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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林长制工作方案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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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林长制工作方案

第1篇:镇林长制工作方案范文

一、基本业务:

1、2020年度防汛抗旱和防山洪地质灾害工作。组织编制2020年度防汛抗旱和防山洪地质灾害工作预案,成立组织领导、协调指导防汛抗旱和防山洪地质灾害工作,通过汛前检查等方式,落实防汛抗旱和防山洪地质灾害工作的危险区人员摸排登记、抢险物资准备、抢险队伍组织、危险区域安全警示等工作,做到灾前有准备、救灾有秩序、灾后能恢复。2、小型水库工作落实。根据上级要求,编制小(二)型水库度汛工作方案,严格落实汛前检查工作,落实水库安全责任人、抢险物资准备、抢险队伍组织、区域安全警示等准备工作,做到有备无患。根据小型水库物业化管理要求,督促林业、李堰、白果等3村做好物业化养护工作。3、河长制工作。严格落实河长制相关工作制度,按照县河长办要求,组织、提醒镇级河长按时巡河,督促村级河长落实巡河职责,结合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和乡村振兴战略开展河长制相关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置,严格落实河长工作任务,截止5月底,已完成镇级河长巡河29人次、村级河长巡河252人次,配合水环境治理工作4起,落实安全警示标识1起。

二、饮水安全工作。

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对所有建档立卡贫困户饮水安全逐户逐项排查,了解掌握建档立卡贫困户的水质、水量、用水方便程度、供水保证率等情况,判断其饮水是否安全。规模水厂建立了化验室,水质检测设备逐步更新,水厂自检日检和小型集中供水点旬检已实现。小型集中供水点的供水户数、人数已摸排清楚,并安装了自动消毒设备,标示标牌和围栏已安装。选聘了责任心较强的小型集中供水管护员并签订管护协议,负责对小型集中供水工程进行日常管护维修和水质旬检送检。

三、重点工程建设:

1、2020年度水利扶贫项目--冒峰村、合心村水利扶贫项目(杭淠分干渠除险加固项目),截止目前已完成工程建设,正在组织验收;2、县2020年度农田水利“最后一公里”镇项目、县2020年度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资金项目--镇凤凰河(庙冲村响垱、山咀段)清淤整治项目已完成设计等前期准备工作,待招标注册系统建成后将组织招标工作;3、2020年第二批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镇白果村猕猴桃基地U型渠建设工程、镇长冲村长冲排水渠项目、镇李堰村王庄提水站项目已完成招标程序,目前工程正在建设中。

第2篇:镇林长制工作方案范文

自污染防治攻坚、河长制工作开展以来,国省考断面达标整治一直是各级关注的重点,2018年以来我镇对水污染防治攻坚、水环境整治工作一直十分重视,在开展镇域水环境全面治理的同时,努力查找重点污染源,并制定水生态环境月督查、考核制度,以考核通报的方式促进镇级、村级河长充分履职,现将我镇水环境整治工作汇报如下:

一、2018年主要整治内容

(一)、污染源排查整治

1.栟茶运河排污口专项调查

我镇栟茶运河沿河无企业排口,沿河管道排口共9处:(1)十里桥村原砖瓦厂处老排口,现为丰产沟下水,采取保留。(2)中天村缪元凤处排口,雨水生活排口,采取保留。(3)中天村冯希友处排口,雨水生活排口,采取保留。(4)中天村钱锦山处排口,雨水生活排口,采取保留。(5)中天村七里缺东河西侧两处排口,居民雨水生活排口,采取保留。(6)关口村杨建处排口,雨水生活排口,采取保留。(7)关口村孙海如处排口,雨水生活排口,采取保留。(8)关口村徐希付处排口,雨水生活排口,采取保留。

2.全镇范围河道排污口调查

污染防治攻坚及河长制工作以来,我镇对规模企业(含小微规模)、居民集中区、敬老院、学校、医院、饭店、畜禽养殖河道排口进行了调查,共排查企业31家、居民集中区13处、南美白对虾养殖6家、酒店浴室5家、学校9家、医院3家、畜禽养殖户10家。根据排查结果,各村居及环保、建设、教办、卫生部门分别对污染源提出了整改措施,畜禽粪污整治办牵头各村居对养殖户开展“百日整治”行动,通过建蓄粪池、漏粪板、生物发酵床等方式进行整治,实行与污分离,对直排口进行了封堵。环保加强对工业企业的检查,排污限期达标整改,未能做到达标排放的进行查处和封堵,目前企业排口已完成达标整治。畜禽养殖直排口已完成整治、封堵。南美白对虾养殖场已完成拆除平整。学校、医院通过建沉淀池的方式落实整改。

(二)、水环境整治应急工作

我镇2018年新建污水管网5km,位于新镇区人民路与古井路。九月份以来对照“十个必接”单位,对栟茶运河沿线及延生支流开展排查,对照应急方案,落实应急措施,通过建设蓄粪池、沉淀池、实行雨污分流的方式落实整改,定期收集运输废水。

(三)、强制减排方案

根据关于印发《如东县改善重点断面水质强制污染减排工作方案》的通知东水治办〔2018〕9号文件精神,我镇实施减排的企业为:如东县海宇纤维制品有限公司。根据强制减排政策,实行减半排放,企业采取的减排措施为设备改进、中水回用及削减生产量的方式,目前日排污量控制在500吨以内。

(四)、畜禽粪污整治“百日行动”

对全镇范围畜禽养殖户进行排查整治,共排查90户有直排行为的养殖户,各村居组织人员封堵排口,并对已污染沟渠进行清理,对雨污分流不到位、粪污露天堆放等行为要求养殖户限期整改,采取异味发酵床、漏粪板、硬质化蓄粪池的方式整改,杜绝水冲粪。同时全镇范围实行减量控制,全镇生猪整体控减率为6.28%,控减情况仍在向全面8%的目标任务努力。

(五)、河道整治工程

1.2018年河道疏浚工程共疏浚河道6条,4.66km,疏浚土方2.83万方,已按期完成工程施工,完成镇级县级验收。

2.2018年二期黑臭河疏浚4条,3.63km,土方2.5万方,已按期完成工程施工,完成县级验收。

3.江红河采取分段清淤与坝头坝埂水下吸浆的方案进行治理,清淤长度800米,共投入11.64万元,现已完成施工,水质明显好转,通过镇验收组验收。

4.对新北二河采取先疏通公路涵洞再修建挡土墙的方案,公路涵洞已疏通,挡土墙已修建完成,对河道内垃圾及学校生活排污口进行清理整改,对新北二河西段采取水下挖机清理,清除河道建筑垃圾、岸坡出新,新北二河整治工程共投入10.44万元,现工程已完成施工,通过镇验收组验收。

