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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成果奖励办法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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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成果奖励办法

第1篇:技术成果奖励办法范文

一、奖励原则:

绩效挂钩的原则。认真贯彻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的原则,坚决克服平均主义,按绩效计奖。

公平竞争的原则。科技人员不论职务高低,资历深浅,在科研攻关、课题研究、新品开发、新技术新项目引进等工作中,人人平等,允许自由组合,择优招标竞争,以鼓励我院优秀中青年人才脱颖而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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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奖励项目

科技进步奖:主要奖励在科研创新中成绩显著并获各级科技进步奖。

①获国家级科技进步奖一等奖:奖励万元;万

获国家级科技进步奖二等奖:奖励万元;

获国家级科技进步奖三等奖:奖励万元;

获国家级科技进步奖四等奖:奖励万元;

②获省级科技进步奖一等奖:奖励万元;万

获省级科技进步奖二等奖:奖励万元;万

获省级科技进步奖三等奖:奖励万元;万

获省级科技进步奖四等奖:奖励万元;取消

③获市级科技进步一等奖:奖励万元;万

获市级科技进步二等奖:奖励万元;万

获市级科技进步三等奖:奖励万元;万

获市级科技进步四等奖:奖励万元。万

奖励项目组主要成员奖金额度不低于奖金总的,项目第一责任人的额度不低于奖金总额的。

新技术、新项目引进奖:是对积极引进和消化吸收国内外的先进医疗技术,促进医院科学技术进步,具有创新性和实用性,且填补国家、省、市、院空白,取得较好的社会和经济效益。

①获省卫生厅新技术新项目引进一等奖:奖励万元;万

获省卫生厅新技术新项目引进二等奖:奖励万元;万

②获市卫生局新技术新项目引进一等奖:奖励万元;万

获市卫生局新技术新项目引进二等奖:奖励万元;万

③获医院新技术新项目一等奖:奖励万元;

获医院新技术新项目二等奖:奖励万元;

获医院新技术新项目三等奖:奖励万元。

创建重点科室奖:创建活动中成绩显著,通过各级重点专科验收。

市级:科室奖励万元(其中科主任不低于);

省级:科室奖励万元(其中科主任不低于);

国家级:科室奖励万元(其中科主任不低于)。

奖:

()报销:

中华级系列和核心期刊:按实报销

国家级:限额元

省级:限额元

市级:元

()奖励:

收录的期刊:每篇奖励元;

中华医学系列期刊(核心期刊):每篇奖励元;

中华医学系列期刊:每篇奖励元;

国家级(核心期刊):每篇奖励元;

国家级(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每篇奖励元;

国家级:每篇奖励元;

省级(核心期刊):每篇奖励元;

省级(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每篇奖励元;

省级:每篇奖励元。

港澳出版刊物不列入奖励范围(以出版刊号为准)

收录的期刊:每篇奖励元;

专著:每本元;

中华医学系列期刊:每篇奖励元;

国家级:每篇奖励元;

省级:每篇奖励元;版权所有

核心期刊:每篇奖励元;

统计源期刊:每篇奖励元;

论著:每篇奖励元;

奖励范围仅限于正规出版刊物。

科技成果转让奖励:凡职务技术成果转让给企业的,可从转让费中获得不低于的奖励。

.教育奖励:专业对口,在职读书获大专以上学历的,一次性奖励元。

三、奖励办法

凡申报医院科技奖励的,必须详细填写申请书并附详细资料,每年年底评审一次,由医院专家委员会评审后执行,上述各项奖励均记入各有关人员的技术档案。

四、奖励说明:

