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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建设一支“师德高尚、知识渊博、爱岗敬业、治教严谨、善于创新”的高素质教师队伍,根据南通市《市政府办公室转发市人事局等部门关于提高市属中学优秀人才和班主任待遇意见》(通政办发〔2006〕104号)的通知精神,市政府决定设立“*市优秀教育人才奖励基金”(简称“教育奖励基金”,下同),从2008年9月起,对我市在职优秀教育人才实施奖励,同时进一步提高我市中小学班主任津贴标准,以鼓励广大教师不断提高自身素质,不断追求一流境界,为打造“教育*”优质品牌作出贡献。
一、“教育奖励基金”和班主任津贴发放范围和标准
“教育奖励基金”奖励的范围:本市内各中小学(含职业学校)、特教学校、幼儿园和继续教育中心在编在职教育工作者中的相关人员,具体包括:在职教师研究生学历取得者,初中及以下在职教师师范类本科学历取得者,省和南通市评选的特级教师、名教师(校长);南通及*市评选的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优秀校长)、教坛新秀,“教师节”财政特拨经费奖励的各类优秀教育工作者等。
1.省特级教师、省名教师、省名校长每月奖励1000元(特级教师含国家规定的津贴部分)。
2.南通市学科带头人、南通市名教师、南通市名校长每月奖励500元。
3.南通市骨干教师、*市学科带头人每月奖励300元。
4.*市骨干教师、*市优秀校长每月奖励200元。
5.*市教坛新秀每月奖励100元。
6.在职教师参加研究生学习取得学历后一次性补助5000元,初中及以下在职教师取得师范类本科学历后一次性补助2000元。
7.每年“教师节”,市政府拨专项经费40万元,用于对优秀教育工作者的专项奖励。
8.普通高中班主任津贴每月300元,职业高中班主任津贴每月200元,初中班主任津贴每月150元,小学班主任津贴每月100元。
二、健全“教育奖励基金”和班主任津贴考评发放办法
1.建立健全优秀教育人才教育教学工作考评机制,完善优秀教育人才奖励发放办法。
研究生和师范类本科在职学历取得者,凭毕业证和毕业生登记表,在与学校签订服务期限协议的基础上,报市教育主管部门核准后发给奖励。每年12月底前市教育主管部门与学校结报一次。
省级和南通市级的特级教师、名教师、名校长、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的教育教学(管理)工作情况的考核,委托市教育主管部门建立专门的考核领导小组和考核班子,以学年度为单位进行考核,确定是否合格。凡考核合格者,由市人事、财政和教育主管部门共同审核认定,并发文通报;同时,将相关优秀教育人才全学年的奖励,由市教育主管部门一次性打入个人银行账户。
*市级的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优秀校长、教坛新秀,原则上每两年评选一次。*市级优秀教育人才奖励的考核发放办法,与省级和南通市级相同。但各层次某一类优秀教育人才重新评选后,原层次同类型优秀教育人才评选结果即时消失,不再享受原奖励待遇。
2.班主任津贴的发放办法:由各镇、各学校单独列支,每学期发放一次。发放方案由各镇、各学校根据实际情况研究制定。
以上奖励和津贴系在岗性津贴,退休时不计入工资基数(特级教师国家规定的津贴部分除外)。优秀教育人才奖励符合两项及两项以上者,只享受其中标准最高的一项,不重复享受。
3.每年“教师节”,市政府拨专项经费,用于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德育工作者、师德标兵、优秀校长等方面的“教师节”专项奖励。
三、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教育奖励基金”和班主任津贴及时发放
加强“教育奖励基金”和提高班主任津贴的组织和领导工作。市政府设立“*市优秀教育人才奖励基金”,建立由市长任组长,分管教育的市长任副组长,人事、财政和教育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为组成人员的领导班子,认真组织实施优秀教育人才奖励和班主任津贴的提高。
2018年10月26日,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组一行四人对xxx村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进行了督导检查。经过督导检查,发现存在四方面的问题并下发了督导建议书。针对存在的问题,村委会高度重视,责成村扫黑除恶领导小组牵头各小组及成员配合,认真进行整改,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于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工作次数少,工作落实不到位的问题。10月26日督查组督查时,xxx村扫黑除恶领导组组织召开“扫黑除恶”专项专项行动动员会、xxx村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xxx村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再动员会共3次,召开xxx村“扫黑除恶”宣传落实会议1次、召开xxx村“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座谈会1次、开展“扫黑除恶强根基,党员先行做表率”主题活动1次。10月27日以来为贯彻落实中央扫黑除恶第2督导组与省委第二次工作对接精神,按照省、市、县、镇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边督边改工作会议的部署要求,深入推进我村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我村两委班子成员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安排部署会、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召开存在问题整改工作会议。