5.对栟茶运河沿线重点9条支流四级河采取水上挖机进行了清理,共投入18.94万元。清理的同时,村居人员再次对支流河道排口进行核查,杜绝畜禽养殖、工业企业及小作坊污染直排,目前9条河道已全部完成清理,河道环境明显提升,水系畅通,水质良好,通过镇验收组验收。

6.样本河道打造:2018年我镇级样本河道为宏伟河,采取整治方式为岸坡杂物及堆积物的清理,清除河道生活、建筑垃圾,主要清理河段为立新桥居委会及烈士陵村,双港村主要做好长效管护,共投入经费约6万元,现宏伟河整治已完成,其他村级样本河道也由各村参照宏伟河样本河打造方案自主实施,现全镇10条样本河道均已完成打造任务。

二、2019年工作计划及目前进展

1、镇河源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目前上海电气公司正与县住建部门对接,拟由其进行回购。

2、污水收集临时管控措施:目前镇已落实污水临时清运措施,运转正常,定期清运。

3、污水管网建设计划:2019年镇计划新建污水管网2km,目前正在项目设计阶段。

4、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镇按住建部门建设计划,两年内将完成13座村庄小型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目前正在流转土地阶段。

5、沿河工业企业雨污分流整治与排口监管:镇按照2018年整治模式,继续由环保部门加强对工业企业督查检查,进行雨污分流改造,结合现有污水管网覆盖范围,2019年6家企业进行雨污分流改造,纳入污水管网,河源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出水水质好于地表水五类标准。

6、码头与船舶污染防治:镇栟茶运河沿线码头共1处,为陈玉林码头,目前已完成落实配套的污水存储及转运服务体系。对非法码头研究制定清理拆除计划,2019年计划拆除徐希连、顾国林、张学建、蔡守渠、丛启军、缪建萍、许波全共7处吊机码头。

7、河道疏浚清淤:2019年镇河道综合整治计划为17条,18.6km,生态河建设1条,1.5km,目前项目已完成工程方案编制,正在招投标中,计划整治完成时间为5月30日前。

第3篇:镇林长制工作方案范文

根据大排查的结果,以问题为导向,以上级要求为工作标准,确保年内缓解每条河流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做好“一河一策”、“一河一档”工作的落实,全面推进河长制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开展这次“百日河流大清洁”活动,对河流内各种影响行洪、污染水质(包括污水排放、垃圾堆积、违法种植与建筑、采砂等,下同)攻坚整治,全面实施在河流内倾倒垃圾、种植、建筑、采砂和排放污水管控,确保河道水流通畅、水质达标、行动合法。

二、清洁范围

全县49条河流及其流域内的水库,其中县级河长管理的12条,乡、村级河长管理的37条。

三、清洁任务

(一)全面治理河流内垃圾,达到河流内无任何垃圾堆积标准。对河道内长时间堆积垃圾堆进行一次彻底清理疏通,全面消除河流垃圾;增设沿河乡(镇)村垃圾处理、转运点,实现沿河垃圾处理设施全覆盖。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工业区管委会

技术指导和验收单位:县住建局

(二)全面治理河流污水排放,确保河流水质清洁,达到三类标准。一是对水源地保护的北汝河、马兰河两岸 公里范围内杜绝新上养殖、化工、旱厕、选矿企业,迁出原有养殖、化工、旱厕、选矿企业,禁止任何污水排放;二是对非水源地保护的其他河流,杜绝小化工、小冶炼、小养殖、旱厕等污染物直接排入河流,实行达标排放。对已建成的此类企业实施关、停、转、治等措施,做好入河污染源调查执法和达标排放监管工作。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工业区管委会

技术指导和验收单位:环保局

(三)全面清理河道内违法建筑物、高杆作物、树木等影响行洪障碍物,实现河流水流通畅。依法拆迁侵占河道违法住房、厂房等建筑物,依法清除河道内树木、农作物等种植物,保证河道行洪安全。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工业区管委会

技术指导和验收单位:国土局,农业局,县林业局

(四)全面整治河道违法采砂行为,实现河道采砂秩序有序、环保、合法。对水功能区以外且环保措施不达标的砂场关停进行整顿;对水功能区、禁采区的砂场坚决取缔。对水功能区、禁采区的砂场逐步拆除;对水功能区以外且环保措施不达标的砂场,采取兼小保大、资源整合、各项环保措施落实到位。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技术指导和验收单位:水利局,环保局

四、任务分工

(一)县级河长管理的12条河流

责任领导:12位县级河长

牵头单位:相关助理单位

责任单位:河流涉及乡镇

(二)乡级河长管理的37条河流

责任领导:各乡镇总河长

牵头单位:相关助理单位

责任单位:河流涉及的行政村

五、时间安排

    整个活动计划100天,从2017年9月23日开始,至12月31日结束。具体分以下三个阶段实施:

(一)第一阶段,宣传发动,营造氛围。时间安排2017年9月23日至9月30日。县各类新闻媒体要利用该段时间宣传该次活动的实施方案以及活动的意义。

(二)第二阶段,针对每条河流,制定具体每条河流的清洁方案和安排,做好实施前的各项准备。时间安排2017年10月1日至10月10日。

(三)第三阶段,全面实施河流清洁活动。时间安排2017年10月11日至12月10日。

(四)第四阶段,检查验收,整改提高。时间安排2017年12月11日至12月20日。

(五)第五阶段,总结表彰。时间安排2017年12月21日至12月31日。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领导小组(详见附件一),协调、指导全县“百日河流大清洁”活动各项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工业区管委会是具体组织实施整治行动的责任主体,要相应地成立领导小组,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守土有责认真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狠抓整治落实。县直有关单位要根据部门职责,制定专项措施,加强对工作开展的督促、检查、指导。

(二)完善投入机制。县级财政统筹安排“百日河流大清洁”活动专项资金,以奖代补,根据实际工作承担量和成效,奖励河流治理任务繁重、成效显著的单位。各乡(镇)、工业区要根据实际需要安排专项经费,保障“百日河流大清洁”活动工作的顺利开展。鼓励探索引进市场机制,提倡有条件的地方采取整治服务外包,试点推行在政府监督管理下的外包整治服务模式,多手段推进河流垃圾整治。

(三)加强管理执法。“百日河流大清洁”活动是一项系统工程,要建立县、乡、村三级联动的工作机制。各相关部门要认真履行本部门职责,严格执法,严厉打击在河边、河道内倾倒垃圾、种植、建筑、排放污水、乱采砂等违法行为。有条件的乡镇基层巡河员可及早上岗,做好河道日常巡查,及时反馈河面保洁情况,配合相关部门现场执法,引导公众参“百日河流大清洁”。

