机设备、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做好网络与信息安全及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

四、分工安排

交通专项整治:道路交通由市公安局牵头负责,市交通局、建设局、教育局、安监局、农机局配合;水上交通内河由市交通局负责。

化工专项整治:由市化治办牵头负责,市发改委、环保局、质监局、安监局等配合。

消防专项整治:由市公安局消防大队牵头负责,市发改委、教育局、文化局、卫生局、工商局、服务业发展局、安监局、人防办配合。

建筑施工专项整治:由市建管局牵头负责,市建设局、质监局、安监局和其他建设工程管理部门配合。

海洋与渔业整治:由市海洋与渔业局牵头负责,市安监局、市农机局配合。

农业机械专项整治:由市农机局牵头负责,市公安局、交通局配合。

特种设备专项整治:由市质监局牵头负责,市发改委、公安局、工商局配合。

危险化学品及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由市安监局牵头负责,市发改委、公安(治安、消防)、工商、质监、环保、建设等部门配合。

非煤矿山专项整治:非煤矿山专项整治由市安监局牵头负责(涉及关闭非法生产企业的由国土资源局牵头负责),市发改委、国土资源局配合。

特种设备专项整治:由市质监局牵头负责,市发改委、公安局、工商局配合。

船舶修造(钢结构)专项整治:由市安监局牵头负责,市质监、建管、卫生、劳保等部门配合。

水利、电力、冶金有色分别由各行业领域负有监管责任的部门牵头实施。

五、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细化方案,周密部署(5月20日以前)。

1、各镇区、各有关部门、各单位根据安全生产治理行动的总体要求,结合各自2008年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发现的突出问题,进一步细化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实施方案,明确目标要求,落实责任措施。各镇区、市各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实施方案于5月20日前报市安委会办公室。

2、各镇区、各有关部门、各单位要结合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认真抓好组织发动工作,大力宣传开展安全生产治理行动的目的和意义,努力提高全社会参与安全生产治理行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并按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程的要求,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开展自查自纠,针对排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及时整改到位。

第二阶段:扎实治理,全面推进(5至9月)

各镇区、各有关部门、各单位要将具体实施方案层层落实到基层和各生产经营单位,并按法律法规和标准规程的要求,突出工作重点,排查治理隐患,及时督办整改,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治理行动。

1、突出重点,治大隐患、防大事故。进一步强化落实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道路交通超员超载超速超限治理、人员密集场所火灾隐患治理、建筑施工防坍塌坠落、海洋渔业生产、船舶钢结构安全管理等专项整治措施,切实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

2、加强雨季汛期安全检查和应急管理。落实汛期防洪、防溃坝、防坍塌、防雷电等措施,严密防范因台风、暴雨、洪水等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

3、加强对安全生产治理行动的指导、监督和检查。对行动过程实行动态管理,及时掌握情况;要结合9月份全国、全省、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对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治理行动进展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对挂牌整改的三级事故隐患要加强督办,逐项销号;对普遍性和倾向性问题,要分析原因,研究对策,集中整治。

第三阶段:深化成果,巩固提高(10至12月)

1、各镇区、各有关部门、各单位在自纠自查、治理整改的基础上,认真组织检查验收和开展回头看,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总结和推广好的经验做法,建立长效机制,对安全生产治理行动进行全面总结(有关总结于11月20日前报市安委办)。

2、巩固安全生产治理行动成果,针对四季度工作特点,深入治理“三违”现象,严肃处理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以及超员、超载、超速和超限运输等违法违规行为,认真落实防火、防爆、防尘、防静电、防寒风大潮、防冰雪灾害、防冻裂泄漏,以及交通运输安全防范等各项措施,切实消除事故隐患。

市安委会办公室将对各镇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安全生产治理行动进展情况,适时组织联合督查。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安全生产治理行动是“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由各级人民政府统一组织实施。各镇区、各有关部门和各单位要结合本地区、本行业、本领域的实际,制订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建立健全工作机构,明确工作重点、步骤、要求和保障措施。要认真落实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和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制,任务层层分解,责任落实到人。要采取有效措施,将安排部署落实到每个生产经营单位和相关单位,落实到每个岗位,并加强督促、检查和指导。