二、关于流动人员入户宣传摸排、发放资料进度缓慢问题。8月23日镇再动员会议后,要求各村迅速组织召开村再动员会议,迅速安排进户宣传工作,将“两图两册”、公开信、明白卡发放到户,填写调查问卷和线索摸排表。10月26日督查组督查时,xxx村委再动员会议已召开,完成常住户宣传资料发放到户101户,常住户宣传资料发放到户率达到100%,由于xxx村流动人员比较多,居住比较分散,导致流动人员的宣传工作难到位。10月27日以来,召开村专职宣传队员紧急会议,重新安排部署入户人员及时限,要求各小组组长将流出人员按地域进行梳理,按户列出详细名单,将两委干部分成两组,分别负责三个小组,加快流动人员入户宣传摸排工作,目前流动人员入户宣传正在进行中。
三、宣传方式比较单一问题。xxx村扫黑除恶领导小组根据《中阳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方案》(中政法【2018】2号)和镇实施方案精神,采取多形式开展“扫黑除恶”宣传工作。1、在网络平台上,宣传工作部署,宣传典型案例和扫黑除恶相关知识解答;2、全覆盖宣传,在主要路口、活动中心、人员密集场所,新书写墙体固定标语、悬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横幅、张贴多张宣传画及线索举报奖励办法;3、墙上有字,广播有声,电视有影……通过宣传发动,广泛动员,全村上下扫黑除恶声势不断壮大,形成了强大的打击合力;4、走村入户进万家,打通最后一公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专职宣传队进村入户,发放两图、两册、公开信、明白卡、线索摸排登记表、入户调查问卷等形式,面对面向群众宣传20类重点打击黑恶势力和举报方式、举报电话;5、村委会设立“扫黑除恶”举报信箱。总之,组织开展形式多样、贴近群众生活的宣传活动,多渠道引导群众主动参与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来,营造“人人知晓、人人参与”的浓厚氛围、推动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切实提升了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四、本级资料、摸排资料、宣传资料未全部进行归档问题。10月26日,督察组督察时,提出综治本级资料不完善、摸排资料不规范、宣传影像资料未归档。10月27日以来,陆续完善了综治本级资料、规范了摸排资料,目前,宣传影像资料还在完善中。
特此报告。
一是强化责任落实。
高度重视治爆缉枪专项行动,多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集中开展整治爆炸物品、枪支弹药专项行动。
出台专项行动的《考核办法》,明确分管负责人和民警在专项行动中的工作职责,确保专项行动的有序推进。表彰奖励行动中工作积极、成绩突出的民警;对因检查不到位、收缴不彻底的行为予以通报批评,并视情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二是强化排查摸底。
组织民警深入辖区内涉爆单位、重点部位进行地毯式大排查,全面查清各涉爆单位、作业点危险物品储存、领用、发放及爆炸物品库房人防、物防设施和各项制度的执行等情况,对在排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提出了具体的整改意见,并与涉爆单位、个人逐一签订《爆炸物品安全使用责任状》。
对排查出的重点人员,采取警务室包片、民警包人的方式进行监控。查清民用枪支种类、数量及管理制度落实等情况,明确责任,逐人落实管控措施,实施重点管控。
三是强化宣传力度。
积极动员广大群众积极参与集中整治爆炸物品、枪支弹药专项行动,利用宣传车在辖区各村巡回播放《公安部关于收缴非法爆炸物品、枪支弹药等危险物品的通告》。
全所民警深入到每一个机关、企事业单位、村发放张贴通告,向群众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认真接受群众咨询。在镇驻地繁华地段、集贸市场及中小学附近悬挂过街横幅。行动期间,共发放宣传资料3000余份。
四是强化清理收缴。
近年来,我国电力改革不断深入,尤其是电改9号文件的下发,售电市场逐渐放开,民营资本大量涌入,供电企业将面临很大的竞争。因此,供电企业要想保持行业竞争力,必须优化服务质量和效率,挖掘内部管理潜质,全面提升队伍整体素质,这其中队伍建设是关键。只有全面发挥和依靠全员力量,发展成果惠及员工,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才能凝聚合力,统一行动。科学的激励方法能够使员工自发地融入到公司战略目标中去,员工激励工作的改进将提升企业的竞争力和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1当前供电企业员工激励存在的问题
当前,多数供电企业的员工激励方案滞后,激励手段比较单一,主要以薪酬激励为主,实行岗位技能工资制度。然而,岗位技能工资制度主要以技能工资和岗位工资为主,没有绩效工资内容,造成了薪酬激励结构不合理。同时由于岗位工资没有划分等级,导致岗位相同的员工缺乏工作主动性和创造性。另外,其他激励措施也不完善,例如培训激励方面,培训对象单一,内容单调,缺乏专业培训,导致员工专业知识和技术技能的更新过慢,员工成长需要得不到满足。因此,改进提升员工激励工作是供电企业当前面临的重要课题。
2供电企业三维立体员工激励方案
1构建体现岗位价值、绩效贡献和能力素质的薪酬激励方案依据公平理论,薪酬激励方案要重视公平问题,公平、公正地对待每名员工,还要尽可能地让每名员工都感受到这种公平、公正。因此,供电企业要按照人力资源“全员全额全口径”管理的要求,实行以岗位定薪、按业绩取酬、靠能力竞争的岗位绩效工资制度。