(四)强化考评问责。实行阶段督导通报制度,各乡(镇)、工业区要将每周工作推进情况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分别定期对各地“百日河流大清洁”阶段性进展进行检查、督促,并定期向全县通报阶段性进展。对于组织不力、进展缓慢的单位进行约谈并责令限时整改;实施活动整体考评,领导小组办公室分别协调县直有关单位组织对各地“百日河流大清洁”成效进行考评,考评结果向全县通报。

(五)协调配合。各牵头单位除要确定一名副职、抽调专门业务骨干参与该项工作外,要统领组织好责任单位开展好该项工作;各责任单位必须派出熟懂业务的同志,按照牵头单位规定的时间、分工参加“百日河流大清洁”活动,并完成相应任务。各乡镇也要确定一名副职、抽调专门业务骨干专门做该项工作。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确保被抽出人员全身心投入排查工作,对推诿扯皮,配合不力影响工作的,已经发现坚决追究有关领导及相关责任人责任。

第4篇:镇林长制工作方案范文

一、2019年工作完成情况

(一)高起点统筹空间规划布局

一是启动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启动新一轮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召开全市动员会,印发绍兴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方案,完成前期基础资料收集和调研、双评估报告初稿和生态保护红线调整评估初步方案,基本完成总规相关的九个专题和五个专项报告。

二是完善规划体系建设。利用信息化大数据优势,牵头推进了越城柯桥交界处融合规划研究、钱杨区块规划研究、兰亭旅游度假区总体概念规划等重要区域重要节点的规划研究,同步推进综合交通专项规划修编,开展市区社区生活圈划和轨道1号线2号线周边地块规划编制工作。分类指导控规编制工作,共审核和上报控规40多个。

三是加强古城设计成果转化。按照古城保护利用条例和古城总体城市设计要求,完成了古城北入口、广场、阳明故里、绍兴饭店二期、震元堂改造等重要节点规划研究及相关地块的控规编制工作。认真实施古城保护利用条例,开展古城内国有资产、资源更新利用方案研究工作,对古城内的办公房等空置情况进行了初步摸排。完成传统民居修缮导则(图则)编制和古城宣传资料及视频汇编。

(二)高质量提供要素资源保障

一是助推投资项目落地见效。制定下发《关于做好市政府城交口2019年市级投资项目涉土涉规工作的通知》,对47个市级投资项目建立局领导挂联督办工作机制。除因涉及永久基本农田等政策壁垒原因近期难以推进的5个项目外,销号项目已达15个,主要问题得以解决进入正常审批流程项目4个,其余项目都得到有序推进。2019年中心城区用地规模报自然资源部审核,共上报总用地面积3887亩,其中新增建设用地3129亩(耕地2911亩)。2018年中心城区6个实施方案和市本级4个跨省增减挂钩指标实施方案均获批准。

二是加强资源要素精准配置。全年共争取到新增建设用地指标2.06万亩(耕地1.6万亩)。同时,针对“占补平衡”短板,累计争取国家统筹、省内调剂数量指标7114亩、水田指标6616亩、粮食产能指标471.4696万公斤,市内共享标准农田指标12000亩,补充耕地数量指标1272亩、水田指标1000亩、产能76.4213万公斤,全面保障了今年全市重大建设项目、各类基础设施、民生项目用地占补平衡需求,连续第21年实现耕地占补平衡。

三是推进资源集约利用。全市完成闲置土地处置1429亩,完成率316%,盘活存量建设用地13550亩,完成率149%,完成城乡低效用地再开发9472亩,完成率114%,消化批而未供土地6935亩,完成率105%。全面推行“标准地”制度,全市已完成“标准地”出让231宗,面积8413亩,省级以上开发区等重点平台实现投资项目100%“标准地”出让。与经信部门开展了低效企业整治提升、僵尸企业清理、企业“亩产效益”综合评价,倒逼企业提高土地厂房利用率、产出率和贡献率。

四是维护土地市场平稳运行。通过编制年度计划、加大做地考核、合理安排出让时序等措施,维护全市土地市场健康有序发展,全年共完成经营性用地出让1.35万亩,出让金总额达到828.98亿元,争取土地储备专项债券资金达到53亿元。

(三)高标准提升资源保护力度

一是推进国土绿化美化。全域国家森林城市创建进展顺利,完成国家森林城市复评动态监测自查,新增省级森林城镇5个、市级森林城镇4个,“一村万树”示范村39个。持续高质量推进造林绿化,严格保护全市9.2万株古树名木,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完成造林更新1.65万亩,新植珍贵树161万株,建设珍贵树种示范林14片、示范点14个、示范单位15个。浙江绍兴会稽山国家森林公园顺利获批。

二是推进生态保护修复。全面推进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102个;新启动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工程20个,上虞区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列入省级试点。落实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和绿色矿山建设任务,通过召开全市矿山生态修复现场会,加强督察通报和检查指导力度,全市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工程新开工数量和交工数量分别达到省定任务的300%和150%。

三是推进永久基本农田“田长制”。进一步落实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将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落实到责任人、责任地块和责任网格,建立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机制,实现保护责任全覆盖。目前,越城区已在全市首先公布了二级、三级“田长”、网格长、网格员名单,并率先在富盛镇凤旺村树立第一块永久基本农田“田长制”标志牌。其他各区、县(市)正在结合乡镇村撤扩并工作进行人员名单调查确定工作。

(四)高品质提升民生服务

一是全面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大力推进“网上办”“掌上办”,推广“浙里办”“浙政钉”。提前实现不动产登记事项100%网上申请,达到一般登记4个工作日、抵押登记2个工作日、一般商品房交易登记1个工作日内办结;探索“不动产+”服务,推进不动产登记与户籍联办、向金融机构服务网点延伸和与公证协同办理等。

二是开展“多审合一”改革。落实“三减”,助推提速增效,将用地预审与规划选址合并办理,优化一套办理流程、整合一张申请表单、统一一套申报材料,并将两个事项办理时限由法定的40个工作日缩减至5个工作日。创新制定出台森林植物检疫证核发与木材运输许可联办事项,强化“一网申报”,实现“一同发证”,并将两个事项联办时限缩减到不超过5个工作日。

三是全力助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稳步实施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新增加20个项目列入省级试点,涉及31个行政村、17.25万亩土地,计划新垦造耕地1226亩、农村建设用地复垦1336亩,计划总投资4.84亿元。推进《绍兴市村庄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立法,有效保障了美丽乡村建设、五星3A村庄建设、村级经济发展和农村个人建房等“三农”事业的推进。加快发展森林康养旅游,培育融森林文化与民俗风情为一体的森林特色小镇和森林人家;加快推进森林旅游和疗养地建设,申报推荐5家基地参评全省森林旅游地和疗养地。