(二)突出重点,全面推进。安全生产治理行动要突出道路交通、水上交通、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海洋与渔业、农业机械、特种设备、消防安全、船舶修造(钢结构)、非煤矿山等重点行业和领域的重点企业,以及近年来发生事故的企业和单位,同时要切实加强建材、机械、轻工、纺织、商贸、电力、通讯、水利、冶金、旅游、学校等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生产治理,既要突出重点时段、重点部位、重要设施、关键装备和关键岗位,也要注意日常检查,兼顾其他作业场所和岗位,全面深入开展治理行动,努力减少一般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

(三)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安全生产治理行动是安全专项整治的深化,是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继续。通过安全生产治理行动,既要抓现场,反“三违”,治隐患,切实消除当前严重威胁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努力把事故降下来,又要进一步加强基础建设和制度建设,推动企业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建设,落实各项治本之策,加大安全投入,加快安全技术改造,淘汰落后生产能力,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提高企业防范事故的能力。

(四)统筹协调,形成合力。各镇区、各有关部门、各单位要把这次安全生产治理行动与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结合起来,与安全生产法制体制机制、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队伍“三项建设”结合起来,与实施安全生产许可、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日常监管监察等工作结合起来,综合采取法律、行政、经济、教育等手段,统一部署,统筹兼顾,相互促进,务求实效。

(五)严格考核,强化监督。各镇区、各有关部门、各单位要建立健全信息统计报送工作制度,逐月统计上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和安全生产投入情况等,同时按要求建立完善控制指标的通报和年度考核制度,确保工作进度和质量。要采取巡检、抽检、互检等方式,对治理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和隐患及时下达整改通知,督促整改,跟踪落实,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第9篇:危大工程方案审批意见范文

今天这次会议,主要是贯彻落实省、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表彰奖励先进单位和个人,安排部署下一步的工作任务,动员全区上下进一步强化安全发展意识,采取更加积极有效措施,抓紧、抓细、抓实安全生产工作,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更加安全稳定的环境。刚才,奎文经济开发区等四个单位作了交流发言,区政府与八个街道签定了安全生产责任书,下达了年安全生产目标任务。下面,根据区委、区政府研究的意见,我讲三个方面的问题: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抓好安全生产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去年以来,全区上下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和省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以“安全生产基础管理落实年”为抓手,不断加强安全生产目标管理,组织开展了四次集中行动和百日集中整治活动,先后组织各类检查组50余个,检查单位3950家(次),发现各类安全生产隐患3030处,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100余份,隐患整改率达100%。年,全区共发生各类安全生产事故146起,死亡19人,同比分别下降30.1%和13.6%,圆满完成了年度控制指标。特别是今年元旦、春节期间,我区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未发生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为全区工作开好头、起好步营造了良好的安全环境。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必须清醒地看到,我区安全生产工作还存在不少问题,形势十分严峻:一是个别单位、企业主要负责人对安全生产工作不够重视,安全发展理念不强,重发展、轻安全,重项目、轻监管,松懈麻痹、侥幸大意的现象仍然存在;二是部分企业安全管理人员配备不足、素质不高,安全规章不健全、规程不完善,安全检查走马观花,对事故隐患视而不见,有些企业大量使用临时用工,安全教育培训跟不上,一线员工的安全技能和自我保护意识较差;三是部分企业现场管理混乱,消防设施不健全,动火作业审批不严格,特种设备不按期检测,关键岗位和重点部位监控设施、措施不落实,对特种作业和外来施工队伍管理不到位;四是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执行不严,不少项目没有按规定程序进行安全审查,存在“先上车、后买票”现象;五是部分企业的安全应急预案不完善,缺乏演练。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必须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责任重于泰山,决不能有半点松懈。区委、区政府每年都召开安全生产会议,在每次全区性大会、政府常务会议、区长办公会议上都专门强调安全生产工作,充分体现了区委、区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高度重视。今年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的任务十分繁重,转方式、调结构、促增长、惠民生,都必须有一个安全稳定的发展环境。安全生产工作成效如何,完全取决于态度是否认真、工作是否扎实、隐患是否整改到位。各级各部门一定要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强化安全生产责任意识,正确处理好安全与发展、安全与效益的关系,把思想认识统一到这次会议的要求上来,把安全生产摆到重要日程上来,不断增强责任意识、忧患意识,做到居安思危,警钟长鸣,从基层、基础入手,坚持不懈地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二、创新思路,扎实推进,努力开创全区安全生产工作新局面