岗位绩效工资制度以薪点工资和绩效工资为主。薪点工资体现岗位价值和员工能力,它是在薪级和岗级的基础上,工资标准按照薪点数设定,发放额度依据点值核算。绩效工资主要反映员工的工作业绩和所做贡献,发放形式主要为专项考核奖和绩效考核奖两种。绩效工资占个人工资收入的比重,要按照岗位层级和类别合理确定,随着岗位层级的升高比重要加大。绩效考核奖是定期发放的,以员工月度、季度或年度绩效考核的结果为依据。专项考核奖是指为完成某项重点工作或重要项目,设立专项奖励,根据员工在该项目(工作)中的绩效评价情况进行考核发放的工资项目。
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度一方面能够真正做到按劳分配,效率优先,兼顾公平。以岗位价值和员工能力素质、工作业绩作为薪酬分配的主要依据,各类人员薪酬分配关系更加合理;另一方面解决了岗位技能工资制度存在的一岗一薪,岗不变薪不变的问题,相同岗级的人员因为人才、学历、职称、成果等条件不同,其工资也将不再一致。
2构建以业绩、专业、全员为主体的绩效考核激励方案
依据期望理论,绩效考核激励方案要把握好期望估计、价值估计与绩效获奖估计等因素,提高激励措施的针对性,全面激发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因此,供电企业对员工绩效考核要综合运用定性(软指标)和定量(硬指标)的分析方法,对员工的工作态度、行为、效果以及对企业的贡献和价值进行的考核和评价。
一是构建“业绩考核体系”。将企业年度目标细化分解成多项关键业绩指标,搭建公司级KPI体系。公司级 KPI考核结果作为年底各部门评先树优、发放绩效奖金的依据。二是构建“专业绩效考核体系”。按照各部门管理职责,将公司级KPI从专业管理的角度分解落实到各部门,形成专业KPI。专业考核结果,作为日常奖金发放的依据。三是构建“全员绩效考核体系”。各部门将负责的目标、指标、重点工作分解到各个岗位,建立员工KPI指标。同时实施以“月度重点工作为主线”的考核,确保月度工作与年度工作的协同推进。将年度的目标任务、重点工作、对标(业绩)指标,分解到月度,逐月对责任部门和员工进行考核评价,考核评价结果纳入员工月度薪酬的绩效工资单元,按月兑现。
业绩、专业、全员为主体的绩效考核激励方案一方面实现对企业各层级和员工的全方位覆盖,保证了下级和上级、个体和整体的有效联动;另一方面实现部门和员工的双激励,能够引导全员转变作风,激发了员工潜能和企业活力,不断提升管理水平和工作绩效。
3构建全面覆盖、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培训激励方案
员工培训是人力资源管理活动。供电企业要结合企业目标与员工目标,采取各种方式,让员工开阔视野,拓宽思路,丰富知识,提高技能,增强其成就感。培训激励方案要以岗位需求为核心,有针对性地分为岗前培训、岗位培训、待岗培训、职(执)业资格培训等。
一是岗前培训。培训对象是新进人员,分为学习培训和岗位实习。新入职员必须按照岗位规范要求,通过岗前培训达到上岗条件,并经考核合格后才能正式上岗。二是岗位培训。培训对象是各层级员工,以脱产学习为主。高层管理人员脱产培训国家产业政策、企业经营管理技能等;管理岗位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培训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等。技能人员培训新的操作技能等。三是待岗培训。管理和技术岗位“两无” 人员(无学历、无职称)和生产岗位“三无”人员(无学历、无职称、无技能等级)不允许上岗,需要依据岗位要求进行岗位能力考试,考试合格后才能上岗。四是职(执)业资格培训。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电力行业特点,从事国家实行就业准入工种的员工,必须获得政府有关部门颁发的职(执)业资格证书后,如特种作业操作证、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等,才能上岗。
培训激励方案更加完善健全,全面覆盖各类员工,一方面能够使理论知识学习与实践操作能力有机结合,另一方面有利于在岗员工的知识更新和技术技能提升。
为进一步促进各县(市)区教育工作整体水平的提高,根据《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方案的通知》精神,市人民政府决定对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教育工作进行督导评估。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导评估对象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
二、督导评估时间
初步定于2012年5月上旬,按照每个县(市)区1天。具体时间和日程安排另行通知。
三、督导评估的主要内容
(一)教育管理监控工作:县级人民政府贯彻“科教兴县”和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完善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履行统筹管理教育的职责,建立县域教育工作目标责任制,确定各类教育发展规划和改革措施,坚持依法治教,及时解决各类实际问题等方面的情况。
(二)教育重点工作:自治区确定的各项改革试点、示范项目的落实情况;教育强县和基本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工作的巩固提高及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情况;教育重点工程建设、教育信息化建设情况;教师队伍建设、行风建设和师德教育情况;学校安全工作和规范办学行为,营造良好教育发展环境工作情况。