四是深入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组织召开全市地质灾害防治、森林消防暨矿山生态修复现场会,系统部署全市地质灾害防治年度任务,开展地质灾害隐患综合治理项目回头看,市、县两级共完成检查351点次,查明问题143个,已整改到位79个;累计排查地质灾害隐患点25处、不稳定斜坡272处、已核销隐患点220处、其它上报点34处,成功应对了“利奇马”“玲玲”“米娜”等台风威胁。今年全市共发生灾情3起,转移群众1438人,成功避险1起9人,无人员伤亡。

(五)高速度推进数据资源基础建设

一是全面展开第三次国土调查工作。已完成内业数据处理、外业调查举证及数据建库等全部县级调查工作和市级核查工作,并通过省三调办核查向全国三调办报送五批次初步调查成果,根据全国三调办国家级核查反馈意见和省三调办整改方案要求,对问题图斑进行全面梳理,积极有序组织全面整改及补充举证工作,集中力量保障全市第三次国土调查国家级核查整改成果分两批于9月24日和10月8日按时提交省三调办。

二是加强自然资源和规划信息化建设。完成绍兴市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项目一期建设;提升改造市级“一窗云”平台统一建设,实现全市云平台统一办理;联合公安、银监等多部门,提高登记信息共享水平。在上虞区率先开展不动产登记材料归档电子化试点工作。

三是提升基础测绘信息服务保障。绍兴市GNSS控制网及水准网复测、绍兴市1:2000数字线划图(DLG)生产制作更新2个项目技术设计书已通过评审,进入实施阶段,其余6个基础测绘项目正稳步推进。积极参与杭绍台高速公路镜湖互通兴越路连接线改建工程、越东路快速路工程等测绘工作,为市重点工程的推进提供了坚实的数据基础。

二、2020年工作思路

1.构建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统筹指导经济社会发展、资源环境约束、国土空间保护、空间要素配置、生态整治修复、文化传承发展、城市风貌提升等全域全要素自然资源保护和利用。完成绍兴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成果报批稿,建立全市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信息平台,推进实施监督信息系统建设。

2.加强资源规划服务,开展袍江三江口区域空间规划研究,为大湾区四大平台之滨海新区做好资源摸底、存量利用、生态修复、优化产业布局等研究。深化落实“增存挂钩”机制,全力保障全市重大项目用地。优化中心城区格局,强化中心城区蓝绿空间、历史文化遗存保护等结构性管控,划分分区规划单元,组织编制分区规划,推动古城新城联动发展。推进建设项目规划选址和用地预审、用地规划许可与用地批准合并办理实施;加强建设项目规划方案审查和批后监管工作,优化营商环境。

3.落实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推进“152”耕地生态保护工程,完成补充耕地(含垦造耕地、农村建设用地复垦)1.04万亩、实施农村建设用地复垦2100亩。再启动实施乡村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工程21个,新创建4个绿色矿山。

4.加快诸暨市、嵊州市、新昌县“国家森林城市”创建;推进国土绿化美化行动,全市完成造林更新2.3万亩,新植珍贵树137万株,新建“一村万树”示范村35个,创建国家森林乡村60个;启动会稽山国家森林公园项目建设,开展绍兴市植物园建设前期研究。

5.推进存量建设用地盘活和低效用地再开发,盘活存量建设用地不少于9200亩,完成城乡低效用地再开发不少于5000亩,完成省下达的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任务。

6.全面推行投资项目“标准地”出让,除负面清单外,省级以上平台等重点区域企业投资项目100%“标准地”方式供地,省级以下平台原则上全部以“标准地”供地。

7.全面完成第三次国土调查工作,以此为基础先行开展浙江五泄国家森林公园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建立登记制度,界定全部国土空间各类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主体;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实施林权统一登记,建立全面完整的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体系。

8.加大基础测绘投入力度,组织全市1:2000比例尺基础地理信息资源更新,完成绍兴市GNSS控制网及水准网复测,提升应急测绘保障服务能力。

9.推进建设森林公安专业派出所,其中舜江源省级自然保护区派出所2020年一季度动工建设;会稽山国家森林公园派出所2020年三季度动工建设。

第5篇:镇林长制工作方案范文

关键词:鄂尔多斯市;城乡统筹;模式;实践创新;普适价值

中图分类号:F291.3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3890(2010)08-0059-07

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是解决我国“三农”问题的根本出路,是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内在要求,是对过去几十年工业化进程中城乡分割局面深刻反思的结果。[1]党的“十六大”首次提出这一重要战略思想以来,国家推出了一系列破除城乡二元经济社会体制、促进城乡协调发展的重大举措,各地也围绕统筹城乡发展纷纷进行实验探索和改革创新。鄂尔多斯市位于西南部,总面积8.7万km2,总人口159万人,是一个以蒙古族为主体、汉族占多数的少数民族地区。同时,鄂尔多斯也是典型的资源富集地区,目前已探明煤炭储量1 696亿t,约占全国已探明储量的1/6;天然气已探明储量为8 788亿m3,约占全国已探明储量的1/3。20世纪90年代以来,国家能源战略西移,给西部资源富集地区的发展带来了机遇。经过近年来的快速发展,鄂尔多斯综合经济实力大幅提高,工业化、城镇化发展水平也逐步提高。2008年,地区生产总值达到1 603亿元,财政总收入达到265亿元,跃居全区首位;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9 435元,比全国平均水平高3 654元;农牧民人均纯收入达到7 052元,比全国平均水平高2 291元;三次产业结构调整为3.2∶58.3∶38.5;城市化率达到65%,初步形成了独具特色的区域城镇化格局。但与此同时,鄂尔多斯区域发展和城乡发展不平衡的问题依然突出,城乡居民收入比从2000年的2.24∶1扩大到2008年的2.76∶1;现代农牧业发展缓慢,城乡教育建设、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公共资源配置不均衡的问题仍然非常突出;并且由于煤碳采空区耕地塌陷造成耕地质量迅速退化,植被受到严重破坏,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压力巨大。鉴于鄂尔多斯总体已进入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发展阶段,已经具备加快推进统筹城乡的条件,近年来鄂尔多斯市在统筹城乡发展方面进行了大胆的实践探索和政策创新,并取得了较好的成效。认真总结和研究鄂尔多斯市推进统筹城乡发展的实践经验,对我国西部地区、生态脆弱地区、资源枯竭和转型地区,乃至于全国统筹城乡发展工作,都具有重要的现实借鉴意义和理论研究价值。