年是“十二五”的起步之年,做好今年安全生产工作,对于实现“十二五”安全生产良好开局,维护全区稳定大局,促进经济更好更快发展,都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市里“实现一个目标、落实两个责任、推进三个转变、实施四大工程、完善一个格局”的总体部署以及“安全生产基础管理提升年”的要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十二字方针”,开拓创新,真抓实干,推动全区安全生产工作再上新台阶。具体工作中,要突出抓好以下六个方面:

(一)加强源头管理,严格市场准入制度。要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年〕23号文件)和省政府213号令的有关规定,严格落实“三同时”要求,强化源头管理。严格控制新上高危企业和高危项目,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必须按照规定的行业技术标准和规划布局进行科学设计,并严格按设计要求进行施工,不得随意调整。具体工作中,安监、发改、经信等部门要密切配合,严格执行新上项目设计、施工和竣工验收的审查,并作好全程监督,凡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项目和企业,不得给予验收通过,不得批准投入运营,从根本上解决新上项目先天不足问题;对因程序不合法、手续不齐全导致发生安全事故的,要严肃追究相关审批部门的责任。

(二)强化整治措施,坚决遏制事故发生。要按照“安全生产基础管理提升年”四次集中行动要求,一个阶段一个阶段地抓紧抓实,每个阶段都要集中解决1-2个突出问题。一是突出抓重点行业。继续在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公众聚集场所等重点行业领域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各街区、各部门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深入摸底,列出清单,分类整治,确保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二是突出抓重点时段。要针对我区重大节会比较多的特点,重点抓好风筝会、鲁台会等重大节会和传统节假日期间的安全检查和集中整治,确保节会期间不发生安全问题。三是突出抓隐患排查治理。隐患就是潜在的事故。要继续完善和严格执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和整改落实监管机制,凡重大隐患都要向社会公示,实行挂牌督办,确保按时整改到位。要把隐患当作事故来处理,把消除隐患不力的责任人视同发生事故一样问责,实行年度考评“一票否决”,真正使安全生产工作关口前移,争取主动。

(三)突出重点领域,强力推进打非治违。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是安全生产的大敌,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无一例外都是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行为所致。各街区、各部门必须采取高压手段,将打非治违作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中之重,严密组织,强力推进。公安、安监、住建、交通运输、工商等部门要尽职尽责,密切协作,形成合力,以坚决的态度、强硬的措施,重点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等严重违法行为。要实施经常性的安全检查和重点监控,加强对企业的动态监管,把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要加大联合执法和跟踪监管执法力度,坚决防止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蒙混过关、前纠后犯、明纠暗犯,更不允许再发生新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同时要建立非法违法举报奖励制度,充分调动人民群众打击非法违法的积极性,使非法违法生产始终置于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