(三)教育投入:教育经费“三个增长”、教师工资发放、生均共用经费、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和各类教育专项资金拨付情况;危旧校舍改造,改善中小学校办学条件,保证学校正常运转和发展方面情况。
(四)教育统筹发展:“两基”达标巩固提高工作情况;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完善学前教育工作情况;贯彻教育方针,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工作情况。
四、督导评估的方法和要求
(一)各县(市)区政府按照《回族自治区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方案》进行自评,总结政府教育工作的主要成绩和经验,发现问题和不足,提出努力的方向和改进措施,撰写出自评报告,依据督导评估指标体系的要求,填写创新奖励审批表,打出自评得分(水平评估得分和年度发展评估得分)。做好教育工作档案建设。
(二)督导评估分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总分设为200分(其中水平评估100分、年度发展水平评估50分、县级自评30分、奖励20分),170分以上为优秀,150-169分为良好,120-149分为合格,119分以下的为不合格。
(三)督导评估工作实行“一票否决制”。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评定为不合格等次:
1、教育财政拨款没有达到“三个增长”,或农村税费改革财政转移支付资金用于教育比例低于65%的;
2、挤占挪用教育专项经费、城市教育附加费或其他教育经费的;
3、未设立职业教育发展专项经费、信息技术教育发展专项经费、教师培训专项经费的;
4、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率、在校生辍学率、15周岁和17周岁学业完成率、初中升学率、高中阶段毛入学率等核心指标低于教育强县或基本普及高中阶段教育验收指标的。
(四)督导评估事宜由市政府教育督导室负责组织实施,市政府有关部门参与。
2010年,宁夏紧紧围绕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控制人口过快增长,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这一中心任务,创新工作,创新项目,积极争取经费投入,扎扎实实地推进了各项工作的开展,2011年被国家人口计生委评为“全国人口和计划生育绩效考核评估‘财政投入’三等奖”。
一、深化少生快富工程,进一步加大利益导向机制投入
宁夏以“少生快富”工程为基础,进一步延伸、丰富、充实“少生快富”工程的政策、范围和内容,积极协调,落实政策的资金投入保障,不断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
2010年,宁夏以解决民生问题为立足点,改革创新,积极争取自治区进一步加大对计划生育利益导向的投入,推动了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的不断完善。一是提高奖励扶助资金标准,由50元提高到60元,全年核实奖励扶助对象4378人,兑现奖励资金315.216万元;二是少生快富工程分别实行3000元、5000元、8000元奖励标准,全区全年落实少生快富项目户10459户,发放奖励资金3869.2万元;三是自治区从扶贫资金中切块安排500万元开展“少生快富”工程示范户创建活动,创建示范户1250户,每户给予4000元扶贫项目奖励,用于发展生产,实现带头致富;四是实施计划生育家庭保险,53449户,自治区投入154.33万元;五是提高独生子女保健费标准,由每月12元提高到50元;六是全面开展特别扶助制度,核实特别扶助对象530人,兑现扶助资金63.6万元。同时,继续推行“少生快富”工程独子户纯女户提前奖励扶助制度,核实扶助对象25052人,自治区财政发放奖励资金1490.98万元。
二、创新目标责任考核机制 进一步加大对基层工作投入
2009年起,宁夏创新改革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首先是改革和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办法,设立综合奖、单项奖和创新奖,增加奖励名额,提高兑现奖励标准,如:提高地级市综合奖奖励标准,奖励总额由原来的28万元增加到80万元;将县级纳入综合奖奖励范围,奖励总额为135万元;提高创新奖奖励标准,奖励总额由10万元增加到40万元;设立单项奖8个,奖励总额为40万元。其次是开展“星级乡镇”创建活动,一星级和二星级乡镇由县级政府自行表彰;三星级乡镇由市级政府命名表彰;经自治区人民政府验收合格的四星级和五星级乡镇,一次性奖励8万元和10万元。通过以上“以奖”方式,弥补基层工作经费的不足。2010年,兑现2009年度考核奖励经费共643万元。
三、加强服务网络建设,进一步加大服务体系建设投入
2010年,宁夏除贯彻落实《“十一五”时期全区县乡计划生育服务站所设备配置方案》,自治区和县级安排354万元配置县乡服务站所设备外,又从三个方面加大投入力度加强计生服务体系建设:一是国家资金670万元配置计划生育服务设备项目也通过验收;二是贯彻落实以人为本、优质服务理念,投入1004.64万元,为全区所有乡镇服务站和农林牧场配置计划生育流动服务车共208辆,极大地改善了基层人口计生服务机构的服务手段和服务条件,提高农村人口计生服务能力;三是争取自治区财政厅和经信委安排信息化建设资金500万元,有力地支持了全区全员人口宏观信息管理系统建设。