一、鄂尔多斯市各旗区统筹城乡发展的主要模式

(一)各旗区统筹城乡发展的主要模式

近年来,鄂尔多斯市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的要求做了大量工作,各旗区也从本地实际出发,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客观上形成了一些各具特色的模式。

1. 基于全面规划实施的转型模式。(1)准格尔旗模式:以1号文件推动。2009年,准格尔旗委、旗政府以1号文件的形式发出《关于加快推进城乡统筹发展的意见》,对统筹城乡发展进行了全面部署。具体包括:通过大力发展现代农业、现代养殖业、设施农业和建立相应的产业示范基地来调整第一产业布局;通过延长煤炭产业链条,培育和发展优势产业集群,以及推进工业向园区集中等手段提升第二产业档次;通过大力发展物流、金融、商务等现代服务业,大力发展第三产业,从而构建城乡一体化的现代产业体系;通过铺设联结城乡的铁路网,加大农村道路、通信、供水、供电、供暖和垃圾污水处理等设施建设,逐步改变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的状况,实现城乡共享的公共服务设施网络。(2)伊金霍洛旗模式:以“三大战略转型”推动统筹城乡发展。近年来,伊金霍洛旗农村牧区工作把“城乡统筹、集约发展”作为基本方略,举全旗之力推进城乡发展模式、产业结构、社会管理“三大战略转型”。通过统筹城乡规划建设,退出东部工矿区农牧业人口、收缩西部农牧业生产战线,促进产业发展、生态恢复、人口集中;通过做大三产、做强二产、做优一产,推进产业结构由以二产为主向三次产业协调发展转变,统筹城乡产业发展;通过着力构建教育、就业、养老、医疗和住房保障体系,统筹城乡和谐进程。(3)鄂托克旗模式:合理配置公共资源,实现城乡社会一体化。该旗以实现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为目标,通过推行集中办学制,加强教育基础设施建设,设立教育奖励和救助基金,实行免费教育,推行教育人事制度改革等,改善了教育环境;通过全面落实“县办县管”政策,推行农牧区新型合作医疗制度,建立农牧民大病保障基金,形成覆盖城乡居民的医疗保险体系;在全旗范围内取消农业户口、非农业户口性质划分,建立城乡统一的户籍管理制度;通过实施城乡统筹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制度,完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建立针对农牧民的失业保险制度;通过建立与收入增长联动的社会基本保障增长制度等举措,让农牧民和城镇居民享有同等的养老、医疗、就业、社保等政策待遇,着力促进公共资源在城乡之间均衡配置,促进城乡社会一体化。

2. 人口转移安置及其模式。(1)东胜区模式:以城镇化吸纳转移人口。东胜区成立了“城乡统筹办”,通过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确保转移农民“住有所居”;通过实行城乡户改,破除城乡二元分割差别;通过将土地集中起来发展生态、旅游、休闲经济,提升了土地的规模经营效益;通过加强转移农民职业技能培训,积极推进农村人口向城镇和二三产业转移;通过加强转移农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最低生活保障和农村义务教育等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和完善公共服务城乡均等化的体制和机制,促进全区城乡统筹事业的发展。(2)达拉特旗模式:以移民新村吸纳转移人口。达拉特旗农业比重较高,人口转移安置工作主要通过与新农村建设紧密结合,开展禁止开发区人口摸底调查,打造精品移民小区等,为启动农牧民搬迁转移试点工程做好前期准备。

3. 现代农牧业基地建设及其模式。(1)达拉特旗模式:现代化大农业。达拉特旗结合国家优质粮工程、国家土地整理项目和农业综合开发项目,通过开展土地平整、农田道路建设,新打和修复机电井、安装喷灌设备,以及建设防护林、推进养殖小区建设等,积极实施现代农业大型喷灌示范项目。同时,与实施土地整理、转移人口相结合,开展现代农牧业科技示范园、综合性养殖基地和养殖园区项目建设。发展大规模公司制农业,提高了农业经营规模,促进了现代化大农业的发展。(2)乌审旗模式:发展生态和循环农业。该旗主要通过积极发展林沙产业和大力推进沼气工程建设,促进生态、循环农业的发展。目前,乌审旗生物质发电项目已完成原料林基地建设22 011公顷(33万亩),电厂的主体工程已并网发电。完成乌审召化工工业园区、苏里格经济技术开发区等园区、景区投资4 786万元,栽植樟子松、油松、松树、沙地柏等常绿树种10 105公顷(15万亩)。2009年,全旗农村户用沼气建设项目共落实项目户5 400户。

4. 培育产业支撑及其模式。(1)鄂托克前旗模式:推进上海庙能源化工产业集群发展。鄂托克前旗通过紧紧围绕上海庙能源化工基地这一重点项目建设,通过开展煤矿、煤电、煤化工等重大工业项目和铁路、公路、电力、引黄供水等重点基础设施项目前期工作,以及加快实施“五大项目”建设工程,形成以煤炭、煤电、煤化工为主,石油、天然气等能源产业相互补充、共同发展的产业新格局,推动产业集群的发展。(2)杭锦旗模式:推进工业园区建设。杭锦旗则充分利用当地丰富的自然能源,建成一个集太阳能热发电、太阳能光伏发电、风力发电、生物质能发电等新能源发电产业和新能源装备制造为主体的大规模综合性新能源发电产业示范园区;并通过吸引企业入园区,实现各相关产业的优化、组合和链接,提高了资源综合开发效益和市场整体竞争力。

(二)对各旗区模式的基本评价

鄂尔多斯市8个区旗在统筹城乡发展的总体部署上各具特色、各有千秋。如东胜区城市化程度最高,农村牧区全部划入禁止开发区,因此其统筹城乡发展的目标是“完全转移”农牧民,主线是人口向城市转移,平台是在城区建设安置小区。准格尔、伊金霍洛、鄂托克三旗产业经济发达、工业化程度高,因此其统筹城乡发展的思路是全面推进,着力搭建以工补农、以城带乡的制度框架。达拉特、乌审两旗农牧业基础条件较好,因此其统筹城乡发展的着力点放在把人口转移与建设现代农牧业相结合,达拉特旗利用水土资源条件较好的比较优势着力发展现代化大农业,乌审旗针对生态环境条件较差的实际着力发展生态和循环农业。鄂托克、杭锦两旗工业化程度相对较低,产业经济基础相对较差,因此其统筹城乡发展的当务之急是做大作强支柱产业,培育以工补农、以城带乡的经济基础。可以说,这8个区旗的做法,符合中央关于推进统筹城乡发展的精神,符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条件。