获得科学技术进步奖、新技术新项目引进奖和科研成果奖的奖金为整个课题组拥有,但课题组负责人所得奖金不低于奖金总额的。

奖的奖金主要奖给第一作者。

获得专利权的奖励只奖励第一发明人。

第2篇:技术成果奖励办法范文

(一)科研管理职能部门

台湾高师院校的研究发展处(简称研发处)是负责学校科研管理工作的部门,负责配合学校政策推动全校整合型研究发展计划相关业务、教师评鉴、知识产权法规咨询、研发成果资料库建设,管理教师奖励或补助以及台湾当局主管部门各项科研计划补助和委托办理计划案等相关业务。[1]研发处根据不同业务管理需要下设组。台湾师范大学研发处下设学术研究推动组、企划组和产学研合作组;高雄师范大学研发处下设国际交流合作组、学术研究合作组、校务规划发展组;彰化师范大学研发处下设研究发展组、建教合作组、国际合作组和企划组。研发处始终秉承科学规划、高效透明的管理服务原则,在推动学校学术研究、加强国际学术交流与合作、推进产学研工作、提升学校竞争力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研究机构管理体制

台湾高师院校的二级机构建制依次为学院、系、研究所(或中心),系、研究所隶属于学院。学院和学科之间的整合相对集中,如高雄师范大学只有教育学院、文学院、理学院、艺术学院和科技学院5个学院;彰化师范大学只有教育学院、管理学院、文学院、理学院、工学院、社会科学暨体育学院和技术及职业教育学院7个学院。系和研究所既有联系,又相对独立,系中有大学部和研究生部,分别培养本科生和研究生,研究所一般只培养研究生。学校赋予研究所所长开展研究的相关权力。研究所可以根据科研项目的需要外聘研究人员,外聘的费用从项目经费中开支。同时,学校要求研究所根据项目需要从台湾地区其他高校或研究机构聘请同一领域研究人员,以提升研究所的研究水平。

(三)科研项目管理方式

台湾高师院校的科研项目主要分为台湾当局主管部门项目、企事业机构合作项目、校内研究项目等。台湾当局主管部门项目主要是科技、卫生、教育、经济等部门的研究项目、校内研究项目以及与企事业单位合作的项目;企事业机构合作项目主要是产学合作计划;校内研究项目包括一般型研究项目和新进人员研究项目。学校通过专门的网络文件管理系统或电邮等形式向各院、系、所各类研究项目的申请通知,各院、系、所根据通知要求按时提交研究项目申请书,研发处负责审核并推荐、提交相关主管部门审核。待主管部门审核、评审通过后,学校与主管部门签约并提请拨款,签约、拨款后研究计划进入正式执行阶段。项目负责人根据签约的条款,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研究项目后,研发处通知各负责人办理项目结项等事项,各项目负责人根据有关规定按时缴交研究计划成果,开支拨款经费。各学校内部设定的校内专题研究计划,也有初审、复审、评审、签约、拨款等基本相同的申请流程,这些环节均在校内进行。与企事业产学合作项目,则由合作双方的一方会同所在系(所)提出申请后,经过研发处审核、签约、拨款、执行项目、结项等流程。

(四)科研经费管理流程

台湾高师院校对科研经费的管理十分严格、规范。研究项目经费包括业务费、研究设备费、研究主持费、管理费等。项目主持人必须严格按照研究计划补助合约书中的经费预算开支计划经费,研究项目补助经费延期及变更申请必须经主管部门同意。项目研究延期以1年为限。项目研究执行期满后必须在3个月内把财务原始凭证和项目收支明细报表报主管部门审核。除有特别规定外,项目计划完成后结余经费应如数缴回。如果未按规定期限办理经费结报或缴交研究成果报告,主管部门有权追回一定比例的管理费或在下期研究计划经费补助款中扣除。项目主持人必须对项目补助经费支出的真实性负责。如主管部门怀疑项目支出有虚报、浮报等情形时,由主管部门初审,主持人作出书面说明,初审结果认为有虚报、浮报情形的由主管部门提交专案小组会议审议,如认定证据确切,视情节严重作如下处分:对项目主持人终身停权或停权若干年;要求申请机构及项目主持人检讨改造;追回全部或部分研究经费;追回申请机构管理费,额度为虚报、浮报的1倍至3倍;自次年度起降低申请机构研究项目管理费补助;如虚报、浮报情节严重,移交司法机关。