四、严格项目资金管理,努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在积极争取加大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费投入的同时,宁夏人口计生委也加强专项经费管理,探索完善相关经费管理制度,努力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对于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投入,严格项目申报程序,如对“少生快富”项目,明确了个人申请、乡镇批准、签订合同、实施手术、兑现奖励、张榜公布、跟踪服务、建立挡案台账等程序;严格项目资金管理,对利导投入资金确立了“资格确认、资金管理、资金发放、社会监督”四权分离的原则,规范运作程序,采取全封闭运行的办法,通过邮政储汇直接将奖励资金送到项目户手中,取消了中间环节,从源头上杜绝了项目资金的截留、挪用。对于考核奖励资金,通过财政部门直接下达到基层,规定奖励资金的20%或30%用于奖励,其他用于工作经费。对于设备配置资金,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的程序,公开招标,设备验收合格后,通过国库统一支付。
通过以上四个方面的措施积极争取投入,加强财务管理,2010年宁夏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投入取得明显成效,财政投入27777.81万元,比上年增长20.84%;事业费投入19739.27万元,比上年增长25.03%。2010年末人口数为630万人计算,则人均财政投入为44.09元,超过中央《决定》人均30元的标准;人均事业费投入为31.33元,超过中央《决定》人均22元的标准。
关键词:高校;科研经费;间接费用;实务管理
中图分类号:G47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3)09-0-02
2009年,财政部、科技部、发改委联合《民口科技重大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09〕218号),规定重大专项项目(课题)经费经费由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组成,间接费用主要包括承担单位为项目(课题)研究提供的现有仪器设备及房屋,日常水、电、气、暖消耗,有关管理费用的补助支出,以及承担单位用于科研人员激励的相关支出等,由项目(课题)承担单位统筹使用和管理。
在广泛倾听我国科技人员的呼声后,在研究美、英、法、德、日等发达国家科研项目支出政策,以及总结我国民口科技重大专项经费管理试点经验的基础上,依据科研活动特点和实际需要,2011年财政部、科技部制定了《关于调整国家科技计划和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经费管理办法若干规定的通知》,进行科研经费管理改革,调整了课题经费开支范围,建立课题间接成本补偿机制,明确课题专项经费分为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两大类,增加了绩效支出。
近两年来,地方财政、科技部门根据财政部、科技部精神,进行科研经费管理改革,根据国家科技经费管理办法和地方科研经费管理规定,陆续出台了地方科研经费管理规定,对科研直接费用、间接费用明确,增列绩效支出。
一、高校科研经费间接费用管理现状
相关科研经费管理办法中间接费用比例
以上经费除民口科技重大专项,绩效支出不超过直接直接费用扣除设备购置费和基本建设费后的5%,其他科研经费的绩效支出均为不超过直接费用扣除设备购置费的5%。
高校在国家相关规定的基础上,结合自身情况制定了间接费用管理办法,下面列举几所有具体规定的高校间接费用的分配方案:
由以上可以看出,各高校对间接费用一般都包括了管理费用补偿、资产占用、水电费消耗、绩效支出等内容,基本贯彻了文件规定,但由于间接费用补偿机制实施时间不长,一般都是以比例提取的形式规定支出内容,能否真正达到科学合理的成本补偿,有待实践考核。
二、高校科研经费间接费用管理存在问题及对策
(一)间接费用预算管理
间接费用一般采用分段超额累退比例法,一般规定比例上限,有的课题在编制预算时,不按照上限填列,甚至有些课题承担单位不填列间接费用。笔者就曾看高校作为参与单位的国家科技计划课题预算,预算由承担单位,一家海外上市的公司编制的,总课题间接费用预算为0,高校作为参与单位,没有一分钱的间接费用补偿。如此的预算缺失了间接费用的补偿。
《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加强中央部门所属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的意见》规定:“相关科研经费管理办法规定科研项目经费分为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的,直接费用的各项支出由项目申请人根据科研特点和实际需要编制;间接费用按照归口管理部门和学校相关规定,由学校统一编制。”高校作为课题承担单位的,科研管理、财务部门由高校授权,在各课题编制预算时,按照规定比例上限内据实编制间接费用预算,打消课题负责人对预算编制比例的顾虑,同时明确间接费用由高校统筹的概念。高校作为参与单位的,根据各自承担的研究任务和经费额度分解间接费用时,与课题承担单位在核定的间接费用总额基础上,向课题承担单位积极争取间接费用足额到位,为学校争取最大的经济补偿。
(二)间接费用核算管理
目前间接费用基本有两种提取方式:一种是经费入账时由学校直接提取,一种是在专项中列支。《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加强中央部门所属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的意见》规定“按照有关科研项目费用管理办法规定提取间接费用的,学校要合理确定项目间接费用标准,以直接提取方式将间接费用纳入学校财务统一管理,并结合实际制定间接费用分配及使用方法。”这已明确高校需制定科研间接费用管理文件,采用直接提取方式纳入学校财务统一管理。