二、鄂尔多斯市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实验的重大举措与实践创新

2009年党委1号文件将鄂尔多斯市正式确定为全区推进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实验区,以此为契机,鄂尔多斯市在总结近年来统筹城乡发展实践经验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鄂尔多斯市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实验区建设总体方案》,对改革实验的工作重点进行了部署。从全国范围看,鄂尔多斯在统筹城乡发展方面的许多做法具有领先性,对其主要政策创新点进行深入剖析,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1. 成立统筹城乡发展领导小组,为综合配套改革的顺利推进提供组织保障。为保障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实验区建设的稳步进行,鄂尔多斯市成立了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有关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统筹城乡发展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为综合配套改革的顺利推进提供组织保障。领导小组下又成立八个专项推进工作组,使统筹城乡工作分工明确、责任到位;并建立了各相关部门联席会议制度以及考核管理办法,及时协调、分析改革实验中出现的问题,对改革实验的效果进行跟踪评估。同时,发改委、财政局等各职能部门建立起联动监管资金使用机制,以确保统筹城乡建设资金的安全和投资效益。这样有利于保证统筹城乡发展沿着加强“三农”和惠及农民的方向推进,有利于协调各部门力量、调动各方面积极性,促进统筹举措的贯彻落实,也为保障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实验区建设提供了支撑保障机制。

2. 统筹城市与农牧区规划,实施城镇及新型村庄建设工程,促进城镇化与新农村建设双轮驱动。鄂尔多斯市根据农牧业经济“三区”发展规划及统筹城乡发展的新要求,通过实施城镇及新型村庄建设工程,统筹城市规划与农牧区规划,既着力发展城镇,增强城镇的综合承载能力和对农村的辐射带动能力,又积极加强农村各项建设,促进城镇化与新农村建设双轮驱动。在城镇体系建设方面,一是推进城市核心区建设。将东胜区、康巴什新区、阿镇三个组团建设成为集聚百万人口的区域性中心城市,构筑成为人口、产业和要素集聚地,打造成城乡统筹发展的新引擎。二是推进副中心城市建设。将树林召、薛家湾分别打造成综合型城市和新型工业城市,为全市统筹城乡发展提供重要支点。三是推进重点镇建设。将14个重点镇分别打造成综合型、产业型、特色旅游型城镇,使其成为城乡一体化发展的重要推手。四是推进产业园区建设。加强各类园区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能力建设,全面提升园区综合承载力,实现产业集聚与城镇建设、产业布局与人口分布有机结合。在新型村庄建设方面,在空间布局上,以镇区、较大的村为中心,大力推进村庄整合,围绕“半小时经济圈”进行规划建设。其中,优化开发区是新农村建设的主战场,限制开发区是新牧区建设的主战场,禁止开发区的人口全部退出,不再安排新农村新牧区建设项目。新型村庄建设以新的产业布局为依托,集中规划建设集水、电、路、讯、医疗、教育、文化和社区服务于一体的中心集镇、中心村、居民点,使农牧民享受到与城镇居民相同的生活质量与公共服务。

3. 积极开展城乡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牧区发展条件。按照优化生产力和人口布局的要求,鄂尔多斯市着力加强城乡基础设施的统筹规划和建设,积极推进与农牧民生产生活直接相关的农田水利、农村公路等基础设施建设,着力改变农村牧区基础设施滞后的状况。在水利工程建设方面,积极推进安全饮水和水源地工程建设、推进水权转换与节水改造,大力引进、推广先进节水设备、技术和管理方法。规划到2012年,新建饮水安全工程196处,水源工程567处,农牧区的自来水普及率达到100%,农业灌溉水利用系数平均提高到0.5-0.6,彻底解决农村牧区饮水不安全问题。在交通体系建设上,计划到2012年,全市共建铁路项目23项,基本形成“三横四纵”铁路网主骨架,实现旗旗通高等级公路,公路通村率达到100%,油路通村率达到55%以上。此外,还将加快城网、农网和新农村电气化、信息化建设,彻底解决无电户,建成覆盖全市的宽带信息网络,推进数字化城乡环保、数字化农田水利,以及农牧业自然灾害防控等工程建设。

4. 通过实施现代农牧业及产业化发展建设工程,促进产业增效和农牧民增收。鄂尔多斯各地把推进农牧业产业化经营作为社会主义新农村新牧区建设的重要支撑和统筹城乡发展的重要基础工作,力争通过调整优化农村牧区经济结构,努力使农牧业产业化经营再上一个新台阶。《方案》对此提出了三大重点任务:一是现代农业建设。围绕现代农业示范基地建设和设施农业建设,进行高质量土地整理,发展高效节水灌溉,推广应用农田保护性耕作、测土配方施肥、新品种及配套栽培、高效低毒低残留新农药等技术措施,推行现代化的经营体制机制创新,大力推动农牧业生产向水土条件较好地区集中布局,推动土地等农业生产要素向规模经营集中,促进农牧业生产方式转变。二是现代畜牧业建设。包括现代草原畜牧业示范户建设、无定河肉牛基地建设、沿黄河肉羊基地建设。通过肉牛、肉羊繁育、育肥及服务体系建设,使无定河流域肉牛基地养殖规模达到20万头,沿黄河流域肉羊基地年规模饲养量达到150万只,形成相应规模的交易、加工能力。三是农牧业产业化发展建设。通过鼓励发展林沙、农畜产品精深加工产业,发展现代农业、设施农业各类产品的收购、加工、运输等相关产业,构筑起以现代龙头企业为引领的产业化经营体系。

5. 实施生态文明建设工程,实现“人与自然协调发展”。鄂尔多斯市在推进城乡统筹的过程中,始终着力推进生态产业化建设,构建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生态家园。其着重点:一是积极开展生态自然恢复区建设。《方案》规划到2012年,全部完成4.44万km2生态自然恢复区建设,力争每年完成1万km2的建设任务,禁止开发区农牧业人口全部退出。二是按照“多采光、少用水、高科技、高效益”的基本要求,积极发展林沙产业。规划到2012年,沙产业实现增加值突破50亿元,建设毛乌素沙地沙生灌木、库布其沙漠沙生灌木、丘陵沟壑区乔灌木等三大原料林种植基地;打造恩格贝沙漠休闲旅游基地、杭锦旗库布其沙漠旅游基地、乌审旗沙地景观休闲旅游基地等五大沙漠旅游基地;形成高效节水设施农业、沙生植物食用及药用开发、沙漠休闲旅游等六大支柱产业。三是实施重点生态项目建设。积极推行禁牧、休牧、划区轮牧和以草定畜、草畜平衡政策,组织实施国家天然林保护、三北防护林、黄土高原生态综合治理等生态建设重点项目,确保生态环境持续好转。四是大力发展联户沼气、与养殖小区和设施农业配套的大中型沼气工程,发展农村牧区循环经济。五是推动种养殖业标准化建设,进一步治理因不合理使用化肥、农药、农膜造成的污染,从生产投入品使用的源头上控制环境污染。六是开展城镇、工业园区及矿区生态环境建设。在14个工业园区进一步推进循环经济和节能减排,建立矿区生态补偿机制,形成以“资源―产业―再生资源”为特征的循环发展模式。