(五)科研奖励、补助管理制度

台湾当局或高师院校不仅设立了科研项目资助经费,而且设立了杰出贡献的奖励金,如台湾地区的讲座奖、学术奖和杰出研究奖等,以及各高校设立的研究优良奖或研究成果奖(相当大陆高校的科研绩效奖)、特殊优秀人才奖以及高校内部针对不同系(所)设立的绩效奖(包括绩效优等奖和绩效服务奖)、产学合作暨研发成果推广绩优奖等。同时,专门设立技术成果转移奖助金、学术活动推广奖助金、艺术创作发表或展演奖助金、根据影响因子统计的原创性学术论文刊登奖励金补助、新进教师专题研究费补助、大学研究提升计划补助、发展重点特色领域经费补助等。研发处负责各类奖励或补助计划管理的全面工作,包括网上通知、收集和整理各项申请材料、送审、办理经费奖励或补助手续及提供有关咨询指导服务等。

二、台湾高师院校科研管理的特点

(一)注重科研团队建设

台湾的科学研究项目包括个别型研究项目和整合型研究项目两大类。个别型研究项目是指由项目主持人依研究专长或参考台湾当局主管部门规划的项目而提出的研究计划。整合型研究项目包含总项目和子项目,一般由总项目主持人按台湾当局主管部门项目推动的任务导向组成研究群,研究跨区域或跨校的项目,或就特定题目自行组成研究群研究的项目。整合型项目均以团队形式上报,团队必须整合资源,协同创新,要求专家学者联合其他高校或机构的同一领域的专家学者组成团队申报。同一选题,很多专家学者都可申报,但经评审后,该项目可能不是由具体哪个申请人负责立项,而是由前几名的申请人组成团队共同参与项目研究。

(二)注重知识产权保护

台湾师范大学制定《台湾师范大学商标管理办法》,以维护本校依法注册的商标权益,规范管理和监督学校商标使用行为。《高雄师范大学研究发展成果及技术转移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发明人包含校外人士应填写《保密协议书》及《权益让渡书》,并由学校研究发展委员会负责快速审查,以争时效。同时,明确规定专利受侵权的处理方式,学校设有专门的法律顾问受理知识产权受侵的事件,并要求校内各单位和人员积极配合。同一研究成果是由两个以上研究人员共同完成的,申请学校研究绩效奖励时,学校要求申请人必须填写研究绩效奖励申请合著人同意证明和贡献证明。

(三)注重国际评价

台湾高师院校十分注重国际机构对高校的各类国际排名和评价情况,一般在学校简介中均会提到本校各类国际排名和评价情况。为鼓励教师在国外刊物发表高级别论文,台湾师范大学、彰化师范大学设立了英文论文编修服务补助经费。由校内外具有英文编修专业的外籍人士组成学校“英文论文编修小组”(AcademicPaperEditingClinic),为本校研究人员的英文论文提供编修服务。编修经费只补助拟发表于SCI、SSCI或A&HCI期刊的论文,每人每年补助2篇,经补助被接受刊登者同年度可再增加编修补助经费,并获得最高绩效奖。

(四)注重学术监督

台湾高师院校颁布了教师评鉴准则及办法,评鉴内容包括教学、研究、服务及辅导三方面。评鉴方式包含系(所)院评鉴、教师自评、同事评鉴、学生评鉴与其他评鉴等。其中对研究的评鉴,主要包括教师承担的科研项目、发表的论著、专利以及展演或竞赛得奖等,对于评鉴不合格者将不予晋升或进行低聘、解聘等处理。为保障研究人员权益,并监督研究有关伦理、道德与法律等有关事宜,台湾3所师范大学设立了研究伦理审查委员会、伦理申诉委员会、伦理咨议委员会。同时,还设有研究伦理中心,中心设有专门编制的行政人员,负责协助研究计划的伦理审查、政策协调、伦理咨询、教育培训以及研究计划的管理与调查等工作。