间接费用的提取时间:高校若根据预算将间接费用一次性计足,对高校内的科研管理部门、财务部门来说减轻了工作量,便于管理,但对于课题组而言,造成前期可以使用的直接费用缩减,延误科研经费的使用进度。笔者认为宜采取根据到款比例提取间接费用的方法。间接费用中支出首先要保证学校管理费补偿的硬性指标,然后再列支资源占有费等,若不足以弥补这些方面的开支,应核减绩效支出数额,以体现高校统筹安排的观念。
(三)绩效支出的管理
间接费用中,在对科研工作进行绩效考核的基础上,结合科研人员实绩,设立了绩效支出,由所在单位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统筹安排。这一政策,改变了以往科研项目科研人员不能领取报酬的做法,体现科研人员投入科研项目工作的智力劳动的价值,彰显了“以结果为导向”和“注重绩效”的改革思路。高校的绩效支出,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对科研、人事、财务部门建立科研绩效考核的评价体系后由高校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合理统筹安排。
高校作为事业单位,实行绩效工资后,由财政、人事部门核定绩效工资总额,间接费用中的绩效支出中,直接用于高校内课题组成员的激励支出部分,是否纳入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额,目前国家财政、科技、教育部门尚未明确。
《江苏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方案》规定“对承担国家重大科研项目、工程建设项目等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做出重要贡献的优秀人才,给予不同程度的一次性奖励。具体办法国家将另行制定。”
河南省《省直驻郑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规定:“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引进高层次人才的专项经费、对高层次人才发放的特殊薪酬(如年薪、重大项目奖励、技术要素参与分配的报酬等),按规定由政府投入的人才基金、创业基金,以及临时性科研课题、科研项目经费按规定可列支劳务费的部分不纳入绩效工资总量管理。”《浙江省省级科技研发和成果转化项目经费管理暂行办法》明确“直接用于本单位课题组成员的激励支出可不纳入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额”。
笔者认为,若将科研绩效支出纳入绩效工资总额,违背了提高科研人员待遇的初衷,将挫伤高校参与科学研究的积极性。河南、浙江两省已明文确认相关科研经费中绩效支出不纳入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额,建议财政、科技部门应出台相关细则,确定间接费用中的绩效支出不纳入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额,以利于更好的绩效激励。
笔者认为,《北京大学第六医院关于科研项目间接经费使用的实施细则(暂行)》中,参与项目(课题)的科研人员绩效支出,不超过核定基数的5%,同时不超过预算批复的绩效支出数,另外规定管理绩效用于项目(课题)前期申请、组织论证及与项目有关的内部专家、科研管理人员、财务管理人员等各类人员的劳务费。相当于在科研人员绩效外再计提了管理绩效,超过了绩效支出预算总额,应予纠正。
在绩效支出的发放时间上,若在结题后一次性发放绩效支出,因项目周期长,难以达到激励的效果,而且填列支出决算时,间接费用由高校全额提取,支出全额,但是绩效支出尚未发放,绩效支出为零,所报课题决算不均衡。对跨度时间长的项目,建议在中期检查合格后,发放50%绩效支出,待课题验收通过后,发放剩余部分。若种种原因不能通过结题验收的,需将已发放的绩效激励退回。
(四)建立公平合理的水、电、气、暖消耗分摊机制,科学合理补偿教育成本支出
直接费用中的燃料动力费,是指在课题研究过程中相关大型仪器设备、专用科学装置等运行发生的可以单独计量的水、电、气、燃料消耗费用等。
间接费用包括高校为课题研究提供的日常水、电、气、暖消耗。首先保证应由间接费用分摊的水、电、气、暖消耗不在燃料动力费中重复列支,这需要资产、后勤管理部门增强学校基础设施服务体系,加强水电暖的计量手段的改造,准确计量燃料动力费和间接费用中分摊的水、电、气、暖消耗。但是因高校在计量手段的改造上确需大量的资金投入,根据作用成本法的观点,按照作业进行成本的归集,例如按照面积归集水电费,进行合理的测算,在间接费用中合理的反映其耗用的日常教育成本,补偿一直以来的教育经费投入。
(五)间接费用的监督管理
高校需根据科技部相关文件制定科研间接费用管理文件,作为提取依据。在财务审计阶段,将该文件提供给会计师事务所,事务所对提取额度审计、绩效支出发放方案进行审计后,将不对间接费用具体使用情况进行审计。
《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加强中央部门所属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的意见》中规定“学校要将科研经费使用管理纳入内部审计部门的重点审计范围”。间接费用的使用亦属高校内审部门范围,重点审查是否按照各高校的间接费用管理规定使用经费,有无扩大绩效支出比例,绩效支出分配是否合理的基础上,对间接费用的使用绩效进行评审。健全高校的科研管理、财务、监察、审计部门等部门在内的高校科研经费监督体系。
目前,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防等科研项目管理模式依然实行的是管理费模式,建议改革相关科研经费管理模式,实行直接费用、间接费用模式,做到经费核算模式的统一,扩大高校经费自,有效补偿教育成本。
参考文献:
[1]郑岚.高校科研间接费用管理的实践与思考[J].会计之友,2013,3中.