(四)加强体系建设,提升火灾防控水平。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全市“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深化年”的要求,进一步加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健全基层消防安全工作机制,推进“网格化”消防安全管理。要进一步建立健全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加强消防安全形势研判,严格消防工作部署、督导检查和考核奖惩,推进整体工作开展。要建立消防安全领导机构,明确分管领导,落实工作人员,制定具体方案,与辖区单位和居委会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并在各居委会建立志愿消防队伍,设置灭火设备器材和社区消防宣传阵地,建立巡查机制,发现问题及时向消防部门汇报,扎实推进公共消防安全体系建设,提升整体防控火灾能力。要组织开展好春防、冬防、“119”消防安全周等宣传活动,创新宣传形式,丰富宣传内容,激发居民参与积极性,切实增强宣传效果。要强化消防教育培训,积极推进消防职业技能鉴定,将消防知识纳入素质教育、学历教育和就业培训内容,不断强化重点领域、重点单位、重点岗位人员的消防技能培训,严格落实执行持证上岗制度。要深刻汲取上海“11.15”、吉林“11.5”和辽宁“2.3”等火灾的经验教训,突出抓好高层住宅火灾防范工作,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五)抓好群众工作,维护和谐稳定环境。全区上下必须高度重视维护稳定工作,坚持以群众工作为统领,深入开展“民情巡访”工程,变民情上访为民情下访、被动维稳为主动维稳。针对企业改制、项目拆迁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要组织专门班子,全力以赴做好相关工作,努力做到“三个避免”:一是要避免因稳定问题发生冲突性事件;二是要避免发生;三是要避免造成恶劣影响。要深化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持续抓好校园安全工作,加大街面巡控密度,努力减少各类刑事案件,进一步提高群众的安全感。各街区、各部门要牢固树立“稳定无小事”的理念,进一步加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力度,这次会议后,要抓紧时间组织排查隐患,研究制定详细的解决办法,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六)弘扬安全文化,营造“大安全”氛围。一是继续深入开展安全标准化创建和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并将安全标准化和安全示范创建工作列为今年对街区和部门考核的加分因素。二是加大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力度,完善新闻宣传工作机制,建立安全生产信息报送制度,大力宣传党委、政府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政策措施,同时对基层安全生产活动的好典型、好经验进行重点宣传、面上推广。要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和“四进”活动,积极举办有奖竞赛、知识讲座、演讲比赛、案例教育和警示教育等形式多样的活动,进一步营造全社会“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良好氛围。要突出抓好“安全社区”创建工作,并将其作为提升基础工作的重要手段和“九小场所”监管的有效措施,全力打造生活、工作、学习、医疗“四位一体”的满意工程,以社区的小安全促进全区的大安全。要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体系,建立区域部门定期议事制度,汇集各方工作合力,打造各级各部门齐抓共管、协力推动安全生产工作的生动局面。

三、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确保各项措施全面落实到位

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关键在领导,重点在基层。各街区、各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完善全员目标、全员责任、全员考核三个体系,狠抓各项安全措施落实。

一要强化领导保障。各级各部门一定要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正确把握安全生产的规律特点,不断提高安全生产工作的科学决策、指导协调、监督保障水平。各街区、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一定要亲自抓、负总责,把安全生产放到各项工作的首要位置,明确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和具体措施,定期分析安全生产形势,认真研究安全生产工作,做到有部署、有检查、有考核,真正把安全生产放在心上、抓在手上、落到实处,绝不能心存侥幸,敷衍了事。各级领导都要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分管部门、行业的安全生产负责,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抓好重特大事故隐患的治理和防范措施的督促落实。要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和队伍建设,确保机构、人员、经费、装备全面落实到位。

二要加强制度建设。要认真抓好“两个责任”的落实。一是完善对街道、部门的考核制度。增加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在街道、部门工作任务目标综合考核中的分值比例,完善考核办法,突出安全生产考核对各级领导班子及成员政绩考核的作用,坚持安全生产控制目标与经济发展指标同时考核、同时通报,对实施情况加强跟踪管理。二是推进企业内部责任制度体系建设。按照“安全生产基础管理提升年”的要求,结合“企业本质安全工程”,重点抓好企业生产经营领导班子的整体责任和企业员工的个体责任落实,提高企业对安全生产的认识,引导企业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确保企业安全生产责任明确到人,机构人员到位,管理制度健全,经费装备落实。

三要凝聚工作合力。安全生产涉及面广、工作复杂,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密切配合,齐抓共管。要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群众参与监督、全社会广泛支持的工作机制,形成强大的工作合力。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要当好政府的参谋助手,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协调、组织和指导,做好督促检查工作,随时调度工作情况,做到一月一通报,通报内容要及时呈报五大班子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绝不能漏报瞒报。创新实施双向签字制度,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对通报内容进行确认,并及时反馈,安监部门要加强指导,并对整改进度进行跟踪督察,以扎实的工作推动政策措施有效落实。相关执法部门要相互联动,严格执法,敢于碰硬,从严查处安全生产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各街区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切实抓好本辖区企业、单位、社区的安全生产,确保一方安全稳定。各企业主管部门要立足本职,切实抓好本部门、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确保不发生重特大责任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