三、台湾高师院校科研管理的启示

(一)加强科学研究工作的对外交流

要实现建设开放型大学的目标,高校应鼓励教师积极参加国际学术研讨会或赴境外研修、进修,鼓励教师参与境外高水平科研机构和高校的项目合作研究,支持教师在境外学术组织(研究机构)和学术刊物任职。高校要积极筹划与境外研究机构建立国际合作重点实验室,进一步加强与企业的深度合作,建立协同创新的战略联盟,努力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贡献。学校可适当加大对教师在SCI、SSCI、A&HCI等国际学术刊物的奖励力度,充分发挥外语学科和人力资源优势,借鉴台湾师范大学设立英文论文编修小组,负责对学校教师境外的翻译与指导,并设立专项资助经费。此外,学校要加大对国家级、省部级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中涉及国际问题研究项目的建设力度,鼓励和支持重大学术成果的外译工作,加强对高质量国际问题学术研究成果的培育、支持和宣传,扩大社会效益。

(二)加强产学研合作

台湾高师院校的产学研合作,政府有一系列规章制度引导和经费资助保障,学校自身也把产学研合作项目作为科研工作的重点,采取了有力的保障措施,如对学校产学研合作成果的推广、移转和奖励作了详细的规定。因此,大陆地区高校在继续巩固和发展基础学科研究特色优势的同时,要加强应用研究成果转化的力度,积极研发高新技术,推广专利成果,促进科技成果产业化;加强决策咨询研究和社会问题研究,强化社会科学资政育人的服务功能;主动适应科技资源调配向企业创新主体倾斜的新形势,加强校地校企的协同创新,在服务行业产业需求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中积极作为,争创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学校要进一步修订出台科技成果转化管理的新办法,采取一系列激励措施鼓励科技人员开发和推广应用成果,从政策上保障和促进科技创收活动,大力支持和促进科技人员走服务社会、科技致富之路。学校要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认真修订横向项目经费管理办法、决策咨询研究成果和工程技术应用成果认定办法等,充分调动和发挥科技人员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大力推进产学研用结合和科技成果转化工作,切实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和科技成果贡献率。

(三)加强科研管理的规范化建设

台湾高师院校对科研管理工作制订了一系列的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同时对政策和制度的精细执行十分到位。学校研发处每年度都有明确具体的工作计划和业务,而且很多工作计划和业务办理时间是提前公告并且不轻易变更。大陆高校应积极探索学校科研管理的特点和规律,进一步发挥二级学院科研管理的自主性和积极性,“建立健全政策指导到位、保障措施得力、责权关系明确、有利于激发科研活力的管理新机制”[2]。监督和落实各学院的科研目标责任的完成,加强年度测评与最后考核工作。同时,进一步修订和完善学校的科研经费管理办法、产学研合作实施和奖励办法、科研人才专项基金资助和成果奖励办法等,在项目经费开支中试行增设研究主持费(相当于课题负责人的劳务费),努力解决广大教师关心的热点和难点问题,确保科研工作的正常开展和良性运行。