[2]曲大成.高校科研经费间接成本补偿机制改革问题探讨[J].北京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12).
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驻地单位:
为进一步加大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力度,确保全年低生育水平稳定和出生人口性别比在正常范围,根据市、区人口和计生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精神,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坚持“稳定低生育水平”和“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不动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市、区人口和计划生育会议精神,广泛宣传教育,坚持严打“两非”行为,加强规范管理,强化利益导向,实行全程服务,构建党政主导、部门配合、群众参与、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工作格局,开展好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专项行动。
二、工作目标
通过综合治理行动,依法查处一批“两非”行为,进一步强化生育过程跟踪管理服务,加强和规范辖区内B超、终止妊娠手术、终止妊娠药品管理,不断健全完善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的工作制度和机制。
广泛宣传人口和计划生育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尤其是有关“两禁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形成强大的宣传声势。
坚决依法查处辖区内医疗、保健机构,尤其是个体诊所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行为,切实达到查处一例,震动一方,教育一片的效果。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形成齐抓共管格局
各部门、单位要在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层层建立目标管理责任制、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密切协作,各负其责,形成上下互动、部门联动、群众参与、综合治理的工作格局,定期召开领导小组协调会,研究和安排相关工作;建立集中整治专项行动信息共享机制,及时向镇党委、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工作进展情况。
(二)加大宣传,营造浓郁的舆论氛围
镇流动宣传车每周两次对辖区19个村进行巡回宣传,并在集市等人口密集处设立宣传点,发放明白纸。每个村(社区)要制作宣传版牌,并利用政务公开栏和计生专栏,张贴标语口号,广泛宣传计划生育法律法规,以及奖励举报机制,让群众了解打击“两非”活动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形成具有高压态势的计生宣传氛围,为专项治理工作营造深厚的舆论氛围。同时要推进村规民约修订,落实利益导向措施。
(三)加紧排查,确保跟踪随访到位
开展终止妊娠药品的市场清查,对违法销售、使用终止妊娠药品的,协助主管部门依法严厉查处。严格落实计划生育政策和技术服务措施,加强对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加强对育龄妇女避孕方法的指导和孕情检查,对意外怀孕早发现、早补救;对正常怀孕的妇女,尤其是对怀孕第二胎的妇女,做好定期随访,指导孕期保健,防止出现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对因意外情况要求终止妊娠的妇女,要严格适应条件,严格审批程序。怀孕14周以上的妇女,终止妊娠手术前,应当提供相应的医学诊断证明和区人口计生局出具的证明。对私自终止妊娠的,依法严肃处理。对持二孩生育证明的怀孕妇女违法私自终止妊娠的,不再批准其生育申请。各村(社区)计生管理人员要及时收集摸排打击“两非”工作线索,并及时向镇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
四、工作步骤
此次专项行动于2013年8月下旬至10月中旬集中开展,具体分三个阶段进行实施:
(一)宣传部署阶段(2013年8月下旬)
通过制作宣传版牌、张贴宣传标语、发放明白纸等丰富多彩的形式,广泛宣传国家、省、市一系列法律法规,形成强大的宣传声势,并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成立领导小组,召开集中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专项行动会议,进行动员部署。
(二)调查摸底阶段(2013年8月下旬—10月上旬)
重点做好2013年1月1日—2013年9月30日期间全镇违法生育已婚育龄妇女避孕节育措施情况、计划内流引产情况调查摸底。同时对辖区内医疗、保健机构,药店进行调查摸排,并及时报区进行相关处理。
(三)总结提高阶段(2013年10月上旬—10月中旬)
镇集中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要认真总结集中治理活动取得的成效和存在问题,规范生育全过程管理,建立和完善性别比综合治理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措施。将集中治理活动总结书 面报送区人口计生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组织领导
成立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
副组长:
一、指导思想
通过开展“治隐患,保安全”专项行动,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市局安全工作部署,有效促进安全生产各项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医院监管责任、安全生产责任的落实,全面排查治理安全隐患,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加强事故预警预防,加快推进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努力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保证医院安全生产无事故的良好形势。
二、活动时间
20__年12月22日 至 20__年3月31日 。
三、实施方法及步骤
“治隐患,保安全”专项行动采取科室、部门两级联动,分级负责,层层落实,逐级排查,逐级督查的方式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 20__年12月22日 至25日)。