6. 实施“四个一”配套工程,促进“三区”人口转移。为保证农牧民“移得出、稳得住、能致富”,鄂尔多斯市在农民转移进城制度方面创新性地实施了“四个一”配套工程,即:为进城农牧民提供一套住房,使广大转移农牧民住有所居;找到一份工作,让农牧民接受技能培训,彻底解决农牧民“干得了”、“留得住”的问题;落实一份社保,在自愿基础上,争取将全部进城转移农牧民纳入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体系、城镇居民养老保险体系及城镇无业居民医疗保险体系;发放一份补贴,对禁止开发区转移出来的农牧民和优化开发区、限制开发区和工矿区的转移农牧民发放生活补贴,连续发放5年。同时,把进城农牧民纳入城镇住房总体规划和保障性住房供应体系,每年规划建设一批精品移民小区,从2008年开始用7-8年时间逐步解决进城农牧民住房问题。这对于保障农牧民的基本生活和就业,实现城乡统筹的和谐推进提供了坚强的民生保障;也对全国各地如何解决进城农民住房问题具有参考价值。

7. 加快市场体系建设,促进生产要素在城乡之间自由流动。鄂尔多斯市围绕城乡市场一体化建设目标,通过加强农村牧区流通业的连锁化、网络化建设和要素市场的规范化、服务多样化建设,促进了生产要素在城乡之间自由流动。主要举措包括:一是打造城乡双向商品流通网络。通过鼓励有实力的商贸龙头企业采取“市级配送企业+旗区配送中心+乡镇超市(农家店)”的市、旗、乡三级互动或“旗区配送企业+乡镇超市(农家店)”的旗、乡两级互动营销模式,将销售网络延伸到农村牧区;在全市农畜产品主产区和主要集散地加快建设重点农畜产品批发市场和专业市场,同时鼓励和支持第三方物流企业建设农资和农村消费品市场。二是加快农村牧区金融市场建设。推进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农村信用社股份制改造,成立鄂尔多斯市农村商业银行;设立村镇银行和小额贷款公司并深入农村牧区开展业务。

8. 加强社会事业建设,促进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鄂尔多斯市通过强化政府社会发展职能,建立城乡统一的公共服务制度和财政对城乡公共服务投入的长效增长机制,统筹教育、卫生、文化、社会保障等公共资源在城乡之间的均衡配置,不断扩大公共财政覆盖农村公共服务领域的范围,促进了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其中,尤其值得一提的是,鄂尔多斯市在自愿的基础上,把进城转移农牧民全部纳入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养老保险以及城镇无业居民医疗保险体系,对实现稳定就业的转移农牧民,纳入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体系。特别是在推进农牧民养老保险方面,创新性地将个人缴费与收入水平和年龄挂钩,规定以农牧民人均纯收入为缴费基数、每3年调整一次;同时,对不同年龄段参保人员的缴费年限作出不同规定,未到龄的按年缴费,已到龄的或到龄时缴费不足15年的,一次性补齐至15年;到龄人员年龄每增长1岁,缴费年限降低1年,最低不得低于5年,75周岁以上农牧民和城镇居民免缴费。这为解决如何将进城农牧民纳入城镇社保体系问题提供了有益借鉴。

三、鄂尔多斯市统筹城乡的普适价值

透过现象看本质,贯穿鄂尔多斯市统筹城乡发展实践和政策创新全过程的精髓在于以下几点:

1. 将统筹城乡发展与推进生态建设和人口转移紧密结合,促进经济、社会和生态的协调发展。鄂尔多斯市8.7万km2国土面积中,存在“两个48%”:毛乌素沙地和库布其沙漠占48%,干旱硬梁和丘陵沟壑占48%。土地贫瘠、沟壑纵横、干旱少雨以及“十年九旱、灾害连年”是最基本的市情。鉴于此,鄂尔多斯提出实施“收缩转移、集中发展”的战略,将统筹城乡发展与推进生态建设和人口转移紧密结合,把全市农牧区划分为农牧业优化开发、限制开发和禁止开发三类主体功能区域,并根据生态环境和农牧业资源的承载能力以及发展潜力,制定实施不同的区域评价体系和科学合理的人口转移政策,逐步把自然环境和农牧业生产条件恶劣地区的农牧民转移到城镇、工矿区和非农产业,减轻生态环境和生产资源的压力,促进农牧区生态修复。通过农牧民退出农牧区、转向城市,实现城市更加繁荣、农民得到实惠以及生态保护的目的。这是该市区别于其他地区统筹城乡实践的最大特色,也是一大创造。

2. 通过工业带动农牧业、城市支持农牧区,保障边缘群体分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近年来鄂尔多斯市经济发展很快,经济实力不断迈上新台阶。但该市经济结构具有两个重要特征:一是资源型产业占很高比重。2008年,全市地区生产总值中第二产业占比达到58.3%,比全国平均水平(48.6%)高出近10个百分点,第二产业中,又以煤炭等资源开采和加工业为主。二是大企业占很高比重。该市第二产业以大型企业为主,呈现“大煤田、大煤电、大化工、大循环”格局。虽然全市煤炭产量从2000年的2679万t迅速增加到2008年的2.4亿t,但地方煤矿从1901座压缩到276座。产业的资本密集度高,普通劳动力参与率低;产业的资本门槛高,小规模投资者难以进入。这两个特征共同决定了该市经济是“富财政、富央企”经济,而不是“富农村、富百姓”经济。鄂尔多斯市通过工业带动农牧业、城市支持农牧区,实现公共财政覆盖“三农三牧”,让资源财富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当地百姓,特别是农牧民。

3. 通过培育新产业,促进产业转型升级。作为资源富集地区,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是统筹城乡的关键支撑。[2]鄂尔多斯在资源财富增长势头正盛之际没有迷失自我,而是借鉴其他资源富集地区经济转型的经验和教训,规划建设了一批装备先进、技术领先、环境优美、各具特色的大型工业基地,并按照“高起点、高科技、高效益、高产业链、高附加值、高度节能环保”六高的思路大力培育新产业,构筑起“大煤田、大煤电、大化工、大循环”四大产业体系,工业发展进入新阶段,转型升级取得重大进展。这为持续推进统筹城乡发展提供了最坚实的支撑。