(四)加强教师的教育引导

第3篇:技术成果奖励办法范文

“西农模式”是时代的产物,是现代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的一个创造。21世纪以来,随着农业产业化程度的提高和农村经济的多元化,农民对农业科技的需求趋于多元,固有的由政府主导的单一农技推广方式已经难于适应这一现状,需要探索、寻找新的农业科技推广路径[1]。近年来,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在国家财政部和陕西省政府的支持下,经过8年多的探索和实践,形成了符合我国国情、独具特色的“西农模式”。这一模式的基本内涵是:以大学为依托,以建设服务于产业的试验站为核心,以基层农技人员为骨干,以推进农业产业化和农民增收为目的,通过在农业主导产业中心地带建立永久性的农业试验示范站(基地),为现代农业产业的发展提供全产业链的技术服务。“西农模式”的内涵和基本构架可以从三个方面去认识:1.就创新层面看,面向区域主导产业建立永久性试验示范站(基地)是“西农模式”的基本特色,也是“西农模式”的核心和主体。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是国家重点农业高校,拥有2418名中高级农业科技人员,与67所国际知名大学和科研机构建有合作关系,具有多学科多专业人才优势、信息资源和技术成果。以前,西农大也搞科技推广,但多是零散的、短期任务式的,新校组建后,他们借鉴国外大学的经验,将教学、科研与技术成果的推广结合起来,按照“建在产区、稳定队伍、长期坚持”的思路,自2005年以来,先后在省内外建起白水苹果、清涧红枣、阎良甜瓜、眉县猕猴桃、西乡茶叶、安康水产、山阳核桃板栗、阎良蔬菜、海南作物育种、黄淮地区小麦新品种、黄淮及长江中下游地区油菜新品种示范等一批试验示范站(基地),采取大学科技专家常年驻站形式,开展农业科技推广一线服务,构成了快捷高效的农业科技推广体系和服务网络。2.就建设层面看,校市共建、院县共建是“西农模式”落地和长期坚持的成功之道,也是校地合作的一个创新。省内建立的试验示范站,学校投入专项经费8000万元,产区县政府无偿提供土地532.4亩(学校原有土地172亩),投入基本建设资金1700多万元。宝鸡市政府将西农大眉县猕猴桃试验站作为宝鸡市的试验示范基地。清涧县政府对西农大在该县建立的红枣基地,除无偿提供33亩土地外,还筹资900多万元建了一座3000平方米面积的红枣研究中心大楼。榆林市政府每年给予红枣试验站20万元专项支持。安康市划出2000亩水面支持西农大水产试验示范站科技研发。校地共建的“西农模式”,使大学的技术优势紧密地与区域产业发展融合,校地两个积极性协同发力,有效提升了农业科技化水平。3.就制度层面看,创新体制机制、建立健全激励保障系统,是“西农模式”聚集人才走向一线的重要建设,是“西农模式”流畅运行的有力保证。为调动科教人员参与一线农业科技推广的积极性,西农大结合大学实际,创新岗位设置、职称晋升、津贴发放、表彰奖励办法,从政策导向、制度安排上为科技推广的持续、良性运转创造条件。一是专门设立了科技推广处,统筹负责全校农业科技推广的组织管理工作;二是在全国首创,在岗位设置中单列一项“推广类别”,确立各试验示范站的岗位编制,人员面向全校公开招聘;三是在职称晋升中单列出技术推广系列,设立“推广教授(研究员)”岗位;四是在“人才强校规划”中,专设“技术推广专家”,每年专列100万元经费,对入选者每人给予15万元奖励;五是实行推广专家驻点工作津贴;六是在学校表彰奖励系列中单设技术推广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奖项。这些激励政策的实施,为“西农模式”的流畅运行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西农模式”的运行机制