深入贯彻落实省、市领导对“12·4”重大火灾事故的重要批示和讲话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对前期未整改的隐患逐一梳理、落实责任、限期整改,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实施方案,细化工作措施。
(二)排查治理阶段( 20__年12月26日 至 20__年3月25日 )。
结合《方案》,认真查找在组织领导、统筹规划、安全生产投入、监督体系建设、应急救援体系建设、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尤其是监督检查方面,是否组织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对各科室、部门进行检查,发现隐患,督促处理,及时消除事故隐患等;在宣传教育、应急救援、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尤其是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和程序,是否严格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在安全生产物质保障、资金投入、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规章制度制定、教育培训、安全管理、事故报告和应急救援等方面的突出问题。着重排查:是否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是否具备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是否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逐级落实责任;是否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是否对陈旧落后及安全保障能力下降的安全防护设施、设备与技术进行及时淘汰;是否保证设备、设施处于安全运行状态;是否保证从业人员具备相应的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是否按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发放配备劳动防护用品,并教育督促从业人员正确佩带和熟练使用;是否有违章指挥、违规操作、违反劳动纪律行为等等。
要深入发动职工群众自查、举报,采取部门自查与领导小组不定期抽查的方式不间断地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三)验收总结阶段( 20__年3月26日 至31日)。“治隐患,保安全”专项行动结束后,院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将对各科室、部门隐患整改情况进行验收,并对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肯定成绩,分析不足。
四、专项行动的重点内容
“治隐患,保安全”专项行动既要全面开展,不留空档,不留死角,又要突出以下重点方面。
(一)消防安全。针对冬季天干物燥,用火用电增多,火灾事故多发的特点,要认真吸取佳元迈克食品有限公司及深圳舞王俱乐部重大火灾事故教训,严格按照国务院安委会提出的“五个一律”(凡公众聚集场所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封堵,经检查不能立即整改的,一律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改;凡公众聚集场所自动消防设施损坏、不能正常运行,经检查发现不能立即整改的,一律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改;凡地下营业性场所安全出口达不到消防安全要求,经检查发现不能立即整改的,一律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改;凡是采用聚氨酯泡沫塑料装修的一律停业整改;公共娱乐场所一律不得使用任何烟花和火炮)的要求,彻底整治火灾隐患。对用电、用火、取暖等设施设备进行全面检查,消除各类火灾隐患。
(二)车辆安全。要全力抓好春节期间的车辆安全工作,认真做好车辆安全检查,坚决杜绝超速、无证驾驶、酒后驾驶等各类违法行为。做好恶劣气象条件下的安全管理工作,提前预防,有效预防交通事故的发生。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为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 “治隐患,保安全”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名单附后)。各科室、部门要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把此次专项行动作为减少隐患、遏制事故的重要举措,作为当前安全生产的重要任务,切实抓紧、抓实、抓好。主要领导要落实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亲自抓,分管负责人要落实“一岗双责”,靠上抓,其他人员要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
合,团结协作。
(二)周密部署,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切实做到“五个明确”:即明确目标任务,明确活动内容,明确责任部门和个人,明确办理时限,明确奖惩措施。对专项行动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立即整改;不能现场整改的,要提出防范措施,落实整改资金,明确整改期限和责任人,制订应急预案;严重危及安全的,要立即停业进行整改。
(三)狠抓基层,切实落实责任制度。“治隐患,保安全”专项行动要深入一线,坚决克服落实不下去、严格不起来等问题,要依靠职工群众,一级抓一级,逐级抓落实,责任到人,细化到岗位、到设备,彻底排查隐患和问题,做到不留一个死角,不放过一台设施设备,不留一处隐患。
(四)建章立制,不断完善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要建立和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责任制,健全工作机制。一是隐患举报奖励制度。建立并完善隐患举报奖励制度,设立举报电话,广泛发动群众,提高群众参与隐患举报的积极性,对举报查实的,要给予奖励;二是重大隐患验收制度。重大隐患整改结束后,要邀请主管部门并聘请安全生产专家组成验收小组,对隐患整改情况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出具验收报告,形成隐患排查、公示、整改、验收闭环式管理。在落实上述制度的基础上,不断探索完善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