4. 不断加强社会事业建设,让经济发展成果最大程度地惠及城乡各群体。作为经济迅速增长的地区,如何同步推进社会事业发展,特别是如何着力发展农村社会事业,是关系全局的战略性课题。[3]鄂尔多斯市秉持“财富共创、成果共享、和谐共建”的发展理念,在社会物质财富迅速增长的同时,不断加强社会事业建设,让经济发展成果最大程度地惠及城乡各群体。近年来,全市在社会事业方面累积投入近百亿元,建设了一大批公共基础设施,教育、科技、医疗卫生和社会保障事业得到长足发展。在教育方面,早在2004年就率先实施义务教育“两免一补”政策,目前正在推行12年免费教育;在医疗卫生方面,2005年率先推行新型农村牧区合作医疗,每个乡镇建立一所标准化卫生院;在社会保障方面,2005年率先推行农牧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2008年率先推行农牧民养老保险制度;在就业方面,对农牧民全部实行免费技能培训。这些做法,不仅促进了经济与社会事业的统筹发展,而且促进了城乡统筹发展。

四、进一步推进鄂尔多斯市统筹城乡发展的建议

(一)建议国家和自治区进一步支持鄂尔多斯市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实验

虽然鄂尔多斯市具有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的良好条件,但与持续性推进统筹城乡发展所需要的后续资金以及必须破除的体制障碍相比,仍需要中央和自治区政府在资金筹措上给予更优惠政策,在体制创新上允许先行先试。

1. 支持鄂尔多斯市进行农牧区土地经营权和农牧民住房抵押。目前,附属于城镇居民和农牧民身份之上的权益差异,使得农牧民在生产发展上处于先天劣势。就信贷担保机制而言,同样的财产,如住房等,城镇居民可用作贷款担保,农牧民住房却不具备这一功能;农牧民拥有土地经营权,却仍面临缺少有效抵押物品的尴尬局面,致使农牧民创业、农牧业发展缺少金融支持。[4]鉴于此,建议国家和支持鄂尔多斯市进行农牧区土地经营权和农牧民住房抵押,让农牧民与城镇居民一样享有同等物权,确定农牧民对土地的财产权以及合法流转的权利。

2. 支持鄂尔多斯市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是统筹城乡发展、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重要制度创新。建议支持鄂尔多斯市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将准备整理复垦为耕地的农村建设用地地块(即拆旧地块)和准备用于城镇建设的地块(即建新地块)组成“建新拆旧项目区”,通过建新拆旧和土地整理复垦等措施,在保持项目区内各类土地面积平衡的基础上,建立农村建设用地减少和城市建设用地增加挂钩制度,最终达到增加耕地的有效面积、集约利用建设用地和城乡用地布局更合理的目的。[5]新增城镇建设用地通过招拍挂所获收益,全部用于农牧区土地整理、房屋拆迁、新型村庄建设以及农牧民生产生活条件改善。

3. 支持鄂尔多斯市征收资源开发生态补偿基金。随着鄂尔多斯市煤炭开采规模的逐年加大,大量社会问题日趋凸显,诸如耕地质量退化、耕地面积减少、开采塌陷区形成、丘陵沟壑区或沙地生态破坏严重、地下水位下降、环境污染、基础设施遭到破坏等,可是这些高昂的社会成本未能在现有煤炭资源税费中得到体现。建议支持鄂尔多斯市建立生态补偿机制,坚持“谁开发谁保护、谁受益谁补偿”的原则,制定合理的标准开征资源开发生态补偿基金,用于农村牧区生态环境恢复和治理。

4. 支持鄂尔多斯市涉农项目建设。在推进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中,鄂尔多斯市规划实施的高效节水农业示范基地、肉牛肉羊基地、草原畜牧业示范户等现代农牧业项目,农牧区沼气、饮水安全、通乡(村)公路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以及提高农牧区教育、卫生、文化等社会事业发展水平等项目,与国家、投资方向完全相吻合。建议国家、在各类项目资金安排上给予鄂尔多斯市适当倾斜,充分发挥国家、自治区投资在统筹城乡发展中的引导作用。

5. 支持鄂尔多斯市建设国家级生态能源与现代化工基地。鄂尔多斯市作为资源特别富集、产业相对单一的地区,能否成功促进经济转型和产业结构升级,不仅事关地区经济总量能否持续增长,而且直接关系到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格局能否长期维持下去。建议国家和在今后的能源重化工项目安排布局中继续对鄂尔多斯市予以支持,并对接国家发展战略和主体功能区规划,将鄂尔多斯市建设成为国家级生态能源和现代化工基地,为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实验区建设、为长期推进鄂尔多斯城乡协调发展提供持续支撑。

(二)建议鄂尔多斯市进一步完善工作方案、提升统筹城乡水平

1. 审慎处置进城落户农牧民的承包土地和宅基地。目前,鄂尔多斯市仍把放弃宅基地使用权和流转承包土地与转移进城农牧民享受城镇社会保障待遇挂钩。建议鄂尔多斯市把转移进城农牧民享受城镇居民同等权益与承包土地流转10年以上的要求脱钩;对优化开发区和限制开发区农牧民腾退出来的宅基地,如置换为城镇建设用地指标,充分保障农牧民对土地增值的分享。

2. 全市统筹安置农牧业转移人口。按照目前的规划和工作思路,各旗区的农牧业转移人口,由各旗区负责安置。但各旗区经济发展水平与城镇化潜力不同,对转移人口的接纳和消化能力差异也较大,实行统一的政策和标准对经济实力较差的旗会带来较大资金压力。建议在全市范围内按照城镇体系规划,将农牧业转移人口相对集中地安置在今后重点发展的城市和重点镇,研究解决跨旗安置涉及到的投资补贴力度区域差异大、土地指标调剂等具体问题。

3. 合理选择和培养农业规模经营主体,大力发展农业中等职业教育,培养一批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爱农业、留得住的青年农民;[6]既要对流出土地的农户予以激励,也要对流入土地的农户予以鼓励,支持现代农业建设的资金和项目应以这些农民为覆盖重点。

参考文献:

[1]张华,王艳.转型期我国城乡统筹发展战略研究[J].北方论丛,2006,(5):133-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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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高帆.中国“三农”问题的突围之途[J].学术研究,2009,(12):59-65.

Practice Exploration and Innovation on Balancing Urban and Rural Development

Chen Shibo

(Chinese Academ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for Development, Beijing 100038, Chi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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