我国现行农业科技推广体系以隶属各级农业行政部门的农业推广机构为主体。这一垂直层级结构的推广模式,具有上下贯通,行政推动力强,动作快的优势[2]。“西农模式”是以大学为主导的农科教、产学研相结合的农技推广模式,具有更雄厚的科技资源和人才优势。“西农模式”作为大学主导型农业科技推广的新探索,在创新运行机制上重点进行了四个方面的成功实践:1.构建了一条从科技源头到“产业一线”的有效通道。长期以来,在农业科技推广中存在着“最后一公里”阻塞的问题。如何突破“最后一公里”瓶颈,使农业的先进技术成果在农民中普及,转化为现实生产力[3]。“西农模式”有自己的一套做法:一是面向区域主导产业,将试验示范站建在产业规模化程度高的中心地带,直接与产业和广大农民相结合。二是实施试验示范站带动示范村(及农村经济合作组织),示范村带动示范户、示范户带动周围农户的多层带动制度,推进科技推广进村入户。三是建立健全信息咨询服务网络。依托西农大和杨凌示范区科技信息资源优势,开设杨凌农业技术推广网,借助农林卫视举办农业科技专题节目;与各地电信公司合作,建立苹果、红枣、水产等区域产业信息网;与省委组织部合作,面向全省17000个村党支部开办每月两期的农技推广电视专题讲座;建立以试验示范站为连接点的远程培训和咨询服务系统,缩短农业技术服务与产业一线的距离。2.创造了促进产学研、农科教紧密结合的新机制。过去在农业院校的教学、科研和技术推广中,长期存在着“三分离”的问题。为了找到一种有效的形式,使建在产区的试验示范站成为产学研、农科教紧密结合的服务平台,西农大以改革思维创新体制机制:一是按照产学研、农科教“三位一体”的要求搭建平台,进行人力、设备、项目,资金等资源配置,使研究试验、成果转化、示范推广、技术培训相结合。二是使试验示范站成为学校教学实习的基地和硕士、博士研究生实践的基地。2006年以来,仅省内就有104个班3200余名本科学生在试验站实习,200多名硕士、博士学位研究生在试验站做实践研究。三是将试验示范站作为国内外学术交流合作的新平台。几年来,西农大与地方合作,在各试验示范站举办各类学术交流活动20余次,来自美国、法国、意大利、新西兰、印度等10多个国家的60多位专家,以及国内农业院校、研究机构的多位院士专家参会交流。目前,各试验示范站已分别与美国康乃尔大学、新西兰环球贸易公司及国内50多家农业科研院校、推广部门、龙头企业建立了科技合作关系。3.创新了大学专家与基层农技推广力量有机结合的新模式。为有效整合科技资源,促进大学专家与基层农技推广力量有机结合,西农大白水苹果试验站,创造出“1+4+4”的结合模式,即学校1名专家带4名县级技术干部和4名乡级技术人员。组建了一支由西农大7位苹果专家与白水县56名基层技术骨干组成的科技推广队伍。这支队伍采用抓好7个示范乡,辐射7个邻近乡,带动14个示范村和700多个示范户的方式,使8项苹果关键技术迅速得到推广。西农大眉县猕猴桃示范站,大学8名专家与眉县32名县、乡农技骨干组成8个工作组,重点指导8个科技示范村,带动400个示范户,大面积推广了猕猴桃栽培新技术。在这种技术推广体系中,地方的农技推广人员被正式纳入大学技术团队之中,统一分配任务,一起开展工作,同样发给工作补贴。真正使大学科技专家与基层农技干部融为一体,激活了现有的农技推广体系,有力地提高了农技推广水平。4.有效地将院校科技资源与政府行政资源和企业的经济资源对接起来。在这三者对接中,西农大以技术项目、技术培训为抓手,市县政府则以政策支持、资金投入、基础设施保障为支援,而龙头企业和农业合作社则以土地和劳力投入为条件,三者联合,建立技术推广联盟,同心协力推广农业技术,推进农业的产业化和现代化[4]。自2005年以来,西农大已与80多个地方政府、企业和农村民间组织建立了这种合作关系,开展科技推广项目120余项。举办各类技术培训班400多期,培训基层农技骨干、农民技术员和农民35万人次。在宝鸡试验区合作育成的“线椒2001”等5个新品种,已推广到全国26个省(区、市)和印度、乌干达及南亚五国[5]。眉县、周至已成为全国猕猴桃著名原产地,吸引联想集团有意投资4亿元,在周至建5万亩猕猴桃生产基地和5万吨容积的气调库。

三、“西农模式”的实践效果